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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第 1a 页 WYG0111-0732c.png
钦定四库全书
内外服制通释卷四 宋 车垓 撰
齐衰杖期
正服
嫡孙父卒祖在为祖母
祖母(祖父/存) 父(先祖/而卒) 嫡孙身
释曰嫡孙既承祖后本为祖母服齐衰三
年祖父在则为服齐衰杖期而已
内外服制通释卷四 宋 车垓 撰
齐衰杖期
正服
嫡孙父卒祖在为祖母
祖母(祖父/存) 父(先祖/而卒) 嫡孙身
释曰嫡孙既承祖后本为祖母服齐衰三
年祖父在则为服齐衰杖期而已
卷四 第 1b 页 WYG0111-0732d.png
降服
为嫁母出母
母(父卒母嫁曰嫁母/父在母出曰出母)子身
释曰嫁母出母于吾父则义绝矣故子为
之降服齐衰杖期盖子为母本服三年今
以嫁出故故降之从轻也若子为父后承
重者则不为服止申心丧谓与尊者为体
不敢服其私亲也汉石渠义问父卒母嫁
为嫁母出母
母(父卒母嫁曰嫁母/父在母出曰出母)子身
释曰嫁母出母于吾父则义绝矣故子为
之降服齐衰杖期盖子为母本服三年今
以嫁出故故降之从轻也若子为父后承
重者则不为服止申心丧谓与尊者为体
不敢服其私亲也汉石渠义问父卒母嫁
卷四 第 2a 页 WYG0111-0733a.png
为之何服萧太傅云当服期为父后则不
服弟元成以为父没则母无出嫁之义王
者不为无义制礼若服期则是子贬母也
故不制服宣帝诏曰妇人上不养舅姑中
不奉祭祀下不慈子是自绝也故圣人不
为制服若明子无贬母之义元成议是也
愚窃谓所议嫁母一节若子可依而母改
嫁宜从元成之议若子不可依母不得已
服弟元成以为父没则母无出嫁之义王
者不为无义制礼若服期则是子贬母也
故不制服宣帝诏曰妇人上不养舅姑中
不奉祭祀下不慈子是自绝也故圣人不
为制服若明子无贬母之义元成议是也
愚窃谓所议嫁母一节若子可依而母改
嫁宜从元成之议若子不可依母不得已
卷四 第 2b 页 WYG0111-0733b.png
而改嫁者则为服杖期不为过也
义服
为父卒继母嫁而已从之者
甲父(卒/)
乙母(父先娶亡/) 子身
丙母(父后娶/)
释曰甲父先娶乙母而生已乙母亡父再
娶丙母是为继母后甲父卒继母再嫁他
义服
为父卒继母嫁而已从之者
甲父(卒/)
乙母(父先娶亡/) 子身
丙母(父后娶/)
释曰甲父先娶乙母而生已乙母亡父再
娶丙母是为继母后甲父卒继母再嫁他
卷四 第 3a 页 WYG0111-0733c.png
人而已从之以寄育焉继母亡则已为服齐
衰杖期义服也继母为其子亦义服不杖
期若继母嫁而已不从之及继母被出者
皆无服也
夫为妻
夫身 妻
释曰礼云生曰妻死曰嫔妻者齐也与夫
齐体之人虽异姓共处其义则深故妻亡
衰杖期义服也继母为其子亦义服不杖
期若继母嫁而已不从之及继母被出者
皆无服也
夫为妻
夫身 妻
释曰礼云生曰妻死曰嫔妻者齐也与夫
齐体之人虽异姓共处其义则深故妻亡
卷四 第 3b 页 WYG0111-0733d.png
而夫义服齐衰杖期按礼父母在为妻不
杖(嫔毗/宾切)
齐衰不杖期
正服
为祖父母(女虽适/人不降)
祖父母 父母 男女孙身
释曰祖父母者父之父母也孙为祖父母
正服不杖期孙女虽适人不降若嫡孙承
杖(嫔毗/宾切)
齐衰不杖期
正服
为祖父母(女虽适/人不降)
祖父母 父母 男女孙身
释曰祖父母者父之父母也孙为祖父母
正服不杖期孙女虽适人不降若嫡孙承
卷四 第 4a 页 WYG0111-0734a.png
重者则加服齐斩三年
为庶祖母
庶祖母(父所/生母)父母 子孙身
释曰庶祖母亦祖母也故孙亦为服不杖
期也若孙承祖父后则不服
为伯叔父
伯父
祖 父
为庶祖母
庶祖母(父所/生母)父母 子孙身
释曰庶祖母亦祖母也故孙亦为服不杖
期也若孙承祖父后则不服
为伯叔父
伯父
祖 父
卷四 第 4b 页 WYG0111-0734b.png
叔父
释曰伯父叔父谓父之亲兄弟也伯叔父
视侄犹子而为侄服不杖期故侄为伯叔
父亦服不杖期也
为兄弟
兄
父母 已身
弟
释曰伯父叔父谓父之亲兄弟也伯叔父
视侄犹子而为侄服不杖期故侄为伯叔
父亦服不杖期也
为兄弟
兄
父母 已身
弟
卷四 第 5a 页 WYG0111-0734c.png
释曰兄弟者已之亲兄弟也广雅云兄况
也况于父也弟悌也顺于兄也故兄为弟
弟为兄皆服不杖期也
为众子
父母身 众子
释曰众子者除嫡长子外其馀若正若庶
若男若女若养人之子皆谓之众子父母
并为服不杖期若妾子虽最长亦与众子
也况于父也弟悌也顺于兄也故兄为弟
弟为兄皆服不杖期也
为众子
父母身 众子
释曰众子者除嫡长子外其馀若正若庶
若男若女若养人之子皆谓之众子父母
并为服不杖期若妾子虽最长亦与众子
卷四 第 5b 页 WYG0111-0734d.png
同也
为兄弟之子
兄 子(女在/室同)
父母 已身
弟 子(女在/室同)
释曰或为兄之子或为弟之子皆服不杖
期也夫为众子则不杖期而为兄弟之子
亦不杖期何也曰兄弟之子犹子也盖引
为兄弟之子
兄 子(女在/室同)
父母 已身
弟 子(女在/室同)
释曰或为兄之子或为弟之子皆服不杖
期也夫为众子则不杖期而为兄弟之子
亦不杖期何也曰兄弟之子犹子也盖引
卷四 第 6a 页 WYG0111-0735a.png
而进之也
为姑姊妹女在室及适人无主者
姑 姊
祖 父 已身 女
姑 妹
释曰徐锴云姑故也言尊如故也姊咨也
以其先生可咨问也说文云妹女弟也又
谓之媦广雅云女如也白虎通云言如人
为姑姊妹女在室及适人无主者
姑 姊
祖 父 已身 女
姑 妹
释曰徐锴云姑故也言尊如故也姊咨也
以其先生可咨问也说文云妹女弟也又
谓之媦广雅云女如也白虎通云言如人
卷四 第 6b 页 WYG0111-0735b.png
也徐锴云女子从父之教从夫之命故曰
如人也谓姑姊妹女未适人而亡者则已
为服不杖期也或已适人而丧夫无子是
无夫与子为祭主此乃人之所哀怜故不
忍降之大功而亦为服不杖期也
妇人无夫与子者为其兄弟姊妹及兄弟之子
兄弟 子(女在/室同)
父母 女身
如人也谓姑姊妹女未适人而亡者则已
为服不杖期也或已适人而丧夫无子是
无夫与子为祭主此乃人之所哀怜故不
忍降之大功而亦为服不杖期也
妇人无夫与子者为其兄弟姊妹及兄弟之子
兄弟 子(女在/室同)
父母 女身
卷四 第 7a 页 WYG0111-0735c.png
姊妹(在室/者)
释曰已适人之妇人于兄弟姊妹侄本降
服大功今既无夫无子则不敢降而为服
不杖期盖妇人有归宗之义也
妾为其子
妾身 子
释曰妾为其子即母为子也故服不杖期
若其子承祖父后则其母合为服齐衰三
释曰已适人之妇人于兄弟姊妹侄本降
服大功今既无夫无子则不敢降而为服
不杖期盖妇人有归宗之义也
妾为其子
妾身 子
释曰妾为其子即母为子也故服不杖期
若其子承祖父后则其母合为服齐衰三
卷四 第 7b 页 WYG0111-0735d.png
年
加服
为嫡孙(有嫡子/无嫡孙)
父母身 嫡子(亡/)嫡孙 嫡曾孙 嫡玄孙
释曰祖为孙本服大功而为承重之嫡孙
则服不杖期也有嫡子无嫡孙者谓祖父
若有嫡子在则更不立嫡孙也凡为后承
嫡者虽曾孙玄孙亦与嫡孙同假如曾孙
加服
为嫡孙(有嫡子/无嫡孙)
父母身 嫡子(亡/)嫡孙 嫡曾孙 嫡玄孙
释曰祖为孙本服大功而为承重之嫡孙
则服不杖期也有嫡子无嫡孙者谓祖父
若有嫡子在则更不立嫡孙也凡为后承
嫡者虽曾孙玄孙亦与嫡孙同假如曾孙
卷四 第 8a 页 WYG0111-0736a.png
与曾祖父承重玄孙与高祖父承重其曾
高二祖服曾玄二孙服亦与嫡孙同也
女适人者为兄弟之为父后者
兄(为父/后者)
父母 女身(适人/者)
弟(为父/后者)
释曰女适人者为兄弟本降服大功若兄
弟为父后承重者则为加服不杖期也
高二祖服曾玄二孙服亦与嫡孙同也
女适人者为兄弟之为父后者
兄(为父/后者)
父母 女身(适人/者)
弟(为父/后者)
释曰女适人者为兄弟本降服大功若兄
弟为父后承重者则为加服不杖期也
卷四 第 8b 页 WYG0111-0736b.png
降服
嫁母出母为其子
母身(或父卒改嫁之母/或父在被出之母)子(母所生亲子也子/虽为人后犹服也)
释曰父卒而母嫁与父在而母出则母于
吾父有绝义矣故子为之降服杖期然母
之于子则义不绝也故仍为子服不杖期
为人后者为本生父母
本生父母 子身(为人/后者)
嫁母出母为其子
母身(或父卒改嫁之母/或父在被出之母)子(母所生亲子也子/虽为人后犹服也)
释曰父卒而母嫁与父在而母出则母于
吾父有绝义矣故子为之降服杖期然母
之于子则义不绝也故仍为子服不杖期
为人后者为本生父母
本生父母 子身(为人/后者)
卷四 第 9a 页 WYG0111-0736c.png
释曰子为父母本服三年既为人后则以
所后为父母矣故为本生父母降服不杖
期申心丧三年
本生父母为其子之为人后者
本生父母身 子(为人/后者)
释曰父母为众子本服不杖期子虽为人
后亦服也
女适人者为父母
所后为父母矣故为本生父母降服不杖
期申心丧三年
本生父母为其子之为人后者
本生父母身 子(为人/后者)
释曰父母为众子本服不杖期子虽为人
后亦服也
女适人者为父母
卷四 第 9b 页 WYG0111-0736d.png
父母 女身(适人/者)
释曰女在室为父母服与男子同已适人
则降服不杖期也或降服未满被出则仍
为父母服重服满三年而止或降服已除
被出则不必更服也
妾为其父母
父母(妾之/亲也) 妾身
释曰凡女适人者为其私亲皆降一等故
释曰女在室为父母服与男子同已适人
则降服不杖期也或降服未满被出则仍
为父母服重服满三年而止或降服已除
被出则不必更服也
妾为其父母
父母(妾之/亲也) 妾身
释曰凡女适人者为其私亲皆降一等故
卷四 第 10a 页 WYG0111-0737a.png
为人妻者为其父母降服不杖期而妾于
父母亦同
义服
继母嫁为前夫之子从已者
继母身(再嫁/者) 子(从继母/嫁者)
释曰子无母而以继母为母矣及父卒又
从继母再嫁而寄育焉则继母亦视之如
子可也故为义服不杖期即父母为众子
父母亦同
义服
继母嫁为前夫之子从已者
继母身(再嫁/者) 子(从继母/嫁者)
释曰子无母而以继母为母矣及父卒又
从继母再嫁而寄育焉则继母亦视之如
子可也故为义服不杖期即父母为众子
卷四 第 10b 页 WYG0111-0737b.png
之服也
为伯叔母
伯母
祖父母 父母 侄身
叔母
释曰礼云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
故侄呼伯父叔父之妻曰伯母叔母而亦
为服不杖期义服也
为伯叔母
伯母
祖父母 父母 侄身
叔母
释曰礼云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
故侄呼伯父叔父之妻曰伯母叔母而亦
为服不杖期义服也
卷四 第 11a 页 WYG0111-0737c.png
为继父同居者(谓子无大功以上亲从母适/人所适者亦无大功之亲者)
正父
嫁母 子身(从母再嫁与/继父同居者)
继父
释曰父卒子幼随母适人呼所适者曰继
父子与继父同居义聚故为继父义服不
杖期也通典云继父同居者服期夫死妻
稚子幼无大功之亲与之俱适人(马融曰/稚者幼)
正父
嫁母 子身(从母再嫁与/继父同居者)
继父
释曰父卒子幼随母适人呼所适者曰继
父子与继父同居义聚故为继父义服不
杖期也通典云继父同居者服期夫死妻
稚子幼无大功之亲与之俱适人(马融曰/稚者幼)
卷四 第 11b 页 WYG0111-0737d.png
(小也无大功之亲以收养之故母子俱行/适人郑玄曰妻稚未五十也子幼十五以)
(下者也大功亲谓/堂兄弟同财者)所适者亦无大功之亲
而以其子之财货为之筑宫庙于家之门
外岁时使之祀焉妻不敢与若是则得继
父之道故同居则服齐衰三月(郑玄曰筑/宫于门外)
(神不歆外族也/此以恩报耳)
妾为女君
女君(主人之/嫡妻也) 妾身
(下者也大功亲谓/堂兄弟同财者)所适者亦无大功之亲
而以其子之财货为之筑宫庙于家之门
外岁时使之祀焉妻不敢与若是则得继
父之道故同居则服齐衰三月(郑玄曰筑/宫于门外)
(神不歆外族也/此以恩报耳)
妾为女君
女君(主人之/嫡妻也) 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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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曰妾谓主母曰女君者尊之也故为义
服齐衰不杖期
妾为君之众子
妾身(有子/者也) 君之众子
释曰除夫君之嫡子外无问妻妾所生皆
谓之众子父母于众子正服不杖期则妾
亦合为义服不杖期也夫妾为君之众子
服即庶母为众子服也然众子为庶母正
服齐衰不杖期
妾为君之众子
妾身(有子/者也) 君之众子
释曰除夫君之嫡子外无问妻妾所生皆
谓之众子父母于众子正服不杖期则妾
亦合为义服不杖期也夫妾为君之众子
服即庶母为众子服也然众子为庶母正
卷四 第 12b 页 WYG0111-0738b.png
服缌麻而庶母为众子则不杖期何也盖
庶母本妾也妾则贱而子则贵矣贵贱之
殊轻重之别也且庶母之期也一则从夫
君与主母而服已不得而杀也一则以贱
妾之身将终养于夫君之家故于众子之
服亦不得而轻也
为夫兄弟之子
夫兄 子(女在/室同)
庶母本妾也妾则贱而子则贵矣贵贱之
殊轻重之别也且庶母之期也一则从夫
君与主母而服已不得而杀也一则以贱
妾之身将终养于夫君之家故于众子之
服亦不得而轻也
为夫兄弟之子
夫兄 子(女在/室同)
卷四 第 13a 页 WYG0111-0738c.png
夫 妻
夫弟 子(女在/室同)
释曰此伯叔母为夫侄服也夫侄呼已为
母则已视侄犹子也故为义服不杖期即
父母为众子之服也
舅姑为嫡妇
长子妇
舅姑身
夫弟 子(女在/室同)
释曰此伯叔母为夫侄服也夫侄呼已为
母则已视侄犹子也故为义服不杖期即
父母为众子之服也
舅姑为嫡妇
长子妇
舅姑身
卷四 第 13b 页 WYG0111-0738d.png
众子妇
释曰嫡长子之妇谓之冢妇所以奉宗庙
为主妇者也非众子妇比也故舅姑为服
不杖期而为众子妇则大功而已(周制为/嫡妇大)
(功唐贞观十四年侍中魏徵奏嫡/子妇律服大功请加为期上从之)
齐衰五月
正服
为曾祖父母(曾孙女虽/适人不降)
释曰嫡长子之妇谓之冢妇所以奉宗庙
为主妇者也非众子妇比也故舅姑为服
不杖期而为众子妇则大功而已(周制为/嫡妇大)
(功唐贞观十四年侍中魏徵奏嫡/子妇律服大功请加为期上从之)
齐衰五月
正服
为曾祖父母(曾孙女虽/适人不降)
卷四 第 14a 页 WYG0111-0739a.png
曾祖父母 祖父母 父母 已身(是为/曾孙)
释曰曾重也谓重祖父母也曾孙于曾祖
父母世虽稍远义则至亲故以小功之月
数而服齐衰之重服也
齐衰三月
正服
为高祖父母(玄孙女虽/适人不降)
高祖(父/母) 曾祖(父/母) 祖(父/母) 父母 玄孙身
释曰曾重也谓重祖父母也曾孙于曾祖
父母世虽稍远义则至亲故以小功之月
数而服齐衰之重服也
齐衰三月
正服
为高祖父母(玄孙女虽/适人不降)
高祖(父/母) 曾祖(父/母) 祖(父/母) 父母 玄孙身
卷四 第 14b 页 WYG0111-0739b.png
释曰玄孙逮事高祖父母亦庆幸事也义
则至亲世则远矣故以缌麻之月数而服
齐衰之重服也
义服
为继父不同居
继父母(母之/夫也) 子身(嫁母之/子也)
释曰谓先同居而后不同居者也先曾同
居则有寄育之恩相依之义矣故为继父
则至亲世则远矣故以缌麻之月数而服
齐衰之重服也
义服
为继父不同居
继父母(母之/夫也) 子身(嫁母之/子也)
释曰谓先同居而后不同居者也先曾同
居则有寄育之恩相依之义矣故为继父
卷四 第 15a 页 WYG0111-0739c.png
义服齐衰三月也或虽同居而继父有子
已有大功以上亲则亦与不同居例论亦
止服不同居之服而已若原不同居则无
服
已有大功以上亲则亦与不同居例论亦
止服不同居之服而已若原不同居则无
服
卷四 第 15b 页 WYG0111-0739d.png
内外服制通释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