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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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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集编卷二十五
           龙里县知县盛世佐撰
丧服第十一之四
缌麻三月者
 注曰缌麻布衰裳而麻绖带也不言衰绖略轻服省文
 疏曰此章五服之内轻之极者故以缌如丝者为
 衰裳又以澡治莩垢之麻为绖带故曰缌麻也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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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凡丧服变除皆法天道故此服之轻者法三月一
 时天气变可以除之也
 敖氏曰轻服既葬即除之故但三月也不别见殇服
 者以其服与成人无异也齐衰三月不言绳屦大功
 不言冠布缨小功不言布带缌麻不言衰绖服弥轻
 则文弥略也
 按注以麻为言麻绖带者盖轻传单言麻者多以绖
 带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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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曰缌者十五升抽其半有事其缕无事其布曰缌
 注曰谓之缌者治其缕细如丝也或曰有丝朝服用
 布何衰用丝乎抽犹去也杂记曰缌冠缲缨
 疏曰缕粗细与朝服十五升同缕数则半之冠与衰
 同用缌布但以灰练治布为缨
 敖氏曰十五升者将为十五升布之缕也抽其半而
 为布则成布七升有半也此比于他服之布为稍疏
 比于他布之缕为最细细者所以见其为轻丧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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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明其非吉布若布缕之或治或否其意亦犹是
 也曰缌者盖治其缕则缕细如丝故取此义而名之
 亦以异于锡衰也此布七升有半乃在小功之下者
 以其缕细也凡五服之布皆以缕之粗细为序其粗
 者则重其细者则轻故升数虽多而缕粗犹居于前
 如大功在繐衰之上是也升数虽少而缕细犹居于
 后如缌麻在小功之下是也
 郝氏曰十五升朝服布千二百缕也抽除其半六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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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缕也有事谓澡治其缕后织使滑易也无事其布谓
 成布则不治也
 张氏曰事锻治之事治其缕不治其布也
 姜氏曰十五升抽其半者谓十四升有半而缕计一
 千一百有六十也疏家乃谓十五升中去其七升有
 半而六百缕是乱经文也考斩衰三升齐衰则杀而
 为四升五升六升大功则又杀而为七升八升九升
 小功则更杀而为十升十一升十二升若以例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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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缌麻固应杀而为十三升十四升十五升之差矣
 其所以无三等之差者先王制礼之义礼之至重者
 与其虽轻而犹重者其礼皆从详而文而其至轻者
 其礼皆从略而质夫自斩至小功所以递有升数之
 不同者斩衰有正服义服二等正服三升义服三升
 有半皆如其服之二等以为升数之二等其齐衰大
 功小功皆有降服正服义服三等齐衰降服四升正
 服五升义服六升大功小功三等之差亦如之凡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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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斩齐固皆重服其下递差至大功小功犹皆三月后
 受服即葛则虽轻犹重也故其礼皆从详而文若缌
 麻之服不过三月既葬即释而五服之轻者至此极
 矣故其礼从略而质虽有降正义三等之服制而升
 数之三等则无之也所以必用十四升有半者制礼
 之义以轻从轻不以轻从重缌麻服之至轻也如斩
 齐功之例本应降服十三升正服十四升义服十五
 升而既以轻服而无三等升数之差矣今使以义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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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以正从降是为逆而从重以降从正以正从义是
 为顺而从轻其轻者乃十五升也而十五升又为朝
 服之服制不可用故去其半升而用之斩衰之义服
 三升有半者以其下则齐衰四升也缌衰之诸服十
 四升有半者以其下则朝服十五升也若以十五升
 去其半升之制而乱为十五升去其七升有半之制
 则以五服中缌服之至轻逆而从重不但加于三等
 小功之上而且直居三等大功中正服之上也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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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礼以示天下之人亲疏轻重一足以成文理而不
 失其伦也曾逆伦如是而先王为之乎且即以经传
 各文义推之杂记云朝服十五升去其半而缌是犹
 以朝服相比而言也则谓于朝服十五升之数去其
 七升有半之数犹可言也若仪礼丧服传丧服记若
 礼记閒传皆但云十五升去其半而缌而其前并无
 朝服二字是固不以朝服相比而言矣则苟为七升
 有半之制亦直去七升有半而已否则或云八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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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半而已而谓悬举十五升之布而去其中之七升
 有半是不但于礼制不合而于言亦不顺矣是尚可
 通乎或曰缌麻虽七升有半而缕细如朝服是固不
 嫌重也丧服繐衰治其缕如小功而布则四升有半
 缌衰当亦如之且小功以上皆生缕生布而缌麻有
 事其缕无事其布为熟缕生布则不啻轻矣其无朝
 服二字或脱文与曰是未之考也五服缕质之粗细
 其与升数之多寡本相权缌服升本宜多缕本宜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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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谓缕细而升可疏例以繐衰之制也明矣仪礼
 繐衰者五服以外之制也其服繐衰裳牡麻绖既葬
 除之诸侯之大夫以时接见于天子者服之也夫诸
 侯之大夫以接见天子而服繐衰三月其服本轻而
 其升数则四升有半者注盖谓细其缕者其恩轻而
 升数少者明为至尊服也由此推之繐衰乃五服以
 外之权制故缕与升之轻重互相备而缌麻五服之
 正之极轻非其比也缌衰视小功以上由重入轻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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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缕分生熟而凡缕与布之生熟亦皆与升数相权故
 缌衰者十五升抽其半而有事其缕无事其布者也
 锡衰者亦十五升抽其半而无事其缕有事其布者
 也锡衰视缌衰哀深而服较轻故周礼王为三公服
 而注谓之哀在内缌衰视锡衰哀浅而服稍重故王
 为诸侯服而注谓之哀在外二制缕与布互有生熟
 然其以服轻而升密升密而熟治则一也又岂得谓
 细缕熟治而升可疏乎且如以无朝服二字而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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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脱文盖为疏家覆其失耳则自汉儒所记之閒传上
 溯之仪礼之经传而皆无朝服之二字其不得目为
 脱文而为疏家覆其失也更明矣
  世佐业十五升抽其半谓其缕之粗细如朝服而
  但去其半升耳治其缕而不治其布亦异于吉者
  也吉服缕与布皆治之姜说足正向来之误故备
  录焉下记云三升有半又云四升有半半者皆谓
  半升也以此证之姜氏之言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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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昆弟
 贾氏谊曰人有六亲六亲始曰父父有二子二子为
 昆弟昆弟又有子子从父而昆弟故为从父昆弟从
 父昆弟又有子子从祖而昆弟故为从祖昆弟从祖
 昆弟又有子从曾祖而昆弟故为曾祖昆弟曾祖昆
 弟又有子子为族兄弟备于六此之谓六亲亲之始
 于一人世世别离分为六亲亲戚非六则失本末之
 度是故六为制而止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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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曰族曾祖父者曾祖昆弟之亲也族祖父者亦高
 祖之孙则高祖有服明矣
 疏曰此即礼记大传云四世而缌服之穷也名为四
 缌麻者也族曾祖父母者已之曾祖亲兄弟也族祖
 父母者已之祖父从父昆弟也族父母者已之父从
 祖昆弟也族昆弟者已之三从兄弟也皆名为族族
 属也骨肉相连属以其亲尽恐相疏故以族言之耳
 此四缌麻又与已同出高祖已上至高祖为四世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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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四世旁四世既有服于高祖有服明矣郑言此者
 旧有人解齐衰三月章直见曾祖父母不言高祖以
 为无服故郑从下乡上推之高祖有服可知
 黄氏曰曾祖父据期断本应五月曾祖之昆弟(经谓/之族)
 (曾祖/父母)既疏一等故缌曾祖为曾孙三月兄弟曾孙以
 无尊降之故亦缌族曾祖父者曾祖父之兄弟也其
 子谓族祖父又其子为族父又其子谓族昆弟凡四
 世以曾祖祖父已旁杀之义推之皆当服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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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敖氏曰以从父从祖者差之则此乃从曾祖之亲也
 变言族者明亲尽于此也凡有亲者皆曰族记曰三
 族之不虞是也
  世佐案为族曾祖父者昆弟之曾孙也为族祖父
  者从父昆弟之孙也为族父者从祖昆弟之子也
  自族父母而上皆反服不云报者省文也族父母
  为从祖昆弟之子服见下文以是推之则族父母
  之父若祖可知矣族昆弟同出于高祖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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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孙之妇
 马氏曰祖父母为嫡孙之妇小功庶孙妇除一等故
 服缌
 疏曰适子之妇大功庶子之妇小功适孙之妇小功
 庶孙之妇缌是其差也
 敖氏曰庶孙之妇缌则适孙之妇小功也小功章不
 见之者文脱耳夫之祖父母于庶孙之妇其本服当
 小功以别于适孙之妇故亦降一等而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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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孙之中殇
 马氏曰祖为孙成人大功长殇降一等中下殇降二
 等故服缌也言中则有下文不备疏者略耳
 注曰庶孙者成人大功其殇中从上此当为下殇言
 中殇者字之误尔又诸言中者皆连上下也
 王氏曰此见大夫为孙服之异也士为庶孙大功则
 大夫为之小功降而小功者则殇中从上故举中以
 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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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佐案殇小功章传云大功之传中从上此郑所
  据以改经也马说与传例不合王解与经例又舛
  矣经凡言大夫服则必特书大夫以别之
从祖姑姊妹适人者报
 疏曰此本服小功以适人降一等在缌麻也
 敖氏曰云报者谓亦既适人乃降之也小功章已不
 著嫁者未嫁者之服又以此条徵之则女子之逆降
 固不及大功而下者矣适人者为此亲非报服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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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耳
 郝氏曰从祖姑是从祖祖父之女父之从姊妹也从
 祖姊妹是从祖之孙女已之再从姊妹也
从祖父从祖昆弟之长殇
 注曰不见中殇中从下
 疏曰此本服小功以长殇降一等在缌麻也云不见
 中殇中从下者以小功之殇中从下故也其云从祖
 父之长殇谓叔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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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敖氏曰上章之首连言三小功此惟见其二者之殇
 盖以从祖祖父未必有在殇者也此与经不见曾祖
 之父及曾孙之子之服者意颇相类
 郝氏曰从祖父者从祖祖父之子父之从父昆弟已
 之再从世叔父也从祖昆弟已之再从兄弟也
  世佐案自从祖姑以下皆与己同曾祖者之降服
  也
外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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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曰女子子之子
 疏曰以女出外适而生故云外孙
 敖氏曰此服亦男女同外孙为外祖父母小功不报
 之者以其为外家之正尊与
从父昆弟侄之下殇
 疏曰成人大功长中殇小功故下殇在此章也
 敖氏曰单言侄者前既以丈夫妇人言之此无嫌也
 又以前章例之则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之下殇亦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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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经文阙耳
  世佐案侄姑适人者为之也于其本服皆降二等
夫之叔父之中殇下殇
 注曰言中殇者中从下
 疏曰夫之叔父成人大功长殇在小功故中下殇在
 此以下传言之妇人为夫之族类大功之殇中从下
 故郑据而言之也
 黄氏曰妾服见大功章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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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敖氏曰见中殇者明其与前条异
从母之长殇报
 疏曰从母者母之姊妹成人小功故长殇在此中下
 之殇无服
 敖氏曰前章从母成人之服已言报此复见之者嫌
 其报加服者或略于殇也
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
 马氏曰承父之体四时祭祀不敢伸私亲服废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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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祭故服缌也
 疏曰此为无冢适唯有妾子父死庶子承后为其母
 缌也
传曰何以缌也传曰与尊者为一体不敢服其私亲也
然则何以服缌也有死于宫中者则为之三月不举祭
因是以服缌也
 马氏曰缘先人在时哀伤臣仆有死宫中者为缺一
 时不举祭因是服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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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曰君卒庶子为母大功大夫卒庶子为母三年士
 虽在庶子为母皆如众人(世佐案如众人者/亦为之齐衰期)
 疏曰有死于宫中者纵是臣仆亦三月不举祭故此
 庶子因是为母服缌也注云君卒庶子为母大功者
 大功章云公之庶昆弟为其母是也以其先君在公
 子为母在五服外先君卒则是今君庶昆弟为其母
 大功先君馀尊之所厌不得过大功云大夫卒庶子
 为母三年者以其父在大功大功章云大夫之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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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母是也父卒无馀尊所厌故伸三年士虽在庶子
 为母皆如众人者士卑无厌故也郑并言大夫士之
 庶子者欲见不承后者如此服若承后则皆缌故并
 言之也若天子诸侯庶子承后为其母所服云何案
 曾子问云古者天子练冠以燕居郑云谓庶子王为
 其母无服案服问云君之母非夫人则群臣无服惟
 近臣及仆骖乘从服惟君所服服也注云妾先君所
 不服也礼庶子为后为其母缌言惟君所服申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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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之义有以小君服之者时若小君在则益不可
 据曾子问所云据小君在则练冠五服外服问所云
 据小君没后其庶子为得申故郑云申君是以引春
 秋之义母以子贵若然天子诸侯礼同与大夫士礼
 有异也
 黄氏曰晋孝武泰元中太常车嗣上言礼庶子为后
 为其母缌麻三月自顷公侯卿士庶子为后为其庶
 母同之于嫡礼记云为父后为出母无服无服也者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5b 页 WYG0111-0216d.png
 不祭故也今身承祖宗之重而以庶母之私废烝尝
 之事求之情礼失莫大焉又升平中故太宰武陵王
 所生母丧表求齐衰三年诏听依乐安王故事制大
 功九月兴宁中故梁王逄所生母丧亦求三年诏依
 太宰故事同服大功并无居庐三年之文尚书奏依
 乐安王大功为正诏可 开元礼庶子为父后者为
 其母缌麻三月 今服制令庶子为后者为其母缌
 麻三月(若无嫡母及嫡母卒则为所生母/服其外祖父母舅从母并不服)亦解官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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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心丧
 敖氏曰为父后者或当为适母后故不服妾母盖与
 适子同也有死于宫中则三月不举祭者吉凶之事
 存亡共之因是以服缌者言非若是则不敢服也盖
 子之于母情虽无穷然礼所不许则其情亦不可得
 而遂今因有三月不举祭之礼乃得略伸其服焉观
 此则孝子之心可知矣何以不齐衰三月也尊者之
 服不敢用于妾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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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佐案妾不得体君而此子与尊者为一体故屈
  母子之情降而在此不因君母之存殁异也大夫
  已上无缌服而此礼则上下同之以其至情所关
  虽加一日愈于已苟有死于宫中者之例可援以
  少伸吾情焉则虽天子诸侯亦不以贵而绝其母
  也
士为庶母
 雷氏曰为五服之兄(兄字/误)不称其人者皆士也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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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子诸侯下及庶人则指其称位未有言士为者此
 独言士何乎盖大夫以上庶母无服庶人无妾则无
 庶母为庶母唯士而已故诡常例以著唯独一人也
 朱子曰父妾之有子者礼经谓之庶母死则为之服
 缌麻三月此其名分固有所系初不当论其年齿之
 长少然其为礼之隆杀则又当听从尊长之命非子
 弟所得而专也
 敖氏曰言士者承上经之下宜别之且起下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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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氏琬曰或问均父妾也必有子然后为庶母何也
 曰父妾之男吾谓之昆弟矣其女则吾谓之姊妹矣
 昆弟姊妹之母犹吾母也故谓之庶母舍是则不得
 被此名也是以为吾庶昆弟姊妹之母则服不为吾
 庶昆弟姊妹之母则不服 或问庶祖母宜何服曰
 其袒免乎礼大夫以上为庶母无服何庶祖母服之
 有然则律又服庶母期矣顾亦无庶祖母服者何与
 曰疏也无恩也是则为之袒免可也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8a 页 WYG0111-0218a.png
传曰何以缌也以名服也大夫以上为庶母无服
 疏曰有母名也云大夫以上无服者以其降故也
 杜氏佑曰大唐显庆二年修礼官长孙无忌等奏庶
 母古礼缌麻新礼无服谨按庶母之子即是已之昆
 弟为之不杖齐衰而已与之无服同气之内凶吉顿
 殊求之礼情深非至理请依典故为服缌麻制从之
 敖氏曰大夫以上为庶母无服者以庶母之服缌而
 大夫以上无缌服故也又大夫以上于其有亲者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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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降之绝之则此无服亦宜矣
 郝氏曰大夫以上分尊故庶母之服降而绝
  世佐案大夫以上固绝缌矣传必著之者嫌其或
  以母名而不绝也
贵臣贵妾
 马氏曰君为贵臣贵妾服也天子贵公诸侯贵卿大
 夫贵室老贵妾谓侄娣也
 注曰此谓公士大夫之君也殊其臣妾贵贱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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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贵臣室老士也贵妾侄娣也天子诸侯降其臣妾
 无服士卑无臣则士妾又贱不足殊有子则为之缌
 无子则已
 陈氏铨曰天子贵臣三公贵妾三夫人诸侯贵臣卿
 大夫贵妾侄娣大夫贵臣室老士贵妾亦为侄娣然
 则天子诸侯绝周于臣妾无服明矣大夫非其同尊
 每降一等而已为上(上当是臣/字之讹)妾贵者有缌麻三月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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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氏曰宋袁悠问雷次宗曰丧服大夫为贵臣贵妾
 缌何以便为庶母无服又按檀弓云悼公之母死哀
 公为之齐衰有若曰诸侯为妾齐衰礼与郑注云妾
 之贵者为之缌耳左传云晋少姜卒明年正月既葬
 齐使晏平仲请继室叔向对曰寡君以在衰绖之中
 按此诸侯为妾便有服也次宗答曰大夫为贵妾缌
 按注贵妾侄娣也夫侄娣实贵而大夫尊轻故不得
 不服至于馀妾出自凡庶故不服也又天子诸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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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降旁亲岂容媵妾更为服也郑注丧服无服是也又
 注檀弓哀公为悼公母齐衰云妾之贵者为之缌耳
 此注谓诸侯为贵妾缌既与所注丧服相违且诸侯
 庶子母卒无服皆以父所不服亦不敢服未喻檀弓
 注云何以服言诸侯为贵妾缌耶左传所云少姜
 之卒有衰绖之言者是春秋之时诸侯淫侈至于甚
 者乃为齐衰此盖当时之弊事非周公之明典也
 敖氏曰此亦士为之也贵臣室老也贵妾长妾也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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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似夫妻同之妻为此妾服则非有私亲者也其有亲者
 宜以其服服之大夫以上无缌服
 顾氏曰此谓大夫之服贵臣室老士也贵妾侄娣也
 皆有相助之义故为之服缌谷梁传曰侄娣者不孤
 子之义也古者大夫亦有侄娣左传臧宣叔取于铸
 生贾及为而死继室以其侄生纥是也备六礼之制
 合二姓之好从其女君而归焉故谓之贵妾士无侄
 娣故丧服小记云士妾有子而为之缌然则大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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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妾虽有子犹不得缌也惟夫有死于宫中者则为之
 三月不举祭近之矣 唐李晟夫人王氏无子杜氏
 氏生子愿诏以为嫡子及杜之卒也赠郑国夫人而
 晟为之服缌议者以为准礼士妾有子而为之缌开
 元新礼无是服矣而晟擅举复之颇为当时所诮(册/府)
 (元/龟)今之士大夫缘饰礼文而行此服者比比也
 张氏曰大夫以上为庶母无服而服其贵臣贵妾于
 义似难强通此殆承上士为庶母之文言士礼耳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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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属亦可谓之臣妾之有子者即贵者也
 汪氏琬曰仪礼贵妾缌而律文无之今之卿大夫宜
 何从予应之曰从律何以知其宜从律也古今之制
 不同有从重服而改轻服者有从轻服而改重服者
 有从有服而退为无服者有从无服而进为有服者
 自唐以来损益仪礼多矣而犹欲取久远不可考之
 文以自附于好古乎荀卿氏曰法后王是不可不深
 讲也今之卿大夫不然举凡服其馀亲莫不兢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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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而莫之敢越而独于其妾也则必秉周礼毋乃昵
 于所爱乎哉有难者曰母以子贵非与曰非是之谓
 也诸侯娣侄媵之子得立则国人从而尊其生故存
 则书夫人殁则书薨书葬书小君皆得视其适此春
 秋之例也然则妾之子而既贵矣天子且许之貤封
 而家长可不为之制服乎曰天子自贵其卿大夫之
 母家长自贱其妾律令之与敕也诰也是皆出于天
 子固并行不倍者也或又难曰律文得毋有阙与曰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22b 页 WYG0111-0220b.png
 国家辨妻妾之分严嫡庶之闲其防微而杜渐也可
 谓深切著明矣而又何阙文之有且吾考诸仪礼则
 曰大夫为贵妾缌考诸丧服小记则曰士妾有子而
 为之缌仪礼不言士妾小记不言大夫妾而唐开元
 礼则皆不为之制服宋司马氏书仪朱子家礼与前
 明孝慈录亦槩未之及也盖妾之无服千馀年于此
 矣今使家长之为大夫者为之服缌则众子之为士
 者当如之所生子为父后者亦当如之其父在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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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所生母大功顾已之服其妾也则从仪礼缌而命
 众子与所生子则又从律文或齐衰杖期或斩衰三
 年是于古今之制胥失之也嗟乎非天子不议礼若
 好古而不纯乎古守今而不纯乎今是则自创为礼
 也吾故曰不可不深讲也
  世佐案斩衰章传云公卿大夫室老士贵臣其馀
  皆众臣也贵臣之中兼有公卿大夫则此礼亦通
  大夫已上矣大夫无缌服而此礼乃通乎其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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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臣妾为其君服斩而君无服仁人之心为不若
  是恝故放死于宫中者之例而为之缌恤下之典
  也然必简其贵者而服之所以殊尊卑也且其服
  止于是尔若加以衰绖如鲁哀晋平之所以服其
  妾者则其徇情而亵尊也甚矣若然父之所为服
  子亦不敢不服大夫以上宜有庶母服矣传乃云
  无服者以其分卑恩轻为服之义主于从父而不
  主于已父卒后则得以其尊降之故云大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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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庶母无服也马氏解此传兼天子诸侯言得之
  郑氏专指大夫敖张二说专指士皆非礼王为三
  公六卿锡衰为诸侯缌衰为大夫士疑衰其首服
  皆弁绖(见周礼/司服)公为大夫锡衰以居出亦如之当
  事则弁绖(见服/问)此君为臣服之制也以是差之则
  其为三夫人及娣侄者可知矣
传日何以缌也以其贵也
 疏曰以其南面故简贵者服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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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佐案此疏亦承注误传言此者明其非贵则不
  服耳尊君之义也
乳母
 马氏曰士为乳母服
 注曰谓养子者有他故贱者代之慈己
 疏曰内则云大夫之子有食母彼注亦引此云丧服
 所谓乳母以天子诸侯其子有三母皆不为之服士
 又自养其子唯大夫之子有此食母为乳母其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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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缌也
 杜氏佑曰汉石渠礼议问曰大夫降乳母耶闻人通汉对曰
 乳母所以不降者报义之服故不降也则始封之君及大夫
 皆(皆下似脱/一不字)降乳母魏刘德问田琼曰今时婢生口使为乳母得母甚贱
 不应服也琼答曰婢生口故不服也晋袁准云保母者当为
 保姆春秋宗伯姬待姆是也非母之名也母者因父
 得称且保傅妇人辅相婢之贵者耳而为之服不亦
 重乎先儒欲使公之庶子为母无服而服乳母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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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俗之名记者集以为礼非圣人之制贺循云为乳
 母缌三月士与大夫皆同不以尊卑降功服故也梁
 氏云服乳母缌者谓母死莫养亲取乳活之者故服
 之报功也
 敖氏曰此亦蒙士为之文也士之妻自养其子若有
 故或使贱者代食之故谓之乳母其妾子亦然若于
 大夫之子则慈母之外又有乳母内则曰大夫之子
 有食母郑氏以为即此乳母是也大夫之子父殁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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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之服
 郝氏曰乳母哺乳之母外人妇代食子者非其所生
 子亦非其父妾本不名母而以乳得名本无服而以
 名得服
  世佐案此为大夫士之子设也诸侯已上则无是
  礼矣大夫之子父没乃得伸敖说得之
传曰何以缌也以名服也
 疏曰有母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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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祖昆弟之子
 注曰族父母为之服
 敖氏曰为族曾祖父族祖父族父族昆弟皆缌其族
 昆弟固相为矣此条则族父报然则族曾祖父于昆
 弟之曾孙族祖父于族父昆弟之孙以其为旁亲卑
 者之轻服故略之而不报与 案经但见族父为此
 服注兼言族母者足经意也妇人为夫党之卑属与
 夫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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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佐案同高祖之亲自族昆弟而外凡三缌麻其
  报服经惟见其一耳文不具也敖说非
曾孙
 注曰孙之子
 疏曰据曾祖为之缌不言玄孙者此亦如齐衰三月
 章直见曾祖不言高祖以其曾孙玄孙为曾高同曾高亦
 为曾孙玄孙同也
 敖氏曰此曾祖为之服也以本服之差言之为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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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孙大功则为曾孙亦宜小功乃在此者以曾孙为
 已齐衰三月故已亦为之缌麻三月盖不可以过于
 其为已之月数也不分适庶者以其卑远略之且不
 可使其庶者无服也
  世佐案此谓其庶也若适子若孙皆没而以适曾
  孙为后曾孙亦宜为之期以其将所传重故也然
  其事亦世所鲜有故经不著之
父之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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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曰归孙为祖父之姊妹
 疏曰尔雅云女子谓昆弟之子为侄谓侄之子为归
 孙
 敖氏曰此从祖之亲乃缌者以其为祖父之姊妹于
 属为尊故但据已适之者言之其意与姑为侄者同
 不言报者亦以非其一定之礼故耳
  世佐案此同曾祖之亲也其成人而未嫁者服之
  如从祖父适人者降一等故在此经不云适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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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省文
从母昆弟
 马氏曰姊妹子相为服也
 敖氏曰从母姊妹亦存焉外亲之妇人在室适人同
传曰何以缌也以名服也
 马氏曰以从母有母名其子有昆弟名
 疏曰因从母有母名而服其子也
 敖氏曰名谓昆弟之名母为姊妹之子小功子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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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也唯以名服之从母以名加此以名服子于母党
 其情盖可见矣然则有可从而不从者所以远别于
 父族与

 注曰姊妹之子
 杜氏佑曰大唐贞观年中八座议奏令舅服同姨小
 功五月而律疏舅报于甥服犹三月谨按傍尊之服
 礼无不报已非正尊不敢降也故甥为从母五月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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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报甥小功甥为舅缌麻舅亦报甥三月是其义矣
 今甥为舅使同从母之丧则舅宜进甥以同从母之
 报修律疏人不知礼意舅报舅服尚指缌麻于例不
 通理须改正今请改律疏舅报甥亦小功制可
 敖氏曰亦丈夫妇人同
传曰甥者何也谓吾舅者吾谓之甥何以缌也报之也
 疏曰甥既服舅以缌舅亦报甥以缌也
 汪氏琬曰凡父党之尊者由父推之则皆父之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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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世父叔父从祖祖父是也至父之姊妹则不可谓
 之父矣不可谓之父其可谓之母乎二者皆不可以
 命名故圣人更之曰姑尔雅谓我姑者吾谓之侄盖
 侄亦不敢以昆弟之子为子也凡母党之尊者以母
 推之则皆母之属也如从母是也至母之昆弟则不
 可谓之母矣不可谓之母其可谓之父乎二者皆不
 可以命名故圣人更之曰舅尔雅谓我舅者吾谓之
 甥盖舅亦不敢以姊妹之子为子也此先王制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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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意也
  世佐案甥之名不一故传释之云谓吾舅者吾谓
  之甥明其对舅立文为姊妹之子也尔雅云姑之
  子为甥舅之子亦为甥妻之昆弟为甥姊妹之夫
  亦为甥孟子云帝馆甥于贰室是婿亦名甥矣已
  上诸甥皆异于此所谓甥则尔雅云男子谓姊妹
  之子为出是也
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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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曰女子子之夫也
传曰何以缌也报之也
 疏曰婿既从妻而服妻之父母妻之父母遂报之也
 张氏监本正误云婿传曰何以缌也唐石经无也字
妻之父母
 汪氏琬曰或问明孝慈录注妻母之嫁者出者皆服
 缌然则果应服乎曰否嫁母出母为父后者犹无服
 何有于妻母之出且嫁者乎厚于妻母而薄于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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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生其非先王之意也明矣律文无服是也
 姜氏曰所谓外舅外姑也
传曰何以缌从服也
 注曰从于妻而服之
 杜氏曰蜀谯周云天子诸侯为外祖父小功诸侯嫡
 子为母妻及外祖父母妻父母皆如国人旧说外祖
 父母母族之正统妻之父母亦妻族之正统也母妻
 与已尊同母妻所不敢降亦不降宋庾蔚之谓礼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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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不服子不敢服嫡子为妻之父母服则天子诸侯
 亦服妻之父母可知也妻之父母犹服况母之父母
 乎
  世佐案小记云世子不降妻之父母则是服亦上
  下同之矣唯公子大夫之庶子则不得伸耳此缌
  服也大夫已上不绝者以妻之父母君所不臣故
  也凡所不臣者服之如邦人
姑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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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曰外兄弟也
传曰何以缌服之也
 疏曰姑舅之子两相为服故云报
 程子曰报服若姑之子为舅之子服是也异姓之服
 只是推得一重若为母而推则及舅而止若为姑而
 推可以及其子故舅之子无服却为既与姑之子为
 服姑之子须当报之也故姑之子舅之子其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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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曰母之兄弟
 汪氏琬曰或问舅妻何以无服也曰由父而推之则
 有父族之服由母而推之则有母族之服姑之夫不
 可以为父族舅之妻与从母之夫不可以为母族者
 也礼绝族无施服其此之谓与
传曰何以缌从服也
 注曰从于母而服之
 杜氏曰大唐贞观十四年太宗谓侍臣曰舅之与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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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疏相似而服纪有殊理未为得集学者详议于是
 侍中魏徵等议曰礼所以决嫌疑别同异随恩以薄
 厚称情以立文舅与姨虽为同气然舅为母族之本
 姨乃外成他姓求之母族姨不与焉考之经文舅诚
 为重故周王念齐称舅甥之国秦伯怀晋切渭阳之
 诗在舅服止一时为姨居丧五月循名求实逐末弃
 本盖古人或有未达谨案舅服缌麻请与从母同小
 功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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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子曰外祖父祖止服小功则姨与舅合同为缌麻
 魏徵反加舅之服以同于姨则为失耳
 敖氏曰从于母之大功而缌也母于昆弟之为父后
 者期子乃不从之而服小功者亦可见从服一定之
 制矣
 顾氏曰唐人所议服制似欲过于圣人嫂叔无服太
 宗令服小功曾祖父母旧服三月增为五月嫡子妇
 大功增为期众子妇小功增为大功舅服缌增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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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新唐书初太宗尝以同㸑缌而嫂叔乃无服舅与/从母亲等而异服诏侍中魏徵礼部侍郎令狐德)
 (棻等议舅为母族姨乃外成他姓舅服一时姨乃五/月古人未达者也于是服曾祖父母齐衰服三月者)
 (增以齐衰五月嫡子妇大功增以期众子妇小功增/以大功嫂叔服以小功五月报弟妻及夫兄同舅服)
 (缌增以小功然律疏舅报甥服犹缌显虔中长孙无/忌以为甥为舅服同从母则舅宜进同从母报又)
 (古庶母缌令无服且庶母之子昆弟也为/之杖齐是同气而吉凶异自是亦改服缌)父在母服
 期高宗增为三年妇为夫之姨舅无服元宗令从夫
 服又增舅母缌麻堂姨舅袒免而宏文馆直学士王
 元感遂欲增三年之丧为三十六月(旧唐书张柬之/传 何休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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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传言鲁文公乱圣人/制欲服丧三十六月)皆务饰其文欲厚于圣人之
 制而人心弥浇风化弥薄不探其本而妄为之增益
 亦未见其名之有过于三王也是故知庙有二主之
 非则叔孙通之以益广宗庙为大孝者绌矣知丧不
 过三年示民有终之义则王元感之服三十六月者
 绌矣知亲亲之杀礼所由生则太宗魏徵所加嫂叔
 诸亲之服者绌矣唐书礼乐志言礼之失也在于学
 者好为曲说而人君一切临时伸其私意以增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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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礼而不知烦数之为黩也子曰道之不明也贤
 者过之夫贤者率情之偏犹为悖礼而况欲以私意
 过乎三王者哉
舅之子
 注曰内兄弟也
传曰何以缌从服也
 疏曰从服者亦从于母而服之
 敖氏曰此与姑之子相为皆男女同也子为母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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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止于外祖父母从母舅舅之子从母之子耳其馀则
 无服也外祖父母从母舅与舅母为一体至亲也故
 从服舅之子与从母昆弟则以其为尊者至亲之子
 而在兄弟之列不可以无服故或从服而或以名服
 也
 郝氏曰母于昆弟之子大功子从以缌
夫之姑姊妹之长殇
 马氏曰成人服小功长殇降一等故服缌也中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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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降一等无服也礼三十而娶而夫之姊殇者关有畏
 厌溺者
 陈氏铨曰夫未二十而娶故有姊殇然矣夫虽未二
 十则成人
 孔氏伦曰盖以为违礼早娶者制非施畏厌溺也
 徐整问射慈曰古者三十而娶何缘当服得夫之姊
 殇服经文特为士作若说国君皆别言君若公慈答
 曰三十而娶礼之常制也古者七十而传宗事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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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虽幼未满三十自得少娶故曾子问曰宗子虽七
 十无无主妇此言宗子已老传宗事与子则宜有主
 妇
 黄氏曰妾服见大功章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条
 敖氏曰夫之姊无在殇者此云姊盖连妹而立文耳
 古者三十而娶何夫姊之殇之有
夫之诸祖父母报
 马氏曰妻为夫之诸祖父母服所服者四其报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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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祖正小祖故妻服缌不报也从祖祖父父旁尊故报
 也
 注曰诸祖父母者夫之所为小功从祖祖父母外祖
 父母或曰曾祖父母曾祖于曾孙之妇无服而云报
 乎曾祖父母正服小功妻从服缌
 疏曰夫之所为小功者妻降一等故缌麻以其本疏
 两相为服则生报名或人解诸祖之中兼有夫之曾
 祖父母郑以凡言报者两相为服曾祖为曾孙之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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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服何得云报乎故破其说又言若今本不为曾祖
 齐衰三月而依差降服小功其妻降一等得有缌麻
 今既齐衰三月明为曾孙妻无服
 黄氏曰妾服见大功章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条
 又案凡言报者皆两相为服以夫之外祖父母报推
 之则外祖父母为女子子之子之妻缌麻又以夫之
 从祖祖父母报推之则兄弟之孙妇缌麻
 敖氏曰夫之所为服小功者则妻为之缌若于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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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祖父母之行而服此者唯其从祖祖父母耳似不必
 言诸然则此经所指者其夫之从祖祖父母及从祖
 父母与但言诸者疑文误且脱也
  世佐案曾祖父母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及外祖
  父母皆夫之诸祖父母也但曾祖父母至尊夫为
  之齐衰三月妻亦不可以轻服服之其服当与夫
  同齐衰三月章言丈夫妇人为宗子宗子之母妻
  是其例矣旧说曾孙妇为夫之曾祖父母缌殆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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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夫之外祖父母妻当从服缌而外祖父母为外
  孙缌则于其妇无服可知不得云报然则此经所
  指者唯夫之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而已以其疏
  远故不复条目而总言诸祖也凡从服降一等夫
  之所为服缌者虽在祖父行妻不服如族曾祖父
  母之属是已
君母之昆弟
 马氏曰妾子为嫡夫人昆弟服也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39b 页 WYG0111-0228d.png
 敖氏曰此服亦不报其义与君母之从母同
传曰何以缌从服也
 注曰从于君母而服缌也君母在则不敢不从服君
 母卒则不服也
 敖氏曰庶子从君母之服唯止于此不及其昆弟之
 子与从母昆弟异于因母也若为父后则服之盖其
 礼当与为人后者同也
从父昆弟之子之长殇昆弟之孙之长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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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曰此二人本小功故长殇在缌麻中下殇无服
 敖氏曰此从祖父从祖祖父之所服也然则从祖祖
 母从祖母亦当服之矣
为夫之从父昆弟之妻
 疏曰同堂娣姒降于亲娣姒故缌麻也
 敖氏曰小功章云夫之姑姊妹娣姒妇报是章唯见
 此服不见夫之从父姊妹者文不具耳
传曰何以缌也以为相与同室则生缌之亲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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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曰同室者不如居室之亲也
 疏曰以本路人夫又不服之今相为服故发问也大
 功有同室同财之义故云相与同室则生缌之亲焉
 小功章亲娣姒言居室而此云同室轻重不等也
长殇中殇降一等下殇降二等
 疏曰云长殇中殇降一等以下乃是妇人为夫之族
 著殇服法虽文承上男子为殇之下要为下妇人而
 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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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敖氏曰此主言丈夫为大功以上之殇妇人为夫族
 齐衰之殇也不宜在此盖脱文也妇人为本族之殇
 服其降之等亦与丈夫同
  世佐案此所谓中从上也降一等降二等者盖谓
  降于成人之本服也是乃总论丈夫妇人为殇服
  法不专指妇人为夫族而言也后人以传文散置
  经文每条之下而数语于经无所属故缀之于末
齐衰之殇中从上大功之殇中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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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曰齐衰大功皆服(服坊本/误作明)其成人也大功之殇中
 从下则小功之殇亦中从下也此主谓妻为夫之亲
 服也凡不见者以此求之
 敖氏曰此亦脱文失其次而在此也
 世佐案齐衰之殇中从上者皆降一等为大功也
 大功之殇中从下者皆降二等为缌麻也妇人于
 夫族旁观其情少疏故其中殇之进退比本族差
 一服也又案夫族大功之殇见于经者惟夫之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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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耳其长殇中殇夫为之大功妻从服降一等皆
  当小功今考小功章唯见其长殇之服而中殇下
  殇同在此章故传特为之发此例其文当在上经
  夫之叔父之中殇下殇之下简脱在此而其上必
  有发问之辞则逸之矣
    右缌麻三月
  世佐案是章居五服之穷情轻文略无降正义三
  等之别故殇服与成人杂然并次不复别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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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为其母练冠麻麻衣縓缘为其妻縓冠葛绖带麻
衣縓缘皆既葬除之
 马氏曰不见日月者既葬而除之无日月数也
 注曰公子君之庶子也其或为母谓妾子也麻者缌
 麻之绖带也此麻衣者如小功布深衣为不制衰裳
 变也诗云麻衣如雪縓浅绛也一染谓之縓练冠而
 麻衣縓缘三年练之受饰也檀弓曰练练衣黄里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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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缘诸侯之妾子厌于父为母不得伸权为制此服不
 夺其恩也为妻縓冠葛绖带妻轻
 疏曰云练冠麻者以练布为冠以麻为绖带也麻衣
 谓白衣深衣縓缘为之縓色缯为领缘也既葬除之
 者与缌麻所除同也注云麻者缌麻之绖带也者以
 经有二麻字故上麻为首绖腰绖缌麻亦言麻此如
 缌之麻也知此麻衣如小功布深衣者案士之妾子
 父在为母期大夫之妾子父在为母大功则诸侯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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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父在小功是其差次故知此当小功布也云为不
 制衰裳变也者以其为深衣不与丧服同也诗云麻
 衣如雪者彼麻衣十五升布深衣与此小功布深衣
 异引之者證麻衣之名同取升数则异也云权为此
 制不夺其恩者诸侯尊绝期已下无服公子被厌不
 合为母服不夺其母子之恩故五服外权为制此服
 必服麻衣縓缘者麻衣大祥受服縓缘练之受饰虽
 抑犹容有三年之哀故也妻轻者以縓冠对母用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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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以葛绖带对母用麻皆是轻也
 敖氏曰縓冠之縓亦当作练字之误也练冠者九升
 若十升布练熟为之与众人为母为妻之练冠同麻
 衣以十五升布为衣如深衣然其异者缘尔縓缘以
 縓色布为领及纯也閒传曰练冠縓缘是冠纰亦以
 縓也此缘皆视其衣冠之布为母但言麻故于为妻
 言葛绖带以见之练冠葛凶服也先言之麻衣吉
 布也后言之文当然耳此二丧本当有练有祥故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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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得用既练之冠既祥之衣与夫练服之饰以明其
 服之本重又小其麻葛之绖带以见不敢为服之意
 也此为妻之衣冠一与为母同惟以绖带为轻重耳
 妾与庶妇厌于其君公子为之不得伸故权为制此
 服然君在公子不得伸其服者多矣乃于其母妻特
 制此服者为其皆在三年之科与他期服异也诸侯
 之妻公子之妻视外命妇皆三月而葬
 郝氏曰为其母为所生母练冠三年小祥之冠以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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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熟布为之缘衣领袖诸侯妾之子压于所尊于所生
 母不得自伸为此服以变于吉也为其妻以浅绛帛
 为冠变于缁玄冠也绞葛为首要绖轻于麻也亦以
 压于所尊不得为妻遂也
传曰何以不在五服之中也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
也君之所为服子亦不敢不服也
 注曰君之所不服谓妾与庶妇也君之所为服谓夫
 人与适妇也诸侯之妾贵者视卿贱者视大夫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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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而葬
 疏曰云诸侯之妾视卿大夫皆三月而葬者大戴礼
 文诸侯一娶九女夫人与左右媵各有侄娣二媵与
 夫人之娣三人为贵妾馀五者为贱妾
 敖氏曰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者谓其母与妻皆
 君之所厌而不服者也子亦从乎其君而不敢服之
 传以此释其所以不在五服中之意其实子从君而
 不敢服者则不止于此也君之所为服谓适与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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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也君为之服子亦各以其服服之传又因上文而
 并言此以见凡公子之服与不服其义皆不在已也
 郝氏曰传言此不在五服之内盖妾与庶妇诸侯绝
 无服公子不敢服为此济五服之穷非常礼也
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于兄弟降一等
 注曰兄弟犹言族亲也凡不见者以此求之也
 疏曰此三人所以降者大夫以尊降昆弟以旁尊降
 大夫之子以厌降是以总云降一等上经当已言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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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又言之者上虽言之恐犹不尽记人总结之
 敖氏曰此言所为之兄弟谓为士者也惟公之昆弟
 虽与其兄弟同为公子亦降之也三人所以降其兄
 弟之义固或有异而服则同其兄弟之服虽皆已见
 于经然亦有不并列三人而言之者故于此明之大
 夫小功而下之亲为士者皆不为之服盖小功降一
 等则缌而大夫无缌服故也
 郝氏曰前言昆弟至此言兄弟者昆同也同父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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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兄况也增长之名亲曰昆弟族曰兄弟婚姻异姓
 亦称兄弟此降所降之兄弟皆指再从小功以下族
 亲小功兄弟降一等则缌凡兄弟降皆于士也尊同
 则不降于士降则绝矣故大夫无缌服
  世佐案此兄弟所该甚广凡旁亲自期功而下及
  外亲皆是虽其行辈之尊卑或有与已不同者亦
  存焉郝专指小功以下族亲言非降一等者期降
  大功大功降小功小功降缌缌降则绝矣然则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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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无缌服者谓无缌之正服耳若自小功降而在
  此者则固不得而绝与
为人后者于兄弟降一等报于所为后之兄弟之子若

 注曰言报者嫌其为宗子不降
 疏曰谓支子为大宗子后反来为族亲兄弟之类以
 其出降本亲又宗子尊重恐本亲为宗子有不降服
 之嫌故云报以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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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敖氏曰此为兄弟于本服降一等止谓同父者也礼
 为宗子服自大功之亲以至亲尽者皆齐衰但有月
 数之异尔此报云者昆弟与姊妹在室者但视其为
 已之月算也而服亦齐衰惟姊妹适人者则报以小
 功也之子二字当为衍文所后者之兄弟凡己所降
 一等之外者皆是也其有服若无服皆如所后者亲
 子之为
 郝氏曰为人后谓出继宗人则小功兄弟皆降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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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所降之兄弟亦如其降反之所为后之兄弟谓已
 所后之父之众兄弟也之子谓所为后之父之众子
 也于其众兄弟事之如世叔父于其众子待之如亲
 昆弟若子即如所后者之亲生子也
 顾氏曰所后者谓所后之亲(上斩章言所后者是/也郑注衍一为字)
 为后谓出而为后之人为人后者于兄弟降一等自
 期降为大功也兄弟之子报之亦降一等亦自期降
 为大功也若子者兄弟之孙报之亦降一等自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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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降而为缌也
  世佐案经于为人后者于其本宗之服及所为后
  之亲属多略不具故记人言之兄弟谓本宗期功
  以下之属也为人后者降其兄弟与女子子嫁而
  降其本宗意略相类欲其厚于彼则必薄于此也
  敖止以同父者为兄弟郝止以小功为兄弟皆非
  报谓本宗之兄弟亦各如其降服服之不以其为
  宗子而加隆也所为后之兄弟谓大宗之亲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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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云所后者之兄弟而云所为后之兄弟者言所
  后者之兄弟嫌若其世叔父然也大宗之亲属多
  矣不应单举兄弟之子之子二字当从敖氏作衍
  文郝云之子谓所为后之父之众子误甚大宗无
  后故以族人支子继之所为后之父安得有众子
  哉若子之义已见上斩章为人后者条下顾以报
  字读属下句其说凿矣
兄弟皆在他邦加一等不及知父母与兄弟居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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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曰皆在他邦谓行仕出游若辟仇不及知父母父
 母早卒
 疏曰共在他国一死一不死相悯不得辞于亲眷父
 母早卒兄弟共居而死当悯其孤幼相育故皆加一
 等
 敖氏曰兄弟以皆在他邦而加者为其客死于外故
 也以不及知父母而加者为其有恩于已故也凡兄
 弟之加服惟此与姑姊妹女子子适人而无主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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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馀则否
传曰何如则可谓之兄弟传曰小功以下为兄弟
 注曰于此发兄弟传者嫌大功已上又加也大功以
 上若皆在他国则亲自亲矣若不及知父母则固同
 财矣
 疏曰小功已下为兄弟者加一等大功以上不可复
 加也云亲自亲矣固同财矣者皆明恩自隆重不可
 复加之义(从杨氏/图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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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敖氏曰谓之二字似误亦当作为为兄弟者为兄弟
 服也此惟以加一等者为问尔小功以下为兄弟谓
 是乃小功以下之亲为兄弟之服者然也然则此等
 加服不得过于大功矣盖大功以上皆在亲者之限
 故不必复加云
 郝氏曰此辈兄弟皆内外族亲有缌小功服者或本
 无服而谊重者皆可为服
  世佐案云何如则可谓之兄弟者问此兄弟是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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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亲也答云小功以下为兄弟明其本疏属故有
  加尔非亲者之比也为如字敖读作去声因以谓
  之二字为误非
朋友皆在他邦袒免归则已
 注曰谓服无亲者当为之主每至袒时则袒袒则去
 冠代之以免旧说云(云字/似衍)以为免象冠广一寸已犹
 止也归有主则止也主若幼少则未止小记曰大功
 者主人之丧有三年者则必为之再祭朋友虞祔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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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
 疏曰同门曰朋同志曰友袒而免与宗族五世者同
 朋友义合故云无亲袒时谓小敛讫投冠括发时引
 小记者證朋友为主之义子幼不能为主大功为主
 者为之再祭谓练祥朋友为之虞祔而已
 敖氏曰朋友相为吊服加麻也此亦为其客死于外
 尤可哀怜故加一等而为之袒免以示其情归于其
 国则复故而如其常服故曰归则已也死于他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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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袒免兄弟加一等其意正同此云归则已是兄
 弟虽归其加服故自若也亦足以见亲疏之杀矣
 郝氏曰袒哭将踊而露其左臂也免作絻免冠加布
 于首也袒衣必免冠先袒后免曰袒免
 汪氏琬曰宋儒程子泰之尝辨袒免谓免如字不当
 如郑氏音问子始爱其文久而考之礼经则程子所
 辨未合也程子曰不应别立一冠名之为免予则曰
 布广一尺从项交额而郤绕于紒是固不成其为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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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郑氏亦未尝以冠名之也程子曰解除吉冠之谓
 免如免冠之免予则曰此非礼经意也礼秃者不免
 谓其无紒可绕故不免也又或问曰免者以何为也
 曰不冠者之所服也洵如经言则不止于不冠而已
 如之何借免冠以为释也程子曰衰绖冠裳俱有其
 制而袒免则元无冠服故经莫得而记予则曰经文
 有之矣程子未之详也礼奔丧者自齐衰以下入门
 左中庭北面哭尽哀免麻于序东是免用麻也斩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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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括发以麻为母括发以麻免而以布是免用布也布
 与麻者免之制也其可谓之无其制与程子曰礼男
 子冠而妇人笄男子免而妇人髽是冠与免对也故
 得以免冠为免予则曰非也冠与笄对免与髽对者
 也髽不止于除笄而免独止于免冠乎左传韩之战
 秦穆公获晋侯穆姬登台履薪使以免服衰绖逆则
 免之有服审矣程子又释丧小记曰父母皆应以麻
 括发而古礼母皆降父故减麻用布而特言免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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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予则曰此又非也经文上言括发而下言免则免
 与括发不同不可以合释之也有免而括发者焉母
 丧是也有免而不括发者焉属及五世之丧是也程
 子复终言之曰予疑郑氏故著此以待博而不惑者
 折衷之予则曰甚矣程子之好学也虽然郑氏之距
 古远矣程子与子之距郑氏也又益远先儒之立言
 也虽不能无醇驳而其音释必有所师承未可遽以
 为疑也幸而程子尚有所待故予得发其臆说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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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予非博者也盖能信经而不惑者也
朋友麻
 注曰朋友虽无亲有同道之恩相为服缌之绖带檀
 弓曰群居则绖出则否其服吊服也周礼曰凡吊当
 事则弁绖弁绖者如爵弁而素加环绖也其服有三
 锡衰也缌衰也疑衰也王为三公六卿锡衰为诸侯
 缌衰为大夫士疑衰诸侯及卿大夫亦以锡衰为吊
 服当事乃弁绖否则皮弁辟天子也士以缌衰为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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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其吊服则疑衰也旧说以为士吊服布上素下或
 曰素委貌冠加朝服论语曰缁衣羔裘又曰羔裘玄
 冠不以吊何朝服之有乎然则二者皆有似也此实
 疑衰也其弁绖皮弁之时则如卿大夫然又改其裳
 以素辟诸侯也朋友之相为服即士吊服疑衰素裳
 庶人不爵弁则其吊服素冠委猊
 疏曰云朋友麻者上文据在他国加袒免今此在国
 相为吊服麻绖带而已注知缌之绖带者以其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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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服之轻为朋友之绖带约与之等也云其服吊服
 也者以其不在五服五服之外惟有吊服故引周礼
 王吊诸臣之绖及三衰證此也案周礼司服王为三
 公六卿锡衰为诸侯缌衰为大夫士疑衰其首服皆
 弁绖又案服问公为卿大夫锡衰以居出亦如之当
 事则弁绖大夫相为亦然是诸侯及卿大夫亦以锡
 衰为吊服也云当事则弁绖者天子常弁绖诸侯及
 卿大夫当大敛小敛及殡时乃弁绖非此时则皮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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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辟天子也士吊服则疑衰士卑无降服既以缌为丧
 服不得复将缌为吊服故下取疑衰为吊服也旧
 说者以士吊服无文前有此二种解故郑引论语破
 之云又改其裳以素辟诸侯者诸侯卿大夫不著皮
 弁辟天子此诸侯之士不著疑裳而用素裳又辟诸
 诸也故朋友之相为服即士吊服疑衰而素裳是郑
 正解士之吊服庶人不爵弁则其冠素委貌不言其
 服则白布深衣也以白布深衣庶人之常服又尊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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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服以前服之故庶人得为吊服也凡吊服直云
 素弁环绖不言带或云有绖无带但吊服既著衰首
 有绖不可著吉时之大带吉时之大带有采麻既不
 加于采采可得加于凶服乎案此经注服缌之绖带
 则三衰绖带同有可知其吊服之除案杂记云君于
 卿大夫比葬不食肉比卒哭不举乐是知未吉则凡
 吊服亦当依气节而除并与缌麻同三月除之为士
 虽比殡不举乐亦既葬除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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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敖氏曰天子吊服三锡衰也缌衰也疑衰也诸侯吊
 服二锡衰也疑衰也皆用于臣礼国君不相吊则亦
 未必有朋友之服是记盖主为大夫以下言之服问
 谓大夫相为锡衰以居当事则弁绖此大夫于朋友
 之为大夫者服也以是推之则大夫于士若士于大
 夫皆疑衰裳虽当事亦素冠也士庶人相为亦然其
 服皆加麻既葬乃已若非朋友则吊之时其服皆与
 朋友同所异者退则不服耳疑衰者亦十五升而去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57b 页 WYG0111-0237d.png
 其半盖布缕皆有事者也布缕皆有事则疑于吉升
 数与缌锡同则疑于凶故因以名之
 张氏曰士之吊服则疑衰其或弁绖或皮弁如卿大
 夫而改其裳也疑者拟也拟于吉也吉服十五升而
 此服用十四升是近于吉朋友之服即此服而加麻
 也周礼司服凡吊事弁绖服此绖注引之作凡吊当
 事则弁绖误当事则弁绖者诸侯卿大夫也当正之
 汪氏琬曰或问礼言朋友麻而律文无之何也曰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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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之同门为朋同志为友古之为朋友者其将与之
 交也则有始相见之礼其既与之交也则有终身同
 道之恩盖慎于初而厚于继也如此夫惟始慎之继
 厚之故殁则哭于寝门之外加麻三月今交道废矣
 彼之憧憧往来者饮食而已耳博奕笑语而已耳有
 善不相勉有过不相规此则孔子谓之所知曾子谓
 之相识者也非朋友也而顾欲为之加麻不已重乎
 夫朋友之服不在五服之内故律文略之后之学者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58b 页 WYG0111-0238b.png
 缘情义之浅深厚薄而加折衷焉可也 或问师弟
 子何以无服也曰昔者孔子之丧颜回也若丧子而
 无服子贡请丧孔子若丧父而无服今之为师为弟
 子者其视夫子子贡何如而遂相为服也先儒谓师
 不立服不可立此说是也然则吊服加麻出入常绖
 者非与曰昔者朱文公之丧黄文肃公为其师加麻
 制如深衣用冠绖何文定公之丧王文宪公服深衣
 加带绖冠加丝许文定公薨蒲人王楫衰绖赴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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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宾者辞曰门人衰礼与楫曰吾师也术艺之师与宾
 主之师与吾犹惧乎报之无从耳由是言之后世有
 人师经师如朱何许三先生者夫亦可以用此服矣
君之所为兄弟服室老降一等
 注曰公士大夫之君
 疏曰天子诸侯绝期今言为兄弟服明是公士大夫
 之君于旁亲降一等者室老家相降一等不言士士
 邑宰远臣不从服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59b 页 WYG0111-0238d.png
 敖氏曰君者谓凡有家臣者皆是也与室老对(阙二/字)
 曰君亦如妾为君为女君之比
 张氏曰公卿大夫为兄弟服已降一等室老从之而
 服又降一等
  世佐案兄弟服谓期功之属此大夫之臣从服之
  例也从服者止于室老其馀否下天子诸侯也天子
  诸侯为其正统之亲服其臣皆从服亦降一等
  不杖期章为君之父母是其例矣惟近臣君服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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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盖不降也是皆异于大夫者
夫之所为兄弟服妻降一等
 疏曰妻从夫服其族亲即上经夫之诸祖父母见于
 缌麻章夫之世叔见于大功章夫之昆弟之子不降
 叔嫂又无服今言从夫降一等记其不见者当是夫
 之从母之类乎
 敖氏曰此惟指妻从夫服者而言如为夫祖父母之
 类是也其在夫之昆弟之行者则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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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氏曰夫之重服则妻与同如疏属小丧则妻降一
 等前于尊亲大丧从服皆有等此括诸未备轻服言
 也
庶子为后者为其外祖父母从母舅无服不为后如邦

 疏曰以其与尊者为一体既不得服所出母是以母
 党皆不服之
 敖氏曰凡从服皆为所从在三年之科者也庶子为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61a 页 WYG0111-0239c.png
 父后者为其母缌则于母党宜无服也不为后如邦
 人是君母与已母之党或兼服之明矣
 郝氏曰邦人犹言众人
 顾氏曰与尊者为一体不敢以外亲之服而废祖考
 之祭故绌其服也言母党则妻之父母可知
 张氏曰若不为后亦如邦人为母党服也
 汪氏琬曰或问礼有庶子为其外祖父母从母舅之
 服而律文无之何也曰古者诸侯卿大夫之妾出于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61b 页 WYG0111-0239d.png
 买者少而为娣侄媵者多若后世之为妾者皆庶姓
 也其父母兄弟姊妹往往有不可考者律文不为之
 服盖以贱故绌也然则庶子之服其生母也今且与
 适母同矣夫使伸其私于母而独绌于母之党母乃
 稍失伦与曰非也小不可加大卑不可陵尊贱不可
 干贵圣人之立制也姑以此示适庶之闲焉此律文
 之微意也故庶子得为适母之党服而不得为生母
 之党服乡先生姚文毅公亦以无服为善也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62a 页 WYG0111-0240a.png
  世佐案庶子为父后于其所生母之党无服亦不
  敢服其私亲之义也不言从母昆弟之子者举其
  重者而轻者可知不为后如邦人据士礼而言也
  若公子大夫之庶子为尊者所厌于其母且不得
  伸三年母党之服讵得伸乎大夫卒庶子不为后
  者亦如邦人矣然君母在为君母之党服仍不兼
  服也敖说之误辨见上
宗子孤为殇大功衰小功衰皆三月亲则月算如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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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曰言孤有不孤者不孤则族人不为殇服服之也
 不孤谓父有废疾若年七十而老子代主宗事者也
 孤为殇长殇中殇大功衰下殇小功衰皆如殇服而
 三月谓与宗子绝属者也亲谓在五属之内算数也
 月数如邦人者与宗子有期之亲者成人服之齐衰
 期长殇大功衰九月中殇大功衰七月下殇小功衰
 五月有大功之亲者成人服之齐衰三月卒哭受以
 大功衰九月其长殇中殇大功衰五月下殇小功衰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63a 页 WYG0111-0240c.png
 三月有小功之亲者成人服之齐衰三月卒哭受以
 小功衰五月其殇与绝属者同有缌麻之亲者成人
 及殇皆与绝属者同
 疏曰云孤为殇者谓无父未冠而死者也云大功衰
 小功衰者以其成人齐衰故长殇中殇皆在大功衰
 下殇在小功衰也云皆三月者以其衰虽降月本三
 月法一时不可更服故还依本三月也云亲则月算
 如邦人者上三月者是绝属者若在五属之内亲者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63b 页 WYG0111-0240d.png
 月数当依本亲为限故云如邦人也注云不孤则族
 人不为殇服服之者以父在犹如周之道有嫡子无
 适孙以其父在无适子则不为适孙服同于庶孙明
 此夲无服父在亦不为之服殇也云与宗子有期之
 亲者成人服之齐衰期者谓宗子亲昆弟及伯叔昆
 弟之子姑姊妹在室之等皆是也自大功亲以下尽
 小功亲以上成人月数虽依本皆服齐衰者以其绝
 属者犹齐衰三月明亲者无问大功小功缌麻皆齐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64a 页 WYG0111-0241a.png
 衰者也既皆齐衰故三月既葬受服乃始受以大功
 小功衰也至于小功亲以下殇与绝属者同者以其
 成人小功至下场即入三月是以与绝属者同皆大
 功衰小功衰三月故与绝属者同也云有缌麻之亲
 者成人及殇皆与绝属者同者以其绝属者为宗子
 齐衰三月缌麻亲亦三月是以成人及殇死皆与绝属
 者同也
 敖氏曰此言宗子孤而为殇其服乃如是若不孤则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64b 页 WYG0111-0241b.png
 族人之亲尽者不为服而有亲者则成降服或降而
 无服亦如邦人也
 郝氏曰宗子大宗子族人所为齐衰三月者也无父
 曰孤宗子父未死年老而传子代主宗事十九以下
 死是不孤而殇者也族人不得以宗子殇为服何也
 礼有适子则适孙与庶孙同有父在即是宗子所殇
 者同于祖宗之适孙耳故不为宗子殇服必其既为
 宗子父死子孤十九以下死者族人乃为殇服长殇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65a 页 WYG0111-0241c.png
 中殇大功而衰下殇小功布衰皆三月除礼宗子成
 人死族人男女皆齐衰三月今从殇降为功衰三月
 此疏属无五服之亲者也其在五服亲内者各以所
 当服之月算初丧服齐衰三月后各以本服为受月
 满而后除之如众人算服之常法也
改葬缌
 注曰谓坟墓以他故崩坏将亡失尸柩者也改葬者
 明棺物毁败改设之如葬时也其奠如大敛从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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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庙从墓之墓礼宜同也服缌者臣为君也子为父也
 妻为夫也必服缌者亲见尸柩不可以无服缌三月
 而除之
 疏曰案既夕记朝庙至庙中更设迁祖奠云如大敛
 奠即此移柩向新葬之处所设之奠亦如大敛之奠
 士用豚三鼎则大夫以上更加牲牢大夫用特牲诸
 侯用少牢天子用大牢可知又朝庙载柩之时士用
 輁轴大夫以上用輴不用蜃车饰以帷㡛即此从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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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墓亦与朝庙同可知臣为君子为父妻为夫惟据
 极重而言馀无服也不言妾为君以不得体君差轻
 故也不言女子子妇人外成在家又非常故亦不言
 (言下疑更有/不言二字)诸侯为天子诸侯在畿外差远改葬不
 来故亦不言也君亲死已多时哀杀已久可以无服
 但亲见君父尸柩故制服以表哀故皆服缌也云三
 月而除者谓葬时服之及其除也亦法天道一时故
 亦三月除也若然郑言三等举痛极者而言父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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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子为母亦与此同也
 黄氏曰案通典汉戴德云制缌麻具而葬葬而除谓
 子为父妻妾为夫臣为君孙为祖后也无遣奠之礼
 其馀亲皆吊服魏王肃云司徒文子改葬其叔父问
 服于子思子思曰礼父母改葬缌葬而除不忍无服
 送至亲也肃又云本有三年之服者道有远近或有
 艰故既葬而除不待有三月之服也非父母无服无
 服则吊服加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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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敖氏曰改葬者或以有故而迁葬于他处如文王于
 王季之类是也或以向者之葬不能如礼后乃更之
 如晋惠公于共世子之类是也此惟言缌不著其人
 则是凡有亲而在其所者服皆然也以其非常服而
 事又略故五属同之不言其除之之节或既改葬则
 不服之与
 案注云从庙之庙从墓之墓礼宜同也言此者以徵
 改葬之奠当如大敛耳盖祖奠如大敛奠故郑氏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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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彼谓改葬之奠宜与之同也
 汪氏琬曰或问礼改葬缌郑氏谓三月除之而明集
 礼既葬释服何以不同也曰集礼释缌服者谓释其
 衰麻耳下文素服云云则犹未敢即吉也是故吾从
 三月
 或问过时而葬宜何服曰礼久而不葬者主丧者不
 除夫久而不葬人子之过也其可以不衰绖乎哉又
 礼为兄弟既除丧已及其葬也反服其服兄弟且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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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况于人子乎
童子唯当室缌
 注曰童子未冠之称也当室者为父后承家事者为
 家主与族人为礼于有亲者虽恩不至不可以无服
 也
 疏曰当室者周礼谓之门子与宗室往来故为族人
 有缌服以其代父当家事故注云为家主与族人为
 礼于有亲者则族内四缌麻以来皆是也案内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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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敦行孝弟十九以下未能敦行孝弟故云恩不
 至不在缌章者若在缌章则外内俱报此当室童子
 直与族人为礼有此服不及外亲故不在缌章而在
 此记也
 敖氏曰此言惟当室则缌是虽父在亦得为之曲礼
 曰孤子当室言孤则有不孤者矣
  世佐案当室谓父没及年老而传者也缌兼父党
  母党而言童子未有室唯无妻党服耳注疏专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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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族人恐未是童子死亲族当为之缌者皆降而无
  服故注云恩不至也
传曰不当室则无缌服也
 敖氏曰童子不当室则无缌服所以降于成人当室
 则缌所以异于众子
 郝氏曰凡缌多中表之亲童子未当家未与三党周
 旋故应无缌唯父死当家之童子亲族备礼则有之
 故传以不当室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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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佐案记云唯当室缌明其馀固无是礼也此与
  童子不杖意相类皆以其未成人略之然惟云无
  缌服则期功已上之报如成人又可见矣
凡妾为私兄弟如邦人
 注曰嫌厌降之也私兄弟目其族亲也(世佐案疏引/注文此下有)
 (然则/二字)女君有以尊降其兄弟者谓士之女为大夫妻
 与大夫之女为诸侯夫人诸侯之女为天王后者父
 卒昆弟之为父后者宗子亦不敢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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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曰妾言凡者总天子以下至士故凡以该之也注
 云然则女君有以尊降其兄弟者以其女君与君体
 敌故得降其兄弟旁亲之等子尊不加父母唯不降
 父母则可降其兄弟旁亲云谓士之女为大夫妻大
 夫之女为诸侯夫人诸侯之女为天王后者此等皆
 得降其兄弟旁亲也云父卒昆弟之为父后者宗子亦
 不敢降也者虽得降其兄弟此为父后皆不得降容
 有归宗之义归于此家故不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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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敖氏曰此经正言妾之服其私亲者惟有为父母一
 条其馀则皆与为人妻者并言于凡适人者及嫁者
 未嫁者为其亲属之条中恐读者不察故记言此以
 明之
 郝氏曰私兄弟谓妾父母家诸亲族如常人各以其
 等为服盖与妻与夫同体故降其私亲妾不体君得
 自伸也
 张氏曰妾为私亲疑为君与女君所厌降实则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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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服同邦人常法谓如女子适人者之服也
大夫吊于命妇锡衰命妇吊于大夫亦锡衰
 注曰吊于命妇命妇死也吊于大夫大夫死也小记
 曰诸侯吊必皮弁锡衰服问曰公为卿大夫锡衰以
 居出亦如之当事则弁绖大夫相为亦然为其妻往
 则服之出则否
 疏曰注引小记者以记直言衰不言首服故引之言
 诸侯吊必皮弁锡衰者谓诸侯因朝吊异国之臣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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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弁锡衰虽成服后亦不弁绖也引服问者有已君
 弁有卿大夫与命妇相吊法云以居者君在家服之
 出亦如之出行不至丧所亦服之云当事则弁绖者
 谓当大小敛及殡皆弁绖也云大夫相为亦然者一
 与君为卿大夫同为其妻降于大功出则否引之者證
 大夫与命妇相吊服锡衰同也
 敖氏曰服问以锡衰为大夫相为之服则命妇相吊
 亦锡衰矣此记惟见大夫于命妇命妇于大夫者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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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吊者异则服或异也大夫命妇之锡衰惟于尊同
 者用之则吊于其下者不锡衰明矣
 郝氏曰吊于命妇与命妇吊皆吊其主人之妻也男
 女吊异而衰布同
 汪氏琬曰大夫之吊命妇有之命妇吊大夫则未也
 何也妇人之职惟司酒食织纴而已不当与闻阃外
 之事故曰妇人无外事礼知生则吊所识则吊为命
 妇者何自而与大夫有素也如其为有服诸亲则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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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丧之日必往而号踊哭泣厕于姑姊妹娣姒众妇人
 之列矣夫安得行吊礼且自有居丧之本服在夫安
 得而用锡衰舍是而出吊则与外事之渐也独不观
 鲁之公父文伯之母乎公父文伯之母季康子之从
 祖叔母也康子往焉䦱门与之言皆不踰阈仲尼谓
 之知礼盖古人谨于男女之辨如此使先王而果制
 此服是诲命妇以淫也夫防之犹虞其未足而顾诲
 之乎其可疑审矣说者曰礼尚往来大夫吊命妇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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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不可以不吊大夫如之何予告之曰有命妇之夫
 与其子在服问大夫相为锡衰以居出亦如之为其
 妻往则服之出则否独不言命妇为大夫此可据也
 说者又曰妇人不越疆而吊人礼禁其越疆岂遂禁
 其吊人乎哉予曰非是之谓也命妇死则命妇当吊
 大夫死则命妇不当吊殆亦不畔于礼者也
 姜氏曰言大夫该卿大夫士之词以周礼司服王为
 公卿大夫士推之可见王吊且由公卿及于士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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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吊者乎
  世佐案吊于命妇吊其夫也吊于大夫吊其妻也
  妇人得出吊者以其与死者之妻为亲族故也本
  与死者无服故但服吊服而已大夫命妇吊于敌
  者之服如是则其吊于士也盖缌衰与
传曰锡者何也麻之有锡者也锡者十五升抽其半无
事其缕有事其布曰锡
 注曰谓之锡者治其布使之滑易也锡者不制其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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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哀在内也缌者不治其布哀在外也君及卿大夫吊
 士虽(虽本或/作唯误)当事皮弁锡衰而已士之相吊则如朋
 友服疑衰素裳凡妇人相吊吉笄无首素总
 疏曰锡谓不治其缕治其布以哀在内缌则治缕不
 治布哀在外以其王为三公六卿重于畿外诸侯故
 也云君及卿大夫吊士虽当事皮弁锡衰而已者是
 士轻无服弁绖之礼有事无事皆皮弁若然文王世
 子注诸侯为异姓之士疑衰同姓之士缌衰今言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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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大夫又同锡衰此言与士丧礼注同亦是君于此
 士有师友之恩者也云凡妇人相吊吉笄无首素总
 者下文女子子为父母卒哭折吉笄之首布总此吊
 服用吉笄无首素总又男子冠妇人笄相对妇人丧
 服又笄总相对上注男子吊用素冠故知妇人吊亦
 吉笄无首素总也
 敖氏曰有锡疑当作滑易盖二字各有似以传写而
 误也郑司农注司服职云锡麻之滑易者也其据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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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未误之文与以天子吊服差之锡重于总故缌治
 缕而锡则否盖凡服以粗细为先后锡不治缕则其
 缕不如缌之细所以差重也然而必有事其布者盖
 吊服不可以无所事既不治缕则当治布也治其布
 则滑易矣所以谓之锡
 郝氏曰锡与缌皆十五升抽其半而锡重于缌锡易
 治也麻之有锡言麻布加易治也有又通加也事犹
 治也有事无事及缌而言有事其缕无事其布则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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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矣曰锡明所以异于缌
  世佐案国君吊士之服当以文王世子注为正此
  注言与卿大夫同锡衰自相违异盖误也且卿大
  夫吊士亦不合服锡衰说见上
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妇为舅姑恶笄有首以髽卒
哭子折笄首以笄布总
 注曰言以髽则髽有著笄者明矣
 疏曰此二者皆期服但妇人以饰事人是以虽居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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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不可顿去修容故使恶笄而有首至卒哭女子子
 哀杀归于夫氏故折吉笄之首而著布总也案斩衰
 章吉笄尺二寸斩衰以箭笄长尺檀弓齐衰笄亦云
 尺则齐衰已下皆与斩同一尺不可更变故折吉笄
 首而已其总斩衰六升长六寸郑注总六升象冠数
 则齐衰总亦象冠数正服齐衰冠八升则正齐衰总
 亦八升是以总长八寸笄总与斩衰长短为差但笄
 不可更变折其首总可更变宜从大功总十升之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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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也言以髽者则髽有著笄明矣郑言此者旧有人
 解丧服小记云男子免而妇人髽免时无笄则髽亦
 无笄矣但免髽自相对不得以妇人与男子有笄无
 笄相对故郑以经云恶笄有首以髽髽笄连言则髽
 有著笄明矣
 敖氏曰云有首见恶笄之制也是亦其异于箭笄者
 与言笄有首而复云以髽见成服以后犹髽且明齐
 衰而髽者之止于是也然则妇人之髽者惟妻为夫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77a 页 WYG0111-0247c.png
 妾为君女子子在室为父母与此耳以笄之笄著笄
 之称也卒哭子折笄首以笄则不复髽矣妇则恶笄
 以髽也自若也此亦微有内夫家外父母家之意总
 之用布王服妇人皆然特以齐衰章亦不言总故记
 因而见之也下文放此
 郝氏曰女子既嫁父母死奔服与妇为舅姑同恶犹
 凶也笄簪也首簪头也有首言不折也恶笄短不必
 折其首凡吉笄长尺二寸凶笄长尺露发曰髽犹男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77b 页 WYG0111-0247d.png
 子免以布覆发曰缌犹男子冠受布同始死尽去笄
 总露髽成服则恶笄布总此女与妇同者也既葬虞
 卒哭女子适人者归夫家则以吉笄易凶笄盖笄不
 可更受又不可纯吉用吉笄而去其首此女与妇异
 者也
  世佐案经于妇人服制惟一见于斩章而齐衰以
  下不著焉故记者详之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
  妇为舅姑皆见齐衰不杖期章恶笄有首差饰也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78a 页 WYG0111-0248a.png
  然则斩衰箭笄无首明矣髽旧说云齐衰以下布
  髽也云以髽者见其著笄又著髽也妇人之髽对
  男子之免免必去冠髽仍著笄者盖冠所以冒首
  免所以绕髻著冠则髻不露故必去冠乃可以免
  也妇人之笄仅以贯发而已其重虽与冠等而其
  制绝与冠异著笄之后其髻仍露故不碍其为髽
  也卒哭子折笄首以笄著其异于妇为舅姑者也
  妇人外成在夫家而服父母之服犹以为已之私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78b 页 WYG0111-0248b.png
  丧也故云恶笄著吉笄然必折其首乃著之者
  以其太饰故也初丧恶笄有首受以吉笄无首是
  相变之意也布总言其同也此不专为女子子发
  乃言于子折笄首之下者上文终言笄制而后及
  之耳
传曰笄有首者恶笄之有首也恶笄者栉笄也折笄首
者折吉笄之首也吉笄者象笄也何以言子折笄首而
不言妇终之也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79a 页 WYG0111-0248c.png
 注曰栉笄者以栉之木为笄或曰榛笄有首者若今
 时刻镂摘头矣卒哭而丧之大事毕女子子可以归
 于夫家而著吉笄折其首者为其大饰也吉笄尊变
 其尊者妇人之义也㨿在夫家宜言妇终之者终子
 道于父母之恩
 疏曰云吉笄者象笄也者传明吉时之笄以象骨为
 之据大夫士而言案弁师天子诸侯笄皆玉也案玉
 藻云沭栉用椫栉发晞用象栉郑云椫白理木栉即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79b 页 WYG0111-0248d.png
 梳也以白理木为梳栉也彼椫木与象栉相对此栉
 笄与象笄相对故郑云栉笄者以栉之木为笄云或
 曰榛笄者案檀弓云南宫绦之妻之姑之丧夫子诲
 之髽曰尔毋从从尔尔毋扈扈尔盖榛以为笄长尺
 而总八寸彼为姑用榛木为笄此亦妇人为姑与彼
 同但此用栉木彼用榛木不同耳盖二木俱用故郑
 两存之也云卒哭而丧之大事毕女子子可以归于
 夫家者但以出适女子与在家妇俱著恶笄妇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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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卒哭折吉笄首女子子即言折吉笄之首明女子子
 有所为故独折笄首耳所为者以女子外成既以哀
 杀事人可以加容故著吉笄仍为大饰折去其首故
 以归于夫者解之若然丧大记云女子既练而归与
 此注违者彼小祥归是其正法此归者容有故许之
 归故云可以权许之耳
 敖氏曰檀弓云南宫绦之妻为姑榛以为笄此传所
 谓栉者疑即彼之榛也盖声相近而转为栉耳言子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80b 页 WYG0111-0249b.png
 折笄首而不言妇者谓记于始者并言女子子与妇
 之笄髽后乃独言子折笄首而不及于妇也终终丧
 也言妇恶笄以终丧无折笄首之事故不言妇也传
 引记文云笄有首则记之恶字似衍
 张氏曰案传言终之者因记本以女子子与妇并言
 恶笄有首以髽下单言子折笄首布总而不言妇当
 如何故解之曰终之也谓当以恶笄终期也注云据
 在夫家宜言妇仍指女子子而言误会传文又疏云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81a 页 WYG0111-0249c.png
 出适女子与在家妇俱著恶笄以女子外成既以哀
 杀事人故独折笄首耳此即传文正解下文则不免
 曲徇郑注矣
妾为女君君之长子恶笄有首布总
 疏曰妾为君之党服得与女君同(世佐案上二句大/功章传文疏引之)
 (释妾为君之长子三年之故也刋本云/妾为君女之服得与女君同误今正之)为长子亦三
 年但为情轻故与上文妇事舅姑齐衰同恶笄有首布总
 也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81b 页 WYG0111-0249d.png
 敖氏曰笄总与上同乃别见之者明其不髽也然则
 三年之丧亦有不必髽者矣妾为女君不杖期为君
 之长子三年(世佐案妾为女君及君之长子日月虽/殊而齐衰一也故其首服同此与妇为)
 (舅姑无以异乃别见之者以其为妾服故也不言髽/文省也小记云妾为君之长子与女君同然则母为)
 (长子之服亦犹是矣箭笄麻髽唯服斩者耳以是/差之则大功以下其皆吉笄折首以髽而布总与)
凡衰外削幅裳内削幅幅三袧
 注曰削犹杀也大古冠布衣布先知为上外杀其幅
 以便体也后知为下内杀其幅稍有饰也后世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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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之以此为丧服袧者谓辟两侧空中央也祭服朝
 服辟积无数凡裳前三幅后四幅也
 疏曰自此已下尽祛尺二寸记衰裳之制用布多少
 尺寸之数也云凡者总五服而言外削幅者谓缝之
 边幅向外内削幅者谓缝之边幅向内幅三袧者据
 裳而言为裳之法前三幅后四幅幅皆三辟摄之以
 其七幅布幅二尺二寸幅皆两畔各去一寸为削幅
 则二七十四丈四尺若不辟积其要中则束身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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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故须辟积要中也要中广狭任人粗细故袧之辟
 摄亦不言寸数多少但幅别以三为限耳注云袧者
 谓辟两侧空中央也者袧者屈中之称一幅凡三处
 屈之辟两边相著自然中央空矣幅别皆然也云祭
 朝服辟积无数者朝服谓诸侯与其臣以玄冠服为
 朝服天子与其臣以皮弁服为朝服祭服者六冕与
 爵弁服皆是玄端亦是士之家祭服也凡服惟深衣
 长衣之等六幅破为十二幅狭头向上不须辟积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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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馀要间已外皆辟积无数似丧冠三辟积吉冠辟积
 无数也云凡裳前三幅后四幅者前为阳后为阴故
 前三后四各象阴阳也唯深衣之等连衣裳十二幅
 以象十二月也
 敖氏曰凡衰谓凡名衰者也衰外削幅者所以别于
 吉服之制亦如丧冠外毕之类裳幅不变者衣裳同
 用衣重而裳轻变其重者以示异足矣故裳不必变
 也下云袂属幅则衰之削幅者惟裻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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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氏曰削裁截也幅布边幅外内谓削边缝向外向
 内袧钩也屈折曰袧每幅叠三折衰独外削者衰以
 摧为义裳以常为义衣贵裳贱衣变裳不变也
若齐裳内衰外
 注曰齐缉也凡五服之衰一斩四缉缉裳者内展之
 缉衰者外展之
 疏曰㩀上齐斩五章有一斩四齐此㩀四齐而不言
 一斩者上文已论五服衰裳缝之外内斩衰裳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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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此㩀衰裳之下缉之用针功者斩衰不齐无针
 功故不言也言若者不定辞以其斩者不齐故云若
 也言裳内衰外者上言衰外削幅此齐还向外展之
 上言裳内削幅此齐还向内展之并顺上外内而缉
 之此先言裳者凡齐㩀下裳而缉之裳在下故先言
 裳顺上下也郑言展之者若今亦先展讫乃行针功
 者也
 敖氏曰裳内衰外与其削幅之意亦以齐衰别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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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也凡齐主于裳也故先言之
 郝氏曰齐缉其边使齐异于斩也裳边缉向内衰边
 缉向外
负广出于适寸
 注曰负在背上者也适辟领也负出于辟领外旁一
 寸
 疏曰以一方布置于背上上畔缝著领下畔垂放之
 以在背上故得负名出于辟领外旁一寸总尺八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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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
 黄氏曰负亦名负板
 敖氏曰负之广无定数惟以出于适旁一寸为度也
 其长盖比于衰云
适博四寸出于衰
 注曰博广也辟领广四寸则与阔(世佐案涧疑当作/阙阙中下疏所谓)
 (阙去中央安/项应是也)中八寸也两之谓尺六寸也出于衰者
 旁出衰不著寸数者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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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曰此辟领广四寸㩀两相而言云出于衰者谓比
 胸前衰而言出也注云辟领广四寸者据项之两相
 向外各广四寸云则与阔中八寸也者谓两身当缝
 中央总阔八寸一边有四寸并辟领四寸为八寸云
 两之为尺六寸也者一相阔与辟领八寸故两之总
 一尺六寸云出于衰者旁出衰外者以两旁辟领向
 前望衰之外也衰广四寸辟领横广总尺六寸除中
 央四寸当衰衰外两旁各出衰六寸故云不著寸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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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知也
 黄氏曰此谓度两身既毕即将两身叠作四重于领
 上取方裁入四寸却以所裁者辟而摺之垂于两旁
 使领中开处方阔八寸也
 敖氏曰适辟领之布旁出者也云博四寸又云出于
 衰则出于衰者非谓其博也然则博者其从之广与
 凡为衣必先开当项之处其上下之度相去四寸左
 右之度则随其人之肥瘠而为之阔狭不定凡吉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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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皆方剪之所谓方领是也此凶服亦方领不异但剪
 其上下之相去四寸者而不殊其左右之布使连于
 衣而各出于肩上之两旁而为适所谓适博四寸也
 以其横之阔狭不定故不著其出之寸数惟言出于
 衰而已
 张氏曰适以在两肩者而言则四寸并阔中共八寸
 两之则为尺六寸上文负广出适旁各一寸故疏以
 为总之八寸也衰在胸前出于衰者以两肩辟领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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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望衰之外也
衰长六尺博四寸
 注曰广袤当心也前有衰后有负板左右有辟领孝
 子哀戚无所不在
 疏曰袤长也据上下而言也缀于外衿之上故得广
 长当心
 敖氏曰五服之属及锡与疑皆以衰为名则是凡凶
 服吊服无不有此衰矣其辟领亦当同之若负板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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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惟孝子乃有之故记先言之也
 郝氏曰以布一方如负联领当心垂其状摧然曰衰
 衰长六寸宽四寸成终数也
衣带下尺
 注曰衣带下尺者要也广尺足以掩裳上际也
 疏曰谓衣腰也云衣者即衰也但衰是当心广四寸
 者取其哀摧在于遍体故衣亦名为衰今此云衣据
 在上曰衣举其实称云带者此谓带衣之带非大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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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革带也云衣带下尺者据上下阔一尺若据横而言
 之不著尺寸者人有粗细取足为限也云足以掩裳
 上际也者若无腰则衣与裳之交际之间露见里衣
 有腰则不露见故云掩裳上际也言上际者对两旁
 有祍掩旁两厢际也
 敖氏曰此接衣之布其广亦无常度惟以去带一尺
 为准岂亦以人之长短不齐故与带谓要绖也绞带
 布带亦存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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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氏曰衣即衰带大带凡礼服吉凶皆有大带衣长
 出带下尺使不见裳要也
  世佐案据其当心而言则曰衰㩀其在上而言则
  曰衣负也适也衰也皆缝著此衣者也带谓在要
  者吉服有大带革带凶服则要绖绞布带是也带
  下尺者言其衣之长出于带下一尺也人之粗细
  长短不可预定故不著其广袤尺寸而惟以去带
  一尺为度取足以掩裳上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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祍二尺有五寸
 注曰祍所以掩裳际也二尺五寸与有司绅齐也上
 正一尺燕尾二尺五寸凡用布三尺五寸
 疏曰云掩裳际也者掩裳两厢下际不合处也云二
 尺五寸与有司绅齐也者玉藻文案彼士已上大带
 垂之皆三尺又云有司二尺有五寸谓府史绅即大
 带也屈而重故曰绅此但垂之二尺五寸故云与
 有司绅齐也云上正一尺者取布三尺五寸广一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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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上一尺为正正者正方不破之言也一尺之下从
 一畔旁入六寸乃邪向下一畔一尺五寸去下畔亦
 六寸横断之留下一尺为正如是则用布三尺五寸
 得两条衽各二尺五寸两条共用布三尺五寸也然
 后两旁皆缀于衣垂之向下掩裳际此谓男子之服
 妇人则无以其妇人之服连衣裳故郑上斩章注云
 妇人之服如深衣则衰无带下又无衽是也
 郝氏曰祍裳周围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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袂属幅
 注曰属犹连也连幅谓不削
 疏曰属幅者谓整幅二尺二寸凡用布为衣物皆去
 边幅一寸为缝杀今此属连其幅则不削去其边幅
 取整幅为袂必不削幅者欲取与下文衣二尺二寸
 同纵横皆二尺二寸正方者也故深衣云袂中可以
 运肘二尺二寸亦足以运肘也
 敖氏曰袂属幅而不削是缭合之也古者衣袂皆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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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幅乃著之者嫌凶服之制或异于吉也此袂之短长
 盖如深衣之袂亦及屈之及肘
 郝氏曰袂袖也全幅不杀取其方
衣二尺有二寸
 注曰此谓袂中也言衣者明与身参齐二尺二寸其
 袖足以容中人之肱也衣自领至要二尺二寸倍之
 四尺四寸加阙中(阙中续通解杨氏图皆/作辟领阙本或作阔误)八寸而又
 倍之凡衣用布一丈四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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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曰云此谓袂中也者上云袂㩀从身向祛而言此
 衣㩀从上向掖下而言云言衣者明与身参齐者袂
 连衣为之衣即身也两旁袂与中央身总三事下与
 畔皆等变袂言衣欲见袂与衣齐三也云衣自领以
 下云云者郑欲计衣之用布多少之数自领之要皆
 二尺二寸者衣身有前后今且据一相而言故云衣
 二尺二寸倍之为四尺四寸总前后计之也云加阙
 中八寸者阙中谓阙去中央安项处当缝两相总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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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八寸若去一相正去四寸若前后长而言则一相
 各长八寸通前两身四尺四寸总五尺二寸也云而
 又倍之者更以一相五尺二寸并计之故云又倍之
 云凡衣用布一丈四寸者此唯计身不计袂与祛及
 负祍之等者彼当丈尺寸自见又有不全幅者故皆
 不言也
 敖氏曰衣谓衰之身也言此于祛袂之间则是除杀
 祛之外其袂之广亦如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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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佐案衣袂之身也以其著于臂故亦谓之衣与
  上所云衣带下尺者异矣袂以全幅布连属为之
  两相各尺一寸其广已明此则言其从掖下向祛
  长短之度也必二尺二寸者取其广袤等也郑以
  袂中释衣其说亦近是乃又以是决其在身之衣
  用布多少之数则胶矣夫衣必称身而为之人之
  长短不齐安可悬立此制而使之不得增减乎哉
祛尺二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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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曰袪袖口也尺二寸足以容中人之并两手也吉
 时拱尚左手丧时拱尚右手
 疏曰云祛袖口也者则袂末接袪者也尺二寸者据
 复摄而言围之则二尺四寸与深衣之祛同不言缘
 之深浅尺寸者缘口深浅亦与深衣同寸半可知故
 略不言也
 黄氏曰案衰服衣衽袂袪齐(齐恐是带/字之误)下自斩至缌
 皆同惟衰负板左右辟领㩀仪礼疏云衰者孝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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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哀摧之志负者负其悲哀适者指适缘于父母不念
 馀事若然则此四者唯子为父母用之旁亲皆不用
 欤
 杨氏曰案记云衣二尺有二寸盖指衣身自领至要
 之长而言之也用布八尺八寸中断以分左右为四
 尺四寸者二又取四尺四寸者二中摺以分前后为
 二尺二寸者四此即寻常度衣身之常法也合二尺
 二寸者四叠为四重从一角当领处四寸下取方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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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四寸乃记所谓适博四寸注疏所谓辟领四寸是
 也案郑注云适辟领也则两物即一物也今记曰适
 注疏又曰辟领何为而异其名也辟犹摄也以衣当
 领裁入四寸处反摄向外加两肩上故曰辟领即疏
 所谓两相向外各四寸是也左右有辟领以明孝子
 哀戚无所不在故曰适即疏所谓指适缘于父母不
 兼念馀事是也既辟领四寸加两肩上以为左右适
 故后之左右各有四寸虚处当脊而相并谓之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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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之左右各有四寸虚处近胸而相对亦谓之阔中
 乃疏所谓阔中八寸是也此则衣身所用布之数与
 裁之之法也注又云加辟领八寸而又倍之者谓别
 用布一尺六寸以塞前后之阔中也布一条纵长一
 尺六寸横阔八寸又纵摺而中分之其下一半裁断
 左右两端各四寸除去不用只留中间八寸以加后
 之阔中元裁辟领各四寸处而塞其缺(当脊相/并处)此所
 谓加辟领八寸是也其上一半全一尺六寸不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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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之中间从项上分左右对摺向前垂下以加于前
 之阔中与元裁断处(近胸相/对处)相接以为左右领也夫
 下一半加于后之阔中者用布八寸而上一半从项
 而下以加前之阔中者又倍之而为一尺六寸焉此
 所谓而又倍之者是也此则衣领所用之布与裁之
 之法也古者衣服吉凶异制故衰服领与吉服领不
 同而其制如此也注又云凡用布一丈四寸者衣身
 八尺八寸衣领一尺六寸合为一丈四寸也(此是用/布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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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当少宽其布/以为针缝之用)然此即衣身与衣领之数若负衰带
 下及两衽又在此数之外矣但领必有祫此布何从
 出乎曰衣领用布阔八寸而长一尺六寸古者布幅
 二尺二寸除衣领用布阔八寸之外更馀阔一尺四
 寸而长一尺六寸可以分作三条施于袷而适足
 无馀欠也云袂二尺二寸而祛乃尺二寸者缝合其
 下一尺大留上一尺二寸以为袖口也云衣带下尺
 者衣身二尺二寸仅至腰而止无以掩裳上际故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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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带之下用纵布一尺上属于衣横绕于腰则以腰
 之阔狭为准所以掩裳上际而后缀两祍于其旁也
 又曰衰裳之制五服皆同以升数多少为重轻父母
 重故升数少上杀下杀旁杀轻故升数多注云前有
 衰后有负板在右有辟领孝子哀戚之心无所不在
 惟子为父母用之此外皆不用
 敖氏曰此袂广二尺二寸而祛尺二寸亦谓圜杀一
 尺如深衣之祛也此衣与祛衽带下之度吉服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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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于此见之耳
 汪氏琬曰或问衰衣之有衰负板辟领也果独为父
 母用之与曰否经传无明文郑氏之注贾公彦之疏
 亦然如曾孙为曾祖父母也适孙祖在为祖母也为
 人后者为本生父母也是皆难以旁亲例者也其遂
 可不用衰负板辟领与家礼之与仪礼图说盖各发
 明注疏而犹各有所未尽也吾故谓齐衰必当有二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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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佐案祛接于衣之末者也尺二寸言其广也不
  言其长短之度者以袂衣既有定制则此接于衣
  者必须视肘而为之伸缩亦不可预定也
衰三升三升有半其冠六升以其冠为受受冠七升
 注曰衰斩衰也或曰三升半者义服也其冠六升齐
 衰之下也斩衰正服变而受之此服也三升三升半
 其受冠皆同以服至尊宜少差也
 疏曰自此至篇末皆论衰冠升数多少也云衰三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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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升有半其冠六升衰异冠同者以其三升半谓缕
 如三升半成布还三升故其冠同六升也云以其冠
 为受受冠七升者据至虞变麻服葛时更以初死之
 冠六升布为衰更以七升布为冠以其葬后哀杀衰
 冠亦从而变轻故也云或曰三升半者义服也者以
 其斩章有正义子为父父为长子妻为夫之等是正
 斩诸侯为天子臣为君之等是义斩此三升半是实
 义服但无正文故引或人所解为证也云六升齐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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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下也者齐服之降服四升正服五升义服六升以
 其六升是义服故云下也云斩衰正服变而受之此
 服也者下注云重者轻之故也云三升三升半其受
 冠皆同以服至尊宜少差也者以父与君尊等恩情
 则别故恩深者三升恩浅者三升半成布还三升故
 云少差也
 司马氏光曰古者既葬练祥禫皆有受服变而从轻
 今世俗无受服自成服至大祥其衰无变故于既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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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为家居之服是亦受服之意也
 或问朱子曰今之墨衰可便于出入而不合于礼经
 如何曰若能不出则不服之亦好但要出外治事则
 只得服之丧服四制说百官备百物具不言而事行
 者扶而起言而后事行者杖而起身自执事而后行
 者而姤而已盖惟天子诸侯始得全伸其礼庶人皆
 是自执事不得伸其礼
 黄氏曰案练再受服经传虽无明文谓既练而服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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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衰则记礼者屡言之服问曰三年之丧既练矣期之
 丧既葬矣则服其功衰杂记曰三年之丧虽功衰不
 吊又曰有父母之丧尚功服而祔兄弟之殇则练冠
 是也案大功之布有三等七升八升九升而降服七
 升为最重斩衰既练而服功衰是受以大功七升布
 为衰裳也故丧服斩章贾氏疏云斩衰初服粗至葬
 后练后大祥后渐细加饰斩衰裳三升冠六升既葬
 后以其冠为受衰裳六升冠七升小祥又以其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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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衰裳七升冠八升女子子嫁反在父之室疏云至
 小祥受衰七升总八升又案閒传小祥练冠孔氏疏
 云至小祥以卒哭后冠受其衰而以练易其冠而横
 渠张子之说又曰练衣必煅炼大功之布以为衣故
 言功衰功衰上之衣也以其著衰于上故通谓之功
 衰必著受服之上称受者以此得名受盖以受始丧
 斩疏之衰而著之变服其意以丧久变轻不欲摧割
 之心亟忘于内也㩀横渠此说谓受以大功之衰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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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传记注疏之说同谓煅炼大功之布以为上之衣
 则非特炼中衣亦炼功衰也又取成服之初衰长六
 寸博四寸缝于当心者著之于功衰之上是功衰虽
 渐轻而长六寸博四寸之衰犹在不欲哀心之遽忘
 也此说则与先儒异今并存之当考
 敖氏曰以其冠为受谓受衰之布与冠布同也此言
 衰布有二其冠以下惟见其一则是斩衰正义之服
 冠与受布皆同但初死之衰差异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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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氏琬曰古人之丧服也至纤至悉而于三年之丧
 尤加慎焉是故三日而成服三月而葬则有受衰服
 葛绖至于小祥则除首绖服练冠练衣黄里縓缘绳
 屡无絇至于大祥则除衰服断杖服缟冠素纰麻衣
 白屦无絇盖孝子之哀以次而衰则其服亦以次而
 变有子既祥而丝屦组缨则记者讥之以为蚤也唐
 开元礼练缟皆如仪而受衰废矣明集礼仿家礼行
 之益不能尽合乎古而小祥祭前一日陈练服大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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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禫服犹有礼之遗意焉又按练衣郑氏谓为中衣
 孔颖达谓此非正服也以承衰而已温公书仪及家
 礼皆既练去负版辟领衰颇与礼异其说未知何㩀
齐衰四升其冠七升以其冠为受受冠八升
 注曰言受以大功之上也此谓为母服也齐衰正服
 五升其冠八升义服六升其冠九升以其冠为受凡
 不著之者服之首主于父母
 疏曰此据父卒为母齐衰三年而言也若父在为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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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正服齐衰云言受以大功之上也者以其降服大
 功衰七升正服大功衰八升故云大功之上上斩言
 三升主于父此言四升主于母正服以下轻故不言
 从可知也
 敖氏曰此齐衰四升其于三年者为正服于期者为
 降服也齐衰三年有正有义义服五升冠八升齐衰
 期有降有正有义正服五升冠八升义服六升冠九
 升亦皆以其冠为受其受冠之升数亦多于受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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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记不著之者盖特举重者以见其馀也
  世佐案上经列齐衰之服凡四章有三年有杖期
  有不杖期有三月记惟云四升者㩀其最重者言
  也閒传云齐衰四升五升六升则加详矣然以四
  章之差分为三者盖惟㩀降正义为别而不计其
  日月之多少也
繐衰四升有半其冠八升
 注曰此诸侯之大夫为天子繐衰也服在小功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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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欲著其缕之精粗也升数在齐衰之中者不敢以
 兄弟之服服至尊也
 疏曰㩀升数合在杖期上以其升数虽少缕清粗与
 小功同不得在杖期上故在小功之上也
 敖氏曰案注云服在小功之上者谓此经丧服之序
 繐衰在小功之上也云升数在齐衰之中者齐衰四
 升五升六升而此繐衰四升有半是在齐衰之中也
 云不敢以兄弟之服服至尊者用齐衰三月章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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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功八升若九升小功十升若十一升
 注曰此以小功受大功之差也不言七升者主于受
 服欲其文相值言服降而在大功者衰七升正服衰
 八升其冠皆十升义服九升其冠十一升亦皆以其
 冠为受也斩衰受之以下大功受之以正者重者轻
 之轻者从礼圣人之意然也其降而在小功者衰十
 升正服衰十一升义服衰十二升皆以即葛及缌麻
 无受也此大功不言受者其章既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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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曰云此以小功受大功之差也者以其小功大功
 俱有三等此惟各言二等故也以此二小功衰受二
 大功之冠为衰二大功初死冠还用二小功之衰故
 转相受也云不言七升者主于受服欲其文相值者
 以其七升乃是殇大功殇大功章云无受此主于受
 故不言七升者也值者当也正大功衰八升冠十升
 与降服小功衰十升同既葬以其冠为受受衰十升
 冠十一升义服大功衰九升其冠十一升与正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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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衰同既葬以其冠为受受衰十一升冠十二升初
 死冠皆与小功衰相当是冠衰之文相值也云言服
 降而在大功者衰七升正服衰八升其冠皆十升义
 服九升其冠十一升亦皆以其冠为受也者此复解
 文相值之事降服既无受而亦覆言之者欲见大功
 正服与降服冠升数同之意必冠同者以其自一斩
 及四齐衰与降大功冠皆校衰三等及至正大功衰
 八升冠十升冠与降大功同上校二等者若不进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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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功冠与降同则冠宜十一升义大功衰九升者冠
 宜十二升小功缌麻冠衰同则降小功衰冠当十二
 升正服小功冠衰同十三升义服小功当冠衰十四
 升缌麻冠衰当十五升十五升即与朝服十五升同
 与吉无别故圣人之意进正大功冠与降大功同则
 缌麻不至十五升若然正服大功不进之使义服小
 功至十四升缌麻十五升抽其半岂得不为缌乎然
 者若使义服小功十四升则与疑衰同非五服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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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也云斩衰受之以下大功受之以正者重者轻之
 轻者从礼圣人之意然也者圣人之意重者恐至灭
 性故抑之受之以轻服义服齐衰六升是也轻者从
 礼者正大功八升冠十升既葬衰十升受以降服小
 功义服大功衰九升冠十一升既葬衰十一升受以
 正服小功二等大功皆不受以义服小功是从礼也
 云其降而在小功者衰十升正服衰十一升义服衰
 十二升皆以即葛及缌麻无受者此郑云皆以即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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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无受文出小功缌麻章以其小功因故衰惟变麻
 服葛为异也其降服小功以下升数文出閒传故彼
 云斩衰三升齐衰四升五升六升大功七升八升九
 升小功十升十一升十二升缌麻十五升去其半有
 事其缕无事其布曰缌此哀之发于衣服者也郑注
 云此齐衰多二等大功小功多一等服主于受是极
 列衣服之差也郑彼注顾此文校多少而言云服主
 于受㩀此文不言降服大功小功缌麻之受以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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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又不言正服义服齐衰者二者虽有受齐斩之受
 主于父母故亦不言若然此言十升十一升小功者
 为大功之受而言非小功有受彼注云是极列衣服
 之差者据彼经总言是极尽陈列衣服之差降故其
 言与此异也
 聂氏曰凡五服衰裳一斩四齐自齐衰以至缌麻衰
 并齐然则君衰弃彼粗名粗名自显功缌遗其齐号
 齐号亦明而四齐之衰并外削幅皆外展而方齐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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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裳并内削幅皆内展而始缉又案丧服上下十有一
 章从斩至缌升数有异其异者斩衰有二正义不同
 为父以三升为正为君以三升半为义其冠则同六
 升其三年齐惟有正之四升冠七升继母慈母虽是
 义服继母以配父不敢殊慈母以重命不敢降故与
 母同是以略为一节同正而已父在为母为妻齐衰
 杖期杂记云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
 是也然母则恩爱也妻则义合也虽父尊厌屈禫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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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犹申故与三年同正服而齐衰五升冠八升又齐衰
 三月者义服也衰则六升冠九升曾祖父母计是正
 服但正服合服小功以尊其祖而服齐衰三月既非
 本服故与义同服也又殇大功有义为夫之昆弟之
 长殇义也其衰九升冠十一升馀皆降也其衰七升
 冠十升成人大功有降有正有义姑姊妹出适之等
 是降也(衰冠同/殇降)妇人为夫族类义也(衰冠同/殇义)馀皆正
 也甚衰八升冠十升又繐衰唯有义服其衰四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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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七升诸侯之大夫为天子故同义服也殇小功有
 降有义妇人为夫之族类义也衰冠同十二升馀皆
 降也衰冠同十升成人小功有降(衰冠如/殇降)有正衰冠
 同十一升有义(衰冠同/殇义)缌麻之衰冠降正义皆同十
 五升抽去其半而已又曰男子衰裳殊妇人衰裳不
 殊衰亦如男子外削幅缀衰于衣而衣无带其裳则
 如深衣而无祍谓皆缝合斩衰至缌麻皆然
 朱子曰温公仪凶礼斩衰用古制而功缌又不用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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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古者五服皆用麻但布有差等皆有冠绖但功缌
 之绖小耳今定家礼斩衰衣裳用极粗生布齐衰用
 次等粗生布杖期又用次等生布不杖期及齐衰三
 月又用次等生布大功用稍粗熟布小功用稍熟细
 布缌麻用极细熟布
 敖氏曰此齐衰以至小功服各有三等自大功而上
 皆有受服受冠其受服当下于本服三等故斩衰受
 以齐衰之下齐衰三等受以大功三等各如其次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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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功之上亦受小功之上皆校三等也以例言之大
 功之中当受以小功之中大功之下当受以小功之
 下如是则可与前之受服者轻重相比而乃不然中
 者亦受以小功之上下者则受以小功之中止校二
 等此非有他故盖欲以小功之下十二升者为大功
 义服之受冠而然也大功受冠亦多于受布一等
 案注云不言七升者主于受服欲其文相直谓记者
 于小功言十升若十一升不言十二升是主于受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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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于大功亦但言八升若九升以当之而不必言七
 升是欲其文相直若谓七升者亦受十升而并言之
 则大功三而小功二其文不相直也郑氏之意盖或
 如此
 汪氏琬曰斩齐大功小功缌麻五服之服通谓之衰
 虽吊服亦谓之衰郑氏云凡服上曰衰下曰裳又五
 服之衰一斩四辑三山杨氏丧服图衰裳之制五服
 皆同前有衰后有负板左右有辟领惟子为父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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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旁亲则否此先生之礼然也盖衰之为言摧也明
 孝子有哀摧之心也夫哀摧之心凡在五服中者莫
 不有之奚独孝子亦曰孝子之于父母视旁亲有加
 戚焉非谓旁亲而遂可以不哀摧也然则五服之服
 通谓之衰宜矣顾近世士夫夫自大功之丧而下俱
 无有服衰者皆非知礼者也按丧服传大功布衰裳
 牡麻绖无受或牡麻绖缨布带有受小功布衰裳澡
 麻带绖或牡麻绖又记宗子孤为殇大功衰小功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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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皆三月又杂记功衰食菜果饮水浆无盐酪不能食
 食盐酪可也此大功小功为衰之明验也郑氏曰缌
 麻布衰裳而麻绖带又周礼王为三公六卿锡衰为
 诸侯缌衰为大夫士疑衰此缌麻为衰之明验也自
 朱子家礼明集礼孝慈录莫不仍之顾律令大功以
 下言服不言衰非不为衰也省文也士大夫亦无有
 服功衰缌衰者此近世薄于旁亲而然夫岂先王之
 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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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佐案大功不言七升小功不言十二升文不具
  耳注云主于受服似泥繐衰亦无受服何以特言
  之耶且大功七升无受者惟殇服耳其成人之降
  服七升未尝无受也疏说曲于护注亦非大功以
  下不言其冠者以上文推之可知也斩衰二等而
  其冠同六升受以齐衰之下也齐衰四升五升六
  升而其冠同七升受以大功之上也大功七升八
  升九升而其冠同十一升受以小功之中也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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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升十一升十二升而其冠同十五升抽其半以
  缌麻无上中下之别但有一衰故也小功无受缌
  麻冠衰同者以丧冠之升数穷于此不可以吉冠
  受之也五服之衰各有降正义之别而冠唯一等
  异有衰见其情有深浅同其冠见其服无重轻男
  子重在首故衰异而冠不异也
 问丧服制度朱子曰此等处但熟考注疏即自见之
 其曲折难以书尺论也然丧与其易也宁戚此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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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晓亦未害也 乂问丧服用古制恐骇俗不知当
 如何曰骇俗犹小事但恐考之未必是耳若果考得
 是用之亦无害 又问居丧冠服荅曰今考政和五
 礼丧服却用古制准此而行则亦无特然改制之嫌
  因说生事葬祭之必以礼圣人说得本阔人人可
 用不特为三家僣礼而设因言今人于冠昏丧祭一
 切苟简徇俗都不知所谓礼者又如何责得他违与
 不违古礼固难行然近世一二名公所定之礼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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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廷五礼新书之类人家傥能相与讲习不为无补又
 曰周礼太繁细亦自难行今所编礼书只欲使人知
 之而已观孔子欲从先进与宁俭宁戚之意往往得
 时得位亦不必尽循周礼必须参酌古今别自制为
 礼以行之所以告颜子者可见世固有人便欲行古
 礼者然终是情文不相称 今所以集礼书也只是
 略存古之制度使后之人自去减杀求其可行者而
 已若必欲一一尽如古人衣服冠屦之纤悉具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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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势也行不得问温公所集之礼如何曰早是(阙一/字)
 如丧服一节也太详为人者方遭丧祸使其一一欲
 纤悉尽如古人制度有甚么心情去理会古人此等
 衣服冠屦每日接熟于耳目所以一旦丧祸不待讲
 究便可以如礼今却閒时都不曾理会一旦荒迷之
 际欲旋讲究此势之必难行者必不得已且得从俗
 之礼而已若有识礼者相之可也 又曰若圣人有
 作古礼未必尽用须别有个措置若圣人有作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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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琐细制度皆若具文且是要理会大本大原曾子
 临死丁宁说及君子所贵乎道者三动容猊斯远暴
 慢矣正颜色斯近信矣出辞气斯远鄙倍矣笾豆之
 事则有司存上许多是大本大原如今所谓理会许
 多正是笾豆之事曾子临死教人不要理会这个夫
 子焉不学而亦何常师之有惟是孔子却都(阙一/字)
 会来孟子已是不说细碎答滕文公丧服只说诸侯
 之礼吾未之学也吾尝闻之矣三年之丧齐疏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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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饘粥之食自天子达于庶人这三项便是大本大原
 王氏应麟曰夏侯胜善说礼服谓礼之丧服也萧望
 之以礼服授皇太子则汉世不以丧服为讳也唐之
 奸臣以凶事非臣子所宜言去国恤一篇而凶礼居
 五礼之末五服如父在为母叔嫂之类率意轻改皆
 不达礼意者五服制度附于令自后唐始(见五代司/马缟传)
 (阍氏若璩曰案旧唐礼仪志高宗显庆二年长孙无/忌奏令律疏有舅报甥之服则五服制度附于令不)
 (自后唐始五/代史记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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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氏曰丧服虽止及大夫士而天子诸侯下至庶人
 皆可知士与庶人同礼大夫加于士则诸侯加于大
 夫天子加于诸侯皆可义推故仪礼十七篇大较备
 矣郑谓天子诸侯礼亡然则后世天子诸侯何从受
 礼乎
 朱氏彝尊曰礼有五丧祭重矣曲台之记石渠之论
 议于丧礼尤详焉晋人崇尚庄老宜其自放礼法之
 外而于丧礼变除宁假之同异独龂龂辨难若杜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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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瓘袁准孔伦陈铨刘逵贺循环济蔡谟刘德明葛
 洪孔衍之徒抣有撰述宋齐以降言凶礼者不乏自
 唐徙五礼之名置凶礼第五于时许敬宗李义府上
 显庆新礼以为凶礼非臣子所宜言去国恤一篇自
 是天子凶礼遂阙此柳宗元以不学讪之也迨宋讲
 学日繁而言礼者寡于凶事少专书朱子家礼盛行
 于民间而世之儒者于国恤不复措意其仅存可稽
 者杜氏通典马氏通考已焉呜呼慎终追远之义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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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不讲斯民德之日归于薄矣
杨氏五服衰冠升数图
斩衰三年
 正服衰三升 冠六升 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六升
  冠七升
 义服衰三升有半 冠六升 既葬以其冠为受衰
 六升 冠七升
齐衰三年齐衰期齐衰不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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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降服衰四升 冠七升 既葬以其冠为受衰七升
  冠八升
 正服衰五升 冠八升 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八升
  冠九升
 义服衰六升 冠九升 既葬以其冠为受衰九升
  冠十升
齐衰三月
 义服衰六升 冠九升 无受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15b 页 WYG0111-0266d.png
大功九月
 殇降服衰七升 冠十升 无受
 成降服衰七升 冠十升 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十
 升 冠十一升
   自斩衰至大功降服凡八条冠皆校衰三等
 正服衰八升 冠十升 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十升
  冠十一升
 义服衰九升 冠十一升 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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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升 冠十二升
   以上二条冠皆校衰二等
 繐衰裳四升有半 冠八升 既葬除之
小功五月
 殇降服衰十升 冠升同 无受
 降服衰十升 冠升同 即葛五月无受
 正服衰十一升 冠升同 即葛五月无受
 义服衰十二升 冠升同 即葛五月无受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16b 页 WYG0111-0267b.png
缌麻三月
 降正义同衰十五升抽其半 冠升同 无受
   已上衰冠升数并受服出夲经记贾氏疏
今更定五服衰冠升数图
斩齐三年
 正服衰三升 冠六升 受衰六升 冠七升
 义服衰四升有半 冠六升 受衰六升 冠七升
齐衰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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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服衰四升 冠七升 受衰七升 冠八升
 义服衰六升 冠七升 受衰七升 冠八升
齐衰杖期
 降服衰四升 冠七升 受衰七升 冠八升
 正服衰五升 冠七升 受衰七升 冠八升
 义服衰六升 冠七升 受衰七升 冠八升
齐衰不杖期
 降服衰四升 冠七升 受衰七升 冠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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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服衰五升 冠七升 受衰七升 冠八升
 义服衰六升 冠七升 受衰七升 冠八升
齐衰三月
 义服衰六升 冠七升 无受
繐衰七月
 义服衰四升有半 冠八升 无受
大功九月七月
 殇降服衰七升 冠十一升 无受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18a 页 WYG0111-0268a.png
大功九月
 成人降服衰七升 冠十一升 受衰十一升 冠
 十二升
 正服衰八升 冠十一升 受衰十一升 冠十二
 升
 义服衰九升 冠十一升 受衰十一升 冠十二
 升
小功五月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18b 页 WYG0111-0268b.png
 殇降服衰十升 冠十五升抽其半 无受
 成人降服衰十升 冠十五升抽其半 无受
 正服衰十一升 冠十五升抽其半 无受
 义服衰十二升 冠十五升抽其半 无受
缌麻三月
 降正义同衰十五升抽其半 冠升同 无受
五服降正义图
斩衰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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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服(衰三升/)
  父
  父为长子
  为人后者
  妻为夫
  妾为君
  女子子在室为父
  子嫁反在父之室为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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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服(衰四升有半/)
  诸侯为天子
  君
  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
齐衰三年
 正服(衰四升/)
  父卒则为母
  继母如母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20a 页 WYG0111-0269a.png
  慈母如母
   已上三条旧以为降服杨氏曰此降服乃降斩
   衰而为齐衰也贾疏曰家无二尊屈于父为之
   齐衰 今案为父斩衰为母齐衰服之正也既
   得伸三年不可为降贾疏似曲故更定之
  母为长子
   此条旧以为正服衰冠升数皆下降服一等今
   案父为长子既无所降母不应有异故进之于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20b 页 WYG0111-0269b.png
   此
 义服(良六升/)
  妾为君之长子
   此条不见于经以记补之旧列于正服今以其
   恩轻定为义服三年之丧有正有义而无降也
   乂案记云妾为女君君之长子恶笄有首布总
   是与妇为舅姑同矣妇为舅姑衰六升此宜亦
   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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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衰杖期
 降服(衰四升/)
  父在为母
   黄氏曰案父在为母乃降齐衰三年而为杖期
   当是降服
  出妻之子为母
  父卒继卧嫁从为之服报
 正服(衰五升/)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21b 页 WYG0111-0269d.png
  妻
齐衰不杖服
 降服(衰四升/)
  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服
  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
  公妾以及士妾为其父母
 正衰(衰五升/)
  祖父母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22a 页 WYG0111-0270a.png
  世父母叔父母
  大夫之适子为妻(不降/)
   杨氏曰降则为大功唯不降故在正服下放此
  昆弟
  为众子
  昆弟之子
  大夫之庶子为适昆弟(不降/)
  适孙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22b 页 WYG0111-0270b.png
  女子子适人者为其昆弟之为父后者(不降/)
  姑姊妹女子子适人无主者姑姊妹报(不降/)
  公妾大夫之妻为其子(不降/)
  女子子为祖父母(不降/)
  大夫之子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
   姊妹女子子无主者为大夫命妇者唯子不报(不降/)
  大夫为祖父母适孙为士者(不降/)
 义服(衰六升/)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23a 页 WYG0111-0270c.png
 义服(衰六升/)
  继父同居者
  为夫之君
  为君之父母妻长子祖父母
  妾为女君
  妇为舅姑
  夫之昆弟之子
齐衰三月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23b 页 WYG0111-0270d.png
 义服(衰六升/)
  寄公为所寓
  丈夫妇人为宗子宗子之母妻
  为旧君君之母妻
  庶人为国君
  大夫在外其妻长子为旧国君
  继父不同居者
  曾祖父母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24a 页 WYG0111-0271a.png
  大夫为宗子旧君曾祖父母为士者如众人(不降/)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曾祖父母(不降/)
大功九月七月无受者
 降服(衰七升/)
  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
  叔父之长殇中殇
  姑姊妹之长殇中殇
  兄弟之长殇中殇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24b 页 WYG0111-0271b.png
  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经文脱今/从敖说补)
  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
   此条续通解谓之义服今案世叔母为夫之昆弟
   之子在不杖期章则为义服既以殇降在此亦当
   为降服杨氏曰殇九条皆降服是也今从之
  适孙之长殇中殇
  大夫之庶子为适昆弟之长殇中殇
  父为适子之长殇中殇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25a 页 WYG0111-0271c.png
  大夫为适子之长殇中殇
   姜氏曰本章所列长殇中殇大功九条凡下殇
   俱见小功章惟有子下殇不见当是小功章阙
   文或曰女子子且然况子乎省文也
大功九月
 降服(衰七升/)
  姑姊妹女子子适人者
  为人后者为其昆弟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25b 页 WYG0111-0271d.png
  女子子适人者为众昆弟侄丈夫妇人报
   侄丈夫妇人报旧列于正服今案姑在室为侄
   与侄所以服之者与世叔父同皆不杖期也在
   此者以适人降也当连上句为义说见前
  大夫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为士者
  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为母妻昆弟
  为夫之昆弟之妇人子适人者
   此亦夫之昆弟之子也本服期以适人故降在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26a 页 WYG0111-0272a.png
   此旧置之义服今更定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
  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姑姊妹女
   子子嫁于大夫者(有出降无尊降/)
  君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国君者(有出降无尊降/)
   以上二条旧列于正服之后今进之于此以其
   本属降服故也天子为姑姊妹嫁于二王后者
   亦不降魏田琼云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26b 页 WYG0111-0272b.png
 正服(衰八升/)
  从父昆弟
  庶孙
  适妇
  大夫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皆为其从父昆弟
   之为大夫者(不降/)
 义服(衰九升/)
  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27a 页 WYG0111-0272c.png
  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
繐衰七月
 义服(衰四升有半/)
  诸侯之大夫为天子
小功五月
 降服(衰十升/)
  叔父之下殇
  适孙之下殇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27b 页 WYG0111-0272d.png
  昆弟之下殇
  大夫庶子为适昆弟之下殇
  为姑姊妹女子子之下殇
  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之长殇
  从父昆弟之长殇
  夫之叔父之长殇
   此义大功之降服也旧以为义服今更定
  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28a 页 WYG0111-0273a.png
  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旧以为义/服今更定)
  为侄丈夫妇人之长殇(以出降又以殇降/)
  为庶孙丈夫妇人之长殇
  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为其昆弟庶子姑姊妹
   女子子之长殇(以尊降又以殇降/)
  大夫之妾为庶子之长殇(旧图列/于义服)
   姜氏曰本章所列下殇小功七条凡上殇中殇
   已见大功章惟有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中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28b 页 WYG0111-0273b.png
   殇不见当是大功章阙文又所列长殇小功六
   条惟从父昆弟侄之下殇庶孙之中殇夫之叔
   父之中殇下殇见缌麻章馀俱不见当是缌麻
   章阙文
 成人降服(衰十升/)
  从父姊妹孙适人者
   从父姊妹旧以正服今更定之说见经文本
   条下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29a 页 WYG0111-0273c.png
  为人后者为其姊妹适人者(两以出降/)
  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从父昆弟庶孙(以尊/降)
   姑姊妹女子子适士者(以出降又以尊降/)
  大夫之妾为庶子适人者
 正服(衰十一升/)
  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报
  从祖昆弟
  为外祖父母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29b 页 WYG0111-0273d.png
  从母丈夫妇人报
  庶妇
  君子子为庶母慈已者
 义服(衰十二升/)
  夫之姑姊妹娣姒妇报
  君母之父母从母(此条旧列于正服今/以其恩轻退在此)
缌麻三月
 降服(十五升抽其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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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庶孙之中殇(注云中当作下/)
  从祖父之长殇
  从祖昆弟之长殇
  从父昆弟之下殇
  侄之下殇
  夫之叔父之中殇下殇(旧图列/于义服)
  从母之长殇报
  夫之姑姊妹之长殇(旧图列/于义服)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30b 页 WYG0111-0274b.png
  从父昆弟之子之长殇
  昆弟之孙之长殇
   已上十条皆以殇降
  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以厌降/)
  从祖姑姊妹适人者报(以出降续通解列于正服/今从杨氏图栘在此)
 正服(升数与降服同/)
  族曾祖父母
  族祖父母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31a 页 WYG0111-0274c.png
  族父母
  族昆弟
  庶孙之妇
  外孙
  从祖昆弟之子
  曾孙
  父之姑
  从母昆弟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31b 页 WYG0111-0274d.png
  甥
  婿
  妻之父母
  姑之子
  舅
  舅之子
 义服(升数与降服同/)
  士为庶母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32a 页 WYG0111-0275a.png
  贵臣贵妾
  乳母
  夫之诸祖父母报
  君母之昆弟(旧列于正服/今退在此)
  为夫之从父昆弟之妻
   黄氏曰案仪礼经传尝论降服而无正服义服之文
   惟疏家之说乃始有降有正有义三等子为父臣为君妻
   为夫之等是正斩诸侯为天子臣为君之等是义斩姑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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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适之等为降妇人为夫之族类为义后之言礼者皆宗之则其
   说有不可废者唯疏衰三年与不杖二章其说
   不同案疏衰期传疏曰降服齐衰四升正服齐
   衰五升义服齐衰六升又案丧服记斩衰三升
   疏曰齐衰降服四升正服五升义服六升又曰
   降服四升此㩀父卒为母齐衰三年而言者夫
   父卒为母齐衰三年而谓之降服者以子为父
   母恩爱本同今为父斩衰三升为母齐衰四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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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为父厌降斩衰三升而为齐衰四升也亦如殇
   大功小功章有降有正有义而降服最重盖以殇
   故降齐衰而为大功或降大功而为小功也又案不
   杖章疏曰此章有降有正有义夫不杖章所以有
   降服者谓为人后者为其父母女子子适人者为其
   父母之类皆是降斩衰齐衰三年而为不杖期也
   此义亦甚明白无可疑者又按疏家于丧服篇首
   第五明丧服章次以精粗为序其说又曰三年齐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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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有正而无降义则与疏衰期传丧服记疏文有不
   同又谓不杖章有正义而无降亦与不杖章疏文不
   同彼此立说自相牴牾此不可晓当考
   姜氏曰家无二尊父在为母期此为降服无疑
   至父卒乃为母齐衰三年此自是正服若以父
   斩母齐而谓之为降则不但夫为妇天之义不
   明而并妻为夫斩衰夫为妻杖期之义亦失矣
   易系乾曰大哉乾元而坤则曰至哉坤元故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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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乃顺承天所谓无成而代有终也勉齐言疏说
   牴牾当考慎矣而此尤失正降之义故并辨而
   正之
   黄氏曰降正义服之中其取义又有不同者有
   从服有报服有加服有名服又有生服
 从服
  妇为舅姑不杖期(妻从夫而服/)
  为夫之君不杖期(妻从夫而服/)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34b 页 WYG0111-0276b.png
  为君之父母妻长子祖父母不杖期(臣从君而服/)
  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大功(妻从夫而服/)
  大夫之妻为君之庶子大功(妾从君而服/)
  君母之父母从母小功(子从母而服/)
  妻之父母缌(夫从妻而服/)
  舅缌(子从母而服/)
  君母之昆弟缌(子从母而服/)
 报服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35a 页 WYG0111-0276c.png
  继母嫁从为之服报(杖期/)
  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不杖期/)
  昆弟之子不杖期(世叔父报/)
  姑姊妹女子子适人无主者姑姊妹报(不杖期/)
  夫之昆弟之子不杖期(世叔母报/)
  大夫之子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
   姊妹女子子无主者为大夫命妇者不杖期惟
   子不报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35b 页 WYG0111-0276d.png
  侄丈夫妇人报(大功/)
  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报(小功/)
  从母丈夫妇人报(小功/)
  夫之姑姊妹娣姒妇报(小功/)
  从祖姑姊妹适人者报(缌/)
  从母之长殇报(缌/)
  夫之诸祖父母报(缌/)
  甥缌(舅报/)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36a 页 WYG0111-0277a.png
  婿缌(妻之父母报/)
  姑之子缌(舅之子报/)
 名服
  世母叔母不杖期(以母名服/)
  士为庶母缌(以母名服/)
  乳母缌(以母名服/)
  从母昆弟缌(以母名服/)
 加服
仪礼集编 卷二十五 第 136b 页 WYG0111-0277b.png
  为外祖父母小功(以尊加也外亲之服不过缌/以言祖是尊名故加至小功)
  从母丈夫妇人报小功(以名加也以有母/名故加至小功)
  君子子为庶母慈已者小功(以慈已加也/)
 生服
  夫之娣姒妇报小功(以共相与居室中/则生小功之亲焉)
  为夫之从父昆弟之妻缌(以其相与同室/则生缌之亲焉)
 
 仪礼集编卷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