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或作者
正文关键词
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1a 页 WYG0798-0565c.png
钦定四库全书
 几何原本卷一之首
             西洋利玛窦译
  界说三十六则
 凡造论先当分别解说论中所用名目故曰界说
 凡历法地理乐律算章技艺工巧诸事有度有数者
 皆依赖十府中几何府属凡论几何先从一点始
 自点引之为线线展为面面积为体是名三度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1b 页 WYG0798-0565d.png
 第一界
点者无分
 无长短广狭厚薄 如下图(凡图十干为识干尽用/十二支支尽用八卦八)
 (音/)
 (甲/)
 第二界
线有长无广
 试如一平面光照之有光无光之间不容一物是线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2a 页 WYG0798-0566a.png
 也真平真圆相遇其相遇处止有一点行则止有一线
 
 线有直有曲
 第三界
线之界是点(凡线有界者/两界必是点)
 第四界
直线止有两端两端之间上下更无一点
 两点之间至径者直线也稍曲则绕而长矣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2b 页 WYG0798-0566b.png
 直线之中点能遮两界
 凡量远近皆用直线
    甲乙丙是直线甲丁丙甲戊丙甲己丙皆是
    曲线
 第五界
面者止有长有广
  体所见为面
 凡体之影极似于面(无厚/之极)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3a 页 WYG0798-0566c.png
 想一线横行所留之迹即成面也
 
 
 第六界
面之界是线
 第七界
平面一面平在界之内
 平面中间线能遮两界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3b 页 WYG0798-0566d.png
 平面者诸方皆作直线
     试如一方面用一直绳施于 角绕面运
     转不碍于空是平面也
     若曲面者则中间线不遮两界
 第八界
平角者两直线于平面纵横相遇交接处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4a 页 WYG0798-0567a.png
 凡言甲乙丙角皆指平角
   如上甲乙乙丙二线平行相遇不能作角
 
    如上甲乙乙丙二线虽相遇不作平角为是
    曲线
 所谓角止是两线相遇不以线之大小较论
 第九界
直线相遇作角为直线角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4b 页 WYG0798-0567b.png
 平地两直线相遇为直线角本书中所论止是直线
 角但作角有三等今附著于此一直线角二曲线角
 三杂线角 如下六图
 
 
 第十界
直线垂于横直线之上若两角等必两成直角而直线
 下垂者谓之横线之垂线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5a 页 WYG0798-0567c.png
 量法常用两直角及垂线垂线加于横线之上必不
 作锐角及钝角
    若甲乙线至丙丁上则乙之左右作两角相
    等为直角而甲乙为垂线
 若甲乙为横线则丙丁又为甲乙之垂线何者丙乙
 与甲乙相遇虽止一直角然甲线若垂下过乙则丙
 线上下定成两直角所以丙乙亦为甲乙之垂线(如/今)
 (用短尺一纵一横互相/为直线互相为垂线)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5b 页 WYG0798-0567d.png
 凡直线上有两角相连是相等者定俱直角中间线
 为垂线
 反用之若是直角则两线定俱是垂线
 第十一界
凡角大于直角为钝角
    如甲乙丙角与甲乙丁角不等而甲乙丙大
    于甲乙丁则甲乙丙为钝角
 第十二界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6a 页 WYG0798-0568a.png
凡角小于直角为锐角
 如前图甲乙丁是
 通上三界论之直角一而己钝角锐角其大小不等
 乃至无数
 是后凡指言角者俱用三字为识其第二字即所指
 角也 如前图甲乙丙三字第二乙字即所指钝角
 若言甲乙丁即第二乙字是所指锐角
 第十三界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6b 页 WYG0798-0568b.png
界者一物之终始
 今所论有三界点为线之界线为面之界面为体之
 界体不可为界
 第十四界
或在一界或在多界之间为形
 一界之形如平圆立圆等物多界之形如平方立方
 及平立三角六八角等物 图见后卷
 第十五界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7a 页 WYG0798-0568c.png
圜者一形于平地居一界之间自界至中心作直线俱
 等
     若甲乙丙为圜丁为中心则自甲至丁与
     乙至丁丙至丁其线俱等
 外圆线为圜之界内形为圜
 一说圜是一形乃一线屈转一周复于元处所作如
 上图甲丁线转至乙丁乙丁转至丙丁丙丁又至甲
 丁复元处其中形即成圜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7b 页 WYG0798-0568d.png
 第十六界
圜之中处为圜心
 第十七界
自圜之一界作一直线过中心至他界为圜径径分圜
 两平分
     甲丁乙戊圜自甲至乙过丙心作一直线
     为圜径
 第十八界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8a 页 WYG0798-0569a.png
径线与半圜之界所作形为半圜
 第十九界
在直线界中之形为直线形
 第二十界
在三直线界中之形为三边形
 第二十一界
在四直线界中之形为四边形
 第二十二界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8b 页 WYG0798-0569b.png
在多直线界中之形为多边形(五边以/上俱是)
 第二十三界
三边形三边线等为平边三角形
 
 
 第二十四界
三边形有两边线等为两边等三角形(或锐/或钝)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9a 页 WYG0798-0569c.png
 
 第二十五界
三边形三边线俱不等为三不等三角形
 
 第二十六界
三边形有一直角为三边直角形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9b 页 WYG0798-0569d.png
 第二十七界
三边形有一钝角为三边钝角形
 
 
 第二十八界
三边形有三锐角为三边各锐角形
 凡三边形恒以在下者为底在上二边为腰
 第二十九界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10a 页 WYG0798-0570a.png
四边形四边线等而角直为直角方形
 
 
 第三十界
直角形其角俱是直角其边两两相等
     如上甲乙丙丁形甲乙边与丙丁边自相
     等甲丙与乙丁自相等
 第三十一界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10b 页 WYG0798-0570b.png
斜方形四边等俱非直角
 
 
 第三十二界
长斜方形其边两两相等俱非直角
 
 
 第三十三界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11a 页 WYG0798-0570c.png
以上方形四种谓之有法四边形四种之外他方形皆
 谓之无法四边形
 
 
 第三十四界
两直线于同面行至无穷不相离亦不相远而不得相
 遇为平行线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11b 页 WYG0798-0570d.png
 
 
 第三十五界
一形每两边有平行线为平行线方形
 
 
 第三十六界
凡平行线方形若于两对角作一直线其直线为对角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12a 页 WYG0798-0571a.png
 线又于两边纵横各作一平行线其两平行线与对
 角线交罗相遇即此形分为四平行线方形其两形
 有对角线者为角线方形其两形无对角线者为馀
 方形
     甲乙丁丙方形于丙乙两角作一线为对
     角线又依乙丁平行作戊己线依甲乙平
     行作庚辛线其对角线与戊己庚辛两线
 交罗相遇于壬即作大小四平行线方形矣则庚壬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12b 页 WYG0798-0571b.png
 己丙及戊壬辛乙两方形谓之角线方形而甲庚壬
 戊及壬己丁辛谓之馀方形
  求作四则
 求作者不得言不可作
 第一求
自此点至彼点求作一直线
 此求亦出上篇盖自此点直行至彼点即是直线
自甲至乙或至丙至丁俱可作直线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13a 页 WYG0798-0571c.png
 
 
 第二求
一有界直线求从彼界直行引长之
     如甲乙线从乙引至丙或引至丁俱一直
     行
 第三求
不论大小以点为心求作一圜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13b 页 WYG0798-0571d.png
 
 
 第四求
设一度于此求作彼度较此度或大或小(凡言度者或/线或面或体)
  (皆/是)或言较小作大可作较大作小不可作何者小
  之至极数穷尽故也此说非是凡度与数不同数
  者可以长不可以短长数无穷短数有限如百数
  减半成五十减之又减至一而止一以下不可损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14a 页 WYG0798-0572a.png
  矣自百以上增之可至无穷故曰可长不可短也
  度者可以长亦可以短长者增之可至无穷短者
  减之亦复无尽尝见庄子称一尺之棰日取其半
  万世不竭亦此理也何者自有而分不免为有若
  减之可尽是有化为无也有化为无犹可言也令
  巳分者更复合之合之又合仍为尺棰是始合之
  初两无能并为一有也两无能并为一有不可言也
  公论十九则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14b 页 WYG0798-0572b.png
 公论者不可疑
 第一论
设有多度彼此俱与他等则彼与此自相等
 第二论
有多度等若所加之度等则合并之度亦等
 第三论
有多度等若所减之度等则所存之度亦等
 第四论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15a 页 WYG0798-0572c.png
有多度不等若所加之度等则合并之度不等
 第五论
有多度不等若所减之度等则所存之度不等
 第六论
有多度俱倍于此度则彼多度俱等
 第七论
有多度俱半于此度则彼多度亦等
 第八论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15b 页 WYG0798-0572d.png
有二度自相合则二度必等(以一度加/一度之上)
 第九论
全大于其分(如一尺大于一寸寸者全/尺中十分中之一分也)
 第十论
直角俱相等(见界/说十)
 第十一论
有二横直线或正或偏任加一纵线若三线之间同方
 两角小于两直角则此二横直线愈长愈相近必至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16a 页 WYG0798-0573a.png
    相遇甲乙丙丁二横直线任意作一戊己纵
    线或正或偏若戊己线同方两角俱小于直
    角或并之小于两直角则甲乙丙丁线愈长
 愈相近必有相遇之处
 欲明此理宜察平行线不得相遇者(界说/卅四)加一垂线
 即三线之间定为直角便知此论两角小于直角者
 其行不得不相遇矣
 第十二论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16b 页 WYG0798-0573b.png
两直线不能为有界之形
 
 
 第十三论
两直线止能于一点相遇
 如云线长界近相交不止一点试于丙乙二界各出
     直线交于丁假令其交不止一点当引至
     甲则甲丁乙宜为甲丙乙圜之径而甲丁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17a 页 WYG0798-0573c.png
 丙亦如之(界说/十七)夫甲丁乙圜之右半也而甲丁丙亦
 右半也(界说/十七)甲丁乙为全甲丁丙为其分而俱称右
 半是全与其分等也(本篇/九)
 第十四论
有几何度等若所加之度各不等则合并之差与所加
 之差等
    甲乙丙丁线等于甲乙加乙戊于丙丁加丁
    己则甲戊大于丙己者庚戊线也而乙戊大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17b 页 WYG0798-0573d.png
 于丁己亦如之
 第十五论
有几何度不等若所加之度等则合并所赢之度与元
 所赢之度等
    如上图反说之戊乙己丁线不等于戊乙加
    乙甲于己丁加丁丙则戊甲大于己丙者戊
    庚线也而戊乙大于己丁亦如之
 第十六论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18a 页 WYG0798-0574a.png
有几何度等若所减之度不等则馀度所赢之度与减
 去所赢之度等
    甲乙丙丁线等于甲乙减戊乙于丙丁减己
    丁则乙戊大于丁己者庚戊也而丙己大于
    甲戊亦如之
 第十七论
有几何度不等若所减之度等则馀度所赢之度与元
 所赢之度等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18b 页 WYG0798-0574b.png
    如十四论反说之甲戊丙己线不等于甲戊
    减甲乙于丙己减丙丁则乙戊长于丁己者
    亦庚戊也与甲戊长于丙己者等矣
 第十八论
全与诸分之并等
 第十九论
有二全度此全倍于彼全若此全所减之度倍于彼全
 所减之度则此较亦倍于彼较(相减之/馀曰较)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19a 页 WYG0798-0574c.png
 如此度二十彼度十于二十减六于十减三则此较
 十四彼较七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19b 页 WYG0798-0574d.png
 
 
 
 
 
 
 
 几何原本卷一之首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20a 页 WYG0798-0575a.png
钦定四库全书
 几何原本卷一
             西洋利玛窦撰
 第一题
于有界直线上求立平边三角形
    法曰甲乙直线上求立平边三角形先以甲
    为心乙为界作丙乙丁圜次以乙为心甲为
    界作丙甲丁圜两圜相交于丙于丁末自甲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20b 页 WYG0798-0575b.png
 至丙丙至乙各作直线即甲乙丙为平边三角形
 论曰以甲为心至圜之界其甲乙线与甲丙甲丁线
 等以乙为心则乙甲线与乙丙乙丁线亦等何者凡
 为圜自心至界各线俱等故(界说/十五)既乙丙等于乙甲
     而甲丙亦等于甲乙即甲丙亦等于乙
     丙(公论/一)三边等如所求(凡论有二种此/以是为论者正)
     (论也下/仿此)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21a 页 WYG0798-0575c.png
     其用法不必作两圜但以甲为心乙为界
     作近丙一短界线乙为心甲为界亦如之
  两短界线交处即得丙
  诸三角形俱推前用法作之(详本篇/廿二)
 第二题
一直线线或内或外有一点求以点为界作直线与元
 线等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21b 页 WYG0798-0575d.png
     法曰有甲点及乙丙线求以甲为界作一
     线与乙丙等先以丙为心乙为界(乙为心/丙为界)
     (亦可/作)作丙乙圜(第三/求)次观甲点若在丙乙
     之外则自甲至丙作甲丙线(第一/求)如上前
     图或甲在丙乙之内则截取甲至丙一分
     线如上后图两法俱以甲丙线为底任于
 上下作甲丁丙平边三角形(本篇/一)次自三角形两腰
 线引长之(第二/求)其丁丙引至丙乙圜界而止为丙戊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22a 页 WYG0798-0576a.png
 线其丁甲引之出丙乙圜外稍长为甲己线末以丁
 为心戊为界作丁戊圜其甲己线与丁戊圜相交于
 庚即甲庚线与乙丙线等
     论曰丁戊丁庚线同以丁为心戊庚为界
     故等(界说/十五)于丁戊线减丁丙丁庚线减丁
     甲其所减两腰线等则所存亦等(公论/三)
     丙戊与丙乙同以丙为心戊乙为界亦等
     (界说/十五)即甲庚与丙乙等(公论/一)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22b 页 WYG0798-0576b.png
 若所设甲点即在丙乙线之一界其法尤易假如点
 在丙即以丙为心作乙戊圜从丙至戊即所求
 第三题
两直线一长一短求于长线减去短线之度
    法曰甲短线乙丙长线求于乙丙减甲先以
    甲为度从乙引至别界作乙丁线(本篇/二)次以
    乙为心丁为界作圜(第三/求)圜界与乙丙交于
 戊即乙戊与等甲之乙丁等盖乙丁乙戊同心同圜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23a 页 WYG0798-0576c.png
 故(界说/十五)
 第四题
两三角形若相当之两腰线各等各两腰线间之角等
 则两底线必等而两形亦等其馀各两角相当者俱
 等
    解曰甲乙丙丁戊己两三角形之甲与丁两
    角等甲丙与丁己两线甲乙与丁戊两线各
    等题言乙丙与戊己两底线必等而两三角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23b 页 WYG0798-0576d.png
    形亦等甲乙丙与丁戊己两角甲丙乙与丁
    己戊两角俱等
    论曰如云乙丙与戊己不等即令将甲角置
 丁角之上两角必相合无大小甲丙与丁己甲乙与
 丁戊亦必相合无大小(公论/八)此二俱等而云乙丙与
 戊己不等必乙丙底或在戊己之上为庚或在其下
 为辛矣戊己既为直线而戊庚己又为直线则两线
 当别作一形是两线能相合为形也辛仿此(公论十/二 此)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24a 页 WYG0798-0577a.png
 (以非为论者驳/论也下仿此)
 第五题
三角形若两腰等则底线两端之两角等而两腰引出
 之其底之外两角亦等
      解曰甲乙丙三角形其甲丙与甲乙两
      腰等题言甲丙乙与甲乙丙两角等又
      自甲丙线任引至戊甲乙线任引至丁
 其乙丙戊与丙乙丁两外角亦等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24b 页 WYG0798-0577b.png
 论曰试如甲戊线稍长即从甲戊截取一分与甲丁
 等为甲己(本篇/三)次自丙至丁乙至己各作直线(第一/求)
 即甲己乙甲丁丙两三角形必等何者此两形之甲
 角同甲己与甲丁两腰又等甲乙与甲丙两腰又等
 则其底丙丁与乙己必等而底线两端相当之各两
      角亦等矣(本篇/四)又乙丙己与丙乙丁两
      三角形亦等何者此两形之丙丁乙与
      乙己丙两角既等(本/论)而甲己甲丁两腰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25a 页 WYG0798-0577c.png
 各减相等之甲丙甲乙线即所存丙己乙丁两腰又
 等(公论/三)丙丁与乙己两底又等(本/论)又乙丙同腰即乙
 丙丁与丙乙己两角亦等也则丙之外乙丙己角与
 乙之外丙乙丁角必等矣(本篇/四)次观甲乙己与甲丙
 丁两角既等于甲乙己减丙乙己角甲丙丁减乙丙
 丁角则所存甲丙乙与甲乙丙两角必等(公论/三)
     增从前形知三边等形其三角俱等
 第六题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25b 页 WYG0798-0577d.png
三角形若底线两端之两角等则两腰亦等
     解曰甲乙丙三角形其甲乙丙与甲丙乙
     两角等题言甲乙与甲丙两腰亦等
 论曰如云两腰线不等而一长一短试辩之若甲乙
 为长线即令比甲丙线截去所长之度为乙丁线而
 乙丁与甲丙等(本篇/三)次自丁至丙作直线则本形成
 两三角形其一为甲乙丙其一为丁乙丙而甲乙丙
 全形与丁乙丙分形同也是全与其分等也(公论/九)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26a 页 WYG0798-0578a.png
 者彼言丁乙丙分形之乙丁与甲乙丙全形之甲丙
 两线既等丁乙丙分形之乙丙与甲乙丙全形之乙
     丙又同线而元设丁乙丙与甲丙乙两角
     等则丁乙丙与甲乙丙两形亦等也(本篇/四)
 是全与其分等也故底线两端之两角等者两腰必
 等也
 第七题
一线为底出两腰线其相遇止有一点不得别有腰线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26b 页 WYG0798-0578b.png
 与元腰线等而于此点外相遇
    解曰甲乙线为底于甲于乙各出一线至丙
    点相遇题言此为一定之处不得于甲上更
    出一线与甲丙等乙上更出一线与乙丙等
 而不于丙相遇
 论曰若言有别相遇于丁者即问丁当在丙内邪丙
 外邪若言丁在丙内则有二说俱不可通何者若言
 丁在甲丙元线之内则如第一图丁在甲丙两界之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27a 页 WYG0798-0578c.png
 间矣如此即甲丁是甲丙之分而云甲丙与甲丁等
 也是全与其分等也(公论/九)若言丁在甲丙乙三角顶
 间则如第二图丁在甲丙乙之间矣即令自丙至丁
 作丙丁线而乙丁丙甲丁丙又成两三角形次从乙
 丁引出至己从乙丙引出至戊则乙丁丙形之乙丁
 乙丙两腰等者其底线两端之两角乙丁丙乙丙丁
    宜亦等也其底之外两角己丁丙戊丙丁宜
    亦等也(本篇/五)而甲丁丙形之甲丁甲丙两腰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27b 页 WYG0798-0578d.png
    等者其底线两端之两角甲丙丁甲丁丙宜
    亦等也(本篇/五)夫甲丙丁角本小于戊丙丁角
    而为其分今言甲丁丙与甲丙丁两角等则
    甲丁丙亦小于戊丙丁矣何况己丁丙又甲
    丁丙之分更小于戊丙丁可知何言底外两
    角等乎若言丁在丙外又有三说俱不可通
 何者若言丁在甲丙元线外是丁甲即在丙甲元线
 之上则甲丙与甲丁等矣即如上第一说驳之若言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28a 页 WYG0798-0579a.png
 丁在甲丙乙三角顶外即如上第二说驳之若言丁
 在丙外而后出二线一在三角形内一在其外甲丁
 线与乙丙线相交如第五图即令将丙丁相联作直
 线是甲丁丙又成一三角形而甲丙丁宜与甲丁丙
 两角等也(本篇/五)夫甲丁丙角本小于丙丁乙角而为
 其分据如彼论则甲丙丁角亦小于丙丁乙角矣又
 丙丁乙亦成一三角形而丙丁乙宜与丁丙乙两角
 等也(本篇/五)夫丁丙乙角本小于甲丙丁角而为其分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28b 页 WYG0798-0579b.png
 据如彼论则丙丁乙角亦小于甲丙丁角矣此二说
 者岂不自相戾乎
 第八题
两三角形若相当之两腰各等两底亦等则两腰间角
 必等
    解曰甲乙丙丁戊己两三角形其甲乙与丁
    戊两腰甲丙与丁己两腰各等乙丙与戊己
    两底亦等题言甲与丁两角必等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29a 页 WYG0798-0579c.png
    论曰试以丁戊己形加于甲乙丙形之上问
    丁角在甲角上邪否邪若在上即两角等矣
    (公论/八)或谓不然乃在于庚即问庚当在丁戊
 线之内邪或在三角顶之内邪或在三角顶之外邪
 皆依前论驳之(本篇/七)
 系本题止论甲丁角若旋转依法论之即三角皆同
 可见凡线等则角必等不可疑也
 第九题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29b 页 WYG0798-0579d.png
有直线角求两平分之
      法曰乙甲丙角求两平分之先于甲乙
      线任截一分为甲丁(本篇/三)次于甲丙亦
 截甲戊与甲丁等次自丁至戊作直线次以丁戊为
 底立平边三角形(本篇/一)为丁戊己形末自己至甲作
 直线即乙甲丙角为两平分
 论曰丁甲己与戊甲己两三角形之甲丁与甲戊两
 线等甲己同是一线戊己与丁己两底又等(何言两/底等初)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30a 页 WYG0798-0580a.png
 (从戊丁底作此三角平形/此二线为腰各等戊丁故)则丁甲己与戊甲己两角
 必等(本篇/八)
       用法如上截取甲丁甲戊即以丁为
       心向乙丙间任作一短界线次用元
  度以戊为心亦如之两界线交处得己(本篇/一)
 第十题
一有界线求两平分之
    法曰甲乙线求两平分先以甲乙为底作甲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30b 页 WYG0798-0580b.png
    乙丙两边等三角形(本篇/一)次以甲丙乙角两
 平分之(本篇/九)得丙丁直线即分甲乙于丁
 论曰丙丁乙丙丁甲两三角形之丙乙丙甲两腰等
 而丙丁同线甲丙丁与乙丙丁两角又等(本篇/九)则甲
 丁与乙丁两线必等(本篇/四)
      用法以甲为心任用一度但须长于甲
      乙线之半向上向下各作一短界线次
  用元度以乙为心亦如之两界线交处即丙丁末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31a 页 WYG0798-0580c.png
  作丙丁直线即分甲乙于戊
 第十一题
一直线任于一点上求作垂线
 法曰甲乙直线任指一点于丙求丙上作垂线先于
     丙左右任用一度各截一界为丁为戊(本/篇)
     (二/)次以丁戊为底作两边等角形(本篇/一)
     丁己戊末自己至丙作直线即己丙为甲
 乙之垂线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31b 页 WYG0798-0580d.png
 论曰丁己丙与戊己丙两角形之己丁己戊两腰等
 而己丙同线丙丁与丙戊两底又等即两形必等丁
 与戊两角亦等(本篇/五)丁己丙与戊己丙两角亦等(本/篇)
 (八/九)则丁丙己与戊丙己两角必等矣等即是直角直
 角即是垂线(界说十角此后三角/形多称 形省文也)
      用法于丙点左右如上截取丁与戊即
      以丁为心任用一度但须长于丙丁线
  向丙上方作短界线次用元度以戊为心亦如之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32a 页 WYG0798-0581a.png
  两界线交处即己
       又用法于丙左右如上截取丁与戊
       即任用一度以丁为心于丙上下方
       各作短界线次用元度以戊为心亦
  如之则上交为己下交为庚末作己庚直线视直
  线交于丙点即得是用法又为尝巧之法
      增若甲乙线所欲立垂线之点乃在线
      末甲界上甲外无馀线可截则于甲乙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32b 页 WYG0798-0581b.png
      线上任取一点为丙如前法于丙上立
      丁丙垂线次以甲丙丁角两平分之(本/篇)
      (九/)为己丙线次以甲丙为度于丁丙垂
      线上截戊丙线(本篇/三)次于戊上如前法
  立垂线与己丙线相遇为庚末自庚至甲作直线
  如所求
  论曰庚甲丙与庚丙戊两角形之甲丙戊丙两线
  既等庚丙同线戊丙庚与甲丙庚两角又等即甲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33a 页 WYG0798-0581c.png
  庚戊庚两线必等(本篇/四)而对同边之甲角戊角亦
  等(本篇/四)戊既直角则甲亦直角是甲庚为甲乙之
  垂线(界说/十)
      用法甲点上欲立垂线先以甲为心向
      元线上方任抵一界作丙点次用元度
  以丙为心作大半圜圜界与甲乙线相遇为丁次
  自丁至丙作直线引长之至戊为戊丁线戊丁与
  圜界相遇为己末自己至甲作直线即所求(此法/今未)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33b 页 WYG0798-0581d.png
  (能论论见第三/卷第三十一题)
 第十二题
有无界直线线外有一点求于点上作垂线至直线上
     法曰甲乙线外有丙点求从丙作垂线至
     甲乙先以丙为心作一圜令两交于甲乙
     线为丁为戊次从丁戊各作直线至丙次
 两平分丁戊于己(本篇/十)末自丙至己作直线即丙己
 为甲乙之垂线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34a 页 WYG0798-0582a.png
     论曰丙己丁丙己戊两角形之丙丁丙戊
     两线等丙己同线则丙戊己与丙丁己两
     角必等(本篇/八)而丁丙己与戊丙己两角又
 等则丙己丁与丙己戊等皆直角(本篇/四)而丙己定为
 垂线矣
       用法以丙为心向直线两处各作短
       界线为甲为乙次用元度以甲为心
  向丙点相望处作短界线乙为心亦如之两界线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34b 页 WYG0798-0582b.png
  交处为丁末自丙至丁作直线则丙戊为垂线
       又用法于甲乙线上近甲近乙任取
       一点为心以丙为界作一圜界于丙
       点及相望处各稍引长之次于甲乙
       线上视前心或相望如前图或进或
       退如后图任移一点为心以丙为界
       作一圜界至与前圜交处得丁末自
  丙至丁作直线得戊(若近界作垂线无/可截取亦用此法)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35a 页 WYG0798-0582c.png
 第十三题
一直线至他直线上所作两角非直角即等于两直角
    解曰甲线下至丙丁线遇于乙其甲乙丙与
    甲乙丁作两角题言此两角当是直角若非
    直角即是一锐一钝而并之等于两直角
    论曰试于乙上作垂线为戊乙(本篇/十一)令戊乙
 丙与戊乙丁为两直角即甲乙丁甲乙戊两锐角并
 之与戊乙丁直角等矣次于甲乙丁甲乙戊两锐角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35b 页 WYG0798-0582d.png
 又加戊乙丙一直角并此三角定与戊乙丙戊乙丁
 两直角等也(公论/十八)次于甲乙戊又加戊乙丙并此锐
 直两角定与甲乙丙钝角等也次于甲乙戊戊乙丙
 锐直两角又加甲乙丁锐角并此三角定与甲乙丁
 甲乙丙锐钝两角等也夫甲乙丁甲乙戊戊乙丙三
 角既与两直角等则甲乙丁与甲乙丙两角定与两
 直角等(公论/一)
 第十四题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36a 页 WYG0798-0583a.png
一直线于线上一点出不同方两直线偕元线每旁作
 两角若每旁两角与两直角等即后出两线为一直
 线
     解曰甲乙线于丙点上左出一线为丙丁
     右出一线为丙戊若甲丙戊甲丙丁两角
     与两直角等题言丁丙与丙戊是一直线
 论曰如云不然令别作一直线必从丁丙更引出一
 线或离戊而上为丁丙己或离戊而下为丁丙庚也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36b 页 WYG0798-0583b.png
 若上于戊则甲丙线至丁丙己直线上为甲丙己甲
 丙丁两角此两角宜与两直角等(本篇/十三)如此即甲丙
     戊甲丙丁两角与甲丙己甲丙丁两角亦
     等矣试减甲丙丁角而以甲丙戊与甲丙
     己两角较之果相等乎(公论/三)夫甲丙己本
 小于甲丙戊而为其分今曰相等是全与其分等也
 (公论/九)若下于戊则甲丙线至丁丙庚直线上为甲丙
 庚甲丙丁两角此两角宜与两直角等(本篇/十三)如此即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37a 页 WYG0798-0583c.png
 甲丙庚甲丙丁两角与甲丙戊甲丙丁两角亦等矣
 试减甲丙丁角而以甲丙戊与甲丙庚较之果相等
 乎(公论/三)夫甲丙戊实小于甲丙庚而为其分今曰相
 等是全与其分等也(公论/九)两者皆非则丁丙戊是一
 直线
 第十五题
凡两直线相交作四角每两交角必等
 解曰甲乙与丙丁两线相交于戊题言甲戊丙与丁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37b 页 WYG0798-0583d.png
    戊乙两角甲戊丁与丙戊乙两角各等
    论曰丁戊线至甲乙线上则甲戊丁丁戊乙
 两角与两直角等(本篇/十三)甲戊线至丙丁线上则甲戊
 丙甲戊丁两角与两直角等(本篇/十三)如此即丁戊乙甲
 戊丁两角亦与甲戊丁甲戊内两角等(公论/十)试减同
 用之甲戊丁角其所存丁戊乙甲戊丙两角必等(公/论)
 (三/)又丁戊线至甲乙线上则甲戊丁丁戊乙两角与
 两直角等(本篇/十三)乙戊线至丙丁线上则丁戊乙丙戊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38a 页 WYG0798-0584a.png
    乙两角与两直角等(本篇/十三)如此即甲戊丁丁
    戊乙两角亦与丁戊乙丙戊乙两角(公论/十)
 减同用之丁戊乙角其所存甲戊丁丙戊乙必等
 一系推显两直线相交于中点上作四角与四直角
 等
 二系一点之上两直线相交不论几许线几许角定
 与四直角等(公论/十八)
  增题一直线内出不同方两直线而所作两交角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38b 页 WYG0798-0584b.png
  等即后出两线为一直线
      解曰甲乙线内取丙点出丙丁丙戊两
      线而所作甲丙戊丁丙乙两交角等或
  甲丙丁戊丙乙两交角等题言戊丙丙丁即一直
  线
  论曰甲丙戊角既与丁丙乙角等每加一戊丙乙
  角即甲丙戊戊丙乙两角必与丁丙乙戊丙乙两
  角等(公论/二)而甲丙戊戊丙乙与两直角等(本篇/十三)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39a 页 WYG0798-0584c.png
  丁丙乙戊丙乙亦与两直角等是戊丙丙丁为一
  直线(本篇/十四)
 第十六题
凡三角形之外角必大于相对之各角
      解曰甲乙丙角形自乙甲线引之至丁
      题言外角丁甲丙必大于相对之内角
 甲乙丙甲丙乙
 论曰欲显丁甲丙角大于甲丙乙角试以甲丙线两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39b 页 WYG0798-0584d.png
     平分于戊(本篇/十)自乙至戊作直线引长之
     从戊外截取戊巳与乙戊等(本篇/三)次自甲
     至己作直线即甲戊己戊乙丙两角形之
 戊己与戊乙两线等戊甲与戊丙两线等甲戊己乙
 戊丙两交角又等(本篇/十五)则甲己与乙丙两底亦等(本/篇)
 (四/)两形之各边各角俱等而己甲戊与戊丙乙两角
 亦等矣夫己甲戊乃丁甲丙之分则丁甲丙大于己
 甲戊亦大于相等之戊丙乙而丁甲丙外角不大于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40a 页 WYG0798-0585a.png
 相对之甲丙乙内角乎次显丁甲丙大于甲乙丙试
 自丙甲线引长之至庚次以甲乙线两平分于辛(本/篇)
 (十/)自丙至辛作直线引长之从辛外截取辛壬与丙
 辛等(本篇/三)次自甲至壬作直线依前论推显甲辛壬
 辛丙乙两角形之各边各角俱等则壬甲辛与辛乙
 丙两角亦等矣夫壬甲辛乃庚甲乙之分必小于庚
 甲乙也庚甲乙又与丁甲丙两交角等(本篇/十五)则甲乙
 丙内角不小于丁甲丙外角乎其馀乙丙上作外角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40b 页 WYG0798-0585b.png
 俱大于相对之内角依此推显
 第十七题
凡三角形之每两角必小于两直角
     解曰甲乙丙角形题言甲乙丙甲丙乙两
     角丙甲乙甲乙丙两角甲丙乙丙甲乙两
     角皆小于两直角
 论曰试用两边线丙甲引出至戊丙乙引出至丁即
 甲乙丁外角大于相对之甲丙乙内角矣(本篇/十六)此两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41a 页 WYG0798-0585c.png
 率者每加一甲乙丙角则甲乙丁甲乙丙必大于甲
 丙乙甲乙丙矣(公论/四)夫甲乙丁甲乙丙与两直角等
 也(本篇/十三)则甲丙乙甲乙丙小于两直角也馀二仿此
 第十八题
凡三角形大边对大角小边对小角
    解曰甲乙丙角形之甲丙边大于甲乙边乙
    丙边题言甲乙丙角大于乙丙甲角乙甲丙
 角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41b 页 WYG0798-0585d.png
 论曰甲丙边大于甲乙边即于甲丙线上截甲丁与
 甲乙等(本篇/三)自乙至丁作直线则甲乙丁与甲丁乙
 两角等矣(本篇/五)夫甲丁乙角者乙丙丁角形之外角
 必大于相对之丁丙乙内角(本篇/十六)则甲乙丁角亦大
 于甲丙乙角而况甲乙丙又函甲乙丁于其中不又
 大于甲丙乙乎如乙丙边大于甲乙边则乙甲丙角
 亦大于甲丙乙角依此推显
 第十九题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42a 页 WYG0798-0586a.png
凡三角形大角对大边小角对小边
    解曰甲乙丙角形乙角大于丙角题言对乙
    角之甲丙边必大于对丙角之甲乙边
 论曰如云不然令言或等或小若言甲丙与甲乙等
 则甲丙角宜与甲乙角等矣(本篇/五)何设乙角大于丙
 角也若言甲丙小于甲乙则甲丙边对甲乙大角宜
 大(本篇/十八)又何言小也如甲角大于丙角则乙丙边大
 于甲乙边依此推显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42b 页 WYG0798-0586b.png
 第二十题
凡三角形之两边并之必大于一边
    解曰甲乙丙角形题言甲丙甲乙边并之必
    大于乙丙边甲丙丙乙并之必大于甲乙甲
 乙乙丙并之必大于甲丙
 论曰试于丙甲边引长之以甲乙为度截取甲丁(本/篇)
 (三/)自丁至乙作直线令甲丁甲乙两腰等而甲丁乙
 甲乙丁两角亦等(本篇/五)即丙乙丁角大于甲乙丁角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43a 页 WYG0798-0586c.png
 亦大于丙丁乙角矣夫丁丙边对丙乙丁大角也岂
 不大于乙丙边对丙丁乙小角者乎(本篇/十九)又甲丁甲
 乙两线各加甲丙线等也则甲乙加甲丙者与丙丁
 等矣丙丁既大于乙丙则甲乙甲丙两边并必大于
 乙丙边也馀二仿此
 第二十一题
凡三角形于一边之两界出两线复作一三角形在其
 内则内形两腰并之必小于相对两腰而后两线所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43b 页 WYG0798-0586d.png
 作角必大于相对角
    解曰甲乙丙角形于乙丙边之两界各出一
    线遇于丁题言丁丙丁乙两线并必小于甲
    乙甲丙并而乙丁丙角必大于乙甲丙角
 论曰试用内一线引长之如乙丁引之至戊即乙甲
 戊角形之乙甲甲戊两线并必大于乙戊线也(本篇/二十)
 此二率者每加一戊丙线则乙甲甲戊戊丙并必大
 于乙戊戊丙并矣(公论/四)又戊丁丙角形之戊丁戊丙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44a 页 WYG0798-0587a.png
 线并必大于丁丙线也此二率者每加一丁乙线则
 戊丁戊丙丁乙并必大于丁丙丁乙并矣(公论/四)夫乙
 甲甲戊戊丙既大于乙戊戊丙岂不更大于丁丙丁
 乙乎(本篇/二十)又乙甲戊角形之丙戊丁外角大于相对
 之乙甲戊内角(本篇/十六)即丁戊丙角形之乙丁丙外角
 更大于相对之丁戊丙内角矣而乙丁丙角岂不更
 大于乙甲丙角乎
 第二十二题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44b 页 WYG0798-0587b.png
三直线求作三角形其每两线并大于一线也
     法曰甲乙丙三线其第一第二线并大于
     第三线(若两线比第三线或等或小即/不能作三角形见本篇二十)
     作三角形先任作丁戊线长于三线并次
     以甲为度从丁截取丁巳线(本篇/三)以乙为
     度从己截取己庚线以丙为度从庚截取
 庚辛线次以己为心丁为界作丁壬癸圜以庚为心
 辛为界作辛壬癸圜其两圜相遇下为壬上为癸末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45a 页 WYG0798-0587c.png
 以庚巳为底作癸庚癸巳两直线即得己癸庚三角
 形(用壬亦可作线若丁壬癸圜不到子辛壬癸圜不/到丑即是两 或等或小于第三线不成三角形)
 (矣/)
 论曰此角形之丁己己癸线皆同圜之半径等(界说/十五)
 则己癸与甲等庚辛庚癸线亦皆同圜之半径等则
 庚癸与丙等己庚元以乙为度则角形三线与所设
 三线等
     用法任以一线为底以底之一界为心第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45b 页 WYG0798-0587d.png
     二线为度向上作短界线次以又一界为
     心第三线为度向上作短界线两界线交
     处向下作两腰如所求
     若设一三角形求别作一形与之等亦用
     此法
 第二十三题
一直线任于一点上求作一角与所设角等
 法曰甲乙线于丙点求作一角与丁戊己角等先于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46a 页 WYG0798-0588a.png
     戊丁线任取一点为庚于戊巳线任取一
     点为辛自庚至辛作直线次依甲乙线作
     丙壬癸角形与戊庚辛角形等(本篇/廿二)即丙
     壬丙癸两腰与戊庚戊辛两腰等壬癸底
 与庚辛底又等则丙角与戊角必等(本篇/八)
 第二十四题
两三角形相当之两腰各等若一形之腰间角大则底
 亦大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46b 页 WYG0798-0588b.png
    解曰甲乙丙与丁戊己两角形其甲乙与丁
    戊两腰甲丙与丁巳两腰各等若乙甲丙角
    大于戊丁己角题言乙丙底必大于戊巳底
    论曰试依丁戊线从丁点作戊丁庚角与乙
    甲丙角等(本篇/廿三)则戊丁庚角大于戊丁己角
    而丁庚腰在丁巳之外矣次截丁庚线与丁
    巳等(本篇/三)即丁庚丁巳俱与甲丙等又自戊
    至庚作直线是甲乙与丁戊甲丙与丁庚腰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47a 页 WYG0798-0588c.png
    线各等乙甲丙与戊丁庚两角亦等而乙丙
    与戊庚两底必等也(本篇/四)次问所作戊庚底
    今在戊巳底上邪抑同在一线邪抑在其下
    邪若在上即如第二图自己至庚作直线则
    丁庚己角形之丁庚丁巳两腰等而丁庚己
    与丁己庚两角亦等矣(本篇/五)夫戊庚己角乃
    丁庚己角之分必小于丁庚己亦必小于相
    等之丁巳庚而丁巳庚又戊己庚角之分则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47b 页 WYG0798-0588d.png
    戊庚己益小于戊巳庚也(公论/九)则对戊庚己
    小角之戊己腰必小于对戊己庚大角之戊
    庚腰也(本篇/十九)若戊巳与戊庚两底同线即如
    第四图戊己乃戊庚之分则戊己必小于戊
 庚也(公论/九)若戊庚在戊巳之下即如第六图自己至
 庚作直线次引丁庚线出于壬引丁巳线出于辛则
 丁庚丁巳两腰等而辛巳庚壬庚己两外角亦等矣
 (本篇/五)夫戊庚己角乃壬庚己角之分必小于壬庚己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48a 页 WYG0798-0589a.png
 亦必小于相等之辛巳庚而辛巳庚又戊己庚角之
 分则戊庚巳益小于戊己庚也(公论/九)则对戊庚己小
 角之戊巳腰必小于对戊己庚大角之戊庚腰也(本/篇)
 (十/九)是三戊巳皆小于等戊庚之乙丙(本篇/四)
 第二十五题
两三角形相当之两腰各等若一形之底大则腰间角
 亦大
 解曰甲乙丙与丁戊己两角形其甲乙与丁戊甲丙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48b 页 WYG0798-0589b.png
    与丁巳各两腰等若乙丙底大于戊巳底题
    言乙甲丙角大于戊丁巳角
    论曰如云不然令言或小或等若言等则两
 形之两腰各等腰间角又等宜两底亦等(本篇/四)何设
 乙丙底大也若言乙甲丙角小则对乙甲丙角之乙
 丙线宜亦小(本篇/廿四)何设乙丙底大也
 第二十六题(二支/)
两三角形有相当之两角等及相当之一边等则馀两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49a 页 WYG0798-0589c.png
 边必等馀一角亦等其一边不论在两角之内及一
 角之对
    先解一边在两角之内者曰甲乙丙角形之
    甲乙丙甲丙乙两角与丁戊己角形之丁戊
    巳丁巳戊两角各等在两角内之乙丙边与
 戊巳边又等题言甲乙与丁戊两边甲丙与丁巳两
 边各等而乙甲丙角与戊丁巳角亦等
 论曰如云两边不等而丁戊大于甲乙令于丁戊线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49b 页 WYG0798-0589d.png
 截取庚戊与甲乙等(本篇/三)次自庚至己作直线即庚
 戊巳角形之庚戊戊巳两边宜与甲乙乙丙两边等
 矣夫乙角与戊角元等则甲丙与庚巳宜等(本篇/四)
 庚巳戊角与甲丙乙角宜亦等也(本篇/四)既设丁己戊
 与甲丙乙两角等今又言庚己戊与甲丙乙两角等
    是庚己戊与丁己戊亦等全与其分等矣(公/论)
    (九/)以此见两边必等两边既等则馀一角亦
    等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50a 页 WYG0798-0590a.png
    后解相等边不在两角之内而在一角之对
    者曰甲乙丙角形之乙角丙角与丁戊己角
    形之戊角丁己戊角各等而对丙之甲乙边
 与对己之丁戊边又等题言甲丙与丁己两边丙乙
 与己戊两边各等而甲角与戊丁己角亦等
 论曰如云两边不等而戊己大于乙丙令于戊己线
 截取戊庚与乙丙等(本篇/三)次自丁至庚作直线即丁
 戊庚角形之丁戊戊庚两边宜与甲乙乙丙两边等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50b 页 WYG0798-0590b.png
 矣夫乙角与戊角元等则甲丙与丁庚宜等(本篇/四)
 丁庚戊角与甲丙乙角宜亦等也既设丁巳戊与甲
 丙乙两角等今又言丁庚戊与甲丙乙两角等是丁
 庚戊外角与相对之丁巳戊内角等矣(本篇/十六)可乎以
 此见两边必等两边既等则馀一角亦等
 第二十七题
两直线有他直线交加其上若内相对两角等即两直
 线必平行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51a 页 WYG0798-0590c.png
    解曰甲乙丙丁两直线加他直线戊己交于
    庚于辛而甲庚辛与丁辛庚两角等题言甲
    乙丙丁两线必平行
    论曰如云不然则甲乙丙丁两直线必至相
 遇于壬而庚辛壬成三角形则甲庚辛外角宜大于
 相对之庚辛壬内角矣(本篇/十六)乃先设相等乎若设乙
 庚辛角与丙辛庚角等亦依此论若言甲乙丙丁两
 直线相遇于癸亦依此论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51b 页 WYG0798-0590d.png
 第二十八题(二支/)
两直线有他直线交加其上若外角与同方相对之内
 角等或同方两内角与两直角等即两直线必平行
    先解曰甲乙丙丁两直线加他直线戊己交
    于庚于辛其戊庚甲外角与同方相对之庚
    辛丙内角等题言甲乙丙丁两线必平行
    论曰乙庚辛角与相对之内角丙辛庚等(本/篇)
 (廿/七)戊庚甲与乙庚辛两交角亦等(本篇/十五)即两直线必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52a 页 WYG0798-0591a.png
 平行
 后解曰甲庚辛丙辛庚两内角与两直角等题言甲
 乙丙丁两线必平行
 论曰甲庚辛丙辛庚两角与两直角等而甲庚戊甲
 庚辛两角亦与两直角等(本篇/十三)试减同用之甲庚辛
 即所存甲庚戊与丙辛庚等矣既外角与同方相对
 之内角等即甲乙丙丁必平行(本/题)
 第二十九题(三支/)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52b 页 WYG0798-0591b.png
两平行线有他直线交加其上则内相对两角必等外角
 与同方相对之内角亦等同方两内角亦与两直角等
    先解曰此反前二题故同前图有甲乙丙丁
    二平行线加他直线戊巳交于庚于辛题言
    甲庚辛与丁辛庚内相对两角必等
 论曰如云不然而甲庚辛大于丁辛庚则丁辛庚加
 辛庚乙宜小于辛庚甲加辛庚乙矣(公论/四)夫辛庚甲
 辛庚乙元与两直角等(本篇/十三)据如彼论则丁辛庚辛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53a 页 WYG0798-0591c.png
 庚乙两角小于两直角而甲乙丙丁两直线向乙丁
 行必相遇也(公论/十一)可谓平行线乎
 次解曰戊庚甲外角与同方相对之庚辛丙内角等
 论曰乙庚辛与相对之丙辛庚两内角等(本/题)则乙庚
 辛交角相等之戊庚甲(本篇/十五)与丙辛庚必等(公论/一)
 后解曰甲庚辛丙辛庚两内角与两直角等
 论曰戊庚甲与庚辛丙两角既等(本/题)而每加一甲庚
 辛角则庚辛丙甲庚辛两角与甲庚辛戊庚甲两角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53b 页 WYG0798-0591d.png
 必等(公论/二)夫甲庚辛戊庚甲本与两直角等(本篇/十三)
 甲庚辛丙辛庚两内角亦与两直角等
 第三十题
两直线与他直线平行则元两线亦平行
 解曰此题所指线在同面者不同面线后别有论如
 甲乙丙丁两直线各与他线戊巳平行题言甲乙与
 丙丁亦平行
 论曰试作庚辛直线交加于三直线甲乙于壬戊巳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54a 页 WYG0798-0592a.png
       于子丙丁于癸其甲乙与戊巳既平
       行即甲壬子与相对之己子壬两内
       角等(本篇/廿九)丙丁与戊巳既平行即丁
       癸子内角与己子壬外角亦等(本篇/廿九)
 丁癸子与甲壬子亦为相对之内角亦等(公论/一)而甲
 乙丙丁为平行线(本篇/廿七)
 第三十一题
一点上求作直线与所设直线平行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54b 页 WYG0798-0592b.png
    法曰甲点上求作直线与乙丙平行先从甲点
    向乙丙线任指一处作直线为甲丁即乙丙线上
    成甲丁乙角次于甲点上作一角与甲丁乙等(本/篇)
 (廿/三)为戊甲丁从戊甲线引之至己即己戊与乙丙平行
 论曰戊己乙丙两线有甲丁线联之其所作戊甲丁
 与甲丁乙相对之两内角等即平行线(本篇/廿七)
  增从此题生一用法设一角两线求作有法四边
  形有角与所设角等两两边线与所设线等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55a 页 WYG0798-0592c.png
      法曰先作己丁戊角与丙等次截丁戊
      线与甲等己丁线与乙等末依丁戊平
      行作己庚依己丁平行作庚戊即所求
     本题用法于甲点求作直线与乙丙平行
     先作甲丁线次以丁为心任作戊己圜界
     次用元度以甲为心作庚辛圜界稍长于
  戊己次取戊己圜界为度于庚辛圜界截取庚辛
  末自甲至辛作直线各引长之即所求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55b 页 WYG0798-0592d.png
     又用法以甲点为心于乙丙线近乙处任
     指一点作短界线为丁次用元度以丁为
     心于乙丙上向丙截取一分作短界线为
  戊次用元度以戊为心向上与甲平处作短界线
  又用元度以甲为心向甲平处作短界线后两界
  线交处为己自甲至己作直线各引长之即所求
 第三十二题(二支/)
凡三角形之外角与相对之内两角并等凡三角形之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56a 页 WYG0798-0593a.png
 内三角并与两直角等
 先解曰甲乙丙角形试从乙丙边引至丁题言甲丙
    丁外角与相对之内两角甲乙并等
    论曰试作戊丙线与甲乙平行(本篇/三一)令甲丙
    为甲乙戊丙之交加线则乙甲丙角与相对
 之甲丙戊角等(本篇/廿九)又乙丁线与两平行线相遇则
 戊丙丁外角与相对之甲乙丙内角等(本篇/廿九)既甲丙
 戊与乙甲丙等而戊丙丁与甲乙丙又等则甲丙丁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56b 页 WYG0798-0593b.png
 外角与内两角甲乙并等矣
 后解曰甲乙丙三角并与两直角等
 论曰既甲丙丁角与甲乙两角并等更于甲丙丁加
 甲丙乙则甲丙丁甲丙乙两角并与甲乙丙内三角
 并等矣(公论/二)夫甲丙丁甲丙乙并元与两直角等(本/篇)
 (十/三)则甲乙丙内三角并亦与两直角等
  增从此推知凡第一形当两直角第二形当四直
  角第三形当六直角自此以上至于无穷每命形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57a 页 WYG0798-0593c.png
    之数倍之为所当直角之数(凡一线二线不/能为形故三边)
    (为第一形四边为第二形五边为第/三形六边为第四形仿此以至无穷)又视每
    形边数减二边即所存边数是本形之数
    论曰如上四图第一形三边减二边存一边
    即是本形一数倍之当两直角(本/题)第二形四
    边减二边存二边即是本形二数倍之当四
  直角欲显此理试以第二形作一对角线成两三
  角形每形当两直角并之则当四直角矣第三形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57b 页 WYG0798-0593d.png
    五边减二边存三边即是本形三数倍之当
    六直角欲显此理试以第三形作两对角线
    成三三角形每形当两直角并之亦当六直
    角矣其馀依此推显以至无穷
    又一法每形视其边数每边当两直角而减
    四直角其存者即本形所当直角
  论曰欲显此理试于形中任作一点从此点向各
  角俱作直线令每形所分角形之数如其边数每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58a 页 WYG0798-0594a.png
    一分形三角当二直角(本/题)其近点之处不论
    几角皆当四直角(本篇十/五之系)次减近点诸角即
    是减四直角其存者则本形所当直角如上
    第四形六边中间任指一点从点向各角分
    为六三角形每一分形三角六形共十八角
    今于近点处减当四直角之六角所存近边
  十二角当八直角馀仿此
 一系凡诸种角形之三角并俱相等(本题/增)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58b 页 WYG0798-0594b.png
 二系凡两腰等角形若腰间直角则馀两角每当直
 角之半腰间钝角则馀两角俱小于半直角腰间锐
 角则馀两角俱大于半直角
 三系平边角形每角当直角三分之二
 四系平边角形若从一角向对边作垂线分为两角
 形此分形各有一直角在垂线之下两旁则垂线之
 上两旁角每当直角三分之一其馀两角每当直角
 三分之二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59a 页 WYG0798-0594c.png
     增从三系可分一直角为三平分其法任
     于一边立平边角形次分对直角一边为
  两平分从此边对角作垂线即所求如上图甲乙
  丙直角求三分之先于甲乙线上作甲乙丁平边
  角形(本篇/一)次平分甲丁于戊(本篇/九)末作乙戊直线
 第三十三题
两平行相等线之界有两线联之其两线亦平行亦相
 等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59b 页 WYG0798-0594d.png
    解曰甲乙丙丁两平行相等线有甲丙乙丁
    两线联之题言甲丙乙丁亦平行相等线
    论曰试作甲丁对角线为甲乙丙丁之交加
 线即乙甲丁丙丁甲相对两内角等(本篇/廿九)又甲丁线
 上下两角形之甲乙丙丁两边既等甲丁同边则对
 乙甲丁角之乙丁线与对丙丁甲角之甲丙线亦等
 (本篇/廿九)而乙丁甲与丙甲丁两角亦等也(本篇/四)此两角
 者甲丙乙丁之内相对角也两角既等则甲丙乙丁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60a 页 WYG0798-0595a.png
 两线必平行(本篇/廿七)
 第三十四题
凡平行线方形每相对两边线各等每相对两角各等
 对角线分本形两平分
    解曰甲乙丁丙平行方形(界说/三五)题言甲乙与
    丙丁两线甲丙与乙丁两线各等又言乙与
    丙两角乙甲丙与丙丁乙两角各等又言若
 作甲丁对角线即分本形为两平分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60b 页 WYG0798-0595b.png
 论曰甲乙与丙丁既平行则乙甲丁与丙丁甲相对
 之两内角等(本篇/廿九)甲丙与乙丁既平行则乙丁甲与
 丙甲丁相对之两内角等(本篇/廿九)甲乙丁角形之乙甲
 丁乙丁甲两角与甲丁丙角形之丙丁甲丙甲丁两
 角既各等甲丁同边则甲乙与丙丁甲丙与乙丁俱
 等也而丙角与相对之乙角亦等矣(本篇/廿六)又乙丁甲
 角加丙丁甲角与丙甲丁角加乙甲丁角既等即乙
 甲丙与丙丁乙相对两角亦等也(公论/二)又甲乙丁甲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61a 页 WYG0798-0595c.png
 丁丙两角形之甲乙乙丁两边与丁丙丙甲两边各
 等腰间之乙角与丙角亦等则两角形必等(本篇/四)
 甲丁线分本形为两平分
 第三十五题
两平行方形若同在平行线内又同底则两形必等
    解曰甲乙丙丁两平行线内有丙丁戊甲与
    丙丁乙巳两平行方形同丙丁底题言此两
    形等等者不谓腰等角等谓所函之地等后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61b 页 WYG0798-0595d.png
 言形等者多仿此
 先论曰设己在甲戊之内其丙丁戊甲与丙丁乙己
 皆平行方形丙丁同底则甲戊与丙丁巳乙与丙丁
 各相对之两边各等(本篇/三四)而甲戊与己乙亦等(公论/一)
 试于甲戊己乙两线各减己戊即甲己与戊乙亦等
 (公论/三)而甲丙与戊丁元等(本篇/三四)乙戊丁外角与己甲
 丙内角又等(本篇/廿九)则乙戊丁与己甲丙两角形必等
 矣(本篇/四)次于两角形每加一丙丁戊己无法四边形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62a 页 WYG0798-0596a.png
 则丙丁戊甲与丙丁乙己两平行方形等也(公论/二)
    次论曰设己戊同点依前甲戊与戊乙等乙
    戊丁与戊甲丙两角形等(本篇/四)而每加一戊
    丁丙角形则丙丁戊甲与丙丁乙戊两平行
    方形必等(公论/二)
    后论曰设己点在戊之外而丙己与戊丁两
    线交于庚依前甲戊与己乙两线等而每加
    一戊己线即戊乙与甲己两线亦等(公论/二)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62b 页 WYG0798-0596b.png
    显己甲丙与乙戊丁两角形亦等(本篇/四)次每
    减一己戊庚角形则所存戊庚丙甲与乙己
    庚丁两无法四边形亦等(公论/三)次于两无法
    形每加一庚丁丙角形则丙丁戊甲与丙丁
 乙己两平行方形必等(公论/二)
 第三十六题
两平行线内有两平行方形若底等则形亦等
 解曰甲乙丙丁两平行线内有甲丙戊己与庚辛丁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63a 页 WYG0798-0596c.png
    乙两平行方形而丙戊与辛丁两底等题言
    两形亦等
    论曰试自丙至庚戊至乙各作直线相联其
 丙戊庚乙各与辛丁等则丙戊与庚乙亦等(本篇/卅四)
 乙与丙戊既平行线则庚丙与乙戊亦平行线(本篇/卅三)
 而甲丙戊己与庚丙戊乙两平行方形同丙戊底者
 等矣(本篇/三五)庚辛丁乙与庚丙戊乙两平行方形同庚
 乙底者亦等矣(本篇/三五)既尔则庚辛丁乙与甲丙戊己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63b 页 WYG0798-0596d.png
 亦等(公论/一)
 第三十七题
两平行线内有两三角形若同底则两形必等
    解曰甲乙丙丁两平行线内有甲丙丁乙丙
    丁两角形同丙丁底题言两形必等
    论曰试自丁至戊作直线与甲丙平行次自
 丁至己作直线与乙丙平行(本篇/三一)夫甲丙丁戊乙丙
 丁己两平行方形在甲乙丙丁两平行线内同丙丁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64a 页 WYG0798-0597a.png
    底既等(本篇/三五)则甲丙丁角形为甲丙丁戊方
    形之半与乙丙丁角形为乙丙丁己方形之
    半者(甲丁乙丁两对角线平/分两方形见本篇卅四)亦等(公论/七)
 第三十八题
两平行线内有两三角形若底等则两形必等
    解曰甲乙丙丁两平行线内有甲丙戊与乙
    己丁两角形而丙戊与己丁两底等题言两
    形必等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64b 页 WYG0798-0597b.png
 论曰试自庚至戊辛至丁各作直线与甲丙乙己平
 行(本篇/卅一)其甲丙戊庚与乙己丁辛两平行方形既等
 (本篇/卅六)则甲丙戊与乙己丁两角形为两方形之半者
 (本篇/卅四)亦等(公论/七)
     增凡角形任于一边两平分之向对角作
     直线即分本形为两平分
  论曰甲乙丙角形试以乙丙边两平分于丁(本篇/十)
  自丁至甲作直线即甲丁线分本形为两平分何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65a 页 WYG0798-0597c.png
  者试于甲角上作直线与乙丙平行(本篇/卅一)则甲乙
  丁甲丁丙两角形在两平行线内两底等两形亦
  等(本/题)
     二增题凡角形任于一边任作一点求从
     点分本形为两平分
     法曰甲乙丙角形从丁点求两平分先自
  丁至相对甲角作甲丁直线次平分乙丙线于戊
  (本篇/十)作戊己线与甲丁平行(本篇/卅一)末作己丁直线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65b 页 WYG0798-0597d.png
  即分本形为两平分
  论曰试作甲戊直线即甲戊己己丁戊两角形在
  两平行线内同己戊底者等而每加一己戊丙形
  则己丁丙与甲戊丙两角形亦等(公论/二)夫甲戊丙
  为甲乙丙之半(本题/增)则己丁丙亦甲乙丙之半
 第三十九题
两三角形其底同其形等必在两平行线内
 解曰甲乙丙与丁丙乙两角形之乙丙底同其形复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66a 页 WYG0798-0598a.png
     等题言在两平行线内者盖云自甲至丁
     作直线必与乙丙平行
     论曰如云不然令从甲别作直线与乙丙
     平行(本篇/卅一)必在甲丁之上或在其下矣设
 在上为甲戊而乙丁线引出至戊即作戊丙直线是
 甲乙丙宜与戊丙乙两角形等矣(本篇/卅七)夫甲乙丙与
 丁丙乙既等而与戊丙乙复等是全与其分等也(公/论)
 (九/)设在甲丁下为甲己即作己丙直线是己丙乙与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66b 页 WYG0798-0598b.png
 丁丙乙亦等如前驳之
 第四十题
两三角形其底等其形等必在两平行线内
     解曰甲乙丙与丁戊己两角形之乙丙与
     戊己两底等其形亦等题言在两平行线
     内者盖云自甲至丁作直线必与乙己平
 行
 论曰如云不然令从甲别作直线与乙己平行(本篇/卅一)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67a 页 WYG0798-0598c.png
 必在甲丁之上或在其下矣设在上为甲庚而戊丁
 线引出至庚即作庚己直线是甲乙丙宜与庚戊己
 两角形等矣(本篇/三八)夫甲乙丙与丁戊己既等而与庚
 戊己复等是全与其分等也(公论/九)设在甲丁下为甲
 辛即作辛己直线是辛戊己与丁戊己亦等如前驳之
 第四十一题
两平行线内有一平行方形一三角形同底则方形倍
 大于三角形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67b 页 WYG0798-0598d.png
    解曰甲乙丙丁两平行线内有甲丙丁戊方
    形乙丁丙角形同丙丁底题言方形倍大于
    角形
 论曰试作甲丁直线分方形为两平分则甲丙丁与
 乙丁丙两角形等矣(本篇/卅七)夫甲丙丁戊倍大于甲丙
 丁(本篇/卅三)必倍大于乙丁丙
 第四十二题
有三角形求作平行方形与之等而方形角有与所设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68a 页 WYG0798-0599a.png
 角等
    法曰设甲乙丙角形丁角求作平行方形与
    甲乙丙角形等而有丁角先分一边为两平
    分如乙丙边平分于戊(本篇/十)次作丙戊己角
 与丁角等(本篇/廿)次自甲作直线与乙丙平行(本篇/卅一)
 与戊己线遇于己末自丙作直线与戊己平行为丙
 庚(本篇/卅一)而与甲己线遇于庚则得己戊丙庚平行方
 形与甲乙丙角形等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68b 页 WYG0798-0599b.png
 论曰试自甲至戊作直线其甲戊丙角形与己戊丙
 庚平行方形在两平行线内同底则己戊丙庚倍大
 于甲戊丙矣(本篇/四一)夫甲乙丙亦倍大于甲戊丙(本篇/卅八)
 (增/)即与己戊丙庚等(公论/六)
 第四十三题
凡方形对角线旁两馀方形自相等
 解曰甲乙丙丁方形有甲丙对角线题言两旁之乙
 壬庚戊与庚己丁辛两馀方形(界说/卅六)必等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69a 页 WYG0798-0599c.png
    论曰甲乙丙甲丙丁两角形等(本篇/卅四)甲戊庚
    甲庚辛两角形亦等(本篇/卅四)而于甲乙丙减甲
    戊庚于甲丙丁减甲庚辛则所存乙丙庚戊
    与庚丙丁辛两无法四边形亦等矣(公论/三)
    庚壬丙己角线方形之庚丙己庚丙壬两角
    形等(本篇/三四)而于两无法四边形每减其一则
 所存乙壬庚戊与庚己丁辛两馀方形安得不等(公论/三)
 第四十四题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69b 页 WYG0798-0599d.png
一直线上求作平行方形与所设三角形等而方形角
 有与所设角等
     法曰设甲线乙角形丙角求于甲线上作
     平行方形与乙角形等而有丙角先作丁
     戊己庚平行方形与乙角形等而戊己庚
     角与丙角等(本篇/四二)次于庚己线引长之作
     己辛线与甲等次作辛壬线与戊己平行
     (本篇/三一)次于丁戊引长之与辛壬线遇于壬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70a 页 WYG0798-0600a.png
 次自壬至己作对角线引出之又自丁庚引长之与
 对线角遇于癸次自癸作直线与庚辛平行又于壬
 辛引长之与癸线遇于子末于戊己引长之至癸子
 线得丑即己丑子辛平行方形如所求
 论曰此方形之己辛线与甲等而辛己丑角为戊己
 庚之交角(本篇/十五)则与丙等又本形与戊己庚丁同为
 馀方形等(本篇/四三)则与乙角形等
 第四十五题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70b 页 WYG0798-0600b.png
有多边直线形求作一平行方形与之等而方形角有
 与所设角等
      法曰设甲乙丙五边形丁角求作平行
      方形与五边形等而有丁角先分五边
      形为甲乙丙三三角形次作戊己庚辛
      平行方形与甲等而有丁角(本篇/四二)次于
 戊辛己庚两平行线引长之作庚辛壬癸平行方形
 与乙等而有丁角(本篇/四四)末复引前线作壬癸子丑平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71a 页 WYG0798-0600c.png
 行方形与丙等而有丁角(本篇/四四)即此三形并为一平
 行方形与甲乙丙并形等而有丁角自五以上可至
 无穷俱仿此法
 论曰戊己庚与辛庚癸两角等而每加一己庚辛角
 即辛庚癸己庚辛两角定与己庚辛戊己庚两角等
 夫己庚辛戊己庚是两平行线内角与两直角等也
 (本篇/廿九)则己庚辛辛庚癸亦与两直角等而己庚庚癸
 为一直线也(本篇/十四)又戊辛庚与戊己庚两对角等而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71b 页 WYG0798-0600d.png
 辛壬癸与辛庚癸两对角亦等则戊己庚辛庚辛壬
 癸皆平行方形也(本篇/卅四)壬癸子丑依此推显(本篇/三十)
 与戊己癸壬并为一平行方形矣
  增题两直线形不等求相减之较几何
      法曰甲与乙两直线形甲大于乙以乙
      减甲求较几何先任作丁丙己戊平行
      方形与甲等次于丙丁线上依丁角作
      丁丙辛庚平行方形与乙等(本/题)即得辛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72a 页 WYG0798-0601a.png
  庚戊己为相减之较矣何者丁丙己戊之大于丁
  丙辛庚较馀一辛庚戊己也则甲大于乙亦辛庚
  戊己也
 第四十六题
一直线上求立直角方形
    法曰甲乙线上求立直角方形先于甲乙两
    界各立垂线为丁甲为丙乙皆与甲乙线等
 (本篇/十一)次作丁丙线相联即甲乙丙丁为直角方形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72b 页 WYG0798-0601b.png
 论曰甲乙两角俱直角则丁甲丙乙为平行线(本篇/廿八)
 此两线自相等则丁丙与甲乙亦平行线(本篇/三三)而甲
 乙丙丁四线俱平行俱相等又甲乙俱直角则相对
 丁丙亦俱直角(本篇/卅四)而甲乙丙丁定为四直角方形
 第四十七题
凡三边直角形对直角边上所作直角方形与馀两边
 上所作两直角方形并等
 解曰甲乙丙角形于对乙甲丙直角之乙丙边上作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73a 页 WYG0798-0601c.png
      乙丙丁戊直角方形(本篇/四六)题言此形与
      甲乙边上所作甲乙己庚及甲丙边上
      所作甲丙辛壬两直角方形并等
      论曰试从甲作甲癸直线与乙戊丙丁
      平行(本篇卅一/)分乙丙边于子次自甲
      至丁至戊各作直线末自乙至辛自丙
 至己各作直线其乙甲丙与乙甲庚既皆直角即庚
 甲甲丙是一直线(本篇/十四)依显乙甲甲壬亦一直线又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73b 页 WYG0798-0601d.png
 丙乙戊与甲乙己既皆直角而每加一甲乙丙角即
 甲乙戊与丙乙己两角亦等(公论/二)依显甲丙丁与乙
 丙辛两角亦等又甲乙戊角形之甲乙乙戊两边与
 丙乙己角形之己乙乙丙两边等甲乙戊与丙乙己
 两角复等则对等角之甲戊与丙己两边亦等而此
 两角形亦等矣(本篇/四)夫甲乙己庚直角方形倍大于
 同乙己底同在平行线内之丙乙己角形(本篇/四一)而乙
 戊癸子直角形亦倍大于同乙戊底同在平行线内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74a 页 WYG0798-0602a.png
 之甲乙戊角形则甲乙己庚不与乙戊癸子等乎(公/论)
 (六/)依显甲丙辛壬直角方形与丙丁癸子直角形等
 则乙戊丁丙一形与甲乙己庚甲丙辛壬两形并等
 矣
     一增凡直角方形之对角线上作直角方
     形倍大于元形如甲乙丙丁直角方形之
  甲丙线上作直角方形倍大于甲乙丙丁形
  二增题设不等两直角方形如一以甲为边一以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74b 页 WYG0798-0602b.png
  乙为边求别作两直角方形自相等而并之又与
  元设两形并等
     法曰先作丙戊线与甲等次作戊丙丁直
     角而丙丁线与乙等次作戊丁线相联末
  于丙丁戊角丙戊丁角各作一角皆半于直角己
  戊己丁两腰遇于己(公论/十一)而等(本篇/六)即己戊己丁
  两线上所作两直角方形自相等而并之又与丙
  戊丙丁上所作两直角方形并等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75a 页 WYG0798-0602c.png
  论曰己丁戊己戊丁两角既皆半于直角则丁己
  戊为直角(本篇/卅二)而对直角之丁戊线上所作直角
  方形与两腰线上所作两直角方形并等矣(本/题)
  戊与己丁既等则其上所作两直角方形自相等
  矣又丁戊线上所作直角方形与丙丁丙戊线上
  所作两直角方形并既等则己戊己丁上两直角
  方形并与丙戊丙丁上两直角方形并亦等
  三增题多直角方形求并作一直角方形与之等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75b 页 WYG0798-0602d.png
      法曰如五直角方形以甲乙丙丁戊为
      边任等不等求作一直角方形与五形
      并等先作己庚辛直角而己庚线与甲
      等庚辛线与乙等次作己辛线旋作己
      辛壬直角而辛壬与丙等次作己壬线
  旋作己壬癸直角而壬癸与丁等次作己癸线旋
  作己癸子直角而癸子与戊等末作己子线题言
  己子线上所作直角方形即所求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76a 页 WYG0798-0603a.png
  论曰己辛上作直角方形与甲乙两形并等(本/题)
  壬上作直角方形与己辛及丙两形并等馀仿此
  推显可至无穷
     四增三边直角形以两边求第三边长短
     之数
     法曰甲乙丙角形甲为直角先得甲乙甲
  丙两边长短之数如甲乙六甲丙八求乙丙边长
  短之数其甲乙甲丙上所作两直角方形并既与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76b 页 WYG0798-0603b.png
  乙丙上所作直角方形等(本/题)则甲乙之羃(自乘之/数曰羃)
  得三十六甲丙之羃得六十四并之得百而乙丙
  之羃亦百百开方得十即乙丙数十也又设先得
  甲乙乙丙如甲乙六乙丙十而求甲丙之数其甲
  乙甲丙上两直角方形并既与乙丙上直角方形
     等则甲乙之羃得三十六乙丙之羃得百
     百减三十六得甲丙之羃六十四六十四
     开方得八即甲丙八也求甲乙仿此 此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77a 页 WYG0798-0603c.png
  以开方尽实者为例其不尽实者自具算家分法
 第四十八题
凡三角形之一边上所作直角方形与馀边所作两直
 角方形并等则对一边之角必直角
    解曰此反前题如甲乙丙角形其甲丙边上
    所作直角方形与甲乙乙丙边上所作两直
 角方形并等题言甲乙丙角必直角
 论曰试于乙上作甲乙丁直角而乙丁与乙丙两线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77b 页 WYG0798-0603d.png
 等次作丁甲线相联其甲乙丁既直角则甲丁上直
 角方形与甲乙乙丁上两直角方形并等(本篇/四七)而甲
 乙乙丁上两直角方形并与甲乙乙丙上两直角方
 形并又等(甲乙同乙丁/乙丙等故)即丁甲上直角方形与甲丙
 上直角方形必等夫甲乙丁角形之甲乙乙丁两腰
 与甲乙丙角形之甲乙乙丙两腰既等而丁甲甲丙
 两底又等则对底线之两角亦等(本篇/八)甲乙丁既直
 角即甲乙丙亦直角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78a 页 WYG0798-0604a.png
 
 
 
 
 
 
 
 
几何原本 卷一之首 第 78b 页 WYG0798-0604b.png
 
 
 
 
 
 
 
 几何原本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