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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工程设计与文化展示策划
第三节 工程设计与文化展示策划 第 x 页
第三节 工程设计与文化展示策划
一、重建黄鹤楼计划任务书的确定
1980年3月27日,黄鹤楼重建方案确定之后,为取得湖北省人民政府的正式批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呈交《武汉市政府报送黄鹤楼工程计划任务书》,对有关黄鹤楼重建的各项问题作了详细说明,并附有西区计划项目投资表。表列项目共计15个,总投资462万元,其中黄鹤楼主楼为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3860平方米,计划投资额347万元。
5月31日,武汉市计划委员会向湖北省计划委员会报送《关于上报重建黄鹤楼计划任务书的报告》,提出黄鹤楼工程分两期建设,先建西区(主楼区),后建东区(服务区)。西区工程概算462万元,武汉市的专款结存61万元,缺口401万元,希望省计划委员会列入基建拨款计划。
6月20日,湖北省计划委员会接到上述两个文件后,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关于寄送黄鹤楼重建方案讨论纪要的函》和省委主要领导的意见,正式批复重建黄鹤楼计划任务书:
关于建设性质和要求,因历代黄鹤楼均为游览性建筑,要求重建应以黄鹤楼为主体,将蛇山逐步建设成一个园林别致、风景优美的游览胜地。
关于建设地点及规模,同意建在蛇山西区原高炮阵地上,其附属建筑从司门口蛇山头起,东至武昌洞止,依山就势布置。从黄鹤楼后山门起,往西一段为西区,全长约270米,即主楼区;山门东段为东区,即服务区。
关于建设进度,根据一次设计、分期建设的要求,1980年下半年完成西区“三通一平”任务,1981年主楼区工程全部动工(包括备料),1982年底竣工。东区部分1980年完成设计规划,何时进行施工设计和兴建,以后再定。
关于投资安排,“三通一平”所需资金由过去铁道部拨款结余中解决。整个工程总投资以批准的扩初设计审定数为准。具体投资安排将根据工程进度,由省在年度计划中再作安排。
武汉市计划委员会7月4日接到此批文后,向武汉市文物管理处发出《转发省计委关于重建黄鹤楼计划任务书的批复》,确定重建黄鹤楼的准备工程安排为55万元,其中拆迁30万元、道路广场12.5万元、挡土墙护坡2.5万元、踏步2.4万元、土石方2万元、水电5万元、其他6000元。经费请市财政局从过去铁道部拨款结余中解决,列入1980年市基建计划。
二、主楼设计施工的前期准备
湖北省计划委员会对重建黄鹤楼计划任务书的批准,意味着黄鹤楼重建工程已经确定,紧接着进行的就是扩大设计、组织施工。
1980年3月,在争取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重建黄鹤楼正式批文的同时,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6月底完成扩大初步设计,年底前完成施工图;从1980年算起,三年建成黄鹤楼”,湖北工业建筑设计院重新组织设计组,其中包括建筑、结构、总图、预算各专业人员。组内除向欣然外,其他人均为第一次接触黄鹤楼工程。设计组成立后,到南京、镇江、无锡、扬州、杭州、上海等地参观传统园林古建筑,还听取当地园林部门和有关院校对重建黄鹤楼方案的意见。4月底返汉后,设计组用两个月时间调整设计方案,并采用泡沫塑料制作两个模型来推敲建筑体量。一个模型控制建筑高度在50米左右,底层平面直接加抱厦放大,形式与原方案相同;另一个控制高度在40米左右,底层平面相应缩小,但四周另加围廊,角亭与主楼相组合。
4月,湖北综合勘察设计院开始蛇山钻探勘察工作。根据6月10日提交的《黄鹤楼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拟建的黄鹤楼场地位于武昌蛇山西端狭窄的山梁上,有几道断层贯穿南北。其中在主楼楼址范围内有一条断层。但除断层带岩石较破碎外,未见有断层复活的迹象。且断层走向与岩层走向近垂直,对场地稳定性影响不大。场地南坡属反向坡,岩石露头部分边坡稳定性较好。北坡为顺向坡,岩层倾角约60°,大于坡角50°。其边坡稳定程度要视露头岩石的岩性完整程度而定。主楼场地水平范围基岩岩质软硬不一。地层由上往下依次为杂填土层、第四纪坡残积层及硬软强度不一的基岩。其中,属硬质岩石的有砾岩、石英砂岩和岩状砂岩等矽质肢结,呈微风化到中等风化,矽质胶结致密坚硬强度达400吨/平方米;属软质岩石的有粉砂岩和黏土岩。粉砂岩多与石英岩呈夹层状互层分布,为泥质胶结,表面已风化成砂状;黏土岩表层风化成黏土,属弱中程度的膨胀土,强度仅35吨/平方米。岩石表面埋存深度在自然地面下3~5米。
根据这个报告,主楼的地基持力层应选在岩层上。但受平面地形的局限,场地落在强弱不同的岩层上。为使主楼建筑在坚实的地基上,技术人员在平整场地、挖掘基坑后,又进一步对场地地质进行分析评定,将软质岩的强度提高为45—50吨/平方米,作为基础设计的条件。
7月3日、5日,省、市领导听取湖北工业建筑设计院设计组调整设计方案的汇报后,否定了缩小体量的做法,确定维持原方案不变,要求尽快将设计图纸加工深化,在8月份拿出扩初设计及第一期工程概算。
8月7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召开重建黄鹤楼工程会议。这是重建工程进入实施阶段的全面动员会,会议决定:
省、市两级委托黄鹤楼重建办公室为筹建黄鹤楼甲方。该工程由湖北工业建筑设计院设计,武汉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市建二公司”)施工;
“三通一平”(通电、通路、通水、土地平整)要求做到总体建筑与长远规划结合,一定要在年底前完成,为来年主楼动工创造条件;
“三通一平”由市建二公司负责总承包,道路、护坡可分包给武昌区施工。费用不够可追加,市财政局在资金上要保证;
施工中的“三材”(水泥、钢材和木材)和铜由市物资局解决;
警备区二团在蛇山上的营房定于10月1日前搬迁,营房重建费用、建筑材料和地皮分别由黄鹤楼重建办公室、市物资局和市规划局解决;
黄鹤楼重建办公室编制及行政经费按过去有关规定办理;
扩初设计争取8月15日前报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审批,9月底出“三通一平”施工图,10月份动工。
8月18日,黄鹤楼西区初步设计完成,共计完成图纸12张、设计说明书1份、1∶200模型1个及概算书1份。一期工程概算总投资457.83万元,其中主楼2807平方米,费用277.64万元。经过计算,主楼预计使用水泥885吨,木材618立方米(其中施工木材500立方米、工程木材118立方米),钢材284吨(其中钢筋224吨、型钢22吨、钢门窗料38吨)。由于时间紧迫,设计组只能在一个多月内仓促将主楼建筑的平面、立面、剖面画正,标上主要尺寸,粗略说明装修标准,以便进行概算;对总平面图设计,也只作了示意性的布置。这次初步设计既未涉及主楼外观造型与装饰上的实质性技术问题,也未研究室内设计问题。各专业工种也未能具体配合,实际上仍然停留在方案设计的深度上。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故出图时改称为“初步设计”。其目的是准备在作施工图设计之前再进行正式的“扩大初步设计”。正因为初步设计不足,后又未作扩初设计而直接进入“边设计、边施工”阶段,因此给设计和施工带来许多困难,并造成大量的设计返工与修改。
8月22—23日,黄鹤楼重建办公室召开黄鹤楼初步设计评审会议,对黄鹤楼的建筑形式、结构、施工及其计划提出审查意见。31日,武汉市基本建设委员会对会议意见进行整理后,向湖北省基本建设委员会报送《关于重建黄鹤楼主楼及黄鹤楼公园西区园林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报告》
自9月16日起,湖北综合勘察设计院再次对蛇山进行勘测。勘察范围为西起蛇山跨线桥的东踏步,东至古楼洞止,南起蛇山脚马路南边,北至铁路北护坡。
9月2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长韩宁夫、中共武汉市委第二书记刘惠农主持会议,审定黄鹤楼初步设计。会议要求,在两年内完成蛇山红楼驻军搬迁、“三通一平”工程和黄鹤楼主楼基础施工。
10月6日,湖北省基本建设委员会根据中共湖北省委领导意见,向武汉市基本建设委员会发出《关于重建黄鹤楼初步设计的批复》,其主要内容为:黄鹤楼属游览性建筑,“高五层、攒尖顶、四望如一、层层飞檐”,高度定为48米,建筑面积2807平方米。台基两侧下部通廊应加以利用,可安排管理室、小卖部和厕所等。场地土石方要做到挖填基本平衡,黄鹤楼地面标高可适当提高。由于投资所限,南入口处横穿引桥的地下通道暂不建设,园林绿化费用不列入概算。主楼梁柱和飞檐部分的挑梁尽量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板、楼梯及飞檐部分尽量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结构。具体方案由设计单位与有关单位商定。主楼地面和台基地面大部分应采用湖北省盛产的大理石,以利节约投资。由于黄鹤楼较高,考虑老、弱游客的需要,电梯尽量选用大型号的。先装一部,预留一部的位置。《批复》附“项目及概算表”,表列开支项目共27项,总计411.76万元,其中主楼造价278万元。
10月,蛇山地形测量工作完成。11月底,湖北工业建筑设计院完成“三通一平”施工图设计;12月初,制作蛇山坐标、高标地形图,为“三通一平”工程施工创造了有利条件。与此同时,向欣然、郑锦明和黄鹤楼重建办公室部分人员从9月8日开始至11月,分赴北京、广州、福州等地,考察古建筑和古建筑材料,为主楼施工设计作前期准备。
三、主楼建筑与结构设计
1981年初,国家决定继续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其重点是压缩基本建设规模。湖北省人民政府连续发出数个文件,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据此,湖北省计划委员会通知黄鹤楼重建办公室:黄鹤楼工程停建。4月4日,黄鹤楼重建办公室向武汉市人民政府呈交《关于完成重建黄鹤楼开工前准备工作的报告》,指出:历经多年的筹建,设计班子的组合及土地的征用等成果都来之不易。如果就此终止,将在时间、资金上造成巨大损失。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将黄鹤楼的设计和蛇山红楼部队的搬迁费用(预计共30万元),列入1981年基建计划指标,结转上年资金,以便完成黄鹤楼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该《报告》抄报省、市有关领导后,省长韩宁夫作“同意‘黄办’意见,设计班子不散,给点经费,做一点准备工作”的专题批示,重建工程重又启动。
5月4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杰再次主持召开黄鹤楼工程会议,提出年内要做好设计、搬迁和“三通一平”3件事。6月8日,武汉市计划委员会转发湖北省计划委员会《关于黄鹤楼准备工作的计划》的文件,批准重建黄鹤楼工程1981年度投资额为40万元。黄鹤楼重建办公室接文后即通知湖北工业建筑设计院继续进行设计工作。湖北工业建筑设计院黄鹤楼设计组自1980年8月中旬完成初步设计后,在等待批复的过程中处于解散状态。此时为纪念辛亥革命70周年,向欣然与郑锦明在1981年上半年完成修复武昌起义门(即清代武昌城的中和门,系古建城楼)的全套施工图。这次仿古建筑的设计实践,为后来黄鹤楼施工图设计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8月,湖北工业建筑设计院接到通知,要求其正式开始黄鹤楼施工图设计,并在年内完成主楼基础的施工。时间紧迫,最初“扩大初步设计”的想法已完全不可能实现,黄鹤楼重建工程只能采用“边设计、边施工”的方式进行。
设计任务由湖北工业建筑设计院下达到第四设计室,由该室重新配备技术人员(包括总图、建筑、结构、水、电各专业工种)进行突击性设计出图。但并未组成固定的设计班子,唯一固定并对黄鹤楼工程负责到底的只有向欣然、郑锦明两人。为赶在年底前完成主楼基础施工,必须在10月底前最后确定建筑的柱网尺寸、楼层高度、各层飞檐形式及大屋顶做法,并由此统计出传至基础的荷载,进行内力计算。设计组在未正式进行西区总平面设计的情况下,仅根据山头上可能作为楼址的局部地段的地形,设计了主楼的位置图及大台座的平面尺寸图,以作施工时定位放线的依据。这也导致主楼的轴线与总平面最后的中轴线无法重合,即建成后的主楼与楼前建筑群两者轴线之间产生3°3'45''的夹角,以致于从西面的大牌楼处眺望黄鹤楼,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楼前配套建筑布置的不对称性。
10月,主楼台座的挡土墙设计完成。11月20日,主楼基础出图完成。
1982年2月26日,主楼第一层的结构施工图完成。3月底,主楼体结构的施工图基本完成,为建筑施工创造了较好条件。
黄鹤楼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为承重体系,建筑面积4117平方米。建筑高五层,结构高度46.20米,建筑全高51.40米(包括宝顶高度)。建筑平面按照“四望如一”的造型要求,采用“折角”的方形。底层平面对边外柱轴线相距30米;二、三、四层平面对边外柱轴线相距22米。五层平面为正方形,对边外柱轴线相距18米。
建筑内设有两部步行楼梯和两部电梯,作为垂直交通工具。除底层平面外,其余各层均需从交通厅通过外廊进入各层大厅,以保证各层大厅空间的完整。底层平面的外廊向外扩张,尺寸最为宽大,四个方向作成“抱厦”状,以强调建筑的入口,并构成建筑造型稳定的底座。二层平面的外廊有平座挑出,故宽度为3米;其余各层外廊宽度均为2米。在大楼的底层与二层之间设有夹层空间,用作跑马廊和小展室。其余各层之间局部设有夹层,用作管理间;加上电梯机房及顶部的水箱间,黄鹤楼可称为“明五暗十”,即大的楼层有五层,加上夹层(暗层)共十层。
建筑底层室内地面标高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61.70米。其余各层楼面标高及建筑层高如下:跑马廊楼面标高为+6.00米,二层楼面标高为+12.30米(一楼层高为12.3米),三层楼面标高+19.40米(二楼层高为7.1米),四层楼面标高为+26.00米(三楼层高为6.6米),五层楼面标高为+32.60米(四楼层高为6.6米),水箱层标高为+40.60米(五楼层高为7~8米)。
屋顶采用四方攒尖顶,四面各升起一座小牌楼。形式特征与清代同治黄鹤楼屋顶相仿,但构造大大简化。屋顶层(包括小牌楼)共有12个飞檐翼角。其余各层,每层有12个飞檐翼角。全楼合计共有60个翼角。
6月,建筑、结构、水、电各专业的全套施工图基本出齐。
黄鹤楼主楼结构,选型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体系,仿中国传统木构架的营造方式。根据建筑平面布局,一层平面要求72根圆柱,其中28根直达屋顶,其余的抵达不同楼层。圆柱的断面直径在满足建筑对尺寸的限制及结构强度需要下,力求减少直径变化,以提高钢模板的利用率。整座楼采用三种不同直径的圆柱:在标高18.6米以下围绕中央大厅用14根圆柱直径为700毫米的圆柱,其余为600毫米;在标高18.6米以上除中央大厅4根圆柱直径为600毫米外,其余柱径均为500毫米。对个别有尺寸限制的圆柱,采用提高混凝土标号和含钢量的方法满足其强度需要,因而有的圆柱混凝土标号用400号,配筋率达3.3%。最后计算表明,顶端侧移与楼高之比等于1/950,小于规范规定。这证明新建的黄鹤楼有足够刚度来抵抗水平力作用。
主楼楼面采用先铺设预制平板和空心圆孔板,然后在楼板上整体浇筑细石混凝土层的做法。中央大厅井字梁则采用交错方向铺设预制平板的方式,使双向井字梁受荷载较为均匀。
各层飞檐由檐柱挑出3米远,檐檩以内1.3米宽部分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斜板;檐檩以外悬伸1.7米部分,因要作出露椽的效果,故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椽子与现浇板叠合的方式浇成整体。
整个大楼总重量1.3万吨。由于各柱距大小不一,有的柱距仅2米,有的达6米,平面外围的圆柱还须承受悬挑的飞檐重量,因此各个圆柱传递的荷重悬殊较大,达70~500吨不等。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场地范围为硬软不一的岩层,其中属硬质岩的为砾岩和石英岩,强度达400吨/平方米;属软质岩的为粉砂岩和粘土岩,强度仅为35吨/平方米。楼的地基持力层不能选在硬软不一的岩层上,必须以软质岩的强度作为设计条件。为适应上述特点,设计采用不等根数柱组成的联合基础形式,即根据相邻柱的荷载及柱距不相等的具体条件,由2根、4根,最多是5根柱子组成钢筋混凝土联合基础,起到既有一定整体性又能发挥岩层的承载能力、节约混凝土用量的作用。作了这些处理后,虽然岩层面埋藏深浅不一,但基础底标高除了电梯井处为-3.8米外,其余一律为-2.5米,达不到基岩的部位均用毛石混凝土垫层加厚,从而保证楼体落在较完整的基岩上。
设计计算时,以风荷载作为主楼所承受的主要水平力,基本风压值取25千克/平方米,再考虑主楼的重要性、高度与体形特征以及所处地理位置对风荷载的影响,乘以各种修正系数,最后得出楼底到屋顶的计算风荷载为88~110千克/平方米。在考虑地震影响时,以一般高层公共建筑来确定其建筑的重要性,未列为特别重要的建筑(比如城市“生命线”工程),根据武汉地区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且场址为Ⅰ类场地的情况,经上级主管机关同意本工程不考虑抗震设防。
1983年是保证黄鹤楼建成后的艺术效果与艺术质量最关键的一年,各项重要设计逐月紧张地进行。
1月,在征求北京园林古建筑公司彩绘队的意见后,重新绘制天花平面布置图,并取消了二、三、四层的藻井。
3月,在确定壁画构思与篇幅尺寸的基础上,修改各层大厅的墙面装修做法。5月,在北京琉璃制品厂配合下,补充琉璃瓦瓦件、脊饰大样图,修改屋顶瓦面的构造做法,并完成施工难度最大、高达4米的琉璃宝顶施工图。出于防水性和耐久性考虑,选用玻璃瓦,颜色从黄鹤楼姓“黄”出发,采用黄色。筒瓦选用“6样”规格,板瓦选用“7样”规格,都是北京琉璃制品厂成品。60条戗脊的脊瓦则为专门定制,采用“有戗无岔”的做法,即不设岔脊,脊上也不做任何脊兽装饰,以保持戗脊曲线的圆滑和流畅。筒板瓦的勾头与滴子均饰有黄鹤纹样,戗脊端部的鱼尾造型(鱼龙变化)是仿照清楼的形式定制。琉璃宝顶呈葫芦造型,形式与清楼相仿,但尺寸要大许多。经过方案比较,为避免吊装和焊接困难,舍弃清楼式铜铸件,采用琉璃制品制成。
8月,修改主楼外檐的斗栱、撑栱、大博风板施工图,突出重点装饰的地方特色。设计仿清楼式样,采用斗栱和撑栱相结合的方案,柱子上设撑栱,柱间设斗栱。斗栱采用最简单也是最典型的一种形式,由混凝土预制而成。撑栱也是预制构件,表面翻制有装饰纹样。在屋顶四个小牌楼下方即大匾额的两侧,有两块蝶形的博风板,造型仿照清楼的形式设计。
9月,重新统一主楼内外各层混凝土仿木栏杆的风格,并使其造型更为古朴。栏杆样式改花哨为古朴大方。室外高台上的石栏杆,为匹配超大尺寸的黄鹤楼,石栏杆每节长度达2米,比一般古制的石栏杆要长1/4。原设计的栏杆柱头造型比较一般化,试制一节后,决定将它改成圆柱形柱头,其上带有环状的“云纹”,象征白云黄鹤之意。
8—9月,向欣然补充进行室内设计,绘制各层大厅的空间效果图。在此基础上,对已作出的建筑施工图开始进行大量的修改与补充设计。
10月,再次修改各层大厅的平面、剖面图,并据此设计出相应的室内装饰部件,对四楼大厅作出与其他各层不同的空间处理。
10—12月,绘制室内宫灯、吸顶灯等形式与平面位置图,并完成大型匾额、楹联的制作图。
至此,主楼的建筑施工图全部完成。据统计,1981年6月所出的建筑专业施工图共43张,而1983年修改、补充与重新设计完成的建筑施工图共78张,工作量约两倍于前。
1984年初,正式开始西区配套建筑的设计。3—8月,先后完成南北亭、轩、廊、牌楼与西大门的施工图设计和西区总平面施工图设计。从1983年底开始,主楼施工进入紧张的内外装修阶段,加上西区配套建筑也即将开始作施工图设计,于是从1984年初起,设计组入驻施工现场进行设计,直至1985年整个重建工程(第一期)竣工为止。
“边设计、边施工”是违反工程建设客观规律的做法,但在重建黄鹤楼设计、施工人员的努力下,将遗憾减少到最低限度。个别重点部位即使已施工完成,但效果欠佳,仍尽力进行了补救。
四、建筑设备设计
主楼给水与消防设计。在第五层上部大屋顶空间内设有30吨容量的水箱,作为主楼生活和消防用水来源。楼内生活用水量不大,仅在各层电梯间的夹层内设有供水点,作为打扫卫生用水及职工饮用水,另在跑马廊接待室内设有一小厕所(不对公众开放)。
消防方面,在每层楼的两个楼梯间内设有消火栓,另在大厅内配置灭火器。为提高建筑的防火性能,在建筑设计中尽量不采用可燃烧材料,如房屋承重体系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门窗全部采用钢与铸铁制作,天花板全部用石膏板制成,但经艺术处理后效果酷似古木构建筑。楼外未设消火栓。原准备在后续工程中增设室外消防水池与消防泵房,解决室外消火栓及大水箱内的补给水源问题,后因故未施工。
主楼电气设计。主楼用电负荷按115千瓦设计,其中照明用电80千瓦,电梯用动力电35千瓦。主楼底层设有配电房。室内照明以吸顶灯为主,灯具结合天花图案布置。宫灯为装饰用,不作为主要照明。大厅隐蔽部位装有投光灯,作为对壁画的补充照明。建筑外部照明以各层围廊自身照明为主,同时顶层大屋顶屋脊装有轮廓灯。以下各层飞檐未装轮廓灯,主要考虑白天效果,以避免影响飞檐造型与轮廓的展现。宝顶上部装有红色航空障碍灯。楼内电梯共2台,每台可载重900千克或12人。
主楼建筑防雷设计。在顶层大屋顶各条屋脊上装有避雷带,宝顶最上部装有避雷针,避雷装置的引下线系利用房屋结构的钢筋,将雷击电流直接引至地下。
五、文化展示策划
黄鹤楼筹建之初,关于其室内功能无明确定位。1979年12月,在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组织的专家座谈会上,有专家认为,黄鹤楼内有必要进行一些经济活动。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关于寄送黄鹤楼重建方案讨论纪要的函》将黄鹤楼定性为“风景游览建筑”,后来湖北省人民政府对黄鹤楼工程计划任务书的批复中,也沿用这一提法,但并没有规定建筑的具体使用要求。
1982年,黄鹤楼主体结构已施工到第二层,必须明确室内的具体使用要求,才能为室内确定恰当的空间形态,营造相应的艺术气氛。黄鹤楼高五层,每层有宽敞的外廊,可供游人凭栏远眺,已经满足登楼观景的要求。楼的中央是各层大厅,合计面积1000平方米,其中首层大厅300平方米(不包括跑马廊和夹层内小厅的面积),第二、三、四层大厅各180平方米,第五层大厅为140平方米。这是一些面积虽然不大但应该充分利用的空间。
为达到黄鹤楼建筑艺术与装饰效果的完美统一,向欣然在进行楼内各层大厅的室内设计时按照“需配合其他艺术手段(如壁画、雕塑、楹联、陈设等)形象而深刻地揭示黄鹤楼古文化的精髓,充实并扩大建筑的艺术内涵”的思路,对各层大厅的壁画内容提出初步设想。向欣然认为,黄鹤楼应是展示黄鹤楼文化的专题博物馆,其文化主题应概括为建筑历史、神话传说、诗歌创作三部分。
建筑历史方面,应用壁画《孙权筑城》《周瑜设宴》来展现黄鹤楼创建的年代,用镌刻唐代阎伯瑾的《黄鹤楼记》来表达唐代黄鹤楼的历史,用历史图画、模型和老照片展示宋代界画《黄鹤楼图》清代黄鹤楼的历史老照片的方式展现古代黄鹤楼的建筑样式。
神话传说方面,早期神话产生于南北朝时代,讲的是关于仙人驾鹤往来黄鹤楼的故事,后期神话是关于吕洞宾和《辛氏酒楼》的故事,应用壁画的形式展现,一幅为《白云黄鹤》,一幅为《辛氏酒楼》
诗歌创作方面,黄鹤楼因诗闻名,应用壁画再现古代诗人创作的盛况,同时展出世人的生平、作品以及各种版本的黄鹤楼诗集等。
1982年8月,在拟定的展示主题和展出方式的基础上,由向欣然起草了一份黄鹤楼壁画内容的设想,并绘制了室内设计的效果图。
1982年10月,省、市领导听取有关黄鹤楼室内设计的汇报后决定,原则同意设计部门意见,壁画由中央美术学院牵头,并将任务一部分委托给湖北、武汉美术部门,壁画篇幅不要太多,内容上要表现古代积极的内容。
11月,设计和主管部门会同中央美术学院壁画研究室共同对壁画的内容和篇幅进行调整,形成《黄鹤楼壁画总体设计修定稿》,建议壁画的取材范围为:以有关黄鹤楼的神话(一楼)表现黄鹤楼的浪漫色彩;以三国历史上有关黄鹤楼的传说(二楼)表现黄鹤楼创建时期的历史背景;以唐代诗人为代表的古代文人围绕黄鹤楼进行的文学创作活动(三楼)显示黄鹤楼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的血缘关系;通过黄鹤楼的兴废(五楼)表现中华民族文化的源流及其伟大的生命力。修定稿还对壁画的篇幅、尺寸、所在位置作初步规定。23日,黄鹤楼重建办公室正式发函,委托中央美术学院负责主楼一、三、五层大厅的壁画创作,并同时委托湖北省有关美术创作部门负责二层壁画、四层字画及楼前“黄鹤归来”雕塑的创作。1983年2月5日,中国美术家协会湖北分会负责人向中共湖北省委提交《黄鹤楼壁画群体内容构想》的文件,要求修改原壁画创作方案。新的壁画内容以表现楚文化精神为主,包括三国风云(含周瑜设宴、三顾茅庐、赤壁之战),慷慨楚歌(表现屈原的生平、作品和人民对他的纪念),大江千古(表现长江的传说、大溪文化、大禹治水)等。文件还要求采用“全面竞稿”的方式,重新选择壁画的创作单位。
4月9日,黄鹤楼重建办公室、湖北工业建筑设计院、市建二公司联名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长黄知真、副省长田英提出书面报告,在说明理由的基础上,希望维持原壁画总体方案不变,以保证建筑艺术的完整性,有利于工程总进度不受影响和工程投资不被突破。经各方努力,壁画总体方案维持不变,楼内壁画创作全部委托给中央美术学院。
7月,中央美术学院创作的壁画初稿送抵武汉审查。1984年1月21日,壁画正式稿再次送省、市领导审查并邀请省、市文联、美协、艺术学院的有关专家座谈评审。会后,中央美术学院根据修改意见开始进行壁画的后期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