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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今楼 第 x 页
第二章 今楼
第一节 筹备
一、武汉市黄鹤楼重建委员会的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人民政府结合武汉长江大桥的修建,将黄鹤楼的重建问题提上议事日程。
1950年初,中央人民政府指示铁道部着手筹备武汉长江大桥的建设。2月,铁道部成立以设计局副局长杨旸春任队长的测量钻探队,开始进行勘测。经勘测,确定黄鹤楼旧址所在的黄鹄矶头为江南引桥的基础。7月,武汉市人民政府市长吴德峰主持召集武汉各界代表83人商讨,初步确定穿越龟、蛇山的方案。在确定这一方案的讨论过程中,就有专家提出选址龟、蛇山线将会破坏黄鹤楼古迹的问题,亦有专家提出反对,认为古黄鹤楼屡建屡毁,目前所存“黄鹤楼”实为晚清纪念张之洞所建之奥略楼,可在桥侧选址重修黄鹤楼,实现“古楼今桥”,相得益彰。黄鹤楼重建倡议,由此被首次提出。1951年6月17日,武汉市文化局亦根据中央关于查勘修葺名胜古墓的指示,向武汉第一文化馆发出通知,要求就近查勘黄鹤楼风景区和陈友谅墓,以报中央拨款修葺。
1953年2月18日下午,中共中央主席、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游览蛇山,察看即将建设的武汉长江大桥桥址线,参观张公祠、黄鹤楼(实为“奥略楼”),在游览过程中还引发自称“下不了的黄鹤楼”的故事。
1955年2月中旬,经勘测,国家铁道部有关单位决定长江大桥建设工程线路途经蛇山西段的黄鹤楼故址景区。4月20日,铁道部有关单位向武汉市人民委员会(1955年1月,武汉市人民政府改称武汉市人民委员会)等提出“黄鹤楼搬迁中的几个问题请迅予解决”。4月29日,武汉市人民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拆让桥头工地问题,同时决定重建黄鹤楼;由政协武汉市委员会举行座谈会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并通过《长江日报》向社会公布这一消息。重建黄鹤楼受到人民群众和省、市人民代表的极大关注。
为使新建黄鹤楼与武汉长江大桥同时落成,1956年初,武汉市文化局责成武汉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向有关方面征求意见,组织研讨有关黄鹤楼重建问题,以便及时开展筹备工作。4月13日,武汉市文物管理委员会邀请湖北省文史馆、武汉市参事室、武汉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武汉城市建筑设计院(1958年更名为武汉市工业民用建筑设计院,1962年更名为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院,1979年更名为武汉市建筑设计院)、武汉市建设局、铁道部有关单位等对重建黄鹤楼问题进行研究,并建议成立武汉市黄鹤楼重建委员会。此后,武汉市就重建黄鹤楼问题,多次组织召开各类形式的会议,并做了一些实质性的工作。7月27日,武汉市黄鹤楼重建委员会成立。黄鹤楼重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为重建工程的勘测设计开展大量的联系工作,并搜集了蛇山的地形图、地质钻探资料及古黄鹤楼照片等。11月16日,武汉市黄鹤楼重建委员会决定由武汉城市建筑设计院提出重建方案。
1957年4月10日,唐觉后等人制作的6个黄鹤楼设计方案首次亮相,但此时黄鹤楼已不可能与武汉长江大桥同时建成。9月,武汉长江大桥建成通车前,毛泽东在视察长江大桥时再次问起黄鹤楼事宜。中共湖北省委第一书记王任重回答说:因为修大桥拆了(此时拆的实为奥略楼),现在正计划重修。毛泽东紧接着说:“应当修,这是历史古物。”随后,铁道部向武汉市增拨80万元,作为重建黄鹤楼的经费。
二、20世纪50年代的重建方案
黄鹤楼重建问题自1950年提出后,得到湖北省、武汉市的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反映热烈,武汉市就重建的选址、形式、经费等问题组织了多次讨论。
1956年4月13日由武汉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主持召开的黄鹤楼重建论证会议,首次就选址、式样、经费等交换了意见。
关于选址问题,铁道部有关单位认为长江南岸没有适当地点,提议改在汉阳晴川阁旧址重建黄鹤楼。此提议遭到其他与会者的反对,认为黄鹤楼的地址虽然历代均有变迁,却从未离开过黄鹄山,如迁北岸,则无依据。针对有人提议将黄鹤楼建在高观山最高处的主张,多数人认为此处“地址狭隘,一楼孤耸,缺乏陪衬,并不美观”。与会者经过认真研究,最后一致同意在武昌张之洞路路口、长江边的张公亭旧址重建黄鹤楼。这里与武汉长江大桥遥遥相望,二者可相互映衬。但会后武汉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认为此处邻近武汉船舶厂(今武昌造船厂),将来游人高处鸟瞰,将泄露国家秘密,建议仍在蛇山南麓原临江茶楼下重建黄鹤楼。武汉市文化局认为,重建的黄鹤楼应“依山面水”,才符合“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的意境,因此同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建议。
关于形式问题,与会者一致认为,应以“民族形式、社会主义内容”为原则,可参考的民族形式有宋代、清代的建筑图样。究竟采取哪一种形式,应以重建选址为先决条件。
关于经费问题,根据武汉市人民委员会第一次行政会议“原有警钟楼、奥略楼、张公祠和抱膝亭四处的拆迁补偿费用于重修黄鹤楼”的决定,首义公园管理处曾邀请武昌区房地科按照建筑价值估价,提出4处补偿费共计38.4万余元,最后会同铁道部有关单位,按一般房屋拆迁标准估价为16.6万余元。武汉市文化局则认为,如重建后的黄鹤楼力求与大桥的雄伟瑰丽相称,仅靠拆迁费是不够的,还需要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
6月5日,省、市政协委员会联合召开重建黄鹤楼座谈会。关于重建地址,与会者一致认为不能离开黄鹄山,最好不要离开黄鹄矶,以愈接近长江愈好。多数人同意建在蛇山的最高处——高观山,认为这里视野最为广阔,武汉三镇可以一览无余。关于重建形式,多数人赞同采用宋代楼形式,因为其宽敞适用,外观壮丽,形式也最古老。少数人认为清代楼气魄雄伟、壮观,特别适宜建在黄鹄矶。关于建筑材料,多数人认为可以使用钢筋混凝土,但也有个别人认为必须使用木质材料,才算保存古迹。与会者认为黄鹤楼的重建是个重大问题,必须慎重行事;黄鹤楼务必与长江大桥同时落成,以便游人参观;晴川阁是武汉名胜,又在长江大桥的汉阳桥头,必须恢复重建。
11月16日,武汉市黄鹤楼重建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决定由武汉城市建筑设计院提出重建方案,同时向有关单位发出征集黄鹤楼设计方案的通知,会上初步提出需要50万元重建经费的计划。武汉城市建筑设计院接受任务后,即以工程师唐觉后为主要设计人,开始前期准备工作。
1957年4月10日,武汉市黄鹤楼重建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就武汉城市建筑设计院唐觉后等人制作的6个黄鹤楼设计方案进行审核。
针对重建形式,多数人认为,应以广大群众印象最深刻的清代黄鹤楼为主,第4号清式楼方案较好。少数人主张采用第6号方案,建筑形式以宋代黄鹤楼为主。针对重建地点,多数人认为应建在高观山顶,游人登楼远眺,武汉全景可历历在目。少数人主张仍建在临江地区,以不失去古楼的原有诗意。
针对重建经费,一种意见建议以30万元为基础先修主楼,附属建筑再逐年陆续修建。另一种意见主张最好一次建成,经费不够应报请湖北省人民委员会解决。针对重建落成时间,与会者认为黄鹤楼已不可能与长江大桥同时建成,为利于充分设计,可延缓建成时间,但应争取在10月份前动工。
12月7日,武汉市黄鹤楼重建委员会专题研究黄鹤楼的重建地点问题,大多数人认为应该建在高观山,少数人主张建于蛇山电讯局处。后一种意见又分成两种不同的主张:一种是把电讯局房屋拆掉建设黄鹤楼;另一种是改装电讯局房屋,在其后高射炮阵地的警钟楼旧址上兴建黄鹤楼。关于重建经费,会议初步决定,以铁道部增拨的80万元重建黄鹤楼,以大桥工程局拨来的16万元修复汉阳晴川阁,以武汉市人民委员会同意拨付的20万元用作恢复已拆迁的古迹(涌月台、古碑廊、抱膝亭、禹碑亭等)和绿化蛇山的经费。
1958年1月22日,省、市政协委员会联合召开重建黄鹤楼座谈会。会议一致同意建在瞭望台处,多数人主张以清式楼为主,同意市黄鹤楼重建委员会1957年12月7日作出的决定。
3月21日,武汉市黄鹤楼重建委员会与武汉市建筑工程局签订《建筑安装任务委托申请书》。5月13日,武汉市文化局按照武汉市人民委员会的决议精神,召开专家座谈会。与会者对武汉城市建筑设计院提出的重建黄鹤楼修改方案进行深入研讨后,认为方案还需要继续修改。同时根据许多与会者的提议,决定除武汉城市建筑设计院继续担任设计工作外,再请中南工业建筑设计院、中南建筑工程学校提供方案,以便从中择优。会后,中南工业建筑设计院(1973年更名为湖北工业建筑设计院,1987年更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提出3个方案,武汉城市建筑设计院和中南建筑工程学校各拿出1个方案。经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委员会领导审议决定:采用武汉城市建筑设计院唐觉后设计和再次修改的方案,建筑样式以清代黄鹤楼为依据。5月23日,市文化局与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签订《工程协议书》。协议规定工程计划造价为100万元,先期支付30万元。
为完善黄鹤楼设计方案,同年6月29日,武汉市城建委副主任鲍鼎趁赴青岛参加全国城市规划工作座谈会之便,带去设计图纸。6月30日,大会特地为黄鹤楼设计方案举行座谈会。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表示,基本同意黄鹤楼的重建地点和轮廓形式。有不少专家提出黄鹤楼底层平面尺寸(16米×16米)可以加大一些,层高可以适当降低一些,下层走廊和黄鹤楼基层之间应适当放宽一些。还有专家建议造价是否允许把楼高增为5层;楼的北面有火车来往震动,要注意对楼的沉降影响;大桥上汽车来往频繁,应特别注意增设交通安全设施等。此外,也有一些专家提出重建黄鹤楼是很大的浪费,认为80万元可以盖一个很大的工厂,几年之后资产就可以翻几番。武汉市黄鹤楼重建委员会向武汉设计院转达了这次座谈会的意见。该院吸收各地专家意见对设计方案又作了修改,至8月份重建方案图纸基本定稿。
然而,由于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参加的关山工业区重点工程建设,正处于紧张施工时期,材料和人力调配都有困难。9月又开始“全民大办钢铁”运动,重建工程更受影响。加上武汉城市建筑设计院(武汉市工业民用建筑设计院)承担的鄂城、孝感、应城三地人民公社的规划设计任务繁重,未能按时提交重建工程图纸和工程概算,重建黄鹤楼的工作便延缓下来。
1959年10月31日,武汉市人民委员会举行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修建黄鹤楼、晴川阁和琴台,并将其列为1960年国庆献礼项目。如此艰巨、浩大的工程要求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完成,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工程计划。最后,此事不了了之。
第一节 筹备
一、武汉市黄鹤楼重建委员会的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人民政府结合武汉长江大桥的修建,将黄鹤楼的重建问题提上议事日程。
1950年初,中央人民政府指示铁道部着手筹备武汉长江大桥的建设。2月,铁道部成立以设计局副局长杨旸春任队长的测量钻探队,开始进行勘测。经勘测,确定黄鹤楼旧址所在的黄鹄矶头为江南引桥的基础。7月,武汉市人民政府市长吴德峰主持召集武汉各界代表83人商讨,初步确定穿越龟、蛇山的方案。在确定这一方案的讨论过程中,就有专家提出选址龟、蛇山线将会破坏黄鹤楼古迹的问题,亦有专家提出反对,认为古黄鹤楼屡建屡毁,目前所存“黄鹤楼”实为晚清纪念张之洞所建之奥略楼,可在桥侧选址重修黄鹤楼,实现“古楼今桥”,相得益彰。黄鹤楼重建倡议,由此被首次提出。1951年6月17日,武汉市文化局亦根据中央关于查勘修葺名胜古墓的指示,向武汉第一文化馆发出通知,要求就近查勘黄鹤楼风景区和陈友谅墓,以报中央拨款修葺。
1953年2月18日下午,中共中央主席、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游览蛇山,察看即将建设的武汉长江大桥桥址线,参观张公祠、黄鹤楼(实为“奥略楼”),在游览过程中还引发自称“下不了的黄鹤楼”的故事。
1955年2月中旬,经勘测,国家铁道部有关单位决定长江大桥建设工程线路途经蛇山西段的黄鹤楼故址景区。4月20日,铁道部有关单位向武汉市人民委员会(1955年1月,武汉市人民政府改称武汉市人民委员会)等提出“黄鹤楼搬迁中的几个问题请迅予解决”。4月29日,武汉市人民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拆让桥头工地问题,同时决定重建黄鹤楼;由政协武汉市委员会举行座谈会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并通过《长江日报》向社会公布这一消息。重建黄鹤楼受到人民群众和省、市人民代表的极大关注。
为使新建黄鹤楼与武汉长江大桥同时落成,1956年初,武汉市文化局责成武汉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向有关方面征求意见,组织研讨有关黄鹤楼重建问题,以便及时开展筹备工作。4月13日,武汉市文物管理委员会邀请湖北省文史馆、武汉市参事室、武汉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武汉城市建筑设计院(1958年更名为武汉市工业民用建筑设计院,1962年更名为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院,1979年更名为武汉市建筑设计院)、武汉市建设局、铁道部有关单位等对重建黄鹤楼问题进行研究,并建议成立武汉市黄鹤楼重建委员会。此后,武汉市就重建黄鹤楼问题,多次组织召开各类形式的会议,并做了一些实质性的工作。7月27日,武汉市黄鹤楼重建委员会成立。黄鹤楼重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为重建工程的勘测设计开展大量的联系工作,并搜集了蛇山的地形图、地质钻探资料及古黄鹤楼照片等。11月16日,武汉市黄鹤楼重建委员会决定由武汉城市建筑设计院提出重建方案。
1957年4月10日,唐觉后等人制作的6个黄鹤楼设计方案首次亮相,但此时黄鹤楼已不可能与武汉长江大桥同时建成。9月,武汉长江大桥建成通车前,毛泽东在视察长江大桥时再次问起黄鹤楼事宜。中共湖北省委第一书记王任重回答说:因为修大桥拆了(此时拆的实为奥略楼),现在正计划重修。毛泽东紧接着说:“应当修,这是历史古物。”随后,铁道部向武汉市增拨80万元,作为重建黄鹤楼的经费。
二、20世纪50年代的重建方案
黄鹤楼重建问题自1950年提出后,得到湖北省、武汉市的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反映热烈,武汉市就重建的选址、形式、经费等问题组织了多次讨论。
1956年4月13日由武汉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主持召开的黄鹤楼重建论证会议,首次就选址、式样、经费等交换了意见。
关于选址问题,铁道部有关单位认为长江南岸没有适当地点,提议改在汉阳晴川阁旧址重建黄鹤楼。此提议遭到其他与会者的反对,认为黄鹤楼的地址虽然历代均有变迁,却从未离开过黄鹄山,如迁北岸,则无依据。针对有人提议将黄鹤楼建在高观山最高处的主张,多数人认为此处“地址狭隘,一楼孤耸,缺乏陪衬,并不美观”。与会者经过认真研究,最后一致同意在武昌张之洞路路口、长江边的张公亭旧址重建黄鹤楼。这里与武汉长江大桥遥遥相望,二者可相互映衬。但会后武汉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认为此处邻近武汉船舶厂(今武昌造船厂),将来游人高处鸟瞰,将泄露国家秘密,建议仍在蛇山南麓原临江茶楼下重建黄鹤楼。武汉市文化局认为,重建的黄鹤楼应“依山面水”,才符合“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的意境,因此同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建议。
关于形式问题,与会者一致认为,应以“民族形式、社会主义内容”为原则,可参考的民族形式有宋代、清代的建筑图样。究竟采取哪一种形式,应以重建选址为先决条件。
关于经费问题,根据武汉市人民委员会第一次行政会议“原有警钟楼、奥略楼、张公祠和抱膝亭四处的拆迁补偿费用于重修黄鹤楼”的决定,首义公园管理处曾邀请武昌区房地科按照建筑价值估价,提出4处补偿费共计38.4万余元,最后会同铁道部有关单位,按一般房屋拆迁标准估价为16.6万余元。武汉市文化局则认为,如重建后的黄鹤楼力求与大桥的雄伟瑰丽相称,仅靠拆迁费是不够的,还需要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
6月5日,省、市政协委员会联合召开重建黄鹤楼座谈会。关于重建地址,与会者一致认为不能离开黄鹄山,最好不要离开黄鹄矶,以愈接近长江愈好。多数人同意建在蛇山的最高处——高观山,认为这里视野最为广阔,武汉三镇可以一览无余。关于重建形式,多数人赞同采用宋代楼形式,因为其宽敞适用,外观壮丽,形式也最古老。少数人认为清代楼气魄雄伟、壮观,特别适宜建在黄鹄矶。关于建筑材料,多数人认为可以使用钢筋混凝土,但也有个别人认为必须使用木质材料,才算保存古迹。与会者认为黄鹤楼的重建是个重大问题,必须慎重行事;黄鹤楼务必与长江大桥同时落成,以便游人参观;晴川阁是武汉名胜,又在长江大桥的汉阳桥头,必须恢复重建。
11月16日,武汉市黄鹤楼重建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决定由武汉城市建筑设计院提出重建方案,同时向有关单位发出征集黄鹤楼设计方案的通知,会上初步提出需要50万元重建经费的计划。武汉城市建筑设计院接受任务后,即以工程师唐觉后为主要设计人,开始前期准备工作。
1957年4月10日,武汉市黄鹤楼重建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就武汉城市建筑设计院唐觉后等人制作的6个黄鹤楼设计方案进行审核。
针对重建形式,多数人认为,应以广大群众印象最深刻的清代黄鹤楼为主,第4号清式楼方案较好。少数人主张采用第6号方案,建筑形式以宋代黄鹤楼为主。针对重建地点,多数人认为应建在高观山顶,游人登楼远眺,武汉全景可历历在目。少数人主张仍建在临江地区,以不失去古楼的原有诗意。
针对重建经费,一种意见建议以30万元为基础先修主楼,附属建筑再逐年陆续修建。另一种意见主张最好一次建成,经费不够应报请湖北省人民委员会解决。针对重建落成时间,与会者认为黄鹤楼已不可能与长江大桥同时建成,为利于充分设计,可延缓建成时间,但应争取在10月份前动工。
12月7日,武汉市黄鹤楼重建委员会专题研究黄鹤楼的重建地点问题,大多数人认为应该建在高观山,少数人主张建于蛇山电讯局处。后一种意见又分成两种不同的主张:一种是把电讯局房屋拆掉建设黄鹤楼;另一种是改装电讯局房屋,在其后高射炮阵地的警钟楼旧址上兴建黄鹤楼。关于重建经费,会议初步决定,以铁道部增拨的80万元重建黄鹤楼,以大桥工程局拨来的16万元修复汉阳晴川阁,以武汉市人民委员会同意拨付的20万元用作恢复已拆迁的古迹(涌月台、古碑廊、抱膝亭、禹碑亭等)和绿化蛇山的经费。
1958年1月22日,省、市政协委员会联合召开重建黄鹤楼座谈会。会议一致同意建在瞭望台处,多数人主张以清式楼为主,同意市黄鹤楼重建委员会1957年12月7日作出的决定。
3月21日,武汉市黄鹤楼重建委员会与武汉市建筑工程局签订《建筑安装任务委托申请书》。5月13日,武汉市文化局按照武汉市人民委员会的决议精神,召开专家座谈会。与会者对武汉城市建筑设计院提出的重建黄鹤楼修改方案进行深入研讨后,认为方案还需要继续修改。同时根据许多与会者的提议,决定除武汉城市建筑设计院继续担任设计工作外,再请中南工业建筑设计院、中南建筑工程学校提供方案,以便从中择优。会后,中南工业建筑设计院(1973年更名为湖北工业建筑设计院,1987年更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提出3个方案,武汉城市建筑设计院和中南建筑工程学校各拿出1个方案。经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委员会领导审议决定:采用武汉城市建筑设计院唐觉后设计和再次修改的方案,建筑样式以清代黄鹤楼为依据。5月23日,市文化局与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签订《工程协议书》。协议规定工程计划造价为100万元,先期支付30万元。
为完善黄鹤楼设计方案,同年6月29日,武汉市城建委副主任鲍鼎趁赴青岛参加全国城市规划工作座谈会之便,带去设计图纸。6月30日,大会特地为黄鹤楼设计方案举行座谈会。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表示,基本同意黄鹤楼的重建地点和轮廓形式。有不少专家提出黄鹤楼底层平面尺寸(16米×16米)可以加大一些,层高可以适当降低一些,下层走廊和黄鹤楼基层之间应适当放宽一些。还有专家建议造价是否允许把楼高增为5层;楼的北面有火车来往震动,要注意对楼的沉降影响;大桥上汽车来往频繁,应特别注意增设交通安全设施等。此外,也有一些专家提出重建黄鹤楼是很大的浪费,认为80万元可以盖一个很大的工厂,几年之后资产就可以翻几番。武汉市黄鹤楼重建委员会向武汉设计院转达了这次座谈会的意见。该院吸收各地专家意见对设计方案又作了修改,至8月份重建方案图纸基本定稿。
然而,由于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参加的关山工业区重点工程建设,正处于紧张施工时期,材料和人力调配都有困难。9月又开始“全民大办钢铁”运动,重建工程更受影响。加上武汉城市建筑设计院(武汉市工业民用建筑设计院)承担的鄂城、孝感、应城三地人民公社的规划设计任务繁重,未能按时提交重建工程图纸和工程概算,重建黄鹤楼的工作便延缓下来。
1959年10月31日,武汉市人民委员会举行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修建黄鹤楼、晴川阁和琴台,并将其列为1960年国庆献礼项目。如此艰巨、浩大的工程要求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完成,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工程计划。最后,此事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