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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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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明会典卷一百十二
  兵部七
   军役
军政至重其目有收补重役冒名缺伍老疾等项皆见
于诸司职掌以后又有存恤之法今附录之
  诸司职掌
凡内外卫所军士俱有定数大率以五千六百名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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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一千一百二十名为一千户所一百一十一名为一
百户所其有卫分军士数多千百户所统则一每一百
户内设总旗二名小旗一十名管领钤束大小相维以
成队伍管军官员操练抚绥务在得宜毋敢紊乱空歇
若逃故老疾勾丁代补中间冒解同名并各项充军重
复非止一端条开于后
    收补军士
  诸司职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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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遇各布政司并直𨽻府州县勾解内外卫所逃故军
人正身并户丁到部审实明白逃军照例断发有能自
首者免罪复役其补役户丁如在京卫分填给勘合差
人送发该卫交割在外卫所送赴该府通类差人押送
取收管回照仍行移各卫收役年老残疾发回兑换壮
丁其幼小户下无丁者年十三四以上送卫操练七八
岁以下或发在营或发原籍依亲行移该卫纪录候长
成勾补其有奸顽故推老疾不将壮丁补役者问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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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仍勾壮丁若长解不行用心管押依律责限发回根
捕受赃脱放送法司问罪其有民人首报投军并远年
歇役军丁首报着役无卫分者照发外卫有原卫者就
发充军仍行原籍官司体勘若有规避即提送法司问

    重役
  诸司职掌
凡有陈告一户或为垛集首报收集或为事问发在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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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卫所重复充军二名三名者须行各卫着落当该
官吏保勘明白及揭照黄册果系同户别无人丁具奏
定夺其有为事免罪充军正身并丁多者不准如有隐
瞒丁口朦胧陈告者问罪如律
  事例
洪武二十三年令天下卫所有一户充军二名者免一
名为民 洪熙元年令军户重役者不问二处三处止
并一处其馀悉与开豁 宣德四年令军户重役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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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丁二人者出幼之日以一丁补止役一丁补军馀馀
卫皆免若调发别卫而本卫又勾户丁补役者勘实发
回听补见役卫分军伍其招募等项见丁充军事故照
名勾补者先解一名次具实有人丁申部拟奏定夺
    冒名
  诸司职掌
凡有陈告本户系是民籍止与故军同名同姓被里甲
人等卖放正军朦胧冒解者发回合干有司提对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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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县陈告不理着令所管上司衙门归问若俱不理必
须给批差人先提当该吏典并事内干问人数送法司
对问其有干问府县官员具奏提取若被在卫军人供
指就便送法司对问果系故军生前妄报坐名勾取者
揭照黄册是实改正发回为民仍行原卫着落亲管官
旗挨勾应补正军
  事例
宣德四年令民户与军姓名相同冒勾解补者照例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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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开豁若同姓同名之人已经到卫食粮三年之上者
不准 十年令有妄指同姓同名为军者虽有该部文
移坐取有司即与保明不许朦胧冒解 正统二年令
军丁诉告冒解者暂收着役行移照勘果系冒解改正
为民妄告者行本卫究治
    军士缺伍
  诸司职掌
凡内外卫所军人或有死亡户绝或有升调或为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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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等项缺下队伍须要行移卫所保勘明白许令除豁
即于多馀军内拨补若死亡止有幼丁许令本卫纪录
在伍作数其在逃未获务要根勾正身俱各不许拨补
  事例(见收补军士及武库司清军项下/)
    老疾军人
  诸司职掌
凡内外卫所军人或征进工作伤残或患痼疾及年老
不堪征差者须要保勘相验是实许令户下壮丁代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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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少壮止有幼小人丁许令该卫纪录操练仍令老
疾随营如果户绝无人揭籍查勘明白具奏除豁听令
随营或依亲还乡缺下军伍于多馀军内拨补
  事例
洪武十五年令各卫军士年老及残疾有丁男者许替
役所管官旗留难者坐罪 二十三年令老疾军有子
年一岁二岁该纪录者皆与正粮候成丁收役不许别
勾以乱队伍 天顺八年令府军前卫幼军俱终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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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迁补 成化十七年奏准幼军有老疾者相视明
白具奏疏放开伍但逃者仍勾其户丁补役其补役者
亦终本身
    存恤
  事例
宣德元年令新勾到卫军士限半月收帮月粮两月葺
理居室俟其安定方许差操 四年令天下卫所每军
一名免原籍户下一丁差役在营军馀亦免一丁令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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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给 正统二年差给事中御史各一员本部主事
一员督同五城兵马巡点存恤有限内差拨及私役科
扰者参奏问罪其各卫仍委官一员专管 三年令新
军逃亡过二百人者该卫存恤官罚俸五个月过百人
者二个月不及百人者两个月在外卫所依在京例仍
从巡按按察司官点视 五年令新到军人系曾勾赴
卫存恤一次重复在逃者不拘正军户丁即送着役不
在存恤之例 弘治十三年奏准内外都司卫所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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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新军财物因而逼勒在逃者指挥十名以上千户
镇抚六名以上百户四名以上各问罪降一级每十名
六名四名各照数递降不及前数及不曾得财者照常
发落
    佥充民壮
军籍之外有民壮有司佥点以备警急即古民兵之遗
意今附于军役之后
  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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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初立民兵万户府简民间武勇之人编成队伍以
时操练有事用以征战事平复还为民有功者一体升
赏 正统十四年令各处招募民壮就令本地官司率
领操练遇警调用事定仍复为民 天顺元年令招募
民壮鞍马器械悉从官给本户有粮与免五石仍免户
下二丁以资供给如有事故不许勾丁 弘治二年令
选取民壮须年二十以上五十以下精壮之人州县七
八百里者每里佥二名五百里者每里三名三百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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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里四名一百里以上者每里五名春夏秋每月操二
次至冬操三歇三遇警调集官给行粮其馀照天顺元
年例 六年令官司私役民壮者照依私役军馀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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