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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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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历代制度详说卷六   宋 吕祖谦 撰
  酒禁
   制度
禹恶旨酒而好善言(孟子/离娄) 古有醴酪禹时仪狄作酒
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国
(通鉴/外纪) 周成王以商馀民封康叔作酒诰厥或诰曰
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又惟商之迪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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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惟工乃湎于酒勿庸杀之姑惟教之有斯明享乃不
用我教辞惟我一人弗恤弗蠲乃事时同于杀王曰封
汝典听朕毖勿辩乃司民湎于酒(书酒/诰)周礼萍氏掌几
酒谨酒(郑氏释之谓几者苛察沽买过多及/非时者谨者使民节用而无彝也) 汉文帝
后元年诏曰以口量地其于古犹有馀而食之甚不足
者其咎安在无乃百姓之从事于末以害农者蕃(师古/曰末)
(谓工商之业也蕃/亦多也扶元反)为酒醪以靡谷者多(师古曰醪汁滓/酒也靡散也醪)
(来高反/靡音縻)六畜之食焉者众与细大之义吾未能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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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古曰中/竹仲反)其与丞相列侯吏二千石博士议之(本/纪) 景
帝中元三年夏旱禁酤酒(本/纪) 武帝时桑弘羊为御史
大夫兴榷酤之利始元中徵文学贤良问以治乱皆对
请罢郡国盐铁酒榷均输务本抑末无与天下争利然
后教化可兴御史大夫桑弘羊谓此乃国家大业不可
废也 孝武天汉三年初榷酒酤 孝元时贾捐之上
书曰昔孝文时天下人赋四十丁男三年而一事今天
下人赋数百造盐铁榷酒之利以佐用度犹不足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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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矣王莽时鲁匡言名山大泽盐铁钱布帛五均赊贷
斡在县官惟酒酤独未斡请法古令官作酒而人愈病
 陈文帝天嘉中虞荔等以国用不足奏请榷沽从之
 隋文帝开皇三年罢酒坊与百姓共之 唐广德中
敕天下州各量定沽酒户随月纳税除此外不问官私
一切禁断大历中量定三等逐月税钱并充布绢进奉
建中间制禁人沽酒官制店沽取助军费(唐/书) 国家承
李唐旧制酒皆有榷太祖乾德四年以京城民酤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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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利颇多命有司计其曲蘖之用定其价直仍官给与
升量之器 太宗淳化五年诏徵天下酒榷先遣使者
监管岁取其利以资国用自今募民掌之减常价十之
二使其易办勿复遣吏与其间是岁又罢之但卖曲收
其值先是官吏为扰州县苦之故有是诏 真宗咸平
六年遣朝官乘传诸州郡增榷沽之课景德元年罢之
 又景德元年下诏榷酤之法素有定规宜令计司立
为定式自今中外不得妄议增课以图恩奖 仁宗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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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元年太常博士王轸上言诸处酒务先系买扑每岁
课利多有不登望复许百姓买扑三司详定如所奏
   详说
酒之为禁自古至今大略有三变若论始者周公命康
叔抚封侯卫作酒诰一篇其刑之重至于尽执拘以归
于周予其杀此是最初禁酒恐人沉湎浸渍伤德败性
不过导迪彝常防闲私欲之意至于周官之禁酒禹之
恶旨酒皆是此意及其再变如汉文帝为酒酺景帝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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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旱禁民沽酒此是第二节这一节比上面古人恐民
伤德败性已自不同恐有用为无用之物耗米谷民食
不足此是其再变比之酒诰所谓非惟不敢亦不暇已
无此意然而犹有敦本抑末之心及至三变自桑弘羊
建榷酒之利与往昔大相反不过榷其利佐武帝用兵
兴宫室之侈靡意不于防民之得失多设利网为罔利
之具延及隋唐皆如此到得第三节与前面甚相反前
面二者虽有优劣然大率惟恐人饮酒到后来惟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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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饮酒设心大不同不过私家不得擅利公家却自专
其利到得榷酒又变多设侈靡眩诱百姓纳之于有过
之地如桑弘羊当时不过榷酒利以归县官到后世比
之弘羊又别自王荆公开利门置敛散青苗法一时新
进苛刻之徒布在州县青苗固收利息于散青苗之时
官司又多张酒肆广为声乐眩耀人之耳目今俗谓之
设法盖自此始直欲纳民于有过之地又是桑弘羊榷
酒之上大抵论榷沽之变不过五节自桑弘羊既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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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之后虽有贤君良臣多是因循不能变然而当贤君
良臣不得已之中于此亦未尝无一个省节示此意于
天下且以宋朝论之今则人不参前代本末只读太祖
故事徒见当时如犯酒至一石即死便以为太祖行刑
之酷初不曾去考前代不知祖宗宽仁之意何则太祖
所承五代五代之时如王章之徒捉酒涓滴处死自涓
滴至于一石其法甚宽自不知本末者看之惟知祖宗
之法重自上面看来方知仁厚之至与五代大不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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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后列圣相承渐渐蠲减所以后来酒禁都无死刑正
如孔子所谓为之兆也不特酒一事如此人若不曾看
五代事便看本朝多道太祖尚严不知祖宗不嗜杀人
缘前立法之重到此已是蠲减然而不可骤减减之必
以其渐此又论治体之所当知也
 
 
 历代制度详说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