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晦堂先生文集卷之二十一 (自动笺注)
晦堂先生文集卷之二十一
 雜著論語記疑
  
序說
程子曰。
論語之書。
成於有子,曾子門人
故其書獨二子子稱
 按程子柳宗元之說而說得如此
柳說只以曾子最少而記其將死之言。
便謂論語孔子弟子所記。
恐亦未然
論語一書
初非一人一時所記也。
弟子之深有得聖人者。
各以其所見所聞記出而形容之。
是以或有一言再三重出者。
或有語同而文少異者。
或有弟子而稱子。
如有曾閔冉之類。
乃其門人各尊其師而各記其所聞也。
及其合而爲全書
則亦聖人之徒也。
必若指證其某人之所記則恐難曉。
學而
子務本章註。
朱子曰。
愛之自仁出。
 按愛之理是也。
謂之愛自仁出則可矣。
而今愛之自仁出。
則卻似理之前面又有
殊似可疑
上文言仁愛之理。
而此特釋之之辭也。
讀者恐當活看。
程子曰。
性中只有仁義禮智而已
曷嘗有孝弟來。
 
按性中若無孝弟
則發處安得有孝弟乎。
性中自有孝之理。
故孝其親。
又有弟之理。
故弟其兄。
說得中有孝弟
亦似無妨
然性中所具者。
卽其理而已
未嘗有孝弟之可名。
而仁包孝弟。
可見仁義禮智。
程子孝弟而言曰性中未有孝弟
若主性而言。
則當曰性中具孝弟之理。
巧言令色章。
 按朱子曰。
未是大段姦惡底人。
又曰便到惡處不難
此則正說聖人鮮矣之旨也。
程子之斷以非仁。
朱子直稱絶無
此則救其害辭之弊而絶其少許仁之望也。
又按前章之鮮犯上
集註釋之以鮮少
此章鮮字直稱絶無何也。
竊意犯上便非大惡
只是小小拂戾處。
所以謂鮮爲少。
而此章之巧令。
致飾柔惡之甚。
故斷以絶無者也。
觀有子之言。
犯上著鮮字。
作亂未有字。
犯上之非大惡可知
三省章。
 按集註傳謂受之於師。
又於大全中。
不許呂子約引明道說不習而傳與人之說。
然蓋爲人謀與友交。
皆是接物上說
而受之師。
反己語也。
今從明道說
看得與人
文勢爲順。
而但朱子文勢不順
集註定論又如
此。
可疑也。
竊意以此謂受之師。
自是初年事也。
以此謂傳於人。
自是晩年事也。
然此三事
似或非晩年義精仁熟
泛應曲當意思
新安說。
看作早年事。
亦似無妨
朱子以謂曾子晩年進德工夫
未可知也。
千乘之國章。
 按此三言
堯舜之國
道之不過如此
今言千乘之國者。
蓋指當時諸侯不能此道
有爲而發也。
在觀其志章。
 按大全張敬夫書。
觀志觀行
觀父觀父行。
而與集註異。
又按延平南軒諸說。
皆以道字謂可通行而非悖亂之事。
此意自無妨。
而但恐非聖本意
道猶事也。
言父行事也。
道字輕看
大全又曰三年無改。
只是孝子之心如此
指事而言。
存得此心。
雖或不得已而改。
亦無害其爲孝。
此說恐最好
爲政
子游孝章
 按此因子游之問而深歎世俗之能養者也。
特於子游之問而發此者
子游爲人簡易
不無愛踰於敬故也。
子游聖門高弟
不至犬馬之能養。
延平謂孔
學者未免如此
養親者之所當深戒也。
終日違章
不違耳順相近否。
朱子曰。
不違顔子孔子說話
曉得
耳順無所不通
 按孔顔地位不同
而但不違耳順
似是一般地頭矣。
顔子孔子之言。
不違無不通。
觸物觸事
莫不皆然
不亦耳順乎。
所謂耳順者。
只是聲入心通
無所違逆
顔子不違
似亦無異於此矣。
然但顔子之於聖人之言。
雖其心融意會
而或不免思而得。
所以不及耳順地頭耶。
溫故知新章。
 
溫故知新
自是學者事。
而何以言爲人師也。
語意似不相當
可疑也。
竊意有人只以記聞之學。
無知新之益。
而其病在好爲人師
故夫子誡之如此。
譏其人之不足爲人師也。
伊川嘗謂只此一事可師。
蓋謂此事可師。
非人能此卽可師。
朱子以謂文義未安。
先行言章
 按行之於未言之前集註說當矣。
言之於旣行之後集註可疑
蓋旣行之後
何事可言
且從字似有行底意。
集註直解作言字。
尤所可疑
竊意夫子之意以謂先其言而行其所可言者。
後其言而從其所言者
也。
子貢多言
故誡之以此
攻乎異端章。
 按異端所當攻擊者也。
之而何害之有哉。
此攻字不當攻擊之攻明矣。
大全始以攻擊之攻言之。
而覺其未安。
集註訓以專治。
證之以攻金攻玉之攻。
猶言漢儒所謂專門治也
孔子之時。
初無異端
楊墨之說未著
佛氏之敎不入
雖有老子孔子爲之問禮
則在當時
又非異端之著見者也。
然則所謂異端
非聖人之敎。
而如百家衆技之流
便可去略理會不可專治者也。
專治而欲精之。
不免駸駸其中
不亦害乎。
或曰如此矣。
集註謂如楊墨是也
楊墨之學。
不可以專治。
亦可以略理會否。
曰雖楊墨之學。
先自理會
然後可知是非得失之歸而知所以拒之矣。
特先專治其學。
欲察其歸而精之。
則將駸駸無父無君矣。
或曰然則朱子略去理會不得
又何也。
初學只可自治而已
雖略理會
便自不可。
若是我有定見
亦可以理會之矣。
所以朱子旋又曰自家學有定止
去看他卻得也
朱子於此章。
屢變其說。
集註說始爲定論
然苟不善讀。
亦有可疑
讀者致思焉。
八佾
林放問禮章。
與其奢也寧儉
與其易也寧戚
 按冠昏喪祭
皆是也則喪亦禮也。
以禮與喪對言之何也。
竊謂夫子林放之問而汎說禮之本。
故先著禮字以總之
蓋云凡禮皆儉爲本也。
喪禮不可以儉其親。
故繼言喪禮而以爲本也。
以禮與喪對擧以言之也。
范氏以祭與喪對言之者
所以夫寧儉不奢之意。
非謂夫子所言之禮只道祭禮而已也。
巧笑倩兮章。
或謂衛風碩人素以爲絢一句
夫子所刪。
朱子曰此句最有意義。
夫子方有取焉。
而反見刪何哉
別自一詩而今逸矣。
 
按此一句
夫子特有取於子夏起予
而非有取於此詩之別有意義也。
刪詩之際。
不必有取於此句而不之刪也。
苟謂此一句不可刪。
別自一詩
不刪夫子之手而今何逸焉。
朱子此說可疑也。
禘自旣灌章。
 按魯禘非禮也。
夫子本不欲觀。
而何獨於旣灌而後不欲觀也。
集註曰。
祭之始灌地
誠意可觀
自此以後
浸以懈怠
此恐未然
魯之君臣
苟於灌後懈怠
則凡祭皆然
奚獨禘爲不欲觀也。
又輔氏曰僭祭之罪雖大。
國惡當諱。
懈怠之失雖小。
主祭不可不箴。
此亦未然
而可諱。
懈怠而獨不可諱耶。
且夫子已明言魯之郊禘非禮也。
何獨於此而諱其僭乎。
又或言魯之禘祭
以後則羣昭穆幷出
而僖閔爲逆主。
夫子所以不欲觀也。
朱子此時不見註疏說。
故謂之不曾昭穆
此亦不然
始祖所出之祭。
配以始祖不序昭穆
不敢褻也。
周禮國語
無序昭穆之說。
則僖閔幷出
註家之謬也。
然則夫子所以獨於灌後不欲觀之意。
得以言乎。
竊謂大全中。
鬱鬯灌地
天子諸侯之禮皆有之說。
恐此說可通。
蓋禘非夫子之所欲觀者。
而但祭之始。
先以鬱鬯灌地
此則諸侯之禮亦有之非僭也。
猶可觀。
旣灌之後
無非天子之禮。
夫子所以不欲觀也。
愚嘗妄解如此。
而但集註無以可通。
只恨晩生
不得講質於朱夫子之世也。
管仲之器章。
 按夫子器小
而或人疑以器小之爲儉固也。
夫子稱其不儉。
而或人便疑以知禮
禮固儉也而今以不儉。
反疑知禮何也。
竊意當世之人。
專事繁文
以奢而備爲禮。
故聞其不儉。
而輒問以知禮也。
夫子斥之以不知禮
所以明不儉之爲非禮也。
盡美章。
程子曰。
成湯放桀。
惟有慙德
武王亦然
未盡
善。
 按湯武之有慙德一也。
而但湯則自謂有慙德
深恐後世之爲口實
武王則終不見有慙德意思
觀其誓師之際。
言辭氣像
自有與湯不同者。
此恐武王不及成湯處也。
又按朱子曰使舜當之。
到頭也。
不得如。
文王亦然
竊恐舜文王盛德
可以誓師孟津
流血漂杵
而自有天下耶。
朱子此說。
深恐難曉。
愚嘗謂武王之聖。
遭時不幸
天討之擧。
自不可已也。
然克商之日。
不以天下爲己有。
箕子而立天子
自以西伯
率修諸侯之職。
箕子無不受之理。
武王克讓之仁。
救生民於塗炭
王室無疆
如是武王之擧。
恐亦盡善也。
或曰天命人歸。
武王不可辭者。
安得虛讓於箕子哉。
愚謂此恐不然
天何言哉。
人理之所當然
此乃天命也。
武王以殷之臣子
不思所以自取
一夫立元聖。
不亦理之當然耶。
苟以武王之讓爲虛讓。
曆數在舜。
而舜安得有德而弗嗣乎。
謳歌歸啓而禹安得薦益於天乎。
薦益於天而謳歌歸啓。
則禹不得不傳於啓也。
武王讓于箕子天下歸周。
武王之朝諸侯而有天下
亦何嘗晩耶。
里仁
富與貴人之所欲章。
 按此章三節
文勢似不接續
富與貴一節。
自爲一章
而下文君子去仁以下二節
自爲一章恐穩。
集註說旣如此
不可考。
吾道一貫章。
朱子曰。
一是一心
萬事
 按一是一心之理也。
只云一心語意似或不備
曾子聖門高弟
雖於未唯之前
豈不知此心之爲萬事萬變之主哉。
及其聞一貫之旨然後
便識得聖人之心只是一理
萬事之理也。
集註旣言聖人之心渾然一理
而此一是一心
又下段云這一心做來。
此蓋心與理更無分別
聖人之心卽是理也。
又按夫子曾子一貫
曾子門人以忠恕何也。
竊謂一貫之旨。
門人之遽可易曉。
若驟語其理。
則是使學者躐等
而不敎之以隨事力行也。
若只告以難言
學者將疑夫子道高難行
自畫者有之矣。
所以特借忠恕二字
形容至誠無息萬物得之妙。
而且使學者從事於盡己推己之學也。
忠恕上雖有聖人學者之別。
其實忠恕一貫
忠是一而也。
夫子告而卽應曰唯。
門人問而卽告以忠恕
曾子如此耶。
公元前1573年
三年無改於父之道章
 
按論語是羣弟子各記所聞
故有複出
學而篇所記。
一人所記。
又是一人所記。
而文有詳略者。
所聞各有詳略故也。
複出者皆倣此。
父母之年不可不知章
 按雖不孝之子
豈有不知父母之年。
孝子豈可常常念念父母之年乎。
集註常知二字驟看則深似未安。
而惟爲人子而侍老父母者。
可以知此曲折矣。
常知猶常記也。
父母年老
爲人子者。
自不能無此心。
而見父母
輒萌此心。
語及父母
常有此心。
夫子所謂不可不知。
集註所謂常知也。
君子訥言敏行章。
胡氏曰。
吾道一貫至此十章
疑皆曾子門人所記。
 按此十章之爲曾子門人所記何也。
竊意諭義篤好
見賢不肖思齊自省
父母而敬不違
有方喜懼
訥於言而恥不逮
守約而鮮失。
觀其規模氣象
有似曾子之學。
曾子篤實之志養志之孝所守之約
蓋亦深有得夫子此言而誦而傳之。
以詔門人
門人之如此也。
公冶長
漆雕開章。
 
集註斯指此理而言。
恐或非漆雕開語意也。
於此理。
若果未信。
何不曰此理而只言斯也。
指斯爲理
似不切當
或曰斯卽聖人所言之事也。
聖人見其可仕而使之仕。
對以吾於此未能自信其果可以出仕也。
開之材學已高。
自期甚大。
自視欿然。
夫子所以說之也。
說似得之
而但集註定論可疑也。
我不欲人加諸我。
吾欲無加人章。
 按朱子以無勿別仁恕而釋程子之言。
此則然矣。
小註不可以躐等
此甚可疑
設若子貢自處以其能如此
聖人固當戒其自處躐等矣。
然今詳子貢之言。
只言欲其如此。
非謂吾能如此也。
子貢自處躐等也。
夫子之言非爾所及
甚言無加之難。
所以勸進子貢也。
非所以責子貢躐等也。
蓋我不欲人加我。
吾欲無加人
初學之士所可勉也。
子貢地位乎。
夫子文章章。
 按性與天道。
是斯道之大綱
學者準則也。
聖人何以罕言而使學者不得聞也。
張子以爲不以苟知爲知。
必以了悟爲聞。
今觀子貢語中。
曷嘗了悟爲聞底意哉。
夫子之罕言而學者未易聞也。
孔子之時。
性學無歧貳之論。
聖門學者
從事聖人儀文章之間。
到得地位高後
方語一理貫通之妙。
夫子所以罕言。
而罕言故不得聞也。
子思子時
異端日盛
至於晦盲充塞
思孟所以天命道性善也。
及夫千五百年之後
道術分裂
性學無傳
有宋諸子所以論心說性而不已也。
此皆聖賢時措大權也。
甯武子知愚章。
 按武子處有道。
無事可見而反謂知。
無道
竭力盡心而反謂愚何也。
朱子新安盡之矣。
愚謂武子處有道而自處以知。
無道自處以愚
有道之時。
知者可以有爲
自處以知然後可以有爲也。
武子所以以知自處也。
無道之時。
不愚者皆退避
不避艱險
所以自處以愚也。
聖人於此深許不可及之愚。
故特言其知之可及也。
雍也
哀公問好學章
程子曰。
其中動而七情出焉。
 按七情乃氣之發也。
其中乃氣中之理也。
今謂其中動而七情出。
無乃程子之言。
遺卻理發一邊而單道其氣之發耶。
愚謂七情渾淪說者。
有分開說者。
渾淪說則兼理發氣發也。
分開說則七情只是氣發也。
程子所言七情
乃就渾淪處而兼言理氣之發也。
所謂其中者。
卽未發時所具之五性
而外物來觸。
五性隨動。
若感於義理之來觸。
則氣中之理。
義理而直發。
所謂理發七情也。
若感於形氣之來觸。
則載理之氣。
緣形氣而橫發
所謂氣發底七情也。
程子旣曰其中動而七情云爾
在中理發而爲七情可知也。
退陶李先生渾淪言則未發之中爲大本
七情大用
四端包在其中
好學中庸首章是也
據此七情有理發氣發。
大煞分明
世之論四七者。
只擧七情氣發之說。
幷將中庸四情及好學七情
管歸氣發一塗誤也。
犂牛之子騂且角章。
 
按此章必是有爲而發也。
竊意有人夫子之許仲弓南面
而論其父行之惡。
欲廢其子之善。
夫子之如此。
以明其不繫世流也。
記者不詳焉。
失卻上一節而只記聖人之言也。
不然聖人隱揚之義。
不肯驀地說去。
稱美其子而揚其父惡。
如是之甚也。
宰我問井有仁章。
蘇氏曰。
拯溺仁者之所必爲。
殺其身無益於人。
仁者之所必不爲也。
君父在險則臣子有從之之道。
然猶挾其具。
不徒從也。
事迫而無具。
徒從可也
其餘則使人拯之
要以窮力所至
 按蘇氏此論。
深得天理人情惻怛之意。
朱子許以處
輕重緩急之間密矣。
今無所改評矣。
而但徒從可也之說。
或有商量
以此立定常例
則天下之爲孝子者。
無救父母之死
而皆徒死而絶祀矣。
以此說爲可商。
則天下之爲不肖子者。
不死於當死之地。
苟且偸生矣。
事變無窮
不可一槩爲斷。
要之爲人子者。
只當蘇氏說爲正。
博文約禮章。
朱子曰。
只是一理所以爲約。
 按旣是一理所以約。
則似當曰約之以理。
何以約之以禮
且於四德之中。
特擧字何也。
竊謂是節文也。
以禮然後
四德皆有節次等級分明
學而不要約之
躐等無節
而已
故必約之以禮
使之有節持守也。
朱子曰。
約之以禮
字作理字看。
不得正是持守有節文處。
克己復禮亦然
子見南子章
 按子見南子一節
終不可曉。
彼旣淫亂又是女子
之無益則奚爲而見之哉。
子路不悅
所宜說與他當見之禮。
而乃天厭驟加誓辭
不似聖人擧動
學者所當窮究而思得者也。
然以子路之賢。
不知聖人此事。
朱子又斷之以都難說
吾輩下學
可以測識其萬一哉。
朱子又嘗曰只合從古註說
(以天厭爲若天喪己。
)恐
未知必然也。
博施濟衆章。
 按朱子於此章曰一事之仁也是仁。
又於孟武伯問子路章註。
有問一事之仁。
而曰不然
兩說不同何也。
竊謂此以徹頭尾通上下言仁之事。
猶言聖人之盡仁仁也。
衆人一事之仁亦仁也。
彼以仁之全體而言。
猶言全體是仁然後
能於一事上盡仁。
不能盡仁則不可謂之仁也。
彼爲日月至者而進之。
故以全體言。
此爲與聖字對擧
故泛言其通上下者也。
述而
默而識之章。
 按此三者。
在學者雖難。
而在聖人分上
不必自謙至此
孔子嘗曰我學不厭而敎不倦
於此三者。
乃曰一無所有
聖人之言。
恐不如此
或曰我指學者自我也。
何有何難之有也。
猶言此三者於我何難而不爲乎。
所以勸之之辭也。
或曰有以三事說得易能者。
夫子自言我則未能也。
所以責之之辭也。
子罕篇入則事公卿一節
亦此類也。
志於道章
 按志據依自有先後
游藝之後依仁
果似可疑
聖人之意。
非謂志道時不游藝
而特依仁然後可以游藝也。
據依爲本而游藝爲末。
先本而後末也。
胡氏所謂道德當先
可以少後。
恐或未瑩。
不憤啓章
 按不反三隅不復也。
則是有才智者
可以聖人之敎。
鈍滯者其可以聖人歟。
竊謂此所以使學者勉於自力而欲其自得之者也。
學者未達請益
聖人豈有不復之理哉。
是日則不歌章
 按此是聖人忠厚至性之正
學者當爲法。
然亦恐有可議者。
歌哭自有輕重
哀亦有大小之別。
尋常吊問
豈有餘哀之未忘。
而當歌而不歌耶。
是日雖哭。
而歌重於哭則歌不可已也。
是日雖歌。
而哭重於歌則哭不可已也。
假令朝出吊於鄕里
而暮有爲親可慶之事。
不可以歌耶。
絃歌於序塾。
而暮有朋友切己之哀。
不可以哭耶。
此則恐不可立常例
而各因其輕重可也
聖人是日不歌。
係是不可忘之哀。
顔淵之慟子路之醢之類。
哭重而歌輕。
是日之不歌固也。
門人見其一日一事
而但記其所見。
看作聖人常事也。
富而可求章。
 
按雖有求富之道。
聖人不爲執鞭之賤。
爲此說者。
所以甚言不可求而得也
聖人之言。
每每渾圓不迫。
而此直截底意。
所以深警不義富貴也。
一節
恐亦有爲而發。
在齊聞韶章。
 按當食而不知味。
是心不得其正也。
聖人豈有是哉。
朱子曰。
且如發憤忘食
終日不食
非常事。
所憤所思之大。
自不能忘。
如此看則說猶可通。
而苟謂之方食而心在韶。
不知味。
至於三月之久。
則恐非聖人之事也。
竊意夫子學韶三月
深有契乎其心。
而方其心融意會之際。
若將忘食者然。
記者其如此。
遽記以三月不知肉味也。
此等夫子之自言。
而乃門弟子私自記識者。
讀者要當默會不害辭也。
泰伯
泰伯至德章。
 按詩所謂實始剪商
所謂肇基王迹
中庸所謂纘緖
推本周之得天下之由。
而恐非指太王實有剪商之志也。
集註據此太王剪商之志。
深恐未曉。
集註曰。
太王之時。
商道浸微
是時商有帝乙之賢而善政方隆。
則其不浸微可知
又曰周日彊大。
是時公有陶穴
艱去邠之役。
則周未必大矣
又曰季歷生子昌
聖德
太王因有翦商之志。
是則尤所可疑
苟以子孫賢聖
而便萌剪國之心。
人臣之義乎。
武王之時
惡日甚。
牧野之擧。
不得已
文王之時
文王尙守臣節。
太王之時。
王遽志於剪商
則是後世莽操輩之所爲也。
太王之賢而有是耶。
朱子斷以實始剪商
謂周人不誣其祖。
又曰太王之心。
武王孟津之心。
朱子此論。
必有所據。
而今不可知也。
君子篤於親章。
 按此章之自爲一章
吳氏說似是。
而但何以知其爲曾子之言也。
以此章之篤親民興。
有謹追歸厚之意。
而此五章
皆是曾子之言故也。
然斷以爲曾子之言。
未知如何
朱子所以只許近是也。
三年學。
不至於穀章。
公元前1566年
 按此章集註改至作志可疑
蓋不志於祿者。
十年學。
不當志祿。
而志於祿者。
何待三年之學乎。
或曰
穀善也。
洪範旣富方穀之穀。
不易得。
猶言難乎其有所得也。
三年爲學
而所行不至於善。
則必難其終有所得也。
夫子蓋見學之三年
所行不善者。
以此之而甚言不可以假爲也。
潘端叔有問朱子
而其言亦同。
先生不許之。
改至作志。
集註同。
不改而可通者改之。
深恐難曉。
舜有臣五人章。
公元前1573年
 按唐虞之際於斯爲盛。
集註解以唐虞於周
又添入降商皆不能八字
深恐可疑
蓋舜之臣止五人而已
十人多於五人
於斯爲盛四字
分明說道周之盛於唐虞也。
夫子之意蓋曰舜只以五臣治天下。
周則有十亂
虞三代之際。
人才之多。
惟周爲盛。
十亂只是九人而已
才之難得如此云爾也。
不曰虞夏商之際。
而只擧唐虞者。
蓋亦省文也。
以爲盛屬之唐虞
而有婦人屬之周。
文勢甚倒。
語意不成
可疑
子罕
子絶四章
 按意是私意
我是私己
集註說已無可疑
橫渠解曰。
有思
我有方。
有方二字
已是難曉。
有思字。
尤恐未安。
蓋訓意以有思
則曰誠之可也
其可曰絶之乎。
隨其有思而絶之。
無乃禪家入定耶。
程子所戒苦心攷索出入
似指此類而言也。
葉註所云萌心之始。
尤似未當
子畏匡章
 
前聖道統相傳
非獨文王
而此章之獨言文王
蓋亦可疑。
大全潘端叔問目
文王道行當時澤及後世爲言
道行當時澤及後世
豈惟文王而已耶。
竊意上有以堯舜禹湯之緖。
下有以啓武王周公之聖。
生知安行者惟文王也。
但稱文王
以此也。
子見齊衰章。
 按不言斬衰而特言齊衰者。
之者適見夫子齊衰者而處之如此。
故仍記其所見也。
此類皆隨所見而記之。
鄕黨或稱齊衰者
或稱凶服者
亦皆如此
子在川上章。
 
日往月來
水流物生。
非道之體也。
卽此可見那物上。
有無聲臭底本體。
故曰此道體也。
又曰與道爲體也。
朱子乃曰陰陽五行
太極之體。
據此日月寒暑
水流物生。
還爲道之體。
可疑也。
竊惟體字有兩義
道言則道爲四者之體。
形上之體也。
(朱子曰。
形而上者言之。
冲漠者固爲軆。
發見事物間者爲之用。
)主四者而言則四者爲道之體。
形下之體也。
(朱子曰。
形而下者言之。
事物爲軆。
而其理之發見者爲之用。
)非陰陽五行形下之體。
太極本然之體不可見
朱子陰陽五行太極之體。
程子日往月來等曰此道體也。
然此特以形體而言。
本體言則陰陽五行
不是太極
之體。
日往月來等。
不是道之體也。
太極之體可見陰陽五行之中。
道之體可見日月往來之中。
程子曰與道爲體。
朱子曰因有四者。
方見得那無聲無臭所以說。
與道爲體。
苗而不秀章。
 按此章似是顔淵之辭也。
蓋上二章
連說顔淵而始贊其不惰中惜其不止
此則設譬而深惜之也。
集註無此意。
陳氏謂之惜顔淵非也。
今亦未可知也。
顔子之學。
但未至於化。
而不秀不實
可言顔子地位
集註不言之。
陳氏亦謂非也。
聖人特引物以寓其嗟惜意而已。
地位不必論也。
與共學章
 按程子曰權卽是經。
朱子權與經有別。
此處最是難看
竊詳程子之意。
則經是常經而權是不常之經也。
常處
合當如此便是經。
不如則不是經。
不常故曰權。
權而處得其當故曰只是經。
如友兄弟是經也。
周公之誅管蔡
是權之經也。
男女不親經也。
而嫂溺則援。
是權之經也。
朱子之意則說得如此
恐廢了權字。
所以曰有別。
要之二說
闕一不得
鄕黨
攝齊升堂章。
屛氣不息者。
 按玉藻九容氣容肅。
嘗疑氣字未知如何看。
說者或謂一身氣像
或謂容貌氣色
然恐皆泛而不襯。
九容
各擧其一容
而於氣容何獨一身而言之也。
朱子曰。
鼻息出入也。
至尊氣容肅。
據此可知氣容爲鼻息之容也。
鼻息一身通氣
故以鼻息爲氣容而居九容之一也。
君子不以紺緅飾章。
 按集註君子孔子
陳氏曰間稱君子
聖人以身爲敎。
故記者以敎法書之。
陳氏此說。
語意未瑩。
君子二字沒之可也
只稱子亦無不可
而今獨稱君子何也。
竊意此一節
夫子平日嘗有此言。
而又嘗行之如此也。
記者兼記其所言者
故似不沒君子二字
必有寢衣章。
 按古人平常時亦有寢衣
一節謂之平時寢衣
亦自無妨
何以知其當在明衣之下。
爲齊日之寢衣也。
蓋平時旣有衾可覆。
則雖有寢衣
不必有半而覆足。
齊日不設衾。
只有寢衣
則特以其半而覆足。
程子所謂錯簡
以此也。
更按愚嘗於齊之夜。
甚以瞌睡爲非
每欲不脫齊服
坐以待雞矣。
及看論語必有寢衣然後
古人
未嘗不寢也。
不至脫衣設衾安臥困倒似無妨
不語不言集註
答述曰語。
自言曰言。
 按答是人有言而我答之也。
自言是我先言使人答也。
言與語是對人然後有之。
朱子以食對人寢獨居分而言之。
竊恐獨寢時。
非風譫之人。
豈有自言之理也哉
不言
恐亦非獨居之謂也。
又按自言則可以已也。
食時尊者有問
可不答語耶。
曲禮侍食尊者數噍一節
可知也。
寢食時。
特不自言語而已
不可不答者。
不在此例也。
蔬食菜羹必祭章。
 
禮盛饌必祭。
無每食必祭之禮。
聖人蔬食而亦祭。
當以聖人爲法
廐焚章。
 按吳氏曰國廐馬當問。
今據雜記孔子鄕人之爲火來者。
則非國廐可知也。
問馬與否
國廐與家廐。
恐亦無異。
雖家廐而馬或焚。
豈非人情所不忍耶。
先問人而後馬則可矣。
問人而不問馬
常所可疑
蓋恐傷人不暇馬。
集註南軒說。
亦然矣。
且或夫子目見馬則不焚。
而多人救火
或慮有傷也。
此皆未可知也。
於此特言國廐家廐之分。
恐或非聖人之意。
賜食章。
 按餕餘不祭
曲禮註作祭飯之祭。
集註祭薦之祭。
恐禮註誤也。
朋友死章胡氏曰。
朋友人倫之一。
其死也。
父族母族妻族
無旁親主之。
無所歸也。
 按雜記妻之黨雖親不主。
而胡氏此註以父族母族妻族幷言之。
雜記不同
雜記此說。
常所可疑
東西家里尹之所可主者
妻黨不可主之耶。
所以朱子有古法旣廢。
從宜祀之別室之論。
據此胡說得之
車中內顧章。
 
聖人雖非車中
必無疾言之理。
車中觀瞻之所係。
故記者特記其自然中禮見於容貌者耳。
色斯擧矣章。
 按此章文義甚不順
集註謂有闕文
然雖本文而解之。
亦有可通之說矣。
陳氏以山梁雌雉一句
移冠於章首得之
而愚謂色斯以下八字
移入於時時哉之下。
則恐無虧欠。
先進
從我於陳蔡章。
 按四科恐非弟子之言。
畢竟夫子之言也。
何以
之。
夫子蓋思患難相從者。
而歎此時不在門。
仍目其所長而奬之。
興起及門者也。
以下一節弟子之言。
上一夫子之言。
恐無餘意。
而記之者又何可以自己之說續之夫子之言。
更無分別哉。
朱子以吳氏例。
斷之以稱名稱字。
只得之而已。
然苟以吳例之稱名言之。
夫子嘗稱閔子之孝仲弓之賢。
而稱其字又何哉
竊意夫子門人
對面答問則名之。
不見稱謂則亦或字之也。
季康子弟子孰爲好學章。
 按或稱子曰或稱孔子對曰
稱謂各有攸當。
凡君問。
皆稱孔子對曰。
尊君也。
今於季康子之問。
特稱孔子對曰何也。
爲政季康子使民
而以子曰記之。
此以孔子對曰記之。
自此以後季康子之問。
例稱孔子
所不可曉。
且如異邦交際
皆稱孔子
如楚葉公陳司敗可知也。
上章南容下。
特曰孔子
未可知也。
竊恐此等
或雜以齊論所記。
門人各自記出。
初無定例
讀者不必深究也。
張問善人章。
 按不踐迹三字
語甚未瑩。
舊迹
聖賢所已行之途轍也。
踐而循守則自不爲惡。
善人未嘗學。
不能踐之
也。
猶言善人不爲惡。
雖非一一踐舊迹
然自不大違於舊迹也。
顔淵
一日克己復禮章。
 按一日克己復禮
集註極言其效之甚速而至大
陳氏謂甚速以一日言。
至大天下言。
此爲可疑
孔子若曰一日天下歸仁云爾
一日以效言可也
今曰一日克己復禮云爾
一日克復之事。
非關天下歸仁也明矣。
竊意聖人本旨
猶云一朝苟能克盡己私
事事復禮
則天下皆歸於云爾
歸仁克己之效。
一日自屬克復地頭
又按天下歸仁二義
一則以仁歸之也。
一則歸於吾仁也。
集註與其仁。
小註伊川說。
作稱其仁。
不若歸其仁之爲穩。
大全答連嵩卿,楊子順書。
皆以稱仁言
石子重書。
以後本說爲正。
大全中凡三變其說。
竊恐答石書
似爲定論
然但與集註不合可疑
司馬牛不憂不懼章。
 按向魋作亂
而牛以至親。
得無憂懼乎。
竊謂當憂而安得不憂
當懼而安得不懼。
但兄之惡非己力可止。
禍患之來。
憂懼可免。
自省無愧於心。
亦何可以
長戚戚耶。
明乎此則自然不憂不懼。
非有憂懼而強按住也。
虎豹犬羊之鞹章。
 按子貢之意本謂去文存質
虎豹犬羊
無以異其鞹矣。
集註旣以此爲解。
小註又言雖除毛而亦自別。
集註不同
此蓋指本末輕重之差。
而雖以質爲本。
質之中亦有君子小人之別。
子路宿諾章。
 按此一節
自爲一章
記者因上章夫子之言而以類記之也。
不可夫子之言合爲一章
張問士章
程子曰。
爲名與爲利
淸濁不同
利心一也。
 按爲名似淸。
爲利似濁。
其實爲名之弊。
有甚爲利者矣。
蓋名者實之著也。
沒世而名不稱
聖人所惡。
聖人豈欲其無名也哉
但有實然後自有名。
一有爲名之心。
無實繼而所學便是僞也。
可不戒哉。
子路
正名章。
 按胡氏曰夫子爲政
正名爲先。
必將先具其事之本末
告諸天王
請于方伯
公子而立之。
竊謂胡氏此
說。
特言其大理而已
若以事勢言之。
恐難做得如此
夫子若在魯而爲政
則於衛輒拒父之時。
當依請討陳恒之例討衛輒可也
若在衛而爲政
爲政爲臣也。
旣爲其臣而討其君。
其名已自不正
何可正人不正
且雖以父子之倫。
明告衛輒
不肯自爲去就
不去
則又何以正其名乎。
愚謂衛輒雖欲用夫子
夫子決不衛輒之臣。
而但此章乃假設之辭也。
假令輒用夫子
夫子爲之政。
則必無討之理。
特使改過遷善而已
先以人倫大義曉告衛輒
使迎還其父。
而自以私親養之千乘之祿。
無父有父矣。
有罪無罪矣。
不亦正其名乎。
若或讓位於其父。
而父欲受之。
則在衛之臣子
決不可從。
蓋聵是殺母之人而得罪先君
可立之義。
而在可以父其父而已
先君之所命。
改過遷善焉。
則在臣子
無可逐之義。
聖人大權
有常情所不可測度者。
而今不可知也。
大全范伯崇曰。
設或賢而國人不聽其去。
則爲當權輕重而處之。
使君父子之間。
幷行而不相悖
亦必有道
竊意君臣父子幷行之道。
還私之外
似亦更無道理
朱子之意。
抑亦以此而言歟。
又按公子
若以靈公之命先立焉。
則於聵還之
日。
拒之可也
樊遲學稼章。
 按農圃之事。
不可役心而已
貧而學稼
恐未至於不可
而夫子何拒斥至此也。
樊遲非有位大人。
而今大人之事責之。
此章必有爲而發。
而今不可考也。
子貢何如士章
 按宗族稱孝。
鄕黨稱弟。
似可爲士之上。
而今爲次。
言信行果
似亦非士之小節
而今反爲硜硜小人何哉
孝弟之爲士之次。
集註本立而材不足
此說盡之
而信果一節
竊詳聖人語意
言信行果
不是不好。
而但必信必果則自不免硜硜之歸。
言有不可必信者。
尾生守信是也
事有不可必果者。
沮溺忘世是也
是其本末無足可觀
而尙亦不害爲自守之道。
故亦有取焉耶。
憲問
士而懷居集註
居謂意所便安處。
 按意之所安。
難以趍利背義一槩爲說。
意有所安於仁而安於義者。
君子則行之而安於意者是理也。
小人則雖循利背義而厭掩著善
則其意之不安可知也。
胡氏趍利背義之說。
蓋因集註之意。
集註可疑
雲峯曰。
懷居小人懷土相似
戀其身之所便以爲安。
此說
分曉
子路問成人章。
 按今之成人以下
集註以謂夫子之旣答而復言
胡氏說及小註以謂子路之言。
愚謂以此夫子之言。
夫子不以子路所已能者重奬之。
以此子路之言。
則必有夫子之再答。
而今無所答。
亦恐可疑
集註旣爲夫子之言。
則從集註說。
無乃可乎。
竊意此三者。
子路之所能也。
自意足以成人問成人於夫子
夫子旣告以成人之道。
而又曰今之所謂成人不然
有此三者則亦可以爲今世成人也。
所以深抑子路
自足於今成人而進之古之成人也。
如是看則恐不害夫子之言。
上下文義可通。
召忽死之。
管仲不死
 按夫子只言管仲不死
不言召忽之死
後章所言匹夫之經。
召忽之死
邵說是也
仲與忽地同而生死異。
一是一非
聖人旣許管仲不死
又以召忽之死
謂之匹夫之諒
則其予奪可知
程子可也亦可也之論。
朱子旣以後說爲可之大者
又曰非予仲之生而貶忽之死可疑也。
蘧伯玉使人孔子章。
 
聖人凡於稱人善。
必俟其出。
斥人亦俟其出。
蓋面稱人近阿。
面斥人亦近迫切
聖人氣象
推此可知
而所當爲法者也。
公伯寮愬子路章。
朱子曰。
此章所謂命。
指氣言。
 按命是天理之流行。
而今謂之氣者何也。
竊謂指其流行者而言。
則爲萬物之體。
流行不窮者是理也。
指其作用者而言。
則氣不齊
理在其中
廢興運動者是氣也。
中庸所謂天命之命。
是指不雜底本體而言。
此章所謂命。
是指氣數運用者言。
所指各不同
作者七人章。
 
按此章似是七卷逸民章之文錯簡在此。
蓋此章未知其所指之爲誰。
而語無端緖。
聖人之言。
不如是之含糊也。
移在逸民柳下惠小連之下。
文理接續
語脈分明
此爲錯簡無疑
原壤夷俟章。
 按朱子大故在所當絶。
損友亦所當遠。
原壤母死而歌。
其滅禮無道
未必大故也。
聖人尙有親之之意而以故視之
非常人之情所可測識也。
衛靈公
無爲而治章。
 
按考之典文
無爲而治
過於舜。
不言堯而稱舜何也。
舜之爲治。
只得紹堯之治。
而更無別般做作
無爲也。
集註所云紹堯之後
蓋謂此也。
之時章。
 按饒氏曰以堯曆以殷仲春推之。
是亦夏時
之前
皆用建寅之月。
說似然。
之前
皆用寅正
承襲前世而已
何以夏正
又何言迭用三正
新民耳目也。
竊意以前
各因氣數之變。
迭用天地三正
而至禹
適當人統。
故所以用寅正
而商之丑正周之子正。
亦因氣數新天下之觀聽也。
三正之中。
寅正最宜授時而久而無差。
夫子論治天下之道。
首言
自漢以後歷千百世而不改者。
所以聖人之言也。
不曰如之何章。
 按此章難看
必是他章之錯簡而誤作一章也。
夫子不許季文子三思再可矣。
朱子於此再三思量何也。
竊意文子每事三思
夫子不許此。
則可熟思至再至三也。
羣居日章
 按此章似是見人羣居而放辟行險者。
所以誡之也。
不然言不及義
好行小慧
豈獨羣居者之可誡哉。
誰毁誰譽章。
 按聖人之於惡者。
不損眞固也。
而雖善何可以譽過其實也。
竊謂有所試。
故揚其善。
知其將然之善。
故過其實
目下雖似過實
畢竟看則非過實也。
又按斯民三代所以直道而行一節
終恐非此章之文。
上下文文意略不相似
集註及諸說。
煞費分曉
而愚未見必然也。
竊恐他篇之文。
簡在此。
如初卷人之生也直一章
畢竟與此節爲一章
吾猶及史之闕文章。
 
按有馬借人。
南軒之意。
則曰吾雖有馬。
不能乘則借於人而吾乘之。
齊氏胡氏說。
則吾有馬。
借與人而人乘之。
兩說不同
而恐齊胡說理順
民之於仁也。
甚於水火章。
 按旣曰未見蹈仁而死。
後又言殺身成仁
殺身成仁
無或近於蹈仁而死也耶
蹈水火而死。
是橫來之死
不當死而死也。
蹈仁而死。
義理之死
當死而死也。
未見蹈仁而死。
蓋謂蹈仁未有如蹈水火橫死也。
事君敬其事而後其食章。
 按爲貧而仕者。
畢竟是後其事而先其食。
非聖人之意
也。
義可仕則仕矣。
不可仕則雖貧而不可仕矣。
莫如顔子而未聞其爲貧而仕。
可以爲法也。
道不同不相謀章
 按上章旣云有敎無類
而此不相謀何也。
與謀本自不同
而亦幷行不相悖矣。
道不同者有來請敎
則敎可以無類矣。
無類者道竟不同。
不可得相謀矣。
師冕見章。
 按皆坐。
是指在座之人也。
夫子見師冕之來。
起而迎之。
在座之人。
夫子起。
而亦皆起。
及師冕及席。
在座者皆坐也。
季氏
季氏將伐顓臾章。
 按舍曰欲之。
集註訓釋
舍釋也。
舍曰猶言不曰
冉有二臣不欲。
孔子責之曰汝實之而不曰欲之。
齊景公有馬千駟章。
 按餓死而可稱善者。
夷齊是爾。
富貴無德可稱者。
景公一人哉。
此章之獨稱景公
此必有人語及齊景公富貴者。
而夫因而曉之。
故其說恐如此
邦君之妻章。
 
按此章必是錯簡也。
或答人之問。
而上一節脫簡也。
蔡氏謂以附見衛靈公篇末
看作記者有意
未知必然也。
况此篇乃季氏也。
今云衛靈公
恐亦失考。
陽貨
陽貨欲見孔子章。
 按陽貨欲見而孔子不見
公山弗擾,佛肹召而子欲往。
三人者以一時叛臣。
同惡相濟
聖人所以之者不同何也。
朱子及陳氏說。
已有所辨。
而愚謂不見陽貨
聖人出之正也。
公山佛肹之召而欲往。
人行道之急也。
孺悲以一人而來
一則以禮
一則辭以疾。
不見
各有攸當也。
首惡
在所當絶。
交際之禮又不誠。
所以不見者此也。
觀於欲見二子
則其意之不誠可知。
而亦異乎二子請召也。
使陽貨誠心請見
聖人容或可見之理。
性相近章。
 按以言乎本性一般是善。
以言乎氣質性則各自不同
聖人何不本同之性。
而只說相近之性也。
集註之言兼氣質言者
精於程子之只言氣質性
而饒氏說極爲精切
蓋纔有性
便在氣質中。
氣質上。
指其不雜者曰本性
指其不離者曰氣質性。
聖人幷其不雜不離
者而統言之。
故曰相近
集註下得兼字。
以此也。
聖人之言。
言略而意備固如此
而非朱子則又何以說出聖人之意如此哉。
饒氏又說得朱子之意甚精。
而陳氏非之恐未然
又按聖人固罕言性。
而言性處。
只言兼氣之相近者。
不言本然之性。
常所可疑
竊疑聖門說性。
初無異論
不若後世之歧貳分裂
夫子所以罕言。
而或性言
卽易所謂正性是也
或以兼氣
相近之性是也
子思孟子繼之。
只說出天命本善之性。
爲後世慮而擴前聖之未發也。
又按朱子曰人有厚於仁而薄於義。
餘於禮而不足於智。
便自氣質上來
據此說則仁義禮智。
莫非氣質之性也。
處當細看
仁義禮智是本性
厚薄及餘不足
氣質性也。
仁義禮智之理。
墮在氣質之中。
初無氣外之剩理。
而稟金氣薄則義之理不得不薄。
水氣少則智之理亦隨而不足
如椀中之水。
椀之小者水亦少。
椀之大者水亦多。
多少在椀。
而初不可指椀謂水倂水謂椀也。
且性與氣質
不雜不離之妙。
以其不雜
本性雖在氣中而性自性氣自氣。
仁義禮智。
只是赤骨立而已
以其不離
則仁義禮智。
莫非氣稟中來。
不稟木氣則性如何仁。
不稟金氣則性如何義。
禮智亦然
但稟木氣故仁之
理安頓在木氣上。
金氣故義理安頓在金氣上。
氣乃盛水之椀。
而理乃在椀之水也。
上智下愚不移章。
 按朱子堯舜不可爲桀紂
桀紂不可使爲堯舜
堯舜不爲桀紂固也。
桀紂之使爲堯舜
亦有其理。
孟子所謂人皆可爲堯舜也。
朱子此說。
恐或沮人爲善之路。
下文旋說至惡之人。
一日從善則爲一日善人
豈有終不可移之理云云
然後其義始備。
子之武城章。
 按割雞焉之焉字。
或曰當作助語辭。
上句
下作一句
如云割雞而用牛刀
聖人戲之之辭。
而實所以歎美之也。
今以焉字屬下句而看作何用
語意似或過之
此說恐通。
公山弗擾以費畔章。
 按弗擾只是季氏之叛臣也。
如何便使之興周道也。
聖人措置
固非常人所可測度
而此則恐萬無其理。
竊意夫子此言。
非謂吾從弗擾之召而便勸他興東周
只因弗擾之召子路之問。
而便說出自心事
爲之發歎也。
其意如云或有用我者。
則吾其使爲東周云爾
夫子此心。
未嘗一日忘于中。
故苟有人善意請召
虛明應物之心。
自然有欲往底意思
所以公山佛肹之召。
皆欲往也
觀其終不往焉。
東周之說。
非爲弗擾而發可知也。
六言六蔽章。
好直不好學則其蔽也絞。
 按韻書
絞急也。
好直之蔽。
必至急迫不舒也。
集註訓釋
南軒謂絞者訐而已
恐甚未瑩。
飽食終日章。
 按心有用有主
用心博弈而要他有主
未必賢於無所用心者也。
程子作文喪志
作文未必害道而猶云甚害。
博弈乎。
竊意孔子之言。
無所用心者發。
程子之言。
過用心者說。
亦各有爲而發。
而各有攸當也。
微子
殷有三仁章。
朱子曰。
箕子若更死諫
無益於國。
使君有殺諫臣之名。
 按君爲中主則可如此說。
惡日深。
必至亡國
國將亡矣。
諫臣之名。
不暇計較
箕子之心。
尙恐其彰君之惡。
其所以爲愛君之至。
至誠惻怛之意。
於此可見矣。
長沮桀溺耦而耕章。
 
辟人二字
集註訓釋
輔氏說亦未瑩。
竊意辟人
夫子見人不行吾道則輒辟而去之也。
而誰以易之。
南軒誰肯夫子之道易己所爲云云
如是看則語意恐倒。
當以集註爲正。
丈人章。
 按不仕無義一節
福州本有反子二字
無疑
以此夫子之言。
然後其言節節理順
看作子路之言。
子路何不止宿之日言之。
而及其反見已行之後
子路向誰人而說與此話也。
集註以福本別備一說
而乃子路夫子之意。
則此乃傳疑之道也。
逸民章。
 按泰伯虞仲同竄荊蠻
行相同。
夫子至德獨言泰伯
逸民獨言虞仲何也。
泰伯周之長子
自是當立之人。
則其讓爲至德
虞仲讓天下一也。
只是泰伯所爲而已
夫子所以各稱之耶。
又按此章子曰下。
當有作者七人五字
蓋先擧逸伯夷以下諸人
而又總結之曰起而隱者七人矣。
又其下歷擧七人行事而論之也。
此章之文錯簡在憲問篇。
無疑
太師摯適齊
 按朱子王者四飯
諸侯三飯
大夫再飯。
魯之師官自
亞飯以下三飯
愚謂先有一飯然後可有亞飯
亞飯以下三飯
合一飯而畢竟四飯也。
朱子可疑
齊氏又謂孔子正樂而去其一。
此亦未然
孔子除去其一。
則除了第四飯可也
豈有一飯亞飯除了一飯耶。
竊意一飯太師摯之所掌也。
所以只言亞飯以下也。
不然孔子何不一飯也。
魯以諸侯用天四飯之樂僭也。
然此非孔子之所可除去者也。
可以除去飯樂。
可不先去禘祭之僭耶。
子張
子夏大德踰閑章。
 
按此章之言。
儘有弊。
而恐非子之言。
子游之言也。
此章居子夏子游兩間
記者或誤錄以子夏也。
蓋子敎人有序
先傳以近小而後敎以遠大
以此見譏子游
則子不言小德之可出人也。
子游之學。
往往過於高遠
簡於微細
此章之爲子游之言。
無疑
陳子禽子貢仲尼豈賢子章
胡氏曰。
子貢哀慕之心。
倍於父母
廬墓六年
 按恩莫大父母之生。
哀莫重於父母之喪。
子貢之於夫子
恩義
謂之同於父母則可矣。
苟謂之哀慕之心倍於父母
則胡氏此言。
失之甚矣。
蓋此六年之說。
孟子
孟子曰。
三年之外
門人治任將歸
相向而哭。
失聲然後歸。
子貢築室於場。
獨居三年
竊詳孟子之意。
實非居喪六年之謂也。
父母之喪。
不過三年
可以六年耶。
師服初無定制
三年或朞或九月五月三月
隨其情意淺深
爲之輕重也。
孔子之喪。
門人來哭者。
而當三年之外
各自先歸
相嚮哭。
失聲而去。
雖當三年者。
不能盡居三年之廬。
築室於場。
獨居三年者。
子貢一人而已
孟子之意。
只是如此
三年之外
看作三年之後有是六年之說也。
檀弓孔子之喪。
門人疑所
子貢曰。
昔者夫子之喪顔淵
若喪子而無服
請喪夫子若喪父而無服
子貢旣自言若喪父。
而又豈有倍於父母之理也哉
史遷誤看孟子之文。
謂之子貢廬於冢上。
獨居六年
蓋亦厚誣子貢害理傷倫之甚也。
朱子引之於序說不刪此節。
恐或朱子之偶失勘破耶。
堯曰
堯曰咨爾舜章
 按寬則得衆一節
武王之事。
文理甚不相當
此等夫子平日所言。
自爲一章
記者誤錄於此也。
五美四惡章。
勉齋曰。
殺不可也
甚則不敎而殺云云
 
勉齋此說恐未然
敎則可殺
戒則可視成
令則可致期。
司則可吝。
特不敎不戒慢令與人而吝。
是惡也。
當殺而殺。
視成視成
當致期而致期。
爲有司而吝。
皆謂不可
則恐非聖人之意。
公元1898年
 此吾戊戌間所錄也。
其時信手隨錄。
略記其所疑。
以備遺忘
今觀其所記。
羊公之鶴。
終可自愛
而似不無可取者也。
兒孫他日論語
可作稽古一助耶。
己酉和節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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