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晦堂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晦堂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x 页
晦堂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书
  
晦堂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322H 页
答尹羲天(在洙○丙午)
所询大学之义。类非买婢之试也。第未知于小学洒扫应对处。亦已了当得。吾人读书。将以做得人也。欲做得人。朱夫子小学书及童蒙须知等诸书。先须循环熟读。从事于斯。识得道理便透。则修齐治平等许大大节目。将次第行去。而皆吾分内事也。苟不从实地实心做将去。虽终身读书。将无益于身心。而风吹草动。更无说可话也。西河之水。非一口可吸。十方之佛。非立地可成。凡事皆有渐。顾不可汲汲皇皇。求其速成。亦不可伈伈伣伣。缓不济事。童心未定。缘境易迁。此意又不可不知也。隔冈相望。相见未易。尔是夹囟。俺又衰朽。往来皆不便也。只冀一心向学。有疑辄相讲质。亦不害事也。
  别纸(大学问目)
 明德章首曰克明德。次曰顾諟明命。
此章杂引明字。初不必拘其先后。必欲言其先后。则顾明命是明明德之工夫。始则平说其事。次言其用功。末言其极功。东阳说近之。
 明善止善。皆一事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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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也有至善。新民也有至善。至善是自新新民之极也。明新至善。不可做一事看。亦不可做三事看。熟读详味。可见。
 敬一字为大学一篇之主张。而知止章始言敬何也。又伊川,上蔡,和靖说敬各不同何也。
此如中庸为明诚之书。而言诚始于鬼神章。大学虽不言敬。而皆是敬底事。中庸虽不言诚。而皆是诚底理。三先生言敬之异。如适京都者初非一路。而或从晋阳东莱。由船路去。或从陆路。由秋风鸟岭去。其适京都一也。
 致知章之先于诚意何也。
知行贵于两进。而但其地头则致知先于诚意。而知既尽。意可得以实矣。试就意诚上言之。不先深知意之当诚。而好善不如好色。恶恶不如恶臭。则虽欲自诚其意。不能十分去为善去恶。而善终是自家不好底。恶终是自家所爱底。因循苟且之间。终不免厌掩著善之人。此等只可身亲体验。不可向他人閒费口气也。
 正心章上二节皆言心不正。末节当曰心不正不可以修其身。而特曰修身在正心何也。
传文有正结反结之异。以应经文之有顺推逆推。此章乃反结也。且此章只言心不正而不言正心。故所以提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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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字以结之。
 修齐章五辟字。是亦病之在于心不正。何以谓身不修也。
四有是心与物接。五辟是身与物接也。章句及陈氏说。皆可知也。
 莫知子莫知苗。是亦心不正之病也。似在正心章。而何以在齐家章。
此章大指在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处。知恶知美则不偏而身修矣。知子知苗。乃引谕而證之也。苟可以此而谓之心不正而属之正心章。则国不治而天下不平。亦皆心不正之故也。皆可属之正心章耶。
答尹羲天别纸(丁未)
 次孙承重
此在通典徐,裴,何,范之议。司马之驳。庾氏之说。或三年或不三年或接服。皆有可据。吾先祖说则本于何承天之论。而折衷于冈翁之丧也。但承重孙在丧而亡者。次孙代服。似或然矣。而嫡孙亡无后。次孙承重。恐有夺重之嫌。庾,范之议。南溪,明斋之说。恐似难从。大山曰周除后当心丧奉馈奠。恐此为正礼。
 出后子之子。还奉本生祖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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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礼常所可疑。若如尤庵,陶庵说。班祔宗家。则乌在其还奉之意。况于所后为远族。则无班可祔者乎。如南塘。大山说。称以从祖从孙。则依旧是祖为无后之人也。愚意则题主称本生祖考嗣孙。服制从大山说杖期心丧。稍似合宜而未敢为断。
答尹羲天(戊申)
礼疑有此更驳。尽得不得不措之义也。次孙之服三年。非但范宣之议司马之驳也。何承天亦有是说。然又有不三年之说。不止一二。徐邈曰使一孙摄主。本服如故周除。当素服心丧。裴松之曰次孙本无三年之道。宜为丧主而不得服三年。庾蔚之曰次孙摄祭。当如徐邈所答。盖通典所载三年不三年。其说相半。而何范议太重。当依徐裴之论云云。此湖翁所以参酌而折衷者也。今来谕只引范说。据以为断独不见徐裴庾之诸说耶。宋制云云。此宋人用殷及之礼。与文家之先立孙。名义不同。亦不当援引于次孙三年之例也。盖宋制嫡子死而虽有嫡孙。若有嫡子之兄弟。则嫡孙不得立。特无兄弟然后可以承重。观于伊川家事可知也。今来谕据此而證彼。看作次孙承重之断例。是又看文字。不免老草之病也。丧不可无主。不但退陶说如此。礼经以下莫不皆然。盖不必三年然后可主其丧。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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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而主丧者。又有朋友而主丧者。又有东西家里尹而主丧者。虽不三年而其主丧则一也。今来谕看得不三年则不可主丧。故其说有此参差而出入也。窃念此礼。通典既有两下诸说。东贤之论。又各不同。特其礼意精当。则大山说似长。故鄙说盖如此。而大山非不尊退陶也。鄙说亦岂不遵通典耶。但三年与承重。其义自别。所谓三年者。次孙特代其兄而服其服也。所谓承重者。夺其重而自为三年也。今若用兄亡弟及之礼。则次孙可以承重矣。除是不用殷及之礼。则承重二字说不得。此意又不可不知也。
答尹羲天(己酉)
示及诸条。一一奉领。曾王母葬前。祖考忌祭。虽异宫废之无疑。素馔略伸。出于其情。此不可以行祭论也。葬后先忌。始可用肉而三献则不可。盖正祭三献。非居丧者所可行。此朱子说也。既不三献则礼不备。可以无祝。古者有死则必告庙。告庙则临祭虽无告。神道已知之矣。今人不行告庙之礼。故有此诸碍。今只得依礼告庙于始死之日。三年则废祭。而忌日单献不备礼。略伸其情可也。三年内墓祭。新墓则有祝三献。先墓则无祝单献。果似未安。今当依栗谷,陶庵诸说及通考所论。新墓亦以一献无祝。恐似无妨。因旧墓单献而一例于新墓可矣。因新墓三献而加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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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墓。来谕似误。盖墓非正祭。而庙既杀礼。则墓亦不可加隆也。先后妻合葬之非。已有程张诸说。朱子又有继室别营兆域之说。盖合于夫而二妻并祔。犹曰不可。况无夫葬而前后配之自为双坟。似或未然。然双坟与合穴有异。葬地又或相当则虽如此从权。恐无大妨也。
答尹羲天别纸(庚戌)
 三年内新墓祭。明斋曰当三献读祝。今如下教。因旧墓一例单献。则虞卒练祥。亦可一例于先祀单献耶。
明斋说。乃今俗所通行。虽无大妨。然论以礼意。则松江所谓叔献,砺城皆单献。陶庵所谓墓祭与几筵不同。柳东岩所谓比例朔奠。一献无祝。其意甚精。而从先墓为例。似亦可矣。盖墓祭非祭。本不必三献备礼。况三年废祭之日。先墓既用单献。何必加隆于新墓。而又使有碍于先新墓之同冈也。若虞卒练祥。自是殷祭之名。而不虞祔则神道无以安。不祥禫则神道无以就吉。此有丧之大节目。而礼不可以不备也。先庙废祭。顺祖祢之哀戚也。虞以后之殷祭。为亡灵而尽礼也。不可以先新墓之单献例之于此也。
 横渠曰祔祭。祔以首娶。程子曰奉祀者是再娶所生。以所生配。朱子曰横渠说太过。程说恐误。又答陈明仲曰配祭只用元妃。继室为别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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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程说。朱子曰误。已无可议。朱子既从唐会要凡是嫡母无先后皆合祭之议。又尝曰古以媵妾继室。故不容与嫡并配。后世继室礼聘为正祭。别室未安。此皆定论也。答陈明仲书云云。即初说之未定者。不必别讨个未定之说而疑异于定论也。盖此答陈明仲一书。非但此条之为可疑。恐全篇皆非定论。请言之。此书曰或有庶母。又为别庙云云。庶母为坛以祔而不入庙礼也。何可并祔于五等一室之庙乎。又曰妻先亡别庙。弟先亡别庙。伯叔祖父兄无后。又一室。如此则五等各为一庙。此与家礼班祔之文不同。又曰冬至祭始祖。不更别祭。此又与家礼不合。又曰除夕前三四日行祭云云。履端之祭。可行于旧岁三四日之前乎。
 叶味道问丧大记世母叔母故主宗子食肉饮酒之文。朱子曰。在丧次则自当如本服之制。归私家则自如。
凡服有正有义。义服服虽重而恩轻。故伯叔父母之期衰而踊不绝地。反轻于姑姊妹之大功而踊绝。此孔子之言也。丧大记所云。亦皆义服。故先生答以归私家则自如。然自如二字。恐或非定论也。先生又尝曰吕与叔集中。一妇人遭功缌丧。皆疏食终月。此最可法。窃恐此为定论。
 朱子答叶味道引杂记说夫党无主。妻党虽亲不主。东
晦堂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325L 页
西家里尹主之之问曰。古法既废。邻家里尹。决不肯祭他人之亲。则从宜而祀之别室云云。盖兄弟侄。岂邻家里尹之不若也。
先生答以古法既废云。则此法之不可行可知也。盖妇人外成。宜得夫姓主其丧。而若无夫姓则既有兄弟侄之亲。而岂可使东西家里尹而主之耶。此古今之异宜。而杂记说。今恐不可通行也。
 朱子答徐居甫问异姓子为后。
立异姓为后。宋时国法然也。既有国法。且其为后已久。故先生答以今亦难以追正云。然春秋有灭鄫之讥。异姓安得为后乎。先生此答曰此固今人之失。又尝许詹元善归宗之请。而以仍冒张姓为非。又尝答李敬子外家司姓除戴享为善。则先生之意可知也。
 朱子于妻丧。废四时正祭。犹存节祀何也。
时祭礼繁。非居丧者所行。节祀礼简。亦无不可。此非朱子说乎。盛见或昧于祭之名义。故每有此等所疑。盖时祭是正祭而无田者之所不得祭。无田者荐而已。节祀忌祭墓祭等。非古人所谓祭也。
 曾子问在涂而女父母死则女反。若祖父母死则如何。
祖父母死。恐亦只是不得不反。盖女未至而婿有齐衰大
晦堂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326H 页
功之丧。圣人既许男女改服即位而哭。则是哭重于昏也。重其哭。男女宁有异乎。窃恐圣人必不使此女偃然至婿家。食同牢而受大飨也。
 退溪曰。继室亦当并配。
退溪既曰继室亦当并配。又曰滉家两妣同入一龛。先妣共一椟。后妣别椟安别床。出主行祭时。后妣别卓。此果可疑。寒冈各椟同龛之说。大山三合椟古无之论。皆据退陶此说也。盖自祭统有同几之文。而程氏并祭考妣。朱子有三室四位共一卓之文。窃恐考妣合椟最便。后妣合椟并祭。于理似当。
答尹羲天别纸(纲目疑义○癸丑)
 汉惠之后少帝在位四年废之。而于惠帝后用高后年号。平帝之后孺子婴未即位。而用居摄年号。过三年用新莽年号何欤。
少帝非真惠子也。宁用高后年号。岂可用少帝之年耶。孺子婴自不可与少帝同日语也。
 更始玄虽不善终。犹即君临。孺子婴未即位。其不成君。更过于玄。而婴大书年号。玄小书之何也。
孺子婴虽是莽之所立。而又不君临。然太后在日。既为皇子。犹是汉君也。居摄初。始分明是莽之年号。而孺子在日。
晦堂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326L 页
犹属之孺子而大书其年。此史法之至严也。更始虽以汉族而称帝。然只是平林放纵辈之所立。而不过为南越之黄屋。安得为汉统之君哉。假使更始入承于立孺子之时。则其为汉君明矣。若或南阳豪杰于立玄之时。不立玄而立演与秀。莽贼未平之前。必不得大书其年耳。
 汉后主卒。书曰晋安乐公刘禅卒。献帝卒。书曰魏山阳公卒。又书曰魏葬汉孝献皇帝均。是亡国之主而何有轻重也。
后主及献帝以晋魏所封书其卒。著其不君而亡国之罪也。献之葬也则是在汉中追谥之后。而魏氏篡夺之罪。隐然在其中。
 韩信之死。书曰后杀淮阴侯韩信。彭越之死。书曰梁王废徙蜀三月杀之。荀彧之死。书曰侍中光禄大夫荀彧自杀。功罪似不可见。何字为贬。
信越之书爵书杀。以见其无罪而杀之也。荀彧之书爵书自杀者。特言汉爵以著附曹之罪也。
答尹羲天(甲寅)
示及承重妻从服。曾所已悉。而尚何执滞也。盖姑在不服。岂但虞喜,愚伏说而已哉。通典庾说及类编说及退陶答郑道可,金而精书。皆可考也。然姑在否之说。初非为孙妇
晦堂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327H 页
服祖之文。乃家礼小功章祖为嫡孙妇也。通典之说。初无可据。而况退陶再答寒冈书。属从虽没也服之说。不啻明白。而沙溪以谓的确明證。且曰何可舍朱张已定之论而从诸家牵补之说云。此义易见。而贤者之见不及此耶。来谕又以退溪所引小记说。只看作夫虽死妻从服之證。而未有姑在亦服之意云。又何看文字之老草如此。请细看退陶之意。曾玄孙妻之从服。自不关于姑在与否。而其姑则自以其属而从服者也。然则玄孙承重。不幸而四世妇俱存。只得皆从其夫服。而二孤之嫌。初不足举论。盖上三世虽服。而主妇之事。自在乎玄孙妻而已。
答姜良彦(周达)别纸(中庸疑义○癸丑)
 庸序必使道心。使之者何心。
必使道心之使字。使之者非别有一心。使字看作以字。可无此疑。
 庸首章。人物兼言性道教。
人物既各有性。则亦各有其道矣。既各有其道。则亦各有其教矣。如教牛以驰而教马以服。教狗而司晨而教鸡而吠盗。则是岂其性也。亦岂其道也哉。虽有偏全详略之殊。而其各有性道教则无疑矣。
 始言一理而专言道。末合一理而专言德。
晦堂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327L 页
首章开端一天字。非一理乎。末章结末一天字。非一理乎。首章之言道教。以道教而明天理也。末章之言德。以德而明天理也。
 道不远人。
道不远人。只言当人上各有当人之道也。为道远人。是言舍他当人身上当行底道。而别求高远不切己之事也。
 鬼神已伸之气。何以为屈。已屈之气。何以为伸。
以气之屈伸者而言。则二气只是一气也。那一气虽一屈一伸。然伸者非已屈之气。屈者非将伸之气也。盖气者根于理而日生。往者销来者生。如一日之间。昼之气非夜之气。夜之气非昼之气。又如人鼻息已出之息。非复入之息也。若以已屈之气为方伸之气。则不生不灭。乃是禅家轮回之说。
 论圣人至大之道曰三千三百。圣人之道。只是礼否。
上一节言道之极其至大也。此言道之入于至小而成其大也。此两节特言道体之大。而若夫圣人凝道之事。则下文尊德性以下详之。
答河子图(龙焕)别纸(论语疑义○甲寅)
曾子三省。胡云峰谓在一唯之后。陈新安谓在一唯之前。愚谓传习二字。若从明道说。看作传与人。则是晚年事。若
晦堂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328H 页
从集注说受之师。则是初年事也。明道说语势似顺。然集注定论如此。大全中又不许吕子约引明道说。恐有精义也。盖此三事。只是曾子笃实用工处。似或非晚年义精仁熟。泛应曲当底意思。朱子之意。盖恐如此。而新安说。恐亦较密于云峰。
泰伯之称至德。岂特以谏伐一事哉。以其处人伦之变。而能顺乎理而隐其迹也。剪商父之过也。立贤父之志也。过不可谏而志不可不遂则逃父而已。逃父非正。而权而得中。所以为正。来谕所论。似不察于泰伯之志也。
三分天下有其二章。朱子曰文王更在十三四年。亦不是安坐不做事底人。又答徐元聘曰。孟津之事。文王岂得以辞哉。其势必诛纣而已。朱子于此盖有初晚说之不同。观于泰誓以下蔡传可见。而做事诛纣。恐毕竟为初说。待他黄熟自落之说。终恐为定论也。孔子称文为至德。武未尽善。则圣人之意可知也。
君子处世。无害义者从俗云云。程子之旨。只为学者勉之也。乃若今日学者则断不可以从俗。只得守旧而已。程子所云害于义则不从。此类之谓也。第观近世学者往往同流而合污。骤观其外则无可非刺。而夷考其中则专事容悦。动不动。必曰从俗可也。此只将程子说说得。去头绝尾。
晦堂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328L 页
自售其悦人之计。此孔孟所谓乡愿也。吾辈苟有志焉。则此等气像。所当刻厉而痛绝之也。
未可与权章。程子曰汉儒以反经合道为权云云。窃意经权不可无分。故朱子以程子权只是经之说。谓之未尽。又不可太分别。故朱子曰经是已定之权。权是未定之经也。据此二说。谓之反经则过矣。而又不可谓不反于经矣。今有称物于此者。如十斤为经。则一定其锤而满十斤者轻重不差矣。如不满十斤或过之者。不得不低昂其锤而各称于其物之轻重。由前则轻重一定。由后则轻重在乎权矣。盖事之常处。圣凡之所可同者是经也。不常处。权其轻重者是权也。轻重得宜则是亦经也。如嫂不手援经也。嫂溺时不得不援权也。虽手援而不害于不手援之大经。是权只是经也。
缁衣。羔裘注说详矣。盖古人衣服。裘以充美。加以裼衣。有事则袒裼以见美。如大射之袒纁襦是也。中以美而外以单其色则必相称。
答朴禹若(基祯○戊午)
老夫不能以筋力为礼。孝子亦不宜閒往复。阻阂固也。邮人来致手书。慰幸曷已。第未知朝晡馈食馀时。自可读书。能不废方册否。今人不喜读书。多说大功废业。良可叹也。
晦堂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329H 页
况读礼丧中所宜。须千万自力。无或虚抛却如流时辰也。所询十一月练祝。寒冈,同春说皆云一依常祝。十一月十三月用小祥大祥字。而吾先祖祝式云日月不居。奄及练期。悲悼之怀。自不堪任。敢以清酌庶羞。奉陈常事。十三月则不居下云奄及周岁。期制有限。悲悼不堪。十五月则云月及十五。奄是禫辰。期制当终。悲悼不堪云云。近世礼家多依此用之。今亦可以参酌而行之也。大小祥前夕祭云云。凡祭与奠不同。世俗或有前夕殷奠者。而何可名之以祭乎。大抵此事只是俗例之谬也。寒冈则曰家礼无据。不敢曰可。旅轩则曰礼无别设。然俗有其事。随俗行之。又何不可乎。盖从厚也。今虽从厚行之。不可名以祭而行三献也。
答金景一(相宇○庚申)
示谕心理说。所言非不精详。而恐当更加一番大商量。更下得一番毒手。不可徒苟且而遽自为断也。天固是合理气。而语主宰则曰帝曰理。俛翁之言。即程朱之意也。何不可之有也。心非理。心之主宰即理也。天非帝。天之主宰即帝也。统言心则曰兼理气。而指言其主宰则曰理也。统言天则曰兼理气。而指言其主宰则曰帝也。帝字之不作理看。自古圣贤。亦有似此说者否。盛意必欲兼气言主宰。则
晦堂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329L 页
国有二君。家有二长。军中有二将可乎。盖心之本体。即其主宰者而主宰理也。心之资具。即其作用者而作用气也。是故曰兼理气也。朱子言心有主理言者。曰心犹太极。又曰心固是主宰底而主宰即理也。又有主气言者。曰心犹阴阳。又曰心者气之精爽。所指而言。各自不同。夫如此说。则道心即理也得。道心即气亦得矣。但世之言心即理者。甚或至于通真妄邪正而皆曰理。言心即气者。以理管归性。以心单言气皆误也。幸贤明勿以先入作主。通读朱子说。得其旨意之所归。则凡诸说之同异得失。自可迎刃而解矣。且夫閒说性命。无济于事。更将吾日用所行。照管得合理不合理。合理者行之。不合理者不行。则久后要当和天理而为一。此吾辈所宜自勉也。如何如何。
答金景一
心说例蒙印可。何幸相契。所询为继后子不能服斩云云。出于小记疏养他子为后不服三年之说。然养他子。乃是他姓之子也。(遂庵说)岂有继体传重之子。以非己出而不服斩耶。父之于子。子之于父。初无间于所生。而设令父以非己出而不三年。则子亦可以非所生父而异其服耶。尤庵,南溪误看疏说。有此云云。然吾先祖及明斋,遂庵,星湖,大山诸贤说。在在可考。而不斩之说。大伤伦教。幸细商焉。心
晦堂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330H 页
丧不再禫礼也。其除服则当从通典及陶庵说。禫月既尽。墓前哭除而已。何必用释服告文耶。独眉翁有为诸儿告享文。谓毕加隆之报。此则无于礼之礼也。尤庵亦曰当禫之月。略存行禫之义。陶庵以谓未安。幸细考之如何。
与李国彦(同浩○辛酉)
老物不死于此世。乃闻尊先府之讣音耶。天下事无不有也。缅惟孝思号绝。何以自抑。吾与先公契厚之深。哀孝之所应知也。岭湖千里。一年一见。而耿耿之怀。靡日可忘。从今以往。更无相见之日。此岂但老夫之悲耶。先公之灵。想亦所不忘于冥途也。呜呼悲夫。先公平日。每道门户责同浩文学责。根浩只怕其趣向之或差。而所以导迪而归正则责于老夫。谓以今秋。必与根浩同来请益矣。天且不吊。人事至此。不审诸君其能仰体先志。不坠家声耶。
答李圣游(洙杏○甲子)
所询丧冠之制。家礼已著斩衰绳武。更无可言。然考经文冠绳缨条属之制。则士仪之布冠布武似得之。近日大溪,俛宇说亦皆如此。亦皆如此行之。愚亦以为其言深得古意也。但不敢以己意为必是。而只从朱子庶或寡过。故居丧时。未敢作布武也。衰裳之制。士仪说亦或似然。而但违于古。古人似亦不必甚巧如此。此当别作一格看。不须论
晦堂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330L 页
其得失也。
答赵商三(卨源○丙寅)
奉记令人可感。生同乡井。年老而相闻。殆古人所谓三十年不知有名士耶。所可惭者。自乏度人之䲶针。而误烦贤人枉屈。其求道之志也。呜呼。此世何世。吾人何人。年老者桑榆日薄。已无及于天下之事。而如贤者政宜固穷自修。增益其所不能而思所以维持世教也。洛堂发问此世此事。固知外间閒人。自占冷地。閒笑其愚无知。而老夫目见世事至此。乡风不竞。自以谓诡伪旧闻。庶有补于引进后辈。而只是后辈诸公答之甚鲜。今见盛论。凿凿多中窾。可与同此事而相期于岁寒之后也。猥以贱见略加评批。惟继此而源源相与。与有相长。此老夫之望也。
与李仁吉(栋钦○乙丑)
顷枉获奉故人典型。别后半月十日。尚令人未堪忘也。先公墓文。既荷勤托。义不终辞。顾惟耄荒太甚。不能揄扬其万一也。吾先兄承宣公有所著海东名臣录。自国初至亡国。可记者皆记之。而贵先响山翁事行。尚不入录矣。家状一本。若或讨便付送。则当节取入之。谅及也。
答李达元(钟䨓○辛酉)
示谕鄙人抵袁大统书。顷在中华。果有是事。而假使袁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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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采刍之盛。亦未必无补于世教。然腐儒之言。不能动天下之耳目。良可叹也。梁氏说。乃其师康有为之单传秘咒。而欺侮圣人。倡为大同之论。破家破国。无父无君。将使举天下而禽兽之。噫。共和之说。流毒生灵如此也。愚尝于十数年前。抵书康氏。深责其误天下之罪。而亦不见报。只恨此身老矣。今不得一棹西游。与康梁诸人。大开口一吐气。使我尧舜周孔伦常之教。千亿世而不可易者。一番声明于天下也。明德说。世学把做一个字名目误也。茶翁说八条总德是也。朱子曰。明德统言一己明处。愚尝据此为说。而茶翁在世之日。已与之契合矣。心说之争。已成学者之痼瘼矣。甲曰甲是。而安知乙必不是。乙曰乙是。而安知甲必不是。只当平心舒气。两下博究。求合于朱子之说。而甲乙之不合者。权且倚阁。又何必自断一手。操戈而抚剑耶。心合理气。退陶说果指全体而言也。所谓全体者。合本体与资具。而本体理也。资具气也。时贤之以全体看作本体。而本体上兼气作主。可胜叹哉。栗谷虽曰心即气。而又曰非理则无所发。亦未尝遗了理而单言气也。后之人但看心即气三字。而侵过界分。以理管归性。心只是气也。夫于本体上双关理气者。尚有一边之理。而只管做心即气者。心为理外之物。其失又甚矣。论心者苟能于本体资具。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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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为分合之说。则谓之心即理可也。谓之心即气亦可也。但主理言而通真妄邪正。谓之盗蹠之心亦理也。主气言而只主作用运动。谓之尧舜之心亦气也。此则不可也。然盗蹠之心。亦或有理发时。尧舜之心。亦或有气发时。此又不可不知也。要当体验得至隐之理所以主宰。而至著之气所以作用。则横说竖说。自当合理。而朱子许多说心。或主理言。或主气言者。皆可以类推而旁通矣。来谕所辨。长皇浩漫。而节节允当。鄙见相契。认是茶翁之写照。而愚无所改评矣。第念吾人为学。贵在实得。既得矣。贵在实行。苟于行处不力。则虽善说理气而所行不合理。善说心性而身与心无所交涉。老夫平生于行处不得力。所以年老无成。而及此榆景。益惧夫一朝溘先。虚作一世之人也。每向同志。告之以已试不验之药。惟同志者之千万加之意也。
答李达元别纸(小学疑义○壬戌)
胎教而生子明圣。常理也。太姒而生管蔡。理之不常也。君子语常不语变。
父母舅姑将衽。谓既兴而更卧也。与坐谓既坐而复坐也。所以下文有敛悬之事。但此段执床与坐四字。似甚未莹。愚尝看与字作兴字为句。盖谓既衽而复兴也。未知如何。
与友同行临患难。可救则救之。虽不可救。而义当同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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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亦可也。天下事变不一。随事而义各不同。不可一槩为断。礼之所禁。只是父母在而许友死也。
男女不通衣裳。盖以古者男女同服。不但深衣为然。如襦裤之属。亦皆同也。若如今人男女之异服。则虽欲通之。何可得乎。
动容莫如足。故九容先足。应外莫如视。故九思先视。
寝不尸一节。所问甚精。盖不伏不侧不尸。要当舒其四体而齐手敛足。不令其有怠慢之气也。
毋测未至。只是不逆不亿也。若由之不得死。盆城之死齐。子贡之论执玉。乃常理之已著者。岂可如少智私意推测其未至者哉。
太任之性。端一诚庄。德性所发。目不视以下三者。本自如此而非有所作为也。及其娠也。则有意于胎教而自觉得如此人。见其如此而为胎教之目。太任之圣。何尝于未娠时。视邪而听淫耶。
公明宣之不读书而自谓学。此正见古人所谓学在乎践履。而不专在于读书也。
不藏怒不宿怨。凡言处兄弟之道当如是。故曰仁人也。若如来谕曰圣人之于弟也云尔。则下圣人者。可藏怒宿怨耶。
答朴德吾(道东○辛酉)
邮书意寄甚重。若将与之从事于此学。此古道也。居今世而行古道。足下乃古人也。但其遣辞之际。推借过宜。此则贤人之言。或过其实也。凡吾辈初间。只欲其同流而合污。则无说可说。不然当以实心相求。而至若日用之间。千般酬应。但求所以合于实理。则久后和己身与理为一。吾辈之所可勉只此。至若世道之污隆。自家之祸福。不足上心也。幸贤者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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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李元甫(善和○乙丑)
所谕令从孙年方十岁。则自可拜跪奠献。何可使他人摄祀乎。礼乳下儿犹儿名旁题。以衰抱之行事。况十岁儿乎。况自有当主者。而乃以摄祀者改题乎。此则千万不近理之说也。若三年才毕。吉祭尚未行则须即行吉祭。以儿名改题递迁。甚合于礼。幸博考而善处也。
答金士文(铢○丁未)
示谕缕缕询及名理。尽多贤者之志也。最是今人往往将圣贤言语。举似他人。閒做得半饷唫咏。而夷考其实。则莽荡无交涉。终年读书。无益于身心。学者之弊。斯为甚焉。此有志者之所共相勉也。
  别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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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敬之时。外虽整齐。内易纷扰。主一之时。有意则乱。无意则昏。
外面整齐严肃。则内面自然专一。内面纷扰时。外面不知不觉地。先已不整齐了。一日十二时。常要整齐。则亦常自专一。如是久久成熟。则自然无间断了。其要在熟之而已。此心常要作主。则自无昏乱之弊耳。
 虽收敛精神。或有安静时节。小间精神眩晕。不能专一。且外物之来。欲除不得。如防御彊寇。东驱西入。
众人未发之时霎时过去。则果无及于存养矣。然今番未发既无及。则明番未发。亦可以无及耶。但必欲别择其未发地头。则此心已先自动了。终不见未发境界矣。只得常存敬畏。使此心不至走作。则或动或静。自无纷挐胶扰之弊而常有安閒整顿之意。此亦要在熟之而已。破屋御寇。果是难事。但我正而彼邪。终无不可敌之理。彼东边来。我去东边拒之。彼西边来。我去西边拒之。今日如此。明日又如此。要当不退则不止。如此久之。贼亦可以自退矣。若于初间力拒。而少间便道非力可敌。遂懈其方寸。则彼将雄据我室中。而我反听命于彼矣。
 张子曰。合性与知觉。有心之名。朱子曰。名义甚密。又云恰似性外。别有知觉。二说似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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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之知觉。有义理底知觉。又有形气底知觉。张子只以形气底知觉。合性而言心。朱子初年看得知觉正是气之灵处。故谓张子说甚密。及夫心说既定。乃谓张子说未稳。如庸序所谓或原或生。知觉不同之说。盖定论也。
 朱子曰。有道心而人心为所节制。则人心皆道心也。
人心道心。其地头界分。不可相蒙。朱子曰。自人心而收回。便是道心。自道心而放开。便是人心。又曰人心皆道心。又曰人心化为道心。此则所谓合说也。有问饮食男女之得其正。答曰这个毕竟是生于血气。此则所谓分说也。然愚谓朱子之意。初非谓收回节制。则人心便可唤做道心也。始虽发于人心。而收回而节制。则便即消去人心。而所存者只是道心云也。人心自人心。道心自道心。虽曰收回节制。既发底人心。已属过境。何可遂唤作道心耶。此正朱子所谓左脚自是左脚。右脚自是右脚。不可将左脚唤做右脚。右脚唤做左脚也。
答金士文
示及名理说。尽多开益也。大率今之学者如叫蝈噪蝉。当暑而群起。令人甚聒。霜风乍动。便一齐休了。来岁之复闻尚远。而寂寥长夜。更令人无以为乐。今得来书。正如旷世希音。有足以起人也。气质性云云。朱夫子以犬牛人性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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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气质之异。不但论语小注所引也。屡见于大全中。如答程正思书。亦可见。恐不可但道初说之未定也。盖本性与气质性。初非有二性。只是一物。而所指而言者不同也。犬牛人之性。其初岂有偏全哉。及其受形之后。犬牛为犬牛之性。人为人之性。是则由气质而偏全各异也。虽其异也。而全亦一太极。偏亦一太极。此朱子所谓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又所谓所以然而不可易。所当然而不容已者也。孟子集注。指其所同而言之。大全云云。指其所异而言之也。又以其理一处而言之。分殊之理。自在其中。譬如这一块铁。锻而分之则一个个做得铁器。而其未分之前。分而为器之理。先具于其中。此朱子所谓象数未形。其理已具。程子所谓冲漠无眹。万象森然已具也。犬牛人。是已分之铁器而各具底太极也。受形以前。是未分之铁块而统体底太极也。有此形气。此理始具于形气之中而是谓之性。指其理之囿于气而各异者则是气质性也。各异之中。指其本体而言则是本性也。
答李子淑(善雨○辛酉)
所谕心说。道是即理即气。便自不是。但指其本体曰即理。指其作用曰即气。朱子说本自如此。若阳明之曰即理。今人之曰即气。通指心之全体而言之。其失同矣。但道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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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气则亦自洗垢而不可得也。明德即气不词。但可曰合理气处剔发说理一边也。人生而静生之后也。已上指未生也。气质性发后可见。而未发时何可曰无乎。喜怒哀乐未发。气质之性。亦皆在其中。此朱子说可考。若已发则谓之情。何可曰性。此亦朱子说也。大凡性理之说。虽初学之所不可不讲。然吾辈宜从躬行处做将去。行之久久。自然有通贯之妙。若乃不务实践。而但事口耳。则无益于身心。而终归于鹦鹉之讥。千万可戒也。
答李子淑别纸(癸亥)
慰疏谨空。据沙溪,遂庵诸说。皆空其下方之义也。盖中国人书末有空纸必截去。此则致其尊敬。故空其馀纸也。
支子始立庙者。自无吉祭。而虽支子有父母先亡者。则虽无递迁。安得无祫祭乎。若未满四世者。自无埋主祝。而亦有迭迁合祭祝可也。
丧中死者。袭敛吉服。已有己卯诸贤议定。而衰服则依问衰服则依问解说。陈于灵座之旁。以待除服之期。而练祥变除。一如生时可也。馈奠则葬前用素。至虞始以神事。当用鱼肉。寒旅说及备要之文。皆可考也。
士祭四代。果涉僭越。大夫三庙。元士二庙。官师一庙。初无祭四代之文。而我国制亦曰六品以上祭三代。七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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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二代。而祭及高祖。朱子亦以谓僭也。然自家礼以后。已成通例。而退溪亦曰依礼断然行之。今何可异议耶。
答郭子准(章镐○丁巳)
来谕精切。可知其有体验之实。似此做去。何患乎大业之不济。第惟只看得此心之气为消息。而却不道理自明则气亦清明。恐不济事。盖来谕所谓閒静之中。四体萎弱。是理不能帅气也。旋觉其萎弱之不是而整齐之。则此气之萎弱者。便即听命。知其不是。使气听命者理也。此孟子所谓志动气也。朱子所谓主宰者理也。危微之际。常存天命。勿令气机而腾倒之。则澄心之功。最宜有力。如何如何。四勿之勿。是禁止之辞。而孔子所言。则只是答为仁克复之问。故曰勿也。颜子则明睿所照。宜若不待勿而自无矣。然未从事之前。虽颜子之圣。何可不勿而自无乎。况颜子地位未及孔子。则心术之间。不得无些子非礼才差失处乎。如不贰过之类。过故勿。勿故不贰也。但其过其勿。与众人大故不同耳。
答孙汝襄(赞坤○乙丑)
所询上食拜。如朝奠仪。盖朝奠时焚香再拜。故上食亦然。今从家礼可也。上食浇饭。只是东俗。非古礼也。大山则曰不必矫俗。尤庵则曰当依家礼不行。陶庵则曰三年后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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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云。然终恐不行为是。虞祭则读祝于主人之右。右阴也。虞是凶礼。故凶象阴。卒哭以后则渐用吉礼。故读祝于左。左阳而吉象阳也。小祥练服。练正服宜矣。正服不可变。乃檀弓疏说。而退溪亦有是说。然东贤诸说。多主当练之说。博考而可知矣。
答朴英达(晚焕○乙丑)
所询大学疑义。往往见其实地究索。何幸何幸。大学何尝无存养之工耶。明明德。不但做动处工夫。顾諟明命。无时不明。静处何尝无是耶。虚灵知觉。专管理不得。亦专管气不得。理本虚灵。故气亦虚灵而知觉乃气也。无知觉之理。则气不能自知觉。明德只是统言一己明处。朱子说可考也。心性情皆有明德。四支百体皆有明德。胡氏说不必拘。而只指其因所发而明之。则胡说盖亦以此也。
答李文哉(洙澈○丁巳)
每见贤者。知其可与共事。今见手翰。尤信其求益之志甚勤。第念今人往往乏实心实地。而只以言语铺摊过去。或被婢媪之笑。此甚害事。贤者既知此身之不可自弃。此日之不可虚度。思亦过半矣。脚跟不牢。亦在自家竖得定。自不干他人事。幸千万加勉也。
答李执中(基允○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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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至奉记。详侍学日下更佳也。每见贤者苦不令立地成佛者。盖为其可以共济此事也。惟立得此志。只寻得吾家路子。不向别路走。随波而上下也。大抵此志不立。天下事更无可话。此心常教如宗庙中行大祭。肃肃雍雍。一步不得放慢。方可以济得事。今人之可与说此意者几人。幸贤者勉之。
  别纸(中庸疑问)
 庸序举异端。大学序并举俗儒术数。中庸以道言。故只言害道。大学以学言。故言害学者欤。
凡作文。随他语势文势。顺其理而已。先生作序时。似未必计较如此。然看得如此。似亦甚精。
 朱子曰夷齐都不是庸。十章小注云夷齐中立不倚。
夷齐之让国谏伐。不可谓不中。存天下之大义。立万世之常经。不可谓不庸。然夷齐所为。常偏于清而蔽于隘。故朱子谓之不庸。
 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则非气先理后欤。人物各得所赋。则岂有性则人物同。而为性则异欤。
指其禀受而言则理先而气后。指其成形而言则气具而理赋焉。此言其成形者。故曰气成形而理赋也。然上面先言天以云云。则天即理也。毕竟是命气者理也。有性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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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同。为性则异。所示极当。但章句此处。只指其各具之道理而言。非以其异体之绝不同者言也。盖天命之性浑然之中。已具条理之粲然者。所谓各循各有。乃言其浑然中之粲然者也。
 费隐上看理气。何者为理。何者为气。
朱子分明说道莫非此理之用也。而世学皆曰隐为理费为气。理为体气为用。甚非子思之旨也。朱子曰。以形而上者言之。则冲漠者为体。而发见于事物之间者为之用。以形而下者言之。则事物为体。而其理之发见者为之用。推此言之。飞跃之所以然。乃冲漠也。为隐而为理之体也。鸢鱼乃事物也。其飞其跃为费而为理之用也。退陶以为子思之旨。初不在气上。
 吃紧为人活泼泼地。
鸢飞鱼跃上。看得化育流行之妙。此岂非为人吃紧之谕耶。活泼泼。韵会泼弃水也。凡水弃之则分散洒著。各有条别。天理流行。无所碍滞。是活泼泼。
 忠恕即道。如何云违道不远。
忠恕是道中之一事。道指其全体极功而言。
 鬼神之为德。与凡说鬼神同欤。
单言鬼神则只是二气也。此言鬼神之为德。则此鬼神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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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指理言也。子思本旨。只在理上。体物如在。理之费也。不见不闻。理之隐也。所以退陶言何可问气之与否也。
 素夷狄。行乎夷狄。
行夷狄。即苏武洪皓之事是也。只谓在夷狄而亦有行夷狄之道也。非谓在夷狄而即从夷狄之所为也。
答李执中别纸
中庸忠恕。是就学者分上说。一贯章忠恕。乃形容一贯之旨也。盖忠恕有三等。天忠恕圣人忠恕学者忠恕也。学者从事于尽己推己。则动以天之忠恕。亦不外是。
好学论先言储精。即气以成形也。后言其本。即理亦赋也。本是理之本体。真是理之赋于人而为性者。静是性之未感物之地头也。
七情有浑沦说者。即退陶所谓包四端在中者也。有分开说者。即朱子所云四端理之发七情气之发也。如中庸喜怒哀乐之中节达道。是理发也。礼运七情之从饮食男女。是气发也。好学论七情。即兼理发而混说者也。
古礼自虞祭立尸。而士礼则无神主。祭时但设巾席而迎尸。大夫则有神主而藏主于祏。祭时不用。但迎尸而已。天子诸侯则迎尸于神主之北而祭之。此盖上古朴陋之礼而圣人用之。朱子谓之夷狄之法。不可用也。若尸与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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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自始。则尚书大传云帝入唐郊。丹朱为尸。盖尸之礼始于唐虞。而历汉唐至宋初废之。神主则古者始死。作木重。虞用桑主。练用栗主。自汉以来。或束帛或结茅为菆。或用大版子。或用神版。或神轴。今之神主尺度。乃伊川所定也。
鬼神本是气。故章句以气言。中庸所指则只是理。故大全中辨侯说之非。
祭礼之加隆于上者。以在上之人流泽远也。丧服之略于上者。以周人贵贵。王侯绝而大夫降。其势不得不然。
诚者自成。非指一事一物。统言其自成之理。故曰悬空说也。诚是实有底理。故可以性言。可以心言。胡氏之以性言者。以成性明其自成之义也。朱子之以心言者。只就一物上。指其实有者也。
心之体性也。单道尽性则尽性自兼知行。对尽心言。则尽心属知。尽性属行。
情固可善可恶。亦有善有恶也。然指其本而言。则皆善而无不善。以其性发为情而性无不善故也。孟子所谓不善非才罪者即此也。退陶亦曰初无不善。
答李执中别纸(丙辰)
曲礼措之庙立之主。曰帝云云。此论天子崩之礼也。盖夏殷以后天子未有以帝名者。惟殷人祔庙则称帝。至周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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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谥法然后不称帝。吕氏说如此。而亦未有明据。
承嫡庶子神主不得入庙并坐。慎斋此说。恐或未当。父既入庙。而子可以贬之为庶而不并坐乎。况贬其父而不并坐。渠死后则独可以并坐于其祖耶。此等虽先贤说。恐不可从。
次子摄祀。而摄祀者又死。则其子又当摄祀。而若有昭穆可继。则可立后于其宗。无可立后。则兄亡弟及。亦可也。弟及则称孝可也。不用弟及之礼。则只是摄祀也。既曰摄祀。则何可以称孝乎。
妾有贵妾良妾贱妾。贵妾谓大夫之侄娣为媵者也。良妾良家女为妾也。贱妾谓婢妾妓妾之类也。
兄弟传国。以国统言则有父子之体。不得不兄弟各为一世。然如此则将或至于父祖曾高。亦至毁庙。故退陶所以从朱子后说。而文昭殿献图。以 仁 明两宗为同昭耳。
勒帛终似可疑。备要取丘仪之说。然若是裹足之物。则欧阳公朱笔横抹之说。似不相当。辑要腰带之说似近之。然亦自无据耳。
髺无笄。士丧记文也。髺笄用桑。士丧礼之文也。髺者会聚其发也。凡笄有二种。一是髺发之笄。男子妇人俱有。即笄用桑之笄也。一是冠笄。如缁布冠爵弁笄。男子有而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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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即记所云其母之丧。髺无笄也。髺无笄云者。但用桑笄。会其发而无冠笄之谓。非谓并去髺发之笄也。盖男子不冠。故妇人亦不笄也。死者不冠。出于郑注。而家语云孔子之丧。袭用冠。则今当用缁布冠。而郑说不可从也。不用冠则从古用掩宜矣。
七十老而传。则子为丧主之说。尤庵说盖出于朱子七十传重之义。然主祝皆以父而子行其事则可矣。父方在而子自为主。深恐害理。
家礼馈奠则承重孙主之。礼宾则同居之亲且尊者主之。即大记所谓子孙执丧。祖父拜宾之意也。
丧中死者。吉凶服对置。退溪虽有此说。然今不可从。其丧服则己卯诸贤谓既葬而撤。愚伏谓大祥焚之。当以愚伏说为正。练祥时去绖易服。一如生时。问解说恐当。
木重之为主。殷周同焉。但殷人成虞主则缀重而悬于殡。周人既虞则缀重而埋之。檀弓之意只是如此。
答李执中(丁巳)
所询小记易服者易轻。轻是男之腰女之首也。盖斩衰虞后变葛。葛之大小。与齐衰之麻轻重同。既虞而遭齐衰。则首之重者仍故葛是谓特。腰之轻者易新麻。兼著故葛。是则易其轻而兼包之也。间传所谓斩衰虞后遭齐衰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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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母丧。而凡言齐衰。兼指期丧。以正服升数相似故也。辑要通作期丧看是也。既练而遭大功麻葛重云者。练后既去葛而首空矣。首空故著大功麻。腰绖则仍故葛。是谓麻葛重。而此义详见于服问可考也。麻葛重之重字。是两施之意也。来谕看得轻重之重。故有此许多疑端。幸更详之。斩衰虞后。遭齐衰。则轻重同矣。来谕何以曰母服重也。盖包持之制。但用于轻重同处。一轻一重者。用不得此制耳。承重代服之不同。来说是矣。四世妻俱存。而妻以夫斩。妇以舅斩。孙妇服属从之服。曾孙妇从夫服。亦说得极是。岭人之或从退溪初说。姑在而不服者。不足论也。代服者妻从服与否。鹿门曰。不服未安。辑要曰。恐难从服。愚尝谓承重妻既从夫服。则代服者妻似可从夫。然亦不敢自谓必是也。
答李执中
所询丧祭辞神拜云云。窃以丧祭无参。以其有常侍之义也。常侍故而无参。则常侍者又何可以有辞乎。无辞神。恐似得宜。然家礼所有。而后贤皆无异议。今亦难以自断也。侑食有拜。自仪礼而已然。家礼虞祭。主人悲迷。只使执事添酒。主人无拜。自卒哭以后。皆以并同。虞祭为文。故南溪以谓自虞至禫。侑食无拜。恐此说考之不详也。卒哭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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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主妇盥洗进馔。祭礼备矣。安得与虞祭之荒迷不成礼者同乎。此等当以仪礼为正。盖士虞礼无侑食之节。而阴厌时只有益觯一节。此即家礼添酒之义也。然益觯而主人犹有再拜。况卒哭以后向吉之祭。祭礼已备。而何可无侑食拜乎。幸更考仪礼而深究礼意也。
答李执中
四七说说得了然。又幸其相契也。七情之有理发。自是陶湖之大论。而世学昧然。但看得七情气之发一句。不知其为分开说。而便道中庸达道是亦气发。可叹。来谕所引退陶许高峰说及中图指理言之七情及大山诸说。皆凿凿可据而更无改评矣。就善恶几。言善一边云云。来谕果得所疑矣。盖善恶几者。乃性发为情之大机关也。理发者性之直发。纯善无恶。而性善故曰善一边也。以善一边。管归理发。则其馀气发。恰似是恶一边也。然气未尝皆恶。特未纯善而恶亦在其中矣。此如性之在气中。指其本然性则纯善无恶。指其气质性则已是杂气。不能纯善而恶亦自在。如是看则善恶几之意。可推而知也。不迁主之不并数于四代。非但旅轩说之可据。朱子以刘歆宗不在数之说为是。五礼仪又曰百世不迁。则代数外别立一龛以祭之。若夫次勋以下。虽累世不迁。未有嫌于一庙之奉。同春,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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庵,南塘类编诸说。皆可据也。备要所谓亲尽之祖不迁则高祖当出云者。未知何据而今不可从也。家礼所云大宗亲尽。藏主墓所云者。是指始祖亲尽则藏主于墓祠。岁一祭之。此只是祭墓而已。非如勋臣不祧之祭于家庙者也。盖家礼初不言勋臣不祧祭。而只言诸侯别子之为百世不迁。而子孙为卿大夫则立庙祭之。非别子则始祖皆祭于墓所而已。此不可据證于今礼不迁之说也。国制祭三代则功臣不迁云云。此亦国初一王之制。未为大定也。五礼仪之文。的确可据。则外此更何可论耶。
答李执中别纸(庚申)
郑注,贾疏子姓之异。窃意单言子姓则是主人之孙。谓妻妾子姓则是妇人子姓也。
质杀之制。缀不缝之边。注说是也。若如疏说。缝合两纵边而只存质杀上下口。则韬尸甚是难便。且只缀上下口。则安用七缀五缀之多也。经文本旨。恐不如此。
吉凶皆袒左。受刑则袒右者。觐礼疏云右是阴。阴主刑。故刑则袒右。
豚牲则无论吉凶。皆合升。不言髀贱不用。而腊则曰髀不升。昏礼亦然。
髦即子生三月。所剪之发。鬌即其所不剪而留之者也。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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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髦悬于鬌上。而父没去左。母没去右也。男两髻谓角。夹囟曰角。女三髻谓午。午纵横也。即后一髻而前二髻也。
答孙淑贤(晋莹○辛酉)
所示世间甚事。不因学问上实心做得。尽令人发深省也。且道尧舜性直己分性。宇宙内事直己分事。贤明既说得恁地。而又何患乎志气之昏惰也。大率吾人知而不为。反不如不知之为寡过也。知得如此是实心。如此是不实心。逐时逐事。常常记在。不要向不实处去做。则初间煞费气力。久后必有快活处。幸贤者试以此下手。如何如何。
答白圣华(云时○丙寅)
所谕程氏心图。心圈上而敬圈下。非心与敬离异而各据一方也。非有先后。非退陶本注耶。盖有此身则有此心。而心之名言不一。故先圈心而列其目于上下左右。有此心则不得无敬工夫。而用工节度亦不一。故自精一以下。列其目于上下左右。一则言心为身之主宰。一则言敬为心之主宰。其势不得不然。不可因其两圈之有异而遽疑其心与敬之大别。幸更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