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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庵续集卷之十七
云庵续集卷之十七 第 x 页
云庵续集卷之十七(저본에는 '十六'으로 되어 있다. 저본의 원목차에 근거하여 '十七'로 수정하였다.)
 杂著○祭礼简要
  
云庵续集卷之十七 第 271H 页
祠堂
君子将营宫室。先立祠堂于正寝之东。
 祠堂所在之宅。宗子世守之。不得分析。
为四龛以奉先世神主。
 祠堂之内。以近北一架为四龛。每龛内置一卓。神主皆藏于椟中。置于卓上南向。高祖居西。曾祖次之。祖次之。父次之。龛外各垂小帘。帘外设香卓亦如之。○继曾祖之小宗。则虚其西龛一。继祖则虚其二。继祢则虚其三。大宗世数未满。则亦虚其西龛。如小宗之制。○主式见丧礼。
旁亲之无后者。以其班祔。
 伯叔祖父母祔于高祖。伯叔父母祔于曾祖。妻若兄弟若兄弟之妻祔于祖。子侄祔于父。皆西向。○程子曰无服之殇不祭。下殇之祭。终父母之身。中殇之祭。终兄弟之身。长殇之祭。终兄弟之子之身。成人而无后者。祭终兄弟之孙之身。
置祭田。
 
云庵续集卷之十七 第 271L 页
计见田每龛。取其二十之一。以为祭田。以给祭用。亲尽则以为墓田。祔位皆仿此。初未置田。则合墓下子孙之田。计数而割之。皆立约闻官。不得典卖。
具祭器。
 床席椅卓酒食之器。贮于库中封锁之。不得他用。无库则贮于匮中。不可储者。列外门之内。
主人晨谒于大门之内。
 主人深衣。焚香再拜。
出入必告。
 主人主妇近出。则入大门瞻礼而行。归亦如之。经宿而归。则焚香再拜。远出经旬。则再拜焚香告。又再拜而行。归亦如之。经月而归。则开中门。立于阶下再拜。升自阼阶。焚香告毕再拜。降复位再拜。馀人亦然。但不开中门。○凡升降。主人由阼阶。主妇及馀人尊长亦由西阶。凡拜男子再拜。妇人四拜。
    
出入告辞式
   某将适某所。敢告。
   某今日归自某所。敢见。
正至朔望则参。
 前一日。洒扫齐戒。厥明夙兴。开门轴帘。每龛设新果盘
云庵续集卷之十七 第 272H 页
于卓上。每位盏盘于神主椟前。茅沙于香卓前。别设卓于阼阶上。置酒注盏盘于其上。酒瓶于其西。盥盆帨巾于阼阶下东南。主人以下盛服入门就位。主人北面于阼阶下。主妇北面于西阶下。主人有母则特位于主妇之前。主人有诸父诸兄则特位于主人之右少前。重行西上。有诸母姑嫂姊则特位于主妇之左少前。重行东上。诸弟在主人之右少退。子孙外执事在主人之后。重行西上。弟之妻及诸妹在主妇之左少退。子孙妇女内执事在主妇之后。重行东上。立定。主人盥帨升。启椟奉诸考神主。置于椟前。主妇盥帨升。奉诸妣神主。置于考东。次出祔主亦如之。命长子长妇长女盥洗升。分出祔主之卑者亦如之皆毕。主妇以下先降复位。主人诣香卓前降神。焚香再拜。少退立。执事者盥帨升。开瓶实酒于注。一人奉酒。诣主人之右。一人执盏盘。诣主人之左。主人跪。执事者皆跪。主人受注斟酒。反注取盏盘奉之。左执盘右执盏。酹于茅上。以盏盘授执事者。俛伏兴少退再拜。降复位。与在位者皆再拜参神。主人升。执注斟酒。先正位次祔位。次命长子斟诸祔位之卑者。先降复位。主人立于香卓之前再拜。降复位。与在位者皆再拜辞神而退。○望日不设酒不出主。馀如上仪。
云庵续集卷之十七 第 272L 页
俗节则献以时食。
 节如清明,寒食,重午,重阳之类。凡乡俗所尚者。食凡其节之所尚者。荐以大盘。间以蔬果。礼如正至朔日之仪。
有事则告。
 如正至朔日之仪。但献酒讫。主人立于香卓之南。祝执板立于主人之左。跪读之毕兴。主人再拜降复位。馀并同。○告授官贬降。告追赠。则只告所赠之龛。别设香卓于龛前。又设卓于其东。置净水粉盏刷子砚笔墨于其上。馀并同。告毕再拜。主人进奉主置卓上。改题所赠官封。主人奉主置故处。乃降复位。后同。○主人生适长子。则满月而见如上仪。但不用祝。主人立于香卓之前。告毕立于香卓东南西向。主妇抱子进。立于西阶之间再拜。主人乃降复位。后同。○冠昏则见本篇。○告事之祝。止告正位。不告祔位。酒则并设。
    
授官告辞式
   维云云。孝玄孙某官某敢昭告于
  显高祖考某官府君,
  显高祖妣某封某氏。(曾祖至考妣列书。祔位不书。○非宗子则只告官者祖先之位。)某以某月某日。蒙
  恩授某官。奉承
  
云庵续集卷之十七 第 273H 页
先训。获沾禄位。馀庆所及。不胜感慕。谨以酒果。用伸虔告谨告。
    
告辞式(追赠改题)
   维云云。某亲某官某敢昭告于
  显某亲某官府君,
  显某亲某封某氏。奉某月某日
 制书。赠
  显某亲某官。
  显某亲某封某。奉承
  先训。窃位于
 
朝。祇奉
 恩庆。有此
 褒赠。禄不及养。摧咽难胜。谨以酒果。用伸虔告谨告。
    
适子生告辞式
   某之妇某氏。以某月某日。生子名某。敢见。
或有水火盗贼。则先救祠堂。迁神主遗书。次及祭器。然后及家财。
易世则改题主而递迁之。
 改题递迁。礼见丧礼。大宗之家始祖亲尽。则藏其主于墓所。而大宗犹主其墓田。以奉其墓祭。岁帅宗人一祭
云庵续集卷之十七 第 273L 页
之。百世不改。其第二世以下亲尽及小宗之家亲尽。则迁其主而埋之。其墓田则诸位迭掌。而岁帅其子孙一祭之。亦百世不改也。
四时祭。
时祭用仲月。前旬卜日。
 孟春下旬之首。择仲月三旬各一日或丁或亥。主人盛服立于祠堂中门外西向。兄弟立于主人之南。少退北上。子孙立于主人之后。重行西向北上。置卓于主人之前。设香炉盒环珓及盘于其上。焚香薰珓而命以上旬之日。即以珓掷于盘。以一俯一仰。为吉不吉。更卜中旬之日。又不吉则不复卜。而直用下旬之日。既得日。祝开中门。主人以下北向立。如朔望之位。皆再拜。主人升。焚香再拜。祝执辞跪于主人之左读。主人再拜降复位。与在位者皆再拜。祝阖门。主人以下复西向位。执事者立于门西。皆东面北上。祝立于主人之右。命执事者。执事者应曰诺。乃退。
    
命辞式
  某将以来月某日。诹此岁事。适其祖考。尚
  饔。
    
告辞式
   
云庵续集卷之十七 第 274H 页
孝孙某将以来月某日。祗荐岁事于
  祖考。卜既得吉。敢告。
    
祝命执事辞式
   孝孙某将以来月某日。祇荐岁事于
  祖考。有司具脩。
前期三日齐戒。
 主人帅众丈夫。致齐于外。主妇帅众妇女。致齐于内。沐浴更衣。饮酒不得至乱。食肉不得茹荤。不吊丧不听乐。凡凶秽之事。皆不得预。
前一日。设位。
 
主人帅众丈夫。深衣执事。洒扫正寝。洗拭椅卓。务令蠲洁。设高祖考妣位于堂西北壁下南向。考西妣东。各用一椅一卓而合之。曾祖考妣,祖考妣,考妣以次而东。皆如高祖之位。世各为位。不属祔位。皆于东序西向北上。或两序相向。尊者居西。妻以下则于阶下。
陈器。
 设香卓于堂中。置香炉盒于其上。束茅聚于香案前及逐位前。设酒架于东阶上。别置卓于其东。设酒注,酹酒盏盘,受胙盘匕,巾,醋瓶于其上。火炉,香匕,火箸于西阶上。别置卓于其西。设祝板于其上。盥盆帨巾于阼阶
云庵续集卷之十七 第 274L 页
下之东。其西者有台架。又设陈馔大床于其东。
省牲涤器具馔。
 主人帅众丈夫。深衣省牲莅杀。主妇帅众妇女。背子涤濯祭器。洁釜鼎具祭馔。务令精洁。未祭之前。勿令人先食及为猫犬虫鼠所污。
厥明夙兴。设蔬果酒馔。
 主人以下深衣及执事者。俱诣祭所。(燃烛。俟明乃灭。)盥手设果楪于逐位卓南端。(即第四行。)蔬菜脯醢相间次之。(即第三行。)设盏盘醋楪于北端。盏西楪东。匙箸居中。(即第一行。)设玄酒及酒瓶于架上。玄酒在西。炽炭于炉。主妇背子炊煖祭馔。皆令极热。以盒盛出置东阶下大床上。
质明。奉主就位。
 主人(主妇)以下各盛服盥手帨手。诣祠堂前序立。(如朔望之位。)立定(开门轴帘。)主人升自阼阶。焚香跪告(云云。俯伏兴。)敛椟正位祔位。各置一笥。各以执事者一人奉之。主人前导。主妇从后。卑幼在后。至正寝置于西阶卓上。主人启椟奉诸考神主出就位。主妇升奉诸妣神主亦如之。其祔位则子弟一人奉之既毕。主人以下皆降复位。
    
告辞式
   孝孙(属称随改。见上卜日告式。)某今以仲春(夏秋冬随时。)之月。有事
云庵续集卷之十七 第 275H 页

  显高祖考某官府君,
  显高祖妣某封某氏。(列书如前。)以某亲某官府君,某亲
   某封某氏祔食。敢请
  神主出就正寝。(或厅事)恭伸奠献。
参神。
 主人以下序立如祠堂之仪。立定再拜。若尊长老疾者休于佗所。
降神。
 主人升焚香(再拜)少退立。执事者一人开酒。取巾拭瓶口。实酒于注。一人取东阶卓上盏盘。立于主人之左。一人执注立于主人之右。主人跪。奉盏盘者亦跪进盏盘。主人受之。执注者亦跪斟酒于盏。主人左手执盘。右手执盏。灌于茅上。以盏盘授执事者。俛伏兴再拜。降复位。
进馔。
 主人升。主妇从之。执事者一人以盘奉鱼肉。一人以盘奉米面食。一人以盘奉羹饭。从升至高祖位前。主人奉肉奠于盏盘之南。主妇奉面食奠于肉西。主人奉鱼奠于醋楪之南。主妇奉米食奠于鱼东。(即第二行。)主人奉羹奠于醋楪之东。主妇奉饭奠于盏盘之西。以次设诸正位。使
云庵续集卷之十七 第 275L 页
诸子弟妇女各设祔位皆毕。主人以下皆降复位。
初献。
 主人升诣高祖位前。执事者一人执酒注。立于其右。(冬月即先暖之。)主人奉高祖考盏盘。位前东向立。执事者西向斟酒于盏。主人奉之奠于故处。次奉高祖妣盏盘亦如之。位前北向立。执事者二人奉高祖考妣盏盘。立于主人之左右。主人跪。执事者亦跪。主人受高祖考盏盘。右手取盏祭之茅上。以盏盘授执事者。反之故处。受高祖妣盏盘亦如之。俛伏兴少退立。执事者炙肝于炉。以楪盛之。兄弟之长一人奉之奠于高祖考妣前匙箸之南。(启饭盖置其南。)祝取板立于主人之左。跪读毕兴。主人再拜退。诣诸位献祝如初。每位读祝毕。兄弟众男之不为亚终者。以次分诣本位所祔之位。酌献(不祭酒)如仪。但不读祝献毕。皆降复位。执事者以他器彻酒及肝。置盏故处。
    
祝文式(代各异板)
   维云云。孝玄孙某官某敢昭告于
  显高祖考某官府君,
  显高祖妣某封某氏。(随属称)气序流易。时维仲春。(随时)追感岁时。不胜永慕。(考改不胜永慕为昊天罔极。)敢以清酌庶羞。祇荐岁事。以某亲某官府君,(卑幼云云。见上告式。)某亲某封
云庵续集卷之十七 第 276H 页
某氏祔食。尚
  飨。
亚献。
 主妇为之。诸妇女奉炙肉及分献。如初献仪。但不读祝。
终献。
 兄弟之长或长男或亲宾为之。众子弟奉炙肉及分献。如亚献仪。
侑食。
 主人升。执注就斟诸位之酒皆满。立于香案之东南。主妇升。扱匙饭中。西柄正箸。(正之于楪中。)立于香案之西南。皆北向再拜。降复位。
  问。主妇不参祭。则扱匙主人为之否。退溪曰。当然。
阖门。
 祝阖门。主人立于门东西向。众丈夫在其后。主妇立于门西东向。众妇女在其后。尊长则少休于他所。
启门。
 祝声三噫歆。乃启门。尊长先休于他所者入就位。主人主妇(升彻羹。)奉茶(代以水。)分进于考妣之前。祔位使子弟妇女进之。
受胙。
 
云庵续集卷之十七 第 276L 页
执事者设席于香案前。主人就席北面。祝诣高祖考前。举酒盏盘。诣主人之右。主人跪。祝亦跪。主人受盏盘祭酒啐酒。祝取匕并盘。抄取诸位之盘各少许。奉以诣主人之左。嘏于主人(云云。)置酒于席前。俛伏兴再拜。跪受饭尝之。实于左袂。挂袂于季指。取酒卒饮。执事者受盏自右置注旁。受饭自左亦如之。主人俛伏兴。立于东阶上西向。祝立于西阶上。东向告利成。降复位。与在位者皆再拜。主人不拜。降复位。
  栗谷曰。执事者升诣诸位。合饭盖降复。○合饭盖时。先下匕箸于楪中。
    
嘏辞式
  祖考(随属称)命工祝。承致多福于汝孝孙。(随属称。)来汝
   孝孙。使汝受禄于天。宜稼于田。眉寿永年。勿替引之。
辞神。
 主人以下皆再拜。(焚祝文。)
纳主。
 主人主妇皆升。各奉主纳于椟。主人以笥敛椟。奉归祠堂如来仪。(各安于故处。降帘阖门而退。)
彻。
 
云庵续集卷之十七 第 277H 页
主妇还监彻。酒之在盏注他器中者。皆入于瓶。缄封之。果蔬肉食。并传于燕器。涤祭器而藏之。
馂。
 是日。主人监分祭胙。品取少许。置于盒。并酒皆封之。遣仆执书(云云。)归胙于亲友。遂设席。男女异处。尊行自为一列南面。自堂中东西分首。若止一人。则当中而坐。其馀以次相对。分东西向。尊者一人先就坐。众男序立。(尊者前北。) 世为一行。以东为上。皆再拜。子弟之长者一人少进立。执事者一人执注立于其右。一人执盏立于其左。献者跪受注斟酒。反注受盏。祝(云云。)授执盏者。置于尊者之前。尊者举酒毕。长者俛伏兴。退复位。与众男皆再拜。尊者命取注及长者之盏置于前自斟之。祝(云云。)命执事者以次就位斟酒皆遍。长者进跪受饮毕。俛伏兴退立。众男进揖退立饮。长者与众男皆再拜。诸妇女献女尊长于内。如众男之仪。但不跪。既毕乃就坐。(东西相向。下同。)荐肉食。诸妇女诣堂前。献男尊长寿。男尊长酢之如仪。众男诣中堂。献女尊长寿。女尊食酢之如仪。乃就坐荐面食。内外执事者各献内外尊长寿如仪而不酢。遂就斟在坐者遍。俟皆举。乃再拜退。遂荐米食。然后泛行酒。间以祭馔。酒馔不足。则以他酒他馔益之。将罢主人颁胙于外
云庵续集卷之十七 第 277L 页
仆。主妇颁胙于内执事者。遍及微贱。其日皆尽。受者皆再拜。乃彻席。
    
归胙所尊书式
   某惶恐(平交以下去惶恐二字。)白。今月某日。有事于祖考。谨(降等改谨为今。)遣归(降等改归为致。)胙于
   执事。(平交以下去于执事三字。)伏惟
   尊玆俯赐(平交去尊慈俯赐四字。)
   容纳。(平交改容纳为留纳。降等去伏惟以下八字。)某惶恐再拜。(平交去惶恐二字。降等改惶恐再拜为白。)
    某人执事。(平交改执事为左右。)
    
皮封式
   状上
   某官执事。           姓某谨封。
    
所尊复书式
   某白。(降等云惶恐白。○降等平交云云。皆指复书者而言。下同。)
   子(平交以下云伏承某人。)孝享
  祖考。不专有其福。(降等云欲广其福。)
   施(降等改施为辱)及老夫。(平交云贱交降等云贱子)感慰良深。平文(平交)云不胜感戢。降等云过蒙恩私。不胜感戴之至。 某白
   某人。(平交云某再拜某人左右。降等云某惶恐再拜某人执事。)
    
云庵续集卷之十七 第 278H 页
皮封式(同前式)
    
献者祝辞式
  祀事既成。
  祖考嘉飨。伏愿
   某亲备膺五福。保族宜家。
    
尊长酢长少祝辞式
  祀事既成。五福之庆。与汝曹共之。
凡祭主于尽爱敬之盛而已。贫则称家之有无。疾则量筋力而行之。财力可及者。自当如仪。
  朱子曰。同居同出于曾祖。便有从兄弟及再从兄弟。祭时适孙当一日。祭其曾祖及祖及父。馀子孙与祭。次日却令次位子孙自祭其祖及父。又次日却令次位子孙自祭其父。此却有古宗法意。古今祭礼。这般处皆有之。○栗谷曰。朱子有居家土神之祭。四时及岁末。皆祭土神。今虽未能备举。例于春冬。别具一分之馔。家庙祭毕。乃祭土神。似为得宜。降神,参神,进馔,初献,亚献,终献,辞神,乃彻。祭土神之所。宜于家北园内净处。除地为坛。○陶庵曰。时祭乃正祭。祭莫重于时祭。而近世行之者甚鲜。诚可寒心。其不识礼义则已矣。亦有欲行之而患其贫者。易曰东邻杀牛。不如
云庵续集卷之十七 第 278L 页
西邻之礿祭。苟能尽其爱敬之心。则虽以一簟食(一箪食)一豆羹。因俗节而荐之。恐亦不妨。
    
祝文式
   维云云。某官姓名敢昭告于
 土地之神。维此仲春。岁功云始。夏改维此以下八字云仲夏应期。▦▦▦(时物畅)茂。秋云维此仲秋。岁功将就。冬云维此仲冬。岁功告毕。岁云岁律将更。幸玆安吉。 若时昭事。(秋冬岁改昭事为报事。)敢有不钦。蘋藻虽微。庶将诚意。惟
 神监享。永奠厥居。(岁改永奠厥居为介以春祺。)
 飨。
祢。
季秋祭祢。前一日下旬卜日。
 如时祭之仪。惟告于本龛之前。馀并同。
  朱子曰。某家祭祢。用某生日祭之。适值某生日在季秋。
    
命辞式
   某将以来月某日。(即上旬或丁或亥。不吉则复命以中旬。又不吉则直用下旬日。)诹此岁事。适其考妣。尚
   飨。
    
告辞式
   孝子某将以来月某日。祇荐岁事于
  
云庵续集卷之十七 第 279H 页
考妣。卜既得吉。(用下旬日则去卜既得吉四字。)敢告。
    
祝命执事辞式
   孝子某将以来月某日。祇荐岁事于
  考妣。有司具脩。
前三日齐戒。前一日设位。陈器具馔。
 如时祭之仪。但于正寝。止设两位于堂中西上。
厥明夙兴。设蔬果酒馔。质明盛服诣祠堂。奉神主出就正寝。
 并如时祭仪。但诣祠堂前。序立再拜。开门设香案于本龛前。轴帘主人升。焚香跪告云云。俛伏兴。敛椟置于笥。以执事者一人奉之。主人前导。主妇从之。诸子弟妇女以次随后至正寝。后同。
    
告辞式
   孝子某今以季秋成物之始。有事于
  显考某官府君,
  显妣某封某氏。(此下云敢谓神主出就正寝。恭伸奠献。)
参神,降神,进馔,初献,亚献,终献,侑食,阖门,启门,受胙,辞神,纳主,彻馂。
 并如时祭之仪。
    
祝文式
   
云庵续集卷之十七 第 279L 页
维云云。孝子某官某敢昭告于
  显考某官府君,
  显妣某封某氏。今以季秋成物之始。感时追慕。昊天罔极。敢以清酌庶羞。祗荐岁事。尚
  飨。
    
嘏辞式
  考命工祝。承致多福于汝孝子。来(音釐)汝孝子。使汝受禄于天。宜稼于田。眉寿永年。勿替引之。
忌日。
前一日。齐戒设位。
 
如祭祢之仪。但止设一位。(父之忌日。止设父一位。母之忌日。止设母一位。祖以上及旁亲皆然。)
  尤庵曰。 国葬前私家忌祭。不用祝一献。以示变于常时也。○栗谷曰。五服未成服前。虽忌祭亦不可行。○陶庵曰。只设一位。礼之正也。非薄于所配。祭以哀在于所为祭者故耳。○如外党妻党之服。则未成服之前。使家中无服者代行亦可。代行则似当单献无祝。
陈器具馔。
 如祭祢之馔分。
云庵续集卷之十七 第 280H 页
厥明夙兴。设蔬果酒馔。
 如祭祢之仪。
质明。主人以下变服。
 祢则主人兄弟黪纱幞头,黪布衫,布裹角带。祖以上则黪纱袗。旁亲则皂纱衫。主妇特髻去饰。白大衣,淡黄帔。馀人皆去华饰之服。
  陶庵曰。寒冈留禫服一袭。遇忌日服之之问。退溪曰。虽以为太过。然好礼君子行之为好。
诣祠堂奉神主。出就正寝。
 如祭祢之仪。
    
告辞式
   今以
  显某亲某官府君(或某封某氏。妻云亡室。卑幼改显为亡。去府君二字。)远讳之辰。(妻弟以下云亡日。)(妻弟以下不用敢字。)
  神主出就正寝。(或厅事。)恭伸追慕。(妻弟以下云追伸情礼。)
参神,降神,进馔,初献。
 如祭祢之仪。若考妣则主人以下哭尽哀。
    
祝文式
   维云云。某亲某官某(弟以下不名。)敢昭告于(妻去敢字。弟以下但云告于。)
  
云庵续集卷之十七 第 280L 页
显某亲某官府君。(随属称)岁序迁易。
  讳日复临。(妻弟以下云亡日复至。)追远感时。不胜永慕。(考妣改不胜永慕为昊天罔极。旁亲 去追远以下八字。 云不胜感怆。妻弟以下当改感怆以他语。)谨以(妻弟以下云玆以。)清酌庶羞。恭伸奠献。(妻弟以下云伸此奠仪。)
  飨。
亚献,终献,侑食,阖门,启门。
 并如祭祢之仪。但不受胙。
辞神,纳主,彻。
 并如祭祢之仪。但不馂。
是日不饮酒。不食肉。不听乐。黪巾素服素带以居。夕寝于外。
墓祭。
三月上旬择日。前一日齐戒。
 如家祭之仪。
具馔。
 墓上每分。如时祭之品。更设鱼肉米面食。以祭后土。
厥明洒扫。
 主人深衣帅执事者。诣墓所再拜。奉行茔域内外环绕。哀省三周。其有草棘。即用刀斧锄斩芟夷。洒扫讫。
云庵续集卷之十七 第 281H 页
又除地于墓左。以祭后土。
布席陈馔。
 用新洁席。陈于墓前。设馔如家祭之仪。
参神,降神。
  沙溪曰。设位而无主则先降后参。墓祭亦然。家礼先参后降。未知其意。要诀墓祭先降。恐为得也。
初献。
 如家祭之仪。(扱匙正箸。)
    
祝文式
   维云云。某亲某官某敢昭告于
  
显某亲某官府君(随属称)之墓。气序流易。雨露既濡。瞻扫
  封茔。不胜感慕。(考妣改不胜感慕为昊天罔极。旁亲为不胜感怆。妻弟以下当改感怆以他语。)谨以清酌庶羞。祗荐(旁亲云薥此。妻弟以下云陈此。)岁事。尚
  飨。
亚献,终献。
 并以子弟亲朋荐之。
辞神乃彻。
    
亲尽祖墓祭祝文式
   
云庵续集卷之十七 第 281L 页
维云云。几代孙某官某敢昭告于
  始祖考(随属称)某官府君(或某封某氏合窆位则列书。)之墓。今以草木归根之时。追惟报本。礼不敢忘。瞻扫
  封茔。不胜感慕。谨以清酌庶羞。祇荐岁事。尚
  飨。
遂祭后土。布席陈馔。
 四盘于席南端。设盏盘匙箸于其北。馀并同上。
降神,参神,三献,辞神。乃彻而退。
    
祝文式
   维云云。某官姓名敢昭告于
  
土地之神。某恭(妻弟以下去恭字。)修岁事于某亲某官府君(或某封某氏。卑幼去府君二字。)之墓。维时保佑。实赖
  神休。敢以酒馔。敬伸奠献。尚
  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