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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斋集卷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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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斋集卷之七
 书
  
立斋集卷之七 第 139H 页
答李进士(钟崙)
古礼士踰月而葬。而宋朝制令。王公以下皆三月而葬。故今俗皆用三月之礼。不当无故踰限。而若不得已则亦有明据。昔朱子癸亥三月丁韦斋丧。翌年甲子葬于白塔山。葬祝夫人亦在五月。夫岂非礼而朱子行之耶。吾先祖尝以朱夫子已行之事。答人踰期葬者之问。谓无僭逼之嫌。朴南溪亦以为过期者近于先远日之义。此所以愈于不及者云云。
深衣制度。详在家礼深衣章。只依此裁制则自不失制。丧中所着亦如此制。而但缘用布而已。来示所谓后裳六幅系在衣后二幅而不裁破腋下则岂可相掩而前作三幅云者。屡回反复。终未觑意。岂或有漏落字句耶。幸随便更示之。大抵衣前后皆二幅。而每幅缀裳三幅。则腋下之裁破与不裁破。何干于前后裳耶。
答卢敬必(栻)问目
 父丧中母服
吾先祖亦尝曰父丧中为母期之疑。终未释然。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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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父丧当毕。而今日母死者亦当期。而期尽之后便为无服之人耶。备要虽因丧礼疏而载之。然后贤说恐当为定论。大抵虽一日之间。父先亡则可以申三年耳。
缅礼俗行破墓。不过动冢而已。则受服于此时。未知其如何。受服举哀。一以见柩为限为宜。此有先辈说耳。
次长房迁奉时告由。亦当措语。而未见有先辈祝式。玄孙某以某月日弃世。某以次长房。今将迁奉敢告云云。未知如何。
为人后者私亲奉祀。当用伯叔之称。而第未知祖以上属称。何以为稳。盖称从祖从曾高祖。则伯叔父之父祖。何以为从祖从曾祖耶。此寻常所疑。故今因来示而欲质之。幸质于可质处而示之。
答田士纯(相泰)问目(戊子)
德者我所自得。道者人所共由。大学是学者修己之事。故谓之德。论语是圣人传道之书。故谓之道耶。退溪以为言德而道在其中。
明明之极处。即至善之所在也。方其明之之时。何可谓之已至至善耶。明之端知也。明之实行也。此有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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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祖劄疑中说。或知之属知。不去之属行。来示得之。而明德新民止至善。皆自有知行。何可以明新属知。止至善属行耶。愚见如此。未知是否。
切磋琢磨之为学问自修之别。详在大学或问。
切磋之用精字。琢磨之用密字。似互用。恐无他义。(此与章句小异。大抵讲义。或有与章句不同处。)
方寸之间。湛然虚明。则发于气像者。自可见矣。观于气像。可验其心之本体。而若非著于外者。心之本体。果何处得见耶。
阴阳剖判之初。岂有善恶之分。而毕竟阳善阴恶气也。何可以此疑于阴阳造化之本耶。朱夫子又尝曰阳主生阴主杀。其类有淑慝之分。此训尤明白。
自修即学问中事。而若徒事学问之名而无实下之之工。则是岂自修耶。学问既精而自修益密。所以为止至善也。精则密密则精。而密比精意较深。故言密于自修。观于或问可知。而章句不分学问自修而只曰益致其精。精密互用之意。亦可见矣。○或问曰切磋琢磨。何以为学问自修之别也。曰骨角脉理可寻而切磋之功易。所谓始条理之事也。玉石浑全坚确而琢磨之功难。所谓终条理之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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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固一也。而以禀受言则曰明德。以工夫言则曰入德。
元初不昧者固明德。而有时而昏。加明之之功而复其初然后。可以言至善。知到极处。这便是行到极处。而来示每有分知行之意。若分知行而二之。则圣门工夫。岂有以知行并进。而乌在其车两轮鸟两翼不可偏废之义耶。幸更商示之。
 蹈仁而死。
夫子劝人为仁之义。与杀身成仁。所指自别。故以同异如何。反辞而问之。来示利仁安仁云云。大非本义。更考本文集注如何。
索汤尝闻中原人宾主之礼。例有索汤。汤毕则起云。发天地之藏。谓穷探之义。痈痔果菰。谓至贱至微。盖言虽穷探而不能尽也。此吾先祖之答人问。而痈痔果菰。出柳文天说。
答田士纯
程子曰卜其宅兆。卜其地之美恶也。非阴阳家所谓祸福者也。地之美则其神灵安。其子孙盛。若培壅其根而枝叶茂。理固然矣。地之恶则反是。然则曷谓地之美者。土色之光润。草木之茂盛。乃其验也。父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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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同气。彼安则此安。彼危则此危。亦其理也。○朱先生曰程子论此意思甚详。使人恻然感动。苟无其理。两先生之言。岂如是哉。吾之体。即父母之体也。乌可谓异体而无所相干于安危耶。孝子慈孙至诚恻怛之心。其果如是乎。此正朱夫子所谓惑于庄生爱其使形者之论也。昔曾母痛指而曾子心动。此果一气相感之故。而亦可为彼安此安之證也。凡此等冥冥之理。不当疑先贤分明之训。而有此马肝之论也。
朱夫子既曰体魄自是二物。魄之降于地。犹言眼光落地。则其旨分明。复有何疑。而但居常不能晓然者。精为魄气为魂。精独非气之精耶。幸更示之。
赤子心。只是纯一无伪而已。岂可与天地之心同耶。聘君即徵士之意。以妻父谓聘君。是岂成说耶。
齐衰之意。盖取不缉边。而曾高祖之齐衰。以服言也。齐衰五月。非小功也。齐衰三月。非缌麻也。故其衰服一与重服同。幸详考服制式如何。高曾祖服本皆三月。而唐魏徵始制曾祖服五月矣。妻服齐衰杖期之意。彼以父道服我。故我以母道服彼。此所谓报也。正统与傍亲云云。初非可拟于妻服。
姨舅亲同而服异。果疑礼。而唐魏徵时。始定舅服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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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盖外党服无过三月。而外祖以祖故为五月。从母以有母称故加于舅服。此是周公制服之义。
答田士纯问目
 后稷配天。文王配上帝。
以形体曰天。以主宰曰上帝。天与上帝无分别。但郊是祭天之所而既祭后稷于郊。故曰配天。祭文王于明堂而明堂非祭天之所。故曰上帝。详在周颂章下大注。
逋客退溪以为吕子约忤侂胄谪居。故曰逋客。不言迁客而曰逋客。戏而讳之。似若遁世而隐也。
天水公。即丞相赵公。赵姓皆出于天水。
 降帝而王。
恐是五帝之下三王之谓。而似无他意。与外句傅夏历商同义。
 草头木脚。
草头指苏字。木脚指梁字。宋史苏伸,梁适同在禁中。人以为险诐语曰草头木脚。陷人倒卓。伸之子颂疏请改之。盖欲洗其父之事也。
据德铭厚外薄内。农岩曰语道术谈性命。皆指世儒高谈名理之弊。言徒能如此而无躬行之实。是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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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外而薄于内也。
答田士纯
朱子曰中庸名篇。本取时中之中。然所以能时中者。盖有那未发之中。在所以先说未发之中然后。又说时中。(见篇题注)此可见名篇之义。而亦可见中之义。大抵中则一也。何若是分说。大本与达道之中耶。
见与感。不可若是分先后言。盖才接于目。便感于心。岂非见即是感耶。
心统性情。故心为主宰而情为用。流于人欲者。果非用之所为。而谓之主宰之所为者。是岂成说耶。且高明以心谓有善恶耶。
清与湛。非良心之本体耶。此心湛然。故其气亦清。言气之清则自可见良心矣。
夭寿不贰。修身俟命之义。孟子本章集注可见。而又其下章莫非其命。顺受其正以下。尤可见矣。此圣人所以不言命而命之长短。亦不可以一槩言。盖诿之命而戕害之者。岂无斲丧之理耶。草木栽培之说。可谓善谕。而程夫子以延年益寿谓之理者。夫岂不然而故为此训耶。
答田士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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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状。有官者具衔。即有官者之事也。名纸。只书姓名。即无官者之事也。何谓叠耶。本文曰具门状。用幞头公服靴笏。继曰无官。具姓名纸。用幞头襕衫系靴。门状与名纸之别。分明矣。
榜子即名纸也。岁首冬至则具榜子亲往谢之。馀日则令子弟送名纸。本文曰尊者不报。长者具榜子报之。盖长者不得比于尊者。故亲往报之也。以榜子谓僮仆。果何据耶。闻中原人。每岁首冬至。使人送名纸以为礼。至今行之云。
跪扶扶。韵书曰搊策。又搊拘也。退溪以搊策谓未详。或云小垂俛头谓之扶。跪扶与跪而扶则同。而幼者跪而扶之而已。少者半答为异。愚见如此。未知然否。燕见不拜。上句既曰四拜。而下句云不拜。则其曰不拜者。恐不四拜之谓也。
门外下马入门下马。即见敌见少之礼有等也。曰敌曰少。皆指主人而言。更加细究如何。
我朝所谓肃拜云者。恐是俗语。非古所谓肃拜。而来示以肃拜谓揖者亦不然矣。拜则拜揖则揖。各自为礼。拜时揖。即俗行之失也。俗行揖法。不合礼不成仪。何足据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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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职饭必捧揽注。揽音览。○按韵书揽捧持也音람。掔腕也音완。以揽字看则来示固然。而细看句法语意则揽当作掔。恐大全误作揽。而以其音注之者也。盖曰饭必捧掔。羹不以手。掔以手背看。方合于内外句为对。且以左手捧执匙之手背。或恐匙之有遗。乃为语意。若云捧持意则捧其捧持。是何说耶。其为掔字无疑。劄疑不言字误而只以手背解之。似因字相似而偶失照检也。据膝隐肘。不得臆对。而亦不当疑。环绖本古礼。故备要虽入于小敛条。而朱夫子以繁文删于家礼。鄙家有先祖之论。故从家礼耳。
备要按说。果有祖在为母疑。亦蒙祖在为祖母之语。而吾先子以为承重孙母死。祖虽在不可降服。盖祖不厌孙也。近世所行。皆从吾先祖之论。此恐不易之礼耳。
丧服传曰有嫡子则无嫡孙。即父在则否之义。而姑在则否。即有嫡子无嫡孙义也。不曰其父在者。有何疑义耶。
按五服图。孙曾玄皆曰嫡不杖期。孙众大功。曾玄众缌。服制不杖期条。为嫡孙曾玄孙当为后者注。引丧服传有嫡子无嫡孙。其服若是分明。何不详考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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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曾玄曰众。通长庶故必下众字。众与庶无别疑义。更商之。
父丧中嫡孙承重。贺宋之论如此。故备要云未知适从。而近日父丧成服日。皆服承重。知礼家所行如此。亦或有不敢承重之说。而若不承重则恐骇俗矣。
启会郤。士虞记注。会盖也。当以启会为句。(谓启其盖。仰置铏南也。)
右阴也。凶事尚右。左阳也。吉事尚左。(见檀弓注)自卒哭渐用向吉之礼。故读祝于左。
答田士纯(庚寅闰二月)
易服而无带。即俗行之失也。其曰扱于带云者。恐指深衣之带扱上衽。注上衽。深衣前襟也。以号踊践履为妨。故插于带也。曰襟曰衽之或指衣领或指衣幅。各有其义。不必执一而言。此曰上衽而妨于践履云。则衣之前幅。不待卞而明矣。衣虽二叶而妨于践履者。非上衽耶。
袒者非但取便。即哀之变。凡礼吉凶皆左袒。恐不须疑。
小敛奠卑幼皆再拜。沙翁以为孝子在于卑幼之中。然则孝子之再拜明矣。但虞祭以前。凡系馈奠。皆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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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事。来示所谓孝子主之。恐失照检。
 袭南领西上。小大敛西领南上。
正寝之制。南北狭而袭衣小。故以南为上而西其领。东西广而敛衣多。故以西为上而南其领耶。观其下注綪与不綪。可见矣。未知如何。
汤瓶者。似是煖具。而卒哭陈器条并同虞祭云则何以谓他祭无之耶。时祭之具。亦云并如虞祭。更考之如何。
擗踊礼增注。擗拊心。踊足不移地。盖哀号恸迫之状。而第未知成踊之成。何义欤。近世未闻有行此礼。而尊从叔行之。可见好礼好古之一端也。
答田士纯问目(庚寅三月)
 不东不南。不贰不参。
退溪曰要做去东。又要做去南。又要做北。便是不一。又曰本有一介。来添一介便成贰。又添二介便成参。二与三成数也。贰与参。成其数之名也。可见不贰不参之义。而大抵此两句。只作不二不三看则更无可疑。若欲俚释则似当曰二로贰케말고三으로参케말나。如是释之。未知不甚悖否。
 释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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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康成曰始入学。舍菜礼先师也。欧阳公曰古者士之见师。以菜为贽。故始入学者。必释菜以礼其师。
 心与明德。分言合言。
观大学经一章首大文小注第一段朱子说则可见其分言之义。盖合言则心即是明德而明德即是心也。分言则心是主于身之名。而明德是光明正大之名也。恐无可疑。
朴玄石尝出为叔父后。为其叔母所育。后以本生无后还归。此其叔父母服制往复。盖玄石以收养之义。虽还归本生。终不但以叔父母服服之。定以不杖期。自称丧人。期年后又伸心丧。题主以养考妣。答吉甫书从孙被养云云。吉甫以他人从孙事。论和叔之服。故先生以为和叔母子之名。非他从孙比云云。无可疑。更详考上下往复如何。(养母服本齐衰三年。而玄石自以父没长子。为不杖期。)
五礼仪士庶人变着黑带。古今异制。盖我国君臣服制。 肃宗以后始有一定之制。而士庶与卿大夫一也。揆以古礼则卿大夫士异制。故五礼仪如此。而今不须论此制耳。
酒从味数。既曰俗礼则今不可知。而味数恐指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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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然否。
一分馔。盖同牢夫妇各一卓。而只举一卓。以明又一卓之如此。故曰十分。而犹祔祭三分两分之分耳。
 玄纁左右
凡言左右。皆左东右西。不可以坐向有异同。虽不用椁。下棺前已筑灰隔才容棺。又何加灰四隅耶。
卒哭后上食。其说甚长。取考朱子答陆子寿书可知矣。卒哭不复馈食于下室。见于礼记檀弓注。故陆子寿必欲不行上食。而朱子以为不然。近世朴世堂力主陆说。少论一二家从之云耳。
 
初终去冠
期大功去冠。有沙溪说。吾先子亦以不去骇俗。而遂陶二先生有不当去之论。未知世人所行之如何。正期旁期之别。曾未商确耳。
辰正。仪礼疏谓朝夕日中。恐是正时之谓也。
父母偕葬。出柩则先重后轻。下棺则先轻后重。果有其义。入棺与成服。恐亦如出柩下棺之义。不当以父祖尊卑为援也。
小祥衰裳。鄙家亦练。盖吾先子未尝以不练为定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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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田士纯别纸
吾先子之仲氏。尝以最长房奉高曾祧主。而仲氏丧后。先子又以次长房递奉。若待异时则曾祖位自当递奉于宗侄家。此所谓早晚复还。何疑。
朱子尝曰堂室皆南向。而室西南隅为尊者位。固以东向为尊。非谓庙东向而太祖东向云云。
铭旌之制。大夫士皆有差等。而其所以书之者。亦各有品秩。此岂非旌既有等。铭亦有等者耶。
移寝之际。误触巾。而疾革不能为。故目其门人使正之也。当以触巾为句。更细看如何。
弥甥即季康子语。而窃观前辈文字。通行于外先远近。恐当援而用之。
衰负版。家礼大功以下去之。而杨氏以为惟子之于父母有之云云。此当从家礼本文矣。沙翁所谓图说不可从。恐指阔中无异而言也。
仪礼经传通解。本朱子所纂。而未及丧祭二礼。属勉斋。即所谓续通解。而经是周公书。传是子夏说。郑注贾疏。此无可疑。曰大传曰大记曰小记。皆礼记篇名。真诰云者。即生时封诰。即所谓实封。假令生时封诰淑夫人。赠贞夫人。而欲并书真诰。则谓当书以实封
立斋集卷之七 第 146H 页
淑夫人赠贞夫人也。真养云者。未记见于何书。宋之官制。有食邑几百户。实封几百户之例。岂指此等之谓耶。
本生舅姑大功。礼意即然。慎翁说未知何据。
朱子寒泉之例。今不可考。而三年上食。明有陆子寿往复。不当以常在寒泉。谓朱子废上食耳。
答田士纯(壬辰二月)
禫是除服之吉祭。故身有重丧者不得参。追服人之不参。恐亦此义。而不可与他祭同也。○愚尝以为凡祭皆为亡者设。而惟禫只为生者除服而设。未知如何。承重庶子入庙之节。似不当如祔位。而续解之说如此。且未详见行之如何。家无续解。何敢杜撰。似闻续解有二本。未知盛示果载何本也。
以重服上食废肉。礼意如此。固当遵行。而沙溪丧中遭 仁穆大妃丧。慎翁以为先人虽在世。大耋之年恐难如礼行素。成服以后用肉于上食。此当为援也。高祖承重妇人服有疑。礼问解按说下注当考而行之。○玄孙承重则孙与曾孙妻亦皆三年恐是。其夫虽亡。传重之义犹在。虽非前日从服之妇。若无继世传重之义。则中间代序断而不续。其曾玄何自而传
立斋集卷之七 第 146L 页
重耶。其孙若曾孙。虽已死未服犹服也。必孙曾妇皆服正统服然后。代序始继而传重有本。退溪先生所从虽没也服一段。恐不容有他议。
师服中加麻。恐是丧侧所用。而未见恒著出入。沙翁服其服往哭云者。岂必在路时脱亲服而服之谓耶。吊时服。后世未闻有行者。未详古礼如何。而既曰加麻则恐当一如师服所著耳。
家礼大祥条既曰奉神主入于祠堂。又曰撤灵座则鹿门说虽如此。何可违家礼而从之也。
支子不当入宗家之庙。则何以姑祔祖龛也。始既违礼。禫毕即迁于其宫。而略告其由。今将迁奉于某之家敢告。如是措辞无妨耳。
答田士纯别纸(癸巳二月)
具馔条只有鱼肉而无汤。来示祭统五汤诚可讶。栗谷要诀设馔图始有汤。岂以要诀错认为祭统耶。大抵鼎豆天产用奇。笾豆地产用偶。来示所谓蔬脯醢各三种谓合六器者。误矣。
祫事礼注始虞谓之祫事。欲其合于先祖也。以与先祖合为安。(盖虞者安也。)疏卒哭有祔。而今始虞言袷(一作祫)。是预言也。
立斋集卷之七 第 147H 页
下室平日饮食之所。葬前用事生之礼。朝夕必馈食于平日饮食之所。以象生。葬后始用事神之礼。不复馈食于下室。此有先贤说不须疑。而退陶以下室无设位为疑。此果可疑。而近世既无葬前后异行者。不必深究。
五服条齐衰五月三月。非小功缌麻之制。乃正统齐衰之服。故衰裳之制。一如重服不去衰负版辟领。大功以下皆去之。观于此可知所谓功者。谓布练治之功。其曰大功者。以其功之大粗也。小功者。以其功之小精也。缌者十五升之名。若知功缌之名则可见其异于齐衰。盖曾高之服。虽五月三月。而与祖之期。同为重服矣。曾玄妇服。考备要五服图可知。
婚姻六礼。朱子家礼略去问名纳吉请期。只用纳采纳币亲迎。以从简省。便览所载。即朱子所定。不须疑。来示六礼有问年。此果何据。恐考之欠详。俗行柱单。于礼无考。未知刱自何时。而丘仪纳采条回启。有名帖式曰某年月日时生。此是女氏家事。而俗行柱单恐出于此矣。
礼凡言某郡。皆指贯乡。而不称某姓。恐或蒙上文看。未知然否。(近世亦有只称官名之例。若曰沃川郡守座前忠清监司座前云云。岂此例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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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祧庙属称。未有所考。而玄即远也。五世以下通称。恐未为不可。而若称五世六世则有五祀六庙之嫌。故鄙家所用似如此。先祖之称。不但家庙。凡于先代墓祀皆然。此则先祖所行之式。而墓祀主祭属称。随其代数而书之。于此可见庙中所称之欲别嫌耳。
 袒笫
丧大记设床袒笫注。袒单也。去席而袒露笫箦。
 頍顶(一作项)
礼缁布冠缺项。郑康成读缺为頍。冠无笄者用頍。以组围头以系冠。以此观之。首绖非頍项之象耶。
答田士纯(癸巳)
三益之外。有何玩绎之趣。桂儿能不废课业否。蒙学成就。固不宜过于拘束。而亦不可任其放逸。须另定逐日程课。使读书几遍习字几行。频频提撕。时时照检。若非大段疾病大段事故。不得违越。以为渐入彀率如何。吕荣公之焦先生。何曾专美于古昔耶。校书之工。非为欲速。只是朝暮人事有不可知。故必欲趁未死前为之。朱夫子闻人讣倍加用工。正此意。近日不但臂痛之苦。目眵尤添。殆不能辨鱼鲁。文字边事一切废却。夜间独坐。偶有短律一篇玆录去。观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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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此间无所事之一端矣。
答申周卿(夔永○丁卯)
前丧吉祭。既不得行于其时。则今于告迁之祝。安得无措语。妄有所陈。未知如是无甚大悖耶。僭汰甚悚。幸更博询而处之焉。
五代祖虽当祧。而祧迁即合祭以后事也。祭后即奉于长房而行改题之礼可也。
 改题告辞云云。敢昭告于显五代祖考某官府君。显五代祖妣某封某氏。(列书各位)先考丧期已尽于昨年某月。而方在承重丧中。未即行吉祭。今因免丧始举告迁之礼。显五代祖考某官府君。显五代祖妣某封某氏亲尽。神主当祧。显高祖考某官府君。显高祖妣某封某氏(列书各位)神主。今将改题。世次迭迁。不胜感怆。谨以酒果。用伸虔告谨告。
 祖位祝云云。某罪逆不灭。先考丧期已尽。世次迭迁。昭穆继序。先王制礼。不敢不至。祖妣丧期亦尽。式遵典礼。今将配享云云。未知如何。
 祖妣位祝。当用父先亡母丧祝式。盖禫月行祭。考妣异版故也。
答柳(大源○癸未三月)
立斋集卷之七 第 148L 页
大学七八九章。结辞不同。恐无别义。盖十章文体岂皆一例耶。但八章此谓身不修不可以齐其家。先辈或以谓八章内。皆言身不修之病。故如是结之云云。吾先子以为此说似然。而经传文字。或不无异同处。如传十章无结语。此亦此书中变例也。
九章先结上文。又引诗以明之而结其末。此所谓辞有尽而意无穷者也。恐无他义。
中庸哀公问无对字。恐省文。
中庸第二章特言仲尼曰。所以明以下皆夫子之言也。三十章又言仲尼。所以明以上皆夫子之意。而使人知其中间所称子曰者。即仲尼也。首末之特著仲尼者此也。
隙中日光。以隙之大小。日光有大小。程子喻以气之粹驳清浊。性有不同。此劄疑语也。盖隙比则气也。日光比则理也。
圣神之神。即神妙不测之义。神明故神妙。而神明以灵言。神妙以化言。神则一而所指之义恐小异。神明神且明之谓也。圣不可知之谓神。本孟子语。见尽心卷。
答金士兴(复经○己丑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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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题主条曰某官封谥。其曰封谥者。犹赠谥之义。而来示所谓某封某谥。亦似然矣。近见人家某氏下皆用赠谥二字。俗行之例如此。恐当从之。
祝式封谥之称。始见于祠土地祝。以至题主祝。而虞祭以下至时忌祭祝。都不见封谥之称。有何意义欤。抑或偶遗欤。此若曾所入思。幸示之。
答族侄秉晢(壬辰八月二十三日)
日前适值座扰。误看来示。殆若郢书燕说。昏谬如此。愧叹愧叹。间经祥期而果已立主耶。旁题当以君为主而旁题不书孝字。只称子某奉祀。题主时告由。不可不为。而且以待立后改题传重之意告之为宜。吉祭时两世题主。亦当如此矣。
 告由措辞。维云云。子某敢昭告于妣某封某氏。当初葬礼时。未及立主。今玆追成。伏惟尊灵。是凭是依。亡兄后嗣未定。子姑主祀。以待立后传重。事系变礼。益复罔极。谨以酒果。用伸虔告谨告。
 吉祭时改题告辞。维云云。孙某敢昭告于祖考某官府君。祖妣某封某氏。考某官府君。先妣丧期已尽。礼当合祭。亡兄后嗣未定。某姑主祀。今将改题。以俟立后传重。谨以云云。
答族侄秉沃(辛卯六月二十九日)
生辰祭。先辈皆有非礼之论。而至于回甲之日。则其在情理。亦不可虚过。祝式未有可据。别为文告之恐宜。而若不然则周元阳祭录有生忌祭祝式。用此亦好。周氏祝式录在下方。
 生既有庆。没宁敢忘。此是生忌祝句语也。维云云。今日即某亲周甲晬辰也。生既有庆。没宁敢忘。谨以云云。往在丁酉。吾家所后先考回甲。依鳌村所教用周氏祝式。其后丁未本生先考回甲。家伯别为文告于墓耳。
答权公立(命熙)别纸(癸巳十一月二日)
 吕子约书云云
思虑未萌而知觉不昧。此所谓未发时。非如庄周之嗒然释氏之入定。故未发时亦有知闻见。观此前后书及上下文可知矣。至于心感物感等云云。恐大段未安。安有物感而心不感乎。亦安有感而不应底时乎。答陈器之书。有曰外边才感。中间便应。须旁考而细玩如何。
 陈安卿书云云
欲开安卿理义之惑。有是能动欲动之辨。而惺惺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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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灵之谓。常惺故所以有能动之理。而何尝以惺惺谓之理也。且未动而欲动。这便是为意之时。复安有未动欲动可指之时欤。既曰动则皆指已发。何可谓未发之动也。
 陈器之书云云
以仁义礼智属于春夏秋冬。此所以智有藏之义。所谓藏者。谓四端之归藏也。盖仁之恻隐。义之羞恶。礼之辞让。皆从智之分别中出来。非如恻隐羞恶辞让之各为一事。故谓无所事。而其所分别。如春夏秋之成于冬之闭藏。此为藏之义。而亦为终始者也。何尝以分别是非。一为始一为终耶。动上分终始云者。已是说不成。而静明之说。又不衬。凡读书思索。固不宜滞泥。亦不可支蔓。
答金汝彬(永骏○甲午正月)
考妣忌祭同日。无暇广考。而愚意以为祝式岁序迁易下。并举考妣讳日复临。而出主祝亦当曰考某官府君妣某封某氏远讳之辰云云。有此臆对。僭汰是悚。
答元中汝(梦禹)问目(丁卯)
治道成于乐。而乐之淫者能摇荡人之性情。以坏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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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故为邦者当放绝之。所以夫子之答为邦之问。必以郑声为戒。而诗者欲使学者。即是而有以考其得失。善则师之。恶则改之者也。吾夫子若得其位行其政。则必放郑声以行劝惩黜陟之典。而既不得其位。无以行劝惩黜陟之政。则特举其恶之所当戒者。以示创艾。是乃夫子劝惩黜陟之教也。然则诗存郑风。正所以放之也。若熟读诗序则可见圣人之精义耳。一岁遍巡四岳之说。古人已有此疑。载在本文注疏。可考而知也。愚意以为一岁不必遍巡。五岁之内各以当巡之月。轮次巡行。亦不害别为一义。未知如何。
 
以直报怨注。爱憎取舍。
爱与取似若龃龉。而有人于此。旧与吾有怨。而其人有可爱则爱之。亦有可取则取之。此所以为以直报之。而犹所谓恶而知其所好也。若反是则岂可曰以直报之耶。
 有教无类
人性本善。君子有教则人皆可以复于善。而所谓下愚不移者。即自暴与自弃者也。自㬥者拒之以不信。自弃者绝之以不为。虽圣人与居。不能化而入也。来示所谓怀藏道德。不轻与人云者。恐不究下愚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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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等人而有是语也。焉有君子而不欲与人为善者耶。夫圣人之教。如雨露之于万物。岂有所择。而惟彼暴弃之类。是乃自拒而自绝者。岂圣人之不欲教之而然耶。
 涵养存养
涵养与存养似无异。故近思录篇题亦互言。而吾先祖尝以为叶平岩殊不知存养属静。涵养兼动静。又以为涵养如读书时。沈潜义理。心无他适者是也。无事时此心滢然澄然。无有纷扰者亦是也。故曰兼动静。存养只是存养此心。不为事物之所挠夺。使天理常存。故曰专属静云。观于此可以见涵养与存养之义也。涵泳。优荐不急迫之义。与涵养恐不可混看耳。箕子不臣于周而为武王陈洪范。是乃圣人为万世传道之心也。天以是道畀之禹传之箕子。以武王而不传则天下无可传者。箕子安得以不陈于武王。而必武王就访而乃言者。亦可见箕子之不得已也。陈新安所谓不臣周。所以正万世君臣之大法。陈洪范。所以传万世天下之大法。此正确论也。武王之封于朝鲜者。是亦遂其志而不臣之也。其曰白马朝周云者。何曾曰臣礼朝之也。微子与箕子。所处之地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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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有有客有客亦白其马。则客也非臣也。有何可疑。设有些疑。何不置之马肝之说耶。
念忆恋虑想慕。名目虽若相似。各有界分。正如情志意之区别矣。略有考据。录在下方。
 念说文黏也。心黏著不能忘也。○想说文冀思也。注希冀而思之也。又心有所欲而思之。○忆念也记也。○恋系慕也。○虑说文谋思也。思有所图曰虑。又忧也疑也。○慕系恋也。说文爱而习玩模范之也。
康节外王内圣之评。究其语意。似有微意。来示亦不知十分无疑。
 情志意
栗谷曰情是感物发底。意是缘情计较底。非情则意无所缘。故朱子曰心之寂然不动者谓之性。心之感而遂通者谓之情。心之因所感而䌷绎思量者谓之意。○志者心有所之之谓。情既发而定其趍向也。之善之恶皆志也。
 心与性
心者性之郛郭。性即理也。心则属气而朱子谓之气之精爽。比性微有迹。比气则自然又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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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元中汝(庚午六月)
明道伊川事。向来议论。不过就气像不同处说也。气像既不同则做处自不得不异。而若因此翻作优劣之论则此正痴人之计父祖年甲也。至于温公云云。金友之见。亦岂以温公优于伊川耶。其意不过曰伊川太严厉。故必不如温公之见容做去云云也。而其言太欠曲折。致人听莹矣。第因此有可质者。明道一言虽使安石感化。而使明道假之以年则卒乃感化章蔡而不见败于章蔡之时耶。我朝栗翁之调剂东西。实有明道力量而亦不免见败。岂栗翁终不及明道而然耶。小人之化与不化。无关于君子。则假使伊川卒不能感化小人。何损于伊川之为伊川耶。大凡论议之际。只看大义之如何而已。安得无小少同异。而乌可以一言之同而谓之合。一言之异而谓之背耶。此亦不可不知也。
答白叔英(耆洙○丁卯)
来示缕缕。深荷问寡之勤。而方患自治之不暇。又何及于芸人之田耶。第有一端奉质者。来示所谓静者。未知果指何等境界而言也。澹然虚明。万理具存。方是未发之时。而亦可谓静也。吾辈虽未有这般时。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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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收敛心身。使无一点非僻之干。则是所谓主于静。而及其应事之际。自无纷乱之病矣。若曰块然静坐。断置常行之道于悠泛之域。则是乃只唤做一个断桥和尚。而学庄氏之嗒隐佛子之嘿定已矣。岂吾所谓静也。应事接物。即天地间有生者所不可无也。凡系人事。不要人做。更责谁做。乃若纷乱汩扰。只坐无合下主静之工也。安有自谓涵养而把常行作筌蹄耶。但内外交修。动静如一。决非初学之所可骤躐。惟有读书明理。渐渍浇灌。铢累寸积。自当收效。苟非然者。其所谓坐忘云者。乃所谓坐驰也。圣贤千言万语。何莫非唤醒人此个病处。而若敬斋箴夙兴夜寐箴等篇。最为约而尽。试于佔毕之暇。时时讽诵则庶有得力。未知如何。世故多端。冰炭交战。此是吾辈同病之怜也。朱夫子尝有古人至难堪自比之训。而吾先子每以此举似于人。此果后学之真诠。故要以奉诵耳。
答金学新(文洪○壬辰十二月)
此岁已薄矣。五十六年虚度之感固可揣。而视此七十五年无闻之愧。其浅深果何如也。休致昨蒙准许之 批。从此馀生可以安意田间。以俟归尽。 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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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恩若偏于贱臣。惶汗之私。无以言喻。病中温绎思传一过。又与渭上君讲心经。不无新知。可谓不虚过此冬。此可以誇人耶。还笑还笑。
  别纸
戒惧所以涵养而存天理。谨独所以省察而遏人欲。交修之工。当有先后之别也。首章先言体后言用。末章先言用后言体。尤可见交修之义。
凡事重在于终。以上文言之则能得为重故先言终。中庸圣人之事。大学学者之事。言诚言敬。恐不无别。而但言诚而敬在其中。言敬而诚在其中。不当若是太分别。
中庸大学既有明道入德之分。则其先后次第。恐不待辨而知之。
答赵熙吉(癸巳)
妻祭祝式。不用敢字。只称昭告。何必于墓祭改用他句耶。瞻扫。朱子于唐石墓(刘夫人墓)改以载扫。哀慕改以感念。见于朱子大全。亲山改用他语。曾未闻之耳。
祝式皇字。胡元时改以显字。备要仍之。而 宗庙则皆用皇字。故字退陶虽用于妻丧。而先辈多不遵用。盖朱夫子所行故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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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洪在一
司马温公曰古人以右为尊。今人以左为尊。○问左右毕竟孰为尊。朱子曰汉初右丞相居左丞相之上。史中有言曰朝廷无出其右。是右为尊也。到后来又却以左为尊。(朱子说止此。)按礼凶事尚右。吉事尚左。
出系人始虽被逐于所后父母。若有礼斜则伦理已定矣。生父母之没不没。更复何论乎。还归所后家。恐无可疑。大抵近日名以系后而不有告君文字。故有此变怪。不告于君则是乃与为人子。是岂非人伦之罪人耶。此等人事。不须论矣。
夫人之书乡贯。此是无于礼之事也。故世俗皆书之。而鄙家则不书矣。然若自先世书之则似难卒改。未知何以为宜也。
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忌日。虽未参祭。而若持斋如礼。则此岂非古人所谓加于人一等者耶。
答闵致德(丙戌)
所示诸条。有以见潜究力赜之工。不胜歆叹。自顾蒙蔀近益耄昏。不能言下领解。奉塞勤意。深用愧恧。第有一得之见。不揆僭妄。为之贡愚。盖宁浅无深。宁拙无巧。即吾儒法门也。凡读书之际。固有当深看者。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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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当浅看者。当深看而浅看则失于疏忽。当浅看而深看则病于穿凿。而前辈以为宁疏忽无穿凿。学者亦不可不知也。今见盛论。横竖捞摸。种种有刱新好奇之意。又或郢书而燕说。其所證援。皆欠的确。岂急于高远而嫌于平易。自不觉其有此病耶。便肆己见。妄起浮论。即朱先生深戒也。大抵只就平易做工夫则久当有见。而亦不可如释氏之顿悟矣。形而上形而下。此上下字。犹言前后。而而字即虚字也。将此虚字如是张皇论说。此果于何考据耶。且如高明之见则上下句宜无异同。而只言而上之而。不及而下之而何欤。只此一条。已见有穿凿之病。若读书每如是。则其为无益之害。将不可言矣。既荷问寡。不能自外。有此妄陈。若不以老耄而废其言。则或不无助于进学之地。未知以为如何。
答朴泰永(癸巳八月十六日)
支子之子自当立庙。礼有明文。先丈大祥后。恐当为庙。班祔之说。千万不是。虽不分户。各为一庙为宜。
尊先妣神主。当有改题合享之节。先府君丧毕后。何以谓之无吉耶。吉祭条母先亡父丧毕。合祭行之祝式。亦载备要。可考而知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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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郑浩益(丁亥七月)
时祭与参礼则并有事于诸位。而将行参神。故诣祠堂无拜。忌祭则只有事一位。故不可无晨谒于诸位。礼意似如此。鱼肉皆以西为上。曾闻鱼头为上。而愚以为此等不必太拘。未知如何。
葬后立后者于几筵。恐不待吉祭而即为改题。而以上诸位则当待吉祭。
国恤中冠。鄙家曾用布冠。鄙亦甲午癸卯。皆着布冠矣。自着宕巾以后思之。宕巾既用黑𩭤。冠与宕巾似无异。故仍随俗着𩭤冠。而未知如何也。妇女服仪注庶人女白衣卒哭而除。当从仪注。而第未知卒哭以后。一如常时否也。
答金公瞻(观镐○丁亥正月)
 夫人妻
礼记疏夫人者。君之适妻。故云夫人妻。
 大功者。主人之丧有三年者则必为之再祭。朋友虞祔而已。
小记疏大功者主人之丧。谓从父兄弟。来主此死者之丧也。三年者。谓死者之妻与子也。妻既不可为主而子又幼小。别无近亲。故从父兄弟主之。行练祥二
立斋集卷之七 第 155H 页
祭。朋友但可为之虞祭祔祭而已。注曰妻子茕弱。适无父母兄弟之至亲。则大功(言大功则虽小功。亦当再祭。推可知矣。)当任其责而至于终丧。或其适无小功之亲。则朋友当任其责而至于逾葬云云。盖若无妻子之当服三年者而大功主之。则当止于九月而撤其筵也。
答朴卿灿(奎显)问目(庚午七月)
禫祭亦丧馀祭也。故一如大祥之仪。而礼既无参神则只合遵而行之。何敢更有他论也。大抵自虞至禫。虽无参神。而出主后入哭一节。即时忌祭参神之意耶。
返魂时辞墓。既有沙翁之论。何敢更喙。而南溪所谓人情不得不然云者。亦固然矣。此等非大关系处。惟在行之者之如何矣。
收养之服。虽不载于经。即有哺养之恩。乌可无义起之服。而只言母者。岂以其乳哺之恩。全在于母故耶。即无明据。不敢杜撰。
庶母祭既用祝。则安得无属称也。尝见先辈于祖曾祖妾。有自称嫡孙嫡曾孙之文。于庶母当称嫡子恐无疑。未知如何。
妾母既不世祭。则高曾小母三年以外。恐不当祭矣。
立斋集卷之七 第 155L 页
母丧既在其父生时。则虽一刻之间。当用父在之礼。其父之未及知与不知。不当论也。以其父之不知而不用父在母丧之礼云者。诚大悖矣。题主父既亡矣。当以显妣题之。此则无疑。来示所谓题主则以显妣。服则以杖期云者得之矣。
图说自家本无实见得。今何可妄论。但程林隐之图亦不能无疑。大凡图难尽意。故易为差缪。恐不必为此枉费之工。未知如何。
答崔注书(秉镇○戊子十一月)
病伏穷山。怀思政深。料外惠状。优敌面晤。第久旅牢骚。为之奉念。鹤庵节惠。远近动色。当益荣感。延谥果在何间而何以经纪耶。埋生既久。势当告墓。举世所行之礼如此。不必为疑耳。华阳闻见录果已传写否。原本如难还送。必以誊件投惠如何。非不收载于吾家大全中。而不可无全本庄弆。可以谅之矣。
赵良(胤遇)问目(己丑)
祭三代即王制。而程子有贵贱皆祭高祖之训。家礼从之。而我朝国典只祭三代。故家礼与要诀不同。
果品或六或五。未知何义。而家语曰果属有六。周礼笾人果用五。家礼之六品。要诀之五品。岂出于此耶。
立斋集卷之七 第 156H 页
心丧人墨衰。本非服也。虽功缌当服其服而用布带。此有先贤说。出后人心丧同。
答朱孟善(性燮○庚寅十二月)
兄亡而弟及。此是殷礼。而国典父母俱没则不得立后。故国朝大家多有弟及之例。以礼家表表而言之。则沙溪先生长子无后。慎斋以次子奉祀。鄙家文正先祖伯氏无嗣。仲氏为宗。若此非一。乌可以此谓非尊宗乎。
答林景中(炳择○丁亥七月)
父葬前母练固不得行。而练在十一月。安有忌日耶。忌日云者。岂或以十三月大祥而言耶。大祥若在葬前则亦当退行。而值忌日略设单献。仍告退行之由可也。告辞云今日祥事。值先考葬前。不得如意设行。势将退行于葬后谨告。如是措语恐好。更议礼家处之如何。
考妣神主既未及造。则当用纸榜行吉祭。而但祝辞中隮入于庙等句似不衬。未知何以为好。必趁吉祭前立主。为十分稳当。而已若不然则随事窒碍耳。
答林景中(壬辰十二月十三日)
初终男子手女子手手字。有何深疑。书仪凡疾病。妇
立斋集卷之七 第 156L 页
人侍疾者。虽至亲当处数步之外。妇人疾病。男子亦然。于此可知妇人手男子手之义。
葬时土地祝。始称姓名。后称封谥。沙翁亦以为未考矣。
第几之称。中国所用。以有服人为限耶。以同堂为限耶。我国不能详其限节。故从前不用者此也。
侄告叔之祝。果不见于礼。愚尝寻常讲确。而每以为当用伯叔父母慰状答式。摧痛酸苦。不自堪忍句语。未知如何。
祔祭虽不造主不可废。而既行祔祭则祝式固当如礼用之。安用别造也。吉祭祝备要自在。何以谓无见在耶。但无神主则当无祧埋与合祔之节。未知何以为祝。病未暇广考。容俟后日。
墓表本无头篆。惟碑碣有之。
答金景实(光铉○乙未十二月)
召史之不雅。有沙溪论。孺人之未当。亦有先辈说。只称某氏恐宜。
吊状式。尝见慰人多称先慈堂。答人多称私亲。从俗恐宜。
答宋焕丰问目
 
立斋集卷之七 第 157H 页
子妇服
备要不杖期条曰舅姑为嫡妇。既曰嫡妇则是当为三年者之妻也无疑矣。
尤庵先祖曰支子不得为长子三年。则为此子之妇。亦不得期矣。
虽曾高祖改葬。应服三年者当服缌。馀皆加麻。
设坛行祭。礼无可据。何敢臆说。而若有可据。先辈必有行之者矣。今何可义起也。
答梁必成(柱学○辛卯六月)
来册依受。仍念同春先生借人书册。无披阅之痕则必责其不勤诵读。此可见公天下兼善之一端。而江济阳之事。亦不易见。此所以有借书一痴之语耶。
通告宗中
窃念吾家世守敦睦。为世诵法者。寔惟我文正府君遗范也。挽近以来。家风渐坠。族谊渐杀。殆同秦越之视者有之。此已伤叹。而况今梓邱半虚。萍乡相望。既违朔望之会参。末由时节之聚话。以至哀庆相阻则情礼由是而俱蔑。面目俱疏则心志从此而难孚。虽有柳开之章而无地可讲。每念温公之仪而何处更觏。兴言及此。不觉惕然。拟设兰亭之禊。欲修花树之
立斋集卷之七 第 157L 页
会。盖年年一会。足以为敦睦之一助也。未知佥意以为如何。玆委人轮告。如以此事不以为不可。幸以来月十七日。齐会于文正公坟庵。以为讲信。而出财之方。自十缗至五钱。各随其力。趁会日带来。如其规约则范文正义庄之制及近世安东之金坡平之尹所行者。皆有取仿之例。惟在齐会商确耳。必以年年三月十七日为定者。趁此契日来会。仍留参十九日祀事。甚合故也。出财之规则虽父子兄弟。若分门则逐家各出。若不分门则只论家数耳。
轮示门中(辛卯十月十一日)
尝闻于家庭。文正府君为表万义二墓。备置二石于桥山下。而八代祖妣墓表。已有府君述并书刻置。往在乙未丙申间。偶得此碑。门内老少齐会往审。从亦见之。议将输置青川而未果。仍不知所在。从之来此后。使之穷搜而终未得见。此何故也。每切伤叹。年前所出。必其一也。若置之丙舍则安知异时又不若前日之石也。既在山下。不宜他用。故拟作凤谷府君墓表。使家侄赞善办出百缗钱。付之景献府君墓下契。用如宗物。未知佥意以为如何。玆书议须思善处之道。如何如何。
答琴建五(锡民○己亥八月十八日)
葬时虽未造主。神返室堂。不必就墓题主。已有先辈说。室与堂恐无不可。何必灵筵旧处耶。祔祭既经大祥。恐无追行之义。只于立主之时。略以酒果告于当位而行吉祭而已。未知如何。告由祝辞。忘僭录呈。○维云云。孝子某敢昭告于显妣某封某氏。葬时未及立主。今因吉祭。神主始成。如礼合祔于先考。谨以酒果。用伸虔告谨告。
立斋集卷之七 第 158H 页
答朴公皓(芝阳○庚子三月)
 改入棺时。当有告辞。而无见于礼说。
改棺是大节也。何可昧然为之。口告以今将改棺恐宜。
奉新主时。入哭于灵座前。而祭时并不哭。以压尊故也。还奉时哭从。当一如备要注。
三年内祭礼。皆无参神。故只参神于尊位。而凡合祭时降神。只行于尊位前。而茅沙器各设者。用于献酌后三祭时。恐不当以各有茅沙器为疑。
答郑道亨(元泽○庚子八月)
左传云岁星为年纪。十二而周于天。天道备。故人君子十二可以冠。自夏殷周天子。皆以十二而冠。○按
立斋集卷之七 第 158L 页
鲁襄公亦十二而冠。
凡人生二十而后血气始成。志气有定。方可以责成人之礼。故必曰二十。而其曰二十者。特大槩言也。非必以二十为限。故司马公曰十五以上能通孝经者。亦可以冠。
如有尊于舅姑者。则见于其室如见舅姑之礼云云。吾先子曰既曰如见舅姑。则其礼似不降杀。有贽可知。○见舅姑时。舅姑之座。当如礼而已。俗行之失。何足云云。第仪节云从俗亦可。今行俗仪。其来之久可知矣。
问出系子之妻于本生父母。有贽否。芝村答当有贽。衰服固不可追改。而如或失制。斩为齐齐为斩之类。何可不改。当即改制。题主亦当如此。而若非大悖。不必改之。
防墓之说。不必追究。地灰之用。考礼可知。玄纁左右与埋帛。一从先儒说而已。何必云云。
合葬元配。礼固然矣。若不得已则祔继配。似不甚悖。而但拘于私情。必舍元取继则大不可。复衣之小敛后焚之。今始闻之。俗行之失。何足云云。所谓使者饭。未知刱于何时。而今有识家多不为耳。末段斧钺之
立斋集卷之七 第 159H 页
义。不觉令人起立。世无读春秋者。只自痛惋而已。仍念春秋之义。夷狄入中国。为一大变。甲申以后中国之变。已无可言。而一隅青邱。亦将沦胥。是何气数也。直欲天问而不可得奈何。此可与知者道。不可与不知者道耳。
泰鲁之丧。以其从弟为主。恐不甚悖。按备要祝式。告嫂只云某告于兄嫂而无属称。告从嫂亦当援而为据。既有立后子则何待八岁而始为主耶。礼有抱衰之文。年幼不得行礼。故有摄之者。而未见其不得为主之文。未知如何。
与闵承旨(恒植○庚子十二月)
仰惟残冱。神相恺悌。令履增重。病伏穷巷。无缘拚晤。区区悬仰。只劳卑私。近洙穷命苟存。癃喘转苦。何足奉浼。从孙在庆格外 恩命。已极荣幸。而必在 宁寝。尤倍感泣。正朝在前。当已就直。而生长乡曲。年浅识昧。未知何以供职。随事指导。惟令兄是恃。想不待此言而自当曲谅矣。近闻贵宅移住邑下。卸直之日。不必入闉。幸讨贵第中静处。得一儒雅伴读之人。使之读书。勿令閒出入如何。此孙非但为从孙之私。实鄙门大宗。故尤不得不惓惓不能忘耳。
立斋集卷之七 第 159L 页
答宋允章(柱宪)问目
 质明行祀。礼有明文。而今人皆以神道尚幽。祭毕于鸡鸣前。未知如何。
鸡鸣则神不享之语。既俗谈无识之说。若如俗谈则俗节朔望。何以白昼行祀也。
无论某丧。祥禅前有吉祭耶。待父丧毕行吉。而禫则过时不行矣。
生日奠。退陶非之者。即生忌祭也。非谓三年内也。
 梅山曰继母之父签面书以某宅而自称以侍生。无或为未安乎。
继外家所称。先辈皆如是。梅山说不当疑。
为人后者本生之称。据程朱定论以伯叔父母。慰状式。遵用为宜。而先辈所行亦不一。随俗行之恐无妨。长子服所着。有遂庵说。即黪布笠。见于礼增。而此亦随俗行之恐无妨。
 孟子第五卷下篇。智譬则巧也。圣譬则力也。小注圣而不智。如水母无虾。未知水母何物耶。
水母与虾。相须而行者也。圣智之相须。如水母与虾之须。恐无疑。
 昔农岩责学者之欲看朝纸。而梅翁则朝纸来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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览讫。命门弟子观之。两先生之事。不同何也。
先辈之或看朝纸与或不看。皆有意义。此等处不必为疑。尝闻三渊虽在山中。必借看朝纸。盖欲知时政得失云。
先辈出处。各有冷煖之义。不当以或出或处为疑。
温公事。既有朱夫子之论。而以魏为正统。即其误见也。博爱为仁。既有程夫子之论。又何疑也。大抵凡干经义。一经程朱之论。斯已矣。不可更疑。
孟子何可当吐。见于沙翁辨疑。而吾先子尝以为两下看无妨。
答郑淑明(赞锡)
出他未还者发丧。此有先贤说。吾先祖以为人寿以百二十为限。待此限发丧之意。答人问。而陶庵以为若待此限则将无发丧之期。不如出去后三十年为限。发丧受服。此说似可遵行。而以出去月日为忌祭之日恐好。但不知其日则以其月某日为定亦无妨。未知如何。
答李洛瑞(龟铉○辛丑四月一日)
料外耑札。足以次面。况审省愉增吉。欣慰且荷。所询柏舟章兄弟。不必若是分亲家兄弟与夫家兄弟。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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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兄弟则亲家与夫家皆在其中。而既不得于夫则夫家兄弟尤非可依耳。燕衣尤翁燕居时所服。而渼湖亦服之。其制如道袍。而后内䙆无两边小幅。是或称行衣。
答或人问目(丁卯)
按丧服小记疏曰。传重非适者。以庶子传重及养他子为后是也。又按吾先祖答人问曰。出后于人者。礼既同于众子。其不得为长子斩明矣。大抵为长子斩者。据礼必适适相承者然后乃可行。适适相承云者。谓父祖以上皆以长子相承。其间如有支子传重。养他子为后者则不可为长子斩。(先祖说止此。)据此两条则适适相承。为为长子斩之意。不难知矣。今从氏家虽曰大宗。而三世之间。若有继后则不可谓适适相承之宗。而不可为长子斩矣。若不得为长子斩。则当与众子服无异。复何疑也。但尊王父若入后则至亡人可以三世适适论。而当为斩耳。
 近思录第五条。夫天专言则道云云。
道者天理当然之路也。故专言天则曰道。而只曰道则亦欠鹘突。故必曰天且不违以明之。未见其为分二之疑矣。对人而言。故必下且字。盖其本文谓天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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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违。而况于人乎者也。
 第二十一条说性。
孔子以继善言于成性之前。而程子以孟子性善谓是。故有此疑耶。继之者善。夫子固言于成性之前。而必于性发处可以见继之者善。故曰凡人说性。只是说继之者善。孟子言性善是也。恐无可疑。
 第四十条在物为理。
此具于本注。恐不必疑。而其所谓物者。实兼人物而言也。非对人言物也。
 不可谓之心。
既发固可谓之情。而统性情者心也。故朱夫子以为不可谓非心。而非心之本体云云。此是发明程子之意也。程子所谓不可谓之心者。正如才说性时。便不是性之义。其曰不是性者。先儒以为非性之本体也。今若以不可谓之心本体看。则程朱说自无矛盾矣。
 第四十三条形以生。
愚见上生字当以生生之生看。下生字当以死生之生看。人得天地生物之心为心。即恻隐之心是也。苟无是心则与砂石同而生理绝矣。详见本注。恐无疑。
 下篇第三条其本也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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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禀受之初。故曰本。指未与物接之前。故曰未发。其曰未发者。即真而静也。此等处当活看。不当穿凿起疑。未知如何。
答或人
礼期大功葬前。忌墓祭皆不得如礼。则本生亲葬前。恐不得备礼行祀。而亦不可以本生丧。全废所后祭。略行为宜。而未葬前。但不可躬行矣。墓祭尤异于庙祀。代人摄行无疑。节祀亦然矣。
妾主君母丧祭。诚罕有之变礼也。内外族既无主祭之人则固安有礼节之可言。而亦不可无纸榜则只书某封某氏神位而已。复有何属称耶。年前有人问后室主前室之祭属称。故如是答之耳。
答或人(辛卯七月)
丧礼备要按说。自分明无可疑。而世人多有如来示之疑。第更详考备要小敛条下双注如何。盖小大敛衾。皆先掩左次掩右。故衣亦如之。愚见每如此矣。近见镜湖李公说亦然。始知愚见之不甚悖。未知如何。退陶高峰两先生亦力主郑说。而沙翁始辨之。未知岭南人遵用退陶说。而皆左衽于袭衣耶。幸更示之。仪礼从子妇大功众子妇小功。固若可疑。而兄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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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妇为其夫之伯叔父母服大功。故夫之伯叔父母为其从子妇服大功。此则报服也。舅姑为嫡妇大功。故为众子妇小功。此则严嫡也。详见朱子答余正甫书。
答或人(壬辰二月)
明德固兼性情而言。农岩宾主之说。家无此集。今不得考。容俟异日更商。闻以此说方有一边大大是非云。尤何可容易发口耶。
各一其性。朱夫子答徐子融书意自明白。恐无可疑。更详如何。第指太极言则当曰统一。指形质言则当曰各一。而其曰各一者。独非统一中来耶。
朱夫子尝曰方赋与万物之物。天命流行。只是一般。故理同。二五之气。有清浊粹驳故气异。(见语类性理编。)答黄商伯书即此意。意自明白无可疑。不必如是支离说去。
以心对性则虽曰属气。方寸之中。其精爽之不全囿于气者心也。何可以气局拟之于心也。所谓气局云者。指人物通塞而言也。各有所指。不宜若是泥看。未知如何。
子夏再传而为庄周。陈氏之言。盖谓诸子之学。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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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曾子之无弊。非谓子夏之务本。卒为庄周之清虚也。故陈氏说在上曾子三省章注。何不细究其语意脉络而有是疑耶。象山阳明之学。何尝以濂洛为师。而比于子夏之庄周也。高明所以慨然于子夏章注云者。真为高明慨然也。
有人问明德是心是性。朱子以张子心统性情之说答曰此最精妙。又曰虚灵不昧便是心。而此理具足于中。无少欠阙。便是性。随感而动。便是情。
栗翁曰合心性而总名曰明德。
尤翁曰明德是心性情之总名。
朱夫子于中庸。论心而曰虚灵知觉。大学变知觉为不昧。虚灵不昧。即为明德之张本。则以明德谓之属心可乎。属性可乎。朱夫子尝以心属气。今何可以明德谓之专属理乎。愚故曰单指理不成说。单指气不成说。未知如何。农翁宾主之说。须更详考而示之。
理与气合所以虚灵。陈北溪说。而栗沙两先生皆斥之。观经书辨疑可知。假使以北溪说为主。其曰合者。是果专指之谓耶。且既曰具众理则谓之以理具理。其果成说耶。
答或人(丙申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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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丧之主。恐非主人之主。而臣于君。犹子于父母。若如盛论则父母之丧。子虽几十人。长子一人外。皆当除服。岂有是也。大凡国服即方丧也。方之云者。即比方于父母之谓也。君父之服。既曰方丧。则国母之服。独非方丧耶。所以无论三年与期年。初无白衣白笠之异。愚所谓与他期功之期。恐或有异者此也。礼记注疏一切不遵则已矣。何独于主丧不除之说。有此岐贰之论耶。故愚以为臣于君下。得见谁当为主丧而除之。与所谓君只谓君父。而国母不与其中之證。则当一言即伏。幸更商示之。
答或人
祝文自称幼学。心常疑鼓山所行矣。近见宋子大全有此式。而已往无心看过。至今思之。不胜愧叹。但鼓山虽不出仕。而自处幼学。尚不能无疑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