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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村先生文集卷之十
凤村先生文集卷之十 第 x 页
凤村先生文集卷之十
 杂著○小学赘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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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古
孟子道性善。 按性善二字。已该立教明伦敬身。称尧舜。最为稽古之义。○摭往行实前言。 按不曰嘉言善行。而曰往行前言者。不但嘉言善行。将为外篇。盖以往字前字。皆合于古字。
大妊文王之母。 按不曰王季之妃。曰文王之母者。以立教为主故也。与立教篇皆首妇人事者。以胎教为教之首也。
孔子谓伯鱼。 按此与立教篇皆结之以诗礼者。盖以兴于诗立于礼。为学者最初下手处。又按此篇引古语而不引书名者。恐以稽古之意。不如直指其人之行而言也。
虞舜父顽母嚚。 按首言舜者。以时而古之首也。以伦而孝为首也。言处变尽孝而亦当为首也。
践其位行其礼。(止)问此章兼武王周公言。而于周公不当言践其位。南溪曰重在武王故也。 按中庸此节以下。非特武王。统言先王之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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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养曾晰。 按以曾子齧指觉痛之事言之。则于母亦极养志。而特言养曾晰者。言父母在其中。且饮食之将撤。请所与问有馀曰有之节。势固详于父而略于母。(馀在孟子辨疑。)
老莱子。 按老莱之事。似不一一中理。必其亲年甚高性反騃。好婴儿事。故行诈仆弄雏之事。
伯俞有过(止)。进庵曰此非虞夏商周之事。而言于内篇可疑。 按内外篇之不必以汉一代为限者。已言于上。且伯俞事甚切于此。故不拘于时序。
公明宣。(止)见夫子之居朝廷严临下。 按或疑曾子未尝仕。而何以居朝廷。然曾子尝居武城。而与大夫相从。则虽不为仕。而岂无以宾师见诸侯之日耶。严临只是敬举足之意。或以敬君之意言之。然下句言不毁伤。则不毁伤其不由于严重其足乎。
小连大连。(止)东夷之子。 按小连以兄而谓小者。盖以自小至大。小为初故也。三月不解注。谓与懈同。陈氏以不解衣释之。 按陈氏说未然。曰怠曰解曰悲曰忧。皆以心言。则奚独于三月。以不解衣言之乎。或曰懈与怠一意。乌在其减杀之义。曰怠主心懈主身。此其为分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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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丁善居丧。(止)如不及。其反而息。陈氏曰息犹待也。吴氏曰(止)行不能前。暂焉休息。 按休息之意。似近于懈。恐不如待字之意。 按此以上。言事亲悦亲丧葬之节。而此下阙祭祀一节。恐欠一段。
曾子有疾云云。 按全归为孝之终。故结之以此。此下不言右明父子之亲。以其例已言于明伦篇。下放此。
箕子者纣亲戚云云。 按箕子比干皆明其亲戚者。恐是明贵戚之卿不去之义。特于微子称其臣主之义者。恐其去之之意。主君臣之义。且史记先微子次箕子次比干。殷记先微子次比干次箕子。论语从史记而先微次箕次比。此篇则先箕子次比干次微子。论语小注朱子曰史所书者。事之实也。此以事之难易为先后云云。 按朱子既以箕子为最难。则难易先后之训。似合于殷记与小学。而朱子言于论语序次何也。先易后难则殷记是也。先难后易则小学是也。但朱子既以殷记为事实。而此章立言。反于殷记者。恐朱子于此篇。只取事之难易为先后。 按此言君臣之义。而首言三仁者。亦取处变之难。既取孝之至忠之尽。故父子首舜。君臣首三仁。因臣子之忠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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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其君父之恶益彰。为人君父者。览此篇而可不戒哉。
伯夷叔齐遂饿而死。史注曰饿死。谓不食周禄以终身。非饥饿而死也。 按程子说亦如此。(见全书。)论语注曰谏伐而饿。而不下死字。论语亦曰饿于首阳而不下死字。朱子引此而言遂饿而死者。只从史说。然恐非谓饿死也。只是穷饿以没世之谓乎。
卫灵公与夫人夜坐云云。 按南子之事。见列女传。列女之取此。只取其智之一长耶。
赵襄子(止)委质为臣。陈氏曰委质犹屈膝也。史注曰质音只。谓委致其身。 按质与贽通用。故孟子曰传质为臣。则此委质之为执贽明矣。而注以体质言之。似未然。又按后世贬豫让之忠者。盖以始事范中行氏故也。然古之贤者。其君不用则有去国之义。与见危不致命者有异。恐不可以范中行氏之故而贬之也。 按父子君臣二伦。不言父与君之事。独言子与臣之行者。是盖父虽不慈。子不可不孝。君虽无礼。臣不可不忠之意。况小子之学。急于为子为臣。而非关于为父为君乎。
臼季使过冀。(止)敬德之聚也。又曰出门如宾。承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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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仁之则也。 按则恐兼准则仪则之意。专言敬故曰德之聚。出门承事动时敬。故以仁之则言之。臼季以五霸世人。而犹知仁敬之理乎。
公父文伯之母。 按从祖母之别。如此似过。然此等处。当看年岁之相敌与否而施之似可。若祖老孙幼而行此礼则岂不骇俗乎。
伯夷叔齐。 按兄弟为长幼之本。故此篇以兄弟当长幼之伦。
曾子曰。 按史记颜子少孔子三十八岁。曾子少孔子四十七岁云云。颜路曾晰既为行辈。则颜渊曾子亦必为行辈。此条之取于朋友之伦。不但取吾友二字。问能问寡。朋友之讲习。犯而不校。朋友之不争。
晏平仲。 按结之以敬之一字者。非但取敬为交友之善物。上以该五伦。又以明敬身。朱夫子编次之意。岂有一句一字之泛然无意哉。且此篇父子条十七节。君臣条五节。夫妇条四节。长幼条三节。朋友条二节。可知重孝之伦。而君臣以下次次减一节者。恐有略分轻重之意。
孟子曰伯夷。 按伯夷,澹台,高柴之事。虽明心术。而亦可兼威仪。南容之复白圭。子路之无宿诺。明威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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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心术在其中。进庵之分属于心术威仪。似分析太甚。
子路无宿诺。尤庵曰白圭宿诺此二条。乃言语之节。而言语之节。实威仪之大者。(按固是如此。然复白圭。欲谨言也而谨者心也。无宿诺。勇于行也而勇者心也。恐当兼心术言也。)按衣服条结之以此者。盖以思之善心朝夕修我等语。皆为心术之要。敬身之则。
孔子曰贤哉某也。 按饮食之节。特举此一条。似甚略。然箪食瓢饮。是不耻恶食之至。不改其乐。为敬身之极。则一章不为少。
卫庄公(止)其娣戴妫。 按其娣二字。沙溪以为衍文。而诚斋以为异国之媵。不害为娣。诚斋说恐是。通论首此节者。盖以六逆六顺。备言五伦。庄公又失父子之亲故也。是兼立教明伦。而骄奢淫泆。是敬身之反。刘康公云云。真氏曰动作以身言。礼义以行言。威仪以著于外者言。愚谓动作礼义威仪。皆指著乎外者。而动作以事言。礼义以行言。威仪以容貌言。刘子始言命。次言礼。次言敬。而结之以命。吕伯恭所谓传道之渊源信矣乎。敬之一字。兼心术威仪。
卫侯在楚云云。君有君之威仪。(止)臣有臣之威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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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于君言畏而爱则而象。而于臣不言则而象者。恐是省文。非谓臣之威仪无则而象之之效也。○君臣上下父子兄弟内外大小。皆有威仪。 按此亦对君言。故先君臣后父子。此内外若以夫妇言。则此章可谓备言五伦。○施舍可爱。芝山曰(止)处置从容。气像温然可爱。 按施舍可爱。以其施舍之得其公而人爱之也。似不必以气像可爱。周旋可则。似与进退可度为叠。动作有文。似与容止可观为叠。○陶庵曰卫庄公一章。立教明伦也。康公卫侯二章。敬身也。 按此说固是。而卫庄公章骄奢淫泆六逆六顺。是立教明伦中敬身也。刘康公一章。勤礼致敬养神。是敬身上立教也。卫侯章。君臣父子兄弟朋友。是敬身上明伦也。此亦不可不察也。 按此通论。略于立教明伦而详于敬身者。盖以立教明伦。都关于敬身故也。言敬身而结之以威仪者。盖以制于外。所以养其中。而初学之工。制外为先也。学者于威仪。敢不敬乎。
嘉言(按嘉言善行。为外篇之意。已悉于上。而先嘉言于善行者。盖以言虽兼知行。而对行言则为知故特先。)
 按嘉言以广立教广明伦言之。恐言属于致知。广是广博之谓。则欲以是而推广其知。故特曰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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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渠先生。 按此条立教。而安详恭敬。敬身也。子弟朋友。明伦也。
扬文公家训。(止)以先入之言为主。 按为主者。言教童稚者。以先入之言主乎善也。
陈忠肃公。 按不言孔子而言颜孟者。恐以学者工夫可据反之之圣。而乃希性之之圣。注不厌不改。终始一意。 按不厌属知言。不改属养气。一意属不动心。
诸葛武侯。(止)静以修身。 按此静字。非动静之静。恐只是天性安静之意。如性静可以学之静。若是未发之静。则愚恐诸葛之学。未到得未发界至。而修身岂专在静。成学又岂专在静。或曰朱子既言静便养得根本深固。养得根本。其非未发乎。曰不然也。性静之静。亦未发分数多。则岂不养得根本。○学须静也。注须犹欲也。 按须字本待字意。则以待字言似好。曰研精曰理性等语。皆合于圣贤语法。宜朱子许以王佐也。
柳玭尝著书。 按五戒中。首言自求安逸。是孟子逸居无教之意。宜为戒子侄之首。第四条崇好优游。与求安逸似叠。然安逸兼饱煖自适。优游恐只是浪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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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之谓。
范鲁公质。 按此四十二句。皆押同韵。而前六节言戒尔。后四节言举世。或直戒之。或證谕之。以致丁宁之意。先之以骄易干禄。结之以势位难久。青云难致者。以其侄求迁秩故也。可谓深得其子侄之病。
节孝徐先生。(止)乡人贱之。父母恶之。 按贱恶先乡人。欲荣先父母。盖以凡人之所恶。乡人先贱之。君子之所慕。父母先欲之。
胡文定公与子书。尤庵曰立志之立。向往之意多。立心之立。存主之意多。 按志是心之所之。故立志先于立心。志主动。心兼动静故云然。行己以端庄清慎见操执。 按见字难晓。是常目在之之意耶。
古灵陈先生。 按此篇所引诸先生。非以时之先后为序。以言之切近为序。则此条当在先。而以其言之合于起下明伦。故结之以此。其旨深矣。
横渠先生。 按内篇明伦以舜为首。而此篇以舜之事。次于温公之后何也。只取张罗两先生论舜之言。而非直言舜之事故耶。不见父母之非。诸先生皆以父母之不是。看作己之不是为言固好。然于谏字上似不亲切。愚谓见字与知字有异。(详孟子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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豺獭皆知报本。 按杂记注。以豺祭兽獭祭鱼。谓祭天。恐近迂远。禽兽亦知母。则谓之祭其所生。似合于报本之意。○月朔必荐新。程子曰尝新必荐享后方可。数则渎。必因告朔而荐。 按不能行告朔之家。荐新恐不必待月朔。
司马温公曰冠者云云。 按朱子之置此节于此者。盖以承上章程夫子冠婚丧祭之训。而冠礼之为人子为人臣。合于明伦故也。
庐陵王义真。 按刘湛之不饮酒而起者。甚合鄙心。此非但己欲守礼。所以深警丧人之无故饮酒食肉。 按昌邑王阮籍以下。皆人之行也。而以恶行故不入于善行。以温公之至言也。故入于嘉言。○大祥之前。未可饮酒食肉。问禫后饮酒食肉云云。遂庵曰温公非不知古礼之当从。而当时俗礼。猝难矫革。故书仪以大祥后饮酒食肉为言耶。 按温公此言。只言大祥前饮酒食肉之为非。非许大祥后辄饮酒食肉。若使温公以大祥后酒肉为是。则上文岂言禫后始饮酒始食肉乎。
父母之丧中门外。(止)斩衰寝苦块云云。沙溪辨疑曰(止)温公书仪历举斩衰齐衰大功。自重至轻差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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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朱子删入此篇。只举重丧。今当于斩衰之丧寝苦云云。而母丧在其中。 按先生说甚好。但书仪枕块之下曰非时见乎母也。不入中门云。将言时见乎母。故特言斩衰。则朱子檃栝书仪。而何不删去斩衰二字乎。
伊川先生曰人无父母。生日当倍悲痛。 按结以此条者。以此为终身慕故也。且此篇父子之亲。详于居丧之节而略于祭祀者。以明伦稽古二篇。皆详于祭而略于丧故耶。
吕氏童蒙训曰簿佐令。 按诚意动之之说固是。而至于过则归己。善则惟恐不归于令此二句。恐近于善事上官之偏。
刘安礼问御吏曰正己而格物。 按此与孟子所言大人正己而物正似同。而不曰物格。而曰格物。则便有圣贤安勉之别。
以清心省事为本。 按此省字。以省察之省看之似好。若以省减之省言之。则既曰清心。又曰省事。恐近于黄老。且上文言当官而勤。则勤者岂省事乎。注与谚释。皆以省减言之可疑。 按此君臣之义。只言处僚属御民吏之道。而不直言事君之道者。以其已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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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伦稽古。此其所以为外篇乎。
妾媵无数。教人以乱。注真氏曰乱谓内或陷子弟于恶。陶庵曰此恶字。专就女色上贴看。不当泛然看过。外或生僮仆之变。南溪曰多畜婢妾。或与僮仆相争而多变是也。 按国俗之使人早昏者。是教其人偷薄也。使人多妾者。是教其人之乱家也。如是看则乱在妾媵无数者之身。岂指子弟僮仆之乱乎。陶庵南溪之释。皆不可晓。
安定胡先生曰嫁女必须胜吾家。 按此说甚是。然女性之偏者。或有胜吾家而亦不钦敬。不若吾家而亦不执妇道者。恐不如程夫子所谓量其才而求配之训。
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尤庵尝论改嫁说曰夫死不嫁。是天经地义。圣人岂不以是为教哉。只是教之以礼。使民日趋于善而已。(止)周公制礼。何以制嫁母继父之服耶。周公岂不以礼为教。而又岂不知不再嫁之为礼耶。善乎朱夫子之言乎。或问程子取甥女再嫁一段。与孤孀不可再嫁相反何也。朱子曰大纲恁地。人亦不尽者云云。 按尤庵说是正论。而足以救国朝改嫁法。故记之于此。饿死小失节大。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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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戒孀妇也。己不取配而已。又何禁人取配乎。程子之于甥女。恐亦不能禁。
邺下风俗。 按此篇广夫妇之别。而只言婚姻之礼。孀妇之节。妇女之持身。而不言夫妇相待之别者。以其已尽于明伦稽古也。此其所以为外篇乎。
夫有人民而后有夫妇(止)。按将言兄弟。而先言夫妇者。合于上下相承之意。然外篇相承之意。既不如内篇之分明。则恐不必以相承之意看。○陶庵曰兄弟与我均之为分形连气之人。宜其爱之无轻重。此则天理也。气之流行。往者过来者续。过者为旧来者为新。人知其新而忘其旧。故爱父母之子。不如己之子。此气之局也。(按兄弟之异形气也。而知其重理也。不知重气也。己子之止于慈理也。而胜于父母之子气也。轻于父母之子理也。兄弟与己子。恐当皆兼理气言。)按此篇专以兄弟当长幼之伦。明伦篇既主言长幼。则此以兄弟言。所以补其未尽。
伊川先生曰(止)君臣朋友。皆当以敬为主。 按主言朋友而兼言君臣。只明其以义合同也。此下三条。皆言以敬为主。恐不但为朋友之道。敬为贵也。隐然有起下敬身之义。
蕫仲舒曰云云。问正义在处事之先。明道在处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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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朱子曰他本是合掌说看来。须微有先后之序。 按正义与明道。互相先后。由用而达体则孔子所谓行义以达其道。孟子所谓配义与道是也。言其先体而后用则中庸之修道。先于尊贤之义。大学之大道。先于义利之义。朱子之正义。为处事之先。恐以蕫子所言之序而言。且正义似属行。明道似属知。而蕫子之先正义后明道者。其意似不在分知行也。
古语云从善如登。从恶如崩。 按如登如崩。有难易高下两义。然于劝善之意则高下之义似优。小注又以此语谓非汉以后之言。而引之于外篇为疑。然内外篇不可专以汉为限。故明伦篇伯俞非三代之人而入于内篇。此不足为疑。
濂溪周先生曰圣希天。 按圣与天一也而谓之圣希天者。朱子以天人之别言。陶庵以圣不自圣言之。天人之别。以道言。圣不自圣。以心言。以道言则希在不勉。以心言则希在自勉。两说相须始备。○伊尹颜渊大贤也。 按特举伊尹颜渊。恐是兼出处而言。不迁怒不贰过三月不违仁。 按不迁怒不贰过。即所以不违仁。则贰过下吐当曰()。谚解曰()者。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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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先生甚爱表记。 按自孙思邈以下至此申申言心。可见心术之要。为敬身之则。
视箴云云。以安其内。 按安者危之对。人心之危者。安则道心也。○注(止)非礼之视。所以当制也。 按旧注制也下。有制之于外克己也。以安其内复礼也。至于真积力久则诚矣凡二十三字。此说甚精。愚意则以安其内。未可遽当复礼。故其下复言克己复礼。又按视箴言久而诚。听箴言闲邪存诚。两诚字同是天道。而视箴之诚。是待其久而后诚。则恐不若闲邪存诚之直为天道。可见勿听上工夫。较密于勿视。故于视言心。于听言性。增注言真积力久于视箴。言自然勿听于听箴。其旨甚精。○本乎天性。 按视自内出而主动。故视箴言心。听自外入而主静。故听箴言性。○知诱物化云云。增注曰知为物所引诱。近思录注曰知识诱于外而忘返。物欲化于内而莫觉。 按以文理言之。近思注似优。而但以物字直谓物欲似未然。孟子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物交之物。指耳目而言。则此物字恐亦指耳目之类。而化字方是物欲之动也。如是则当曰知()()。物()()可也。而谚释以增注说言之。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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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终似不通。○言箴云云。增注曰四者言之病小。注朱子曰下四句却说四项病痛。诚斋曰四病归属于上文躁妄二字。(止)易与烦躁之所致而其弊为诞与支肆与悖。妄之所致而其弊为物忤来违。 愚按伤易则诞。所以戒其妄。伤烦则支。所以戒其躁。此二条分明结上文发禁躁妄。内斯静专二句也。己肆物忤。出悖来违此二句。分明结上文吉凶荣辱。惟其所召二句也。然则此四句。虽皆言之病。而其实两项说也。增注所谓四者言之病者。似无分别两项之意。至于诚斋则以此四句。都结禁躁妄一句。而全掉了慎枢机一义。似未安。○动箴顺理则裕。从欲惟危。诚之于思则有顺理之裕。(止)守之于为则无从欲之危。(止)念字承上思字而言。持字承上守字而言。 按顺理则裕。不可专以知言。则诚思上也兼顺理从欲。守为上也兼顺理从欲。恐不必以理与欲。分属于思与为。○习与性成。栗谷曰谓积习成功则若出于天性。(止)天性谓当初禀受气质之性。非本然之性。沙溪曰习与气质之性。俱化而成其德。龟峰曰习与性成之性。乃本然之性。诚斋曰习与性成。是太甲篇文。(止)孔子所谓性相近之性云云。 按四勿所以复礼也。礼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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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也。理即本然之性也。动箴为四勿之归宿也。故曰诚思曰守为曰克念曰自持者。皆主顺理则裕一句而言。可见此性之指本然也。且习字已是变化气质。而其习之与本然性成功者。如人心之听命于道心。则又可见此性之为本然也。栗谷以此性谓气质之性。而又引天性二字谓之气质。既曰气质则恐不可曰天性。诚斋以太甲本文證之。然太甲之习是恶习也。当与气质之性成功。此箴之习。是善习也。当与本然之性成功。龟峰之论。甚合鄙见。
少年登高科。 按少年虽登科。而务实学则非不幸也。锐气登科者。鲜能务实。故曰不幸。席势为美官者。不骄奢能勤俭则非不幸也。既曰席势则鲜能不骄而勤俭。故曰不幸。有高才能文章者。兼有德行则非不幸也。恃其才能者。又鲜乎德行。故曰不幸。岂直以早科美官高才。谓不幸也哉。此义恐不可不知也。
范忠宣公。(止)恕己之心恕人。朱子曰于己不当下恕字。 按恕于人公也。恕于己私也。朱子之训易晓。而小注进庵谓朱子说可疑。其疑还可疑也。程子所谓责上责下。中自恕己。岂可任职分云者。是亦于己不当下恕字之意。 按进庵以此以上谓心术之要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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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然表记与四勿与横渠伊川说。多兼威仪之则。不可截然分威仪心术。且内篇敬身篇。皆言敬以明心术之要。而外篇之广敬身。不致详于敬字。此其所以为外篇乎。后放此。
吕荥公曰(止)恩雠分明。 按恩雠分明。是昧于道理。故以道言。无好人。是薄于心术。故以德言。
张思叔座右铭云云。 按进庵以此以上谓威仪之则。然吕荥公既言气像。而又言点检之心。思叔之铭又言见善见恶之心。亦当兼心术看。
尝爱诸葛孔明。(止)身都将相注。都犹居也。 按孔明既兼将与相。则都字以兼字合字意看似得。
范益谦座右铭(止)边报差除。陈氏曰差差使除除官。 按差除如今差定除授之意。恐不可分为二事。边报差除。盖谓边境所报之差除也。边报所除官。易失实而生乱故不言。○七见人富贵。不可叹羡诋毁。陶庵曰叹羡诋毁。亦非二病。诋毁生于叹羡。诚斋曰(止)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忮则必诋毁。求则必叹羡。恐亦是二病。 按论语骄吝二字。程子以气盈气歉。分为二病。朱子以骄者必吝。吝者必骄为一病。陶庵诚斋两说皆通。而陶庵说似优。胡子曰。 按自此以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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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身通论。而专以读书学问为主。盖以读书所以治心修身。而治心修身。只在乎敬。
颜氏家训云云。 按敬身通论之首。必引此二节者。以其中有父兄子弟朋友事亲事君等语。近于内篇之通论故也。是亦朱子编次之深意。
伊川先生曰大学。(止)必由是而学。陈氏曰是。指大学而言。记闻录曰为学次第。莫备于此篇。若曰并由论孟大学而后不差。则只由大学而将不免于差耶。 按由是而学之学。只以读书之工言之。则并论孟言之似可。若专掉了论孟。则程子何故言论孟次之四字乎。愚则谓朱子以是为大学篇题。则由是之是。专指大学。以是编于小学。则由是之是。并指论孟。
读论语(止)成甚生气质。 按此气质。非指气质之性也。盖言气像资质。
横渠先生曰中庸文字云云注。朱子曰此读书之要法。不但可施于中庸。 按句句理会。他经同然。而若互相发明则孰如中庸。
长得一格见得别。 按长得见得。似皆以知言。而长得似指知新。见得似指温古。
吕氏童蒙训(止)今日记一事。 按此记字。乃记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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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以下句自然贯穿言之则可见。若只记录而已则何能贯穿乎。如论语默而识之。是记忆也。学而不厌。是致知也。
前辈尝说(止)寻思推究。 按此通论虽兼知行。而就读书上说。故知底意多。又结之以寻思之知。
济阳江禄。 按书册至重。朱子之取此条于此篇者。非但承上读书而言也。以其为敬身之一事也。
明道先生曰道之不明。异端害之。 按敬身通论结之以明道先之以异端。其旨深矣。○自谓之穷神知化云云。 按穷神知化。以知言。言为周遍。以行言。穷深极微。兼知行言。○邪诞妖妄之说。 按邪诞妖妄。注兼扬墨言之固是。然此四字最合于老佛。且程子之时。扬墨已绝。似专指老佛。○是皆正路之蓁芜云云。 按上节以知言。此节以行言。若是乎敬身之不外乎学。而为学之不外乎知行也。○右广敬身。 按内篇则明伦敬身。皆书通论字。而外篇不别书者。恐非谓全无通论之意也。但不若内篇之详尽故也。且此篇自胡子以下。为敬身通论。而无敬字意。徒以读书学问为言者。盖以心术之要。威仪之则。饮食衣服之制。都关于读书学问。而敬在其中。陶庵所谓实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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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全书之通论者。岂不善乎。且篇末特引明道之言。以明辟异端明吾道之意。以示因小学之涵养而启大学格致之端。为下学上达相须之妙。朱夫子编次之意。岂不深且大乎。
善行(按善行谓之实立教实明伦者。盖以行主乎实践实学。而又有以此篇。充实内篇之意。)
集说此篇。记汉以来贤者所行之善行。 按朱子之述内外篇也。其徵信矜式。莫如三代文字。故入于内篇。以馀意为外篇。故取汉以来言行。其实非以汉一代。欲为内外分限也。是以嘉言篇。只言历传记接见闻。而不言汉之一字。则吴氏之言汉以来者。似非朱子本意。
吕荥公。 按善行是记人之行也。故章首不言某书曰某氏曰。而朱子檃栝以发端首此二章者。盖取申国夫人与张夫人教训之正也。立教内教为本。故立教篇首列女传。稽古篇首妊姒孟母事。则此篇之首此二章。岂偶然哉。○不以事物经心。 按事是无用之外物。经是留滞之意。若曰当应之事。不经营于心。则不近于释氏乎。
安定先生(止)在大学亦然。 按在湖学时。别有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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斋固宜治。一事兼一事。而在大学。岂可及于治兵水利等事乎。抑在大学。亦别设一斋耶。
明道先生言于朝。(止)德业充备。足为师表者。萃于京师。讲明正学。(按此节言足为师表者。始萃于京师。)其道本于人伦。(止)其教自小学。(止)其要在于择善修身云云。(按此节明上讲明正学。)其学行皆中于是者为成德。(按皆中于是。并指上节其道其教其要。故曰皆中。)取材识明达。可进于善者。使日受其业。(按使受业于萃于京师者。)近思录注曰学行中于是。谓择善修身。足以化成天下。盖成德之士也。又取材识明达。可与适道者。使受学于成德之人。陶庵曰学明德尊者。上段所谓学行中于是者。材识明达。可进于善者。即其所受教之生徒也。 按此一章首一节。泛言推访贤者。萃京师而讲正学。次一节。统言正学之道。第三节。所谓学行中于是为成德者。结第二节正学之道也。继言取材识明达。(止)日受其业者。言始择天下之贤士。使受业于萃于京师之足为师表者。于是而择其学明德尊者。为太学师。其意似如此。而近思录注与陶庵说。皆以材识明达。为第二等人。而为成德之次。是不可晓。
伊川先生云云。置待宾吏师斋。立观光法。 按置此两斋而立观光法于此斋也。如是看则与上文文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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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类。而注释与谚释。两斋外别立观光法云可疑。
明道先生教人云云。 按致知诚意等事。非小学之务。而言立教故并言之。
右实立教。 按首四章。言父师之教。修身齐家之事。其下三章。言朝廷乡国之事。与内篇言君师父之事相发。末章言为学之序。救学之病。而与前篇末同义。编次之意甚详。而但不如内篇之切密。
江革少失父云云。陶庵曰实明伦。则以世代先后为序。(按江革,薛包,王祥,王裒等事。皆是处变。以常变为序。亦与内篇同。恐不必专以世代为序。)
王裒(止)未尝西向而坐。以示不臣于晋。 按王裒之父仪。见杀于武帝未纂时。则为父雠于未为君之时也。如此可也。若见杀于君臣已定之后。则徵辟不就可也。若不西向示不臣。则恐伤于君臣之义。
南齐庾黔娄。注曰父疾而子心惊汗出。自然之理。陶庵曰父子一体而分。(止)一气流通。(止)彼不安则此不安。自然之理。 按虽是自然之理。而无诚孝之人。自无此应。则愚谓待至诚而应。乃是自然之理。○稽颡北辰。求以身代。 按父病子祷。情所不已。而若请以身代之语。则可行于臣之祷君。弟之祷兄。而若子祷父则只当告之以悔过迁善之语也。不可请以身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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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何者。父生子死。谓之逆理。则天即理也。以逆理告于天。而天应之乎。黔娄之至诚所激。不知有身。故不暇念此。求以身代。然以常理言之。祷父而请身代者。似逆理而伤孝。未知如何。
海虞令何子平。 按子平之孝。可谓至孝。而人所难及。岂后人之所敢间然。而但其八年不葬。诚有可疑。人之葬亲。当称其时势与贫富。记所谓敛手足形。悬棺而葬之。亦不害为孝者是矣。与其八年而不葬。孰若薄葬而敛手足形乎。且八年之不衣絮不就凉而数合米粥。此是灭性之道。恐非后人之取为常法也。或曰如此则朱子之取此条何也。曰朱子但取其处变尽诚之事。小学如此类者多。
伊川先生家治丧不用浮屠。 按实父子之亲。结之以此。亦救弊之意。
霍光云云。 按明伦每以处变为首。今霍光事常也而首言者何也。以时之先后为序故耶。抑以霍光亦为处变之人故耶。今人以霍光避主之故。嫌于引用。有违于朱子之意。
帝使允授太子经(止)。栗谷注曰此段太子欲欺君而脱高允。允必谏止而无一言。恐史氏记录之误。遂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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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当初不能谏止。太子可谓未尽善。 按允果不谏止则是未尽善。若谏止而阙之则是记录之误。诚如两先生所疑。愚意则允之直。必非不谏。若有谏止之语。则太子必知允之实告而不入言。其无罪也。抑太子见事急迫。又知允之必不从己。遂不更闻高允之言。欲其强合于天子之前。而急急驰入。使允不遑于谏止故耶。○允退谓人曰(止)恐负翟黑子。旧注静修刘氏曰高允告黑子之言。忠者之直亮。而作史者遽继之以庶或见原。则所谓首实者。乃所以为侥倖之资。又以不奉东宫指导。为恐负黑子。则允所以为是者。非以义理之当然。第以此耳。此皆史臣不明义理。(止)岂直笔可信之史乎。 按刘氏之言。彰允之直至矣。而言史氏之误则似过。告黑子以庶或见原。分明是允之言。而无害于直也。恐负翟黑子。恐亦是允之言也。允之意实非谓为黑子而不从东宫也。及其退谓人之日。追思黑子怨己。而抑扬而言。如豫让之言曰吾所以为此者。将以愧天下后世怀二心者。以此谓之为后世怀二心者而为癞哑行乞之事可乎。恐此一句。分明为允之语。而不可谓史氏之误。○致堂胡氏曰(止)若高允可谓仁矣。 按高允之直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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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绝。而谓之仁则似过。夫当理而无私心曰仁。高允之事。未知其必当理而无一毫私也。观武帝杀黑子崔浩之事则是㬥君也。㬥君之朝为史官者。未必当理也。信笔修史。刻石立于衢路者。未必当理。又有欠于见几远祸之明也。且帝前诘问之对。只当言与浩共之而已。而因言著述之臣多于浩者。似近于好直之绞。恐负黑子之语。虽非意在黑子。而其语似不免有为之私。则固可曰直哉允也。而岂遽谓之仁乎。○按事君之道。莫先于敬。故首言霍光之小心谨慎。其次直。故言汲黯高允李君行之事。次言廉勤。结之以求知二字。亦寓仕进救弊之意。
汉陈孝妇。 按将言夫妇之别。而先之以陈孝妇。是亦以处变为难之意。
曹爽从弟。 按令女之节。卓越千古。而但其截耳断鼻。伤其遗体。似伤于孝。此外更无绝父母改嫁之心之策乎。然妇女之行。何可责其十分全备乎。○仁者不以盛衰改节。义者不以存亡易心。 按仁义似不必分言于改节易心。而方仁义充塞之时。以女子而有此仁义之说。若是乎秉彝之未尝间断于世也。下文郑义宗之妻。亦有仁义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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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郑义宗之妻卢氏。 按卢氏之救姑是孝也。而编于夫妇之伦何也。无乃是时义宗已死。而卢氏之救其姑。便是为其夫故耶。 按夫妇之伦。只言其守节之行。而不言夫妇相接之体。此其所以为外篇。然无论内外篇。言父子则详于子事父。言君臣则详于臣事君。言夫妇则详于妇之行。是盖由于事上之道。重于事下。而其制行之节。又多于事下故欤。
苏琼除南清河太守。 按苏琼之下泣于普明兄弟之讼。虽若矫情而过度。然凡人有善涕泪者。语及兄弟之变。宜有恻然感泪。况以苏公笃友之心临之。则泪自然下矣。岂以矫情言哉。
晋右仆射邓攸。(止)邓攸之弃子保侄。先儒深斥其不近人情。至以朱子之收入为疑。然邓攸之弃子。非薄于子也。以友弟之笃而志全于保侄。则是其因友而伤慈。有如郭巨之埋子。因孝而忘子。恐不可以非人情斥之。独惜其所见之不及。并收二子以待天命。是其所短也。朱子之收入此条者。只取其笃于友也。非以弃子为贤。小学中只取一长而收录者。岂止此哉。
晋咸宁中云云。 按庾衮之救兄疠疫。出于天性之孝。而人所难能。然既免危之后。终不逃避则似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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噫世或有畏疠而不救同气与诸父之死。是非庾公之罪人耶。
隋吏部尚书牛弘云云。 按牛弘闻妻告弟杀牛而读书不撤。似有不合于人情。弟之杀牛。既非小变。则虽无愤怒之心。戚然忧叹可也。天然读书。似近于越人之关弓。且其妻之惊怪。常情之当然。则当善谕以忍抑尽友之义可也。但坐读书。使其妻滋惑。于处变恐亦未尽。朱子之取此条。恐取其不有其财也。
近世故家。 按此篇长幼之序。皆以兄弟言如前篇。而至此节。始备言长幼之节。且缪肜以下。处变故居先。扬播以下。处常故居下。不但取时之先后。○未尝敢呼字。 按不敢呼字。自宋时已然。而程夫子称周茂叔。非呼之也。是临文不讳也。
包孝肃公云云。 按此节之为朋友之伦。盖以白金相让。出于信也。
子孙胜冠者在侧。虽燕必冠。 按若是常著之冠则子孙虽不在侧而已冠矣。若是朝祭之冠则见子孙而冠。似过重。记曰父党无容。父之于子。岂为容乎。○取亲中裙厕牏。身自浣涤。 按建已贵矣且老矣。使谨厚婢洗之。未为不可。 按万石君之行。虽往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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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重者。盖以学问之未到。然其所执专主恭敬也。恭为百行之大。故易言行过乎恭是也。且其恭若不出于天性。而有所矫情。则其享福若是盛大哉。
疏广为太子太傅云云。加赐黄金二十斤。沙溪辨疑曰愚意致仕者例赐之外。又加赐二十斤。或曰既许致仕。复许以此。 按后说似优。若有例赐则必多于二十斤。何不举其多而举其少乎。且太子情厚于师。则宜五十金之多于二十斤。此非二十斤之为天子例赐乎。于帝曰赐。于太子曰赠。下字之义严矣。 按疏广若无旧田庐。则不立产业。归于无恩。且其子之冀立产业。可谓益其过而生怨者。疏广亦可谓明于知子矣。
陶渊明云云。 按万石君,疏广,庞公之事。该父子君臣长幼夫妇。则宜首于明伦通论。而渊明事只是待僮仆训子之小节。而先之于崔孝芬,张公艺之行者。恐专由于时世为序故也。此其所以异于内篇欤。
王凝常居。(止)子弟非公服不见。 按注与谚解。皆云子弟不敢见其父。南溪陶庵皆谓不见子弟。注说似优。既曰常居慄如则已著见子弟之服矣。岂更著公服乎。若更著公服见子弟。是甚于万石君之虽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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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王凝岂其然乎。
张公艺云云。陶庵曰忍之为德。视忿争固不可同日论。然亦非第一道理。(止)忍者是中有忿怒而强为排遣。岂可久之道。 按陶庵谓非第一道理。非可久之道者。极为正论。但张公必有义理之斟酌。礼法之中节。而工夫尤在于忍字。故特书忍字耳。如是看似好。韩文公作蕫生行。(止)千里不能休。 按千里不能休与百里入淮流。始疑以水之不通。谕蕫生之不通于朝廷矣。更详之。淮水之不能休。淝水之入淮流。皆是流通之意。则盖言彼二水则流通千里。而蕫生之名则不通于朝廷矣。如是看尤合于慨惜之意。○按明伦通论。全阙朋友一伦。朱子答人以偶无此尔。然朋友之道。其目不多。故自嘉言。已略于朋友。
或问第五伦。 按敬身以心术为先。心术以无私为先。则朱子之取此条于篇首者。非取而为法也。欲视以为戒也。但可取者。其自知之明。
刘宽虽在仓卒。 按刘公之未尝疾言遽色。当为威仪之则。而其宽主心术故首言之。
茅容与等辈避雨树下。(止)独危坐。 按茅容避雨树下而危坐。似过当。尝见洪梅山门人舟中危坐。始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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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之。而及见妆船布席。可便于跪坐。故不以为过。今茅容树下。亦有布席不沾湿之具耶。且杀鸡而不供宾。亦有可商者。若非老病之母。则岂不欠于待尊宾之道耶。此条似兼心术与威仪。
陶侃云云。 按陶庵以陶侃之斥老庄之说最善。而愚则以其极勤而摄威仪。为尤美也。此条恐亦兼心术威仪而威仪较多。
王勃杨炯云云。 按四杰之浮躁浅露沉静等字。皆兼心术威仪而于威仪较多。
孔戡云云。 按此亦兼心术威仪。
柳仲郢云云。出内斋未尝不束带。 按出恐入之误。此节以礼律身。以下为威仪。家法以下为心术。
柳玭曰云云。熊氏曰妖物必与祸随。名言也。 按旧注熊氏曰下。有涯实靳啬。以正拒之。熊氏何以知王涯之内实靳啬而外以正拒之也。观下文言涯之贪恩权遘祸而推测其心耶。
王文正公(止)平生之志。不在温饱。 按此条亦当编于衣食之节。而其平生之志即心术。故言于此。且敬身必兼衣服饮食。故已上三节。皆言衣食。
范文正公云云。司马温公云云。 按此二节。专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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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进庵曰以上言心术。 按内篇既分类于心术威仪。则外篇亦当如此。进庵说固是。然朱子于外篇。其精密间于内篇。故明伦阙朋友。至于敬身则兼心术威仪互言。恐不可专以此以上为心术。此以下为威仪。愚恐朱子之意。本以心术威仪浑合言之。衣服饮食浑合言之。但以时序言之。似小有分别。
吕正献公云云。 按此条兼心术威仪。
明道先生云云。 按一团和气。与作字甚敬。皆兼心术威仪。
刘忠正公云云。 按尽心行己与不妄语。皆兼心术威仪。不妄语。刘公自称七年而成此。与上蔡谢氏十年祛矜字病同。古人自省之密。甚为钦服。
文中子之服俭以洁。 按以当作而。见前篇婚姻论财夷虏之说。则其俭可知。君子黄白。妇人青碧。似胶执。君子父在衣冠不纯素。岂不服青黑。妇人又岂不服红紫。○进庵曰此一章言衣服。 按朱子岂以一章当衣服。而下六章当饮食哉。况下章文节布被锦衣之说。温公簪一花之义。皆为衣服。愚所谓衣服饮食浑合之者。已悉于上。若以文节温公二章置之于此。则衣食两条。均敌无偏。而恨不仰质于当日讲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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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玭曰(止)不二羹胾(止)。陶庵曰不二羹胾。言有羹不设胾。有胾不设羹。 按固是如此。然羹与胾又多品。以二羹二胾看。恐亦无妨。
李文靖公居第当传子孙。(止)为大祝奉礼厅事则已宽矣。 按此说以于公之高大门闾言之则似薄于子孙。然文靖既为宰辅。则世世宰辅难矣。当以知足之意看。况已宽矣三字。不欲其子孙之止于大祝奉礼而已乎。陶庵曰大祝奉礼。对宰辅言。则以微官意看。对居第传子孙言。则以其家祭祀厅事看。两说皆通而上说似长。
张文节公。 按此条兼衣服饮食。而于衣服较多。
温公曰(止)乃簪一花。 按此条虽言食取充腹。而主言衣服。
汪信民云云。 按咬菜根做百事。是指富贵者而言。若指草野穷饿之士。则孰不咬菜根。而岂以是而做百事乎。朱夫子以衣服饮食结一篇。而专主乎俭者。是矫弊之意也。结之以此条者。欲学者之百事都做也。其旨深切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