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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谷先生文集卷之十六
云谷先生文集卷之十六 第 x 页
云谷先生文集卷之十六
 中庸讲义条对[四]
  
云谷先生文集卷之十六 第 307H 页
第二十一章
 御制条问曰。自诚明之自字。章句。以由为解。由者。由此至彼之谓也。贤者之由教以入者。固可谓自。而至若圣人之德无不实。明无不照。则诚与明。合而为一矣。又安有由此至彼之可言耶。或引横渠由太虚有天之名之语。以为自诚明者。犹言由诚名有性之名。非谓自诚而明也。此说果如何。
 臣对曰。识得两个明字之所以不同。则自诚明之自字。以由为解而义自分晓。夫上明字。是自然之明。而与下明字明之之义有异。则是所谓德无不实。明无不照。而才说诚。便能明也。然既言圣人之德。所性而有。则固当以诚为主而言。盖由其内全所得之实理以照事物。而自然无蔽。则固不可曰诚而后至于明。而其曰由诚而明。亦无不可也。章句之释以由字。意盖如此。诸儒徒知诚明之不可分节次言。而未得由字之义。乃以横渠由太虚有天之名底由字。一般句语看。则已与章句之旨牴牾。此说之断不可从。已有先儒定论。更无足多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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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制条问曰。诚之一字。自十六章。微发其端。至于上章。始以天道人道。反覆推明。而其所以言诚。则不过曰壹而已。壹者。无对之辞也。而此章之曰诚曰明。以明对诚者何也。且所谓明者。果何指也。章句。释诚明之明曰。明无不照。则此明字即明德之明字。释明诚之明曰。先明乎善。则此明字乃明善之明字。然则上下明字。果一字而二义耶。
 臣对曰。此章承上章天道人道之意。而反覆推明诚者诚之者之事。则曰诚曰明。虽若有对。而不过曰一个诚而已。盖以诚而论明则明诚为一。以明而论诚则明是至于诚之工夫。而其下语之意。重在一诚字。则章句所谓诚则无不明。明则可以至于诚者。亦可见诚为之主。而不可以待对看。明矣。至若明字之释。有以明德言者。有以明善言者。故许东阳四明字不同之论。已有定案。而明而至于诚则所谓及其成功。一也。到此地头。更安有同异之可言耶。
第二十二章
 御制条问曰。尽其性之性。即天命之性。所谓指出其本然之理者也。然诚即理也而性亦理也。则以诚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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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何异于以口吃口耶。且章句释尽其性之性。专以天命之在我者言之。释尽人物之性则却带气禀而言之。先儒以为此正朱子盛水不漏处。其义可详言欤。
 臣对曰。诚与性。皆可以理言。则以诚尽性。虽若可疑。而今以下章章句。诚以心言之训。参看于张子心能尽性之语。则便可知此章诚字以心言。而至诚尽性。亦不过曰以是心尽是诚而已。胡云峰曰。天命之性。真实无妄而圣人之心。真实无妄之至。故于本然之性。为能尽之。既以心与性分言。则恐不当。看作以口吃口。且凡吾之所得乎天。而自有仁义礼智之本然。则尽己之性。不得不以天命之性言。人物各随其形。而不无厚薄通塞之不齐。则尽人物之性。不得不兼气质之禀言。此章句之所以攧扑不破处。先儒之赞而美之。不亦宜乎。
 御制条问曰。致中和而位天地育万物。尽其性而赞化育参天地。此果有同异深浅之可言欤。且赞与参。不可分先后。而观于经文之三可以。则似若有层级者。何也。
 臣对曰。中和位育。尽性参赞。大抵无别。而首章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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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戒惧谨独而约之精之。以至于极其中极其和。而天地位万物育。则其所谓学问之极功。圣人之能事者。犹有工夫之可言。而至于此章。则首以至诚提起。而直说到尽其性三字。以至于尽人之性。尽物之性。皆是圣人自然底事。而参赞二字。说得尤深。则二章所言。大略有详略之不同矣。赞有赞助之义。参是并立之称。则观于经文之三可以。虽若有先后之别。而上面能字里面。有许多功用。可以字。特即其所能处而赞美之。则先儒以为当作有以看。是也。又安有层级之可言耶。
第二十三章
 御制条问曰。致曲。非谓致其一曲而已。必引其一曲之发见而推致之。以至于众曲皆然。如齐宣王易牛之心。仁之一曲。而扩充之。可以保民。而京兆人让金。礼之一曲。而善推之则可以为尧舜之类。是也。故说者以为曲者隅也。论语之举一隅反三隅。即致曲之说也。此于字义。较觉精切。未知如何。
 臣对曰。天命之性。浑然全体。而仁义礼智之端。随感而见。则指其发见之偏。虽圣人。亦只是曲。但圣人之曲。无待于推耳。自其次以下则未免为气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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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拘。故必自其善端发见而推致之。如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发。皆偏于一端。则是即所谓曲。而其曰致之者。如孟子所谓扩充其四端。是也。若以为只致其一曲而已。则是未免夷,惠之偏耳。岂能有上面动变化之功而到得本体之无欠缺耶。如让金易牛之心。皆可以保民而作圣。则亦可见推致其仁与礼之一曲。而众曲莫不皆然矣。且以论语之举一反三为證。则凡于四端之中。致其一曲。而三者之曲。便可反隅而推致。其于致曲之义。尤为停当。
 御制条问曰。致曲为尽性之次。则是学知困勉之事。而及其形著动变以至于化。则与圣人无异。故下文结之曰。唯天下至诚为能化。此即前章所谓及其成功一也之义也。然朱子尝论形著动变。以为孟子动而未变。颜子变而未化。然则虽以颜,孟之亚圣。犹未及于成功耶。
 臣对曰。动变化。是一类。学而至于动变则便是尽人物之性事。虽以此直谓之成功。亦非过当之语。而化之一字。是就动变之有不知其所以然而浑化无迹处言。则又非但可以成功言也。程子尝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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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子微有迹。孟子其迹著。此与朱夫子动而未变。变而未化之训。同一语意。则亦可见其有些未到于化之地位。而如颜子之博文约礼。孟子之尽心知性。已做到十分明十分诚地头。则岂敢遽以未及成功论断耶。
第二十四章
 御制条问曰。见乎蓍龟动乎四体二句可疑。盖此章以前知引起。如神结之。则是必言微昧不可见之事。隐妙不可测之理。以见其恒人之所难知。惟圣人为能知之。然后始可谓前知。始可谓如神。而乃反以见蓍龟动四体之语。极言其昭著易见者。究以文义。岂不径庭乎。钱吉士以为动乎四体以上。言至诚之道本可以前知。善必先知以下。言至诚之前知如神。由其有可以前知之理。故圣人能先事知几。其明如神。此说似矣。而然以经文观之。自首至终。一直说下。而动乎四体之下。初无一言斡转。则钱说亦未见其尽然。如有素讲于此者。须却明辨之。
 臣对曰。圣人所以前知者。非有异也。亦不过中庸之知而已。夫至诚之道。神明照彻。其于吉凶之来。祸福之应。固无不前知。而其所以前知。则必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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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兆眹而得之。非如异端诡异之说。𧗱家推验之法。变幻架凿于茫昧不可知之事。而以为前知。则经文之必以见蓍龟动四体。为至诚如神之知者。亦不过因其昭著已见之事。以明圣人之中庸耳。朱子答张敬夫书。论至诚前知之道。而反覆乎至诚异端之所以不动。则亦可见此章立言之旨渊乎微矣。钱吉士以人与道分言。谓其有可以前知之理。故有至诚如神之明。则说得似有理。经文动四体之下。拈出祸福二字。以示天人吉凶之符验。则句语斡转之妙。恐在于是。而先儒以祸福将至一句。为总承上四句说。此可为證案。
 御制条问曰。至诚如神之神。与大易知几其神之神。通书诚几神之神。同异何如。胡云峰以为孔周所言之神。即程子所谓以妙用谓之神之神。此章所言之神。即程子所谓以功用谓之鬼神之神。其分属之义。可详言欤。
 臣对曰。就理上说而有妙用之称。就气上说而有功用之称。以妙用谓之神。则指其变化不测者言。以功用谓之鬼神。则指其造化有迹处言。今以三个神字而观之。知几之神。诚几之神。单举神字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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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明神妙不测之义。则是就理边说。而所谓妙用谓之神。是也。此章之神。必着如字。而以明至诚前知之道。则是就气边说而所谓功用谓之鬼神。是也。盖此章之神字最重。如易所谓与鬼神合其吉凶。此篇所谓质诸鬼神而无疑。是也。而其神明照彻。唯至诚者如之。则若有这个神明物事。可与圣人相对而称也。胡氏之属之功用。可谓精矣。
第二十五章
 御制条问曰。诚者自成。而道自道之二自字。字同而义异。自成之自。不假人为。自然如此之谓。而道自道之自。即用力修为。自当如此之谓。观于章句所以自成。所当自行二句。则意自分晓。然此章专言诚之之事。而反于首句总冒处。却言自然之诚。洵属可疑。此果有说耶。
 臣对曰。天命之谓性而有自然成之理。率性之谓道而有自当行之道。自成之自。是泛言物之所以自成。自道之自。是专言人之所当自行。则两自字。义各不同。而自然之自。尚在自字外。自道之自。亦在自成内。盖人亦物也。君子诚之之事。乃所以自成其为人。则此经文所以必于首句总冒处。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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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之诚。以明自道是诚之事。而亦所以自成也。故章句。既以人与物顺解。而又以诚以心言道以理言二句。就人上说了。以视学者自成之方。则其意盖为人之所以自道。便是物之所以自成。而紧要处。在自字上也。由是观之则自道之自字。实因自成之自。而子思之必以诚之一字。揭为诚之之目者。其旨渊矣。
 御制条问曰。既曰诚者自成。又曰。而道自道。对言而互举。则诚与道。果有所不同。而诚自诚。道自道耶。且以上句为例。则当曰道者自道。而必曰而道自道者。何也。而者。承上起下之辞。此政可见道不外乎诚耶。
 臣对曰。兼人物言而曰自成。专指人言而曰自道。则诚与道。虽若对举。而不曰道者自道。必曰而道自道。则自有语意之接下气脉。而亦非所以对言之也。盖此章大意。全在诚者自成一句上。如第二第三节之言诚不言道。是其验也。而道与诚。实非二事。亦不过因其自成之诚而自道此而已。则经文之必于下一句。加一字减一字而变作承上起下之例者。其意盖谓诚乃自成底道云尔也。 圣问中道不外乎诚之训。可谓深得经文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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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制条问曰。成己。仁也。成物。知也。则仁为体而知为用。学不厌。知也。教不倦。仁也则知为体而仁为用。好学近知。力行近仁。则成己之中。自有知仁矣。知周万物。仁及禽兽。则成物之中。自有知仁矣。同一仁也。同一知也。而言之不一者何也。其分言合言。莫非妙道。横看竖看。皆成至理者。可得闻欤。
 臣对曰。己与物。虽有内外之分。而仁与知。具于性分之内。故随其所指而互为体用。学不厌。教不倦。皆以知言。成己成物。皆以行言。则主知而先知。主行而先仁。是固有立言之不同。而诚以成己则奚翅仁兼乎知。诚以成物则奚翅知包了仁耶。盖仁与知。是诚之德。成己成物。是诚之事。才说诚仁知德。而成己成物之便在是。则自体用之分而言之。固当曰成己仁。成物知。而自内外之合而言之。则成己处亦有知。成物处亦有仁。此所以仁为体而知为用。知为体而仁为用。无内外无先后。而所谓性之德是也。此非所谓分合莫非妙道。横竖皆成至理者耶。
第二十六章
 御制条问曰。首句引起之初。劈空下一故字。而更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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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来历。何也。大抵此书分章。多有可疑者。第三章以下。每以子曰为别。而九经章。两称子曰。愚而好用章。亦两称子曰。则义例与他章不无班驳。至若致曲章。其次二字之紧承上文至诚。此章故字之紧承上文时措。皆是文连义贯。一气说下者。而特以天道人道之别。画区定界。各为一章。则文理之接续。反失于其旧。简编之离合。或涉于安排。似有逊于大学经传之井然秩然。移易不得。夫分章析句。从古笺注家所慎。况以朱子分金称出之妙。岂有一毫未尽于此。而反覆潜究。终未得其要领。欲与诸君子一讲焉。
 
臣对曰。此章实承上章。言至诚之道。故首句直以一故字引起。则其承接来历。已贯前章。而非劈空比也。九经章之叠称子曰。章句。既以下子曰字谓衍文矣。二十八章之两称子曰。所以别中间之为子思说而首末之为夫子说也。与以上子曰之逐章分段。恐无异例。至若致曲章之首之以其次。此章之先之以故字。则皆是文连理顺。一直说下。而试以朱子分章之例。究子思立言之义。则如诚者诚之者。为下居上。大德小德之类。皆于一章内。起头结尾。移易一节不得。则虽或有文理之接续。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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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之通贯。如其次致曲。此章故字之例。而其分为一章。断然无疑。子思之立言。固有条例。而朱子之分章。又因经义。则岂容有一毫未尽底义耶。
 御制条问曰。章句。释悠远曰。验于外者。释悠久曰。悠久即悠远。兼内外而言。既曰验于外。而又曰兼内外者。何其言之前后矛盾也。且下文云。天地之道。悠也久也。然则天地之道。亦可谓有外有内耶。
 臣对曰。施于外者。无有不根于中。故经文曰。久即徵。章句曰。久常于中。徵验于外。悠远之验于外者。盖由其久于中而致之。而上节但以其著见者言。故章句之只以验于外释之。至此节。却以久之一字。始显出久于内之义。故章句曰悠久则悠远。兼内外而言。此可见相应之妙。而无矛盾之患矣。且悠久是天地之道。则若不可以内外言。而天地既有性情。如化工运行。皆有主宰。则天地之悠久。亦安得不兼内外而言之耶。
 御制条问曰。此章之不贰。即九经章所谓一也。然章句。释九经章之一曰。一即诚而已。释此章之不贰曰。不贰。所以诚也。观于前后训释之异例。则一与不贰。必有可辨者。欲闻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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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对曰。九经之一。对三者而言。此章之不贰。解至诚无杂之义。一是数目字。而但一字所指即诚。则不可谓一是不贰之义。而一与不贰字。更无别也。是以。章句释一字曰。则诚而已。释不已曰。所以诚也。而已字。有竭尽无馀之义。所以字。有由此做去之义则一与不贰之煞有分别。灼然可睹矣。
 御制条问曰。此章上下。皆以天道地道对待言之。而独于第九节。以天地山川。并列而错举者何也。山之广大。水之不测。岂独非天之所覆。地之所载。而乃可以各为一条。与天地并称耶。
 
臣对曰。三十章。言圣人之德。而以天地日月四时。错举而言之。夫错行代明。岂能外于覆载者。而所以能发明天地运用之妙者。莫此若也。此章。以至诚无息之功用。言天地生物之多。而乃以天地山川并称者。盖以举出一山一水。而天地之理益完备。生物之功尤不测。一卷石之大。而草木禽兽生之居之。一勺水之多。而鼋鼍鲛龙鱼鳖财货生焉殖焉。则就天地中而能著明天地至诚之功用者。惟山川为大耳。岂可以山川之并称。而谓可以与天地齐等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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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御制条问曰。发育峻极。大德之敦化也。而秖以洋洋引起。礼仪威仪。小德之川流也。而却以优优大哉发之者。何也。且礼仪威仪之别。可详言欤。章句。据礼记之文。以礼仪为经礼。威仪为曲礼。然汉艺文志及晋陈宠疏。引用此语。皆作礼经三百。威仪三千。故后儒或疑礼仪之仪。或是经字之误。此似有据。未知何如。
 臣对曰发育峻极。就天地间说。礼仪威仪。就事目上说。道之极于至大。而指其流动充满之妙。则不得不以洋洋称之。道之入于至小。而指其许多头项而言。则不得不以优优赞之。非洋洋不如优优。而小德优于大德也。且如冠昏丧祭。是为礼仪。就其中条件节目。是谓威仪。则章句经礼曲礼之训。似是不易之论。而至若晋汉礼经之文。后儒经字之疑。臣未有考据。不敢强解。然而又安知其引用者之不倒错字句耶。使其说如有理。则章句必取之而传疑矣。
 御制条问曰。达德。所以行道。至德。所以凝道。行与凝。固有浅深。而达与至。亦不无同异耶。
 臣对曰。自其聚合处言曰凝。自其运用处言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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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是凝后方行。行后能凝。而譬如五谷之味。食而嗜之者是行。嗜而饱之者是凝。则行与凝。固有浅深。且以人所共由而曰达道。以道之大小各极其至而曰至道。则达道。天下古今之所通行。而至道。非圣人不凝也。达与至。亦岂无异同耶。
 御制条问曰。章句。以尊德性为存心。而致广大。极高明。温故。敦厚。四者属焉。道问学为致知。而尽精微。道中庸。知新。崇礼。四者属焉。然秪言存心致知。而不及于力行。故后之论者。竞相立说。以补其缺。而纷纭之论。不可更仆数。试举其最著者。则有谓存心虽不可分知行。致知则却带力行。而以尽精微知新属知。道中庸崇礼属行者。有谓存心与致知。皆兼知行。而分致广大温故属知。极高明敦厚属行者。是数说者。果孰得而孰失。抑亦有舍是而别有所正法眼藏者耶。
 臣对曰。章句。以存心致知。分属尊德性道问学。而存心二字。已包得力行在内。后儒所谓阙却力行者。已不识章句本旨。盖存心不专是虚静工夫。便包了克治涵养。而煞有用力做去底意。观于章句所谓涵泳乎其所已知。敦笃乎其所已能之知字能字。便可见力行底意在这里面。而且以语类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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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约礼。以分配尊德性道问学之义推之。则朱子之以上一截。属之行一边。明矣。然而若以力行致知二者。分属上下二句而已。则不惟缺却涵养一段。且无以见其省察克治之意。故必以存德性属之存心而统四句上半截。道问学属之致知而统四句下半截。以为全动静合内外之工夫。则非不言力行之为遗漏。而所以言存心之为完备。后之论者。都不理会。胡氏则以非存心无以致知之训为据。而乃谓存心不可分知行。致知则却带知行。史氏则以知行相须之说为證。而乃谓存心与致知。皆兼知行。其所谓补缺底两说。皆未免穿凿囫囵之病。而陆家书所谓存心包得力行。致知带有力行意。只是举此包彼云者。最为近之。然若求其正法眼藏。则固当以章句存心致知两句。参看于语录所载以上五节属之知。然后庶可以无渗漏矣。
 御制条问曰。尊德性。道问学。孰轻孰重。孰先孰后。盖自陆象山以尊德性三字别立门户。尽废讲学。而一转再转。去之愈远。驯致乎江西一派反覆沉溺于顿悟之说。而朱,陆之学。几乎平分天下矣。于是为调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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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者。有谓朱子道问学之意居多。陆子尊德性之意居多。夫朱子之教。固以穷理为务。而每谓穷理之前。必先涵养本源。则何尝阙略于尊德性之工。彼陆氏所谓居敬者。又未免专尚简易。悬空冥索。则曾是以为存养可乎。虽然。口是而貌从。非朱子之所望于后学者也。亦尝有的见王,陆之学不及朱门之旨诀。如横渠之于老,佛者乎。试各极言之。
 臣对曰。尊德性道问学。只是存心致知之方。而存心者。固不可以不致知。致知者。亦不可以不存心。程子所谓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是也。今若欲分排先后。辨别轻重。则恐不免一边偏重之患。而大小上下之间。更无着手处矣。吾儒之学。盖不外乎居敬穷理二者。知行相须。齐头用力。而彼象山陆氏者。乃反专主乎尊德性一句。阙却致知一段。而来后许多头面。又不知落在何地。则无惑乎转入葱岭气味。而驯致顿悟之法也。今若只就经文照管。则陆氏之失自见。盖其致广大者。易致忽略细故。空疏无物之病。故以尽精微补之。而陆氏之学。已无尽精微处。极高明者。或有过于高远空阔无实之患。故以道中庸补之。而陆氏之学。已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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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中庸处。温故而不知新则所知有限。故必曰温故而知新。而彼无所谓知新。敦厚而不崇礼则细行不矜。故必曰敦厚以崇礼。而彼无所谓崇礼。则不但其阙了道问学一句语。其谓尊德性者。亦只是虚静一路上走。而与吾儒所谓居敬者异矣。朱子所以极力论覈。辨其真伪者。已无馀蕴。而如吴草庐之以居多二字。欲为调停于朱陆之间者。是何异于杂薰莸于一器也。夫以读书穷理为务。而以涵养本源为先。则斯所为敬义夹持。博约两全。尊德性道问学。即是车轮鸟翼。不可偏废者。朱夫子一生用工。只在于是。而所以开示者尤深至。则后之学者。岂可不服膺于斯乎。
 御制条问曰。章句。释致广大曰。不以一毫私意自蔽。释极高明曰。不以一毫私欲自累。私意与私欲。果有辨耶。且不以自蔽一句似衬于高明。而却言之于广大。不以自累一句似衬于广大。而却言之于高明。又何义也。
 臣对曰。朱子曰。私意。是心中发出来。要去做底。私欲。是耳目口鼻之欲。盖人心本自大公。而私意从中起。广大处已窒塞了。人心本自高明。而私欲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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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而动。高明处便昏浊了。则以私意为之蔽而属之广大。以私欲为之累而属之高明。各有衬合。
 御制条问曰。此章首句。即说大哉圣人之道。其下复以洋洋发育。优优大哉等语。发挥铺扬。极其郑重。惟尊德性一节。虽言学者之事。而然亦兼体用。贯本末。为修德凝道之端。则其言固未始不大也。及观最后结锁之语。则不过以明哲保身之事数句点缀而已。引起则甚大。收尾则甚小。何也。
 臣对曰。明哲保身。正是天理烂熟处。上面言发育峻极之大。礼仪威仪之多。至此而始收尊德性道问学。德修道凝之功效。在身上理会贯彻。见得分明。而日用之间。依乎中庸。居上而为下。足容而足兴者。都是位育经纶之道。则这一节。所包之义便阔大。岂可曰头大而尾小也耶。
第二十八章
 御制条问曰。吕蓝田以愚而好用。为有位无德者之事。以贱而自专。为有德无位者之事。以生今反古。为不知时措者之事。盖作三项说。而朱子亦尝从其说也。然观下文虽有其位一节。秖以位与德对言。而未尝及时之一字。则吕说恐非正解。而朱子取之。其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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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臣对曰。许东阳以生今反古。为通上二句说。此说似好。而大要愚贱。以德位言。今古。以时世言。则吕氏之分作三项说。固为得之。下文秖以位与德对言。而阙却时之一字者。诚以有位而不敢作礼乐。无德者之时也。有德而不敢作礼乐。无位者之时也。不兼位德而敢有作者。均之为不识时措之宜。则虽不言时。意实包在。而正与吕说相贯矣。且以章内立言之旨统论。则非天子一节。举位以该德。故其下即以今天下引起。以明子思所遇之时。虽有其位一节。该德位而言。故章末又引吾从周一款。以明夫子所遇之时。而可知子思所以申明章首三句之义者。盖不出德位时三者矣。朱子之取吕说。不亦宜乎。
 御制条问曰。非天子不议礼。以下三节。章句。以为子思之言。然考礼记旧本。即自愚而好自用。止不敢作礼乐。皆作夫子之言。汉儒之传授。必有渊源。而朱子之遽断其为子思之言者。果有据而然耶。
 臣对曰。此篇自二十一章以下。皆子思所以推明夫子天道人道之训。则三十章之首称仲尼。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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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章之末称子曰。是皆子思之所引用。而仲尼以下。子曰以上。俱为子思之言无疑也。此章首。子曰以下。言愚自用。贱自专。而戒之以生今反古。则是盖为愚贱者之通戒。而其下非天子一节。专以贱者言。下二节。又总在非天子节内。盖子思于此一章。承上章为下不倍之义而申言之。故首引夫子之言。而下段秖举贱者而推明之也。先儒谓此章为在下位者言。故于贱者特详。而不及愚者。亦可见旨义之所在。而下三节之为子思之言。已皦然矣。且于章末。特称子曰。以别上三节为非夫子之训。则其立言已自分晓。朱子之断定。尽为精密。而汉儒之无稽。何足多辨耶。
 御制条问曰。车同轨。与制度相应。书同文。与考文相应。行同伦。与议礼相应。此先儒已定之论也。然行同伦之为议礼。书同文之为考文。其言固无可疑。而至于车之同轨则不过制度中一微事耳。制度之可举而言者。岂患无其物。而必以车言之者。何也。
 臣对曰。议礼考文。以时王之制而言。车是周之所尚。而于其同轨。可以见今天下一统之义。则所以与同伦同文。并列而为三也。夫车之同轨。虽是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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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中一微事。而惟其无远而不届者车也。日月之所照。霜露之所坠。皆是车之所至。而其轨辙之旋转运行。无有不同。则于凡车轨之所同。律度量衡之制。冠裳衣服之品。凡天下器用制作之末。莫不皆同。而同文之书。同伦之行。亦可考议于同轨之内矣。然则制度之重。孰能出于是车之右者。而子思之必以同轨列之于三者之先者。其亦出于周人尚车之意也。
 御制条问曰。必待圣人在天子之位。然后始可作礼乐。则三代以后。虽至礼坏乐缺。更无敢作述耶。然则叔孙之讲绵蕞。难乎免不韪之议。而鲁两生之不来。未必为拘儒之见。贾谊之易服色。宜其有纷更之诮。而汉文帝之谦让。未可为黄老之失耶。
 臣对曰。臣尝闻作与述异。故朱子尝曰。作非圣人不能。而述则贤者可及。夫礼乐之为教大矣。若其斟酌损益。刱立制作。则有非圣人而得位者。固不可议为。而至于讲究修明。称述而遵行。则虽由是而做熙皞之治。亦无所不可也。乌可而不敢作礼乐一句语。一任其礼坏乐缺。而玉帛钟鼓。举而委之。不思所以修述之方也耶。至如叔孙之绵蕞。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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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先王之糟粕。贾生之服色。初非当世之急务。而汉兴之初。适当偃修之期。文帝之盛。可谓富庶之时。则因此而述礼乐。亦无所不可也。果如鲁生之不来。汉文之未遑。则政所谓唐虞三代之后更无敢作述。而未见其兴礼乐之日也。乌乎其可也。
 御制条问曰。此章所谓吾从周。与论语吾从周之意不同。论语所言。以周监二代。文质得宜。故欲从之也。此章之义则虽未必尽善。而特以其时王之制。故不得不从之也。盖周公制礼之初。何尝有未尽善。而至于夫子之时。则时势既异。文胜其质。自当损益更张。不可徒修旧章。观于答颜渊为邦之问。其意可见。然则论语之从周。指周公制作之初而言。此章之从周。以当时所行之礼而言。如是看。未知如何。
 臣对曰。吾夫子屡发吾从之训。而其所言之旨各异。于礼乐则曰。吾从先进。此指周初文质之得中而必欲从之也。于麻冕则曰。吾从众。此指当时所用之制而不得不从之也。然则论语之吾从周。是出于从先进之意。而以制作之初言之也。此章之吾从周。是出于从麻冕之意。而以时王之制言之也。当周公制作之始。固为礼乐之尽美。而及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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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世之降。不无更张之可言。则观于四代之损益。已可见此章之吾从周。其与夫论语之吾从周。所指有不同矣。郁乎之称。衰矣之叹。其非夫子之素志欤。
第二十九章
 御制条问曰。上焉下焉。二句可疑。若依章句之训。以上焉者为时王以前。下焉者为圣人在下。则上字以时言。下字以位言。数句之内。义例不伦。若从程子之说。以上焉者为三王以前。下焉者为五霸之事。则五霸之不足谓善。诚如方蛟峰之说。何以则可以无碍看得也。
 臣对曰。上焉者。是前圣而在上位者。下焉者。是后圣而在下位者。上下二字。皆兼时位看似无妨。而上焉者说无徵。则时之义较重。下焉者说不尊。则位之义较多。上者。位尊而文献之无稽。以其时也。下者。时近而礼乐之不作。以其位也。则朱子之以时与位分属。尽为精切。而上者以时言。便可知下者之时近。下者以位言。便可知上者之位尊。则互换看了。数句之义例略同矣。若以上达下达为解。则已有朱子之所辨破。以三王五霸为證。则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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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氏之所论说。臣何敢赘陈也。
 御制条问曰。既曰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则天地与鬼神二也。又曰。质诸鬼神而无疑。知天也。则鬼神与天地一也。其析言之而不为二。合言之而不为一之义。可得闻欤。且经文而知天知人对言之。而章句则必合二句而总释之者。亦必有精义。此亦明言之。
 臣对曰。乾。确然示人易。坤。隤然示人简。道之明者。故曰建而不悖。鬼神潜来潜往。无声无臭。至幽者也。故曰质而无疑。而天地鬼神。理则一也。自其析言处观之。则昼夜寒暑。风雨雷霆。即是天地之为其主宰。而天地鬼神。不可分而二之也。自其合言处观之。则阴阳合散。屈伸消长。莫非鬼神之为其功用。而天地鬼神。不可混而一之也。斯非所谓一而二。二而一者耶。若夫天与人。名虽对举。理实无二。则章句之必以知其理三字总释之者。似可见天人合一之妙。而至于精义所在。则岂臣肤浅之所敢议到耶。
 御制条问曰。动而为天下道。章句云。动兼言行而言。然则经文秖有此一句足矣。何为其既言动而又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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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既言道而又言法则耶。且行则称法。言则称则。此亦有各当其可者耶。
 臣对曰。此章之旨。有支有节。动为道一句。是小支。下二句是小节。解盖动是举一身而言。则已该得言行二者。道指人所共由。则已包了法则二字。而下文又以言与行对举。法与则对言者。盖以揭要以为支。解义以为节。而详言之意。重在本诸身。徵庶民一句上也。岂可以言动言道而便阙却行为法。言为则两款说耶。且夫行之有迹而人所当效法。言之有理而人可以取正。则行之称法。言之称则。亦可见各有攸当者矣。
第三十章
 御制条问曰。祖述尧舜以下四者。章句。以为兼内外该本末而言。若就四者之中。分贴内外本末。则何者为本为内。何者为末为外也。韩遗古以祖述尧舜。上律天时二句。为内与本。以宪章文武。下袭水土二句。为外与末。而后儒率多驳其说者。盖谓尧舜之道。自有内外本末。文武之法。亦自有内外本末。而韩氏之分属。未免各偏于一边也。然既谓祖述其道。则道固可以属之体矣。既谓宪章其法。则法固可以属之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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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体而达用。则尧舜之道。见于文武之法。由用而溯体。则文武之法。原于尧舜之道。而内外交贯。本末互须。如是看。则韩氏之说。语虽分析。意自圆畅。而诸儒之必力攻其说者。果何义也。
 臣对曰。章句。以祖述以下四者。谓皆兼内外该本末而言。则便可知四者之各有本末内外。而不当以本末内外分贴于四者。后儒论说。有如聚讼。陈北溪则以不时不食。仕止久速等语。属事与行而分内外本末。陈潜室则以显晦屈伸。坎止流行等语。分细与粗而贴内外本末。有以事与心分内外。而以事之钜细为本末者。有以所行之事属末与外。而以所以然之理之运于心者属本与内者。虽未知其何说之为妥当。而皆于四句之中。兼说本末内外。则亦大不谬于章句之本旨矣。乃若韩氏之以祖述宪章。分贴本末内外。则已非朱夫子所解之旨。而诚不免诸儒之驳矣。盖祖述。以道言则道固可以属之体。宪章。以法言则法固可以属之用。此韩氏所以有内外本末之分。然而祖述其道。法在其中。宪章其法。道在其中。则不必曰尧舜之道见于文武之法。文武之法原于尧舜之道。即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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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之道而尧舜之法在是。即文武之法而文武之道在是。正所谓内外交贯。体用相须。而祖述宪章。各自有内外本末也。韩氏之分析。诚为谬解。而诸儒之力攻。又何疑哉。
 御制条问曰。上律天时之时。最好潜玩。盖孔子圣之时者也。其仕止久速。各当其可者。无往非上律乎春夏秋冬之各循其序者。文言所谓与四时合其序。是也。前章时中时措之时。下章溥博渊泉时出之之时。皆此时字。而子思之阐道统。扬祖德。必以是为言者。其意夫岂浅鲜哉。然朱子尝引不时不食之事。以明律天时之义。则又似说得较轻者。何也。
 臣对曰。夫子之一身而四时之运用备矣。天有昼夜寒暑。而夫子有用舍行藏。天有春夏秋冬。而夫子有仕止久速。全体妙用。吻合无间于自然之运。元气之行。则夫子所谓天何言哉。四时行焉。正所以自道语。而行夏之时。赞周之易。莫非律天时之义也。 圣问中拈出一时字反覆。可谓至矣。而朱子之必引不时不食一句。以当律天时之义者。盖以其虽于饮食言动之末。而亦不外乎一时字运用。则夫子之一身云为。莫非上律乎天矣。岂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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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是说。归之较轻耶。
 御制条问曰。无不持载。即前章之博厚也。无不覆帱。即前章之高明也。错行代明。即前章之悠久也。朱子于前章章句。以博厚载物一节。为圣人之与天地同用。以博厚配地一节。为圣人之与天地同体。若以前章之例例此章。则此一节。当属之体耶。当属之用耶。且博厚之先于高明。持载之先于覆帱。未必皆遣辞之适然。此亦有说耶。
 臣对曰。陈新安以为此节上二句。以天地之定位言。下二句。以阴阳之流行言。许东阳以为此节内着两譬。如一以比其经。一以比其纬。后之说者。亦以为持载覆帱。道广大之体。错行代明。道变通之用。就此三说看则当以持载为体。代错为用。而视夫前章博厚高明之各以体用言。则义例不伦。若以前章之例。例此章而反覆参考。则似当于逐句内分体用看。而不必以上下二句分属体用。盖此章言天地日月四时。则当以前章博厚配地一节参看。而似可以属之体。此章言持载覆帱错行代明。则当以前章博厚载物一节参看。而似可以属之用。如是看。未敢知如何。至若博厚之先高明。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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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之先覆帱。自有成德入德之不同。而先仁次知之别。已有先儒定论。则岂敢曰遣辞之适然耶。
 御制条问曰。大德小德。论者不一。或以大德为隐。小德为费。或以小德大德为隐。川流敦化为费。二说者。孰为正解。或谓大德是未发。小德是已发。或谓大德小德不可分属动静。二说者孰是真诠也。
 臣对曰。大德小德。只可以分合言。不可以浅深言。细玩章句并育并行。不害不悖之训。则其不可分配费隐。已自晓然。而川流敦化。是费之可见者。大德小德。其隐而不可见者。则熊勿轩所谓大处亦有费隐。小处亦有费隐。可为后一说之明證。朱子尝谓大德小德如中和。又曰。如忠恕。盖大德是一本之合。小德是万殊之分。则固可以中和分属。而其不可以未发已发分言。则正如忠恕相似矣。以是参考则或者之分贴未发已发。殊非朱子之意。而后说所谓大德小德不可以动静言者。似得正解。
第三十一章
 御制条问曰。聪明睿智。生知之质也。宽裕温柔以下四者。仁义礼智之德也。盖仁义礼智之德。虽是圣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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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同得。而惟气质纯粹者。为能尽之。故此章必以聪明睿智四字。先立其纲。而其下即以四德之目。条例之。以见其有如是之质。然后可以尽如是之性。此乃朱子之意。而历代诸儒之所宗也。然以经文究之。则自聪明睿智。至文理密察。皆是一例句法。而未见有此理彼气之分。至于宽裕温柔。发强刚毅二句。则其辞意字义。又似乎专言气质。而非所以论本然之理者。反覆潜究。未得其解。欲与明理者详辨焉。
 臣对曰。此章首一句。以生质之美言。下四者。以所性之体言。以见有是质然后可以尽是性。则此可见章句之本旨。然而经文之只作一例句法。不以理气分言者。盖以此章言至圣之德。则质与性。虽有理与气之不同。而皆可谓之德则一也。饶双峰以聪明睿智为大德之小德。游广平又以聪明睿智为圣之德。而以仁义礼智之德对言。则是皆有契于章句所谓五者之德。而经文之一体立言者。亦可见专就德字上说也。至于宽裕温柔。发强刚毅二句。只就其本然之发见者言之。则虽似专言气质。而重在本然一款。观于下节溥博时出之训。便可推得。而先儒所谓此五者皆以发用言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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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理之论耶。
 御制条问曰。语类。有以睿智之智。与礼智之智。想是二样为问者。朱子曰。便只是一个物事。此说极可疑。昔胡云峰谓朱子之于四德。皆有明释。而独智字。未有明释。遂取朱子所以释致知之知者。以释礼智之智。而后之论者。讥其认心为性。夫睿智之属心。礼智之属性。此乃皦然易见者。而朱子以为一个物事。则认心为性。岂独为胡氏之过耶。且两智字。果若是无别则经文之既言睿智。又言文理密察者。何为其不厌烦复耶。
 
臣对曰。礼智之智。是众人所同得。睿智之智。是圣人所独有。而初非有两㨾智。秖是扩充得礼智之性。而乃可以为睿智。则睿智之智。本自礼智中发出来。而朱子一个物事之训。极为精切。其与夫引致知释礼智。而反归于认心为性者。相去远矣。岂可以睿智属心。礼智属性。而有疑于朱子之训耶。两个智字若是无别。而睿智。以圣之质言。密察。以智之德言。则又何烦复之有哉。
 御制条问曰。圣人之道。荡荡乎民无能名焉。而此曰。声名洋溢乎国中者。何也。前章言蚤有誉于天下。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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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章。又言声名之洋溢。似若以名之一字艳称以示人。而用是为歆动之具者然。恐未若尚书所谓声教讫于四海之较为稳贴。此似可疑。欲闻其说。
 臣对曰。上文所谓聪明睿智。溥博渊泉。既以实德言。故此一节。言功效。其曰声名洋溢乎中国。所谓荡荡乎民无能名焉耳。盖至圣之德。广大无外。天覆地载。无非吾实德之流动。而是名所及。即是德所及。则尧之所以光天之下。周之所以至于海隅出日。罔非所谓声名之洋溢耳。然则声名云者。是指其风教所及。至化流动处言。而非以名之一字为艳称之具。若夫前章之蚤有誉。特因诗之言誉而承言之。则初非重在于一誉字。以臣管见则似不必看了太重。
第三十二章
 御制条问曰。惟天下至诚一节。与首章致中和节相似。经纶天下之大经。即致和之达道也。立天下之大本。即致中之大本也。知天地之化育。即天地位。万物育之意也。然则不曰达道而必曰大经。不曰赞化育而必曰知化育。不先言大本而必先言大经。何也。且夫经纶天下之大经。发于用者也。而先儒必属之大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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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天地化育。偏于知者也。而先儒必推之于至命。其义皆可一一条陈欤。
 臣对曰。此一节。与第一章相表里。而字句之间。无非精义之所在。盖首章。以人所共由言。故曰达道。而此章。言圣人经之以为天下法。故曰大经也。首章。言至诚之功有补于造化。故言赞化。而此章。言至诚之心无间于天地。故曰知化也。首章。由造化说圣人。故由体达用而先大本。后达道。终化育也。此章。自圣人说造化。故由用溯体而先大经。后大本。终化育也。经文下语。各有攸当。而且夫经纶发于外者。而至诚二字。已统体说。则先儒之属大德是也。知化。偏于知者。而亦自其经纶立本处有以知之。则先儒之推之至命。是也。章句既以功用言。而复言大德之敦化。既以知化言而继言天道之极致者。其非推明乎是欤。
 御制条问曰。章句释大经大本之义。而总结之曰。此皆至诚无妄。自然之功用。大经固可谓功用。至于大本。则秖是浑然一理而已。即性之全体而诚之所在也。尚何可谓诚之功用耶。且朱子尝有经纶是用。立本是体之语。与章句显有不合。故明季诸儒。求其说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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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于是曲为之解。钱吉士用中体用之说。陆稼书为能注脚之论。捞东模西。辗转缴绕。而至于仇沧柱之徒。则显诵章句之误。夫章句何尝误哉。特未之思耳。其各慎思而明辨之。
 臣对曰。此章功用。原在心体上说。故与他体用之用不同。盖大本即所性之全体。而浑然在中。亭亭当当。不偏则真实不偏。不倚则真实不倚。气禀不得以夺。私欲不得而摇者。只有一腔子极诚无妄之意。贯彻其间。则大本之立。何莫非至诚之功用也耶。章句之意。盖以诚之一字。包得那大经大本。而总结之以自然之功用。则此功用固非在外之功用。而其为统体说。明矣。夫以经纶对立本知化言。则经纶为功用。以三者对至诚言。则三者皆为功用。故朱子尝谓经纶是用。立本是体。初非与章句相反。而如钱吉士,陆稼书之徒。都不理会。纷然解释。则固无足多辨。而仇沧柱之敢以章句为误者。多见其不思甚也。乌得免反经臆断之罪耶。
 御制条问曰。前言聪明睿智。此言聪明圣智。变睿言圣者何也。洪范曰。思曰睿。睿作圣。则圣比睿。更进一步矣。前章则言圣人之事而秖称睿智。此章则言知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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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事。而却以圣知言之。其义安在。
 臣对曰。惟至圣。能知至诚。变睿言圣者。直指其为圣人。盖前章言至圣。故说发见处。此章言至诚。故说存主处。如所谓如天如渊。其天其渊。是其验也。自其外而观之则易。自其里而观之则难。故前章言睿智。此章言圣智。盖通乎微之谓睿。无不通之谓圣。而圣比睿。进一步。则变言圣智者。岂不以发见者易见。存主者难知。故必有无不通之质。然后方可以透得那至诚之里面。而能知夫圣人之事也耶。审乎此则圣与诚之各为表里。而睿与圣之自有浅深。槩可见矣。
第三十三章
 御制条问曰。此章之微显二字。与鬼神章之微显。同欤异欤。大抵此篇。三言微显。一见于开卷托始之初。再见于正中枢纽之地。而至于此。又复提缀而结之。是必有精义所在。可得闻欤。
 臣对曰。两处微显字。虽有以心言以理言之不同。而心与理相涵。则吾心之理。即鬼神造化之理。而初无彼此之别矣。此篇大旨。不外乎一诚字。而首章之微显。是始言一理处。鬼神之微显。是散为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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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处。末章之微显。是复合为一理处。则凡于三大节而必言微显者。即所以拈出一个诚。而统贯上中下三段者也。始言于君子慎独之地。中言于鬼神体物之妙。复言于下学立心之始。则经文立言之妙。可以觑得矣。
 御制条问曰。潜虽伏矣一节。章句槩称以谨独之事。其为工夫为功效。则虽未尝明言。而观于下节。章句所谓为己之功益加密之语。则朱子之意。盖可见矣。然内省不疚。似是已然之辞。无恶于志。亦未见禁止之意。而下文复以君子之所不可及。咏叹而赞美之。则此一节。恐当作意诚之效。朱子之必属之工夫者。果何据而知其然耶。
 臣对曰。此节所引亦孔之昭一句。只带得上文微而显之义。而未正言谨独之事。故即以故君子三字。用力承当。则其下数句。方言谨独上工夫。如所云不疚无恶。虽若以功效言。而内省字最重。苟能于幽独之际。猛加省察之功。省其为天理人欲之分。而无一毫之未尽。则到此便是不疚。不疚方能无愧。此皆承内省来。而重在君子之必欲如此。则章句之属之工夫者。可谓停当。岂可以不疚无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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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之已能底事。而更无工夫之可言耶。下文不可及二句。只是深言人所不见处着力。则盖以为君子之不可及。惟在此处。若过此关。则已无所用其力矣。经文立言之旨。不过如此。则岂可以此一节归之赞美之辞。而看作意诚之效耶。
 御制条问曰。首章之先戒惧后慎独。此章之先慎独后戒惧。论者不一。或谓首章以工夫先后为序。此章以工夫疏密为序。或谓心之动静循环无端。则立言之互有先后。无所不可。此二说皆似矣。而犹未得本旨。盖首章。自天命之性说来。故先言动而后言静。此章。从立心之始说来。故先言静而后言动。于此政可见首尾反对之妙。未知何如。
 臣对曰。说者之秖以工夫先后疏密为言。固未为说得分晓。而至若动静循环。互有先后之说。则是反以戒惧慎独之或先或后。看作遣辞之适然。而说得太无味者也。盖首章是中庸之起头。而此章是中庸之结尾。从天命顺说来。故戒惧在慎独前。从下学推说到。故慎独在戒惧前。则言性而先言动。说心而先言静者。政可见首尾反对之妙。臣于 圣问之下。不觉手舞而足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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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制条问曰。笃恭二字。即致中和工夫之极处尽头。而无声无臭。又所以形容笃恭不显之妙者也。夫博学审问戒慎恐惧。费尽致知居敬之工。而毕竟所成就而归宿者。不过曰无迹可见。无眹可测而已。此无与老氏所谓玄之又玄者类耶。昔朱门诸子。亦有以是设问者。朱子不告曰。可且自得。此正朱子善诱处。亦尝有平日之自得于此者乎。试一言之。
 臣对曰。此章即一篇之归宿处。所谓藏于密者也。夫自下学谨独之事。费尽上面许多工夫。推以至于上达之事。则到此地位。秖是无迹可见。无眹可测。而赞其笃恭不显之妙者。只可曰无声无臭而已。然而无声无臭。非是窈冥昏默之谓。盖其不显之中。莫非实理之所流行。而无声无臭。即于有物有则上可见。则即所谓无极而太极也。朱子曰。即其无声无臭。而自有上天之载在此。可见笃恭二字兼体用贯动静。而章句之必以德言之者。亦可见无声无臭之妙非在于此德之外也。岂可与老氏玄之又玄。同日而语哉。后之说者。乃引孔子之空空。颜子之屡空。以證无声无臭一句语。则何其谬也。 圣问之引而不发。亦朱子可且自得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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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臣愚肤浅之见。无以得其要领。臣诚死罪死罪。
云谷先生文集卷之十六
 [大学讲义条对]
  
大学讲义条对(条对本文缺)
  仰质 不言正心之工(下三条对出 弘斋全书)
 臣窃惟。正心章。不言正之工。而只言不得正之病。盖物既格。知既至。意既诚。则到此地头。不必更言正心之工。才祛其病。便可得正欤。
 批曰。辟者正之反也。不辟则正在其中。何必别觅他般正心之工乎。且营为。助也。抛却。忘也。正之之方。其不在于勿忘勿助乎。
  仰质 絜矩
 
臣窃惟。絜矩字最好禘看。譬如作一屋子。小学为基址。诚正为关棙。纲领为间架。条目为壁落。灿然为入德之门户。而要其规模措画。只在乎一个心矩。此或不违于本旨否。
 批曰。诚正为关棙。条目为壁落云云。甚不可。诚正独非条目中事耶。矩者。如今曲尺相似。屋子之喻亦非矣。且小学何独为絜矩之基址。而纲领何可曰絜矩之间架耶。
  仰质 言心言用
 臣窃惟。心为三纲领之本。故大学皆从心上说。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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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乎事。全是用工地头。故皆从用上说而未及乎体。如是看。未知如何。
 批曰。大学一书。皆从动处说。尔所云言心而不及事。言用而不及体者。虽似近之。而事岂有无体之用乎。且如明德。心也体也。新民。事也用也。明德之中。又有体用。明体也。明之用也。有心则有事。有体则有用。乃吾儒千圣相传正法眼藏。而子曾子受诸夫子。作为此书。以诏之万世者。
  仰质 专言好恶
 批曰。此论。大体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