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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栖先生文集卷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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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栖先生文集卷之七
 中庸讲义条对[三](抄 启应制○丁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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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御制条问曰。修其祖庙之修。章句既无明释。则当以旧注为据。然郑氏注周礼。宗伯修其祖庙。祧庙则守庙者黝垩之之文。曰修除黝垩。庙祧互言。则修字之内。原兼埽除饰治之义。而及其注此章修字。则但以粪除为解。两说自相牴牾。当以何说为正解也。
 臣对曰。一字而两训。郑说可疑。盖周礼之文。并举庙祧而言。既有宗伯修守庙黝垩之说。又以庙祧异礼为嫌。故释之以修除黝垩。庙祧互言。此章之文。只言修其祖庙。初无祧庙黝垩之说。故但以粪除为解。然修字之内。原兼埽除饰治之义。春秋七月不雨。文公世室屋坏。胡氏曰世室屋坏。讥久不修也。修是修饰破坏之意。于此亦可见矣。虽以鲁颂僖公修庙之诗言之。必曰閟宫有侐。实实枚枚。侐者清净之谓。实枚又是砻密巩固之谓。则先王之奉先思孝。无所不用其极。必当如此。修字之训。当以埽除饰治为正解也审矣。
御制条问曰。宗器。郑注以为宗庙祭器。而章句改作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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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所藏之器。如赤刀大训之属。然左传所谓重之以宗器。国语所谓其官不备宗器。皆以祭器言者。则郑说本自有据。而朱子之必改为今解者何也。
 臣对曰。以宗器为祭器。郑说未安。周礼天府掌祖庙之守藏。凡国之玉镇大宝器藏焉。若有大祭则出而陈之。盖非徒为国容观美。先王平日之所观阅手泽在焉。故陈之以象其生存也。其洋洋如在之诚。于此可见。而亦可验其能守先王之轨物。今若以宗器只是祭祀之器用云尔。则笾豆罍酌之属。筐篚锜釜之类。不过器数之末。修祖庙设裳衣荐时食三句上面。已著其意。更安用拈出陈宗器一句来。左传国语中虽以祭器为言。而朱子之必曰先世所藏之重器者。可谓深得乎先王礼意之美。
御制条问曰。诸家皆谓序昭穆。专言子孙之昭穆。至于祖先昭穆。自其立庙时已定。不待祭祀时序之也。此说恐未必然。或问论昭穆之制曰。宗庙之制。但以左右为昭穆。而不以昭穆为尊卑。故五庙同为都宫。则昭常在左。穆常在右。而外有以不失其序。一世自为一庙。则昭不见穆。穆不见昭。而内有以各专其尊。必大祫而会于一室然后。序其尊卑之次。据此则左右之序。虽已定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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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庙之初。而尊卑之次则又必待于祫祭之时。岂可曰祭祀之时。更无序昭穆之事耶。然则此章所谓序昭穆。不徒指子孙之昭穆。实兼陈主位次而言。章句所以先言宗庙之昭穆而后言子孙之昭穆者。盖亦此义也。未知如何。
 臣对曰。诸儒辨昭穆。皆以礼属生者言。故其说转深。至有立庙时已定之论。是不过明季讲家拘泥之太甚也。大抵立庙都宫。自有定位。而一世一庙。各专其尊。则是指其同宫常在之昭穆也。合食太祖。北昭南穆。而三五祫禘。左右异尊。则是指其一室合啜之次序也。群庙之列。左为昭而右为穆。祫祭之位。北为昭而南为穆。左右之序。虽定于立庙之初。尊卑之次。亦在于合祭之位。则何必以序昭穆三字。专属生者之昭穆乎。肆惟朱夫子章句曰宗庙之次。左为昭右为穆。而子孙亦以为序。观于一个亦字。亦可见不独指生者说。
御制条问曰。序昭穆。章句云宗庙之次。左为昭右为穆。而子孙亦以为序。盖谓与祭之子孙。分昭分穆。如祖宗昭穆之序也。然祫禘之时。同姓列于阼阶。异姓列于西阶。东西二阶。既分左右。则阼阶所立之子孙。又安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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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左右为昭穆。如祖宗昭穆之序乎。且既以昭穆为序。而又为之序爵。则爵高者居上。爵卑者居下。而昭穆之序。有时乎紊矣。既以爵为序。而又为之序贤。则能者居上。否者居下。而爵位之序。有时乎混矣。又何其自相牴牾也。说者谓序昭穆同姓之事。序爵异姓之事。至于序事则虽合同姓异姓而言。然有宗祝之事者别在一位。各以其事为序。其无事者列在两阶。同姓则以昭穆为序。异姓则以贵贱为序。此言果得经旨否。
 臣对曰。此章礼字。专指序立之次。则先儒所谓序不过别其班次者是也。夫子姓之有宗祝有司之事者。各以其事为次。而其馀无事者。列在阼阶。则阼阶所立之子孙。亦序以昭穆。而世次秩然。只以前后为班。故其曰昭曰穆。非如祖考以左右为别也。既就昭穆之中而别其齿爵之尊卑。则其义与笺说所谓昭穆同则论爵。爵同则论齿之说相吻。而既非序爵于昭穆之外也。夫岂曰以序爵而紊昭穆之次乎。既非序昭穆于序爵之外也。又岂曰以昭穆而混贤否之序乎。然则不必以序爵贵贱。归之异姓。昭穆燕毛。分贴同姓。而上下序立之次。似无牴牾之义。
御制条问曰。禘之义有二。专言禘则为五年大飨之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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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或问禘之说是也。与尝对言则为礿禘烝尝之时禘。左传烝尝禘于庙是也。此章之禘。既与尝对言。则当为时禘之禘。而章句引论语为解。而以为追祭太祖所自出之大禘者何也。若以治国示掌之文。与论语相似而断其无异。则是有不然者。祭统曰礿禘阳义也。尝烝阴义也。又曰禘尝之义大矣。治国之本也。明其义者君也。夫既以礿禘烝尝。分言四时之祭。而又以禘尝为治国之本。则此章之禘。虽作时禘之禘。亦何害于治国示掌之训。而必引论语大禘然后为妥耶。
 臣对曰。程子之训曰天子曰禘。禘其祖之所自出之帝。为东向之尊。其馀合食于其前。是为禘也。四时之祭。有禘之名。只是礼文交错。观乎此则此章章句之释。必引论语之文而不用左传与祭统之说。槩可推矣。盖禘尝之义一句。既承上面宗庙之礼推明说来。而宗庙之礼。莫大于推本始祖所自出之帝。以始祖配之。则岂可以遽从时禘之禘。而不从大禘之禘乎。而况下面尝祭之云。已说时祭之礼乎。虽然若以为治国示掌之相符而必从论语之说云尔。则不但说得太浅。此所谓示掌。实包了序昭穆以下许多事。非特为禘尝发也。祭统所著治国之本等语。虽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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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至。而朱子之意。未必有槩于此等处也。
第二十章
御制条问曰。敬大臣之敬。是贵贵之义欤。抑贤贤之谓欤。大臣论道经邦者也。燮理阴阳者也。引君当道者也。必须格心之大人。不器之君子。可以当此任。则大臣必是贤人。贤人必为大臣。然则敬大臣。虽与尊贤各为一目。而实自尊贤推之者欤。
 臣对曰。敬大臣一句。该包了贵贵贤贤底义。而说得贤贤底义较重。夫大臣者。承弼乎一人之下而总理乎百僚之上。政令之得失。治化之污隆系焉。古之先王所以慎简于枚卜之日。礼遇于召接之际。命之以蓍龟。责之以股肱。不比于寻常庶官之列于庶位而已。是知大臣之于国家。可敬者其位而尤可敬者其德。德薄而位尊。力小而任重。鲜不及矣。又何可著了一敬字耶。或问所谓圣君贤相两尽其道之说。槩亦有见于此。而敬大臣之实。自尊贤上推来也明矣。
御制条问曰。齐明以一其内。盛服以饰其外。齐明盛服。为静时之敬。非礼不动。为动时之敬。此先儒已定之论也。然盛服之为敬。其说可疑。君子之言敬。盖惟曰正容貌慎威仪。君子不重则不威而已矣。何尝以盛服华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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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圆冠峨如。大裙襜如者。谓之敬哉。解之者曰盛服即正衣冠之谓。未必为华盛之服。然则经文之不言正而必言盛者何也。
 臣对曰。齐明盛服。为兼内外该动静底工夫。正是先儒体认说来。若其盛服之所以为敬者。亦有说焉。礼曰君子服其服则文以君子之容。端冕则有敬色。甲冑则有不可辱之色。诚以衣者身之章。佩者衷之旗。故古人之从事于敬也。其服则带裳幅舄。其佩则琮璜圭璧。何莫非正容貌慎威仪。俨然人望而畏之者耶。是以重素袗絺。不入公门。黼黻文绣。以承祭祀。古之道也。然则此所谓盛服。不是专尚华美底意。亦不但为正衣冠之谓。君子之非礼不动。一出于敬者。有如是矣。
御制条问曰。朝聘以时章句。以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释之。盖据王制及聘义之文也。然王制之文。皆杂举古礼。未必为周家典礼。至于聘义所言。又是诸侯交相聘之礼。非朝聘于天子之谓。则朱子之据此为释。果无畔于经文之本旨耶。大抵朝聘之说。杂出于经传者。率多牴牾而不相合。试举其一二。则尚书周官云六年五服一朝。而周礼有六年六朝。六年三朝。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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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朝之别。则与尚书有异。左传有岁聘以志业。间朝以讲礼。再朝而会之说。则又与尚书周礼不同。同出于经而若是其歧异。将谁使之折衷耶。
 臣对曰。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之说。实取于王制之文。而聘义亦有比年小聘三年大聘之言。夫王制之文。虽有祖纬书从殷礼之语。而修六礼以下。先儒亦称其可为后王之法。朱子之据此为释。诚以诸家之说。莫此说若也。盖朝聘之仪。其论甚夥。如虞书孝经郑孔之释。已与熊说蔡注不同。虽以周家典礼考之。周官则曰六年五服一朝。大行人则曰侯服一岁一见。甸服二岁一见。男服三岁一见。采服四岁一见。卫服五岁一见。要服六岁一见。其一服朝之岁。以朝者小。五服诸侯。皆遣卿以大礼众聘焉。陈详道则曰元年诸侯尽朝。此后则侯服一岁一见。甸服二岁一见。以至三岁四岁五岁六岁一见者。皆以元年为始。又曰要服朝之岁。五服尽朝。叔向则曰明王之制。岁聘以志业。间朝以讲礼。再朝而会。以示威。再会而盟。以显昭明。是十二年之间。凡四朝八聘。三年而一朝。不朝之岁则每岁有聘。子大叔则曰文襄之伯。令诸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经传之所载。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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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互相牴牾。今不可遽为之折衷。而朱夫子既以王制之文释之于孔子告哀公之言。则朝聘之礼。必以王制说为一副当定论可也。郑孔之说。据子大叔语。以为王制此说。乃晋文公杂霸所制。何其谬哉。孔子既以文武之政。告其君。朱子何故舍其王朝之旧典。而乃据伯国之制以为之说乎。此盖周家所制者。而大叔假借而为之说。汉儒泥经之失。有如是矣。
御制条问曰。果能此道之道。若以为百倍其功之道。则当作方法看。若以为择善固执之道。则当作道理看。何义为得耶。
 
臣对曰。此一节。子思所以警束乎气质昏弱者而发。先儒所谓果能此道一句。单承上文困勉底说者。亦以此也。然则这个道字。不是择善固执之谓。乃百倍其功之义。看作方法底。似为正当。
第二十一章
御制条问曰。自诚明之自字章句。以由为解。由者由此至彼之谓也。贤者之由教以入者。固可谓自。而至若圣人之德无不实。明无不照。则诚与明合而为一矣。又安有由此至彼之可言耶。或引横渠由太虚有天之名之语。以为自诚明者。犹言由诚明有性之名。非谓自诚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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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也。此说果如何。
 臣对曰。既言圣人之德。所性而有。则重在一诚字。今若曰自夫诚明而言。谓之性云尔。则是诚与明。太无分别矣。朱子于章句之释。但曰德无不实而明无不照。所以说诚则便能明也。诸家都不会得。以为与下面所释先明乎善而后能实其善之语。句法有异。乃谓自诚明之自字。释以由字。即与横渠氏所谓由太虚有天之名底由字一般。骤看了似甚明白。然例之以下章章句所谓自诚而明者之事一句。已相牴牾矣。盖圣人之德。虽诚与明浑合为一。然有天命之性然后。有率性之道。有率性之道然后。有修道之教。则此言圣人诚明处。其必以诚为主。而谓之由诚而明者。有何不可之有。或者之说。似未必从。
御制条问曰。诚之一字。自十六章微发其端。至于上章。始以天道人道反覆推明。而其所以言诚则不过曰一而已。一者无对之辞也。而此章之曰诚曰明。以明对诚者何也。且所谓明者。果何指也。章句释诚明之明曰明无不照。则此明字。即明德之明字。释明诚之明曰先明乎善。则此明字乃明善之明字。然则上下明字。果一字而二义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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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对曰诚故一。一故明。一者纯一精一之谓也。明者虚明通明之谓也。然以诚而论明则诚明合而为一。以明而论诚则诚明分而为二。此章内上言自诚明则所谓诚则明也。自是一统底说。下言自明诚则所谓由明而后至于诚。乃为对待之义。章内四个明字。煞有二义。第一个明字与第三个明字。同是明德之明。第二个明字与第四个明字。同是明善之明。章句中明无不照之明。与先明乎善之明。其义不一者。势所然矣。
第二十二章
御制条问曰。尽其性之性。即天命之性。所谓指出其本然之理者也。然诚即理也而性亦理也。则以诚尽性。果何异于以口龁口耶。且章句释尽其性之性。专以天命之在我者言之。释尽人物之性则却带气禀而言之。先儒以为此正朱子盛水不漏处。其义可详言欤。
 臣对曰。诚固理也。性亦理也。然此云至诚以心言。心能统性。心能检性。则以是心尽是性。岂可曰以口龁口乎。章句释至诚曰圣人之德之实。释尽性曰天命之在我者。一著德字。一著命字。下语之际。亦可见煞有分别处矣。且人知己之有性而不知其出于天。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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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之有性而不知其同一阴阳造化之生理。故朱夫子于此两句注解中。昭晰之无馀蕴。先儒之赞而美之曰盛水不漏者。不亦宜乎。
御制条问曰。致中和而位天地育万物。尽其性而赞化育参天地。此果有同异深浅之可言欤。且赞与参。不可分先后。而观于经文之三可以则似若有层级者何也。
 臣对曰。无所偏倚。其守不失。无少差谬。无适不然者。是所谓致中和而至诚尽性。便有这个道理。肃乂哲谋圣。雨旸燠寒风之时若。正心正朝廷。阴阳和风雨时者。是所谓天地位万物育而赞化育参天地。便有这个道理。二者之同异浅深。固不可言。赞是左右辅相底义。参是并立为三之谓。则亦不可分先后看。经文可以之云。先儒以为当作有以看。此说似好。既不是从此方可去做底义。则层级亦不须言。
第二十三章
御制条问曰。致曲非谓致其一曲而已。必因其一曲之发见而推致之。以至于众曲皆然。如齐宣王易牛之心。仁之一曲而扩充之。可以保民而王。京兆人让金。礼之一曲而善推之则可以为尧舜之类是也。故说者以为曲者隅也。论语之举一隅而反三隅。即致曲之说也。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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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字义。较觉精切。未知如何。
 臣对曰。致曲之道。何尝局于一曲哉。四端之应。先后互发。发处便是曲。仁有仁之曲。义有义之曲。如遇可哀则仁发而为恻隐。如遇可憎则义发而为羞恶。随事随物。用一而未及三。以其偏于一端。故谓之曲也。诚有一人一朝用力于斯。当如孟子所谓扩充其四端之说。自一曲而推而极之。做到众曲皆然。如一念恻隐之发则推之以至于无不仁。一念羞恶之发则推之以至于无不义。曰礼曰智。无不如是。则是所谓致曲也。齐王之易牛。扩充之可以保四海。京兆人让金。善推之可以为尧舜者。正谓此尔。至若以隅解曲之说。于字义曲畅。如是说得然后。尤可以发明非致一曲之义也。
御制条问曰。致曲为尽性之次。则是学知困勉之事。而及其形著动变。以至于化。则与圣人无异。故下文结之曰惟天下至诚为能化。此即前章所谓及其成功一也之义也。然朱子尝论形著动变。以为孟子动而未变。颜子变而未化。然则虽以颜孟之亚圣。犹未及于成功耶。
 臣对曰。此章既以其次致曲发之。而节节推上去。以至于动变化则此正所谓学知困勉之至于成功。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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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为一也。然动变化皆是及于人者。是尽人物之性事。则这以上。大抵皆属成功去。孟子之露其迹。颜子之未达一间。虽有朱夫子动而未变变而未化之说。岂可遽以未及成功论断之耶。化之一字。最是成功之极尽地头。故下面结语之际。又别立一句语曰惟天下至诚为能化。此亦不可但以成功字说去矣。
第二十四章
御制条问曰。见乎蓍龟。动乎四体二句可疑。盖此章以前知引起。如神结之。则是必言微昧不可见之事。隐妙不可测之理。以见其恒人之所难知。惟圣人为能知之。然后始可谓前知。始可谓如神。而乃反以见蓍龟动四体之语。极言其昭著易见者。究以文义。岂不径庭乎。钱吉士以为动乎四体以上。言至诚之道。本可以前知。善必先知以下。言至诚之人。前知如神。由其有可以前知之理。故圣人能先事知几。其明如神。此说似矣。而然以经文观之。自首至终。一直说下。而动乎四体之下。初无一言斡转。则钱说亦未见其尽然。如有素讲于此者。须各明辨之。
 臣对曰。昭著以前知。易见以前知。然后方可谓圣人中庸之知。而亦所以为至诚如神。昔子张问夫子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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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世可知。夫子语之以夏殷周损益之礼。朱子曰圣人所以知来者盖如此。非若后世谶纬术数之学。夫以夏殷周之损益。固可以由此而达彼。而况于蓍龟之见四体之动。祯祥妖孽。自有兆眹者乎。苟使拟议乎微昧不可见之事。探赜乎隐妙不可测之理。则是所谓索隐行怪而反中庸之道者。岂圣人真实无妄之极。而其知之通于神明者乎。至显之中。知其有至微之端。易见之处。知其有未形之几者。乃所谓真个前知。真个如神。子思立言之旨。其亦渊乎微也。大抵这一章大义。只是由其有可以前知之理。故圣人能先事知几。其明如神。钱氏之说似为得之。经文四体之下。初无斡转下语。虽若可疑。然祸福将至一句。煞有承上起下底意思。亦不可直谓之一直说来。
御制条问曰。至诚如神之神。与大易知几其神之神。通书诚几神之神。同异何如。胡云峰以为孔周所言之神。即程子所谓以妙用谓之神之神。此章所言之神。即程子所谓以功用谓之鬼神之神。其分属之义。可详言欤。
 臣对曰。神之一字。就了气一边说。斯有功用之称。所谓造化之有迹者。就了理一边说。斯有妙用之称。所谓造化之无迹者。今以此章与大易通书之诸神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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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之。则至诚如神句语。是举彼谕此之义。必指其分晓处言之则可知其为有迹底鬼神。必指玄窅处言之则可知其为无迹底鬼神。知几其神诚几神句语。是赞其妙之辞。云峰胡氏以孔周所言之神。为妙用谓之神之神。以此章所言之神。为功用谓之鬼神之神者。槩亦有辨于运用变化之无迹。屈伸往来之有迹也欤。如是看则同异之辨。分属之义。似可觑破矣。
第二十五章
御制条问曰。诚者自成而道自道之二自字。字同而义异。自成之自。不假人为。自然如此之谓。而道自道之自。即用力修为。自当如此之谓。观于章句所以自成所当自行二句。则意自分晓。然此章专言诚之之事。而反于首句总冒处。却言自然之诚者。洵属可疑。此果有说耶。
 臣对曰。自成自道之两自字。或者以为俱是自己说。不可以上作自然。下作自己。臣尝得是说而有疑于中曰而道自道。因是率性之道则这个自字之为自己用力修为诚然矣。诚者自成。乃天命之性。性何尝待人修饰为哉。这一句当作自然之理看了。则这自字不必以自己字说得。或者之说。为发明人之生也。必有实心。方不虚此形骸底意。而朱子章句之释。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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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以自成所当自行之分。则或说之合为一。无或囫囵之甚耶。至若首句总冒处。却言自然之诚者。所以明凡物之有是性然后方有是道也。培其根所以达其枝。浚其源所以清其流。岂可以独言实理之用。而掉下实心之本乎。
御制条问曰。既曰诚者自成。又曰而道自道。对言而互举。则诚与道。果有所不同。而诚自诚道自道耶。且以上句为例则当曰道者自道。而必曰而道自道者何也。而者承上起下之辞。此政可见道不外乎诚耶。
 臣对曰。诚者自成。是说天命之性。而道自道。是说率性之道。性与道。岂可谓性自性道自道乎。诚者以心言。道者以理言。心与理。亦可曰心自心理自理乎。而道自道。须承诚者自成来。这二句只当串看。不当板对。且况一个而字。其为承上起下之意甚紧。尤可见道不外乎诚底义也。
御制条问曰。成己仁也。成物知也。则仁为体而知为用。学不厌知也。教不倦仁也则知为体而仁为用。好学近知。力行近仁则成己之中。自有知仁矣。知周万物。仁及禽兽则成物之中。自有知仁矣。同一仁也。同一知也。而言之不一者何也。其分言合言。莫非妙道。横看竖看。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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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至理者。可得闻欤。
 臣对曰。成己成物。皆以行言。故先仁而后知。仁为体而知为用矣。学不厌教不倦。皆以知言。故先知而后仁。知为体而仁为用矣。多识以破愚。循理以忘私则仁知以成己者也。曲成而不遗。仁民而及物则仁知以成物者也。大抵仁者诚之体也。知者诚之用也。而诚者又是天命之性。初无先后内外之可言。故知行有先后。而仁知则无先后。物有内外而仁知则无内外。此所以或体而先。或用而后。或用而先。或体而后。或内而己。或外而物。分言合言。莫非这个妙道。横看竖看。皆成这个至理。如是说恐未知何如。
第二十六章
御制条问曰。首句引起之初。劈空下一故字。而更无承接来历何也。大抵此书分章。多有可疑者。第三章以下。每以子曰为别。而九经章两称子曰。愚而好用章亦两称子曰。则义例与他章不无斑驳。至若致曲章其次二字之紧承上文至诚。此章故字之紧承上文时措。皆是文连义贯。一气说下者。而特以天道人道之别。画区定界。各为一章。则文理之接续。反失于其旧。简编之离合。或涉于安排。似有逊于大学经传之井然秩然。移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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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夫分章析句。从古笺注家所慎。况以朱子分金称出之妙。岂有一毫未尽于此。而反覆潜究。终未得其要领。欲与诸君子一讲焉。
 臣对曰。此章之首。劈空下一个故字者。盖因此章以诚者之勇。发明天道。承上致曲自诚两章来。以见人道之必不可无勇。至若此书分章之例。有非謏见之所敢容喙者。只当于朱子之训。尊信而发明之而已。九经章子曰之前后两称。考诸家语。可知所删之不尽。廿八章子曰之首尾叠称。参以语脉。可知自专自用。皆非明哲保身之道。而承上章末意而言。终以时王之制。又启下章三重之意也。至若致曲。是大贤以下未尽性者之事。则发明之以其次。此章是承上章至诚之功用而言则先之以故字。文理之接续。似或失于其旧。简编之离合。似或涉于安排。然大学格致章以下。皆以所谓发之。易系下第三章之首。亦以是故言之。连上而接下。因此而晓彼。此古人作书之通例也。而况夫子之言。子思引之。子思之言。朱子释之。则夫岂容一毫未尽底义于其间乎。既非朱子之训。而强欲别立门户者。断不可从也。
御制条问曰。章句释悠远曰验于外者。释悠久曰悠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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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悠远。兼内外而言。既曰验于外。而又曰兼内外者。何其言之前后矛盾也。且下文云天地之道悠也久也。然则天地之道。亦可谓有内有外耶。
 臣对曰。上章所言悠远博厚高明。只是施于外者。而施于外者。无有不根于内。但未尝明言兼内意。至下节悠久处下一久字。始显出兼言内意。章句既云悠久悠远而又曰兼内外而言。此可见首尾相应之妙。而其为正解也明矣。盖悠久二字。即是说天地之功用。如四时行百物生。莫不有所以主宰之理。则天地之道。亦岂无内外二字之可言者耶。
御制条问曰。此章之不贰。即九经章所谓一也。然章句释九经章之一曰一则诚而已。释此章之不贰曰不贰所以诚也。观于前后训释之异例。则一与不贰。必有可辨者。欲闻其说。
 臣对曰。不贰故一。一故诚。泛言之则不贰即是一。一即是诚。然细言之则不贰之于诚。一之于诚。不无层节分数之差间。故九经章章句曰一则诚而已。此章章句曰不贰所以诚。则字有便是之义。所以字有由此做去之义。一与不贰之煞有分别可知。今有言诚字者说道不贰则诚便不明。说道一所以诚亦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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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观乎此亦可觑破矣。
御制条问曰。此章上下。皆以天道地道对待言之。而独于第九节。以天地山川。并列而错举者何也。山之广大。水之不测。岂独非天之所覆地之所载。而乃可以各为一条。与天地并称耶。
 臣对曰。天地之间。邱陵为牡。川谷为牝。举出一山一水。天地之理。转觉完备。而生物之功。尤见不测。盖草木禽兽鼋鼍蛟龙鱼鳖货财之属。皆必待一卷一勺之多而生殖焉。则于此可验至诚无息之功用。盛大流行。不可测知者。故子思于此特以天地山川。对举而并列之。岂可以这个山川。谓非天地之覆载而与天地齐等者耶。
第二十七章
御制条问曰。发育峻极。大德之敦化也。而祇以洋洋引起。礼仪威仪。小德之川流也。而却以优优大哉发之者何也。且礼仪威仪之别。可详言欤。章句据礼器之文。以礼仪为经礼。威仪为曲礼。然汉艺文志及晋陈宠疏。引用此语。皆作礼经三百威仪三千。故后儒或疑礼仪之仪。或是经字之误。此似有据。未知如何。
 臣对曰。上言发育峻极。是就外面规模言。故只言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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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字。下言礼仪。是就里面许多物项事目来说。故却言优优字。非谓大德不如小德。小德优于大德也。礼仪如冠婚丧祭之类。威仪如升降揖逊之类。故章句释礼仪曰经礼。释威仪曰曲礼。又曰礼仪便是仪礼。其所发明。至矣尽矣。艺文志陈宠疏之特称礼经。似是字句倒著之误。而后儒之反疑礼仪之仪。乃是经字之误。则臣不敢知。诚若是说。朱子编述之日。亦岂无一字发明语耶。
御制条问曰。达德所以行道。至德所以凝道。行与凝固有浅深。而达与至。亦不无同异耶。
 
臣对曰。能凝而后道可以行。然亦推能行而后真可谓之能凝。凝固是行前一步。而亦为行后一步。行与凝。互为深浅。指天下古今所同得者言则为达德。指德之大小各极其至而言则为至德。达与至。亦不无同异之可言矣。
御制条问曰。章句以尊德性为存心。而致广大极高明温故敦厚四者属焉。道问学为致知而尽精微道中庸知新崇礼四者属焉。然祇言存心致知而不及于力行。故后之论者。竞相立说。以补其缺。而纷纭之论。不可更仆数。试举其最著者。则有谓存心虽不可分知行。致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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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却带力行。而以尽精微知新属知。道中庸崇礼属行者。有谓存心与致知。皆兼知行。而分致广大温故属知。极高明敦厚属行者。是数说者。果孰得而孰失。抑亦有舍是而别有所谓正法眼藏者耶。
 臣对曰。以这章句。谓只言存心致知而阙却力行者。已不识朱子本意之所在。而其所谓补缺底两说。都不是真正解得。盖存心二字。不是专就虚静上说。才说存字。便有力行底意在这里面。如程子之言敬言致知。不言克己而敬胜百邪则亦自有克己底意也。故尊德性之尊字。以恭敬奉持释之。奉持字已是煞有用力做去底意。且语类引博文约礼。以分配尊德性道问学。而约礼是力行之事。则道问学属致知而尊德性之包了力行也明矣。章句之必曰存心致知。不曰力行致知者。正恐言力行则缺却涵养一段工夫。于此尤可见盛水不漏处。后来诸儒所谓存心不可分知行。致知则却带力行之说。及存心与致知。皆兼知行之说。一归之偏滞。一归之囫囵。其可谓弥缝罅漏而发明朱子立言之旨乎。语录亦曰尊德性致广大极高明温故敦厚。皆是说行处。道问学尽精微道中庸知新崇礼。皆是说知处。此真所谓正法眼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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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编书者之删而不录。殊未可晓也。
御制条问曰。尊德性道问学。孰重孰轻。孰先孰后。盖自陆象山以尊德性三字。别立门户。尽废讲学。而一转再转。去之愈远。驯致乎江西一派。反覆沈溺于顿悟之说。而朱陆之学。几乎平分天下矣。于是为调停之论者。有谓朱子道问学之意居多。陆子尊德性之意居多。夫朱子之教。固以穷理为务。而每谓穷理之前。必先涵养本原。则何尝阙略于尊德性之工。彼陆氏所谓居敬者。又未免专尚简易。悬空冥索。则曾是以为存养可乎。虽然口是而貌从。非朱子之所望于后学者也。亦尝有的见王陆之学。不及朱门之旨诀。如横渠之于老佛者乎。试各极言之。
 臣对曰。昔程允夫以道问学名斋。朱子以尊德性易之。仍又作铭以示之。朱子之意。未尝以尊德性偏重。盖以允夫只以道问学为事。故言此以警之。西山氏心经篇末。以此系焉。而附注中亦以朱子平日教人之言六条。采摭而备录之者。槩亦有见于是。则尊德性道问学两句。有不可以轻重先后说去也审矣。孔子曰博学于文。约之以礼。孟子曰博学而详说之。将以反说约也。子思曰尊德性而道问学。其义一也。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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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子一生用工。都不外此。而才觉有一边偏重。便即猛省而痛改之。其前后旨诀。若合符契。而不幸有象山陆氏者。并世而出。挥斥致知之功。以为支繁失真。专用力于本心。不自知其流入于竺乾世界。朱夫子前后往复书中。亦已辨论其胡叫大拍之状。而至其答项平父书。亦复详说之无馀蕴。象山既殁。其学不绝。一种厌勤劳乐简便之徒。相与作为幽深恍惚之说以附之。而吴草庐调停之言。踵此而发居多二字。肆然倡行于阳儒阴释之蔀。直与篁墩氏道一编一串贯来。而人鬼之关。华夷之界。几乎漫漶。此何异于杂薰莸冰炭于一器之中。欲其芳洁而不污也。虽然已往之迹。一定而难易。是非之公。无时而可欺。陆氏之专尚简易。徒事虚静。既不是道问学。而又不能尊德性。朱子之读书穷理。涵养本原。既做得道问学。而亦未尝阙了尊德性。此儒而彼释。此正而彼邪。此公平而彼邪狠。不待多辨而可知。今之学者。必须涵泳乎义理之奥。讲究乎章句之间。博约两全。二功相益。如李文纯立言之训。则其于为学之方。思过半矣。而殆庶几乎横渠氏一变至道之效矣。
御制条问曰。此章首句。即说大哉圣人之道。其下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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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洋发育。优优大哉等语。发挥铺扬。极其郑重。惟尊德性一节。虽言学者之事。然而亦兼体用贯本末。为修德凝道之端。则其言固未始不大也。及观最后结锁之语。则不过以明哲保身之事数句。点缀而已。引起则甚大。收尾则甚小何也。
 臣对曰。开口大而结尾小。此章之可疑处。然明哲保身。是见得理极分明。行事却只中庸。故能保其身则上面许大工夫。至此而收其功效。这一句亦不可直谓之疏略。且况章末一节之内。所包之义甚广。居上而不骄者。以位育经曲之道为设施。为下而不倍者。以位育经曲之道为宪章。言兴者亦以这个道阐明于世。默容者亦以这个道敛藏于心。如是说了。其旨之大且阔。当何如哉。不必更说得大哉洋洋优优等句语。而收尾之大。亦可见矣。
第二十八章
御制条问曰。吕蓝田以愚而好用。为有位无德者之事。以贱而自专。为有德无位者之事。以生今反古。为不知时措者之事。盖作三项说。而朱子亦尝从其说。然观下文虽有其位一节。祇以位与德对言。而未尝及时之一字。则吕说恐非正解。而朱子取之。其意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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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对曰。苟无德苟无位之两个苟字。盖莫非专就一时字论断。则其意若曰虽使有位。无是德而敢有作者。固不免不识时措之归。虽使有德。无是位而遽有作者。亦未免不安所遇之时云尔也。朱子所谓言之不为多。不言不为小者。岂非指此等处耶。今若就吕说而求诸位德之对言。则朱子之所取。本章之所引。似不无这个意义之可究。而如章末所引吾说夏礼一节。专就时字上揭意。而于德与位。无所称。则其所立言。亦与德位两款。互相发明。而吕氏之说。益完备矣。朱子之取。益有据矣。或者曰生今反古以下。是通说上二句。则吕氏之分说三项。恐不无太分析之病也。而朱子尝曰无德所谓愚也。无位所谓贱也。居周世而欲行夏殷之礼。所谓反古也。信斯言也。三项分说。已是朱子之定论。而吕氏之说。即朱子之意。朱子之取吕说。不亦宜乎。
御制条问曰。非天子不议礼以下三节。章句以为子思之言。然考礼记旧本。则自愚而好自用。至不敢作礼乐。皆作夫子之言。汉儒之传授。必有渊源。而朱子之遽断其为子思之言者。果有据而然耶。
 臣对曰。发之以愚自用贱自专。而结之以生今反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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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之以灾及其身。则圣人之言。至此无馀蕴。而句断之例亦成矣。然则礼之不议。度之不制。文之不考。乃是子思所以推明夫子之训。而引之以天下一统之义。断之以位德相须之旨也。言天子之有为。以明贱不能自专底意。言时王之有制。以释生今反古底弊。言有位无德之亦不敢有作。推以申夫愚不可自用之训。则第一节之既为夫子之言。而第二第三第四节之俱为子思之言者。又岂无可据处耶。今若以愚而好自用以下。总为夫子之训。则吾说夏礼之首。又何以别起子曰。重复文体。有若叠架者哉。
御制条问曰。车同轨与制度相应。书同文与考文相应。行同伦与议礼相应。此先儒已定之论也。然行同伦之为议礼。书同文之为考文。其言固无可疑。而至于车之同轨则不过制度中一微事耳。制度之可举而言者。岂患无其物。而必以车言之者何也。
 臣对曰。李文纯答李德弘书曰古人制器。皆有法象。而车制尤所慎重。周礼考工记一篇可见也。故特举而言之。盖车之同轨。虽是制度中一事。而六等之制。四尺之轸。自是冬官所掌。闭门造车。合辙而无不同。长短广狭。远近惟一。春秋传所谓同轨毕至者。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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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示王者一统之义。政与同文之与考文相应。同伦之与议礼相应者。骈列而不可后也。岂可曰事之微而不当与制度字相应耶。
御制条问曰。必待圣人在天子之位。然后始可作礼乐。则三代以后。虽至礼坏乐缺。更无敢作述耶。然则叔孙之讲绵蕞。难乎免不韪之讥。而鲁两生之不来。未必为拘儒之见。贾谊之易服色。宜其有纷更之诮。而汉文之谦让。未可为黄老之失耶。
 臣对曰。有圣人之德而在天子之位。乃可以作礼乐。然礼所以道其志。乐所以和其声。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固不可一日而无礼乐。则三代以后。得位如汉高。制治如汉文者。庶或可以扶衰补败。唤做先王之治。而秦庭博士。徒窃古礼之糟秕。宣室君臣。混归黄老之病俗。虽使鲁两生起来。梁太傅进用。制礼作乐之治。已无望于斯世矣。虽然知礼乐之情者能作。识礼乐之文者能述。作者谓之圣。述者谓之明。圣虽不可易以得。若其明而能述者。世未必无其人。何必遽以更无述三字。为千古断案耶。
御制条问曰。此章所谓吾从周。与论语吾从周之意不同。论语所言。以周监二代。文质得宜。故欲从之也。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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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意则虽未必尽善。而特以其时王之制。故不得不从之也。盖周公制礼之初。何尝有未尽善。而至于夫子之时则时势既异。文胜其质。自当损益更张。不可徒守旧章。观于答颜渊为邦之问。其意可见。然则论语之从周。指周公制作之初而言。此章之从周。以当时所行之礼而言。如是看未知如何。
 臣对曰。监乎二代。有此郁郁之文。则周公所制。其初可知。而用麻之冕。降而为纯丝。得中之文。变而为过中。周公之旧。虽未见于当日。纯固俭矣。俭是质也。而事之无害于义者。从俗可也。时异势殊。不能不杀者。自是有国之不得免。而损益更张。自是天子之事。生今反古。不是明哲之道。则以夫子时中之圣。乌可不从于时中之周礼乎。特以四代中规模法象。不得无斟酌损益之道。故于夏而取其时。于商而取其辂。于周而冕。于虞而韶。损益更张之大权。于以发之于贤哉王佐之问。则其微意之所在。尚可以觑得。而吾衰之叹。每发于梦周之不复。何适之训。特在于反鲁之初年。则前焉而从周公之制之美。后焉而从时王之礼之用者。岂不是万世发挥之公證哉。
第二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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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制条问曰。上焉下焉二句可疑。若依章句之训以上焉者为时王以前。下焉者为圣人在下。则上字以时言。下字以位言。数句之内。义例不伦。若从程子之说。以上焉者为三王以前。下焉者为五霸之事。则五霸之不足谓善。诚如方蛟峰之说。何以则可以无碍看得也。
 臣对曰。上下二字。必以周公之上孔子之下当之。则凡这个时与位之称。亦可无义例不伦之患。若必以王天下者而谓之上则是位不可以复上矣。若必以霸天下者而谓之下则是无其善之可称矣。不独下焉者固多疑也。将并与上焉者而无所归。故注解中反复辨释。顾亦不为不多。而若求其言义之相吻。證解之明的。则实不外于朱子之定论矣。语类中特举周公以前四字。以发孔子之不得位而终之者。亦可为明白说破矣。程子之训方氏之说。又岂无安贴处耶。
御制条问曰。既曰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则天地与鬼神二也。又曰质诸鬼神而无疑知天也。则鬼神与天地一也。其析言之而不为二。合言之而不为一之义。可得闻欤。且经文以知天知人对言之。而章句则必合二句而总释之者。亦必有精义。此亦明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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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对曰。天地是就主宰说。鬼神是就造化说。主宰与造化。似可分析。只是那一个道字。则此所谓析言而不为二也。天地是鬼神之体。鬼神是天地之用则天地与鬼神。若是浑合。而亦有那全体妙用。则此所谓合言而不为一也。盖天地也鬼神也圣人也。只是一理。天得此理以清。地得此理以宁。鬼神得此理以为造化。圣人得此理以立人极。故曰天地有自然之中。鬼神有莫掩之诚。圣人有中正仁义之极。此所以经文对言知天知人。而章句必合二句总释之曰。知天知人。知其理也欤。
御制条问曰动而为天下道章句云。动兼言行而言。然则经文祇有此一句足矣。何为其既言动而又言言行。既言道而又言法则耶。且行则称法。言则称则。此亦有各当其可者耶。
 臣对曰。动虽兼言行说。而不言言行则无以明动字之义。道虽兼法则言。而不言法则则无以达道字之旨。标领以提其意。揭意以备其说者。皆莫非笺注家紧要处。则岂可以言动言道。掉下为法之行为则之言耶。且法从行上近。则从言上切。圣贤立言之密勿。尽乎其有攸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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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御制条问曰。祖述尧舜以下四者。章句以为兼内外该本末而言。若就四者之中。分贴内外本末。则何者为本为内。何者为末为外也。韩古遗以祖述尧舜上律天时二句为内与本。以宪章文武下袭水土二句为外与末。而后儒率多驳其说者。盖谓尧舜之道。自有内外本末。文武之法。亦自有内外本末。而韩氏之分属。未免各偏于一边也。然既谓祖述其道则道固可以属之体矣。既谓宪章其法则法固可以属之用矣。由体而达用则尧舜之道。见于文武之法。由用而溯体则文武之法。由于尧舜之道。而内外交贯。本末互须。如是看则韩氏之说。语虽分析。意自圆畅。而诸儒之必力攻其说者。果何义也。
 臣对曰。祖述尧舜以下四者之目。果不无内外本末之兼该。而若必欲逐节分排。这这句当。则亦必有偏于一边之病。今若曰内以言心。外以言事。本以事之大者言。末以事之小者言。外有本末。内亦有本末云。则可谓得其本末内外之体。而发明朱子言外之旨矣。苟或不究其体用之交须。而只知道可述而属之体。未达其交互之真妙。而但识法可守而属之用。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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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急于分析。而不知圣人之时。异于不时不食之义。安土敦仁。异于居鲁缝掖之道。凡于尧舜之道。文武之法。又焉知其内外之交贯。本末之互须耶。先儒所谓意圆而语滞者。正中韩氏之病。前辈之必力攻其说者。其亦有见于斯也。
御制条问曰。上律天时之时。最好潜玩。盖孔子圣之时者也。其仕止久速。各当其可者。无往非上律乎春夏秋冬之各循其序者。文言所谓与四时合其序是也。前章时中时措之时。下章溥博渊泉时出之时。皆此时字。而子思之阐道统扬祖德。必以是为言者。其意夫岂浅鲜哉。然朱子尝引不时不食之事。以明律天时之义则又似较轻者何也。
 臣对曰。夫子全体皆易。易之义随时变易。以从道而已。天有元亨利贞之理而夫子之仁义礼智是也。天有寒暑昼夜之道而夫子之仕止久速是也。天有四时行百物生之化而夫子之太和元气之流行是也。此篇所谓时中时措时出之时。何莫非子思所以善说得夫子之道。而若其大头脑大纲领处则要不外乎上律天时四个字。其阐道统扬祖德。可谓约而尽矣。后天奉天而合其时者夫子也。以圣继圣而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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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者子思也。邹夫子圣之时之训。至此而义益明彰。 圣问中最好潜玩句语。实不胜钦仰万万。至若朱夫子引不时不食之事。以明上律天时之义者。正可见虽至饮食之末纤纤琐琐。无不合时底意。其所说得。似未必以较轻目之也。
御制条问曰。无不持载。即前章之博厚也。无不覆帱。即前章之高明也。错行代明。即前章之悠久也。朱子于前章章句。以博厚载物一节。为圣人之与天地同用。以博厚配地一节。为圣人之与天地同体。若以前章之例例此章。则此一节当属之体耶。当属之用耶。且博厚之先于高明。持载之先于覆帱。未必皆遣辞之适然。此亦有说耶。
 臣对曰。持载覆帱。错行代明。皆所以形容圣人之心。极全极备。万理毕具。无一物之不有。至诚无息。无一时之或间。其说得大抵皆本于前章所谓博厚高明悠久底语耳。今若因前章载物覆物之为用。配地配天之为体者例之。则此一节似当全属之用一边。然试就其立言旨意所在而究之。则无不覆载。便是道广大之体。错行代明。便是道变通之用。此一节之兼该体用上说。已自分晓。而持载覆帱两句。为圣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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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天地同体。错行代明两句。为圣人之与天地同用矣。至若博厚之先于高明。持载之先于覆帱。祇是先仁次知底义。而成德入德之辨。自不能无。此果非遣辞之适然者矣。
第三十一章
御制条问曰。聪明睿知。生知之质也。宽裕温柔以下四者。仁义礼智之德也。盖仁义之德。虽是圣凡之所同得。而惟气质纯粹者。为能尽之。故此章必以聪明睿知四字。先立其纲。而其下即以四德之目条列之。以见其有如是之质然后。可以尽如是之性。此乃朱子之意。而历代诸儒之所宗也。然以经文究之则自聪明睿知。至文理密察。皆是一例句法。而未见有此理彼气之分。至于宽裕温柔。发强刚毅二句。则其辞意字义。又似乎专言气质。而非所以论本然之理者。反覆潜究。未得其解。欲与明理者详辨焉。
 臣对曰。立其纲以列其目。有是质以尽其性。此固先儒已定之论。而章首既以惟天下至圣引起。以明其德之发见于外。自聪明睿知。至文理密察。只是德字上一统底说话。句法之一例盖以此也。而始言聪明睿知则此所谓生禀之质。继言仁义礼智则此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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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者之德。禀质者气也。德性者理也。此气彼理之分。亦岂不晰于其间乎。惟其形容乎至圣之德。故著得宽裕温柔发强刚毅等句语来。然初非所以全言气质之美。而阙却本然之性。是以下节继之曰溥博渊泉而时出之。盖言五者之德。充积于中。而四端五典万事万物之理。无不统会。以时发见于外也。圣贤立言之义。尤可见其详审而精密矣。
御制条问曰。语类有以睿知之知与礼智之智。想是二样为问者。朱子曰便只是一个物事。此说极可疑。昔胡云峰谓朱子之于四德。皆有明释。而独智字未有明释。遂取朱子所以释致知之知者。以释礼智之智。而后之论者讥其认心为性。夫睿知之属心。礼智之属性。此乃较然易见者。而朱子以为一个物事。则认心为性。岂独为胡氏之过耶。且两智字。果若是无别。则经文之既言睿知。又言文理密察者。何为其不厌烦复耶。
 臣对曰。睿知之知。以心言。礼智之智。以性言。此固不待辨说而明。则朱子之必以为一个物事者。诚若可疑者。然一个物事底下而仍即解之曰。礼智是通上下言。睿知是扩充得较大。炉中底便是那礼智。睿知则是照天烛地底。由是观之。这所谓一个物事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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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其由此达彼之为一统底事而已。心之与性。实为统领。谓之睿知之扩得礼智固无所不可。而况炉中与照天烛地之间。煞有分别底意乎。认心为性。著了不得。其与胡氏之以释致知释礼智者。不可同日而语矣。两个智字。若是其有别。则经文之既言睿知而又言文理密察。一属之心。一属之性。又岂有失于烦复之嫌耶。
御制条问曰。圣人之道。荡荡乎民无能名焉。而此曰声名洋溢乎中国者何也。前章言蚤有誉于天下。至于此章又言声名之洋溢。似若以名之一字。艳称以示人。而用是为歆动之具者然。恐未若尚书所谓声教讫于四海之较为稳贴。此似可疑。欲闻其说。
 臣对曰。此章极言圣人之实德流动发见处。则其曰声名洋溢。这便是无能名。这便是声教讫四。盖名者虽是实之宾。然有是实便有是名。夫以聪明睿知之资。溥博渊泉之德。敬信于民。民说无疆。则实之所在。名自著矣。自其德之隐者而言。则民不能为之名者是也。自其德之费者而观则声教之讫四海是已。是岂有意于艳称而歆动人之听闻也哉。邵氏尝曰为人君者。若能知尧舜之名为可好。则莫不愿为尧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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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之而不已。行之而弥久。是亦尧舜而已。为人臣者。能知稷契之名为可好。则莫不愿为稷契。好之而不已。行之而弥久。是亦稷契而已。臣于今日 圣问之对。窃为之三复焉。
第三十二章
御制条问曰。惟天下至诚一节。与首章致中和节相似。经纶天下之大经。即致和之达道也。立天下之大本。即致中之大本也。知天地之化育。即天地位万物育之意也。然则不曰达道而必曰大经。不曰赞化育而必曰知化育。不先言大本而必先言大经何也。且夫经纶天下之大经。发于用者也。而先儒必属之大德。知天地之化育。偏于知者也。而先儒必推之至于命。其义皆可一一条陈欤。
 臣对曰。此一节。果与首章致中和节。大略相似。然首章该贯造化而言。著了达道字稳贴。而此节只就圣人上说来则著了大经字分晓。前章言至诚之功有补于造化。则说了赞字正当。而此节言至诚之心无间于天地。则说了知字为得。首章由造化而说圣人由体之隐而达用之费。故先言大本也。此节言圣人之所以为造化。由用之费而原体之隐。故先言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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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经纶天下之大经。是以五德合说。则所以为大德之敦化。知天地之化育。是穷理以尽其性。则所以必推之至于命。臣之謏见。如斯而已矣。
御制条问曰。章句释大经大本之义。而总结之曰此皆至诚无妄自然之功用。大经固可谓功用。而至于大本则祇是浑然一理而已。即圣之全体而诚之所在也。尚何可谓诚之功用耶。且朱子尝有经纶是用。立本是体之语。与章句显有不合。故明季诸儒求其说而不得。于是曲为之解。钱吉士用中体用之说。陆稼书为能注脚之论。捞东摸西。辗转缴绕。而至于仇沧柱之徒则显讼章句之误。夫章句何尝误哉。特未之思耳。其各慎思而明辨之。
 臣对曰。功用二字。大抵就在外者说。如鬼神为天地之功用者是也。而此所谓功用者异于是。指其在内而无不中者说也。盖以经纶对立本。知化育言之则经纶为功用。此朱子所以有经纶为用。立本为体之训。以三者对至诚言则三者皆为功用。此章句所以著此皆极诚无妄自然功用之说也。大本二字。虽是所性全体。而无是诚大本不能自立。有是诚大本方可以立。则以至诚对大本。大本之反为功用。何异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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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经之为功用耶。钱吉士用中体用之说。陆稼书为能注脚之论。已失章句本旨。仇沧柱辈显讼章句之误。难乎免于臆见武断之诛矣。
御制条问曰。前言聪明睿知。此言聪明圣知。变睿言圣者何也。洪范曰思曰睿。睿作圣。则圣比睿更进一步矣。前章则言圣人之事而祇称睿知。此章则言知圣人之事而却以圣知言之。其义安在。
 臣对曰。前后二章之内。变睿言圣。诚若可疑。然前章既以至圣字引起而极言圣人之事。则不须更言圣字。故祇称睿知。此章乃以至诚字说来而欲言知圣人之事。则必须直指其为圣人然后。乃可为圣人之知圣人。故变言圣知。圣贤立言之际。固未尝一字泛忽。有如是矣。至若陈新安睿进一步。即是圣之论。或以为未稳。盖为经文有以睿知为至圣也。然则睿便是圣。圣便是睿。言圣人之事而祇称睿知。言知圣人事而却言圣知者。只为其小德大德之分言者耳。小德大德。不是两件事。睿之与圣。亦未必以进一步看。
第三十三章
御制条问曰。此章之微显二字。与鬼神章之微显。同欤异欤。大抵此篇三言微显。一见于开卷托始之初。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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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正中枢纽之地。而至于此。又复提掇而结之。是必有精义所在。可得闻欤。
 臣对曰。此章之微显。与鬼神章之微显。虽有理与心之分。曰理曰心。亦不可二而别之。则尚何同异之可言哉。盖微显二字。实为一诚字證解。子思之始以事言。以明善恶之几。中以理言。以著体物之要。末又以心言。以𥇕存内形外之义者。何莫非这个一诚字说出来者耶。开卷托始之以此。正中枢纽之以此。提掇结尾之以此。子思之必以一个诚字。为此篇之大旨者。尤可睹矣。
御制条问曰。潜虽伏矣一节。章句槩称以谨独之事。其为工夫为功效则虽未尝明言。而观于下节章句所谓为己之功益加密之语。则朱子之意。盖可见矣。然内省不疚。似是已然之辞。无恶于志。亦未见禁止之意。而下文复以君子之所不可及。咏叹而赞美之。则此一节恐当作意诚之效。朱子之必属之工夫者。果何据而知其然耶。
 臣对曰。既曰内省则省是省察之省。而向里鞭辟著己之功。尤当于内字上看得。省之又省。尽去人欲之萌。质之初心。能无俯仰之愧。则这所谓不疚无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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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紧承内省字说来。而君子之必欲使之如此焉者。只当属之慎独上工夫矣。既无一毫之疚则无恶于志可知。既无可恶于志则人所不见处著力。亦可推验。岂可以内省不疚。看作以已能者言。而便谓无工夫之可言者耶。且夫君子之所不可及以下。所以承上文深著乎独之不可不慎。其惟人之所不见一句。言不可及。惟在此处。若过此关头。便潜滋暗长。力无可及。不但为咏叹赞美之辞而已。朱子之不以为意诚之效。而必属之工夫者。尽有停当处矣。
御制条问曰。前章之先戒惧后慎独。此章之先慎独后戒惧。论者不一。或谓首章以工夫先后为序。此章以工夫疏密为序。或谓心之动静。循环无端。则立言之互有先后。无所不可。此二说皆似矣。而犹未得本旨。盖首章自天命之性说来。故先言静而后言动。此章从立心之始说来。故先言动而后言静。于此政可见首尾反对之妙。未知如何。
 臣对曰。戒惧慎独。前后之不同。当以首末反对之义看了。首章之言。自命性而推道教。由乎静而及于动。故戒惧先而慎独后。此章之言。由道教而原性命。由乎动而及于静。故慎独先而戒惧后。一是从天命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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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下来。一是从下学转说到天命。此个说得。固是不易底定论。惟彼工夫先后疏密之论。心之动静无端。立言之互有先后。无所不可云者。似不可从矣。
御制条问曰。笃恭二字。即致中和工夫之极处尽头。而无声无臭。又所以形容笃恭不显之妙者也。夫博学审问戒慎恐惧。费尽致知居敬之工。而毕竟所成就而归宿者。不过曰无迹可见。无眹可测而已。此无与老氏所谓玄之又玄者类耶。昔朱门诸子。亦有以是说问者。朱子不告曰可且自得。此正朱子善诱处。亦尝有平日之自得于此者乎。试一言之。
 
臣对曰。朱夫子诗曰玄天幽且默。仲尼欲无言。无言则无迹。无迹则无眹。然圣人之所谓无迹无眹者。亦不是空空然都无物事。天以阴阳五行。行四时而育万物。自有个真实无妄底实理。而圣人则之。故其玄妙隐微之体。有非见闻所及。而至隐之处。至费者寓焉。至虚之中。至实者存焉。此所谓显微无间。一诚浑具者也。试以此章立言之义究之。极言乎致中和底工夫而说出笃恭不显。申言乎笃恭不显之妙而说出无声无臭。凡上项许多用工。都不外乎无迹无眹之归者。诚若可疑。然此章既因前章极致之言。反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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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本。复自下学为己谨独之事推以言之。以驯致乎笃恭而天下平之盛。则这所谓无声无臭者。即朱子所谓诚之无为也。其视夫柱史氏玄之又玄之说。相去不亦远乎。学者于此等处。正好默玩而深味之。故朱夫子不答公晦之问。但曰可且自得。其意亦可谓渊而微矣。孔子之称尧舜。有曰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巍巍乎有天下而不与焉。又曰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此尧舜之所以为至诚至圣处也。臣既以是为此章證解语。复为我 殿下庄诵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