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俛庵文集卷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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俛庵文集卷之九
 杂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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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蒙疑义(传疑同)
 本图书天一地二章注。黄勉斋第三说。阴阳之气。一湿一燥而为水火。湿极燥极。为木与金。 传疑中以为是木为阴金为阳。未得为确论也云云。
窃详勉斋本语。恐有商量。盖湿者固为阴而湿极则是阴极而生阳也。燥者固为阳而燥极则是阳极而生阴也。动极则静静极则动。未有极而不变。则阴湿之极而为木。此木之所以为阳也。阳燥之极而为金。此金之所以为阴也。窃疑勉斋当日立言本意只是如此。然已经大贤定论。不敢妄议。姑私志之。
  屏谷集曰精湿而气燥。湿者为水燥者为火。然湿之极则水而为木。燥之极则火而为金。木虽生于水而木是阳。金虽生于火而金是阴。且精之凝聚而为貌属阴。然视之发散而向外属阳。言之发散而向外属阳。然听之收敛而入来属阴。皆阴阳互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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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妙也。勉斋说不必有以木与视为阴。金与听为阳之意。而老先生定论如此。当更详之。(屏谷大意。与愚见略同。)
  周子曰静虚则明明则通。动直则公公则溥。朱子曰明通属木火。为静极而动。公溥属金水。为动极而静。(当与勉斋说参看。)
 勉斋曰太极图解有一处可疑云云。
窃详朱子于图说解。既以生行之序。分说阴阳。而于此解剥图体则不分生行。只曰水阴盛故居右。火阳盛故居左。若专说行之序也。故勉斋所以有此疑也。然窃尝玩味于濂溪当日立图本意。其于第二阴阳圈。既示互根之妙。而于五行圈。亦为左阳右阴。又于五行阴阳两圈之间。为左右交系之象。以示其互根而生水火之妙。若曰右之水根于左之阳。左之火根于右之阴云耳。故朱夫子原濂翁立象本意。特谓之水阴火阳。今若改之曰水阳而火阴则是阳生于阳。阴生于阴。而亦有乖于左阳右阴之义。且于上承阴阳圈交系之义无所取也。且况水火之为阴阳。固无定说。虽据其始生言之。水则阳少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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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多。火则阴少而阳多。勉斋第二说言天一生水而其下系之曰水阴火阳。亦尝论河图也。犹曰天一生水。地六包外。阳少阴多。水始盛成云云。其论河图犹云水阴火阳者。就多者为言故也。况太极图只就五行上分阴阳。未必追考乎河图而一一蹈袭其迹。则后之论者恐当据此图而玩其象。原濂翁之意而看晦翁之解。何必拘泥于河图之数。而牵连于濂翁之图耶。通书曰水阴根阳。火阳根阴。通书者所以发明太极图之蕴。则水阴火阳之云。非朱子之言。乃濂溪之言也。或曰然则濂溪当日立象之意。只是专说行之序耶。曰非然也。图说曰阳变阴合而生水火木金土。此言生之序也。又曰五气顺布。四时行焉。此言行之序也。然则此图者。乃此说之影子也。故其五圈排置者。其生之象也。脉络相因者。其行之序也。固不可执一而废一也。然则生之象。当于何看取。曰勉斋不曰天一生水。地六包外。阳少阴多。水始盛成云乎。方水之始生也。谓之阳则固稚。而谓之阴则固已盛矣。火之为阳亦然。今谓水为阴盛。谓火为阳盛。而亦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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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于生出耶。愚故曰濂溪当日立图本意。盖未尝分生行。而槩以水阴火阳为义也。盖自为濂溪之图象。不可拘泥于河图而执定为说也。朱子又于启蒙原卦画四象下注曰。周子所谓水火木金。玉斋胡氏注曰水阴盛为太阴。火阳盛为太阳。此又非所以专说流行者也。愚故曰水阴火阳之说。非徒可以言于流行。亦可以言于生出。生出流行。初无两义然后。濂翁立象之意。朱子解剥之旨。可以通透洒落。无许多疑难也。若图说解之分阴阳则固非一端。又不可以此而疑彼也。
  勉斋曰五行生之序则水火木金土。行之序则木火土金水何故。造化有此两样。看来只是一理。生之序便是行之序。元初只一个水。水煖后便成火。此两个是母。木者水之子。金者火之子。冬是太阴。春是少阳。夏是太阳。秋是少阴。以水生木。以木生火。以火生金。故生之序。便是行之序也。
 传疑天原发微鲍氏说。以一补东南隅为震。二补东北隅为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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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兑二字恐误换。
 河图洛书位与数不同章注。四正配四阳卦。
朱子曰成数虽阳。固亦生之阴也。如子者父之阴也。臣者君之阴也。又曰正者为君。侧者为臣。胡氏主此义。故以正者为阳。偶者为阴耳。
 传疑易图说。析合补空。朱子说震兑巽艮。二震先一兑者。得已生之卦。
按启蒙本章及下章。皆言兑震易图说。恐或笔误。本章言离坎。而传疑作坎离。恐是此类如何。
 是其时虽有先后章。洛书之五。又自含五而得十。胡氏曰下一点含天一之象。上一点含地二之象云云。
按朱子于上文论图书中五。而言洛书中五具五奇数。于此复云五自含五。则所含之五。只是具五奇数而已。胡氏于此又何以为含五生数也。图书之数。虽未尝异。而各自有法象。不可杂然而混言之也。洛书之数。当于洛书中纵横离合。以求其合于河图之数。然后方可见图书相为经纬表里之妙。若就此洛书中强以己意谓中五之中。含河图五生数之象。则亦何以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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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象之果不得不尔之义也。窃恐朱子本意不如此。夫以中五而含五奇数则以本五含所含之五。二五合十。通本数四十为大衍五十。复以中五合所得之十。合为十五。而通本数四十为河图五十有五之数。传疑积五与十。小注积实所含之一二三四为十云。而遗却中一点含天五之象。盖以并此则已为十五。不待并本五。故略之也。又按明蓍策河图积数章。亦自含五而并为五十。注胡氏曰天地间只有十数。统举中央五数。自可以含得后面五数而成十云云。此言亦自理顺。何必强以为具五生数然后为可乎。
 原卦画四象生八卦注。朱子董氏二说不同。
窃谓朱子答袁机仲书曰少阳之上半。交于少阴之下半。则生少阴中第三爻之一奇一耦而为离为震矣。少阴之下半。交于少阳之上半。则生少阳中第三爻之一奇一耦而为巽为坎矣。今曰少阴少阳交而为震巽。此当以此书之意同看。而胡氏乃曰少阴交少阳则生震上爻之阴。少阳交少阴则生巽上爻之阳。其所取义。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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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仲书不同何也。然此言乾坤坎离不交。而机仲书并言其交。则取义又有不必尽同者矣。 少阳交少阴生震上画之阴。少阴交少阳生巽上画之阳。此其阴生阳阳生阴。疑若与二太之生艮兑不同。然少阳本自阴仪中来。故本画为阴。本画阴故交则生阴。少阴本自阳仪中来。故本画为阳。本画阳故交则生阳。何以知其然也。朱子曰坎离不交。各得本画。夫坎为少阳而上得阴画则阴是少阳之本画也。离为少阴而上得阳画则阳是少阴之本画也。
  
李德以(万运)曰董说亦本朱子说。而胡氏注启蒙别作董氏者误矣。前后说俱以阳生阴阴生阳谓之交。而前说明两仪生第三画之义。故曰艮兑震巽交而生。此言艮巽上爻之阳生于阴仪。兑震上爻之阴生于阳仪也。曰坎离不交者。阴仪生第三画之阴。阳仪生第三画之阳。故谓之不交。各得本画也。又谓坎离之交在第二画。两仪生四象时交了者。阴仪上生第二画之阳。阳仪上生第二画之阴也。后说(即董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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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太阳太阴不动。而少阴少阳则交者。只是申言前说。而自四象生八卦以下则所以明阳象生上爻之阴。阴象生上爻之阳曰交。阳生阳阴生阴曰不交。故谓之乾坤震巽不动。而兑离艮坎则交者也。两说盖以下。即胡氏所解之说。而全不分晓。似失朱子本意。朱子若以四象生八卦。谓坎离不交。则坎离与兑艮。同是阴象生阳阳象生阴。何独言坎离不交乎。震巽阴象生阴阳象生阳。则何可与艮兑同谓之交乎。 又曰朱子答袁机仲书曰少阴交少阳而生巽坎。少阳交少阴而生离震。则震巽坎离。俱可谓之交。而此言震巽交而坎离不交者。岂不以震巽第三画阳仪生阴阴仪生阳故谓之交。坎离第三画各得两仪本画之故谓之不交耶。且朱子明言少阴交少阳而生巽。胡氏反谓之生震。朱子明言少阳交少阴而生震。胡氏反谓之生巽。其误明矣。前说上段二少交而生震巽者。意与答袁机仲书同。而下段则别是发明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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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相交之一义。横说竖说。各有所主。恐不必致疑也。
 朱子曰坎离不交。各得本画。胡氏曰离之上得阳仪之阳。坎之上得阴仪之阴云云。
窃谓离自少阴而上生一画阳。朱子谓得本画。而胡氏以为得阳仪之阳。盖以少阴之本画。是阳仪之阳也。坎自少阳而上生一画阴。朱子谓得本画。而胡氏以为得阴仪之阴。盖以少阳之本画。是阴仪之阴也。以此观之则少阴交少阳而生巽上画之阳。少阳交少阴而生震上画之阴。益无疑也。
 传疑朱邵同异图下。 左为下右为上。 北东为左。南西为右。 阳之生自下而上。阴之生自上而下。
窃按此就先天圆图而论其阴阳左右也。乾在南坤在北。乾为阳坤为阴。今以南为右则乾在右矣。右为阴则乾为阴乎。今以北为左则坤在左矣。左为阳则坤为阳乎。既以左为下右为上而复曰北东为左南西为右。则非邵子阳左下阴右上之象也。又非朱子左奇为阳阳上交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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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右耦为阴阴下交于阳之说也。又曰阳生自下由北而东则北为下而东为上矣。阴生自上由南而西则南为上而西为下矣。是东南为上西北为下。与左为下右为上之说。别是一说。非先天取象之义也。今以左下右上之说。混合为说。故与朱邵本说不合。恨不得取正于当日讲席之下也。
 传疑乾一奇。今分为八卦之第三爻。
此句当与上文今此一奇为左。三十二卦之初爻太阳一奇。今分为左下十六卦之第二爻。文势语意。一串贯来。惟其据圆图已成六十四卦中推明之。故言其始分为两则其卦为三十二。再分为四则其卦为十六。三分为八则其卦为八耳。似不必于此八卦。独引四画五画六画时以明之也。如何如何。
 传疑就横图而看。
按此书首尾所以解释邵子太极既分一章。而书首曰此下四节。通论伏羲六十四卦圆图云云。盖即圆图而观则自太极分两仪。自两仪分四象。自四象分八卦。互相交易。分而又分。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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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莫非天然自成。不假一毫人为。尽是奇妙。恐不必待横图而得也。
  圆图分两仪四象八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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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天学心法章图。皆从中起。
窃谓先天一图。浑然太极之体也。中分为两仪。自两仪而又中分为四象。自四象而又中分之为八卦。以至十六三十二六十四。莫非从中间分劈将去。邵子所谓先天心学者。岂不信乎。
太阳之位在于北。数成于西而卦立于南。少阳之位在于东。数成于南而卦立于西。少阴之位在于南。数成于东而卦立于东。太阴之位在于西。数成于北而卦立于北。阳之太少。经历三方。数卦不同立。阴之太少经历二方。数卦同立。亦阳饶阴乏之象也欤。
 明蓍策大衍章。玉斋曰五十者。大衍之蓍数也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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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谓大衍之名。何为而立哉。以图书中数衍而极之。故名大衍。蓍满百除半者。正所以合大衍之数。以为揲扐之用者也。五十之数。本于大衍。而大衍之名。起于图书中数。今胡氏以谓五十者大衍之蓍数。其下继之曰图书中宫之数。衍之亦为五十。而与蓍数合。似失宾主本末之序。未知如何。
 挂扐图下。玉斋第二说。
右左二字。疑皆互易。盖揲之之际。先左次右。则当曰左手馀三则右手馀一。然后方稳。下皆同。
 
三奇为老阳章。朱子曰一奇象圆而围三。故三一之中复有三。小注胡氏曰一奇象圆而围三。是于四策中取一策以象圆。而以三策为围三而用其全。此一之中复有三也。 南宗伯曰三一之中复有三者。凡策数以四为一则一者奇也。奇之象圆。圆者经一而围三。此天数之本。其数既一则其象便圆。其象既圆则便自有围三之义。一之中有三。当以四策为一奇。一奇为围三。非必就其中分一与三之数然后方可谓一之中有三也。下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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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中有二。玉斋曰二偶象方而用半。是于一变八策中去四不用。而所存四策中取二策以象方。以二策为围四而用半云云。夫以八策为二。偶者以四为一故也。八策去四则所存四策只为一奇。何以为二偶也。又以八策去四。已取用半之义。而复以二策为用半则不无重复之病。若以八策为二偶。二偶象方而围四。围四而用半则二之中恰得二焉。
窃谓宗伯此言。深合鄙意。盖围三围四之数。当于奇偶法象中化现出来。不当于过揲策数上艰难推觅。盖易者象也。一奇一偶。自有方圆之象。或圆或方。自有围三围四之象。奇偶一形于彼而此数便在于此。如形之与影。响之随声。不必屑屑牵合于挂扐策数而后得也。今且置蓍策之数多寡如何。只于奇上认得围三用全之象。积三奇则为三三之九。偶上看得围四用半之象。积三偶则为二三之六。岂不超脱自在。无许多牵补耶。然诸先辈未尝言其失。姑私志之。以俟日后看如何耳。
 小阴图一奇象圆而用其全。二偶象方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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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半。
窃详朱子之意。奇象圆故有围三之象。偶象方故有围四之象。奇圆用全者。用其圆象围三之全也。偶方用半者。用其方象围四之半也。详味其语意可见。胡氏必以用全为过揲四策之全。用半为过揲八策之半。已非朱子之意。且奇用全而所用者四策。偶用半而所用者亦四策。四策在奇则为全。在偶则为半。奇偶所用之策。毕竟同是四策。既是四策。只是一个四策。乌在阴阳奇偶取象之有异也。
又按老阳图章。朱子曰一奇象圆而围三。此云一奇象圆而用全。盖上下互文以相备。盖以一奇象圆而围三。故三用其全云尔。非所以言用过揲四策之全也。胡氏乃引此用全二字。以为四策全用。则不知朱子本意果如是乎。其下又曰四策中以一策为圆。以三策为围。三而用其全云云。用全二字。前以为用四策之全。后以为用三策之全。随文立义。无有一定之说何也。
 宗伯又录示下段邵子朱子说以證之。邵子曰去其三四五六之数。以成九八七六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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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朱子曰不用三四五六之数。而以奇偶取径一围三围四用半之义。以成九八七六之策。
夫三四五六者。以四揲而得者而然且不用。而只取奇偶径一围三围四用半之义。以成七八九六之策。则况可规规于过揲四策之中乎。
 胡氏言九之母。
朱子以一其十二。为三其四。三自含三。三三为九。则十二者。九之所自生也。故曰九之母。胡氏曰只是一个九。故曰九之母。夫一个九则即是九也。何以言九之母也。朱子曰挂扐之数。乃七八九六之原。原字与母字互相发明。若以七八九六。为七八九六之母。则似不成文义。如何。
 老阳图说曰为一者三。一奇象圆而围三。故三一之中。各复有三。
上下三个一字。只是一个一字。而胡氏于上一字则解曰一个四策为一。一即四也。下一字则解作四策中一策之一。亦未可知也。
 至于阴阳老少章注。蔡氏说消息二字。传疑以为疑互换。而南宗伯以为不换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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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尝反复考之。以策数多寡言则少阳奇数二十。老阴奇数二十四。其曰少阳由老阴而息。不若曰由老阴而消之为顺也。少阴之于老阳亦然。然阳主进阴主退。由阴而阳则只当曰息。而不当曰消也。由阳而阴则亦当曰消。而不当曰息。由老阴消而为少阳。由老阳息而为少阴。似非法象之所宜。消息字下得。恐不无义意。似非一时笔误。未知如何。下章胡氏说正释阴阳迭为消长之义。故可如此说。然似不可以此而遂疑此也。(原卦画邵子曰巽以消之。又曰巽始消阳而阴生。然则于阴下消字。恐本此意。)
 凡此不唯章。判合如符契。
窃按传疑说备矣。然此章首言凡此不唯阴之与阳既为二物云云。其下继之以其一物之中云云。终之以非人之私智所能取舍有无云云。而其下段乃言或者乃欲废置挂扐云云。详此语势文意。其于阴之与阳。起之以不唯此。是承上起下之辞。其一物之中。此二端者又各自为一物。以下则又将言挂扐过揲之迭为消长不可相无之义。将以斥或者废置挂扐之说。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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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挂扐过揲二端。相与低仰如权衡。相与判合如符契。非人私智之所能取舍有无云尔。权衡符契。当就其一物中挂扐过揲二端上分说。似不当赚及于阴阳消长上。亦非就老少上较其多少而言也。非说不行。恐或非朱子本意如何。又按一物二端。即胡氏所谓一物或为老阳。一物或为老阴。一物二端。指挂扐过揲言者是也。如以老阳一物论之。老阳挂扐十二。视过揲三十六。以极少对极多为消长。或以少为贵则少者低而多者昂矣。或以多为贵则多者低而少者昂矣。或判而为挂扐过揲之殊。而其实不离乎四十九之蓍数。则判焉而未尝不合也。少阴以下仿此。胡氏既以老阳老阴谕一物。而其下继之曰老阳挂扐十二。视少阴挂扐十六则消矣云云。是通四物而混言之也。非朱子一物之中此二端者。又各自为一物而迭为消长之意也。传疑又以四象奇策。通融为说。未知如何。且曰一物之自为一物判也。亦与此章立言本意。似有未契。当更商之。
下章小注朱子辨郭氏条。其前为挂扐。其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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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揲。又曰如牝牡之相含。如符契之相合云云。以此观之。亦可见权衡符契之谕。皆指挂扐过揲两端。而此两端者又所以就一物上形言之者。既非泛言阴阳。亦非浑沦说四象之奇策也。
 传疑气策条。
置三百六十五度之度。恐当作日。盖欲求一岁二十四气之策。则当就一岁三百六十五日求之故也。下数法同。
 笔谈论纳甲条下。坤之从卯历丑而至巳。
按此句疑有误字。恐当曰坤之从未历巳而至酉。
 小注自丑传卯。自未传酉非逆。
按巽纳丑历亥酉未巳而至卯。则自丑至卯非顺行。至卯实逆行而倒至卯也。未传酉亦同。
霁山集疑义
 经围说。凡揲蓍之数。以一四为一。二四为二。所谓一四者。即一奇也。一奇象圆而围三。所谓二四者。即二偶也。二偶象方而围四。且如揲得一四。则此一四者。即圆径之一。而圆者其围有三则所谓三者。非别有见在之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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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即径一中之所有也。揲得二四则(即八)此二四者。即方径之一。而方者其围有四则所谓四者。非别有见在之四数也。亦径一中之所有也。若如胡氏说。就四策中。以一策象圆。以三策象围三用全。又就八策中去四策而于见存四策。以二策象方。以二策象围四用半。则是即此四策。而径围之数各自在。当曰一之外复有三。二之外复有二也。何必曰一之中二之中耶。盖所得四策。不以四视之而以一视之。所得八策。不以八视之而以二视之。则所谓一中有三。二中有二之义。自晓然矣。 邵子所谓五与四四章云云。胡说中四象之各为十二者。说得明的。恐不可易也。
㙖于南宗伯辨胡氏径围说。既深与之矣。近得霁翁集此说。然后方信先辈元有此疑。宗伯之言益信而有徵耳。然邵子曰五与四四章下。胡氏云四象之各为十二者。皆从四策中去一策为径一之说。而霁翁乃曰明的不可易何也。盖经世书所云四象之各为十二者。以其用全用半而得。而于十二中去其三四五六。以用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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馀九八七六也。非此章所云去其挂扐所得三四五六之数。以奇偶成九八七六之策之谓也。盖彼以用言。此以成言。其旨意不同。而胡氏既牵合为一说。而霁翁亦于此或照管不到耶。
 四实四虚。 四方为正位故曰实。四隅为两方之间故曰虚。
窃谓析合补空者。本以四方则生成之合而共居故曰合曰实。四隅则无此生成之数故曰空曰虚。非以其正故曰实。两方之间故曰虚也。如何。
期三百注解
    㙖少也。受期三百于书传启蒙等书。每至十九分度之七。馀八弃不用之说。心窃病之。以为古人推步之法。不当疏略如是。盖尝反复之而未得其说。一日考算书。得所谓之分法。若有契于心者。遂推以验诸十九分之间。纵横妙用。无不如意。初无一算赢不足之患。间以语于人。莫有能会之者。弃之巾箱且数十年馀矣。今年夏。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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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霁山金公遗稿。有所谓期三百解者。而其中十九分度之七则又以一分分作十九分。与吾向所谓之分法者。不谋而暗与之契。而自谓先师遗诀。则其说盖有自来矣。㙖于是窃自幸前日之妄见。未为无据。而先辈立法之精。又自无复馀憾矣。惜乎。此法一成而无有受之者。又藏之巾衍。而只使玉斋弃八之法。徒惹后人之惑则吁可慨也。然金公此法成于流离窜谪之馀。只为口授蒙士之言。故繁而不杀。复而不整。不可以远其传。玆敢不量僭妄。间以己意。刊繁补缺。以趋简谅。与初学者习焉。至于七闰气朔等说。亦自可喜。古人或已言之。故不录。若吾所自为之分法者。非深于算学者不能会。若深于算。又当不待吾言而了。初学者此已详矣。亦何必求多于前人。玆故屏之不传云尔。庚子流火月日书。(霁山集曰期三百。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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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于书传解之详矣。而后儒之为说者益加明备。至我东退溪李先生启蒙传疑中。逐段布算。而又详尽无馀蕴矣。然十九分度之七。先儒之说犹有所未竟者。盖以九百四十分之度。分作十九。则虽至于丝抄之细而亦不得尽焉。故每至于八抄而止。其馀弃而不用。于此有不尽之数。则至二十九日四百九十九分。月与日会之数。亦随而差焉。不能吻合于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此古今学者之所病也。余得一法。或以为先师之遗诀。盖以九百四十每分。分作十九。则合为一万七千八百六十。以一万七千八百六十。分为九百四十者十九。十九分之七。即六千五百八十分。以此推之则月与日会之数吻合矣。)
今以每分作十九分。则一度九百四十分。总得一万七千八百六十分矣。(乃一度全分)
以一万七千八百六十分。乘三百六十五度。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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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五十一万八千九百分。复以十九乘二百三十五。则为四千四百六十五分。总之得六百五十二万三千三百六十五分。(乃三百六十五度二百三十五之积。)
 月行一日不及日十二度十九分度之七。
以度法一万七千八百六十。乘十二度则为二十一万四千三百二十分。(一万七千八百六十。为一度之定法。)
以七因一万七千八百六十。而以十九除之。则馀六千五百八十分。总之得二十二万九百分。此乃月行不及日一日数也。(十九为一分之定法。)
 月行积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而与日会。
以二十二万九百分。乘二十九日。得六百四十万六千一百分。又以九百四十。除二十二万九百分。馀二百三十五。以二百三十五。乘四百九十九。得一十一万七千二百六十五分。总之得六百五十二万三千三百六十五分。(乃周天度数之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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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度法一万七千八百六十。除六百五十二万三千三百六十五。则得三百六十五度。不尽四千四百六十五。复以分法十九除之。恰得二百三十五也。
以九百四十。乘三百六十五度。得三十四万三千一百。合四分度之一二百三十五。总之得三十四万三千三百三十五。复以十九乘之。得六百五十二万三千三百六十五。以二十二万九百除之。则得二十九日。不尽十一万七千二百六十五。复以九百四十。除二十二万九百。得二百三十五。以除不尽数。复得四百九十九。
谩录
 金沙溪以妻之出母有服。推出外祖母亦当有服。又以此推出祖母无服未安云云。
按礼出母为父后则不服。以其母已绝于父。而服则废祭故也。然则孙为祖后者。独可以为出祖母服乎。婿为妻之出母有服。而子为父后则不得服其出母。然则乌可以出外祖母之有服。而遽断出祖母之服乎。然则孙为祖后者。自当无服。不为祖后者自当有服。步熊之问。已极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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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许猛之答。尤似不伦。盖虽亲母而出则为父后者不服。为人后而所后之母出则只当与亲母出者同其不服。既是不服。安得更有亲母继母同不同之可论乎。子以父后故不敢服亲母。则孙为祖后者不服出祖母者。不言可知也。许氏云为父后者不得服出母。则足明祖后一转语已极分明。其上下乃言若子如母云云。又言制如亲而情则异云云。又言母子至亲。无绝道也。非母子者出则绝云云。然则为父后者不服亲母出则可谓不绝乎。所后母谓之非母子可乎。此其言之矛盾者也。
 退溪集郑西川问。祔祭时以本生母为从叔母。自称从侄。谓本生兄弟为再从兄弟。
按礼出继子为本生父母兄弟皆降一等。而程子濮王议。以为当称皇伯父云云。今于本生母遽称以从叔母。不得自比于从子如何。西川后于从叔父。故本母得称从叔母。审如是。若出继于疏远者。又当如何称也。继统之义虽重。而本生之恩亦不可太轻。服制既许其降一等。而与伯叔父母比例。则称名亦不当又在伯叔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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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下也。未知如何。
 士虞礼记卒辞曰哀子某。来日跻祔尔于皇祖某甫。祔辞曰适尔皇祖某甫。祔尔孙某甫尚飨。疏欲使死者祔于皇祖。又使皇祖与死者合食。故须两告之。故告死者曰适尔皇祖某甫。谓皇祖曰跻祔尔孙某甫云云。
叔父大山先生尝言后世弥文。故家礼去尔字直称适于祖考。皆据亡者而言故云孝子某。仪节改称孝曾孙适于显曾祖考。皆据生者而言。恐非礼意。当以家礼为正。先君子亦以为当从家礼。故㙖于前后丧。皆谨遵而行之。然于是窃有所未安者。夫士虞及疏。只是一祝。而合告于亡者与祖考。故称孝子称祖考可也。而今家礼分作两祝。而其告祖考也。直称孝子。又称祖考。揆以礼意。参以人情。皆有所未安。妄意此等处犹是家礼未契勘者乎。然则用士虞礼只用一祝。合告两位。似甚得宜。如不得已而分为两祝。则仪节所云。亦似顺便。未知如何。然适于之适字。终失本义。恐不如合祝之为得也。如何如何。当与知礼者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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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卒未殡而祖父死则服祖以周。盖不忍死之义。贺循徐邈之议正也。子在父丧亡。嫡孙承重。礼令无文。然宋敏求议以为外襄终事。内奉灵席。练祥禫祭不可无主。许因葬再制斩衰以终三年。此代父接服其未卒之服也。今父死未殡而祖父死。则父固未及受服。与未卒丧者虽若少异。然其外襄内奉练祥禫祭。不可无主则一也。而遂不许受服何如哉。窃意父卒未殡而祖父死。则以不忍死之义。固不忍遽为承重之服。其始服也。固当以周。然遂使祖父之丧葬祭无主。而无三年之人。则又岂非人情之所大不忍乎。且其葬也赠玄纁及题主之礼。皆不可以不忍变在之故而不忍不为。则何独于受服一节。独无通变之礼乎。且未承重之人而题主面及傍题。皆以祖考与孝孙可乎。此礼固当与知礼者讲之。
 仪礼经传父为长子传。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也。郑注但言祖不言祢。容祖祢共庙。
窃谓传者之意。但言继祖则其继祢不言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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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略之也。如曰继曾祖则祖祢在其中。如曰继高祖则曾祖以下皆在其中矣。若夫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此是上下通例。则传者立言。岂是专指官师一庙者乎。
 同章小注贾疏。虽承重不得三年有四种。
窃按贾疏既曰虽承重不得三年。则此论承重者服。而首曰正体不得传重。夫不得传重。首入于虽传重之例者何也。岂以古人用文法阔。适子宜三年。而不得三年。与下三者虽传重不得三年者同。故牵连并入于虽承重之科耶。大抵正体不得传重者。自当为不传重不得三年之一例。传重非正体以下三者。自当为虽传重不得三年之一例。然后方稳。
 葛庵集第十四篇金子粹问。女适人者为其私亲皆降一等。父为人后而女子适人者。为其本生祖父母服大功耶。在家者已降一等。适人者似当再降云云。答揆以礼意。似当再降。仪礼丧服图有为人后者再降服之文。
按家礼期服注。为祖父母。女虽适人不降。夫女虽适人而不降祖父母期。则女子为本生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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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与在家兄弟同为大功恐无妨。而答辞如是。当更商之。
 为妻母在。贺循曰非宗子则不禫。
按非宗子而母在则为妻固当不禫。然若有子则子当为母禫。夫父在父为主则夫为妻以母在不禫。而子可以行禫乎。欲不禫则十五月之制已是夺情之典。乌可以不禫。欲禫则父之所不举而子可以行之乎。虽欲行之。父既不主则祝献之际。亦甚不便。如何而可。唐宋以来为母不降。则练祥禫夫与子皆当异制。其三年祥禫之祝。朱子曰不必言为子而祭云云。然则虽是为子而祭而父当主之。此处似不得论不禫之文如何。
理气互发同异之辨。先辈论之详矣。然乐浑沦者犹以分开为有二本两歧之嫌。夫人乘马马乘人之喻诚切矣。而犹有人马之别。故彼且不服。今以一物有二用者言之。夫朱砂之为物。色则朱而性则凉。濡毫而写于简。则非无其性而所著者其色也。入药而治热病则非无其色而所用者其性也。此其色与性不可分而二之。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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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各自有用。有不可浑而一之也。理气之不可分而亦不可不分者。自可默而得之矣。不知自知道者观之。以为如何也。
 心经养心章附注。朱子曰于这本来底。 大山集权景晦问。本来底谓心也。心静则作事有力。而今既去閒处用了心。故到得紧要处。于心地上都不得力云云。答似指本心义理而言。盖前日既于閒漫无紧要处用了心。故到得合用处。被日前走作牵惹。于本心义理。全不得力云云。
窃详朱子本语。此本来底三字。只是复说合用处而言。似不是心。又不是指本心义理。如曰到得合用处。都不得力云。似无阙意如何。
 金农岩(昌协)杂识有曰太极图说。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是谓圣人自定耶。抑谓定他人耶。自罗整庵已有此疑。窃疑此乃圣人自定也。
窃谓众人具动静之理而常失于动。欲动情胜。利害相攻。人极不立而违禽兽不远矣。于是而圣人者出仁义中正。有以立人极焉。则天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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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动情胜利害相攻者。于此乎定矣。孟子曰瞽瞍底豫而天下之为父子者定。舜非有意于定天下。而天下之为父子者。于是定矣。然则中正仁义。所以立天下之人极而定天下之趋向。初非圣人有意于定众人。而众人之不定者。于是乎定矣。圣人自中正仁义而天下自归于定。故曰圣人定之。然谓之定他人固不可。而若曰圣人自定则圣人本无不定。安得谓以是自定乎。更当讲之。
 农岩杂识又曰朱子以汉志二月既死魄(朔也)后五日甲子。为差速曰。以上文一月旁死魄推之。当为辛酉或壬戌。未得为甲子。细考亦不合。盖一月旁死魄即壬辰日。若是月大则庚申为晦。辛酉为朔。若是月小则己未为晦。庚申为朔。朔后五日当为乙丑或丙寅。汉志以为甲子者固失之。而朱子推以为辛酉或壬戌者益误。此岂记者之误耶。
按朱先生所云当为辛酉或壬戌云者。是指是月朔而言也。非以后五日为辛酉壬戌也。朔为辛酉或壬戌。则越五日当为乙丑丙寅。故以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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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为差速。若以后五日为辛酉壬戌则甲子为迟。岂当曰差速耶。但以壬辰推之则当为庚申辛酉。不当为壬戌。此为记误耳。农岩不及详玩。反以朱子说攻朱子说。但朱子说又自有可疑者。汉志言越若来三月既死魄越五日甲子云云。盖以一月旁死魄壬辰推之。壬辰为一月之二日。则庚申或辛酉。当为二月之朔。是年二月有闰。(朱子说见武成小注。)闰月朔为庚寅。三月朔为己未。朔后五日为甲子无疑。朱先生知二月有闰而于此未及照管。又直以三月为二月。故以汉志为差速耳。
俛庵文集卷之九
 说
  
五行稚盛说
    太极图解剥图体云。水阴盛故居右。火阳盛故居左。勉斋以为此图方说生之序。不当言行之序。退陶先生从其说。近者得之。叔父大山先生以为此图方言二五流行之妙。奚取于质生之序云云。愚尝反复乎二说。略有一斑之窥。恨不得仰质于当日讲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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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下也。呜呼悕矣。
窃谓周先生立图以见象。立说以尽图。缘说以求图则图之意不难尽也。夫以五行圈言之。其为圈也既上承阴阳之圈而为交系之象。布排五行之圈而为联络之形。其所以交系于阴阳者。即说所谓阳变阴合而生水火木金土者也。(即质生之象。)其所以联络于五行者。即说所谓五气顺布四时行焉者也。(即气行之序。)一个圈子之中。既兼此两义。而复自为说。发明其生行之妙。则似不可执其一而废其一也。盖水火之为阴阳。固不可为一定之说也。如坎离二卦。以其在内者则坎是阳而离是阴也。以其在外者则坎为阴而离为阳。惟在人呼唤看如何耳。夫河图以天一地二。分水火之生。则言阴阳之稚。固为一说。然此特主其在内者而已。若言在外者则水火者固不害为阴阳之盛也。试看天一生水之时。一线之微阳始生而觱发之寒威极盛。地二生火之时。一灼之稚阴甚微而赫熇之热炎极壮。此其水火之为阴阳稚盛。固与生俱生。非始生之时水但为阳稚而不能为阴盛。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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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为阴稚而不能为阳盛也。然则水之为阴盛火之为阳盛。非但行之序为然。虽生之序。亦不过如是而已。既是五行。即是一个五行。质生气行。初无二道。与其偏执一说而废其一。曷若兼两义于一图之中。使图与说吻然而无馀欠哉。且是图也。周先生所以洞见化原。发其独智。而造化情状。一笔摸来者也。非所以蹈袭前人。苟为雷同之言。则水火之为阴阳。固将惟吾意之所当。何尝追考乎河图天一地二之象而拘于一定之说哉。且其交系于阴阳之下。以示互根之妙。则水阴火阳之训。尤不当有所疑也。得此义而看此图。则似更简径精致。于说意更完备明白。不知自知道者观之以为如何。窾启之愚。不敢据以自安。以俟他日与同志者讲之。
  且阴阳之圈。皆有互根之象。正类坎离之为卦。则其取于象者。尤以水为阴火为阳无疑。且通书曰水阴根阳。火阳根阴。此义初亦无间于生行之别也。又盛者居前。稚者居后之疑。亦将以是而定其得失也。
 勉斋又曰太极随阴阳而为动静。譬如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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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盘上。磨动则蚁随他动。磨止则蚁随他止。
窃谓理固无情意无造作。乘载气机以动静。然气机之所以能动能静而不失其常者。孰主张之。孰纲维之。岂不以此个太极有以主宰之乎。然则今以蚁在磨盘为喻。或于主宰妙用处。太无称停否。吴临川说亦然。
读心无出入说
    余之受 命将入岛也。柳天瑞扶病骑犊。信宿相诀。间与之论心无出入之义。未合而余行催发。及入岛閒阅旧籍。得大山叔父心无出入说一通读之。凡有三层说。而吾二人所争者。即其二三条说也。各执一边。不能相入。叹其所见之陋也。然细玩之。两说只是一说。而天瑞所言所得占多。遂略为之说。以为他日更质于天瑞之地云尔。
 说曰心无出入有三说。范女见此心湛然自在。全无劳攘。故云无出入。此是一说。又心者主乎一身。在自家躯壳之内。其遇事物。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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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应之。非逐物而有出入也。(程子南轩有此说。)此又一说也。又心虽主乎一身。而体与天地同其大。用与天地相流通。四海六合。皆此心之境界。故敛在方寸而非其入。应接事物而亦不可谓之出也。(朱子曰此心廓然。初岂有中外之限。退陶亦有此说。)此又一说也。故此出入二字。当作操舍看。盖心存则虽应接事物而只是入。心有不存则虽闭目兀坐而亦只是出。敬以直内。即所以操存之节度也。
第二说。即天瑞所主。第三说。即余所说。两说各有所据。不可相无。然细考之。必合两说为一。然后方无渗漏之患也何也。心者主乎身而应乎外者也。虽敛在方寸。而其体之虚灵。足以管天下之理。虽应接事物。而其用之微妙。实不离方寸之地。体与天地同其大。而其主宰总脑之处则只在方寸之地。用与天地相流通。而其主宰运用之妙则亦不外方寸之地。即此方寸之地而其体可以包括宇宙。不离方寸之地而其用可以范围天地。夫体可以包宇宙而用可以范天地。故不可以躯壳分内外。程子曰与其非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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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内。不若内外之两忘者是也。然其所以包宇宙而范天地者。初不离于自家方寸之内。故亦不可以逐物而有出入。朱子以太一有常居。譬人心之有寂感者也。必以第三说之范围。合第二说之主宰。然后心无出入之义。方绝渗漏而无病败也。然其曰在躯壳之内而应事物者。虽于心之体用之全规模之大。有若不足。而却不失自立主宰之意。其曰在方寸非其入接事物非其出者。虽于心之全体大用。若有所见。而苟不知就自家方寸地。卓然作得主宰。如太一之煌煌有常。而有逐事逐物之患。则其不几于穆天子之辙迹者寡矣。是又不可以不知也。余故曰天瑞所占者多也。
读愚潭集疑义
 丁愚潭与李敬叔书曰太极一理也。天地一体也。以一理观之则冲漠无眹之中。万象森然已具。以一体观之则天地万象之中。一理无所不周。试以人身喻之。方寸之理。太极也。耳目手足百骸一体也。以方寸之理观之则耳目手足之视听行持。皆统乎本然之体。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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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于耳目手足而为视听行持。然而耳目手足各一其性。耳之性聪而不能兼目之明。手之性持而不能兼足之行。若曰方寸之本体无不普遍于耳目手足之中则可。若曰耳目手足之中。仁义礼智之本体。各皆完全自足。一如方寸之内则不可。人者天地之方寸。万物者天地之百体。若曰太极之本体无不普遍于万物之中。浑成天地之一体则可矣。若曰万物之中太极之本体各皆完全自足。一如最灵之心则不可。是故朱子曰天地万物。本吾一体。又曰人者天地之心也。夫天扡(一作地)万物。固是一体。而其所以全得乎天地之心者。在人不在物。何可不辨其赋予之偏全。人物之贵贱。强以植物之生长收成。动物之或通一路者。牵附于人心中仁义礼智浑全之本体耶。天地之心全得者人。故圣愚之性。初无少异。人皆可以为尧舜。若物之性则虽獜凤龟龙。灵则灵矣。决无穷理修身。可以为尧舜之路。何可谓具是四德之本体而尽乎天地之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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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叔又有大小隐显体用之论。公又答曰太极本然之妙。乘乎阴阳动静之机。天地未判之前。已具万象森然之理。故天地既判之后。有万象各禀之气。男女以男女之理。各正性命。而成男女之象。有男女之体用。是所谓男女一太极也。万物云云。是故圣人不曰同正性命。而乃曰各正性命。不曰同一其性。而乃曰各一其性。以明其禀生赋形之初。天所赋之命。物所受之性。自有偏全通塞之异。各具一定不易之则。不相混杂。不相侵乱。故物之性不可为人之性。人之性不可为物之性。若物之本然之性。如鸡犬之所受于天者。鸣吠之理。故因本然之性而鸣吠之。推之万物。莫不皆然云云。
窃谓愚潭此书。往复数三累数千言。然大要则不外乎天地未判之前。已具万象森然之理。而所谓人物所赋之理。自有偏全通塞之异。则又所以推明森然已具之妙也。愚潭学问之高明。非后学所可议。而窾启之愚有见未到信未及之叹。敢私志之。以与同志者讲焉。朱子曰冲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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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眹而万象森然已具。盖所以推明程子体用一源之训。而言其即体而用在其中之妙也。未有无体之用。亦未有无用之体。故体用二者。即如形影之相须。则虽不可舍用而为体。又岂可外体而言其用哉。是以朱子极推一源之妙。发此森具之训。然亦言只此冲漠之体。未有兆眹之可言。而其万象之理。已自森具于其中云尔。盖所以就此冲漠之体。言其本然之用耳。今曰天地未判之前。已具万象森然之理。夫言天地之未判。则是只说无物之先。而未及说到此理之体也。继之曰已具万象之理。则是未及说到此理之体。而遽尔便及于此理之用也。非但此理无以挂搭于无物之前。抑亦此用安能已具于无体之先乎。盖冲漠无眹之中。认得森具之妙。则虽极精微而有据。以有冲漠者为之体也。未有天地之前。想像森然之理。则虽似快活而无据。以无其体而徒言用也。是其一言之间。自有真妄虚实之不同也。虽然朱子之为此森具之训。亦所以发明体用一源之妙耳。非以森然已具。为论性命之第一话头也何者。太极者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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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也。上天之载无声无臭。形容其浑然纯粹之意则强而名之曰一理。分别其乾健坤顺之道则强而名之曰健顺。以至四德五常。尽分尽去。然太极里面。亦何尝有许多名色区分汇别。有所谓森然者存耶。况万象之象。其象万殊。则是乃二五妙合。滚化滚成。想其邃初化生之时。虽阴阳五行之粗有迹者。初未尝有一个定形于未生之前。况太极中间。安能已先包得万品万象之性而各有条绪。井井不乱。物物而命之。面面而赋之。以各正其性命。然后阴阳五行为之成其象乎。然则其森然已具者。是不过即万象既生之后。溯求其所以为是万象之妙。莫不从无极中来。故曰森然已具。如孟子言性而论其故。因四端而知其性之类也。若于天地未判之前。已可见万象森然之理。则愚恐其漭漭荡荡。无著实可据之地也。
 自耳目手足各一其性。(止)一如方寸之内则不可。
是所谓由形下之器而观所赋之性者也。夫自形器之异者而观之。则固不能无偏全大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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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然其所以有此偏全大小之不同者形器耳。其上面道理则只是一太极。初无彼此之殊也。若手足耳目之持行视听而不能如方寸之兼有四德。则是亦其形器使之然耳。然其持行视听之理。实与仁义礼智之理。贯通是一个天理。既是一个天理。即是一个天理。夫焉有偏全之殊耶。朱子曰一物各具一太极。若使太极有全体百体之殊。人得太极之全体。物得太极之百体。合百体而后可以为太极之全体。则是一物各具太极之一体也。何以曰一物各具一太极乎。又奚以曰浑然太极之全体。无不各具于一物之中也。又何以言一物之中。天理完具。又曰夫岂有所亏欠间隔哉。夫心有方寸之窍。以君百体而立人极。故其虚灵知觉之体。足以具众理而全所性。然非是太极特加多于此也。以心之形器所当然之则然也。若耳目手足则其形器只得为视听行持之体。故此理之在耳目手足者。只得为视听行持之用而已。不是太极有偏也。亦以耳目手足之形器所当然之则然也。民彝物则。无有馀欠。精粗本末。无有彼此。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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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所以必以耳目手足各一其性。为性命之偏。以一心之全具五性。为性命之全。分偏全于彝则。辨亏盈于人物者。只是从形器上规规于已然之迹而已。非所以溯本然于性命。睹一源之昭旷者也。且夫视听行持之用。与仁义礼智之性。其事虽殊。而视听行持之理。实为耳目手足上当然之则。则即此当然之则。岂不是为君当仁为臣当忠为父当慈为子当孝之道乎。耳目手足。虽拘于形器。不可责其有仁义礼智之德。然其所得视听行持之性则全得此理。无少欠阙。故极其至则惟圣人之践形者。能尽其道。何可以视听行持。为理之偏而少之哉。
 自男女以男女之理。(止)推之万物。莫不皆然。
此义亦自天地未判之前。已具万象森然之理一条上化现出来。夫既以万象之理。谓之森具于无物之前故云云。然其曰男女以男女之理。各正性命。而成男女之象。此句未安。朱子曰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夫理先气后。朱子亦尝言之。然理无形而气有迹。故于人物化生处。必先说气化而后说理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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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不有是气以化之于前。则无以赋此理而成此性故也。今未成男女之象则只有冲漠无眹之理而已。何名为男女之理。男女未象之前则浑是无极之体。何以各正其性命乎。且性命字皆是有物有象后名。程子曰天所赋为命。物所受为性。苟是无物。未象之前则天命于何处。亦谁受而为性也。然则其曰各正性命而成男女之象者。是正性命在成象之前也。亦非程朱说性命之意也。虽然男女者。阴阳健顺之道也。阴阳健顺。即所以为男女之理。则谓未生男女之前。先有男女之理者。犹之可也。至曰万物以万物之理。各正性命。而成万物之象。则是或恐推之太过。盖未有万物之前。即是浑然太极之体也。即此太极之体冲漠无眹。所含具者生万物之理也。若鸡犬未生之前。先有鸣吠之理。各各寄寓在无眹之中。各正鸣吠之性命而后成鸡犬之形。则是太极非无极也。乃有极也。非冲漠无眹也。乃实有形象也。且况天地之间。有万其象。既曰万象。亦何所不有。若虎狼之搏噬。蛇虺之毒螫。亦皆并生并育于其间。其搏噬毒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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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亦与鸡犬之鸣吠。何以异哉。若不归之形气之使然。而直谓太极之中先有是性而成虎狼蛇虺之象云尔。则太极不亦猥杂之甚乎。且偏全二字。可以使用于形下之器。而非所可论于太极形上之道。太极者本无极也。冲漠也无眹也。无声色无臭味也。何处是全。何处是偏。夫五行者自其形器而观之。则何啻其偏矣。而朱子乃曰浑然太极之全体。无不各具于一物之中。又曰性则一也。又曰岂有亏欠间隔哉。然则其曰万物之中。太极之本体完全自足则不可。又曰太极之本体未能各皆完全云者。无或有违于朱子之旨乎。
且夫理先气后。亦是极本穷源之论。然有则俱有。未有今日有是理。明日有是物之理。故朱子又曰理气无先后。今以天地之未判既判。分其前后。而乃言理气生出次第。则不亦太慢。无以见有则俱有之妙乎。朱子曰未有一物之时。只有未有一物之理。夫天地之未判也。是未有一物之时也。未有一物之时。已先森具得万象之理。直待天地既判。二万一千馀年而后乃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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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恐无是理。愚则以为天地未判之前。则有天地未判之理。天地始判之时。则有天地始判之理。万象未生之前。则有万象未生之理。万象始生之时。则有万象始生之理。何者。无是物者以无是理故也。有是物者以有是理故也。然则方天地之未判也。只是天地未判之理也。安得万象之理。亦安得森具者存耶。愚潭德学之盛。杰然为近来名家。则不应于此有所不察。必是愚蒙抵滞之见。不能造乎高明洞澈之地。私识之。以俟知言者考焉。
读一元消长图
    张敬堂先生作一元消长图。因伏羲文王之旧。阐先天后天之妙。而于十有二会之中。分先后天之用。后来先辈皆推以为发前人之未发。然㙖之愚尝反复乎是。而不能无窾启之疑。恨生晚不得仰质于当日讲席之下也。谨劄其所疑。以俟他日见解之少进焉。
先天后天。即羲文体用之学也。先天是天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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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体。定体者体之一定而不易者也。后天是天地之妙用。妙用者用之流行而运用者也。体用一源则有体斯有用矣。有用斯有体矣。先天非无用。而伏羲所明者即其体也。后天非无体。而文王所明者特其用也。然则先天虽不言后天之用。而其已往六万四千年间。(自天开于子。至巳会六万四千八百年。)天地间阴阳气化之用。则固是离南坎北震东兑西之运也。后天虽不言先天之体。而方来六万四千年间天地间一定不易之位。则又是乾坤尊卑坎离相对之体也。前圣后圣。各是发明一义。而皆是范围天地之体用则其揆一也。羲文之学。相须而互备。先后之天。相待而并行。则一元十二会中。其为体为用。初何尝有先后彼此之殊哉。自子至亥十二万九千六百年中。言其体则当就先天一图上推究。言其用则当就后天一图上发挥。未可以先后二字。疑其作用之或殊也。今按消长之图。就一元中。分其中半。自复至乾则以先天当之。自姤至坤则以后天当之。天地之方位卦画之位置。一切相换而变易之。自乾以前则主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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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方位而先天为之用。自姤以后则主以后天方位而后天为之体。先后二天。交相递代。有若节气之相禅。日月之代明。则愚不知天地之理。果若是。而羲文发明之意。果在此乎。且况先天乾南坤北之位。已历六万四千馀年之久。而及至乾姤之交。一朝顿变易其次第。则天地造化之妙。虽非愚浅之所可窥。先辈阐发之旨。亦非蒙陋之所敢疑。而反而求之。终不能得其说。为可慨也。且三易之名。夏曰连山。连山首艮而朱夫子亦疑文王以前已有后天之说。则尤可见先天之世。已自有后天之用也。
俛庵文集卷之九
 序
  
山水汇编引
天地之气。结而为山。融而为水。贯穿坤维。布置方舆。或磅礴焉。崎岖焉。或激湍焉。浑沦焉。有万千其状。昔司马子长登庐山。观禹疏九江。遂至于会稽大湟。上姑苏望五湖。东窥洛汭大邳。逆河行淮泗济漯。西瞻蜀之岷山及离堆。北自龙门至于朔方。富哉游哉。余生天地之东。独不得登临于是。以自放其跌荡奇伟之气。且自为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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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所牵挽。东方数千里山川。亦不得周游历览焉。则不啻以井蛙而望海若。欲取丹青家摹写其髣髴者。目之以代足蹑之勤。而穷居寡与。又不可易以得。于是搜得古人文集。于其探讨游玩之馀。形之言语文字者。若诗若文不拘多少。遇辄录之。积而成秩。名之曰山水汇编。虽其人所得之有浅深。所言之有详略。而乘兴开卷。注目吟咏。凝神而默会之。则志气翩飘。恍然不觉山川之远。而不知其身之在于轩庭之内也。然则虽古人之登临于斯者。不过曰寓于目而悦于心而已。吾之游何遽不如古人之游乎。若其所记。随得随录。故全无绪次云。年月日。山水主人书。
月城金氏族谱序(代大人作)
先王孝友睦姻之教。逖而犹有寓于后世谱牒之书。夫自一人之身而至于来仍之后则远矣。自兄弟之亲而至于袒免之外则疏矣。远者日远。疏者愈疏则势也。吾固无如之何也。亲爱之心。出于天理。而人情之不容不勉者。初岂拘于其势之自尔而有所限制之哉。惟其不思而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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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家躯壳上起意。故虽家人至亲之间。犹或有乖离隔阂之患。而况能推而达之于远而疏者乎。思之之道。惟在于收之一谱之中。常存乎心。每寓于目。而前乎千百世之远。犹一日也。后乎千百人之身。而犹一人也。介然之顷。油然生孝友睦姻之心而不能自已焉。是以程夫子之言曰管摄天下人心。收宗族厚风俗。使人不忘本。须是明谱系立宗法。而历代诸贤之所兢兢于谱牒之书者也。月城之金。肇自新罗阏智。由丽入 本朝。已过千有馀年。子姓之散处于京乡者数十馀派。贵而为卿士。穷而为儒生。贱而为农商皂隶。生而不识其面目。死而不知其日月。漠然如路人者。不知为几何人。则虽曰同出乎一原。而亲亲弟弟之道。果将何所寓乎。顷岁金君万硕天赉。收单于各派。请序于明谷崔相国。事几成而中辙。屏山之金氏谋于宗曰。与其等待于同宗之大谱而未易就。不若自成乎吾派而徐待异日合谱之地。且人事未易知。世故诚难测。而永同之宗人。欲与之合力锓梓。尤不可失此时也。佥曰唯唯。使其门少声汉踵门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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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曰愿有序也。余惟前辈于序谱。示规警勉励之意。亦古之道也。为今日金氏之后者。不以远者为远疏者为疏。而一以先祖之心为心。幼稚则习于逊悌。长上则勉于诗礼。睦于同宗。姻于异姓。而喜有庆忧有吊。虽百世之远。而不至为路人。则先祖之所望于子孙者。亦不过若是而已矣。若夫富贵显荣之美。犹是次第事也。遂书其说以畁之。时 上之十年丙午五月日。
晋州河氏族谱序(代大人作)
河氏贯晋州。自胜国时已显。入 本朝至讳澹位观察使。有四子俱登大小科跻清显。其仲讳纬地丹溪先生是也。以精忠大节。卓冠千古。没后二百四十三年而 肃宗大王 命复其官。又八年而因重臣言。 命以弟子源继其后。又六十六年而 英宗大王复 命录用其子孙。仍加易名之典。今 上丁酉。特 命旌表其门闾。前后哀荣褒崇。所以扶人纪树世道之功。至矣尽矣。使先生壹郁而不得伸于当日者。一朝而暴白于旷世之后。何其幸耶。至于车上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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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书。无恙于劫灰之馀。而一块血肉。得嗣于数百载之后。又何其幸也。然以河之大姓而谱不传。以先生之嗣既绝而复续而谱不作。则无以示劝于来世而 三圣扶植显荣之功。易至于泯没而无传。固不可与人家谱牒之意。只在于管人心收宗族者而一例看也。于是先生嗣孙宅海龙天甫相与谋于宗。图所以寿梓而责序于余。余惟谱叙昭穆行事及 圣朝貤赠之典。则序在其中矣。然前辈于序谱之中。寓箴警作成之道。其意不偶然也。为今日河氏之后裔者。当思先祖之积德累仁。根深而叶茂。泽厚者流光。而益勉于尊祖敬宗孝友敦睦之行。而不忘其所由生也。至于丹溪先生。世代之未甚远也。声响之犹可接也。如雷霆如河汉。如家至而日见。而感发乎耳目。怵惕乎心思。益笃坚贞之操。愈励卓立之见。为子则孝。为臣则忠。以尽吾职之所当为而已。一毫世间利害欣戚。有所不能挠夺于其间。则庶几无负于在天之灵。而 圣朝培埴之功。为不徒然也。河氏之谱将大书特书而不一书。吾将拭目以俟之。是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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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甫忠定公实纪序(代大人作)
天下之生久矣。不能常治常安。而或至于乱。然亦必有一代之伟人。身佩宗社之托。手握纲纪之重。死生存亡。决于俯仰呼吸之间。而招之不来。麾之不去。办一节于九死之馀。此天地之所以赖而不坠。伦常之所以张而不斁也。然苟非有大力量大见识。养之于平素。不眩于危迫。诚未易办此。故汉廷诸臣独许汲黯为社稷之臣。而如承相弘辈发蒙振落者也。若皇甫忠定公。殆所谓社稷之臣矣。盖公以三朝老臣。历扬中外。立朝四十年。相 世宗以做礼乐郅隆之化。逮 文庙简拔于群臣之中。授以顾命之重。则公之德之才之盛可知矣。于斯时也。 嗣王幼冲。天命有归。公之所以防微杜渐。思患预防之策。宜无不至。而不济则天也。继之以死。以自靖献于 先王。如使公少有顾恋之意。诿以内难。 宗社无改。而稍为低回前却之态。则其享钟鼎而饕逸乐。孰有居公之右者。乃弃不取。而自甘于湛身赤族之祸。若公者岂非委质致身者之样子。而天地伦常之所以不坠不斁者乎。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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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公之功烈已光显矣。大节卓荦矣。则其平日持身处事之方。立朝启迪之谟。必有可书之史。可法于后者。而今皆无得以考焉。文字之仅存于残裔者。亦畏慑而不敢发。荏苒五六世之远。则蠹残雨淋而不可认矣。今只有六镇制置寂寥语及当日罪目中交结广植。阴养潜输等语。反观而默谕之。则亦足以知其排布施设钩连绸缪。非徒效匹夫匹妇之贞谅死节而已也。至今三百馀年之久。而其不可灭之气。不可昧之节。在于人心而不能已。故昔在 肃庙朝。已发廷议。 英庙 今上。聿追 先志。复官赠谥。又复其二子官爵。又 命立祀于所居之乡。前后隐卒褒宠之典。至矣尽矣。日郑斯文一钻氏极意搜摭于诸家文籍中。纂成实纪一篇。其后孙某某等携是编。跋涉数百里。请一言以题其首。自顾不德不文。重以老耄。其何以当是寄乎。然某亦忝在公外裔之末。每切想像追慕之诚。而以未得睹其履历颠末为戚。于今读之未半。惕然而伤怵然而悲。不觉涕潸然下矣。噫是孰使之然哉。诗曰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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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懿德。同有是心而兴起焉者。又岂有古今彼此之间哉。 三圣培植之功。吾东忠义之兴。将赖此而益无穷矣。岂曰小补之哉。
琴英烈公实纪序(代大人作)
士之处世。有幸有不幸。一时之幸易得。而百世之不幸难洗。此君子之所惧也。然名高而谤随。德修而毁来。古今之通患也。是则不能无待于后之君子辨明之功耳。余于英烈琴公有感焉。夫琴公当王氏崇明之际。以文章占金榜之首。以勋德极黄扉之贵。四典文衡。玉笋盈门。晚挂金车。高卧绿野。富贵功名。寿考令终。公于是时可谓幸也。然公一不幸而遭崔忠献有胤子沈江之祸。再不幸而遭郑河东有诬史污蔑之辱。夫江中之祸。惨于一时。而史传之诬。流于百世。公于是时可谓不幸也。然君子论人之法。当于有过中求无过。不当于无过中求有过。孟子之论伊尹百里奚事。其准的也。苟或徒执一时悠悠之谈。据以为信。而不复推原乎本来心迹之如何。则终古贤人君子。其无完名也已久矣。此夫子子贡之所深恶也。琴公身负一代之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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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有休致之高节。一生之完洁如此。作史者当成其美。不当捃摭于齐野之谣言。书之信史。以成白玉之瑕大节之累也。幸而其言纰缪疏绽。自相牴牾。使后之博雅如安徵君者。考究辨析于千载之下。如指诸掌。又何其幸也。公之后孙锡泰裒集遗文于断烂之馀。附以后来文字。合为实纪一编。公之平生行治。立朝履历。大略具矣。是其不幸者暂而其幸者久也。岂非幸之幸耶。养蒙谠等又俾余一言以识其后。余寻常恨河东之史。固多可疑。而于琴公之传。犹不知其所云云者。果皆不可信。今见此编。不啻如发蒙。是又余之幸也。遂不揆老耄。书其端以归之。
恒斋先生李公文集序
惟我石溪先生李公。崛起东海之滨。以诗礼教家庭。有子七人。其第四曰恒斋先生。生有异质。不肯随世取功名。慨然有求道之志。方是时。存斋,葛庵两先生以道学文章主盟斯文。公师友伯仲。博约征迈。以成就其德性。固有以异于人者。而杜门林下。一意进修。恣坟典之乐。究天人之业。超然独造。不假因袭。则所以自得者多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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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先生屡发操戈之叹也。抱负经奇。志切君民。不以草茅而忘其忧爱。以至匡时救世之策。亦皆研究讲讨而得其要。如有用我者。可以举而措之。每念时事艰虞。国威不振。未尝不扼腕长啸。感慨不歇。盖公之规模气槩。又非曲学偏见寂寞为修而已者。及其晚岁。孚尹旁达。盖尝以遗逸徵。历试民社。公感激知遇。励志图报。方且上陈民瘼。下布乡约。兴学劝农。施设方张。而公寻以疾病逡巡而归。道之兴废。莫非天也。谓之何哉。于乎。才难之叹。自古然矣。虽举一世而论之。才之生也。固不数数然。然而安陵氏之世。不出家庭。真儒辈出。耆学硕德之士。代不绝书。其钟毓笃生之厚。吁何其盛也。公不喜著述。只有诗若干篇。不事雕琢。而冲澹疏畅。无世俗气。公之侄密庵公手自净写。为二巨篇。藏于家。玄孙宇根惧其久而散逸。既以密庵手本为正。间附以后来所得。并附录为六册。将付诸剞劂氏。俾㙖考其鱼鲁。既又责以弁首之文。㙖以不文谨谢不敢。而宇根甫之请愈切。且责以事契之重。㙖固不敢当而亦不敢终辞。遂书其感于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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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使后之君子。得有所考云。
崇祯纪元后百八十一年。韩山李㙖谨书。
阳坡柳公文集序
粤我 英庙在宥之三十四年。尝从容问大臣诸臣曰予欲以乡人之质实有学识者。拟春坊辅导之任。佥拜曰俞。于是铨部以阳坡柳公应选。公时已老白首。然犹黾勉赴 召。悉心供职。首尾四年。历拜文学弼善辅德。侍讲日久。启沃弘多。一日公以问 安官驰赴昌陵。承宣不以时禀。 启车驾已发。事将叵测。公随 驾后励声曰 东宫问安来到已久。而承宣不以奏达何也。 上问问安官谁也。承宣曰弼善臣柳观铉也。 上遽命止辇。受问 安礼。仍 召近前使举颜。 玉色和豫。 天语丁宁曰吾欲见而召之。今始详识汝面矣。盖公之至心素著。为 上素所向信故也。于是公之名。隐然动朝野。而 储宫为之悦豫。宫僚倚公以重。方是时时事渐艰。僚员久空。公独侍 书筵仅一月。尝书日记曰万事前定。何可以人为苟免。祸福动心哉。及其得由还乡。绝意名途。颓然与田夫野老。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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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阡陌。数年之间。六被 召命。而东冈之志确乎不移。是其心岂非有得于观玩忧违之道乎。盖前日之殚心尽职。不避夷险。其迹著。人所易见。而后来之忍谢 明时。毕志丘园。其意微。又非人人之所能识也。若公者其可谓进退有义。不负 圣主简拔之明者矣。㙖之生也。犹能及公之世。而不敏不及供洒扫于门。及此晚暮。益切高山景行之思。乃者公之孙上舍君星休甫使其子上舍晦文。赍遗稿二册。俾余以弁卷之作。㙖以愚鲁不文。再拜而辞者三而不获命。谨受而卒业焉。盖公少孤受学于伯氏慵窝公。慵窝公以厚德重望伏一世。公恪循馀矩。每事必咨而后行。又能干蛊家事。综理庶务。既积能散。周穷恤患。亲戚乡邻。固已称其友悌而服其义。及其分忧北关也。右文化俗。约己裕民。声绩蔼然。上下信服。秩既满。值岁大歉。朝廷为借民一年。公自备赈资。至诚赒救。一境赖而全活。及归邑人拥路设饯。而饥民食赈者。皆曰无以报德。争愿担轿出境。挥涕而别。其施于家政验于民社者如此。则公之才德。亦可以窥其一端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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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霁山金公金石交也。方金公之投窜也。祸色弥天。不啻燎原之不可向。而公乃千里赢粮。躬问于穷荒绝徼之外。其视王质之饯范仲淹。又加难矣。此非敦信义而外祸福者能之乎。其在春坊也。临文侍讲之馀。尝奉 睿教。取易经要旨作图以进。又因 违豫停 筵。进达辞以陈调病进学之方。 睿批嘉纳。 赐食及药以宠异之。于乎 先世子留心典学之盛。公殚诚对扬之美盖如此。而惜乎其命与时违。卒使公奉身而退。而回首清渭之意。益眷眷而不能已。读公当日下直诗未了春宫绳弼责。浩然行色亦迟迟之句。亦足以酿千载志士之泪矣。公少有俊才。强记绝人。然性敦厚质实。不以才艺自多。又不喜著述。只有诗疏书祭文及春坊日记易图撮要若干篇。公之文应酬日用者。皆精切简当。诗律尤为一时诸公所叹赏。然此特公之馀事。公之所存不可以文字求也。公之子芦厓东岩诸公皆以儒宗立帜斯文。诸孙多彬彬为吾党之望。科甲之盛。亦甲于东南。窃意公之所存者既厚而畜之也深。故其馀庆之发于后者。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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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而愈光大也耶。昔孟子言诵读知人之道。而必使之论其世。世者其当世行事之迹也。吾故特于公平日行事之实。反复而三致意焉。窃自附于论世之训。使后之读是卷者。得有所考信云。
 上之七年丁卯四月。韩山李㙖谨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