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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沙先生文集卷之十五
川沙先生文集卷之十五 第 x 页
川沙先生文集卷之十五
 杂著
  
川沙先生文集卷之十五 第 494H 页
启蒙疑问(附先生答)
传疑。旋相为宫。如言甲子虽自为金宫。下生壬申之金。而至于庚申为木宫。下生戊辰木之时。甲子亦见属于其宫之内。壬申自甲子而生。而亦自为宫而生庚辰。戊子自庚辰而生。而亦自为宫而下生丙申之谓耶。
答。既曰旋相为宫则当如来说。十二律旋宫之法。亦仿此。
传。自东向南时为左行。自西向南时为右行。自东右行之右字。疑是左字。今于始西右行下。乃曰疑当作左行者。何也。
答。所疑似然。
启蒙。东北阳方。西南阴方。东固阳而北何以为阳。西固阴而南何以为阴。抑以阳生于子。阴生于午。一主北。二主南。故言之耶。
答。是。
启。节斋谓河图数偶。以动为用。洛书数奇。以静为用。九峰谓体圆而用方。体方而用圆者。二说似相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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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参互通看。固为周备。然但九峰第二说。河图非无奇也。洛书非无偶也。不曰奇偶也。而以非无委曲言之。则似以图之体为偶。书之体为奇。而乃以用则存乎偶。存乎奇继之。则语意似不逞透。只以图书之各体各用言之。而不及于相为体用者。何欤。
答。节斋以动静为体用。九峰以方圆为体用。二说各是一说。今滚合为说。恐未稳。盖河图无那四角。即圆而生成阴阳。各居其方。即方也。洛书有那四角。即方也。而八位周转无空处。非圆乎。图数偶而奇在其中。书数奇而偶在其中。故曰非无耳。此用字。恐与体用之用差别。如言功用运用之云耳。未知然否。以图书对待则相为体用。分言则又自有体用。不可泥一说也。
传。三同二异。玉斋则以图书言之。云庄则只言图。退陶先生以为云庄亦与胡氏同者。何也。阳不可易而阴可易。成数虽阳。固亦生之。阴似为七九。而胡氏乃以四九二七兼言。退翁亦如是言之者。何也。胡氏自二四以生数言以下。恐非朱子本意。如何。
答。云庄只就图言。似未该。然其言亦自是一说。盖图书变动不居。不可为典要。故先儒发明。各异义例。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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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尽合于朱子。然亦不可尽废也。二四。指阴可易而言。七九。以生之阴而言。胡氏正得朱子意也。
启。惟运行次序。河图则右旋之右字。恐作左字。然否。答。大全左。
启。九则进之极。言九之前。只有十之数。十为阴数。则进之至于九而极矣。六则退之极。更无转处。言五为阳数。更不得侵过阳数故耶。
答。是。
启。互藏。言非但九之老阳成于四老阴之外。六之老阴成于一太阳之外。七少阳居于二少阴之上。八少阴居于三少阳之上之谓也。老阳之首。藏于阴而尾掩于阴。老阴之首。藏于阳而尾掩于阳。然则互藏二字。独可言于二老而不可言于二少。盖二少者。七之首生于九而尾掩于二。八之首生于六而尾掩于三。可言其互处。而不可言藏也。而朱子胡氏。并老少言之者。何欤。
答。看得极细密。然亦太碎看。胡氏说。正释互藏之妙。得朱子之意也。
传。太阳之位居一而数则九。乾得其数而兑得其位。故乾为九而兑为一。离得八数而震得二位。巽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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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而坎得七数。艮得四位而坤得六数者。何也。窃谓此以横图卦画之成。可以知之矣。太阳之上。生一阳一阴。乾兑俱生于太阳一位。则乾亦不可不谓之一。而九既阳数之极。故不可以次太阳之兑当之。乃乾得九数而兑得一位也。少阴之上。生一阳一阴。离震俱生于少阴二位。则离亦不可不谓之二。而八既自六初生少阴之元数。则不可以次少阴之震当之。乃离得八数而震得二位。少阳之上。生一阳一阴而巽坎俱生于少阳。则坎亦不可不谓之三。而七既自九初生少阳之正数。则不可以巽之居隅者当之。乃坎得七数而巽得三位。太阴之上。生一阳一阴。艮坤俱生于太阴。则坤亦不可不谓之四。而六既阴数之尽。则不可以艮之方盛者当之。乃艮得四位而坤得六数。此盖河图之成数为正为专。而生数为偏为统也。未知如。
答。看得尽好。但此皆自然之象。今曰不可以当之云云。似涉人安排。成语病耳。
传。搀越位次。言一在北而越东而为东南兑。三在东而搀南而为西南巽之谓耶。
答。恐当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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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卦生于数未易之前。而数变于卦既立之后。言南方为阳极之位。而其数本自为九。未与西方之七相易之前。已生乾象。故及其九七之数互变。而乾自南。坎自西。不相易之谓耶。然则卦虽因伏羲之手而成。而伏羲之前。已有乾南坎西之象。无与于数之易不易耶。
答。恐当如此看。
传。虚中。五与十而以象太极。最是则图作易之妙处。言太极只有其理。而本自无形象位数之可言。故必虚之而后得其妙耶。
答。亦是。
试以胡氏互配之图。拟之于横图太阳之上。生阳生阴。以生乾兑。而河图南方之数。既是二七。则乾不可不居南。而兑不可离于乾。如二七之不可相离也。乾则图而配少阳之七。兑亦则图而配少阴之二。少阴之上。生阳生阴。以生离震。河图东方之数。既是三八。则离固居东而震不可离于离。如三八之不可相离。离则图而配少阴之八。震则图而配少阳之三。少阳之上。生阳生阴。以生巽坎。而河图之西方。既是四九。则坎固居西。而巽不可离于坎。如四九之不可相离。
川沙先生文集卷之十五 第 496L 页
坎则图而配太阳之九。巽亦则图而配太阴之四。大阴之上。生阳生阴。以生艮坤。而河图之北方。既是一六。则艮不可离于坤。如一六之不可相离。坤则图而配老阴之六。艮则图而配太阳之一。老老之相配。虽有阴阳之别。而犹之可也。或有阴之少者配阳之老。阳之老者配阴之少。则此与位数判而不合矣。虽然。卦则于图。而朱子之说。以图观之。则一搀越于三之位而居于七之傍。二搀越于五之位而居于八之傍。三八相分。四九不属。则于图不合者甚矣。而胡氏之说。以图观之。则二七之南。一六之北。四九三八之位。一如河图之本面。则其于则图画卦之义。似亦合矣。然则二说虽异。主朱子之说。而固不可不并存其则图通变之义也。主胡氏之说。而固不可不遵守其卦生未易之妙也。得画前有易之妙于朱子。得因象作易之法于胡氏。然后有以自得于心也。若曰。朱子已有说焉。胡氏何取焉云尔。则实不知如何而为横图。如何而为河图。如何而则此而画彼。如何而虽无此而可以有彼。何以与语天地之化哉。然则玉斋洛书正偶配卦之说。苑洛子一乾九兑二离八震之说。亦皆有自得觉悟之端耳。何害于详观而究其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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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说得尽有条理。
大凡图书之妙。奇不一于动而偶不一于静。老不一于变而少不一于常。书不一于九而图不一于十。图不一于卦而书不一于畴。生不常阳而成不常阴。阳不常主而阴不常客。正或有时而外。内或有时而偏。异或有时而合。而同或有时而判。或以气为阳而或以燥为湿。或以湿为阴而或以精为阳。进者或之而饶者或退。其则而为卦也。九或为七而七或为九。二或为四而四或为二。一或为二而三或为四。四或为一而二或为三。至如六而为一。三而为八。一而为九。八而为二者。纵横曲直。斜分正分。阳变阴合。千分万别。而亦各有说焉。始知图书之妙无穷。而谶纬之学。纷然于世者也。惟在得其正而不为其所杂。亦学易之正义也。未知如何。
答。且就图书。各究其奇偶生成流行对待之妙。见得圣人作易著范。莫非至理。今专就二图。较量比并。虽见其互通相发之妙。而意味反浅。不如且就启蒙朱子说。反复讽诵。自当有馀味也。
传。兑艮互位而生。言太阳交太阴而生艮之上一阳画。在于太阴之上。太阴交太阳而生兑之上一阴画。
川沙先生文集卷之十五 第 497L 页
在于太阳之上。是互位而生也。震巽还本位而生。言少阴交少阳而生震上一阴爻。还在于少阴之上。少阳交少阴而生巽上一阳爻。还在于少阳之上故耶。
答。看得是。
传。董氏皆还本位而生。言太阳交太阴。生兑上一爻之阴。而还在于太阳之上。太阴交太阳。生艮上一爻之阳。而还在于太阴之上。少阴交少阳而生离上一爻之阳。而还在于少阴之上。少阳交少阴而生坎上一爻之阴。而还在于少阳之上云耶。
答。亦是。
传。退陶集中与静存书。有曰律吕书。以太玄经谓参摹四分之书。不知所谓。示及为望。窃恐静存后书。解告参摹四分之义颇详。其说未传。而其义即足以发明欠四分之三。多四分之一之语。故老先生标出于此耶。未知如何。
答。参摹四分。出扬雄本传。言三三九。三九二十七。九九八十一。故立三方九州二十七部八十一家。自三至八十一。皆以三数推之也。三而九。九而二十七。二十七而八十一。为四分。故曰三摹而四分之。此泛论太玄之数。非补欠踦赢之谓也。
川沙先生文集卷之十五 第 498H 页
启。与前逆数者相反前者。言横图耶。(答横图此说是)左行右行。以圆图之。列于左方右方者言之。皆自观者之面南而坐而言之。要之皆左旋耳。未知然否。
答。非但观者。天地之左右。本自如此耳。
传。邵说谓阳交阴云云。谨按邵子本说。自两仪生四象而言则然矣。而至于阴交阳而生乾兑。阳交阴而生离震。柔交刚而生巽坎。刚交柔而生艮坤。未见还生之义。而退陶先生云云者。只据两仪上大分而言耶。
答。似然。
启。阳上交。阴下交。阳下之半。阴上之半。太阳之下半。太阴之上半。少阳之上半。少阴之下半之上下。皆以左下右上而言也。独左上十六卦。左下十六卦之上下。以南上北下而言否。
答。左下右上。就圆图中分而言。又四分而言则左中又有上下。右亦然。
启。先天心学注中间白处。此白处非指坤复之间。似指中间安方图处。如何。
答。所疑甚当。故朱子尝欲取出圆图中方图在外。庶圆图虚中。以象太极。坤复之间。又是别说。与此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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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也。
启。三十六变为六十四。言反易二十八。加不易八。为三十六。反易五十六。加不易八。为六十四与。
答。此段是。
传。总图下。易髓曰云云。欠十二位。此言乾坤二卦。欠甲午甲申甲戌壬子壬寅壬辰乙丑乙亥乙酉癸未癸巳癸卯也。而其造化以下(止)暗合也。未详何谓。抑谓甲子与壬子。壬午与甲午。同行云耶。
答。造化以下文义。似谓甲子全六十之数。方成造化。而却欠十二位。不合于造化。盖以不全其事耳。然乾坤二卦中。自有十二支。明者可以暗合也。如是看如何。看下文方得全备。则可知不全之义耳。
传。飞伏云者。言乾六俱阳。故坤自初至上俱伏。姤初为阴。故乾初伏。抑阳爻阴伏。阴爻阳伏之谓耶。且凡言上伏者。并言六爻。初伏者。只言初爻。二伏者。并初二爻言。以下皆仿此耶。抑飞神只言世之一爻。而伏神亦只此一爻耶。不独上爻为然之说。未详。不曰不独乾坤。而曰上爻者。何与。
答。当卦为飞。本宫为伏。八纯卦则又以对待。相为飞伏。如自姤至大有。为乾宫。姤世在初。丑为飞神而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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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伏焉。遁世在二。午为飞神而乾寅伏焉。馀仿此。初上二三。指六爻次第而言。非并指而兼言也。不独上爻为然。言非但乾坤等八纯卦之上爻为然。归魂。卦世在三爻而亦然。如乾宫之大有。取坤卯为伏。坤宫之比。取乾辰为伏之类。
传。戊就于己而为坎。己流于戊而为离。既曰坎象水流。戊离象火。就己则似谓乾生坎时。乾戊之水。下流于坤己而为坎。坤生离时。坤己之火。上就于乾戊而为离。今曰戊就己流。未知何如。
答。非谓戊就己流。乃谓乾之戊就于己。坤之己流于戊耳。若如来说则又为戊流己就。却成拗转耳。
启。易者。一阴一阳之谓。小注。玉斋艮全未用之说。未详。居北之偏方故云耶。
答。艮少男。未就傅之象。在东北隅。全未用事。在四时则为冬春之交。无生物之功也。然曰未。则姑未用耳。与西北之全不用者。不同矣。
呜呼。图书之同异无算。而其理之未始不一者。已说于前矣。至于卦画既成之后。就其已成者而推其相交之妙。诸儒之论。不一其说。又如伏羲先天之图。文王后天之学。其配合之不同。方位之相殊。无异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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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书之不相摹袭。而易之为变。千条万派。皆有其理。明于理者。各于其见之所通者论之。皆可达于一原。而所谓太极者。无乎不在也。
答。此一段推说尽好。
传。一三五。阳数也。得地数三十。二四。阴数也。并五中得天数二十五。一三五之生数。得六八十之成数。则地成之数不过二十四。而谓之三十。二四之生数。得七九之成数。则天成之数不过十六。而谓二十五者。何也。抑谓六八十亦二四之积。故不言二四。而二四之地数统于其中。七九亦一三五之积。故不言一三五。而一三五之天数统于其中。为地数三十。天数二十五之云耶。
答。以中五衍为五十。下左中三点即一三五。各衍为十而得三十。上右二点为二四。各衍为二十而并中五。得二十五也。
启。老少。在第二爻方见。言一变奇二变奇时。是太阳。一变奇二变偶时。是少阴。少阳老阴仿此。老少之分。皆于二爻上可见得。不必待三变而始见云耶。
答。二画是老少之象。三变则成卦矣。
传。虚此以待。老阴之四。又以待少阳。以阴阳相含言
川沙先生文集卷之十五 第 500H 页
之。则老阳与老阴相含。以老少相含言之。则老阳与少阳相含。老阴与少阴相含。故虚此以待其数耶。
答。虚待之义。来喻亦好。观图可见矣。
启。九之母。九之子。以其自三三而合之。是母也。自九而分之。是子耶。
答。挂扐之数。十二为母。过揲之数。三十六为子。
启。老阳图。三二一者。谓一变二变三变也。然则看图当自下达上。如何。
答。此段是。
传。挂扐该八卦图。乾卦恐误作艮卦。如何。
答。恐如所疑。疑板本误也。
启。老阳得八。老阴得八。少阳少阴各二十四。以四十九虚一之法观之。则其用果如此。已见于退陶先生所图矣。若以五十虚一之法推之。则老阳只是有十二样变。老阴只是有四样变矣。未见其皆为八也。少阳亦只是二十样也。少阴亦只是二十八样也。未见其本皆二十四。而今于五十虚一之下。以四归于之上。乃以本皆云云者。何也。未知蔡氏之意欲知造化互变之用。而首以五十虚一之法示之。欲知阴阳相对之体。而次以四十九虚一之法。假设示之。故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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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八之时。已搀入下文假设之义。而本皆云云耶。
答。阴阳之体。数常均。故老皆八而少皆二十四。有动静多少之异。故见于揲蓍者。有饶乏之异耳。盖阴阳之策。本无均一之义。而特假以言体数之常均耳。四十九虚一以下。即申言均为八与二十四之义。以明体数常均之义。如此看。上下文义。恐无所疑耳。
启。合老少之变。以推二老之用。谨按要解。曰得老阳之变十二。老阴之变四。然后合而对待。分之各八。又因是推二老之用。如是而看。则是谓合二老之变而已。而又因是以下。又未见推用之意。未知如何。窃谓合老少之变者。言老少之变。合为六十四。各有饶乏多寡之数。如上所陈也。推二老之用者。言六十四为四个十六。二老之变十六得一分。二少之变四十八得三分。二老之一个十六为径。一二少之三个十六为围。三乃具径一围三之妙。而以成造化。始有符于易用二老之妙也。而亦有以见合老少之变而推二老之用也。如何。
答。按此段。释蔡氏易用老不用少之义。言老阳得老阴之四而为十二。并老阴四。为十六。少阴得少阳之四。为二十八。而并少阳二十。为四十八。合老少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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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故曰合老少之变。而及其用则用老之十六。而不用少之四十八。故曰以推二老之用。所疑亦恐繁絮也。
启。想自有一物如蓍。窃谓圣人之一见河图。五九四八之数。两仪四象之交。瞭然洞观。不待挂扐推算而成爻成卦矣。只是信手画之而已。未必依有一物如蓍。而假借依样也。如何。
答。若不依一物。则河图亦不须见。既曰见河图而则之。则亦不妨依蓍而得。大传曰。远取诸物。而朱子曰。非独以河图而作也。则安知不有取于蓍耶。
谨按揲蓍四象之所由分。不过曰奇偶而已。以四为奇。以八为偶。而三变而得四者三则是为太阳。而三一之中。又各有三。合三三而为九。三变而得八者三则是为太阴。而三二之中。又各有二。合三二而为六。三变而得八者二。得四者一。则是为少阳。而二二之中。又各有二。一一之中。又亦有三。合二二一三而为七。三变而得四者二。得八者一。则是为少阴。而二一之中。又各有三。一二之中。又亦有二。合二三一二而为八。积河图一二三四之生数。而得河图七八九六之成数。其以九六为老。七八为少者。成数以论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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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挂扐过揲变样之数多寡不齐者。推此而知其有自然之法象也。其进退消长之妙。损益往来之由。详载于西山蔡先生之说。其说有曰老阴之奇二十四。以少阳之奇二十损之而得四。少阴之奇十六。以老阳之奇十二益之而得二十八。此言其变数之多寡。而老阳少阳。阳为君道而无所损益。故奇数变数不相盈缩。老阴少阴。阴为臣道而未免为阳之所损而益。故老阴本为二十四。而以其二十归之于少阳。而只得其四也。少阴本为十六。而以其十二受之于老阳。而乃得其二十八也。是其阴阳老少之相为损益也。有曰老阳老阴之数本皆八。合之得十六阴阳。以老为动而阴性本静。故以四归于老阳老阴之数所以四。老阳之数所以十二也。少阳少阴之数本皆二十四。合之四十八阴阳。以少为静而阳性本动。故以四归于少阴少阳之数所以二十。而少阴之数所以二十八也。此亦言变数之多寡。而二老二少之相为损益也。有曰老阳之奇数进十二则老阴之奇数。策数退十二则老阴之策数也。老阴之奇数退十二则老阳之奇数。策数进十二则老阳之策数也。少阳之奇数进十二则少阴之策数也。策数退十二则少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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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奇数也。少阴之奇数进十二则少阳之策数也。策数退十二则少阳之奇数也。此言挂扐策数进退之数。而二老则奇与奇。策与策之进退。各十二也。二少则奇与策。策与奇之进退。各十二也。有曰老阳之奇数进四则少阴之奇数也。策数退四则少阴之策数也。老阴之奇数退四则少阳之奇数也。策数进四则少阳之策数也。此亦言挂扐策数进退之数。而阳老之于阴少。进奇而退策也。阴老之于阳少。退奇而进策也。盖阳仪居一而为两仪之初。太阳居一而为四象之首。以四为奇而为阳仪之首。以十二为奇而为太阳之数则主其首位之数。而就其挂扐过揲多寡之间。或约四而计之。或约十二而计之。或曰老阴归之于少阳而少阴得之于老阳。或曰老阴归之于老阳而少阳归之于少阴。一主君臣之道而言之。一主动静之机而言之。拟之于仪象。虽有奇偶之相碍。而都以四与十二计之。惟此首位之数。通作奇偶看矣。
答。非但取首义。亦有尊阳之义也。
观变玩占之道。不过曰彖象爻辞而已。朱夫子起例之法。凡有六样。盖圣人因其卦爻之变而系之以辞。观乎阴阳之变而定其吉凶之应。本乎天理之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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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明其人事之当然。形之于言语之间者。只是变象卦爻之影子。则苟使占者。有一事之当于面前而不可已者。甲视而不悖于义。乙视而不违于义。两是两可。有非人谋之所可断定。揆之以道理。参之以利害。疑贰而不可已。而后始乃虚心净虑。斋戒沐浴。舍去其事求可功求成之意。而专以合道成仁之本心。真情扣之。则三百八十四爻之中。天下之事。无所不具矣。神明感应之诚。自然告之以正。而开卷考辞。正与我所问之事相类。利害趋向。如指南之车。烛幽之鉴。朱夫子起例之法。亦岂非深知感通之妙。自有不得不然者耶。
答。卜筮之法。不但甲乙之难定。盖古人质朴。有遇事蒙然而质于鬼神。是不可如此局定说也。
试以乾之一卦言之。乾。天道也君道也。天子遇之。自为天子之道。而诸侯遇之。不害其为君道也。王者遇之。自为君道。而大人遇之。不害为大人之道也。人臣遇之。不害为元老之道也。君子遇之。不害为彊健之道也。家尊遇之。不害为宜家之道也。乾之九五。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王者遇之。其占即位也。利见贤哲之臣也。人臣遇之。不害为利见明圣之君也。儒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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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不害为利见先生师友之道也。妇人遇之。不害为利见嘉耦良士之道也。由其所包之大且广。故占者之考其辞也。只以爻辞之著。而观我所问之事。往往有阔然而不相对处。如问婚而得田猎。问祭祀而得涉川之太相反越。则是其外面辽阔之中。未必无所蕴之理微妙相合。而凡众之人。未易推达。若欲强求而牵合。则反以致乎出位犯分。违时失宜之罪。若南蒯之筮黄裳吉之为者。安知其无之也。与其株守乎爻之一辞而不知变通。亦或推移比取于贞悔互交之间。以从其一通偶合之路而求之。未始不为由浅求深之一端也。是以。法例曰。六爻不变则占本卦彖辞云。而孔子之筮得贲之不动。以本卦彖辞占之。则观人文以化成天下。吉莫大矣。而夫子有愀然不平之色。叹其非吾之兆。法例曰。一爻变则以本卦变爻辞占云。而毕万之筮仕。得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震为土。车从马。兄长之众。归之毕万之占。不但取本卦之辞。而未尝不取之卦。兼取震变坤土。震车坤马。贞悔卦体而言之。是固不可以一例拘之也。
答。此一段甚好。所谓易不可为典要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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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又有一说焉。易之为道。其理则天地之正理也。其气则天地之正气也。其数则天地之正数也。圣人则其正而画卦。鬼神毓其正而生蓍。因蓍而成爻。其所以系之于辞。寓之于象者。只是正也。占之而其辞可以行则行之。正也。其辞可以勿行则止之。正也。正于此者。未必正乎彼也。正于下者。未必正于上也。正无一定之体。而随处而无不在焉。然则必待假之揲扐卦爻而后断之者。亦末也。我之所处者。粹然光明。无所愧怍。则所谓元吉也。所处者苟可以为之。而未免委曲宛转。则所谓无咎也。(答。无咎非委曲宛转之谓也。)自此以外。非君子之所当处也。诡遇获禽。乌足为吉。得正而毙。乌足为凶。是以。郑公子曼满语欲为卿。伯廖不筮而直以丰之上六。丰其屋。三岁不觌之语告之。后一年。果死于郑人。晋桓子救郑。闻郑与楚既平。中欲还师。彘子彊之以渡河。知庄子不筮而直以师之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之语告之。明年。赤狄伐晋之变。归罪彘子而灭族。二人之占。不龟不筮而以理言之。其应如睹。果知一言之贪而祸已随之。一动之妄而灾已及之。则吾人自守之道。不必问诸卜筮也。要之得正而已也。日近乎师友而得随。初出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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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功之吉。壁立于物表而得升。上冥升利于不息之贞之戒。则其亦有以略可觑得乎易有不易之定理。而于自己身上。有所受用处耶。恐甚僭妄。未知如何。
答。末一段意思尽好。盖今筮法已废。读易者。先正其心。读一爻。如筮得一爻。观象玩占而为受用之地。则亦可以不迷于所趋矣。
承辨诲后再禀
本图书。其七八九六之数不同。章有曰参伍错综云云。禀目疑其参字伍字。何所指而言。妄以为洛书八方相错而成十五。故取三五为十五之数而云云也。批喻曰。统指上文老少互藏之变。居位含数之妙而言。宗德终未觉其为然也。敢以左见僭妄言之。若以末句此变化无穷以下。为统指上文则似固然也。若以参伍错综一句为统指。则未得释其惑焉。谨按此条。文势言义。第一段。即图之阴阳老少进退饶乏也。第二段。即图之阴阳老少互藏其宅也。已上指河图而言也。自洛书之纵横以下。指洛书而言也。既言迭为消长之变。又言虚五分十之妙。继之曰云云。四含六则参伍错综云云。语意若曰如右所云。则此可见参伍错综。无适不合之妙也云尔。盖迭为消长。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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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为十五也。虚五分十。亦合中五为十五也。十五即三五也。今以此一句为并指图书数段之语。则老少互藏上。乌可见其参字伍字之当也胡氏说。因是推之以下。合言图书而辨其含合互通之妙。若如此为说。则三五字亦无不当矣。若向互藏处说。则三五字似无所著。反复究之。未知为说。故敢禀。
答。参伍错综。元本不在。未知鄙说如何报去。承示果误矣。但来示亦未稳。盖本意。以洛书纵横十五而为七八九六消长之义。又虚五分十而一二三四。含九八七六之象。纵横交错。无适而不值七八九六之数。与河图正变同故云云。非以十五为三五数。而使参伍二字也。要解。只取交互参考之义。亦自是。更检看如何。参伍三五。字义不同。不可假借使用。来说或杂用。恐未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