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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五
后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五 第 x 页
后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五
 杂著
  
后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五 第 449H 页
近思录叶注劄疑(程子曰。论语孟子。某始作二书文字。既而思之。又似剩。只有些先儒错会处。却待与整理过。)
太极图说。已别见考正。
大哉易也。节斋说。 易有太极。本与无极太极之说。立言差别。不可合而一之云。无体之易而有至极之理。则恐以无极作无体看。寻常未解。
乾天也章注。朱子曰。妙用言理也。 此对功用为气而言。故下理字。然朱子之论。以毕竟是气言之。勉斋谓张子言二气之良能。此以妙用而言者也。二气之良能。是气妙用。亦不可以理言之。○先生答权景晦问云。朱子又尝曰。某就形而下说。神滚在气里说。又只是气。然神又是气精妙处。今当以此为定论。然神是气之至精而妙。其运用无迹。自然而然。不比功用粗浅可见。故亦下得理字。盖言自然之妙。非遽指为太极之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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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信所以进德章注。尽乎实理之谓信。 尽乎实理。只可谓之忠。循乎实理。始可言信。盖对忠而言则信亦以用言之。○景晦问。信只是以实之谓。若曰尽实理时。便说得太深了。先生答云。看得尽精。
生之谓性章注。一阴一阳(止)性善者也。 此章之意。断章取继善之说。以言性发为情。纯粹至善之意。故曰。孟子言性善是也。孟子之言性。乃即其情之善而明其性之善。如四端之论。及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之类是也。
观天地生物注。溥博周遍。 只就生意坱然不可遏处看。便是天地之心发见处。溥博周遍。恐未贴。
中者天下之大本(止)出则不是注。心有散逸则失其所以为主。 说出字未贴。恐只以心之发者言之。
人心不同如面。 出左传。
义训宜章注。天理之当然。 当然所以训道。语义则不贴。
以人体之。 仁者人也。以具此理则有恻怛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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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之意而言。谓以人体之则是指修为而言。亦非以人训仁之本意。
问心有善恶章。在义为理。 义字可疑。或物字否。(易艮彖程传。亦有在物为理之语。)
或问圣人之门章注。本者指其(止)物接之前。 朱子退溪先生。皆谓真静即五性之未发。此伊川文字重叠处。今当依此训读。
知所养。养一作往。 往字尤稳。故论语集注作往。
定性章。定性未能不动。 朱子曰。此性字。是心字义。
无将迎。无内外。 语出庄子。
非惟日之不足注。日见其用力之不足。 惟日不足。本泰誓语。谓事多而日不给也。
人之蕴蓄章注。有见于此。 识而得之。方可蓄德。有见于此。似未说出。
朋友讲习章。相观而善。 学记。相观而善。谓之摩。
父子君臣章。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语出庄子。
论性不论气章。二之则不是注。判而二之则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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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矣。 语类。二之云者。指上两句。(论性不论气。论气不论性。是二之。)又曰。只说气而不说性。只说性而不说命则不是。今谓亦非则是以二之。为别于上两句之意。当从语类说。不论性不明。吐云()为是。
曾点漆雕开章注。顾于应酬之际云云。 开之未信。是夫子之未知。而开之所自知也。且开之信以见理而言。若谓悉中乎是理。则以行事而言。当以论语集注真知其如此而无毫发之疑。为正。○先生答权景晦问曰。开盖见得如此。而未保其做得如此。虽知其已然。而不能决其将然。故曰吾斯之未能信。叶氏说。恐未必轻破。
博学而笃志章注。即此一念(止)全体可识。 是则是有此义。然当以所存自熟为正义。言博学以下四者。是下学之事。仁在其中则为上达。所以为彻上彻下之道。非以识仁之全体而谓彻上彻下之道。
仁之道。要之只消道章注。泉之源(止)泉之润泽。 仁是本源。爱是用。恕是推出那爱底。即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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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泉之推出底。爱是泉之流派。流出字。润泽字。似皆未安。
仁者先难章注。察之明而行之决。 似说利字不著。称之以利者。以其深知笃好。而必欲得之之谓也。
有求为圣人之志章注。又非执一者所能与也。 执一者。固无权。然此谓进德之次。自共学适道而立。立而不能化则不可与权。立地位亦高。不可以执一比之也。
古之学者为己章注。尽性。 为己者。固欲尽吾性之当然。而以尽性训为己则不著。
博学之章注。应酬事物(止)毫釐之差。 中庸或问曰。辨之明则断而不差。故能无所疑惑而可以见于行。辨是知行际接处。应事而辨其是非。固在其中。然中庸之义。谓辨其所思而得之者耳。所包甚广。只以应事处言则恐偏了。
形而后有气质之性章注。善道自反。 善反之。谓善为反之也。非以善自反之谓也。反即汤武反之之反。反之则天地之性也。不可谓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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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善道反之也。
知崇天也章。如天地位而易行注。易理行乎两间。 多一理字。
言有教章。宵有得注。夜气所养。 程子谓昼诵而味之。中夜而思之。张子谓人不必多著睡。延平爱说夜里静处坐地思量。此所谓宵有得也。
息有养瞬有存。 心经作息有存瞬有养。而才经朱子勘正。更不可易。
今且将尊德性章。每日须求(止)不善注。学者日省(止)不善者何如。 上以尊德性道问学两下说。故言每日须求于尊性问学上多少所益。若知其所亡。改得少不善。此尊性上之益。若读书求义(止)多识前古言行。此问学上益也。下两益字。是缴结上一益字。相为眼目字。(吐当云多少为益知所亡不善之益义理归著写过往行益也)
为天地立心章注。如有王者(止)取法。 圣贤明夫善治之道。立言著书。垂教万世。是为为万世开太平。未必论起来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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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解经不同注。紧要谓纲领。 若纲领不同则全做。非只谓道理紧切处。若纲领则同而义理紧切处异。亦不得。
兴于诗章。汪洋浩大。 语出礼记。
学者全体此心。 全体当思量。
今学者敬而不见得章注。持敬而无自得之意。 得若作自得看。则与又不安之意相叠。语类仲弓问仁章。论谨独便是守之之法曰。亦须先见得个意思。方谨独以守之。又曰。此前面说敬而不见得。此便是见得底意思。便是见得敬之气象。功效恁地。若不见得。即黑窣窣地守一个敬。也不济事云云。此却连见字说得字。谓不见得敬字意思也。
敬而无失章注。敬非中。敬所以养其中。 敬而无失则中便在此。所以著所以字。下养字则缓而为二矣。
孔子言仁章。心广体胖(止)自然注。充其至(止)中礼者也。 此章盖以效验言其气象。必心广体胖而动容周旋中礼。自然者耳。不可谓心广体胖之充其至。则动容周旋。自然中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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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言其见于外者如此其盛。而其守之之要。在于谨其独耳。今以谨独为学者守之之法。恐非本文之意。
敬以直内章。敬以直内(止)仁也注。生理条直。 欲以生理明仁。然条直字不稳贴。只云正正方方。意无不足耳。
闲邪则固一矣章。整齐严肃注。外整齐而内严肃。 朱门以四字作外面收敛工夫。恐不可分内外说。
问人心所系著章。以心使心注。体用而言之耳。 若以体使用则亦是二心也。只谓有主宰而使得他耳。
大率把捉不定章。把捉不定。皆是不仁注。把捉不定(止)不仁。 如此说则是把捉不定。故不仁也。盖谓把捉不定。是不仁之故也。已有朱子说。
始学之要章。过此几非在我者注。过此。谓三月不违(止)化之事。 谓过了勉勉循循之工。则是颜子欲罢不能之地。所谓水到船浮。不用力而进之境界。恐不可遽语大而化之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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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朱子曰不违仁(止)不能久也。 朱子定论以心不违仁之久近。分宾主。
听箴。知止有定注。有定者。得其所当止。 权景晦问。有定字。当依大学作志有定。或作理有定可也。今以得止言误矣。先生答曰。知止有定。看得出甚善。
仁之难成久矣。 语出礼记。
问行状尽性至命章注。能尽孝弟之道(止)于极致。 朱子曰。舜之孝。王季之友云云。舜王季之孝友。是孝弟之至。便尽性至命。不可谓尽孝弟之道而广而充之。至于极而后可以尽性至命也。
洒扫应对(止)无有精粗注。即其末而本已存。即其粗而精实具。 无有本末精粗。谓理也。理无大小故也。若谓本已存于末。精已具于粗则不可。当以论语集注为正。
履之初九章。欲贵之心(止)交战于中注。欲贵之心胜。 只欲贵之心交战于中。便不能安履其素。至于胜则无所不至矣。胜字失本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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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道先生论十事章山泽注。五官。 记月令。四监注山虞泽虞,林衡,川衡之官。又野虞注。主田及山林之官。恐当合为五官。
管摄天下人心章。立宗子法注。诸侯之嫡子(止)为本派之始祖。 按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君适长子为世子。自母弟以下皆不得宗。其次适为别子。不得祢其父。又不可宗嗣君。又不可无统属。故死后立为大宗之祖。所谓别子为祖也。○语类。如人君有三子。一嫡而二庶则庶宗其嫡。是谓有大宗而无小宗。皆庶则宗其庶长。是谓有小宗而无大宗云云。见于传记者。与注说不同。当更考。
肉辟于今世章注。或曰宫刑不废。 汉武时。下史迁宫刑。则不废宫刑可知。
古者有东宫有西宫章。愈贵则愈严注。分制愈密。 密字。不若下严字。严与密自不同。
人教小童章注。此段疑当在十一卷之末。 按语类云第十卷亦不可以事君目之。以其有人教小童一段。大抵朱子编次文字。自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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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之法度。如小学及此书。分目类编。固井井不紊。而每于两目际接之处。例载下目之义于上目之末。以致连接之意。小学不啻分明。此书如致知存养。一目外皆有这意思。审看则可见。
仲尼元气章。盖亦时然而已注。战国之时(止)不得不然。 只为战国之时。风俗气习。自与夫子之时不同。生于其时者。不能不随他风习。虽成德者亦然。
孟子其迹著注。发明底蕴。故其迹彰彰。 只就论孟所载寻玩。只他气象。自有无迹有迹之别。如孟子应接处。每露痕迹。有圭角。不似夫子之浑然。颜子之沈潜。便是其迹著处。
明道行状条。言为无不周遍注。自谓性周法界。 小学注。言为夏氏以为所言所为。盖上文既言其所知之不足开物成务。此又专以所言言之。恐非文义。且外于伦理。正指所为而言。恐夏说为长。
伯淳尝与子厚条注吕氏说。 先生答权景晦问曰。言如此好山川。合有如此好人物。讲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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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好说话。盖同气相合。理应如此也。
春秋胡氏传劄疑(集解括例附)
    程子门每说春秋为读诸经后断案。不可不读。而朱先生常戒学者。以先读春秋。无益为学。故学者往往倚阁不看。恐亦不免于偏。谩读一部。间有未解处。即便劄记。以俟知者质焉。
     续看语类。论春秋已多有断案。说得胡氏传过当处。陈氏集解。只依传解说。恐非折衷之义。今于传说。载朱子断案。读者当详之。
隐元年春王正月传。以夏时冠周月。断章以冬为春则四时易其位。 夏殷以来。三正迭建。而纪事则不易月与时。考商书及秦史可见。然孟子以五六月为周七八月。九十月为周十一十二月。则月固未尝不易也。夫子亦因鲁史旧文。用周正之月。此亦尊周之义也。月既用周正则亦须以周正分四时。非以夏时冠周月也。盖春者生物之始。三阳之月。固造化交泰之时。而其生物之心。自一阳二阳之
后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五 第 455H 页
时而已发动。皆可以春名之也。朱子论行夏之时之义而曰。时以作事。岁月自当以寅为纪。夫子之取夏正者。以其合于人事之作耳。非以子月不可为春而然也。独建亥为生物之终。不可名春。故不可以建正。此秦之所以愚也。纪者以王冠月。则是以周正数月也。以周正数月。则以周正纪春也。恐不可谓月用周而时用夏也。苟以夏时纪春夏秋冬。则经文只言春夏秋冬。而不纪月者多有之。是其纪事。岂不反缪事实耶。故曰纪时亦用周正也。
  续考语类文定家说。文定说夫子以夏时冠月。以周正纪事。谓如公即位。依旧是十一月。只是公改正作春正月。某便不敢信。恁地时二百四十二年。夫子只證得个行夏之时四个字。据今周礼有正月有正岁。则周实是元。改作春正月。夫子所谓行夏之时。只是为他不顺。欲改从建寅。如孟子说七八月之间旱。这断然是五六月。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舆梁成。这分明是说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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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十月。若真是十一月十二月。时寒自过了。何用更造舆梁。
二年。夫人子氏卒。括例子氏。仲子也。隐让桓为太子。故成其母。丧称夫人。传谷梁子曰。夫人子氏者。隐之妻也。 按上秋七月。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此始言子氏薨。似相牴牾。语类。夫人子氏。只是仲子。左氏。豫凶事。亦有此理。似当从之。
四年。卫州吁弑其君完。传。削其属籍。特以国氏者。罪庄公不待以公子之道。主兵权而当国也。 朱子曰。春秋。据事直书。善恶著而劝惩寓。此看春秋之大例也。州吁是弑逆之人。故削其属籍而特以国氏。所以讨乱臣也。夫庄公不能教州吁以义方。而使主兵权。为致乱之由。读春秋者。可以鉴矣。推究说去。义理尽好。但谓削州吁属籍。为罪庄公。则恐非削之之本旨。
桓四年。经不书秋冬。 自桓三年正月。不加王字。传以为示无王。似为正义。至于四年之不书秋冬。亦谓贬天王之失刑。朱子以为不书
后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五 第 456H 页
秋冬。史阙文也。因恶鲁桓而及天子。可谓桑树著刀。谷树汁出者。桓之弑。天王之不能讨。罪恶自著。何待于去秋冬而后见乎。恐当以朱子说为断案。
十有四年夏五。传夏五传疑也。疑而不益。见圣人之慎也。世或以私意改易古书者有矣。盍亦视此为鉴可也。 按疑而不益。此传疑之法也。然圣人无所不为。后世之法如此。且如校书之法。非大不得已则亦不可改易。所谓有可损而不能益者。此言最宜谨守。
郑伯使其弟语来盟。集解。夫子引书答为政之问曰。惟孝。友于兄弟。孝友字为联而于字。承上起下之声也。古人于诗文。往往折为友于而用之。殊无意谓。 孝字本不当联于兄弟。本文已于孝字下句绝。友字联兄弟。而于字。联上起下。所以折友于。亦无悖。
庄十七年春。齐人执郑詹传。詹为执政。盖用事之臣也。集解。谷梁曰。郑詹。郑之卑者。公羊曰。郑之微者也。而云执政大臣。未详所据。 行人是使命之人。与国之所加礼。执之则生衅。
后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五 第 456L 页
不问卑微与执政大臣。皆义之所不可也。恐当从公谷说。
夏。齐人歼于遂。林氏曰。齐人讨而尽杀之。 以亡国馀烬而歼尽伯者之戌。书之以为玩寇不备者之戒。传所谓足为强不义者之戒。而弱者亦可省身而自立。是也。林说恐失之。
闵公元年秋八月。季子来归。传。其曰季子。贤之也。春秋欲没其耻。故不书奔。欲旌其贤。故特称季子。 尝疑公子友始专鲁。以启后世篡逆之祸。圣人每于善恶之际分。必谨于源始。独于季子深与之何故。续考语类。云恐只是因旧史之文书之。季子罪恶。与庆父一般。看此一句。正是圣人著季氏所以专国为祸之基。又成风闻季子之繇。乃事之。成风没巴鼻。事他则甚。此等人皆鲁之贼耳。当时鲁国内乱。得一季子归国。则国人皆有喜望之意。故鲁史喜而书之。夫子直书史家之辞。其季子无状。观于成风之事。可见。又曰。成风事季子。与敬嬴事襄仲一般。春秋何故褒季友。
二年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括例鲁之郊禘。
后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五 第 457H 页
惠公请之。东周之僭礼也。○僖三十一年夏四月。乃免牲。括例。诸侯之有郊禘。东周之僭礼也。 先儒说皆以为成王追念周公有大勋劳于天下。赐鲁公以天子礼乐。以上祀周公。于是乎有禘祭。括例以为惠公请之。未知何据。当考。
僖公元年。传不书即位。内无所承。上不请命也。集解。公羊曰。何以不言即位。继弑君不言即位。谷梁同。 语类。书即位者。是鲁君行即位之礼。不书即位者。是不行即位之礼者。若桓公之书即位。则是桓公自正即位之礼耳。今按隐公本欲居摄。其不行即位之礼。可知矣。若以为继弑君不书则桓公亦亲犯弑逆之君。亦非内有所承也。恐当以语类为正。
三十一年冬。集解。武氏名则天。 张柬之等迁武氏于上阳宫。尊号曰则天。
文四年秋。晋侯伐秦传。不讥晋侯。所以深善秦伯。 谨按。春秋最严于华夷之别。秦以夷而进中国。故进之也难。晋则中国。故退之也审。穆公悔过之书。入载于书者。录悔过也。而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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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左氏所载考之则穆公之谋郑。止于猾夏之计。而晋为盟主。郑是周室懿亲。又晋同姓之国则襄公殽之战。实承文公之烈。所谓门庭之寇。不避金革者。岂可谓忘亲背惠之师哉。穆公不践悔过之誓。频动忿兵。屡致败䘐。至于济河焚舟。则可谓必死之兵矣。晋之不出。非惧之也。实料敌而重伤民也。古人之用兵如是。其与不忍忿怒而盈城盈野者异矣。四年之师。所以报王官之役。本非义战尔。不如是则国威不振。亦义所不贬也。所以秦则称国而晋则称爵。褒贬见焉。此春秋之义也。恐传义更有商量。说者以秦誓之故。深与穆公。然命辞未必穆公之自作。且既悔之后。又复不悔。乌在其悔过哉。观三良之殉则其耄德可知。故不得以不论。
宣三年。宋师围曹传。经书之者。端本清源之意。宋惟有不赦之罪。莫之治也。故书法如此。 此传归宿之意。终解不行。宋负不赦之罪而恣行侵暴。示无王可矣。而责乱臣以自反。恐非春秋之意也。
后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五 第 458H 页
四年夏六月。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传。若司马亮沈庆之等。苟知此义则能讨罪人。不至于失身为贼所制矣。 沈庆之告柳元景。颜师伯之谋后。又为子业所杀。与司马亮不可同案。使沈庆之知此义者。将若之何哉。
十年冬。楚公子结帅师伐陈。吴救陈传。其以号举而不进之者。深著楚罪而伤中国之衰也。 凡书救。未有不善之者也。书人书子。独不可以深著楚罪。而伤中国之衰乎。恐别有义在。
十有四年春。西狩获麟传。有见乎此者。则曰文成而麟至。 按语类。曰某不敢指定是书成感麟亦不敢指定是感麟作云云。今不敢妄为之论。但以经文所书看。则恐谓感麟而作者为近。盖麟之出非时。而夫子有感焉。于是作一王之治。若谓书成而麟至。夫子感而书之。绝笔则终似揣度。
礼疑劄录
曾子问。父母不在则称伯父世母。陈注云父母或在他所。 经中父母不在。例父母已没。此
后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五 第 458L 页
亦恐谓婿之父母。或女之父母已没也。
吾闻诸老聃。冯氏曰。郑注古寿考者之称。石梁王氏曰。此老聃。非作五千言者。 按王氏之说。盖因郑注古寿考者之语而言之。然老子固是寿考之人。尝为柱下史。明于礼典。朱子亦以为此老聃。恐当从之。
月令。季春行夏令(止)山陵不收。行秋令。注。不收。谓无所成遂也。 按此八字。似当在上节未土之气所应也下。未知何故编在此。
孟秋行冬令。介虫败谷。行春令。注。蟹有食稻者。谓之稻蟹。亦介虫败谷之类。 按此注亦当在上节所泄也下。要是失照管耳。
丧服小记。庶子不祭祖。陈注。兄弟二人。一适一庶而俱为适士。其适子之为适士者。固祭祖及祢矣。其庶子。虽适士。止得立祢庙。不得立祖庙。 按适士二庙。是以适子之为适士者言耳。若庶子之为适士者。则主祭在宗子。庙必在宗子之家。庶子止得供具牲物。祭于宗子之家。不得立庙以祭祢。然则注中兄弟二人。只当据同堂兄弟一适一庶而犹为父之
后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五 第 459H 页
适子者言耳。
虞杖不入于室。祔杖不升于堂。陈注虞祭后。不以杖入室。祔祭后。不以杖升堂。 按士虞礼。主人即位于堂。倚杖入。然则方虞祔时。已倚杖西序。不入于室。不升于堂。上下后字未安。
大夫降其庶子。其孙不降其父。注。大夫不服其妾。故妾子为其母大功。 谓其庶子之子不以其祖之降其父而亦降。以祖不厌孙也。父在为母杖期。而大夫既不服其妾。故妾子再降为大功。
丈夫冠而不为殇。为殇后者。以其服服之。注。疏云。为殇者父之子。而以兄弟之服服此殇。陈注。以为此举不为殇者言之。则乃是已冠者。不可以殇礼处之。其族人之为之后者。即为之子也。以其服服之者。为父之服也。 按注疏之说。本据曾子问而言。既言为殇者后。而以不为殇者解之。恐不顺。且以其服服之云。谓以其本服服之也。若为父之服则当云三年。不隐晦其辞。云以其服也。似当从注疏说。
乐记。君子反情。以和其志。孔氏曰。反情。反去情
后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五 第 459L 页
欲。陈注。反情。复其性情之正也。情不失正则志无不和。 按经传言反字。皆用反复之义。如反复其道。反身而诚。汤武反之。善反之之反。皆用反复之义。此反情之义。恐陈注长。
致乐以治心。陈注致谓研穷其理也。西山真氏曰。致者。极其至之谓也。 按研穷其理。固有意思。而极其至之说。似长。
杂记。小敛大敛启皆辩拜。陈注。士于大夫。当事而大夫至则亦出拜之也。 檀弓。大夫吊。当事而至则辞焉。又丧大记。士之丧。于大夫不当敛则出。此注恐失契勘。
其除父之丧也。服其除服。陈注。若母丧未葬而值父之二祥。则不得服祥服者。不忍凶时行吉礼也。 此与下三年之丧既顈。练祥皆行之文抵捂。恐陈注论礼。有未契勘之患。
非时见乎母也。不入门。陈注。有事行礼之时而入见母也。非此则不入中门。 陈注。盖以严内外之分故言。然愚意中门之内。非行礼之处。只谓非见母之时则不入中门。盖母在则自当时见也。如何。
后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五 第 460H 页
晨谒之礼。是主人之事。然主人或老病不堪。子弟欲行之固好。拜立。当避主人之位。旧见丈席见行如此。(有服者。当去布带。仍素带。○以下家礼。)
出主于座。亦古礼所谨。俗间因循不行。当正之。
进茶。代以熟水。若吉祭则点抄饭似近于烦。丧内上食。依俗点饭。旧闻师席之论如此。
辞神。或在敛主之后。或在敛主之前。盖辞拜。本宜在事毕敛主之后。时祭忌祭。出主于西阶上卓子。故就卓子敛主。所以辞神在敛主之前。
改题递迁。且行于代未尽之位。若迁于最长房则不得改题。傍题亦仍旧。岭中先辈之论如此。戊寅家内改题递迁时。禀而行之。
庶子孙有代未尽者。亦不可埋安。
初终。哭而后复。复而后行死事。复衣即降以覆尸。因置于灵座之侧。葬后并魂帛埋之。
士沐香汤。大夫用粱。
母之丧父在。子不可饭含。
铭旌。大敛以前书尸字。无经据。只得用柩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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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疏。
虽无服之亲。临含袭小大敛之席。暂去黑冠。闻之师席矣。
袭用幅巾。亦有议论。先生初终时用程子冠。或以为寒冈初终时尝用之云。后来思之。程冠亦无可用之经据。且未知制度果无所失。士丧礼。男子妇人皆用掩。其制见本篇。可考而用。尝以举似小山丈。殊未以为然。盖嫌其太质。然送终之礼。多取便于死者。不必取其仪饰。如周礼极文时用之。恐不可以太质而废之也。朱子遗命以仪礼治丧。亦是可据。更当禀定。
朝祖。魂帛代柩。便成通行之礼。恐失礼意。若所居去祖庙远。则势或有不逮。其馀自当如仪。
遣奠包牲。所以入于苞筲者。至圹设灵座。设奠则当更设。今人题主时有奠。又当去前奠。设新奠。
既窆。赠玄纁。只主人有拜。今人或旅拜。末失也。
题主后。题主者拜灵座。或主人拜题主者。皆末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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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吊。兄弟二人以上则惟长子谢宾。虽长子出。第二以下。只得受吊。不可拜谢。(昔年遭变时。禀于师席定之。)
齐衰不以吊。古今异宜。丧人因事出入。遇亲戚知旧之有丧者。似不可不哭于殡。但当视情谊事宜而斟酌之。
反哭。主妇先哭于室中。(即前日安尸柩处。)主人以下。北面哭于堂。
虞祭。主妇。考士虞礼。以主人之妻。此是周礼之意。但家礼。于初终。言亡者之妻。无则主丧者之妻。其后不别言。盖非阙漏。恐是损益之宜。师席平日之论如此。
祔祭。须于卒哭明日行之。今人或不能举。延至大祥。鲜有无悔者。
丧中祭。先须使轻服者摄行。或丧人自行则用布网巾深衣。或直领蔽阳子。(摄行者无祝。丧人自行。亦似当废祝。)
丧中改葬。主人守殡于山所。家中殡宫废馈奠。亦未安。似当两处设行。而殡宫则使轻服者或妇人行之。盖殡宫安神与尸柩所在。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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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合而为一。不得不各设行耳。
练者。练中衣也。正服不改。正服敝则于练时改制。生布衰裳。有先儒之论。
斩衰。练用布带。见于图式。然亦有用练熟麻带之论。近世礼家。多用熟葛为之。此尤近是。但三重四股。本以言葛腰绖。今以移于初丧之绞带。又以为练时腰带之制。疾书详言其不可。但举世行之已久。正所谓无害于义者。从之何害。
追后成服者。大祥若在当禫之月。则无禫即吉。师门定论如此。朱子答曾无疑书。论追后成服者。只言退行练祥而不及禫。此可为證据矣。
练后入继者。追服三年。则当终三年。更不撤几筵。有几筵则依当初设馈奠。先生定论如此。
无后之丧。摄主当从亲者。
父在。妻丧不杖。不杖则不禫。而练则不废。礼只言不禫而不言不练。金濯以之云如此。师门亦以为合礼。
父在母丧。期而不敢哭。但终三年不撤馈食。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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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之缘人情者也。虽馈食而止哭泣。朔望有哭。亦似合于人情。有吊者。亦不可无哭。杂记。禫中受吊。犹免踊。不以过时待初来之客也。
心丧服色。世多用騣网巾黑布带。屏谷始为布网之制。二十七月而除。师门遵用。人多行之。
心丧除服。先儒之论不一。师门断以禫月之上丁。似合中制。
出继子主本生家之丧。题主祝辞。依所后家之称。盖出继子服本生父母。降服不杖期。是伯叔父母之服也。称伯叔父母则固相称矣。若称从伯叔父母则已与所服。不相对值。未知当如何而可。愚以为本生亲之称。虽非古礼之所许。而不问再从伯叔远伯叔。一以伯叔父母称之。或称本生考妣。似为稳当。如何。
其父出为人后。而其子出为为人后者之子。是有四祖父之人。其服也云何。当服所后父之所后父以期年。其馀皆以本生祖父之服服大功。尝质于师门而定之。
出为人后之后。本生父又出为人后。则或疑本生所后祖。定于已出后之后。只当以本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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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服之。是恐不然。朱子尝以夫伯叔父母居异邦而死。其妇犹服伯叔父母之服。明夫出后后来嫁者之当服本生父母之服。只是本生父为之子。则是本生祖也。恐只当服大功。
虽外亲。无二统。出为人后者。降本生外祖父母。外祖父母。却不降其外孙。礼意甚好。先生尝言之。
甥为出继舅服小功。而舅之为之也降服缌。如外祖不降出继外孙。而外孙则却降其外祖。盖出继者。虽外亲不可二统。故有降服之礼而其外亲之待出继者。无所厌。故无出入降。外亲之服。本是降服。苟无所厌。则不可再降故也。
侍养承祀之服。先儒多论之者。师席平日。尝以祖庶母父命之后则三年为證。最后以期年。申心丧为断。恐当依而行之。
殇服。尹明斋云。二十则成人。不可谓殇。龙冈云。虽过十九。未许嫁则从殇服。按士丧礼。程朱之论。皆以十九断殇服。男子已娶。女子许嫁。不得为殇者。恐谓年在十九以前。而已嫁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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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当从成人之礼。非谓过十九而不嫁娶者亦为殇也。
先生初终之日。门人疑所服。以白布巾带为定制。诸议又以为若一例以此定制。易有骇俗之讥。当各自斟酌。亦只以布带从事为宜。柳叔文令天瑞具巾带。周瑞,龟瑞布带。诸人多从之者。余具吊服加麻之制。直甫自官次到于成服之后。自言曾有禀定之言。而以渠家兄弟皆已巾带。不可独异。亦以巾带成服。
夫子之丧。子贡请心丧而无服。后世遂有为师无服之论。但以二三子绖出之文观之。盖亦吊服而加麻也。汉世师道犹尊。郑康成之葬。衰绖者千馀人。疑亦加麻之制。黄(勉斋)(鲁斋)(仁山)三子见行之礼。亦未大行于世。我东京中士大夫。承用吊服心丧之制。无别于五服。此意甚好。但岭中从前不能致意。甚是欠典。当与同志讲之。(吊服加麻。亦当有冠武吊服之制。既葬而除之。)
弘陵受教。因山前。练祥二祭皆许行之。似当依而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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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丧礼。自小敛皆有谢宾之节。古人重宾客之礼。情文备至。此大可见。但古今异宜。只存得此意。不可追复矣。
丧礼。家礼之未备者。当以仪礼为正。然又有古今之异。如小殓括发后诸节。只得依丘氏礼行之。
吉祭。禫月遇仲月则行之。急于正祭故也。踰月则不问孟仲季月。即行也。异于时祭故也。
吉祭祝。见于仪节者。今载于备要。而不用时祭之祝辞者。重在递迁也。父先亡而母丧毕后吉祭。只为合享而设。故禫月内行祭。则考妣异位。而各告以将配享之意。踰月而行。则合食而告以配享之意。母先亡而父丧毕后吉祭。则只改题妣位时。告以当合享之意。合祭时祝文。只告以迭迁继序之意而不言配享之意。若主人是继祢之宗。则无递迁跻祔之礼。踰月而祭则丧期已尽。礼当配享云云下。用时祭时维以下辞。似得礼意。前此继祢家祫祀。先生裁酌。祝辞亦如是云。
先生问。代尽墓。谁得主祭。对曰。鄙家旧时。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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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家之议尝主祭。宗洙初承祀时。不敢主祭。推于最长者。今年斋宇合祀时。一家之议。皆以为等是代尽。当以宗孙主之。诸族迭相主祭。无复统一。非所以合族之道。故不复敢辞。曰。诚如所言。鄙家代尽墓祀。亦使宗孙主祭矣。(辛卯)
问。退溪先生言累代同原。墓祀一时难行之弊。鄙家先茔在云山者。为同居一族之同祖。山内祔葬许多。各自祭扫。则同原之内。祭有先后。为未安。欲一日行之则又有如退溪先生之虑。既立斋宇之后。遂祭五位于一堂。以昭穆分东西。而第二位以下。多为大位。主祭者之傍亲。姑以意各主所主之祭。而一堂之内主祭多。亦似未安。未知如何。曰。列位墓祭。逐处行事。果未安。既有斋宇则合祭一堂。诚为得之。时祭初献条。众男之不为亚终献者。分献诸祔位于东西序。则第二位以下。亦是祔位。各以其子孙分献。似未为不可。又问酌献依时祭条證而行之。似无所疑。但各位初献有祝。则一堂之内。主祭者多。亦似未安。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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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若于大位告祝中。言祔食之意。则列位于大位。主祭者俱为傍亲而异于无后者。既有子孙奠献。而告以从几代祖考妣祔食。又为未安。且墓祀合享。异于家庙。不得已使列位献者。各自告祝如何。(壬辰下同)
问。独子为人后者。其本生之家无后。以己之第二子。还奉本生家之祀。其本生父母死。其服与题主云何。或谓间代取后。只当服出后子孙之本服。或云还服祖父母之本服而申心丧之制。二说何如。曰。仪礼齐衰三年条。为祖庶母传。何以三年也。重父命也。今本生父母无后。以其父命为之后则似当以祖庶母之例。亦服三年。但今无行之者。只得还服祖父母之本服。仍心丧三年。题主以显伯叔祖父母。从孙某奉祀。似为合当。
有嫡妇则无嫡孙妇。奉三代之家。母在则奉祀者之妻是嫡妇。故奉祀者。不得服其妇以嫡妇之服。只用众子妇之服服大功。是有嫡妇。无嫡孙妇也。盖其母以姑在。而只以庶孙妇之服服小功。故其子与妇。不得以嫡妇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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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之也。
吕泉权氏家。父死未成服而长子死。其孙之服祖。以何服。曰。通典。父死未殡而祖父死。服祖以周。既殡而死则服三年。今祖死未殡而父死。尤不可以承重之礼服丧。既服祖以周则当事各服其服。卒事。常服父之服。
问。代尽埋主后墓祭。世用奠礼。只具鱼果酒米面食。备三献仪。而不用饭羹蔬菜。窃谓既有岁一祭之礼。用饭羹蔬菜。未知如何。曰。用奠礼。稍存减杀之义。似亦无害。
问 因山前当禫期者。顷承设奠哭除之教。只以一献行事。但未知有祝无祝。且除服时所著。仍是 国服白笠。只有騣网巾道袍。只可以此行事否。曰。节目。不许练祥。则不行禫可知。于事目外行事。终觉未安。且既有荐则不可无祝。有祝则是行禫也。只依龙冈说。丁日设虚位。服复常之服哭除。似为得之。但白笠亦禫服。不见变除之意。且著蔽阳子。哭除后反白笠。似为参酌。(以下记闻○丙申)
己亥礼论。眉叟诸公。以次适亦名长子。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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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论。岭南儒先。(存斋诸论)专以继统之服。三年为断。问。今见行以继统为断否。曰然。曾见明斋论。继统之服见于文集者。固以三年为言。而其时 朝廷见行。即就继统嫂叔之服。斟酌为期年服云云矣。问。此恐是无据。曰然。(丁酉)
世子之同母弟。亦称嫡子。语类。分明说破。通解续。亦仔细载程朱之论。当时诸公之论。若据此为说则彼必不敢攻斥程朱。不至纷纷。只缘诸公不喜看程朱说。只据注疏为断。所以彼得以为说。(经传通解内治篇。疾死置后。复以嫡长子。通解是朱子所撰定之书。而所论如此。义理更无可疑。惜乎当时未曾以此说證明之也。○辛丑)
五世孙承重五世祖。服当如何。王家不论世数。以承重为主。有嫡来孙之服之语。而士大夫之礼。断以高祖齐衰三月。所以承重之服亦止于高祖而已。若高祖以上。亦当服承重服则古人必已言之矣。柳叔远以为当服三年。然若五世祖当服承重。则五世祖以上。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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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祖之寿。亦当服三年。亦恐无限节。非先王品节之意。是为可疑。问。五世祖改葬。承重孙服云何。曰。顷年。芝村有此疑来问。盖以五世递迁之后。最长得以奉祀。宗孙不可以承重自处。凡应服三年者。当服缌。五世孙只得依众子孙。为加麻之服而已。当时叔远诸人。以为当服缌。故果服缌云。问。此据五世孙当服承重。故制此礼。曰然。问。五世孙不可服改葬之缌。则可推此。为五世孙不可服承重服之證。曰。此礼终始不可质言。问。五世祖虽无三年者。而如上食朔望。凡系丧礼之祭。亦得以素服行之。不可废。如何。曰。祥禫之祭。只为有三年者故行之。苟无三年者则行之亦无义。初期再期之祭。只依心丧之祭。以忌祭行之。上食则似不可撤耳。
出后子所后丧未除。而遭本生丧。遭所后祥祭之日。虽未葬之前。不得退行祥祭。盖所后为重。本生丧制以期服。则不可以期服而退行练祥之祭。问。祥祭固不可退行。至于禫则又是复吉之祭。似不可以葬前举行。顷年。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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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此碍来问。其时见答以所后母为家长。不可无禫。己亦不可以本生未葬而不参。须得略加澡洁行禫祭。其后考究前辈议论。皆谓葬前不可行禫。此义如何。曰。终是不可以本生之未葬前。废所后家祥禫。以期服无废祥禫之义也。(本生葬前。行所后禫祭。终是可疑。当更质。)
问。父在为母。十五月而除。父丧内遭母丧。亦以是断。后来礼家之论。却有申三年之说。未知如何。曰。疏家固用不忍变在之说。而沙溪,愚伏。皆以为当申三年。似当遵用。疏。却有承重者。以父死未殡已殡。为服不服之分。并有父母丧者。亦以是为傍證。父死未殡则用十五月之制。已殡则亦服母三年。似为得宜。若母丧后遭父丧者。只以凡服。以始制为断之礼行之。亦似为得。
心丧人。除黪服哭除之节云何。曰。或云尽二十七月之日方除。此有难通。如两丧偕月日。一丧以二十七月。近日上丁禫除。一丧犹未除。有乖舛。须于禫除上丁。亦除心制之服。须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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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哭而除。
问。追后成服者。以大祥日即吉。既闻命矣。柳叔远云。凡追服似当一律。如闻丧晚成服者。即以二十七月制禫。若久有丧而因事成服退行者。无禫即吉等。是追后成服。而有禫无禫不同。亦非会通之意。曰。闻丧晚成服。朱子只说练祥退行。而不说及禫。大抵不问闻丧晚。遭丧久而追行成服。自然别于始死即成服。俱以无禫断之。似不悖于礼。禫者。只是澹澹平安之意。与大小祥不同。所以有不禫之论。若练祥之祭则虽至于许多月。必再祭。禫则先儒皆有过时不禫之论。
问。大祥过时。无禫即吉。旧尝以祥日即吉闻之矣。近见人说。虽无禫。不可祥日著吉。祥祭时素缟冠衣。满月除其冠服。著吉冠服云。未知如何。曰。既云即吉。当以黑冠行事。但不可加漆黑之冠。无禫而著禫服。未知其得宜。
问。宗子无后而死。次子之子奉祀则宗子之主。当奉之何处。寒冈答旅轩。以兄弟同入祠堂。列位而奉。为合情。金沙溪问解。以为奉祀之
后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五 第 467L 页
子当奉其父祀。只得祔宗子于班位。未知如何。曰。奉祀子之父生时。既未令其子入承宗子之祀。则此子不可自去奉其宗子之祀。若并安考位则是二本之嫌。不得不班祔宗子之主。
问。主祭之人。追后成服则亡者之妇。服满先除。问解有二说。一云设位行祭而除。一云设位不设祭而哭除。未知适从。曰。练祥禫祭。皆主祭之人设行。亡者之妻。不可别设行之。当从后说。
金沙溪。要是礼之大方家。人谓问解书。是慎斋润色之。然看来。问解续是慎斋自记其论礼之语。然终不如父兄之礼。曰。其论礼亦有不同处。可见其不以己意润色之也。曰然。曰。世谓沙溪礼有割情处。然亦多主从厚之意。但不酌古今之宜。欲一一反古礼。所以有不可行处。曰然。如初丧大小敛。必有谢宾之节。正是如此。
读曹芝山考證(论深衣续衽钩边)
本注。燕尾鱼腹。以裳外别用布。如衰服之衽而
后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五 第 468H 页
言。而朱子晚年所服。不用旧说。杨氏附注谓属连裳旁两幅。不殊裳前后云者。与衣图之说。自相足。考證云衣图说。与附注不同。似为可疑。又云郑注钩边之说。亦犹可疑。朱子以为左右交钩。亦似未尽。其自为说则曰。衽指裳旁前后两衽相交接者。属连前后两衽。如裳之前后两幅。又曰。两衽分开则两衽之边斜裁处。必有反屈之缝。疑钩边二字或指此。所谓两衽相接。如裳前后两幅云者。分明裳外别有衽之当旁也。杨氏所谓不殊裳前后者。盖谓裳两旁续连。不殊绝其前后也。今谓两衽续连前后。如裳之前后两幅。则是反以衽与裳为二物也。是皆朱子已改之说。而杨氏辨正之者也。反以此而疑附注之误。则恐考之有未审也。姑记所见。以俟知者。
自警说(庚申)
世之从师友。人孰不以讲说为多哉。学之不讲。无以为学。讲说学之始也。有始而不有终可乎。体验。终之之法也。不能体验。何以为君子。昔者幸厕二三子后。近有道之光。谓丝铢之进也。退则空空然旧样人耳。以是大恐。窃取所闻者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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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责曰。擎拳曲跽。衣带必饬。而内省其心。果能一乎。进见长者。敛容齐遫。而閒居独处。果无间乎。足容果重乎。手容果恭乎。无外慕乎。勿狎戏乎。默而讷乎。敏而详乎。从简乎。去矜乎。夙兴乎。夜寐乎。无怠乎。激昂乎。余生十九。送了许多好光阴。惜其已往不可得而追矣。自今日始则不患无多时矣。奈何自处于似做不做之地。以弃乎天生丈夫之身哉。指引警戒。于师友望。
诚意章图说
삽화 새창열기
  诚意之功。只在毋自欺三字。自慊之功。必自毋自欺始。而慎其独所以毋自欺也。如恶恶臭以下。所以言必自慊而毋自欺也。閒居为不善以下。言由于不能毋自欺而
后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五 第 469H 页
至于甚者也。十目以下。申戒閒居一节。富润以下。申劝如恶一节。故必诚其意。所以申结毋自欺之意也。如是看上下文义。义理皆有段落。有下手孔穴处。故排列为图如右。以便观省。
 语类诚意章。上云。必慎其独。欲其自慊也。下云。必慎其独者。防其自欺也。盖上言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慊。故君子必慎其独者。欲其察于隐微之间。必吾所发之意。好善必如好好色。恶恶必如恶恶臭。皆以实而无不自慊也。下言小人閒居为不善。而继以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者。欲其察于隐微之间。必吾所发之意。由中及外。表里如一。皆以实而毋少自欺也。
 或说谨独曰。公自是看错了。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慊。已是实理了下面。故君子必谨其独。是别举一句致戒。又是一段工夫。至下一段。又是反说小人之事以致戒。君子亦岂可谓全无所为。虽只恁地滔滔地去。然段段致戒。如一下水船相似也。要柁要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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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甫问诚意章结句。云此大学之枢要。枢要说诚意。是说致知。曰。上面关著致知格物。下面关著四五项。须是致知。能致其知。知之既至。方可以诚得意。到得意诚。便是过得个大关。方始照管得个身心。若意不诚。便自欺。便是小人。过得这个关。便是君子。又云。意诚。便全然在天理上行。意未诚之前。尚汩在人欲里。
 论语论富与贵章。富贵贫贱不处不去。此一节。且说粗底方是个君子皮壳。里面更多有事。如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毋自欺有多少事。他却只说小人閒居为不善。见君子而后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处说为甚。先要去了这个。盖不切则磋无所施。不琢则磨无所措矣。
 因说诚意章曰。若如旧说。是便初学。无所用其力也。中庸所谓明辨诚意章。而今方始辨得分明。
  旧看诚意章。重言必慎其独。终无脉络。何故重叠言之若是。寻常未透。偶看若有会
后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五 第 470H 页
通处。盖传文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当为一章之纲领。不可与下文自慊必慎其独为对待说。吐当云(尼罗)而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慊。是言自慊之功。而曰必慎其独。是言毋自欺也。小人閒居(止)此之谓诚于中。是言自欺之甚者。而曰必慎其独。是言毋自欺也。曾子曰以下。戒閒居之自欺也。富润以下。言善恶之自慊也。故必诚其意者。是言诚意之必毋自欺也。如是看则上下文皆有脉络照应。遂考语类诚意章数条。正说此义。今谩录如右。又录泛论者二条于后。以为䌷绎之资云。
率性之谓道说(庚子)
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
 章句。命。犹令也(止)亦此意也。
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
 章句。道者。日用事物当行之理(止)须臾之顷也。
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
 
后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五 第 470L 页
章句。隐。暗处也(止)离道之远也。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
 章句。喜怒哀乐。情也(止)道不可离之意。
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或问天命之谓性(止)所得为哉。○程子之论率性。正就私意人欲未萌之处。指其自然发见。各有条理者而言。以见道之所以得名。非指修为而言也。吕氏良心之发以下。至安能致是一节。亦甚精密。但谓人虽受天地之中以生。而梏于形体。又为私意小知所挠。故与天地不似。而发不中节。必有以不失其所受乎天者。然后为道。则所谓道者。又在修为之后。而反由教而得之。非复子思程子所指人欲未萌。自然发见之意矣。注。程子曰。生之谓性。人生而静以上。不容说。才说性时。便已不是性矣。此理。天命也。顺而循之则道也。又曰。天降是于下。万物流形。各正性命者。是所谓性也。循其性。是所谓道也。此亦通人物而言。循性者。马则为马之性。又不做牛底性。牛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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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牛底性。又不做马底性。此所谓率性也。蓝田吕氏曰。性与天道(止)不中节乎。故良心所发。莫非道也。在我者。恻隐羞恶辞让是非。皆道也。在彼者。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之交。亦道也。在物之分则有彼我之殊。在性之分则合乎内外。一体而已。是皆人心所同然。乃吾性之所固有。随喜怒哀乐之所发。则爱必有差等。敬必有节文。所感重者。其应也亦重。所感轻者。其应也亦轻。自斩至缌。丧服异等。而九族之情无所憾。自王公至皂隶。仪章异制而上下之分莫敢争。非出于性之所有。安能致是乎。朱子曰。只是随性去。皆是道也。吕氏说以人行道。若然则未行之前。便不是道乎。
 语类。率字只是循字。循此理。便是道。伊川所以谓便是仁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率。非人率之也。循性。是循其理之自然尔。○问。此循字是就道上说。还是就行道人上说。曰。诸家多作行道人上说。非也。率性者。只是说循吾本然之性。便自有许多道理。性是个浑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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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物。道是人之性中分派条理。循性之所有。其许多分派条理。即道也。程子曰。循性者。牛则为牛之性。又不做马底性。马则为马底性。又不为牛底性。物物各有这理。只为气禀遮蔽。故所通有遍正不同。然随他性之所通。道亦无不在也。○性是个浑沦物。道是性中分派条理。随分派条理去。皆是道。穿牛鼻。络马首。皆是随他所通处。道皆无所不在。又问。鸢有鸢之性。鱼有鱼之性。其飞其跃。天机自完。便是天理流行发见之妙处。故子思姑举此一二。以明道之无所不在否。曰是。○率人之性则为人之道。率牛之性则为牛之道。非谓以人循之。若谓以人循之而后谓之道。则人未循之前。谓之无道可乎。○天命之性。指理言。率性之道。指人物所行言。○性与道相对则性是体。道是用。○自人而言之则循其仁义礼智之性而言之。固莫非道。自物而言之。飞潜动植之类各正其性。则亦各循其性。于天地之间。莫非道也。
 性者。道之形体。性自是体。道是行出见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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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卿问。性者道之形体。曰。道是发用处。见于行者。方谓之道。性是那骨子。性是体。道是用。如云率性之谓道。亦此意。○器之问中庸首三句。先生因举性者道之形体之语。器之云。若说道者性之形体。却分晓。曰。恁地看倒了。盖道者。事物当行之路。皆出于性则性是道之原本。木之曰。莫是性者道之体。道者性之用否。曰。模样是如此。
  窃谓率训循。是随他去之意。道是天生本有之物。何以谓循性之谓道。不成谓道之具于事物者。是循性而成也。盖子思此道字。以道之用而言。对性作体用说。以性为道之体。以道为性之用。所以为道是循性之谓也。有如仁义是性是体。恻隐羞恶。是道是用。推而至事亲之仁。从兄之义。又推而至仁民爱物之仁。尊贤贵贵之义。皆循仁义之性。而为性之用者也。章句所谓各有当行之路者。是言当行之路。是循其性者也。以道之具于事物者而说率性之道。恐非子思立言之意。盖当然之理具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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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是道之体。然性无不该。理之具于物。皆是性之德。则理之具于物者。性字已该括占提了。凡性之发。皆道之见于事者也。所以只举道之发见之用。便谓他率这性底。然道元自有体用。正如仁义俱有体用。到说仁体义用时。截去义之体属仁了。唤义之用。做仁之用。自不害于义之自有体用也。斯义也。或问盖明言之。曰。程子之论率性。就私意人欲未萌之处。指其自然发见各有条理者而言。以见道之所以得名。非指修为而言。小注吕氏曰。良心之发。莫非道也。在我者。恻隐羞恶恭敬是非。皆道也。在彼者。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之交。亦道也数条。似为端的可据。盖子思此三句。本就人身禀赋处。(物亦未尝不在其中。)说出性道部分。故指具于己者谓之性。指发于事者谓之道。以道之体属性。以性之用属道。乃性情之脉络也。潜室陈氏言之曰。吕氏只就人性起。不见天地大化。故其说性道教。皆不周普流通。朱子所以不取。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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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朱子之所以不取吕说。在于何患乎不中节以上。及感重应重。感轻应轻。为道在修为之后。为由教而得耳。非以良心之发一段。为非子思之意也。且虎狼之有父子。以其有仁之性而率之也。蜂蚁之有君臣。以其有义之性而率之也。本非谓我有天命之性。而虎狼蜂蚁之父子君臣。亦率我之性而为道也。又以舟车而论则所以行水行陆者。是舟车之性。其行水行陆者。舟车之道也。若以理之条理具于物者。解率性之道。则是兼所以行水行陆者而言。虽元是道之体而非率性之谓也。朱子不曰理亦有用乎。盖虽就用上言。而不犯人为言。则是理之发用处。是率性之谓也。只在去看如何耳。今谓自其具于一心者。言曰性。自其散于万事者。言曰道。谓之性则浑沦包涵。无所不该。谓之道则其间条理脉络。灿然有序。盖随循其性之自然而散于万事万物。各有脉络。若有蹊径。(今谓以下权景晦说)则是性与道。对立为体。各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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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所谓灿然者。只循那浑然者。而具于浑然之中也。若只如此而已。则只当曰天命之谓性与道而已。何必更著率字。以明道之由性而出哉。无论率字之义。不免牵合。而性道脉络。终不分明。不可不思者也。且子思之意。本竖说性道际接处。而章句人知己之有性以下。亦就竖说而言。实与大本达道之论相贯通。若如此论则是一统万殊之说。而非所以语夫大本达道之义者也。
   
庚子冬。尝录此。禀于师席。未承批教。辛丑秋。因侍次举质之。得闻批正之诲。有所劄录。今谩记于后。
  辛丑九月夜侍。问率性之谓道。对天命之性而言则性为体。道为用。盖性道各有体用。而此则以性之用为道。道之体为性。与下文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之道。有偏专之不同。或云道自有体用。不可唤用为道。此说如何。曰。道固自有体用。此既以道之体为性。则只得以道之用为道。自无害。又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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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章句。云日用事物当然之理。性之德而具于心。是该体用而言。与此自有指言之别。又云大本者。天命之性。道之体也。达道者。循性之谓。道之用也。分明是以天命之性为道之体。率性之道为道之用。如仁义礼智是性是体。恻隐羞恶是道是用。推而至亲亲仁民。尊贤贵贵。是道是用。皆是性中流出。是如何。曰。固是恻隐是道。然若全以性发为情为言。则恻隐全是用。不可谓恻隐是兼体用。只当言亲亲仁民尊贤贵贵。是道是性之用。(按喜怒哀乐之中节。是性之发而亦得谓之达道。而程子之指私意人欲未萌之处。自然发见云者。恐亦指良心发见处。当更质。)
山居课法(辛酉)
四更起衣服。明灯读书。 质明。栉洗读书。 饭后写字。食下读书。 夕后看古书。定板数作课。食下读书。 既夜。随分温习。张灯读书三十馀遍。
 每日课三十行。读八十遍。须严其期限。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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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越。有故减行数。勿减遍数。始课。看谚解数遍。以辨音声。大凡读书。常令精力定专。勿为册子所困。罢书瞑目端坐。默玩道理。逍遥游泳。发舒精神。切勿閒话出入。以废光阴。乱心志。恒事勤苦。勿悠泛。且看事之如何。以轻重本末处之。不要有正底意思。
书与宇儿四字符(癸丑)
 整齐严肃。
庚子二月。侍宿先师先生于素隐堂。请问终身服习之旨。先生曰。圣人教人。每付与一符子。服膺受用。道理便彻尽了。只与颜子克己复礼四字。一生受用。视也毋非礼。听也毋非礼。言也毋非礼。动也毋非礼。便主敬行恕在其中。居处恭。执事敬在其中。与仲弓一个主敬行恕。敬则无己可克。自无非礼之视听言动。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底道理。便自在其中。其言也讱。自是小了。只守其言也讱。事事其言也讱。亦可以存得这心。而为仁之功。无不在其中。朱子尝言某所得处甚约。只于一两句上。每日讽咏玩味。学者亦当以一两句作单提。时时刻刻。心心念念。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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膺不辍。方有所得。问。只今受用。当何者为要。曰。程朱门。拈出敬字为要。然三先生言敬之中。只当以整齐严肃四字为符子。念念不忘。如颜子之请事。子张之书绅。内而念虑。外而容貌言语处事接物。一一以此四字绳捡之。最有据依。所谓主一。所谓收敛心。所谓常惺惺。无不在其中。自少以此防捡。成个样辙。却易为力年纪衰晚。渐向宽弛。尤须紧切提捡。勿令随徇。常惺惺一句固是好。自无据依。就此用工。易致蹉跌。朱子答方耕道书曰。更于日用动静语默之间。自立规程。深务涵养。毋急近效。要以变化气质为功。若程夫子所谓敬者。亦不过曰正衣冠。一思虑。庄整齐肃。不欺不慢而已。但实下工夫。时习不懈。自见意味。此最切要。旧时见得此意。犹未亲切下手。此来看得更切。(以上劄录)受教以来。庶不敢荒坠。于今十三年矣。而自省身己。常有不逮之愧。期欲尽一生之力以从事焉。汝顷年。偶尝关说平日所闻。余固发端。而不敢举以告之者。正有未能自信之虑。且俟来头得力之日焉。迩来衰病侵寻。脚疾成痼。形骸收摄。反不如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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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其终免于不逮。而至于自信。恐无是时。书以与汝。令汝敬恭体念。无异面承。服膺践习。成个样辙则岂惟不负师门吃紧之意。而亦可以补盖乃父不敏之愆矣。抑此就迷陋受用处提教耳。先生旧日尝训之曰。朱先生行状后。论为学一段。记先生用工夫处。至为精密。学者当以是为准的。则所谓门户正当。端绪分明者也。此亦余终身所服习焉者。子细玩索。圣学心法。无以易此。并书于左方。俾朝夕观省焉。苟能体认习行。一此不懈则为学之工。庶几尽善全美。而果不负父师之教矣。尚其克念之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