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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x 页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书
  
答赵汝五(德常)问目
 埋魂帛云云。
魂帛之归家埋之。自是古礼之大节。盖返魂时不椟主。魂箱必在主后。而归家行初虞后。始椟主埋帛。则礼意极精。有可以推认者。仪注所谓所馆行礼。必须三虞云者。其意必欲归家埋之也。盖初再虞则可行于所馆。而三虞则必归家行之故耳。其说尽得礼意矣。先埋圹中。谬俗固不足言。而墓所行虞后埋之。恐失礼意。古礼虽难尽从。而此等大节目。精义所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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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不可不从。如何如何。
 祔祭出主告辞云云。
祔祭行于祠堂。则出主时全无告辞。行于他所。则仪节始补入告辞。而亦只曰请主诣某所云云。则无或别有义意而然欤。盖三年之内。祠庙之礼。有杀于常时节文。哀不备文故也。祔之无告辞者。恐亦出于是义耳。
 孝巾行祭云云。
先庙中。单着孝巾古礼也。并着丧笠俗礼也。当以古礼为正。而俗礼亦未为不可。盖平人之黑笠。亦俗礼也。而既以是上庙。则丧人独不可以丧笠上庙乎。晨谒之礼。尤翁以为当废。
 单献祭茅云云。
祭茅与侑食。自是两项事。祭茅当属于献爵为一节。而初不干于侑食之节。故墓祭无侑食。而三献祭茅自如。则单献亦当行祭茅。而恐不必因行祭茅而并行侑食矣。侑食备礼之事。墓祭以原野之故。犹杀此一节。则况丧中之祭乎。南溪说恐是。既无侑食之节。则扱正当在初献之时。而献爵既有拜礼。何可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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扱正之拜耶。
 私亲丧中。所后祭祀云云。
私亲服中。不可杀所后祭者。不但义有轻重之别。虽以其服制言之。私亲期制也。期制无杀祭之义。又其服色。深衣与蔽阳子。则以是上庙。未为不可。不必别用权宜服着矣。然则祭礼固不必杀。而亦不必使子弟代行。既备其礼。又使代行。殊非引义备礼之意。若以身亲将事。必谓未安。则祭礼亦不当备矣。于斯二者。恐当有执一之论矣。
 考妣墓祭云云。
考妣墓祭之馔品礼杀。当从尤翁说。以尊位断定。而考妣合葬。同卓则合设之。以方笠深衣。哭而行祭。恐或无妨。盖原野之礼。异于祠庙。南轩又有哭墓之文。无论新旧墓。既已合葬。则一体哭祭。亦不为无据矣。
 本生舅姑服云云。
妇为所生舅姑服期。退慎两老之论。虽非古礼。不害为从厚矣。盖妇于所后舅姑。既与夫同服三年。则于所生舅姑。又与夫同服期年。不可谓全无所据。函丈常主此论。亦尝行之于家。鄙亦不敢异同矣。
 柳家变礼云云。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55L 页
前后妻俱死。则立后当后于后妻者。函丈说也。以是推之。柳世亨之子。当后于世元之第三室。而初室无故而没。则于所后子。当为前母为母。何可无神主。有主何可无祭。立后之日。即当作神主。而既失姓贯。则只当书显妣某封神主。序在次室神位之右。则可卞其为元妣矣。忌祭则宗兄所答祢祭伸孝者甚得之。而墓祭则当于世元墓侧。别设虚位祭之。或可两得情文耶。此所谓无于礼之礼。所对全出臆断。未知其当否也。
 心制服色云云。
心制之墨布笠。即东人俗礼也。以古礼言之。当以墨布作幅巾用之矣。以是上庙。亦有据矣。
 心丧祥禫云云。
心丧服色。本是从吉之制。既无服制可言。则亦当无祥禫可变之节。只于禫日。与诸兄弟并即纯吉可也。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56H 页
答赵汝五书
新见之礼。顷奉时已悉鄙意。今承提督。不知攸对。执事以大功之未可以嫁子。为今日之明證。而亦不曰下殇小功不可乎。下殇小功。本自期年而降等。故礼意以为不可冠嫁。其义甚严。自期而降小功者。尚不可冠嫁。况此降为大功乎。自初持难。盖以此也。第窃有未晓者。新见正礼也。盛服浮文也。缘浮文而稽正礼。恐涉无谓。倘或节损浮文。则明日行礼。未为不可。何必迟待岁后耶。固知承教之无罪。而深恐强行非礼。重见过于有识。则其所贻累于法门不少。通家之谊。务从两便。措事之道。当远尤悔。拘于翣时悦眼。不思众人谤议。其得失果如何耶。然礼得一说为据足矣。近日知礼之家。或有已行之例。则窃欲引例行之。望须博询而详示也。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56L 页
答李上舍(思质)问目
 气之有动静作为者。是气有自运而然耶。其动静作为者。理使之然欤。若曰理使之然。则气有善恶。其所谓恶者。亦理使之然者欤。若曰恶亦理之使然。则先儒所谓理纯善云者。不亦可疑乎。若曰气有自运。则其所谓恶者。是出于气矣。其区处诚不难矣。然是恶之主张者谁欤。吾知其纯善之理。必不肯从于恶矣。然则其恶气也。果无里面之理。而其空壳之自作动静作为欤。若曰自作动静作为。则气不必籍理而后为动静作为可知。然则气有自运者亦明矣。若气有自运。则是理气为二本。而其作为者有互发矣。然则先儒何以二本互发为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57H 页
非欤。又若以理弱气强。理不胜气等说观之。二本互发。其有可据。是果不矛盾于非斥之论欤。
气之动静而理之直遂者。理之主宰而气之听命也。气之汩乱而理之从化者。理不主宰而气不听命也。理之主宰而气之听命者。理气之常也。理不主宰而气不听命者。理气之变也。理气之有常有变者何也。理弱而气强。理无为而气有为也。盖理虽主宰此气。而作用之权在气。故气能运理。而理不能运气。方是气之汩乱也。是理不但主宰气不得。亦随气而汩乱。是则强弱虚实必然之势。而程张所谓理亦有善恶者也。然理之所以从化者。即不过胜不得气而有此累而已矣。若其本体之纯善。初未尝以气之善恶。有所加损焉。则先儒所谓理则纯善而气有善恶者此也。然则因是气之兼恶。而致疑于理体纯善者。固不可焉。而因是理之纯善。而遂以为气中无理者。尤亦惑矣。理本无为。亦不离气。若以气之有恶。理便不从。则是理何等作为。何等判离。不知前贤有如此说理者否。大抵理譬则人也。气譬则马也。人之乘马。理之乘气也。人之范驱。马之钳制。而遵正路者。理之主宰。气之听命而趋于善也。马之横奔。人之失御。而走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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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者。气之汩乱。理之不宰而归于恶也。马固横奔。而人固无横奔之意。则气固兼恶。而理体之纯善。固自若矣。马奔曲径。而人亦在曲径之中。则气之汩乱。而理亦随而汩乱矣。从古如是说者。非止一二。未知曾已孰商否。至于二本互发之说。先儒非斥。自有主意。吾儒所本。以理为纯善。释氏所本。以气为纯善。则以作用为本。无论义理当否。初不干于先儒所论矣。情之善恶。虽云二歧。而气发理乘。只是一涂。则所谓理亦发用者。有何可据。而其所非斥。亦未见其矛盾矣。凡此前人论卞。不啻明白。故谨因俯询。略举大体。不欲张皇。复事叠床耳。
答李监役(兴贤)春秋签目
 郑伯克段传。无将。(隐己未夏。)
将者公羊传云将有其意。韵会作平声。
 宋公和卒 传。间问殷骋。世相朝。(隐上辛酉八月。)
间者间时也。殷者中也。世者终其世也。间时相问。中礼而骋。终一世相朝者。见隐公下己巳十一年。
 九月公至自唐 传。居夷浮海之意。(桓上辛未。)
桓公弑君而自立。与犬戎之无君亲者同盟。则人纪绝矣。君道丧矣。夫子书而危之。危字包得伤时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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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义。故程氏以为居夷浮海之意。
 甲戌己丑。陈侯鲍卒。(桓中五年。)
陈佗之乱。再赴鲁。故曰甲戌己丑。详见左传。
 秋八月大阅 传。以杀则王下大绥。(桓中六年。)
杀者获禽兽也。大绥旗属。见礼记王制。
 子同生 传。委裘。(桓中。)
委者遗也。委裘者。先王之遗裘也。见纲目贾谊疏。
 焚咸丘 传。王用三驱。(桓中七年。)
王用三驱。比卦九五文辞。天子之猎。不合围。开一面之网。故云三驱失前禽。
 
祭公逆王后 传。卿往公监。(桓中七年。)
礼天子迎后。则使卿往之。公监之。而今使公往之。非礼意也。
 曹伯使世子来朝 传。尸子曰夫已多乎道。(桓中九年。)
已字下当句。盖云亲命不可已。而或有可已者。亦合于孝之道云也。
 会纪侯 传。不地于纪。(桓十三年。)
不地于纪。似是战于纪。而不言战地之意。
 天王求车 传。亢不衷。
亢不衷。犹言过而不中者也。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58L 页
齐人执陈辕涛涂 传。政有几。(僖上四年。)
几是几微之几。先法言先知篇。思者民思之。思是治政之几。斁者民厌之。斁是乱政之几也。
 世子母弟。(僖五年。)
世子及母弟云也。
 城缘陵 传。前目后凡。(僖十四年。)
目者单举也。凡者统称也。城楚丘。齐之事也。故曰月。城缘陵。诸侯之事。故曰凡也。
 不卒戍刺之 传。三刺。(僖二十八年。)
三刺见周礼夏官。刺审察也。三讯得可然后杀之。孟子所谓国人可杀然后杀之者也。
 郑人伐宋 传。穷诸人。(文十七年。)
贱之者极于称人云也。
 立武宫 传。有进无退。(成十四年。)
有进无退。既见礼记檀弓。盖丧事自初终至襄葬。皆即远之事。故曰饭于牖殡于阶祖于庭。丧事有进而无退。武宫当毁而复立。则是不进而退也。
 城中城 传。谨于礼。(成六年。)
王公之设险。不在于城郭甲兵。而在于卞尊卑分贵贱。所以设险之大端。即地利不如人和之义也。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59H 页
大会而末言者。(僖上三年。)
大会。大阳毂之会也。末言者。末言江黄也。
 天王出居郑 传。毁其室而不保寄生之君。(僖廿四年。)
寄生假气而生者。周室降于列国。而又不能保其室。故曰寄生之君。
 晋侯入曹 传。觌文慝武。修其训典。序成而不至。(僖下二十八年。)
示文德隐武威。修训典序和成。而不至然后始伐之云也。
 盟于践土 传。名宲俱亡。
天王之号为名也。下劳践土。亡其宲也。既无天王之宲。则不若并与其名而俱亡。故削而不书。
 周公出奔晋 传。自周无出。(成下十二年。)
自周无出。自周国而奔者。不言出之意。周是天王之国。出是绝之之辞。天王以四海为一家。臣子无可出之地。故曰自周无出。今言出则臣道绝。而王令不行矣。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59L 页
与辛哀(宅宁)
伏惟至寒。哀侍候支持。居诸易迈。襄期在迩。孝思罔极。何以堪处。悲系不已。顷询礼说。果领鄙意否。并有丧。兼用绖带。虽是古礼。家礼不取。今难行之。而第葬后持重服。有两种说焉。母葬毕后服父服一也。父服既练。则服母服一也。盖父母之服。均是已葬。则所重在父服。父服已练。而母服未练。则所重又在母服。语虽不同。意则同也。今以哀家礼言之。先府君小期已过。则襄虞毕后。当持齐衰无疑。顷日未记哀兄斩制之已练。只据重服言之。故所答有未尽详者。玆复申之。并乞谅纳如何。病伏郊垌。末由拜悉。徒增怅恨。
答或人书
顷蒙勤对。且辱连存。甚盛眷也。知荷良多。第满纸缕缕。引谕过情。顾不敢当。阳和发辉。恭惟启处增重。向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60H 页
里工课。日益精进。鄙人依旧劳碌。愧与齿长。深恐无就而止耳。别纸垂谕。益仰会疑之不释。第于鄙说。有未尽见谅者。略效梗槩。以听进退。人心道心。均是情也。以其觉于性命者。谓之道心。觉于形气者。谓之人心。性命天理之公也。故有善而无恶。形气一己之私也。故或有善。或有不善。今以七情中喜之一目言之。喜闻过喜有技。天理之公而道心之纯善也。喜饥食喜渴饮。一己之私而人心之善也。喜放饭喜流啜。饮食之过而人心之不善也。此则人道心名义间架之一定者。而所谓道心纯善。人心也有善者有不善者此也。栗翁之说如此。而愚亦不敢不从矣。窃覸来谕。以人心道心。分属于善恶。此不但未悉于愚说。亦未得栗翁之意也。道心固纯善。而人心其果纯恶乎。上智不能无人心。而上智圣人也。圣人之人心。亦有恶之可言乎。且以饮食之心言之。放饭流啜固不善。而饥欲食渴欲饮。亦将谓不善乎。既不分形气性命所觉之不同。又不分形气中善恶之各有界限。直以情上善恶二者。混囵说去。而且其所见入头处。专以人心属恶。则宜其说愈多而义愈晦也。然栗翁则以人心谓兼善恶。此以人心合人欲言者也。尤翁则分人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60L 页
心与人欲。以人心属善。以人欲属恶。两说皆得朱子之意。而尤翁说较益精密。故愚合二说而论之曰。人心专言之则包人欲。偏言之则对人欲。此义亦不可不知也。曾于讲席。有所发端矣。未知记有否。大抵讲学之道。在于多读博究。又在于虚心听言。外此二者。其所卞难。适足为口耳之资耳。并乞垂谅焉。愁恼之中。得此开讲之端。为幸莫大。毋惜笔舌。频赐镌音。深所望也。
答或人书
连承长牍。谨审春寒。启处增卫。多少慰浣。人道说承此印可。自幸鄙见之不至甚悖。气质说界分精微。见得既难。说得亦不易。第覸来谕。有未得长者本意。心之善恶云者。非是行事上善恶也。即指其本禀美恶也。善恶二者。盖本于通书刚柔善恶之说。濂溪既以善恶言之于未发前气质之性。则善恶名义。亦可知矣。性且言善恶。则心不可言善恶乎。高明每以善恶看作行事上善恶。故有是疑矣。然来图以心与气质分而二之。心则居气质之内而纯善无恶。气质居心之外而有善有恶。此是本领差殊处。此一处差殊。无处不差矣。高明尊信己见。虽于师门长者及栗尤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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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之说。亦不回听。则如愚之浅识拙辞。何足轻重于其间乎。第有一说可难者。性具于心而心外无性。所谓本然之性。就心上单指性者也。气质之性。就性中兼指心者也。单指兼指。所指者不同。而元不离于一心性中矣。栗翁之图。置气质于心圈子中者。盖以此也。不如此则心与气质。判然为二物。而性无所挂搭处矣。若如高明说。则气质是心外之物。而所谓气质之性。亦将为心外之性矣。请下一转语剖判如何。来谕又云从古圣贤。未有以善恶言心。朱子曰人之所以为学者。以其吾心之不若圣人天地之心。果若圣人天地之心。尚何学之为哉。又曰心固善也。亦不可说恶不是心。恶不是心。则这恶从甚么做出来。此说正好着精理会。来谕满纸。不胜谆复。玆撮其肯綮设问。破得此关。自无疑矣。
答或人书
人道说始合旋离。终无归一之望。良可叹也。窃覸明者主意。以人心专属于恶。故为图为说。皆未免此个圈套。如是论说。虽穷年岁终。无可合之理矣。愚之书尚在。何尝以人心专属纯善乎。栗翁则合言人心与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61L 页
人欲。尤翁则分言人心与人欲。而愚则合二说而言之。其义备矣。愚固未尝以人心纯善。而设或曰纯善。亦无害于情之纯善。人心道心固情也。而人欲亦是情也。圣人之使人节情而制欲者此也。恐不必为是之虑。而遂以人心归之于恶也。鲁斋图固多丑差。而来图亦未知其洽好矣。庸序形气。盖指百体之气。而来图以心气当之。本领已是大段差谬。以此推说。种种有抵捂。形气之下。直云道心。则是道心生于形气矣。由形气横生为人心。则是人心专属于恶矣。朱子之意。果如是乎。所谓人心之生于形气者。即虚灵之觉于形体而为饥饱寒煖之情也。道心之原于性命者。虚灵之觉于义理而为爱恭宜别之情也。若曰形气谓之心气。则人心道心。孰非心气所发。而必以人道分属形气与性命耶。此义本不难晓。须就庸序中人心之独生于形气。上智之不能无人心等语。着意研究。则自当见之矣。虚灵知觉。虽谓之有体用可也。谓之无体用可也。才言虚灵。便涉知觉。别无体用之可分。则此乃高明之论而专言者也。当曰虚灵故知觉。而不当曰知觉故虚灵。则此乃体用之说而对言者也。义理活物活看然后。方可得之程杨之说。以此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62H 页
意求之。自无疑矣。久庵说之种种丑差。来卞得之。盖久庵贪看医书。有是说。而医书本意。亦主心而言。则其于医书。亦未精看矣。第明者所自为图者。亦多病痛。图之内圈。固为五常。而外圈分书五脏。则吾闻性具于心。而未闻具于五脏。又于五脏圈中。分书虚灵知觉。则吾闻心体虚灵。未闻五脏俱为虚灵也。脾下书发为四七。则吾闻心发为情。而未闻脾发为情也。四端之下。又书七情。则吾闻衍之为七情。约之为四端。四七均是情也。而又未闻四端之外。又别有七情而各占层界也。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62L 页
答朴仲新(宗赫)
别纸缕缕。孝思可见。甚盛问也。此义所关至重。固非蒙陋可勘。且于经无文。未克援对。第有一说可以旁證者。 国制禫日付职。禫月不陈试付职。许令从仕也。不陈试。许令赴举也。今若以从仕赴举。为悖经而伤理。则是 先王制礼。犹有所未尽。愚不敢知矣。然丧制才毕。馀哀未忘。应举入仕。不忍遽同于平人者。亦孝子之至情也。则君子处此。当两存而各得其说矣。至若老兄情地。既承亲命。其义尤别。今日处义。不必问诸他人。只当权度吾心。馀哀重则从馀哀。亲命重则从亲命。未忘馀哀。不忍复常者孝也。重违亲命。僶勉就事者亦孝也。事虽不同。其为孝则一也。缘情揆义。仁者当戚。人言之来。不须虑也。虽然礼以从厚为贵。哀未忘而不赴试。以礼言之。当属于厚矣。明者所处之义。虽或出于不获已。而人之有言。亦不害为从厚矣。他日归乡。固宜逊辞引避。以谢言者。若于自家胸中。有些怨尤之意。则是先自待以不厚矣。何暇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63H 页
尤人。若夫初旬行禫。礼意皎然。凡吉礼从速。而禫亦就吉。故启寝卜日。常在初旬。卜未得吉而或及于中下旬。则下旬行禫。初非正礼。来谕径行之疑。无乃考礼未详耶。按经可验。不欲叠床耳。鄙家年前事。与此不同。期功升降。心有所不忍。亲意且欲从厚。故径情直行。不问 国制有无。今不必提较矣。
答崔芝翁(一浩)别纸(癸未)
 
既无声臭。则岂有其始。
推之于前。不见其始之合。引之于后。不见其终之离。此乃理气无终始之说也。盖理与气合。原无暂离之时。而所谓有始者。截自一阳一阴初生处。而于其未生阳时。指其有生阳之理。未生阴时。指其有生阴之理。而谓之有始有终。其实一阳未生之前。理具于阴。一阴未生之前。理具于阳。只在人看得有始终。而理何尝悬空独立。与气对头。真有终始也哉。至若以无声臭。为无始终之本。则无声臭不过无形像之證。理之无始。不在于无形。则无形与无始。自是两项说。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63L 页
不可以无形释无始也。
 其为理也配乎气。故流动充满。能成广大形像。
理之生气。本不待于配气。配气而后生气。则是主宰之权。在于气而不在于理也。盖动静者气也。动之静之者理也。易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者此也。
 无声而有声。无臭而有臭。
无声无臭。自是无形之證而说理之体。气之至精者。虽或无声臭之可言。而既曰气。则便属形焉。亦当属于声臭。
 自有而无者。理之真也。自无而有者。气之正也。既非一物。亦非二物。
有无云者。虚实之说也。一二云者。分合之说也。虚实与分合。各自一说。不可以此释彼。且有无之说。恐欠圆满。以形为有无言之。理无形无为。而气有形有为。未见其自无自有之各占界分矣。且自无自有。既有来历。则可言于气。而不可言于理也。
 此理之在彼在此。理之通也。此气之或清或浊。气之局也。
通局从来说者误解。甚失栗翁之意。栗翁曰人之理即物之理者。理之通也。人之性非物之性者。气之局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64H 页
也。盖单指理则人物一理。理之通也。兼指气则人物异性。气之局也。所谓气局者。即指理为气之所局也。本就气上言理者也。直指气之清浊而为气局。则又非栗翁之意也。
 阳之动者复静。则水始生焉。静者复动。则木始生焉。水木之体。自阳而来。
动静变合。俱是阴阳之事。而说处各自不同。故当曰阳变阴合而生五行。不当曰阳动阴静而生五行。况阳之动者复静而生水者。语句太涉郎当。动则为阳。静则为阴。岂有静而为阳之理乎。朱子论知觉。有静中动动中静之说。而与此其指别矣。
 天者地之气也。地者天之质也。
天地虽有上下虚实之别。而各自有气与质焉。以气言之。天有下降之气。地有上升之气。以质言之。天形圆地形方。今以天为地之气。地为天之质。则恐非不易之论矣。
 不辨庶物者。视之不明。未解声音者。听之不聪也。
聪明有从血气而言者。有从义理而言者。离娄之明。师旷之聪。从血气而言者也。视远惟明。听德惟聪。从义理而言者也。五事中聪明。盖是义理之聪明。卞庶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64L 页
物解声音。血气之事。不可以此释彼。
上金判书(圣应)(丁丑)
国哀之荐叠。臣民恸殒。普切罔极。旱炎比酷。伏问此时体度对膺神相。区区瞻慕。无任下悰。戚从弟奉老粗保。是则私幸。而败局赈粜。俭岁徵捧。罔非龟背刮毛。种种愁𢞓。无以排遣。且中三局作米事。最切闷急。所谓保军。皆是贫残小户。虽于常年。每有惩族之弊。今经两岁大歉。物故流离之外。无非抄饥受赈。浮黄匍匐。仰哺于官。虽剥皮椎髓。万无粒米惩出之势。兵营亦知此状。而迫于各营催督。镇日督关。侵责踏至。一邑骚扰。将无以支吾。奈何奈何。在前荐凶之时。则自各营例有别般区画。而近日邻邑。亦或有变通之例。玆不得不具状仰报。未知盛意以为如何。均是上纳。则以钱以米。于营既无大段损益。在本邑则为赐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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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到拭目之馀。无一惠政。而一边赈饥。一边刑徵。决是并行不得之事。民情则以弟之为至亲于本营。所望甚切。有难终孤。且公体言之。 朝家特轸民隐。两等大同。并许停退。则各营似当一体变通。私义言之。弟邑民事如是切急。不宜自阻于本营。况其不费之惠。已施于邻邑者。应无独漏之理。故玆敢决意奉闻。进退可否。惟在谅处之如何耳。人则不知。以其代钱之或有别项利益。而作米不过四十包。则原数零星。宁有馀力及人。况且春纳秋捧。市直显殊。来头失本。在所不免。此亦并入下谅而处之。至望至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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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族人简皋翁(履健)
向日 恩数。迥出常格。同宗与有荣焉。固知从御早晚过近邑。而病难自振。竟阙延候。怅黯曷既。伏惟辰下。利税诸节。茂膺休吉。欣贺不任祈祈。三龟荣养。至今传诵。而按节本道。吾宗之所刱有。较得分数。台今过之。益信德厚者报长。其理不可诬矣。族人苫块馀喘。尚有口腹之累。一麾岭峤。再经寒暑。败局劳瘁。与齿俱深。揽镜星发。只自伤怜。亡师遗集。属役无所。初不自量。妄意担当经始。到今事巨力绵。将不免中撤之虑。以是煼灼。殆废寝啖。何幸使家临止。所赖者夥矣。借手誊刊。已是大惠。而又欲出力顾助。则其所裨益。实非始计之所敢出。顾今颓然中办此能几人。不胜钦叹。人则不知。或以行序间小节。致详于营邑。而公体私义。固当并行不悖。吾家且有旧例。义不敢异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66H 页
同。况此吾道百世之托。专靠于斯役。则区区小嫌。轻重悬殊。有不可恤矣。惟执事可以谅得矣。
与宗人浩元(养淳)
人心说。更加䌷绎否。人心专言则包人欲而兼恶。偏言则对人欲而纯善。情之或善或恶。良以此也。近日心纯善之说。大行于世。骎骎乎即心即佛之见。而吾儒本天之学。无以显矣。无乃达磨迁固贤于仲尼而然耶。高明情纯善之说。又生一重境界。心甚闷然。有是烦焉。谅之否。
答宗人浩元书
人心说。姑未归一。不害其不欲苟同。然人心有偏言专言之不同。朱子曰上智不能无人心。此偏言之人心也。栗翁曰人心也有天理也有人欲。此专言之人心也。愚则合二说而言之。所谓人心不可谓恶者。举是偏言一段而言也。愚何尝以人心只可单言纯善。而不可兼言善恶乎。人心与人欲相对言之。则固有善恶之分。相包言之。则人欲亦人心之属。何可分而二之乎。然必欲分言于人道之外。又别有人欲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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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作情之善恶则一也。明者每于人心上。看得不周。舍人欲而言人心。舍恶而言情。恐或近于偏枯矣。情之有善恶。程朱说也。程子曰此性字指气质之性。性且有善恶。情岂无善恶。朱子曰性有善恶。故情有善恶。善恶之言于情上。不啻多矣。今以人心专属于善。而人道之外。更无他情云。则恶情之发。从甚么做来。请下一转语剖示也。
答营门书(时宗人应淳为岭伯。)
日昨下覆。伏慰区区。旱乾比酷。民事之罔措。营邑忧均。伏问辰下。侍省宣候万相。大庭睟辰在迩。爱日庆忭。仰认倍品。拘于事面。屡违末席之参。此何等怅缺。儿辈如无病故。谨当如教替送耳。先庙事乡中事端。有何别般难处之虑耶。 筵说虽不若举条之誊传朝纸。而并献之意。既不啻明白。则在京诸权。亦必闻知。此与举条无甚异同矣。且今事势无论先献并献。当有一番变通之举。而先献既是 圣意之所不在。则并献自是次第事。以吾辈情理言之。既不得先献。则并献犹胜于次献。若论其永久息争之道。并献又胜于先献。故当初浅见。盖在于并献。而京宗之议。渼湖兄长外。无他歧贰。亦可谓大同之论。乡宗挟私之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67H 页
见。固难曲从。而顷于上京时。养根意见。亦以并献为便。乡议之不一。据此可知。况且奉行 上教。又异于自下私讲。是实难得之机会。若过今番。而时移事往。摆脱不得。则日后虽欲并献。不可得矣。何可持疑迁就。坐失好会耶。别庙之虚设。虽涉可惜。此乃初头浅商轻举之事。毕竟见败。理势之所必然。而留作斋舍或清阴院宇。俱未为不可。设或不成。 筵教至严。移奉非所可论。恐不宜惜此而缓彼也。先祖之降屈被辱。今至百年之久。莫非子孙之罪过也。若又以先献之未克准请。恬然因循于依旧屈辱。则揆以道理。果涉如何耶。倘或天启 圣衷。曲循至恳。则今日并献。安知不为日后先献之阶梯耶。谋之在博。断之在独。一向持难。延拖时日。则恐或无成就之期矣。伏乞更勿疑难。趁即决定。毋至后时之悔如何。开狱收杀。活一无辜。必有阴相。朱子之所深斥。而政理法意。俱获允当。良足仰贺。
答营门书
疏事葛藤。未知缘何。而不至于大段否。 筵说姑未得见。里面委折。亦未闻知。纡菀难状。拜疏将欲于何间为之。而措语则更申前说耶。平山壮节申公祠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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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太师庙同时同事。而壮节公居东首享。则高丽庙制本自如此。实为今日證左之甚紧者。曾于西行时。瞻拜问例。且于其子孙在京者。详探而知之。故今番宗疏中添入此条。如欲以庙享先后为辞。提论此證似好。如何如何。开狱事。所教实出于十分详审。生物之仁。秉法之义。可谓并行而不悖矣。然胎伤实因。盖出于迫不得已。非敢以是为十分无疑。而盖其狱情。分明相閧后无他伤处。即地腹痛下血致死。而招辞中既曰受胎数月。两出血块云。则虽百人当狱。当以胎伤为目。而第于胎伤之中。亦多有合商量者。胎伤与刃伤杖伤有异。刃杖则明是他人所伤。而胎伤则自己受伤。亦多有之。心惊体动。俱是受伤之道。虽云相閧。若或死女自动伤胎。则不必归罪于他人。自动与被动。段落不明。疑则从轻。法文所载。设或被动于元只。以其夫德三招观之。受胎与否。其夫之所不知。邻女何以知之。既已不知。则宛转之际。虽云被动于元只。实出于无心。以此情地。终归偿命。则岂不万万冤枉乎。此乃大体昭然者也。是故覆捡跋尾。已带此意。以启营门酌处之路。跋辞中首举不见坠胎之意。而以其夫只出血块等招实之。末乃结之曰非出相杀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68H 页
之意。曰未免元犯。既非杀心。则无心可知。未免元犯。则又非真犯。其意全在于求说不得。姑以胎伤悬录。冀或营门之觉察论题。而回题一以严讯成狱。遂至于两年同推之境。心甚闷然。果有所面禀矣。大抵狱官事体。全以严重为主。酌量进退。惟在营门处断。而今此自下请缓。已涉倒置。并与实因而变换。尤违格例。近来列邑之治狱。多有始重终轻之论。自舂自箕。前后显殊。终是未安。至于刑吏推论。每在于狱情之当重而从轻。不在于当轻而从重。盖狱体与台体同义。台臣设或执论稍峻。未尝以峻为罪。狱官设或论狱虽重。未尝以重为罪。到今推吏。恐非应行不可已之事。而若或推治。则其势不但止于论责下吏而已。列邑之当之者。亦不可以推治薄罚。有所自安。一往一复之际。听闻所及。岂不节节难处乎。事关伸枉。微此无以究意。则自馀转折。不必相恤。而既有一条平易可通之路。则不必如是用虑。星州朴海才再昨年狱事。始以被打成狱。而末复酌处。未闻该吏推问之举。则此乃最近之例也。前柯不远。取以为例。未知如何。此狱决末。恐非时急之事。贬坐之前。不无掣碍之端。姑为置之。以待来望如何。
答宋士行(敏相)
所示练祀。人家之多行。本是礼意。则备要之不载云者。无乃考之未详耶。小祥条父在为母及妻云者。自是杂记注疏之说也。详考本文则可知矣。无论注疏有无。以事理推之。父虽为主。子不可不为其妻杖期。有杖则有练有禫。次第事也。何可以父为主为拘耶。祝文则虽无为子妇。措辞当用父告子之文矣。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68L 页
答宋从士克(复相)
所询云云。不无苗脉。自闻此报。心甚未妥。果于纸末。略及不通记闻之意。而过生疑怒。向于吕江邂逅中。馀怒未已。语或不择可笑。然不但此也。近日所闻。不厌人意。传说虽不可准信。若或近似则大缺所料。君则在京。且居强近之列。何其袖手恝然。不以一言提省也。山林一出。大关世道。平日若无虑之远而讲之熟。则徒恃 宠灵。自取狼狈者。踵相接焉。所当深戒。君之力量才辩。既难于扶颠持危。则劝令早退。俾图善后。所助亦大矣。如何如何。
答沈子有(乐贤)
小敛时袭绖。虽是古礼。家礼移置成服条。实出于敦本质之义。盖衰绖俱属丧服。未成服之前。先着绖带。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69H 页
近于繁文。莫若并袭于成服时之为简当。笏记之遵用。意盖深矣。今不可添入。至于各归丧次条。不脱绖带。虽在大敛之后。实通三年而言。不必因此改彼。漆匠明是阙文。添入可也。
孝巾当着于小敛后袒免之时。书仪所谓着巾加免者此也。
绖带家礼只言散垂三尺而不言绞。欲从家礼。则亦当散而不绞。不能字对能字而言。丧服疏。杖者有德者能为父母致病。故许以杖辅病。妇人则不能致病云也。
书仪持重云者。欲别其父母丧。而此乃俗礼也。岂有礼文可据。然承重者有父母。则从俗而别之。有何妨耶。
祔食祝文。当初面商者忘未记得。来示未解本旨。难以臆对。更赐详示如何。
安山疑问。鄙素商量者。本宗亲尽之主。礼当埋安。而一切准是。则出继子生前。或有本生父母亲尽见埋之举。子在而埋父之主。是岂理也哉。既不忍于所生父。则义当推于所生祖曾矣。若欲权奉则题主当以伯叔祖为之。此是义起之事。则岂有文书可据。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69L 页
答沈子有书
袭绖之从家礼。当悬注于小敛条下恐宜。既有此注。则自有来历。不必更言袭绖。而亦不可删去不脱二字矣。
孝巾温公所制。非古礼则着巾无时不可。而小敛时既不袭绖。则以巾代用。恐无不可。故从俗载录。亦有义意。
书疏持重。从俗无妨。据礼亦得。
安山疑礼所谓不一之论果何如。而近更思之。凡礼有据然后可安于心矣。且生家四代之仍奉。太无别于所后之宗。若以礼经为据。则当以班祔条旁亲无后傍照之。祭止于所生祖考有据耶。尊意之未释然宜矣。幸更示之也。
气说来示得之。大抵气机自其不变者而言之。气质有不移者。气数有一定者。自其变者而言之。气质有变化者。气数有祈永者。此本非难见者。而设或如彼说。气质与气数。可以分言。而舍儒入禅。有何所着落也。然所见受病处。专在于不以名教为乐地故耳。实不在于质数分合之间耳。
记梦令人感怆。无论语意得失。事体不可添删。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70H 页
答沈子有书
母丧三年。据礼父卒则三年之说。虽一日之间。母丧先于父。则有异于父卒之后。不当服三年。先丈之议。常主始制为断之义。父生之前。若以期年成服。则父虽卒。不可移易。而父卒之后。已自成服。则母丧虽或差先。当服三年。以是往复先师。始得印可。鄙意终有所难安。盖母先亡于父。则服虽成于父卒之后。而期年之制。已定于父卒之前。既定之制。敢自移易。不但有违于礼义。以情理言之。深有所不忍。故以是禀质先师。卒改初见。手自删削于私草中。以答先丈之书。鄙意不特礼说本然。又有所受于师门。恐难更改。如何如何。
妇人髻与笄。礼自是两项事。髻从俗制。辫发为之一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70L 页
义也。笄从华制。遵礼行之一义也。朝笄暮辫。并得其宜。因此废彼。殊非存羊之义。鄙意两存并行。未知其不可矣。
答沈子有书
茅沙各器。尤翁本主礼说。此见于时祭条。既有降神时聚沙香案前之文。又有三献时聚沙各位前之文。此岂非两器各用之證乎。然时祭则合祭各位。忌祭单祭当位。茅沙合用。盖亦省文之俗礼。而礼意则本不如此。
利成之告尸。尤见其忌墓祭之当废告成也。凡言尸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71H 页
者。盖主时祭而言也。时祭自是古礼。故固皆有尸。至于忌祭则古无是祭。而檀弓只云不乐而已。而宋儒始以义起。墓祭则开元以后。始有寒食上墓之文。则尸童已废之后也。来示忌墓祭皆有尸者。何所据之说也。
禫后着黑笠白布素带。吉后着漆笠青布色带。自是从吉之渐也。若仍着禫前之服。则禫后全无变服之义。此乃鄙意之所主也。至于师说则意与此有异。盖主心丧而言也。心丧有丧而无服。本无禫前禫后可变之义。故以漆笠白衣为非也。无乃引喻失当耶。
答沈子有书(壬午)
葛绖既有家庭旧例。无容更议。第用葛。虽云古礼。去皮与否。初不明言。故沙溪,慎斋,尤翁则以为葛轻而麻重。当存粗皮。牛溪,黄江,玄石则以为带亦当练。当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71L 页
用青忽治。来谕只去粗皮。不至光洁云者。是从沙溪说耶。抑从牛溪说耶。孤哀家自前用麻。亦不无所据。备要注既曰顈或熟麻亦可。玄石亦引此以为无葛则代用熟麻无妨。然则用麻固异于背驰备要。而必欲用葛则不但先贤议论不一。粗皮太粗。青忽太精。不粗不精。又无明的之證。无宁熟麻之为简当。而初无异同之议耳。其制始用成服之制矣。更捡南溪集。三重四股。当去散垂为说较长。依此行之。如何如何。大抵礼得一说为据足矣。用葛用麻。俱出于礼经。则从便行之。有何不可。
答沈子有仪礼疏义问目
 小功正服章疏。日月为足云云。
小功服轻故三月变葛。而衰裳则不变。必待五月而除之。日月为足。待五月云也。
 从祖昆弟条传疏。不得辞云云。
详考传疏。终无此句。可怪。
 外祖父母条传注。徒从云云。
从服有六。从者以义从服云也。
 夫之姑姊妹娣姒传疏。娣姒不据夫年云云。
娣姒之不据夫年。古礼本然。今之从夫年。无乃袭误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72H 页
耶。
 缌麻三月章庶子为父后为其母条传疏。闻凶人末端申君云云。
以人死闻也。同宫之丧。虽臣妾不祭故耳。君之母非夫人。则群臣无服。近臣则从君所服。申君之哀也。
 妻之父母条。公子从有服而无服云云。
世子则服妻之父母。公子则不服。妻父母本有服。而以其公子之故而无服云也。世子有君人之责。故重在妻而服其父母。公子则尊而无责故不服也。
 为夫之从父昆弟之妻条传注。同室居室安坐云云。
同室云者。泛称同堂也。居室云者。同居一室也。安坐云者。不特同居。与之久居。为相终始也。
答郑圣循(铎)太极问目
 太极图云云。
五圈图。皆是太极也。第一圈。即太极之无形超气者也。第二圈。即太极之乘阴阳者也。第三圈。即太极之乘五行者也。第四圈。即太极之具于气化者也。第五圈。即太极之具于形化者也。五圈各具一义。故图凡五㨾。而五圈同是太极。故首圈不别书太极名号。首圈若书太极。则第二以下圈。遂不得为太极矣。且气化形化二圈。似与无极同㨾。而气化圈包男女之象。形化圈包万物之象。则其与无极超气者。义绝不同。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73H 页
说见记闻录。
 大凡云云。
以意会之。则系辞所谓太极生两仪一句。万理咸备。不必别作图子。既已作图。则五圈俱是各项事。不可阙一。五行以上。不可无图。则男女万物。独可无图乎。何以前面㨾子之彷佛。谓之叠床。恐失照检。
 五行图云云。
五行生出与相生。 义例本不同。相生即生出以后性气相近者也。恐不宜挽合论断。至于运行之序。则本图有细画相引。何以谓之矛盾乎。大抵五行作图。则当以生出为主。水初生于天。火次生于地。木次于火。金次于木。土终生焉。阴阳盛稚。各有位次。虽欲变置。不可得矣。且五行自有气。有气自有质。何以谓之非气非质耶。
 阳变阴合云云。
阳属动故变有动意。阴属静故合有静意。恐难移易。
 寂感云云。
图说虽不言寂感。而圣人之动静。非寂感而何。且以寂感分属五性。则寂当属义正。感当属仁中。而五性动则俱动。静则俱静。亦不可偏属于仁正。图说曰五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73L 页
性感动然后善恶生焉者。此可见矣。
 秀之精一云云。
秀之精一。当属之二五之气。此与太极精本。说处不同矣。
 形而上云云。
形上之道。本兼体用。一阴一阳之道。只属于用。两道字有大小偏全之殊矣。大抵一阴一阳。虽以动静言之。阴阳上加一字。则专属于流行矣。
 本然之妙云云。
本然之妙。专以理言。妙合之妙。合理气而言。
 
五行云云。
已论于上矣。
 各一其性云云。
性字对太极而言则理。坠在气质曰性。超脱形器曰太极。而性字专言之。则性即理也。亦言于造化处。与太极无分。
 阳善阴恶云云。
阴阳善恶。以大界分言之。善当属阳动。恶当属阴静。而细推言之。吉凶悔吝。俱生于阳动。不可泥看。
 人物之生云云。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74H 页
将欲专说人。故不得不兼说物。若不说物。则人所禀独得之意。遂无来历精神矣。人物性不同。高见尽明。
 中正仁义云云。
中正之不曰礼智。小注语类说备矣。中正之居上。一依五行次序云者。所论是矣。
 鬼神云云。
鬼神 造化灵处。言之吉凶。福善祸淫。鬼神之事。故以圣人之赏罚合而言之矣。
 立天之道云云。
天地就气质上言道。人则就德性上言道。天地无为故以静为主。人道有为故以动为主。仁主发散动作。
 死生之说云云。
阴阳刚柔。无非始终死生之说。不必更言阖辟矣。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74L 页
答郑圣循书(壬午)
雪中远访。哀感良挚。巧值儿忧。从者经归。甚败勤意。殊切悚缺。其日风寒。不审返税安毖。区区哀念不置。孤哀子堇保顽喘。而此岁将穷。呼霣罔极。儿病一㨾危笃。有死而已。疑目略效鄙见。录在别纸。如未当意。即赐斥正。深所望也。听讼章本末之义。相对时所讲者。故玆复申之。更检本章明德为本新民为末。则使无讼。虽是明德之效。而界分则当属新民。既属新民。则当为末无疑。传文不言明德。故朱子于章句。特言我之明德既明。以补传文未备之义耳。从来看此者。每眩于或问事为之末之末字。遂以听讼为末。无讼为本。鄙见亦尝出此。幸详之也。高明气清质粹。妙年穷经。其进不可量。不胜钦仰。须自勉励。益究远业。区区之望也。
 气质云云。
气质就心上言。则圆外窍中底质也。五行精英之在中底气也。而程张所谓气质。即就精英上言者也。清浊底是气也。粹驳底是质也。界分尤极精微。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75H 页
杂出其间云云。
是俗儒异端之间。
 初学入德云云。
德有大少。养其德性。小子之德也。初学入德。大人之德也。变化气质。成德之事也。
 复其初云云。
复初云者。即复其明德本体也。气禀元非可复者。德之体本明。而为气禀人欲所昏。觉而明之。则遂复其本明之体云也。
 知止功效云云。
知得细分。则有事未来已来之分。而大体言之。明新为工夫。知得为功效。盖知止节五后字。与顺推节七后字一意。图子之以知得俱属功效。而物格以下八条分属者此也。
 明德多说性字云云。
明德即仁义之心也。以界分言之。虚灵为主。而以体段言之。性命为主。章句及传文所主而言者。各有义意。而至于序文。则全主传文立论。故专就性命上言之。
 文王淇澳诗云云。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75L 页
知止能得。俱是止至善之效。初无彼此之别。而淇澳诗言明德之止至善也。烈文诗言新民之止至善也。文王诗兼明德新民。而统言所止之目。其义最备。
 先子后父云云。
大学一书。皆就下学用工处言之。子孝父慈。以难易言之。子孝难于父慈。故先言之。若经文先言终而后言始之类耳。
 治之有法云云。
知行固有难易之分。而知行上。亦各有难易浅深之节度。故统言治之有法。而益致其精也。
 
如见肺肝云云。
肺肝即指小人肺肝也。小人虽巧掩其恶。而人皆觑破其心肠云也。若属之自己看。则文理不沛。慎独本就心上言之。而亦或有兼心身言者。
 善关云云。
诚意以后。宜无恶念。而犹有许多病痛者。盖是存戒之意。圣且有作狂之戒。况圣人以下之人乎。所谓诚意云者。亦就下学言之。非指诚意得尽。已到圣域之谓也。既不到圣域。则亦岂无旧染之可言乎。
 天下云云。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76H 页
八目皆言当行之道。未必一一历举题目。
 慎谨云云。
慎是国讳。故改以谨字。
 君子云云。
善人以上。通称君子。仁是圣域。虽未至圣域。亦可谓君子。
答郑圣循别纸
 人心之人云云。
人者有以身言。有以爱言。以身言则耳目口鼻。属于一己之私。以爱言则慈谅恻怛。为四德之首。人心之人。对性命而言也。人也之人。包众理而言。说处各自不同。
 人心道心。以本体论之云云。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76L 页
人道本色之危微。师门晚年之见如是。愚不敢同异。而毕竟安著。便失本色。又窃疑之。知觉则说处不同。知觉之同。不足为安著之證也。
 圣人之学云云。
先儒言大学专言心。故序言性。中庸专言性。故序言心。朱子补其未备之义。此说颇有义意。心性虽有理气之别。亦不可离心说性。则言心言性。得其义则本无异同。
 天命之性云云。
天命率性。固是通人物言之。而道心即性命之发也。虽有阔狭之分。本不相外。则举大体论其前后之一揆者。本无可疑。人心形气。既无可属处故不言之。不必以包在而不言也。
 中庸之中云云。
言中而不言庸。则何以见此理之平常可行之道耶。圣人为虑求中于高远别件之道。故不得不言庸偏字。全言则包未发已发。偏言则只属未发。程子之意。盖是全言。而终不若朱子说之明备无欠。
 天以阴阳云云。
健顺五常。章句之义。本兼人物言之。而但人则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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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物则兼指虎蚁等物合言之。其义备于农翁之禀尤斋问目中。
 首节未发已发云云。
天命率性之分属未发已发。首章第四节注。已详言之。二说是非不难知矣。率性修道两道字。元无异同。
 修道之教云云。
性道修道之义。本就物上言之。以物言之。犬与犬性道同云也。非以犬与牛性道同也。以气禀或异观之。则尤为明著。犬与牛同是物也。而犹不可言同。则况人与物乎。各字有无。无甚关紧。
 
道也云云。
首节道字居中。包性教拈出言之者此也。第二节三节言道之工夫。第四节言道之体用。第五节言道之功效。道偏言之则性为体道为用。全言之则性亦包在道中。
 首章啚云云。
戒惧之通动静。沙溪常主之。其意固好。而两节之意。则分明各属动静。
 天命率性云云。
首章通论。故通人物言之。第二节以下。专就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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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立文命意。不得不如是矣。
 喜怒哀乐云云。
子思之意。本不蹈袭乐记之说。不特不言爱恶欲。而乐与惧又不同。
 中庸云云。
中庸二字相对而言。则所重在中字。故首章单言中字。而中是日用动静常行之道。则庸字包在其中。二章言庸字。非是别意。
 始言中散云云。
如是看亦好。而但位育功效也。就功效上看一无妨。若以功效言于中和节则。未免易次。
 时中云云。
时中本就动上说。或以兼动静言。亦自成说。而偏属于静则义不通。
 道之不行云云。
第二章反中庸。盖谓小人而后反之也。第三章鲜能。槩谓不特小人反之。众人亦不能云也。第四章智愚贤不肖。皆属众人。无忌小人。甚于众人者。愚不肖不可属于无忌小人也。
 天下国家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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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天下。非大学平治之谓也。即管晏之所可为者。属于知之偏处者此也。有谋虑则安民。有执守则辞禄。谋虑近智。执守近仁。如是推之则亦通。
 依乎中庸。
勇之不赖。亦至字意。择善固执仁之事。不可以勇言之。
 费隐云云。
费是散在之意也。隐是无形之谓也。散在者即是无形。则费不可以无形看之。费隐与一原分殊。说处不同。以体用言之。则隐与一原为体。费与万殊为用。如是分属可也。而费隐之意。广而无形之谓也。原殊之意。一以为万之谓也。得其意则自不相混。
 君子造端云云。
上节夫妇。以至愚而言。下节夫妇。以至近而言。说处不同。
 鬼神云云。
费隐与鬼神。果有理气之别。而就气上看理则理自可见。先儒已有此论。
 天地造化云云。
造化之鬼神。与祭祀之鬼神。同是一气。而若以著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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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言之。祭祀鬼神。最为明备。包下之说亦得矣。
 三年之丧云云。
推己及人。专指三年之丧而言也。
 仁字云云。
天地生物之心。即慈爱之心也。非爱则无物。以禽兽观之。则暖包卵乳。无非爱之理也。
 大本达道云云。
昆弟长幼。皆以伦序言。而昆弟比长幼尤衬。
 远色云云。
远色与去谗意近。盖心有所沈溺。则爱贤之心渐衰。沈溺莫甚于女色。故远色于劝贤。最为衬着。
 博学云云。
学问思辨皆属智。
 吕氏云云。
气禀以体段而言。才以材料言。其实一也。
 人物之性云云。
此性字皆以本然言。气质非可尽之性也。
 动乎四体云云。
子贡之證。取一端言之。非以至诚全体言也。
 存德性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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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中庸属知。重在道字。尽精微以后事。不可少觑。然这中庸。只就行事上言。盖是偏言者也。
 五者之德云云。
聪明睿智为一。并下四者而为五德。
 先动后静云云。
中庸之书。始言一理。中散为万事。末复合为一理。自一而开万。其开也有渐。故先静而后动。自万而合一。其合也有渐。故先动而后静。其意至妙。以动静言之。一属静。万属动。
答郑圣循问目
 三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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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心字终有精粗之别。来谕得之。
 心志之分。
心与志同是一心。而以心对志而言。则心者通动静言。志则心之所之也。变心言志。就心之动处。痛加操节之义。虽云一心。而亦非漫无分别。
 浩气。
浩气通一身正气而言。心亦包在其中。
 全章脉络。
浩气章文义重复。刱见难解。盖第十节以上。既言黝舍曾子之勇。则黝舍之勇。即告子之不动心。曾子之勇。即孟子之不动心。义非难解。而丑不达而又问之。故孟子复以知言养气之方答之。以此上下文义重叠。而不过随问随答而已。记闻录详之。取考之如何。
答洪相宜
大学正心。即存养之工也。
隐恶与罚恶。当并行不悖。
无友不如己。损友当远之义。
敬与诚相对而言。则诚重于敬。相包而言。则诚敬无轻重。敬与诚以一事言之。自是下学之事。而以全体言之。惟圣者能之。
仁实理也。巧令虚伪也。知虚伪之非实理。则亦知仁之体者云尔。
答洪相宜源流疑目
 祥禫当用玄酒与否。亚献主妇。无女执事。则伯父替行欤。或替执事之役欤。
卒哭以后祥禫等祭。皆当有玄酒。主妇亚献。礼之大节。伯父不宜替行。如无内执事。则令婢子代行。不当援屈尊位。
 序文修身齐家之道。慎终追远之心。 冠以修身。昏以齐家。丧以慎终。祭以追远。祠堂亦属于追远欤。
四礼通行于祠堂。不必专属于追远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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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化导民。 修齐为崇化。慎追为导民欤。
崇化导民。盖是统体说。不必分属。
 附注刘氏云云。 朱子曰神主长子得奉。影像诸子各传一本云云。而伊川既曰祭时不可用影。则诸子所传影像。长子虽奉主之官。亦不得荐享欤。
神主与影本。有轻重之别。诸子可以奉影本。而至于荐献。则既行于长子之所。何可并行于诸处耶。然长子家若有故。不得行祭。则诸子之以纸榜替行。亦从情礼。
 四龛以奉先世神主。 世数多而不容。或世数小而馀龛。则何以处之。
四龛虽是定制。而若世数多寡不敌。当于龛内。有通变推移之道。此当观势为之。
 神道尚右。 朱子以右西为非古礼。温公尚右之说。何所据也。
古礼即左昭右穆之序。以西为上。汉以后祠堂一行之序。虽非古礼。亦有义意。家礼祠堂图。亦从西上之序。礼得一说为据足矣。
 刘氏云祭须用宗子法不乱。不然前面必有不可处置者。 所谓不可处置者何事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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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用宗法。则统序不紊。不用宗法。而诸子各自主祭。则争宗夺嫡之弊。自此始矣。岂非难处之甚者乎。
 朱子曰为僧无后。固当祭之。 无后僧当祭何义。
礼无为僧不祭之文。则至亲不当轻绝。然虽祭之。生既毁伦离宗。死不当入庙受祭。祭于他所为宜。
 升降。惟宗子由阼阶。主妇及馀人。虽尊长亦由西阶。 老而传重。虽父若祖。当由西阶否。
尊长盖指一家尊行而言。传重则父与祖老。废拜跪之节。而传重于子若孙也。何可升降于西阶。自处以客位乎。
 
刘氏云遇水火盗贼。则先救遗文。次祠版次影。 家礼先救祠堂。迁神主遗书。此先遗文何义。
杂仪之先救遗文。盖虑其一经灾乱。则不可更得故耳。然当以家礼为正。
答洪相宜劄问
 丧祭礼抄。出于何人。而忌祭参神下注云尊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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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者。休于他所云云。至启门下注。始言老病休于他所者。亦就位云云。此与备要阖门后休于他所及启门后就位之文不同。恐或误书欤。
丧祭礼抄。曾闻名不记。中路人所成云。而不识礼义之何如。臆断载录处甚多。无足观矣。礼有阖门后老病人及尊长休退之文。引注于参神后。则盖是错误。然老且病则参神而退。亦无妨矣。
 沙溪答人问。丘墓或被人毁了。至于见柩。则当服缌。或火焚神主。则当依春秋新宫灾三日哭之礼而已。不为制服耳。然则李公理之服。有何所据。
焚主与见柩同。故尤翁答人问。以为当服。
 墓祭。土神俗或有先墓祭而祭。或有后墓祭而祭者。何者为得。
墓祭后祭土神。礼有明文。先祭或从权。而终非正义。
 丧中祭祀辞神无义。孝子常侍灵几。有何辞为。
辞神拜。即祭毕告成之义。且无辞神一节。则在位者无展拜之时矣。
 寒岗曰弊家凡祭。用纸榜云云。纸榜为不得已而设。凡祭皆用何义。
此无寒岗原集。未解下语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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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俎之属奇。笾豆之属偶。而要诀或三或五。以奇言之者何也。
奇偶之说。盖是古礼。而先贤亦多不用。盖阴阳奇偶系义不甚轻重故也。
 俗有痘疹疠疫。最忌焚香。而祀礼之焚香灌酒。既是求诸阳求诸阴之义。则废之重难。俗忌厥理或然否。
痘疫不焚香俗忌。本无义意。祭而不香。与不祭同。何可废也。
 醋楪俗多有不用者。如何。
馔品既不一。遵礼仪则不必用之。
 亚献主妇为之。而无女执事。则阙之如何。
主妇亚献。自是祭礼大节。何可以无执事废之。如无内执事。以女婢代行。犹贤乎已矣。
答沈潍书
未面而书古道也。今何幸复睹于足下。矧两度贲枉。实出盛春。于不佞荣矣。但所施非其地矣。不佞亦尝从师友间。获闻士生于世。自有一大事矣。昏愦成习。未曾一日用力。此气质之病也。足下过听之。累辱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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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念玆蒙陋。未足以当厚礼。愧恧之极。悚汗在背。然索居终年。茅塞日甚。寤寐丽泽之思。未敢少弛于中矣。今当良晤。巧致纬繣。一会关数非虚语。安得不愕黯失图也。固宜早自趋谢。以遂既见之愿。第老亲宿病。近复添重。侍汤焦遑。离舍不得。既失躬造。且稽书伸。倘蒙俯量否。知悚良多。示谕为学之方。高见尽到。盖自学校法废。圣贤之教在书。初学之求端用力。实始于读书讲义。程朱教人。必以问学为先。是盖随时之宜而自然之法也。世学颓然。名利相诱。朋侪之间。未闻有开口论说者。而又有一种议论。深厌讲学。只求存养。浸浸乎即心即佛之见。而义理益晦。何其异于程朱之旨也。愚尝慨然于斯矣。今足下已见大体。作为符印。操是以进。何远不届。深切钦叹。然以聪明之才。有真实之志然后可以语此。若一向驰骛于讲讨。而不知所以反省。则口耳之讥。恶敢辞乎。今日同志者。亦不可不以是交勉耳。不佞于足下。顾无一日之雅。而倾倒至此者。诚以相感者存。有不敢自隐。未知足下果不以僭妄见咎耶。万万都留神会。
答尹行明
虚灵与虚明。本以气言之。而亦有以理言者。张子曰合虚与气。有性之名。是以虚言理也。太甲曰顾諟天之明命。是以明言理也。周子曰厥彰厥微。匪灵不莹。是以灵言理也。盖理体无形。故借虚字言之。理体昭著。故借明字言之。理体神妙。故借灵字言之。得其本义则曰虚曰明曰灵。俱不害于言理。惟在看得之如何耳。然本然上言虚明。盖取气之未发时形容理之亭当者。则所重本在气上。别纸问答。旨义俱未分晓。得失未易剖判。问者之意。似在于气不用事时。美恶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83L 页
在于何处云。而答者之说。专主于理气动静。则其答美恶之问。似不衬着。使愚答之。则当曰气譬则水也。恶譬则水之渣滓也。水之未动荡之时。下面渣滓自在。而不害于上面澄虚。则恶虽在里面。而不害为气之虚明。水未动荡时。渣滓犹且自在。则气之不用事时。浊恶何能浑化乎。朱子曰心固善也。亦不可说恶不是心也。恶不是心。这恶也从甚么做出来。此说正好着眼者。所答恐或如是耳。如未妥当。乞赐回教也。
答尹行明
虚明与虚灵。本无异同。均是论气之说。而一时假借形容理体。故鄙之前书。有得其本义。不害于言理者。正谓此也。高明则巧分间架。谓有论气主气之别焉。论气与主气。其为气则一也。正所谓我欲异而彼自同者也。鄙之三引说主意。在于两虚字本无差别。而高明引以为异同之證。恐失言者之意耳。学庸之为表里。以大体言之。则大学为学之方。当为表矣。中庸明道之书。当为里矣。以节目言之。则大学之格致为表。而中庸之明善为里。中庸之诚身为表。而大学之诚意为里。如是为说。未尝不通。然凡言相为表里者。即是互相发明之义。如大易中庸相为表里者固多。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84H 页
此等语训。不必硬定彼此。一属于表。一属于里耳。
答尹行明
 理有动静。气有动静。固知为不易之定论。而其于未发前。单指本然。则理一于静而气不用事。则以不用事之气与理不相离者。谓之气之静耶。如此则单指里面气之静者亦自在耶。不用事之气。亦谓气之本然可乎。
动静者气也。动之静之者理也。从源头言之。理有动静。故气有动静。从流行言之。气能动静。故理亦动静。盖主宰之权在理。而运用之具在气故也。凡言静也未发也者。皆以气言。而理之动静。就气上更进一层。说处自别。不可混看。至于本然之目。可下于理上。而不可下于气上。理体纯善。而动则为气所掩。惟静时本体是露。故单指其本体曰本然。若气之本体。自兼善恶。虽于静时恶未形焉。而善恶本色自在其中。先儒之说。不以本然目之者此也。(栗翁虽言本然。而说处自不同矣。)李嵬岩有气本然之论。先师斥之以无稽。而嵬亦不复强卞。无乃自觉其非者耶。然理之单指为本然。不特静上说。虽于动处。不害其为单指。此义亦不可不知也。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84L 页
答金文恒别纸
 气质云云。
这气质。从心上言。界分甚微。清浊底为气。粹驳底为质。虽不无分别。而言质该气。言气该质。亦不可判然分开也。
 聪明睿智云云。
주-D001聪明睿智。俱以理言。聪是耳之则。明是目之则。睿智是心之则。既谓之则。睿智之智。即礼智之智。而说处煞有不同。
 小学云云。
学序庠塾。皆有小学。先儒已有论说。八岁为限。大纲说也。
 道字云云。
序文及传十章。皆以术言之。
 明德云云。
明德合心之虚灵,性之本然,情之善一边而言者也。而所重在虚灵。圣凡初无异同。至于虚灵。则专以气言者。而亦无圣凡之别。
 止至善云云。
至善固不外于明德新民。而不止于至善。则亦不尽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85H 页
明新之义。所以不占别位。而列为三纲者也。
 有定云云。
志之定向处。即理之所在处。择善而知止。则事皆有定理。或问之说。尤为明备。
 处字云云。
处是虑字之误云者。虽非章句之义。亦可备一说。
 明明德于天下云云。
此一句。可见新民之包在明德。明民之德。乃所以明己之德也。或问所谓极其体用之全者。当着眼看。
 本然之正云云。
正字本兼体用。章句虽就用处言之。体亦可见。至于或问则兼体用言之。说处固有偏全。而得其意则亦无异同。
 近道修身云云。
知行俱就本上言之。知中包行。行中包知。
 物格知至云云。
顺推逆推。自有工夫功效之可分。而亦非一番物格则天下便平。得其义则不害言功效。
 厚薄云云。
此一句。反结上文本末先后治乱厚薄。自有来历归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85L 页
宿。
 表里精粗云云。
来说亦得之。
 幽独云云。
慎独之独。从心上言。幽独之独。从身上言。不无浅深之别。而其为人所不知则均矣。若专以慎独言之。庸学之义。岂有同异。
 有所云云。
语类以正应留滞未来三者。皆属有所。章句之意。亦当以此意推之。
 
正心修身。只言病痛云云。
正心未发存心之事。修身已发约情之事。去病痛则工夫自在其中矣。
 兴字云云。
上下兴字。本无同异。
 体用云云。
虚灵知觉。本兼体用。而知觉则属于知之一边。愚常以此说为是。
 人心道心云云。
人心专言之则圣人人心亦道心。而分言之则虽于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86H 页
圣人分上。人心自人心。道心自道心。生字发字。语有浅深。发字终不若生字之衬着。
 心本善云云。
心之体段本善。而以全体言之。兼善恶。体段专以虚灵言。全体兼气禀言故也。程子之论。若不善观。则易生病败。故朱子有正论。
 天命率性云云。
道心之云。就性命言者。而非以体用言者也。时中与执中。皆就用上言之。朱子说甚备。
 不偏不倚云云。
朱子说。比程子说尤备。
 人物性偏全云云。
章句三各字着眼看。则当得其意。
答金文恒
人心道心。自有境界。虚灵之从形气而觉者人心也。从道义而觉者道心也。所谓形气。饥饱寒煖等属于自己之私者也。道义即爱恭宜别等属于性命之正者也。从前看得形气每混于心上。形气故遂有异歧之差。来说亦近是。人心道心相为终始。可备一说。而若以此漫漶界限。则丑差非常。人心固兼善恶。而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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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专属于恶。若以人心之得中者。专归之于道心。则所谓人心偏属于恶矣。庸序所谓上知之不能无者。将何以区处耶。幸更商之。
答金文恒
人心道心。有以相对言者。有以相包言者。相对言之。则人心道心各为一心。而人心则兼善恶。道心则纯善而已。相包言之。则人心之得中者。便化为道心。道心之不中者。或为人心所摎援。两说备然后。人道之义。始为周通。来谕专主相包之说。故其意偏枯。亦于鄙说。有未领悉者。鄙之言人道。何尝不相干。若吴楚东南之别乎。有一语训相近者。程子曰权而得中者经。朱子曰权自权经自经。程子之说。相包言者也。朱子之说。相对言者也。专主程子之说。而发疑于朱子之说。则其可谓知言乎。今日所论。正如是耳。大抵虚灵之觉于形质者为人心。觉于道义者为道心。形质自形质。道义自道义。界分分明。若以分界言之。则乡党一篇。虽可谓道心。而毕竟还他人心之属。则不过为人心之善而已。先知此界限分明然后。又可以推广人心。虽云觉于形质。终是义理裁制。听命于道心。则即此地头。虽谓之便化道心可也。鄙说本意。盖如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87H 页
是矣。来谕以为人心之善者为道心。人道之分。只在于正不正之异。而别无境界之可言。若无境界。则何以有形气性命原由之不同。而人心道心名目之各立耶。此固可疑。况以正不正为人道之别。则所谓人心专属于不正矣。庸序所谓上智之不能无者。恐无以区处矣。上智圣人也。圣人亦有不正之心乎。朱子初年。以人心专属于私欲。故大全及语类。多有此意。至于晚年。始改初见。庸序及禹谟注。盖是正义也。至于延和奏议之以理欲公私分说者。人欲之发。由于人心之过。而告君之辞。勉戒为主。此则又是别意。后之学者误认而误解。遂以人道或谓有道器之别。或谓有善恶之分为说。种种丑差。来谕或近于是。而所引诸说。亦不深解本意。幸更商之。
答金文恒
示谕礼疑。于经无文。有难臆对。而以大体言之。无论父子继后先后。父之所父者。当为本生祖矣。此则自有其服。族属远近。恐不可论也。鄙意如此。亦不敢自信。广询礼家如何。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87L 页
答李华峻(乙酉)
 父丧服母服云云。
通解及通典。皆是期母之义。而后贤之论。父卒则服母三年。经义甚明。父母虽同日死。父先于母。当服三年。先师亦主此义。故鄙不敢异同。
 母殡服母服云云。
斩衰至重。而葬前则尤重。故父未葬。虽葬母。不敢易服礼义也。葬且尚然。况殡奠乎。
 同椁齐首云云。
齐上。所重在首故耳。
 兼包腰带云云。
并有丧。特包之礼。盖是古礼。而家礼略之。不须论矣。
 葬时先轻云云。
祭是伸情。故先重后轻。葬是夺情。故先轻后重。
答金畅
 圣人人物之分。
理本无偏全通塞。而气则有偏全通塞。得其全且通者为人。得其偏且塞者为物。气之偏全。理亦偏全。天何尝予夺于其间哉。人物禀受既如此。则圣凡之分。又可知矣。
 理气之分。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88L 页
理无形无为。而气有形有为。理为气之主。气为理之器。理气一而二。二而一。然其精粗本末之分。谓之理寓于气则可。谓之气寓于理不可。
 心之体。
心之为物。虚灵洞澈。为一身之主万事之纲。其曰太虚日。曰神明主。曰空明界者。以虚灵言也。其曰北辰。曰家主。曰天地。曰太极。曰惺翁者。以主宰言也。然心之气质。又不无清浊粹驳之不同。故其觉于义理者为道心。觉于形气者为人心。
 性之禀。
理虽同而气则异。单指理为本然之性。兼指气为气质之性。相近之性。即气质之性也。然心是活物。与血气不同。若加澄汰之工。则浊者可变为清。驳者可变为粹。桀纣而变为尧舜。坑堑湖海。亦可推知。
 情之发。
发之者心。而所以发者性也。气发理乘。只是一途。毋论四七人道。发于心则一也。性本无为。何能舍心而独发乎。情者发于性。而语意太无转折。庸注所谓未发则性云者。与此说处不同。
 志之本。
庸斋先生文集卷之八 第 289H 页
心发性乘。而心之发为情。缘情计较为意。意有定向为志。毋论志之善恶。所发来历。槩可知矣。
 仁之包。
仁包五常。居五常之首而贯始终之谓也。而虽以一德言之。发出底仁也。条达底礼也。裁制底义也。成就底智也。完具底信也。俱是相包之意也。至于早朝清明。则清明之时仁体可见也。非直指清明为仁体也。然理体本明。明命赫然是也。问目在人四端之首云者。仁则性而端是情也。情与性有内外之别。改以五常之首可也。
 
义之要。
以义对仁而言。则仁为体而义为用。故以安宅与正路喻之。与断制方外说处不同。裁断与方外。以义之体段言也。然虽就路字上究之。断制方外。包在路字中。断制方外。无非可行之路也。仁中断制。义之教出。仁义未尝不包。以秋言之。摧败零落。亦有裁断之意。
 礼之文。
揖让辞逊。哭踊攀号。虽有吉凶之殊。而节文之灿然。吉凶一致。花萼繁华。草木畅茂。同一理致矣。
 智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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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乐水。来说得之。万事资智。智之体也。明暗小大之不同。气禀所拘也。既有理气之分。则不可合而言之。智之卞别成就。亦有闭藏收敛之意。
 信之实。
四端之待信而具。来说得之。
 诚。
诚之无妄。以实体言。不息以妙用言。自有体用之分。而至于不欺则无妄之谓也。不可分而二之。诚固属天道而亦兼人道。中庸之道。本包天人。不可异看。
 敬。
敬者圣学之成始成终。兼内外该本末。大学之主敬。不必致疑。盖诚敬二字。本皆主心身言之。而推广之则三才之道。皆不外此。不必以敬属于地道矣。
 中。
中和之中。未发之中也。时中之中。已发之中也。中庸之中。兼未发已发之中也。尧舜之执中用中。汤武之建中。以全体言。伯夷之偏中。柳下惠之和中。以一偏言也。至于孟子中天下之中。以其标的言也。说处各自不同。
 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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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有一定者。五伦是也。有流行者。六极是也。人能修道全伦。则六极变为五福。反道败伦。则五福变为六极。其几捷于影响。可不惕念哉。
答或人问
上下指大夫士及庶人而言也。
大带之制。当从家礼夹缝之。
有嫡子则无嫡孙。非承重孙。不必服期。
庶子为父后。则无论嫡母有无。为其母服缌宋制。不可不从。
神道依于饮食。家礼之留奠。深有义意。
质杀不缝。经文不分左右。
父先卒则虽同日死。当为母三年。况葬后乎。当服母三年无疑矣。
如无宗子主之。则最尊者兼主三丧。恐得礼义。
禫中忌祀。当备礼行之。
父与祖俱是未葬。则常持祖服而祭父。与葬父当服父服。恐是礼意。
答申羽文
 问祖父丧成服后父死。适孙代父服祖。而祖考题主旁题。父与孙从谁书之耶。
祖丧中父死。孙当代服。而题主不得不以孙书之。则尤翁及沙翁已有定论。然既已代服。则旁题不可直以奉祀书之。书以奉祀。则是真死其亲。而当伸三年。殊非代服毕丧之义也。鄙意则题主以显祖考。旁题以孙某权祀。而祥禫祝文。措辞行之。以待禫吉毕后。改题以孝孙某奉祀。庶得其当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