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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x 页
鹤塘遗稿册十三
日记
日记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50H 页
丁未
[五月]
五月二十二日。因安置罪人凤辉物故状启。付拨迟缓。上请勘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辞察职。(四月二十四日三司请对时。 上传教于左副承旨韩颐朝曰弼垣归葬请由之状。自谪所送呈。或自代呈与否。虽未可知。此非寻常薄窜之比。则物故状启。所当急时驰闻。而私报来到已有日矣。本道状启尚今不来。事甚稽缓。本道监司,守令推考可也。五月上疏辞职。)
[六月]
六月初五日。次对时。掌令姜一圭所启。
凡于逆臣之名。不敢书其姓字者。乃所以明其为逆而严加惩讨之意也。咸镜监司赵▣▣疏中。不去逆辉之姓字者。已甚可骇。而况其所谓与薄窜有异云者。何敢用之于恶逆如凤辉者乎。此虽出于一时文字之偶失照管。而不可无警责之道。请咸镜监司赵▣▣。从重推考。 答曰乱臣何代无之。而以前史观之。莽,操未尝不书其姓矣。至于薄窜之语。此不过文字泛过之致。而大凡论人之道。宜察其心事矣。北伯亦岂无痛恶之心而如是。虽然问备之请。不宜持难。依启。
二十日。上乞递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上款引嫌。
[五月]
五月二十二日。因安置罪人凤辉物故状启。付拨迟缓。上请勘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辞察职。(四月二十四日三司请对时。 上传教于左副承旨韩颐朝曰弼垣归葬请由之状。自谪所送呈。或自代呈与否。虽未可知。此非寻常薄窜之比。则物故状启。所当急时驰闻。而私报来到已有日矣。本道状启尚今不来。事甚稽缓。本道监司,守令推考可也。五月上疏辞职。)
[六月]
六月初五日。次对时。掌令姜一圭所启。
凡于逆臣之名。不敢书其姓字者。乃所以明其为逆而严加惩讨之意也。咸镜监司赵▣▣疏中。不去逆辉之姓字者。已甚可骇。而况其所谓与薄窜有异云者。何敢用之于恶逆如凤辉者乎。此虽出于一时文字之偶失照管。而不可无警责之道。请咸镜监司赵▣▣。从重推考。 答曰乱臣何代无之。而以前史观之。莽,操未尝不书其姓矣。至于薄窜之语。此不过文字泛过之致。而大凡论人之道。宜察其心事矣。北伯亦岂无痛恶之心而如是。虽然问备之请。不宜持难。依启。
二十日。上乞递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上款引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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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已烛矣。下款引嫌。于卿何嫌。卿其勿辞察任。(二十九日。入启承批。)
[七月]
七月初一日。(时事大变。前后请对庭请人。一并罢职。李光佐,赵泰亿相职除授。沈寿贤,吴命恒为吏,兵判。)
十六日。上再疏(在原集。)入启。 传曰此上疏还为下送。
[八月]
八月二十八日。上乞解。兼救闵,郑两相疏。(在原集。)舍弟为虑被祸。挽止而不入启。故还送人。使之入启。
[九月]
九月十七日。始入启。○备忘记。君父处分既定之后。为臣子者。何敢有护党蹢躅之心。而国纲不严。义理亦晦。徒知其党。不知君父。勿论大官小官。甘心护党。恣诬朝廷。诚可痛骇。而今观咸镜监司赵▣疏本。则讥诬朝廷。可谓一贯来也。若有敬君父严朝廷之心。焉敢如此。事之骇然。莫此为甚。为先罢职不叙。
二十日。执义姜必庆上疏。
伏以臣于乞免之章。不宜赘陈他说。而伏见前监司赵▣▣之疏。一篇精神。专在于坏乱朝廷。沮败国是。噫嘻痛矣。忠逆之卞。至今迁就。合辞之启。尚且靳允。此辈妄揣上意。敢生眩惑之计。挺身投疏。多发无严之语。如使今日朝廷。小有纪纲。安敢若
[七月]
七月初一日。(时事大变。前后请对庭请人。一并罢职。李光佐,赵泰亿相职除授。沈寿贤,吴命恒为吏,兵判。)
十六日。上再疏(在原集。)入启。 传曰此上疏还为下送。
[八月]
八月二十八日。上乞解。兼救闵,郑两相疏。(在原集。)舍弟为虑被祸。挽止而不入启。故还送人。使之入启。
[九月]
九月十七日。始入启。○备忘记。君父处分既定之后。为臣子者。何敢有护党蹢躅之心。而国纲不严。义理亦晦。徒知其党。不知君父。勿论大官小官。甘心护党。恣诬朝廷。诚可痛骇。而今观咸镜监司赵▣疏本。则讥诬朝廷。可谓一贯来也。若有敬君父严朝廷之心。焉敢如此。事之骇然。莫此为甚。为先罢职不叙。
二十日。执义姜必庆上疏。
伏以臣于乞免之章。不宜赘陈他说。而伏见前监司赵▣▣之疏。一篇精神。专在于坏乱朝廷。沮败国是。噫嘻痛矣。忠逆之卞。至今迁就。合辞之启。尚且靳允。此辈妄揣上意。敢生眩惑之计。挺身投疏。多发无严之语。如使今日朝廷。小有纪纲。安敢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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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其无忌惮耶。其在惩励之道。不可以罢职薄罚而止。伏愿 圣明亟施投畀之典。以严国体云云。答曰赵▣▣疏语。殊极骇悖。投畀之请。未免过矣。
二十二日。掌令崔𪹯所启。
一自更化之后。我 圣上砺世之规。制治之方。专从荡平上做去。为 殿下臣子者。孰不洗濯淬砺。以赞我 圣上无偏无党之化。而惟彼党人。久执朝权。死党成风。徒怀失志之怨。罔悛无君之心。宁得罪于君父。必欲与其党同去就。外托求退。内售倾轧。狂叫乱嚷。接迹而起。其心所在。诚极骇痛。今观咸镜监司赵▣▣之疏。一篇精神。专在于眩乱处分。诬蔑廷臣。而至于白马清流之说。何等昏乱时事。而乃敢引以谕之于 圣明之朝。无所顾忌。言之无严。胡至此极。而况郑浩,闵镇远。罪关伦纪。徵讨方严。而极意奖诩。甘心营救。今日朝廷。小有纪纲。此辈跳踉。安敢乃尔。噫嘻痛矣。其所谓和泥合水。打成一片等语。尤极绝悖。傍招俊乂。同寅协恭。自是盛世之美事。而卞别忠逆。明正国是。实出舆情之所同。则必如向日尽痼一世之才彦。苟充私党然后。方可谓荡平耶。言之无伦。莫此为甚。此
二十二日。掌令崔𪹯所启。
一自更化之后。我 圣上砺世之规。制治之方。专从荡平上做去。为 殿下臣子者。孰不洗濯淬砺。以赞我 圣上无偏无党之化。而惟彼党人。久执朝权。死党成风。徒怀失志之怨。罔悛无君之心。宁得罪于君父。必欲与其党同去就。外托求退。内售倾轧。狂叫乱嚷。接迹而起。其心所在。诚极骇痛。今观咸镜监司赵▣▣之疏。一篇精神。专在于眩乱处分。诬蔑廷臣。而至于白马清流之说。何等昏乱时事。而乃敢引以谕之于 圣明之朝。无所顾忌。言之无严。胡至此极。而况郑浩,闵镇远。罪关伦纪。徵讨方严。而极意奖诩。甘心营救。今日朝廷。小有纪纲。此辈跳踉。安敢乃尔。噫嘻痛矣。其所谓和泥合水。打成一片等语。尤极绝悖。傍招俊乂。同寅协恭。自是盛世之美事。而卞别忠逆。明正国是。实出舆情之所同。则必如向日尽痼一世之才彦。苟充私党然后。方可谓荡平耶。言之无伦。莫此为甚。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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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置之。则将无以严堤防而尊朝廷。请咸镜监司赵▣▣。削夺官爵。门外黜送。 答曰依启。
[十月]
十月初五日。因嘉礼颁赦。门黜见放。
[十一月]
十一月初六日。离咸营。
十八日。与新监司权益宽交龟于铁岭。
二十三日。还归京中本第。
[十二月]
十二月初一日。职牒还给。
[十月]
十月初五日。因嘉礼颁赦。门黜见放。
[十一月]
十一月初六日。离咸营。
十八日。与新监司权益宽交龟于铁岭。
二十三日。还归京中本第。
[十二月]
十二月初一日。职牒还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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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
[三月]
三月十四日。因崔相奎瑞自龙仁上来告土贼事。宫城扈卫骚屑大作。家间妇女儿属出来杨州。余适在杨州。安顿家属于白石李锡三家。贻书于尹判书宪柱寓所。约行。
十七日。驰入城中。
十八日。大司谏宋寅明所启。
当此国家危疑。人心波荡之日。位高朝臣。义同休戚。不敢为出避之计。而即闻知事姜鋧,前监司赵▣▣。都城戒严之初。混舍下乡云。其在分义。岂容若是。请知事姜鋧,前监司赵▣▣。并姑先罢职。 上曰依启。
[四月]
四月十七日。因受馘陈贺颁赦。前罢职二件蒙叙。今番罢职则点下。姜鋧则蒙叙。独蒙点下。
[六月]
六月初一日。蒙叙。
初三日。政付护军。
再次见拟于同义禁副望。时鞫狱方张。
[七,八月]
七,八月。见拟同义禁副望。及掌苑提调副望。
[九月]
九月十八日。以副望拜同义禁。
二十一日。上辞同义禁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卿
[三月]
三月十四日。因崔相奎瑞自龙仁上来告土贼事。宫城扈卫骚屑大作。家间妇女儿属出来杨州。余适在杨州。安顿家属于白石李锡三家。贻书于尹判书宪柱寓所。约行。
十七日。驰入城中。
十八日。大司谏宋寅明所启。
当此国家危疑。人心波荡之日。位高朝臣。义同休戚。不敢为出避之计。而即闻知事姜鋧,前监司赵▣▣。都城戒严之初。混舍下乡云。其在分义。岂容若是。请知事姜鋧,前监司赵▣▣。并姑先罢职。 上曰依启。
[四月]
四月十七日。因受馘陈贺颁赦。前罢职二件蒙叙。今番罢职则点下。姜鋧则蒙叙。独蒙点下。
[六月]
六月初一日。蒙叙。
初三日。政付护军。
再次见拟于同义禁副望。时鞫狱方张。
[七,八月]
七,八月。见拟同义禁副望。及掌苑提调副望。
[九月]
九月十八日。以副望拜同义禁。
二十一日。上辞同义禁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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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勿辞。从速察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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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
[五月]
五月十四日。政。汉城左尹。○赵▣▣,李世瑾,李翊汉。(自昨年以来。间或见拟于左右尹末副望,刑工曹参判末望,判决事末副望,提调末副望,大司成副望。)
陈病情疏。(在原集。)
二十七日。召对时。 上曰赵▣▣入别云剑望。而方在京故落点矣。动驾时见侍卫班列。则以预差代行。虽不欲从仕。暂时之役。亦不为之。此固不能摆脱之致也。近来朝议。虽稍愈于前。然不能以实心相孚。此亦自反处也。
上曰儒臣陈有始无终之戒矣。有始无终固有之。以党论比喻。则胶守旧套。不能摆脱者。恐有有始无终之失而然矣。殊不知祛其党习。乃所以复初也。予意则必祛党论而后。可以为国也。玉堂诸臣缕缕。皆是例谈矣。
[七月]
七月十六日。都政。见拟大司成副望。
十七日。拜同义禁。(时有尹得亨,宋必煦鞫狱。)上辞左尹同义禁疏。(在原集。)再违召牌。同日政。大司宪赵▣▣,○李廷济,郑锡五。
十八日。再违召牌。政院三牌。启辞入启。未及下批。因
[五月]
五月十四日。政。汉城左尹。○赵▣▣,李世瑾,李翊汉。(自昨年以来。间或见拟于左右尹末副望,刑工曹参判末望,判决事末副望,提调末副望,大司成副望。)
陈病情疏。(在原集。)
二十七日。召对时。 上曰赵▣▣入别云剑望。而方在京故落点矣。动驾时见侍卫班列。则以预差代行。虽不欲从仕。暂时之役。亦不为之。此固不能摆脱之致也。近来朝议。虽稍愈于前。然不能以实心相孚。此亦自反处也。
上曰儒臣陈有始无终之戒矣。有始无终固有之。以党论比喻。则胶守旧套。不能摆脱者。恐有有始无终之失而然矣。殊不知祛其党习。乃所以复初也。予意则必祛党论而后。可以为国也。玉堂诸臣缕缕。皆是例谈矣。
[七月]
七月十六日。都政。见拟大司成副望。
十七日。拜同义禁。(时有尹得亨,宋必煦鞫狱。)上辞左尹同义禁疏。(在原集。)再违召牌。同日政。大司宪赵▣▣,○李廷济,郑锡五。
十八日。再违召牌。政院三牌。启辞入启。未及下批。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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鞫厅草记改差。
十九日。正言李重庚启。
鞫厅事体。至严且重。参坐之人。虽有病情。如不至大段。宜不敢撕挨。而日昨鞫坐出令之后。同义禁李世瑾,赵▣▣。或称情势。或言病重。两日内五违召命。致令鞫坐无端停撤。揆以事体。岂容若是。不可以既递而置之。请同义禁赵▣▣,李世瑾。并命罢职。 答曰依启。
[八月]
八月。自备局启下承文院提调。
[九月]
九月初一日。因左议政李台佐陈达叙用。
初三日。政。大司宪赵▣▣,○李廷济,李世瑾。
初八日。口传政事。刑曹参判赵▣▣,李真淳,○李翊汉。
二十六日。政。大司宪○赵▣▣,李箕镇,李世瑾。上辞大司宪疏。(还给。)
再疏。 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辞。从速察任。
三疏。(并在原集。)
[十月]
十月。启下备局堂上。李显禄,洪铉辅,蔡彭胤同为启下。
同经筵李真望,李箕镇,○赵▣▣。
十九日。正言李重庚启。
鞫厅事体。至严且重。参坐之人。虽有病情。如不至大段。宜不敢撕挨。而日昨鞫坐出令之后。同义禁李世瑾,赵▣▣。或称情势。或言病重。两日内五违召命。致令鞫坐无端停撤。揆以事体。岂容若是。不可以既递而置之。请同义禁赵▣▣,李世瑾。并命罢职。 答曰依启。
[八月]
八月。自备局启下承文院提调。
[九月]
九月初一日。因左议政李台佐陈达叙用。
初三日。政。大司宪赵▣▣,○李廷济,李世瑾。
初八日。口传政事。刑曹参判赵▣▣,李真淳,○李翊汉。
二十六日。政。大司宪○赵▣▣,李箕镇,李世瑾。上辞大司宪疏。(还给。)
再疏。 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辞。从速察任。
三疏。(并在原集。)
[十月]
十月。启下备局堂上。李显禄,洪铉辅,蔡彭胤同为启下。
同经筵李真望,李箕镇,○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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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日。承牌出肃。上请诸台处置启。(在原集。) 答曰依启。
上请复四大臣官爵。仍讨凤辉之罪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疏中首陈事意。已谕于大臣。而李世琎补外事。亦已详谕矣。官职若自如。不敢去其姓。非为人也。重其官。况大臣乎。其在事体。诚涉未安矣。朴弼正事。今若假借此等之习。何处分之有哉。卿其勿辞。从速察职。
[十一月]
十一月初二日。上请救申处洙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玆事已谕于昨夜备忘及今日承宣之批矣。处洙亦一臣子。何敢起闹于莫重之事。至于中撤乎。昨者处分。亦云末减之末减矣。
初四日。以掌令韩师得处置有牌。坐违。其夕又以文科会试监试官有牌。又违。仍下备忘记曰才下申饬。原初试官。又若是违牌。事之未安。莫此为甚。况都宪元无可引之嫌。而若是撕挨。谏长则顷虽有疾病。今几歇矣。而若是违牌。事甚未安。大司宪赵▣▣,大司谏李显禄。为先递差后从重推考。其他试官与监试官违牌之类。其在事体。不可循例罢职而已。并拿推。
上请复四大臣官爵。仍讨凤辉之罪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疏中首陈事意。已谕于大臣。而李世琎补外事。亦已详谕矣。官职若自如。不敢去其姓。非为人也。重其官。况大臣乎。其在事体。诚涉未安矣。朴弼正事。今若假借此等之习。何处分之有哉。卿其勿辞。从速察职。
[十一月]
十一月初二日。上请救申处洙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玆事已谕于昨夜备忘及今日承宣之批矣。处洙亦一臣子。何敢起闹于莫重之事。至于中撤乎。昨者处分。亦云末减之末减矣。
初四日。以掌令韩师得处置有牌。坐违。其夕又以文科会试监试官有牌。又违。仍下备忘记曰才下申饬。原初试官。又若是违牌。事之未安。莫此为甚。况都宪元无可引之嫌。而若是撕挨。谏长则顷虽有疾病。今几歇矣。而若是违牌。事甚未安。大司宪赵▣▣,大司谏李显禄。为先递差后从重推考。其他试官与监试官违牌之类。其在事体。不可循例罢职而已。并拿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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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日。见拟礼曹参判副望。
二十三日。自 上下教曰尹淳之启。尚未收杀。盖申处洙既已栫棘。故欲连启则恐触上怒。欲停启则恐有人言。专事巧避。处洙发启后。宪府违牌台官。并罢职不叙。吾亦入于现告中。当罢矣。现告单子入启后。又教以赵▣▣则以都宪。元无连启之规。勿罢拔去。
[十二月]
十二月初一日。拜礼曹参判有牌。坐违。
初二日。又有牌。盖杂科开场日也。承牌出肃。仍参杂科试所。
初七日。始毕试。
二十日。次对时。领议政洪致中,刑曹判书申思哲,工曹判书李森,汉城判尹张鹏翼,礼曹参判赵▣▣,完陵君李显禄入侍时。
领相曰臣于李万维之疏。有不安之端。盖其疏非专攻李行敏而已。侵诋小臣之意。自在其中。其所谓有害伦常等语。诚如其言。则臣虽无状。何敢缕缕于前后 筵席耶。缘臣诚浅。不能感回 天听。而至今未有处分。故往往人言如此。此臣所以不安于心。而踪迹益觉臲兀矣。
二十三日。自 上下教曰尹淳之启。尚未收杀。盖申处洙既已栫棘。故欲连启则恐触上怒。欲停启则恐有人言。专事巧避。处洙发启后。宪府违牌台官。并罢职不叙。吾亦入于现告中。当罢矣。现告单子入启后。又教以赵▣▣则以都宪。元无连启之规。勿罢拔去。
[十二月]
十二月初一日。拜礼曹参判有牌。坐违。
初二日。又有牌。盖杂科开场日也。承牌出肃。仍参杂科试所。
初七日。始毕试。
二十日。次对时。领议政洪致中,刑曹判书申思哲,工曹判书李森,汉城判尹张鹏翼,礼曹参判赵▣▣,完陵君李显禄入侍时。
领相曰臣于李万维之疏。有不安之端。盖其疏非专攻李行敏而已。侵诋小臣之意。自在其中。其所谓有害伦常等语。诚如其言。则臣虽无状。何敢缕缕于前后 筵席耶。缘臣诚浅。不能感回 天听。而至今未有处分。故往往人言如此。此臣所以不安于心。而踪迹益觉臲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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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曰卿不必若此矣。岂可以两臣之未复官。为臲兀之端乎。此非所望于卿者也。顷者李判府事以申致谨未毕之言。引嫌经归。岂非过耶。诚为慨然。今者前宪长李显禄亦入侍矣。其论申致谨事也。宪长之心。有不能廓然者。岂可逆揣其未发之心而过加论责也。此所以顷日批答中有疑阻等教者也。当此敕砺之日。凡事皆容忍则自有其效矣。至于李万维。则极为痛惋。其意思及于联劄。渠若有一分严畏之心。何敢乃尔。而至发伦常等语耶。丙申以后事。虽令付之先天。而己巳以前事。则初不欲提论于今日。渠辈之亦不敢售其心者。盖以先朝处分之至严故也。今日大臣所达岭南人罗学川之不许升资者。亦以此也。万维错认己巳事。亦入于先天。妄揣予意。敢有欲售之计。岂不万万痛惋乎。今者十八日下教后。则莫敢有异议者。而亦莫敢有售计之人矣。谚曰画地为狱。议不入。而党习中人。则甘于犯罪。如赴乐地。其可谓能守乃父乃祖之训者。亦可谓知畏祖宗朝成宪者耶。予非不欲深治。而反为适中其愿故置之。而若申处洙,赵镇禧则不可不治之。至于李万维则尤为无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55L 页
据。曾于壬辰癸巳间。 先朝以嫁祸缙绅之说。下备忘而痛斥之矣。今者万维乃敢凭藉斯文。有欲售旧习之计。诚极切痛。故既已严辞斥之。李显谟之疏批。亦言之矣。于卿岂不安之端乎。
领相曰虽以荡平之道言之。随事论断。是是非非然后。可以荡平。不卞事之是非。而务为混同。则于荡平。反有害矣。
完陵君李显禄曰今承 圣教。不胜惶悚。大抵申致谨之向日 筵奏。于两臣事。没头没尾。直曰决知其有罪。其闯逞憯毒之计者。诚极痛恶。故臣职在台宪。敢以一言规责矣。 圣批以臣所论。为出于疑阻。臣惝恍惊惑。反覆徐究。终未晓致谨所谓有罪之说。何所着落也。及见致谨自卞之疏。则以有罪二字。终归于两臣。而乃以子若孙之说。拖引凑着。以为胁持人言之计。其纵恣无忌。迁就为说者。至此而绽露无馀矣。盖联劄出于四臣之手。指联劄为是则四臣无罪。谓四臣有罪则联劄为非。今致谨既曰其人之有罪。则虽欲诿之以不罪联劄。其可成说乎。向使两臣之子若孙。虽出于鞫招。其时既不以逆律罪其身。则到今又岂可延及其
领相曰虽以荡平之道言之。随事论断。是是非非然后。可以荡平。不卞事之是非。而务为混同。则于荡平。反有害矣。
完陵君李显禄曰今承 圣教。不胜惶悚。大抵申致谨之向日 筵奏。于两臣事。没头没尾。直曰决知其有罪。其闯逞憯毒之计者。诚极痛恶。故臣职在台宪。敢以一言规责矣。 圣批以臣所论。为出于疑阻。臣惝恍惊惑。反覆徐究。终未晓致谨所谓有罪之说。何所着落也。及见致谨自卞之疏。则以有罪二字。终归于两臣。而乃以子若孙之说。拖引凑着。以为胁持人言之计。其纵恣无忌。迁就为说者。至此而绽露无馀矣。盖联劄出于四臣之手。指联劄为是则四臣无罪。谓四臣有罪则联劄为非。今致谨既曰其人之有罪。则虽欲诿之以不罪联劄。其可成说乎。向使两臣之子若孙。虽出于鞫招。其时既不以逆律罪其身。则到今又岂可延及其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56H 页
父祖者。予亦非不知也。 圣意所存。炳然可知。而致谨之不有 圣教。独曰有罪者。岂不诚肆然绝悖哉。八月处分。大明义理。既以联劄代理。归之于光明正大之域。则凡为 殿下臣子者。莫敢有异议。使致谨少有严畏顾惮之心。则安敢乃尔。其言虽曰未毕。其心则不难知也。臣之前后所论。不可谓逆揣。而亦非容忍置之之事也。今者一致谨之言。有何损益于两臣。而第于今日国纲义理关系甚重。若不严加堤防。则此辈必不悛旧习。肆为邪论。并与联劄而必欲挠撼。若尔则将不免国不为国。渐不可长也。唯 圣明毋忽于防微杜渐之道焉。两臣事。前后 筵席诸臣。既已详陈。臣更无可达者。而臣之窃为慨然者有之。 圣上顷于领相筵奏。既许其待诸臣从容处之。其后 筵教。亦不啻缕缕矣。 君上之言。炳若丹青。一出则播诸中外。故八路之人。无不诵传。以为非久当为两臣复官之事矣。因循至今。尚无处分。非但群情之抑郁。其在国体。亦岂不大端损伤乎。联劄义理。 殿下断自宸衷。既已痛伸。臣诚钦仰。而若其联劄与四臣。本不可分而为二也。 殿下虽曰快伸联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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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而两臣伸理。若不为之。则联劄义理。终不快伸矣。伸理与否。顾何关于既骨之两臣。而臣等之必以此缕缕争之者。两臣不复官。则联劄义理。终不快伸故也。臣等岂有私于两臣而然哉。致谨辈敢生闯逞其计之意者。亦未必不由于尚无处分之致也。为今之计。唯当速赐两臣处分。毋使义理斁伤。邪论鼓气也。
刑判申思哲曰大臣及宰臣。有所陈达。臣亦仰达矣。臣在乡时。伏闻十八日 下教。则置联劄于无过之域。而既晦之义理复明。臣民之感幸。为如何哉。伊时又有在乡诸臣申饬上来之 教。故分义所在。不得不入城矣。丁未秋。以联劄归之于逆而追夺矣。今既以联劄为无罪。则宜有处分矣。且经曰罚不及嗣。若以子若孙之故。而无处分之事。则王政大乖。后弊难防矣。且两臣皆是 先朝旧臣。则虽或有罪。犹当顾藉。况两臣之无罪。 圣上既已洞烛者乎。传曰如知其非义。斯速已矣。既以两臣为无罪。则速为处分可也。
礼曹参判赵▣▣曰臣顷在宪职。以四臣事有所陈疏。伏想 圣明记有之矣。盖四臣之死时。以联
刑判申思哲曰大臣及宰臣。有所陈达。臣亦仰达矣。臣在乡时。伏闻十八日 下教。则置联劄于无过之域。而既晦之义理复明。臣民之感幸。为如何哉。伊时又有在乡诸臣申饬上来之 教。故分义所在。不得不入城矣。丁未秋。以联劄归之于逆而追夺矣。今既以联劄为无罪。则宜有处分矣。且经曰罚不及嗣。若以子若孙之故。而无处分之事。则王政大乖。后弊难防矣。且两臣皆是 先朝旧臣。则虽或有罪。犹当顾藉。况两臣之无罪。 圣上既已洞烛者乎。传曰如知其非义。斯速已矣。既以两臣为无罪。则速为处分可也。
礼曹参判赵▣▣曰臣顷在宪职。以四臣事有所陈疏。伏想 圣明记有之矣。盖四臣之死时。以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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劄为罪。追夺时。又以联劄为罪。则当此伸理之日。岂有所异同耶。既是同事之人。则或伸其冤。或仍罪籍。朝家处分之斑驳。莫此为甚。 殿下若未觉悟则已。既知其无罪。而不许伸雪。臣未知有何别㨾难处之端。而或拘于时象而然。则此似不然矣。联劄代理之光明正大。即今朝廷之人。孰不知之。况十八日处分之后。皆已觉悟。故顷日两大臣之复官也。无一人违覆者。今虽毕伸两臣之冤。有何别般异议乎。臣等俱以世禄之臣。受国厚恩。何敢以不可为之事。缕缕烦禀于咫尺 筵席之前哉。唯愿涣发德音。速赐处分幸矣。
上曰宋寅明尝以君臣聚会一堂。烂漫相议处分为言。而其后无相会之事。故姑未为之矣。今闻卿等之言。则不无过中者。予若非之。则当推考而出举条。故置之。而大抵卿等之病痛者此也。予当从容言之矣。盖人之气质。有万不同。以今日一堂中人言之。有强者焉。有缓者焉。半朝之人。岂尽是。岂尽非乎。是者是之。非者非之然后。是非乃定。而卿等则不然。一人指黑为白。则众人皆谓之白。此实卿等之病痛也。今日处分。可谓不东不西矣。十八
上曰宋寅明尝以君臣聚会一堂。烂漫相议处分为言。而其后无相会之事。故姑未为之矣。今闻卿等之言。则不无过中者。予若非之。则当推考而出举条。故置之。而大抵卿等之病痛者此也。予当从容言之矣。盖人之气质。有万不同。以今日一堂中人言之。有强者焉。有缓者焉。半朝之人。岂尽是。岂尽非乎。是者是之。非者非之然后。是非乃定。而卿等则不然。一人指黑为白。则众人皆谓之白。此实卿等之病痛也。今日处分。可谓不东不西矣。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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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下教后。在廷之臣。如有不平之心。则非予臣子也。予于今日。以一张备忘。伸雪两臣。何难之有。而所以不为者。重事体也。予之病痛。予亦岂不知。为慰藉一边。有乙巳处分。为慰藉一边。有丁未处分。如是之际。国体之损伤。果何如耶。今若为慰藉卿等之心。经先为之。则不但不快于予心。虽于得雪之人。亦岂为快。而待卿等之道。亦岂可谓诚乎。予则诚心下教。而卿等则不知予心。诚可慨然。卿等若以诚心凑合。入来供仕。则两臣复官。自当次第为之矣。予既有丁宁之教。而终不为之。则对卿等。予心岂不愧乎。卿等不知予意。在外之人。尚不尽为入来。既来之人。亦不着实从仕。分义道理。决不当若是。卿等如能着实从仕。专心国事。同寅协恭。务祛旧套。则予于卿等。有何悭惜之事耶。不待卿等之更请。而予当有处分。其在卿等。不亦为快乎。卿等其思之。卿等不乐在朝之心。予已想知矣。战国之人则朝齐暮楚。而我国则一隅青邱之外。岂有他国乎。两臣处分。虽未为之。卿等之以此不欲从仕者。决知其非矣。予之诚心未孚。故卿等之不知予心至此矣。 先朝文庙从享之请。久而乃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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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盖出于慎重。而且以林敬业之忠。赠职一款。历孝显两朝。至 先朝而乃行。岂非重事体而然耶。今此持难者。亦以此也。以两臣事言之。李则予所稔知。故曾于 筵席。已有十年药院。忧国忘家等教。掌中养字之说。尤岂不万万瞹昧乎。以霍光之忠。有霍显之逆。李之心事。予岂不知。而金则予虽不知。其心事则可以谅知。以其有郑宇宽,金昌道之招。故致谨以挟杂之心。虽有所云云于两臣。于两臣有何所害。而既未毕其辞。则亦何可以此深罪致谨乎。如致谨辈初虽有他意。今若舍置则当退缩。何可一向龂龂乎。卿等之议如此。故如李行敏之疏出。而至有四忠祠墟四字。其言意又加一层。致有李万维之疏。此莫非卿等导之而然也。卿等若思寅协。只供职事。则予岂不有处分乎。予意完陵或可知之。而其所谓国体损伤之说。岂非强作之语耶。宰臣以拘于时象为言。而此则有不然者。十八日处分。既以联劄义理。归之于光明正大之域。则今日廷臣归联劄于逆科者。是镜党也。又何以两臣伸雪之意。预先下教哉。十八日处分时。廷臣莫敢有异议者。今虽伸雪两臣。固知无违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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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而若牵于卿等而强为之则不可。卿等不必更请于予。而惟勤供职。且以此意传言于在外诸臣。使之趁速入来可矣。以李师命事言之。未复官之前。其弟供仕。虽至亲之间。犹尚如此。卿等为两臣。岂有不仕之理乎。今日国纲可谓弱矣。且重臣之言误矣。虽 先朝旧臣。若有罪则岂可不罪之耶。当此岌嶪之时。所当同心合力。共做国事。而不此之思。唯以汲汲伸雪为务。同声一辞。缕缕陈达。岂不多事乎。
李显禄曰 圣教缕缕。有若慈父之诏幼子。臣不胜感泣。而至于 圣教中战国之谕。臣窃以为不然。夫我国异于战国。不可比而论之也。我国之人。毋论贵贱。堕地之初。已有定分。自其乃父乃祖。皆被 列圣深恩厚泽。虽非立朝者。亦有死国之心。况在廷之臣。以乔木世家。与同休戚之义。为国一死之外。无他道焉。至若小臣。百不犹人。而滥蒙洪造。致位至此。受 殿下厚恩。无踰于臣者。顾今国事泮涣。艰虞溢目。虽不得报涓埃。岂敢有一毫私意。而乃以偏系之言。仰达于咫尺前席乎。臣等常以为臣等之秉执。 日月之明。庶几照烛。而今闻
李显禄曰 圣教缕缕。有若慈父之诏幼子。臣不胜感泣。而至于 圣教中战国之谕。臣窃以为不然。夫我国异于战国。不可比而论之也。我国之人。毋论贵贱。堕地之初。已有定分。自其乃父乃祖。皆被 列圣深恩厚泽。虽非立朝者。亦有死国之心。况在廷之臣。以乔木世家。与同休戚之义。为国一死之外。无他道焉。至若小臣。百不犹人。而滥蒙洪造。致位至此。受 殿下厚恩。无踰于臣者。顾今国事泮涣。艰虞溢目。虽不得报涓埃。岂敢有一毫私意。而乃以偏系之言。仰达于咫尺前席乎。臣等常以为臣等之秉执。 日月之明。庶几照烛。而今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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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教。犹有所未尽烛者。何可烦复是惧。衷曲所蕴。终不毕陈乎。臣等之不欲从仕。非为四臣也。盖有区区所守。不须远引古昔。以我朝事言之。忠良之臣。枉死抱冤。久未伸白者。前后何限。而同时之人。虽有嗟伤悯恻之心。岂可以此为不仕退去之义。敢以闻于君父之前哉。至若四臣之死。非有他焉。只以联劄代理为罪。则联劄即四臣。四臣即联劄。所谓联劄。其果碍逼于何地耶。联劄与四臣。固不当分而为二。此义理未伸之前。则为 殿下臣子者。其可束带缨冠。一日立于朝也。臣等尝自画于心曰宁被诛罚。不敢进身于朝廷一步地。其所秉执之义理。的确明白。以为至死不变矣。得闻十八日 筵中。以联劄代理。归之于光明正大之域。四臣伸雪。自在其中。而两臣则待诸臣从容处之为教。臣等意谓义理将明。先为入来。在外诸臣。虽以情病。姑未齐到。亦当次第上来。而到今一朔二朔。已逾四朔。而终无处分。将明之义理。亦且反晦矣。臣等既知其反晦。则其所秉执。与初无异。何可因仍蹲冒。以自陷于廉隅放倒。进退无据之科乎。不唯臣等。方欲退去。在外诸臣。亦无入来之意。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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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秉执者然也。 殿下虽曰快伸联劄义理。而两臣不复官。则联劄义理。终未快伸。乌在其十八日处分之意也。如使两臣果有罪。而当初四臣之死。不以联劄代理为案。则臣等亦不过为之嗟伤悯恻而已。何敢以不仕退去为秉执之义理。而缕缕陈达于 圣明之前哉。以言其所秉执。则非为四臣。乃所以为联劄也。义理有如此者。故臣等之处义。亦不得不如此也。今 殿下以联劄义理。归之于光明正大之域。臣则亲承 圣教。故虽或知之。在外诸臣。岂能尽知。若赐两臣处分。则中外自当晓然矣。
上曰虽未处分。义理岂有未伸之虑乎。
李显禄曰即今义理。半上落下。未免斑驳。而既已备陈。不敢更为缕缕矣。
上曰完陵所谓我朝人一死字固好矣。而亦一个私字。有以蔽之矣。卿等廉隅。岂在于两臣事乎。义理反晦之说。非义理之晦。乃卿心之晦也。
李显禄曰两臣事。 圣教虽如是。而若以子若孙之事。延及其父与祖。诚为不可。唯当速赐处分。
上曰完陵于子若孙事。发端旋止。推己及人。则申
上曰虽未处分。义理岂有未伸之虑乎。
李显禄曰即今义理。半上落下。未免斑驳。而既已备陈。不敢更为缕缕矣。
上曰完陵所谓我朝人一死字固好矣。而亦一个私字。有以蔽之矣。卿等廉隅。岂在于两臣事乎。义理反晦之说。非义理之晦。乃卿心之晦也。
李显禄曰两臣事。 圣教虽如是。而若以子若孙之事。延及其父与祖。诚为不可。唯当速赐处分。
上曰完陵于子若孙事。发端旋止。推己及人。则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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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谨未毕之言。亦不必深咎矣。
礼曹参判赵▣▣曰联劄关系至重。义理虽曰光明。主管联劄之人。尚在罪籍。则其义理终未至于十分明快矣。臣等之颙俟处分已久。而俞音尚閟。不但抑菀之甚。实多解体之叹矣。
领相曰诸臣所谓关系甚重者是矣。 圣教至此。诸臣岂有不知之理乎。
上曰今人皆有好胜。静而待之可也。完陵庶悟矣。但知外而不知里也。
礼曹参判赵▣▣曰今闻 圣教。不胜感叹。联劄代理。所关甚重。臣等之烦复陈禀。岂为既骨之人而然哉。必赐明快处分然后。臣等所秉执之义。亦随以伸矣。
上曰今日如此之后。务祛病痛可也。
礼曹参判赵▣▣曰联劄关系至重。义理虽曰光明。主管联劄之人。尚在罪籍。则其义理终未至于十分明快矣。臣等之颙俟处分已久。而俞音尚閟。不但抑菀之甚。实多解体之叹矣。
领相曰诸臣所谓关系甚重者是矣。 圣教至此。诸臣岂有不知之理乎。
上曰今人皆有好胜。静而待之可也。完陵庶悟矣。但知外而不知里也。
礼曹参判赵▣▣曰今闻 圣教。不胜感叹。联劄代理。所关甚重。臣等之烦复陈禀。岂为既骨之人而然哉。必赐明快处分然后。臣等所秉执之义。亦随以伸矣。
上曰今日如此之后。务祛病痛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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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
[正月]
正月初一日。拜副总管。
十七日。在总府直所。伊日政。大司宪郑锡五,○赵▣▣,金取鲁。
上辞大司宪疏。(在原集。)
二十一日。朝参。牌不进。 上曰次对时两司进参。意有所在。而近日每值不备。固已未安。今日朝参。两司又不参。昨日参鞫。今何不参耶。诚极寒心。大司宪赵▣▣递差。执义韩师得,献纳南泰庆。并罢职不叙。
[二月]
二月初一日。以军职受点武一所试官。连次往赴。
初五日。夜政事。京畿监司沈珙,○赵▣▣,李显禄。
初六日。上辞京畿监司疏。(在原集。)牌不进。
初七日。牌不进。 传曰云云。即为更招。明日内使之辞朝。不得已承牌出肃。八日,九日。以 举动相值。不得下直。
初十日。下直留待。引见后出来。则京营行公私礼。午前监司赵最寿交龟还入阙。入来肃拜。迫昏出来于监营。
[正月]
正月初一日。拜副总管。
十七日。在总府直所。伊日政。大司宪郑锡五,○赵▣▣,金取鲁。
上辞大司宪疏。(在原集。)
二十一日。朝参。牌不进。 上曰次对时两司进参。意有所在。而近日每值不备。固已未安。今日朝参。两司又不参。昨日参鞫。今何不参耶。诚极寒心。大司宪赵▣▣递差。执义韩师得,献纳南泰庆。并罢职不叙。
[二月]
二月初一日。以军职受点武一所试官。连次往赴。
初五日。夜政事。京畿监司沈珙,○赵▣▣,李显禄。
初六日。上辞京畿监司疏。(在原集。)牌不进。
初七日。牌不进。 传曰云云。即为更招。明日内使之辞朝。不得已承牌出肃。八日,九日。以 举动相值。不得下直。
初十日。下直留待。引见后出来。则京营行公私礼。午前监司赵最寿交龟还入阙。入来肃拜。迫昏出来于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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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日。南汉入侍时。一道都差员广州府尹李普赫,道路差员长湍府使鱼有琦,吕州牧使崔道章,利川府使徐行进,阳城县监李万囿,抱川县监许树。
大驾御南汉山城 行宫。领中枢府事李光佐,行判中枢府事沈寿贤,京畿监司赵▣▣以下各务差使员。引见入侍时。杨州牧使金浩曰云云。京畿监司赵▣▣曰臣于杨州还上事。实为之切闷。其许多公用苟艰之状。既已陈达。而臣习知杨州事。粜谷本来甚少。而且无米粜。故至于祭享时所用。亦必艰辛推移。其事体之未安。当复如何。本邑自是畿辅重镇。虽以俞拓基领军时事言之。若无北汉米。则许多军粮。其将何以办出乎。臣于年前为湖西绣衣。稔知忠州之事。以米粜之多。作一民弊。移给三四千石于杨州。诚为得宜。而且毋论某邑。俱是赈厅会付之谷。则其于忠州,杨州。少无所妨。如杨州之邑。固宜有别㨾顾恤之道。自 上依所达划给。实合事宜矣。 上曰元任大臣之意何如。领中枢府事李光佐曰杨州事势。诚为切迫。既奉十二 陵寝。事体自别。而粜谷元来甚少之中。且
大驾御南汉山城 行宫。领中枢府事李光佐,行判中枢府事沈寿贤,京畿监司赵▣▣以下各务差使员。引见入侍时。杨州牧使金浩曰云云。京畿监司赵▣▣曰臣于杨州还上事。实为之切闷。其许多公用苟艰之状。既已陈达。而臣习知杨州事。粜谷本来甚少。而且无米粜。故至于祭享时所用。亦必艰辛推移。其事体之未安。当复如何。本邑自是畿辅重镇。虽以俞拓基领军时事言之。若无北汉米。则许多军粮。其将何以办出乎。臣于年前为湖西绣衣。稔知忠州之事。以米粜之多。作一民弊。移给三四千石于杨州。诚为得宜。而且毋论某邑。俱是赈厅会付之谷。则其于忠州,杨州。少无所妨。如杨州之邑。固宜有别㨾顾恤之道。自 上依所达划给。实合事宜矣。 上曰元任大臣之意何如。领中枢府事李光佐曰杨州事势。诚为切迫。既奉十二 陵寝。事体自别。而粜谷元来甚少之中。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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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米粜。民间粜籴。姑舍勿论。许多公用苟艰之状。必为不少。宜有划给之道矣。判中枢府事沈曰各邑粜谷。甚为不均。如杨州之邑。只有六千石租。而无一石之米云。不可无变通之道。除出他邑数多之米。划给杨州。则事甚便好。且忠州米粜之多。甲于一国。移彼给此。实为平均。且合事宜矣。监司赵▣▣曰既已备陈。宜有处分矣。 上曰后日次对时。使之禀处可也。
京畿监司赵▣▣所启。畿邑还上之数。本来些少。自前虽有折半留库之令。未能坚守矣。今番则别为申饬。故守令与民人。举皆落莫。农粮及种子。万无拮据之望云。今若坚守折半留库之法。则畿邑民人之废农可虑。似有参酌处分故敢达。 上曰大臣之意何如。领府事李曰此法决不可挠改矣。盖连岁稍礼之馀。来秋之又为登稔。未可期必。如或凶荒则倾库分给之后。将何以救济乎。臣意则宜用划一之法矣。判府事沈曰臣居在畿邑。详知物情矣。畿邑还谷。举皆不多。民人辈每当穷春。不但仰哺而已。至于大同及种子。专赖于还上。今若用画一之法。则事涉难处。莫如付诸道臣。计民口
京畿监司赵▣▣所启。畿邑还上之数。本来些少。自前虽有折半留库之令。未能坚守矣。今番则别为申饬。故守令与民人。举皆落莫。农粮及种子。万无拮据之望云。今若坚守折半留库之法。则畿邑民人之废农可虑。似有参酌处分故敢达。 上曰大臣之意何如。领府事李曰此法决不可挠改矣。盖连岁稍礼之馀。来秋之又为登稔。未可期必。如或凶荒则倾库分给之后。将何以救济乎。臣意则宜用划一之法矣。判府事沈曰臣居在畿邑。详知物情矣。畿邑还谷。举皆不多。民人辈每当穷春。不但仰哺而已。至于大同及种子。专赖于还上。今若用画一之法。则事涉难处。莫如付诸道臣。计民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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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及还谷数爻。参酌以处似好耳。赵曰大臣欲用画一之法。则诚甚切迫矣。畿邑民人。专赖还谷而耕作。每当农节。必分给种子。又继给农粮然后。可免废农之患矣。今若以折半留库之故。种子与农粮。不为出给。则目前废农。势所固然。前期礼凶。有不暇与论者矣。臣之愚浅之见。则折半留库之法。决不可坚守。或留三分之一。或留四分之一。似乎便当矣。领府事李曰然则折半之法。画一坚守。若有切急之邑。使道臣临时状 闻似好矣。 上曰后日次对时。令庙堂禀处可也。
[三月]
三月二十五日。引见入侍时。
领议政洪致中所启。顷于南汉行宫入侍时。京畿监司赵▣▣。以圻内还上折半留库之令变通事。有所仰达。自 上有后日次对。令庙堂禀处之 教。大抵畿邑还谷。举皆不足。折半留库之法。若画一坚守。则农粮种子。无路拮据。似宜有变通之道。而其谷数多少。民事缓急。朝家无以详度。专委于监司。使之参量善处好矣。 上曰其时亦有专委监司之议。而若专委监司。则一报再报。必致尽给之患。故有所持难矣。多粜之邑。折半留库。无粜之
[三月]
三月二十五日。引见入侍时。
领议政洪致中所启。顷于南汉行宫入侍时。京畿监司赵▣▣。以圻内还上折半留库之令变通事。有所仰达。自 上有后日次对。令庙堂禀处之 教。大抵畿邑还谷。举皆不足。折半留库之法。若画一坚守。则农粮种子。无路拮据。似宜有变通之道。而其谷数多少。民事缓急。朝家无以详度。专委于监司。使之参量善处好矣。 上曰其时亦有专委监司之议。而若专委监司。则一报再报。必致尽给之患。故有所持难矣。多粜之邑。折半留库。无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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邑。尽为分给何如。右议政李㙫曰京畿还谷本少。折半留库之法。恐不可一切遵行。使监司管察各邑谷数之多寡。或留折半。或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裁简状 闻而举行。恐为得宜矣。守御使尹淳曰还上折半留库。系是本来令甲。朝家若无一定之法。而一任各邑之所为。则虽还谷有裕之邑守令。谁肯坚守折半之令乎。如广州,江华。今年虽过半留库可也。以臣所闻见。如阳川,长湍等邑。虽倾库分给。犹且不足。朝家大体。当申严折半之法。而还谷最少邑。使之请报于道臣。道臣商量民户谷数状 闻后。自庙堂参酌许施。则其于遵法救民之道。似好两便矣。户曹参判李廷济曰还上折半留库之法。乃是令甲。不可挠改。而近来各邑还谷甚少。目前无以救民。多不得坚守令甲矣。朝廷则唯当申严折半之令。而其中若有大段不得已处。则使道臣相议处之似好矣。 上曰折半留库之法。非今刱行。乃是令甲。事甚重大。若使道臣种种状 闻。则将未免尽谷而后已。大抵还谷。平时为农粮。荒年则为赈资。不幸有缓急则为军饷。其留半之意。岂徒然哉。盖虑饥民受食。猝难备纳之故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63H 页
也。今若许施于畿内。则外方亦必尤而效之。其在存羊之义。折半之令。不可挠改。其不得已之邑。虽或减数。而使不得尽谷之意。各别申饬可也。
[六月]
六月十四日。政。平安监司赵▣▣,申昉,○尹惠教。
[八月]
八月初四日。观此京畿监司赵▣▣状启。则以为还上之折半留库。非不知法意之有在。而即今民间。已至于万分地头是白乎等。以留库各谷中从略除出。以救燃眉之急事分付为白在果。还捧不远。倾库分给事。令庙堂即速禀旨分付亦为白有卧乎所。折半留库事目申严。道臣亦知法意之有在。而乃因小小灾害。拘于各邑之论报。不能牢囚。从略除出。已为违科。倾库分给之请。尤未妥当。监司赵▣▣。从重推考。状内辞缘。置之何如。雍正八年八月初三日。左副承旨李春跻次知启。依 允。
初九日。上辞京畿监司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疏中引嫌。未免太过。卿其勿辞。从速察任。
[九月]
九月初一日。上再引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前后矛盾苟艰之言。何必过嫌。卿其勿辞。从速察任。
[十一月]
十一月十七日。上三引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玆
[六月]
六月十四日。政。平安监司赵▣▣,申昉,○尹惠教。
[八月]
八月初四日。观此京畿监司赵▣▣状启。则以为还上之折半留库。非不知法意之有在。而即今民间。已至于万分地头是白乎等。以留库各谷中从略除出。以救燃眉之急事分付为白在果。还捧不远。倾库分给事。令庙堂即速禀旨分付亦为白有卧乎所。折半留库事目申严。道臣亦知法意之有在。而乃因小小灾害。拘于各邑之论报。不能牢囚。从略除出。已为违科。倾库分给之请。尤未妥当。监司赵▣▣。从重推考。状内辞缘。置之何如。雍正八年八月初三日。左副承旨李春跻次知启。依 允。
初九日。上辞京畿监司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疏中引嫌。未免太过。卿其勿辞。从速察任。
[九月]
九月初一日。上再引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前后矛盾苟艰之言。何必过嫌。卿其勿辞。从速察任。
[十一月]
十一月十七日。上三引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玆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63L 页
事业已谅矣。故谕特推该堂之备忘矣。卿其勿辞察任。
[十二月]
十二月二十六日。京畿御史金尚星书启。
监司赵▣▣段。律己简约。莅下详明。断狱决讼之间。每加审覈。出役使民之际。务在轻平。事多省恤。俱为民邑之所颂。而第于申饬列邑之政。或不免慈谅之过于刚果是如为白卧乎所。道臣事体自别。而既承廉问之 教。玆以附陈是白齐。
二十八日。三道军政变通事筵说。
云云。 上曰畿伯何如。亦能堪此事之人耶。右议政赵文命曰稍似弛缓。而亦能善为之人也。且自家才分。虽或不足。下有助之者。则谁不能为此事乎。 上曰畿伯瓜满。当在何间。领相曰姑未详知。而交龟似在于今番都政矣。右议政曰如欲举行。则姑为仍任。似好矣云云。
[十二月]
十二月二十六日。京畿御史金尚星书启。
监司赵▣▣段。律己简约。莅下详明。断狱决讼之间。每加审覈。出役使民之际。务在轻平。事多省恤。俱为民邑之所颂。而第于申饬列邑之政。或不免慈谅之过于刚果是如为白卧乎所。道臣事体自别。而既承廉问之 教。玆以附陈是白齐。
二十八日。三道军政变通事筵说。
云云。 上曰畿伯何如。亦能堪此事之人耶。右议政赵文命曰稍似弛缓。而亦能善为之人也。且自家才分。虽或不足。下有助之者。则谁不能为此事乎。 上曰畿伯瓜满。当在何间。领相曰姑未详知。而交龟似在于今番都政矣。右议政曰如欲举行。则姑为仍任。似好矣云云。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64H 页
辛亥
[二月]
二月十八日。上引病乞递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辞。调理察任。
二十五日。上再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藩任体重。不可轻递。下款引嫌。元非大段。卿其勿辞察任。
[三月]
三月初三日。新监司郑亨益以末望受点。(首望洪铉辅,副望俞崇。)以首望拜汉城右尹。上辞疏。(在原集。)
十四日。政。同成均沈珙,宋真明,○赵▣▣。
十九日。都政。刑曹参判赵▣▣,○洪铉辅,赵最寿。
二十八日。政。开城留守○徐命均,赵▣▣,赵锡命。
二十九日。政。吏曹参判李縡,赵显命,○赵▣▣。(自备局差出。)
[四月]
四月初三日。上辞吏曹参判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辞。从速察职。
谢恩副使俞拓基,○赵▣▣,赵最寿。(上使右议政赵文命,书状李日跻。)
十六日。上引递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辞察职。
[二月]
二月十八日。上引病乞递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辞。调理察任。
二十五日。上再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藩任体重。不可轻递。下款引嫌。元非大段。卿其勿辞察任。
[三月]
三月初三日。新监司郑亨益以末望受点。(首望洪铉辅,副望俞崇。)以首望拜汉城右尹。上辞疏。(在原集。)
十四日。政。同成均沈珙,宋真明,○赵▣▣。
十九日。都政。刑曹参判赵▣▣,○洪铉辅,赵最寿。
二十八日。政。开城留守○徐命均,赵▣▣,赵锡命。
二十九日。政。吏曹参判李縡,赵显命,○赵▣▣。(自备局差出。)
[四月]
四月初三日。上辞吏曹参判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辞。从速察职。
谢恩副使俞拓基,○赵▣▣,赵最寿。(上使右议政赵文命,书状李日跻。)
十六日。上引递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辞察职。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64L 页
[五月]
五月初六日。上引递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此事不必深嫌。卿其勿辞。从速察职。
上自列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其做错不甚为异。卿其勿辞。从速察职。
[七月]
七月初八日。上自引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辞。从速察职。
二十九日。上自引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其所问备。不过大体。疏末引嫌。尤涉太过。卿其勿辞。从速察职。
[八月]
八月初九日。上陈卞疏。(在原集。)
[九月]
九月十二日。上陈卞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辞。从速察职。
二十一日。上再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卿之若是引嫌。殊涉太过。卿其勿辞。从速察职。
[十月]
十月。上三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今玆赏典。实循旧章。疏中引嫌。昨已谕矣。卿其勿辞。从速察职。
十六日。以副使上请由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辞。往省焉。
二十四日。上自引疏。(在原集。)
[十一月]
十一月初八日。出疆到高阳。因县道上辞职疏。(在原集。)
五月初六日。上引递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此事不必深嫌。卿其勿辞。从速察职。
上自列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其做错不甚为异。卿其勿辞。从速察职。
[七月]
七月初八日。上自引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辞。从速察职。
二十九日。上自引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其所问备。不过大体。疏末引嫌。尤涉太过。卿其勿辞。从速察职。
[八月]
八月初九日。上陈卞疏。(在原集。)
[九月]
九月十二日。上陈卞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辞。从速察职。
二十一日。上再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卿之若是引嫌。殊涉太过。卿其勿辞。从速察职。
[十月]
十月。上三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今玆赏典。实循旧章。疏中引嫌。昨已谕矣。卿其勿辞。从速察职。
十六日。以副使上请由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辞。往省焉。
二十四日。上自引疏。(在原集。)
[十一月]
十一月初八日。出疆到高阳。因县道上辞职疏。(在原集。)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65H 页
答曰省疏具悉。疏辞若此。本职今姑许递。他馀兼带。令该曹禀处。因吏曹回启。备局有司之任及同经筵许递。知馆事及缮工提举仍带。
[十二月]
十二月。因台疏削职。
[十二月]
十二月。因台疏削职。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65L 页
壬子
[正月]
正月。备边司启曰今此谢恩兼冬至三使臣状启中咨文句语。擅自变改。译官金是瑜。擅自带去。俱为骇异。故臣等日昨 筵中。既以此陈达。 圣上亦以为姑观前头。罪不止问备为 教矣。盖咨文若干字追改。虽或有可援前例。今此结辞紧关系。是反覆消详而乃定者。则未禀朝旨。轻改重咨。固已大段未安。金是瑜事。使臣辞升日 筵奏。臣等非不闻知。而咨文一事之得请与否。元不系于是瑜之去留。故庙堂既已覆启防塞。行关知委。则使臣不多日内。想必闻知。设欲更请。其间足可状禀往复。而虑其见塞。故迟不发。到湾之后。始以依当初禀定。自此带去之意。直为驰启。春秋传虽有大夫出疆。专之可也之文。而此则事在疆内。且是已经朝廷之靳请者。而专辄如此。殊无谨畏朝令之意。坏事体而启后弊。莫此为甚。诸议皆以为不可无亟先论责之举云。谢恩兼冬至正副使。并罢职何如。 传曰允。
初六日。府启。国书之擅为刊改。关系不轻。舌人之任自带去。大违朝令。其在严国体杜后弊之道。不可
[正月]
正月。备边司启曰今此谢恩兼冬至三使臣状启中咨文句语。擅自变改。译官金是瑜。擅自带去。俱为骇异。故臣等日昨 筵中。既以此陈达。 圣上亦以为姑观前头。罪不止问备为 教矣。盖咨文若干字追改。虽或有可援前例。今此结辞紧关系。是反覆消详而乃定者。则未禀朝旨。轻改重咨。固已大段未安。金是瑜事。使臣辞升日 筵奏。臣等非不闻知。而咨文一事之得请与否。元不系于是瑜之去留。故庙堂既已覆启防塞。行关知委。则使臣不多日内。想必闻知。设欲更请。其间足可状禀往复。而虑其见塞。故迟不发。到湾之后。始以依当初禀定。自此带去之意。直为驰启。春秋传虽有大夫出疆。专之可也之文。而此则事在疆内。且是已经朝廷之靳请者。而专辄如此。殊无谨畏朝令之意。坏事体而启后弊。莫此为甚。诸议皆以为不可无亟先论责之举云。谢恩兼冬至正副使。并罢职何如。 传曰允。
初六日。府启。国书之擅为刊改。关系不轻。舌人之任自带去。大违朝令。其在严国体杜后弊之道。不可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66H 页
以罢职而止。请冬至三使臣。待其还来。并命拿问定罪事。
十一日。覆启时掌令尹志远所启。冬至三使臣待其还来。拿问定罪事。 上曰台臣若不得已而发启。则只请不叙可也。而至请拿问则过矣。且崇品宗臣。其有拿问之例乎。若无前例。则今此请拿。尤未免过重。元启勿烦。又所启咨文 朝家既已消详禀定。则决不可轻先擅改。舌人庙堂亦已覆启防塞。则又不可任自带去。而今此三使臣。不有朝令。如是自擅。其在严国体杜后弊之道。不可以罢职薄罚而止。故臣果有所论启矣。以拟律乖当。致靳圣教。臣何颜面。一刻仍冒乎。献纳黄晸所启。当初拟律。既有前例考启之 教。何必深嫌。请出仕事处置事依启。政院启曰一品宗臣拿问。于例有无考启事 命下矣。详阅前后日记。则壬戌四月。桧原君以使行不报事。遭拿问之台启。故敢启。 传曰知道。
十三日。三覆时掌令尹志远所启。请冬至三使臣。并命拿问定罪事。 上曰拿问则过矣。削夺。
二十二日。府前启。冬至三使臣拿问定罪事停启。(掌令
十一日。覆启时掌令尹志远所启。冬至三使臣待其还来。拿问定罪事。 上曰台臣若不得已而发启。则只请不叙可也。而至请拿问则过矣。且崇品宗臣。其有拿问之例乎。若无前例。则今此请拿。尤未免过重。元启勿烦。又所启咨文 朝家既已消详禀定。则决不可轻先擅改。舌人庙堂亦已覆启防塞。则又不可任自带去。而今此三使臣。不有朝令。如是自擅。其在严国体杜后弊之道。不可以罢职薄罚而止。故臣果有所论启矣。以拟律乖当。致靳圣教。臣何颜面。一刻仍冒乎。献纳黄晸所启。当初拟律。既有前例考启之 教。何必深嫌。请出仕事处置事依启。政院启曰一品宗臣拿问。于例有无考启事 命下矣。详阅前后日记。则壬戌四月。桧原君以使行不报事。遭拿问之台启。故敢启。 传曰知道。
十三日。三覆时掌令尹志远所启。请冬至三使臣。并命拿问定罪事。 上曰拿问则过矣。削夺。
二十二日。府前启。冬至三使臣拿问定罪事停启。(掌令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66L 页
权相一。)
司译院官员。以都提调意启曰今此谢恩兼冬至正副使。以译官金是瑜擅自带去事。因庙堂草记。有罢职之 命矣。大凡使行。译官自本院循次填差。及别启请带去者。系是行中所属行止去就。唯当一听于使行。而金是瑜则使臣辞朝时所达。既自庙堂防塞。偶以送敕差备西下。则元非使行所属。使臣虽欲率去。在渠道理。固当据例力辞。遄还复 命。而凭藉使行驰启。利其入燕。不待 朝命。不报本院。任自随往。其为情状。万万可骇。后弊所关。不可不严惩痛治。使臣既以此罢职。金是瑜段。待其还渡。令攸司拿问。从重科罪何如。 传曰允。回还未渡江前三月二十日。因赦蒙职牒还给。先来状启入来后。有一行书启之 命。蒙加资。到中路。除拜大司宪。
[三月]
三月。上三使臣联名疏。(上使洛昌君樘,副使赵▣,书状李日跻。疏本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既叙之后。不必如是引嫌。卿其勿辞焉。
[四月]
四月初八日。史册入京择日。以此日推择。故伊日入来慕华馆。则礼曹参议申致云具仪仗出来。随入
司译院官员。以都提调意启曰今此谢恩兼冬至正副使。以译官金是瑜擅自带去事。因庙堂草记。有罢职之 命矣。大凡使行。译官自本院循次填差。及别启请带去者。系是行中所属行止去就。唯当一听于使行。而金是瑜则使臣辞朝时所达。既自庙堂防塞。偶以送敕差备西下。则元非使行所属。使臣虽欲率去。在渠道理。固当据例力辞。遄还复 命。而凭藉使行驰启。利其入燕。不待 朝命。不报本院。任自随往。其为情状。万万可骇。后弊所关。不可不严惩痛治。使臣既以此罢职。金是瑜段。待其还渡。令攸司拿问。从重科罪何如。 传曰允。回还未渡江前三月二十日。因赦蒙职牒还给。先来状启入来后。有一行书启之 命。蒙加资。到中路。除拜大司宪。
[三月]
三月。上三使臣联名疏。(上使洛昌君樘,副使赵▣,书状李日跻。疏本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既叙之后。不必如是引嫌。卿其勿辞焉。
[四月]
四月初八日。史册入京择日。以此日推择。故伊日入来慕华馆。则礼曹参议申致云具仪仗出来。随入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67H 页
阙中。则百官于 阙内。序立成班。到集英门。正使手捧史册入去。 上御时敏堂受之。三使臣入侍罢后。有一行书启之 命。
初九日。因一行书启。蒙加资。
[五月]
五月十三日。政。知敦宁○赵▣▣,李真望,朴泰恒。
二十日。上辞知敦宁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今玆赏典。所重在焉。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二十五日。政。吏曹判书尹淳,金东弼,宋寅明,申思哲,徐命均,朴师益,郑齐斗,金在鲁,宋成明,金取鲁,尹游,○赵▣▣。
知经筵○赵▣▣,李真望,宋成明。
典牲提调○赵▣▣,李真望,权朴。
[闰五月]
闰五月初一日。上辞吏曹判书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冢宰新命。不宜过辞。今为卿者。意亦非偶。佐贰已嘉。宜勉长席。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领议政洪致中所启。大政迁就。未有如今日。吏曹判书赵▣▣承批之后。所当速出察任。而连次违牌。尚不应 命。盖以冢宰任重。异于他职。故不欲遽出。而赵▣▣于铨曹。自郎官至佐贰。无不践历。
初九日。因一行书启。蒙加资。
[五月]
五月十三日。政。知敦宁○赵▣▣,李真望,朴泰恒。
二十日。上辞知敦宁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今玆赏典。所重在焉。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二十五日。政。吏曹判书尹淳,金东弼,宋寅明,申思哲,徐命均,朴师益,郑齐斗,金在鲁,宋成明,金取鲁,尹游,○赵▣▣。
知经筵○赵▣▣,李真望,宋成明。
典牲提调○赵▣▣,李真望,权朴。
[闰五月]
闰五月初一日。上辞吏曹判书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冢宰新命。不宜过辞。今为卿者。意亦非偶。佐贰已嘉。宜勉长席。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领议政洪致中所启。大政迁就。未有如今日。吏曹判书赵▣▣承批之后。所当速出察任。而连次违牌。尚不应 命。盖以冢宰任重。异于他职。故不欲遽出。而赵▣▣于铨曹。自郎官至佐贰。无不践历。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67L 页
今拜长席。乃循序而进也。固不必力辞。而大政迁就。亦不可不念。似当有推考警责。别㨾催促之道矣。 上曰都政迁就。岂有如此时乎。吏判之累次违牌过矣。初为冢宰。以俗套一番陈章无怪。而既承批之后。又复连违召命。岂不过乎。于分义为未安。而犹恐违牌之数不多。吏曹判书赵▣▣。从重推考。牌招察任。大政今月内为之事分付可也。
三十日。上再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疏辞引嫌。实涉太过。卿其勿辞行公。
[六月]
六月三十日。上自引疏。(在原集。)
校理任珽上疏。
云云。纪纲一废。何事不生。况今北报可忧。自强尤急。而使行之无弊与否。彼中之事情探知。只凭象胥口舌。则此辈之交通往复。尤宜十分慎重。而乃者谢使之留馆也。随率驿卒。为诸王公主之所引入。至犯重禁。一行诸人。无不传说。近来街巷。播成古谈。彼之淫渎。言之丑也。而朝禁之坠弛。可谓无馀矣。当初引入。虽或诱胁。替人再送。而犹且恬不严防。彼虽无耻无行。其中或不无稍有知识者。其将以我国纪纲何如也。关系甚大。今若因而置之。
三十日。上再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疏辞引嫌。实涉太过。卿其勿辞行公。
[六月]
六月三十日。上自引疏。(在原集。)
校理任珽上疏。
云云。纪纲一废。何事不生。况今北报可忧。自强尤急。而使行之无弊与否。彼中之事情探知。只凭象胥口舌。则此辈之交通往复。尤宜十分慎重。而乃者谢使之留馆也。随率驿卒。为诸王公主之所引入。至犯重禁。一行诸人。无不传说。近来街巷。播成古谈。彼之淫渎。言之丑也。而朝禁之坠弛。可谓无馀矣。当初引入。虽或诱胁。替人再送。而犹且恬不严防。彼虽无耻无行。其中或不无稍有知识者。其将以我国纪纲何如也。关系甚大。今若因而置之。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68H 页
前头之虑。有不可言。臣谓犯禁驿卒。亟命本道枭示。其间往来译官。令攸司囚禁严处。伊时三使臣。亦不可无责罚之道也。云云。
译官郑泰贤原情。
白等。矣身以堂上译官。随上年节使。留在燕馆是白如乎。二月分。十二王使其旗下通官徐宗孔传语馆中。要见行中一下人亦是白乎所。自前诸王家。时或招见本国人。或听其歌笑声音。或观其衣服制㨾者。比比有之是白乎等以。以依旧例。定一驿卒。偕通官以送矣。俄而还来。而必欲见编发人貌㨾云云。故即以刷雇中编发者一人送之矣。匪久又为还来是白乎等以。行中问其招见之由。则初则答以为王府二宦官一清人。引渠入宫中。似有所问。而语音不能相通。使渠解衣。观渠之身子貌㨾。而给以钱锭以送云云矣。俄闻渠辈传笑之说。而更加详诘。则渠始直告曰初入王府时。其引去人曰今将进现于王前。大国之法例。当沐浴是如。使之裸体。为沐于沐室之中。其窗隙左右。有窥觇之人。驿卒羞㥘。欲着衣裤。则其引去宦官。夹持使不得容措。仍以衣掩其面目。不知何状人。迫观
译官郑泰贤原情。
白等。矣身以堂上译官。随上年节使。留在燕馆是白如乎。二月分。十二王使其旗下通官徐宗孔传语馆中。要见行中一下人亦是白乎所。自前诸王家。时或招见本国人。或听其歌笑声音。或观其衣服制㨾者。比比有之是白乎等以。以依旧例。定一驿卒。偕通官以送矣。俄而还来。而必欲见编发人貌㨾云云。故即以刷雇中编发者一人送之矣。匪久又为还来是白乎等以。行中问其招见之由。则初则答以为王府二宦官一清人。引渠入宫中。似有所问。而语音不能相通。使渠解衣。观渠之身子貌㨾。而给以钱锭以送云云矣。俄闻渠辈传笑之说。而更加详诘。则渠始直告曰初入王府时。其引去人曰今将进现于王前。大国之法例。当沐浴是如。使之裸体。为沐于沐室之中。其窗隙左右。有窥觇之人。驿卒羞㥘。欲着衣裤。则其引去宦官。夹持使不得容措。仍以衣掩其面目。不知何状人。迫观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68L 页
抚摩而不卞其男女老少云。其王府举措。殊涉怪骇。行中闻以为笑骇。不得不以其状告于三使臣。三使臣分付行中。事极可骇。此后虽更有招人之事。以道理防塞不送为饬矣。其翌日通官又来更招人。而行中不肯送之。则俄以通官忽来发怒曰十二王以为大国王府。欲见外国一下人。而拒而不送。此何事体。是不过尔等不善通语之致。即杖而送之。又云尔等若不送人。则将生事端。无数胁喝。行中以此意告于三使臣。即令行中择一解事老实译官。见王人。以理峻拒而来为宜。矣身适膺行中选送。进到王府之际。所带下人。使之远避。使通官先入传通矣。俄而使人出问曰堂官何为来乎。堂官者彼人指堂上译官之谓也。矣身答以为外国微贱之人。不宜数数出入于王府。故使臣使俺来言其不当之由。敢此亲来是如。费辞峻塞。则更传语曰固欲招见。而衣冠之人。异于常汉。相见之际。体貌甚难。退去可也云云。仍略问书册有无等说。而皆不关紧。矣身遂归。而于路闻下人之言。则矣身入去后。渠又忽被其引去。而使之沐浴。窥见一如前。而即为出送是如云云是白乎旀。其后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69H 页
留馆又近一月。更无招入之事。馆中诸人皆曰此则矣身拒绝之效云云。其间事状。不过如是而已。此即一时可笑之事。及至回还之后。浮言之传说。多有骇怪者。或指无而为有。或引小而成大。辞说千万。至于公主淫渎之事。此实一行诸人在燕馆时。所不闻不知之事兺不喻。渠之往还。不过片时。且以为初不知男女老少而来。则何由而知其为公主是白乎旀。假令渠真如传者之说。或有犯法之事是白乎乃。其出入之时。渠独入而独出。则其果孰见而孰传之耶。此不过为中间传说。转辗层加之致是乎旀。且玆事曲折。姑置勿论。当初刷驱来往之际。矣身元无一分预知之事是白如可。特为末稍拒绝彼人之时。因三使臣分付。一番使唤。严辞峻防而归而已。以此为罪。诚极冤枉。矣身虽欲饰辞周遮。天日在上。且其时行中上下数三百人。皆能明白知之者。何敢诬乎。矣身实状如此是白乎矣。问目内辞缘如此。惶恐迟晚。
洛昌君上疏
伏以臣奉使无状。触事生疣。前后人言。罪在罔赦。独蒙 圣明之过庇。得免大何。而臣心惶懔。愈久
洛昌君上疏
伏以臣奉使无状。触事生疣。前后人言。罪在罔赦。独蒙 圣明之过庇。得免大何。而臣心惶懔。愈久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69L 页
愈切。今又以驿卒至细至陋之事。追发于日月既久之后。誊诸堂疏。至以责罚为请。实非意虑之所及。臣重为之悚愧。不知攸处。玆事虚实。盖有委折。彼骤闻而讶。亦非异事。言端既出。臣请不避烦亵而略陈焉。臣等留馆时。通官来传以十二王之意愿见东人。而译舌辈言此举自前比比有之。请送一驿卒。俄即退还。必欲见编发摸㨾。故以雇军定送。而不移时还归。问之则以为有裸浴聚观之举云。臣等闻甚惊怪。共与商量。不加覈问。只是严饬译辈。不使之更通来往矣。及夫通官受杖。事端将大。则定送任译。谕以事理而已。虽彼丑虏无耻无行。尽如儒臣之说。然既不能令。则固无奈何。而况事近中冓。本涉暗昧。言出异域。亦易增添。而特以一行下辈转相弄笑之言。口口递传于万里之外。而不为略加斟量。容易说去。臣诚不胜其讶惑焉。今公主之真与不真。重法之犯与不犯。此实臣等之所未尝闻。今方覈之译舌。讯之元犯。则似可以得其实矣。此非臣之所可卞者。而今之议者以当初之送人。为臣等之咎。此则有不然者。初若知彼将有可骇之举。则不顾生梗之与否。拒而不送。容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70H 页
或可也。既称以亲王之言。而所传说者通官。所愿见者下卒。况有前例之可援。则公然拒之。顾何所执。不知有骇举之前送之。既知有骇举之后则不送之。盖亦随事而应之而已。今谓之恬不严防。有若自初知之而故送者然。甚矣其不相谅也。且以即不正法。以威敌人。为臣等之咎。而此则臣等素亦相议者也。彼驱卒辈。虽极迷劣。素长边陲。惯闻异域人交奸之为死罪。则虽有真犯。平问之下。难吐其实。欲施杖讯。则以未审之事。轻加威法。或惹衅端。恐非弱国慎忌之道。故臣置而不问。局外大言责人则易。殊邦专对。当事实难。今若有人果能断驿卒之头。驰通彼中。使之知戢。则臣等始当愧死之不暇矣。且臣等明知驿卒果犯重法。则方在彼中。虽曰有忌。既渡湾上。驰启请斩。顾何惮于一贱隶。而使渠真的有犯虽。如言者之言。既出彼胁。断以死律。似亦过矣。况事既难明。而留馆之时。既不穷诘。渡湾之后。始欲追罪。实非臣心之所可忍者。或以为末俗喜讹。此事终当一出。臣等先白 筵中。固自不妨云。而臣等之当初不覈。意固有在。而毕竟归白。只动浮说。则是勿论其人之贱不贱。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70L 页
将以其性命死生。又欲为臣等先发免言之计。则此岂吉祥善事。而真是诗人所谓不可详者。言之长也。此所以臣等之不即猥陈。至今泯嘿。盖待早晚一言。而今果发矣。彼任译则曾无与驿卒往来之事。只以臣等指挥。一番往谕。能得防塞。而今反替臣等而被逮。尤为之惭赧焉。此莫非如臣等望浅识蔑者。猥膺重 命。易受蹈藉。动取颠踬之致。抚躬反顾。无以自解。伏乞 圣明亟降严谴。以谢人言。 答曰省疏具悉。玆事昨于筵中已谕者。而今观卿疏。乃知矣。于卿少无不安之端。卿其勿辞。
[七月]
七月初七日。上自引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相勉之语。不必过嫌。彼事业已知矣。卿有何过嫌之端。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二十三日。上引避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疏中所嫌。俱非过嫌者。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八月]
八月初四日。上自引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玆事不必深嫌。卿其勿辞行公。
上自引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上自引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疏辞不必深嫌。
[七月]
七月初七日。上自引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相勉之语。不必过嫌。彼事业已知矣。卿有何过嫌之端。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二十三日。上引避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疏中所嫌。俱非过嫌者。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八月]
八月初四日。上自引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玆事不必深嫌。卿其勿辞行公。
上自引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上自引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疏辞不必深嫌。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71H 页
卿其勿辞行公。
[九月]
九月初五日。大臣备局堂上引见时。吏曹判书赵▣▣所启。北道璿源殿参奉。以四陵参奉准朔者移差。又三十朔则除各 陵参奉事。再昨年定式施行。今五月都政。一员报瓜。移拜 思陵参奉。今闻一员报瓜矣。定式才三年。而二人已登仕籍。节次推计则六年为四人。九年而为六人。数十年后。则北人之通仕者。将不可胜计。他道则未有如此之众者。国家一视西北。而西人则荫仕者绝少。而北人独多。以此西人皆以为冤矣。且臣曾在北臬见之。本殿官员。虽以京华士夫差送。如不审择。则不无弊端矣。况皆以本土人差定。安保其无弊乎。此是他日守令之阶梯。宜加慎重。故臣在用人之地。不敢不仰达。 下询于大臣而处之何如。左议政赵文命曰此事当初定式之时。臣争之不能得。而终为有弊矣。行司直宋寅明曰再昨年定式。即臣奉 命往来后所禀定。而臣意欲出一窠矣。自 上既令画出两窠。且大体以进士差除。甚非侥倖。故臣亦奉承矣。左相赵文命曰虽欲收取人才。使遐方感戴 国恩。自朝廷择用则可矣。自本道推
[九月]
九月初五日。大臣备局堂上引见时。吏曹判书赵▣▣所启。北道璿源殿参奉。以四陵参奉准朔者移差。又三十朔则除各 陵参奉事。再昨年定式施行。今五月都政。一员报瓜。移拜 思陵参奉。今闻一员报瓜矣。定式才三年。而二人已登仕籍。节次推计则六年为四人。九年而为六人。数十年后。则北人之通仕者。将不可胜计。他道则未有如此之众者。国家一视西北。而西人则荫仕者绝少。而北人独多。以此西人皆以为冤矣。且臣曾在北臬见之。本殿官员。虽以京华士夫差送。如不审择。则不无弊端矣。况皆以本土人差定。安保其无弊乎。此是他日守令之阶梯。宜加慎重。故臣在用人之地。不敢不仰达。 下询于大臣而处之何如。左议政赵文命曰此事当初定式之时。臣争之不能得。而终为有弊矣。行司直宋寅明曰再昨年定式。即臣奉 命往来后所禀定。而臣意欲出一窠矣。自 上既令画出两窠。且大体以进士差除。甚非侥倖。故臣亦奉承矣。左相赵文命曰虽欲收取人才。使遐方感戴 国恩。自朝廷择用则可矣。自本道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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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如乡荐之为则不可矣。寅明曰北道四 陵参奉。皆以进士冠带从仕。准朔后自退。亦甚落莫。只出一窠处之则好矣。诸道无 国陵。不可以援例为虑矣。赵▣▣曰其时定式之意。出于慰悦远方之道。今不可一时尽为收还。存其一而罢其一。则似为妥当矣。右议政徐命均曰吏判所达诚然。虽不可尽为收还。并存二窠则实为偏重矣。 上曰予常使卿等作事谋始。此则予有愧矣。其时左相予争之矣。事虽偏重。才为处分。只用其一。旋又停止。亦涉不便。姑观前头而处之。以此出举措。置诸政曹可也。
[十月]
十月二十日。上辞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三度加由之后。不宜过辞。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十一月]
十一月初五日。上再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卿勿过辞。从速察任。
初九日。三疏。(在原集。)还出给。
十七日。上四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卿所撕挨。终涉太过。分义道理。决不若此。卿勿过辞。从速行公。传曰吏判疏批已下。明朝牌招。
[十二月]
十二月初一日。右相徐命均曰吏兵判三度加由之
[十月]
十月二十日。上辞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三度加由之后。不宜过辞。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十一月]
十一月初五日。上再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卿勿过辞。从速察任。
初九日。三疏。(在原集。)还出给。
十七日。上四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卿所撕挨。终涉太过。分义道理。决不若此。卿勿过辞。从速行公。传曰吏判疏批已下。明朝牌招。
[十二月]
十二月初一日。右相徐命均曰吏兵判三度加由之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72H 页
后。当即出仕。而无他情势。如是引避。今日又不承牌。重务之旷废为闷。别加责谕。使之行公似好矣。上曰三度加由后。近来虽有循例陈疏之规。既又承批则当即出仕。而如是撕挨。诚为太过矣。吏判从重推考。明朝更为牌招察任可也。
十四日。药房入侍时。右相曰 原君颁谥时。吏郎不可不急时差出。而长官引入。令次官差出何如。 上曰吏判无可引嫌事。而尚不出行。极为未安。从重推考。牌招举行可也。右相曰吏判则即当勉出。而吏郎则先令次官差出乎。 上曰不必使次官差出。长官牌招举行可也。
十四日。药房入侍时。右相曰 原君颁谥时。吏郎不可不急时差出。而长官引入。令次官差出何如。 上曰吏判无可引嫌事。而尚不出行。极为未安。从重推考。牌招举行可也。右相曰吏判则即当勉出。而吏郎则先令次官差出乎。 上曰不必使次官差出。长官牌招举行可也。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72L 页
癸丑
[正月]
正月初二日。药房入诊时。左相徐命均曰相臣即 君上之所礼待。故台谏则因事侵斥。少无忌避。而朝廷则体貌自然尊重矣。以今番都提调望言之。原任大臣若拟望。则当一从座目次第。而两原任大臣。公然拔去。似以其在外为托。而在外远近。固无可论。而政官何敢取舍于其间乎。其在事体。殊极未安矣。
上曰体例然矣。勿论在京在外。并拟以入。则落点时量宜为之。是故事也。政官何可如是乎。当该政官。从重推考可也。
初五日。朝参时。 上对左揆下教曰俄见沈命说之疏。有以铨曹政注事云云。而此则不然也。拟望之际。以彼此互对。虽似非矣。而当此时为政官者。不得不如此。不如是则必有偏系之患。此后时象渐好。则不必用此例。故予意则不以为非矣。 上曰今日悠悠万事。都在交相勉励。共做国事。而在廷诸臣。以纷纭违牌为事。明日朝参。亦将不成貌㨾矣。都提调曰顷日臣之所达铨官事。不过体例间事也。参判则虽或以为难安。而判书则元无可引
[正月]
正月初二日。药房入诊时。左相徐命均曰相臣即 君上之所礼待。故台谏则因事侵斥。少无忌避。而朝廷则体貌自然尊重矣。以今番都提调望言之。原任大臣若拟望。则当一从座目次第。而两原任大臣。公然拔去。似以其在外为托。而在外远近。固无可论。而政官何敢取舍于其间乎。其在事体。殊极未安矣。
上曰体例然矣。勿论在京在外。并拟以入。则落点时量宜为之。是故事也。政官何可如是乎。当该政官。从重推考可也。
初五日。朝参时。 上对左揆下教曰俄见沈命说之疏。有以铨曹政注事云云。而此则不然也。拟望之际。以彼此互对。虽似非矣。而当此时为政官者。不得不如此。不如是则必有偏系之患。此后时象渐好。则不必用此例。故予意则不以为非矣。 上曰今日悠悠万事。都在交相勉励。共做国事。而在廷诸臣。以纷纭违牌为事。明日朝参。亦将不成貌㨾矣。都提调曰顷日臣之所达铨官事。不过体例间事也。参判则虽或以为难安。而判书则元无可引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73H 页
之嫌。以一时体例间言。连违 召牌。有若故为称托者然。判书之事非矣。参议之违牌。尤为无端矣。至于江华留守。初无可嫌之事。而镇日违牌。事体岂如是耶。此皆体统不严之致也。 上曰廉隅太胜之时。判书,参判。一番撕挨。固不足怪。而岂可因此而连日违牌乎。参议前后除拜。一不承命。而见带之职。号称清要。其不肯容易即出。亦未为异。而一疏承批之后。又为违牌则过矣。并令政院申饬可也。
初六日。上台评后自引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过中之斥。于卿何嫌。卿勿过辞。从速行公。
十四日。开政 命下。再牌不进后 备忘记。前后引嫌。已涉过矣。疑阻之世。过中之斥。何必为嫌。而撕挨为事。无意行公。分义道理。具涉未安。若此不已。疑阻之人。自谓中计。置心于仕否间者。因此过嫌。举皆必递乃已。则在上人孤立上而已。其在事体。决不若是。从重推考。更为牌招。三牌不进后政院何以为之启辞。 传曰前后攻斥铨官。乃疑阻之所由。其何过嫌。而辞疏承批。又复饬励之下。若是违牌。分义事体。俱涉未安。从重推考。明朝牌招开
初六日。上台评后自引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过中之斥。于卿何嫌。卿勿过辞。从速行公。
十四日。开政 命下。再牌不进后 备忘记。前后引嫌。已涉过矣。疑阻之世。过中之斥。何必为嫌。而撕挨为事。无意行公。分义道理。具涉未安。若此不已。疑阻之人。自谓中计。置心于仕否间者。因此过嫌。举皆必递乃已。则在上人孤立上而已。其在事体。决不若是。从重推考。更为牌招。三牌不进后政院何以为之启辞。 传曰前后攻斥铨官。乃疑阻之所由。其何过嫌。而辞疏承批。又复饬励之下。若是违牌。分义事体。俱涉未安。从重推考。明朝牌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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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上辞职再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顷者大臣所达。不过朝廷大体。卿之若是撕挨。终涉太过。沈命说之无义攻斥。业已洞烛。尤何介嫌。虽日违十牌。决难许递。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同日。药房入诊时。右相曰吏曹判书赵▣▣。今日又为违牌云。铨官推缄。常满袖中者。乃是例谈。不可以此久为撕挨。各别勉出何如。 上曰今日亦违牌乎。承旨曰亦违牌。臣以即今则不可不出之意。私书言及矣。见其答书。则其所撕挨。不但专出于向日大臣所责。入铨以后。凡遭人言。至于八次。廉隅所在。决难冒出。以亲友而不知我心云云。以此观之。则必似自划。而若闻今日许多 筵教。则亦岂不动念乎。 上笑曰当此世道。八巡遭弹。亦少矣。岂可以此引嫌。终始不出乎。分义极未安。从重推考。更即牌招可也。
同日。入侍时。宋寅明曰今日 下教后。诸臣岂有不遵之理乎。吏判亦当入来矣。 上曰吏判之拔郑浩,李光佐两原任于都提举望中者。意固有在。亦好矣。而大臣所达好矣。然吏判之拔望既有心。
上辞职再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顷者大臣所达。不过朝廷大体。卿之若是撕挨。终涉太过。沈命说之无义攻斥。业已洞烛。尤何介嫌。虽日违十牌。决难许递。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同日。药房入诊时。右相曰吏曹判书赵▣▣。今日又为违牌云。铨官推缄。常满袖中者。乃是例谈。不可以此久为撕挨。各别勉出何如。 上曰今日亦违牌乎。承旨曰亦违牌。臣以即今则不可不出之意。私书言及矣。见其答书。则其所撕挨。不但专出于向日大臣所责。入铨以后。凡遭人言。至于八次。廉隅所在。决难冒出。以亲友而不知我心云云。以此观之。则必似自划。而若闻今日许多 筵教。则亦岂不动念乎。 上笑曰当此世道。八巡遭弹。亦少矣。岂可以此引嫌。终始不出乎。分义极未安。从重推考。更即牌招可也。
同日。入侍时。宋寅明曰今日 下教后。诸臣岂有不遵之理乎。吏判亦当入来矣。 上曰吏判之拔郑浩,李光佐两原任于都提举望中者。意固有在。亦好矣。而大臣所达好矣。然吏判之拔望既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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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臣之所达亦有心。而予则无心而视之矣。此不过体例间相规。则岂可以此过为撕挨乎。吏判向来颇峻。近来渐缓。盖其智足以知之。故有所善变也。
[四月]
四月初八日。上自引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卿勿过辞。从速行公。
二十四日。上再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疏中引嫌。俱涉太过。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二十八日。大臣备局堂上入 侍时。 传曰今于久任之日。宜自冢宰始▦▣(累经)都目。必递其职。本非铨官之瓜限。则以此撕挨。已涉过矣。尹敬龙疏。其无深意。则以此作为嫌端。亦涉过中。况慎无逸事。不过诲责权𥛚者。长官之替当其嫌。尤涉未安。吏判从重推考。牌招开政。
[五月]
五月初一日。夜对入 侍时 备忘记。廉隅虽重。分义岂可不顾。且君父虽有未安之教。为臣子者。开释之后。决不可复事撕挨。而吏判三件撕挨。久居铨地。其无意义。儒臣疏斥。亦无深嫌。而慎无逸事。亦无未安于长席。况又开释则特推勿胥命之后。复事违牌。无意膺命。分义道理。岂容若是。其在事
[四月]
四月初八日。上自引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卿勿过辞。从速行公。
二十四日。上再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疏中引嫌。俱涉太过。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二十八日。大臣备局堂上入 侍时。 传曰今于久任之日。宜自冢宰始▦▣(累经)都目。必递其职。本非铨官之瓜限。则以此撕挨。已涉过矣。尹敬龙疏。其无深意。则以此作为嫌端。亦涉过中。况慎无逸事。不过诲责权𥛚者。长官之替当其嫌。尤涉未安。吏判从重推考。牌招开政。
[五月]
五月初一日。夜对入 侍时 备忘记。廉隅虽重。分义岂可不顾。且君父虽有未安之教。为臣子者。开释之后。决不可复事撕挨。而吏判三件撕挨。久居铨地。其无意义。儒臣疏斥。亦无深嫌。而慎无逸事。亦无未安于长席。况又开释则特推勿胥命之后。复事违牌。无意膺命。分义道理。岂容若是。其在事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74L 页
体。极为寒心。吏判从重推考。明朝牌招开政。
初六日。引见时。领议政沈寿贤曰即今守令之作窠。殆过十数。而判书尚不出仕。故其中亦多有灾邑守令。而旷日未差。极为闷迫矣。判书种种催促何如。 上曰判书之违牌。太支离矣。似是自划。而岂可容易许递乎。领相曰判书之除是任已久。欲递者不是异事。而徒守己见。不顾久不开政之弊。且无兵判。不能独为开政。故阃帅亦多不差者。似当有各别催促之道矣。 上曰此非以久于职撕挨之时。事体极为未安。从重推考。待明朝牌招可也。参判欲以前望单子差出。而如此则判书尤以必递为期。故止之耳。领相曰虽以久居铨地欲递。然牌不进。亦极支离矣。(此则翰林李鼎辅所誊报者。)
初八日。领议政所 启。即今守令作窠。殆至十二三矣。以吏判之尚不出仕。不得开政。而其中多有灾邑守令。尤不可不急速差出。吏判之一向违牌。无意应命。诚甚未安。从重推考。别为催促。使之开政何如。 上曰吏判之违牌。太支离矣。似是必欲递之意。而何可轻易许递乎。沈曰判书之不欲久居铨地。虽是人情之所固然。而徒守己见。不念国事。
初六日。引见时。领议政沈寿贤曰即今守令之作窠。殆过十数。而判书尚不出仕。故其中亦多有灾邑守令。而旷日未差。极为闷迫矣。判书种种催促何如。 上曰判书之违牌。太支离矣。似是自划。而岂可容易许递乎。领相曰判书之除是任已久。欲递者不是异事。而徒守己见。不顾久不开政之弊。且无兵判。不能独为开政。故阃帅亦多不差者。似当有各别催促之道矣。 上曰此非以久于职撕挨之时。事体极为未安。从重推考。待明朝牌招可也。参判欲以前望单子差出。而如此则判书尤以必递为期。故止之耳。领相曰虽以久居铨地欲递。然牌不进。亦极支离矣。(此则翰林李鼎辅所誊报者。)
初八日。领议政所 启。即今守令作窠。殆至十二三矣。以吏判之尚不出仕。不得开政。而其中多有灾邑守令。尤不可不急速差出。吏判之一向违牌。无意应命。诚甚未安。从重推考。别为催促。使之开政何如。 上曰吏判之违牌。太支离矣。似是必欲递之意。而何可轻易许递乎。沈曰判书之不欲久居铨地。虽是人情之所固然。而徒守己见。不念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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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在事体。极为未安。且兵批。亦不得独为开政。阃帅有阙。而未即差出。此亦可虑矣。似当有别㨾催促之举矣。 上曰此岂以久居铨地而引嫌之时耶。事体极为未安。吏判从重推考。明朝牌招开政可也。
十一日。朝参时。领相曰吏判不出。故政事尚今迟滞。事体大段为非。守令多窠。至于十四者。前所未有之事。似当有变通之道矣。 上曰何以为之乎。左相曰自前屡度违牌不出。则庙堂有请罪之事。而自家方自划云。亦有所执。似当有警敕之道矣。 上曰屡次违牌之前。若许递则事体不可。而大臣所达如此。吏判赵▣▣罢职。参判前望单子入之。
二十七日。因左相徐命均陈达蒙叙。
二十八日。拜刑判。副望李廷济,末望张鹏翼。
[六月]
六月初三日。上辞刑曹判书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秋曹长席。不宜久旷。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初九日。 传曰秋曹紧务。旷职已久。判书赵▣▣曾以铨曹。已被敕励。则今于本职。宜即行公。分义当然。而辞疏承批之后。日事违牌。无意应命。其在事体。极为未安。从重推考。更即牌招察任。
十一日。朝参时。领相曰吏判不出。故政事尚今迟滞。事体大段为非。守令多窠。至于十四者。前所未有之事。似当有变通之道矣。 上曰何以为之乎。左相曰自前屡度违牌不出。则庙堂有请罪之事。而自家方自划云。亦有所执。似当有警敕之道矣。 上曰屡次违牌之前。若许递则事体不可。而大臣所达如此。吏判赵▣▣罢职。参判前望单子入之。
二十七日。因左相徐命均陈达蒙叙。
二十八日。拜刑判。副望李廷济,末望张鹏翼。
[六月]
六月初三日。上辞刑曹判书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秋曹长席。不宜久旷。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初九日。 传曰秋曹紧务。旷职已久。判书赵▣▣曾以铨曹。已被敕励。则今于本职。宜即行公。分义当然。而辞疏承批之后。日事违牌。无意应命。其在事体。极为未安。从重推考。更即牌招察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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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
八月二十三日。拜知义禁。刑判自递。
[九月]
九月初一日。拜知敦宁。
初三日。肃拜。
初十日。三更。拜工曹判书。罢漏后承牌出肃。仍出广津。整齐船只。 大驾到昼停所。后先渡江。与陪从诸臣。扈 驾往 献陵。
十一日。还京。以刑曹时事。被斥于黄海监司朴师洙。
朴师洙疏。
云云。且臣伏见刑曹覆 启关文。其论驳臣所上崔德松处死之案。而为德松费辞伸理者。殆无馀地。一则曰初覆检。不录实因。三四检。乃以状如带子者。出自谷道。决是肠子。可为实因为辞。一则曰当初发告。非死者至亲。乃不干人李奉良。而告官后逃走。就捕盘问之际。或称因嫌诬告。或称听崔戒尚指嗾之言。执此二者。作为疑晦之端。夫此狱始成于徐宗玉之手。而臣既以宗玉为是。至于亲按取服。则今于刑官之言。不得不先宗玉而替卞。盖天下万事。莫不有常有变。杀狱何独不然。检尸而以二字悬实因。被杀而必至亲告官。此则事之常也。若此狱则被杀者贫无子可告。杀之者富多
八月二十三日。拜知义禁。刑判自递。
[九月]
九月初一日。拜知敦宁。
初三日。肃拜。
初十日。三更。拜工曹判书。罢漏后承牌出肃。仍出广津。整齐船只。 大驾到昼停所。后先渡江。与陪从诸臣。扈 驾往 献陵。
十一日。还京。以刑曹时事。被斥于黄海监司朴师洙。
朴师洙疏。
云云。且臣伏见刑曹覆 启关文。其论驳臣所上崔德松处死之案。而为德松费辞伸理者。殆无馀地。一则曰初覆检。不录实因。三四检。乃以状如带子者。出自谷道。决是肠子。可为实因为辞。一则曰当初发告。非死者至亲。乃不干人李奉良。而告官后逃走。就捕盘问之际。或称因嫌诬告。或称听崔戒尚指嗾之言。执此二者。作为疑晦之端。夫此狱始成于徐宗玉之手。而臣既以宗玉为是。至于亲按取服。则今于刑官之言。不得不先宗玉而替卞。盖天下万事。莫不有常有变。杀狱何独不然。检尸而以二字悬实因。被杀而必至亲告官。此则事之常也。若此狱则被杀者贫无子可告。杀之者富多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76H 页
金行不义。故有嫌人之告。而惟其多金。故能使告者即逃。逃而就捕。以诬告自服。甘受刑谪。又能缔结奸吏。汤泼尸体。欺蔽检官。不录实因。赖道臣廉知其行赂之狼藉。检覆三四。始得露肠之痕。明其蹴杀之状。而中间许多鬼儡真形毕现。此则事之变也。执其常而疑其变。辄欲反已结之案。则世之多金者。果必无死于市者矣。抑刑官处明允之任。而抱此疑晦。则直傅之生议可也。上之京狱而自按亦可也。今乃始设疑难。中谓既已取服。当详覆启请。终则以同推未取服之罪人。越例考覆。殊欠狱体。请令本道依例同推。 启闻后禀处。其所处置。太拙涩不快阔。彼岂不知同推变辞之后。只有限死加刑元无 启闻之规。而犹有是语。无乃只欲开其变辞之路。而假延其岁月之命而已耶。所谓越例者。臣又有可卞。敢闻刑官。谓国家果以监司为重于守令乎。以守令为重于监司乎。以两守令同推考覆。使一监司亲问结案。则似是监司重于守令也。令同推不能取服之罪人。监司既巡按亲问取服。是其事体。已较重于守令之同推。而更使两守令考覆。又上营亲问结案。则格式毕具。本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76L 页
自欲重。必于巡按取服与考覆结案之间。别添守令同推一节。不亦文具。而无此一节。若谓违式。则是守令反重于监司。置监司何为哉。自前监司按狱。或若得端绪。而付守令同推。穷问取服者则有之矣。如臣之巡按取服于多年同推之后。而犹使守令更为同推者。必未或有。假使有之。臣谓此例。断然可革。臣愿 圣明亟下臣章于庙堂。且取曾所上狱案及该曹覆 启。参考事理。平决得失。臣言为是则即行详覆处断。臣言为非则即 赐谴黜。改 命他人代按。实有光于明庶狱之义也。臣决难强之情理。必当递之事势。又有此决狱不审之失。卞急之性。妄发甚多。咎愆之大。无过于此。伏乞先削臣职。择代差遣。以幸公私。不胜幸甚。
十四日。上辞工判。仍卞海伯朴师洙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玆事大臣陈达。业已知矣。今卿为嫌。不亦过乎。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二十四日。见拟春塘台试官。再牌入去。
二十七日。痰病猝甚。
二十九日。见拟监试会试试官。三牌不进罢职。
[十月]
十月初十日。因大臣徐命均陈达蒙叙。拜刑曹判书。
十四日。上辞工判。仍卞海伯朴师洙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玆事大臣陈达。业已知矣。今卿为嫌。不亦过乎。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二十四日。见拟春塘台试官。再牌入去。
二十七日。痰病猝甚。
二十九日。见拟监试会试试官。三牌不进罢职。
[十月]
十月初十日。因大臣徐命均陈达蒙叙。拜刑曹判书。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77H 页
上辞刑曹判书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往事业已知矣。末段引嫌。亦涉太过。卿其勿辞。从速察职。
[十一月]
十一月初。因 筵中下教。都承旨李春跻以实病陈达蒙递。付军职。
[十二月]
十二月。见差腊享大祭献官。初违下 严旨。再召出肃。仍受香诣 宗庙。
[十一月]
十一月初。因 筵中下教。都承旨李春跻以实病陈达蒙递。付军职。
[十二月]
十二月。见差腊享大祭献官。初违下 严旨。再召出肃。仍受香诣 宗庙。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77L 页
甲寅
[正月]
正月。拜知义禁。兼都总管。
[二月]
二月。因忠清道放未放回 启时。尹▣▣,朴致▣放送事。特递知义禁。
[三月]
三月十一日。以省墓事受由下往。其间移判尹。还移右参赞。
二十三日。入来。
[四月]
四月初九日。拜刑曹判书。副望朴师益,末望尹阳来。
十六日。上辞刑曹判书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其所引嫌。极涉太过。秋曹剧务。不宜久旷。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传曰秋判疏批已下。即为牌招。
十七日。连违召牌。
十八日。政院请牌 启辞。 传曰其在事体。决不若是撕挨。即为牌招察任。
同日。再违。夜 备忘记。秋曹剧务。不宜久旷。其所撕挨。亦无义意。而若是违牌。无意应 命。其在事体。极为未安。判书赵▣▣。从重推考。明朝牌招察任。有牌再违。
十九日。政院请牌 启辞。 答曰其在分义道理。决不若此。从重推考。更即牌招。再违。
[正月]
正月。拜知义禁。兼都总管。
[二月]
二月。因忠清道放未放回 启时。尹▣▣,朴致▣放送事。特递知义禁。
[三月]
三月十一日。以省墓事受由下往。其间移判尹。还移右参赞。
二十三日。入来。
[四月]
四月初九日。拜刑曹判书。副望朴师益,末望尹阳来。
十六日。上辞刑曹判书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其所引嫌。极涉太过。秋曹剧务。不宜久旷。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传曰秋判疏批已下。即为牌招。
十七日。连违召牌。
十八日。政院请牌 启辞。 传曰其在事体。决不若是撕挨。即为牌招察任。
同日。再违。夜 备忘记。秋曹剧务。不宜久旷。其所撕挨。亦无义意。而若是违牌。无意应 命。其在事体。极为未安。判书赵▣▣。从重推考。明朝牌招察任。有牌再违。
十九日。政院请牌 启辞。 答曰其在分义道理。决不若此。从重推考。更即牌招。再违。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78H 页
二十日。再违。
二十一日。再违。
二十二日。初度呈辞入 启。给由至三度。递差。
二十九日。拜汉城判尹。又除知义禁。承牌出肃行公。
[五月]
五月二十一日。夕讲入 侍时。参赞官李宗城曰近来文臣。无晓解汉音者。诚为可虑矣。 宣庙朝则朝臣之中。亦多有能解汉语者。壬辰之变。赖以得力矣。 上曰文臣既不解汉音。则译官虽有所云云。何能卞识其真伪乎。知事赵▣▣曰文臣之不解汉音者。此由于承文院褒贬。久不设行之致矣。文臣三十前登科者。见抄于老乞大。三十后则见抄于吏文。承文院褒贬时。大臣考讲。而近年以来。未闻开坐考讲之事矣。 上曰别为分付于承文院。使之着实举行可也。
[六月]
六月初五日。上请郑益河更查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所陈郑益河事。果是矣。当以 下教于次对矣。
十三日。夕讲时。知经筵赵▣▣启曰朝以滞囚可虑仰达矣。判金吾出代。则诸囚自可议处。而其中安宗海事甚难处。前判义禁尹淳欲以上裁仰禀而
二十一日。再违。
二十二日。初度呈辞入 启。给由至三度。递差。
二十九日。拜汉城判尹。又除知义禁。承牌出肃行公。
[五月]
五月二十一日。夕讲入 侍时。参赞官李宗城曰近来文臣。无晓解汉音者。诚为可虑矣。 宣庙朝则朝臣之中。亦多有能解汉语者。壬辰之变。赖以得力矣。 上曰文臣既不解汉音。则译官虽有所云云。何能卞识其真伪乎。知事赵▣▣曰文臣之不解汉音者。此由于承文院褒贬。久不设行之致矣。文臣三十前登科者。见抄于老乞大。三十后则见抄于吏文。承文院褒贬时。大臣考讲。而近年以来。未闻开坐考讲之事矣。 上曰别为分付于承文院。使之着实举行可也。
[六月]
六月初五日。上请郑益河更查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所陈郑益河事。果是矣。当以 下教于次对矣。
十三日。夕讲时。知经筵赵▣▣启曰朝以滞囚可虑仰达矣。判金吾出代。则诸囚自可议处。而其中安宗海事甚难处。前判义禁尹淳欲以上裁仰禀而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78L 页
未果矣。宋教明缄辞。则以为宗海如此风日。何以出来之说。对中官分明酬酢云。渠之供辞。则缕缕发明。至曰其时赈恤郎厅李诚跻与之同坐。今若缄问则可知云。此事诚未可知矣。然设令宗海真有此事。是特侪友讥嘲之资而已。元非朝家论罪之事。况与中官酬酢。实无可照之律。何以处之乎。 上曰重臣所达是矣。此不过为士流之所骇笑。非朝家之所可罪也。洪启裕则虽得于风传。宋教明岂有白地诬人之理哉。于此可知其真的。而终不直告。其处身不慎。告君不实则有之。罢职放送可也。
[七月]
七月初五日。大臣备局堂上引见入 侍时。右副承旨郑彦燮所启。郑益河查事。顷有次对时禀处之命矣。大臣狱官方入 侍。下询而处之何如。行户曹判书宋寅明曰一事岂可每每行查耶。事体恐不如此矣。 上曰若不查。则于益河如何。置之黯昧。似不可矣。右议政金▣▣曰李裕身事可异矣。既已经查之后。自以雠怨之人。复申前说。持之不已。今若行查而清脱。则裕身又将言之耶。裕身若又言。则又复行查耶。朝家事体。决不若是。置之可
[七月]
七月初五日。大臣备局堂上引见入 侍时。右副承旨郑彦燮所启。郑益河查事。顷有次对时禀处之命矣。大臣狱官方入 侍。下询而处之何如。行户曹判书宋寅明曰一事岂可每每行查耶。事体恐不如此矣。 上曰若不查。则于益河如何。置之黯昧。似不可矣。右议政金▣▣曰李裕身事可异矣。既已经查之后。自以雠怨之人。复申前说。持之不已。今若行查而清脱。则裕身又将言之耶。裕身若又言。则又复行查耶。朝家事体。决不若是。置之可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79H 页
矣。而益河则必愿更查矣。判尹赵▣▣曰近来以私怨而互相诋辱。实为痼弊。而至于李裕身而极矣。郑益河于前日查覈时。既已清脱。而今因裕身之言。又为行查。则大关后弊。益河则虽欲更查。而其在朝家事体。恐不宜更为行查。故臣果疏陈矣。行吏曹判书金在鲁曰事体诚如大臣及宋寅明所达。而既 命行查。旋为还寝似不当。裕身之疏。不特前说。又有新语。则在益河之道。岂不欲更为查辨耶。寅明曰既不行查。则台言自归于置而不用之科。在益河。何至必欲更查之端耶。 上曰更查之请。发于台启。而此非相持之事。故果允从矣。近来互相侵辱之习。甚不美。予实不取也。不查则自归于不用其言。查事置之可也。
[九月]
九月二十八日。三度呈辞入 启。只递本职。
[十月]
十月初二日。都政。以副望拜知中枢府事。(首望李秉常,末望李宜晚。)
十月十六日。夜拜兵曹判书。
二十一日。上辞兵曹判书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司马新 命。意非偶矣。卿勿过辞。从速行公。令本兵之长。其不久旷。连日违牌。
[九月]
九月二十八日。三度呈辞入 启。只递本职。
[十月]
十月初二日。都政。以副望拜知中枢府事。(首望李秉常,末望李宜晚。)
十月十六日。夜拜兵曹判书。
二十一日。上辞兵曹判书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司马新 命。意非偶矣。卿勿过辞。从速行公。令本兵之长。其不久旷。连日违牌。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79L 页
[十一月]
十一月初一日。承牌出肃。
二十五日。大臣备局堂上引见入 侍。吏曹参议李宗城所 启。申光夏事。台启既已承 批。此事且发端。故敢达所怀矣。台启中并以申光夏疏辞为罪。则未必然。而非强盗而施以乱杖之刑。则固宜有谴罚矣。第捕厅之夜禁。固其职耳。执捉禁营军卒。虽云非相敬相厚之义。因此转辗。掌夜禁之部将。至于殒毙。且非其当夜生事之人云。人命至重。此岂非无辜而死者乎。禁营决棍。初非有欲其死之意。虽云邂逅。禁营大将。亦当有警责之道矣。 上曰然乎。训鍊大将张鹏翼曰捕校事。虽未目睹。盖闻传言。则其所致毙。非由于受棍。当初捉去之时受杖曳出之后。禁营军卒。乘时逞憾。蹴踏乱驱。至于此境云矣。 上曰大将自为决棍乎。鹏翼曰兵判决棍云矣。右议政金▣▣曰申光夏之施以法外之刑。殊极非矣。兵判之决棍捕校。盖出于惩治之意。而其所殒命。实是邂逅致毙矣。 上曰今日国家。如有纪纲。则不可无责罚。人之殒命。闻甚惊骇。申光夏,赵▣▣。并罢职可也。金▣▣曰本兵之长。施棍罚于管下捕校。既非法外。二十度而殒
十一月初一日。承牌出肃。
二十五日。大臣备局堂上引见入 侍。吏曹参议李宗城所 启。申光夏事。台启既已承 批。此事且发端。故敢达所怀矣。台启中并以申光夏疏辞为罪。则未必然。而非强盗而施以乱杖之刑。则固宜有谴罚矣。第捕厅之夜禁。固其职耳。执捉禁营军卒。虽云非相敬相厚之义。因此转辗。掌夜禁之部将。至于殒毙。且非其当夜生事之人云。人命至重。此岂非无辜而死者乎。禁营决棍。初非有欲其死之意。虽云邂逅。禁营大将。亦当有警责之道矣。 上曰然乎。训鍊大将张鹏翼曰捕校事。虽未目睹。盖闻传言。则其所致毙。非由于受棍。当初捉去之时受杖曳出之后。禁营军卒。乘时逞憾。蹴踏乱驱。至于此境云矣。 上曰大将自为决棍乎。鹏翼曰兵判决棍云矣。右议政金▣▣曰申光夏之施以法外之刑。殊极非矣。兵判之决棍捕校。盖出于惩治之意。而其所殒命。实是邂逅致毙矣。 上曰今日国家。如有纪纲。则不可无责罚。人之殒命。闻甚惊骇。申光夏,赵▣▣。并罢职可也。金▣▣曰本兵之长。施棍罚于管下捕校。既非法外。二十度而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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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乃是偶然耳。非有故杀之意。则以此罢职。殊涉过重矣。 上曰人命至重。其在王者之政。既闻此言。则何可不为罢职乎。金▣▣曰以此捕校之邂逅致毙。兵判之至于罢职。终涉太过。今若下询于入侍诸臣。则可以知之矣。鹏翼曰兵判之决棍捕校。非因禁卫大将。以本兵之长。治其所管之捕校。二十棍罚。有何过重之事乎。户曹判书李廷济曰兵判国之重任。既寄以三军司命之权。则以一军卒邂逅杖毙。遽施罢职之罚。决知其过重。且吏议所达军卒殒命事。亦似出于风闻矣。 上曰儒臣之意何如。副修撰金若鲁曰申光夏则终施法外之刑。今日处分得当。而赵▣▣则以本兵之长。施二十棍罚于管下捕校。本非滥刑。捕校受棍之后。虽至殒命。亦非故杀之事。以此至于罢职。处分未免过重矣。 上曰礼原之意何如。赵显命曰主兵之人。决棍二十。诚非过矣。以此罢职。似涉不当矣。上曰申光夏何如。显命曰此则法外之刑。终涉过矣。 上曰今此下询。非恶赵▣▣而然。欲为守法矣。吏议之意何如。李宗城曰诸臣皆以陈达。而罢职则过矣。 上曰今此处分。非有他意。乃所以重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80L 页
人命也。既施法外之刑。不可无责罚。申光夏罢职。赵▣▣则似有差等。从重推考。该营军卒。自该营决棍可也。
二十八日。吏曹参议李宗城上疏。
伏以臣于日昨 筵中。有奏事不审之失。敢此自列。冀被谴责焉。盖臣初因闾巷风传。闻捕厅禁营。因夜禁相争。部将至于殒毙。心甚伤悯。及到宾厅。将臣亦言其死。此又可信。臣于是只料其死而已。及到 筵席。台臣发启请推捕将。区区之见。妄以为法外滥杖之捕将。固宜责罚。而事非军机。而部将杖毙。则禁营亦当有警责之意仰达矣。昨者将臣送言。部将之死。初是过传。尚今生存。而被杖重伤者。亦是当夜生事之人。又与臣所陈白者。事实差爽。臣于是诚不胜瞿然之至。古人以马字添一点。至称死罪。则今臣之错换人生死。罪又如何。重以事端转辗。重臣不安。原初 下教。既缘臣误达。则重臣尚被推勘。臣独晏然。揆以私分。益增臲卼。节届阳至。礼重起居。今始露章鸣号。伏乞 圣慈俯垂谅察。亟罢臣职。以为妄言者之戒。不胜幸甚。答曰省疏具悉。奏达差错。不必深嫌。尔其勿辞。从
二十八日。吏曹参议李宗城上疏。
伏以臣于日昨 筵中。有奏事不审之失。敢此自列。冀被谴责焉。盖臣初因闾巷风传。闻捕厅禁营。因夜禁相争。部将至于殒毙。心甚伤悯。及到宾厅。将臣亦言其死。此又可信。臣于是只料其死而已。及到 筵席。台臣发启请推捕将。区区之见。妄以为法外滥杖之捕将。固宜责罚。而事非军机。而部将杖毙。则禁营亦当有警责之意仰达矣。昨者将臣送言。部将之死。初是过传。尚今生存。而被杖重伤者。亦是当夜生事之人。又与臣所陈白者。事实差爽。臣于是诚不胜瞿然之至。古人以马字添一点。至称死罪。则今臣之错换人生死。罪又如何。重以事端转辗。重臣不安。原初 下教。既缘臣误达。则重臣尚被推勘。臣独晏然。揆以私分。益增臲卼。节届阳至。礼重起居。今始露章鸣号。伏乞 圣慈俯垂谅察。亟罢臣职。以为妄言者之戒。不胜幸甚。答曰省疏具悉。奏达差错。不必深嫌。尔其勿辞。从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81H 页
速察职。
二十九日。 传曰既知奏错。虽曰薄勘。岂可仍施。兵判推考传旨爻周。军卒勿治。而当初下教。不过重人命。而既知奏错。亦命勿推。其无可嫌之端。本兵重任。其可旷焉。牌招察任。
同日。上自讼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玆事业已下教。卿何过嫌。设或君父有过中处分者。不敢因此撕挨。况此初不过重人命。末知本事。亦命勿推。尤不过嫌者。卿勿过辞。从速行公。
二十九日。 传曰既知奏错。虽曰薄勘。岂可仍施。兵判推考传旨爻周。军卒勿治。而当初下教。不过重人命。而既知奏错。亦命勿推。其无可嫌之端。本兵重任。其可旷焉。牌招察任。
同日。上自讼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玆事业已下教。卿何过嫌。设或君父有过中处分者。不敢因此撕挨。况此初不过重人命。末知本事。亦命勿推。尤不过嫌者。卿勿过辞。从速行公。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81L 页
乙卯
[二月]
二月▣日。上请两大臣官爵。搢绅联名疏。(在原集。申思哲以下五十五人。)
(行知事申思哲,行判敦宁沈宅贤,行礼曹判书金取鲁,锦原君朴师益,兵曹判书赵▣▣,行副司直郑亨益,判尹尹阳来,知敦宁赵正万,左尹洪铉辅,吏曹参判申昉,行副司直李廷熽,金相玉,徐宗伋,庆尚监司闵应洙,行司直洪重畴,工曹参判李瑜,行副司果金镇玉,安重弼,副护军郑东后,行副司果朴圣辂,李凤翼,佥知鱼有龙,行副司直洪龙祚,工曹参议慎无逸,前府使李圣龙,副司果金应福,郑彦燮,朴师正,判决事朴弼正,行副司果金希鲁,兵曹参知李潝,前校理尹心衡,前应教赵明泽,前持平李度远,前修撰李亮臣,前校理朴弼均,前佐郎尹汲,前修撰闵亨洙,前应教韩显谟,前修撰柳谦明,副修撰俞最基,掌乐正申思永,前修撰洪凤祚,副司果李德载,前献纳李光运,前县监赵泰彦,前持平赵明履,金相绅,郑弘济,尹得徵,前正言洪启裕,平安都事闵瑗,前持平韩翼谟,洪昌汉,前县监蔡膺福。)
十八日。上辨正李载厚憯诬。搢绅联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半夜下教。群心释然。卿等之心。亦曰洞然。乘时倾轧之事。业已知之。快谕无馀。于卿等有何为嫌之端。其若过嫌。其将曰释然乎否乎。卿勿过辞。从速行公。
二十一日。 亲临习操时定夺。(兵判时。)
一。壬申年则训局以主管之。故为中营。禁营为前
[二月]
二月▣日。上请两大臣官爵。搢绅联名疏。(在原集。申思哲以下五十五人。)
(行知事申思哲,行判敦宁沈宅贤,行礼曹判书金取鲁,锦原君朴师益,兵曹判书赵▣▣,行副司直郑亨益,判尹尹阳来,知敦宁赵正万,左尹洪铉辅,吏曹参判申昉,行副司直李廷熽,金相玉,徐宗伋,庆尚监司闵应洙,行司直洪重畴,工曹参判李瑜,行副司果金镇玉,安重弼,副护军郑东后,行副司果朴圣辂,李凤翼,佥知鱼有龙,行副司直洪龙祚,工曹参议慎无逸,前府使李圣龙,副司果金应福,郑彦燮,朴师正,判决事朴弼正,行副司果金希鲁,兵曹参知李潝,前校理尹心衡,前应教赵明泽,前持平李度远,前修撰李亮臣,前校理朴弼均,前佐郎尹汲,前修撰闵亨洙,前应教韩显谟,前修撰柳谦明,副修撰俞最基,掌乐正申思永,前修撰洪凤祚,副司果李德载,前献纳李光运,前县监赵泰彦,前持平赵明履,金相绅,郑弘济,尹得徵,前正言洪启裕,平安都事闵瑗,前持平韩翼谟,洪昌汉,前县监蔡膺福。)
十八日。上辨正李载厚憯诬。搢绅联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半夜下教。群心释然。卿等之心。亦曰洞然。乘时倾轧之事。业已知之。快谕无馀。于卿等有何为嫌之端。其若过嫌。其将曰释然乎否乎。卿勿过辞。从速行公。
二十一日。 亲临习操时定夺。(兵判时。)
一。壬申年则训局以主管之。故为中营。禁营为前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82H 页
营。御营为后营事定夺矣。今此阅武时。营号当为预定。今亦依此为之乎。
一。亲临阅武时。无守宫大将磨鍊之事。而 大内巡检等事。不可无别㨾申饬之道。分付兵曹都总府。守宫堂上,各色宿卫军兵等。使之累次巡检。另加严饬何如。
一。在前亲阅时。三军门并为参操。故阙外留阵。无磨鍊之事。而以当日 回銮 陵幸时言之。例有留阵。则其在慎重之道。此一款恐不可已。未知使何军门留阵乎。
一。在前亲阅时。入直训局军兵。有出用之例云。而至于北营,南营,广智,集春等营入直军兵。合一百九十名。系是宫城守卫之卒。事体紧重。勿为出用之意分付何如。
一。今此亲阅时。西营入直禁卫军。以训局军兵替代事。才已定夺矣。御营军数。比诸禁营。不无异同。东营入直御营军。以训局军兵。亦为替代何如。
一。训局步军。勿着甲衣事。
二十四日。上辞兵曹判书疏。(在原集。) 答曰定遣御医看病。(医官金必衍来诊书启。有调中君子汤五贴材料出送之 教。)
一。亲临阅武时。无守宫大将磨鍊之事。而 大内巡检等事。不可无别㨾申饬之道。分付兵曹都总府。守宫堂上,各色宿卫军兵等。使之累次巡检。另加严饬何如。
一。在前亲阅时。三军门并为参操。故阙外留阵。无磨鍊之事。而以当日 回銮 陵幸时言之。例有留阵。则其在慎重之道。此一款恐不可已。未知使何军门留阵乎。
一。在前亲阅时。入直训局军兵。有出用之例云。而至于北营,南营,广智,集春等营入直军兵。合一百九十名。系是宫城守卫之卒。事体紧重。勿为出用之意分付何如。
一。今此亲阅时。西营入直禁卫军。以训局军兵替代事。才已定夺矣。御营军数。比诸禁营。不无异同。东营入直御营军。以训局军兵。亦为替代何如。
一。训局步军。勿着甲衣事。
二十四日。上辞兵曹判书疏。(在原集。) 答曰定遣御医看病。(医官金必衍来诊书启。有调中君子汤五贴材料出送之 教。)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82L 页
[三月]
三月初五日。引见时。左议政徐▣▣所启。安兴佥使李撰既已拿囚。而今若罪之。则反中其愿。还为下送。使之完役宜矣。吏曹判书宋寅明曰罪罢则适中其愿。而以海防镇将。虽云受由于巡营。不待水使之听许。而任自佩兵符。离镇上来。则其在严纪律之道。何可全然无罪。还为下送。使水使决棍何如。 上曰既已拿来。则足惩其罪。付过放送。使任其事似宜矣。吏判曰李撰若为其完役。而终无罪责。则不成国法。终关后弊。拿问者。有罪无罪间。查问之意。岂可以此谓之勘罪耶。 上曰吏判所达是矣。今此下送。非赦之也。使之带过下去。水使付过任使可矣。兵曹判书赵▣▣曰小臣于李撰事。窃有愚见。敢此仰达矣。李撰是水军佥使也。水使既不给由。则决不可擅离本镇。而任自作行。有若逃来者然。此甚可骇。水使之为虑海防而不许给由。诚得体。而出送令箭。殊甚异常矣。李撰既已拿来之后。无端下送。事体苟简。自兵曹以擅离之罪。决棍放送。未知何如。 上曰兵判之言似好矣。移送兵曹。决棍下送可也。左副承旨郑必宁曰付过则还收乎。 上曰然矣。判书赵▣▣曰决棍度数。
三月初五日。引见时。左议政徐▣▣所启。安兴佥使李撰既已拿囚。而今若罪之。则反中其愿。还为下送。使之完役宜矣。吏曹判书宋寅明曰罪罢则适中其愿。而以海防镇将。虽云受由于巡营。不待水使之听许。而任自佩兵符。离镇上来。则其在严纪律之道。何可全然无罪。还为下送。使水使决棍何如。 上曰既已拿来。则足惩其罪。付过放送。使任其事似宜矣。吏判曰李撰若为其完役。而终无罪责。则不成国法。终关后弊。拿问者。有罪无罪间。查问之意。岂可以此谓之勘罪耶。 上曰吏判所达是矣。今此下送。非赦之也。使之带过下去。水使付过任使可矣。兵曹判书赵▣▣曰小臣于李撰事。窃有愚见。敢此仰达矣。李撰是水军佥使也。水使既不给由。则决不可擅离本镇。而任自作行。有若逃来者然。此甚可骇。水使之为虑海防而不许给由。诚得体。而出送令箭。殊甚异常矣。李撰既已拿来之后。无端下送。事体苟简。自兵曹以擅离之罪。决棍放送。未知何如。 上曰兵判之言似好矣。移送兵曹。决棍下送可也。左副承旨郑必宁曰付过则还收乎。 上曰然矣。判书赵▣▣曰决棍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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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定之矣。 上曰决棍十五度可也。
[闰四月]
闰四月二十四日。上引咎疏。(在原集兵判时。) 答曰省疏具悉。饬励之事。何必深嫌。过中之斥。尤何为嫌。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五月]
五月初一日。常参时。兵曹判书赵▣▣所启。禁军都试。曾有申饬必行之教。而小臣见差试官。又以赏试未及举行矣。今则节届仲夏。盖都试举措重大。大臣及政府西壁,六曹堂上皆进参。故数十年来。甲午,乙未,甲辰,戊申。只四次举行。而戊申则适值变乱中撤。自古春则二三月。秋则八九月设行。或至五月十一月。则辄以退行之意颐禀。盖以祈寒盛暑。为虑军兵之致伤而然矣。今则成命已下。仍为举行乎。抑中止乎。敢禀。 上曰定日乎。赵▣▣曰初以四月十九日为定矣。小臣多事且引入。不得设行矣。左议政徐▣▣曰自前颐禀。盖为祈寒盛暑。不可试射故矣。 上曰因兵曹有故。既定不行。而朝令宜信。虽当暑节。不必退行。然当此盛夏。军兵之致伤。不可不念。待秋举行可也。又所启。武科出身者赴防事。曾已 下教矣。今番亦择士夫。即送赴防。中庶则从自愿。或纳米或赴防乎。 上
[闰四月]
闰四月二十四日。上引咎疏。(在原集兵判时。) 答曰省疏具悉。饬励之事。何必深嫌。过中之斥。尤何为嫌。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五月]
五月初一日。常参时。兵曹判书赵▣▣所启。禁军都试。曾有申饬必行之教。而小臣见差试官。又以赏试未及举行矣。今则节届仲夏。盖都试举措重大。大臣及政府西壁,六曹堂上皆进参。故数十年来。甲午,乙未,甲辰,戊申。只四次举行。而戊申则适值变乱中撤。自古春则二三月。秋则八九月设行。或至五月十一月。则辄以退行之意颐禀。盖以祈寒盛暑。为虑军兵之致伤而然矣。今则成命已下。仍为举行乎。抑中止乎。敢禀。 上曰定日乎。赵▣▣曰初以四月十九日为定矣。小臣多事且引入。不得设行矣。左议政徐▣▣曰自前颐禀。盖为祈寒盛暑。不可试射故矣。 上曰因兵曹有故。既定不行。而朝令宜信。虽当暑节。不必退行。然当此盛夏。军兵之致伤。不可不念。待秋举行可也。又所启。武科出身者赴防事。曾已 下教矣。今番亦择士夫。即送赴防。中庶则从自愿。或纳米或赴防乎。 上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83L 页
曰依为之。
十四日。大臣备局堂上引见时。兵曹判书赵▣▣所启。臣以马牌事。有所达矣。壬子年臣为陈奏副使赴京时。到肃川。御医尹兴大及药房书员宋昌辉等所持马牌。藏置于行担中。而其行担为偷儿所持去。故并与马牌而见失之。臣与上使,书状同议状闻。仍使监司使之讥捕可疑人矣。回还时问之。则未能搜得。其后又问于兵营。则答以为有若捕风捉影。无以寻觅云。且顷者刑曹书吏及掌隶院书吏。以香陪出去外方。又失其所持马牌。故移刑曹勘罪矣。因 邦庆蒙赦。兴大辈亦经赦典。今虽追罪。不过荡涤而已。似无可论。而马牌则不可不更造故敢达。 上曰马牌甚重。受去者宜藏置身边。而每每见失。诚极骇然。大臣之意何如。右议政金▣▣曰失之者所当从重科罪。而其后因赦蒙放。则今不可追罪。马牌则更铸似好矣。刑曹判书赵显命曰马牌事诚为虚疏。以端川赵台相事观之。可知矣。马牌之规。有当给者。有不当给者。或一时出给。便成谬例。分付兵曹,尚瑞院。给马式及兵曹誊录。更为釐正似好矣。司直宋真明曰兵曹虽
十四日。大臣备局堂上引见时。兵曹判书赵▣▣所启。臣以马牌事。有所达矣。壬子年臣为陈奏副使赴京时。到肃川。御医尹兴大及药房书员宋昌辉等所持马牌。藏置于行担中。而其行担为偷儿所持去。故并与马牌而见失之。臣与上使,书状同议状闻。仍使监司使之讥捕可疑人矣。回还时问之。则未能搜得。其后又问于兵营。则答以为有若捕风捉影。无以寻觅云。且顷者刑曹书吏及掌隶院书吏。以香陪出去外方。又失其所持马牌。故移刑曹勘罪矣。因 邦庆蒙赦。兴大辈亦经赦典。今虽追罪。不过荡涤而已。似无可论。而马牌则不可不更造故敢达。 上曰马牌甚重。受去者宜藏置身边。而每每见失。诚极骇然。大臣之意何如。右议政金▣▣曰失之者所当从重科罪。而其后因赦蒙放。则今不可追罪。马牌则更铸似好矣。刑曹判书赵显命曰马牌事诚为虚疏。以端川赵台相事观之。可知矣。马牌之规。有当给者。有不当给者。或一时出给。便成谬例。分付兵曹,尚瑞院。给马式及兵曹誊录。更为釐正似好矣。司直宋真明曰兵曹虽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84H 页
有给马式。而马色书吏居间受赂。虽不当给之人。亦有成给草料之弊。尚瑞院则因此而出给马牌。草料成出之时。兵曹所当深察。而兵曹书吏之类多虚疏。判书在家而题辞者。亦皆踏印于入直堂上。至于草料则入直主之。吏辈易于弄奸而然矣。且马牌出马。其数甚少。而大典法品马。则大臣九匹。其下以次有减。彼此不一。故奉 命之臣。昧然犯法。马牌式及品马数。凭照参酌。改定式似好矣。上曰马式行之已久。何必更定。其所见失。既在于赦前。则今不必追罪。而马牌则不可不加铸矣。此与密符,兵符无异。今后各别申饬。使受去者毋或见失。如或有閪失者。本律外加罪事分付可也。
十二日。大臣备局堂上引见时。兵曹判书赵▣▣所启。江都外城南门栈。是禁卫营所授处也。崩颓已久。材瓦之撤置。殆至五六年。而因本营材力不逮。尚未重修。保障重地。诚甚闷虑。闻江华留守以文殊山城重修事。请得空名帖。则 朝家已许之云。此门亦不可不重修。而无他变通之道。依山城例。若许空名帖百五十馀张。则使僧将及留营哨官。可以担当重建故敢达。礼曹判书金取鲁曰空名
十二日。大臣备局堂上引见时。兵曹判书赵▣▣所启。江都外城南门栈。是禁卫营所授处也。崩颓已久。材瓦之撤置。殆至五六年。而因本营材力不逮。尚未重修。保障重地。诚甚闷虑。闻江华留守以文殊山城重修事。请得空名帖。则 朝家已许之云。此门亦不可不重修。而无他变通之道。依山城例。若许空名帖百五十馀张。则使僧将及留营哨官。可以担当重建故敢达。礼曹判书金取鲁曰空名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84L 页
帖。古人谓之卖爵。决不当轻易许之矣。然若值大无之岁。民将尽刘。则 朝家或可不得已许之。而因城堞公廨修补之役。辄许空名帖。则岂非可闷之甚者乎。即闻兵判所达之语。庙堂初许江都。既未免失之矣。岂可续续许之于此等修补之役乎。臣意则一切防塞为宜矣。 上曰江都乃保障重地。人情居安忘危。若能随毁随补。则岂至于此乎。虽有留营将官。而每每放过。恬不动念。殊极寒心。若无城门则已。既有城门则岂可一任其累年颓废乎。五六年来兵判俱非矣。并从重推考。空名帖则礼判所达是矣。分授一谯楼。该军门自当修葺。自禁营重修可也。
十五日。大臣备局堂上引见时。兵曹判书赵▣▣所启。日昨以具善行赴防事陈达时。以宣传官登科者不送赴防之意陈禀矣。追后闻之。则南行宣传官登科则见递。而便为出身。故例送赴防云。臣之误达。极为惶恐。而内乘则与宣传官自别。具善行依昨日 下教除防乎。右议政金▣▣曰南行宣传官登科则递职者。以其所带之职乃荫窠。出身后不得仍带。故递职后赴防例也。以出身而为宣
十五日。大臣备局堂上引见时。兵曹判书赵▣▣所启。日昨以具善行赴防事陈达时。以宣传官登科者不送赴防之意陈禀矣。追后闻之。则南行宣传官登科则见递。而便为出身。故例送赴防云。臣之误达。极为惶恐。而内乘则与宣传官自别。具善行依昨日 下教除防乎。右议政金▣▣曰南行宣传官登科则递职者。以其所带之职乃荫窠。出身后不得仍带。故递职后赴防例也。以出身而为宣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85H 页
传官则不为赴防云。盖以其近侍故也。具善行则内乘。自是荫武通职。出身后不为递改。而内乘之职亲。无异于宣传官。故日昨有勿令赴防之 命矣。灵城君朴文秀曰以新出身使之赴防者。盖欲习知边事故也。如善行者。其门阀乃将家。况且年少聪敏。如此之人。必令赴防。习知边事然后。前头可以需用。而如两局大将。非此人则谁为之。且赴防非左迁。既无内乘不赴防之前例。先令赴防。后试其用似好矣。 上曰昨闻宣传官登科者不送赴防。故具善行亦使之除防矣。宣传官既送赴防。具善行亦送之可也。赵▣▣曰南行宣传官。因登科见递故送防。而内乘则虽登科。元无递职之规。今若递内乘而送防。则此是刱始也。未知何如。 上曰若令赴防。则内乘自当见递矣。依宣传官例。赴防以送事定式可也。
二十六日。大臣备局堂上引见时。兵曹判书赵▣▣所启。巡将事。臣当陈达矣。事状与捕厅草记稍异。盖巡将宋秀衡。曾以夜禁申饬之意。陈达于 筵中匪久。受 点于巡将。故其夜亲自巡检。又严饬军卒。虽大臣傔从。亦使捉纳矣。以此管牌逢着白
二十六日。大臣备局堂上引见时。兵曹判书赵▣▣所启。巡将事。臣当陈达矣。事状与捕厅草记稍异。盖巡将宋秀衡。曾以夜禁申饬之意。陈达于 筵中匪久。受 点于巡将。故其夜亲自巡检。又严饬军卒。虽大臣傔从。亦使捉纳矣。以此管牌逢着白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85L 页
衣捕校而捉之。捕校则既受讥察之任。故不肯被捉。驱打管牌。管牌等以此尽力捉纳于巡将。以驱打管牌之罪。决棍五度。而通符则解置厅上而后决罪云。巡将具由论报于兵曹。故臣知之矣。巡厅既奉 御牌。事体尤重。祗缘牌卒之疲残。夜禁名存实无。常时则何敢与捕校较挈乎。今因巡将之申饬而有此事矣。 上曰通符果解云耶。判书赵▣▣曰然矣。捕将一边草记。一边结缚。管牌与书员辈。尽日拘囚云。此则过矣。若此不已。巡厅万无支保之势矣。苟究其事端之始作。则固是互相驱打而然。彼此俱有伤处矣。吏卒之囚治。巡将之推考。乃是通符一款。而通符则分明解之而治罪云。巡厅下人。参酌放送何如。 上曰巡厅巡逻之法。犯夜者虽直提学以下。皆使捉纳。法虽如此。此非起闹之事矣。初闻其不解通符而决棍。故有所处分矣。今闻事状如此。当用相斗之律。而捕校既已被棍于巡厅。管牌,书员。令兵曹决棍。而令攸司科罪事安徐可也。
甲寅腊月都目。退行于乙卯六月十二日。而 亲临已有 命矣。十二日吏曹参判洪铉辅,参议朴
甲寅腊月都目。退行于乙卯六月十二日。而 亲临已有 命矣。十二日吏曹参判洪铉辅,参议朴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86H 页
师正违牌见罢。吏曹判书,兵曹判书方在阙内。 上命口传差出。吏参宋真明,吏议曹命教受 点。承牌入肃。午后始开政。 上亲御宣政殿。(吏曹判书尹游,参判宋真明,参议曹命教,承旨李圣龙,兼春秋郑东说,注书李光跻,兵曹判书赵▣▣,参判李德秀,参议韩师得,参知李潝,承旨洪圣辅,兼春秋金廷凤,注书韩亿增。)
十三日。不为 亲临。东西铨在大明殿月廊。日暮时罢政。 上传教两铨使之入侍。都承旨赵明翼,左承旨金浩。以两铨承旨入侍。 上特命宣酝。酒三行。 上宣示 御制诗一只。以 御笔书下。诸臣以次联句。 御制。共将寅协秉心公。 饬勉王言药石同。(吏曹判书尹游。)咫尺敢忘提耳戒。(兵曹判书赵▣▣。)寻常靡懈协心功。(吏曹参判宋真明。)从容治化惟基此。(兵曹参判李德秀。)更祝宸心克有终。(都承旨赵明翼。)建极已看敷五福。(吏曹参议曹命教。)为治亶合励群工。(承旨金浩。)天恩醉饱歌湛露。(兵曹参议韩师得。)民物雍熙验岁礼。(参知李潝。)有意宸章宣半夜。(兵曹正郎柳万枢。)无私圣德配高穹。(兵曹佐郎许逅。)箕畴遗范千秋继。(兵曹佐郎兼春秋宋儒式。)周宴殊恩此夜融。(记事官金廷凤。)鱼水同欢云汉语。君心如一十年中。(注书李衡万。)
十三日。不为 亲临。东西铨在大明殿月廊。日暮时罢政。 上传教两铨使之入侍。都承旨赵明翼,左承旨金浩。以两铨承旨入侍。 上特命宣酝。酒三行。 上宣示 御制诗一只。以 御笔书下。诸臣以次联句。 御制。共将寅协秉心公。 饬勉王言药石同。(吏曹判书尹游。)咫尺敢忘提耳戒。(兵曹判书赵▣▣。)寻常靡懈协心功。(吏曹参判宋真明。)从容治化惟基此。(兵曹参判李德秀。)更祝宸心克有终。(都承旨赵明翼。)建极已看敷五福。(吏曹参议曹命教。)为治亶合励群工。(承旨金浩。)天恩醉饱歌湛露。(兵曹参议韩师得。)民物雍熙验岁礼。(参知李潝。)有意宸章宣半夜。(兵曹正郎柳万枢。)无私圣德配高穹。(兵曹佐郎许逅。)箕畴遗范千秋继。(兵曹佐郎兼春秋宋儒式。)周宴殊恩此夜融。(记事官金廷凤。)鱼水同欢云汉语。君心如一十年中。(注书李衡万。)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86L 页
虞庭赓载一堂中。湛露章成庆会隆。较诸父子恩无异。然后君心感有通。(注书李衡万承 命制进。)亲握铨衡勉荡平。高悬天鉴烛幽明。妍媸固已归监别。更勉君心一又精。 侍宴玆堂十载回。居然霜雪鬓边堆。深幸又登亲政席。 圣恩何以报涓埃。(都承旨赵明翼别为制进。)同堂戈戟轸渊衷。特揭天章勉至公。 圣主深忧同烈祖。朝臣休复更西东。(兵曹参判李德寿承 命制进。)
[六月]
六月二十日。大臣,备局堂上引见时。判义禁申思哲所启。李馨远等更查原情判付中。有后日登对时禀处之 命。敢达。 上曰此事慎汝俭为要紧。而今已身死。无凭可闻。兵判必无隐讳之理。既曰不得闻云。则今无究覈之路矣。虽以南原君言之。必无空然自辱之理。此乃近来武弁风习无状。自相倾轧。转是敷衍之致。极可痛骇。李馨远等并分拣放送。御将今方入侍矣。此后勿论曾经阃任。若有倾陷之习。兵判及武将。陈达处置。而如有掩置之弊。是负国也。各别饬励可也。
二十二日。上辞兵曹判书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本兵重任。其何久旷。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六月]
六月二十日。大臣,备局堂上引见时。判义禁申思哲所启。李馨远等更查原情判付中。有后日登对时禀处之 命。敢达。 上曰此事慎汝俭为要紧。而今已身死。无凭可闻。兵判必无隐讳之理。既曰不得闻云。则今无究覈之路矣。虽以南原君言之。必无空然自辱之理。此乃近来武弁风习无状。自相倾轧。转是敷衍之致。极可痛骇。李馨远等并分拣放送。御将今方入侍矣。此后勿论曾经阃任。若有倾陷之习。兵判及武将。陈达处置。而如有掩置之弊。是负国也。各别饬励可也。
二十二日。上辞兵曹判书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本兵重任。其何久旷。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87H 页
二十九日。 宗庙提调时。因奉事李秀徵事。上自引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上款撕挨。业已下教。李秀徵事。极可骇也。郎厅反攻提调。曾所未有。其在惩后弊之道。不可不严惩。施以告身三等之律。卿其勿辞。从速察职。
[八月]
八月十五日。常参时。领敦宁鱼▣▣所启。今番 陵幸。随 驾军兵。依例犒馈事 命下矣。本局亦当举行。而向者平市提调赵明翼。以各军门犒馈牛只。使军门直为贸用事。陈禀定夺。而训局则与他营有异。犒馈时牛只。自户曹担当办备之后。都监则领军兵监犒而已。元无干涉事矣。其间不无窒碍难处之端。十数年来。自户曹往复本局。草记定夺。每于犒馈时。量其军兵实数,犒牛只数。移送价钱于本局。则自本局预为给价于牛廛人处。毋论牛只多少。一从市直贸纳以用。廛人之预受价。从便贸纳。于渠等为便。而军门之为民除弊至矣。廛人之呼诉于该署者。未知由于何军门何时事。而今春平市提调沈宅贤陈达时。因重臣大臣所达。自 上以使军门自当事体。不可准价上下。俾无呼冤事 下教矣。今此本署提调以直为贸用事。
[八月]
八月十五日。常参时。领敦宁鱼▣▣所启。今番 陵幸。随 驾军兵。依例犒馈事 命下矣。本局亦当举行。而向者平市提调赵明翼。以各军门犒馈牛只。使军门直为贸用事。陈禀定夺。而训局则与他营有异。犒馈时牛只。自户曹担当办备之后。都监则领军兵监犒而已。元无干涉事矣。其间不无窒碍难处之端。十数年来。自户曹往复本局。草记定夺。每于犒馈时。量其军兵实数,犒牛只数。移送价钱于本局。则自本局预为给价于牛廛人处。毋论牛只多少。一从市直贸纳以用。廛人之预受价。从便贸纳。于渠等为便。而军门之为民除弊至矣。廛人之呼诉于该署者。未知由于何军门何时事。而今春平市提调沈宅贤陈达时。因重臣大臣所达。自 上以使军门自当事体。不可准价上下。俾无呼冤事 下教矣。今此本署提调以直为贸用事。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87L 页
更有所禀定。军门事体。至为严重。依 传教犒馈。亦与私事不同。则许多牛只买卖。岂可使军门校卒。往来远近乡村。个个贸取。而如此时。不使牛廛人贸纳国用。则国家之设牛廛。将焉用哉。罢牛廛可也。而决不可舍本廛而私自贸用。此非但一时事体之损伤而已。前头之弊。有不可胜言。自户曹移送价钱后。依前例前期出给于廛人。贸纳设犒何如。兵曹判书赵▣▣曰此事盖缘犒馈时。自各军门先用廛人牛只。追后给价。而不满于廛人之意。以此不无呼冤。此平市提调赵明翼所以有令军门直为买用之请者也。若令军门自当。则许多牛只。从何贸得哉。臣昨日招廛人。以先给数三百两。宜即贸纳云尔。则廛人称以奉 承传。犹不听从。果若此。设置牛廛。将安用哉。必令军门自当。则分送将校辈于外方而贸得。如是之际。徒费日子。不但事体未安。犒馈将无设行之期。事甚闷虑矣。上曰犒馈之时。军门操纵。多施重棍。故市民有怨提调之禀 启防塞者也。然此细事。朝令何可朝夕变改耶。依当初 下教举行。防塞禀启时。下教勿施可也。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88H 页
同日。常参时。御营大将赵显命所启。御营驾前别抄三十名。今番 陵幸时陪从矣。犒馈 命下。而以本营不为随 驾之故。既不设馈。兵曹亦不许参。军情以为落莫矣。 上曰一体随驾。而不参犒馈。诚冤甚矣。兵曹判书赵▣▣曰既是他营军卒。且无前例。何可与论于兵曹犒馈耶。且兵曹一军色所储荡然。军兵服色次。亦不出给矣。右议政金▣▣曰军士三十名犒馈。元非大段。而兵判似以无例为难矣。 上曰扈辇队别军职。皆付于兵曹犒馈。则况随驾军兵。岂不付于兵曹乎。御营别抄。自兵曹一体犒馈为可。赵▣▣曰扈辇队别军职。皆是兵曹所属。故自兵曹犒馈。而御营别抄。则他营所属也。自该营犒馈可也。岂可自兵曹举行乎。似难奉行矣。 上曰御营厅既不随 驾。则不可付诸本营。当付于兵曹。而兵判无前例之言。不为非矣。然兵曹之财。乃国之财也。以国之命。用国之财。犒馈国之军兵。有何不可。一体举行可也。
同日。常参时。兵曹判书赵▣▣所启。都政时部将守门将之窠颇多。而出身之奔竞特甚。不得已设行别取才。则其中全养曾为名者。不知何许人。而
同日。常参时。兵曹判书赵▣▣所启。都政时部将守门将之窠颇多。而出身之奔竞特甚。不得已设行别取才。则其中全养曾为名者。不知何许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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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射居首。故首拟受点矣。部将等以为养曾。是贼晟军官之子。将未免不顺于可否。养曾知机。作挐于部将厅。使不得为可否。部将等以此论报兵曹。故草记汰去矣。养曾以言根出于前主簿李徵圣。与其弟三人。乘夜突入于徵圣家。拔剑刺之。以铁鞭乱打徵圣。几至死境。故徵圣呈刑曹。自刑曹草记。养曾兄弟。方见囚于禁府矣。此是无前变怪。如此之类。不可不别为严治。以杜后弊。玆敢仰达矣。上曰大臣之意何如。渠之原情则发明矣。右议政金▣▣曰勿论本事之虚实。拔釰作挐之罪至重矣。 上曰既无当律。令金吾从重勘处可也。
[九月]
九月十五日。常参时。兵曹判书赵▣▣所启。自前有武科新榜出身两班子枝则使之赴防。而其馀则有从自愿纳米。或赴防之规。今亦依此为之乎。 上曰依为之。
[十月]
十月初二日。馆所举动时。兵曹判书赵▣▣所启。
大驾已到中大门外。而云釰差备。不为待令。左右寻觅。终无去处。致令中官替行。事甚骇然。预差亦不待令。不得已使侍卫武兼代行。而差备官实预差。查出汰去何如。都承旨金始烱曰差备官入于
[九月]
九月十五日。常参时。兵曹判书赵▣▣所启。自前有武科新榜出身两班子枝则使之赴防。而其馀则有从自愿纳米。或赴防之规。今亦依此为之乎。 上曰依为之。
[十月]
十月初二日。馆所举动时。兵曹判书赵▣▣所启。
大驾已到中大门外。而云釰差备。不为待令。左右寻觅。终无去处。致令中官替行。事甚骇然。预差亦不待令。不得已使侍卫武兼代行。而差备官实预差。查出汰去何如。都承旨金始烱曰差备官入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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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内。不即来待。极为骇然。似当有拿处之道矣。 上曰汰去。安徐拿处可也。
[十一月]
十一月初五日。因泮儒事。上自引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饬励之事。其在分义。决不若是。卿其勿辞行公。
三十日。因泮儒事。上三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特教之下。若是撕挨。其在分义。极涉太过。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十二月]
十二月初二日。入侍时。 上曰卿之至今撕挨者何义耶。对曰小臣不肖无状。事君不诚。心事见疑于君父。何敢更立于朝端乎。顷者泮儒所怀中附陈之事。盖仰体 列圣朝优待儒生之意。欲使 圣德增光而已。岂有他意于其间。而右袒之教。极其严截。故惶恐无地。切欲卸解职务。杜门省愆。而未及解职。敕使入京。至有迎敕 举动。夫远人接见事体自别。既未解本兵之任。则不敢引伏。出参陪扈之列。仍即寻单矣。及夫礼判罢职之后。则臣之不容冒据之状。尤益较然。盖礼判之末梢见罢。虽因未奉敦谕之 命。而元初执以为难进之端者。与臣同也。与人同事之后。一则见罢。一则在职。宁
[十一月]
十一月初五日。因泮儒事。上自引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饬励之事。其在分义。决不若是。卿其勿辞行公。
三十日。因泮儒事。上三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特教之下。若是撕挨。其在分义。极涉太过。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十二月]
十二月初二日。入侍时。 上曰卿之至今撕挨者何义耶。对曰小臣不肖无状。事君不诚。心事见疑于君父。何敢更立于朝端乎。顷者泮儒所怀中附陈之事。盖仰体 列圣朝优待儒生之意。欲使 圣德增光而已。岂有他意于其间。而右袒之教。极其严截。故惶恐无地。切欲卸解职务。杜门省愆。而未及解职。敕使入京。至有迎敕 举动。夫远人接见事体自别。既未解本兵之任。则不敢引伏。出参陪扈之列。仍即寻单矣。及夫礼判罢职之后。则臣之不容冒据之状。尤益较然。盖礼判之末梢见罢。虽因未奉敦谕之 命。而元初执以为难进之端者。与臣同也。与人同事之后。一则见罢。一则在职。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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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是理。以此之故。必以获罪去职。断定于心。 特教连下。牌招络绎。不敢承 命矣。乃于千万意外。有入侍之 教。故他不假顾。冒没入来矣。 上曰顷者下教虽如此。儒生等既已解罚。本事妥帖。则卿等所执。亦可谓见伸矣。虽不一一开释。卿等处开释。自在其中。君父一时饬励之事。何可视同朝臣之侵斥。许久引嫌乎。古则不如是矣。礼判则与卿稍异矣。其后捲堂时。礼曹参判草记。则礼判之不欲行公。事势固然。而三度还给。作为节拍。以为劝出之地。廉隅可谓见伸。而敦谕之行。终不膺命。此所以不得已罢职者也。卿岂有同去就之义乎。对曰金取鲁之末稍事。虽与臣稍异。其所以引以为嫌而不出之由。则与臣同也。其所去就。岂可与之不同耶。 上曰卿之引入后。因迎敕 举动。出仕者是矣。因不欲行公。复为引入者亦是矣。至于同去就则不然矣。本兵是国之重任。予既以决不可许递为意。则日事违牌。徒损事体。分义亦不如是。更勿为撕挨之计可也。对曰臣于疏中。已陈之矣。臣虽无似。职参重寄。其所去就。奚止于一身之廉隅而已。关系于一世之风教。冒没行公。岂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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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于 圣朝之风教乎。 上曰卿则以有伤风教为虑。而予则以日事违牌。有伤于分义纪纲矣。虽尚带知馆事。无可嫌。而况已递兼带。有何所嫌耶。对曰 下教如是勤挚。小臣虽有所怀。何敢烦达乎。出去后当以文字仰暴衷悃矣。 上曰今日召卿入侍。有此下教者。欲作大节拍。必欲行公而然矣。虽以下教为言。此是面谕也。面论者虽大臣未易为之。亲承面谕之后。岂可复事撕挨乎。仍下教于承旨曰兵判虽呈辞疏。更不捧入可也。对曰 下教如此。臣诚惶恐。不知所达矣。 上曰兵判今日仍入直。参议出送。
初七日。大臣备局堂上引见时。 上曰纯木之法。才行一年。而都民之难堪若此。今虽以频数变更为虑。然纯木收议之时。崔奉朝贺以随时变通为言。都民若以纯木。至于失业之境。则当有弛张之道。未知何如。左议政金▣▣曰李宗城问议于大臣时。奉朝贺闵以为朝家若欲罢钱。则行此纯木之法。而不然则木钱参半为便云。此言简而当矣。近来各㨾物种。非钱则不得贸。故虽有米木。必作钱然后转贸。而朝家以此至贱之木。出给贡物主人。而
初七日。大臣备局堂上引见时。 上曰纯木之法。才行一年。而都民之难堪若此。今虽以频数变更为虑。然纯木收议之时。崔奉朝贺以随时变通为言。都民若以纯木。至于失业之境。则当有弛张之道。未知何如。左议政金▣▣曰李宗城问议于大臣时。奉朝贺闵以为朝家若欲罢钱。则行此纯木之法。而不然则木钱参半为便云。此言简而当矣。近来各㨾物种。非钱则不得贸。故虽有米木。必作钱然后转贸。而朝家以此至贱之木。出给贡物主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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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之贸纳腾贵之物种。其为称冤。理势固然。少无难知之事矣。行之一年。民犹廑廑忍耐。而至于今日。其所呼冤。已至十分地头。臣以为纯木之法。不可不趁期变通矣。右议政宋▣▣曰纯木之弊。臣于日昨登对时。既有所达。今姑变通得宜矣。 上曰诸臣以次达之。知中枢府事申▣▣曰当初纯木变通。其意盖出于便民。而到今都民之呼冤如此。外方之民。亦皆以为不便。则便民之策。反归于贻害也。既知其京外民弊之至此。则及今变改。以解倒悬之急。恐不可已也。户曹判书李廷济曰当初议定纯木之时。小臣以后必有弊之意。数次争难。到今所见。有何前后之相异。而第国家做措事体不轻矣。初既收议诸大臣而行此纯木之法。未及数年。因都民之上言称冤。遽尔变改。殊失大体。臣虽知其亟罢之为宜。而顾念朝政未免颠倒。别为商确处之为宜矣。兵曹判书赵▣▣曰纯木议定之日。臣与金取鲁同为入侍。皆以多有窒碍不便之端陈达。而今臣待罪兵曹见之。则于外方之民。既无毫分利益。于京则各司下人及贡物人。举皆难堪。怨咨朋兴。弊端至于此境。则变通之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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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道理。小臣每欲一番仰禀。而果如户判之所达。才行旋罢。损伤国体。故未果矣。顷接一处守令报状。则以为一疋之木。民皆愿纳三贯钱文云。而臣曹岂可许之乎。以此推之则外方或不无以钱收捧。廉价贸木。上纳京司。而利归中间之弊矣。今则凡干上下钱布。既不参给。全以纯木给之。而一疋之木。廑直一两馀钱云。以此都民无异倒悬。及今变通然后。可以保存。若拘于数更而置之。则民愈穷而怨愈深矣。初则都民辈远立于路左。而诉吁其冤闷矣。今则渐益逼近。将至于牵裾之境。其切急之状。可想矣。急速变通好矣。户曹参判宋真明曰小臣待罪湖邑时。朝家议定纯木之法。而臣见其举条。已料其前头之必有弊端。而且默察民情。则小民之躬自织布。备纳身布者绝少。率皆徵敛于里族。则势将不以布而以钱。而奸吏其间以廉价贸纳粗布。以此粗布出给贡物价。故贡人失利。势难支堪。此事虽为害于都民。而若有利于四方之民。则犹可强而行之。今京外俱不便。而根本之地。实有涣散之忧。臣于入京后。即欲一番仰达。法已行矣。未见其害。而遽尔为言。反涉挠攘。故将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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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其利害而处之。顷与领相相议。欲陈而未果矣。今闻都民至于击铮呼冤云。既闻庙议欲有变通。而至有此举。猥滥极矣。四件事外。何敢登闻乎。其倒悬之急。则虽当变通解之。而民习则事当痛惩矣。 上曰吏曹参议其时收议之人。诸臣毕陈后。从后达之可也。副司直金圣应曰都下是根本之地。理宜优恤。而贡人买卖。至于落本。既不免倒悬。以外方小民言之。又无蒙惠之事。则纯木之法。亟为变通。得宜矣。 上曰入侍诸臣皆达之。司谏许集曰诸臣之议尽好。小臣亦以变通为宜矣。掌令南泰温曰诸臣既已悉陈。小臣更无可达之辞。而纯木之弊既如是。则何必以立法未久为难。不思所以变通之道乎。外方之民。既无蒙惠之事。都民称冤之言。以臣忝在台阁。故多有所闻知者。惟当断自 宸衷。从速变通宜矣。校理沈星镇曰法虽美矣。易或生弊。随弊变通。自古然矣。此事则非但都民之呼冤不已。诸议亦皆以为不便。宜有从长变改之道矣。吏曹参议李宗城曰小臣不惮支烦。今当悉陈矣。当初自 上讲陆贽奏议后。特降丝纶。德音涣发。有民间所纳。一以纯木之教。而小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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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俯询于入侍诸臣后行之之意仰达。下询诸臣。则金取鲁,李廷济,赵▣▣。皆以为不便。惟臣与即今右揆及李瑜之意则以为便好。仍又以收议诸大臣之意仰请。自 上特命小臣收议以来。至有依崔奉朝贺所达施行之 教。而其时右揆又请作为节目而颁布然后。可以无弊云。故相考事目。则大同木自是五升布三十尺也。此是行用常木之时。五升为差细。故大同事目如此矣。今则渐次稍细。至于六七升矣。若以事目所在五升三十尺。定为节目。则都民又何以支堪乎。其时贡人辈百般呼诉。纷纭不已。故节目虽成。而不即颁布。今尚在于备局。以此之故。申饬内外。痛禁奸滥之令。都不举论而只有纯木备纳之令。故其弊至于如此矣。臣于其时累言于庙堂。以为若使节目不为颁布。则无宁寝其纯木之法。而此亦因循。未之果焉。大抵此事。亦不可一例言之。今之言者虽云外方之民。不能蒙惠云。而若罢纯木之法而听之于乡外。则亦必有缺望而称冤者矣。顷者以钱木参半上纳之。故筵臣陈白。至于拿囚四五邑守令矣。今未几何。又变纯木之令。则朝令颠倒。何以示信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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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耶。当初判下。既有木贵则又用参半之令。姑观来头木花之贵贱。更议处之。似得便宜。而今因都民击铮之馀。径改新颁之挈令。后弊尤为可闷矣。金▣▣曰必欲从速变通者。乙卯条大同田税。今将收捧。若于始捧之后。有变通之令。则必有错杂之患故也。宋▣▣曰今此纯木之法。三南山邑则似为便好。而便好者少。为不便者多矣。金▣▣曰吏曹参议李宗城。虽以事体不当颠倒为言。而古人曰刻耶销耶。无害于高祖之明。今日事势。变通之外。无他道理。故臣在宾厅。已与诸宰及吏议相议其节目。略为归一矣。大同田税则以木钱参半定式。而至于木产邑。实难以钱参捧者。以实状论报该衙门。则该衙门勿为防塞。便即听许。虽是木产邑。如有以钱参捧者。勿论多少。亦当从实上纳。其或本邑私自捧钱。而中间幻弄以木上纳者。直绳以贪污之律。禁锢终身。军布身布则或木或钱。各从民自愿。收捧上纳。而如有实则捧钱。而换木上纳以牟利者。守令禁锢终身事。一依大同田税例施行为宜。此是在外相议者故敢达。宋▣▣曰木产邑。不过岭南十馀邑,湖南七八邑,湖西六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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邑而已。左揆所达从其所愿而许之者。极为便好矣。 上曰军布身布之从自愿。未知何如耶。宋▣▣曰从其自愿。亦不无中间幻弄之奸弊。而此等奸弊。无法无之。有难胜防矣。右副承旨金浩曰各司奴婢贡则不以钱。而例为纳布矣。 上曰登闻百姓。何以处之耶。金▣▣曰今若变通。则登闻之人。虽至于严刑远配。渠辈必以为幸。不足为惩励之道。而其在事体。不可不重治矣。宋▣▣曰臣意则刑推定配。以惩后日。亦似无妨。若置而不治。则前头或不无侥倖希利而为此举之民矣。 上曰纯木事今闻兵判牵裾之说。都民辈以为若如是汲汲。则在上者必当变通为意而为此举也。未知果至于极尽地头乎。金▣▣曰臣于疏辞。已微及此意。及登初筵。以都民嗷嗷。如在水火陈达。则 上教以为岂至于此乎。入侍承旨李宗白以为实状如此。大臣之言。不为过矣云。即今入侍诸臣。至于三司。亦无不闻知其弊端矣。都下系是根本之地。都下民心。决不可重失也。诸臣以渠辈击鼓后许改为持难。此乃远嫌之言。而变通之意。已在于击鼓之前。则以朝家大体言之。如知其非。斯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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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何必拘于此而姑为还寝。一两月而后始许。则其果有胜乎。 上曰此事非如见陆宣公奏议而猝然变通者也。恶其钱弊而为之矣。纯木自是古法。而所谓钱木参半。亦甚不均。有形势守令。能以参半上纳。而无形势者。亦不得参半。此则惠厅甚非矣。上下时亦参半从贵之法。而亦未能行公道。此亦惠厅之非。必有纪纲然后法令可行。而此法行之未及一年。民必欲改之。其习虽可恶。然人有疾病。必呼父母。国者民之父母也。不为呼诉而将于何处乎。吏议虽有民习可恶之言。欲姑待。而若知其弊。何拘于此而计较迟速乎。莫若更之。然而予居深宫。不知其为弊至于此。故俄者问其果至于极尽之道矣。此使民知子难其数改之意矣。此时此弊不弛。而将何为之。大同田税。依前使之钱木参半上纳。外方之中间幻弄者。绳之以贪污之律。禁锢终身。木产邑随所愿。以木上纳。军布身布。则一从民愿为之事。依左揆所达施行。而如是立法之后。其捧其下。或拘于颜情。挠攘不遵者。此则在于惠厅。其所纠正之责。专委卿等。卿等是惠厅都提调也。虽位在重宰。而若或犯科则切勿挠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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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使实惠及于京外下民。而小民之登闻。虽出于闷郁之致。猥滥则极矣。所达太过。其令秋曹勿为回启。以励他人可也。
十九日。上辞兵曹判书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不过饬励。此非撕挨者。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二十日。大臣备局堂上引见时。 上曰以骑郎事。有欲下教矣。初意则欲严治矣。兵判既目见而言糊连者。即惠厅大同木云。则此非兵曹军色。郎厅之罪。分拣放送可也。刑曹判书宋真明曰禁府议处公事已入。将勘以不应为之律。似至于笞四十收赎矣。右议政宋▣▣曰金锡一既有上下不察之失。则依金吾照律施行无妨矣。 上曰然则兵曹佐郎。依金吾照律施行。骑吏则放送可也。
▣▣日。入侍时所启。臣于李寿海议处太宽。从重勘律之教。不胜惶恐矣。判付内辞缘。以买取皮马潜奸淫妓为教。而貂皮则本不出于清市。虽欲买取。亦无其路。此则非但举世所共知。臣曾按北道。故亦详知之。议处时当以此论理。而偶未照检。此则臣等难免矇然之失矣。獭马则虽曰其军官之所买。而终有不能禁断之失。故臣等直以违越事目
十九日。上辞兵曹判书疏。(在原集。) 答曰省疏具悉。不过饬励。此非撕挨者。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二十日。大臣备局堂上引见时。 上曰以骑郎事。有欲下教矣。初意则欲严治矣。兵判既目见而言糊连者。即惠厅大同木云。则此非兵曹军色。郎厅之罪。分拣放送可也。刑曹判书宋真明曰禁府议处公事已入。将勘以不应为之律。似至于笞四十收赎矣。右议政宋▣▣曰金锡一既有上下不察之失。则依金吾照律施行无妨矣。 上曰然则兵曹佐郎。依金吾照律施行。骑吏则放送可也。
▣▣日。入侍时所启。臣于李寿海议处太宽。从重勘律之教。不胜惶恐矣。判付内辞缘。以买取皮马潜奸淫妓为教。而貂皮则本不出于清市。虽欲买取。亦无其路。此则非但举世所共知。臣曾按北道。故亦详知之。议处时当以此论理。而偶未照检。此则臣等难免矇然之失矣。獭马则虽曰其军官之所买。而终有不能禁断之失。故臣等直以违越事目
鹤塘遗稿册十三 第 494L 页
之律为请。违越事目。即杖一百夺告身之律也。设令寿海自己买取。律不过如此而止。则臣等岂有容护之事乎。潜奸则律不过罢职。而至于逆晟旧眄之说。元非查实勘律之事。而以事理推之。各邑妓辈为凶逆所眄者。既无区别之规。接待使唤。无异他妓。渠亦牢讳不言。故不知而狎近者。比比有之。今此晟贼之往来北关。已踰十年之久。寿海之不知。其势尤必然矣。且边地则元无潜奸之律。而臣等之意。盖谓寿海以名官特补。则固宜各别谨敕。而既犯在色之戒。故欲为惩砺。以潜奸勘断。谓之过重则可也。岂有一毫宽恕之意乎。大抵勿论买马潜奸。违越事目之律。已极从重。而 圣教至严。又有从重之命。故更考律文。则实无以此罪而有加于此律者。臣等不胜惶悚。顷日府坐。不敢遽然照律而置之矣。今适入侍。故惶恐敢达。 上曰潜奸事势。将归于不知之科矣。依前照律以入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