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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潭先生文集卷之三
秋潭先生文集卷之三 第 x 页
秋潭先生文集卷之三
 书
  
与李侯君辅(世弼○辛巳)
礼说辑录。校其鲁鱼。谨此呈纳。编次之有失与否。则何敢妄为之容喙。槩一下看过。亦知述家之大方。实为穷乡后学之考益。第见诸先生所论。亦不能一一合理。而或有错误处。后学蒙谬。是诚可念。今于此等处。若援据礼经。婉其辞明其理。以为至当之断案。则其于尊先贤惠后学。两不相背。未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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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李侯
李友士亨以天性气质性为二物。余曰。天性堕在气质中。谓之气质之性。则为气所掩。作用虽异。其寂然不动之体。便是天性。此所谓一而二二而一者也。岂可谓之二物乎。士亨不以为然。余又作诗。以示士亨。仍此共质。
 答。朱子曰天地之性。专指理而言。气质之性。以理杂气而言。只是此一性而在气质之中。故随气质而自为一性。以此见之。就气质上。单举其理曰天赋之性。合理与气而命曰气质之性。此非天赋性外。又别有气质性也。士亨谓之二性不是矣。真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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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堕在沙泥者。或单举真珠而言。或兼举沙泥而言。不可以所言之有殊。谓非一珠。天赋气质两性。亦何异此。
与李侯
妾祖母奉祀者遭长子之丧。问其服斩与否。民以为礼继祖祢与已三世长子。然后方可服斩。妾祖母是闰位。不可并与于祖重。以此论之。今君之长子无三世之重。似不可服斩。只服本服期似当云。则彼欲从之。此是变礼。不可以贱见妄定。敢此仰禀。
 答。服期之说。来教甚善。
答李侯
大学八章结语。不曰齐其家在修其身。而必曰身不修不可以齐其家云者。乃以上文人莫知其子之恶其苗之硕等语。专言身不修之害。故才承上文而结之。则文势不得不如此。而自应于经文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之说也。若曰齐其家在修其身云尔。则上下文理不能接续矣。九章起头。不曰治国在齐其家。而乃曰治国必先齐其家云者。以其欲论孝弟慈推致之功。而先言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之说。则必先二字。不可不下。而亦自应于经文所厚者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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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薄者厚未之有也之说矣。若无必先二字。则其于家国推致之道。文意歇后。其所变文者。皆文势之当然。而实有照应之处也。盖他章并无此例。而惟此两章为然者。岂不以修身者。格致诚正之会。而家国天下之本。乃八条目之关捩。齐家者。即新民最初头功效。亦治国平天下之本。尤宜著力处。故于此二者。不得不拔例转幻。益致丁宁必然之戒欤。至于某人所疑变文之或在结语或在起端者。观其文理。自当如是。似无深思奥意在于其间也。未知如此看近似否。
答李侯
 
妾孙为妾祖母承重与否。先儒所论。亦多径庭。而此乃人家多有之变礼。一番讲定。在所不已也。盖崔相以为妾母不世祭。既是经文。而侧室是闰位。则于孙止祭而已。承重之义。非所可论。浅见以为无论士庶。祭及高祖。乃程朱定论。则妾母亦当世祭。既曰世祭。则妾孙承重。自在其中。此盖彼此卞论之大旨。而如曰承重非其礼。则只自世祭而止耶。崔相欲于孙止祭。此则诚为过矣。并须商量示之。礼经中不当承重之可据文字。亦望考示。
俯询礼意。实非蒙见所可仰复。而既曾面禀。敢此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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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盖崔相则守妾母不世祭之文。以为不可承重世祭。城主则守妾祔于妾祖姑之文。而又以程子虽庶人祭及高祖之说證之。两言俱有所据。似不可偏废。而崔相以无传重之义。欲并止其世祭。城主以当世祭之故。欲许其承重者。窃恐俱未得天理人情之当然也。礼者理也。可以理推。故浅见以为地承天气。月受日光。妇人无独成之理。妇人之重。即从夫之重也。从夫之重。既在于嫡祖母。而不在于妾祖母。安得别有一重。自办为传子传孙也。如曰妾祖母亦有从夫之重云尔。则揆诸无贰尊不贰斩之义例。有违矣。非知理者也。据此论之。妾孙为妾祖母代丧者。似非天理。是以顷有妾祖母奉祀者。遭其长子之丧。问其服斩当否。晚徵以只有祢重。非有祖重。不可以服斩之礼。已言之矣。虽然。程子以高祖有服。虽庶人祭必及高祖者。亦人情追远之不能已者也。然则守古经而不许妾孙之承重者。正理也。依程教而许妾祖母世祭者。权道也。今见下书末端。有如曰承重非其礼。则只自世祭而止耶。崔相欲于孙止祭。此则诚为过矣者。实循天理缘人情。至当归一之论也。以此證定。恐无未安。至于礼经中不当承重之可据文字。则孤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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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见。未曾考得。无以仰答。殊极愧悚。惟是朱子所谓容或有别庙之言。亦可见不当承重之一證也。周之姜嫄为别庙。与此虽殊。而其无传重之义则一也。同归于妇人无独成之理。未知如何。
答李侯别纸(李侯示其讲论一书。因请难疑。故卞其可疑处。)
 心经序。寄命于耳目。释疑曰。命性命也。以性命之正。寄于耳目之欲。浅见以为性命之理。只寄于闻见。而不体于心也。
按序文。寄命于耳目。腾理于口舌。则尤老以盛见为意叠者诚是也。盛见后引论语成事遂事。孟子小大彊弱等说。以證古文语意之例多如此。然论孟所言。则语虽叠而意不叠。似不可以證彼。
 真氏赞人心伊何。生于形气。释疑曰。生是气用事时方生。浅见以为气用事而理不为主。则便是人欲也。在气之欲用事未用事之境界。易流于不好者。方是人心本然之体段。当此时。不可以气已用事言也。
按胡氏说气用事三字。栗谷平看。故以为人心也。盛见则重看。故以为人欲也。用事字面目不好。易至于重看。然人心。是情也用也。乃既发之后。以用事言。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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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妨。用事而流于不善。然后方为人欲也。栗谷之见。只在于发处。不在于流处矣。盛见之以气欲用事未用事境界为人心者。恐有可疑。
 惟欲易流。愚以为西山此欲字。果指七情之欲。则其全非人心之本然。可知。
按若如此看。则七情与人心有异乎。七情之欲。亦声色臭味之欲。似可以人心当之。
 朱子序。虚灵知觉。释疑曰。虚灵心之体。知觉心之用。浅见以为大学明德章句虚灵不昧。此虚灵字。盖包明德。具众理应万事者也。今若以虚灵专属体。则是明德只包具众理而已。岂朱子之旨。
按虚灵字。于包明德未备。必加不昧字然后方备。故虚灵属具众理。不昧属应万事。不昧便是知觉也。由此观之。虚灵为明德之体。似是朱子之旨。未知如何。
 释疑曰。虚者所以能受。灵者所以能应。受而应。故有知觉之理。浅见以为玉溪卢氏有虚灵分开之论。未免有离析之病。又曰。虚灵气也。所以虚灵理也。故自然有知觉之用。似不可分两项注脚也。
初看受应之训。甚有所疑。实以盛见为是。中夜思之。忽有觉焉。曰非虚何以受。非灵何以应。此老所见。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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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虚灵文字作者之精微意也。玉溪之说。以虚灵分体用。则与此所释相去远矣。何可比而同之也。
 释疑曰。情是自然发出底。无可施功。意是商量运用者。可容人力。故不言诚情。而只曰诚意。愚谓若曰情无施功。则礼记之君子反情。程子之觉者约其情。岂非为情上工夫耶。
按朱子曰。情者发出恁地。意者发出要恁地。以此见之。所谓反约字。已是意之所做。未知如何。
 牛山章朱子说。如睡一觉起来。依前无状。释疑曰。如睡起来。无复有睡意。只与未睡时一样也。良心发时譬睡时。良心亡时譬觉时。浅见以为今有良心梏亡之人。其日夜之所息。平朝之气。其好恶有与人相近者。及至旦昼之所为。依前梏亡。譬犹一种无状之人。到得溘睡时。是固与人无异。及至觉来。依前无状耳。
按朱子本文。则展转反复以下。至依前无状。实释本章下段所谓夜气不足以存以后之义也。而窃详盛见语意。乃释本章上段朝昼之所为梏亡之矣之义。实在夜气不足以存以前之事也。释疑既从下段训义。则盛解之不相合宜矣。无乃浅见错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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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庵先生答世弼致知之问曰。来说得之。然来示所引补亡章已知之知。此知字其意云何。补亡章小注。已知即上文人心之灵莫不有知之知。愚每谓此注未安也。此谓已知者。盖因格物而已知之知也。所谓人心之灵莫不有知。即知觉之知也。两知字自不同。盖以此知觉之知。而知事物之理。既有所知。然后因此已知之知而益穷之也。浅见不觉其注说之为非。窃看来教之意。以已知之知为最初格得之知。果尔则补章所谓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此一段以前。又先有一格物工夫。在推致其本有之知。然后方可谓已知之知矣。此段自大学始教。止益穷之意。其于格致终始本末之义。无所不包。无所不尽。夫岂有一别件格物工夫。又在此段之前。先知事物之理而为其已知之知。以为益根本之知耶。
按盛难。似不得尤老之本意。槩想尤老之意。则以为格物工夫。亦有精粗浅深。已知之知。即格物粗浅之知也。至于益穷之。然后方为格物精深之知也。已知之知。既以事物而言。则不可以知觉之知。只据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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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言者。夹杂而同之也云尔。如今人莫不知为臣当忠。为子当孝。则是乃已知之知。而已在格物上粗浅处也。至于忠之之义如此如此而尽。孝之之道如此如此而极者。乃因已知而益穷之知。方为格物之精深处也。伏见盛论。又曰知一而不知其二。知粗而不知其精。知外而不知其内。知浅而不知其深。此皆在乎未及格致之前。而即其已知之知矣。初不可以格致所得之知论之也者。亦有可疑。知其粗者。格物之粗者也。知其浅者。格物之浅者也。虽未及精深。而无不在事物上得来也。似不可谓格物前知矣。未知如何。盛论末端。有曰抑又思之。莫不有知之知。泛论知觉本然之全体而言。已知之知。人事以后所知之浅粗而言。以此论之。两知字似有其别。而注说果似疑矣。虽然。注意盖亦曰已知之知。不出于心灵有知之知云矣。此段所论。则知觉之知已知之知。截得甚明。其于尤老。一般见矣。而虽然之下。复以顺理之语。发明小注之意。无乃过于太恕耶。小注之意。似不能如此。
 大学顾諟天之明命注。双峰饶氏曰。静存动察。皆是顾。其静也。听于无声。视于无形。栗谷曰。听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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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视于无形。非静中气象也。愚以为中庸或问戒慎恐惧条曰。礼之事亲而曰不待其徵于色发于声。然后有以用其力也。夫戒惧即静时工夫。而朱子既引此为言。则饶说不知其有病。栗谷所谓非静中气象者。窃恐考之未详。
按静者虚而一也。敬即一之之事。饶说所谓听于无声。视于无形者。只是静时工夫。提撕照管者。非静之气象也。栗谷之意。非以此说为有违于静字之义。如曰全释静字之义则非也云尔。中庸戒惧。虽属静边工夫。而亦非静之气象也。静之气象。则朱子虽不索言于静工夫处。而栗谷之学。洞见大本。不拘文字。已知朱子言外之旨。故曰非静中气象。卓不可及也。若言静中气象。则虚明洞彻。寂然不动者。庶几近之。而即所谓未发之中也。乃圣人之心体也。岂日月至焉者所可当也。然敬则可以静矣。未知如何。
 若曰诚正两章工夫。有轻重精粗则可。曰彼为意而此为情则不可。
按情者是发出恁地也。意者是缘情计较者也。正心章忿懥,恐惧,好乐,忧患四者。是初头发出之情也。虽至有所而方向计较之地。然本是为情而设戒。则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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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以此章属之情者似然。
 中庸序。一则守其本心之正而不离也。金士直曰。不曰道心而曰本心者。通人道而言其本有底。金叔涵曰。本心若兼人道看。恐非惟一之义。人心听命于道心。然后方得其正。故圣人之心。道心主宰。此所谓一也。人心既非性命之所固有。则不可谓本有底也。愚谓叔涵说是也。
按传注。凡言道心人心者。据心之用而言。所谓情也。言本心者。据心之兼体用者而言。所谓心统性情之心也。其曰一则守其本心之正而不离者。即居敬之工。而易所谓直方大。无不利者也。斯乃总言心之全体。而不是全指用一边也。士直之见得之。而语意未莹。叔涵之说。则不但落于一边。又不察士直之意。盛教以为是。恐有可疑。
 序文小注。许氏以人心之正。为道心之用。金士直驳其用字。愚以士直之见为不是。
按道心已是用也。其曰道心之用者。不亦语意之叠乎。士直之见恐是。
答李侯别纸(李侯以诸先生礼说。分类编次示之。而其与古礼相违处。则欲为釐正。累求其说。故以可疑处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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祠堂条。退溪先生曰。古人谓正寝为前堂。盖古之正寝。皆在人家正南云云。
曾见仪礼图解厦屋之制及朱子大全释宫说。则今不记全文。而大槩其制。前皆为堂。后皆为房。而房亦有东房西室之分别。西室即所谓正寝也。亦曰适寝也。犹天子诸侯之路寝也。对燕寝与侧室非正者而言。故曰正寝也。本谓适室。而人有疾。卧于适室。故变室为寝也。礼曰。疾者齐于正寝。正性情也。死非正寝。则失其所也。又见古人祭祀时。入齐于正寝。据此则前堂之后。别有正寝。而退翁以前堂为正寝。恐有可疑。
 参条。退溪曰。参则本为参神而设。若先参。则降神后。都无一事。故先降神祭。则降神后。有许多荐献等礼。所以先参也。
按礼。灌郁鬯之酒。使臭阴达于渊者。求阴气也。焫染膋之萧。使臭阳达于墙屋。求阳气也。殷人先求阳。周人先求阴。皆所以求魂魄于恍惚中之义也。是所谓合莫者也。朔望参祀。神主不出。仍在故处。则先行降神。求阳求阴。神道著显。然后始行参谒之礼。固其序也。至于时祭,忌祭。焚香告于神主。迁动正寝。已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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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如在之意。故先行参神之礼。合莫之道。无不用其极。而专精致志。尤在于祼将。故纵在参谒之后。亦必行降神之礼。期于祖考之来格。其所以或先或后者。实有精微之义。似不系于无一事有荐献之数。未知如何。
 宗法条。退溪答人曰。若是支子。则权宜杀礼而祭祢。亦未可及祖。
按礼曰。庶子不祭祢。明其宗也。以此观之。支子于祢与祖。皆未可祭。然若权宜行祭。则祢与祖似无间。
 递迁条。旅轩答人曰。不迁之主。岂可并数于四代之当祭乎。
据朱子答汪尚书今立五庙。全用诸侯之礼之说。则一庙之内。不可立五龛明矣。旅轩之说。似非礼法之本意。若有五代祖为不迁之位。则高祖神主。似当移奉于别庙。或以不迁之位为别庙。亦似无妨。
 袭条。旅轩曰。贱家自袭至敛。皆用左衽之式。
按此礼。本出于士丧礼郑氏袭三称之注。而载在开元礼。故后人沿袭。然丧大记经文及朱子家礼。皆至小大敛。始为左衽。则郑注之移之于袭者。其误明矣。何可从也。盖袭时衣冠。专用象生者。不忍遽死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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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也。至小敛为左衽者。以丧事有进。故不得不小变者也。又见丧大记左衽下郑注。以为衽衣襟也。生向右。左手解纽带便也。死则襟向左。示不复解。此说亦误矣。襟既向左。则自无可系之纽。宁有复解不复解之举论者乎。贾疏所谓襟向左。反生时云者。似得经文之本旨。
 斩衰条。愚伏曰。夫承重则从服。而有姑在则不服。礼中明有此意。而其文记不起。又答一人曰。姑在则不敢服。亦有定说。不当致疑。
未知此本于通典中虞喜所论欤。虞曰。玄孙为后。其母尚存。则玄孙之妇。不得传重。传重之服。理当在姑云云。然横渠曰。宗子虽母在。宗子之妻。亦为服也。东酌牺象。西酌罍尊。须夫妇共事。岂可母子共事也。以此观之。虞之所论。不可从也。退溪于此亦有前后说。前说则以为孙妻,曾孙妻俱在。则似孙妻服。后说则以为曾玄孙之服曾高祖。其妻当从服矣。若其母已付主妇之事于妇。则疑若不当服矣。然丧服小记。属从者。所从虽没也服。据此则其夫虽已死。其妻亦当服矣云云。横渠之驳正。如此之严。退溪后说之断定。如此之明。而世俗多从姑在则不服之说。宋魏仁浦
秋潭先生文集卷之三 第 486H 页
所讥夫衣粗布。妇袭纨绮。夫妇齐体。哀乐不同者是也。斩衰重制。轻废至此。此岂先贤素心之所期于后学者哉。不得不釐正。
 并有丧条。旅轩曰。同日发引。则似当尊丧在先。下棺亦如之。
按父母之丧同时发引。则在途先重。固是男先之义。至于下棺。则是夺情之事。故礼有先轻之文。不可以在途先重之故。而下棺亦先重也明矣。
 承重服条。通典贺循丧服记曰。父死未殡而祖父死。服祖以周。既殡而祖父死三年。父死未殡。服祖以周者。为父尸尚在。人子之义。未可以代重故也。
按士昏礼曰。八十齐丧之事不及。若是者子代其父为宗子。据此则父虽生存。若不能服丧。则其子犹可代服。况父死之后乎。若如贺说。则祖丧无主。不但多有难处之节。似无祥禫。求之礼意。决无是理。
 慎斋以为承重妾子之第二子。其父虽存。而当服其祖母承重之服矣。
按礼意。不论其父之存与不存。妇人之重。即从夫之重。而妾祖母本不得从夫之重。宁有传重之义也。姜嫄为别庙而不得入宗庙。是知姜嫄不得传重于子
秋潭先生文集卷之三 第 486L 页
孙。而子孙不得承重于姜嫄也。以此旁推。则虽非为父后。妾子之子。其父虽死。而似不得承重于妾祖母而行三年服也。况此有其父生存而有难便之嫌乎。槩从夫之重。既在于嫡祖母。而不在于妾祖母。则妇人无独成之理。安得别有一重也。故礼曰妾母不世祭也。此亦可推而知之。
 不杖期条。有人问女子虽成婚。未归夫家。是女子在室之类。降服未安。旅轩答曰。所示极是。
按古之女子。归于夫家而成婚。故桃夭诗注。朱子曰。妇人谓嫁曰归。然则今婚嫁之日。即古适人之日也。重已在于夫家。不可同于室女之不降。未知如何。
 小功条。有问收养母之父母之服。则退溪曰。安得不以外祖父母服之。
按此礼。乃礼经之所不载。先儒之所不言。求之名义。又有乖焉。退翁之训虽如此。恐难举行。
 上食条。或问上食节次。旅轩曰。阖门后启门前止哭恐是。
按阖门启门。是祭礼。故于朔参殷奠。尚无行之之仪。则似不可行于馈食。
 小祥条。家礼小祥后止朝夕哭。退溪以为止上食
秋潭先生文集卷之三 第 487H 页
哭。
按古礼。卒哭后不复馈食于下室。此罢上食之文也。后世终三年上食者乃俗礼。而朱子亦曰。不害其为厚。然非礼之正。故家礼葬后不复举论者。以其罢不罢。任之俗礼。而行亦可。不行亦可之意耳。至于朝夕哭。则乃古礼之节目。故家礼特言其始终。龟峰所谓朝夕哭,上食哭。非一件事云者是也。槩丧礼有渐杀之节。葬前有朝夕哭,朝夕奠,上食,六时哭。葬后有朝夕上食四时哭。练后只有上食二时哭。实是渐杀之礼也。小祥前既有四时哭。而小祥后若无一哭。则乌在其为渐杀之本意也。今若从古礼。则当罢上食于卒哭后矣。既从俗礼。终三年上食。则对客之吊。尚有哭泣。宁有不哭之奠酌也。盖先生以家礼朝夕哭。赚却俗礼上食哭看。故纵有当止之教。然此非有失于宁戚之训。实出于重违家礼之本意也。
 止朝夕哭注曰。惟朔望。未除服者会哭。
退溪则以未除服者为丧人。而寒冈,旅轩则俱以为期,大功追服者也。其意以为丧人有三年常侍之义。宁有会哭之事云尔。然此则退溪之言是也。丧大记曰。大夫士父母之丧。既练而归。朔日忌日。则归哭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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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室。(殡宫)愚伏引此。以订丧人之言则亦是也。第以此说。而不复置疑于止上食哭之议。亦可恨也。槩古礼之葬前上食。生事之也。葬后罢之。神事之者也。虽罢上食。而犹存朝夕哭。以至于期。所谓二连期悲哀者也。练后止朝夕哭之后。无复有事。而惟朔望有事。故命士以上异宫者。各归其宫。而至朔望会哭。礼当然也。虽异宫者。各归于有事之前。而宗子与同宫兄弟则尚守殡宫。故丧大记曰。既练居垩室。不与人居。又曰。祥而外无哭。禫而内无哭。以此观之。祥禫之前。岂可有事于殡宫而无哭也。若使古礼如后世终三年上食。则是日日有事也。必不许兄弟之各归。而又岂曰惟朔望哭而已。家礼只据古礼。而葬后练前。已不行上食。故小祥朝夕哭止后。无事于殡宫。而惟有朔望哭耳。此退溪之所以止哭者。特缴绕于惟朔望哭文字。而又不思家礼之葬后已罢上食故也。家礼虽无罢上食之文。而朱子答陆子寿书。有卒哭不复馈食于下室之语。则其罢上食可知。今虽不可为法。而家礼之从古礼则明矣。
 寒冈以为父在母丧。祥禫既尽之后。母之神主。别置一处。仍上朝夕之食。庶无慊于从厚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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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祥后祔庙。礼有明文。此等处。不可以从厚之意。违礼而徇俗。
 大祥条。丧人入庙时。退溪以为用家礼墨衰之服而行事。寒冈亦以为当用黑草笠,白布衣。
此段俱有可疑。窃念中朝人。以白衣为凶服。而非凶事则不著。至白衣送荆轲。亦可见也。我国自箕子以来。好著白衣。无乃箕子用殷之尚白于吾东。而因为风俗欤。既为常著之服。故歌舞之地。亦无所择。则无异吉服矣。今不可谓微凶而以为丧人入庙之服也。至于墨衰。则乃朱子时丧人葬后出入之常服。故因以为入庙行事之服。非有取也。特从时用耳。我国丧人出入时常著者。乃生布直领。或生布深衣。则是宋时墨衰之比。而其于貌若苴之义。反有胜于墨衰也。沙溪用以为入庙行事之服。实得朱子因时之本意也。或曰。不可以生布凶服接神明。此言似宜。然若有极不可者存。则家礼朝祖祔祖条。似当言丧人改服之节矣。
 禫条。愚伏答父在母丧之问曰。窃以礼经所言及朱子几筵三年而除之说参之。则必是禫后犹存几筵。俟再期而撤也。
秋潭先生文集卷之三 第 488L 页
所谓礼经所言。不知何所据。而朱子家礼三年而除之之说。则乃当时令甲。袭唐谬制。父虽在而服母亦三年。故朱子纵知其非。而不敢违越者也。今则于父在母丧。服期而除之。只行心丧。从古礼也。既从古礼。则当于祥后即撤几筵。似不可再期然后始撤几筵。
 旅轩以为父丧之禫。固不可以齐衰之在身而废其事也。(答母丧中行父禫之问。)寒冈以为承重孙。承重丧毕后。追行父母之禫事。(答父母丧中遭祖父母丧之问。)
两贤之说。俱有可疑。按礼。禫是澹澹然平安之意。岂宜丧中之可行者也。过时不禫。又有朱子说。而实本于孔子过时不祭之文。则亦不可追行矣。
 退溪于改葬母。疑其无服缌之文。而答人曰。只以素服行耶。
按此段。恐未照考。丧服记改葬缌注曰。子为父也。疏曰。子为母亦同。王肃曰。子思曰礼父母改葬缌。葬而除之。以此数条观之。决不可只以素服改葬母矣。
与李侯
贺循曰。父死未殡。服祖以周者。父尸尚在。人子之义。不可代重云云。寻常致疑于此矣。及见盛论驳贺说。而其槩曰假使去月遭父丧。今月遭祖丧。其葬也。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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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祖而后父矣。祖主傍题。以未葬父书之耶。以未代丧孙书之耶。又曰。代丧与傍题。当为一串事云云。观此一转语。则足为千古礼讼之断案。而更不容他议于其间也。第见前卷与朴玄石书中。以闵家代丧礼为非。而乃引贺说而證之。有若以贺说为当然者然。未知何意欤。
与李侯
伏见盛稿与崔相书中。均民役。汰冗兵。拔冒属。禁奢侈等诸说。固为救时之急务。再三奉读。不胜嗟叹也。第论之。此亦末也。其本在于君心。何不以格致诚正之学陈达乎。抑念其发言之无益而不及欤。枳棘非鸾凤之栖。早晚若有宣召之 命。此时面陈。务积诚感。可以亲切矣。然圣王之治。卒不可复。则有其次焉。复雠雪耻四字是也。有志于此。虽未能复雠雪耻。亦足为彊国之道。而民困可解。党论可去。缓急可恃矣。诚有至理寓焉。而人鲜能知。归之于迂儒之大谈。绝可慨然。未知盛量以为如何。若言其所以然。则其说甚长。惟在君子之默会。适见盛论言及国事者。有足以感动人心者存。而独不及此。故敢陈愚见。
答李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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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浅见言之。则章句曰。自欺云者。知为善以去恶。而心之所发有未实也云者。其语意。实为致知自修而未能实用其力者发也。小注所谓此处工夫极细。未说到粗处云者。分明朱子晚年定论也。至于小人閒居为不善。则乃说由自欺而转至于无状小人之弊也。故章句曰。不能实用其力。而以至于此耳。其小注以閒居为不善。便是恶恶不如恶恶臭等说。则此乃混同自欺与无状小人。而无分别也。必是朱子初年议论。未可为准的。
与李侯
幸蒙宠临穷巷。提撕之教。亦及于精一地。感惶交深。无以为喻。昔者南阳太守刘宽行农之际。辄引草茅之士。使之执经对讲。传为千古美谈。乃知古人不独专美于前。佩感之心。岂但为民之私幸而已。
答李侯
莲堂月色。正好讲论之教。庄诵以来。不觉此心已自飞到于杖席之间。况今宵是中秋。古人亦做玩赏之乐。切欲乘兴而进。躬奉德音。洗涤尘襟。而第念佳雨之馀。浓云不收。恐难得天柱之新月色。当观夕阴。若无太清之滓秽。则敢为趋谒之计。否则明日夕。谨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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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忱耳。
与宋伯纯(一源○甲申)
霜风憭慄。天气净肃。不审兄味道益胜否。瞻仰之心。虽谓之一日三秋。不是过语也。盖此哓哓之日。尤令人耿耿。故顷在黄江丈席间酬酢。太半兄边语尔。今者为访仙居。行到三山。寒疾遽作。势难前进。所谓一逢亦有数耶。叹极叹极。然奉讨之意殊未已。玆借一价于晋叔。书以替申。欲于望间。更以俗离为期。以续去年清游之乐。兄其肯可否。此会若成。则不但为弟消却鄙吝之幸。近来事。庶几相质熟讲。以袪疑惑耳。浮言噂𠴲。人心波荡。其为世道之害。有不可胜言。吾兄宁惮一鞭之劳。终孤朋友之至意耶。清风倅李同甫。亦以此眷眷不已矣。离岳如有所妨。则冷泉,玉渊等名区亦可。须以日期回示某丘。
与宋伯纯(乙酉)
不佞之所以恨伯谦而尤左右者。实出于交朋责备之意。而今闻兄之诸弟怒我诮我。不少假借。中间之言。不可尽信。然我未曾与兄讨论素蓄。则兄之不知我固矣。家世落南。后生无闻。则人之深信。亦何可望也。兄之锋镝四起。疑怒方盛。而责备之言。忽起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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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不信之地。传之者又爽其实。则怒我诮我。固不足怪。而交浅言深之戒。正觉先获也。虽然。兄不知我。而我不以不知自外而望兄知我。兄不信我。而我不以不信自沮而望兄信我。不啻素蓄然也。抑亦有自来矣。幸兄俯察焉。昔我高祖听竹公。以栗谷门人。学贯天人。韬光晦彩。世莫有知。而赵浦渚所撰碣铭。有早从先觉。有闻斯理之语。则其有得于栗谷之道。庶几可知。我曾祖自以为耕钓散人。迹不到朱门。一代诸贤。相与荐之。拟诸仕望。至于八九次。则其实亦可知也。平生少许可。惟钦仰沙溪。每言于子弟门客曰。栗谷之后。幸有沙溪公。道统有传矣。此方之人知尊沙溪者。实自曾祖而始也。我祖考则以崇祯进士。有至行。丙子后。废科杜门。谢绝世事。朝廷以遗逸拟望。则祖父送言于铨曹曰。吾所贵者。崇祯进士也。一入仕籍。失吾贵名。则宁欲被发入山也。铨官知其难夺。不敢更拟。其无外想如此。而丙午。柳世哲凶疏出于岭南。构陷尤庵先生。则祖父曰。斯文之厄。士林之羞也。倡率多士。叫阍卞明。人莫不高其义而贵其所操。至我先亲。则谈论之间。每以老先生为考亭正脉。而其出入门墙。师事深诚。则左右亦及见而知之。不须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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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我说也。噫。渊源所在。世世倾向。鲜有如鄙家之勤且无间断也。不佞愚不肖。无以追世德。而家庭观感之心。则自不能消却。故从事遂翁于衣钵之所。且视高明如视骨肉。此所以有爱惜责备之言。而不觉其为罪案也。顷日龙宫倅枉陋语之曰。侄子怒君之说。吾所不知。而后生不知世谊。则使之相悉。朋友之道也。此言适与意会。玆以槩陈。兄以为如何。
答宋伯纯(丙戌)
归路山川。面面别思。与兄叙话。不为不多。而归来怀绪。依前襞积。来谕不知足之说。真至论也。其中第一合商量事。是老先生行状。而亦遗忘之。良可恨也。曾闻自江上屡觅草本。而兄不许送云。此亦中间爽实之言否。若使晦翁状文。不出于勉斋而出于后生。则安知天下之人一一尊信。而能无窃议者哉。更加深思。斯速委致丕望。
郑仲(温)
彼此丧祸。何忍提起。今到达川。哀痛益新。或冀此地。邂逅叙怀。华旆已西。留牍郑重。一怅一喜。无以名言。攀桂受玦。真所谓人间万事。无不有者也。亦复奈何。兄之一官。虽甚凉薄。亦莫非尽心之地。则素位安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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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之祝也。令胤相见。如对兄清范。又其形貌坚实。非复昔日之羸弱。为兄伤虎之心。殊切慰喜。一踰鸟岭。瞻望杳然。临楮益觉依黯。都付神会。
与权幼晦(煜○丙子)
万义邂逅。实是幸事。伏问穷阴。侍中起居万相否。瞻𨓏不能少弛。令从之病。初闻向差。月前传闻不淑之音。心极惊惨。但非书札间的报。无乃传之者妄耶。疑信交深。弟归后病事缠绵。怯寒不敢出头。岁前末由更进。殊切幽郁之怀。山上相对之日。兄有吾辈何时读书之叹。兄之读书。不为不多。而为其夺工于科文。不能专力于学问而发耶。兄既如此。则如弟之元无识见者。可不汲汲乎。闻来不觉喟然感叹。继之以瞿然也。兄为己之一言。使弟念念不忘至此。则兄之赐我者多矣。先生议礼疏本。切欲更见。如无忙扰事。今便誊示幸甚。非欲誇张人眼。欲其證据出处。以为自己之博览耳。
与权幼晦(丁丑)
伏问清和。侍中起居如何。弟又拘痘火。往侍函丈之计。竟归虚地。无分于道者自如此。怅叹。弟近栖西山绝顶。既恨人不及古。而加以未疫子女之在家者。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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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不浅。良可苦也。日前。洪友君实来山下大寺。邀我相见。仍传二月念间先生平候。颇释此心。而从闻朝夕之供极艰云。深可念也。未知此时。何以调度耶。箪瓢屡空。岂非有光。而使之屡空者。实非盛世事也。浩叹。敢呈二斗长腰。为先生饭米。幸甚。
与权幼晦
前闻兄言。申愈伯谦。有担当底意思多。未知伯谦担当底意思何事。或是志大才疏。有任重败事之弊。则兄之所虑诚然。果若马效骥川学海人希圣。当仁不让于人。则其担当底意思极好。兄须奖勉之可也。弟亦有一担当底意思。守拙安分事耳。兄其谅否。
与权幼晦
暮春。伏见前后惠书。满纸金玉。恍如相对琅琅。尘眼发青。却忘千里之远也。承教有妄为从仕计。犯古人养病之戒。可见盛意愈谦而愈光。伏念先生职名。每在控辞之中。则兄为亲之屈。不但在禄养而已。第兄清羸之姿。不合驰逐于京华软红之中。此所以前日敢勉者。而揭厉迟速。想自历落于心衡耳。见书中有隔年分离之馀。还庭侍侧。儿少团集等语。兄于此时。不待邯郸之枕。而已觉浮世之荣枯矣。一笑致贺。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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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礼顺成。未知新玉润谁家郎耶。弟畏疠杜门。涔寂已久。圣贤遗馥。时求陈篇。而转烛无见。终非己有。山谷所谓释卷茫然者是也。只自伥伥。鄙名之误荐。勿论兄与李学士。俱非为农夫野人本分地也。兄又以不屑若浼之说。加此猥琐之身。何发言之轻而莫之恤耶。非爱人以德之实也。弟曾应举。既非爵禄可辞之人。乡居之际。庇身之难。有甚于为贫。则宁有志于蛊上九哉。惟是君平曰生我名者杀我身。此非矫情之言。的见世事之必然处也。顾此茨檐贱士。名近天门。不有造物见猜。则必有众人之发怒。玆有所略陈于先生案下。而亦不欲烦人眼目。以招僭妄之诮。故不敢远及于兄宦所矣。不意兄适来傍。见有此过情之语也。
与权幼晦(癸未)
秋夏迭序。一未奉询。虽缘病懒。每自怅叹。为问凉生。侍中起居万胜。弟遽叨职名。实是分外。可胜瞿然。不敢为出脚之意。略达于丈席之下。取见其书。则庶知此实情矣。抑别有指教者存欤。黑水馀波。复肆狂澜。世道之变。诚可寒心。救之之术。惟在于倡明斯学。使知道者众。则邪诐之说。自不能滋蔓。而俗学滔滔。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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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功利之为趋。不知有师友讲磨之道。奈何。
与权幼晦(丙戌)
月前书。想已俯览。敬仲书来。槩审归觐有日。且有辞免之意。未知缘何而至此。仰念不已。或言以滥率欲弃官。果然否。若有物议。则不可不去。若无人言。则改之而已。何必悻悻为自好者事耶。弟奔避之举。转向高山。似将栖离岳第一峰。还自笑也。
答权幼晦
秋日山窗。悄然无语。初旬盛缄。递便承览喜甚。开怀眼发双青。先生愆和。虽是经验之症。仰虑不浅。已施前用药饵否。明日为发候伻矣。兄虚乏之症。何为而发。无乃客火所乘否。安静则自无。而秋政方剧。是可念也。弟尚未离山栖。所得瘦鹤形也。来谕荤血洗尽之讥。真先获。而其奈尘骨莫蜕。宿病径生何。拟以开旬。发向达川丧次。可以转进江上。若值觐旆则尤幸。时事赖地主送示朝报槩知。而世道升降。莫非运气。其在涧饮霞餐者。亦无可关心也。
答权幼晦(戊子)
尘踪便作。云踪飘忽。诸山人。莫知所向。而慇勤一札。远伻跟觅。存讯死生。益感故人厚谊出寻常也。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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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观。闻一门丧变。至再至三。不可晏然远坐。来到近家寺刹。未满十日。痘火遽发于沙门。颠沛移栖于山北。亦难久留。前头双屐。若不往华山。则当还东观。可苦可笑。
答宋希周(茂锡○丙戌)
山南山北。踪迹靡定。耑价之书。直到云房。今日之事。一何神奇。长腰缩项。亦出于济急之至意。益令人感幸不容已。仍审溽暑。政候清福。慰仰殊至。倍觉神𨓏。弟三夏寓况。艰苦转深。固自任之。西来消息。不欲多口也。如我山氓。只祝 圣寿而已。如兄吏隐。当尽职守而已。亦复奈何。惟是晦翁诗虎尾春冰寄此生之句。吾侪之所当三思处。望须加勉。无缘面讨。空自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