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俭斋集卷之二十八
俭斋集卷之二十八 第 x 页
俭斋集卷之二十八
 杂著
  
俭斋集卷之二十八 第 559H 页
孟子劄疑
  序说
道既通注尹氏。
 名(火旁享)字彦明。程子门人。
孙子。
 孙膑也。
合从连衡。
 从子容反。六国地形。南北从长。故谓之从。衡横也。秦地形东西横长。故谓之衡。
是以所如者不合。
 如往也。
又曰孟氏醇乎醇者也注。更说甚道。
 甚何也。下甚处同。
水精。
 石名。精通作晶。
杨氏。
 名时字中立。程子门人。
假饶。
 
俭斋集卷之二十八 第 559L 页
犹假使也。
  梁惠王上篇
王亦曰仁义而已矣条注。循天理则不求利而自无不利。
 行仁义则爱亲敬长。莫不戴已。所以无不利也。
徇人欲则求利未得而害己随之。
 好利则上下交征利。终有弑夺之祸。所以害己随之。
小注庆源辅氏曰云云。
 惠王所谓利。专就利己上说。故集注所谓未尝不利。无不利者。亦只言利己。而辅氏却兼利己利物说。说得似紧。
造端托始之深意。
 沙溪曰义利之辨。学者第一义。故造为一书之端而托于始初也。○按云峰胡氏曰程子所谓拔本塞源者。所以救当世流弊之极也。朱子所谓造端托始者。所以谨学者心术之初。沙溪说似与此不同。
诗云经始灵台条注。故民乐其乐。
 释偕乐一句。
俭斋集卷之二十八 第 560H 页
而文王亦得以享其乐也。
 释能乐一句。○按此章有许多乐字。而意益明文益快。欧阳公醉翁亭记后面学此法。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条。小注移粟者。民自移其粟耳。
 所移者虽是民间之粟。移之者却是王使之也。不然何以曰无如寡人之用心乎。今若谓民自移其粟耳则恐非文义。
鸡豚狗彘。
 按韵书大曰彘。小曰豚。此以大小异名。与鸿雁麋鹿之意同。
吾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
 沙溪曰栗谷以觳觫若句绝。愚以为禽兽有何有罪无罪之可言乎。似谓如无罪之人就死地也。或曰似若自谓无罪之意。○按禽兽之死。固无有罪无罪之可言。但未见其将死而此心未发。则不必思量其罪之有无而用之以礼而已。故自无所害。若见其觳觫而此心已发则便觉其无罪而不忍杀。故下文曰王若隐其无罪而就死地。集注曰。牛羊皆无罪而死。观此则所谓无罪。正指牛羊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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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曰如无罪之人。又曰自以为无罪云尔则窃恐其胥失之矣。栗谷之以若字属上句似得之。
曰无伤也条注。其理未形而无所妨。
 曰此心已发则衬贴吾身说。曰其理未形则却是浑沦说。盖万理具于吾心。而在物有可隐之理。故便感动吾心之理。发出它不忍来。若未见其物则无所感发。故不曰此心未发。而曰其理未形。下语之妙。有如此夫。
今王发政施仁条注。发政施仁。王天下之本也。
 仁人心也。施仁者。推吾之心以保民也。民保然后天下服。故曰王天下之本。下文所谓常产则又是仁政之所当先者。故曰发政施仁之本。
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
 言若遇乐岁则终其身而饱。若遇凶年则免于死亡。此是大纲说。如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是岂今年富则多赖。明年凶则多暴乎。(详味降才尔殊一句。则各主礼凶而言。)或以终字训为极其身心之意则恐未免太曲矣。
  梁惠王下篇
故大王事熏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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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音泰。后仿此。
注智者明义理识时势。
 明义理则必不为兴甲危士。结怨诸侯。以其养人者害人。识时势则自知其大小众寡之不敌而谨事之而已矣。
齐宣王见孟子于雪宫条。小注云峰胡氏曰按饶氏谓朱子云贤者亦乐此。其辞逊。贤者亦有此乐。其辞骄。以此观之。语录谓沼上之对其辞逊。雪宫之对其辞夸。传录之误明矣。
 今按语类作梁惠王其辞逊。齐宣王其辞誇。与此不同。胡氏所云。未知何据。○当更考语录。
昔者齐景公条注。琅邪齐东南境上邑名。
 越王句践尝起馆台于琅邪东。即此地。
今也不然条注。粮谓糗糒之属。
 以下文饥者不食。劳者不息。故知其但为糗糒之属也。
王曰王政可得闻与条注。孥妻子也。
 孥盖妻与子孙之总称。故诗乐尔妻孥注曰孥子孙也。此则曰孥妻子也。
至于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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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本于作于。
注则有以识其非曲学阿世之言。
 汉书儒林传曰毋曲学以阿世。言曲其所学。以阿附于世也。
左右皆曰可杀勿听条注。盖所谓天命天讨。皆非人君之所得私也。
 刑赏者。有国之不可废一焉者也。盖有刑而无赏则民无所劝。有赏而无刑则民无所徵。故孟子论用舍人而遂及于用刑。集注复引天命天讨为言。夫既谓之天则其非一人之所得私。可知矣。
  
公孙丑上篇
或问乎曾西条注。九合诸侯。
 九纠通。
曰文王何可当也。
 沙溪曰退溪以文王不能当殷之意释之。愚意以为文王之德。后人不能及也。盖因文王不足法而答之也。○按公孙丑之意。以为以文王之德而其兴也犹若是难。则以齐王恐不可易言。故孟子只答以文王之于殷则为难。而齐之于其时则为易而已。若果答以文王不可及之意。则其语势文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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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亦疏乎。盖何可当也与是以难也。自相唱和。而集注亦曰犹与由通。若如沙溪之说则犹如字然后意尤明白。何必劳于借引它字乎。夫如是故下文以时势二字双劈将去。集注又以异于文王之百里。异于商之贤君继作。异于纣之犹有善政。逐节照应为说。便见得文王之时。异于孟子之时。故文王虽圣人。便抵当它不得矣。如此看似自分晓。只当以退溪为正。
曰若是则夫子过孟贲远矣条注。告子未为知道。
 告子以义为外则是不知义。而今曰未为知道者。举体以该用耳。
既曰志至焉。气次焉条。小注双峰饶氏曰云云。
 此段譬喻似有语病。岂有志已定而气犹动之理乎。今若易之曰亚夫军中夜惊。亚夫坚卧不起。若使当时动得它不安。岂不是卒徒动其帅乎。故坚卧虽是帅之定处。又不若从初整摄卒徒。自无所动也。于此见持其志。又不可不养其气云则庶乎可矣。
敢问夫子恶乎长条注。气即所谓体之充者。本自浩然。失养故馁。惟孟子为善养之。以复其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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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注此段。与孟子性善之说。正相表里。读者所宜潜心而实体者也。○或谓理无不善而气有善恶。此谓本自浩然何也。余应之曰固是如此。然论其本原则由气无不善。故知其理之无不善矣。论其末流则理有善恶。故气有善恶。是以朱子于性曰明善而复其初。于气亦曰善养以复其初。其意可见矣。
殆亦冥然无觉。
 朱子曰殆发语辞。颜师古曰殆近也。窃谓是发语辞而有近意。
是集义所生者小注。双峰饶氏曰无是馁也。是无气则道义馁。行有不慊则馁。是无道义则气馁。所指不同。
 此说非但与集注不同。道义馁之说。甚害于理。窃恐不是文义之差而已。可更详之。
云峰胡氏曰集义即是以直养义袭而取之。即是有所作为以害之。
 按双峰饶氏亦有此说。而窃恐其不然。所谓作为以害之。是实有助长之事矣。若夫所谓义袭则岂真有是事而自害其气乎。孟子之意。不过言此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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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上句之义而已。其语势如云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今若以为仁由人为一义。对由己为言。则果成义理乎。朱子曰江西人爱说袭义。不知如何。袭只是非以义掩取是气。盖气自内而生。非由外而入。其意可谓明白。而其他见于语类者非止一二。今试取而考诸二氏之说则其得失可见矣。且就集注论之。只行一事偶合于义云者。是对集义而言之。而所谓集义者。亦其一事之积耳。掩取于外得之云者。所以反说以明夫此气之生于内。而非所取之于外也。上句是实底。下句是虚底。是以虚对实。使上句之意。自明而已。若以义袭。为作为以害之之事。则两句皆是实事。而夫所谓只行一事偶合于义者。既释义袭一句。则其语意果有助长以害之之云乎。饶氏谓正而助长。是要义袭而取。则特下一要字。得斡转说。却似无病。而其下复曰集义义袭两句。乃是一段骨子。则又分明把作两义看。其于本文之义。盖已去之远矣。
何谓知言条。小注双峰饶氏曰知言便是知道。孟子不欲以知道自谓。所以只说知言。
 此言恐未安。虽是知道。故能知言。若言其分则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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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知道所包阔。不如知言之切。故孟子且说知言。如诵其诗读其书而知其人之类亦是。
宰我曰以予观于夫子条。小注新安陈氏曰宰我此言。可谓深知孔子。其得在言语之科宜矣。此孟子所以表而出之于子贡,有若之言之先也。
 按宰我只说贤于尧舜。子贡却进一步。和百世之王说。有若又进一步。并自古圣人尽说。故集注于子贡之说则曰莫若夫子之盛也。于有若之说则曰未有如孔子之尤盛者也。据此则孟子所取。正是由略而入详。非以宰我为贤于二子之言而先之也。
孟子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条注。天地以生物为心。而所生之物。因各得夫天地生物之心以为心。
 维天之命。于穆不已。即是生物之心而物莫不有。故集注却包万物说来。以其精者言之则万物之会那发生底。便是此心。以其粗者言之则如鸟失群而哀鸣。兽亡曹而悲号。亦是不忍底心。盖天地者万物之父母。故物生其间。自然似得它。如人家子孙肖其父祖相似。
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条注。怵惕惊动貌。
 
俭斋集卷之二十八 第 564H 页
动字最好看。不忍之心。虽是本有。须动然后可见。故易曰复其见天地之心乎。
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
 上说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此说凡有四端于我者。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即见四端。皆是不忍之心发出来。
注此章所论人之性情。心之体用。本然全具而各有条理如此。
 性者心之体。仁义礼智是也。情者心之用。恻隐羞恶辞让是非是也。本然全具。体之存乎内也。各有条理。用之见于外也。约而言之则大学所谓明德是也。
孔子曰里仁为美条注。天所与之良贵。
 释爵字意。
得之最先。兼统四者。所谓元者善之长也。
 释尊字意。
有天理自然之安。无人欲陷溺之危。
 释安字意。
人当常在其中。不可须臾离者也。
 释宅字意。
  
俭斋集卷之二十八 第 564L 页
公孙丑下篇
不得已而之景丑氏宿焉。
 孟子盖欲言其意于景丑。庶几使齐王得闻也。
曰岂谓是与条。小注东阳许氏曰富只在彼。爵可加我。故用仁义字不同。
 富者是守诸内。故以仁对。爵者是推诸外。故以义对。此皆以在我之仁义。对彼之富爵而已。非以只在彼可加我为别也。若言其可加则富岂独不可加于我乎。
不得。不可以为悦。
 
悦谓快悦于其心也。与下恔字相应。
曰周公弟也。管叔兄也。周公之过。不亦宜乎。
 详此文义。若使管叔是弟也。周公于此。必别有所处。
且古之君子。过则改之条。小注新安陈氏曰孟子窥贾为君文过之心于不言之表而责之。
 陈贾所以告齐王者。孟子盖已闻之。而及其托古圣而来问之时。其为君文过之态。必有不可自掩者。故直责其罪。固非卒然来问而逆探其意也。是故沈同问燕可伐则但告之以可。而未尝预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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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以防其以燕伐燕之计。圣贤之于待人。顺应而已。不为探情伐谋之说者。于是乎可见矣。且就两章观之。前章则曰沈同以其私问。此章则乃先序陈贾与王问答之辞。其义意不亦明乎。陈氏所谓窥之于不言之表而责之者。恐非所以言圣贤也。
尹士闻之曰士诚小人也条注。此章见圣贤行道济时汲汲之本心。
 孔子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与汲汲之意略同。
  滕文公上篇
孟子道性善。
 
孔子罕言性与天道。孟子即便说性善何也。盖孔子之时。性善之理素明。故孔子只说用力之方。至于曾子则所谓明德者。已微发此端。而及乎子思则圣教寖远而异端渐起。故于是乎言天命之性以明之。而逮夫战国之时则人心溺于功利之说。而其知此理者殆无几矣。则必言其性之本善而圣愚之同得。然后始信其理之在我而有所奋发焉。此孟子所以道性善也。是故朱子于近思录。亦以太极图说冠诸篇首。圣贤教人。随时益明。前后一辙如斯夫。
俭斋集卷之二十八 第 565L 页
今滕绝长补短条注。但恐其安于卑近。不能自克。则不足以去恶而为善也。
 既知性善则又莫如立志。志苟不立。都悠悠不济事。故孟子终引书以告之。而集注所谓安于卑近。不能自克八字。正是志之所以不立也。而黄勉斋复以砺其志为言。盖人略知此性之本善而终不至于有成者。皆由志不立也。故栗谷先生最爱说立志。此乃入学第一关。读者所宜实体而力行焉者也。
若药不瞑眩。
 
瞑字从目。集注音莫甸反。而谚解音暝误矣。经书谚解讹音甚多。不可尽举。盖我国字学不明。故如权石洲鞸一生攻诗。而误以兆眹(轸韵)之眹字。押于寝韵。学者又不可不致详于此。
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条注。此详言井田形体之制。乃周之助法也。公田以为君子之禄。而私田野人之所受。
 今以集注兼采周礼汉书。略成图形如左。
  
俭斋集卷之二十八 第 566H 页
井田形体之图
삽화 새창열기
   按亩百为夫。夫间有遂。遂上有径。九夫为井。井间深四尺广四尺为沟。沟上有畛。十井为成。成间深八尺广八尺为洫。洫上有涂。成十为同。同间深二仞广二寻(一作仞)为浍。浍上有道。同十为封。封间有川。川上有路。或曰以井制则九夫有沟。而周礼遂人又谓十夫有沟者何也。曰此朱子所谓乡遂之地。田不井授。但为沟洫。乡遂用十数。井田用九数者也。
 民受田。上田夫百亩。(或以夫为句恐误。窃谓当以田为句。夫谓一夫也。)中田夫二百亩。下田夫三百亩。岁耕种者为不易上田。休一岁者为一易中田。休二岁者为再易下田。
俭斋集卷之二十八 第 566L 页
三岁更耕之。自爰其处。(孟康曰爰于也。)农民户人已受田。其家众男为与夫。(与当作馀。)亦以口受田如比。(颜师古曰比例也。)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当农夫一人。若山林薮泽原陵淳卤之地。(晋灼曰淳尽也。舄卤之田。不生五谷。)各以肥硗多少为差。民年二十受田。六十归田。种谷必杂五谷。以备灾害。田中不得有树。还庐树桑。菜茹有畦。瓜瓠果蓏。(应劭曰草实曰蓏。)殖于疆埸。在壄(古野字)曰庐。在邑曰里。春令民毕出在壄。冬则毕入于邑。春将出民。里胥平旦坐右塾。邻长坐左塾。(颜师古曰门侧之堂曰塾。)毕出然后归。夕亦如之。入者必持薪樵。轻重相分。班白不提挈。冬民既入。妇女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服虔曰一月之中。又得夜半。为十五日也。)必相从者。所以省费燎火。同巧拙而合习俗也。○按见于汉书者其槩如此。斯实先王之美制而仁政之大本也。三代而后。至治之泽。不得以下于民者何哉。皆不行此故也。然而斯法也。自孟子已不能详。而程子亦有不可一一追复之议。今若不究其本。私意妄作。悖天扰民。则王莽所以自取颠蹶者。其监昭然。曷由而尽如先王之制乎。宜取孟子此章及朱子所为井田类说者。参伍考證。要之可行。其它弥文碎
俭斋集卷之二十八 第 567H 页
义。不完固亡害矣。尝试论之。夫明步量审等第籍民口均多寡比邑屋此五者。今日之急务也。步量明然后足以正经界。等第审然后足以识肥硗。民口籍然后足以授田庐。多寡均则制其产。邑屋比则同其力。五者既举则虽不能尽如古制。亦已幸矣。难之者曰我国地多山林。丘陵溪涧。棋列牙交。崎岖不齐。田可井画者才十一耳。必不可行。愚谓地有高低。先儒亦尝疑之。然此正班固所谓以肥硗多少为差者是也。纵难画井。尚可亩授。宜先正其经界。以肥硗品为多寡。俾强者不能夺。弱者无所失。则环四域而无冻馁。今乃不然。富民连陇陌。畜积如丘山。贫氓曾无盈尺之地。䃫石之藏。重之以赋役之苦。其势不为大奸慝。将填沟壑。俗何由淳。奚恃而为善乎。故曰经界者。井田之本也。难之者又曰若以肥硗为多寡则得肥土者用力少而所收巨。得硗土者用力勤而所获少。即亦归于不均而已。愚谓地虽硗硧。二岁一耕。或三岁一耕。(如代田之规。)以养其地力。而用粪多则肥硗可以相适。而况税入之数。又相乘除以均之乎。难之者又曰我国田形不正。步量尤难。愚谓以俗制言之。圭田梯
俭斋集卷之二十八 第 567L 页
田。斜陂陁缦。起止易诖。故绳有嬴诎。每量辄差。此所谓难者。而若夫方田。四面平整。自无此患。今欲量田。试取纠绳循陇而步。随其曲直而短长焉。还以其绳折作方形而再度之。步量之难。非所忧也。虽然俗之流弊盖久矣。苟操一切之法。卒然临之。夺彼与此。期跻古道。则民将鳃鳃然以为厉己也。所以难行者。又不止于难者之说。欲益反损。其祸不赀。必须真知实得。处之有渐。纪纲素立。乃可以有行也。呜呼。经界不正则虽重百世而规之。民不涵仁。经界者盖所以足衣食齐贫富而道斯民者也。衣食足则邪僻之心杜。贫富齐则争敚之患息。夫然后德教可入而奸轨可御焉。故学校庠序之政。兵甲车乘攻战之备。黜幽陟明设官取人之典。一寓诸其中。用上下齐同。君民相掸持。天下治则易以善。天下乱则重为奸。玆岂非制之美而仁政之本乎。愚故略论其槩。仍附于此。
此其大略也条注。真可谓命世亚圣之才矣。
 命世。通鉴注曰天命之生。斯世之才。愚意其德业才略。足以命令一世者也。
放勋曰劳之来之。匡之直之。辅之翼之。
 
俭斋集卷之二十八 第 568H 页
沙溪曰劳来。承上文言勤于人伦而不畔者劳来之。○按劳来只是泛言抚摩劝勉之意。自匡之以下。方言教以人伦。故朱子答振德是施惠之问。以为只是施之以教化。上文匡辅翼等事是也。不言劳来。辅氏亦曰劳者劳之来者来之。所以安其生也。
  滕文公下篇
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
 学者常存此心则其于富贵利欲。便有超然之意矣。
居天下之广居条。小注南轩张氏曰不能淫。不能淫此。不能移不能屈。不能移此屈此也。此者何也。广居正位大道是。
 此说说得确。不分晓。必如集注以淫其心移其节屈其志为言。方始痛快。
公都子曰外人皆称夫子好辩条注。气化盛衰。人事得失。反覆相寻。理之常也。
 气化二字。为下文洪水张本。然反覆相寻四字。亦宜着眼。未有人事得而气化衰者也。亦未有人事失而气化盛者也。如孔孟有其德而无其位。便是
俭斋集卷之二十八 第 568L 页
气化之变。若以人心正伦彝叙言之则毕竟气化亦被它转动得。
吾为此惧条注。程子曰杨墨之害。甚于申韩。佛老之害。甚于杨墨。
 此程子所以辟佛老。而继孟子而治者也。
能言距杨墨者。圣人之徒也条注。盖邪说害正。人人得而攻之。不必圣贤云云。
 此段发明扶正讨邪之意。痛快直截。凛凛如秋霜皎日。使天下后世有所劝戒。而率兽食人之害不作。窃谓是亦一治也。
  
离娄上篇
孟子曰为政不难条注。得罪谓身不正而取怨怒也。
 若曰不得罪而已则或误意柔懦取悦。足以致之。故必以身不正而取怨怒释之。
孟子曰桀纣之失天下也条注。此类之谓也。
 此类。指晁错所言。类字包得阔。
旷安宅而弗居条。小注双峰饶氏曰云云。
 饶氏及新安陈氏。皆以此章为只指自弃者言之。而朱子谓安宅正路。人皆有之。而自暴自弃。以至此。是可哀也。又却包那自暴说。二氏说与此不同。
俭斋集卷之二十八 第 569H 页
孟子曰伯夷辟纣条注。作兴皆起也。
 沙溪欲从直解以作字属文王。兴字属二老恐误。按朱子楚辞注曰太公辟纣。居东海之滨。闻文王作兴而归之。其间下一而字。更得分明。
曰天下溺条注。则先失其所以援之之具矣。
 天下之溺以道救。嫂之溺以手援。今欲援天下而先失其道。则是犹欲援嫂而先断其手。
孟子曰不孝有三条注。赵氏曰于礼有不孝者三事。小注双峰饶氏曰赵氏以意度说自好。所以朱子不破其说。
 
赵氏既曰于礼有之则此必古礼书中语。而饶氏以为意度者非是。当以辅氏说为得。
  离娄下篇
王曰礼为旧君有服条。小注又子夏传云臣为君方丧三年。
 此非为旧君服。似不当援入于此章。
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条注。王勉曰若不合于义而不信不果则妄人尔。
 不信不果。一本作必信必果。
孟子曰君子深造之以道条注。自然而得之于己也。
 
俭斋集卷之二十八 第 569L 页
自然二字可深味之。若训自得为独得则有弊。朱子尝极言其误。
逄蒙学射于羿。尽羿之道。思天下惟羿为愈己。于是杀羿。
 李芝峰睟光曰史记言寒浞杀羿。孟子云逄蒙杀羿。二说不同可疑。○按天问注谓寒浞使逄蒙射羿杀之。可破此疑。
夫章子子父责善而不相遇也。
 不曰匡子而曰章子者。其语法如史迁所谓同子之类。
  
万章上篇
舜禹益相去久远。
 栗谷曰远疑速字之误。郑愚伏曰不然。谓历年之多少相去远甚也。沙溪曰栗谷之意。以为舜禹之相去则远。禹益之相去则速也。意甚平顺。景任之言。若单说远字则稍通。而并与久字为说则终不衬贴。○按以集注语意观之。栗谷说为得。而但谓远是速字之误则恐不然。盖只言久远者。举久则速在其中耳。盖古人文字质。素多类此。如以此段言之。所谓丹朱之不肖则多一之字。梁惠王上篇
俭斋集卷之二十八 第 570H 页
云天下之欲疾其君皆欲赴愬于王则两欲字相梗。下至马迁亦尚多如此。如屈平传云平伐其功曰以为非我莫能为也。曰字与以为字径庭而不嫌。窃意此段亦只如此。未必有误字也。
万章问曰人有言伊尹以割烹要汤条注媵臣。
 媵送也。媵臣谓送女而为其从臣者也。
而乐尧舜之道焉。
 此道字兼体用而言。下非其义也非其道也则又别。道是体义是用。
孔子不悦于鲁卫条注。孔子去至陈。主于司城贞子小注。新安陈氏曰以文势观。似是临去宋时。主于司城贞子。适陈为陈侯周臣。
 按孔子之于列国也。于鲁则为见行可之仕。于卫则为际可公养之仕而已。未尝为臣于陈。陈氏说恐为未考。为陈侯周臣者。盖贞子是宋之司城而又为陈侯之臣也。如张仪本是秦臣而或在魏为相。此恐亦如此。集注所谓至陈主于司城贞子者。意已明白。不须多疑。
  万章下篇
耕者所获条注。一夫一妇。佃田百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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佃治也。
加之以粪。
 沙溪曰与滕文公篇粪其田注。粪壅也不同。○按粪壅也者。以粪壅也。加之以粪者。以粪加也。未见其不同。特随其本意而异文耳。
  告子上篇
孔子曰操则存舍则亡条注。程子曰心岂有出入。亦以操存而言。
 郑愚伏曰此心廓然。本无内外之限。四方八纮皆其境界。故不可以出入言也。孔子所谓出入。特以操舍存亡而言耳。程子恐学者不知圣人之意。故言此以明之。○按圣人既分明言有出入则岂可更道无出入乎。但所谓出入者。只在一念之间。操之则便存主于内。舍之则便亡出于外而已。非如有形状底物。自外而入内。复自内而出外。故曰心岂有出入。乃所以深明操存之几也。今若谓内外无限。四方八纮皆其境界。故不可以出入言。则倏东倏西。固不离于其境界之中。而其出其入。尽是此心之当然。如此则窃恐流入于释氏猖狂恣睢之域。奚特毫釐之差乎。(若平论心体而以为内外巨细。无所不包则可。若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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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内外无大小。故不可以出入言则不可。)
孟子曰仁之胜不仁也条注。是我之所为。有以深助于不仁者也。
 为仁不力而遂使人谓仁固不胜不仁而背仁趍不仁。则是为仁不力者。乃所以深助乎不仁也。
  告子下篇
越人关弓而射之则己谈笑而道之无他。疏之也。其兄关弓而射之则己垂涕泣而道之无他。戚之也。
 道之。言之于人也。戚亲也。
孟子居邹。季任为任处守。
 
以注文观之。为字当是仄声。而集注不著。似当以季任为任之处守者之意见之。
乃孔子则欲以微罪行。
 语类曰因膰肉不至而行则吾之去国。以其不致膰为得罪于君耳。按此则微罪似趱向孔子身上说。
孟子曰舜发于𤱶亩之中条注。胶鬲遭乱。鬻贩鱼盐。文王举之。
 胶鬲殷之贤臣。盖文王举之于殷欤。
人恒过条。小注庆源辅氏曰舜大圣人之事。傅说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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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皆上智之事。
 以大圣上智分为二事。似未安。
  尽心上篇
桎梏死者非正命也条。小注云峰胡氏曰立命是已造圣贤之域。知命是方入圣贤之阶。
 此说似未稳。窃谓知命立命。皆是圣贤地位。而但知命主知而言。立命主行而言。如知不可立乎岩墙。是知命。知其如此而不立乎岩墙了。是立命。盖既知得则便行将去。
人知之亦嚣嚣条注。赵氏曰嚣嚣自得无欲之貌。
 
万章篇其志嚣嚣然注曰。无欲自得之貌。先言无欲而后言自得。此则曰自得无欲之貌。先言自得而后言无欲。盖彼以人来求我言。故先外而后内。外轻者内自重也。此以我去要人言。故先内而后外。内重者外自轻也。
孟子曰柳下惠不以三公易其介条注。皆圣贤微显阐幽之意。小注云峰胡氏曰微显是带过说。
 以下文新安陈氏说观之。微显二字。亦是实义。胡说如此可疑。
公孙丑曰伊尹曰予不狎于不顺条注。狎习见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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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言太甲所为。不顺义理也。
 申象村,张溪谷皆曰此注辞意切迫。似当以书注为主。(书注我不可使其狎习不顺之人。)○按此正伊尹大不得已处。夫太甲所为。不顺义理。故放之于桐。庶几其改之也。若使不欲其狎习不顺之人。则只当去其人而已。岂可为此而放其君乎。诸公盖喜其辞语之不迫。而不知其反有伤于义理也。谁知朱子之言虽若迫切而考之以事理则反委曲而无伤乎。且以孟子本文观之。不狎于不顺。与所谓太甲贤。自相照应。其文意尤为明白矣。
孟子曰是犹或紾其兄之臂条注。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予宰我名。文见论语。
  尽心下篇
孟子谓高子曰山径之蹊间。介然用之而成路条注。介音戛。
 大学或问介音甲。与此不同恐误。窃意介与韩诗斗起成埃圿之圿同。注谓音戛。尘埃也。盖微小之意也。
孟子曰养心莫善于寡欲条注。欲如耳目口鼻四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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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欲。虽人之所不能无。然多而不节。未有不失其本心者。
 按此所谓欲。与大舜所谓人心一般。虽上智亦不能无者也。周子所谓养心不止于寡而存。寡之又寡。以至于无者。则又拖下人欲说。盖人之所不可有者也。但小注所引朱子之言。未有不由寡欲以至于无者一条。则又合而一之。以为工夫浅深之别。恐与集注不同。当更详之。
狂者又不可得条。小注南轩张氏曰乡原即所谓小人之中庸。
 
小人之中庸云者。与程朱之说异。详见中庸或问。
偶记
某读太极图说。而曰至哉言乎。夫天理人性。一而已矣。太极不可知。则就人身而推。然后可庶几也。夫无极而太极。人生而静也。太极动生阳静生阴。人生而静以后也。太极纯粹至善者也。而有是理则斯有是气。故于是乎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则愚以为恶即已几于静而生阴之时何哉。图说曰五性感动而善恶分。夫物莫不具太极。而常失之动。人有五性。太极之理也。五性感动。阴阳之道也。性本善而动有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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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焉。无极而太极。理也故善。动而生阳静而生阴。气也故善恶之几。眹于斯也。太极不动则无以知其善。亦无以见其有恶也矣。夫太极之有是气。譬犹道心之有人心也。气未必皆恶也。而犹人心之易流于欲也。夫天下之事。无自初而恶。必动而后或者有恶也。故君子主敬而慎其动。天之所以不息。是亦敬而已也。能此者其知太极乎。无极而太极者。是理具于阴阳之先。而阴阳既生则又在于阴阳之中。其所以或具于先或在于中者。间难容瞬。盖靡是理则气无以生。靡是气则理无所付。理非有形体也。唯见是气而后知有是理也。其所以然者。理故也。两者混沦。非有间罅则亦不可以先后论耳。(此言在天之理也。)
太极不动则阴阳不生。阴阳不生则何以见太极。有理即有气。有气即有理。如水有波。如火有焰。何可二也。其所动静者。只是动静之理。亦非有形体可见也。阳上为气。阴下为质。故曰两仪立焉。两仪者天地也。(此言阴阳也。一动一静。互为其根。亦可见人之敬义相资。不可间断也。)
阳变阴合而生水火金木土则五行之质具于地。其精则在天。为日月星辰。五气顺布。四时行焉。则所谓一动一静。互为其根者也。五气不布。万物不成。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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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和。难以制器。如作金器。金阴得火阳然后成。如作木器。木阳得金阴然后成。阴阳五行。不能独成。故必阳变阴合而后。五行生矣。四时行矣。
五行一阴阳也。阴阳一太极也。太极本无极则五行形质虽异。推原以去则只是无极而已。岂有他哉。(木为春为仁为元。火为夏为礼为亨。金为秋为义为利。水为冬为智为贞。于此亦可见一理浑融无间也。)
五行之生也。各一其性。则木性煖金性坚火性热水性寒。土之性则实之类是也。古人又以仁义礼智信为五行。各专其一。(三段。言五行也。)
无极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则言理气混融而无间也。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万物生生而变化无穷焉。则明天位乎上。地位乎下。阴阳顺而人物遂。然后形化生焉。(此言万物也。无极之真者天命也。二五之精者气质也。妙合而凝则成气质之性也。)
  以上论天道也。
惟人也得其秀而最灵者。太极之理。赋于人而为性也。形既生矣则阴阳之气。在于人而为体质也。人之五性感动而万事出矣。则天之所以五气顺布而化生万物者也。(此言在人之理也。)
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立人极焉。故圣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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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明。四时合其序。鬼神合其吉凶者。言圣人唯能主静。全天命之理而纯其善则德之大也如此。非主静动常悖矣。(此言圣人也。)
君子修之吉者。言贤人虽未能如圣人生知安行。而为能复焉执焉。求进于圣域故吉也。修之道如何。主敬而已。小人悖之凶者。言小人不知天理之本善而求而反焉。故不循天理而徇人欲。是以凶不可言也。(此言君子小人也。学者诚深体此章之意而进进循循。不敢自已则太极之全体在我而与圣人一矣。敬肆之几。吉凶之歧。人兽之分。可不惧哉。可不慎哉。)
  以上论人道也。
故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又曰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者。夫天体阴而用阳。地体柔而用刚。人体仁而用义。盖言三极之道一也。大哉易也。斯其至矣。赞美之辞也。(此揔结上文。)
  以上揔言之。以明三极本一理也。曰阳曰阴曰刚曰柔曰仁曰义者。指事虽异名而其始则无极而已也。天下夫焉有理外之事哉。吉与善是固理也。凶与恶亦理也。若以凶恶为理之本则不可矣。若谓之非理则吾窃惑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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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说(丙辰)
太极图说曰。五行之生。各一其性。度氏云其性各一。如火燥水湿金刚木柔土实之类。或曰所谓燥湿刚柔实五者。气质之性也。或曰非也。五行之理。具于人而为仁义礼知信。仁义礼知信虽其为德不同。岂可谓之气质而非本然之性乎。愚以为天下无无理之气。亦无无气之理。理气混沦。元不相离。是以论性者。就其中合而言之则谓之气质之性。离而言之则谓之本然之性。然则论燥湿刚柔实者。虽谓之气质之性可也。谓之本然之性亦可也。虽然原其主意则在乎气质而不在乎本然何者。太极之赋于人者则为仁义礼知信之性。其在乎物者则为水火金木土之理。水火金木土非理也。其所以为水火金木土者理也。故朱子论五行曰木之神为仁。火之神为礼。金之神为义。水之神为智。土之神为信。由是观之。若以五行之理。为五性之德则可矣。若直以燥湿刚柔实之性。为仁义礼知信之理则不可。盖此理流行。无所欠缺。在天为元亨利贞。在人为仁义礼知信。在地为水火金木土。(水火木金土则便有形质之可言。若以配五性四德则离气质而言其神。)然而既曰燥曰湿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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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曰柔曰实则便带气质而生耳。自有不可厮夺者存乎其间。朱子所谓五行之生。各一其性。气殊质异者是也。然其燥湿刚柔实之性。固主气质言。而其所以为燥湿刚柔实之理则亦不能离太极而为理。朱子所谓五行之变。至于不可穷。然无适而非阴阳之道。至其所以为阴阳则又无适而非太极之本然者是也。愚故曰五者谓之气质之性可也。谓之本然之性亦可也。特观其所主而言者何如耳。
 金直卿问于尤斋先生曰。水火木金土。燥湿刚柔实之性。或以为本然之性。或以为气质之性。何者为得。先生答曰朱子曰五行之生。随其气质而所禀不同。所谓各一其性也。据此则似可谓之气质之性矣。然其下又曰各一其性则浑然太极之全体。无不各具于一物之中。而性之无所不在又可见矣。据此则当为本然之性。盖五行之理。具于人而为仁义礼知信。此仁义礼知信。虽其为德不同。岂可谓之气质而非本然之性乎。(云云)愚窃就朱子之说而思之。所谓随其气质所禀不同各一其性者。正论气质之性。如五者之类也。所谓太极全体各具一物而性无不在者。就气质而论其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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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五者之所以为五者之类也。故作五行说。
兼爱兼养说(集注简而义奥。且为小注诸说所乱。读者不能详察其上下相照。脉络相贯。故复推集注之意。作为此说。)
孟子曰人之于身也兼所爱。(止)无尺寸之肤不养也。
 此言人于其身。无小大无贵贱。所当兼爱而养之。故尺寸之肤虽甚微小。既无不爱则亦无不养。
所以考其善不善者。(止)于己取之而已矣。
 此言虽当兼爱兼养。必先其重而后其轻。故养之不失其轻重之则者为善。其或区区于尺寸之肤而反失其轻重之则者为不善。只在考诸己以审其何如耳。
体有贵贱有小大。(止)养其大者为大人。
 此言当先养其心志而后养其口腹也。
今有场师。舍其梧槚。(止)则为贱场师焉。
养其一指。(止)则为狼疾人也。
 此二段。言取己而不善之證。
饮食之人。(止)为其养小以失大也。
 此申明养小失大之为不善养也。
饮食之人。(止)则口腹岂适为尺寸之肤哉。
 此总结首段之意。言人之于身也。固当兼爱。故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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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之肤。亦无所不养。而况饮食乃所以养其口腹而全其躯命。其比于尺寸之肤则可谓重矣。养之固无所害。但专养口腹者。无不失其大体。故为人所贱而始为不善耳。盖口腹虽重于尺寸之肤。而心志则又有大于口腹。其为可养。不但为躯命而已。此所谓所欲有甚于生者也。虽然既曰饮食之人则其但养乎小体而已者可知。若使夫人既养其大。又养其小。以为兼爱兼养之计则养得其善。而取之于己而无轻重失则之弊矣。
父在承重说(甲寅)
   
今世有父殁而嫡子废疾不任丧事。故嫡孙代父丧三年。以承重之服者。盖遵朱子劄说也。然而论议纷纭。人皆骇之。尝余从长者游。人有扣之。槩述所闻以相證。汰哉之诮无所逃也。
丧大记曰丧有无后。无无主。是故子为父后则主之。孙为祖父后则主之。既主其丧矣。服之以齐疏者。斯固天地之常经。而无天子庶人之殊者也。夫子为父后。嫡孙承重为祖父后者。礼之常也。子为父父殁而嫡孙为祖父斩者。道之经也。然而礼而不得常则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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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之变。道而不得经则斯谓之权。(朱子曰君臣父子定位不易。事之常也。君令臣行。父传子继。道之经也。事有不幸而至于不得尽如其常则谓之变。而所以处之之术。不得全出于经。是则所谓权也。)以权处变而得其当则斯亦礼之正也。而吾夫子所谓以权制者也。夫父殁而嫡子者有废疾不能执丧则礼之大变也。将如何处之。可以惬诸义而惬乎礼。家礼立丧主条曰长子无则长孙。盖必无子与孙然后。使他人主之礼也。(杂记所谓夫若无族则前后家东西家。无有则里尹主之是也。)今嫡子虽病狂易不任丧事。而嫡孙者存焉则不可使其祖父之丧而终无主也。且以朱子劄观之。嫡孙代之执丧。庶合乎礼义之当也。在昔宋孝宗之崩也。光宗废疾不克任丧。而宁宗入承大统。(绍熙五年。孝宗以上皇升遐。而光宗以疾不能任政主丧。宰相赵如愚等白太皇太后。立其子嘉王。是为宁宗。)朱子(时召赴行在)上劄以劝代上皇(光宗)执三年之丧。(宁宗既入承大统。而乃用㓒纱浅黄之服。故劝其代服斩衰之丧。)其言曰臣闻三年之丧。齐疏之服。饘粥之食。自天子达于庶人。无贵贱之殊。(自汉文帝短丧以来。历代因之。天子遂无三年之丧。盖子为父亦无三年之丧。则嫡孙承重从可知也。夫三年之丧。通丧也。今士庶承重。为祖父既皆斩衰三年。则天子亦当执承重之服以三年者。可类以推也。故朱子将言天子承重之服。而先引此以明三年之丧。无天子庶人之殊也。)而礼经敕令子为父。嫡孙承重为祖父。皆斩衰三年。(时孝宗虽能始执通丧。亦未及著。在令甲而人莫知承重之服亦可通贵贱丧三年。故特引此以明子为父。嫡孙承重为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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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也。)盖嫡子当为父后。以承大宗之重。(礼有大宗小宗之别。而此言大宗者。从重言也。)而不能袭位而执丧。(此言废疾不能执丧者。而不云废疾者。将言光宗之事。故不敢以废疾指君父。)则嫡孙继统而代之执丧。义当然也。(此言嫡子既不能执丧。则嫡孙代父而以承重之服。执祖父之丧者。其义然也。此所谓以权处变之道。而固不失于礼之懿也。遵此而敬行之则何谓无理据也。○朱子劄止此。此下方论天子亦可三年之义。)噫嫡子而有废疾则嫡孙代之执丧。代之执丧则服之以三年者。固所以尊祖重义。而其亦有得乎胡康侯所称变之正者。义之所在者也。诗曰小心翼翼。古训是式。人既不幸而有此变礼者。舍朱子之明训而谁之从乎。或曰朱子之劄。只为天子诸侯说。非为士庶人言也。观乎藁后题辞可见也。且其所谓袭位者。帝王之位也。继统者。宗社之统也。曰不然。当宋之时。天子无三年之丧齐疏之服。故朱子乃引士庶之礼。以明子为父孙为祖。(嫡孙承重。)无贵贱上下之别。而欲以是推行于天子之躬矣。何谓其不为士庶言也。(朱子欲以士庶之礼。推行于天子。而今乃以士庶之礼。行于士庶。本无可疑。而人疑之惑也。)礼有为位即位宗统嫡统之文。岂可直谓帝王之位宗社之统耶。而子徒见夫朱子所为言与夫藁后所称郑志之说只谓帝王。而不知其所引礼经及敕令之言。正为通上下看也。或曰帝王以社稷为重。故父在而承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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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有之矣。士庶以天伦为重。未闻有父废疾而遽执承重之服者也。曰噫是何言也。未有子而不生于父。故父以子尊。子为父屈。无贵贱而一也。岂可以帝王之尊而厌其父耶。可忍则同可忍。不忍则同不可忍。又安有帝王之独可行而士庶人之独不可行之义哉。若以为社稷为重。父为轻也。是周之宣平不必待幽厉之颠覆。唐之肃宗自立于板荡之中。而不足招后世之讥也。夫君臣以义合者。故社稷为重君为轻。孟子亦尝有是言矣。谁谓父子天性之亲而乃有此背理斁伦之说耶。圣人之礼。必使安于人情。顺于天理而已。今有子与孙矣。丧而无衰疏之服。祭而无三年之享。则其于天理人情。果何如哉。子既废疾而不能执丧。孙以父在而不之承重。是有子而无子也。有孙而无孙也。是不以父其父而祖其祖也。与其使祖父之丧。终无主者。而以陷父于无父之罪而自蹈无祖之诛。孰若式遵朱子之训。以代父尽三年之哀而以伸父未伸之孝欤。此所以代父为孝而重天伦之义也。而尚疑之。吾子诚过矣。或曰古者有摄主之礼。是故虞舜摄帝尧。周公摄成王。父有废疾。其子摄之。以本服服终。素衣白带以竟三年。庶不悖乎礼意。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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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乃遽代以斩衰之服。其于篡夺之嫌何哉。曰子之言意诚是矣。臣而摄君。弟而摄兄。朋友摄之。古诚有之矣。即未有祖与父之丧而子摄父孙摄祖者也。岂有之矣。我未之闻耶。且以四海之富。天子之贵。而宁宗之心。未尝求位。则犹不害夫得礼之懿。(此朱子之言。)况乎一家之私。匹夫之贱。抑何患乎篡夺之嫌也。或曰以宁宗言之。先论其立之当不当然后。可论其服之可不可。朱子尝曰赵子直可谓忠臣。然以宗社大计言之。亦有不是处。不知何以见先帝。朱子之意。若果以立宁宗为是。斥子直也何其严也。曰甚矣。子之言也。夫心谓不可而于告君则顺之者。稍知自好者且不为。而谓朱子而为之耶。其所以非子直者。诚为不绝侂胄之奸而终为厉阶也。观其答黄仁卿书。亦可见其意之所主也。(有曰当时大事。不得不用此辈。事定之后。便与分界限立纪纲。若不能制而去。亦全得朝廷事体。不就自家手里坏却。又曰去冬亦尝告之而不以为然。又曰惜乎此公有忧国之心。无其术以至于此也。盖是时韩侂胄得志。居中用事。朱子惕然忧叹。屡为宁宗言之。且尝密白子直以防微杜渐之意。乃谓其易制。无复远虑。明年果诬子直以不轨。遂窜死永州。大起儒学之祸。擅开边衅。几危社稷而生民涂炭矣。)若以立宁宗为罪。罪诚大矣。又奚曰子直忠臣云尔哉。(又按语类论子直云有些不是处。其立宁宗果不当也。是得罪于人伦者。岂可谓些不是而已哉。)或曰虽然。朱子所以乞还新旧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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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盖亦仲尼必先正名之意也。曰是不徒不知朱子之心。是将启后世以曲说乱经之弊也。宁宗之立。若果名不顺也。夫以吾朱子出处之正。制义之严。何为起膺其命而欲与之有为。既起而又何无一言及正名之义。而乃有上可与为善之语耶。仁人之心。固未尝忘天下之忧。故其来也必有意。(宁宗在藩邸时。闻朱子德名。恨不得为本宫讲官。及即大位。首加迅召。已又除焕章阁待制。朱子行且辞。后又面对乞解。宁宗手札敦勉就职。于是拜命焉。)亦不屑于去就之节。故其去也必有说。(一日于讲筵。留身再斥左右窃柄之失。既退即降内批除宫观。宰相执奏不行。中官王德谦径以御札付朱子。台谏给舍亦争之不可。于是去国。既还家仍乞追还新旧职名。)何可以无稽之见。妄肆论说于千载之下哉。其所以辞官之意。杂见于简札奏状等书者。不为不详。今皆考之可见。反弃其说而强为穿凿。呜呼。其亦不思之甚也已。或曰然则题主祧迁之礼。将何以处之。曰丧祭一也。既主其丧。题主祧迁之当从嫡孙者。固无可疑者。而今乃纷纭于是议。徒拘于人情之私而不知是不得不如此也。今以一言證之。祖母在而嫡孙承重则未尝以祖母为拘焉。岂徒祖母然也。人家固有高祖母尚在而玄孙已承重者矣。然则高祖在所当祧迁于庙。高祖母固无恙而遽迁高祖于庙中。是果人情之所可安乎。此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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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没奈何耳。夫不以妇人之故而拘于是则先王之礼亦严矣。妇人而不能主宗庙。与废疾而不能任丧祭。虽有不可同者。及其不得主其事则一也。只为今世之人。于彼则习熟耳目。故不以为怪。于此则譊譊然人争议之。不欲求之于礼义之惬。而徒取快于一心之私。曾不知朱子之训明如日星。处变之道。舍此无他。而末俗好论。日新月盛。亦可见世道人心之已不可为也。大凡天地之道。穷则必变。变则必通。若徒守经而不知权。执常而不知变。天下之无礼义亦久矣。善乎王仲淹之言曰通其变。天下无弊法。执其方。天下无善教。惜乎吾生之晚而不以是正于周公孔子之圣。以牖乎后人之衷也。
   余既作此说。披而读之。其辞不足以发其意。其文不足以尽其辞。辩之不博而说之不详。奚补焉奚取焉。遂忸然愧之。藏以俟焉。甲寅春二月书。
记尹镌(一作鑴)论礼(戊午)
甲寅九月四日。尹镌(一作鑴)与权平昌愭。来展其私墓。转访先君子于白云之下。因留宿一夜。坐间适及己亥丧礼。尹固守其说。以为天无二日。民无二王。人君既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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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至尊之地。则虽母后亦当有君臣之义。己亥之礼。合用臣服君斩衰三年之制。先君子曰然则论语集注何以曰子无臣母之道云尔。尹曰是刘侍讲之说也。先君子曰天下之言。自有一定之理。今不问其言之如何。而先问其人之高下。是私心也。且朱子既取而著之于书。则此独非朱子之意乎。尹默然良久曰朱子所见。自是已差了。盖尹前此亦以讨论丧服劄为非故云。余时侍旁问曰若如公言则如汉之太上皇生时。高祖先死则其服也亦当不以子之服而反用臣服君之礼乎。如唐高祖既尝为帝而及其传位之后则将反为臣于太宗乎。尹曰礼当然。权素尊尹。至此遽声曰丈乃欲扶君纲而反坏了父纲耶。尹乃倚壁强笑曰语不如此。恐成斑驳去。先君子曰公恶一言之前后不相应。而还将伦彝打坏。公之惮于改过。可谓甚矣。尹戏笑而已。尹复曰人之一心。虚灵洞澈。众人与圣人无异。日用之间。虽有难知之理难处之事。若能静以反求。决之于吾心。则涣然若黑白之易判。今礼论之纷纭。只是牵于利害。不欲自实其误。故若是耳。若其中心则必已了然其是非矣。当时听之虽甚骇然。余以年辈之尊。不敢痛斥。但曰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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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灵洞澈。其初固无圣凡之别。但圣人浑然全具。道心为主宰。故理无不明。事无不善。若凡人则不然。汩于私欲而梏亡其良心。故虚灵洞澈者。不复得为虚灵洞澈。而圣凡之分。于是远矣。今乃不加复其本心之工。而只欲以昏蔽之见。暂而取决于其心之私而曰吾心与圣人无异。则吾恐其所谓黑者反为白而所谓白者反为黑矣。益无以复其虚灵洞澈之心矣。且圣狂之分。只以其心之昏明而已。若如公之言。又不知何者是圣而何者是狂乎。会有以他言间之者。不得其说而罢。昨来适与客语及此事。遂笔以记之。且念其论心一段。正是今日祸根之所自出。而其坏人心术于潜隐幽闇之地者。尤有所不忍言者。故特著之。
水喻(己未)
粪壤之间。有盈水焉。其名曰潢池。其为水也。臭而善秽。无滋也无本也。盖水之陋者也。人皆贱之。有渴于路者。两手掬而饮焉。固其势易为甘也。疑其为醴泉也。将欲荐诸天子。登之太庙。即筑以石。周以金栏。担其粪壤而四除之。当是时也。人孰不信而瑞也。冬之月。水益清。臭者藏而秽者伏。卒然遘之。盖莫知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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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池。适有客过者頫而视之曰夫水之美者。源净故流洁。玆泉也不然。污浊内闭而清泠外浮。殆有非常乎。询诸人。人皆曰醴泉。然后信之爱之。甚于乡之渴者。春夏之交。潦水至焉。激金石之饰。复粪壤之故。伏藏尽发而凶物居之。潜沙射影之所涵淹。狂虺螫蛇之所盘窟也。饮其波者辄宛转死。于是世莫不知其不祥也。则又争起而笑客之愚。以为不知也。然乡使今之笑者处前日而观斯水。酌其味而爽如也。视其色而绀如也。则其非醴泉也。亦可期乎。大凡天下之事。及其显也。匹夫匹妇之知。足以知之。而当其微也。虽有圣者。或有所病焉。呜呼。不察夫显微之势而徒哓哓好议人知不知。亦已惑矣。(时人以先祖不知某人为咎。作此说以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