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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西集卷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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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西集卷之四
 启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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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嫌启(持平时。丁酉。)
臣再昨偶从 阙下。望见西墙之役。目击而心惊。私窃以为灾异之惨。极于今日。此宜 君臣上下改心省己。夙夜祗惧。以承天戒。而土木之役。适当斯时。此虽出于 圣上孝思不以俭亲之至意。然而去年今年。虹变无异。而或罢或仍。举措不同。于此亦可见 圣心或怠于去年。天变渐至于不足畏也。此心操舍之间。天地神明。岂不降监耶。然此则既无新增。工将告讫。不但成事之谏。无益于既往。臣子之情。亦欲速完大役。以奉 圣母。稍正宫寝之仪。少安 三朝之意。而至于西苑之筑。继作于今日。则决非其时。地势既高。功役不细。瞻聆所及。孰不骇叹。人心之所未安。即天意之所不顺也。仰观则天方震警。而俯察则民阽饥饿。正于此时。忽见役夫蔽山。呼耶震地。长墙缭绕。包络一岭。则上天监临。必不曰敬我之怒。下民视听。必不曰恤我之死。似此举措气象。岂曰恐惧之道而恫瘝之意也。虽朝臣仰体。或谅其不得已之实。其在黎庶观瞻。远外听闻。果以为何如也。今者僧徒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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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板筑方始。人或以为前功可惜。大众难散。虽然。既有非常之变。则必有变常之举。然后乃可以少塞上下之望。须于此等难断处快决。庶尽恐惧之实。区区小故。似不足论矣。其日即以请寝之意。发简于诸僚。与之相确。议皆归一。而执义臣沈世鼎。终始以面议为答。利害可否之间。初非难知之事。既悉于简通。则何待于面论。而已发之论。往复二日。固托再三。终为迁就之归。无非臣言不见信之致。不可仍冒。请 命遆斥臣职。
宪府请寝西墙之役启
臣等伏见西墙之筑。决非其时。圣愚虽异。人心自有所同然者。仰观而天方警告。俯察而民阽饥饿。此时此役。能安于 圣心乎。心所不安。以是应天。其格于天心乎。 宫内之役。虽非得已。而亦望 圣明务崇朴素。以承天戒。况外苑之筑。在于可已。而犹不可已乎。呜呼。成形之谪。日以迫切。不救之患。月屡浸深。愚智之情。咸怀隐忧。而正于此时。大筑宫苑。包络一岭。呼耶动地。板插弥山。毋论工费多少事势有无。只此举措气象。岂曰恐惧修省之意耶。且去年则虽非得已。而特 命停罢。今年则虽在可已。而亦且不已。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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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徵有言曰愿以贞观初为法。十年之间。前后有变。古人犹以为深戒。况去年今年。日月几何。而 圣心操舍之间。一何敬忽之不同也。此臣等之所大惧而深忧处。请深加 圣意。毋忘去年之心。亟罢筑墙之役。以答天怒。以解民怨。
谏院请罢诸宫家折受火田,柴场,渔箭启。(司谏时。壬寅。)
山林川泽。乃有国之宝。而虞衡之官所掌者也。自前代恩泽之封。未闻有以山海之利畀诸私家者。逮我国家宫戚之赐。亦未有包络山海之地。而其为田业者。式至今日。山海之为宫家折受之处。不知其几。典章一坏。分制易僭。将至于国不为国矣。吾东邦域。固为偏小。虽闲旷山泽。若以十里五里之大。而割与宫家。便作永业。则私门之势益张。而公家之地日蹙。况万世国基。螽斯庆繁。而此例已开。竞相踵袭。则顾将又如之何哉。 列圣以来。恩泽慈睦。非不周至。而二百馀年。不开此路者。夫岂不为之深长虑而然哉。国制有定。恩典有限。冒滥之弊。不可长也。诸宫家称以火田,柴场。广占山麓。及沿海渔场。擅收鱼利等处折受者。请令该曹。各道一一查出。并为革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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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同僚请对。不得进见。避嫌启。
臣等俱以无似。待罪言地。窃见 圣上讲筵久停。引接罕阔。 圣德无望成就。群情不能宣达。言路杜塞。纪纲陵夷。私意公行。民生困悴。区区忧爱之诚。无所不至。所欲仰达者。亦非一二事。草草文字。恐不足以毕陈危悃。感格 天听。思欲一瞻清光。以尽所怀。宿戒豫思。敢请入对矣。伏承 圣教以微感不得引见为 教。臣等未知 玉候违和轻重之如何。而第念君臣犹父子也。虽在调摄之中。 卧内延访。亦何所不可。臣等虽微官。以谏名。所欲陈者皆国事。咫尺阊阖。瞻望彷徨。而终不得进见。𧦧𧦧声色。不在于峻斥深拒。只此举措。足以拒人于千里之外。此虽由于臣等才识庸陋。诚意浅薄。以致 圣上之轻视。独不念重台阁开言路之地乎。臣等将何颜面。仍冒谏职乎。请 命遆斥臣等之职。
因严旨再避启
臣等伏见 下答之批。相顾惊惶。莫知措身之地。数行 严旨。无非臣子之极罪。臣等死有馀责。臣等俱忝近班。昵侍多年。岂不知 圣明推心待下。诚意素孚。而敢以 圣教为托疾之归乎。只以 圣候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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愆度。暂时 卧内之赐接。亦何至大妨。而咫尺 天陛。愿见而不得。故愚忠所激。敢有陈列。夫岂有一毫他肠哉。言不达意。致激 天怒。至下臣子所不忍闻之 教。臣等固不敢更有仰达。而区区所怀。终欲毕陈于 圣明之下。曾在 先朝。臣鼎重待罪玉堂。 先王属有微愆。久停引接。本馆上劄陈戒。 先王即日赐对。从容开诲。至以见劄惊惕。强起引见为 教。其时仰瞻 天颜。馀汗未已。 玉音失和。犹且力疾御殿。咨访移时。群臣咸仰 圣德。一时以为盛事。此岂非今日之所当法者乎。 圣上虽以微感为 教。君臣犹父子也。国家自一体也。古人之请见其君于在疾之日者。亦复何限。而未闻以不忧其君父之病为罪也。仍窃念言之逊于 圣心者。未必皆是。逆于圣心者。未必皆非。窃见 圣明即祚以来。引接罕阔。最为今日中外之所共忧者。群情湮郁。上下阻隔。虽臣等狂妄。误触 宸威。而终愿 圣明遵 先朝家法。益广听访。亦勿以臣等罪戾而轻视台官也。且臣等罪状既如此。则 圣上亦宜直加谴罚。以惩百僚。又不宜移怒于问 安之批。至于不许议药。亦恐非圣人喜怒在物之道也。臣等事君无状。不能见信。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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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臣子所不忍闻之 教。岂意 圣明一朝疑臣等至此乎。人臣负此罪名。何可一日自立于天地之间。请 命先削臣等之职。仍治臣等之罪。
三避启
臣等昨承 严批。至有臣子所不忍闻者。臣等狂妄触激之罪。虽被诛戮。固所甘心。其在事君以直之道。岂敢畏威惧罪。嘿嘿自退。不尽所怀于 圣明之下哉。台阁事体。与庶官不同。初既请对。未蒙 赐接。有何颜面。可以冒居。既承 严批。折之以不忍闻之 教。斥之以人臣之极罪。不但臣等之惊惶欲死而已。其为 圣上之过举为如何。而不为之一言陈白乎。臣等所言。无非出于忧爱之至诚。而亦循台阁之旧例也。愚忠所激。语不知裁。 天怒益震。至命还给。臣等彷徨失措。不敢更烦于乙丙之枕。伏退私室。终宵战慄。昔富弼告于宋英宗曰。天子亦有怒焉。出九师伐四夷。否则陈斧钺以诛大臣。今日陛下之怒。不为常事也。必以臣等有大过恶可怒者。何不诛臣以谢天下。今 圣上罪臣等三四人。有何可怒于天地之量。而声色之震。乃至于此乎。喜怒之际。四方之所窥测也。臣等亦窃为 圣上惜之也。臣等负此莫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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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进不能自暴于 君父。退不得即就于刑章。诚莫知置身之所。不得不再劾。而政院不为捧入。臣等此启。论以台阁体例。本无可却之义。则出纳之臣。岂可以有 严旨。先自沮塞。以启日后之弊乎。无非臣等触事违戾。以至于此。请 命亟削臣等之职。仍治臣等之罪。
四避启
臣等作事狂妄。重触 天怒。两日之内。 雷霆震叠。前后 圣批。无非臣子之极罪。其在分义。固当屏伏俟谴。而适值陈贺大礼时刻渐进。且承 传教使之进参。犬马之情。亦欲少伸鳌抃之诚。强颜就列。不复知有廉耻。玷辱名器。臣等之罪益大。仍念以怒加人。于敌以下。犹且不敢。况子而怒父。臣而怒君乎。当臣等请对之日。初未知 圣候之愆度。而引接久停之馀。谏院多官。全数请对。事体既重。 圣批又以微感发汗为 教。 卧内赐对。亦是前代美事。暂时 延访。亦何至大妨。区区之望。实出于此。夫岂有一毫致疑 君父之心哉。愿忠之意。非不至矣。而遣辞未茔。因此转激。此实臣等之罪也。即伏见大臣劄批。则 辞旨极严。至以人心世道为叹。是 天威犹未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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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意尚未释。而特以大礼临迫。姑使进参而已。非以臣等罪状为可恕也。臣等虽极无状。所忝之职。异于凡僚。 圣上亦宜进退以礼。非礼于臣等。乃所以礼谏官也。岂可一边谴怒。一边维絷。使之彷徨闷蹙。无所容身耶。今臣等罪戾如此。不可一日冒居其职。又不可不明正其罪。以惩百僚。王章既申。私分亦安。请命先削臣等之职。
五避启
臣等受 恩深重。妄有献忠之诚。文字不足以自达。故敢请入对。而初不知 圣候之愆度。冒渎于 调摄之中。臣等之罪一也。谏院多官。既已请对。不得进见。则台阁自劾。虽云旧例。遣辞狂妄。致激 天怒。臣等之罪二也。 严旨之下。固当俟罪不暇。而区区衷悃。终欲必达。未免累次烦溷。以致未宁之中。达夜酬酢。臣等之罪三也。大礼临迫。 传教又下。徒知分义之不敢辞。莫思进退之不可苟。不待公议。径先就列。丧失廉耻。玷辱名器。臣等之罪四也。自 圣上临御以来。待下以礼。优假言者。而缘臣等无状。转辗激恼。上下相阻。 雷霆遽震。辞气举措之间。大非 圣人喜怒任物之道。使四方窥测。而群情警恐。臣等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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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也。自惟人臣负此五罪。诛谴之外。实无处身之地。决不可自同无罪。晏然就职。而处置请出。曾是意外。既承 严召。终不敢自进。违慢之罪。益无所逃。 陵幸迫期。亦不敢一向缩伏。又此渎扰。请 命先削臣等之职。仍治臣等之罪。
谏院请自 仁祖朝受教后。不以所后子奉祀者改定启。
为人后者为之子。乃经常通义。无子而有子。父子之伦已定。反以所生父母。为伯叔父母。则与亲子无毫发之殊。虽或有立后之后。又生亲子奉祀。而舍所后子为众庶。是 先王立后之本意不明。而父子为假合之亲。伦纪紊错。所系非轻。曾在 仁祖朝。礼官引胡安国故事。请以所后子奉祀。已成受教。如故相臣崔鸣吉等家。皆遵用此法矣。其后士大夫往往不顾礼律。复以亲子为嫡。其为伤于伦纪大矣。请 命礼官。更加申明。自 仁祖朝受教以后有违者。并一一改定。
谏院请定史官服制启
史苑古风。为下番者。虽遭服制。亦不许出。盖所以重史事也。然念服有轻重。私情有不可不相参者。假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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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其祖父诸父兄弟及妻丧者。亦不得出哭。而初丧未敛殡之前。晏然以朝衫公服。趋走于法从近密之地。则求之天理人情。宁有是乎。史官虽重。亦伤礼教。请 命政院议于大臣。随其服之轻重。定为法式。虽不得给暇以礼。并许成服后出仕。
避嫌启
臣等以平安监司兵使请罢之论。陈达于 榻前。即蒙 允从矣。俄闻卿宰有上劄请仍者。继又大臣入对。竟寝既允之 命。臣等不胜慨然也。今此任义伯等虽迫于事势。而惟其所求。不能裁节。数千金之财。轻用于例给之外。此又成例。则将何以继后耶。臣等为他日无穷之虑。敢为请罪。大臣以为然。 圣上许其请。而数日之间。又为还仍。其于事体。果何如也。从前客使虽来。道臣亦多遆易。我有臣子。而自行有司之法。于彼何与。豫怯听闻。一至于此哉。台论既罢之官。复为仍存。求之旧例。实所未闻。缘臣等昧事妄发。见轻时议。使公法不行。而坏了台阁体面。臣等何敢冒居言责。请 命遆斥臣等之职。
避嫌启
臣伏闻掌令朴世坚。以宫家免税结数太多。陈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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榻前。臣不胜惭悚。其日 圣上俯询群臣。论难再三。归一而后。始有 成命。谏臣苟能当事力争。则 圣上亦必快从。而缘臣无状。遽尔将顺。遂成 圣朝过举。臣罪至此而无所逃矣。又伏见户曹回启。柴场则只罢关东。而不及于海西。火田则只禁山腰以上。而无申明禁令。京畿则山林川泽折受处。并无革罢之事云。臣初未知海西柴场不入于定夺。而混同论启中。此则陈启之失实。而至于火田。则癸巳年。因玄禹锡上疏。遂下禁令。戊戌备局引见时。 先王以西路山田之弊。罔有纪极。葱秀山乃国中名山。亦有此患。此皆流民谋避元田结役。事极痛骇。不可不各别严禁为 教。该曹以今此火田禁令。不但黄海一道。各道山底各邑。无处不然。自朝家严禁。非止一再。而全不禁断。诚极寒心。别定差员。严查摘发。使不得仍前耕作覆启。以此行会八路矣。其后江原按臣。以本界皆高山峻岭。平地绝少。无田之民。流散可虑。请许山腰以下驰启。蒙允矣。然则 先王未始不罢。而只许山腰者。所以姑借无业之民也。今者有司不究当初严禁之意。而只举山腰以下之文。此则户曹之不察处也。且诸臣陈江海折受之弊。 圣上既许禁断。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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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诸道一体查问。则京畿外方。初无分别。备局覆启所谓若此封略江海之类。一体禁断者。又岂独湖西一方而已哉。京畿川泽不在革罢云者。此又户曹之失实也。仍念关东海西。皆是王民。 圣上若以柴场为害民而遂罢。则海西之民。亦独何罪。 圣上仁覆一域。咸囿于同仁之中。而独于二道之民异视彼此。抑又何也。且 先王深疾流民避役。首下禁令。使居平土。不至为鸟兽之难驯。山腰之许。盖不得已。非欲遽止也。昔山越阻险。终为杨土患。 先王之意。岂不及此。臣意以为虽不能一齐驱逐。若至公然折受。以为逋逃渊薮之主。则甚不可也。况畿甸乃本根重地。理宜优恤。百役所萃。灌输京师。侵苦之端。倍筛外方。而既不禁柴场。又横夺鱼利。则深山穷海。皆不得其生矣。臣不知诸宫所收利至几何。而为国家敛怨。一至此哉。虽亲爱之至。欲其富厚。而惟其所欲。不为限制。以至于包括山薮。封略江海。则民安得不困。国安得不削。此诚古今之所罕闻也。臣历观前代创业之初。未尝不以艰难而兴。持盈之时。未尝不以侈泰而衰。是以盈满之际。非俭无以安。非法无以制。丰亨豫大之说。卒亡靖康。章蔡之罪。所以上通于天也。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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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食邑。只三百户。而开元,天宝之际。增至千户。其始未尝不俭。而其终未尝不侈。俭侈之间。盛衰之分也。虽以我朝言之。 太祖朝。王子本科。只百馀结。至大典时。则职田至二百馀结。而今之免税多者至有一千四百结者。 圣上稍加节损。虽限以五百。而比国初则加数倍矣。比中世则加一倍矣。况柴场折受。江海折受。则 祖宗盛时所未有。而火田折受。则实自今日创始。网山罗海。括锱铢遗利。以归私门。今日之侈。视 祖宗之俭。又何如也。我朝立国。亦三百年矣。此亦持盈戒满之时。而狃安之际。物盛而用广。亦势之所致。然而不以俭自安。不以法自制。则盈者必溢而满者必倾。岂不深可惧而大可忧哉。且今小民咨嗟。行路以目。咸指宫家者。实由于去乱日久。生殖日庶。尺土寸亩。殆无闲旷。而内司宫差。罗织八方。鹰拿鸟抄。吞噬无厌。而山海遗利。又从而夺之。生灵困苦。无所告诉。以至于此也。我民休戚。姑且不言。而千人所指。万口怨诅。亦岂宫家之福哉。皇朝之倾覆。非他故也。宦寺用事。而皇庄遍满。民不聊生。而起而为盗。殷鉴之戒。岂远乎哉。臣不善奉职。行且斥去。而区区所怀。愿得终言也。臣既有将顺之罪。又有失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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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决不可仍冒台阁。请 命罢斥臣职。
谏院请罢诸宫家火田,柴场,渔箭启。
诸宫家山海折受之弊。备尽论列。而 俞音尚閟。臣窃惑焉。设令宫家无他产业。惟以折受收税。赖以为资。尚不可任其冒占。况虽无折受之利。必无贫乏之患。而只足以害于民病于国而已乎。曾在年前。虽无禁断之令。犹可自今一并革罢。况既有禁令。不啻严明。而法纲解弛。私门擅恣。不有朝家之禁。益滋冒滥之弊。从前折受之处。非但不罢。冒占侵虐之弊。甚于前日。国事至此。良可寒心。盖江原道柴场。既有革罢之令。则诸道及畿甸。不可不一并革罢也。封略海洋。初既一体禁之。则岂独京畿不在于其中也。流民火田。犹有禁止之令。则其可使宫家公然折受。遍满诸道而莫之禁乎。请诸宫家柴场,火田及渔场折受等处。令该曹各道一一查出。并为革罢。
谏院请还收吏曹堂郎推考。徐必远遆差之命启。
臣等伏闻。因大臣所启。有吏曹堂上郎厅推考。参议徐必远遆差之 命。臣等窃以为大臣之论人。未得其平。而 圣上之为言路计。有未深思也。徐必远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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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传闻。讥斥元老之臣。孰不以为做错。然特是言时妄作。辨时愤激。曷尝有诬陷。故为诟辱。如大臣所启也。论人必原其情。如徐必远者。自许敢言。素著狂直。如以为妄作愤激。则渠亦无辞。若罪以用意诬陷。则决非其情。设使必远真有意于诬陷。则其罪岂止于沮其极选。如出于一时做错。则不过为狂妄之过。又何可追咎。大槩必远之言。虽多不中。要为敢言之士。自古敢言之士。例少安详。而率多轻疏。朝廷之待之。亦宜取其大处。而不责以小节。若一有过误。辄随以诬陷之名。则决非治朝美事。而言路崎岖。必自此始矣。臣等窃为国家惜此大体也。该曹之意。亦在于略其细故。仍用旧望。则只是循一时公议。而别无所失。请还收吏曹堂上郎厅推考。吏曹参议徐必远遆差之 命。
避嫌启
臣等伏见大臣劄辞。不胜瞿然。徐必远误信传闻。讥斥元老之臣。不但为大臣所非。臣等亦以为非也。但大臣以为诬陷。而臣等以为妄作。夫有意而搆捏。谓之诬陷。无情而卒发。谓之妄作。诬陷妄作。只在于有意无情之间。而迹虽近似。心实天壤。徐必远所闻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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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既有所闻。则率意而发。非有他肠。此臣等所谓无情也。原其本心。既非诬陷。则言虽失实。乃惟适尔。又何可以此追责乎。近来俗习日偷。士气日靡。如徐必远虽不中不端。要以敢言自许。贤于苟从媕婀之臣远矣。论事一不当而罪斥随之。则臣等所谓言路之妨。亦非过虑也。且古今言事之人。例近于激讦讥犯。若以沽直要名。遽加言者。则虽真有直言极谏。亦无能逃此指目。此衰季恒患。非盛世事也。大臣此言。虽因此偶发。而于是乎失言。臣等窃惜之。自古国家惩威督责。常施于治职之吏。而宽假优容。每加于言事之臣。容一言者。以广言路。顾何害于朝纲体统耶。宰相曰是。谏官曰非。自是通谊。臣等不必引嫌。而因此辗转。大臣至于上章乞免。峻斥如是。臣等亦何敢晏然冒处。以益罪戾。请 命遆斥臣等之职。
谏院请均田等数。待秋改定启。(司谏时。癸卯。)
均田之举。王政之大者。得其均则民受其赐。如其不均则民受其害。且百年废政。一朝举之。又岂可苟焉目前。为架补之计而已哉。朝廷既以等数多寡。罪其守令。而仍令改定等数。 严命之下。州县惟急于奉令。而期限促迫。未暇详覈。必且以多得为务。则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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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骇。大失 圣朝均田之本意矣。且土地膏瘠。寻丈特异。而今欲不出田野。按簿坐定。则高下皆失其序。监色得以用奸。凡所以数月忧劳于上奔走于下者。大紊乱而只招民怨矣。若令逐田踏野。一如打量时。则当此穷春。供亿之费。民必不堪。春耕又急。牟麦早禾。次第当种。民弃穑事。而日聚于田间。则农民之时。不夺而自夺矣。臣等愚意。打量之政。既已断手。今虽以高为下。以下为高。不过以尺数算出其等数而已。今宜急下明旨。以农务姑停。而待秋成后。使守令各率监色。逐亩看验。采取公论。以定等数。则高下必不至大紊。而农民亦得安意于耕作矣。玆事体大。请令庙堂及均田厅。同议一处。急速定夺。
谏院请还收广州府尹决杖之命启
昔广州都督张胄先将受杖于庙堂。张说以为刑不上大夫。玄宗遂止之。今因均田一事。不职列邑。俱有决杖之 命。而至于广州府尹金寿兴。职是二品之官。所尝称卿而体貌以宰列待之者也。今若受箠于有司之臣。殊非谨廉陛之义也。请还收广州府尹金寿兴均田厅决杖之 命。更议当施之罚。
谏院请令均田厅依当初事目。勿为升等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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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田。所以等地品而均民役也。惟当审其膏瘠。平其等第。而不可徒尚严劾。务增结负。在 先朝议蠲一二三等为首者。其意有在。故上年均田事目讲定之初。遵依 成命。颁布畿甸。则民间莫不钦仰朝廷德音。而奉行之际。各邑守令刚柔明暗之不齐。而得失随之。或有地腴而结少者。或有土瘠而等高者。此本院所以有待秋改审之请。目今设行既久。打量垂毕。通计列邑新结。则虽缩于旧案。必倍于时用结数。今日所患。正在于等数之不均。不在于结数之不多。今乃以减缩旧案为嫌。量事垂完之际。又有加数之论。至于守令之宽缓者。多被罪罚。必将升其等数。以多为务。非但有违当初事目。失信之民。归怨于国。莫此为甚。诚非细故也。况其加等也。势难逐亩改定。则其将不计土品饶瘠。只凭已捧成册。次次升之而已。必无均齐平正之之理。而其间亦岂无奸吏乘时用奸之弊乎。为今之道。莫若特 命任事之臣。勿为混同升等。就其中等第尤甚倒错之处。巡审釐正。则庶几民役轻重略同。而民怨亦可以少纾矣。请 命该厅按覈之时。惟务宽平。而勿为升等。以示 圣上均役保民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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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府请释囚人李缵启(大司宪时。壬子。)
壬辰兵燹之后。宫阙灰烬。 宣庙回銮。不得已驻御于月山大君旧第。此实中兴遗基。比如绍兴使宅。 仁祖朝特封正寝旧处。而其外地皆给其子孙。岂非敦宗至仁之泽也。今者其孙李缵。有所争辨于内司。既是外地。而从前内司不为禁限。其子孙亦认为己有。数十年内。无有争端。而因微弱子孙不识事体。只知内司下人操纵之为积弊。而不知内司亦有承传直阽之近规。妄托于不经鸾台何名为敕之古语。狂疏辗转。自陷于罪戾。此实可怜而不可罪也。昔魏徵玄孙稠贫甚。以古第质钱于人。平卢节度使李师古请以私财赎还。翰林学士白居易曰。事关激劝。宜出朝廷。师古何人。敢谅斯美。望敕有司以官钱赎还。上乃出内库三千缗。赎以赐稠。魏徵诚是名臣。其视月山之懿亲。岂不事体自别乎。且其间曲折。必多有宦寺辈妄冒上陈之事。而痴𢆲子弟有不能自达者。此尤可矜也。请囚人李缵。特 命放释。
宪府请还给梁继璋属公奴婢启
安州校生梁继璋。以其奴婢属公于尚衣院事。诉冤于本府。臣等取见元状及掌隶院文书。则本国人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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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选入中朝为太监。 中宗朝正德戊辰。以钦差正使来到本国。德川居掌隶院奴真同等四口。特 命赐给。教旨御宝至今尚存。其时馆伴郎厅證笔成文。永给于李珍兄子秀男处。秀男又为传给其姝女吴氏。自此以下。世世相传。传授文券。不啻明白。而至于继璋之身。乙未以后。三度起讼。皆为得伸矣。其后刑曹只以秀男吴氏叔侄间。传授文记。无官斜之故。至于属公。其所称冤。诚非虚诬。正德间教旨宛然如新。明朝太监之奉使本国。至蒙藏获之赐者。又何可复见。 圣上亦且恻然慨然于百年前后之事变矣。且刑曹所谓违端。不过叔侄间文记之无官斜。而此又百年前事。奴婢相讼。例以六十年为限。则其所决折。实未晓也。数三奴婢之与夺。其在公私。有何所关。而事体之所系大矣。请令掌隶院明查 禀处。其奴婢还给本主。
宪府请罪人情理深重者。仍前罪勿赦启。
赦者偏枯之物。而小人之幸也。古人皆以为至戒。然今此肆宥。则 天心所存。有如乱离之后。与民更始之意。臣等钦仰感动之馀。固当将顺之不暇。而第纲常杀人赃污。本不在赦令。时囚论决时。此类皆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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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而流配罪人之或有情理深重。当死而曲贷者。亦将在放释之中。盖纲常不立。则中国而夷狄。杀人之法不严。则死者何辜。况赃贪之吏。若得晏然无罪。则亦何以慰斯民浚血椎髓之怨哉。臣等取考禁府徒配文书。则彦阳罪人𣅷。诟辱嫡母。欧曳嫡妹。理山罪人刘忔。生埋边卒。罪甚于常杀。龟城罪人柳濠。以营下偏裨。本非用刑之人。而因私喜怒。至用极大别棍。即致殒毙。其为狞悖。更甚于偶然滥杀之比。钟城罪人李英万。以禁蔘差员。密约军人。给粮给船。比诸他人。情节尤痛。而其他贪赃聚敛之状。至今边民思食其肉。此四者罪犯。明白如此。痛恶如此。当初减死。实是失刑。辗转时月。遂至全释。则纲常杀人赃污之律。亦将从此大坏矣。至于黄涧罪人柳徽。春川罪人英善。其间隐情。虽未尽露。而渎乱男女之罪。渠亦不敢自掩。诗传所谓卫俗淫乱。世族在位相窃妻妾者。此桑间之所以亡也。风化之源。尤不可不念。请罪人𣅷,刘忔,柳濠,李英万,柳徽,英善等。仍前定配。臣等取考榻前已定夺刑曹五道流配文书。则其中系关纲常杀人咀咒及言涉妖恶。左道惑乱。或依附彼人。潜奸倭奴者。亦在并宥之中。天地雨露。何物不被。而豺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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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亦当驱剪。此等罪犯。皆赦令中所不当宥者。何可一体放释乎。且结党强奸。原其情状。有甚于明火劫财。尤当益加堤防。以靖民风。就此条件中。择其情理最深者。敢为条列。如海南罪人金𥶏。不奔母丧。七年不葬。母尸见偷。亦不动念。顺天罪人金尚烱。争奸杀友。情迹已露。而只以无證减死。当时公议。皆以为恨。顺天罪人奴春金。康津罪人奴起命。皆是杀人正犯。启覆时减死。珍岛罪人婢今伊。咀咒上典家。以知情定配。牙山罪人宫女婢顺礼。与妖巫唱和。言涉妖恶。巨济罪人李重健。以男巫作妖。变着女服。出入闾里。惑乱民心。珍岛罪人尹贵质。依附于次通官。谋徵已债。迎日罪人宋春福。伪造郑命守家谚书。倍徵私债。南海罪人李士立。教诱倭人。与之潜奸寺婢吾莫德,贵非,立介等。皆以与倭潜奸定配。东莱罪人奴周献。巨济罪人奴斗铁,所乙,立爱,申明山,后一,风礼,梦男等。皆是结党强奸之贼。请金𥶏等二十一名。仍前定配。
竹西集卷之四
 家状
  
先考成均生员府君行录
李氏籍完山。系出 世宗庄宪大王第十二子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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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密城君讳琛。荐被累朝知遇。每国有大政。必使领其事。以鲁,卫之亲。当毛,毕之任。逮事 成庙。策佐理功。寔生云山君。云山君讳诫。靖国时。以大臣策迎 中庙于晋城邸。策功秩至显禄。父子俱有维城之望。寔生匡城正。高祖匡城正讳铨。曾祖广原守讳耇寿。后赠承宪大夫广原君。祖讳克纲。以文科进。官至奉常佥正。后 赠左赞成。考讳绥禄。以清名直道。仕不大显。官至骊州牧使。 赠领议政。清阴金先生铭其墓。事具载焉。妣镇川宋氏。宣传官讳济臣之女。庄严有法度。宗党归妇德焉。公讳正舆。字明夫。议政公之第二子也。以辛卯九月六日。生于汉城旧第。乙卯春。中司马一等。庚申夏。感暴疾。以十一日终。寿才三十。以其年八月日。葬于杨根白云峰下丑坐未向之原。在议政公墓右趾。先府君既隐德卑世。不肖孤又晚生愚騃。平生言行。日远而日泯。亡亲在时。尝欲志实。以纳幽堂。有志未卒。天祸仍遘。终天有穷。此痛何极。顾念今世。知先人之心。识先人之行。能道先人事者。莫如舅氏。敢用叙次世系及始终日月。而不肖无状。无所传述。不敢备状行请志之例。伏惟左右与先人契义之厚。相知之深。不惟一家亲爱而已。其心其迹。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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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不悉。若蒙左右永念平昔。追惠九原。则幽冥之托。或庶无憾矣。至于不肖所闻于家庭者。脱漏已甚。今所存者。岂尽府君之平生。独其一二迹耳。顾其懿德纯行。必不止此。而彷徨天地。更无所徵。姑敢陈列于左。以备采取。不肖尝闻于亡亲称先府君之行以教曰。汝宜知之。天资孝友。自𢆲异凡儿。在父母侧。未尝有小过。事我如事严亲。父母以未经痘疹。不加教督。及长知学。耽若嗜好。夜以继日。未几业大进。为文沉郁老成。不事雕饰。务去腐弱。格力俱富。尤厚于宗族。委曲将就。恩意备至。见人无告。轻财喜施。虽身所被服。亦无惜焉。家本穷素不自足。而能推心爱物。是良难也。与人交。尚信义重然诺。见人善。心向往不已。见恶如己雠。见贪佞污卑。鄙骂愤咜。至不忍视面。其天性然也。尝有安边士人素与熟者。来京邸得奇疾。乃迎置于家。躬为救药者数月。遂得生还。有一友生。同里同业。分甚厚也。一见其在场屋。有苟且状。遂与之绝。其好义嫉恶。皆此类也。又尝侍慈氏。复闻先人处家之道曰。府君接人。虽主于乐易。而志气高洁。内实方严。闺门斩斩。未尝假以色辞。性又恬俭。被服饮食。不求苟美。凡百嗜好。皆淡如也。仍教曰。王舅自辛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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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庚申。十年在疾。有时独夜骑出。不计远近。府君徒步从行。不避艰险。或通宵榛棘。脚为流血。其间则日侍汤药。无少懈怠。生疾之源。已祟于此。而犹持形立气。以扶侍左右。虽至性根天。自不知劳。而薰厉灼中。大疾仍及。无亦以是累府君之寿耶。呜呼痛哉。不肖之所闻。惟斯数者而已。顽冥未死。日月逾远。大惧孤危疾病。此事便已。谨濡血以书。敢请志铭。伏惟恕鉴。
竹西集卷之四
 程文(丙申殿对)
  
[修身治国之道]
  
 王若曰。予闻古人进戒于君。必以正心窒欲求言育才为言。修身治国之要。固无大于斯四者欤。晋文公不正而能伯诸侯。汉武多欲而能攘四夷。东京之世。屡求直言。而不能去宦寺之横恣。赵宋之末。诸贤辈出。不能振国势之委靡。其故何欤。予以寡昧。叨守基绪。非不正心。而未见正朝廷之化。非不窒欲。而未见崇节俭之效。是予之所以正心窒欲。有所未尽而然耶。遇灾求助。非不切矣。而谠言不闻。设教劝课。非不至矣。士习日偷。是予之所以求言育才。有所未至而然欤。何以则能尽四者之道。以致国家平明之治欤。子大夫其各悉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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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对。臣尝于国朝宝鉴。伏见 文宗大王亲御宸章。以策举子曰。善为国者。不过寡欲勤政求贤从谏而已。臣尝因大哉之言。而见一哉之心。三复而叹曰。不但与皇坟帝典。共炳天壤。而唯此数语。实基我亿万无彊之命。呜呼盛哉。今我 主上殿下。亦于临轩之日。特以四者亲策多士。其曰窒欲。即寡欲之谓也。其曰求言。即从谏之谓也。其曰育才。即求贤之谓也。虽勤政正心。略似同异而一揆。前后同一心。传所谓正心。此自 殿下家法。臣诚不自揆。窃附于详文祖之意。敢告我 文子王矣。臣伏读 圣策自予闻古人。止其故何欤。臣圭复再三。不胜陨越于下。臣窃惟天下之治。本于一人之身。而出治之原。唯在于此心。故心不可不正。养心之要。莫先于寡欲。故欲不可不窒。从谏则圣。故所求者言也。得贤共理。故所育者才也。知斯四者。则知所以修身。知所以修身。则知所以治国矣。帝王修治之道。顾有大于斯四者哉。虽然。修治之要。固在于是四者。而四者之中。正心又为其本。不先正其心。而曰我有以治天下国家。非臣所闻也。臣请援古而论之。我不可不监于晋文。既已主盟诸夏矣。庶几曰比古方伯矣。惟其无正心之学。既假而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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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孔门之羞称焉。我不可不监于汉武。既已北斥王庭矣。庶几曰效德唐虞矣。惟其无正心之学。而内多外施。肆天汉之虚耗焉。我不可不监于东京。既已求直言矣。庶几曰收大阿之柄。而惟其无正心之学。虽有直言。而不能廓挥乾断。终使痛恨于桓灵也。我不可不监于赵宋。既已有诸贤矣。庶几曰强本朝之势。而惟其无正心之学。不能与治天职。是以无益于鲁削也。抑人之考古以自镜也。能自得师。是在今日。幸毋以晋文而谓不正无伤也。毋以汉武而谓多欲何害也。无惩羹于东京而遂怠于求言。毋见噎于赵宋而遂怠于育才。而 王惟戒玆。以正心为本焉。臣伏读 圣策自予以寡昧。止平明之治欤。臣圭复再三。不胜陨越于下。伏睹 殿下嗣有丕基。投大于躬。 御极出治。天星今八变矣。观今日之意尚。考今日之政令。其高大深远者。臣不敢隐度论也。 殿下之所以本之圣躬。御于家邦。以己之修。欲人之治。夙夜戒惧。存此不懈。则不知古先王何如耳。况克正此心而存乎内矣。能窒其欲而制于外矣。亦既追大禹之拜昌。而岁下求言之教矣。亦既体大雅之作人。而日讲劝课之政矣。是宜精一允执。而私邪退听。舜门大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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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士以宁。而奈何 圣志徒勤而治效愈邈。陵夷今日。莫可挽回耶。呜呼。端本之推。莫先于朝廷。而今也虞庭未和。卫事日非。此岂正心之化耶。呜呼。卑服之化。固在于节俭。而今也商俗服美。汉墙被绣。亦岂窒欲之效耶。呜呼。天灾可惧。是以开不讳之门。而言路尚阸。谠直不闻。未知 吾君八年之间所求者何言也。呜呼。天叙未敕。是以敷掌教之典。而菁莪未育。礼防大弛。未知 吾君八年之间所育者何才也。 殿下历观千古。曾有朝著未靖。侈俗灭义。主过不闻。儒教陵夷。至于如此而有不危乱者耶。谓 殿下正之窒之。未尽其道。则专攻上身。古人之所戒也。谓 殿下求之育之。既尽其道。则阿世之学。亦臣之所耻也。臣实左右视而不知所对也。呜呼。今之朝廷。岂异于祖宗之朝廷。而昔何以清明而今何以不正也。今之节俭。岂异于 祖宗之节俭。而昔何以丕变而今何以不窒也。况一言路也。昔何以开而今何以闭。一士习也。昔何以正而今何以偷也。考古今之变。證治乱之原。则臣亦有可言者矣。是故也。臣尝端居而念之。非修治之道未得其要也。即曰窒欲求言育才之道。有所未尽而然也。又非窒欲求言育才之道有所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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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即曰吾君正心之功。有愧先王而然也。臣闻天下之事。千变万化。无一不本于人主之心。苟非克治之功存养之效。则或蔽于物欲。或流于功利。随其气禀。各成规模。无自入于大中至正之域。而或不免于戕贼梏亡之归。是以圣人之学。必曰克己复礼。必曰戒惧而谨独。所以矫楺省察。夹持上达者。何莫非克正此心而为出治之本也。臣窃观 圣明聪明出类。英武盖世。智周万物。行高百王。此诚帝王之盛节。前史之罕睹者。虽然。既有其美。亦有其偏。所谓虽圣人亦莫不有人心者。岂谓此等处耶。试论 殿下之偏处。雄心自大而有驾御一世之志。英气大露而有轻视群臣之意。私智独运而受善之量未弘。喜怒易形而好胜之私未祛。此皆 圣心之未正处。而发于其心。害于其政。随时随处。无不为病。是以于朝廷则虽欲其百僚师师。而不能交修共济。以贞百度。于节俭则虽欲其污俗丕变。而不能先自宫禁。以新一世。于求言则虽能广开不讳。而不能虚心受人。以来天下之善。于育才则虽能日布教条。而不能推之心得。以成作人之化。嗟夫。孰知 圣明方寸之地有些未正。 吾君克治之功有些未尽。而流害之极。至于如此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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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朝廷之未正。臣不忧也。节俭之未崇。臣不忧也。谠言之不闻。臣不忧也。士习之日偷。臣不忧也。唯以圣心或未尽克治存养之方。为今日之大戚也。伏愿殿下先正此心。以为出治之本。操此心于燕间蠖濩之中。而置此心于高明正大之域。于朝廷则以此心而正之。于节俭则以此心而崇之。以之求言。则必能不谏亦式。而不为𧦧𧦧之色矣。以之育才。则必能宾兴造士。而克致济济之盛矣。夫如是则朝廷不难正。节俭不难崇。言路诚辟矣。贤才诚众矣。孟子曰。一正君而国定矣。岂不然哉。 圣策所谓能尽其道者。恐不外此。而平明之理。自可驯致矣。伏愿 殿下加意焉。臣伏读 圣策自子大夫止无隐。圭复再三。不胜陨越于下。臣于篇末。窃有感焉。昔楚子有言曰。晋侯在外而果得晋国。险阻艰难。备尝之矣。民之情伪。尽知之矣。岂非天将降任于是人。则必使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也。 殿下在外。亦十年矣。海都之危迫。何如蒲狄。辽野之淹恤。何如齐楚。虽天祚大东。亦悔厥心。秦马有角。楚关复开。而十年异地。万里沙碛。笳鼓凝情。山河怆目。亲随戎马之交驰。眼看天地之崩裂。其所动心忍性。岂但晋侯之艰难而止哉。 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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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位 东朝。 先王授以精一之训。 先王之意。岂不欲 殿下正心而崇俭。以修厥身。岂不欲 殿下求言而育才。以治邦家也。又岂不以 殿下亲经险阻。动心忍性。必能精一执中。以成吾志。而付艰大之业。授心法之传也。呜呼。天之使 殿下动心者。将以降大任也。 先王之所以教 殿下者。将以基无彊也。伏惟念。皇天之付畀。追 先王之遗教。惟精惟一。以终成 宁考之志。臣不胜大愿。臣谨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