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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溪先生文集卷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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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溪先生文集卷之四
 杂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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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礼论始末
己亥五月乙丑。 孝宗大王礼陟。越五日己巳。 嗣王即位于仁政殿。时吏曹判书宋时烈,左参赞宋浚吉等寔敦丧礼。议以 大王大妃为 大行大王服期制。盖用礼疏虽承重不得为三年者有四种说也。未成服也。时烈问于尹鑴。尹鑴以为礼有为君斩。内外皆斩之文。且帝王家以宗统为重。四种之说。恐用不得。时烈不能从。延阳府院君李时白韪三年之说。报领议政郑太和欲从之。时烈既持四种说。终以 国制父母为子。不分长庶。皆服期为言。 朝廷遂下其议。大臣议皆如时烈议。期制遂行。 王素重儒术。时烈,浚吉等。自 先王朝有儒名。大为一时所推。 先王亦甚任之。及 王仍倚重尊礼之。凡 朝廷大议。多从时烈等出。然时烈实执拗好党无学识。其所议 国制者。亦实非 国朝五礼仪大丧之制也。闻者莫不忧叹。庚子春。前掌令许穆上疏。论期制之失。引礼贾疏取嫡妻所生第二长者立之。亦名长子为言。且曰昭显既早世。 孝考以 仁祖大王第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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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既承 宗庙。 大妃为 孝庙齐衰三年。礼无疑也。今乃以体而不正。不得为三年者比。臣不知其何所据也。 王下其疏于礼曹。礼曹请议大臣儒臣定夺。左参赞宋浚吉设难依违之。请考 贞熹王后为 睿宗服实录。且曰假令人家有十馀子。将传重继死。皆可服斩乎。注疏既明言第二子以下为庶子之义。而许穆必以妾子当之。不知礼意果如是否也。又有或者之论。以为帝王家以继统为重。太上皇为嗣君。虽支子入承者。当服三年云。此则无论正体非正体。皆可服三年邪。右赞成宋时烈盛言期制之非失。且引礼经长庶之说曰。庶子之称。固妾子也。然人君母弟亦谓之庶子。然则 孝宗大王不害为 仁祖大王之庶子也。古固有舍嫡而立庶者。然圣人制礼之义。未尝不谨于伦序。故文王传国则舍伯邑考而立武王。周公制礼则必拳拳于长庶之别。次子为长子之说。贾疏固有之。黄勉斋通解续亦收之。然不经程朱勘破。未知其说果如许穆之所云乎。延阳府院君李时白右议政郑维城病不收议。史官考江华实录来。 睿宗大王之薨。 贞熹王后服制。未有可考。未期已令群臣释服云。四月副护军尹善道上疏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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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制。其略曰圣人之于丧礼。制为五服。岂偶然也。亲疏厚薄。非此则无以别焉。轻重大小。非此则无以定焉。用之于家而父子之伦乃明。用之于国而君臣之分乃严。天地之尊卑。 宗社之存亡。无不系焉。此所以莫重莫大。而不可以毫发差者也。承统之子。与祖为体。父之于嫡子之丧。其为服制。必为斩衰三年者。非为子也。乃为承祖宗之统也。私家尚如此。况国家乎。三代太平之世尚如此。况于末世危疑之际乎。定臣民之心志。绝不逞之觊觎。在于此矣。然则有国家者之于此礼也。其可不谨乎。臣闻 孝宗大王之丧。 大王大妃殿之服。考诸礼经。当为齐衰三年无可疑者。而当初礼官仪注。定为期年之服。朝野臣民之有识者。莫不骇叹。未晓其义之所在。此岂明大统定民志固 宗社之礼也。此诚不可不即议釐正。而练期将迫。寥寥无一人为 国家进此言者。臣燕居深念。不胜 宗社之忧。顷闻前掌令许穆考据礼经。投进一疏。臣诚失喜 国家之有人也。呜呼。许穆之言。非徒议礼之大经。实是谋国之至计。此厥不听。后悔莫及。 殿下所当断自 宸衷。即令礼官依圣经釐正。而其所以复询宋时烈者。优礼儒臣之意也。时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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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如文纯公李滉之闻奇大升驳正之说。瞿然而改其前见曰若非奇明彦。几不免为千古罪人云云者矣。今乃反有遂非文过之计。掇拾礼经文字。附会己意。其为辞说。不胜其烦。而其于礼经父之于子。所以斩衰者。只在于与祖为体。而圣人之所以严此礼者。只在于统承 宗庙之大旨。则终始见不到说不出。臣实未服其言而未晓其意也。今玆 大王大妃之服。谓宜以三年改仪注。行会八方。使大小臣民晓然知朝议之无异。以正名分定国是。措国势于泰山之安。期而除服。决不可为。而定为三年之丧。决不可不为也。疏至政院。承旨金寿恒等以用意阴凶诪张眩乱逆启之。 王命还给其疏。削其官爵。放归田里。金寿恒入对言。原其罪状。虽鞫问可也。放逐田里。不足以惩其恶。副提学俞棨,副校理安后说,修撰沈世鼎等以为。善道之言凶惨。请焚其疏。放诸四裔。善道遂窜三水。馆学儒生李嵇等疏请正邦刑。大司谏李庆亿,司谏朴世谟,正言权格,掌令尹飞卿,持平李楘,郑脩等累以严鞫按律启之。 上不从。只命安置。右尹权諰上疏极言尹善道按律之非。且曰 大王大妃今日之丧。当为三年制。必然无疑。今虽义起。可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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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世。时烈所谓 先王不害为庶子云者。谬之甚矣。一世举知其非而不敢言。善道能言人所不敢言。其亦敢言之士也。而朝论大激。无罪而杀士。不幸近之。 上赐批嘉纳之。金寿恒封还 批旨。屡复逆之。遂改 批以诛之虽不可。窜之终不可悖群情为 教。谏院李庆亿,朴世谟,宪府尹飞卿,李楘等以论善道而为諰所斥论 启之。副提学俞棨率馆僚校理金万基,李时术,副修撰沈世鼎等。劄论諰罪。又申请焚善道疏。飞卿,庆亿,世谟等又疏攻之。正言权格以諰庇护凶人。请罢旋停。工曹佐郎李翔疏攻諰甚力。副护军李惟泰入对极论之。至言诸葛亮诛马谡事。其后大司谏李廷夔以同僚遽停。复论罢之。始諰之出门待罪也。 王特命遣史官慰谕。承旨朴世城以台论方张。不即举行。 王震怒以知有台谏。不知有君父。下 严旨拿鞫。将罪以逆 命。政院两司 启请还收。 王皆不允。俄而因大臣言释之。辛丑四月旱。遣承旨放释罪人。俾无滞囚。 命移配尹善道于北青。执义郭之钦,献纳吴斗寅,校理金万均等 启请还收。更还前配所。副司直赵絅疏救尹善道。其疏略曰闷旱之事。审理冤狱。为第一义也。一国大小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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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累之人。畴不举论。而尹善道之独不入于审理何哉。臣不知善道之罪何罪也。善道之罪。惟在于以宗统嫡统。为 孝庙左袒也。上以尽忠于 先王。下以勉 殿下追孝之道。其寸诚之赫然。殆不可掩也。当善道投疏之时。谁为 殿下进焚疏之策也。臣窃见前史。恭悯焚李存吾疏。光海焚郑蕴疏。恭悯光海非乱亡之主乎。今日廷臣不以尧舜之道导 殿下。反以乱亡之辙引 殿下。躬驾以随之何也。臣恐后之视今。犹今之视昔也。善道之死生存亡。臣不必论不必惜也。其进宗统嫡统之说。断不可置之也。 殿下若大觉悟而明辨宗统之归。昭载 先王之实录。使后之论礼者。不敢异辞。则求诸神道。岂远人情。惟我祖宗陟降之灵。理宜和豫于冥冥之中。收谴为祥。变旱为霖。使 殿下长保我子孙黎民。其德不岂大于走群望而祈报乎。疏奏。承旨南龙翼等以党恶诪张启之。 命还给其疏。执义郭之钦,掌令朴增辉等请削黜。大司谏李殷相,正言权格等请远窜。争之阅月。副提学俞棨,校理李敏迪等请从两司之启。 王不从。六月大司谏李殷相 榻前启请。 命加尹善道围篱。壬寅三月。以旱灾 命中外审冤狱。 下教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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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广求直言。召大臣备局堂上。讲弭救之策。 命撤尹善道围篱。四月右参赞闵应亨因请对。请宥善道。 王以问大臣。郑太和亦以应亨言为是。玉堂金万基以台谏不争执撤围为言。持平李东溟,吕圣齐,掌令李程等遂请还收撤围之 命。 王不允。癸卯四月。修撰洪宇远上疏曰臣窃见前参议尹善道。曾以右赞成宋时烈议礼之失。投疏攻斥时烈。朝论大发。善道因此围置极边。厥后因审理量移北青。台章又发。复还前所配地。臣尝得见善道之疏。其命意造辞。多出忿激。过为深文。善道之事诚过矣。然其宗统嫡统之说则实是明白的确。不可易之论也。时烈虽山林儒雅。素负重望。然其议礼之错。固不可掩也。今之护时烈者。全为覆盖其失。而至欲使人不敢议。斥善道者指为构祸士林。直以凶贼目之。善道言之过当则固有之矣。亦岂有构祸士林之意也。人各有见。不可苟同。公论所在。焉可诬也。今则恶其不同而强欲同之。士大夫之间。稍有异议者。则必群起而攻之。许穆再上论礼之疏则斥出远郡。罢归之后。不复收用。权諰才立赤帜则即被重劾。赵絅一言救善道则指之为奸邪。并其子亦被收司之律。夫赵絅以 累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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耆旧之臣。其平生忠直一节。可质神明。而今忽变而为奸邪。岂古人所谓人固未易知。知人亦未易者邪。此实臣所未解者也。臣于善道素不相识。非敢为之缓颊也。但念善道自是有气节敢言之人。曾以直疏立节于昏朝。及在 先朝。且有师傅旧恩。而今以语言之过。久窜风霜之域。白首残年。死亡无日。诚恐一朝溘然。贻 圣朝杀士之名。伏愿 殿下深加矜闷。亟赐放还。俾得归死田里。是亦 仁圣主不忍人之一政也。 王优批答之。谏院金万均,宋时哲,元万里,宪府郑继胄,金益廉等 启请削黜。玉堂李敏迪,李翊,郑哲等劄论之。 王不听。乙巳正月元日。白虹贯日。二月彗星见。 下教理冤狱。儒生成大经上疏。请释尹善道。以开敢言之路。三月移配尹善道于光阳。掌令李东溟 启请还收。 王不允。丙午二月。谏院李殷相,崔宽,李翊,李嵇等 启削工曹正郎金寿弘仕版。先是寿弘移书宋时烈论服制。责其主期之失。至是以倡邪说。妄议 朝廷大礼论削之。三月岭南儒生柳世哲等千馀人上疏。极论时烈己亥期服之非制。引礼天子诸侯之丧。皆斩衰无期之说。且进丧服考證一册。疏至政院。承旨金寿兴等以惊动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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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网打善类 启之。 上以疏意未安。退修学业答之。因会群臣议之。左议政洪命夏曰当初服制之议。尹鑴以为当服斩衰三年。宋时烈以为斩衰乃臣服君之服。不可为之。许穆之论。不过祖述尹鑴而已。今此岭疏。专是掇拾绪馀。主意无定。而意实在于构陷儒臣矣。金寿恒,金万基请明辨痛斥。右议政许积言三年之说。不独世哲。世哲不可罪。 王曰予意则不必以痛辨为急。后日相议立法。以杜日后之患可也。宪府赵复阳,郑继胄,孟胄瑞,鱼震翼,苏斗山。谏院李程,崔逸,李东稷,郑载禧等。请考律定罪。玉堂李敏叙,吴斗寅,李端夏,朴世堂等。又劄论之。馆学儒生洪得禹等亦上疏主期制而论斥之。请正其罪。 王不听。校理崔攸之上疏。请以长子期制。布告中外。且依 国忌悬板例。刻之各衙门厅壁。 王留其疏不下。既而以 国家上下服制。宜一遵五礼仪行之。无论长众皆服期。有如凭藉论礼。惹起闹端者。当施以刑章之意。布告中外。从洪命夏之请也。丁未七月。以旱灾审理狱囚。八月 命放尹善道还田里。戊申八月 王幸温泉。右议政宋时烈来朝 引见。请递职而后随 驾。 王许之。九月 王发温泉。宋时烈至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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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疏不至。以谤言为辞。盖指许穆丁未请早建储之疏。而疑其由服制事。疑己而发也。辛亥十二月。 命还给尹善道职牒。壬子二月。前正赵嗣基因陈弊。疏论期制贬降之失。有曰 殿下承大统。惟当极尊亲之道。而嫡统庶子一说。未免贬降短丧之归。百世之下。终必有议之者。不可不追悔。以慰 孝考在天之灵。都承旨张善澄等 启疏辞怪妄无伦。有犯禁令。请付攸司。使之禀 旨勘罪。嗣基就理编配。谏院李柙,尹深,闵宗道等 启请远窜。 王不允。俄 命特叙。癸丑九月乙未。行 启旧陵望哭礼。 王特命礼官曰己亥大丧时。 大王大妃过期后。以浅淡服终三年。今亦依此磨鍊。以浅淡服终三月。盖己亥 大丧。宫中实行三年故也。始旧 宁陵之卜宅也。右议政宋时烈实主之。因议宅兆未定。期日迫促。董事者严不能致慎。封筑崩陷。雨水渗漏。屡经修补而不完。奉审者亦不敢以实闻。是岁三月。有宗室灵林君翼秀者上疏言之。 王惊悼。即召见翼秀问其状。翼秀具言 陵上土石崩陷之故。且曰昔周成不悟周公之忠圣。故天示以风雷之异。今 殿下不知 先陵之有变。近世灾异之作。未必不由于此。 王谓翼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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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尔能言人所不敢言。予用嘉之。且能格君心之非。予甚感之。遂决意 迁奉。副修撰赵威凤上疏极言日前奉审诸臣之罪。于是前礼曹判书郑知和,参议李俊耇,正郎李惟源,佐郎吴始复等皆下狱。辛亥奉审大臣判府事郑致和,缮工提调金寿恒罢职。前观象提调南龙翼,礼曹佐郎安汉圭等并下狱削职。俄而因旱请审理皆蒙释。于是前参议张应一上疏曰天久不雨。有审理之 命。至于奉审大臣不敬不忠之罪。并皆宥免。 殿下之待大臣。可谓尽矣。而其于事 先王之道。未知何如也。所谓审理者。其罪犯虽重。其情容有可恕故耳。今此奉审大臣不敬不忠之罪。 殿下以为其情容有可恕者邪。不敬不忠。人臣之大罪。王法之所不赦。 殿下之枉法宥罪如此。臣恐不足以感天心而致天雨也。奉审 陵寝。是何等重事。而一二大臣不体 上意。只拘人情。承 命奉审。不以实闻。致令 殿下今始知变。此在 圣心。固宜雠遇之不暇。而全释之必无也。疏入掌令成虎徵,大司谏申晸相继论斥之。应教李选又疏论之。有曰宗统嫡统之说。初为嫁祸之把柄。善道唱之于前。赵絅和之于后。 陵寝之事。又换面而出。其日夜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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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望者。专在于 圹中之有水。 梓宫之成隙。万一有一毫之疑似。则必将相率而起。欲败乱 朝廷而后已。赵威凤之疏。继出于翼秀之后。乘机巧中之说。反蒙嘉奖之 批。今此应一之疏。又自千里而至。有同燕王十日之书。愿亟治应一之罪。以戢奸凶之辈。掌令金粹五,献纳金锡胄等请远窜应一。 王谓筵臣曰李选之疏。语意无伦。惟其怒在应一。而不觉语及 陵寝。初欲置之罪。而人必谓不罪应一而罪选云故。姑为容忍矣。应一疏辞亦不正远窜。选削职。及是宋时烈上疏。言宜改筑而不当 迁奉。有曰 旧陵神穴。极其安宁。当初启土尺许之后。已审 隧内之无故。而任事诸臣恐惧于罔极之人言。仍为改封之议。终不敢出焉。 新陵之吉。虽自昔所称。而岂若仍安于至安之地哉。且表石一事。 殿下既于谏院之 批。以为如此不言。非国家之福。 国舅之言。即斥臣之言。而未闻有停止之 命。是 殿下之心。实以此为非而强行之也。恐非诚信勿悔之道也。 圣明更询于廷臣。详审其可否。决其行罢。然后理得而名正矣。幸勿复依违苟且。以来人言也。臣又窃闻 圣明以金万重之攻斥相臣。为有待而发。外间喧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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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万重所待者即臣也。噫万重虽至愚。岂不知臣之今日踪迹自救不暇。而犹有待于臣哉。 圣明不惟不量臣之情迹。而亦不察万重之为人也。日前 殿下每以君臣之间。贵相知心为 教。岂料今日不蒙 圣明之知。乃至此也。 王批曰览卿疏。不觉惊讶。卿受 恩先朝。夐出寻常。予以为 先陵之事则卿必不避水火矣。今日之事。不但大违所望于卿者。 陵内雨水渗漏停留之状。石物执颐之事。卿闻见之熟矣。 玄宫无欠。非外面可知。何容改封之议。此予所以疑惑而未晓卿意也。今日 迁陵之举。非惑于风水之说。而卿疏有若由此而然。尤为惊惑。未晓卿意也。至于答谏院之批。不过责后尚体例间事而已。有何一毫以不论卿为非之意。况万重之言。无状甚矣。予用骇愤。而至今思之。待卿之说。专未忆得。无乃传播于卿者。有意而然邪。卿之辞疏。无非不平之语。而反疑予言至此之极。实出于予之诚意不能相信之致。愧恨而已。更何多诰。时烈再疏申前说。不报。先是时烈请立 先王陵上表石。清风府院君金佑明言其不可。司谏崔后尚劾佑明。 王批曰虽曰大臣建白。已有成命。若诿之于此而人不敢言。则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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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之福。又校理金万重请对。斥领议政许积不可置之百僚之上。 王以妄论大臣。坠损国体拿问之。故时烈之言如是。是时前教官闵嶪死。其子世翼病癈不胜丧。前进善朴世采祖述时烈之论。以其孙慎代为之服。议者以为时烈此论。悖伦伤教。近于无父。且谓时烈己亥服制则以士庶之礼。用之于帝王家。闵慎代服则以帝王家礼而行之于士庶也。推其说则将至于无君无父之域。而时烈不知悔焉。清风府院君金佑明因 引对言是事曰。是闵嶪世翼俱无子。世翼及世翼之子。俱无父也。 王教曰父子之大伦。一有乖舛。人安得为人乎。虽曰迫于吊客之指挥。慎安得免其罪也。 命查问处之。时烈上疏陈闵家代服。本先儒朱子说。辨论不置。又疏曰日者臣强之说。忽出于万里之外。权不在上之语。继发于相臣之疏。大小莫不懔懔。今臣所被之言。实与彼相同。虽稍换其名。岂料臣前所以为人代怖者。乃在于臣也。且曰窃闻 筵臣于 榻前。以为闵家事。自 朝廷不必查处。 圣明以为事系人伦。不可置之。是 筵臣若为臣寝沮其事。以掩覆臣罪者。 殿下又欲脱臣于罪。臣顾义畏法。有不敢承当也。盖是时燕中有以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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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之说发问。使臣还奏之。且金佑明请对时。指论时烈以人莫敢矫其非。许积辞疏。有权不在上等语。故时烈以是自嫌而有是言。其所谓 筵臣者。金万重也。 王不报。盖不快之也。甲寅二月。 王大妃薨。礼曹判书赵珩等以 大王大妃服制定为期服。言者以为 王大妃于 大王大妃。为庶妇无为期服之礼。多有讥议之者。党时烈者又以为前后异制。属礼官以大功改付标以入。盖用庶妇之制也。 王以先后颠倒。囚治礼官。然功制亦行七月。岭南儒生都慎徵上疏论 仁宣王后之服 大王大妃。当为嫡妇期年之服。而今日 国制反以众庶妇之服。为大功之服。渎乱国经。颠倒人纪。莫甚于此。疏至政院。政院屡却之。久乃得入。后数日 引见大臣下 教曰己亥服制。盖用时王之制。今九月之制。与己亥同异与否。并为考出。原任大臣六卿政府东西壁判尹三司长官会议以启。遂会议于宾厅。乃考出己亥收议事以入。 王曰若考出誊录而已则何必使大臣六曹三司长官会议乎。更议以启。行判中枢府事金寿恒,领议政金寿兴,户曹判书闵维重,兵曹判书金万基,吏曹判书洪处亮,大司宪姜柏年,刑曹判书李殷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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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城判尹金宇亨,礼曹参判李俊耇,礼曹参议李奎龄,副应教崔后尚,献纳洪万钟同辞以对曰。向前己亥年。诸臣既以时王之制。定以期服。更考大典服制。则只曰为子期年而已。无长子众子之别。今者服制议定之日。该曹之直请付标者。亦出于此也。 王复下教曰启辞欠明。 大王大妃殿之于今日。当服期年与九月。何无归宿处邪。领议政金寿兴对曰今日只议己亥服制。而 大王大妃之于 大妃殿服制。未敢轻先议定。 王又招至 榻前。诘问不对所问之意。寿兴惶恐谢罪。又请以文字书 启。遂出与宾厅诸臣再 启曰考大典服制。长子妻期年。众子妻大功。承重与否。不为举论。以此观之。 大王大妃殿服制。似当为大功。而事体重大。 贞熹王后之于 章顺王后。 昭惠王后之于 恭惠王后之丧。必有已行之制。请令春秋馆考出 实录。 王以 实录在江都。未易考出。令更会献议后考出 实录。寿恒寿兴等又以大典长众服皆以期年为对。且曰若以伦序论之则自有长众之别。至于众子承统则得为长子之文。国典未有见出处。今日服制。国典之外。有难以臆见轻议。 王曰己亥服制议定之时。未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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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众之说。而到今服制。敢发大功之说。大典五服条无承统一款。虽曰时王制礼。乃未备之处。诿之时王制礼。而不为参考礼经。今日会议之意安在。宾厅再启引礼疏四种中体而不正不为三年之说。以国典不悖于礼经之意为对。 王命承旨金锡胄取仪礼经传父为长子条注疏。逐段分释以入。明日答再启曰启辞无状。不觉惊骇。卿等皆蒙 先王恩渥。到今敢以体而不正之说。为今日之礼律。礼注中庶子远别之说。不得贯四种。不得为三年之文矣。贾疏既曰第一子死则取嫡妻所生第二长者立之。亦名长子。其可曰体而不正邪。卿等以此不近理之悖说。定为礼律。指 先王以体而不正。可谓薄于君而厚于何地乎。莫重之礼。不可以附托之论。断为定制。依当初磨鍊 国制定行。又 传于政院。以期年改付标礼官拿问定罪。礼曹判书赵珩参判金益炅参议洪柱国等皆下狱。改大功服制以期年。又 传曰大臣职责。不在于奉行簿书之间而已。临大事不变志。然后可以补衮职做国事。领议政金寿兴当今日服制会议之时。敢启满纸胡乱之说。终无归宿之处。或引不当引之古例。或以国典数语塞责。终以无伦不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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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说。倡言体而不正之语。其忘 先王附他论之罪。决不可不正。中道付处。承旨李端锡,宪府李光迪,柳之发,宋昌丁,昌焘,金宾。谏院李嵇,宋昌,玉堂赵根,权愈等。请还收礼官拿鞫金寿兴付处之 命。 王责政院以烦渎。斥台官以不能纠劾不举职者。而徇私灭公。斥玉堂以无据。削黜光迪,之发等。政院三司又伸救之。 王皆不听。左参赞李尚真又疏救之。 王斥以事君无义。左议政郑知和又劄论之。 王批以非事君以实之道。大司谏南二星又疏陈卞之。 传曰二星敢为立帜之论。挺身发忿。阿附大臣。敢曰必如今日宾厅议启。然后国家典礼无一毫未尽之讥云。又曰各守所见。各伸其说而已。众言淆乱。折之于圣人云。淆乱之说。未折之于圣时。为其君从厚论可乎。必从四种条中一款。从薄论。为人臣不易之义乎。又敢以从薄悖理之论。谓之以无一毫未尽之讥云者。抑何心肠邪。是乃无君者之言也。其阿附前后之言。忘君负国之罪。不可不惩。绝岛远窜。承旨李柙,掌令安后泰,副校理赵根等请还收。 王不允。特补赵根江西县令。八月 王有疾。复 命召宰臣会于宾厅。将欲引入议事。未果。是月十八日己酉。奄弃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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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呼痛哉。初 仁祖大王即祚。册昭显为世子。及昭显卒。姜嫔废。 仁祖谓昭显子决非负荷之人。国有长君。 社稷之福。以 孝宗代定储位。盖取礼经长子死取嫡妻所生第二长者亦名长子之文也。及 孝庙薨。宋时烈,宋浚吉,俞棨等议定服制。以 大王大妃为 孝宗服当为庶子期。外议颇喧。以为 大王大妃之于 大行大王。当为继体至尊之服。时烈辞穷。又引 国制长子期之说。以树其说。期制遂行。然长子期之制。载于大明律 国朝大典。实令甲士庶之制。非 王朝之礼也。以是群议益不平。及许穆之疏至。 朝廷多有是穆说者。左议政元斗杓上劄自列。当初从期制之非。请更议。时尹善道之疏又出。于是廷议骇动。互相党排。承旨李惟泰以善道欲假托礼论。嫁祸士林为言。时烈亦于收议中大斥穆说之非是。至以檀弓免子游衰之说。以实庶子之议。于是穆说遂不行。而善道诸人以次得罪。既而元斗杓又劄进诸侯夺宗之义。又请更以服制。询问于大臣及李惟泰,尹宣举,沈光洙,许厚,尹鑴等。领议政沈之源,领敦宁府事李景奭以 国典为言。李惟泰从期议。尹宣举在外不收议。沈光洙从宗统之议。许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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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可否。尹鑴以惟其即乎人心。关系大纲。无悖于 先王之意为言。 王令从多议施行。期制遂不变。是后凡为三年之说者。皆目之以党邪丑正。 朝命不及者。殆一纪馀矣。及 仁宣王后之丧。有宾厅会议之举。是甲寅七月十三日也。 王既发悟。 圣意赫然。亲考礼经。釐正服制。于是嫡统明邦礼严而人心亦翕然矣。且将大明黜陟。以正国是。以尊 宗庙。而 王已不豫矣。国人痛之。窃尝以为礼经固有母弟庶弟通称庶子之文。而庶子之中。亦有正不正之异。其出于传记者。不知其几。以经传言之。春秋传曰猛虽正而无宠。朝虽宠而不正。猛是太子寿之母弟。故谓之正。朝是太子寿之庶弟。故谓之不正。然则虽通称庶子而不得通谓之不正也亦明矣。时烈学术粗浅。或不及于此也邪。时烈收议中。有曰必得次长不为庶子之明文。然后许穆之说乃可从也。当初问于尹鑴时。尹鑴若以次长虽谓之庶子。不得谓之不正之意答之。则时烈何敢强执不正之说。加于不敢加之地也。不正之说。不攻自破。而惜也尹鑴之不及于此也。虽然事有不幸而幸者。不有许尹诸公为之先后而左右之。使公论有附骥之幸。则又恶能㬥于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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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而申于后世哉。上之人亦得倚重。以申仁孝之诚。呜呼幸也。岁甲寅冬。以 进香差官入城在京邸。过数十日。得见前后议礼诸臣疏劄启辞一册。得其颠末而辞甚浩繁。难于誊录。撮其大略。以便考阅焉。
策问
  [理与数]
问。天地之间。有理必有数。二者未尝相离。而乃有理学数学之异何也。河图洛书之文出。而八卦九畴之书作焉。然则言理者非数则不明。而尧舜授受之际。孔孟诲人之日。言理不言数。其故抑何欤。菑川田生之学。京房郭璞之术。亦可谓之传其妙者欤。濂溪明道伊川,横渠之讲道盛矣。而时则只有邵康节一人因数而明道。晦庵,南轩,东莱,静春之论理至矣。而时则只有蔡西山一人推数而穷理。以此观之。理学数学终不可相通欤。道东千载。儒贤辈出。倡明理学。其间亦有以数学传于世者欤。近世以来。为士者家有圣贤之书。人诵圣贤之训。自以为能穷性理。而至于象数之奥则同谓之杂术而屏弃之。以至言理者不知数。言数者不知理。使理与数同归于泯泯无传之地。可胜叹哉。何以则研穷性理。探索象数。使羲文禹箕之旨。复明于世欤。诸生必有能言是者。愿闻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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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与乐]
问。忧与乐正相反。宜若乐者无忧。忧者无乐。而乐者未必无其忧。忧者未必无其乐。其故何欤。曲肱饮水。可谓忧矣而夫子乐之。陋巷箪瓢。可谓忧矣而颜子乐之。其忧其乐。可得以详言之欤。曾点有浴沂咏归之乐。濂溪有爱莲观草之乐。二贤平生。亦无其忧之可言者欤。安乐窝中亦有杜鹃之忧。独乐园里不无天下之忧。二子之忧乐。亦可历指之欤。至于诗人有识见者。亦不无忧中之乐乐中之忧。是以有采菊东篱之乐者。未免有平陆成江之忧。有眉攒万国之忧者。亦自有步屧春风之乐。其忧其乐。亦无愧于君子之忧乐欤。大槩忧乐出于情者也。人之所不能无者。然亦随其人之性情而有偏有正。故古人云惟贤者而后有真乐。惟贤者而后有真忧。既有真忧真乐则亦有伪忧伪乐者欤。如欲乐其真乐而乐之。忧其真忧而忧之。其道何由。其间亦有乐而忘忧之道也欤。诸生必有乐为之说者。其各悉著于篇。
游俗离山录
尝闻之。中国人必曰愿生高丽国。一见金刚山。东国人亦曰与其不得见金刚山。不如见俗离山。金刚之名于天下。盖可知矣。而俗离之亚于金刚亦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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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在湖西报恩县东北二十里许。世称小金刚。盖其山形皆骨。小无异于金刚。而特其大小有异耳。吾侪之愿一见之亦久矣。壬辰夏。余作栗峰邮官。栗之去山不满一宿程。都下老少之送余行者。无不以见俗离健羡焉。余亦以为幸也。到官之后。汩汩于公务。驰心想而迹未到者。又一年矣。一日语余友安上舍允行子中曰子居此十馀岁。我来此亦有年。尚未见俗离山。得非未能离俗而然欤。余于暮春之初。当作乡行。历路欲入山。子亦肯从否。子中曰诺。因与为约。时甲午二月也。越若来三月乙卯。寄书子中曰俗离之约。不可负也。明发当行莫违。翼日丙辰天雨。子中使人来曰今日雨柰何。余谢曰虞人之期。犹不以雨失。况游山之约乎。且古人云衣沾不足惜。莫谓今日雨也。遂为之理装。米一橐酒一壶馔一笥果一箪。唐诗一册篴工一人亦随行。被蓑冒雨。行过栗岘。子中追到。至墨井申友浣濯之家。是友要与翼晓同行。是夜宿濯之家。棋三局。申潗老泉,申浤汝源闻风而至。丁巳雨晴。凌晨促鞭。悉去从者。与四友相先后。行十馀里。登引风台少憩。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林峦苍洗。涧壑流鸣。俯仰啸傲。畅叙幽情。已觉胸次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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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一点查滓也。因令篴工吹笛而过。抵一村炊饭。主人安姓者。称子中同宗。颇有款意。老泉仍索酒。余与濯之嘲老泉。相与语曰昔退之有正直之气而开衡山之云。今吾侪亦能晴俗离之雨。是亦正气所感邪。子中曰昨见荷蓑戴帽之苦。今遇雨后山佳之兴。大凡人世间事。吃尽艰苦。然后方到平安境界。余以为达言。众皆然之。行二十里许。马卒以鞭指一溪曰此俗离山源流也。浅浅石溜。可以濯缨。不觉兴飞。口占一绝。至山外洞口。春雨初收。软绿争辉。涧边泉石。可爱可玩。卸鞍列坐。行酒数巡。使从者举罟得鱼。自此水益清山益奇。魂骨爽然。如入别乾坤。行行信马。步步骇瞩。日晡时始到沙门外。老髡数人叉手而迎。直到莲经寺大雄殿。啜茶暂休。有僧来见。问其名曰克淳。雪衲松巾。颇有道士风度。令从者促夕炊。具芒鞋与杖。径至溪上。有铁釜石槽可容五十斛。不知此物造于何代而用于何事。问之淳。淳亦不知也。步入月台。徘佪顾眄。基址甚广。度场太阔。宝殿层阁。非不壮丽。而见之者亦莫知其魁杰也。遍观十王丈六观音药师弥陁云密等殿。日已昏黑。散坐大雄殿陛上。与老释希颜谈玄而罢。会宿莲经殿。午夜就寝。清磬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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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隐隐若自玉扃下来。心清骨冷。不能寐也。戊午早炊。乘舁上水晶峰。峰在丈六殿后。卓立于云霄之外。其下有古碑。其腰有小台。其巅有石塔碑。曰净法台。揭珊瑚塔称龟背。仰观俯临。观望通豁。回峦列峰。戴雪参天。其曰天王峰云藏峰观音峰舍利峰。此其大者。其小者不可数。遥见天王顶上。有结茅处。余问之僧。僧曰此所谓上庵。庵古而颓。近有道士觉贤者重创。而时未断手。又问可往观乎。僧曰庵下百步许。崖悬路断。以藤萝数条垂之。攀援而上。甚危不可往。余口占一律。结句有借问招提何处在。老僧遥指白云间之语。以记实也。或坐或起或行或止。依俙然御风乘云而羽化登仙也。题名塔上。旁午而下。到江清庵。庵在峰下涧上。留笛峰头。吹送一声。恍若子晋弄笛秦岭而鹤徘佪碧桃下也。庵前有大石重可千石。上有小塔。傍置斗石。以藤条系而垂之。以为登览之路。身疲心悸不可登也。出门乘马。直向北洞。沿溪踯躅。左右交辉。满山软绿。前后明媚。逶迤七八里。宛若身在云锦中。其间有摇铃庵任云庵而未能遍游。入洞未半。大石当路。交峙成门。此所谓外石门。淳僧先行。到此以待。设小茶。令马卒往留莲经寺。期以再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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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待福泉寺。从者皆落后。惟马头朴廷鳞小童郑庆荩与篴人从。使数十僧递肩蓝舆。行一二里。又有内石门。如外门而小。实万夫莫开之险也。僧言昔者 世祖大王到此门不入。盖疑不轨者兵伏于此也。深入路绝。有一庵。即所谓大庵也。庵之东插于空者。云藏峰也。庵僧见客至。迎入禅室。问自何来。余绐曰吾辈皆是书生。自京来游。仍问近来游客有无。僧曰数日前有客过去。且闻栗峰督邮因觐行欲入山。含林驿卒等候于外山。报恩倅亦使人来探。而迄无消息。或云直向化岭去。然此去人间甚远。何可的其信然也。余与子中笑不言。饮茶解渴。困睡一饷而起。诸僧问之从人。始知余行。罗拜于前曰老僧妄发。罪谢罪谢。子中曰察访貌类书生。汝等何以知之。濯之微哂曰僧辈亦随炎凉。前倨后恭。虽游山之行。必作官而后可。余笑曰督邮微官。何足见重于渠辈。今行子中年貌最高。须且于思。若称高官。诳楚必矣。相与大噱。日已暮。不可之他。炊饭入室。洞开禅窗。俯临诸峦。世界万里。天衢咫尺。驾鹤骖鸾之曹。若可遇也。与诸友共赋一律。翼朝己未。将登云藏峰。山僧以路恶止之。一行疲困。皆以为然。余谓子中曰脚力尽时山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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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之诗。岂欺我哉。若不到上峰。其无后悔乎。即杖策先行。呼僧导之。众皆随行。独老泉后。披林木履巉岩。或舆或步。或担负于僧。缘崖登脊。亭午始到顶上。上有大石。层层为台。是为云藏台。缘木而登中台。中台之去上台。不过一丈高。而云梯甚危。不可攀也。然东眺太白。西瞰大海。南望智异。北临三角。至如鸡龙鸟竹等岭。培塿然一丘陇也。吾夫子登泰山小天下气像。亦可以想见。何必涉危凭虚登上台然后为快也。僧言此山常多云雾。游者或留四五日。不见山一面而返。今则小雨新霁。景物甚佳。众峦群峰。呈奇露妍。此皆数十年来所未遇也。或者来客有仙缘乎。众皆引而自当。观望虽快。冷风时至。难于久坐。从梯下台。欲题名石壁。则云藓剥落。墨迹不渍。以石磨之。仅成字㨾。且留篴工于台上。使之吹笛一声。江天寂历。白云愁绝。山灵窃听。雁雏嘶酸。众皆愀然正襟。危坐而相告曰何为其然也。子中曰天高地迥。觉宇宙之无穷。兴尽悲来。识盈虚之有数。来者必往。进则有退。日已西矣。汔可归乎。遂从前路而下。空山百鸟。散而复合。惊麇走鹿。顾而无返。且见木末多有折木为巢处。问于僧。僧曰此山中熊多产。此乃熊巢也。余曰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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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狼性喜藉。是以古人多用狼藉字。此无乃狼邪。子中曰子言诚是。僧或不分狼与熊耳。行至古庵。遗墟芜没。毁佛枵然。又逾一脊。访狮子庵。比诸庵稍大。有上狮子下狮子二庵。而其一则已倾颓矣。老泉径至是庵。坐观二僧赌棋。余至则戏曰斧柯得无烂邪。老泉之不同往云藏台也。众皆攻之。老泉亦困矣。是夕有雨徵。一行忧之。子中曰老泉游俗离。不上云藏台。如此俗客。尚在此行。何物山灵。不致雨洗其迹也。欲题名留迹。以誇后之来者。而诗染字墨。遍于梁壁间。仰见轩外檐端塈土犹素。可以下字。而其高数丈。难于梯笔。有比丘系笔锡头。作长杠来。余取而书之。字画如椽。可与此庵相终始也。是明庚申。早炊乘凉。由达摩庵到福泉寺浮屠台。台在寺右百步许。不高不卑。不险不平。环以内山诸峰。有若众星之拱北极。僧曰外山之胜。都在水晶峰。内山之胜。都在浮屠台。游此山者。见此两处足矣。午入福泉寺。寺僧开一小箱。阅示 世祖创寺时事迹。盖 光庙即位初。南巡到此。建是寺以邀福禄。因与道僧信眉为方外交。作稧帖。至今流传。为桑门释子之口资。当时扈 驾诸臣亦皆以为盛事。颂德称美。户判金守温承 命记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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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首相申叔舟大将韩明浍亦参契帖释眉之下。噫中兴将相。反不如一释子乎。 光庙还宫之后。以亲笔累 赐信眉。 御帖尚在。至今为山家 恩泽。不知信眉是何许僧而猥蒙此 异数也。俄而马至。临发寺僧请观福泉。泉从寺后山厓石穴。一派如线。绵绵不绝。僧刳木而引之。流于厨间木槽。用之不渴。余乃掬而饮之。似有异味。子中曰昔吴隐之酌贪泉而觉爽。况今吾侪饮福泉者乎。相与大笑。出门而去。石白花红。松苍桧翠。各呈其态。依然一活画也。出洞未半。有盘石挟涧两峙。上可坐数十人。问之。淳曰弹琴台。吹笛岩也。昔 世祖大王入福泉时。到此驻跸。刑杀不轨者。因 命左右弹琴吹笛。故至今留其名。子中曰吹笛岩上不吹笛可乎。呼篴工。余止之。子中即领余意不强为也。台下有一路向右而细。问僧此路向甚地路。僧曰入内俗离者。由此路去。然今梵宇颓圮。无可观者。游客未尝往。故此径茅塞久矣。余虽不信僧言。归思匆匆。未得著鞭。诸友亦不能独往。遂与同归。投宿莲经寺。诘朝辛酉。含林驿卒供软泡小酌。饮吃讫分手出山。子中还清州。濯之归墨井。老泉汝源各归其家。迸泉㶁㶁。幽鸟嘤嘤。若助别怀然也。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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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含林驿。报恩倅李益昌青山倅柳焕然闻余入山。各携酒妓而来。到此又闻余行出山。留待于此。邂逅邮亭。稳叙而别。夕宿化岭县。明向闻韶路。盖是行也。惯游仙窟。得偿平生宿债。欲作一录。以替他日面目。而有意未就。乙未冬。来卧溪堂。时或思想。瞭然心目。事如昨日。遂为之书。傥于他日得见金刚山。当以此录较其胜负云。乙未至月既望。伊溪散人记。
许应祥事迹
许应祥 府治良民也。登武科。管本府御营军。丙子变出。仓卒未及扈 驾。赴本道右兵使阵下。进军双岭。以升候将遇虏骑于庆安桥。杀获七八骑。贼不敢前。翼朝贼大至。乃率其标下炮手百馀人。先登迎战。击杀无数。一军皆惊。称以许将军。及主将失律。奔本道监营。道败军状。仍慷慨垂涕曰 主上在围城中。臣子何敢惜一死。居数日随督战将进往忠州。至木溪村。有虏十馀骑。驱士女数百方渡江。乃凭崖放炮。且喝且逐。奋击杀贼。斫其头四颗来献监司。人皆壮之。事定以 闻。超拜训鍊佥正。寻拜南海县令。南海人到于今称颂其清德。居家必晨起。北望四拜。日以为常。其坊里人云。
伊溪先生文集卷之四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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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征别语序
岁丙申秋。余得任实县尉将行。都下士友之送余行者。咸以为惜。而余则以为幸。盖以有老亲在也。吾友赵叔玉先以言为赠。继而来别者。或赠或否。而其赠者不为之辞。其否者不为之强。取以为一轴。凡若干篇。到县之日。即令工人妆而丌之。取其便于披览也。噫余以岭外人。旅食京华。已是十馀载。虽有息几绝游之志。其间不无往来从思之友。则驻马都门。黯然消魂者。不止此十数人。而惟此十数人留其言。其馀则无之。以当日观之。无言者非有薄于有言者。有言者非有厚于无言者。而以今日思之。青灯旅馆。锦绣秋山。无非异乡羁愁。当此之时。故人一札。直抵千金。况此别语。都是相思悃愊。一回点检。便令人苏倒。则虽以有言者谓之厚。无言者谓之薄。亦可也。他日倘得入洛。将以此示吾侪之诸君子而为之勉焉。时当是年菊月。
庚申稧宪序
士之生于斯世也。获同一时。既非偶然。况生同岁仕同朝而相与沐浴于以宁之化。则其不为偶然者。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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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何如哉。然而苟无相交相问之事。则何以知其有不偶然之分。而能不负不偶然之义也。其不至于楚越之相视。而路人之同归者几希矣。肆于丙申春。权正叔,权仲车诸人。谋于二三同志。约会一处。列书其名。而仍与之讲究。遂成稧宪一卷。其宪也仿之古仪。参以时宜。要之归于约而易行。其于礼俗之交。吉凶之问。无不备至。而于患难尤加谨焉。此吾庚稧之所以酌古参今而为不负不偶然之义者也。约既具未布。今年秋七月。余有固州之 命。将行正叔谓余曰失今不图。事无可成之日。子其毋惜数缗钱。刊布数十件幸甚。余既以岁饥难之。而正叔诚意亦不可辜负。遂捐如干邑俸。付诸剞劂氏。不数日而工告讫。噫正叔之意亦勤矣。凡我同约之人。若能终始不懈。皆如正叔之用心。则其不为偶然者。其不在玆矣乎。时辛丑八月既望。英阳南梦赉。书于铁城县斋。
家牒序
先君子在世时。尝以兴阳李氏家牒示梦赉曰。苍石李公撰其世系。以遗其子孙。此诚美意也。吾家幸而得全传家小帖及先世帐籍碑铭墓志于离乱中。数百载之下。子孙犹得知其行谊之万一。幸之甚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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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所录散而无统。若不及时编次。以为传后计。则安知后日不为子孙之恨也。余之有志于此久也。事未如意。而年且衰耄。汝其体余意。略为编次。作为一卷册子。一如李氏家牒。而俾传后裔。则虽有离乱奔避之事。不过为袖中之藏。而或可传于悠远。汝其勖哉。梦赉既闻命。退而从事。谨惟姓者所以明人伦也。人伦明于上则小民亲于下而家国治。人伦不明于上则九族不睦于下而国从而亡。是以上世帝王无不重其法。命司商职姓氏。令小史记其族。上自天子诸侯。下至卿大夫士。无不拜收而咸记之。虽以起于南夷西戎者。皆不失其芈赢(一作嬴)之姓。而亦皆知为祝融大业之后也。及乎后世。司商氏失其官。小史忘其记。而姓氏之籍。遂没没无传焉。于是乎谱氏之学行于世。始于汉魏。盛于隋唐。衰于五季。应劭之氏族篇。贾弼之百家谱。最为谱家之宗。然或质而尚婚姻。或文而尚人物。或雄而尚冠冕。或武而尚贵戚。其流之弊。已至于人无守士失尚而族亦为之削。况其学之又从而衰者乎。虽以宋太祖之圣。生于五季之世。不能知其世系。惟以四世之祖。为后稷之庙。况其为卿为大夫为士者哉。我国帐籍之法。盖出于司商小史之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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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而诸家族谱之书。亦出于谱学之渊流。然则上世姓氏之职。汉唐氏族之谱。可谓兼有而两得之矣。然今之士夫家。虽右姓大族。问其先世则其瞭然无讶于其心而无一毫之差失者。什佰之中。未见其有一二。岂以小邦间于齐楚。嬴项之火。殆无虚岁。顾其书籍卷帙浩大。难保于奔窜之中。而不免为灰烬故邪。苍石李公创于若是。撰其家牒。先生长者虑患之意亦远矣。谨按其牒。上自贡生生员。下至苍石李公。十数世传耳。皆以苍石直派为叙次。其旁亲之子孙皆系于所生之祖。然其子孙之零替不振者。则虽宗族之亲近者。或删而略之。其显于世者则虽外裔之疏远者。无不收而录之。其为子孙劝戒之微意。隐然在于其间。然则此岂止为谱牒而作也。顾余涉学未久。文且下。将不能有所彷佛于李氏之万一。而又恐无以奉承亲志。则或寝食不怡以竟日。丁未夏在洛下。又得押海丁氏述先录观之。大略如苍石书。然诠序益条理。于心益好之。始有效颦之计。胠其橐。得家世所遗事迹及英宜二谱。又广求诸家族谱。考證而编次之。槩已十八九成矣。未及脱藁而先君子奄弃不肖孤。不肖孤无涯之痛。庸有极也邪。其规模凡例。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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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君子在世时所禀定。而其间亦或有附以己见者。盖苍石牒富文辞。丁氏录夸阀阅。今欲以寒门拙语。追而与之并。则诚若不可冀。然各言其子继述之诚。则庶不让于二家之富且夸耳。乃悉论著先君子本语。且复揆先君子指意所出者如是。而再书之以承先君子命。噫古今者时也。传之者书也。读之者人也。安知异日子孙之读是书者。不有掩卷太息而流涕于斯者邪。岁在戊申日南至癸丑。不肖孤梦赉泣血谨书。
四同契序
今 上即位之三年岁在丁巳暮春之初。会于福州之南渊寺。同志会也。酒三行。群贤合辞同声曰会不可无其事。事不可无其名。余即应之曰昔德水李子敏与顺天金冠玉坡平尹德耀三人。生同辛科同乙。乙又同第一。未三十释褐又同。为之契而名曰四同。盖取古人契分四般同之义。而至今传者以为盛事。今者吾侪十人之中。虽或有年岁之不同。身世之不同。然问其年则过六十者一。未五十者一。其馀皆在六十前五十后。问其身则朝士三处士二上舍生五。然则所同者多。不同者不多。而况生于同。其同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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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于同。其同二也。老于同。其同三也。亦将死于同。其同四也。此之谓将同其后而先同其初者邪。亦可以同其同而为之同。又安敢不同其不同而为之不同也哉。十人之同四般亦幸耳。名之以四同如之何。于是佥曰诺。玆用为契。列书其名。酒未半。余又执爵而言曰。吾侪之所同者四。同则同矣。然其同也。天也非我也。外也非内也。外虽同内苟不同。恶乎同。我苟同天虽不同。恶乎不同。然则所谓我者内者何。有一心焉而已矣。一既同然后四者同始为同。而向之所谓同者。虽其终或有不同者。其不同者。亦与同者同而不可谓之不同矣。然则同亦我。不同亦我。愿诸君其各勉其在我者而同其同可乎。于是佥曰可。使余记其说。不可以辞。
沙村里约重修序
夫约非古也。大朴散而为信。大信灭而为约。则大约约者。衰世事耳。虽然王制曰大夫与民族居。百家共立一社。孟子曰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盖自周公孟子之时。已有立社之法。而亦有相友相助相扶持之事矣。有法必有事。有事必有约。然则乡里之有约。虽非古。亦非今也。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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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节目之详。古也无徵。然意者其本意不出于使百姓亲睦而已。今之欲仿而行之者。亦不失其遗意则可。夫焉有古今之异也。吾乡素称文献之邦。儒士辈出。前后接踵。观感薰陶。风俗淳厚。一乡而有一乡之约。一里而有一里之约。其于礼俗之相交也。患难之相救也。靡有所不用其力。是以其俗质而文。其民敬而和。其为智者之所择处久矣。就其中沙村里为最盛。其比屋而接邻者。通士庶人。人不下数十百户。户不下二三男妇。士族为一籍。庶人又自为一籍。以为仁里之美事者。不知其几百年。往者壬辰年间。里中父老以为士品厮养。名分虽殊。同受天命之性。则不可不同归于至善之地。于是乎合上下契而一之。当是时 赠同敦宁权公守经及梦赉之先君子实主张是。而金山长尚瑗,金处士尚琦诸长老赞成之。其为约务得简实。婚姻丧葬之外。又有春秋会饮之事。要在读法而讲信。长者敦乎爱。少者笃乎恭。秩秩焉有序。于于焉以欢。德业则相劝。过失则相规。未尝以暴戾之色鄙倍之言。施之于言语酬酢之间。行之数十年。亦可久而无弊也。不幸诸长老相继卒逝。又值庚辛大无。下契之流离死亡者。什居七八。旧籍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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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长尚瑗,权山长琠数三长老耳。饥馑之馀。万事萧条。约条之颓废不举者。今且十数年。梦赉今年春解官归乡里。耳目所触。非复前日。感念存殁。悲不自胜。一日权山长璿,孙县监万雄先后来访言曰。孤露馀生。幸保我乡井。重修旧事。在不可已。而父兄朋从零落殆尽。仅有若干侪辈。而孑孑形骸。不成序列。对坐之际。适足以兴哀。今不如更进后进而籍之。共为忘年之会。则庶可追兰亭咸集之事。亦不失前辈同乐之意。岂可以旧籍为拘邪。梦赉亦以为然。不数日。权孙二公。与金君硕佐,良佐。联名发文。通告一里。相与讲定约条。悉依前日所行而稍增损之。又就旧籍中子弟若孙若曾而悉书之。籍既成。抵梦赉曰此美事也。子不可无一言。顾梦赉亦旧籍人。不可以辞。谨复之曰先王之教民也。必欲使之亲睦。而亲睦之道。亦不外于孝弟中。是以其言曰使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其为教也。顾不约而易也邪。然而凶年子弟犹以为难而鲜有能者。此岂人之性也。在人者吾无可柰何。在我者固所当自尽。今我同约之人。语父兄言其所以教子弟。语子弟言其所以事父兄。推而至于老老幼幼之域。则虽在蚩蚩之氓。同有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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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孰不为之观感而兴起也哉。凡我同约之人。盍各勉之哉。且闻立约之初。敦宁权公作诗。书于文书函。盖云兰亭修稧复于今。俊秀诸君各尽心。最是亲亲与睦族。便违规约乃为禽。处士金公爱而录之。书其尾曰权丈作此书于匮板。恐久而失之。重记于契案云云。噫作诗之意。实非偶然。重记之意。亦非偶然。想两家子孙已置之怀中而不失之矣。重修今日。不须加勉。而凡在约中之人。亦不可不知。故并为诸公诵之。其各勉之哉勉之哉。咸曰诺。于是书此以弁之。时庚申二月上浣。伊溪散人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