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或作者
正文关键词
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醒翁先生遗稿卷之三○别集
醒翁先生遗稿卷之三○别集 第 x 页
醒翁先生遗稿卷之三○别集
 筵中奏事
  
醒翁先生遗稿卷之三○别集 第 350H 页
[甲子]
  [四月二十六日]
甲子四月二十六日朝 讲时。公以同副承旨。入侍启曰。习阵事 下教。而恐与差官入京相值。仍行与否。取禀。 上曰。习阵可以退行。而时日渐热。似难退之。公曰。毛承禄。异于他差官。道路留滞。贻弊必多。亦为重难。 上曰。岂必留于残邑耶。公曰。今此亲幸习阵。军中喁望。而外方则决难徵兵。只以训局设行。何必亲临乎。昔梁惠王好勇。孟子云王请大之。韩信言于汉高曰。善将将。唐玄宗祭魏武曰。一将之智有馀。宋高宗亲习木马。或云人君不须亲习鞍马。而可以收用爪牙。今此习阵。臣未知其合理也。 上曰。非为习阵。欲观武才之如何。公曰。然则毛承禄。中道留住耶。 上曰。依启。
同日昼 讲时。公 启曰。今朝听 传教。出去。与诸承旨相议。则郑广成云。中道留住差官。是昏朝之弊。今若如此。民必惊骇。习阵退行。差官则许令入来。何如。 上曰。徐观唐将入来之期。日子不至相值。则观势为之。可也。
  [五月十二日]
五月十二日昼 讲时。侍读官李楘。讲论文义。公 
醒翁先生遗稿卷之三○别集 第 350L 页
启曰。人君虽圣。知人则难。故舜必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言实相孚。然后方可知其人之善恶而用舍之矣。 上曰。其言是矣。知事李廷龟曰。人君。亦有以言举人之道。人虽不善。所言善则可以用矣。公曰。人君于亲近重臣之言。则听信之。于卑贱之言。则慢忽之。是以人废言也。大槩三代以下。言出于重臣则用。出于卑下则不用。人君能用庶官之言则善矣。 上曰。不以言举人。亦有二道。其言出于中情而实善。则亦不可不用。此以言举人。亦不可废。
  [七月初八日]
七月初八日昼 讲时。公以右副承旨入 侍。讲论语。因文义。 上曰。王莽之谦恭下士。若其诚心。则岂终为王莽乎。公 启曰。君子外柔而内刚。盖知其为君子不难也。观其所为。若无所树立。则其为小人明矣。赵翼曰。君子不欺心。有所怀必言。小人则常欺心也。公曰。欺世盗名之事。不可知矣。崔永庆事。誉者太誉。毁者太毁。臣常怪之。臣谪居泗川。同县有一人。与永庆。有族分相切者也。以古事。常常为臣谈之曰。永庆常喜囚首。不着网巾。只自凭几而卧。监司来访。永庆辞以疾不见。再三临门。然后始乃见之。曰。某邑守令不治。汝何不斥之。某邑守令善治。汝何不褒之。此
醒翁先生遗稿卷之三○别集 第 351H 页
可谓能于方伯之任乎。晋州牧使来见。则又尔汝之。亦如言于监司者。惟以劫制士夫。凌轹他人为奇行。故必以此得名也。但其祭祀。则必斋戒十五日。亲执馈奠之具。此其可观云。赵翼曰。有一常汉。孝于其亲。永庆自远往访。望门而步行云。大槩好善则可嘉。而此亦非平常处也。公曰。臣曾不知永庆本色矣。及闻其说。则大槩如此人也。
  [十月十三日]
十月十三日夜对时。公以左副承旨入 侍。讲大学衍义孟子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公 启曰。帝王之道学者之功。其效皆在于扩充而已。故其效至大。光宅四海。丕冒万姓。恩无不及。德无不被矣。此不忍人之说。始发于孟子。而真德秀生际宋室之南渡。引朱子之言。恳恳于时君。况朱子具劄。陈于宋孝宗。则孝宗至于秉烛而览之。终不用其言。岂非可歉之甚哉。大槩此章之要。在本心之正而已。若加推扩之功。则保四海。乃自然之验也。讲讫。公进曰。今夜密迩 天颜咫尺之地。宜访民间之疾苦矣。 殿下有问。则臣何敢默然乎。汉文帝之见贾生。不问苍生。宋仁宗之对苏轼。不及新法。后世皆惜之矣。 上曰。承旨新从外方来。必有所闻见于民瘼等事。尽言可矣。公曰。臣
醒翁先生遗稿卷之三○别集 第 351L 页
之往西也。见南以兴闻之。则前者李时发为赞画使时。丁壮则戍边。老弱则收布以纳。而仅得播种除草。至于秋收之时。又为收布。仍成一年三调之弊。似当周回于他道矣。都元帅虽烛此弊。亦无处置之策云。今年则已暮。明岁则不可不变通。 上曰。元帅亦以为难处云矣。第未知何以为回启也。徐当处之。公曰。李珥为黄海监司时。减平安道征戍之役。只立上番。而或以甚歇。故每一人。各收一疋布。为出站之用。其后各收一疋布于每户。以给驿马之价。此为大弊也。平山当直路。故责立马匹于平山。厥价无限。前日元帅及备局。断然变通。而宣惠厅。拒而不行矣。李曙为户判时。欲以宣惠厅之米。半分于长湍。以分平山立马之役。此事好矣。而尚不举行云。 上曰。何以则均一耶。平山刷马。实为无穷之弊。然则宣惠厅加给。可矣。公曰。今年震灾。前古所未尝有。非但害及于稼禾。至于鸟兽草木。俱为烂碎。有若冰丁之散落云。所经之地。更无收获之处。上天示警。下民可矜。宜 殿下之动念矜恻也。又曰。臣见谷山郡守闻之。则都督物货之抑卖。为西路巨弊。至于谷山之残薄。一马之价。犹三十六疋云。臣见管饷使报户曹之文书。则督府
醒翁先生遗稿卷之三○别集 第 352H 页
所送物货。似乎抑卖。民将归怨于度支矣。 上曰。户曹之意。亦非抑卖也。欲从民愿而已。管饷使。岂若向时调度之所为乎。今观形势。似不可尽卖矣。侍读官李润雨。陈宫差持图书横行之弊。公曰。自京衙门差送之人。则必肆气焰。故守令不敢下手。本道之不禁。势所然也。此后则愿勿遣宫差。且勿立召募镇。是不过聚良民逃赋役也。 上赐酒。
  [十月二十一日]
二十一日夕 讲。讲大学衍义告子曰性犹杞柳。公 启曰。真德秀为此书者。欲使人君明道术也。欲明道术。则必先致知。告子亦不能致知。故如是耳。盖人物与世渐下。上古之人。于理易知。故伏羲之时。只画八卦。而皆知其理。其后文王之世。则不能以此而知之。故又为六十四卦。又其后则尤不能知之。故有文言,系辞,程传,本义诸儒之注释。而犹有不能知焉者。人性之理。后世遂无知之者。荀子至以人性为恶。全不知性。杨雄亦非凡儒。而为善恶混之说。唐之韩愈。亦间世之人物。而亦为上中下三等之论。至于宋然后。张横渠始知人性之善。阐明其说。盖世愈下而人物益下。故如是耳。大槩主意。专在于致知。
[丁卯]
  [七月初七日]
丁卯七月初七日 引见时。公以大司谏入 侍。吏
醒翁先生遗稿卷之三○别集 第 352L 页
曹判书金瑬 启曰。今都目时。窠阙适多。故臣按前后承 传。以次破格备拟。以致台谏之论启云云。公 启曰。本院果为请汰矣。纳粟募兵之人。虽有承 传。而其为人物门地。必多不合于百执事之任。该曹虽以有承 传之故。而尽为破格备拟。物论藉藉。不得不论启。 上曰。纳粟募兵者。岂尽不合之人乎。虽有承 传。而时未注拟者。尚多有之。台谏凡论事。必知某也不合。某也可合。然后直指论 启。可也。岂可如是泛论乎。公曰。台谏则只因公论而发论。安可一一尽知其曲折乎。 上曰。此辈皆有为国之诚。虽用此人。有何损乎。公曰。扈从赏职事。亦多物议矣。若令升叙。则或似可矣。而至以参下升出六品。又有滥蒙金玉重典者。此极过滥。扈从赏职事。专为武臣暴露于外。多有功劳而发也。今则太滥之典。反加于无功劳之荫官。故物议皆以为未妥。 上曰。已施之典。不可还收。○大司宪郑经世论李民寏事云云。公曰。若系干伦纪之事。则快从公论可也。如此则为恶者。必有所畏矣。今若止于遆差而已。则台谏反为彼辈所侮笑。此虽乱世。岂令乱臣贼子。肆然无忌。不示以严典也。公又曰。台谏所论。虽或有失实之事。而无非出
醒翁先生遗稿卷之三○别集 第 353H 页
于风闻。莫非因公论而发也。其心则皆是为国事也。为君德也。其所以待之之道。与庙堂有异。不可不优而容之。勉而从之也。近来则不然。臣等郁抑之心。为如何哉。若自 上快从无违。若决江河。则此岂非慰悦人心之道乎。岂非流行德泽之道乎。
[庚申]
  [正月二十七日]
庚申正月二十七日。公以春川府使下直。 命引见。 上曰。近来守令。徒隆虚誉。不务实效。往哉勉力。使邻近小县。皆有所矜式。公拜曰。 圣教丁宁。臣虽无似。敢不服膺。第时事如此。号令不行。民且悴苦。才亦不逮。而职分所系。唯力是视。臣尝有所怀。仰达无路。此日前席。昧死敢言。前头必有国家事。或于 天朝遣使之时。勿以臣无似。试以臣使用。则臣未死之前。思欲报恩于 国家。得一效死于 王事。区区之怀也。 上曰。为国之忠如彼。良可嘉也。
醒翁先生遗稿卷之三○别集
 附录[上]
  
醒翁先生遗稿卷之三○别集 第 353L 页
年谱
嘉靖四十一年( 明宗十七年。)壬戌。七月初五日丑时。公生焉。
万历元年( 宣祖六年。)癸酉。(公年十二。)丁外艰。从伯氏同知公庐墓。其于祀事哀痛之礼。一如成人。以是同知公及季父殿中公。大异之。公受业于殿中公。文思日就。自十六七后。不烦师授。而日以宏达焉。
十五年丁亥。(公年二十六。)秋。初试俱贯三场。而生员试居魁。
十六年戊子。(公年二十七。)中进士二等第三。冬。增广初试居魁。
十七年己丑。(公年二十八。)释褐。补成均馆。
十九年辛卯。(公年三十。)拜学谕。故相鳌城李公恒福。以张晚,李时发及公三人。皆可任国事。屡言于朝。而公益自守静焉。
二十年壬辰。(公年三十一。)岛夷之乱。同知公 扈驾。公奉大夫人。避兵于平山。闻李公廷馣。方在白川地。往见之。且曰。闻延安士民。欲为城守。而本府无可统领者。愿公须及此时。统而镇之。必为可守之地。且
醒翁先生遗稿卷之三○别集 第 354H 页
本府。西通义州。南接三南。奔问之路。转漕之势。莫此城若也。目今海西沿海一路。只传 行朝命令。而延安在沿海列邑中形势可据云。李公固辞以不敢。其后公复大言。李公许之。即与李公同往延安。士民。即推李公为帅。以公为从事。约以转入军饷。即驰向信川海州等地。督发粮饷。晨夜入城。如是者四五度。而其时大夫人在海州地。适患时疫。病势危重。公奔救。而倭兵充斥于延白。声闻不通于城守。以此。终始不得与李公同事焉。
二十一年癸巳。(公年三十二。)拜工曹佐郎。俄迁礼曹佐郎兼备局郎厅。时 宣庙驻驾定州。大夫人病势差复后。公诣 行在所。有特出六品之 命。冬。扈 驾还都。
二十二年甲午。(公年三十三。)为军功厅都厅。时朝廷设军功厅。查勘乱后大小战功。上下图嘱。难以胜言。人皆避之。右相金应南。兵判鳌城。启于 榻前。以公为都厅。专委查勘。一日金相言于备局曰。近日军功重事。金某独当之。吾日日遣人于四大门。察其毁誉。则人不敢有所云云。以此知请嘱之不敢干于其人也。○五月。拜礼曹正郎。俄拜淳昌郡守。军
醒翁先生遗稿卷之三○别集 第 354L 页
功厅入 启。仍察。又拜礼曹正郎。兼备局郎厅。
二十三年乙未。(公年三十四。)军功磨勘始毕。五月。拜宣川郡守。
二十四年丙申。(公年三十五。)冬。罢归。
二十五年丁酉。(公年三十六。)春。拜户曹正郎。旋移拜分户曹正郎。往留江华。时倭变复起。天兵大至。朝廷出分户曹于江华。使之转漕三南。以给军饷。金相应南启于 榻前曰。金某之才。可兼户兵两长之任。目今分户曹为任极重。若非此人。难以办事。且分户曹堂上郎厅。不须并送。独以金某。差遣似当。 上许之。
二十六年戊戌。(公年三十七。)竣事还朝。拜直讲。四月。拜清风郡守。
二十七年己亥。(公年三十八。)秋。以大夫人在黄州同知公任所。病势极重。公上疏归觐。仍弃官。
二十八年庚子。(公年三十九。)拜礼宾寺正。
二十九年辛丑。(公年四十。)拜军器寺正。
三十年壬寅。(公年四十一。)拜端川郡守。以病呈遆。拜军器寺正。
三十一年癸卯。(公年四十二。)春。拜成川府使。时春分既过。
醒翁先生遗稿卷之三○别集 第 355H 页
公以不得奉板舆为恨。乃历言于朝曰。凡守令除拜之后。节入春分。家属则留在。妾则率去。至于老亲。亦不得奉去。今亲年已踰八十。若待秋分。则其间病患。未可预知。亦不可久离。家属则法当留在。而老亲则欲为奉往。以为便养之计云。故相完平汉阴鳌城诸公。大以为然。劝之。仍奉板舆以行。○八月。以前倅时进献人参未纳之故。有前后官并罢之 教。
三十二年甲辰。(公年四十三。)
三十三年乙巳。(公年四十四。)夏。拜司仆寺佥正。移拜礼宾寺正。兼火器都监都厅。九月。拜司仆寺正。俄拜长湍府使。
三十四年丙午。(公年四十五。)在任所。一日公方坐衙。暗行猝入。公避出。御史遍阅文书。至日昃后。召公入。叹服曰。吾不知公之居官若此也。致谢而去。褒启有曰。清苦自守。吏畏民爱。乃 赐表里。时有朱梁敕行。而民不知其去来。一境晏然。其冬。以使命阙待之故。罢归。
三十五年丁未。(公年四十六。)
三十六年戊申。(公年四十七。)春。拜直讲。旋拜大丘府使。呈
醒翁先生遗稿卷之三○别集 第 355L 页
遆。又拜直讲。旋拜司艺。
三十七年(光海元年。)己酉。(公年四十八。)拜安州牧使。备边司 启曰。安州牧使郑文孚。刑杖过重。积失人心。今年西路之饥。本州尤甚。赈救之策。一日为急。且新筑崇城。守备未完。措置之事。比他州尤重。请遆文孚。其代反覆思量。以显绩著称者言。则无踰于金德諴。而金方出入清望。遽请补外。极知未安。而顾以本州。为一道巨镇。抚摩守备。必仗其人。不敢不启。即为允下。特拜是职。时体察使鳌城。以安州为重。有此陈启。自戊申以后。朝廷有并收人望之议。公自春至冬。两司春坊注拟之际。多在首望。而未得蒙点。故云。
三十八年庚戌。(公年四十九。)在任所。暗行御史崔晛。褒以清如伯夷。政似龚,黄。兼有奉公之诚。治为西路第一。乃 赐表里。
三十九年辛亥。(公年五十。)重得土疾。且以大夫人年高。十月弃归。
四十年壬子。(公年五十一。)九月。遭内艰。
四十一年癸丑。(公年五十二。)
四十二年甲寅。(公年五十三。)冬。服阕。
醒翁先生遗稿卷之三○别集 第 356H 页
四十三年乙卯。(公年五十四。)二月。拜输城察访。时公免丧未久。气力羸败。不堪远役。人多为公忧之。或劝其呈遆。公以为亲在之时。屡拜大邑。极其荣养。国恩至矣。今授左官。不可图免。遂至任所。抚恤邮卒。刬革弊端。六镇残驿之人。至今思之。八月弃归。
四十四年丙辰。(公年五十五。)
四十五年丁巳。(公年五十六。)七月。拜军资正。九月。移拜军器正。○是年冬。(即光海九年也。)贼臣尔瞻等。倡废母论。阴嗾乡儒。日投凶疏。事已逼迫矣。十一月二十二日。合启。前后儒疏。直下庙堂。速令大臣广议处置事。答曰。依启。二十三日。领相奇自献劄子。大槩臣先献议事入启。二十五日。馆学儒生金尚夏等一百十人。上疏论 大妃十罪。请贬降西宫(时 仁穆王后。在西宫。)尊号。撤去分朝侍卫贡献朝谒。以去祸根。次治奇自献容护逆首之罪。以定国是事入启。合启奇自献姑先绝岛围篱安置事。玉堂复劄论。答三司曰。此时大臣。岂可轻论。休烦甚当。二十六日。传曰。二十五日都堂会议。诸臣呈单子。令政府堂上。一一计数封入。(时领相奇自献不能止群议。入都堂。倡广收廷议。议先自献议。其后百官未及献议于庙堂者。各令收议。)
 
醒翁先生遗稿卷之三○别集 第 356L 页
军器寺正金▣▣议。臣一片爱君之心。与李恒福,郑弘翼。一也。(时公引春秋及礼记伋妻白母之说。草累百言。欲献之。及见鳌相议。叹曰。吾所欲言者。鳌相已尽之。无足更赘。且当国大臣毕陈而命焚之。吾言有何益。古人有请与范仲淹同贬之事。是足一死矣。即书此十六字以献。)○鳌城府院君李恒福议。臣以八月初九日。重得中风。身虽不死。精力已脱。瞻天望云。分死自诀。今垂半岁。尚在床褥。凡干公事。势难仰对。此则国家大事。馀命未绝。何敢以病为解。默然而已乎。不审谁为 殿下画此计者。君父之前。非尧舜不陈。古之明训。虞舜不幸。顽父嚚母。常欲杀舜。浚井涂廪。危逆极矣。号泣怨慕。而不见其有不是处。诚以父虽不慈。子不可以不孝。故春秋之义。子无雠母之意。况为伋也妻者。是为白也母。诚孝之重。夫焉有间也。今方以孝治国家。一邦之内。将有渐化之望。此言奚为至于紸纩之下哉。为今之道。体舜之德。克谐以孝。烝烝以乂。回怒为慈。愚臣之望也。伏惟 上裁。○行司直郑弘翼议。伏以古昔帝王。遭人伦之变者。无如虞舜。而能尽处变之道者。亦莫如舜。当其嚚母煽祸。欲害舜者百计。而舜恭为子职而已。驯致烝烝之美。此其所以为人伦之至也。惟我 圣上。自在储宫。仁孝
醒翁先生遗稿卷之三○别集 第 357H 页
振声。举国臣民。咸仰锡类之至化。而不幸遭值人伦之变。群臣佐下风者。不能赞襄圣孝。齐美帝舜。而乃议此无前之事。臣窃惑焉。伏愿 圣明。远法虞舜。克尽诚孝。两宫之间。和气蔼然。则一国臣民。咸囿于仁孝之化。而圣德光于万世矣。臣叨荷圣恩。位跻三品。虽极愚陋无识。爱君徇国之诚。恒切于中矣。今当献议。若爱惜微命。不陈所怀。则是负 圣上洪造。而自陷于不忠之罪矣。倘蒙 圣明不以人废言。特赐财择。则臣虽万死。亦无憾矣。伏惟 上裁。
 
二十八日。幼学崔晟上疏。请先斩赵景起郑蕴等。次诛金世濂作孽正论。奇自献,李恒福等。忘君负国之罪事入启。(时以收议立异之事。时议骇然。三司攘臂。生员陈好善宣世徽郭有道等。疏请按律。幼学尹鲁朴极黄廷弼等。亦连疏请斩收议异议之人。以安宗社云。)○十二月初十日。合启。臣等伏见李恒福,郑弘翼等收议。引虞舜处变之道为言。虞舜人伦之至。固可法也。若以今日之事比之。则大相不同。虞舜匹夫也。虽见害于嚚母。祸止一身。舜之恭为子职者。舜之所以为舜也。帝王。宗社臣民之所托也。不幸遭变。则祸及于宗社臣民。帝王处变之道。不可与匹夫同
醒翁先生遗稿卷之三○别集 第 357L 页
之也明矣。设令舜既在君位。而嚚母之祸舜如此。则舜虽以母待之。为舜臣者。其可坐视舜之被害而不明嚚母之罪乎。杀人微罪也。皋陶犹执𥌒瞍。而舜不得禁。只以窃负为计。则君臣之间。子母之际。以义以恩。所处之道。岂不大相悬哉。巫蛊咀咒之变著矣。外应逆谋之状露矣。若使凶谋。得行于当日。则圣上在于何如地。宗社臣民之祸。亦何如也。在圣上则虽有窃负之意。为圣上臣子者。独不为皋陶之执乎。今此庙堂收议。断以臣子所处之道。相为商确。欲闻折衷之论而已。圣上则少无干与于其间。而恒福,弘翼。不及于庙堂之所问。敢以胁勒之言。有若献议于圣上者然。其意实难测也。义理晦塞。正论久郁。何幸草野抗疏。众庶奋忠。此正臣子同心协力。明大义决大事。以安宗社之秋也。而恒福弘翼。以失志怨上之人。乘机抵掌。敢逞右袒之计。张皇引谕。言及所无与之圣躬。必欲使陷于大逆之名。恒福于护逆求福之计则得矣。忘雠负君之罪。甚于自献。至于恒福收议中所谓伋也妻白也母之说。尤极痛愤。安有人臣而告君之辞。若是其悖慢乎。主辱臣死。古人有言。此臣等之
醒翁先生遗稿卷之三○别集 第 358H 页
所以欲死而不忍闻者也。金德諴。以恒福,弘翼一也为议。其心同则其罪不可贰之。请李恒福,郑弘翼,金德諴等。并命绝岛围篱安置。以泄臣民之愤。答曰。李恒福只削官爵。郑弘翼,金德諴等。依启。○再启曰。李恒福右袒护逆之罪。臣等论之略尽。而观其收议之辞。张皇胁制。凌厉悖慢之气。溢于措语之间。以臣等之笔力。不能形容其万一。徒为气塞愤郁而已。弘翼,德諴。以恒福之卒徒。既被其罪。则恒福其可止于只削官爵乎。忘雠负君。是何等罪恶。而岂可以大臣末减乎。况辱君一款。弘翼,德諴之所无。而圣上之罪恒福。反轻于弘翼,德諴。弘翼,德諴。必不服矣。亟命围篱安置。○玉堂初劄。大槩奇,李,郑,金厥罪惟均。围置之律。只行于疏贱。不行于贵近。将何以惩乱贼服人心哉。请快从公论。以泄舆愤事。入启。○十一日。答合司启曰。献议中。或有全恩之说。或有掠美之言。或有称病者。或有模糊者。或有推诿者。此辈不可尽治。故只自献付处。恒福削爵。亦出于重公论也。不须加律。休烦可矣。○禁府郑弘翼珍岛。金德諴南海定配启。○十六日。传曰。罪人郑弘翼,金德諴。北道改定配。(公已于是
醒翁先生遗稿卷之三○别集 第 358L 页
月十二日。发京城。月晦到南海配所。旋因两司密启。某等配所密迩。岛夷必有交通之患。请移北道。故有是命。)○十七日。郑弘翼吉州。金德諴明川。改定配启。○十八日。合启。奇自献李恒福郑弘翼金德諴。皆是忘君负国之人。通天之罪恶。极典犹轻。投畀有北。实出于特恩。禁府定配。当于绝塞。而乃敢曲循私情。不有国法。皆以内地择便定配。物情莫不痛愤。请今此定配。参论堂上及当该郎厅。并命罢职。四凶移配。以严讨逆之典。答曰。依启。○二十一日。禁府奇自献朔州。李恒福昌城。郑弘翼钟城。金德諴稳城。定配启。
四十六年戊午。(公年五十七。)八月。移配泗川。时虏犯天朝。边塞不靖。两司密启。西北在谪之人。并移两南。故有是命。
四十七年己未。(公年五十八。)
四十八年庚申。(公年五十九。)
天启元年辛酉。(公年六十。)
二年壬戌。(公年六十一。)以上在谪所。
三年癸亥。(公年六十二。)三月。 仁祖反正。初政拜公为执义。四月。公承 召入城。时延平李公为亚铨。于公为婚媾。当时被罪诸臣。一时收叙。此天下公议。曾
醒翁先生遗稿卷之三○别集 第 359H 页
未有以私亲为嫌。而公独以此引避遆。翌日政。特命还拜执义。人皆以 圣朝好㨾事称之。兼知制教。○五月。 下教政院曰。 慈殿幽闭时。收议立异。抗疏被罪之人。一一书启。或加资。儒生则特出六品。身死者。追赠。公以此特 命加资。拜刑曹参议。○八月。拜礼曹参议。时查官二员。以反正查问事。出来椵岛。朝廷重其事。以公为接伴使西下。其后以查官趁不出来。仍留待于平安道。十一月。拜同副承旨。政院以下谕入启。自 上以查官接待。事体极重为 教。仍遆拜副护军。十二月。拜工曹参议。
四年甲子。(公年六十三。)三月。竣事还朝。以李安讷事。陈疏。俄拜兵曹参议。○四月。拜同副承旨。仍升右副。六月。 上特令户曹。二百间材瓦。题给公主家。公以不可之意论启。封还。 上不许。再启之。 上终不允。其后台谏论启。有减给之 命。政院封还之规。废已久矣。自公始行。○七月。持平俞省曾以犯马谏长事。遆付司直。自 上下教曰。如此之人。虽勿付职可也。公即封还。自 上付标而下。未几辞遆。拜兵曹参议。○八月。上疏论 大妃殿事。 留中
醒翁先生遗稿卷之三○别集 第 359L 页
不下。延平李公贵请对入侍。时承旨睦大钦启曰。前日金德諴之疏。辞意可嘉。而至今不为 发落。窃以为未安矣。李贵曰。臣曾见其草。意虑深远。反正初。 大妃殿引见李元翼,金瑬及臣。欲为 下教。适以停朝市不进。其后台谏论启止之。宫中府中。俱为一体。若大臣则可以陈达所怀矣。 大妃岂有阙失处。而侍卫之人。或多作弊之端。自 上岂可言言陈达。亦岂无强谏难便之事哉。外间皆服此论。其在 大妃殿。亦可开悟处也。 留中不下。则甚不可。 上曰。 祖宗朝未闻有如此事。侍御之人。虽有过失。岂可种种烦达哉。予不知其可也。李贵曰。昔韩琦调和两宫之间。极陈危言。今之大臣。岂下于韩琦。而不为随事陈达哉。 上曰。古今事殊。李贵曰。君臣父子。万古一理。岂以末世有异哉。○九月。升左副承旨。时 上因私庙亲祭。传于政院曰。予自幼时。受养于仁嫔。昨日亲祭于私庙。不胜渭阳之戚矣。今者同气。只有金公谅一人。而曾有降资之事。故不忍至情言之。其令该曹。还授已降之资。公力言其封还之意。坐中皆推诿不肯。公乃搆草封还。自 上特下严旨。其时两司。论
醒翁先生遗稿卷之三○别集 第 360H 页
执。竟收成命。十一月。升右承旨。十二月。辞遆。付护军。○公于癸亥初加资之后。即拟三司长官及东铨之望。自此凡于注拟之际。一不受点。或有加望之 教。其后郑三宰晔遗疏。亦以金德諴孤忠直节。国人所知。求之搢绅。实罕其俦。而一言见忤。久靳恩点云。
五年乙丑。(公年六十四。)二月。拜户曹参议。七月。拜礼曹参议。又拜兵曹参知。十月。拜大司成。
六年丙寅。(公年六十五。)九月。辞遆大司成。付护军。○十月。又拜大司成。陈疏乞遆。 上不许。公之拜是职也。非徒屡辞不得。当此之时。反正未久。多士拭目。师儒之长。最重其选。公亦恪勤奉公。以副众望。为己任。凡轮讲通读之外。又置讲问之规。训道诸士。每以小学为讲。其于朔望焚香之时。公每前期一日。斋宿于馆。下官无敢晓往者。且馆中凡事。一一纠正。 祖宗朝。赐与学田等物。馆奴皆偷食。以为己物。公查出重治。且废母时得罪之人。癸亥初。重者。朝廷论罪。轻者。馆学或为削籍停举。其后馆中。任意解释。公以此等事。陈疏自劾。 答曰。观尔疏辞。足见尔能举职事。为官任怨也。尔其勿为固辞。更
醒翁先生遗稿卷之三○别集 第 360L 页
加训诲。期正士习。同日 备忘记。观大司成金德諴上疏。则本馆下人等所为。极为惊骇。其中首倡人。令攸司。捉囚严治。痛革恶习。○是月二十七日备忘记。士有三死。师生之分重矣。而况国之定为师表者乎。大司成金某。立节于昏朝。扶植纲常。游心于经典。能通古今。求之当世。鲜有其伦。予自谓能得师儒矣。诸生俱以诵读圣经之人。不法古规。不遵师训。不可谓之无所失矣。今遣近臣。以御酝。罚于尔等。其钦哉。各自惕念。不吝改过。传于左承旨郑广成曰。观金德諴疏章。则馆儒不能无失。遣承旨传谕予意。仍以大卮。各罚一器。仍传曰。见摘奸单子。则居斋儒生似少。先为知委方外儒生。使之亦为聚会。承旨进去后。亦勿即为宣酝。待其聚会为之。且令卒爵。同日。郑广成 启曰。臣承 命往泮宫。奉置御酝于明伦堂上。儒生等入庭。行四拜礼。臣宣布 圣教。人人相顾。莫不感动。 赐馈卮酒。举皆尽饮。次次饮毕之后。又行四拜礼而退出矣。其后馆儒等陈疏谢罪。 答曰。省尔等疏章。足见悔过自新之意矣。今后尔等一遵教诲。退修学业。
醒翁先生遗稿卷之三○别集 第 361H 页
七年丁卯。(公年六十六。)正月。因变乱扈 驾江都。以海西号召使。往谕而还。初备边司启曰。金德諴号召使称号。出送延白事。令庙堂议处矣。某身有重病。恐不能办事。然时事方急。如有一分之助。亦所不惜。依启辞施行。何如。 传曰。依启。○二月。拜刑曹参议。四月。拜大司谏。扈 驾还都。五月。拜吏曹参议。陈疏遆。旋拜大司谏。兼承文院副提调。八月。辞遆。拜大司成。九月。辞遆。拜副护军。
崇祯元年戊辰。(公年六十七。)秋。拜骊州牧使。
二年己巳。(公年六十八。)春。金差出来。监司以皇朝敕行接待之礼待之之意。至于启闻。文移各官。公论。报监司。辞语峻正。至有鲁连蹈海之语。遂弃归。六月。叙付护军。七月。拜佥知。十二月。拜春川府使。
三年庚午。(公年六十九。)在任所。
四年辛未。(公年七十。)夏弃归。
五年壬申。(公年七十一。)正月。拜兵曹参议。八月。拜右承旨。十月。拜左承旨。
六年癸酉。(公年七十二。)正月。拜兵曹参议。四月。拜大司谏。五月。拜大司成。
七年甲戌。(公年七十三。)闰八月。拜副提学。辞遆。九月。拜兵
醒翁先生遗稿卷之三○别集 第 361L 页
曹参议。俄拜副提学。辞遆。十月。拜工曹参议。十一月。拜左承旨。辞遆。十二月。拜礼曹参议。
八年乙亥。(公年七十四。)正月。拜大司谏。○二月。 元庙追崇将 祔。而 穆,惠两陵。有崩颓之变。朝廷无敢发言。公上疏请待两陵修毕。退行 祔庙之礼。启下礼曹。朝廷竟不从。三月。辞遆。拜副提学。四月。拜右承旨。五月。拜大司成。六月。拜副提学。七月。辞遆。八月。拜兵曹参议。十二月。拜大司谏。其时遭 仁烈王后国丧。而公眼疾极重。上疏乞遆。不许。
九年丙子。(公年七十五。)正月。遆大司谏。二月。拜礼曹参议。三月。拜兵曹参议。四月。拜吏曹参议。五月。辞遆。拜大司谏。以斥和事上疏。 上优答之。六月。辞遆。拜大司成。时 上命大臣。抄启清白。公与焉。特 命加资。公陈疏力辞。 上优答之。七月。拜大司宪。八月。辞遆。拜大司成。九月。拜副提学。十月。拜大司宪。十一月。辞遆。拜大护军。○是月望后。公得疾。十二月初十日。卒于新门外侨居之第。讣 闻。命别致赙。以虏乱不及行。其后 筵臣陈启。 上特令该曹。依前传教举行。又遣礼官。吊祭如仪。○公之伯胤修撰公卨。曾参靖社从勋。遂 赠公吏曹判书。
醒翁先生遗稿卷之三○别集 第 362H 页
○丁丑四月。权窆于广州治西月川向巳之原。以庚子十一月日。移葬于积城治南群芳谷子坐午向之原。○公殁后二十三年戊戌五月。因应教赵复阳 筵中启达。 命加易名之典。遂 赐谥忠贞。乙卯十一月日。行迎谥礼于公之孙判书公禹锡洪州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