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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轩先生文集卷之六 第 x 页
抚松轩先生文集卷之六
附录
附录
抚松轩先生文集卷之六 第 199H 页
年谱
己未。(二十二日。)疏请停罢惠嫔宫及津宽僧舍诸工役。别科取民。
宪府联疏。○疏略曰。窃观唐太宗尝曰。前世帝王拒谏者多云。业已为之。或云业已许之。终不为改。如此而欲无危亡得乎。其云已为已许者。盖以不失信为辞尔。夫为不可为。许不可许。已失大信矣。而欲守规规小信。不亦末乎。今 殿下以为惠嫔宫材木础石已备。不可中止。臣等窃谓苟为不可。则虽已立当亟撤之。不当辞以已为。况具木石而已乎。夫宫禁不可不严。今立是宫于闾巷之间。与人居鳞杂。实为浅露。有乖大体。且既有慈寿宫。则 先朝后宫。当与共处。一如平昔。可也。 升遐未几。而散处自便。岂一国臣民所忍睹闻哉。此虽出于母后之命。宜以义开陈。而 先朝后宫所欲。一一勉从。岂帝王之孝乎。近日都
己未。(二十二日。)疏请停罢惠嫔宫及津宽僧舍诸工役。别科取民。
宪府联疏。○疏略曰。窃观唐太宗尝曰。前世帝王拒谏者多云。业已为之。或云业已许之。终不为改。如此而欲无危亡得乎。其云已为已许者。盖以不失信为辞尔。夫为不可为。许不可许。已失大信矣。而欲守规规小信。不亦末乎。今 殿下以为惠嫔宫材木础石已备。不可中止。臣等窃谓苟为不可。则虽已立当亟撤之。不当辞以已为。况具木石而已乎。夫宫禁不可不严。今立是宫于闾巷之间。与人居鳞杂。实为浅露。有乖大体。且既有慈寿宫。则 先朝后宫。当与共处。一如平昔。可也。 升遐未几。而散处自便。岂一国臣民所忍睹闻哉。此虽出于母后之命。宜以义开陈。而 先朝后宫所欲。一一勉从。岂帝王之孝乎。近日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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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喧传。为惠嫔新造佛堂。此尤非所宜播人见闻也。方国家閒暇。财力有馀之日。犹且断不可为。况连岁不稔。民生困苦。流离未复。加以国家多事。储峙罄竭。而营缮相继。役及卒伍。或至因番不下。土木工匠。连年在公。不暇顾其生业。此不可不虑也。 殿下即政之初。首兴大慈之役。侈丽无比。今人见之者。莫不竦然以为东方所无。 殿下亦安知至于此极乎。臣等非推究既往。以此推之。可知其他。今津宽水陆社。虽已创立。其修妆砌级未毕者尚多。其旧创僧居。亦可因而葺之。又欲一皆创新。财费工力。所入无算。自己巳年。各道守令被罪之后。僧徒鸱张。䝱以威势。郡县畏缩。竞为苛刻。掊克闾阎。以应其求。惟其所欲而不敢违。非特此也。近者或令引纳后年贡物。或令各官。随宜无弊上纳。此诚诚出于不得已也。然虽曰引纳。至明年。未尝除其所纳。非特不除。又引纳之。一引其纳。无计除之。自名引纳。实为倍徵。凡一徵纳。监司必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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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所徵之数。守令又必倍之。国家所求甚小。而民之受患不赀。此民之所以日就困穷而不振者也。原其所以。实由国家兴作既广。调用无节。以至于此尔。今 殿下命停进上杂物。又命停罢营缮。其所以救灾恤民之意。可谓至矣。然一雨时至。则将必杂然复兴矣。是岂戒惧修省。以诚答天之意乎。汉之文帝。高丽文宗。致世殷富。号为持守之贤君。必有所为卓然。及观行事之迹。不过恬静无为而已。伏望 殿下特命亟罢惠嫔宫之役。津宽僧居。亦令仍修其旧。凡诸营缮与别科取民。一皆永断云云。 答曰。尔等之言善矣。然于慈寿宫。无惠嫔可处之所。故不得已以京山材木。暂搆一室。倘入处慈寿宫。必营别室。然后可居。若津宽寺。则今日干事僧。图进间阁。稍增于旧。故命勿加于旧。且以旧材。仍旧修葺耳。
复与诸僚论 启惠嫔宫别室事。
启辞见本集。 答曰。转输材木。尤为有弊。
复与诸僚论 启惠嫔宫别室事。
启辞见本集。 答曰。转输材木。尤为有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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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更商量。
壬戌。(二十五日) 启请停兴天寺报供齐。
时久旱。以祈雨兴天寺而得雨。故将设报供齐。于是右献纳高台弼,副检讨官李芮,司经徐居正等。连 启请停。尚不蒙 允。先生继以力争启曰。臣等以为兴天祈雨。非宗庙社稷比也。但初则旱灾太甚。 上以靡神不举之义而行之。故未敢请停。今闻以近日之雨。为佛力所致。设报供齐于兴天寺。臣等以为数千年枯骨。安有兴云致雨之理。纵云佛力。此雨之作。乃在祷佛之前。佛果有灵。则非己之功。而得享报供。宁不愧乎。请停之。 答曰。孰云千年枯骨能致雨乎。
同日。再 启。
启曰。臣等以为祈雨兴天。而今设报供。岂非以为佛力所致而然欤。大抵报祀待秋行之。如不有年则不举。例也。今雨泽未洽。年之丰歉。未可预知。今乃汲汲行之。甚为不可。前日 上教云。事佛为丧事也。非丧
壬戌。(二十五日) 启请停兴天寺报供齐。
时久旱。以祈雨兴天寺而得雨。故将设报供齐。于是右献纳高台弼,副检讨官李芮,司经徐居正等。连 启请停。尚不蒙 允。先生继以力争启曰。臣等以为兴天祈雨。非宗庙社稷比也。但初则旱灾太甚。 上以靡神不举之义而行之。故未敢请停。今闻以近日之雨。为佛力所致。设报供齐于兴天寺。臣等以为数千年枯骨。安有兴云致雨之理。纵云佛力。此雨之作。乃在祷佛之前。佛果有灵。则非己之功。而得享报供。宁不愧乎。请停之。 答曰。孰云千年枯骨能致雨乎。
同日。再 启。
启曰。臣等以为祈雨兴天。而今设报供。岂非以为佛力所致而然欤。大抵报祀待秋行之。如不有年则不举。例也。今雨泽未洽。年之丰歉。未可预知。今乃汲汲行之。甚为不可。前日 上教云。事佛为丧事也。非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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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则不设佛事。此言播于臣民之耳目。咸谓 殿下将何如也。今非丧事。而虚设是齐。谁信 殿下不惑于佛耶。 答曰。 宗庙祈祷三日内。读龙王经。兼举兴天祈祷而得此雨。未知何缘而雨也。若的知非佛力则已矣。如不的知。则以功疑惟重之意。何可不报。若等于前日祈雨之时。但言遣大臣近臣不可。而不明言祷佛之非。今于报供齐。何言之至此耶。虽曰可行于秋。然即行报供。乃是故事也。
六月辛未。(初四日。)承传 旨。与诸僚纠察宗学教官勤慢。
国家之致意于宗学者甚至。而或虑教授之官。不克奉承。至是传 旨司宪府。自后教官勤慢。依各司例纠察之。
壬申。(初五日。) 启请改差辛晋保,辛叔晴等官职。蒙 允。
宪府联启。○启辞见本集。
乙亥。(初八日。) 启请收中官分掌都城四山松木之 命。不 允。
六月辛未。(初四日。)承传 旨。与诸僚纠察宗学教官勤慢。
国家之致意于宗学者甚至。而或虑教授之官。不克奉承。至是传 旨司宪府。自后教官勤慢。依各司例纠察之。
壬申。(初五日。) 启请改差辛晋保,辛叔晴等官职。蒙 允。
宪府联启。○启辞见本集。
乙亥。(初八日。) 启请收中官分掌都城四山松木之 命。不 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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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府联启。○启辞见本集。
同日再 启。又不 允。
宪府联启。○启曰。蚕室亦朝官所掌。而令中官掌之。又别置司𥔰局于禁中。使中官任之。今复如此。则中官任事浸广。将来之弊。不可不虑。
同日。 启请都城内动乐祀神者依律。
宪府联启。○启辞见本集。
戊寅。(十一日。) 上疏请罢阙内修军器及中官掌松禁等事。
宪府联疏。○疏略曰。臣等窃闻古先帝王之政。必以委任责成为贵。上不可以代其下。下不可以勤其上。若为上而亲有司之事。岂独天下不可为。一县亦不可为也。奚独一县。一家亦不可为也。非止乎不可为也。将至人心解体。百职废弛。如此而望治。盖亦难矣。今以 圣明之主。当有为之时。尚规规于小察。以亏损大体可乎。既有军器监。而又于禁中置局聚工。凡其所需无所不具。一朝不信有司。欲一一别置而亲
同日再 启。又不 允。
宪府联启。○启曰。蚕室亦朝官所掌。而令中官掌之。又别置司𥔰局于禁中。使中官任之。今复如此。则中官任事浸广。将来之弊。不可不虑。
同日。 启请都城内动乐祀神者依律。
宪府联启。○启辞见本集。
戊寅。(十一日。) 上疏请罢阙内修军器及中官掌松禁等事。
宪府联疏。○疏略曰。臣等窃闻古先帝王之政。必以委任责成为贵。上不可以代其下。下不可以勤其上。若为上而亲有司之事。岂独天下不可为。一县亦不可为也。奚独一县。一家亦不可为也。非止乎不可为也。将至人心解体。百职废弛。如此而望治。盖亦难矣。今以 圣明之主。当有为之时。尚规规于小察。以亏损大体可乎。既有军器监。而又于禁中置局聚工。凡其所需无所不具。一朝不信有司。欲一一别置而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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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则非特不可为。其伤大体也。实为不小。若其鸠工之扰。调用之费。固不足论也。所可惜者大体耳。今者又命中官。分掌京山禁伐松木。此又失体。禁伐松木。自有兵曹主之。 殿下苟知禁伐之陵夷。则一下有司以治其罪可也。不当察察如是也。魏徵方唐疮痍未复北虏倔强之时。劝太宗行仁义。当时孰不以为迂远哉。然而行之不数年。而治效已验。臣等非苟为迂远不切之论。诚以 殿下以上圣之资。操可为之势。千载休明。时难再得。伏望 殿下长思远虑。亟罢二事。以存大体云云。 答曰。军器修补事。予尝面教。复何言乎。禁伐松木。则勿复分掌。但时令纠摘。
壬午。(十五日。) 启请鞫黄海道察访李伯善。蒙允。
伯善以胡麻獐皮雨具等物。赂吏曹判书权孟孙事觉。先生同诸僚 启请拿鞫。○启辞见本集。
癸未。(十六日。) 启劾洪济院僧希坦,竺晶。 命
壬午。(十五日。) 启请鞫黄海道察访李伯善。蒙允。
伯善以胡麻獐皮雨具等物。赂吏曹判书权孟孙事觉。先生同诸僚 启请拿鞫。○启辞见本集。
癸未。(十六日。) 启劾洪济院僧希坦,竺晶。 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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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论希坦罪。竺晶从自愿还俗。
宪府联启。○启辞见本集。
癸巳。(二十六日) 启请鞫柳宗植。
宗植曾为开城府都事。及其递还。船运米谷杂物于其家。故同府僚请鞫之。 答曰。已经赦宥。勿劾可也。○启辞见本集。
七月庚子。(初五日。) 启论朴孝諴除职。并请罢李贤老阙内考书籍及给精勤僧人度牒。
宪府联启。○启辞见本集。○上曰。贤老所考者。风水秘密之书也。贤老尝掌之。故今亦命焉。僧人既有功。今之给牒者。有何不可。孝諴之事。予更考前法。
同日再 启。又不 允。
启辞见本集。
庚戌。(十五日。) 启请铸字所必用文士。勿加冗员。
时铸字所印十八史略多舛误。金永通等。乘间寅缘安平大君瑢。受此任。故宪府有是请。○启辞见本集。
壬子。(十七日。) 启论李蓄,朴昭滥秩事。
宪府联启。○启辞见本集。
癸巳。(二十六日) 启请鞫柳宗植。
宗植曾为开城府都事。及其递还。船运米谷杂物于其家。故同府僚请鞫之。 答曰。已经赦宥。勿劾可也。○启辞见本集。
七月庚子。(初五日。) 启论朴孝諴除职。并请罢李贤老阙内考书籍及给精勤僧人度牒。
宪府联启。○启辞见本集。○上曰。贤老所考者。风水秘密之书也。贤老尝掌之。故今亦命焉。僧人既有功。今之给牒者。有何不可。孝諴之事。予更考前法。
同日再 启。又不 允。
启辞见本集。
庚戌。(十五日。) 启请铸字所必用文士。勿加冗员。
时铸字所印十八史略多舛误。金永通等。乘间寅缘安平大君瑢。受此任。故宪府有是请。○启辞见本集。
壬子。(十七日。) 启论李蓄,朴昭滥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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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府联启。○启辞见本集。 答曰。有司不顾成法。谬举蓄为堂上官。则汝等之言然矣。蓄之为人。可授堂上官。故予特命超迁。非有司毁法也。昭则予尝因轮对。知其为人。若以为秩卑则似矣。其言人品不合奉常则非也。
庚申。(二十五日。)论 启沈温复职事。
温 昭宪王后之父也。在 太宗时。欲以兵权属 世宗。得罪于 太宗。严加按覈。至夺职名。及 英庙碑文成。 上以 母后皇考。不可无职。议于政府。还与职牒。故宪府连 启论执。 答曰。非予断其可否也。○启辞见本集。
同日再 启。
启曰。此事以情论之则可矣。然温之犯罪。在 世宗即位之后。 太宗岂不审度而处之。 世宗在位三十馀年。终不与之。亦岂可与而不与乎。今遽与之。其如公议何。 答曰。人皆有偏处。予于此事。非自谓善处之也。取朝廷公论耳。且当时亲见其事。
庚申。(二十五日。)论 启沈温复职事。
温 昭宪王后之父也。在 太宗时。欲以兵权属 世宗。得罪于 太宗。严加按覈。至夺职名。及 英庙碑文成。 上以 母后皇考。不可无职。议于政府。还与职牒。故宪府连 启论执。 答曰。非予断其可否也。○启辞见本集。
同日再 启。
启曰。此事以情论之则可矣。然温之犯罪。在 世宗即位之后。 太宗岂不审度而处之。 世宗在位三十馀年。终不与之。亦岂可与而不与乎。今遽与之。其如公议何。 答曰。人皆有偏处。予于此事。非自谓善处之也。取朝廷公论耳。且当时亲见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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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臣之言。不得为公论。而新进少儒之言。乃为公论耶。此议甚谬。恐他事亦然也。
八月庚午。(初五日) 启请文仲善依律。 命末减。止笞四十。
宪府联启。○启辞见本集。
丙子。(十一日) 启请遣行台于黄州及诸道。
宪府联启。○启辞见本集。 答曰。若等之言是矣。然今年本道失农尤甚。若遣行台。则守令不顾民事。惟以掩护所犯为务。救荒之事。未能趁时措置。其弊不赀。依前教推问。
丁丑。(十二日) 启请辛晋保,赵宝仁等依律杖一百。蒙 允。
宪府联启。○启辞见本集。
戊寅。(十三日。) 启请停罢棘城之役。移镇之议。及分遣行台于各道。
宪府联启。○启辞见本集。 答曰。拾石事。本道监司请停之。当更拟议施行。移镇事。赞成郑苯审其便否而移之。然邑镇不可遽移。当使民预知其由而为之也。行台事。
八月庚午。(初五日) 启请文仲善依律。 命末减。止笞四十。
宪府联启。○启辞见本集。
丙子。(十一日) 启请遣行台于黄州及诸道。
宪府联启。○启辞见本集。 答曰。若等之言是矣。然今年本道失农尤甚。若遣行台。则守令不顾民事。惟以掩护所犯为务。救荒之事。未能趁时措置。其弊不赀。依前教推问。
丁丑。(十二日) 启请辛晋保,赵宝仁等依律杖一百。蒙 允。
宪府联启。○启辞见本集。
戊寅。(十三日。) 启请停罢棘城之役。移镇之议。及分遣行台于各道。
宪府联启。○启辞见本集。 答曰。拾石事。本道监司请停之。当更拟议施行。移镇事。赞成郑苯审其便否而移之。然邑镇不可遽移。当使民预知其由而为之也。行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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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不忘。然姑从之。
壬辰。(二十七日。) 启请追徵平安道三和县虎岛露积亏损米豆于当该官吏及监考等。
宪府联启。○启辞见本集。 命罢李汉谦,朴参,姜孝忠,金思义,文松寿职。朴以昌,韩确,赵瑞,安高得宗勿论。全玄老,金安民,金孟曾已罢职。亦勿论。
九月丁酉。(初二日。)知承文院事。直修文殿。
承 命注新撰兵要。
上命注兵要。仍 教曰。可注处。更加详入。毋繁令人易知耳。先生既承 命。集注历代兵要一十三卷以进。
十一月。饯崔烟村(德之)。
崔公以直提学致仕归田。先生与集贤殿诸贤。赠别有诗。○诗见本集。
三年壬申。先生三十七岁。
春。守典农寺尹。
五月。 文宗大王升遐。 端宗大王即位。
秋试中训大夫典农寺尹。
寻迁集贤殿直提学知制 教。
壬辰。(二十七日。) 启请追徵平安道三和县虎岛露积亏损米豆于当该官吏及监考等。
宪府联启。○启辞见本集。 命罢李汉谦,朴参,姜孝忠,金思义,文松寿职。朴以昌,韩确,赵瑞,安高得宗勿论。全玄老,金安民,金孟曾已罢职。亦勿论。
九月丁酉。(初二日。)知承文院事。直修文殿。
承 命注新撰兵要。
上命注兵要。仍 教曰。可注处。更加详入。毋繁令人易知耳。先生既承 命。集注历代兵要一十三卷以进。
十一月。饯崔烟村(德之)。
崔公以直提学致仕归田。先生与集贤殿诸贤。赠别有诗。○诗见本集。
三年壬申。先生三十七岁。
春。守典农寺尹。
五月。 文宗大王升遐。 端宗大王即位。
秋试中训大夫典农寺尹。
寻迁集贤殿直提学知制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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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 除忠州牧使。
以亲老乞外故也。
四年癸酉。( 端宗大王元年。)先生三十八岁。
在忠州。
夏。加中直大夫。
以历代兵要成。有此升秩。
五年甲戌。先生三十九岁。
在忠州。
秋。升通训大夫。
六年乙亥。先生四十岁。
在忠州。
四月己卯。(初四日。)特升通政大夫。
前此谕诸道观察使。令荐治效特异者。忠清监司朴彭年。 启忠州牧使金淡。洪州牧使曹锡文。治俱为第一。至是升迁。先生以老母在庆尚道荣川。故仍任。(出 端宗实录。○按实录。当时监司为朴先生。而旧年谱。书以咸公禹治。盖据行状。而状同时权公镕也也。意者以时义讳朴先生。而咸公似其前后任也。今以实录正之。)○时州
以亲老乞外故也。
四年癸酉。( 端宗大王元年。)先生三十八岁。
在忠州。
夏。加中直大夫。
以历代兵要成。有此升秩。
五年甲戌。先生三十九岁。
在忠州。
秋。升通训大夫。
六年乙亥。先生四十岁。
在忠州。
四月己卯。(初四日。)特升通政大夫。
前此谕诸道观察使。令荐治效特异者。忠清监司朴彭年。 启忠州牧使金淡。洪州牧使曹锡文。治俱为第一。至是升迁。先生以老母在庆尚道荣川。故仍任。(出 端宗实录。○按实录。当时监司为朴先生。而旧年谱。书以咸公禹治。盖据行状。而状同时权公镕也也。意者以时义讳朴先生。而咸公似其前后任也。今以实录正之。)○时州
抚松轩先生文集卷之六 第 205H 页
有盗。罪在可疑。先生从轻议狱。监司闵骞问是死囚。何以从轻。先生答曰。囚可活。与其杀不辜。宁失不轻。坚不肯从。监司怒。先生引病不出。监司悔悟。劝出视事。囚竟免死。(徐四佳居正笔苑杂记曰。金文节公某。性温雅澹简。喜怒不形于色。善治盗。尝守忠州安东庆州三邑。人有犯盗。情迹少有可疑。必杀勿饶。盗不入境。民赖而安。然枉杀亦多。享年不永云。按忠州之盗。罪在可疑。先生引宁失不经之训。必欲从轻。至决去。就以争之。则徐公所谓可疑必杀。在杀亦多云者。无或记闻之误耶。)
闰六月。 端宗大王辞位。 世祖大王即位。
七年丙子。( 世祖大正元年。)先生四十一岁。
春。移拜安东府使。
近母乡故移拜。
十二月。哭伯氏校理公。
校理公与先生联中文科重试。共被集贤之选。尝以书状朝 天。以礼佐。同朴公(彭年),申公(叔舟)。奉 教译洪武正音。以兵郎。
闰六月。 端宗大王辞位。 世祖大王即位。
七年丙子。( 世祖大正元年。)先生四十一岁。
春。移拜安东府使。
近母乡故移拜。
十二月。哭伯氏校理公。
校理公与先生联中文科重试。共被集贤之选。尝以书状朝 天。以礼佐。同朴公(彭年),申公(叔舟)。奉 教译洪武正音。以兵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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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命与撰历代兵要。以亲老乞外。知金山郡事。时有金昆玉季之称。至是卒于官。吏民哀之如父母。近地傍裔。立旷慕祠。以俎豆之。
八年丁丑。( 英宗皇帝复位。改天顺元年。)先生四十二岁。
在安东府。
正月戊寅。(十三日。)拜佥知中枢院事。行安东大都护府使。
二子万钧中进士。
二年戊寅。先生四十三岁。
在安东府。
二月。拜佥知中枢院事。
三月。拜礼曹参议。不赴。
六月甲戌。(十八日)辞尚州牧使。(尚牧除授。旧谱及行状。俱不著。而今依实录。只记其辞递月日。)
上引见赐段衣马装。 御书谕庆尚道观察使曰。予命金淡。随意往见老亲。卿其知悉。赐淡荣亲宴。其备给。(出 世祖实录)
甲申。(二十八日。)升嘉善大夫。拜庆州府尹。
八年丁丑。( 英宗皇帝复位。改天顺元年。)先生四十二岁。
在安东府。
正月戊寅。(十三日。)拜佥知中枢院事。行安东大都护府使。
二子万钧中进士。
二年戊寅。先生四十三岁。
在安东府。
二月。拜佥知中枢院事。
三月。拜礼曹参议。不赴。
六月甲戌。(十八日)辞尚州牧使。(尚牧除授。旧谱及行状。俱不著。而今依实录。只记其辞递月日。)
上引见赐段衣马装。 御书谕庆尚道观察使曰。予命金淡。随意往见老亲。卿其知悉。赐淡荣亲宴。其备给。(出 世祖实录)
甲申。(二十八日。)升嘉善大夫。拜庆州府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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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到任。
赠诗或人。
诗略曰。朝廷如有问。彭泽老渊明。(金鹤沙应祖告先生墓文曰。事有至难。适丁时危。僶俛周旋。彭泽渊明句语堪悲。操履愈坚。○李典籍汝馪记事曰。先生当时事难处。伯氏校理公已早世。母夫人在堂。先生有所不得自由者。尝赠一朝士诗云云。朝廷解其意。令先生久外便养。)
八月。承 命献赵末生家立嗣议。
卒领中枢院事赵末生。舍其嫡孙渶。立第三子瑾。 上命礼曹议政府议之。先生与礼曹兼判书右赞成黄守身。判书李承孙等。献议。略曰。礼无次子立庙之文。渶虽有废疾不堪主祀。然不令次子瓒主祀。而与之第三子瑾。情涉私爱。非至公之意明矣。以季子主祀。甚乖于法。一依六典。令渶主祀云云。(按先生久已在外。而与于是议者。岂以曾有礼议除拜之故也欤。)
三年己卯。先生四十四岁。
赠诗或人。
诗略曰。朝廷如有问。彭泽老渊明。(金鹤沙应祖告先生墓文曰。事有至难。适丁时危。僶俛周旋。彭泽渊明句语堪悲。操履愈坚。○李典籍汝馪记事曰。先生当时事难处。伯氏校理公已早世。母夫人在堂。先生有所不得自由者。尝赠一朝士诗云云。朝廷解其意。令先生久外便养。)
八月。承 命献赵末生家立嗣议。
卒领中枢院事赵末生。舍其嫡孙渶。立第三子瑾。 上命礼曹议政府议之。先生与礼曹兼判书右赞成黄守身。判书李承孙等。献议。略曰。礼无次子立庙之文。渶虽有废疾不堪主祀。然不令次子瓒主祀。而与之第三子瑾。情涉私爱。非至公之意明矣。以季子主祀。甚乖于法。一依六典。令渶主祀云云。(按先生久已在外。而与于是议者。岂以曾有礼议除拜之故也欤。)
三年己卯。先生四十四岁。
抚松轩先生文集卷之六 第 206L 页
在庆州府。
四年庚辰。先生四十五岁。
在庆州府。
正月。升嘉靖大夫。
时州民有强污其妻弟。计未遂。火杀其女者。监司金淳欲释之。先生曰。罪当死。遂杀之。
五月。录原从功臣三等。
先是。先生与征野人。至是录功。
长子万石中武科。
冬。秩满。特 命因任便养。
五年辛巳。先生四十六岁。
在庆州府。
冬。(东京志云七月)升资宪大夫。
六年壬午。先生四十七岁。
在庆州府。
冬。创府廨。
东京杂记曰。壬午冬。金资宪某为尹。创州廨。而一材一石费不及民云。
十二月七日。贞夫人文氏卒。
四年庚辰。先生四十五岁。
在庆州府。
正月。升嘉靖大夫。
时州民有强污其妻弟。计未遂。火杀其女者。监司金淳欲释之。先生曰。罪当死。遂杀之。
五月。录原从功臣三等。
先是。先生与征野人。至是录功。
长子万石中武科。
冬。秩满。特 命因任便养。
五年辛巳。先生四十六岁。
在庆州府。
冬。(东京志云七月)升资宪大夫。
六年壬午。先生四十七岁。
在庆州府。
冬。创府廨。
东京杂记曰。壬午冬。金资宪某为尹。创州廨。而一材一石费不及民云。
十二月七日。贞夫人文氏卒。
抚松轩先生文集卷之六 第 207H 页
夫人贯甘泉。成均馆直讲献女。
七年癸未。先生四十八岁。
在庆州府。
题诗于东轩。
诗略曰。六年坐啸能无愧。头上青天只隔纱云云。(李司艺尚彦告乡贤祠文曰。进退心迹。头上青天。○权荷塘斗寅丹溪奉安文曰。世无知者。公有大焉。心中素节。头上青天。迹其平生。可质神明。)
二月。归葬贞夫人文氏于荣川宾洞。
竖碣以表之。
被拿 命。
按 世祖实录。先生之在庆州。以事被拿逮之 命。而未详其年月。故姑追录于此。以见其槩云。
七月。递拜中枢院副使。
时先生已有疾在告。
八月二十九日。拜吏曹判书。再三辞免。不 允。以病上疏固辞。
疏不传。○上曰。卿有病母。不可久留京师。
七年癸未。先生四十八岁。
在庆州府。
题诗于东轩。
诗略曰。六年坐啸能无愧。头上青天只隔纱云云。(李司艺尚彦告乡贤祠文曰。进退心迹。头上青天。○权荷塘斗寅丹溪奉安文曰。世无知者。公有大焉。心中素节。头上青天。迹其平生。可质神明。)
二月。归葬贞夫人文氏于荣川宾洞。
竖碣以表之。
被拿 命。
按 世祖实录。先生之在庆州。以事被拿逮之 命。而未详其年月。故姑追录于此。以见其槩云。
七月。递拜中枢院副使。
时先生已有疾在告。
八月二十九日。拜吏曹判书。再三辞免。不 允。以病上疏固辞。
疏不传。○上曰。卿有病母。不可久留京师。
抚松轩先生文集卷之六 第 207L 页
且卿曩为庆州府尹。以非罪拿来。故今授卿为吏曹判书。聊相慰之。久不见卿。卿可进酒。(出 世祖实录。)○时公以疾常在告。再三辞免。 上不允。命中使问疾。殆无虚日。公病日甚。上书固辞。(出先生行状。)○及其末年。特拜铨长之职。而终不就。其志可想矣。(出先生神道碑铭。○按先生在庆。实被拿逮。而史传与行状俱不槩见。岂其事端为一时所讳言故耶。第于久不见。非罪拿处。有以见先生心事矣。)
八年甲申。先生四十九岁。
夏。递拜中枢院事。
七月初九日午时。卒。
先生疾革。家人出卜。得月入云中象。归以相密语。先生闻之曰。月入云中。有时复出。吾生矣。以慰之。言讫终。(出家状。)○讣闻。 上震悼。 命停朝市二日。遣使吊祭。 赐赙加厚。
赠谥文节公。
勤学好问曰文。好廉自克曰节。(按史传赠
八年甲申。先生四十九岁。
夏。递拜中枢院事。
七月初九日午时。卒。
先生疾革。家人出卜。得月入云中象。归以相密语。先生闻之曰。月入云中。有时复出。吾生矣。以慰之。言讫终。(出家状。)○讣闻。 上震悼。 命停朝市二日。遣使吊祭。 赐赙加厚。
赠谥文节公。
勤学好问曰文。好廉自克曰节。(按史传赠
抚松轩先生文集卷之六 第 208H 页
谥。即书先生卒下。)○性端雅。行己廉谨。尝以亲老乞数郡。(出实录史传。)○先几色举。而有保身之智。守志不变。而免激讦之过。其临难处变。可谓依乎中庸。而比诸当时之义迹。顾又不加难欤。(出道内儒生呈文。)
九月。葬于荣川郡北宾洞山子坐午向之原。
与贞夫人文氏同原。后属顺兴府。今属奉化郡。
成化元年乙酉。行状成。
知陜川郡事权公镕撰。
嘉靖三十四年( 明宗大王十年)乙卯。庆尚道观察使给丁三十。复结三十。为祠庙奠守之资。
(先生既殁。人愈追慕。至是知郡安公瑺。报本道观察使曰。故吏曹判书文节公金先生某。即 世宗 文宗朝儒臣也。道德节行。不但为当世之所推服。凡 国家大经大法。咸与之弼成。以至田赋上下之制。云观测候之度。皆因先生而定焉。则其有功于 国家生灵大矣。允为百世不迁之主。而庙在本邑奉香面城底里。不可无庇护
九月。葬于荣川郡北宾洞山子坐午向之原。
与贞夫人文氏同原。后属顺兴府。今属奉化郡。
成化元年乙酉。行状成。
知陜川郡事权公镕撰。
嘉靖三十四年( 明宗大王十年)乙卯。庆尚道观察使给丁三十。复结三十。为祠庙奠守之资。
(先生既殁。人愈追慕。至是知郡安公瑺。报本道观察使曰。故吏曹判书文节公金先生某。即 世宗 文宗朝儒臣也。道德节行。不但为当世之所推服。凡 国家大经大法。咸与之弼成。以至田赋上下之制。云观测候之度。皆因先生而定焉。则其有功于 国家生灵大矣。允为百世不迁之主。而庙在本邑奉香面城底里。不可无庇护
抚松轩先生文集卷之六 第 208L 页
之举。营题曰。金先生巍勋卓节。营亦钦慕之久矣。庇护之道。依邑报。复结三十。给丁三十云云。)
三十五年丙辰。观察使给米于祀孙。永蠲守墓奴杂役。
(自营既给丁复结。先生祀孙承旨公允谊。呈状固辞曰。家有奴婢。可以奠守。井有百亩。足为祭田。复求为募丁复结。则不徒事体之未安。实有损于公家。郡以此再报于营。营给米三十石。墓奴杂役。令永颐下。自后如申弼夏,徐世辅,李勉兢,张瀚,李洛秀,尹彝铉,李汇宁,李汇溥,孙相骏诸知郡。相继立旨。助给而崇护焉。)
万历四十三年(光海七年。)乙卯。士林建乡贤祠于龟城。
在先生故宅东。○先是。退溪李先生尝议建祠于伊山书院。不果行。至是士林始立祠于此。(○吴竹牖沄。论乡贤祠事书曰。文节啸皋两先生。风声德烈。有耳闻目逮。乡论已定。一年经营。都为此两贤地。)
三十五年丙辰。观察使给米于祀孙。永蠲守墓奴杂役。
(自营既给丁复结。先生祀孙承旨公允谊。呈状固辞曰。家有奴婢。可以奠守。井有百亩。足为祭田。复求为募丁复结。则不徒事体之未安。实有损于公家。郡以此再报于营。营给米三十石。墓奴杂役。令永颐下。自后如申弼夏,徐世辅,李勉兢,张瀚,李洛秀,尹彝铉,李汇宁,李汇溥,孙相骏诸知郡。相继立旨。助给而崇护焉。)
万历四十三年(光海七年。)乙卯。士林建乡贤祠于龟城。
在先生故宅东。○先是。退溪李先生尝议建祠于伊山书院。不果行。至是士林始立祠于此。(○吴竹牖沄。论乡贤祠事书曰。文节啸皋两先生。风声德烈。有耳闻目逮。乡论已定。一年经营。都为此两贤地。)
抚松轩先生文集卷之六 第 209H 页
四十六年戊午。创文溪书堂于文丹旧里。
在顺兴府东三十里。(今属奉化。)○士林以先生杖屦之所。丘墓之下。不可无俎豆之举。议就书堂立祠。
四十八年庚申。奉安位版于乡贤祠。
并享朴啸皋先生承任。暨先生玄孙柏岩先生玏。祠号曰象贤。堂曰立教。忘窝金公荣祖。撰奉安文及常享祝文。
崇祯八年( 仁祖大王十三年。)乙亥。立神道碑。
旅轩张文康公显光。撰。副提学水北金公光炫。篆。五代孙正郎公友益。请铭而镌刻之。
仁祖大王二十四年丙戌。始刊行逸稿。
始先生文字散佚不收。玄孙敏节公玏。博考国史。参之东文选及列邑题咏。得诗文若干篇。六代孙正郎公鍌。并取先生重试对策及附录。锓梓焉。
肃宗大王三十三年丁亥。逸稿再刊。
至是。裒辑诸家文字记先生遗事者。编列附录而重刻之。
在顺兴府东三十里。(今属奉化。)○士林以先生杖屦之所。丘墓之下。不可无俎豆之举。议就书堂立祠。
四十八年庚申。奉安位版于乡贤祠。
并享朴啸皋先生承任。暨先生玄孙柏岩先生玏。祠号曰象贤。堂曰立教。忘窝金公荣祖。撰奉安文及常享祝文。
崇祯八年( 仁祖大王十三年。)乙亥。立神道碑。
旅轩张文康公显光。撰。副提学水北金公光炫。篆。五代孙正郎公友益。请铭而镌刻之。
仁祖大王二十四年丙戌。始刊行逸稿。
始先生文字散佚不收。玄孙敏节公玏。博考国史。参之东文选及列邑题咏。得诗文若干篇。六代孙正郎公鍌。并取先生重试对策及附录。锓梓焉。
肃宗大王三十三年丁亥。逸稿再刊。
至是。裒辑诸家文字记先生遗事者。编列附录而重刻之。
抚松轩先生文集卷之六 第 209L 页
三十八年壬辰。升文溪书堂。为丹溪书院。移建于旧基之西。奉安位版。
祠号曰尊道。堂曰明教。荷塘权公斗寅。撰奉安文。苍雪权公斗经。撰常享祝文。
四十五年己亥。丹溪士林。伸辨本院毁撤之 命。
时有新设书院毁撤之 命。本院不免混入其中。因士林伸辨。事遂寝。
英宗大王元年乙巳。特 命丹溪书院。仍存勿毁。
至是。道臣又 启请毁撤新院。本院士林上言叫 阍。事下该曹。领府事闵公镇远。右议政洪公致中。以创建年月在禁令之前。回 启。蒙允。特 命勿毁。
十一年乙卯二月。道内儒生及顺兴儒生等。以丹溪书院请额事。呈文于巡察使及安胎使。
始毁撤 命下。士林议追享于绍修。及承仍存之 教。追享之议寝。而请额之论继发。于是道内儒生四百二十五人。呈文于方伯金公在鲁。顺兴儒生九十二人。呈文
祠号曰尊道。堂曰明教。荷塘权公斗寅。撰奉安文。苍雪权公斗经。撰常享祝文。
四十五年己亥。丹溪士林。伸辨本院毁撤之 命。
时有新设书院毁撤之 命。本院不免混入其中。因士林伸辨。事遂寝。
英宗大王元年乙巳。特 命丹溪书院。仍存勿毁。
至是。道臣又 启请毁撤新院。本院士林上言叫 阍。事下该曹。领府事闵公镇远。右议政洪公致中。以创建年月在禁令之前。回 启。蒙允。特 命勿毁。
十一年乙卯二月。道内儒生及顺兴儒生等。以丹溪书院请额事。呈文于巡察使及安胎使。
始毁撤 命下。士林议追享于绍修。及承仍存之 教。追享之议寝。而请额之论继发。于是道内儒生四百二十五人。呈文于方伯金公在鲁。顺兴儒生九十二人。呈文
抚松轩先生文集卷之六 第 210H 页
于安胎使宋公寅明。以请禀 启导达之意。其呈巡察使文。略曰。金先生乃 世宗 文宗朝儒臣也。夫 世宗 文宗。知人之哲。右文之治。可谓东方千一之盛际。而金先生邃学瑰材。大为两朝之所倚毗。擢置集贤之列。以资启沃之猷。 手书反复。咨讲丁宁。至于忧服之中。犹被 召致访问之勤。故凡 国家大经大法。咸与之弼成。以至田赋上下之制。云观测候之度。亦皆承 命而撰定焉。此虽学问之绪馀。而亦可谓社稷万世之功矣。及夫 庄陵之世。以亲老乞外。落穆浮沈。不复还朝。禅继之后。拜铨长而不就。尝赠一朝士诗曰。朝廷如有问。彭泽老渊明。盖庶几以此自献于先王。而太常之易名。亦以文节。则其平生大致。不待言之详也。旅轩张先生。题系牲之石曰。生而颖悟。幼好读书。资禀之秀也。襟怀温雅。学问精明。其见识之贞也。及其末年。特授铨长之职。而终不就。谥以文节。非其实得欤。又曰。功存社稷。法垂朝堂。
抚松轩先生文集卷之六 第 210L 页
土顺地理。遗泽无疆。辰分天象。裁辅有纲。且退溪李先生尝议建祠于荣川。夫以旅轩之贤。而非苟为谀墓之言者。况退溪一言。重于九鼎大吕。只此两先生之言。岂不为金先生之平生断案乎。伊后就金先生平日杖屦周旋之地。创玆院宇以祀春秋。而未即请额者。盖以先生之节义。虽私相景慕。而 庄陵未复位之前。有不敢显言之之故也。粤我 肃考肇举旷典。 庄园复寝。六臣有祠。则金先生之微意大节。亦可以昭白于此世矣。噫。其先几色举而有保身之智。守志不变而免激讦之过。则可谓依乎中庸。而比诸当时之义迹。顾又不加难欤。今我 圣后之崇奖节义。实遵 文考之遗意。则金先生节义之如青天白日者。亶宜在首录之数。故生等方谋百舍重趼。仰叫 天听。而窃料閤下体象贤之 圣意。任分陕之丕责。若因使相之周咨。 经席之密勿。特颁 璇额。则实为儒宫希数之典。而岂不有光于 清朝表节之
抚松轩先生文集卷之六 第 211H 页
举耶云云。营题曰。文节公事业之美。恬退之高。自靖之微意。诚可钦叹。而道已递春官之职。今无用力之地。
四月。丹溪士林上章请额。
至是生员权一理等。陈疏请额疏。略曰。故吏曹判书 赠谥文节公臣金淡。 世宗 文宗朝儒臣也。邃学硕德。大为 两朝之所器重。擢置集贤。以资启沃。 国家大经大法。咸与之弼成。以至田赋三壤。云观七政。亦皆承 命撰定。此可谓社稷万世之功。逮夫 庄陵之世。栖遑郡邑。不复还朝。 光庙朝擢拜冢宰而不就。太常易名之典。特以节字加之者。盖欲廉顽立懦。树风声于百世也。此非臣等耳摽之说。家状及郡志。可覆视也。一道章甫。营立院宇于顺兴之丹溪。揭虔妥灵。已多年纪。而院额未颁。岂非朝家之欠章。而多士之郁抑者哉。臣等因伏念。 肃考大王肇举旷典。复 庄园之徽号。又 赐额于六臣之庙。以彰其节义。则如金淡自靖之微意。恬退之
四月。丹溪士林上章请额。
至是生员权一理等。陈疏请额疏。略曰。故吏曹判书 赠谥文节公臣金淡。 世宗 文宗朝儒臣也。邃学硕德。大为 两朝之所器重。擢置集贤。以资启沃。 国家大经大法。咸与之弼成。以至田赋三壤。云观七政。亦皆承 命撰定。此可谓社稷万世之功。逮夫 庄陵之世。栖遑郡邑。不复还朝。 光庙朝擢拜冢宰而不就。太常易名之典。特以节字加之者。盖欲廉顽立懦。树风声于百世也。此非臣等耳摽之说。家状及郡志。可覆视也。一道章甫。营立院宇于顺兴之丹溪。揭虔妥灵。已多年纪。而院额未颁。岂非朝家之欠章。而多士之郁抑者哉。臣等因伏念。 肃考大王肇举旷典。复 庄园之徽号。又 赐额于六臣之庙。以彰其节义。则如金淡自靖之微意。恬退之
抚松轩先生文集卷之六 第 211L 页
高节。亦可以昭白于此世矣。噫。学问之正。事业之伟。节义之卓。有一于此。亦可以尸祝而俎豆矣。况金淡兼有此三者乎。伏乞亟 命该曹。聿举颁额之典。一以示 清朝褒节之盛意。一以慰多士尊贤之至恳云云。○疏儒伏閤。吏曹判书宋寅明。兵曹判书朴文秀。入侍迭相奏达曰。先正臣金淡。即 世宗 文宗朝儒臣也。其德业节义。表著一世。文纯公李滉。已定立祠之议。而建院已久。尚未 宣额。实为朝家之欠典。多士之抑郁。 上曰。建院已久。则何不趁即请额。予于书院事。勿论可合与不合。一并不许。使遐方多士。无为久留。速速下去。(出疏厅日记。)
二十五年己巳。升乡贤祠。为龟江书院。移建于旧基之南。
在郡南十里知天台后。因邦禁见撤。
四十三年丁亥。逸稿三刊。
附刊以年谱。大山李公象靖考校之。
正宗大王三年己亥。重新东楼。
二十五年己巳。升乡贤祠。为龟江书院。移建于旧基之南。
在郡南十里知天台后。因邦禁见撤。
四十三年丁亥。逸稿三刊。
附刊以年谱。大山李公象靖考校之。
正宗大王三年己亥。重新东楼。
抚松轩先生文集卷之六 第 212H 页
东楼一曰东阁。即先生平日燕居之所。金悠然大贤诗。至今东阁风流远者。是也。经屡百年不颓。时始重新。李艮翁献庆记。
宪宗大王六年庚子。揭抚松轩扁于东楼。
抚松轩。先生号也。至是因移建东楼。而扁揭焉。
高宗皇帝八年辛未。丹溪书院。以 禁令见撤。
时又有毁撤书院之 命。本院士林。以有 列圣朝仍存勿毁之 教。呈诉礼曹。而竟见撤。
(先生年谱刊行已数百年。而惟其成于久远之后。盖未免疏略。今考之 列圣朝实录。先生立朝言行大致。乃得以加详焉。谨依原例。更加纂定。阙者补之。讹误者釐正之。失次者移易之如右。)
宪宗大王六年庚子。揭抚松轩扁于东楼。
抚松轩。先生号也。至是因移建东楼。而扁揭焉。
高宗皇帝八年辛未。丹溪书院。以 禁令见撤。
时又有毁撤书院之 命。本院士林。以有 列圣朝仍存勿毁之 教。呈诉礼曹。而竟见撤。
(先生年谱刊行已数百年。而惟其成于久远之后。盖未免疏略。今考之 列圣朝实录。先生立朝言行大致。乃得以加详焉。谨依原例。更加纂定。阙者补之。讹误者釐正之。失次者移易之如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