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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斋先生文集卷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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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斋先生文集卷之五
 往复杂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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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重庵先生(辛酉春)
向禀疑义。猥恃包荒之量。倾倒肺腑。全不知裁。殆若狂疾人胡叫唤。追思之。始觉词气之间。撞触尊严太甚。未论所执如何。只此已是罪过。然言脱于口。不容复拾。方且惶汗。不知措躬之所矣。今蒙诲谕。不至全然挥斥。置之不屑之科。而乃反曲加含容。逐节订贬。以开自新之路。苟非中心眷爱之至。何以及此。谨当佩服至意。戮力检省。以为终身之戒也。继此以往。凡系愚蒙分上。一切病根。准例痛绳。不留颜情。俾不至大故无恒之归。则岂非幸耶。所论诸条。亦当洗心革虑。岁月加工。以俟蒙蔀之开。而至若湛一气之本。即所谓明德一节。及仁义礼智之端。见于爱恭宜别之上。而非爱恭宜别。直为仁义礼智之端一节。固知亦有所本。而百回思量。终未见其允合于曾孟之本意。此则愚迷之见。胶固已久。政使异日知见稍进。此个宗旨。恐无归一之期。甚矣气质之难化。而先见之难祛也。鄙说中依教镌改者。亦非一端。始欲逐一回白。以报勤教之意。临书适有客扰。未及拖长。少俟嗣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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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人事之变。有不可知。而师友间数三种准拟文字。全没关杀。良非细忧。环顾知旧。除非长者火烈风猛之手一番出力。则决无凝合整顿之望。而目下事势又如彼。此岂人力所及耶。窃想长者亦同此忧也。
上重庵先生论近思录附注(辛酉)
 五卷三条言箴。叶解曰云云。
此章首四句。以言之发宣而言。次四句以言之感召而言。发得无节则内失静专。感得不善则外致凶辱。实两个关要也。下文伤易伤烦两句。承首四句而言。已肆出悖两句。承次四句而言。今叶注只将躁妄二字。作全章劈开命脉。恐未稳贴。
 兴戎出好。叶解曰。一言之恶。或至于兴师。一言之善。或可以合好。得则有吉有荣。失则有凶有辱。附注天台陈氏曰。谓言能兴戎出好。且召吉凶荣辱也。华西先生曰。兴戎出好。谓天下安危。由一言之得失。吉凶荣辱。谓一身祸福。由一言之得失。
妄意兴戎出好。谓言发于口而事形于外也。吉凶荣辱。谓事既成形而其应在我也。一个是推展说去。一个是折转说来。盖其文势上下相因。固不可重叠看。亦不可两截看。叶陈二说。似皆无甚间架。而函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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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一身分言者。恐亦未为允当。当更禀。
 十八条九德最好。叶解云云。附注九峰蔡氏云云。(即尚书九德注。)守梦郑氏曰。九德当从蔡氏本注之释。而叶氏以植立为卓立。以整治为文。以简易为简大。皆未稳。至于刚而塞。蔡氏本注以笃实释塞字。而叶氏以为虐。大失本意。
九德逐句上下字反对相照。有矫偏补阙之意。程子所以说最好者。政在此处。蔡传固详备。所欠只管贴解出来。如谨愿而恭恪。刚健而笃实等语。直是复叠无曲折。叶注就加檃括。以示对救之意。只见其益密。未见其有未稳也。至若刚而塞。不至于虐云云。盖亦原于舜典刚而无虐之语。而非苟为无稽之辞也。
 三十二条湛一气之本。叶解曰。湛而不动。一而不杂者。气之本体也。附注华西先生曰。本体阴阳二气所生之原。即太极也。每事每物。各具一理。以为之本。
本体本字有两意。一是本原之本。如所谓太极者动而阳静而阴之本体是也。一是本初之本。如所谓至大至刚是气之本体如此。(语类五十二卷。)及此章所言湛一气之本是也。窃详函丈所训。似指前一段。而今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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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后一段之意。恐欠衬贴。
 叶解又曰。君子知德之本。故凡饮食臭味。才取足而已。不以嗜好之末。而累此心之本也。
窃详此章末句。以小大本末四字。总结上文之意。盖心为大体。气为小体。气之湛一而存其良心者。气之本也。气之攻取而梏其良心者。气之末也。今叶解以德与心混作湛一地头看。恐未安。此别有录疑文字。当续禀。
 六卷三条。刚阳之臣。事柔弱之君。义亦相近。叶解曰。刚阳之臣。事柔弱之君。若孟子于齐宣王。诸葛孔明于蜀后主是也。附注问齐宣只夺于外诱。非柔弱之病云云。华西先生曰。孔子曰枨也欲。焉得刚。朱子释之曰刚与欲正相反。以此推之。则齐宣好勇辟土。都是虚欲。正与阳刚相反。即阴柔之姿也。来喻夺于外诱。夺于外诱。非柔弱而何。
齐宣之不得为阳刚之君。既闻先生之命矣。但孟子之于齐宣。果屈己下意。巽顺将承。惟恐其拂意伤恩。如干母之象耶。叶解之混引。终觉未安也。每见时人以孟子于时君。因其所好。开发善端。如钟鼓园囿好勇好色之类。而误认作屈己将顺之意。叶氏之见。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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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出此。则又恐其失之尤远也。
 六条骨肉父子之间。叶解曰。相亲附。如骨之于肉。
父子即是一体骨肉。故言骨肉。父子今作借谕亲附之意。恐未然。
 七卷四条。若欲贵之心。与行道之心。交战乎中。岂能安履其素乎。叶解曰。欲贵之心胜。则必不能安行乎素位。
原文只曰交战。今遽以胜字释之。恐非注体。
 八条不事王侯。高尚其事。附注孟子伊尹耕于有莘云云。史略有吕尚者云云。
伊尹太公事。不必如此致详。但下文数人。却宜有解也。太公事若欲载之。当载避纣待清时事。不当载遇西伯归周时事。
 八条所处有得失大小之殊。
愚按怀抱道德。不遇自守者。志大而义得矣。知足自保者及量能不求知者。志虽欠小。而义未有失矣。至若清介自守。不屑天下之事者。则志小而义失矣。未知然否。原注所不言。故奉质耳。
 十条明夷初九。事未显而处甚艰。非见几之明。不能也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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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谓朱子必以此章系前章之下。极有意致。盖前章言圣人于遁之时。未便遽已。而必区区致力。图其暂安。此仁之尽也。此章言君子于明夷之时。事未显而见几明。不以世俗之见怪而迟疑其行。此义之至也。盖欲令学者参观两章。各求其趣。随其所处之地所遭之时。与在我之德量如何而受用之也。
 二十五条实理者。实见得是。实见得非。叶解曰。朱子曰实理与实见不同。恐记录漏字。愚谓本以人心见处而言。惟实见是非之理然后为实理云云。
实理与实见不同。朱子之训。已明白无疑。而叶氏从而晦之何耶。实见是非之理然后为实理。此又何说耶。然则理之实体。因人而有者耶。吕与叔论率性之谓道而言循性而行则谓之道。见非于程子。政与此同病。
上重庵先生(癸亥)
栗翁之深罪高宗。固是正论。然妄谓秉笔者于大纲。特书称臣于金四字。注中附见后贤正罪之论。则此可以示戒于万世矣。至于纪年。则略因旧统。以寓十月称阳之义。恐亦一义。盖宋之于金。尚存阴阳大分。则其见屈失尊。乃所以伤痛慨惜。而愈见金虏猾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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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罪。上通于天。岂可遽绝其统。以厌彼心哉。
上重庵先生
心说间复䌷绎。略见前日所未见处。今未暇细禀。盖退溪所谓心合理气。尤翁所谓心有以理言。有以气言。此两训益觉包含浑全。无破绽处。后学虽讲辨万端。要不出前贤范围矣。惟是大学所谓明德与心字。面势又却自别。谓心合理气则可矣。而谓明德合理气则不可。心固有以理言。有以气言。而明德则有以理言。无以气言。向教中以明德与湛一之气坱然之气。同条共贯说。终觉未安者。良以此耳。
上重庵先生(乙丑二月十三日)
程子蛊卦传所谓清介自守。不屑天下之事。栗翁以接舆荷篑之徒当之。恐尤切当。诚如下谕。但下谕欲以严陵,周党。移入于量能度分。安于不求知之科。则却似未稳。盖是二子其才固非伊吕之伦。而其志又不与徐孺子,申屠蟠同趣。只是赋性合下清高。不肯与中兴诸公。比肩同朝。然处尚功谋利廉隅顿丧之馀。而能以风节自守。其廉顽立懦之功。隐然有兴作东汉士气之势。世所称一丝清风扶汉鼎者。不为无见矣。盖其气像规模。必不得已而处之。则毕竟不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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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不屑天下事之类。特比接舆荷篑之徒。有浅深高下之分耳。不审尊意以为如何。乞更裁诲焉。
上重庵先生(乙丑秋)
下谕檗门往复之由。卲龄精力。容或有照察人意不及周悉处。然其过虑所在。有可以仰认者。此恐当反躬自省。益进实工。盖理气一物。主张气字。只此二句。粗说则虽若名论上大故差错。然反之吾心。一念无警。自颜子以下。便容易身踏此境界。岂有如此磨勘断遣时节耶。千万妄率以为周子所谓何言之易者。恐不可以不加之意也。罗整庵困知记。深致疑于朱子理气决是二物之训。向来滚读一下。未及再检。今未详其措辞曲折如何。然犹记当时心窃迷闷。以为古来圣贤。苦口说理气。惟恐分得不严截。此翁却说理气。惟恐合得不鹘突。舜禹精一授受。乃千古心学家说理说气底十六字栋梁。而既博换转移。迷却本旨如彼。朱子理气决是二物之训。此朱子平生为学。用死工夫。看出此一句。说得动地。与人看此。何等快眼。何等血心。而反复容易讥评。左右阻搪如此。窃不敢知。似此许多劳攘。毕竟要济得甚事。大体面势既如此。则其文字之间。尚存名目而不尽扫去者。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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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贵耶。一时迷见。偶尔如此。聊以奉禀。伏乞赐诲焉。向日面谕师友服加麻。心丧长短不同之说。追考汉儒诸说。已详具备要成服章。乞更取览焉。盖子之于父母服有降杀。(父在为母杖期。为所生父母不杖期。出嫁女为出母嫁母五月。庶子为父后者。为其私母三月之类。)而心丧则皆尽三年。天属故也。弟子之为师丧有差等。(程子曰。师不立。服不可立也。当以情之厚薄。事之大小处之。栗谷曰。为师心丧。或三年或九月。或五月或三月云云。)而加麻则无过三月。以义合故也。其义精矣。
上重庵先生(乙丑九月)
去就之义。处得严正。有以仰见平日所养之一端也。张柔直事。不免有打乖法门。岂后学之所可法守耶。罗整庵理气说。不知再入思量否。其答林次崖书。自叙平生为学。直以认理气为一物。自名其学。断断自信而不疑。然则退陶之所讥。乃因其自名而目之而已。非过为刻核之论也。未知如何。向日侍坐。见教以为罗氏不可谓全不识理气。但只识得不离一边。未见到不杂处。退而思之。却觉未然。盖于不离上。见得不杂。方是真个不杂。于不杂上。见得不离。方是真个不离。未有失于此而得于彼之理。况离不离杂不杂。本皆以两物而言。今罗氏合下只做得一物。更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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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则曰离曰杂。俱成剩语。更有何云云耶。故于不离不离之言。固已两病之。曰父子慈孝。谓慈之理不离乎父。孝之理不离乎子。已觉微有罅缝。谓慈之理不杂乎父。孝之理不杂乎子。则其可通乎。重教于此敢著一语云慈孝者无眹之理。其体亘古亘今。一定而不易。父子者有形之物。其禀有粹有驳。万殊而不齐。此所谓决是二物。然慈之理只存乎父之身。而不当责慈于无父之地。孝之理只存乎子之身。而不当责孝于无子之地。此非不离而何哉。然父未必尽慈。而慈之理未尝随父而改焉。子未必尽孝。而孝之理未尝随子而改焉。此非不杂而何哉。不知说得不妄悖否。罗氏于朱子说话。又有所深病者。曰以理言则如何如何。以气言则如何如何。道器殆不相属。夫理与气。语其体则一通一局。元自不同。语其用则一帅一役。元自不同。随时随处。相反而相资。观其所主而人之淑慝邪正。世之治乱兴亡判焉。说理气者。虽欲不分说如何如何。其可得乎。且不分说如何如何。则又安用说理气为哉。盖其于根本田地。鹘突如此。故推而为说。到头轇轕。非故为是崖异。与前辈角胜。其势则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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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重庵先生(乙丑)
 下询公冶长可妻章。程子谓凡人避嫌者。皆内不足也。又曰避嫌之事。贤者且不为。而况圣人乎。语类却引菰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谓当避嫌。此二训不同何也。若谓当避不当避。随所遇而不同云尔。则程子说曰。凡曰皆曰贤者且不为。似一味禁防。无复避嫌一路何也。此当如何看。两说可以不相为妨。而为自家受用之地耶。乞赐仔细商教。
重教对。枉道以避嫌。非君子之所屑为。别嫌以直道。乃君子所当勉。二先生之训。恐各有攸主而不相妨矣。姑以取友一事言之。寡妇之子。非有见焉。不与为友。此别嫌以直道也。若有见焉而不与为友。则是枉道以避嫌也。推此则可见自家受用之地耶。尊意以为如何。
 朱书百选五卷第一板答许顺之书。敬斋记所论。(止)岂自以为是之过耶一段。每读之。不甚畅晓。而劄疑诸本。此无见存。亦乞参考而教之
重教对。劄疑敬斋记。南轩为崔子霖作。按记中所论。本自切当。而顺之举以为问。有主内遗外。径约厌烦之意。故其答语如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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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板答杨子直书。太极者本然之妙。形而上者也。动静者所乘之机。形而下者也。朱子于初年。以太极为体。动静为用者。诚是有病。后来之改正如此。实为至当。然第考尤庵先生之书。有曰冲漠无眹者。道之体也。一动一静者。道之用也。尤庵于此反从朱子初年之见何耶。岂以动静上。加两一字而谓之道之用。则是乃形容天命之流行。见于动静之间。而非便以所乘之气为用者耶。乞更一番反覆而教之。
重教对。冲漠无眹。以本体言。即朱子所谓太极含动静者也。一动一静。以流行言。即朱子所谓太极有动静者也。盖同就一道字内面。分体用说。与朱子初年。以动静对太极分体用者。恐不同矣。未知如何。
 同板谓太极有动静则不可一句。此于本文。有所删改。不成义理。未知昉自何时。缘何委折耶。亦望考示。
重教对。本文无不字而此有之。非删改也。乃增益也。甲寅活印本。不曾有差。当是后来翻刻时所误。盖与宋史官添自有二字于太极图说。相类矣。
上重庵先生(乙丑十二月)
省斋先生文集卷之五 第 97H 页
伏惟比寒。堂上寝膳万安。允郎亲礼日吉顺成。献贺无已。时耗或已收闻否。邪说诐行。蕴酿非一日。今乘机闯发。遂荡然无复防限。向来思伯所谓燎原之火。迫于四邻者。真道得实际也。中国空虚而四夷横。人类衰而禽兽蕃。斯文晦而异说兴。此其势则然也。然阳无可尽之日。理无可熄之时。今天下腥膻。独吾东一片土。为乾净地。若并此胥溺。则是阳可尽而理可熄。岂天地之心耶。愚则以为穷到十分。必有回斡之理。为斯人者。正当聚精会神。挺身明目。张王吾道。以应天心。但君子之学。所以动天地开万物者。惟有诚明二字为之做本耳。今吾辈平日读书。正坐无此根本。所以临事。悠泛昏缓。不但不能动物。常恐见化于物。不但不能开物。常恐见蔽于物。可忧在此而不在他。中夜煢煢。或至明发不能寐。孟子所谓操心危虑患深。政指此耳。祭龟岩文一本谩呈。览之当有以悲其志矣。朝夕得西褫。欲劝崔赞谦效一言。未知当否如何。乞赐批教焉。
上重庵先生问目(丙寅)
朱子答吕子约书。曰鬼神只是气之屈伸。其德则天命之实理。所谓诚也。按朱子于中庸或问。既力辨侯
省斋先生文集卷之五 第 97L 页
氏之失。(侯氏云鬼神形而下者。非诚也。鬼神之德则诚也。)而于此乃复为侯氏之论何耶。岂初年未定之论耶。抑所主而言者。各是一般地头耶。○答。鬼神与为德。判为二物。侯氏之失也。就气之屈伸上。看实然之理。朱子之说也。二者恐不可同日而语也。未知不然否。
退溪先生四书质疑。释论语注仁者当理无私心之训。曰无私心。仁之一端。非其全体也。尤翁以为无私心则纯是天理。何得为一端而非全体也。妄意当理无私心。各是一义。心以本领言。理以事理言。人之处事。有无私心而示(一作未)当于理者。有当于理而未免有私心者。今以无私心为仁之一端非全体者。下语固似未稳。而谓无私心则纯是天理者。恐亦非本文正意。未知如何。○答。尤翁之说。盖曰当理而无私心。则便是全体。何得为一端也云尔。本意恐如此。而特遣辞时少欠照检也。未知不然否。
孟子割烹要汤章。禄之以天下不顾也。系马千驷不视也两句。发明伊尹决不为利禄所动而有要汤之事也。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两句。发明伊尹尤不肯以割烹之类。为藉手之物也。盖不以取诸人。只是带来说。不以与人。乃其主意所在也。至于下
省斋先生文集卷之五 第 98H 页
文我何以汤之聘币云云。所以实千驷不视之意也。辱己洁其身云云。所以明一介不与人之意也。如此看。可备一说否。此集注之所不言。故玆仰禀焉。○答恐然。
上重庵先生(丙寅)
 下询近思录诚无为。是说太极。几善恶。是说阴阳。德爱曰仁以下。是说五行固也。但太极五行。纯善无恶而阴阳一段。兼说善恶。且既言善恶。则宜有一语及省察克治工夫然后。圣贤地位乃可言也。今但曰几善恶而已。而便说道性焉安焉之谓圣。复焉执焉之谓贤。皆不甚晓畅。乞下语开示。
重教对。诚几德此三句。只以象排属。则其一者为太极。二者为阴阳。五者为五行云尔。初非以此专释太极二五之理。则其纯善兼恶之不同。恐不当疑也。至于省察克治之工。则复焉执焉之云。似已包含此意。本注思诚研几以成其德是也。未知不然否。
 游气纷扰一条。只是说气而不及理。此篇论道体。而采入说气。不及理底一段何义。
重教对。此段与上章坱然太虚云云略同。恐亦当以无非教也之意看之。未知如何。
 
省斋先生文集卷之五 第 98L 页
不敢信己而信其师固善。然愚意尝窃以为师非一槩。信非一㨾。有以孔子为师者。言言事事。莫不中理。有以大贤为师者。初晚先后。不无得失。不可不审其信之也。有声入心通。无所疑贰者。此则以颜子明睿。得孔子为师然后始可言也。不违如愚。无所不说是也。有反复于心灵之中。体验于事物之间。决是可信而后信之者。如曾子之于孔圣。不肯言下遽信。而必须反求诸己者是也。至于一贯问答然后。与颜氏之不违如愚。泯然一色矣。有不入商量。不及体验。而一味笃信者。此则虽以圣人为师。毕竟受用。不能无差。如子夏之笃信圣人是也。惟其一味笃信。而不甚思量体验。故见圣人欲往于公山佛肸之召。不思自己力量。而辄效其糟粕。不免失身于废君自立之魏文侯。此等弊端。亦可怕也。合是观之。信师之云。恐亦未可执一也。惟不敢信己之心。则虽朋友而下。亦当如此。尧舜之稽于众舍己从人是也。而况父师主教之地乎。妄意如此。不审明者以为如何。
重教对。学者立心之初。不敢信己而信其师。则有所闻。必极力致思。思之必有得。若先以师未必是之心。
省斋先生文集卷之五 第 99H 页
存诸胸中。则有所闻才不合。即置不复思。思之未必有得。无佗。诚伪之分也。不但于师说为然。虽朋友分上亦然。程子立言本意似如此。乞更细检。
 两程发挥濂溪。殊甚寂寥之疑。静夜无寐。试更入思而有妄见焉。盖二程平日如作为文章。序列仁贤之事。都不曾屑屑。此与朱子作用不同处也。二程气象。如夏殷之忠质。朱子气象。如周室之尚文。程子所谓尧舜禹之相继。文章气象。亦自少异。孔颜孟子之不同。盖亦时然而已者。正指此类也。若以此为周程差殊之證。则恐亦不然。二程之发挥濂翁。虽甚寂寥。而以见存说话考之。如曰吟风弄月以归。如曰仲尼颜子乐处。如曰自家意思一般之类。可见当日传授。不啻亲切端的矣。如邵公志,仲通铭,颜子好学论。又分明自太极图说中来。此等发明。朱先生盖屡言之矣。安得谓二程殊无发挥耶。惟程氏遗书。茂叔穷禅客一语。颇似不逊语。然此句寻常。未详其意。岂谓穷极禅学之人耶。此则决非所以论周子也。岂谓事业寥寥耶。当神宗安石之世。只得历任州县而已。不曾决科入朝。而当时士大夫。又无一个半个汲引之人。惟有程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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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人。眷眷荐引。而朝廷不之省。至于朋友讲磨之事。程氏二人外。绝无于当世矣。岂可以此咎周子耶。然则此一句。或是门人记得疏谬。有不可知。只得阙疑而已。若以朱子其言似老庄之说疑之则不然。朱子此语。只就拙赋。指其语意之微偏而已。曷尝议其全体而云尔哉。近来前辈一人。论孟子末章注。序列程氏而不及濂翁。谓朱子于周程。岂无斟酌云尔。则又不然。朱子只论明道墓表。而上不及濂溪。下不及伊川者。以两夫子脚下。无如此端的文字。故只得恁地耳。孟子历举前古圣贤之统。而武王周公颜曾子思。却皆逸而不举。岂可以此而少之哉。夫程张之不能无差殊观。以朱子尝议清虚一大等差处。而又有夷尹孔子偏全之说故也。至于周子则初无间然之语。而许之以孔孟正统者。大全诸说。不啻昭然。则后学于此岂容有他疑乎。愚见终始如此。未知如何。
重教对。下谕曲折。谨皆闻命。但如伊川作明道墓表。只曰得不传之学于遗经。又曰自孟子之后一人而已。于濂溪抽关启键处。不少槩及。此等处若只以不屑屑于序列断之。亦似不着矣。盖周子之于程子。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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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偏全之可言。毕竟微著之分。不可以不论也。不审尊意以为如何。更乞裁诲。
上重庵先生(丙寅)
 下询近思录治园圃役。知力甚劳。告以振民育德义。幸明白示谕。
重教对。此恐与夫子告樊迟者同意。
 君子之学必日新云云。进是阳退是阴。常人之有所进退。只是气质。圣人之无所进退。太极之所以不囿于形器也。未知然否。
重教对。日新而日进者天理也。不日新而日退者气拘故也。恐未可并属之气质也。圣人无进退。盖言其所造之极耳。然其实亦未尝不日新也。未知如何。
 砭愚订顽。所以起争端。可别白指谕耶。
重教对。砭愚订顽。本欲自警。而人或错会以为讥贬时人。则易致讪谤。故云尔耶。退溪西铭考證。谓此二言。皆颇隐奥。将致学者辨诘纷纭之弊。故以为启争端。此其指意终未见分时处。乞更赐教。
 退溪先生理气互在其中之说。与中庸章句序二者杂于方寸之间。同异得失何如。
重教对。退溪各有所主。互在其中之训。盖理气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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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离。而其发有理为主时。有气为主时。故曰各有所主。虽曰各有所主。而理为主时。气未尝不在其中。气为主时。理未尝不在其中。故曰互在其中也。此与二者杂于方寸之间者。恐无交涉。未知如何。
上重庵先生(丁卯)
 下询伊川先生戒人无父母者生日置酒张乐之事。而考之朱子大全。有寿母生朝之诗。有卓夫人生朝之诗。有贺高倅生朝之诗。是其置酒燕乐可知已。于己则悲恸不乐。而于亲于人则姑徇其所为。而不谕之于道。似非推己及人之道。未知如何。
重教对。朱子亲不在。遇生日。不受家人寿酒。居官亦不受人寿仪。而于其事亲及待人。却如此。故有人问以礼自处而以非礼事其亲可乎。朱子答之曰。此是力量不足放过处。又曰。其情各不同。窃尝思之。人无父母。生日当倍悲恸。固是正理。然此特以情言之耳。在礼无变服变食泄哀等节。比之父母忌日之类。又有间矣。在子孙分上。庆忭之情为重。若父母有悲痛之色而不忍受。则当为其所压。不然则只得伸其情。此自是道理也。谕父母于道。亦有曲折。如礼之大防。虽委曲陈达。勉而及之可也。似此等事。若先有以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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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心。至此而哀恸之情。油然而生则诚善矣。不可临事强勉也。然其不能先喻其心。毕竟是子职之未尽。故朱子受以为过。其言如此。深味语意。有多少含蓄。恐不可不讲也。
 发育万物峻极于天。礼仪三百威仪三千相对说。则一个是大德。一个是小德。至道至德相对说。则至道又为小德。而至德乃为大德。未知然否。
重教对。发育峻极。道体之大者。礼仪威仪。道体之小者。下文尊德性以下。修其大德而尽夫道体之大也。道问学以下。修其小德而尽夫道体之细也。若心与理巨细相涵。此自是一说。在此章。恐不必如是分属。真所谓移步换形也。伏乞再思裁教。
上重庵先生(丁卯夏)
宋子大全俞弼卿问目。家侄冠礼。拟行于今月。适其本生叔母丧出未葬。其服降为大功。又以童子而降七月矣云云。答成人之降殇。家礼有明文。而殇之降成人。只见于通典。亦难据此以为不易之定论云云。此段昨日坐间。适被下询。退而细检之。问目所谓童子。即上文将冠者也。答说下殇字。亦指此而言。谓生者之年及三殇者也。盖沙溪于备要。言服必有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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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于童子。有三殇递减之制。则童子于长者。亦当递减其服。故问目据此为言。然此意虽本于通典。而考之古礼。既无明文。揆以实理。亦未允当。故先生答语如此。陶庵便览。又论其意详尽。恐当从此为定。未知如何。伏乞订教。
通典虽外亲无二统。贾氏曰。既为所后母党服。又为生母党服。是二统也。沙溪曰。为所生母党降一等为是。陶庵乃谓沙溪之训。今俗多用之。然通典之文。于礼律极严正。当以此为准。按通典于外亲下统字。已欠煞重。贾氏又以无服释之。凡本宗所生之亲。皆只降一等。以示无二统。而独于外亲则尽绝而不服然后。为无二统何耶。沙溪之训恐无可疑。而陶庵又从而贰之何意耶。不审尊意于此曾如何看。此是见行便览中立论。故不敢不详论。
上重庵先生(丁卯秋)
 下询康王君臣冕服传授。朱子苏氏及诸家异同。可得一番究竟否。愚意朱子说无可疑。诸家行权之说。可备一说。苏氏说虽严正。恐犹有更商。召毕诸公。理明义精。见识眼目如何。况如此大举措。须大家详审而处之。不应径情为犯礼之事。蔡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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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以朱子说为主。诸家及苏说并存之。以备参考。而今乃不然。独取苏说以断之。终不能无憾。不审高见如何。
重教对。朱子论康王此事于大全问答。固有以为当然处。于语类所记。亦有以为非是处。(见行小注。合此两说为一段。故牴牾不成说。)未知孰为定论。而考其年条。大全说在先生七十岁。且王侯以国为家。虽先君之丧。犹为己私服云云。终觉有理。而蔡传独取苏说。岂别有所据耶。浅见于此亦寻常思绎。未得释然。乞更商教。
 微子篇比干无言。孔氏谓心同不复有言者得之。蔡氏谓安于义之当死而无言者似未然。箕子之生。是偶然不大故触怒。比干之死。偶然大故撞着佗激怒。此则遭值命数之不同。非预为之排定者也。且安于义之当死。则告之当死。有何不可。而独无一言耶。妄见如此。未知如何。
重教对。谨闻命。盖比干之效死直谏。其意不在于求死。在于冀君之或悟也。若先以死为心。恐非仁者之用情。
 周宣王有志之主也。召虎,方叔,尹吉甫,仲山甫诸大贤辅之。内修德政。外攘四夷。而独于胶舟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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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问罪之举何也。
重教对。胶舟之事。想来其迹。颇涉䵝昧。假使当时自穆王发之。须有多少明證。始可正名声讨。况在六七世掩覆既久之后乎。后来管仲伐楚。固尝以此执言。而其问答之词。殆类戏剧。盖以其事已冷。其心不诚也。故后贤未有以宣王之不问罪为憾。而反有以管仲之以此执言。为未善者矣。未知如何。
上重庵先生(丁卯秋)
 下询陈大丘之吊张宦。朱子于聚星亭赞。称其全邦之苦心。而其与刘子澄书。父兄师友一种议论云云。详其意脉。似不以吊竖等事为是也。勉斋之论。则直斥吊竖之非。此其异同当如何断定。岂心虽无私而事难合理。聚星亭赞。与其心之忠厚无他也。与子澄书及勉斋议。其事之不合正理也。二者各有攸当。不可执一也耶。又记先儒以吊竖为大易见恶人之事。函丈然之而谓与子澄书。父兄师友云云。非指吊竖事也。未知此论又如何。望赐商教。
重教对。大凡论人。有为贤者赞美之辞。有为学者明理之辞。赞美之辞。举其长而不责其备。与其功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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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其心。明理之辞。举世虽尊而必论其隐微之疵。大体虽善而不贷其毫釐之差。陈大丘元不是圣贤规矩中人。只是东汉党贤之领袖。朱子因乡人绘事而为之作赞。举其长而论其功。则吊竖全邦。自不害为忠厚盛德之一事。故与献身安众。作对揄扬。然其真无私心而尽合天理。则固未可保。而论其子孙朋友之趣向气节。渐益坏败。至于忘汉事贼。追原覈本之论。又不可无也。又况当时子澄立朝依违。有避世金马之语。则先生与之论说。虽欲不严截。其可得耶。勉斋之论。亦是因其师说而一倍致严者也。尤翁答朴和叔书。论此甚详。而槐园劄疑中一段议论。亦极好。乞加详检焉。老先生见恶人之说。固尝云尔。然却云其中节与否。又当别论。则其意又可见矣。与子澄书。非指此事云云。盖言不的指此事耳。然细考语脉。终恐包含在其中矣。未知如何。乞赐再教。
 周茂叔谓一部法华经。只消一艮卦可了。此段如何解释。
重教对。法华经只说止观之意故云尔。然此特举大槩言之耳。其实易所谓止。兼行止而为言。佛所谓止。偏于止而为言。岂可比类而语哉。故程子却云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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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华严经。不如看一艮卦。又云艮其止。止其所也。八元有善而举之。四凶有罪而诛之。各止其所也。释氏只曰止。安知止乎。(程子说止此。)语恐尤密。
 粹言。神与气未尝相离。不以生存。不以死亡。而佛言有一物不亡而常存。能盗胎夺荫。则无是理也。○龟山此段之录。无乃失伊川语脉耶。神与气不以死亡。与一物常存之云。何以异耶。精神气魄。生则合。死则散。不以死亡者。惟理为然。若曰神气不亡。则分明释氏之同浴。而横渠物惯反原之说。不可非也。此其上下语矛盾不成说。窃恐记录之失。未知高见如何。
重教对。妄意此段。主论神而发。与气未尝相离。谓气外无神也。盖言有气即有神。故通天地贯古今。只是一个神。不可以人物之生死而限其存亡。但如佛氏所言实有一物兀然常存。则却无其理也。朱子尝论主宰谓之帝。曰上面须有个道理教如此。但不似道家说真有三清大帝著衣服。如此坐语。政相类矣。
 遗书。以诚意几楪子何不可。若有为果子系在佗上。便不是。信得及。便是也。○此段。钝根未能句解。幸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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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教对。此段盖为享礼之诚不及物者而发。言若以诚意焉。则设此许多楪子。有何不可。若不能然。而徒为物系着在此则便不是也。信得及便是。谓苟能信及。则知斯言之良是也。
 尝谓大学经一章首节三纲领。是说工夫。次节知止至能得。是说功效。而物有本末一节。是结语。八条目。是说工夫。而三纲领之细注脚。物格至天下平。是说功效。而知止能得之细注脚。自天子以下两节。是结语。纲目齐整。无一字支蔓云云。
重教对。此章首两节。恐只得以物事分。不可以工夫功效排定说。盖首节言明德新民。皆当止于至善。次节言所以致此之由。须先有以知之然后。有定静安虑之效。而可以得之。上节虽说工夫。而准的实在后面。下节虽说功效。而经由实在前面。所以不得如是排定也。至如下文八条目两节。恐亦各该此两节之意。上节是说要新民先明德。要能得先知止。下节是说知止而后能得。德明而后民新。似此看。似尤齐整。未知如何。
上重庵先生(丁卯十一月)
易系继善成性。本义曰。道具于阴而行乎阳。继言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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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也。成言其具也。据此则继成二字。亦以理言也。及考通书解。却以继成与善性。分属理气。向来甚疑之。求其说而不能得。比得语类说一段云继成二字。皆接那气底意思说。善性二字。皆只说理。观接那气底意思说一句。则其属气之意固可见。而其主理之意又自如矣。两说不妨相通。但系辞本文。与通书所引。其上下语脉。不甚有异。则其随文异解。何以见其各有攸当之妙耶。伏乞检教。
说卦。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程子言三事一时并了。元无次第。不可将穷理作知之事。若穷得理。即性命亦可了。(程子说止此。)张子论此说谓亦是失于太快。此义尽有次第。须是穷理。便能尽得己之性。则推类又尽人之性。既尽得人之性。须是并万物之性。一齐尽得。如此然后至于天道也。(旅子说止此。)朱子论二先生之训曰。各是一说。程子皆以见言。不如张子有作用。穷理是见。尽性是行。觉得程子说得快了。(朱子说止此。)愚按程子说伤快之意。张朱之训。恐无可疑。但朱子谓程子皆以见言。则似与程子本语相牴牾。程子既曰不可将穷理作知之事。则其意似以穷理兼知行看。岂可谓皆以见言耶。又按张子说中便能二字。似是方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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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而记得欠粗。若才穷理。便能尽己之性。与程子伤快之论。有何拣别耶。并赐剖诲。
上重庵先生(丁卯冬)
雅言中有一条论七情各以类从之意。云君子阳道也。以阳统阴。小人阴道也。以阴亢阳。故君子善善长而恶恶短。乐生重而哀死轻。小人反是。此段向日蒙诲以为的确不可易。愚意亦以为然。比复思之。前辈论颜孟气像。谓颜子好仁。孟子恶不仁。论明道伊川亦然。又朱子论伊川哭则不歌歌则不哭之说。谓终是一脚短(指歌有庆而言。)一脚长。(指哭有丧而言。)齐不得。此两说似与前所云相牴牾。不知如何为说。乃见其相发而不相病耶。乞赐剖教。
上重庵先生(辛未夏)
重教稽颡白。重教前日猥谒先人阡志于门下。蒙恩赐诺。玆将遗事若干条及生卒日月先系大略。垂涕封纳。伏乞乘閒属笔。早赐成本。使当日幽潜之德。得以徵信于无穷。则幽明光感。庸有极乎。窃观近世立言之君子述人文字。往往勉副子孙之望。其于叙述繁简之际。称谓低仰之间。或不能一裁之以绳尺。使后人读之。不满于心。为子孙者欲美其亲而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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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以贻累于秉笔之公。诚亦何心哉。固知平日笔法严正。不为人少枉。而不肖辈虽极愚陋。亦能粗识此义。决不敢以一毫私意有所希觊于其间矣。伏乞垂察焉。谨再拜。
上重庵先生论王阳明年谱辨(辛未)
 弘治元年。(戊申十七岁。)先生学书法。尝曰吾始临模古帖。止得字形后举笔。不轻落纸。凝思静虑。拟形于心久之。始通其法。已而闻明道先生有作字甚敬。非是要字好。只此是学之语。先生曰。既非要字好。又何学耶。因知古人随时随事。只在此心上学。此心精明。字好亦在其中矣。○辨曰。王氏之凝思静虑。笔家专心取研之事。程子之只此是学。圣贤妙敬一贯之事也。彼是艺也。形而下者也。此是道也。形而上者也。路歧本自不同。不相干涉。以彼驳此。殊为可笑。又自弱冠之前。便自立己见。而于前哲成训。无难于佩釰。已见后来诋排朱子之恶习。古人以下。其言虽自不妨。而后来致良知之兆。亦见于此。不可不察。
签曰。年谱先生曰以下盖设疑自解之辞。非所以驳程子者。恐不必深论。惟后来致良知之兆。亦见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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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云。谨闻命矣。盖程子写字时甚敬。即夫子事思敬执事敬之说。而于其中见秉心塞渊。随处致曲。有细大一致之美。有内外交正之妙。真所谓一事之微。而众善之集也。王氏特拈出精明二字。以形容之。语非不是。而其性气之所近。志向之所偏则有可见矣。
 五年。(壬子二十一岁。)先生究心宋儒格物之学。○辨曰。程子曰格物亦多端。或读书。讲明义理。或论古今人物。别其是非。或应接事物。处其当否皆是也。又曰。今日格一件。明日又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自有贯通处。朱子曰。或考之事为之著。或察之念虑之微。或求之文字之中。或索之讲论之际。使于身心性情之德。人伦日用之常。以至天地鬼神之变。鸟兽草木之宜。自其一物之中。莫不有以见其所当然而不容已。与其所以然而不可易者。必其表里无所不尽。而又益推其类以通之。似此工夫。须费许多岁月。积许多心力而后得。岂卒乍间。究心而得之者乎。是则所谓究心者。非真下工夫也。不过遍见。程朱此等说话。便自以为究心耳。惟其如是。故因生厌烦劳就简便之私心。后来遂袭陆氏之败阙而张皇之耳。可胜惜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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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曰。尝见传习录中有一条云先生曰。人只说格物。要依晦翁。何曾将晦翁说去用功。我着实曾用功来初年。与钱子同论做圣贤。要格天下之物。如今安得此大力量。因指亭前竹子令格看。钱子早夜穷格竹子道理。竭其心思。至于三日。便劳神成疾。当初说佗是精力不足。某因自去穷格到七日。亦以劳思致疾。遂相与叹圣贤做不得。无他大力量去格物。今年谱云云。即指此事也。辨说中须据此为说。始明其卒乍间究心。非真下工夫也。然以愚观之。此亦追后假设。以塞傍人轻诋先儒之责。而其徒被瞒以为真有是事而载之于此也。盖朱子格物之说。固曰天下之物。莫不有理。而其论急先之务。恒在身心性情之德。人伦日用之常。而以泛观万物之理为深戒。其用工节度则又以强探力索为病。而以优柔厌饫从容涵泳为贵。其说具在方册。王氏于此岂不曾一见。假饶未见。诚欲一日用其力于此事。则岂不能一考其说以试之。而遽为此乖常之举耶。以若不诚之情。又岂肯真实费精而到七日成疾耶。盖王氏于朱子之学。其向背凡有三变。其始则自谓依其说用工。即今所云是也。其后则谓朱子与陆氏互有长短。而略为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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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论。如答徐成之二书是也。然阴以自语其徒云天下是朱非陆已久。一日反之为难。故姑为调停之说。是则其所谓两可者亦诈也。又或肆口诋朱子。直比之洪水猛兽。而自居以禹孟之功。如答罗整庵书是也。是则宜若非诈也。而亦未得为真。何以言之。王氏何曾诚心求道。而于朱子之说。实有所不安而后背之耶。只欲创立一新说。掀动当世人耳目。袭取大名声。是其本心。而至若立异格物之说。即其一时藉手之资耳。若朱子先为致良知之说。则彼必攻致良知之论。朱子谓大学无阙文。则彼必曰有阙文。若朱子元非大宗师。则彼亦初无立异之心矣。盖其性警敏善机械。(陆稼书所引实录中语。)又久习兵事伎俩神熟。一朝投入儒门。易竖赤帜。恣行号令。谓人莫测其端倪。此殆孟子所谓无所用耻者矣。愚故曰王氏平生力主在致良知一言。而天下之梏丧良知。未有若王氏之甚者也。
 十四年。(辛酉三十岁。)闻地藏洞有异人。先生访之。异人方熟睡。开目视曰。周濂溪程明道。是汝儒家两个好秀才。转身复睡。明日再往。莫知所之矣。○辨曰云云。○又按两个好秀才。其语意殊无尊畏先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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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意。其好之者。又可知矣。
签曰。此辈人分上。尊畏先哲等语。恐说不着矣。
 正德元年。(丙寅三十五岁。)时刘瑾乱政。言官论劾忤 旨。系诏狱。先生抗疏救之。亦下诏狱。廷杖四十。谪龙阳驿。二年丁卯。达闽界。遇铁树宫道士。先生意欲远遁。道士曰。万一移逮尔父奈何。因为蓍得明夷。先生乃间道由鄱阳至南京。省龙山公。三年戊辰春。至龙场。○辨云云。
签曰。王氏龙场三年以前事。其高足弟子固已断置别人地界。谓豪迈不羁。谓汎滥词章。出入二氏。则今亦不必一一责备矣。
 忽中夜大悟格物致知之旨。始信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皆误也。乃以默记五经之言证之。无不吻合。因著五经臆说。○辨曰。所谓一夜忽然之悟。安知非一己之私见。而断然自信。扫去旧闻格致之说。岂非轻肆恣妄之甚哉。以求理于事物为误。而徒致一个良知已矣。则只此良知能照得事物几许。而一事一物之中。有表有里。有精有粗。能保其悉照否。以此应接。能免于七𠑘八倒否。其见成底功名事业。不过资器之出众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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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曾是以为知道之验。不亦误乎。况以文集年谱实录考之。又不免疮疣百出乎。以若所存。以若所得。诋排程朱。直是可哀而不可恶也。
签曰。王氏谓圣人之道吾性自足。此固是矣。然不用明理之工。则所谓吾性者。一则驳杂邪枉而无以见本体之正。一则褊狭固滞而无以尽全体之大。恶在其自足耶。至论明理之工。则理之在物与在我者。元无二致。则其欲专求之于内者。亦无不可。但求之于内则微而难见。求之于外则著而易明。求之于内则私而易蔽。求之于外则公而难诬。故君子之学。必虚心逊志。不敢自私。反复寻究乎日用彝伦之间。从容玩绎乎古今事物之变。贯之以千圣折衷之言。而验之于吾心发用之际。以祛其小智曲见之蔽。而卒归乎大中至正之体。则向所谓吾性之自足者。即此而在矣。王氏致良知之论。固出于乐简喜捷务新尚奇之病。而其实见之差。则正为其不见此理耳。然此岂易以口舌争哉。○先生批教云求之于内一节语意。抑扬之间。又恐流于重外轻内之弊。今再检之。果有此失。盖以为学大体言之。则存心与格物须两备。就以格物言之。朱子所谓考之事为之著。察之念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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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者。又须两备。今急于救彼之偏。而不觉自流于一偏矣。
 嘉靖元年。(壬午)龙山公疾且革。闻 封爵制诰及门。促先生及诸弟出迎。问已成礼然后瞑目而逝。先生戒家人勿哭。加新冕服拖绅。含襚既具。始举哀。一恸几绝。门人子弟纪丧百日后。许弟侄辈稍进乾肉曰。豢养习久。毋恣作伪。宴吊客以礼。尽革奢侈。越俗遇高年。则于蔬食中间肉二器。曰若使吊客食同孝子。非所以尊高年酬宾旅也。后湛泉来吊。见肉食不悦。先生引过不辨。○辨曰。此段所记。直是倡狂自恣。得罪名教处。何莫非守一心而绝物理之过也。丧礼既绝乃哭。哭然后升屋而复。复然后立丧主置护丧。乃治丧事。冕服之类。虽曰莫重 君赐。不可少俟袭敛之时乎。孝子仁人当父母命绝之初。哀恸之心方急。岂能忍之而勿哭乎。此无佗。由其不仁。故爱亲之心薄。而荣 君之恩胜。遂至如此乖剌。而如皋复急事。亦任其迟缓耳。至于百日后许食乾肉。则末俗居丧饮酒食肉。无异平日者滔滔也。若曰我亦今人。不能跂及于礼云尔。则更有何说。今也以食肉看作道理。而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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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子之食旨不甘而不为者。一言句断。目之以伪。则是圣人制礼。乃是教人作伪。而惟循欲而废礼者。为得天道之诚。不失人心之真也。岂非悖理伤化之说乎。若以豢养习久为辞。则惟贫贱菜肠之人。可以从礼不肉。而士大夫以上至于帝王。则皆不当从礼也。圣人制礼。果如是拣别乎。既曰伪矣。则何独豢养之人。举天下遭丧者。皆当食肉也。何独百日之后。殡敛之前。亦当食肉也。何独乾肉。虽肥羹厚胾。无不食之义也。此果成说乎。宴吊客以礼云者。尤不可晓。既曰丧中宴吊客。则宾主忘哀久矣。所谓以礼者何也。抑礼其所礼而非吾所谓礼耶。又谓吊客不可同孝子而恣馈肉味。则孔子之丧侧不饱。檀弓之言吊日不饮酒食肉。皆非耶。孔子曰。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本心已亡。乌有所谓道学哉。若湛泉之不悦。却见其青于蓝矣。噫。礼义从贤者出。今以圣贤自居者。悖谬至此。以为中国衣裳之表准。则是礼义之先亡。不但被发祭野而已。其驯致之祸。至于海内薙发为夷。而及至洋教怀襄。则又沦于禽兽之域而不可救。王氏岂知末流之至此哉。惜矣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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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曰。王氏诸失。论其原则同由于守一心绝物理之一言。而求其所蔽。则随事各有所执以自信者。今因其所自信而折之以理。始可以解其徒之惑。而有助于自己受用之地也。盖始死勿哭一节。彼必曰其亲临死。急于迎 恩。如此则既死之后。其情又可知。人子之道。顺亲旨为重。而伸私情为轻。勉抑哀情。加朝服拖绅。若未绝而承 恩者然后始哭。是乃大爱其亲。非可以常礼拘也。此有不然者。人子顺亲旨之心固急矣。而圣人制礼。于致生致死之际。有不可以毫发苟者。亲既死矣。岂有不哭而行礼之理耶。人之始死。其礼莫悉于复。复者致生之道也。而主人啼。兄弟哭之文。又在其前。则其急可知也。非勉之使急。盖欲已而不能已也。且王氏之加冕服。以为纯用致生之礼耶。则含襚之具。何为而设也。以为参用致死之礼耶。则又岂有致死而不哭者耶。其亦进退无所据矣。至若许弟侄食乾肉。而言毋恣作伪。则彼必曰居丧不肉。岂不是至诚之道。惟其弟侄辈于日月稍久之后。哀情渐杀。则强践其文。是未免为伪也。此亦有其说。情礼之不相符。固若为伪。而此其失不在乎礼而在乎情。君子当勉其情。以实其礼耶。当去其礼。以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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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情耶。苟尽其情。则虽因一时疾病之来。俯而从权。其怵惕不安之情自如也。君子不谓之不行礼也。若每贬其礼。则虽尽扫节文。短丧为旬日之近。犹患其不称于忍人薄夫无状之情矣。作伪之失。何时而可免耶。至若宴吊客以礼之云。则尝考朱子乡约。有戒丧家具酒食衣服以待宾客者。夫具酒食衣服以待宾客。此当时飨礼之盛者也。盖中土旧俗。想已有丧家宴客之缪。而越俗则其奢侈尤甚焉。王氏之意以为习俗已久。不免从众。则只得尽革其华美。以存不从之实也。此亦未之思也。夫礼有大体有细节。居丧不宴。礼之大体也。其奢俭文质。礼之细节也。既曰宴曰酬宾旅。则虽尽革其奢侈。无救其大体之不正。知紾兄之非而欲徐徐者。曷若直从事于孝弟之道也。知攘鸡之非而请损之者。曷若斯速已矣者乎。盖圣人制礼。因天理自然之节。而著人事当然之则。经之为三百。纬之为三千。莫不各有一定不易之限。使天下之人。朝夕讲习。亹亹不倦。贤者不敢过。不肖者不敢不及。卒以咸得其性情之正也。王氏初不知圣人制作之意。而一以其从心所思。不作一念者。传习录。有曰从目所视。妍愧(一作丑)自别。不作一念。谓之明。从耳所听。清浊自别。不作一念。谓之聪。从心所思。是非自别。不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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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谓之睿智。 为良知而自信以天然之律尺。以此而自为。以此而导人。其不至于率天下而祸礼义耶。○又按遇高年设肉一节。恐不必并讥。盖待宾与自处。终须有分别。又况其高年者。是所谓不成丧者耶。丧大记。父母之丧。尊者有赐。不避粱肉。惟有酒醴则辞。盖粱肉主养。酒醴主欢故也。据此则设肉比设酒。又或有间矣。未知如何。
 圣人与天地民物同体。儒佛老庄。皆吾之用。故谓之大道。二氏自私其身。是之谓小道。(答张元冲问。)○辨曰。二氏未论其他。只如废绝伦理。已是圣王之所必诛。何得谓吾之用。小道语出论语。如农圃医卜之类。朱子曰。小者对大之名。正心修身以治人。道之大者也。专一家之业而治于人。道之小者也。然皆用于世而不可无者。其始固皆圣人之作。而各有一事一物之理焉。是以必有可观。然能于此。或不能于彼。而不可以通于君子之大道也。黄勉斋曰。小道合圣人之道而小者也。异端违圣人之道而异者也。小者犹可以施之于近。异端不可以顷刻施也。彼二氏之虚无寂灭。果小道乎。抑异端乎。在可施乎。在不可施乎。曰吾之用。曰小道。亦见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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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贼为子。自纳败阙。无可奈何矣。
签曰。王氏所谓大道小道。自是王氏之言。恐不必据论语为说。盖王氏谓儒佛老庄皆吾之用。而更无彼此主奴之分。则是以合四家而混用之者为大道。若各守其道。则非惟二氏。虽儒者亦不免自私而为小道也。见识之缪。至于如此。小道异端之分。将安所施之耶。其谏迎佛疏。言圣人者。中国之佛。佛者外国之圣人。佛道之不可以施中国。犹圣人之道之不可以施外国。如此则可施不可施之说。又无所于施之矣。
 工夫只是简易真切。愈真切愈简易。愈简易愈真切。(答螺川诸生。)○辨云云。○又按中国则王说盈天下。其效至于陆沈之祸。无可言者。我东则士学赖一二先觉。知宗程朱。其于王说。能言距之者。非止一二。固可幸也。然其中自家所学。或有乐浑全而恶分析。喜简便而厌烦细。守渊默之体而阙咀嚼之工者。大抵非王而王也。欲以此而攻彼者。无异于盗憎主人也。学者当猛省也。
签曰。既以非王而王为戒。则守渊默之体云云。恐不相类。盖王氏之学。专主辩给。穷昼达夜。话说不已。其徒推尊以为冒天下之非诋。遑遑然不忘讲学。惟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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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人之不闻斯道。此孔孟以来圣贤苦心。虽门人子弟。未足慰其情也。据此则不可谓全守渊默。特其所言者。是导人以乐浑全喜简便之道。而纳之于倡狂自恣之域耳。愚意代以好径喜捷务新尚奇等语。则其意尤备矣。未知尊意以为如何。仍窃惟念王氏之说。盈天下滔滔。而独吾东一方终始不染。此固一二先觉主张正学之效。而尝考 宣庙癸巳。 天使诸公。奉 命讨倭。来临境上。而宋经略应昌,袁赞画黄。皆王氏之徒也。自 上特命极选儒臣。往就幕府。辨破其学。盖当是时。干戈抢攘。 乘舆播迁。 宗社生灵。危如一发。宜若无暇于及此。且兵机缓急。专在 天使诸公。一或忤旨。事有不可知者。而 宣庙不以为念。乃有此事。其意岂不曰崇正学辟邪说。是有国之大本。而一时安危有不暇顾者耶。此乃 圣祖之所以扶植元气。胚胎群贤。以启我东鲁礼乐之运也。后王后贤之所当观法者。顾不在是耶。
上重庵先生(辛未)
前禀论王阳明事诸条。伏领覆诲。其批正数处。谨当镌改矣。惟丧中待宾一段。当时陈禀有未尽者。盖据礼居父母丧者。并废祖庙之祭。此不敢以孝子自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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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处其祖也。哀有所主而不暇及也。推此则其于宾客。不惟不敢以宴。虽恒馈亦当有降杀。朱子值丧馀之日。举家行素。以馂肉馈宾客。丧馀固与居丧有间。而若非馂肉则亦无专设之理矣。但吊日不肉。是吊者之常礼。丧家之待吊者。与吊者之自处。亦合有分。则如馈奠馂肉。不妨略设耶。抑既是常礼。则待人之不以常礼。亦同归于伊川所谓陷人于恶耶。且曰吊日。则其翌日以后。可无碍耶。抑在有丧者之侧。同以吊日断之耶。此非为王氏发。欲夤缘以讲平日之所疑也。伏乞裁教。
上重庵先生(辛未)
春秋跻僖公传。左氏则曰子虽齐圣。不先父食久矣。公羊氏则曰先祢而后祖也。谷梁氏则曰先亲而后祖也。又国语宗有司言今将先明而后祖。无乃不可乎。谨按闵僖之为父子。自僖公嗣位之初。而已有定名。故至此而宗有司及诸议礼之君子。皆不疑其所称如此。特所辨在夏父弗忌跻圣明之一言。故直举其素定之称而言不可以齐圣之故。而逆此父子之伦也。今细考其全文。可见矣。第自注疏以下诸儒相承之说。皆以三传所称父子祖祢祖亲之号。为假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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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谕之辞。此于传文本意为何如耶。盖或仅得其义而名。则反有以䵝昧之也。名与义自此而二之矣。夫名不立则义随而晦。义既晦则变随而作。历观前代帝王。以旁支承统之际。其许多祸乱。鲜有不本于此者。吁可惧也。妄意以为春秋经传立文之本意。若得灿然复明于世。使人人得而习闻而易知之。则后来疑礼。自有渐次归正之理。故不揆僭越。玆以控禀。伏乞一赐反复。以开讲贯之端焉。赵时庵 章陵典礼之疏。可谓得春秋之义矣。然当时虽引三传。而犹不敢直据之。顾自以为义起之论。致使一时 君臣上下持难而不敢遽从者。盖亦注疏诸家之说。有以致之也。甚矣释经之难明。而贻害之及远。一至于此耶。 太极图解曰。阴阳一太极。精粗本末。无彼此也。山阳度氏以精本属太极。粗末属阴阳。而南塘力主其说。先师则却谓精本阳也。粗末阴也。言在阴在阳。非二太极也。窃详塘翁之辞。想见当时已有如先师之说者。而今未考其为谁矣。大抵以义言之。则以太极阴阳分精粗极未安。以大全答刘叔文书所谓不当以气之精者为性。性之粗者为气者观之。可见矣。以文势求之。则精粗本末。既专属之阴阳。则其云无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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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何以见其为太极之非二耶。必揽引上一太极之语然后。始可意会。而又不与五殊二实无馀欠之文相伦。朱子文字。极齐整简白。未见有似此处矣。反复有年。终未得安稳处。尊意于此必有定见。乞赐开示。(追考太极图说后论。论体用一源之说曰。所谓一源者。是岂漫无精粗先后之可言哉。此所谓精。指至微之理而言。所谓粗。指至著之象而言。然则度氏以太极阴阳分精粗者。亦有所据耶。更详之。)
上重庵先生对论语疑义三条(辛未)
论语述而篇用之则行。舍之则藏小注。问用之则行舍之则藏。窃意漆雕曾闵亦能之。朱子曰。舍之则藏易。用之则行难。若开用之未必能行也。○按用之则行舍之则藏。孔颜妙处。专在两则字上。言其无一毫系累也。漆雕曾闵。皆能克去私意。故于舍之则藏。可庶几。而惟于见用当行处。必不免量己度时。再三难慎。未敢便道佗用之则行。此其学未到神熟处。然曾闵二子其行也。必有可行之具。若漆雕开则以吾斯之未能信之语观之。又并此有未可知者。故曰用之未必能行也。盖自孔颜以下人品。大槩有此三等。而若常人之未用而求行。舍之而不肯藏。则又其最下者也。
季氏篇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吾闻其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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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见其人也注。当时若颜子亦庶乎此。然隐而未见。又不幸而早卒。故夫子云然。○按夫子尝于颜子。许之以行藏之权。而又告以为邦之道。故注中特举以拟之。固未可泛及他人也。
子张篇夫子之得邦家章注。谢氏曰盖不离于圣而有不可知者存焉。圣而进于不可知之之神矣。○按朱子所编精义。载谢氏此说。而无圣而进以下十一字。盖此十一字。以文则与上句相牴牾。以义则于实理有大碍。以證则考本文而无之。此当是传写时误行耳。朱子晚年修论语注。至乐而不淫章而止焉。此亦未经再修之一验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