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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洲先生文集卷之十一
寒洲先生文集卷之十一 第 x 页
寒洲先生文集卷之十一
 书
  
寒洲先生文集卷之十一 第 247H 页
答张景遐(庚子)
七晦自柳下寄来宠讯。慰沃良深。况谂定履冲毖。又能拨身俗窠。饱读心经。以座下静专心力。益究突奥。则亦岂非心经之幸也耶。震于此书。盖尝一下勘过。而无实践之工。非明睿之照。故读时稍觉有会心处。而旋又失了。终非已有何。晋叔亦近读是书。曾约以十月间会座下于静处。庶有相发之益。兄必乐闻矣。读鲁论后觉得寡过地头。可谓善读。第世之欲寡过者。多隐忍退避。失之太柔。甚则盖覆栀饰。陷于大过。从知力于为善则过自寡耳。不必于寡过上过用力也。鲁论曰士不可以不弘毅。在兄则以弘毅自勉。在震则以谨畏自修。不亦可乎。
答张景遐别纸
人心有知觉而能运做。故可以扩充是道而弘大之也。今指人为形气则气反得以宰理。道为死物而气为妙用矣。张子明以心性训之。以心之用。尽性之体。有何不可。天地普万物而无心。则又安有弘道之可言。而引以为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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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养微有行底义。而是行也与修为之行顿别。省察微有知底意。而是知也与格致之工煞异。以其著力之不得也。盖知行相须。旋相为本。但未有不知而能行者耳。静中自有动时工夫以下云云。未详语意所在。夫动静虽无端。而静时有静时工夫。动时有动时工夫。不容相杂。静时若省察则非静也。乃动也。动时若存养则非动也。乃静也。愚则曰存养省察知行。分言则四事。细言则二事。专言则一事。一者敬也。
与张景遐别纸
心经间已读了否。此书即义理之渊海。学术之权尺。其蕴奥处。非跬步所易透。震以尊兄欠见解。故劝其读而喜其著力。更料兄气欠于刚。才近于短。而强探苦捏。心力积耗。则欲以治心而适为心害矣。石家躬行诚有以过人者。当时乃以黄老之学归之。则其行已醇谨。特乡愿之似廉似信者也。老氏之徒。以清净为道之本。而实不免中藏黯𪑓。以柔弱为生之徒。而其弊流为惨刻。此震所以不欲恕也。有言者未必皆有行。然言之果真则行之亦实。如表影之相随。才下不言字。上头便归于佛老之眼藏耳。
兄既以形气弘道为有病。则何乃指人为形气。既以
寒洲先生文集卷之十一 第 248H 页
弘道为修为上说。则何乃和天地而赚说。天地无心。无所修为。而人心有觉。乃可修为。其所修为者。亦自是理为之主而气为之资也。道体本大而为气所蔽。故人能于此道发用之机。认得本体之真。明之以通其蔽。扩之以复其全。其所用工。即不过明理而开达之。顺理而充养之。此特体用之相资而已。气之纷错不齐。任其作用而望其弘理者。宁有是耶。以全体属之理。大用属之气。则体用两截矣。理体气用之说。朱子所痛辨。而兄反主之。诚所未晓。
道心之非性。亦如人心之非欲。人心流于欲而非欲。道心发于性而非性。谓道心即性。斯乃整庵之所以背驰朱子。兄何取焉。人道虽以心言。实则情也。若如来喻则孟子所谓恻隐心羞恶心。亦或见凿于情耶。情是性之发。而指作气则是乃理发为气也。
存省之属知。养察之属行。未知出于何书而认作定论也。愚陋未之前闻。静之时有动之根而无动时工夫。若有则为执捉寻觅而不得为静。动之时有静之根而无静时工夫。若有则为捍绝事物而非动。夫所谓静者。非溘然无知之谓。则知觉不昧。心之本体。而非动也。所谓动者。非杂然无统之谓。则品节不差。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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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妙用。而非静也。苟有意于动静。则便无真个动静。且存省知行。终是各件物事之相须。
人固以不自是自居。而遇人之究诘我。则不觉有自是之心见焉。亦固以喜闻过自居。而遇人之痛斥己。则不觉有恶闻之心。安知其喜猎之心。猝发于夜归之际耶。来书以上蔡取惺惺一法于释教之中。證兄之以不言躬行为师。是果的然可證之案欤。夫惺惺者。即提撕警觉之名。持敬而惺惺此心。即孔孟以来相传之活法。彼瑞岩僧之常问主翁。即渠缚心捍物之死法。上蔡特取惺惺二字以为存心之證。盖主敬常惺。以为养动之根者。自与夫空唤惺在此者。迥若星渊。座下以为取法于释氏可乎。
答张景遐
塘箴集说。采英掇华。可认精力之尽在。兼以附录中工夫节度。阶级分明。无愧为后学之指南。且辑注序次。想必因湖篇规例。宜非浅陋之所可移易。而相对之际。既承勤托。则鄙意之所未契而回护不出。殊非相与之道。略有付标于纸头。以听去就之命。但陈謏见而已。非敢谓必如是而可也。倘或恕其僭而集其长耶。我东先贤说似欠未广。而此则惟在老兄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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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敢容喙于去取之间。以重不韪之罪。且有一两条。欲去则似鸡肋。欲仍则似蜣丸。兄必默谅而善处之矣。疏事关敕载严。孰敢挺身哉。但恐天理必伸。而人事未定耳。
  别纸(夙兴夜寐箴集说条疑)
 序注先儒姓氏
自作序而引用先儒处。并下注脚似未安。当删去。七先生之七。亦作诸为稳。
 一有冥昧放逸
冥昧放逸。便是体昏用乱。改以然其气禀之拘。物欲之蔽。而不以敬持守之云云如何。
 退陶先生为之图
此处意短。当稍补衍曰。退陶李先生深好此箴。排列为图。采入于圣学十图中。又尝因卢苏斋所为注解。反覆参订。多所发明。然今观苏斋注解。致详于名物训诂。而不及于工夫节度。学者于此云云如何。
 小注例
以朱子说为纲。而注用张程说恐未安。况引我东先辈说而注以宋贤者乎。此等处甚多。皆当釐正。
 次序承接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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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类更端处。不必强引一语以为承接计。此类皆当刚去。
答张景遐(丁丑)
雪馀风峭。气宇冲旺。寝馔颇适。孤露之感。兄我所同。而我又有看云之怀。莽苍之住而有时若琼䨓。一儿之奔走于替干。而抱孙无期。独坐虚堂。只有故纸相伴。辑传春秋。粗成头绪。而无与相订。士友书疏沓至。而无人替写。夜灯不继。独诵濂洛群贤序箴铭十数篇。倦乃就寝。一局辗转。寒月满囱。每想四未翁此际亦应睡觉。衾裯不至于冰冷。而藜肠不几于䨓鸣否。震则枵然大屋。每被寒乞儿所瞰。而菜盂残沥。无以济物。徒成一忍人柰何。所询虞主用桑练主用栗。出公羊传注。虞用桑者。取其名与其粗觕。副孝子之心。练用栗。栗谨敬貌。盖桑与丧音似。故谷梁传又谓之丧主。后世从简。葬便作栗主耳。古礼吊哭。女主亦拜男宾。则宾吊之内亦有哭。为丧致哀。非为受吊也。刺史尊。不敢以宾之。故只有主人哭使人卑。可以宾之。故内外皆哭。然此等礼。乃古今异宜者也。
答张景遐
示喻因山前葬缅。国典所许。特以事势有拘。待秋可
寒洲先生文集卷之十一 第 250H 页
也。练祥则国典所禁。虽非礼意。只得从之。至如除服之节。礼家有歧说。除于略奠之日。而祭于既除之后。虽近于祭不为除之义。犹似有急于除之嫌。必除于退行之祭者。又有不通处。孝子之心。三年如隙驷。又有久未葬。不练祥之据。虽延服而过限。不足为憾。而至于妻丧。则虽具三年之体。犹在期服之数。恐难过时而除也。假令不幸之极。连有未葬之拘。则其将三年四年而不除耶。且无子之妻。自我执奠。则容或除服于退行之祥。而两哀之练变祥除既自如。则不待先除。恐无害于礼也。然以老兄之明于礼意。而有此义起之说。愚见抑有未逮欤。幸广询而审处之焉。
答张景遐
中庸道不远人。人固是众人。道固是众人之所能知能行。而不离乎人伦日用。然才说远近。便有地头。才有地头。便有层节。今以孝一事言之。在子路则菽水尽欢。在曾子则必有酒肉。若进于官禄则有三牲之养专城之养。且道温凊定省以事父母。孝之始也。立身扬名。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在菽水尽欢之地。反以为不可为。而务欲三牲以为养。在温凊定省之地。反谓之不足为。而务求立扬以为孝。则此非高远难行
寒洲先生文集卷之十一 第 250L 页
之事乎。子思曰行远必自迩。登高必自卑。而朱子引之于序文。卑近高远。何莫非此道。特行道之人。循序而不可躐也。陈氏反以老庄之言道在太极之先者。證高远难行之义。此乃窈冥昏默不可行之道也。何尝是高远而难行乎。章句明以非所以为道。释不可以为道。明以克己复礼为仁。释此为字。许氏反以谓字为释而谚解从之。若尔则克己复礼。果可谓之仁乎。(克己复礼。乃所以为仁。)众人初非蠢蠢昏愚之人。圣人亦非别人。但于为道之际。自有许多层级。故章句曰为人之道。各在当人之身。来喻中离人事而求高远。出于陈氏。而反害本旨。高远乃人事之造极处。随其地头而常自不远。假使驯致乎天道。亦人事之所当然也。十五章注曰自道不远人以下至此。皆近里就实。学者所当用工云。则一意推演。固自不妨。但不远主道而言其地头。行远主人而言其步武。亦何重叠之有乎。
答张景遐(壬午)
秋风骤凉。德体崇卫。明囱静几。有足以消遣。国家变故。载籍所无。而吾辈山野老病。何能出气哉。薙发卉服。行将至矣。此心难保。诚如尊喻。却恨从前枉费精
寒洲先生文集卷之十一 第 251H 页
力。妄论道理。论著满箧。直是无益于身家。亦将飘零于何处耶。示喻大舜事。窃谓情爱之流出。如水就下。下易而上难。故古今常情。慈无不足。而孝友每患不及。瞽瘦虽顽惑。天性之慈。无异佗人。故孝敬之极。自能底豫。妇女虽嚚。畏势而怀惠。凶谋莫售。纯诚可感。所以亦化也。至若象自㬥之甚者也。商均自弃之甚者也。藉恩怙势。纵欲败度。此政圣人所不能化者也。然封之有庳。非徒不敢作恶。而尚或革面于韶庭矣。虞思陈胡。子孙保之。则亦莫非圣父兄之神化也。禾登酒熟。政好相对论怀。未可共诸伴一枉耶。老人多处莫如此村。相面能几时哉。
答宋肃显
高山言志。妙在不弦之琴。而松川雪月。尤足以交映襟怀。归卧寒栖。魂梦每驰。匪意贬翰。畅若阴谷之春嘘也。书后献发。伏惟大丈癃患快复。省节多祉。震相风树此身。只增靡逮之感。自修之方。惟在兄自勉。有非损友之所敢仰规。然以兄温润之姿。而切劘于粗厉之质。则不害为攻玉之石。以我伉拙之性。而承受乎酝藉之论。则不啻为入炉之金。交游薰沐。固所愿也。鄙人性不娴诗。而一唱一酬礼也。又此扳和。幸赐
寒洲先生文集卷之十一 第 251L 页
一粲焉。
答郑晋叔(戊戌)
性命躐等之教。惕然却顾。瞿然自丧。而第有所不必然者。小学首人性之纲。近思揭天命之原。故东莱子曰后出晚进。于义理之本原。虽不容骤语。苟茫然不识梗槩。亦何底止。夫子之于性命。亦非不言。于文言曰各正性命。于说卦曰顺性命之理。特罕言而已。邹孟氏与人言。每道性善之旨。岂不识夫子之意而然哉。亦唯时之不同也。至于程朱两先生。摅发蕴奥。开示警切。则亦何害为致知之道也。但恐知行不逮。臆度妄想。驰心玄妙。躐等而无益。故有骋空骛外之戒。罪在于不能躬行实践。而不在于口谈也。座下之意。亦欲其著力于日用常行之间。亦至论也。则其随病施剂之盛意。何可忘也。
与郑晋叔
顷者惠覆。没便稽谢。伏惟省履万福。格致而诚。工在何间。思在那边。不有以先知可行底道理。毕竟行不得。不待知而欲行。终必流于一超顿悟之学。不能行而欲知。亦终于无用。如兄书所谓临利害遇事变。手脚绽露。须是两边都做去方是。然于此有先后难易
寒洲先生文集卷之十一 第 252H 页
之别。兄果觑破否。来喻满幅。并是琼瑰璀璨。而不瑕之瑕。震请择焉。兄每斥好名之人。不少饶贷。端是周罗之病。先儒曰若避好名之嫌。无为善之路。又曰亦足以励流俗树风节。然则好名者。独不愈于不顾身名。狂叫乱嚷者乎。亦不贤于讥狷讥狂似廉似忠者耶。整敕容辞。涵养情性。虽是实际工夫。而未知尊兄何故遗却读书穷理一大根脚也。兄以无一半分干誉之志。为做圣之基。诚然诚然。第恐临深为高。先人夺帅者。俱未免私意也。古圣人精神气魄。固有大过人者。以吾人言之。苟其充养有道。振发之精明之。则希圣希贤。不无其理。何必以受气之薄而径自退缩哉。震纵不能自进。而犹于做圣者。庶有万一之补。兄则既以自画。又沮人为善之路。恐为盛德之累耳。
答郑晋叔别纸(庚子○退溪书疑义)
至道揖松乔。馀事追甫白。盖自锦湖而言。锦湖乃文章放旷之士。观先生所与书曰安期之绝世。仆有其愿而迷其方也。则想锦湖之诗有神仙轶世之愿。故答之以此。而松乔有何道。甫白岂足追。特因其语而属之渠耳。然朱诗中亦多有慕仙之语。大贤意趣。非吾辈所能窥也。
寒洲先生文集卷之十一 第 252L 页
世人每疑退陶短于才局。自知其不足以经济。故常常乞退而辞病。此岂知退陶者哉。退陶平生。循蹈中正。见可而进。量时而退。深有惩于己卯诸贤之轻挑世祸。其辞退本末。自与时世污隆。学者苟随其年条。参以时事。则微意皆可见也。
草庐是宋末进士而仕于元不能无疑。而退爷不喜后生轻论前辈。务令求其无过故如此。然名为大儒。而臣事犬羊。亦岂出处之正耶。
心固自若之语。多出于先儒。胡文定曰百起百灭而心固自若。朱子言非百起百灭之中。别有一物不起不灭也。盖心之涉于思虑者。起了灭灭了起。而本体未尝消亡。动极而静。心体自如也。善观之。固为无病。而胡仲虎曰心之本体如太虚。或景星庆云。或疾风䨓雨。而太虚自若。朱子所谓未发者恒乘在已发上者而动静同时。心为留头而出尾矣。兰溪之说。与此一般。而尤涉于二心之病。故退陶诗以辨之。
筋斗。器名。摺之则头下尾上。似指人之有喜心者颠之倒之。古人有筋斗拜之语。盖拜时身倒而头著地故也。根倒。如今优人以头贴地而足越于上之类。故以根倒。形容筋斗。
寒洲先生文集卷之十一 第 253H 页
内外两忘者。忘其内外之分。而无是内非外之心。物我无间。心之大公者也。坐忘者。置心于窈冥之地。而便以六根为外物。独守其内。而不免于坐驰。心之自私者也。两忘则心存。坐忘则心亡。
阿堵。犹言此处。本非以眼言。缘顾长康画不点睛之一语。遂为故实。作睹非。
忠孝之理。虽根于心。忠孝之道。在于君父。阳明曰不成去君父上求个忠孝的理。只是此心上用功。岂非禅乎。且吾人之讲求。以心而格物。内外一致。阳明之讲求。以心而求心。反涉于是内非外。语虽近而旨益远者也。
与金南辉(庚午)
北风乍动。侍履何居。程工之笃。闻之耳熟。而义理之奥。更有心得否。不以众口之嗤。沮其向上之心。此固不易底道理。而韬晦退逊。亦是处淆世之一事。强隐其迹。苦避其名。虽为不可。名若不副乎实。言有不顾乎行。则彼之嗤之终得以售。而在我者亦自欺自弃而已。惟在笃志力行。以为造道之要。平心虚气。以为观善之益如何。仆自十五六时。泛观群书。左挐右剔。非曰无一二晓解。而博而不要。杂而不精。义理丝棼。
寒洲先生文集卷之十一 第 253L 页
事物毛氄。莽莽荡荡。无所适从。故欲寻其要领处。立得定见。以此推去讨究。退而深惟。盖古今天下大小大物事。无出于理气之外。而理又气之本。故遂以一理为主。而折衷乎群经之旨。不合者盖鲜矣。顷承高论。可验地步之煞高。而辞旨之间。多有不合者。其言人心七情则或惩其流而疑其源。或属于外而绝之中。夫形气之私。固以耳目口鼻四肢之所欲而言。这所欲虽缘境而发。然其根柢管摄。专在于心。心若不在则外物触于形。而漠然无所应矣。不可谓只由于外而不干于中也。心体本无不善。始发之际。亦无恶之可名。特其流而为人欲。或不能无恶。然不可谓有恶于源而为恶于流也。七情人心。亦可谓之理发者。指其理乘气也。理犹君也父也夫也将也。气犹臣也子也妇也卒也。君父夫将之所行。为臣子妇卒者。但当随后听命。臣子妇卒之所行。为君父夫将者。固宜在上指挥。气不能自专。而理无所不预者明矣。假使气之炽荡。不顺其理。犹且挟天子以令诸侯。未尝不假仁借义而为之也。且考之古训。明有證据。子思子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和发于中。中言其理则此为理发一也。张子曰性发为情。性即理。情即四七
寒洲先生文集卷之十一 第 254H 页
人道则此为理发二也。程子曰其未发也五性具焉。其中动而七情出焉。中是理动是发则此为理发三也。奇高峰曰七情亦发于仁义礼智。而李夫子以为本同之论。则李夫子亦非谓七情专是气发。而不可谓之理发也。至于李杞园惠胄则直曰在天则太极有动。在人则性发为情。从源头处看则皆可谓理发。右数言者。独非的然之案。而为仆之所杜撰出耶。仆若单行人道四七俱是理发之说。则虽其善观无害。而人之看者。疑与溪训相左也无或怪矣。其下又系之曰气用事者为人心七情。故曰气发而理乘之。则可见恪遵溪训矣。且理乘之乘。如人乘马之样。则人之乘马而行者。独不可谓人之发行乎。若气能发为情。而理不宰乎气。则心有二歧矣。情有七恶矣。于何见得一本。于何见得本善哉。座下之说则曰心发为意。而心兼理气。故人心七情。不可谓之理发。夫心之体即性也。心之用即情也。心性无二致。则不可以理发者属之性而气发者属之心也。且夫七情是直遂底。意是计较经营底。则人心七情。不可以唤做意也。又以先言理发而又言气发。为不成文理。此则所就而言者各异也。非谓理发然后气方发。诚浑沦而不
寒洲先生文集卷之十一 第 254L 页
害为分开。偏指而不害为直指也。然此非可以多言相晓。亦在夫察几乎自己性情之间。而虚心乎观人言论之际。则久久自当通透洒落。事理呈露。物我无间矣。仆亦何敢自必其所言之无病。而不出于矫枉过直之偏也。惟当竭尽底蕴。以为忠告之道。讲求精微。相为启发之地耳。
答金南辉别纸(心经疑问)
 闲邪章吴氏说。似近于断制外想之见。
吴本禅学。故作禅语。芝山诸公为之分疏。然主意本误。不容活看。
 
三先生言敬。似有工夫次第。
遵三方各入之旨则互为体用。迭相先后。若就其切要处先入。则整齐严肃。最有依据。然主乎内。所以应乎外。制乎外。所以养其中。正宜交致其工。
 诚意则当用敬之甚样工。正心则当用敬之甚样工。
伊川以一思虑不欺不慢。为动时敬。和靖以其心收敛。不容一物。言静时敬。则一思虑便是诚意。不容一物便是正心。合而言之。则主一无适而已。
 夜气浩气。体用何居。
寒洲先生文集卷之十一 第 255H 页
气则一也。而浩气则天地所赋之正气。夜气则朝昼所梏之馀气。安有体用之别。且下愚无浩气。上智无夜气。非若此性之无间也。
 敬斋铭鸢飞鱼跃。仁何为而在也。取之于敬之用工者。亦何意。
仁者生理之自然。而鸢之飞鱼之跃。同一天机。故使人于活泼发地。认取仁体。且鸢鱼之理。上下昭著。而敬是那彻上彻下者也。胡云峰曰鸢飞鱼跃。道之自然。本无一毫私意勿忘勿助。盖勿忘勿助。程门持敬之节度。而言之于鸢鱼。则鸢之飞而必天。鱼之跃而必渊。非主一无适之意乎。
 西山曰理自内出而周于事。事自外来而应以理。此言难晓。
此理字以心言。心本在内。事本在外。心之理事之理。固是一理相应。而心与事元非一物。则自内自外。其分之殊也。即事即理。其理之一也。今谓事之理本具于吾心则可。而事则形而下之器也。不可谓事具于吾心。故义之制事而必曰方外。义则内也。敬于应事而亦曰制外。敬则内也。以形则有内外。以理则无内外。真说恐无病。
 
寒洲先生文集卷之十一 第 255L 页
求放心斋铭。非诚曷有。非敬曷存。何别。
诚者自成。故曰有。敬而勿失。故曰存。有之与存。若无与母。不与弗之别。
 有曰五性互相为主。何也。
一行各具五行。故一性亦备五性。此为主时。彼亦层出。彼为主时。此亦间见。盖其用则粲然。而其体则浑然故也。水者五行之终始。故智能专一心之体用。未发而知觉不昧。已发而知觉不差。木者五行生发之首。故仁为万善之长。未发而包四德。已发而贯四端。土者五行包育之母。故信于四德。无乎不在。而诚为一心之实理。火为养物之主。故礼之在性。粲然有文。而敬为一心之主宰。金为成物之宗。故义之在性。肃然不乱。而发出裁制。自为万事权衡。今人离智而言知觉。故陋儒得以主气。离礼而言敬。故禅家讥其为缀。窃谓天一生水而受气于天。故心主知。地二生火而成质于地。故心主敬。知者所以行水也。敬者所以束火也。以德言则礼智尤切。故卦德多说中正。以道言则仁义为先。故人道必称仁义。
与金南辉
喜雨未洽。畏日方逼。际惟清事承卫。埙音乐翕。玩赜
寒洲先生文集卷之十一 第 256H 页
之工。又在何书。震相奉节印昨。而注夏作苦。抱经支枕。略有佔毕。有时欣然自得。辄复援笔疾书。虽使见得精明。说得条畅。柰是眼长脚短。手熟心生。亦何益乎哉。若夫得寸行寸。以底有成。不能无望于足下。曾书讲录。每展辄不满意。且亢热无人倩写。尚未下手。欲增则有杜撰之嫌。欲仍则有没实之叹。祇悔当初之容易承当。然宁没实而归于覆瓿。何敢杜撰而入于罪囮也。心经记疑。有以见思索之精体验之密。而此书借人未还。逐条贡愚。亦出于影外窥测。必多不中理处。幸垂郢斤之赐。以资丽泽之益也。向论心出入一段。系是本原之地精微之处。不容不讲。故略布下方。倘已细入思量否。
  别纸
心本是贯动静该体用之名。则志意思虑。乃是心之用而行乎动者也。心果无出入。则思虑亦不可以出入言。思虑若果有出入。则是乃心有出入。夫心者活物也。志之所向。透金石而越山海。思之所通。入风云而贯古今。又其客虑浮念。天飞而渊沦。风驰而电迈。然谓之出而实非出。谓之入而实不入。故大山诵二段说而辨之。一曰心者主乎一身。在自家躯壳之内。
寒洲先生文集卷之十一 第 256L 页
其遇事物。在此而应之。非逐物而有出入也。一曰心虽主乎一身。而体与天地同其大。用与天地相流通。四海六合。皆心之境界。故敛在方寸而非其入。应接事物而不可谓之出也。昔有问于张南轩曰今人对境则心驰焉。是出矣。及定而返其舍。是入矣。孟子明言其出入。而伊川谓心无出入。不知逐日之间有出入者是何物。南轩但曰心本无出入。谓心有出入者。不知心者也。陈北溪曰心。存便是入。亡便是出。然出非是里面本体走出外去。入非是自外面已放底牵入来。此上段说也。李子答赵起伯书曰谢上蔡曰心岂有出入。远近精粗之间。今有物有形体者则立其形体。自有内外。心则一人之心。天地之心。充满天地之间。安有出入之处。此则下一段说也。今以二段之说推之。体物无遗而不离方寸者。心之则也。与物同流而元无内外者。心之量也。心之应接事物者。惟是思虑也志意也。则先儒之于应接事物处。亦谓之无出入者已尽之。今看作心无而思虑有。则心为有体而无用。有静而无动矣。盖吾心之理。即天地万物之理。前万古后万古。亦同此一理。则一理相感。岂有彼此远近之间乎。明镜悬空而万象毕照。北辰居所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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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化迭运。人心不出于腔子。而万变是监。是其出入之无时。只指操舍而为言耳。何尝以思虑之用。为离心远出而觅心还入也。此是筑底处。惟虚心细思而回覆之。
答金南辉别纸
 生于形气者。气为主而发。理乘其机。原于性命者。理为主而发。气随其机。
机字从太极图解说则理之妙用。气之源头。几字从通书说则实理发见之端。而阳气夹出之始也。机与几微。若有别而实则相因。人心道心。虽有主理主气之异。而其为理乘气而发则无以异也。今谓理乘其机。气随其机。则非理非气。机果何物也。
 安有才动之际。无论人道四七。俱是理发。而及至稍动得有间。更有两发之殊。
俱是理发者。合看而指其实也。理气互发者。分看而指其机也。分合只在一处。何尝言稍动得有间乎。
 中庸慎独。身所独。大学慎独。心所独。
朱子释两独字。皆曰己所独知。则知非心之知耶。且论中庸慎独曰与众对坐。自心中发念。或正或不正。此亦是独。以此推之。其无心身之别明矣。两圣传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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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有异意。
 心经之移易邹书次第。未知有甚意趣。
西山只从意类之相似而次第之。盖箪食万钟之辨。亦贯于口腹害心之旨故也。发挥之改从本文次序者。以其良心之大义相衬也。若只依本文次第则鸡鸣而起章。又当在饥食渴饮之前矣。
 浩气馁则不足以配此道义。似欠倒说。且馁字当以心与气俱馁看。
气。体之充也。馁者。体之不充也。故朱子答吕子约书曰。此气能配道义。若无此气则其体有不充而馁然耳。盖此馁字难看。故伊川说作道义馁。而朱子改正之。其后饶季鲁首乱定论。分两馁而二之。其说甚谬。幸详味集注。
与朴辉道
岁改春尽。不审经体启居循序增泰。抱书深山。与世相忘。适轴之乐。有以自安。而山斋花树益葱茜。泉石益𤨿鸣否。震相自失替事。益无依归。眼眵妨翻。腰挛妨写。并与伎俩而夺之。古人所谓留有馀不尽之巧。以还造化者近之矣。顾此蹩躠。未易致身于光道壁觉大谷之间。居閒意到。辄敢铺之为记。演之以诗。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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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拨其牢骚之思。而窃附于切偲之义。因便付呈。想一粲矣。斯文凋丧。吾辈亦已衰洫。相期相爱之意。岂可以语言相悉。惟致远崇业。
答朴伯贤(永鲁)别纸
 颜子书编次
南轩希颜录。想必条例井井。而未之见。如欲辑纂。不妨从实记例。而问仁章系是颜子一生受用彻上彻下之真诀。似当首揭。无伐善无施劳及喟然叹等。凡有颜子自言而见于论语者居上。孟子所称舜何人条次之。为第一编。以夫子所称述颜子者为中编。亦以论语所载者为先。曾孟周程朱诸先生赞叹处次之。家语及外传之所难尽信者。别为外篇。如招庵说甚当。
 室中有光
燕坐时室中有光。便似庄周之虚室生白。只是变现之影象。未可以见道论。若每食必饱则切己之实效。日用茶饭。道便在是。
 枯木死灰。亦可言心性否。
枯木死灰。不可谓无其性。则心以性为体。亦可以心言。大黄附子是枯槁。而尚有寒热之性。壅苗用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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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谓无生理。天下岂有性外之物乎。
 被发果非蛮俗否
被发古礼所不言。笄纚如故则不被发可知。盖意犹在于望生。而哀未遑于去节也。辛有适伊川见被发者。知其必为戎。事见左传。被发之为蛮俗。断可信矣。性斋以笄纚。为去笄纚。似涉牵强。
 婿见妇之父母。妇父则答拜。妇母则无答拜何欤。
士昏礼婿见妇之父母。婿立于门外。主妇一拜。婿答再拜。主妇又拜。此则夹拜之节也。不亲迎犹如此。亲迎后相见。亦应推母拜之义。家礼妇母无答拜。当是阙文。士仪于此。却添主妇答拜。
 学校礼。无祼酒一节。
仪礼通吉凶无焚香祼酒之文。但郊特牲有焫萧芗灌郁鬯之语。故书仪始有此节而家礼从之。我国五礼仪并用开先礼。而学官皆再拜以上。即今之参神也。乐三成又皆再拜者。若今焚香拜然。其实则以乐而求诸阳也。祭酒(官名)受币奠神座再拜者。若今酹酒拜然。其实则以币而求诸阴也。祭酒奠爵神座。读祝再拜者。若今之献酌拜也。五礼仪于大中小祀。皆添三上香一节。而至于酹酒则惟宗庙大享用郁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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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馀祭则否。然用乐用币。具为降神则自如。
答金圣汝(乙卯)
顷于先亭。获闻河汉之论。心胸开爽。迄今未敢忘也。瞽说勤荷俯索。露拙固所以求益。乃者投惠长牍。垂以镌规。擎读以还。何啻渴者之茎露。其指切病处。无非药石之言。敢不击伏。仆素无悫实之工。而累有作辍之患。其于道理上。何敢容易议到。直自省觉之后。骤究天人之蕴。行思坐量。旁搜远探。作为家计。亦已廿许年矣。其间饱经极辛苦。不快活处。辄行倚阁。聊为濯旧来新之计。而但于云陶定论。此合而彼睽。不得不匍匐而寻旧步耳。若使己说稍异于世俗之论。而不悖于圣贤之旨。则虽终身不移。未见其不可。区区所自信而自守者。诚以此也。太极图第一圈解。朱子之旨深矣。不离不杂四字。是理气之要领。道不离器而器为易见。故因器而明道。器非杂道而道为其本。故先道而后器。夫子之言易有太极。周子之于阴阳圈内。挑出太极本体者。是乃因器而明道也。从人见而逆推则如此。故朱子亦以不离之实先之。夫子之言太极生两仪。周子之言太极生阴阳者。是乃先道而后器也。由天道而顺推则如此。故朱子亦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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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之妙继之。夫首一圈。在图说则为无极而太极。第二圈。方见得生阴生阳之妙。今若解首一圈而辄用理生气之旨则段落太欠分明。殊非引图说解剥图体之意。且不出生字而上加所以字。下足本体字。已带得生字来历。非谓其生字之疑于缝罅而去之也。本体二字。尤可见此理之实。本者末之先也。体者用之先也。其曰即阴阳而指本体。亦非谓阴阳之本来体段实是动而阳静而阴之本体。则初不可滚作一物。认之为元无先后者明矣。今以生字之离于阴阳为病。则孔圣之于系辞。已用之两生字。有何同异之分剂也。至于心说则特选前圣之训。推演为之。初非鄙生之所杜撰。则执事认之为大错何也。性具于心一段。盖单言心时。不得不以本体之性妙用之情统同言之。圣贤所以别立心字。以其为一个字母也。非这心则性情志意等名目。俱无著落。且既曰该诚神备寂感则何不用统性情合理气之好题品。而必欲偏之于气也。末段如何是理如何是气之问。未知何以为对。仆本泥于古训。不作别见。以仆所闻则理者指其有条理者言之。其体浑然而其用粲然。所主以动静之妙也。气者指其有气力者言之。其正浩然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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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欿然。所资以动静之具也。理则乘乎气而时发。气则根于理而日生。讲明理气之原委。欲其明善去恶而已。
答金圣汝
理生气之说。原于孔圣而成于考亭。至若理之始生。千圣之所未言。吾心之所未安。而执事深恶气生之说。硬将理生字来对。气之生生于理。而理之生生于何处耶。理兄气弟之说。尤觉辞窘。先儒以理生气。比之父子。气配理。比之夫妇。理命气。比之君臣者有之。而认理气为并媲俱变者。未之闻也。理也者。不生不灭无始无终者也。气也者。有生有灭有始有终者也。阴阳之机。停息于此天地亥会之终。而一理元无停息。此气才终。便生出彼气。以为后天地开辟之根柢。初非以既屈之气。更作方伸之气也。至若源头在是之说。则乃从天地万物说了气之源头者也。理无方体。岂有源头之可言乎。执事以古人文字头绪太多。径欲于自心上思究。然吾之心理弱而气馁。不若圣人之心光明纯粹。执事之心又特有气而无理。不若圣人之心之全体太极。何必师心自信。而不以折衷于古圣人平心顺理之文也。自反之馀。不无奉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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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主臣主臣。
答金圣汝别纸(论巍庵集)
 人得人理。物得物理。是所谓各得也。各得之中。有正偏通塞之不同。
观此则巍庵亦说人与物为性之不同处。但忒疑南塘为无性之论耳。南塘亦岂无误疑巍庵处耶。今看盛录曰偏塞处五行何以能有五常之性也。亦恐太涉峻快。物物各禀五行。则五行之气。便具五行之理。五行之理之全者。独谓之有五性。而五行之理之偏者。便谓之无此五性乎。人性之所以贵者粹也。物性之不能最灵者偏也。将偏做无。岂不过哉。偏塞不发用者。不名为五常。则朱子通人物而言五常何也。纵使各得二字。已含得偏全不同处。以为健顺五常之德者。何处见得人有物无底意思乎。
 若代以元亨利贞则较分明。
元亨利贞。即仁义礼智之在天者。仁义礼智。即元亨利贞之在人者。有天人命性之别。宜不可替换说。然昆虫草木。若果有元亨利贞之理。则即此便是仁义礼智之性。盛录曰昆虫草木。亦有元亨利贞之理者。理同也。非性同也。如此则五性不原于四德。而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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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矣。亦欠商量。
 天下岂有天命而非五常。五常而非天命者哉。
天命虽浑然一理。而四德具焉。其分实殊。五常虽粲然分殊。而非有墙壁遮拦。磊碨结块。而其理自一天之所命。固五常也。五之为常。即天命也。此说恐无病。南塘亦曰一而能五。五还佗一。今谓一理浑然。不容有五者之名目。则恐欠商量。
 未做人未做物时。已具是四者。
一理浑然之中。四德全具。五常之定名。虽立于气以成形之后。而五常之实理。已具于气未成形之前。若谓因气质而生则做病。
 朱子曰未发之时。自尧舜以至于涂人一也。
南塘所言未发时气质有善恶者。统言未发之地头。巍庵所言未发时气质纯善者。单指未发之极功。两说俱不为无證。然若于未发之中大本之地。和气质赚说则流于释氏之本心矣。盖朱子之言未发。主理而言。两公之言未发。主气而言。故不免有自相杭磕处。
 天命五常。太极本然。名目虽多。不过此理之随指异名。而非有彼此本末偏全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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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沦说理一之原。则天之所命即五常。五常之浑然者。即人之太极。人之太极。便是本性之全体。巍庵说之曰不过此理之随指异名者此也。分开说分殊之妙。则天命则曰元亨利贞。五常则曰仁义礼智。太极统天地万物之理而言。本然主人物受生之理而言。南塘说之曰同中有异者是也。正是閒争竞耳。然天人既分。不能无彼此。命先性后。不能无本末。统体各具。不能无大小。人全物偏。皆其本然。则又不能无偏全。元在一处则不容殊指。元只一物则不容异名。主浑沦而斥分开。终未免一偏之归。
 
德昭以为冲漠无朕。只是理无形之谓。理之无形。岂间于动静乎。
程子论冲漠无眹。万象森然。而因曰不可道无形无兆。然则其谓无眹者。固是无萌兆之义。而非谓动时之亦无萌兆也。其谓森然者。非谓万物之形象已著。正是万象之理粲然于其中也。惟其于至静之中。有粲然之实。故其动时亦自流行宣著。无形而至形。无兆而有兆。然至形者元无形也。有兆者元无兆也。单说冲漠无眹。谓之无形亦得。谓之无萌兆亦得。谓之静一边亦得。谓之兼动静亦得。故朱子言道。既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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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行之路。又以为冲漠无眹。此谓本体之贯动静而冲漠也。若太极第一圈之说。其下继之曰冲漠者固为体。而发见于事物之间者为之用。此谓阴静之真体冲漠。而阳动之妙用发见也。冲漠是发见者之本。自冲漠发见。是冲漠者之自能发见。非有两物也。若太极第二圈之说。皆就形而上处言之。非谓理体而气用也。巍庵之曰无眹自无眹。粲然自粲然。固涉语病。而其谓若于体用一源。截出当然一边以为冲漠。而外此更无一物云。则名理不当者。诚亦至论也。盖理之所以然处固自冲漠。而粲然者在其中矣。理之所当然处固自粲然。而冲漠者在其中矣。理一分殊。元在一处。冲漠者理之一也。粲然者分之殊也。非谓冲漠之中别有一物粲然。粲然之中别有一物冲漠也。虽谓之冲漠即粲然。粲然即冲漠可也。若只曰所当然处方谓冲漠。则非徒阙却静一边。而理沦于空寂矣。若只曰所以然处独自冲漠。则非徒阙却动一边。而理失之闪烁矣。但巍说此理二字。虽主当然而言。而其所以然者。实亦该举其中。故谓冲漠无眹者。即此当然而在耳。曷尝别有一物冲漠无眹哉。语意完备。而高明反以当然为达道。冲漠为本源者。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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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乃过乎。但恐巍庵未能深察乎动时之有形有兆者。实亦冲漠而无眹也。鄙说无形而至形以下二十五字。恐不可易也。
 太极是动静之理。而未尝动故无眹。
各指其情状。则静之理。冲漠无眹。而动之理。粲然而有条。统言其实体。则此理之冲漠无眹。无间于动静。盖冲漠者实粲然。粲然者实冲漠故也。自理而观则言其涵动静而为太极也。若无几微萌兆。而有几微有萌兆者。实根于此。方其动而生两仪四象八卦也。若有几微有萌兆。而其本然之妙。初未有几微萌兆之可见。通书曰动而未形。有无之间者几也。注曰几者。实理发见之端。巍庵指天理之流行昭著处。而谓有几微萌兆者。何尝有认气之病哉。但未言有眹者实无眹耳。万象纷罗固气也。而理之乘气流行。初非暂离。则何妨乎即气而见理耶。盛见往往于费处讳言理。亦恐做病。
通按盛录所载巍庵说仅四三编。无以见其全。而平生命脉。亦略可见。衡之于心。不能无从违之别。然謏学浅识。亦安知所从之为得。而所违之无失也。盖有性则同。为性则异。即鄙生论性之赤帜也。巍庵之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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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俱有健顺五常者。合于有性则同之句。谓物亦得五常。只偏而不全者。合于为性则异之句。然又谓单指本然则其所粹然者。亦何尝有人物之辨云则不敢无疑。审如是则巍庵以物性之偏而不全。为非本来如此。而气质斲丧之致。不可谓之性故也。于朱子理绝不同。性同不可之论。不啻矛盾矣。至于未发之论。两家之所指。本异而其实皆同。夫静而昏昧中体不立则便不成未发。此众人无未发之论也。大本立然后方得为未发。此乃上智事。非徒理善。气质亦善。此巍庵之主见也。天命之性。是为人人之大本。性不感物。实是未发地头。性未有离气质而独立。则虽至恶之人。亦有时静得好。合于圣人之中。然其恶底种子。固已藏伏于气质之中。此厮役皆有未发之论也。理固纯善。而气则有恶。此南塘之主见也。所指之未发既异。则其曰气质纯善。其曰气质有善恶者。初不相妨。而俱为可通。此段所论。活看则皆可从。而惟蹠蹻无大本之说。稍觉话头高。夫蹠蹻之为蹠蹻。只是大本不立而达道不行耳。不可谓无大本。无大本则为无性矣。其以本然之气。对本然之性则亦恐主张气太重。以大贤变化气质之验。认众人禀受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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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本。则其于这气之本来杂糅。初无天人之别何哉。且如太极阴阳微著之辨。则遂庵主理而竖说。巍庵兼气而横说。夫动而生阳以下。固自是太极之所为。则微即太极之体也。著即太极之用也。固与费隐之旨合矣。而将阴阳对太极说则道理微而器象著。至微之中至著之象具焉。至著之中至微之理存焉。体用一源而显微无间矣。固与费隐之单指道者。难以相准。而合两说以断之。方无罅漏。惜其全书未广。无以究极其归趣耳。盛录尽觉精明剀切。极可钦服。而但予夺太偏。不务集长。反复究辨之际。𨓏𨓏有辞气太露处。序中本领二字。犹恐有加勉者。幸不住修改。屡次锻鍊。俾为可传之书如何。且以执事精专心力。益加蒐集。合书两家前后文字。以为一通。而节次爬栉。以为究竟之地则尤好。未谂伊时不外而更与之相订否。鄙说如未中理。乞赐驳正。
答金圣汝
礼书疑问。𨓏𨓏多该畅敏妙之旨。深庸敬服。但好古之甚。或左于时大顺次之义。辨理之博。颇欠于平正悫实之味。更加芟整。务为精当。俾为可传之书如何。就中谬询凶时不可行吉礼者。本谓后丧未葬。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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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前丧练祥。庾氏所谓尸柩至凶。而二祥涉吉者也。过时不举盛祭者。本谓春之时祭。不可追行于夏。秋之时祭。不可追行于冬也。先辈移之于禫。乃有丧中无禫过时不禫之说。所谓过时不禫。则犹有可据。小记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注。已祥则除不禫。朱子亦曰也是如此。则二十七月已过之后。似不当追行禫祭。而丧中无禫云云。决非礼意。葬以后虞祭。渐用吉礼。卒哭谓之吉祭。则自其后丧而已行吉礼矣。独于前丧之禫。诿之凶时而不行可乎。谓之凶则两丧皆凶。谓之吉则两丧皆吉。故旅轩曰大丧之禫。不可以齐衰之在身而废其事也。此恐为确论。
  别纸(礼书疑问)
 饭含。主人左扱米。言主人从尸左而扱米。恐非谓用左手。
主人坐尸西东向。而米在尸西北。正当主人左手处。若扱以右手则手当尸面不便。故左手扱米。自颔下就尸口实之。亦以左袒。而宜于用手故也。
 备要增解通考。皆先书家礼本文。加圈而引士丧礼丧大记诸经。有似乎家礼为纲。而诸经为目。恐甚未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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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礼宜于今。易知而易行。故礼书多以为本。子其未备处。方寻古礼。如愚所编。不专以家礼为主。故颇有异例。
 朱子丧。用书仪用仪礼。语类与行状所记不同。窃意先生之丧。勉斋必奔丧。则治丧一以仪礼从事者。行状的是信笔。
勉斋祭文。有独睹丹旌之语。奔丧似在敛殡之后。窃意语类所记。先生实旨也。仪礼可行处皆用。不可行处用书仪。岂非参用乎。
 丧大记士妻以裞衣注中。亦言裞衣。而不言褖衣。通考作褖衣。未知别有所据耶。
妇人丧。准古礼则当用褖衣。其制详见通考。褖以赠终。亦谓之裞。非二物也。
 首绖。士丧礼及家礼并无两股之文。惟周礼檀弓注疏。谓两股相交。终是可疑。
首绖一股。既无可据。而两股则有据。不可创为异论首绖如非两股。则环绖又是何物。
 绞带。丧服传。绳带也。绳之为物。安有三重四股欤。所可疑者。首腰绖并不绞。而惟绞带独绞。故名之曰绞带欤。若腰绖亦绞则要绖非绳带乎。疏衰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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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布带而不曰布绞带。则可见以布为带者非绞也。绞之为绳。是为绞带。则所谓绖者。非绳绖明矣。
绳即索也。索有两重者有三重者。始丧绖带皆两重。而既虞乃三重者。所以致饰也。乌可谓绳无三重乎。绞训缚。缚于腰也。绖乃大带申束之义。绞非以纠麻而名。贾氏见绖之垂绞而认作纠缠之意。然此亦缚结使不散者也。其本体之纠则自如也。家礼明言绞带以布则信朱子足矣。何可异论。且绖则两股相交而已。初非以绳为绖。而若绞带则两股三股。皆紧纠以绳为之。故谓之绳带。今欲伸经无两股之义。而硬做绳绖之目。恐涉不韪。
 士丧礼要散带垂。既言绖又言带。何也。
只言散垂则有皆散之疑。故特下带字。带乃绖之端。不入围者也。然带与绖。有通用处。葛带三重是也。此等处不必深看。
 经云妇人之带。牡麻结。本注云妇人亦有苴绖。牡麻结本。而苴绖不结本耶。
苴绖即牡麻结本之带。以色言则谓之苴。以实言则谓之牡。牡麻较细于牝麻。然其色则皆苴也。结本。即绞垂之义。而将言结本。故不曰绖而曰带。然带则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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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岂于牡麻带之外。更有苴绖乎。
 小敛环绖。见于杂记。而不见于士丧礼。白巾则又不见于杂记。而丘仪有之。先王制礼之外。恐不可夫人而制礼。且绖之一股两股。何义。
环绖。大夫礼也。故不见于士丧礼。白巾。即古之素委貌也。礼因时宜。有可以义起者。初非夫人而制之也。一股者。礼未备也。两股者。礼始成也。三股则弥文矣。
 衽以三尺五寸之布。裁为两条。一条足以掩裳傍一边。故不复用两条相当。朱先生晚年之论。与疏家合。前掩后后掩前。似无所施。
衽说恐是。鄙见亦然。
 首腰绖。本注疏初无两股相交之文。而惟三日绞垂始见。抑围者不绞。而但绞其垂耶。
围者不相交则只是散麻而已。解破委靡。不成貌样。将何以区处。今人以麻横被藁索。古制必以全麻交作两股。以围于腰也。
 丧人之著巾。盖出于俗礼。而不知自何时始。
汉时所谓挂孝。即布巾也。
 礼家以为父未殡。服祖周。盖不忍死其亲也。祖死未殡而父又死。不忍之意。庸有异乎。夫所谓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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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不忍谓父死而服祖三年也。既不忍谓父死而为服祖重。则又何忍谓父死而为父服斩乎。粗衰苴绖。既忍于父。而独不忍于祖。宁使祖丧无主。父恨终天。恐是忍所不忍也。
父已服则子接服。父未服则子代服。皆所以伸父之孝。政合于不忍死其亲之意。来辨尽得之。
 父亡之日。祖丧无主。父丧既成服。则祖丧亦可代服。退溪所以有朔望朝奠之说。朱子请宁宗承重劄。因葬时制斩衰者。光宗有疾。不能主丧。与此有异。
葬前丧主无所行之节。而父未葬不易斩衰。故代服可待葬时。然君父不执丧而太子代之。元无别制斩衰之事。既有为君斩。则一身岂容持二斩乎。服为君之斩。而行代父之礼。无异于私家期服之子。值父疾而代执馈奠于祖者也。朱子献议于不见郑志之前。故其说微失礼意。盖代丧未可谓之承重也。
 适孙持重在丧而亡。次孙代服。
父子一体。可以代服。弟可以代兄服乎。嫡孙丧未毕则嫡孙犹是正主。练祥禫等祭。次孙摄行其事。岂有无后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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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孙亡无后。次孙为祖持重。
嫡孙死已久。而祖亡之前又无移宗之命。则次孙焉敢遽然受重乎。执丧服斩。生者之所表。非关死者事。次孙素服馈奠。自尽哀慕之心足矣。一日代重。一日未安。何待日后而难处乎。
 檀弓免子游衰。皆以其有适孙而立子故也。若其无适孙而立子。则又当如何也。
有适孙而立子。固非私家之所敢行。而无适孙而立次子。亦不若立其后之为正。
 既曰嫡妻所生皆名适子。又曰若言适子。惟据第一。由前则适子非一。由后则适子惟一。上下文不满数十字。而矛盾若此何也。
嫡妻所生皆名适子。故曰若言适子。惟据第一。盖泛称适子。断无皆服斩之理。而不得不惟据第一。此有何矛盾乎。今以第二长者言之。以其嫡母所生则谓之适子。将传父重则谓之长子。不为父后则谓之庶子。适子者推本之也。长子者尊异之也。庶子者远别之也。疏之曰皆名曰亦名曰同名。各有意义。
 丧服疏。丈夫容有贰斩。故有为长子皆斩。窃疑为长子皆斩。则是长子有二也。父为长子斩。皆将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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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非已传重。父死后方有传重。父在子死。安有已传重乎。
次长而膺主器之重则亦名长子。既有将传重之实。当有将传重之服。若其以已传重论者。在母后而不在父王。况父王之于正体长子之丧。已用不传重之服。则为次长之将传重者斩。何尝有贰斩之疑耶。愚意伯邑考成长而死。不曾有废立之事。则文王当为之斩矣。既斩之后更立武王。主鬯既久。不幸先卒。而成王为太孙。则文王必为武王斩矣。若伯邑考死。文王便以不传重处之而仍立武王。则尤安得不为武王斩乎。
 凡父于将为后者。非长子皆期也。见于不杖章注。则安得曰皆斩也。且为次嫡传重而斩。则不但贰斩也。不幸有三四五六斩矣。
第二长者。亦名长子。故不在于非长子皆期之中。非长子。即庶子与适孙也。次嫡既成长子之后。安得以庶子目之。次长没而其子不传重则又不成长子矣。何至有三四五六斩乎。毕竟传重只有一子而当斩。虽第一子死而移宗。不为之斩。况第二子之不传重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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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次嫡以下皆为正体于上。则长众之别安在。而必以是四字注解长子之义乎。众子亦可以传重。则传重二字。不足为长众之别矣。
曰正体则庶子与适孙。不在此科。而只有嫡妻所生之子矣。曰将所传重则众嫡皆去。而只有一长子。若众子传重之疑。则质诸文王可也。
 盖贾氏之意。以妇人为夫为父。不容二斩。而丈夫则为父为长子皆斩。是容有二斩。己庚礼讼。亦未闻以此为證者。
妇人在室为父斩。而适人为夫斩。惟已适不得为父斩。丈夫父在不为长子斩。而既为父斩。方得为子斩。亲不同时不同则非所论也。疏中既无为父字。则礼上岂容勒说。文字道理。亦有显晦。古不證而今證。又何疑乎。既为长嫡子斩。又为次适之亦名长子者斩。此乃为长子皆斩也。乌可曰决无是理。
 小记注。父母于子。将不传重于适及将传重者非适则服之皆如庶子。两适字是长适之适。非谓次适也。皆如庶之庶。不可谓专指妾子。
虽长适而不传重则同于庶子。虽次适而将传重则便成长子。嫡妻所生。方谓之适。对适言则庶乃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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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适子为嗣。方谓之长。对长言则庶乃众子也。
 通考以为长子皆斩之文。系于亦名长子之下。證成次适之服。次适传重则长适不得传重。而乃并与不传重长子而皆斩。则正体非传重不得三年之说。皆可删也。
废之于未服之前则是为不传重。不传重则不成其为长子。服之于未废之日则是为将传重。将传重则乃所谓长子。废之于既服之后则服已遂矣。不可追改。但其实则不传重。故次长死后。又服将传重之服。此乃容有二斩者也。通考何尝言不传重者亦斩乎。
 
生子为长为众。专在于传重。而不系于天伦之伯仲欤。
天伦之伯仲。果重于传重之义。则适子而不传重者。曷为之不斩也。子夏所言长子。乃正体传重之长子。不传重则名虽长子而不成其为长子。所传重则本虽次适。名实皆长子也。
 嫡适也。适专主也。言专主祖统也。适亦众子中最长者而立以为适者也。
公羊传立嫡以长注。嫡谓嫡夫人之子。其详在通鉴十卷史断。就考之如何。盖对众而言则适训专。对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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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言则适训正。皆名适子与立适以长之适。明其为正室所生也。所立者妾子则不可谓之立适。所立者次子则不可谓之以长。惟适生第一子死而不得传重。更立次长则亦不害为立适以长之义。立适以长。如谓众子中最长者。则妾子之伯于嫡子者当立。而嫡子之仲于妾子者不当立也。误解本文。而反斥疏说可乎。
 适子之同母弟以下同名庶子。如谓嫡妻所生皆名适子。则适子非一。乌在专主之义乎。
仪礼经传通解内治篇。出于朱子手自编摩。而其中载疾死置后。复以嫡长子之语。此谓世子死。立次嫡为后。复谓之嫡长子。乌在其世子母弟之立者为庶子乎。大抵次长而非传重则远别于长子而同名庶子。次长而将传重则远别于庶子而亦名长子。
 太王不传重于泰伯。而朱子曰泰伯。太王之长子。文王不传重于伯邑考。而陈氏曰伯邑考。文王长子。则长子之称。虽不传重而亦不移也。
礼经之言父为长子。与泛称长子。自不同。以礼经言则泰伯,伯邑考。皆不得为此长子。而王季,武王。方是此长子。盖不当斩则非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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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佗子为后。星湖以为本指异姓而言。恐非的證。若是异姓则非其族也。孔氏之识见。何至于以非族。解非嫡之义也。
以父之嫡子。出为大宗子。则曷谓之传重非适乎。遂庵亦以养佗子。为指异姓。非独星湖也。
 父为长子传注。重其当先祖之正体。疏以适孙为正而不体。由疏说则体字可言于父而不可言于祖也。由传注则体字并可言于祖。贾氏之分正体为四种。恐涉烦碎。
己为祢之正体。子为己之正体。然后方成个正体于上。方成个当先祖正体。祖先正体相传。而子又是正体相传。故服以三年也。疏家知此义。故曰父子一体。而祖孙本非一体。传注何尝有孙为祖体之义乎。若以祖言体则嫡孙之将为后者。不可谓非正体。不可谓非传重。果可为之斩乎。苟不可为之斩。则其不得为体明矣。四种之中。如有一种当服三年。则贾疏可无。而不当斩者。实有此四种。则传注正体之说。将何以区处也。人将何所据而不斩乎。
 为人后者。本非正体。故不为之服斩。且彼之为我也。如吾子而服父之服。吾之为彼也。如其父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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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之服。如其父则足矣。安能加于其父乎。
然则乌在其为立嗣子承祖统也。今曰以经据则当期服。此果非己之长子欤。不可谓正体传重欤。不足以当先祖之正体乎。体而不正之庶子乎。尤庵引程子说。以英宗为仁宗之嫡子。则嫡子而将传重者。曷不为之斩乎。入继之子。苟可以支子视之。则立后后生子。乃适子也。既有适子。安可传重于支子乎。假令人只有妾子将传重。而嫡子晚生则亦当以妾子为后乎。苟如盛说则妾子支子。均是庶子。立嫡之义。果安在哉。
 
大宗立后而小宗不得立后。则小宗之支子众多。而坐视父祖之不血食。礼意恐不如是。(至)若以其异于众子而加隆。则是乃第五伦十起之私意也。
父子至重。圣人不轻许继后。非大宗则有班祔之礼。有移宗之规。惟宗子有君道。不可得以绝也。苟非五世以下之宗与百世不迁之宗。则宗易于下。不可谓同宗。今世之以同姓为同宗已误矣。然今礼以继绝为重。小宗得以立后。疏族亦或相后。其意近厚。而恐未免轻变天伦之疑也。若继子之同于长子。非加隆也。所以重祖统也。既非庶孙为后焉。可曰非正体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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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见则以继子谓异于亲子。而不服正体之服者。真是私意。而大非尊祖之正理也。
 家礼义服。通指出后者。若乃昆弟之子犹子也。不在此例。正服本既五升。则岂可降从六升。无后继后。本非天属。而圣人以义起云云。
同是继子。而以兄弟之子则正服五升。以同宗之子则义服六升。然则家礼何以遗近而言远耶。为人后则天已移矣。安可曰非天属乎。斩衰长子不可以二。故虽次长。传重然后为之斩。而虽第一子。不传重则不为之斩也。若其不免于贰斩者。前之斩虽斩非斩。而后之斩乃斩也。母后之于承统子。齐衰三年而已。虽或加隆。而岂至于斩乎。若为舅斩则时王之制。有不敢知。然亦只是从夫而不降一等者也。况此所继之子元是长子。此子之外。更本无子。则又无二斩之可论。正服斩衰。是乃一本之义也。既于本生降服不杖。而又为义服于所后。则是乃无本之人也。
 嫡孙为祖三年。而祖为嫡孙不似父为长子。何也。
父子一体。故相为之斩。而祖孙非一体。故下以重而上以轻。
 为昆弟子之妇。正经无文。而旧制为之大功。岂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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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昆弟子妇。同于适妇大功。而加于众妇小功也。
古礼服舅期。故舅为之服嫡妇大功众妇小功。今礼服舅斩。故舅为之服嫡妇期众妇大功。古礼固正。而于旁亲则并用相报之法。故侄以不杖期。侄妇以大功。侄妇之服。反加于众妇。今既酌以通之。妇各视夫而减一等。适子服斩而嫡妇服不杖期。众子服期而众妇服大功。侄子服不杖期而侄妇服大功。亦颇齐整。恐不容佗议。但服舅斩。终不若古礼之正。妇以杖期而舅以不杖期。恐不害为隆杀之节也。
 大功章注曰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据此则昆弟子妇同众妇服小功。已在其中矣。
不视其夫而视其从姒。果何意。古礼众妇小功薄。故升为大功。侄妇大功厚。故不敢降其报服之重。设使古礼同众妇服小功。今既加为大功。则同众妇服大功。不亦可乎。
 妇人不主丧不计代。元无承重之义。目以归宗之义。不降其祖者。安得为夫之祖承重乎。由此观之。凡承重者之妻。其实皆从夫服也。非承重服也。
说得甚条畅。
 一个主妇。必无或对亡者而称。或对主人而称。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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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称。非但母子共事之为未安云云。
来说果明白精畅。而独于遽易主妇处。恐欠宛转道理。凡丧父在父为主人。母在母为主妇。男主拜男宾。女主拜女宾。今于母在父亡之日。母纵以未亡自处。不以礼拜宾。而子妇敢以主妇自居。践其位行其礼乎。
 出继子之女既嫁。为本生祖父母只降一等而服大功。葛庵以为似当再降。恐未然。
女子虽嫁而不降其祖。惟父出继而祖移于所后。故降本生为大功。既非以已出嫁而有降。则恐无再降之理。
 庶子之子。父没为父之所生母云云。
虽嫡妇人无重。庶子之子既不承祖父之重。则安得谓承祖母之重乎。虽非承重。亦可三年。比例于代父服。
 承重庶子以其第二子主母丧。问解续以为似当服承重之服。
家无二重。其父承嫡之重。而其子承妾祖母之重可乎。父之所母是为祖母。嫡祖母乃其祖母也。如无父命而遽服父所不服之服。则是以既嫡之父。反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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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也。欲尊祖母而贬其父可乎。如有父命则可以比例于祖庶母。此正南溪所说绅受重于耀卿。非耀卿受重于其母者也。承重之称。施于妾祖母。非正名也。名不正则言不顺。
 从母。母之似也。舅之似于母。未若从母之似也。由母而推者。宁不重于舅乎。
从其形貌之似亲昵之私。而不从其正大之体可乎。自母言则尤所敬重而慕向者。在舅而不在姨。虽以己言。舅重而姨轻。舅亲而姨疏。以姨同舅。亦已尽矣。愚欲从朱子。
 
朱子曰母族三。母之父母之母母之兄弟。而恩止于舅。故舅之妻推不去。
窃谓母族三。母之父母一也。母之兄弟二也。母之兄弟之子三也。恩止于舅。谓不及于舅妻也。
 同堂姊子为妇。妇母亡。服从姊服。李嵩谓当服妇母服。窃疑从姊本宗也。妇母外亲也。恐不可先外亲而后本宗。降小功而从缌也。
诸侯绝旁期。而犹服妻父母。妻父母之缌。恐重于从姊之小功也。然此等处。略用包特之意。平居则头著小功之绖。腰用缌带。有事则服缌。缌服尽后全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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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如何。
 以婿而出继为甥侄。南溪以为当服舅服。东岩以为当服妻父服。古礼舅与妻父服同。则服缌恐当。
此亦从上例服其馀月何如。盖此舅不可独仍古服。且虽同服缌。亲不同则不可一缌两用。平居之服。舅服耶妻父服耶。愿闻其说。
 小记生不及诸父昆弟。蔡谟以为弟不得先己生。一弟字衍。窃疑此乃诸父之子诸昆弟。其昆其弟。自为昆弟者也。非于我为弟者也。
见得精。
 
齐衰三月传。宗子之母在则不为宗子之妻服也。张子非之。然五服中夫妇异服者多矣。且夫妇共事。当辨于主人主妇云云。
宗人之服宗妇。岂非以主奉馈献耶。宗子有母。不服宗子之妻者。宗妻虽代执奠。亦以姑命将之。姑之一息未泯。犹是主妇故耶。自祖先视之则宗子母之为适妇为主妇固自如也。
 小记为君母后者君母卒则不为君母之党服。抑为君母后者。父统不移。故母党之统。从以不移耶。
小记说终涉可疑。庶子之为父后者。不敢以母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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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母。故亦不服其母之党。而又于君母卒后。不服君母之党。则此子果生于空桑耶。何无外祖也。抑以君母虽卒。父犹在。虽为君母后。以不为父后。故降同妾子。只用徒从之礼欤。然此亦有古今异宜处。愚意为君母后则君母没。犹当服其党。父虽在。当命绝其母之党。而专一于君母之党。
 陈诜妻李氏辱身救母。自诜视之。恩也非罪也。则本不当疑晖服。为诜之妻者。得不为晖也母乎。
李之投贼。意在活姑。则见夫之前。固无可死之日。而既见其夫则姑已活矣。失节之耻。无地可雪。则判一死以明本心可也。自诜视之则有恩无罪。固当迎还。而取失节人以配身。是已失节也。乌可以更育一女。筑室于外。厚其衣食。俾终其天年可也。李死之后。致疑晖服。乃是感其恩而薄其行故也。愚意则生待之以妻者。死服之以妻矣。其子亦当以母服服之。而在严子则乃前母之既出还依者也。只当无服。盖己母自在。既不可视以继母。又不可视以嫡母。若严妻死后则李子当以继母服服之。盖其更娶之日。已定继母之名故也。且李氏之主。在王法则不当许祔庙。自祖考视之则活姑之功小。失节之事大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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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猛谓所后母被出。为后者无服。窃疑为人后传。为所后者之妻若子。不曰所后母。而曰所后者妻。所后者不以为妻而出之。则己不得以若子明矣。
朱文墓志。载范仲芸遭所后嫁母丧。所生母王夫人使为之服曰是尝为洪雅配。独不为仲芸母乎。此一段可见所后出母之合有服。至若所后母之异于继母者。继母虽如母。既出则非吾母。所后母则虽出而亦吾母。(若其所后有前母或后母。则有母可母。不当为出母服。盖无生我之恩故也。)
 经文不见出祖母服。苟无服则无系祖存亡。
旧制为出母服齐衰而杖。卒哭乃除。仍伸心丧三年。则出祖母或可服齐衰不杖。卒哭除后。心丧期可乎。此有南溪说可据。
 家礼浴后含前。徙尸床置堂中。犯风触寒于未敛之尸。非但违古礼。纩息未冷。遽徙于堂。恐无是理。
古之室堂。异于今之室堂。室未必炕。而堂皆有门。虽徙于堂而无犯风触寒之虑。且以天子之尊祭礼之严。室事毕而堂事行。东面于室而南面于堂。践位行礼之正。尤在于堂。故徙于堂而无所嫌也。但今之堂。例多无门。未敛之前。尤不可徙尸。而既敛之后。亦恐难经日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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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主人不拜宾。然平日亲厚尊长来问。亦安得不拜见。
主人既拜宾。则众主人哭稽颡而已。不拜恐当。惟主人适不在。则众主人代之拜宾。盖拜宾所以答吊哭。非以相见之始而拜也。虽尊客来问。哀恸之中。何可论寻常礼数。
 罗大经谓枯骨岂能与生者相感以致祸福乎。窃意一气相感。岂有生枯之异。今以死灰培生木之根则木为之蕃。
葬父母遗体于必有灾害之地者。是无安厝之诚也。天理之所不佑。所以有彼安此安彼危此危之疑。而世俗风水之说。𨓏𨓏诞妄难信。罗氏说有补世教。未可非也。
 奔丧不及殡。先之墓。若先及殡则后之墓可知。若过家门不入而先之墓。则是有死其亲之意。
不及殡者。谓不及于在殡未葬之日也。非谓其行之家远墓近也。若如盛说则兄弟之丧。过家不入。而必先之墓。果何义也。今夫人子辞亲远游。及其归也。的闻父母在某处。距家稍左。则旷省之馀。当先之父母所在之地乎。当先之父母常居之室乎。苟以家近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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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之。则是无急见父母之心也。且如未葬奔丧。先诣柩前。未闻先就灵座也。不先之平日所居之奥。而先之敛藏体魄之肂者。独无死其亲之嫌乎。古礼家礼皆以先之墓为辞。而反从丘氏不思之说。恐未是当。且已葬则不可言殡。
 启殡时无奠。极可疑。
启殡无奠者。有事祖庙。不敢以先食也。
 既夕注。重不入者。主于朝祖。若过之矣。夫朝祢庙。而若过之者。求之情理。似太不近。
主于朝祖。孙祔于祖。不敢以主道入祢庙也。若过之矣者。重止于祢庙门外。不更还设于庭。以明日将朝祖。必有灵柩过之也。东面待之便者。柩西东向。正用主道。而柩从重东过。故于事为便也。曰若则非真遽过也。重虽不入。而柩实先入。乌可以过门不入疑之乎。
 朝祖奠于柩西则为西向。
奠虽在柩西而实东向。故仪礼注曰不统于柩。神不西面也。不设柩东。东非神位也。只取依神。而非谓馈享故也。今曰奠于柩西。则为西面。恐非神不西面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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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子既载蜃车。而迟迟未忍发行。至于日过中而祖。既祖又不忍行。以至于经宿。而又设遣奠。
祖奠之礼。还柩车使辕向外而已。柩实不离于厅事。初非载车而经宿也。祖始也且也。姑且设奠。以为行之始也。既载蜃车之说。无乃过乎。
 祖奠不言设馔可疑。既夕注皆三鼎。若兼祢庙则祢庙如小敛奠。小敛奠陈一鼎而非三鼎也。
大敛奠已陈三鼎。而朝祖庙已用大敛奠。则今此祖奠大礼。可反用一鼎乎。三鼎豚鱼腊各一也。乃奠如初则其用三鼎可知。
 
坏庙之庙。指殡宫而言。非谓祖庙也云云。
古礼小祥祭于庙。祭毕主返于寝。盖栗主新成。祭于祖庙。礼意甚精。而将纳新主。庙不可仍旧。故修治其檐。使之刮净。更涂罅隙。致其新饰。此乃谷梁坏庙之义也。礼书之以殡宫为庙者。固有之矣。而此庙字的指祖庙。盖小祥。古礼不祭于殡宫故也。若以尸柩至凶而易檐改涂。则虞祭之时。便可为之。何待留之一年而始有易吉为凶之事乎。虞祭渐用吉礼。卒哭谓之吉祭。则从事吉礼久矣。何乃追提其凶。而肆然毁坏耶。且古礼春秋修其祖庙。则小祥修庙。因以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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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果何疑乎。易训治。非变易之义。若其修治之际。先告厥由。特其节文间事耳。
 考妣各椟。寒冈礼说此为稳便。
考妣合椟。出于精气合之义。生而同藏无间。没而同椟并坐。有何不便。
 虞祭如葬服。而葬时无网巾。则虞时不用明矣。丘氏疑古礼只言去纚而不言还施。纚者黑缯也。丧中何以还施。
古人以纚韬发。并不露髻。仍著缁布冠。有吊礼。去玄冠用素委貌而纚则自如。及遭亲丧。既小敛去笄纚。以麻括发。以布为免。括免异用。皆所以代纚。但丧冠括免不能韬发。故汉人始以布巾代素委貌。抑或古礼亦别有巾可以代缁布冠者。故汉人仍之欤。今之网巾。即古之纚也。始丧之括免。已是敛发之具。则固不待布网。且葬前不执馈奠。不妨头发之撩乱。葬后亲奠。渐用吉礼。则不可不略理其发。故仍以布网代括免。用之于祭时。似或可矣。纚固黑缯。而以布代之。亦足以当纚。所以有丘氏之说也。
 朱子曰但古礼于今。既无所施。而其所制仪。又无吉凶之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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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礼于今。既无所施者。如用尸及器物陈设左右之序。皆不合宜于今也。其所制仪。又无吉凶之辨者。观下文读祝一款。可知未见其为初年说。制仪虽尽善。古今异宜。而阙略处居多。又其繁而不简。难于一一施行故云然。
 祫事二字。开元礼告妻告子。改以虞事。
愚编小礼书。不敢动祫事二字于卑幼处。
 士虞礼三献并无哭。至告利成而哭。允合于神理人情。而家礼何故不取。而每献每哭。有若哭而为礼。抑有义耶。
士虞礼荐豆前。主人以下即位哭。初献读祝毕。主人哭出复位。主妇亚献如主人仪。宾长三献如初仪。三献皆有哭明矣。但哭出便止。亦未有不献者偕哭之意。故鄙人编礼书。不敢载备要主人以下皆哭之说。哀座不深考本文。而反疑家礼。礼岂可容易立说耶。
 饭羹左右设之辨。恐不须争。古礼之铏芼豆南。虞祭时祭皆然。又皆东向之位。豆南俎南。初无左右之别。惟虞祭大羹在铏南。时祭大羹在醢北。则果有左右之分。然大羹不祭不哜。不为神。非盛者也。则乃为尸而设。今祭无尸。又无二羹。则何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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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论甚当。正合愚见。但今时忌祭之右饭左羹。既无古礼可證。又非今人所用。生死异设。不敢无疑。然家礼既定。举世通行。只得遵之耶。
 适尔皇祖之尔。非所以施于所尊。
尔汝皆亲之之辞。而尔用于所尊。汝用于所轻。盘庚金縢可见。
 适。专主也。若以往适为训则是发遣之意。
尤庵曰适。诣也造也。恐无发遣之意。
 祔祭。初非告之以将入庙也。为其精气合于祖也。故支庶不入庙者亦祔。祔与入庙。自是两项事。
说得近之。
 正服不可变。盖因中衣之黄里縓缘而言。非谓正服不可服功衰也。绞带变布。贾氏之见。亦非经记之旨也。
鄙见正如此。何幸相契。
 齐衰妇人不变。所重则斩衰。妇人练后不变布带明矣。然若云并除绞带则齐衰妇人。练后亦可并除布带乎。
古礼妇人始丧。麻绖麻带。而绞亦以麻。同乎男子。但麻有牝牡之别耳。既卒哭。葛绖。而腰则不变麻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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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练去麻绖而留麻绞。来辨甚精。而陶庵,东岩皆有用布之论。当更详之。但男子小祥后葛绖带皆用沤练。而妇人麻绞带仍用生粗。恐未安。窃意腰带毋变。只谓不变其麻。非谓不可练也。今无卒哭变而只有小祥变。则更以细熟麻为绞带。留以束腰。恐无妨。
 支孙异居者。祖父母殡后。虽不敢行其父母练祥。而祭除自是二事。岂有不敢除之理乎。
祭固不为除丧。而不祭而除。恐有急于除之嫌。略设奠。告以退行之由。葬后卜日以祭。因除丧。恐得之。
 所后丧中本生行练。则讵以所后之压重而不得为本生变除。当日伏哭阶下。哭讫阴衰如何。
依尊说行之。似不悖于退陶定论。
 练后晨昏。依增解说瞻礼。无大悖否。
瞻礼寓慕。不若展拜之为自尽。故鄙人用退陶说。
 通考以先十日朝暮哭。揭为大祥章标识。
朱子于长子丧。练后不行殡宫哭。故先大祥思忆而哭之十日。然今于父母丧。恐不须别立条目。
 三年而葬。练祥之期已过。故特言再祭。以明练祥之当追行。其禫。固所不言也云云。
曰三年后葬则葬在于二十七月之后故也。练祥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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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不可不追行。而礼不可渎。所以不禫。贾疏哀情已极之说。果甚无谓。但间月行祥。犹在于二十七月之内。恐难以退行之祥。废不过时之禫。祥禫同月。正合古礼。先辈之一例不禫。恐或过矣。盛说大槩得之。
 中月而禫。朱子以王肃说为是。窃疑是月禫。又曰是月也吉祭云云。
是月禫。禫之月也。是月吉祭。吉祭之月也。岂有祥禫祫同月之理乎。然上言祥而缟。是月禫。有所继而言。故朱子以王说为是。左传论丧终之祭曰仍计除丧即吉之月。卜日行事。王制疏曰丧终之禘。不择月。然则祫必以踰月为准。而若经之言是月吉祭。乃时祭也。时祭则禫月亦行。而今人误以时祭为祫祭。祫祭岂有未配。惟其不行祫祭。故虽行时祭。未可以遽配也。细考之如何。
 丧中无禫可疑。禫者本为思念情深。不忍顿除。故有禫。非取其澹澹平安之意也。
愚意祭本为神。祥者神道之向吉也。禫者神道之平安也。若丧人则依然是小心畏忌哀慕不宁之人。何尝少近于吉与安乎。盛说甚正。
 宗子母在为妻禫。惟宗子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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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寻常以贺玚说为是。母在岂容不禫其妻。
答金圣汝别纸(丙寅○周易疑义)
 传义中取前人名氏而载之者。绝无而仅有。
两先生之为传义。非欲尽废佗说。盖易中象数。玲珑穿穴。理无不在。不若佗经之有定理也。是以各陈所见。要之并行于诸说。而非若集注之体也。盛录此一段。说得无归宿。稍檃括之为可。
 元亨利贞
此义甚确。然易本尚占。只言德则占辞未著。愚意作占辞看。而四德在其中。盖分看则为四德。而合看则亨贞为主。元只是亨之至善底。利只是贞之合宜底。如说礼是仁之著。智是义之藏。虽重在仁义。而不害为四性。
 东坡以大明终始。首出庶物。皆属天道。朱子辟之。
天是无形之圣人。圣即有形之天。然天则妙运而已。须待圣人体行。苟以大明时乘。并作天道。则道有形体作用。尤恐未安。假如盛说乘龙御天。即所谓玉皇昨夜变舆出。万里长空驾玉桥者耶。天果能宁万国而平天下。则何必待圣人出而乃为治世也。天人相与。一理无间。所以相次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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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中通理。只释黄字。正位居体。只释裳字。
黄中正位。是释黄字。通理居体。是释裳字。美在其中。正位而黄中也。畅乎四支。通理而居体也。
 密云在互兑之象。所谓西郊。
六卦皆坎而小畜始离坎体。巽风以散之。故不成其雨。巽在西南。便是西郊。郊乃旷远天际。先天位巽在乾次。故易中言西郊。皆巽体也。苟是兑象则兑之上决。泽雨自降。岂不能成雨乎。上爻变坎。故方言既雨。亦兑体之成也。
 文王八卦。坤在右上。乾在左下。
先天卦气。泰在阳来之位。孟春而天地始相交。否在阴来之位。孟秋而天地始不交。否泰之义已可见。
 否卦贞吉。小人决无为君子之理。
小人能贞则亦有变为君子之理。特患不能贞耳。圣人之于小人。每开其为善之路。故此言贞吉。否之时君子在下。言其时义也。小人将进。言其卦象也。恐不必疑。
 王用亨于西山。兑处西位。互艮为山。
愚则曰西山便是艮体。艮在西北。故谓之西山。
 先甲三日。何故舍卦象。而乃以十干之字义为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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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卦象则蛊为乱之终治之始。故言甲于日。先三日后三日。自是辛丁。故更言其治事之道。其理晓然。何所疑乎。云峰以离当甲而历先后三日。恰得艮巽以成蛊。亦颇齐整。然十干配八卦则戊己不用。而先庚三日。不得不数戊己。恐难以卦位推之。
 观三。自观己事以为进退。故亦曰我。
愚意我字皆指九五。六三非能自观者也。观九五如何而为进退耳。语类说如此。
 朋来无咎。朋谓众阴。
盛录屡说阳以阴为朋。皆恐未安。阳乃君子。阴乃小人。君子与小人为朋。岂得无咎。若尔则坤之得朋。又当为阳耶。
 大畜刚上之刚。即无妄刚来之刚。
朱氏有此说。然若尔则当曰柔自外来。刚自内往。相反之地。恐难成矣。惟蔡节斋曰乾自外来。交坤而成者。叶于传说。恐可从也。
 豮豕之牙。若以豮为割势。则牙字似是剩语。
牛之割势为犗。而犗则为犍。豕之割势为豮。而豮则益腯。训豮为犗固不妨。而愚意牙当作牙。即杙也。音互。说出埤雅。牙变为牙。唐宋牙门亦然。盖牛之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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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而从以设梏。豕之豮者易制。而从以设牙。皆畜止之意也。
 大过则以正应为佗。恐非文义。
初果非佗则当以何者为佗。四居近君之位而当大过之任则不可以五为佗。四在二三之上。有重枅之象则不可以二三为佗。惟以四应初。反为柔之过。当隆而反卑。所以为吝也。九四之隆。正以承乘之皆阳也。彖传明言不挠乎下则义益明矣。
 遁刚当位而应。何谓身退而道亨。
通释遁卦。有以遁而亨者。三四六是也。有刚当位而亨者。五是也。有小利贞者。初二是也。苟非身退而道亨则何以曰遁而亨也。困而亨遁而亨。其义一也。大凡阴爻言小。贲之所文者柔。故亦谓之小利。小人而害君子。未有不败者也。故曰小者亦利于贞。若谓些小之小则贞岂小利也哉。
 传义皆以初为遁者。故于勿用往之义。说得挂碍。
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此当视所占者之德。君子占之则遁者君子。而小人为尾厉之象。君子不可有往。小人占之则君子虽遁。而其理必伸。小人亦不当敌也。盖小人而敌君子。虽或取胜。终必陷败。天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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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也。
 君子用罔。小人则用壮。而君子则无是也。
九三只是阳。而此言小人。特借以明君子之罔也。罔之为义。本在于以有为无。如说难罔以非其道及罔之生也皆是已。君子而用罔则诚无异于小人之用壮。故象只曰君子罔也。言其移壮于罔也。若谓君子无是则九三重刚。果非君子之象乎。重刚不中。所以用罔。
 蹇利西南。不利东北。
先天图蹇之西南坎也。东北艮也。蹇之卦体。利于出坎而不利于艮止。故九五为坎体。而彖传曰往得中也。九三为艮体。而象传曰其道穷也。此当以坎艮言。而不当挨及坤卦。今于六爻俱静之占。反寻三五俱变之坤可乎。
 上六乃射隼者。诸爻中独得正位。岂以狐目之哉。
初九无咎而四谓之拇。上六为公而二谓之狐。其意一也。刘隗宠于元帝而得城狐之目。上六穷阴独不可目之为小人乎。愚意则爻体转动不居。虽以上六言之。君子得之则有射隼之利。小人得之则反为君子之所获矣。为隼为狐。皆在所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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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事只作身己之己。特以君事为己事。
圣人之言。不如是巧。方言君事。岂容遽说己事。
 夬上泽下天非礼。故曰忌。
泽气上腾于天。雨泽将下之象也。何可以非礼言。王弼本作明忌如敬忌之忌。明其所忌恶而决去之也。乾断之象。
 萃用大牲。郊祀也。(止)兑金体圆。有圜邱之象。
用大牲之为郊祀。其说甚新而煞好。盖卦互巽。巽为郊。兑居坤上。亦有泽上圜邱之象。不必言金体之圆。
 王用亨于岐山。非若随上六。在兑体故以西言。
据互卦升之六四。正在兑体之上。兑果为西则尤当以西山言。而今只曰岐山。可见西山之为艮。而升无艮体故也。岐只是坤邑象。
 革兑金在离火上。离正夏兑正秋也。
革言水火相息。未尝言金火之相息也。先天图离火在东卯位。兑在东南辰巳位。有水火相息之象。春夏之交。乾道乃革。至于鸟兽。亦且希革。恐非必夏秋之交也。
 中孚以五为鸣鹤非矣。我指二而言。
以鹤当巽体则五为鸣鹤必矣。五为鸣鹤则二以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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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为子矣。我指九五。尔指九二。兑为口震为声。上鸣而下应。在三四二阴之间。故曰在阴。易中主五而言我者多。此其一也。二之言縻。五之言挛。其义相贯。
 四应于初。如月几望之象。
易中月几望。皆取巽象。盖坎为月。居阴中之位。与离日正相望。而巽在其前。未望而几望者也。归妹六五变而为巽。小畜上九及此六四。皆巽体也。月受日光。几望则盛极。故以四之近君受宠者为比。若下应于初则何缘有马匹亡之象乎。
 西郊兑象。
密云固厚坎象。而自二至四。乃巽体也。巽在西南阴生之地。阴先倡则阳不和。所以不雨。
 既济。东北阳也。五为东邻。西南阴也。二为西邻。
离为戈兵为牝牛杀牛之象也。坎为诚实为祭祀礿祭之象也。周公既以杀牛为东邻。则离之在内卦者乃东邻也。以礿祭为西邻。则坎之在外卦者乃西邻也。且阳爻言实言大。易之定例。今以六二为实为大。岂理也哉。先辈泥于后天方位。于此说不通。二虽阴。离故东也。五虽阳。坎故西也。岂不坦然明白乎。
 上系仁智。不可以清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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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阴厚重。故配地之浊。智阳高明。故配天之清。清浊其大分也。
 乾至震。有右旋之势。巽至坤。有左旋之势。
此与天文说左右自不同。以节气言则震至乾巽至坤。同一左旋。而以卦画言则乾至震左旋也。巽至坤亦右旋也。盖截自中间。更起巽至坤。亦是逆天而右行。所以为易逆数。果如盛说则一顺一逆而已。乌在其逆数乎。
 图之左阳当属知来。右阴当属藏往。
阳来阴往。其大分也。亦有时阳往而阴来。自震至乾阳之往。而自乾至震阳之来也。自坤至巽阴之往。而自巽至坤阴之来也。以其卦序而言则乾至震巽至坤。俱为知来之逆。盖易道尊阳。故先乾而后震。先巽而后坤。左阳上亦自有知来。右阴上亦自有数往。则截然分属。恐未安。
 南轩睽之蹇。当以蹇利西南。不利东北为占。
此乃六爻俱变。当占蹇彖。而但占法不一。自左传每每通看两卦。李寿翁之说。尽自有理。
 一而三三而七。三阳当为乾。二而四四而六。三阴当为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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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轩集已有此说。而与尊喻不同者二处。默轩以兑为一三二之积。以艮为二四一之积。而尊喻以兑为一三八之积。以艮为二四九之积。如尊喻则兑终于东而不及南矣。艮终于西而不及于北矣。鄙说则异于默轩说者。又有四处。以震为一二八。巽为二一九。震北而东。巽南而西也。以坎为二一四。离为一二三。坎得水而西。离得火而东也。二少起于水火之相交。二太成于水火之相对。三说各异。竟未知如何。
 邵朱四象
邵朱之四象虽异。本未有某卦得某数之说。胡玉斋始用位数推排。其说互相矛盾。似涉牵合。尊喻又以己意排列。而目之为邵朱四象。尤恐未安。邵子以乾为太阳兑为太阴者。太阴之上半。交于太阳之下半。而兑之上爻。自坤来也。以离为少阳震为少阴者。少阳之上半。交于少阴之下半。而震之上爻。自坎来也。以巽为少刚坎为少柔者。少阴之下半。交于少阳之上半。而巽之上爻。自离来也。以艮为太刚坤为太柔者。太阳之下半。交于太阴之上半。而艮之上爻。自乾来也。朱子答袁机仲书。盖亦论此。而但谓乾兑艮坤。生于二太。故为天四象。离震巽坎。生于二少。故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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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象者。微与邵说异。盖不取太阳太阴少阳少阴少刚少柔太刚太柔之序也。窃尝推之。乾一为太阳。兑二为少阴。离三为少阳。震四为太阴。巽九(序五)为太刚。坎八(序六)为少柔。艮七为少刚。坤六(序八)为太柔。成卦自然之象也。(以中上二爻言)若又错而言。乾一坎二离三坤四震六艮七兑八巽九其位也。乾九坤六离七坎八巽一兑二艮三震四其数也。盛录所推。皆恐未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