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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山先生文集卷之五
鼓山先生文集卷之五 第 x 页
鼓山先生文集卷之五
 书
  
鼓山先生文集卷之五 第 110H 页
答金念祖(炳昌。○壬申。)
嫡孙在丧而亡。次养孙代服当否。陶庵说二条。梅山先师说二条录呈。览可悉矣。盖次养。固非礼之正。设使次养。次养孙亦支孙也。虽有嫡孙之弟。只当以本服主丧。不可持重。以有干统之嫌也。等是支孙。何可使次养孙持重乎。通典。虽有何承天,司马操之论。为沙翁所取。礼以后出者为明。则陶庵及先师说。不害为峻正可从。且愚不敢信己而信其师。虽有明教。不能遽舍而从之。未知盛见。以为如何也。
答金念祖
次孙承重。既非礼之正。则设有治命。即是乱命。其不可承也明矣。然则所争者。礼之当否。至于命之有无。恐似未须问。盛见得之。
有母而服斩。自可行练祥禫。何必承重云云。便若带着如无为之三年者。则便可承重之意。来谕疑之诚然。然此只以司马操有练祥禫可无主者乎之言。而问于先师者。适是有母服斩之家。故特如是为答。实非许无为三年者必承重也。此等处。正合活看。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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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害意。如何。
答金念祖(癸酉)
使仲由。为季氏宰。(止)围之不克。虽围之不克。恐不可以此谓有欠于过化存神之德。亦不当以无定算疑之。虽有过化存神之德。又有定算。其终不克。亦气数使然。圣人于气数。亦无奈何者。岂独此一事耶。
成事节。当以集注分看。不言立社之本意。指成事不说。启时君杀伐之心。指遂事不谏。其言已出。不可复救。指既往不咎。此说见芝峰类说。恐当可从。然则来说虽亦有理。恐不必如此看。
答李汝人(象秀。○乙亥。)
承示诗若书酬唱者。如得空青水碧。不欲斯须释手。但恨非 崇祯以前时节。弥不堪釜鬵之思想。执事亦当同此也。皇都之皇字。改以他字。未知如何。
答徐汝心(应淳。○丙子。)
所示语默之节。就偏于言偏于默两间言之。来谕所云执中。虽似然矣。毕竟身不出。言不出之法门。则归于弁髦。将奈何。高明无乃再数长廊柱耶。然靡敢自是己见。第当更思矣。
与徐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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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晦有子曰万教。年十五而殁。殁又十七年。其骨已朽矣。今见座下所述日新斋金君哀辞。金不朽矣。吾儿独不然。父之罪也。后世必有读絅堂集者。儿之名在集中。则已朽者可不朽。座下或哀之而予之诔否。事迹有录去者。纸束愧非紫裘也。
答柳稚程(重教。○甲戌。)
朱子之就祠官。愚亦寻常疑之。而不得其说。岂此虽不经已成时王之法。既不得从头理会而见罢。则亦姑从如孔子猎较之义欤。
与柳稚程(乙亥)
俯惠 永历历书。如复见汉官威仪。弥不堪风泉之感。感戢罔喻。既付之迷息。以为十袭珍藏计。又有题其后以示之者。录入重庵丈书中朝宗岩志序文亦然。一取而览之。付丙无妨耳。每见除旨。辄怀危惧。不敢随众作贺语之教。可感爱之深而忧之切。沈同云云。只是随问随答。大槩道理而已。有何力折邪议之功耶。今承谬奖。不觉赧渥。窃有所仰告者。大爷字是何等尊称。而施之于贱陋耶。恐人之嗤点。勿复乃尔。千万。
答柳稚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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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北首之说。愚亦终有所听莹者。盖向云者。对背而言者也。假使北首者。因其卧势而起坐。则面在前。背在后。当以面为向耶。抑以背为向耶。至若葬前南首。只为象生。朝祖北首。只为北上。不必为向而然。随时而变。义各有在。恐不当引此以为以首为向之證也。再思而示之。如何。此尝仰禀于重庵门下耶。恨不两造以决立落也。奉呵奉呵。寄来琼韵。其清逼肌。其香满身。有如蛙场之闻韶。感可言耶。为向梅神一诵之。梅亦知归。来冬又欲开。送北一枝云耳。
答柳稚程
葬用向南。重庵丈亦尝力主朱子之说云。无容更议。而尸柩向背。以首为向。与盛见同。此则未可知也。愚见入庙北首。只为北上。在堂南首。只为众生。葬时北首。亦只取之幽之故。本非为向背也。然则北首向牖户。东首向生气。两向字。亦只是泛言。不必以向背观之。未知如何。
答柳羲元(始秀)
春间承顾。文学德行之弸中彪外。令人仰止。姑且无论。最是归正一大事。千古以来。罕见其勇。私心悦服。若何可极。至若砥柱自坚。风波能覆之语。益可验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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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好学。守死善道。不为威怵。不为利疚。惟执事可以当此。此尤赞叹罔喻。直欲登龙薰德而不可得也。宪晦本不解作句语。亦不喜有作。而独于执事。忘拙步呈者。为输泻此真心也。一览而覆瓿。亦荣耳。
与柳羲元(乙亥)
先辈有云。衰世政好读孟朱书。愚则以为尤翁书亦然。盖春秋大义。靡斯翁则扫地已久矣。今承来谕。及于朝宗岩志。有扶植纲常之意。不胜赞叹。仍贡瞽见。想亦不以为不可也。待王人。何忍太薄。盛见得之。未知何人能建白于朝。俾有辞于天下后世耶。恐终无有乎尔。可叹。稽颡。哀已语也。顿首。慰人意也。虽丧中。慰人处。当用慰人语。不称稽颡而称顿首。恐为得之。
答洪思伯(在龟)
 明命为理。明德为气云云。
老洲曰。明德。主心言。明命。主理言。主心处。知此理之存。则明德章句之意。与此章章句。可以会通云云。愚之一属理。一属气。实从老洲此说。不可谓一时商量。未知如何。
 予怀明德云云
上天之载。无声无臭。此两句。朱子引之。以明太极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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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无眹之妙。子思引之。以明圣人渊微不显之德。一则以理之本体言。一则以人之成德言。二者不容无别。今欲以此准彼。莫无有所未尽究于章句或问之说耶。无声无臭一句。朱子又尝引之。以释圣而不可知之神矣。(见孟子或问。)又尝引之。以释一贯之说矣。(见论语集注。)如此之类。若皆以太极解之故。而一切以理无形之意说煞。则于朱子之意。未知果如何也。明德二字。庸学所指。又自不同。大学以体段言。故贤愚皆有之。中庸以成德言。故惟圣人能有之。只以此观之。亦可知矣。
 
孝悌忠信。以理以气云云。
理字。有理气理欲理事之辨。或以能所而分。或以善恶而分。或以微显而分。要须精察。而分别其界至者也。今也将一理字。随处冒说。则凡天下事。无论精粗美恶。岂有出于此理之外者耶。朱子曰。善事父母为孝。善事兄长为弟。尽己之谓忠。以实之谓信。此若以不善事不尽心不以实者相对而看。则固当属之理一边。(此以善恶而分。)若又以理气分之。其能孝能悌者气也。其所以当孝当悌者理也。(此以能所而分。)故朱子于论语下学而上达章。或问论事理之辨曰。学者。学夫人事。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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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下者也。而其事之理。则固天之理也。形而上者也。若如高明说。则人之为学。岂不是理乎。而朱子之言。乃如此。此岂无所以然之故乎。幸更深思而教之。
与申翼瑞(锡凤)
侄女于归。今玆津遣。而无父之女。以犹父也。而亦莫克护往。虽十里之地。一时之别。感昔怆今。能不销魂。窃有所奉告者。昔晦翁之送女也。贻书于黄勉斋曰。此女得归德门事贤者。固为甚幸。但早年失母。阙于女教。而贫家资遣。不能丰备。深用愧恨。想大夫人慈念。必能阔略。然妇礼不可缺者。亦更赖直卿。早晚详细说与。使不至旷败乃善。今此侄女。年才七岁而失其父。辛勤抚育。不甚教督。则其阙于女教可知。家甚贫。全无资遣。不可但以不丰备论。则愧恨又可言哉。固知尊两堂止慈阔略。而妇礼或缺。犹不能不为之兢兢。敢以晦翁详细说与。无至旷败之意。仰烦于贤者。贤者无泛也。然勉斋大贤也。故晦翁以归德门事贤者。为幸。幸贤者。先以勉斋之贤自勉。终至道行于妻子。申望申望。仍之又有所祝。晦翁书末。有辂有立。辅长进。可好看之语。更愿贤者。早生佳儿。如勉斋之辂辅也。愚虽非其人。当画狮而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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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洪得老(用观。○壬戌。)
灏噩长课。不住钻研否。易虽先于书。然皇羲时有卦画而无文辞。文辞寔昉于书。言德言道言圣言神言心言性言诚言善言学之类。发明理义。名言在玆。而钦之一字。为万世心学之基本。洵文字之祖。名理之宗也。读尚书者。难得胸臆如此之大。然读之得法。则胸臆自底其本也。此心与天地同体。与天地同用。尽能体究二帝三王之心法。则恢拓扩充。致广大而无限量。是为读此书之真谛。而老先生所尝说与学者者也。为一诵之。弥加勉旃。赵友书备悉。而以先尊丈蕴抱崇深。厄于短造。此志士所以赍恨千古。致诘老苍者也。身后阐扬。合有公议而寥寥者。已七年矣。每一思之。不觉胸中之勃勃。岂直以知遇之感。实为世道慨然也。今者此友。乃发此论。烝民首章之义。于是乎不泯。甚盛甚幸。末梢事。亦有周旋者否。如难遄就。则还不胜闷郁。详示之如何。先稿一𢎥。肃领卒业。仍念昔年病叟公状文起草时。贱子适在座。先丈笑谓他日当请于老兄云。故愚亦一笑而罢。今焉览之。弥觉有存没之感。如或无所属处。志碣间。当惟命是从。未知如何。左右之所未言。愚先言之者。以先丈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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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蒙恕究否。老先生竹书镇。摩挲手泽。感泪沾膺。第当象卫武瞻淇之节。视宣尼读易之檛。宝藏无斁。以无忘左右持赠之至意也。亦已为铭数语耳。惠贶三友。一何多也。向之所辞。必欲使愚伤廉耶。然有名则受。无名则辞。是乃君子辞受之节。而愚则一切相反。岂左右馈人有术耶。奉呵。
与洪得老
书发后更思之。先尊丈学行。恐不可了之。以一南台与近世通行之例同归。虽发通。末梢则必有相臣筵奏。然后可以结煞。若是得力于筵奏。则不必发通。只如年前鹿门近斋褒赠事。恐好。未知如何。此虽非本家所参涉。而第更禀议于桂田申丈而为之。切仰切仰。成此书。将讨便付之。适见桂田丈书。以为此事正不须汲汲。恐或与世俗同归。此亦爱以德之言。不可不深谅处之。如何。
与洪得老
老先生之无影帧。不惟先尊丈终身之恨。山颓以后。瞻依无地。则及门者孰不为恨。而今闻中和金斯文仲允甫。有所摹藏者云。其事诚非偶然。吾辈即仲允甫之罪人也。来谕谓当奉来。奉来当在何时耶。自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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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奇。即欲趍进。仰瞻光霁。而姑莫遂诚。只有涕泗之沾膺已也。移摹之时。似有副本。或可许贱子亦得以匮奉。以为未死前瞻依耶。古人有行之者。宋之潘叔度是已。可行无罪。勿泛勿泛。赞跋间。一文字何敢辞也。第更详示之切仰。尊先志文。付签处一一闻命。其仍旧者若干。或为上下照应。又恐太没实而乃尔。谅之焉。盖金石文字。愈简愈贵。而盛见如此。甚可仰也。
与洪得老(乙丑)
老先生节惠之典。士林同庆。况子孙门人耶。荣幸之馀。继以感泪也。曾以无谥状为虑。前书有所云云矣。今见朝纸。始知之。无乃出于不待状之特例耶。苟非座下诚于为先。发谋出虑。亦何以有此。尤为钦仰。而如愚之罔克为力者。只自愧欲死也。渊源之地。与近翁。同时易名。尤可庆也。延谥当为次第事。而顾今事力。恐难遄图。未知盛算如何。
答洪得老
先老先生影帧。间已奉来云。念昔感怆。无以为怀。恨不得即晋瞻拜。伏睹光霁之彷佛也。髭发色泽。既不成七分。则以此移摹。恐有未安。然若洗绡。则他日又无瞻谒其髣髴典型。是亦岂可忍哉。姑匮奉于祠堂
鼓山先生文集卷之五 第 115H 页
内。略记不成七分之意。使后人无疑为得耶。溪丈亦必有所示矣。谅处之如何。
答宋亨华(柱范)
妻不妻。决于聘卜之日。非末后所可升降。下沙所答。已明白无疑。更何容喙。盖以降服其母。降等其子。礼所未闻。言者所谓孔氏家既有降服之礼。则降等在其中云者。是岂成说者耶。
答赵秀而(■(氵奎)。○戊辰。)
宪晦生也晚。于尊先师文简先生七十九岁时。始得承颜。虽未及操几请益。尊慕之诚。未或少逊于束脩之人。戊戌以后。则又思与先生门下诸贤。相从与闻其绪馀。而亦不可得。近读先生遗集。读至与执事书。怠惰厌忽。贤岂有是之语。有以知执事之笃志力学。又读至循斋记。益知先生之期待执事。若是其綦重。又读至采薇亭记。尤不觉有屋乌之爱。且宪晦亦渔溪先生之弥甥也。素所感慨于九日登高诗者。非馀人比。于是乎弥切识荆之愿。而道脩且阻。只有舟车靡从之叹。不自意伏承古道之书。书面隐屏二字。已令人开眼。又申之以二首琼琚。苟无感应。何以有此。三复来喻。存抚肫至。至以梅老刚翁。契谊深至。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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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自。不见而亲为教。自顾虚牝。何以获此于执事哉。以感以荷。不容言喻。但安将遗旨讨胸襟之句。终使人怅而奈何奈何。宪晦虽未尝觌德。固已仰执事六十年读书。为刚门高足。今又凭李敬述口。益闻杜门固穷。卓然为南服之高蹈。私心向𨓏。尤倍万于前。来谕中。垂德音警昏谬者。即宪晦望也。乃反有若求助者然。莫无为一言之不智耶。宪晦幼习功令。虚抛十许年光阴。晚亲有道。粗闻为己之学。而知之不明。行之不力。守之不固。毕竟为肉走尸行之人。抚躬自悼。不知所以为计。愿假执事之药。以医此平生膏肓。幸执事。毋过于撝谦。毋过于奖饰。因风垂教也。盖世级日下。士趍日卑。以学为讳。便成风习。或有有志。亦鲜笃实。读书种子。几乎殄绝。皓天不复。其忧无疆。觊执事。穷益坚。老益壮。已高明矣而愈高明。已广大矣而愈广大。扶得斯文。千斤一脉。使文简先生之道。不坠于地千万。
答金章汝(致熙。○戊辰。)
春间往复以后。恋德之私。靡日不勤。即拜先施。益知所未知。知座下之为东冈公世父。参议公之后承。尊门名节。盖当时第一流。夫孰不山仰。而鄙先西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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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祸时。东冈公又尝疏救矣。两家义理。固不当二视者。来谕诚然。然吾辈生并一世。居不越国。以若事契之重。尚今不相识面。是岂可使闻于人者耶。何以则既觏而则降也。参议公文字。迄未有立言者之笔。诚亦可异。未死前竭诚阐扬云者。在座下。为先苦血。固当然。然若将有命于宪晦则谬矣。顾此人微言轻。不足以不朽人者。何敢当斯役也。然参议公之家传。欲一得之而卒业者。非直为多识前言往行而乃尔。幸一投示也。座下家贫亲老。戛戛乎为养。为之代闷。而其曰不敢辱身污行。赌得衣食之计者。是为孝之大者。甚仰甚羡。如贱子者。半生被养于父母。不能以一菽一水为父母养。而遽缠风木之悲。今承穷居躬养。必有至诚感格之教。自不觉泪泫脸愧。欲死已也。士子常分说。一一理到。尽寒士安贫固穷之真诠也。可但为座下所受用哉。愚亦当服膺。以为晚暮守分之计。而若其题跋之托。非愚无似者所敢当。无已则早晚间为托名为荣而为之。或不至大不可耶。
答玄▣▣(永益。○戊辰。)
前后来谕。几乎数十百言。而举其肯綮。则不出于明刚二字。明以察其微。刚以任其重。即晦翁状中语。为
鼓山先生文集卷之五 第 116L 页
吾宗单传密付者也。盖学贵知要。既以不明不刚为忧。则高明之于学。已知要矣。且知其病。便是能治之药。栗老所谓病虽在己。药不外求者也。然则不明者。明之已矣。不刚者。刚之已矣。又奚求济于倒水罗汉乎。如论不明不刚之所以受病处则有之。为学先须立志。高明莫无于立志分上。容有所不足耶。昔人有问。人气力㥘弱。于学有妨否。朱子曰。为学在立志。不干气力强弱事。又云。立志要如饥渴之于饮食。才悠悠便是志不立。又云。如项羽救赵。既渡沉船破釜甑。持三日粮。示士必死无还心。故能破秦。若瞻前顾后。便做不成。此皆吃紧为人语。未知高明办得实心。能如此否。若不能办此。而只以我何不明。我何不刚。为闷郁。则此不过侩家礼忏。亦何益之有哉。一拨便转。惟在高明。此所谓不为也。非不能也。愿高明。自反而勇下功夫。无复因循退托。半上落下。虚送可惜光阴也。呜呼老矣。是谁之愆。几何不为目前事耶。弥加勉旃。驯致中庸所谓必明必强之域。卒了此一大事。申望申望。
天之主宰者是敬。敬当属心上功夫。不必苦苦分属理气。故以前说所谓中虚而有主宰是气之说。为未
鼓山先生文集卷之五 第 117H 页
当也。若必欲分属理气主宰者气。而所以主宰者理也。愚亦非专以敬属理看者也。
春秋。为国讳弑。左氏何据书弑。胡传并详之。录在下方。览可悉也。至于董狐书弑。楚商臣,齐商人,蔡般之弑。其国不讳。而赴于四邻。此皆非圣人也。何可尽以圣人精微之义责之耶。然此特不知圣人春秋之法而乃尔也。谓之扬恶犯义。恐非其实也。
 或问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其子證之。则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后世缘此。制为五服相容隐之条。以缀骨肉之恩。春秋有讳义。盖如此。礼记称鲁之君臣未尝相弑者。盖习于经文。而不知圣人书薨不地之旨故云尔。然讳而不言弑也。何以传信于将来。曰。书薨以示臣子之情。不地以存见弑之实。何为无以传信也。
 逊志变统之说云云
逊志变统之说。自是别作义例。非纲目法也。其论固自谓与朱子意不同。纲目则混一之国。皆许正统。其与晋隋何疑焉。
 蛮夷君长云云
鼓山先生文集卷之五 第 117L 页
凡例曰。僭国称帝者曰卒。无统之君。称帝者曰俎。刘石之书卒。元魏之书俎。用是例也。其不直以蛮夷君长之例处之者。其意似谓彼既据有中华之地。制度文物。亦多变夷用夏。而中国既无义主以羁制之。则是亦不过僭国矣。无统之君已矣。盖刘石诸胡。既为晋之属国。杂处中原。至于刘渊。交游士大夫间。元魏则入中国以来。渐变陋俗。浸至孝文之世。礼教蔚如。南朝反有愧焉。则亦不可终以单于待之也。
 元魏后丧云云
逊志则虽于中华一统之主。苟取之不以正。欲加贬降。其欲降称于元皇后。不足疑也。今当讲究纲目例。与逊志论之。孰可孰否。不必逐句而索疑也。
 史略金祖阿骨打云云
阿骨打身在黄龙。依旧是女真酋长。其书死宜也。其弟晟则入主河北。亦一元魏也。故亦书俎字。盖史略尽仿纲目例也。辽主之书死。金主之书俎。亦然。元帝之书俎固当。而所谓绍正统者。未详明文。在于何处。然盖谓中夏正统既绝。亦无他建国。则虽夷狄僭伪。不得不继其后而纪年。故云然。非谓尽以正统例处之也。何得直书崩字。与汉,唐,宋无异耶。
 
鼓山先生文集卷之五 第 118H 页
春秋元年春王正月。注曰。周正月。按如此。则指冬为春。指春为夏矣。三年传。四月取温之麦。秋取成周之禾。注解取字。为芟践。而恐近牵强。与泰誓十有三年春注不同。可疑。
周以建子为正。改月亦且改时。春秋书春王正月。谓夏时冠周月。毕竟不确。当朱子断以建子称春。既改时则指冬为春。指春为夏。亦无不可。四月取麦之四月。即夏之二月。秋取之秋。即夏之五六七月。此非获食之时。则不得不以芟践为言也。泰誓十有三年春之用夏正解。自是蔡传。此当别论其不同。何疑耶。
 
鲁隐实被弑。而经曰薨。注史所讳云云。依史讳而讳之者。何义耶。
鲁隐实被弑。依史讳之者。示臣子于君父。有隐匿其恶之礼。今反以讳为疑。何也。
 伯夷传曰。父死不葬云云。按书曰。十有三年春。则至此不葬。可疑。
书有十有三年春之语。则伯夷传父死不葬云云。实可疑。故程子语及夷齐曰。史记所载谏辞。皆非也。武王伐商即位。即十一年矣。安得有父死不葬之语。朱子亦云。谏辞不可信。以此二说见之。伯夷传云云。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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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归之于齐东野人之说。
答安▣▣(熚)
长子得罪于父。至有配流之举。及其父死。次子直行长子之事。题主及祝文。无摄行之语者。以其长子之绝于其父。而亦应有父命也。其丧未阕而长子放还。虽云改过已往。自绝于父之大罪则有之矣。何敢自言改过。而行长子之事乎。
乱中夫妻相失。乱定后。乃娶一妻生子。而所失之妻复还生子者。孰为嫡庶。有古人已例。至于后妻之子。斥前妻之子曰。乱离必有失节。其所生之子。何不为庶云云。此岂人子所敢萌心而发口者哉。可谓变之大者也。观于必字。其为臆度之言可知。设使真有失节之事。焉有以其毋失节。而谓其子为庶者耶。
答张子尧(启勋。○丙寅。)
太极图说。既是说图。则读说者当先于图体上理会。欲理会图体。则当以图说参看。来谕是矣。然阴阳圈。左白中黑右黑中白。看作空纸。又看作动极而静。静极复动。恐皆不然。此只当以图说参看。图说既曰。此动而阳。静而阴也。又曰者。阳之动也。者。阴之静也。则左边都是白。右边都是黑。可也。今于左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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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黑。右黑中又有白。何也。图说曰。者。之根也。者。之根也。盖阴根阳故黑中有白。阳根阴故白中有黑。故朱子论水火。有曰水质阴而性本阳。火质阳而性本阴。水外暗而内明。以其根于阳也。火外明而内暗。以其根于阴也。太极图。阳动之中有黑底。阴静之中有白底。是也。横渠言阴阳之精。互为其根。正此意也。(朱子说止此)以此细究。恐无可疑。朱子既以水火言之矣。今复以水火推演言之。左边外二阳中一阴。于卦为离。离为火。火外明而内暗。于此可见白中之黑。为阳根阴也。右边外二阴中一阳。于卦为坎。坎为水。水外暗而内明。于此可见黑中之白。为阴根阳也。未知如何。
答权▣▣(靖善。○戊辰。)
尤庵曰。异居者。朝祖恐难行。具由告于庙与柩。异居者犹然。况柩在远地。不能还家而葬者耶。且先山虽在葬地近处。礼无朝墓之文。别庙亦是异宫。则并不可往朝。只当告由于家庙及几筵。告辞在下。
 先考某官府君。丧逝于锦山任所。不能返柩。仍葬其地。势不得行朝祖之礼。敢告。(不设酒果以葬前也。)右告庙祝。
 今日当行朝祖之礼。而不能返柩。家庙在远。罔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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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礼。弥增罔极。敢告。(因朝上食告。)右告几筵祝。
答徐文玉(鲁淳)
所询告由措语。一一录呈。未知无纰缪否。
 维岁次云云。玄孙某。敢昭告于显高祖考云云。(止)显兄云云。显兄蚤殁无嗣。宗祧靡托。今玆议定以不肖之子某继后。礼斜命下。祇奉恩庆。不胜感慕。谨以酒果。用伸虔告谨告。
   追后立嗣者。先改考位题主。然后当上及于高曾位。
 维岁次云云。孝子某。敢昭告于显考妣云云。当初题主时。显祖考某官府君为主。以其属书之。显祖考丧毕。亦以显考无嗣。未及改题。今某移天来继。礼当迁主入庙。将以显考显妣改题。世次迭迁。弥增罔极。谨以酒果云云。
 维岁次云云。五代孙某。敢昭告于显五代祖云云。(止)显祖考妣云云。伏以先考早殁无嗣。显祖考丧期虽尽。未及行祫改题。某今始移天来继于先考。先考礼当迁主入庙。显五代祖云云。亲尽当祧。显高祖云云。(止)显祖考妣云云。神主将追行改题。世次迭迁。不胜感怆。谨以酒果云云。(设酒果。礼斜奉安于香卓上。)
答崔士玉(锵翰。○甲戌。)
不耕无以免饥。不读无以为人。二者不可偏废。随分并行之外。恐别无方法。然不得不废其一。则无宁废书之云。恐不然。观于去兵去食民无信不立之语。可知。
答洪▣▣(敬燮)
丧中死者。葬前既用素馔。则巍岩不可用酒之言。得之。至于农岩之代以玄酒云者。似出于无酒。则不成祭奠之故。而礼记玄酒注云。使民不忘本。其实不用之以酌。然则今亦恐不必用以代酒。未知如何。
答李▣▣(若熙)
父在丧中亡。则服祖一款。尤翁以为当代服遵行无疑。无论小祥前后。皆于成服后。即为代服。代服时。当告于两代几筵。既告几筵。则大小祥时。依原祝已矣。告辞见下。
 告前丧几筵云。某罪逆凶衅。先考未及终丧而下世。谨依先儒定论。今日受服承重。深增感痛。敢告。
 告新丧几筵云。某成服已过。谨依先儒定论。今为显祖妣承重成服。深增罔极。敢告。
遭新丧。迁旧葬合窆时。告祝当有。措语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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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茔域后。告新丧几筵云。今已得地于某郡某里(祔先茔。则此下当添先茔下三字。)某坐之原。将以某月某日襄奉。仍迁先妣某封某氏墓合窆。敢告。
 告先妣位祠堂云。维岁次云云。某罪逆凶衅。先考某官府君。已于某月某日见背。将卜以某月某日。葬于某所。仍迁先妣合窆。昊天罔极。敢告。
 破旧墓时告云。维岁次云云。将以某月某日。合窆于先考某官府君新兆。今方启墓。伏惟尊灵。不震不惊。
新丧旧葬合窆者。当其新丧怀祝反虞之时。不可以参改葬墓奠。急宜反哭。行虞于新丧。复至墓所。待事毕奠而归。归又哭告于庙。为可。诸告辞见下。
 告墓云。维岁次云云。新改幽宅。合祔于先考某官府君。事毕封茔。伏惟尊灵。永安体魄。
 告出主云。今以显妣云云。改葬事毕。敢请神主。出就正寝。恭伸奠告。
 祝文云。维岁次云云。新改幽宅。礼毕反哭。夙夜靡宁。啼号罔极。谨以清酌庶羞。恭伸奠告。尚飨。
答李漆谷(奎兴)
改题告辞。录呈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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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岁次云云。孝玄孙某。敢昭告于显高祖考某官府君。显高祖妣某封某氏。(以下诸位列书)显六代祖考某官府君神主。亲尽祧迁。近因大僚仰请。特命不祧。今方改题。祇奉家庙显高祖考显高祖妣以下四位。礼当以次递降。谨以酒果。用伸虔告谨告。(右祠堂告辞)
 维岁次云云。孝六代孙某。敢昭告于显六代祖考某官府君。显六代祖妣某封某氏神主。亲尽祧迁者。已几年矣。纯忠大节。为永世诵慕。某月某日。因大僚仰请。特命不祧。录用嗣孙。恩彻泉涂。荣动门阑。今将改题神主。还奉家庙。不胜感怆。谨以酒果。用伸虔告谨告(右不祧位告辞)
答李▣▣(奎春。○丙辰。)
父丧中既不可行祖母之禫。丧毕后。又不当行过时之祭。则无禫宜矣。吉祭待父丧毕。与父吉祭同时行之为得。诸叔不可以不行禫祭。而不变除。当禫月初丁或亥日。自拟于心。变缟服黪。而上墓哭变恐宜。若墓远。则设位为之。亦未为不可耳。
答李先达(仲渊)
近世禫后书疏。或自称禫服人。而此非礼意。故贞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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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禫而除服。则制字无所当。当只称平常之例。近斋说亦同。禫制云云。犹不当称。况心制乎。禫后黪布笠带。虽与父在母丧及出后者心制服色同。而此不过从禫纤之义。非为心制也。何可以此自称心制乎。来书有心制字。故聊此奉闻耳。
答洪▣▣(在仁。○癸亥。)
尤庵曰。父在服母。既定之以期。何忍以父亡而遽伸之耶。其仍服期而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当如通典诸说矣。此为可遵。而丧在同宫则废祭。后丧未葬。不可行前丧练祥。待卒哭后。退行宜矣。退行祥事后即撤象生。为是。是为不敢变父在母丧之义也。至于祝辞。父虽以亡室题主。父今不在矣。练祥时。子不可不用子告妣之礼。此与不变父在母丧之义。并行而不悖者也。诸告辞在下。细考而用之也。
 维岁次云云。孝子某。敢昭告于显妣某封某氏。显妣之丧。显考主事。以亡室题主。不肖压屈而服杖期矣。罪逆不天。显考捐背。服以始制为断。不敢变父在母丧之礼。礼当十一月而练。而显考丧在殡。故准礼废祭。今显考卒哭已过。将以明日追行练事。祝辞则当用子告妣之礼。弥增罔极。谨因上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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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告。(右追行练祭前一日。朝上食。告前丧。)
 维岁次云云。孝子某。敢昭告于显考云云。显妣之丧。显考为主。既以亡室题主。则不敢变父在母丧之礼。礼当十一月而练。而显考丧在殡。故罔克行事。今卒哭已过。将以明日代行练事。弥增罔极。谨因上食。敢告。(右同日。告新丧。)
 维岁次云云。将以明日追行祥事。谨因上食。敢告。(右追行大祥前一日。朝上食。告前丧。)
 维岁次云云。将以明日。替行显妣祥事。弥增罔极云云。(右同日。告新丧。)
若以原祥日行大祥。则无此告。只于祥日。用原祝行之已矣。
若于原祥日。不得行大祥。则前一日朝上食。当有告。是日虽略设伸情。亦不可为。只当行上食。以丧在同宫故耳。告辞见下。
 维岁次云云。孝子某。敢昭告于显妣云云。显妣之丧。显考为主。不肖压屈而服杖期矣。罪逆不天。显考捐背。不肖不敢变父在母丧之礼。礼当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而显考丧在殡。故练已不得行。祥事亦不可行于明日。将次第退行于卒哭后。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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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罔极。谨因上食。敢告。(右原祥日。不得行事。前一日朝。告前丧。)
若原祥前日用此告。则退行练祭告辞。不必叠说。如上改措。见下。
 维岁次云云。敢昭告于显妣云云。显考卒哭已过。将以明日。追行练事。而显妣之丧。显考以亡室题主。今虽不敢变父在母丧之礼。而祝辞自明日。当用子告妣之礼。弥增罔极云云。(右追行练事时。前一日告前丧后丧。告当仍前。)
答闵圣安(基镐。○丙子。)
玉胤为外氏至诚。如此。此亦可嘉。但不出礼斜。不可以出后论。及父没后出后之不可。尤翁及他前辈定论。不啻昭如日星。虽亲叔侄间系后。不可不出礼斜。亦有前辈说。则今也权氏事。可谓得礼之正。虽无半面之雅。为之钦叹不已。处得其当已如此。何可以追后出礼斜于父没之后劝之。使彼为矍相之罪人也耶。为令胤情地。只当求他父未殁之人。告君立后已矣。谅之也。
答金子成(琮铉)
满幅名论。罔不中窾。苟非识高而量宏。何以与此。此于叔世能言之士所未曾得见者。甚仰甚仰。尊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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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公。其不曰予有后乎。惠诗虽多过情之语。善颂则善颂也。谨当十袭藏弆。以为传家之宝也。
答柳奇玉(乐渊。○丙子。)
令似屡月相守。在愚实有丽泽之益。恐多难堪于吃苦。见甚闷然。枕流亭之重建。可仰。贵佥宗为先之诚。出寻常万万也。谬托记文。非敢辞。见今百病交作。神陨精亡。似难滋笔。化翁如饶数年残喘。则尚可为也。琼什读之牙香。为新居善颂。尤可荷也。
答魏芳瑞(荣馥。○乙亥。)
今日。阳复日也。为诵晦翁心知一寸光。昱彼重泉幽之句。以奉怀德仪。惠状适坠。感踰馀时。仍伏审侍馀启居对时百重。仰慰区区。细读来谕。以只知名利。不知趋向为忧。似有回光底意。为高明甚幸。不至失此生也。须以壁立千仞。水临万壑为志。驯致生顺死安。无复馀憾。丕宜丕宜。
绞带三重四股。以上下文势考之。反纠为得。
侍养孙。非礼也。设或有之。祝辞题主。只当称从孙从祖已矣。
答申云伯(龙求)
本生心制中遭服。自期至缌。平居皆当服其服带。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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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疏中。称心制人。似得。盖带有黪素之别。称号不然故耳。
答宋甸(庚申)
春顾顾卒卒。可恨。别无几日。清明巨幅至。不惟辞舂容。排铺惨憺者存。令人气涌如山。夫春秋数十大义。义莫大于尊王。王者之迹熄久矣。恬视红兜马蹄。弁髦礼乐文物。至以二百年不得已之金缯。执为为彼立节之资。苟如是。是太王一珠玉。终身事獯鬻。句践一臣妾。不复伐吴欤。尝以举似于人人莫之省。今来数千言独富哉。许简易胜十万师之功。慰忠悯长逝之魂。诛建酋欺天之罪。且恐韩宣子请环之或许也。彼以其强。我以吾礼。礼之用大矣。靡高明明于经礼。畴克心谛口谈而笔之书。容易乃尔哉。冠带读之。今为八十日。日盖无虚。窃以为文简易义春秋兼之矣。随事应机。亦岂在别人。吾见请环日。有以处之绰绰也。至若别作说著时义。固非贱陋所敢当。况此书在。奚容赘。然可为知者道。难与俗人言。恐此书。亦归空言不也。外国竹枝词。略绰寓目。朝鲜居首。居首何待我也。待我如此。我顾不当副见待之意耶。尤侗未知何如人。盛跋所谓为帝室。哀痛感愤者。得之。星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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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而忠孝根性。儗非其伦。进不敌退。动不敌静。命之矣。所索鄙文。不敢孤盛意。汗构以呈于大巫之下。曾邱垤蹄涔之不若。若来谕之名山大川。自有当之者。即谂省度珍谧。贱状衰痾日甚。老是人生近黄昏。病非人事好消息。想于简易集中见之。此言盖可以泣鬼神也。旱如此。民命近止。乾象又可畏也。
答俞膺柱(庚午)
擎柱出后事。以擎柱所后父言之。次养本非礼法。不可一也。以次养为长子。其所生子仁曾无后。亦非礼法。不可二也。以擎柱言之。父死后无父命。又无君命。而出后于人。圣人所谓与为人后者。不可一也。以次养而自为长子。不立仁曾后。又犯夺宗之罪。不可二也。今也擎柱所后父。若有使擎柱。罢继还归。取擎柱子。立为仁曾后之意。则礼得正当。事亦便顺。何苦而失此机会。不为改正乎。时俗设或以既为出后为父为子者多年。而今忽罢继。为不可者云。此则有大不然者。本不出礼斜云尔。则虽谓之非出后。未为不可。何嫌于改正乎。此有尤庵先生正论。可按而知也。
答或人
今以郁攸告灾。为慰安。有事于某亲云云之墓。神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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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佑。俾无后艰。谨以酒果。祇荐于神。尚飨。(右告土神。)
奉护不虔。火延冢宅。震惊先灵。伤痛罔措。谨以酒果。用伸慰安。谨告。(右告先茔。)
答或人
追设灵筵。告文录在下方。
 云云先妣之丧。在于先考丧中。误信贾疏。用父在母丧之例。撤灵于初期矣。近考诸先辈定论。极知妄率。无所逃罪。今将还设象生。以伸情礼。弥增罔极。谨以酒果。用伸虔告谨告。
答徐政淳
 
丧祭并进炙。祔祭祖考位。不别言之。
丧祭虽云并进炙。士虞礼每献。有肝膰从之之文。故尤翁末年。亦各进炙。依此行之恐得。设或从并进之文。祔祭祖考位。不可并进。
 大祥。退行于国葬卒哭后云云。
退行大祥者。大祥之翌月。为禫之本月。则非过时矣。行之为得。来喻以语类祥后便禫之意。推之。恐无疑云者。亦得之。盖不惟禫月之在翌月者。虽在追祥之月内。当于中下旬行之。
答徐政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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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质虽有多寡分数。而心之本体。本无多寡分数之可论。是犹气质有清浊分数。而心之虚灵。初无清浊之分数也。盖气有本有末。分本末而看。则自可晓然。六之成水也。阳少阴多而水始成。七之成火也。阴少阳多而火始成。此黄勉斋语也。阴阳之成水火也。犹有多寡。五行之生万物也。岂无多寡耶。
答徐政淳
慎氏家伸雪。在左右凯风寒泉。寔钟厥心之所推。亦应喜幸也。告辞制呈。
 先冤未雪。三十六年。吁天无路。忍痛苟存。 圣明临御。霈泽旁流。白日回照。丹书洞洗。华诰载宣。爵秩如旧。圣德罔极。洋溢泉涂。即日灭死。无复馀憾。伏惟尊灵。感泣冥冥。幽明图报。陨结是期。某方持忧服。不敢行改题常礼。当待后日祫事。谨以酒果。用伸虔告谨告。(彼家如奉四代。并列书诸位。先冤云云。改以先祖考府君。至冤未伸。感泣改以悦豫。某方持忧服云云。改以祖考神主。礼宜改题。某方特忧。服不敢如例行之。当待后日云云。○告由后。虽未及改题。祝文当书官㘅。)
生子见纂要曰。此当先令乳母。或女仆抱子。立于主妇之后。待告毕。授之。盖其前。主妇自有出主参神等事故也。冠者见家礼曰。如生子而见之仪。以此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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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者进立再拜外。恐亦随主人参辞神。
宗家单设。支家合设之家。祧主奉来支家后合设。以废其正而从其失。为不可者。似然。然单设。固正礼也。合设。以精气合铺筵设同几之义推之。亦非非礼。则单设合设。惟在奉祀者所见如何耳。盖以单设为是。固不待奉来祧主。而已单设于其家矣。若以合设。亦非非礼。则合设于己往单设之祧主。亦未为不可。未知如何。
来喻曰。人心合道理。不可终谓之人心也。道心掩于形气。终可谓之道心乎。夫道心。譬之则将帅也。人心。譬之则卒徒也。以将帅而不能尽将帅之道。其当曰卒徒乎。以卒徒而能听命于将帅。其当曰将帅乎。来喻又曰。失正之道心云者。尤不能无疑。既失其正。乌可谓道心。此亦恐不然。将帅而失道。谓之失道之将帅。有何不可耶。来喻又云。食其所当食。衣其所当衣。则是食衣之心。固不可互换其名目也。然其当字。则道理之所当也。终不以道心唤做乎。今也。衣当衣。食当食。以其当字。即道理之所当也。便唤做道心。则衣不当衣。食不当食。然后方可谓人心。人心果是恶一边已乎。末段所引朱子说。虽似可疑。言或有初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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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其必为定论未可知。且老洲所谓政好活络看。不宜深究者。安知不为著题于此等处耶。盖圣人。人心才发。便正则直谓之道心可也。间不容发之地。当以何者。为人心耶。然则圣人只有道心。本无人心之可言。朱子所谓虽上智。不能无者。无乃欺我耶。
答徐政淳
心即理。本象山之言。今之主心为理之论者。同一取招。来谕是矣。然见今说者里面。有不与象山尽同者亦有之。此不可不原恕。
答徐政淳
震儿有微恙。而往间即良已。渠是口乳者。凡百人事。万不成说。须善教遵。俾有实效。如何。至于拜之一节。亦易得谈。且墓下人敌以上拜。自有朱子法门。以此深谅。勿使得骄人之名。丕宜丕宜。
答尹致中(丙寅)
向日左顾。座有馀香。况乎闽翁所未见之勇者。于吾身亲见欤。盖世之人。只知有名利。不知有实事。头出头没于科臼。枉了一生者。淊淊。虽或略知内外轻重之分。恐乖于俗。因循无成者。又十之二五。今高明办得实心于一朝。弃二十年伎俩。不啻如弊屣。谓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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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者非欤。
答尹致中
 师丧。随其情义深浅。有隆杀者。以生三事一之义言之。均是三年似宜。君丧则三年外。更无他制。独于师曰。或三年期年云云。何也。
师丧三年之说。来喻极是极是。三月五月云云。恐指一艺之师。斯义也。老洲已言之。
 致中高祖。于远族为侍养。而行列则曾孙也。高祖临殁。遗戒子孙曰。吾于是。诚被养育之恩。其祭祀也坟墓也。吾之子孙。不得不奉之护之。然吾则还归本宗。为可云。其后修谱也。小子家适乏看详之人。彼侍养家至亲。即以系后子载之。单草以送谱厅。谱厅以昭穆之差。但依行列。空子与孙两代。而继之以小子之高祖焉。单草之直以继子载之。固甚悖理。至于谱牒之为。亦恐未当。故辛亥之再修谱也。小子家欲以高祖遗戒改正。则当时主事者。谓以前既如此。今难改定。遂仍旧为之。然小子家家乘。一以遗戒为正矣。彼侍养家至亲子孙。谓小子以罢养渠祖。诟骂不止。大抵此事。是一家大义理相关。不可不质定于先生长者识礼处。以判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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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故谨此仰问。小子所为。如果不拂乎天理人情。伏乞先生。明赐一言之教。俾后之为谱者。无复如辛亥之承讹袭谬焉。
以族曾孙继族曾祖。则昭穆失序。伦理不成。昔白乐天取侄孙为后。先儒讥其非礼。非礼之礼。礼家所不道也。吾东有侍养之名。老稼斋金公为其再从祖侍养。而尸其祀。吾先师梅山先生。尝论斯事曰。尸祀非继后也。然亦非礼也。所谓侍养。既非所告君。又不出礼斜。则非嗣孙。而立庙承祭。不亦苟乎。以此观之。尸祀犹云非礼。况称继子乎。彼家至亲之录谱牒以继子者。万万悖理。此正 皇朝所谓昭穆失序。即呈官改正者也。虽无尊先高祖遗训。犹当改之。况有之乎。彼家至亲后孙之谓改正为罢养。诟骂不止。诚亦意外。是岂可已而得已者哉。幸亟改正于谱牒。俾幽明之间。无得罪于伦理。丕宜丕宜。
答尹致中(丁卯)
盛课经之以鲁论。纬之以心经。心经即古人所谓清心丸也。当此膏火时节。服之尤好。可羡其胸膈生凉。如退陶所云尔也。且闻时祭髻礼次第行之云。一何勇也。知而无勇。非知也。仁而无勇。非仁也。仁知而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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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乃可为三达德。座下之勇既如此。其于仁知。亦何有。此愚所以曾以笃信好学守死善道。赞颂座下者也。然有若无。实若虚。自是座下谦光。则只当加勉已矣。何必求助于无似。有摭其实广其语之教耶。
答尹致中
五气多寡说。终未释然。岂鄙言不分晓而乃尔欤。盖人之生也。虚灵也气质也。同时所得。岂有先后之可论。虽同时所得。虚灵气之本也。气质气之末也。本则一也。末则不齐。一故统言而无多寡。不齐故分言而有多寡。分言处之有多寡。不害为统言处之无多寡。统言处之无多寡。不害为分言处之有多寡。譬之水。水光之虚明。即虚灵也。水味之甘苦。即气质也。水味或甘多而苦寡。或苦多而甘少。其光之虚明。则一虚明而已。曷尝以甘多而别有甘虚明随而多。苦多而别有苦虚明随而多者哉。高明只就水光之虚明处。分别何者为甘虚明而多。何者为苦虚明而少也。若于此。无以分别得。则心之虚灵之统言处。其无多寡之可论。亦思过半矣。第更详之也。如此而犹不释疑。姑置其说。且就易知之事而讲明之。以待他时触类而悟。或得之耶。
答尹致中
来谕以冰玉二字。为工夫之准的。传家之宝藏。令人闻之。不觉清气彻心肝。谁为洞名以待吾子敬欤。朱子大全。有冰玉堂记。更取而读之。与古人同归。申望申望。
答尹致中(乙亥)
一言终身行之者。前言已多。复何赘焉。无已则坦荡荡三字。恐为最好于受用。勿泛如何。
鼓山先生文集卷之五 第 128H 页
与尹致中,徐政淳,田愚。(辛未)
贱子老将死。而震坎艮三儿。皆幼矣。敢依韦斋临殁命朱子。师事胡,刘诸贤故事。使三儿各委贽于佥贤。佥贤幸视之如子。爱之而勿面。使之而勿貌。导之以道。则贱子之目瞑矣。
答田愚
 梅山与肃丈书。以人生而静以上。做未发看。窃谓盖生之谓性。(止)不是性一段。是重释首节生之谓性一句。若做未发看。则上下文意。却似相戾。且才说性。性字须以情字递换看。其意乃通。恐明道说话。似不至疏脱如此。伏乞下诲。
人生而静以上。做未发看。愚尚不能信。及盛见。亦与
鼓山先生文集卷之五 第 128L 页
之合。亦可曰幸甚耶。奉呵。
 形气神理云云
形气神理。以死物言之。无则当俱无。有则当俱有。虽死物。不可谓无形气理。则神何独无之邪。若以死灰言之。灰虽死者。而播之于田。能使物蕃者。可以神当之否。详究而示之也。
答田愚
孟子将朝王章。仲子权辞以对。不如据实之为洒落。盛见甚好。冲漠无眹。万象已具。大全说。恐尤分晓。然移上一层言。则语类之以无极太极分言者。亦不害为活看处耶。当更商矣。继祢之宗。亦服长子斩。不惟老洲,梅山两先生之言为然。农岩,南塘之论亦尔。则石帆丈之以后。出为明者恐得之。而三溪,济阳。皆以为疑。至删此说于先师文集中。奈何。为所后子服斩。虽有南塘说。此是四种中正而非体者。则恐不可从。盖疏说。不可尽从。亦不可尽弃。更商如何。
答田愚
未发。天下之大本也。如曰未发之中。亦有至不至。则焉有不至之大本也。朱子所云。未发。如顽石不劈开云云。观其本文语意。气质昏浊。为私欲所胜。客来为
鼓山先生文集卷之五 第 129H 页
主。喜怒哀乐。虽未发。不过如顽石不劈开云尔。朱子亦未尝以未发许之也。何可以是为宽言之未发也。左右之疑渊翁说。恐得之。射箭中贴中红心。亦以致中工夫大纲说。非专指中之地头而言也。来谕不必执此说以为中。亦有分数者。恐亦得之。
与田愚(丁卯)
近来丧纪荡然。不学之人。尚矣。虽自谓学问者。能执制一一如礼者。几希。昔贱子之居忧也。先师才书慰。便以不服闇之义。勉戒申申。君子爱人以德者。如此。盖不服闇。礼之大节也。哀侍固已能之。不须加勉。而高子皋之不启齿疏节也。人每于疏节。易致忽略。犯之于不知不觉之中者有之。故为此日下添灯之语。休咎如何。鄙于前后居忧六年之内。虽未尝一哂。几乎犯之者数。熟知其忽略甚易。故聊及之。非谓哀侍有是虑也。谅之也。
馈奠及受吊时。着屦。鄙之所行者。如此。
父母偕丧。妣位神主。旁题不称孝。芝村南溪说。亦不为无见。但恐推之太过。既以显妣题主。则称孝子。自无不可。故先师亦尝许称孝子。盖支子摄祀者不敢称孝者。以干统也。子之称孝。本无干统之嫌。苟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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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其亲之意。既称孝于其父题主。则不死其亲。本不系于不称孝。今于母称孝。亦何不可耶。
祔不书名。家礼备要便览皆然。虽卑幼。亦当依此。○更考先师说云。秪称孙者子讳父也。若宗子主之。则当称孙某。以此观之。书名似可。然丧主摄行。则当不书。
告辞当云。维岁次云云。孤哀子某。敢昭告于显妣云云。显妣之丧。显考为主。葬时题主。固当以其属书之。而不肖罪逆不天。显考捐背。父在母丧之礼。虽不敢变。至于题主。不得已依前辈定论。将以显妣书之。昊天罔极。谨因上食。用伸虔告谨告。(此当于葬日。朝上食告。)
维岁次云云。孝子某。敢昭告于显妣云云。显妣之丧。显考为主。不肖压屈而服杖期。罪逆不天。显考捐背。服以始制为断。故不敢变父在母丧之礼。十一月而练。将以来日行小祥祭。昊天罔极。谨因上食。用伸虔告谨告。(练祭前一日。朝上食告。大祥不必叠告。)
并有丧赠。鄙亦曾以尤翁先重之说为可从。日前更思之。屏溪赠实属葬时节目。亦似先轻之说。恐亦可从。盖赠后有主人再拜。在位者哭尽哀之礼。则便是告诀。恐不可专以伸情言故也。此意说与幼七。则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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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然。更商之如何。
答田愚
正学忠节。窃有旷世之感。今得年谱。尊阁丌上。其为珍玩。非尺蔡拱璧可与易也。况为哀侍心画乎。但哀遑中劳神费力。为不安于私心耳。原集弁文三首中。刘之尚奇未稳贴。倪之不成义理。陈之理明义正。来谕一一得之。廖镛廖铭。劝先生草诏。恐出于畏死。宜其被先生汝读几年书。还不识个是字之责也。盖畏死而终不免死。畏亦何益哉。惜乎。其素无熊鱼之辨也。从古如此者淊淊。学者可不识戒乎。
答田愚
柳于于集。为看借来者。玆转呈一览。如何。学者固当以节义为藩篱。文章亦不可全然不学也。
昨登龙门。若将稳叙。而可恨二竖为魔。对青山不赋诗而归也。然对青山不赋诗。未必不为安身立命之义谛。幸三复也。
朱子尝自谓有太阳症。则以怒形于言。疑其气质未尽变化。亦或无怪。但圣人怎生无怒容。亦朱子言。则此亦只是怒容。恐不必深看。如吾辈见一怒事。勃然变色者。则诚气质之病。朱子之怒形于言。似不可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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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一般看。至若不在其位。而形于言。为过当。尤可谓苛评也。韦布之士。不当有忧国之心耶。
天不无不是底父母云云。原心与不非之不同。来说得之。盖原心然后可以不非。不非出于原心。而主意则原心为是。
答田愚
 愚近偶思儒释之异。正为吾以理为主。而彼以气为主耳。然近时一边士友。虽说以理为主。而乃指其知觉运用者以为理。故其所主本。终不能离乎形而下者。却与释氏同一意见。未知此说得否。伏乞赐诲。
自谓主理。而以知觉运用为理者。终归于以气为主。来说得之。
与田愚
平安还山。经履大寒。无损仰恋。贱疾如昨无减。夜梦与左右。遇重庵及其诸脚下。以陈章事。有所相诘。彼自处以上等。归吾辈于下等。觉而一笑。适览吕子约与朱子往复书。玆录呈。今人之公心正见。不及古人如此。可叹。
 公之谪也。先生与书曰。熹以官则高于子约。以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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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则深于子约。坐视群小之为。不能一言以报效。乃令子约独舒愤懑。触群小而蹈祸机。愧叹深矣。公报书曰。在朝行。闻时事。如在水火中。不可一朝居。使处乡闾。理乱不知。又何以多言为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