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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栖集卷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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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栖集卷之八(杞溪俞莘焕景衡 著)
 行状
  
凤栖集卷之八 第 143H 页
兵曹正郎柳公行状
莘焕。柳氏之出也。柳氏。自鼻祖世袭圭组。至正郎公讳格字寿甫而不复显。日莘焕适临湍外氏家。胠其故箧。得尤庵先生所抵正郎公书。顾谓公六世孙谆曰。公尝从尤翁游乎。谆歔欷有间曰。谆也何知。谆闻诸吾祖。吾祖闻诸吾族祖同枢公。曰。公为候尤翁。自临湍。跋涉千里。再如长鬐。又遣其从子讳载元。奉书替谒焉。此其复书也。公之归。尤翁亦尝以诗赠之。其诗。盖有路远须加饭。天寒莫倚楼之语。而原篇见逸。独此书尚在。噫。公之好贤若是之笃也。而世无知者。岂不悲哉。公少与从兄承旨公讳椐。联镳方驾。声名藉甚。时人多愿交者。公之姊夫尹公昌明。睦来善之妻之叔父也。与公邻居。来善介于尹公。屡造公家。继而致书速公。公谢不往。而承旨公与来善为寮。耻之弃官归。来善以是深恨。公兄弟。同枢公讳瑛公之从孙也。去古未远。盖尝道公事如此云。曰。然则何不备述公本末。图所以阐扬公者。谆曰。小子生也晚。文献无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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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欲尽公之详。何可得也。公以崇祯癸酉生。年六十二。始登科。又十四年卒。丁亥三月四日也。其所践历者。成均馆直讲,典籍。礼曹,兵曹正郎。鱼川道察访。保宁县监。具有告身在。所著述。有古诗一篇。归去来辞一篇。在断烂之纸。湍之东高浪江上。有临江书院。去公所居南谷。五里而近。先时有影堂。奉安晦轩李牧隐遗像于其中。公倡一乡之士。议建书院。以金慕斋思斋兄弟配焉。既成。定院规如仪。乃日审书院。与村秀才子。讲经史。湍上多文学之士者。由公劝讲之力也。事本末详载书院古迹记。时四隐堂李公橝。筑室于公之里。公与之朝夕讲论。交谊日隆。又尝同修稧事。以正里俗。如吕氏乡约。其稧宪。至今尚在。噫。以谆所闻。不过如是。是乌足以阐扬公哉。莘焕曰。唯唯否否。诗曰。诚不以富。亦祗以异。如公之候尤翁。绝来善。岂夫人之所可能哉。候尤翁。好善也。绝来善。恶恶也。好善仁也。恶恶义也。之二者。已足以不朽公。又何必他求哉。柳之先文化人。掌令讳湿。始徙全州。其子讳克恕。孙讳滨。俱官直提学。自是为国大姓。五传而至参奉讳岩。寔公高祖也。曾祖讳希哲。不仕。祖讳潭。以文学鸣。登科官持平而没。考讳宜泳。通德郎。妣安东金氏。护军讳鼎三女。公之配曰淑人吴氏。籍海州。正郎讳圣蒙女。生五男。长载阳。次载熙。次载夏。次载厚。次载时。俱通德郎。长房男瓘。通德郎。瑜县监。二房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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瑨,𪼛。三房侧出男珹。四房男城。通德郎。五房男琂。曾祖주-D001以下。不尽录。而瑊生讳德普。是为莘焕之外祖父也。莘焕归以所闻于谆者。诵于家大人之前。家大人曰。然。有是言也。余少也则薄游于湍上。其故老往往说公事。如而今日之所传云。公之藏在南谷家后戌坐之原。淑人祔左。而墓尚无铭。悲夫。世尚有不靳一言以发公潜德者耶。传有之。信以传信。疑以传疑。君子之立言也。无徵则不信。不信则不书。公之可徵。在口而不在书。人孰从而信之耶。虽然。太史公。徵画工传留侯。徵药医传荆轲。画工药医而可徵也。则莘焕之言。亦将在所徵耶。悲夫。
祖叔父牧使公行状
公讳秉柱。字德汝。始祖讳义臣。以新罗世臣。义不事高丽。逊于庆州杞溪县。子孙遂为杞溪人。在我 中宗世。有讳汝霖。坐赵文正公事。免官。久之复起。至礼曹判书。谥曰景安。景安子户曹判书讳绛。以直道忤尹元衡。几不免。事本末具在野乘。历三世。文忠公讳棨。文忠之弟。监役讳棐。以节义相高。崇祯十年。我及清人平。文忠公以死争之。而监役耻之。不赴举。不仕。公监役之五世孙也。高祖讳命一。义州府尹 赠吏曹判书。曾祖讳复基。进士。 赠左参赞。祖讳彦述。大司宪靖宪公。考讳汉纪。锦山郡守。郡守公初娶完山李氏。无育。继配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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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人韩氏。右议政韩应寅之七世孙也。 正庙戊戌八月十三日。生公。公生而卓荦。八九岁。与里中儿敖荡。里中儿。皆出公下。郡守公少从渼湖金先生学。动以礼义自待。公既长。折节为恭。行己不苟。一以郡守公为法。甲子。中进士。辛未。补 崇陵参奉。时郡守公。已下世。独韩淑人在堂。 除旨下。公曰。此未可悦亲耶。不赴举。士大夫知与不知。咸曰。朝廷失一度支材矣。甲戌。准年格。迁济用监奉事。转义盈库直长。乙亥。调为 世子侍直。历掌乐院主簿。迁刑曹佐郎。丙子。迁 宗庙令。汉城府判官。出为甑山县令。是时。甑山军饷。连年不收。囷鹿枵然。而县令匿不以 闻。朝廷不知。公言于监司。以便宜从事。不烦民力。而囷鹿卒复其初。公私两利之。丁丑。升拜平壤府庶尹。至则除府库缛钱。不当属官者二十万。归之胥徒。削俸三十万。予大小坊里。有差。使岁取其息。以防书版籍者雇直。吏民皆大喜。平壤关西之都会也。人民众。狱讼繁。赋籍兵琐。浩如烟海。公以星出以星入。正色率下。而不㕦不扰。百度修举。广传舍。大修箕子庙。倡率邑中贤豪。行乡饮酒礼。出官钱贷吏。缓其入。俾得以区画稍食。其检尸也。具胥徒食以往。俾民无有所与。韩相国用龟。奉使如沈阳。还过平壤。士以书民以言。遮相国愿留公者。相望于道。相国舌桥然。不下至京。谓人曰。吾马之不得前。俞某之故也。己卯夏。秩满。愿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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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至监司。监司将启请于朝。或沮监司未果。复入汉城府。为判官。迁庶尹。庚辰。迁缮工监副正。寻 除砥平县监。以亲病不赴。辛巳。 孝懿王后升遐。差山陵都监郎。监伐石事总护使。殊其能。会大疫。旬日之间。 山陵郎死者。什三四。以忧去官者。亦不下死者之数。总护使。度复土有日。代者不可及。忧惧不知所出。谓公曰。事急矣。非公莫可。烦公一切摄其事。公左酬右应。事无不立就。 梓宫如期下方中。总护使大喜。 山陵成。为仪轨郎。壬午。 除社稷令。寻改掌乐院佥正。冬差 徽庆园都监郎。明年春。事讫。又为仪轨郎。夏。韩淑人卒。解官归。丙戌。 除广兴仓守。居数月。递。丁亥。宣惠厅辟为郎。未几。 除利川府使。为政一如平壤时。壬辰。升尚州牧使。出俸钱。修学校。浚川渠。夏大水。洛东江决。夹江数百家。昏垫荡析。大出俸而周之。民得安堵如故。州北有大陂。曰恭俭池者。洛东以西。延袤数十里。皆仰其溉灌。州之治。旧多蜈蚣。民往往中其毒。即治之南一里。种栗为林以除之。至是庙堂议。决陂柞林以垦田。公以去就争之。事得已。州人至今赖之。明年。以课殿罢归。自是。绝意仕宦。屏居简出。惟书史琴棋是亲。优游以卒岁。庚子六月十七日。卒于果川下北村第。寿六十三。八月窆于村南郡守公墓左冈。壬寅四月。穿其配淑人李氏之墓。合葬焉。在水原马耳山下后寺谷。淑人 世宗别子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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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琛之后。弘文馆校理晦祥之女也。有女士风。别有行状。有二男一女。男长永焕。前县监。次敬焕。女适李秉元。永焕生一男二女。李秉元生一男。永焕男致庠。长女适金晢根。其馀幼。公为人礼下。腰大八九围。动止如山。声如洪钟。善笑语。外和而内刚。听其言。如坐春风之中。至于临事而断之以义。耿然人不可得而犯之。气魄过人。饮酒不至十数杯不醉。醉不失言。每日鸡三号起。虽夜分而寝亦然。公孝于父母。友于昆弟。仁于宗族。而信于朋友。郡守公既老。卜居江湖。与宗族宾客。日置酒为乐。以终其馀年。而水陆之品。惟郡守公所命。虽力所不给。不以为言。郡守公有疾。夜不解带。昼不适私室。至三月不懈。及丧。哭泣之声。不绝于口。其丧韩淑人也。公年垂五十矣。三年上食。一未尝以人代之。郡守公墓。去公家可三里所。日往以省之。有故间日而往。三十年如一日。韩淑人之改葬以祔也。小子及墓前和见。公嘂然而哭。终日不停。又终夜不停。既坟而后已。观者。为之动色。韩淑人卒。事姊氏如母。事无大小。咨而后行。有不言。言无不施。既丧而月饷。如生时。至于三年。竟公没。姊氏祭祀。米面食酒果鱼肉。悉出于公。于从父昆弟。若从父昆弟之子。财无物我。取之者视若外府。中表宗族。待公而婚者。三十馀人。其于丧也。亦然。待人。无问贤愚贵贱。一以悃愊。不设畦畛。见人有过失。辄面折不少借。而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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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和平之意。行于其中。故人亦信其为爱己也。退听其私。不一辞归诚长者者寡矣。故旧所善者死。恤孤而嫁娶之。有流窜海岛。人不敢顾恤者。礼其馈而亟问焉。或说公曰。公之财有限。而好施不已。独不为子孙地乎。愿公改图。公曰。财之聚散。仁与不仁之所由分也。人而不仁。焉用财为。且礼瘁有时。就令不散。庸知其常在耶。乃若子孙衣食。亦各自谋耳。非吾之所当知也。以故。公之在世。家无长物。其没也。惟旧田庐在焉。公重礼法。识大体。娴于 国乘野史。于古今贤邪是非。辨之明而守之确。常曰士之决科。将以伸其志也。自古及今。决科而不屈其志者。果几人耶。屈则辱。伸则殆。不如禄仕之止于代耕也。有以科举引公者。谢不应。其治郡。以严为本。而排布设施。井井不紊。民以为便。事或不便于民。虽监司之所指。挥格不行。卒以此见忤于世。而功利洽于百姓。故所至颂声兴。冶金琢石者。指不可胜搂。公之所以居家处世者。大槩如此。呜呼。公之德行。非颛蒙如小子所能形容也。窃尝以为仁足以普施。强足以任重。谋虑足以决大事。其或庶几于公之万一耶。谨叙次为状。以俟立言之君子。
从祖叔母淑人李氏行状
我从祖叔母淑人李氏。以己亥五月二十一日卒。春秋六十有二。有男二人女一人。孙男女昏而嫁。长男已仕。为平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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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衣衾丽都。沐椁可以鉴。臧获之哭于庭者。其指五百。邻里咸叹息言。五福全矣。中表宗族。有女子子者。为之祝曰。得如李淑人足矣。乃吾叔父哭之恸。越月而踰时。涕汪汪不能收。一日呼小子曰。莘焕。尔亦知汝叔母贤耶。噫。吾与汝叔母。为夫妇五十年。不见其疾言遽色。虽奥窔之间。即吾在。其容齐如。吾之呵责或过情。而未尝出半辞自解。是亦难矣。在汝叔母。则枝叶耳。夫文妒从女。女之妒。恒物之大情也。惟汝叔母不然。噫。吾之有所畜。察汝叔母之色矣。其色自如也。况有言乎。是可书。尔其述一通文字。以示后。谨按淑人完山人。 英庙别子密城君。讳琛。其始祖也。其后有领议政文贞公讳敬舆。大提学文简公讳敏叙。左议政文靖公讳观命。以文学节义闻。淑人文贞之来孙。文简之玄孙。文靖之曾孙。祖讳弘之。三陟府使。考讳晦祥。弘文馆校理。妣杨州赵氏。直长讳远庆女。 健陵戊戌六月十五日生。十五。归于前尚州牧使俞公秉柱。是为我叔父。叔父锦山郡守。讳汉记长子。大司宪靖宪公讳彦述长孙也。靖宪公子孙。内外男女。数十百。淑人为宗妇。举一门。望淑人如辐凑毂。而淑人之贤。使众口无异辞。自始至。进则夔夔。退则祁祁。罔有越厥度。祖姑权夫人。姑韩淑人。常啧啧言。吾妇吾妇。郡守公之治郡事。有綮错丝棼。辄召淑人告之故。且曰何以处之。淑人以所见对。语未究。郡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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辄粲然曰。尔言是也。吾已处之如尔所言矣。其自锦山还也。聚家人。谋所以偿称贷者。顾淑人曰。尔贷几何。对曰。亡矣。郡守公击节而叹曰。真士大夫女子也。居无何。韩淑人老。以家事听淑人。淑人虔共不懈。朝夕饔飧若贰膳常珍。凡所以飨舅姑者。以身而不以言。衣服亦然。或计日不给。则耿火达曙。终不一令人纫箴。郡守公之寝疾。夜不解带。堂而不室者。匝月。韩淑人以疾。委状주-D001褥一年。昼夜扶将。匪如厕不离。及其革也。六夜不交睫。其将嫁女也。缲白氎而晒于庭。以供衣裳。女公见之。顾淑人曰。可以及吾女乎。淑人夷然曰。诺。织而分之。归女公。女公退谓人曰。贤哉。吾之弟妇。嫁女之用。而可以许人耶。然吾所以求此。知吾弟妇心故也。于子女。爱之以德。不以呴呴为仁。女与妇。不异视也。叔父笃于亲。家又不匮。宗族宾客。食于叔父者。壤壤相踵。值岁时伏腊。有嗿之声闻四邻。淑人一一颐指。不以亲疏而左右之。叔父买亭于汉水之南。亭之胜。甲于国中。每风清而月朗。衣冠阗门。淅炊相次如鱼鳞。奴饭马豆。酬应不暇。婢仆供役者。不敢出一声呢呢。淑人之教。行于闺门之内者。盖如此。始郡守公常曰。新妇有德矣。神其福吾门乎。已而果然。二男曰永焕,敬焕。一女适李秉元。孙男曰致庠。孙女适金晰根。俱永焕出。其在羁角者。永焕二女。李秉元一男也。始葬于果川下北村玉女峰下。岁之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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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葬水原。里曰青龙。山曰马耳。负坤而抱艮。小子之在襁褓也。淑人乳之。故小子事淑人如母。而淑人之视小子二男可三。岁庚寅。小子西。每东游京师。辄馆谷于叔父所。小子以痰痞之证。夏日而饮汤。淑人朝夕视小子浇饭之水。而顾侍婢曰。得无凔乎。六七年如一日。戊戌。小子以妻子。东止叔父之里而居焉。淑人甚欢然。凡所以丝我而谷我者。不待叔父之言。小子受恩罔极。今于文字之役。义不敢辞。谨叙次如右。顾辞旨蹇浅。弗克揄扬其万一。后之铭淑人者。何从而得其详耶。虽然。不妒之云。出于夫之口。二男可三。出于夫之从父兄之子之口。铭如是足矣。岂在多哉。
凤栖集卷之八(杞溪俞莘焕景衡 著)
 年谱
  
先考复元斋年谱后记
府君存心仁以厚。处事刚以直。
风采峻整。言笑不苟。妻子不敢仰视。其在父母之前。则怡怡愉愉。声气可乐。
一进一止。皆有常处。日用百为。亦皆有一定之则。
府君五岁时。靖宪公亟称其才。以比梅湖。梅湖。靖宪公从兄也。靖宪公常云。梅湖之才。近世无比。
七岁。与群儿语。有言人不学者。府君诵史记曰。当何面目。立天下乎。伯父府使公。听而奇之。
靖宪公常曰。某之为人有执。可以为学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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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宪公甚爱府君。府君亦慕公甚。有事则已。无事则侍侧不离。故靖宪公本末若家国故事。靡所不闻。而凡厥攸训。聪听而默识之。故府君所以居家而处世者。一遵靖宪公成规。至老无改。
自幼时。出而遇异味。则不食而怀之。以献于权夫人。
癸丑。佥枢公以疟疾。服野人乾。府君必先尝之。不尝不进。
伯父府使公。仲父郡守公。亟称府君之孝。府使公尝曰。吾之子侄。某也最孝。郡守公尝曰。古所谓孝感所致者。其某之谓乎。吾之弟妇寝疾病医。皆以为不可为矣。忽有同姓一人云。自青阳来。惎之以药。药下病愈。非某之孝。何以致此。
父母既老。恒在父母之所。其在私室者鲜矣。
佥枢公既耄。府君亦老矣。以风痹奄奄。而朝昼夜三时。不废问候之礼。夜则侍坐。至二更。佥枢公就寝。然后乃退。
事虽细微。必请于佥枢公。不请不行。请亦未尝有不许者。
尝戒子若孙曰。出必告。反必面。游必有方。复不过时。此吾家世守之法也。汝曹无改。
父兄在时。虽粒米尺帛。未尝私用。故郡守公之在阴城也。不问府君之所用。佥枢公之在同福也。不问府君之所用。府君之在金化也。尝谓不肖曰。人家子弟。往往有不告父兄而私用者。故子弟所索。吏辄拒而不纳。汝曹宁有是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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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在金化也。一以养老为主。虽邑小俸残。力常不任。而甘旨之所以适口者。轻暖之所以便体者。靡所不具。药饵如蔘苓鹿茸之属。极力旁求。垆鼎不离于前。其他凡所以安其身而娱其目者。亦皆随宜以致之。佥枢公所欲施与者。虽不甚急。一切惟命之从。毫无所咈。以是在县一年。田不加一亩。宅不改一椽。子弟以为言。辄曰吾已六十馀矣。力疾奔走。不遑宁处者。曾为家人产业而然耶。老亲馀年无几。及此供欢。以谐人子之愿足矣。此外更何求哉。及其居忧解官。家无所有。既殡且葬。米薪已复不给矣。
乙亥居忧时。年五十六。甲申居忧时。年六十五。既老且病。不堪持制。而三年含恤。其容有戚。时然后言。笑不至矧。
徐夫人大祥后。禀于佥枢公。代行晨谒之礼。服阕乃已。
常曰世之所谓博雅者。骛于天下之事。而忽于其国之事。骛于其国之事。而忽于其家之事。岂所谓当务之为急者哉。于是。博考乎国乘野史及诸家文集若族谱。作俞氏追远录。又撰先世墓志。
于祖先手迹。爱之重之。虽片楮尺牍。一一收拾。帖而藏之。
尝买礼疑类辑妆潢鲜新者以置之。未几。从氏以家贫斥卖。家藏礼疑类辑。有府使公手迹。而妆潢渝而生毛者。府君以鲜新者易而置之。
凤栖集卷之八 第 149H 页
寝必著青毡帽弊不堪著者以终身。靖宪公佥枢公两世所著者也。其他器用。有祖先手泽者。亦皆终身不易。
亲戚富贵者。或以高亢病府君。而其贫贱者。则皆称府君之敦睦。
佥枢公之殡而未葬也。闻从弟妇朴氏丧。谓子弟曰。顾今葬礼。有日。所须甚多。不暇言他。而匍匐之谊。在凡民亦然。况从兄弟乎。乃计葬礼所须而置之。倾其所馀以归之。从弟惊曰。吾兄之解官归也。家无所有。吾已知之矣。何能及此。因曰。诸父所以亟称吾兄之贤者。良以此也。朴氏兄弟。亦以语人曰。此又读书之力。果不诬矣。
大姑之孙在湖西者。岁一再至。至则善遇之。言笑款款。其至金化也。赆行有加。以悦其心曰。记昔吾童子时。大姑以其孙至。每嘱我曰。尔其善相吾孙。言犹在耳。何可忘也。
四十以后。废举不赴。监试则三十五六岁。已不赴矣。
国之所禁。虽小不犯。吾家世传之规模也。府君自为布衣时。固已谨守。既仕。尤加谨焉。一动一静。罔敢或违。人或以为太执而不恤也。其之金化任也。将寅辞而卯发者。以未及治任。势将待明日。是日出宿于邻家。其所执皆类此。
其在金化。以小学。劝课童子。辄有赏赐。岁时则存问父老。馈以米肉。其有不孝不悌者。辄招而致之。赐之酒。劝之以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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悌。
每月饩廪。未尝前期引用。
府君自十六七岁。出游国子四门之间。一时名士。交结殆尽。与之朝夕追随者。亦多矣。惟宰相子弟。不与从游。尝有时宰子弟来访者。不得已而之其邻。请而见之曰。布衣踪迹。不敢到宰相门下。望不为异。
朴判书宗庆。我伯氏之友婿也。尝来访府君曰。子既好读程朱书。吾伯父之所愿见也。盍一往而先之。府君曰。吾将往矣。竟不往。晚年以语不肖曰。近斋。宿儒也。固所愿从游者。但其家是戚里家也。嫌疑之际。亦不可不慎。此所以不敢往也。
庚申辛酉间。客有来访府君者。曰。有一通文字。在吾袖中。愿有以润色之也。府君问何许文字。曰。为柯庵建祠者也。曰。柯庵。谁也。曰。金参判也。金参判。谁也。曰。金龟柱也。府君谢以不能。客曰。点窜一二字足矣。又谢以不能。曰。指摘字句有疵病者足矣。又谢以不能。客愧而退。
客有访我伯氏者。曰。闻君先妣。与金参判鲁忠。为姨从。然乎。伯氏曰。然。曰。金参判致意于君亲戚之间。不容不一见。盍图之。伯氏以告府君。曰。汝母氏在时。未尝闻有姨从来。汝则疏戚也。一贵一贱。而以疏求亲。无乃不可乎。伯氏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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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
金永安祖淳。府君少时交也。未贵。与之从游。既贵。不与之从游。
尝以女求婿。有言金永安有子者。不应。有言朴判书有兄子者。亦不应。
常曰。近世持论之公平者。莫如尹文翼公。(蓍东)又常曰。 正宗朝二十四年。士大夫出处语默之节。当以尹谕善(得孚)为最。
每说士大夫家风。亟称松江郑公之门曰。持论之刚直。无如郑氏。因曰。郑氏之衰微如此。此乃世道之所以衰微也。
府君与人寡合。独与瞿圃李公。相许以知己。常以李公为近世人物之最。
尝曰。吴士敬,闵元履二人。真所谓冰清玉洁者也。可与交游。而特以宰相子弟之故。嫌不相从。或止见其面。或一再还往而止。良可叹也。遂命不肖。受学于老洲之门。
于邪正淑慝之辨。一剑两段。不少依违。
于书。最喜孟子。于东方诸贤。最慕尤庵先生。常曰。学颜子。不如学孟子之有力。
凡作事。有始有终。未尝有既作而中辍者。
服食器用。不徇时尚。教子弟。亦然。
粒米必拾。寸楮必收曰。是㬥殄天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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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性过人。娴于历代史牒。而东方故事。则几于靡所不览。靡所不记。人无问古与今知与不知。一闻其名字号谥生年卒岁及世系源流。则终身不忘。
不喜明季以后文字。
西洋之书。虽数学农政医药之说。一切不看。物有自西洋来者。亦未尝畜于家。尝戒子孙曰。汝曹其谨守勿改。
尝作地球辨。其略曰。西洋之法。以不分男女为大道。天圆而地亦圆者。乃所以不分男女也。思以不分男女之道易天下。故先以地球之说。使人骎骎然入于其中而不自觉焉。究其设心。何其诡谲之甚也。族父著庵公(汉隽)见而叹曰。义理好处。文章亦未尝不好。
尝曰。吾儒之辟异端。亦须知所当先。其能为害于当世者。是也。是以孟子之所距。在杨墨。朱子之所抵。在陆氏。今日为害之甚者。其有过于西洋之说者乎。馀姚西洋之窝窟也。学者不可不以攻斥馀姚。为今日之急务。
答柳莘之(和)书。其略曰。李贽谓大道。不分男女。许筠则曰男女情欲。天也。伦纪分别。圣人之教也。天且高圣人一等。我则从天而不敢从圣人。贽,筠之说。为今日洋学之前茅。而贽,筠出于颜何。颜何出于阳明。则阳明所谓致良知者。其非洋学之窝窟乎。阳明之言曰。那能视听言动底。便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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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是天理。又答人问道诗曰。饥来吃饭困来眠。只此修行玄更玄。此乃男女情欲天也之意也。阳明示诸生诗曰。尔身各各自天真。不用求人更问人。但致良知成德业。漫从故纸费精神。又答人书曰。夫学贵得之心。求之于心而非也。虽其言之出于孔子。不敢以为是也。此乃从天而不敢从圣人之意也。真赃绽露。周遮不得。仆何敢构虚捏无。而勒定其罪案耶。
尝曰。家礼源流。是未成书者也。后人之梳栉。在所不可已也。于是。校其舛讹。补其阙略。作家礼源流补四卷。既而谓不肖曰。是书之开雕。非先生之意也。宜就原本增损窜易。以成完本。而吾已衰老。更无馀力。他日尔其图之。
  右。先考事行五十则。置之年谱之后。所以备年谱之所未备也。然先考事行。有可书而不敢书者二。粤在丙子春。白燕至吾家。家人异之。府君居忧时也。甲申以后。堂前杜鹃不花二年。(丙戌。花复如古。)亦府君居忧时也。人皆以为府君孝感之所致。然孝感所致之说。府君平日之所不喜也。每见人揄扬孝子者。有以孝感为言。则辄曰人子之孝。如负米扇枕。常也。如冰鲤雪笋。非常也。何为舍常而道其非常也。府君所以议人言孝者如此。今若以白燕至。杜鹃不花之说。为可以揄扬府君。则非所以体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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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平日之志也。适足以重吾不孝之罪。所以可书而不敢书也。然有感斯应。其理则有之。而事既目击。亦不忍全没其槩。故姑此附记于下方。以俟更商云尔。
凤栖集卷之八(杞溪俞莘焕景衡 著)
 记述
  
先妣柳淑人事行记
寡笑与言。于一切嗜好。泊如也。
在王考之前。小心谨慎。不问不敢言。亦不敢与人言。四十年如一日。
男女之别。斩斩如也。即亲兄弟他人。不在。不见也。
庚戌外祖考弃世时。先妣随王考。在同福县衙。衙有大宾之行。先妣尸其饔。忽心动失器。器立碎。家人以先妣未尝失器。皆怪之。俄而凶音至。
外祖妣郑孺人。以甜瓜。得疾不起。先妣以是不食甜瓜。
祖考妣年老而家甚贫。岁又荐饥。先妣所以就养者。不懈益勤。自昕至昏。或酿或饪。或纫或缫。未尝暂时自安。天寒则躬自析薪。烘于土炕。未尝以血指龟手而止。
食贫者。凡数十年。而口未尝出咨咨之声。
先妣姊妹四人。其季在京师。穷不自存。先妣常绻绻不忘。亟问安否。问或有间。辄郁悒不自胜。临终尤甚。
辛巳秋。先妣有疾。一日记祖先行迹可以为法于子孙者。以示诸子妇。复记遗言数条于其下。此则诸子妇所未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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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春。先妣竟弃世。呜呼痛矣。时家君升六品。早晚且作宰。遗言第一条。以外祖考妣忌日助祭。请于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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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全义县忠臣孝子传序
立人之道曰仁与义。道不立。人哉人哉。仁恶乎大。父子为大。义恶乎大。君臣为大。性之德也。无则禽。异则貉。诗曰。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德之不好也。不能乎。不为也。自谓不能者。非愚则诬也。故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孰不横目而戴皇天耶。余待罪全义县三年。徵于文。掇于野闻。得忠臣五人孝子二十有五人。县之大。不过方三十里。何壮也。子言之有教无类。修道之谓教。是也。教云教云。家一喙云乎哉。周书曰。彰善瘅恶。树之风声。先王之教也。不然。为善者何以劝矣。作全义县忠臣孝子传。自朴彭年先生始。
凤栖集卷之八(杞溪俞莘焕景衡 著)
 诗
  
冠岳归路。寻紫霞洞。
望海归来兴未收。紫霞深洞听溪流。莫言溪小难为水。自海寻源是上头。
华藏寺。别尹生秉鼎,秉益。
我已南湖住。君今北岳归。江梅春寂寂。城柳晚依依。旅馆惊残腊。离亭恨落晖。孤唫延伫久。寒月度禅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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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金渭师(尚铉)。陪台山金先生。游华藏寺。
十里江寺今再向。皑冰凝处生绿涨。邂逅郭外齐轮鞅。联翩林下随几杖。青松一路桃千树。丽缛端合移屏障。头陀云月佳可游。不惮重冈与叠浪。鼓瑟吹篪无不可。烦君莫辞禺于唱。聊乘暇日资讲磨。非学少年耽敖荡。坐来和气令人醉。胜地不必须醍盎。悬知后夜钟溪梦。一旬三度到青嶂。
文处士秉烈挽
忆君从我北山庐。袖里江城鼻祖书。招隐曲终人不见。木绵花发正愁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