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或作者
正文关键词
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x 页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书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61H 页
答任宪晦(明老○己亥十月)
一解在贤者。靡足云谕。而榜眼高名。自致耸观。是亦常情之所不容已者。既有其始。愿有其终。终始条理。寔存乎进德居业。幸体斯义。即因终始之小者。而推极终始之大者。知之在先。守之在后。驯致圣哲地位。惟在为力之如何也。言学便以道为志。言人便以圣为志。是为河南老子披赤心说与人者。高明所宜诵法。其不在玆乎。窃覸雅度。自然近道。信能寻向上去。亦何远之不可届哉。常自激昂。必做第一等十分道理。毋教区区科名为究竟法。不胜其厚幸也。
答任宪晦(庚子七月)
饭含。主人之事也。未论丧之尊卑。惟主丧者左袒。左袒者取便也。馀人无可袒之义。主人若老病不能。而子孙替行则替行者当袒。
士丧礼主人必左扱米者。尸方南首。而主人由足西。床上坐东面。宰从立于床西在右。左手不便于用。而乃用之者。由下饭含之顺也。主人东面坐。用右手则必反用其柶。且加手于死者之面。非孝敬之道。故不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61L 页
为也。或云举巾以右手。不得不用左手扱米。此说亦通。扱收取也。
士丧礼宰洗柶建于米。家礼插匙于米碗。柶变而为匙。匙变而为柳匙。今俗用柳。未知何据。而从俗亦宜。韬缝合缝之留末不缝者。欲令并韬其趺也。斯义也。沙溪载诸家礼辑览。而今人或秖距趺面。而不并韬者为非。近俗或有并韬趺者。是为得正。
郊特牲曰血腥爓。祭用气。又曰腥肆爓焾祭。岂知神之所飨。推斯义也。鱼肉之用生用熟。俱无不可。而家礼则不言生。其用熟可知也。然语类有云祭用血肉者。要藉生气。是出于古礼祭尚用气也。生熟固当参用。而用生则作脍恐宜。
记曰凡糗不煎。注云以膏煎之则亵非敬。疏云凡糗直空糗而已。不用脂膏煎和之。又云惟葬奠有糗已矣。据此则秖当用于葬奠而已。自虞以后。似不可用。而三代之时。祭尚气臭。气臭所以格神也。然则所谓凡糗。只指米食。非谓鱼肉并不合膏煎也。至若油蜜果。即是糗煎。而东俗所以供佛者也。用诸私祭。亦有邦禁。以礼以律。俱不可用。荐神已久。久则难变。以故慎斋尤翁皆不许其不设。且祖先所嗜蜜果者。则其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62H 页
在思其所嗜之义。秖荐于当位忌祭恐宜。盖不用者得礼也。用之者从俗也。从俗而亦不甚害理。恐不必局定耳。
进羹进茶。是为两件事。不相关。非撤羹而进茶也。羹茶递处。亦无可稽。此备要所以无撤羹也。排羹之地甚窄。而迁就安茶。鄙家所行者乃尔。
郊特牲祝受。而于肝燔则加于俎而已。士虞礼亚献尸如主人仪。又曰宾以燔如初。如初则加燔亦于俎。可追而知也。家礼时祭。初献后撤酒及肝。置盏故处。故陶庵有鱼肉不同盛之论。然今俗初亚献后。只撤盏而不撤炙。每献加炙者。是为古礼。不可易者也。
玉藻再缭四寸。注士练带惟广二寸。而再绕腰一匝则亦是四寸。尤翁亦谓是再缭腰之义。其下两耳。自是别事。南塘云围腰结前两语。与再缭两耳两语。为上下贴应之文。上泛言围腰。而下言再缭。以申围腰之必再缭。上泛言结于前。而下言为两耳。以申结于前之必为两耳。两贤说恐得正义当从。
答任宪晦(庚子七月)
尊先西斋公状德之文。愧无如椽大笔。阐扬日月争光底志节。乃蒙褒赏。语多过情。瞿忸罔谕。别幅俯示。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62L 页
一一闻命。还以呈上。幸即釐正于原本。如何如何。末端云云。固已体悉雅意攸存。而见者自应隐约领会。何必露出姓名然后乃可哉。尊门之于彼一边。都是雠怨。而又复修隙于此家。此家与此一边。烂漫同归。曷可绝斥。用致同室之操戈乎。尊门只自存世嫌已矣。不必登诸文字。益增仇敌也。非计较利害而云尔。幸亟见谅焉。
答任宪晦(庚子八月)
末端云云。雅衷攸存。固已领取。岂不欲当下闻命。而愚与彼家后承。情爱笃挚。不徒宗谊已矣。有难露我笔舌。故所以隐约为辞也。见者自应不言而谕。何必拈出当人然后乃尔乎。古人又生一秦之戒。恐不可以不念也。靡敢劝贤者以破世嫌而占便宜。幸亟恕究焉。台山金丈已作泉下人。人世空虚。非独埋玉之为悲也。状文跋语之已就。寔非小幸。所合更商者。无从可考。计益悼叹也。尊先知枢公名义风节。固所诵慕。讵或饰让于文字。而谥状与行状差殊。必藉有名位者鸿笔。如愚者即是常调老荫。曷敢当儒贤之称。而妄论翰墨乎。待巾舄造洛。广谋博询。然后处之。非晚也。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63H 页
心本非服。而不可与平人同。故特借三年之丧禫服黪制而为冠带。父在母丧禫后。本生亲丧除服后。同一服色也。心丧中有丧则当各服其服。不惟期功。虽缌小功。亦当舍黪带而受衰服之带。纵入心丧几筵。亦不须变服黪带也。非直丧服。心制中行忌祭者。亦当变黑以白。盖不可以非服之黪。而废当服之素也。除服后因还黪带恐宜。
心丧未除。上墓当哭。墟墓异于家庙。恐无可嫌。
神主既祔祖龛。则虽是禫前。当用庙中之例。名节朔望。与所祔位同行参礼。何可出就而别设乎。若贫不能为礼。则新旧位并阙。方恔于心。
答任宪晦(辛丑阳复日)
贵宗慷慨翁辛巳一疏。可以撑拄乾坤。窃谓 仁显圣母忠臣。惟有此一人耳。当时讨复诸疏。举咸顾瞻计较。不免含糊吞枣。而独斯翁靡所顾畏。痛言竭论。明白直截。可以作百世公案。常恐名湮灭而不称。赖贤者榆(一作揄)扬。可传永远。甚幸甚幸。愚平生诵义无穷。拟述一文字。用纾苦情志状间。当惟教是从也。顷托知枢公谥状。在前日固不当作。以无可据也。在今日则亦不敢辞。以有往例也。愚于笔砚应酬。素讱其出。而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63L 页
独于尊门。乐为之役者。以名义风节。咸萃一家。而俱未及微显阐幽也。窃附烝民首章之义。计应神会也。柴桑处士阻风规林诗。得朱子而发挥其意。又为贤者所笃好。至要我赞述。其所以兴感于出处行藏者大矣。力疾写呈。而眼眯手涩。几不成字。适足以污却林泉。曷堪为揭壁观省之资哉。跋语亦靡足以道得精义。然幸谛爱助之苦心。毋致如奕棋之一场罢了。如何如何。
周礼曰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工。陈子昂亦云宗庙哀敬仁孝也。娣姒祇和谦顺也。蠲洁酒食妇仪也。黼黻玄黄女工也。洪此四德而务六亲。可以作范母仪。昭宣壸则。此四德二字之所自出也。
答任宪晦(壬寅三月)
先尊丈临命。说与贱陋。至教贤子以依归。是为古道。而其意真切。贯彻幽明。自不胜感涕。顾无德而将之。而亦何敢自外。孤负苦衷乎。荷相与之厚意。至于斯极。则准拟实心交勖。历夷险而益固。共趋至善之域而乃已。然窃恐崦嵫短景。冉冉催暮。终无以受丽泽之益也。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64H 页
古礼公赠曰玄纁束。主人赠曰制币玄纁束。玄纁是束帛。何可无束。家礼不言束。自是束帛。无待言也。近俗用红束玄。用青束纁。恐取其华。而用玄用红。各从其色。亦无不可也。
备要祭馔图所云醢。似是食醢。食醢不见于礼。故尤翁亦云食醢之用。只是东俗。礼家所谓醢则是海物之加盐者。并用恐无妨。鄙家亦并用二者矣。
柩衣。即既夕礼所云幠用侇衾也。本为尸柩见时。故小敛而设。殡而撤。启而复。设则窆。固无所用也。以故农岩渼湖俱不用。惟在裁处之如何耳。疏曰侇衾本覆柩。故无撤文。当随柩入圹。开元以下咸从疏说用之。恐不悖礼也。柩衣当仿侇衾之上缁下赪。而贫者未须用绘。代以绵布。是为称家之有无也。
丧大记注曰翣在涂则障车。入椁则障柩。而掩圹则无。恶见其死之义。故自书仪至家礼。止以行柩。不入圹。是为可从。
朝祖。同宫之礼也。支子异宫之丧。恐不可行。靷路若出宗家门前。回柩向宗家。用寓朝祖之义。同春亦云有哀痛恻怛之意。虽无于礼。亦何所妨。是为可遵也。渼湖夫人丧礼。魂帛用束帛之制。常时不覆盖不覆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64L 页
帕。是亦可遵。而但神道尚幽。覆盖覆帕。恐不害理。奉灵床。只安衾上。是为得正。
行者哭婢宜随。男女哭从白幕夹障之外。而近世在丧车之前。有若引路然者。行之已久。久则难变。此等处亦何妨从俗耶。
家礼凡祭皆位于阶下。而惟虞卒哭练祥禫。序立于堂上。即本之士虞礼即位于堂。而以丧中之祭欤。祔祭则宗子主之。而为所祔祭而设。故用阶下之位。
大统历不书初字。故 翼庙代理时。兴感于风泉。命皇坛祝文删初字。士夫好礼者亦不书初字。是亦出尊周之义。一遵 皇朝统历之旧恐宜。
孝子孝孙之称。出自古礼。历程朱群贤而未或见改。往哲岂皆自处以纯孝而云尔哉。礼注孝字便是老字之义。老即长也。长子故曰孝子。然则自称孝子。亦何嫌之有。愚尝奉教于先师者乃尔。故举而诵之。幸体斯义。不疑其所行也。改孝以嗣。恐无所据。昔人所处。亦出率尔。何可取法乎。
长子有废疾。不堪主宗庙。则虽正体亦不传重。是为丧服疏说。而废疾亦有分数。若有人道。可以娶妇生子。则不可以废疾而不传重。虽无子而死。当为之继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65H 页
绝。用承宗事。若生而不慧。不克成人。则只宜传重于次子已矣。至若所谓次养。于礼无稽。非礼家之所知也。
祖父母丧祭文。不见于先贤集中。农渊两先生于同枢公。亦无祭文。抑以至哀无文。无间于亲丧欤。虽不操文。致奠恐不可阙也。
绰枻之必施于宗家门闾者。即以祠版之所在。然祠版虽已祧埋。而丹门则自在。所以树风声于百世者。不可随祠版而存亡也。门闾狭隘。则或设于墓下。第宅圮毁则或设于遗墟。是为通行之例也。
深衣家礼本注只云用布。不分绵麻。故禹景善云当用麻布。金而精云当用绵布。质诸退溪。答曰未知是何布。然绵布韧。无乃好乎。今俗皆用细麻布。而通用绵布。亦甚便宜。以穷者之所易办也。色必用白者。以上下吉凶通用之服。故取通用之色也。朱子深衣之绵麻。姑无所考。而亦未谓绵布非朱子所服也。
为长子斩。虽与父丧差殊。其为斩衰未葬则一也。曷可主支子家祔祭乎。既有宗子。则支子亦何敢自主乎。势将待宗子葬毕。而如或过期。未克卒哭而祔。则从殷礼练而祔恐得。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65L 页
祭祀须用宗子法。而宗家岁事。不能备礼。则支子之祔葬者。当为之助祭。用荐殷奠。若不并举于曾高以上诸位。则恐难差殊。用犯丰昵之戒也。诸墓虽在他所。恐不宜异同也。支子若别占茔域。恐不必视宗子为礼耳。
答任宪晦(壬寅八月)
朝墓虽不见于礼。既离先兆。未忍昧然无事。奉柩而辞。恐非可已。而崇冈峻阪。如难陟降。遵备要魂帛朝祖之礼。代以魂帛恐宜。而魂帛已埋。则举舆时向祖茔停柩。用当辞墓亦宜。不以柩不以魂帛。而秖用铭旌。则恐无所依据也。
南溪曰改葬之柩。入奉家中。非丧事即远之意。斯言得正。而引行若历旧第。有不容不停柩。则神理人情之所不获已也。遣祝所载新宅。即以幽宅而云尔。不宜以停丧古宅。而改其措辞也。且祖遣两奠。先儒谓非可施于改葬者。宜仿司马温公柩自他归之说。秖设朝奠而行恐是。
备要始葬反哭行虞。在成坟之后。则改葬者亦当乃尔。而不虞而奠墓者。尤当待封坟。虽至跨日。必待毕事恐得。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66H 页
古者居忧。行不旅坐不群。倚庐而不言。故虽尽废生人之事而无憾焉。今也则凡百事为。殆无倚阁。而独不举祖墓展省可乎。拜年及承祭。俱不害理。墓庙恐无区别也。然此以葬后言耳。即既葬与人立之义也。既夕礼埋重于祖庙门外之东。重变为魂帛。而丘仪三虞后至家埋之。据此则未必埋于墓所也。今俗行初虞。墓下仍埋魂帛者。恐欠藏之箱中。升车在后之精义也。始窆时埋诸墓左者。如不沦于朽壤。当随埋新兆。如已朽尽。仍旧恐宜。
答任宪晦(癸卯二月)
朱书长课。不住钻研否。爱敬如父母神明。许衡之所赞于小学。而哀侍于此书亦云尔。可知有至笃好者存也。千圣心法。万理枢纽。皆在此中。取看大全语类两部。虚心涵泳。切己体认。仍作毕生家计。则他书虽不治亦可也。吾东群儒。孰不读此书。而为专门之学者。无若退溪尤庵。尤庵烂用其名理。其见于时事出处者。前后一揆。善学朱子者。即是千古一人。 正庙朝所编两贤传心录。当为天地间公案也。士之为学。学孔子是乃所愿。而学孔子当由朱子。学朱子当由尤翁。而尤翁亦未易学。诵读尤翁所从事之朱书。一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66L 页
举而三圣贤皆可学已。千万勉旃。弥加担夯。用副天降之衷。人受之中。至望至望。
以成服日入就位。然后朝哭之文推之。则虞卒祔练入哭。即兼朝哭而言。非朝哭于外。而又入哭于内也。家礼就虞祭言如朔奠。而献酒无从。以至练祥禫。恐是阙文。丘仪具炙并设进馔。而不从于献。恐失其仪。须从士虞记具肝肉。每献从之如时祭。是为得正。壹遵古礼。即朱子之意也。
主人以下入哭。注尊长坐卑幼立。据此则坐哭立哭。各有次序。而以初献注曰主人跪。以下皆跪。而无主人以下俯伏兴之文。立哭者当伏哭。哭止复位。辞神则当立哭。祝兴置祝版伏哭。亦无不可。近例然矣。朱文亦云伏哭。居瘠者伏哭亦宜。
家礼既云哭再拜。复位哭止。则可知其且哭且拜也。哭且拜本自开元礼。而开元礼一奠觯。遂阖门。故于此内外皆哭。至书仪则三献。用古事尸之礼。而献必哭。但无馀人哭也。亚献条曰礼如初。但不读祝四拜。既云如初。而特著其不祝与四拜。则哭亦在如初中矣。且以禫祭特言三献皆不哭者推之。亦可见自虞及祥亚终献之人。皆哭如初虞也。斯义也。古人已言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67H 页
之。
告成时。祝与主人相拜。非直礼所不言。亦无意义。洛下知礼者。秖相向而揖已矣。
祔祭祝秖称孙者。子以讳父也。若宗子主之。则当称孙某。况宗子之告祖考。何可讳傍亲之名乎。
士虞记祔用嗣尸。一祝两告。盖同一几席与馔。其义精微。而至开元礼。各设祖考及亡者位。至书仪始用各祝。家礼备要之所沿袭也。家礼祔祭。初献酌献。先诣祖考妣前。读祝后次诣亡者前云尔。则所祔位献酌读祝之并先于祔位。而仍行再拜可知也。不特言再拜者。包在并同卒哭之中也。
三年内墓祭。遵栗翁说单献。不为无据。而亦无不可三献之义也。家礼备要诣墓所云者。安知不包参神在中耶。南塘有云墓祭先进馔。原野之礼。从简也。既先进馔。则又不可立视。故先参而后降。去侑食。以从简也。丘仪补入进馔侑食。要诀先降后参皆未安。斯言恐得礼义。可遵也。
答任宪晦(癸卯二月)
京宅寄也。乡第归也。归乡第阅月而窆。则祖遣两奠。既不可径行。又不宜叠设。发引前日夕奠。以明日下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67L 页
乡之意。告于几筵。翌晓启輀还乡。临葬行朝祖。其夕设祖奠。上山时设遣奠。恐为得礼。自京发靷时朝祖祖奠遣奠。恐无意义。是贞庵说可遵也。告辞当云明日启靷。向牙乡旧第。用待葬期谨告。
龛是书塔下室。家礼借其名为奉神主之所也。语类云欲立五架。以后一架作长龛。以板隔作四。五架之义未详。即吾东所谓五梁欤。家礼每龛内置一卓。龛中常用卓安主。至祭正寝则安主以裿(一作椅)(俗云交椅)别以卓(俗云祭床)设馔也。南溪所云下不用板者。以置卓于龛中故欤。尤翁所云非别有卓子者。以龛内下版成卓。北端安主。馀地设酒果。如备要图也。今世龛室狭窄。仅容神主。故设卓于龛外。用设时节朔望之荐。是为俗制。而奉主荐献之同卓。恐不成体貌。当以后出者为正也。今俗龛前或帘或窗。俱无不可。而不宜并设也。龛制亦当随地制宜。恐不必局定耳。
丧言不文。故往哲居忧。除非述家状答人问。万不获已者。未曾泚笔。祭文虽异于閒漫文字。亦不宜作。虽在至亲。当待服吉也。丧中不吊人之丧者。为其忘己之哀也。不操文奠酌。亦此意也。纵不押韵。恐不可为。朱先生所云古人全不吊祭者。即以此耳。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68H 页
答任宪晦(癸卯五月)
尊王考绰枻 命下。行将见乌头赤脚。辉映闾里。天报德善。神理不忒。而蔽一言尊先丈纯孝之所由致也。仰想哀慕罔极。不能谕怀也。承示要得士友间文字。以重其事。仰认孝子顺孙发潜阐幽之苦衷。而朱先生雅言天下之事。有其实足矣。又使他人饰辞以赞之。虽累百千言。亦何所加于其实哉。其所以勉人务实者乃尔。是为贤者所宜识戒也。古之无闷之士。犹恐入山不深。影响昧昧。而鄙人则择不处地。以致窄径窘步。有愧素志。殆无以抗颜对人也。斯举也。窃附遂庵,屏溪,止庵诸贤故事。用伸分义而已。靡可议到于辅沃启赞之功。而来谕与朱子一揆者。恐失拟人以伦之道也。幄对说话。谨玆誊呈。而进退匆遽。罔展悃愊。恐无足以格君心而副舆望也。
禫后笠带。既用黪色。则巾何独用白乎。此与孝巾不同。俗所云㔶头也。祥后禫后所着。秖当随笠带而用白用黪也。
居忧者固不当占便。而至于不箑则无已太过乎。盛暑不脱衰绖。而又不飏风。则必致中暍。几何不病上添病乎。此非丧纪所关。恐不须固执乃尔也。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68L 页
非兄弟。虽邻不往。是为不易之常经也。为彼哀则不专于亲。为亲哀则是妄吊云者。寔有精义。虽居近而情厚。亦不可踰闲也。曾子之吊子张。虽载于檀弓。恐违孔子所云三年之丧而吊哭不亦虚乎之文。有未敢信及也。
鱼果瓜蕈之属。有难待朔望俗节。则当单献于晨谒。而单荐则恐当用生。生荐亦行于 太庙。礼亦许用。生鱼肉恐非可拘也。
墟墓之礼。杀于家庙。故家礼不分言设蔬果进馔之时。如他祭则知凡馔一时并设。先儒亦尝云尔。然苟能具三串炙。则三献各进炙如家祭之仪。不为无稽也。既不侑食。则初献插匙正箸亦宜。
慷慨翁状签。一一中窾。当写净本呈览。而藏碧血之高士。愚亦未详。来示认为赵侍直泰万。苟然则尤为奇绝。此老奇伟倜傥之士也。以泰亿为弟。而其言行一切相反。即南褒,沈义,林亿龄之类也。愚每拟为赵公立传。幸蒐辑其传闻事迹以示也。
若为传重之长子斩衰三年。则三年丧中。曷可备礼行祭乎。忌墓祭当单酌无祝。时祭当废。若只服期制时。当遵石潭定论。葬后当备礼举忌墓二祭。而时祭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69H 页
当停。与他期服不伦故也。朱先生为长子服斩。故不举盛祭。忌墓之三献与否。无可考据。而推以不举正祭之仪。则忌墓亦应略设而不备礼也。
左脯右醢。生人之礼也。葬前馈奠当象生。而备要袭图之右脯左醢。恐失照检。迁袭图则左右得正也。虞而神之。则自从虞祭。当右脯左醢也。盖脯属阳醢属阴。故生死之馔。左右乃尔也。
括发髽免。注疏诸说。烦而难会。惟书仪注稍详。
不附祖庙则前一日靡所告庙。而几筵无告。恐涉昧然。大祥前日。因上食告由曰。明日大祥后。礼当入于祖庙。而祖庙居远。恐难往祔。支子异宫。各自为礼。则势当入于新庙。直跻正龛谨告。
忌祭服色。诸贤所论。固宜遵述。而古今异宜。故用黑笠白布袍带。祖曾已上则用白丝带矣。
答任宪晦(癸卯嘉平之望)
哀侍知有赵斯文秉德否。其雅操贞躅。高识远览。鲜与伦拟。闻贱疾添剧。自蓝田山中。半岁中再顾。风义笃厚。即古今之所罕闻也。逼岁告归。俾之历扣衡扉。计应倾盖如旧。仍托岁寒之契也。
齐衰以下布带精粗。各视其冠。而广则无文可稽。丘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69L 页
仪拟以四寸。而四寸是大带之广。布带之象革带者。以之为准。殊无所当。家礼集考云毋宁仿斩衰绞带半腰绖之义。以次为差。布绞犹然。况大祥后布带。岂有定制乎。广狭恐当随俗。而两股双垂。亦宜如条带革带也。
孝巾始见丘仪。而所以承丧冠也。祥而除服。则孝巾亦当并冠而去之。何可因着大祥后乎。当从俗用布帽。而帽子头锐。虽不可单着而见人客。然燕居时以帽代巾。恐不可已也。
长房之奉祧主。虽与宗家差殊。丧未毕而遽迁者。恐有所不安。当待祫事。递迁于次长房恐宜。长房卒哭后。迁于次长房。出于尼尹。而为尤翁所取。举俗之所通行。而好礼者亦不苟从也。若从俗卒哭而迁。则不容无告。
奉祢之宗。吉祭亦当受胙。嘏辞即劝勉之意。讵可只施于孙曾。而不施于子乎。受胙则当馂也。 国哀卒哭后及服中行时祭者。废此一节恐宜。
左袂季指之文。出自特牲礼。疏曰挂袪以小指者。便卒角也。但右手执角。左手挂袪以小指。不干左手言。便卒角者。饮酒之时。恐其遗落。故云便卒角也。卒角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70H 页
犹言啐酒。角即爵之类也。
答任宪晦(甲辰惊蛰后三日)
古人居忧。固不许汗漫出入。而或为丧故及不得已者。亦有朴马布鞍之说。至若朱先生葬前亦从师。师生相与。非比馀人过从故也。春翁才过父祥。往拜师门。俱为可述。而贤者引此为见访贱陋之證。则非愚之所敢当也。若蒙左顾。必赍示西斋集净本如何。奉读后当议及弁卷之文。文何曾一日而不在心乎。凡事固当戒弛缓。而亦当虑忙错。更加梳洗。务尽整顿。靡所亏欠以致后悔。申望申望。
答任宪晦(甲辰三月)
尊先西斋集。即其见印一张。而可认其就绪。是所云有志者事竟成也。苟非贤者满腔苦血。何以致此哉。承谕以文稿之役。而废寻数之功为闷。而信能操存益固。心志益定。则靡往非主一工夫。何必对床伊吾。然后乃可乎哉。宇宙内事。皆吾分内事。未可厌烦而绝去也。以故人事虽多。皆人所当为。但须省察当理与不当理而已。故曰人事不教人做。更教谁做。幸体斯义。当事而存。靡他其适。而随处尽诚。罔或厌苦。如何如何。喜静恶动。是亦儒者之病。常以动静交养。敬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70L 页
义夹持。为日用常行之节度。不胜其厚望耳。
一日不再祭。即以殷事而言。嫌其黩也。若朔望参及有事告。秖设酒果者。虽与忌祭同日。非所谓礼烦则乱也。时祭则群主并举。恐不必叠行参礼也。祥禫虽异时享。若值朔日则恐亦当废。若累世之庙。不可以新而废旧。亦不可或行或否。并举于新旧位恐宜。
家礼备要望日不设酒不出主。不出主。以无酒果荐。示杀礼于朔也。愚则从语类所载朱先生所行。望日设茶不出主。参神辞神如礼。士无月半奠。故未敢荐酒果如朔参也。茶用生姜,麦芽,雀舌之类。恐非难致者耳。
期丧哭墓。当以除服为度。然恐难以草宿而不哭。未撤灵之前。当哭于几筵。哭几筵者。亦当哭墟墓。出于情胜。而亦非可已也。大祥祔庙之后。恐不当哭。祥而外无哭。在孝子乃尔。矧玆期制乎。缌小功则除服后。虽上墓不哭恐宜。
缅礼出柩。当用初丧礼。墓庙俱废祭。子祥亦不可举。祥则退行于改葬告庙之后恐宜。且异宫祖丧殡后。祥则可行。禫则不可行。固有前儒说。而改葬出柩。差殊于始丧。异宫承祭。亦异于同宫。且非承重而服缅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71H 页
者。则殡后行禫。恐不害理。而禫属吉事。与练祥丧中之祭不伦。祖父改葬后。筮日而行亲丧禫事。恐惬情礼。朔望小祀。恐不当废耳。
古礼祭在庙。开元时著无庙之仪。韩魏公祭式。以正寝代庙室。书仪注影堂隘则择厅堂宽洁处为祭所。家礼则遵韩式。要诀时祭亦行于祠堂。是据五礼仪而云尔也。慎独斋曰秖奉一位者。仍祭于其所。而告辞当云请出前堂。非直祢庙。虽奉高曾祖庙。龛室外行事恐宜。只奉祢位者。亦当荐忌祀于龛外也。盖神道尚静。不必以迁动为礼耳。
古礼父没。兄弟同居。各主其丧。注云各为其妻子之丧。同居犹然。况异宫乎。令季氏既异宫矣。又有以衰抱之嗣子。当以子名题主。行三年之丧。可无多少窒碍也。婴孩既不克自将。则诸祝当云属世父敢昭告云云。日月不居已下数句语。非婴儿之所可道。而实理则然。壹遵子告父之辞恐宜。不可以摄行而变其辞也。
礼所云官备具备。以夫妇亲之而言也。又以众子众妇之相宗子宗妇。为备内外之官。而如无可以相祭者。惟夫妇亲之已矣。若丧配者。亦不可以无内官而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71L 页
废盛祭。必邀亲宾执事。毋阙其仪文。是为得礼。以无期功之戚。而刊落胙馂之节其可乎。至若告成。虽无祝。主人亦无不可独行之义也。
答任宪晦(乙巳五月)
嫂叔虽有推远之义。既主兄嫂之祭。则出主祝远讳之辰四字。恐不必改措。追慕二字可施于祖祢。不可施于傍尊。恭伸追慕四字去之恐宜。原祝讳日复临。当如远讳之云。去追远以下八字。只云不胜感怆恐得。是用傍亲礼也。
答任宪晦(丙午九月)
内则三月之末。妻以子见于父。见父之后当见庙。而家礼则曰满月而见。尤斋云生子日数满一月。当从家礼。然近世儒先。有云待三月遇时飨则告。告而不见者。恐得便宜。择此两者而行之。如何如何。
抱子而拜。自有精义。抱之当左头。头阳也。妇人拜必四拜。而为再拜者。为是其子之拜也。
应万既是先尊丈所肇锡。而发诸梦寐者。则定小字以应万。因以告庙。三加时名以万教。是亦通幽明之故也。
答任宪晦(丁未四月)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72H 页
胡云峰,沈番阳无见乎道器之别。故认知觉为智。不免于以理妙理。以理涵理。农岩论辨。精深微密。毫发不差。而后来群儒。疑信相半。非直闵彦晖之听莹已矣。三渊又作智字说。阐扬农岩馀意。其言通达奇伟。不袭前言。愚于两先生立论。所尝笃信。无容赞一辞于其间也。
孟子云是非之心智之端。朱子云智则别之理。其发为是非。又云智者是个分别是非底道理。其答潘谦之书曰心之知觉。即所以具此理。而行此情者也。以智言之。所以知是非之理则智也性也。所以知是非而是非之者情也。具此理而觉其为是非者心也。农岩于此。见得真说得正。推类旁通。理顺冰释。至若智亦可以包四者。以仁智交际。成始成终而云尔。非可以为知觉为智之證也。
致斋。专心想念所祭之人。则非可以迎接谢客恐宜。寒冈于斋日。立不见客牌。是固得正。然若客自远来。不可谢遣。又难淹留。则暂时展觌而罢。亦何害于湛然纯一之义哉。
朱先生答周舜弼曰。絜矩文义。盖谓度之以矩而取其方。此与章句说合。当为正论也。至若答江德功书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72L 页
絜矩者度物而取其方云者。当属初年说也。盖心是矩。以己心为准则。然后可以絜之而无不同。若泛以度物而得其方为絜矩。则所谓矩者太歇后。将何以尽同耶。故此矩字当以明德看。可见通贯首尾。而中间条目工夫之节节以明德为主之妙也。愚与老洲吴丈所讲定乃尔。恐当为正义耳。
心者主宰一身。至神至妙。故能以之具理应事。而其所以为尧舜参天地者。非直以性善而已。寔由于此心之虚灵洞澈。无分数无优劣。而不隔于此理之善也。气质之质。亦非有形。盖与资字义相近。若称气质则乃气之质。性质则乃性之质。才质则乃才之质。尤不可以形容言也。气血血肉。固是形质。而其所行之气。当称气质。所谓血气之强勇者。当属气质也。总会地头。心而已。圣人气质纯清极粹。故自能聪明睿智。而聪明睿知。不可专属气质。当本于心善也。心与气质。一气而有本末之别。只要于当体上分本末。看取不离不杂之妙已矣。此个名理。要须默识心通。难容笔舌谕也。
殇丧不当用成人之礼。故古礼无虞卒哭。至开元始行虞而亦不立主。至洛闽始言立主。亦无卒哭祔之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73H 页
文。盖殇与无后丧。并班祔。既已祔食祖庙。则祔祭固似在其中。而据开元既虞撤灵座。无卒哭一节。则所云卒哭明日而祔者。将焉所施哉。虞者所以安神也。从古礼不立主则无虞。从家礼立主则有虞。虞亦止一祭。卒哭断不可行也。既不能虞而撤灵。则以主丧者服尽为丧毕之期。岂有练祥之可言哉。自从初期用忌祭礼恐宜。虞及忌祭当三献有祝。不三献则不成祭也。
大功之末。以卒哭当之。杂记注待变除卒哭而冠。是为證也。降服大功者。情礼差殊。而冠子则一视他大功已矣。
冠礼前期告庙者。以冠者家庙而云尔也。继高祖之宗子。虽主冠礼。若是异宫则不必先告也。冠毕当先见于庙。次及尊长。宗家庙远则当从便而处之。不可云先后倒置也。
王制曰大夫祭器不假。祭器未成。不造燕器。疏云此谓有地大夫。曲礼曰凡家造祭器为先。又曰无田禄者不设祭器。家礼言祭器与燕器同。故曰得皆具之欤。语类曰笾豆簠簋。乃古人所用。故祭享皆用之。今以燕器代祭器。常馔代俎豆。是亦以平生所用。是为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73L 页
从宜。据此则亦有大夫士之别。当量力而处之。不可局定也。曲礼曰祭器弊则埋之。是可验不宜通用。如可为力。只宜别具。贮于樻中。如家礼所训。恐为得正。衾被之属。可仿檀弓子柳赙馀班诸兄弟之贫者。先儒亦尝云尔。以子孙而服父祖灵床之衾。何亵之有哉。此与曲礼祭服弊焚之之义不伦。又异于不能读父之书。不能饮母之杯棬。当毕生服用。弊而后已也。
答任宪晦(己酉六月)
乡中士民之哭于本邑宾馆者。与都民之哭于阙门。其义一也。何与地主之在不在哉。遵朱先生望阙谢恩之例。行于私次。不为无说。而哭讳与谢恩不伦。赴哭于宾馆外恐宜。
退翁之不作挽。栗翁之不会葬。恐是无忘己哀之意。而皆以 大葬前而言也。
卒哭前 宗庙陵寝朔望。只行焚香。故校院及私庙。亦不废焚香。至若荐新。 公家之所不废者。故私家亦行之。而五谷鱼鲜。只合生荐。亦不设酒。以示变于常时也。凡荐新不出主。只开龛已矣。
私丧未葬与 国戚未卒哭前。事体差殊。尸柩在家。何可议到于庙事乎。凡系葬前告庙。亦不用酒果。况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74H 页
荐新乎。虽生荐亦不可为也。
东俗无服锦绣者。䌷帛苧布。是为华盛。 国戚中恐不可服。而贫不能具麻布。则或染土色于纻衣。用当麻布。举俗所通行者也。麻布带。生熟俱无不可。而始受缟服者。恐当用生。 戒令生进布服。庶人白衣。是为所区别。而为士者何可自处以庶人而不服布乎。
答任宪晦(庚戌八月)
称本生父母以伯叔父母。自有程朱定论。故尤翁亦云此子谓其所生祖为从祖也。高曾可推而知也。本生祖非旁亲。不可称从祖。只称祖父云者。南塘说恐无所稽也。服本生父母。以伯叔父母之服。则合用旁亲例。本生祖亦降服大功。则曷可不称从祖乎。礼无二考。则讵有二祖乎。寻常书牍称祖称孙。或出于情胜。而若系公私文字。为世章程者。则正其属称。不容不严。所以彰二本嫌微之旨也。
子于母屈而期。心丧犹三年。故父虽为妻期而除。然必三年乃娶者。通达子之心丧之志故也。若无子者。十五月禫而即吉。然后乃娶。是为得礼也。先儒有云妻丧必三年而娶。礼当然耳。非专为达子心丧之志也。所以终牉合之义焉。若谓惟主于达子之志。则妻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74L 页
之无子而死者。其夫可以不俟三年而娶乎。斯言谨严。而恐违丧服传文正义。亦有行不得者也。今俗不计有子无子。往往卒哭而娶。伤风败俗。孰大于此。有子女则当待三年。无子女则待禫已矣。尤翁长孙殷锡氏以三世鳏居。有难待三年。呈文礼曹。禫除而娶。乃有不得已也。恐难为后人法耳。
孙妇见祖舅姑奠贽。虽不见于古礼。家礼云尊于舅姑。如见舅姑之仪。则恐当有贽。不但行四拜已矣。既见舅姑。舅姑以其妇见于祖舅姑之室。而奠贽如舅姑。以家事任长之义也。
嫂叔亲非骨肉。不异尊卑。恐有混交之失。推使无服。故曰嫂叔无服。推远之义。是为礼之正也。唐太宗引同爨缌之文。而谓嫂叔无服。未为得宜。魏徵献议云若推而远之为是则不可生而共居。生而共居为是则不可死同行路。重其生而轻其死。厚其始而薄其终。称情立文。其义安在。请服小功。是出于情胜也。程子云嫂叔无服。先王之权。后圣有作。虽复制服可也。朱子亦云看推而远之。原是合有服。但安排不得。故推而远之。若有鞠育恩义。心自住不得。如何无服。程朱之论。皆从厚也。不可以贞观君臣之所义起。而遽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75H 页
从古礼。礼者所以斟酌古今。缘情制宜。故家礼亦服以小功。恐不可易也。
本生亲丧守制。虽与他伯叔父母不同。然期服则均。期服中曷可不举禫吉乎。禫吉变除之大者。吉祭则有递迁改题之节。所关尤重。何可以私亲之服。废阁而不行。是为陶庵定论。而服色亦许借吉。恐不可易也。禫吉之期。若在本生葬前。恐当退以卒哭后。而禫则过时不祭。
小记云丈夫冠而不为殇。女子笄而不为殇。家礼则以男已娶女许嫁为节者。袭开元礼也。似因后世冠不待长而笄礼废也。冠已成人。不宜待娶为重。女虽许嫁而不笄。何得为成人乎。只合从小记。而其未笄者。遵国典以嫁为制。斯义也家礼集考说得正。恐不可易也。
袭奠即设于灵座卓上。待小敛而撤。更设酒果。袭与小敛不同日。则非一日两奠也。或过时而袭者。仍为小敛则同日两奠。亦非可已也。此与一日不再祭者。其义不类也。
叔父之丧。无应服三年者。则为从子者当主丧。期而除服。因之撤灵。元无练祥之可言故也。初期当行祭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75L 页
如忌。而若值 国恤葬前。则是日也当除服。设奠献。泄哀伸情。因入庙班祔。恐是得礼也。既非小祥则无备礼退行之义耳。
国哀之告私庙。礼无其文。而 因山卒哭前。私庙当依 戒令废祭。废祭之由。合先告庙。告辞当云 国有大戚。卒哭前停大中小祀。私家亦废荐献。敢告。葬前告庙。不设酒果。以停祭也。
本生父母。虽与他伯叔父母差殊。慰状壹遵伯叔父母例。是为得礼之正。尤陶两贤说不可易也。然世俗不知礼意。只加本生二字于大孝至孝之上者。斯岂章贰本嫌微之旨哉。近斋先生有所著慰本生父母状。而裁酌情礼。愚所遵述。故玆以誊呈。不疑其所行。如何如何。
答任宪晦(辛亥三月)
承谕以废阁书课。不克接凑灌注。恐恐乎或致间断。苟非真切用功。何以与此。朱先生释通书乾乾不息于诚曰。乾乾不息者体也。去恶进善者用也。无体则用无以行。无用则体无所措。幸体斯义。健而又健。自强不息。用存无妄之诚。而其要专在于劬书研理。昔辅汉卿会稡朱子教人之法。定为六条。曰居敬持志。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76H 页
曰循序渐进。曰熟读精思。曰虚心涵泳。曰切己体察。曰着紧用功。是皆贤者所吃紧者。而为更诵之者。要其如新受赐。痛自警策。驯致诚立明通也。往哲云内省不疚。内字极重。外省不疚。不过无恶于人。内省不疚。自能无恶于志。无恶于人者。只做个乡原。无恶于志者。方成个真君子。更为贤者愿之。
曲礼遇先生于道。趋而进。正立拱手。只言正立拱手。而不言拜。抑以原野之礼。在所当略欤。古今异宜。不可以路次而无拜。朋友相逢。曷可昧然无事。亦当相揖致敬。礼不可斯须去身也。
好学崇礼。岂有贵贱之别乎。以庶人而遵士夫之行。尤为可尚。 国法许庶人只祭考妣。考妣之祠。行四时正祭。恐不为僭也。
礼也者。体也履也。统之于心曰体。践而行之曰履。以故崇昔圣王。以承天之道。以理人之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是岂徒施于尊贵。而不施于卑贱者乎。礼所云序民人严上下。即以盈逊折衷而言耳。庶人亦受天而为性。复礼而为仁。讵可自外于庄敬恭俭之教哉。礼不下庶人云者。或虑其尊卑之不定而嫌微之不章也。若谓礼非为我辈设。而任其猖狂纵逸。靡所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76L 页
忌惮。则是岂得天下之理而成位乎其中哉。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若有庶人之真好礼者。则不可待以庶人已也。
国法许士大夫只祭曾祖以下。而以高祖为有服之亲也。故士大夫家不拘 国法。并祭高祖。推斯义也。庶人虽许只祭考妣。而并祭祖父母。恐不至为僭也。祧主递迁。不可施于庶人。埋主后岁一荐于墓。无贵贱之别也。
方伯绣衣。皆 王人之尊贵者也。当下阶迎接。升堂而拜之。拜之乃卑以自牧。讵或嫌于官盛近谀哉。草野之士。易忽于近礼之恭。故朱先生亦以山林使人傲为戒。傲是恶德。不可以长者也。或以屈己下人为耻。巍然自大。妄肆骄泰。驯致于丧身覆家。往往有不忍言者。古之嵁岩高蹈。虽抗志云霄。对人则温恭自虚。折节为礼。是为吾辈所遵述也。
士丧礼疏云死者不冠。以其长卧。故不可以冠也。冠是戴于头者。为物甚尊且重。非寝时所宜着也。生死不可异礼也。
答任宪晦(壬子五月)
三旬潦雨。积水滔天。每念贵庐上漏下湿。非病为病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77H 页
之状。直欲裹饭往食而不可得。有愧子舆多矣。即玆书枉。若有感通者存也。第审色忧苦欠天和。是用凝虑。尊先茔域石仪将备云。苟不固孝子纯诚。何能无中生有。措办乃尔乎。昔子桑伯子若歌若哭。鼓琴曰父母岂欲我贫乎。天地岂私我贫哉。求其为之者不得也。贤者得之于所不可得。若作子桑于九京。亦应愧谢也。至若劳瘵成疾则无已过乎。有苦心极力之象。而无宽裕温厚之气。伊川之戒横渠者谆切。幸体斯义。完养思虑。涵泳义理。驯致至德凝道。如何如何。昏昧放倒。贤者自道故云尔。常常警策。唤醒形神。如静夜闻钟也。敬胜百邪。已得存养之义谛。以毋不敬可以对越上帝一句。用作九字符。申望申望。
答李寅龟(长汝○辛丑九月)
改葬服缌。为其亲见尸柩也。必三月而除者。亦法天道一时故也。既受服于出柩矣。出柩而新山有变。则必当权厝。若过三月则当除缌。及其完窆。又见尸柩。则更当服缌。以伸三月。虽未及除。亦当仍服。不害为从厚也。既葬而除。虽有子思说。而自郑玄及晦翁已不克从。则势将更终其月数已矣。见柩为重。故虽仍旧复土。当终月数。况再出尸柩乎。永窆前后三月之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77L 页
服。虽似拖长。再见柩。故再受服。恐不可以情胜而已之也。
答李寅龟(丁未元月)
承谕将紫阳全书。用作毕生家计。非直为三馀之业已矣。闻来形神超越。若聆名理于碧水丹山之间也。天壤间万事万理。尽载此书。绍明洙泗濂洛之学。钻研表章。俾后人知其统绪之真。识其津梁之正。道莫与大。功莫与京。尤翁专门是书。道乃大通。卓然为左海之朱子。而读是书者。或阔略其大经大义。而规规于名物度数。举皆以看详劄疑为先务。是何异于不能三年之丧。而缌功之是察乎。痛惩斯弊。刊落其枝叶细琐。图所以先立其大者。如何如何。斯乃华阳老子成法也。印本劄疑。即尤翁巨济棘中草本。而绝海穷溟。无书籍可据。强半是当考未详。而入印时未及淘洗整釐。故或被异趣者抉摘嗤点。斯为遗恨千古者也。后出者有难更仆数。而愚素欠劄疑癖。未欲埋头于掇拾零碎也。座下必高着服目。阔着心胸。毋徒为训诂役哉。愚常好濂溪濯缨。百原整襟。玆为道学真面风光也。劬书研理之中。玩心高明。用述周邵二子之学。如何如何。古纸堆中埋没平生者。不知有此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78H 页
个境落。讵不可悯哉。
一会之期。期以槐黄。而竟寥寥。被赵景讷款扉。闻以丧馀相值而不赴。不赴得正则何失晤之为怅哉。礼有终身忧之文。古人亦有忌日受吊之事。是日不可借吉求荣。而今世举皆冒赴。伤风败俗。有不容言。而座下独能秉礼守经乃尔。是可以为天下法矣。赞叹罔谕。
两丧家相慰答。尤庵先生有各用其式之语。丧中慰人父母亡疏。不称稽颡而称顿首。推斯义也。丧中慰人期功之戚。恐当不称疏而称状也。疏状若与常时不同。则往哲亦应云尔。而不少槩见。恐当壹遵常式。奈何二字。若嫌丧人之自宽。则改以如何。役事所縻四字。改以衰麻在身亦宜。
答李寅龟(庚戌枣秋)
盛业不住阅史否。吾东之人。只知有中国史。不知有国乘。往往卤莽固陋。何由考迹以观用。察言以求心。识而得之。蓄成其德乎。贤者取燃藜一部。用作程课者。恐非可已也。吾东野史。俱欠成书。而藜述用纪事本末之例。稍存体裁。亦可见述者之能也。从古作史者。苟非大公至正之人。爱憎取舍之间。失其真者多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78L 页
矣。刘因诗云纪录纷纷已失真。语言轻重在词臣。若将字字求心术。恐有无边受屈人。斯言也曲尽作史之弊。在中华犹然。况在吾东党祸之馀乎。当用在我权度精切不差已矣。家礼集考八𢎥。即儿子之为贤者贸送者。是乃古道也。斯书也。经曲咸备。允为礼家之丈尺。学礼者不容不治者也。但过于泥古。是不可以不知也。
妻丧中忌墓祭。无祝单献。是为通行之礼。而已撤灵矣。服长子期年者。又过练而除服矣。未可以几筵在寝。而废先祀。备礼行事。恐为得中。四时正祭则待长子丧二十七月之期恐宜。若服斩则忌墓祭。亦当待丧毕已矣。
答权达善(圣兼○甲午四月)
丧中荐新。似当并设于上食。而家礼丧礼。有新物则荐。注曰如上食仪。备要注曰盛以大盘。陈于灵座前卓子。则可知其各设也。然荐庙固难待朔望。有新即献。几筵则有一日两祭。恐不必各设也。若各设则当哭如上食也。四月八日。即所谓浴佛日也。东俗悬灯。出自胜国崇佛之馀习。识者当废悬灯。曷可因宴乐而荐先灵乎。凡荐新物。亦当先寝庙而后几筵。况寝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79H 页
庙之所不可举者。可独举于灵座乎。未可以象生而行非礼之礼也。他人已例。固不足言耳。
居丧者凡系閒漫人事。固宜担阁。而至若应公家之役。则当如平人。盖料民算赋。专藉于户籍。即所以稽其阜蕃。辨其减耗也。故曰民之大纪。国之治端。讵可以在忧服之中。而阙书数之版乎。若使哀侍而居乡。当准纳租庸调三者应籍。即三者之总目也。是岂可已乎。
丧中忌祭侑食。沙溪则曰不当行。尤翁则曰当行。南塘断之曰侑食。礼之加也。一献。礼之杀也。礼之杀。先自加者始。原野之礼。杀于庙中。故墓祭亦无侑食。岂有杀于正礼。而反存其加者哉。斯言有契于古礼三饭不侑之义。沙溪说当遵。单献后扱匙正箸已矣。
祭在朔日者。援朱先生致仕告庙文。只称某朔。而不系以日恐宜。
答权达善(壬辰四月)
昨顾匆未尽情。即札洽泻馀悰。矧审禅宿侍欢增庆。浮江挂帆。计在不日。长风破浪。何等醒神。必携见课邹经。讽诵于舳舻之上。则当与江汉同其快豁也。观川流之不息。悟道体之无穷。以其有本者如是也。亟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79L 页
体斯义。触类会象。则靡往而非道。体验神心。无徒为景物役也。道理无物不有。无时不然。必须心心念念在上。无一事不学。无一时不学。无一处不学。方无一息间断。惟圣兼勖哉。
答权达善(壬辰八月)
俯索近斋正统论。考诸原集。初无见载。载诸杂著者。有曰或云四海九州之内。咸抚而有之则为正统。今之清国。可与之正统乎。余曰吾不能知。然惟信宋先生。使宋先生作史。则必不与正统。又曰方逊志有变正统之论。而正统上只加一变字。犹欠峻截。又曰三渊论正统。虽引朱子南北朝之论。而终似可疑。又曰南塘尝讲元史。因论胡元不可与正统。史记只当大书甲子。其下注书元主某元元年。此论得正。此四者俱是不易之定论也。纵使别立文字。恐不出斯义也。
答权达善(壬辰十月)
俯索延平问答。谨玆奉呈。印本即退溪先生手笔。固已可贵。而题面又是华阳夫子心画。即所谓两美必合。而为希世之珍也。常尊阁丌上。不敢出户外矣。以吾圣兼也。故不吝借示。幸谛此意。专精玩绎。认取斯翁冰壶秋月。莹澈无瑕底襟度。如何如何。斯翁平生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80H 页
活计。专在于默坐澄心。体认天理。终日危坐。验喜怒哀乐未发前气象。是为立大本。所以开朱子门庭也。后世徒以言语文字。轩轾人物。故知斯翁之得孔颜心学正脉者鲜矣。且朱先生梳洗六经。整顿万理。皆发端于斯翁。真朱子之师也。其有功于斯文者。讵可比于无用赘言之著述哉。可能有会否。
答罗明集(明宪○庚戌复月)
承谕以志不坚固。虚度平生为闷。苟不反躬发省。痛自警策。何能说得到此。圣人发无言之教。以示学者。当求圣人之教于一身动静处事接物之间。不可专求圣人之道于言语文字之际。幸体斯义。以程子所云知性善。以忠信为本。此先立其大者三句语。为毕生义谛。则应不迷于所由。勉旃勉旃。
答沈雯泽(圣道○戊戌五月)
仁知者之于仁。有安利之殊者。以所造浅深而言也。故往哲多以安字属自然。利字属勉强。然则仁者安仁。即性于天而自然。知者利仁。即学知而勉强也。中庸章句则以知仁勇三达德。分作三层说。故言生知安行。以舜之大知当之。言学知利行。以颜子克复当之。此所谓以其等而言之者也。盖舜之大知。自能安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80L 页
仁。颜子利行。亦由学知。知之有分数。故安与利亦不同。推斯义也。二章之义。虽谓之互相发明可也。
血气志气之分。范氏说已自明白。更无馀蕴。而即本文释之。则为色斗得三者所使者血气也。随时知戒。以理胜之者志气也。气则一也。而立得志定则一身有所主宰。宰制形气。所以为气之帅也。苟不持志则充满一身者。罔非纵情于欲底器仗。所以贵乎志立也。然亦当持其志。毋㬥其气。内外本末。交相培养。如孟朱攸训已矣。道心为主。而人心听命。则是所谓以理制欲。以志帅气也。
答沈雯泽(辛亥四月)
士丧礼命讣在始死迁尸之后。告庙亦当在此时。而既不告庙。遽行朝祖。恐涉径庭。而祢庙在宗家。则亦不可奉魂帛往朝。使服人替告恐宜。告辞在下。
 维岁次云云。某亲某。敢昭告于某亲府君。某亲孺人。以某月某日丧逝。礼宜告庙。而悲遽不遑。今日启殡。亦宜朝祖。而以丧在异宫。罔克行礼谨告。
庙在异宫。罔克朝祖。则几筵亦当告由。告辞在下。
 今日当行朝祖。而庙在异宫。罔克成礼谨告。
与朴钟浩(大甫○乙巳)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81H 页
严霜警寒。即谂雅度贞吉。承谕亹亹。可认其好学之笃。向道之勤。苟非一点意气。则岂有能得几时之患哉。人有是身则其秉彝之则。初不在外。与其向往于人。孰若反求诸己。与其口舌驰骋。而欲其得行于世。孰若得之己。而一听其用舍于天。是为为己为人之别。故朱先生每为学者说得此意。矻矻不休。吾党之士。所宜作第一义也。先察自家气质之病。克己矫治。损其有馀。补其不足。必以孝悌忠信为本。以谦慎拙约为质。以沉潜笃实为功。劬书玩索。坚固操切。此实学者入德基址。用工本领。而牛溪先生勉戒隐峰安文敬公乃尔。愚尝展绎。服其真诚中流出。故更为贤者诵之。进修节度。恐不可以他求也。勖哉勖哉。
与崔义发(大为)庆发(善汝○庚戌)
即日佥哀气力支毖。馈奠馀暇。不废励业否。居忧者非直读礼。亦宜讲学。学者所以尽礼也。守制者当严内外之别。而丧纪大坏。能识不入中门之义者寥寥。蒙击钟之讥而腼然无耻者多矣。若是者虽割股庐墓皆伪耳。大岭以南。服习五贤之教。应知不服闇。为居瘠之基本。无容奉勖。而犹复云尔者。要其兢兢乎大防。丧以礼成也。联床钻绎。见在何书。兄弟博约有
梅山先生文集卷之二十四 第 581L 页
味。可能如晦翁攸训否。往哲有云世好奇。朱子以平。平则一毫播弄不得。世好圆。朱子以方。方则一毫假借不得。孔子依乎中庸。遁世不见知而不悔。平之至也。十五而志于学。七十而不踰矩。方之至也。孔朱二圣。即是气脉相禅。吾辈所愿学。岂不在玆乎。
理到心到。各有界分。陶庵说若以心到物理之极处看了。则知至物格。浑然无别。斯句也。当看以物理之到极处。何谓非物到非心到。到者何物乎。若如或说认此到字为尽字义看。则所尽者理耶心耶。亦合云理尽。理尽与理到。义无差殊。秖当以陶庵说为正。
三纲八目。咸从动用说。正心章亦言用已矣。盖心之所发。因有所之病。致不正之患。故其所正之之工。就此不正处施力而俾之正也。然则正之之工。乃在于失其正之用。不当在于本正之心体也。故章句特下两用字。其意可见也。下节三不在。亦就用处说病。章句敬以直内四字。即矫其用时之病也。程子云情既炽而益荡。其性凿矣。心之用。既不得其正。则其体难保其本然之正。正其用。乃所以正其体。然是则推说。非本文正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