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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斋别稿卷之十七
硕斋别稿卷之十七 第 x 页
硕斋别稿卷之十七
 薪湖随笔
  
[薪湖随笔]
  礼记既告功。遂看春秋左氏传。忆昔鹅湖之社。受读于槐里子。(再从兄海州公)略通大旨。今揽旧篇。不禁存殁之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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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
古者后妃无谥。郑之武姜。卫之庄姜。先儒注说。皆以为谥非也。以郑武公之夫人。故曰武姜。卫庄公之夫人。故曰庄姜。盖从夫谥也。孔子曰。谥以尊名。节以壹惠。耻名之浮于行也。安有夫人而以武为谥者哉。若厉妫戴妫之称者。元妃从其夫谥。则媵御不可以冒称。故以谥而别之。然媵御之有谥。尤近于亵矣。(隐。)
郑庄公迁其母。毙其弟。伐其君。于彝伦纲纪之间。固已不免乎春秋之贬矣。若颖考叔舍肉。其志微婉。其言恳挚。虽令人悽然而感动。所谓阙地及泉隧而相见者。适所以文过而遂非。以子迁母。天下之大变也。既知其得罪于名教。则即诣城颖。涕泣迎还。以情以理。固其然矣。欲践其初之悖言。使之凿土及泉。以开隧道。而后始见其母。急于践言。而不急于迎母。宁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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哉。况其言之悖出。初非可践者耶。于是乎颖考叔未尽善矣。礼曰。制国不过千乘。都城不过百雉。以此坊民。诸侯犹有叛者。庄公不用祭仲之言。竟使其弟厚而自崩。则亦岂不忸怩乎。以是君子慎其始而图其终也。夫子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平王欲分政于虢。庄公乃敢怀怨。周郑以子交质。固可谓君不君臣不臣矣。况温之麦周之禾。恣意侵犯。仍不朝觐。至有繻葛之役。顾其为逆。无异楚人之于昭王也。当此时。列国诸姬与异姓侯伯。无一人声罪而致讨。王室之不能复兴。名义之不能复章。自此而始。圣人虽欲不作春秋。得乎。庄公之不取许宋。盖善矣。
宋宣公弃其子而传其弟。即家法也。微子舍腯而立衍。自其先已然。而公羊氏曰。君子大居正。果得之矣。若穆公不传其子。还其位于其侄。可谓贤矣。朱鲁斋非之曰。何禄之是荷者。未知其可也。然则德昭之不立。不足为太宗之失德欤。视千乘犹传舍。不私其子而还其兄之子。宣公无愧于禅受之圣世矣。
卫于周近亲也。州吁之变作。而燕燕之诗兴。桓王不能问其罪。将何以威诸侯而严堂陛之分乎。卒之郑矢中肩。王室遂微。盖自平王之时。置郑庄公迁母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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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加之兵。故诸侯纵恣无忌。人伦之变。踵相接焉。春秋之始于东迁。通鉴之始于三晋。诚有以哉。
佾舞之数。先儒有二说。而八佾者八八也。六佾者六六也。四佾者四四也。朱子曰。以理求之。舞位必方。岂佾少人多哉。盖从杜元凯之说。而不以服虔为是也。
郑公子忽。逆妇而后祖。针子以为诬祖。盖婚礼所以合二姓之好。上事宗庙者也。故纳采也。问名也。纳吉也。纳徵也。请期也。皆筵几于庙。而拜迎而入。揖让而升。以听命于庙。礼也。公子忽先娶而后告。或其时王之制。以次子之故。不先于祖庙欤。舜武王之后。相与为婚。而失礼有如此。四国何所观焉。甚可惜也。
无骇之卒。公子翚请族。族者氏也。故众仲曰。胙之土而命之氏。夏禹锡土姓。盖赐姓之始也。命之氏者。先于众仲。而无可考之文。然季文子有言曰。高阳氏才子八人。高辛氏才子八人。此十六族也。言族则氏在其中。然则赐姓命氏。其在五帝之时乎。
礼曰。杀人之中亦有礼。宋公之自底其败。虽不足道。孔子之不取作俑。盖有深意。凡用兵而设伏者。始于郑厉公也。故厉公流离坎壈。不能一日安于位。其用心惨刻。行前人所未行者。有以速其祸也。朱子曰。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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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也。两军相对。甚有礼。有馈惠焉。有饮酌焉。君子虽临阵对敌。以义不以诈。以仁不以力。尚诈恃力而未有不败者。为将者不可不知此。
臧哀伯之言曰。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盖史之虚伪也。武王之所先者。反商政也。恐不必迁鼎。且雒邑之营。在于成王始政之后。则鼎可迁之于丰也。何为乎雒也。王孙满之语楚子曰。成王定鼎于郏鄏。郏鄏者东都也。成王既营雒邑。以为东都。遂迁鼎以卜其世。然则哀伯之说。岂不爽实乎。或曰。王孙满以为鼎迁于周者何也。曰。迁商迁周。统言其鼎之为商为周。非谓武王之迁之也。(桓。)
郑庄公于王室。以其义则君臣也。以其亲则再从也。当王之致讨也。囚服请死。以祈王命。犹或为补过息尤之道。而乃反射王。而不知为罪则逆也。杜征南以为王讨之非也者。可谓护逆也。子而无不是之父母。臣而无不是之君王。鲁,郑以周公之胤宣王之孙。鲁有蔿氏之变。郑有祝聃之凶。周道之衰。一至此哉。春秋之时。甚于六国之世。田齐三晋。犹可谓春秋之卒徒也。
随季梁。可谓君子哉。虞舜之时。尚患五品不逊。命契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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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况东都平,桓之际乎。曲沃扬水之诗作。而君臣之伦蔑如焉矣。城颖大隧之赋作。而母子之伦扫如焉矣。绿衣起兴。夫妇之失矣。叔田咏美。兄弟之变矣。当是时。季梁能以五教告其君。自东都以后六十六年。诸国君臣之所未及者。虽以强楚之力。不敢侵伐。即季梁一言之善耳。惜乎随子不能一听于季梁。终为楚人之所苦也。孟子告齐,魏者。亦仁义而已。季梁若在孟子之门。当如孔圣之颜,曾矣。
郑子忽辞齐昏。可誉也非可刺也。诗之有女同车。古序以为郑人刺忽之不昏于齐。朱子尝辨之明矣。朱申所谓祭仲之言。与诗序相表里。亦见误于诗序而然也。忽之言曰。自求多福。在我而已。左氏美之曰善自为谋。以其自修其身。不欲因大国为援也。注说解之以自为身谋。不为国计。则既失于子忽之意。又违于左氏之旨。是又为诗序之所误也。
申繻曰。以德命为义。注家以为武王名发。知其必能发兵讨㬥也。若使文王先知武王之可以发兵。而名之曰发。则非文王也。文致经传之训。若是其穿凿。余窃闷之。夏王名启。则禹亦知启之能启夏业而名之欤。既知启之能启。则何为而荐益也。以文王之名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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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之于禹亦然。禹文王岂有意于启,发者哉。可谓浅知圣人也。
晋灵公虽不君。赵盾虽贤而无罪。良史氏尚以笔代钺。虞公贪釰璧固非矣。虞叔以弟而逐兄。以臣而伐君。则虞叔之罪。浮于晋之赵氏。而吕成公曰。虞公以贪而失国。虞叔以吝而逐君。有若两非者然。恐不深量。伦常所系。风俗所关。当严不当缓。是得春秋之微意。
谥法至卫君姬晋而亡矣。晋也禽犊其行。而谥曰宣公。果何义也。诗有新台乘舟。而晋也不为幽缪。则岂可曰有谥法云哉。伋朔之自处。朱子已有定论。而朱善曰。宣公纳子妻以为妻。则人伦灭矣。此言亦知一。未知其二也。所谓夷姜是何人也。言之丑也。不可道也。晋也之极恶。先在于夷姜矣。急子所谓无父之国。与檀弓所载申生事相似。盖檀弓以急子之言。捏合于申生也。
桓公不能防闲文姜。而齐有敝笱之赋焉。庄公不能规谏文姜。而齐有猗嗟之作焉。欲知鲁失。徵于齐风而可得矣。庄公忍与雠怨之人共起而伐文王之后。抑何意也。平王之于申侯。庄公之于齐襄。虽曰乃母之同气。即亦不共戴之血怨骨雠。则匿怨忘雠。戍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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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何也。然平庄皆年少时事。(庄。)
忠孝根天。不系世类。鲁翚卫吁。周之黑肩。为弑逆之凶。齐国徒人。至微贱耳。横被诛屦之苦。至于鞭而见血。而能袒背以诳贼。斗门以殉君。岂不贤哉。天之降衷。无贵贱一也。彼公族世卿之流。能不愧于若人者欤。桓公管仲之得齐也。未闻徒人之褒嘉。可谓失之矣。当其即位之初。并与孟阳石之纷如之忠。而旌其里录其后。则不待召陵之役。而义问可以宣朗于与国矣。惜未之思也。
公羊,谷梁之意。以子纠为兄。故吕伯恭诸人皆从之。然程子以为桓公兄也。子纠弟也者。以春秋书桓公则曰齐小白。言当有齐国也。于子纠则止曰纠。不言齐。以不当有齐也。然程泰之曰。于子纠不书齐者。蒙上文伐齐之齐。非子纠不当有齐而不书齐也。于小白言齐者。凡春秋所书。必曰某国某名。则小白书齐。非小白当有齐而书齐也。以此推之。后出者愈密。而古之傅于公子者。皆有君臣之义。非其君不事。义之正也。小白,子纠之为兄为弟。不必较论。朱子所谓孔子于仲。不论其所处之义。而独称其所就之功者。可谓不易之论。固何必更烦笔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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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厉公要傅瑕而入。既入杀傅瑕。或有非之者。然厉公与傅瑕盟而赦之。才得志而寒其盟者。似若失信。而傅瑕弑其君以及二子。则厉公虽因玆而入国。其可不问乎。汉高帝杀丁公。盖亦此意。但原繁之不免。为厉公之大累矣。
礼曰。阳侯杀缪侯而窃其夫人。真楚子之于息妫之谓也。息妫既生二子。以不言为节。是不能通丧而致意于缌功也。蔡哀侯直一穿窬之手耳。于是乎二君一夫。皆失其度矣。左氏独非蔡哀者。恐失于偏。
人臣谏于君而不听。不止有牵裾者。有排闼者。有折槛者。有断鞅者。若鬻拳之临君以兵。使其言虽如龙逄,比干。太无人臣礼。路马之刍。足以蹴之。尚不免诛。礼之经也。况向刃于至尊乎。楚子若从其言而正其罪。则庶得之矣。
郑厉公以王子颓逐惠王而遍舞。知其及忧。与虢公纳惠王杀子颓而乐备。可谓责人则明。恕己则昏。盖坐无学问之力也。然当时诸侯见惠王之逊位。而未有勤王者。厉公能知君臣之大义。为予不可尤也。谥以厉者何也。
懿氏之卜妻敬仲也。卜之曰吉凤凰于飞和鸣锵锵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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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即解占之言。非占辞也。注说以为所占之辞者。恐不然。若如注说。则占辞非敬仲而设。何以谓有妫之后。将育于姜耶。非妫姓非育于姜者得此占。则将谓之何哉。
六月朔日食。鼓用牲于社。惟巳月之朔。日有食之。则天子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按胤征。季秋之月。瞽奏鼓。蔡传以为夏礼与周异者。亦恐不然。太阳薄蚀。变之大者。故虽非建巳之朔。有蚀辄书之。史策所以志异也。奚独于巳月而鼓社哉。恐当以胤征为正。
教民以后战。晋士蔿所谓礼乐慈爱。战所畜也是矣。然王者之师。以仁义为先。而又以为无众而后伐之者。盖失言也。晋不过霸而止者此也。
有神降于莘。惠王问诸内史过。对以虞夏商周皆有之。恐传者过耳。帝舜之兴。岂有神降之理乎。禹汤文武。亦皆修德享神。神其保佑之而已。若如有莘之神。能言语以接人。则圣人岂或信之耶。虢公事其神。神赐之土田。而虢国旋亡。此非所以事神之道也。史嚚之言曰神聪明正直而壹者。盖能形容其情状。诗云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虢公其不敬者乎。
管仲以为诗云畏此简书。简书。同恶相恤之谓也。意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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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出车之时。天子有临遣之简书。而至管仲之世。亦诵而传之也。自春秋战国以来。先王典籍荡然。无所考焉。岂不可恨哉。(闵。)
闵公与齐桓公。盟于落姑之地。请复季友。闵公时年才九岁。能出疆至齐土。共歃盘血。可谓壮哉。于此有以知鲁国诸臣不善事其君也。君虽夙就。有公侯之威仪。子般遇害。共仲蓄憾。不过数月耳。顾国势之危疑。人心之泮涣。何如哉。乃以未十岁之幼主。越我境而会盟于强齐者。岂谨慎之意哉。成季之复。果重于幼主之远涉欤。桓公使仲孙湫省鲁。而问鲁之可取。若于会盟之时。用曹刿之法。将奈何。虑不及此。鲁可谓无人矣。
鲁以小国。间于强敌。而能获全者。周礼之在于鲁也。故仲孙湫告桓公曰。周礼所以本也。虽不能尽行周礼。以其周礼之所本。尚不敢取之。况以关雎麟趾之德。从周官之制度者乎。
本乱而末治者否矣。源浊而流洁者鲜矣。曲沃灭其宗国而有之。故至献公。耿霍魏虢同姓之国。并皆残贼。一无存者。将何责乎。楚子之灭汉阳诸姬也。以耿赐赵氏。以魏赐毕氏。其后也卒亡于赵魏。可见天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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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昭矣。公与太子将二军。以事征伐。而监国无人。献公所为乖戾。类如此。其国安得不乱。若非文公。晋几坠矣。
齐桓公帅诸侯。观兵于楚。义声足以章海内。威名足以盖天下。而一举四失。只霸焉而止。可谓惜哉。管仲对楚使。不问熊通僭号之罪。其失一也。屈完至师。桓公与之乘车。固非待蛮夷之礼。而始焉问罪。终请同好。夫如是也。何为而发兵。其失二也。师直为壮。我以名义。彼以僭逆。何顾于强弱。而耀武不耀德。致有屈完不逊之语。为蛮夷所侮。其失三也。以霸者之威。长列国之君。仅与屈完盟。不见楚子之面而还。何其懦哉。其失四也。桓公虽不能远览。以管仲之智。从以顺之。无一言以争者何哉。然而幽王以后。召陵之役。稍能尊王。故夫子许管仲以仁。许桓公以正。所以勉其进也。(僖。)
楚逢伯以微子衔璧舆榇。武王亲释。言于楚子。而按微子世家。曰微子持其祭器。造军门。武王释微子。复其位。乐记曰。武王投殷后于宋。孔子曰。殷有三仁焉。余以为逢伯世家之说。皆失微子矣。微子之不臣于周。与箕子同。故书有作宾之命。诗有振鹭之章。而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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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称其为仁者。不但以去纣之行。则衔璧舆榇。抱先王之祭器。诣军门而降。以行臣妾俘卤之礼。岂微子之所忍为哉。箕子不见武王。故武王访之。以箕子而推微子。箕子则若是其高。微子则若是其卑。何可以微箕并称耶。逢伯误于前。世家误于后。使微子之孤节。不能焯见于后世。可胜叹哉。
子曰。巧言鲜仁。其申侯辕宣仲之谓乎。申侯以巧言陷宣仲。宣仲以巧言杀申侯。申侯先失。宜其死也。为宣仲者。不能以直报怨。与申侯共归。则可谓将无同矣。此可以为谗舌者戒。曾子曰。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出乎尔者反乎尔。
内史过。其学问人乎。自召公疾敬德之训。至今数百馀年。无人更说礼敬之本者。内史始言礼国之干。敬礼之舆。若非有素养。则恶能说到此也。惜乎襄王不穷其说而受其学也。
王子带召戎以寇周京。臣子之所共愤也。齐桓公主盟。为诸侯伯。宜奖率诸侯。问带罪而膺戎难也。只使管仲平戎于王。启戎狄轻夏之心。又不能讨子带以正叛逆之罪。则桓公律以春秋。其不免纵贼遗君之科矣。襄王反以上卿之礼飨管仲。于是乎君臣胥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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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
宋子鱼曰。文王伐崇。三旬不降。修教而复伐之。按诗之皇矣曰。临冲茀茀。崇墉仡仡。是伐是肆。是绝是忽。朱子曰。始攻之缓。战之徐也。及其终不下而肆之也。则天诛不可以留。而罪人不可以不得故也。当以朱子注释为正。而文王用师。当以德服。不当以力取。其伐崇之事。恐如禹之征苗。
寺人披求见晋文公。其言有理。盖亦巷伯之流也。然献公使寺人将兵伐蒲。则失之大矣。以寺人而将兵。古亦有是乎。秦之丞相。唐之观军。盖始于此。献公其作俑之始者乎。
常棣之章。周公之作也。今曰召穆公纠合宗族于成周而作。诗曰。常棣之华。鄂不韡韡。后儒或以常棣为召虎之所著。盖因此而言也。然所谓作诗者。即述诗之谓也。
惜乎晋文公之不知义也。欲因定王之劳。敢发请隧之言。固已获罪于王章。而襄王许以四邑。则辞谢不敢当。从以为之言曰。重耳勤王职耳。不能先事而图。天子蒙尘。臣之辜也。方讼之不暇。敢干恩赏云尔。则诸侯闻者。必当闻风而归化矣。曾不虑此。乃反围阳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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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原。有若侵掠者然。岂人臣之所安哉。若阳樊之人。无一为晋民者。去其闾井。弃其坟墓。空其地而出。虽田横之五百义士。无以加此。可谓壮哉。阳樊一小邑耳。何其多烈士也。于是先王遗泽之及人深者。可以验之矣。
楚人灭夔。以夔子归。胡氏传曰。灭国以其君归。无有不名者。夔独不名。非其罪也。余恐其不然也。诸侯之祀。无过其祖。则楚人责夔子不祀祝融者。固是矣。夔子不以非礼不祀对之。以熊挚之疾鬼神不赦为言。则其言之悖戾亦甚矣。夔子岂曰无罪乎。经之不书名。盖小国之君。失其名耳。故左氏之传。亦不书名。似此等处。曲成义理。非夫子之本意。春秋之正解也。
易曰。履霜坚冰至。昭王南征而不复。故夷王下堂而见诸侯。夷王下堂而见诸侯。故襄王有践土之盟。襄王有践土之盟。故晋侯有召王之举。非一朝一夕之故也。其故也盖有渐如此。孔子曰。晋文公谲而不正。如风王就会之事。皆谲谋也。
四卜郊不从。免牲。传之者曰。庶人不得祭五祀。大夫不得祭社稷。诸侯不得祭天地。盖从礼之祭法而言也。然五祀无尊卑上下之别。士有五祀。见于仪礼。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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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家当以仪礼为准。
卫成公梦康叔而祀帝相。非礼也。宁武子曰。鬼神非其族类。不歆其祀。杞鄫何事请改祀命。可谓得礼之正者。然帝相即仲康之子也。为穷羿所弑。虽夏氏至今存。帝相之庙毁已久矣。杞鄫以夏后。奉禹祀而已。如帝相者恐不当祀。揆之礼意则然矣。武子急于匡救。而不能深量也。
古者葬以昭穆。礼也。夏禹葬于会稽。殽有二陵。其南陵。夏后皋之墓也。西南相距极辽绝。盖昭穆之葬始于周。而至于卿士。亦用是法。故周礼有墓大夫之职。夏商之法。或不然欤。
郑人之娴于辞令。盖自烛武,弦高而始。至世叔,子产而闻于诸侯。夫子称之。一国自有一国之规抚(一作模)。必源于初而流于后也。
先轸遂发命。遽兴姜戎。注说以遽为遽然之遽。恐不然。既称遂。又称遽。于文义不合。遽即驲递之谓也。以驲递召姜戎。言其急发也。
军有忧则素服哭于库门之外。礼也。秦穆公素服郊。次乡师而哭。则是野哭也。秦誓作而悔过之意蔼然。但失于礼可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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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公元年。书即位。胡氏传曰。即位者临群臣也。君薨。百官总己。以听冢宰。则摄而临群臣也。若如胡传。则伊尹亦摄天子之位。临群臣欤。盖嗣王谅阴不言。故冢宰以百官之事。权决于己而已矣。若曰摄而临群臣云。则二天子也。安有是礼哉。胡传决不可从矣。(文。)
左氏书晋襄公既祥。则晋侯能行通丧之礼。可以认矣。殽之役。墨缞以从戎。固非礼矣。守三年之制。既免丧。始寻盟。犹贤乎时君矣。
楚商臣之变。传之者曰。君不君则臣不臣。父不父则子不子。恐为语病。夫子对齐景公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对鲁定公曰。君使之以礼。臣事之以忠而已。未尝言君如此则臣如此。父如此则子如此。盖臣子之道。不以不礼而不忠。不以不慈而不孝也。故尹和靖曰。君使臣以礼。则臣事君以忠。陈定宇以加一则字非之。当以定宇之论为正。
礼者体也。如人之有体。阙一则不成人。鲁文公以闰月而废告朔之礼。其后不视正朔者四。则至定,哀之间。以子贡之知礼。欲去其饩羊。以其循常袭谬而然也。鲁以周礼而号令诸国。礼之先失。何有于国哉。
晋有令狐之役。而君臣之分绝矣。夷皋太子也。舍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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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欲立他君。赵盾之不礼也。子雍秦卿也。以秦卿而为晋君。秦必侮晋。赵盾之不智也。既请之来矣。又从以攻之。赵盾之不信也。礼以维范。智以分辨。信以贞固。不礼则非忠。不智则非明。不信则非实。既失其本。何以救末。此所以不免董狐之笔法也。然如赵宣子者。岂易得哉。
孟子曰。形色性也。盖言形色之实理即性也。穆伯奔莒从己氏。胡传以为色出于性。目之所视。有同美焉。不可掩也者。无异于食色性也之言。耳之于声。目之于色。即人心也。所性不存焉。以好色谓之性焉。则非知性之论矣。
邾文公将迁都。而史曰。利于民。不利于君。左右固谏。而不听曰。民苟利矣。吉莫如之。其言可谓仁矣。文公既卒。定公立。而民有弑父者。瞿然失席曰。寡人之罪也。其言可谓礼矣。邾虽小国。为附庸之君。自仪父首见于春秋之始。良有以也。定公之事。见于檀弓。即左氏之阙也。
穆伯有莒出二子。于孟献子叔父也。献子爱二子。二子被谗而不能安。一人门于句鼆。一人门于戾邱。杀身以立节。可谓贤哉。孟孙于此。为累其德非细。甚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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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孟孙之友皆贤良。忘孟孙之家者。何无切偲之言也。谗说之误人。如水渍纸。虽以孟孙之智。不能保其二叔。况不及孟孙者乎。
郑子家告赵宣子曰。往年正月。烛之武往朝夷也。所谓往年。即文公十六年也。烛之武于僖公三十年秦,晋之围郑也。以老称焉。窃计其年。不下于七十。七十杖于朝。然后始称老。到文公十六年。其间为十有九年矣。以九十之老。交聘于邻国。恐无是理。致政已久之后。衔命出疆。非古礼也。
季文子所谓周公制礼及誓命。即周公之书也。鲁之所秉者。盖此等书也。后世无所传。意楚之灭鲁时。古昔典籍。皆散佚而不之收也。楚灭鲁秦焚书。其罪一也。
季文子以十六相及四凶言者。盖出于传闻。有不可全信也。高阳氏之子主后土。若谓之夏禹。则鲧是禹之父也。乃以鲧为梼杌。而禹则曰高阳之子。鲧则曰颛顼之子。高阳颛顼一人也。鲧,禹父子也。是岂成说乎。且浑敦即驩兜。而为黄帝之子。则古人虽多长寿者。安能至于帝舜之时乎。以世本观之。益为鲧之弟。于禹叔父之尊也。禹何敢称暨益奏庶鲜食乎。又何为而荐益于天耶。似此邃古之迹。阙疑而不言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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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宣子于灵公事。左氏与公羊氏记载颇异。以其口授之差爽也。宣子良大夫也。其所谓弃人用犬。君獒不如臣獒者。殊失常分。况作变者非别人。即宣子之同气。则宣子安得免首恶乎。(宣。)
楚庄观兵于周疆。在于定王元年之春。是时匡王新丧。而葬月不能从礼。虽以四朔而葬。葬若以礼则当在孟夏矣。楚庄之过王京。当匡王之在殡。诸侯为天王服斩。礼也。以斩服入赴。礼固当然。而不此之为。乃问九鼎之轻重。孰谓楚庄之稍贤于诸侯也。苟贤也。宜先去僭号也。
羊斟以羊而陷其帅。子公以鼋而弑其君。诗云民之失德。乾糇以愆。其斯之谓也。世衰且久矣。以饮食而杀越之祸起。至于郑灵公而极矣。人心之流于欲而不能克者。其弊终归于篡夺。圣人教人。以克己为要是已。春秋书曰。归生弑其君。以归生不能正子公。而反从其谋也。左氏以为仁而不武者何也。仁岂可易言哉。夫子于齐之陈。楚之令尹。许其忠清。而不许之以仁。况与于弑君之谋者。谓之仁者。岂史笔乎。人臣之礼。当以箴尹克黄为正。闻乱而入。归身司败。以听君命。是谓之恭而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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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谏而不从则去。古之道也。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衷衵服而戏于朝。丑不可言也。泄冶以其大夫。谏而止之。其孤忠姱节。无愧于龙逄,比干。未及谏三而见杀。则非泄冶之失也。左氏以孔子无自立辟之论系之者。决知其非也。泄冶若三谏。而灵公不从。泄冶犹不知去。则固有愧于明哲之戒矣。一谏便死。何有于泄冶哉。孔子必不以此少泄冶。左氏之失实者皆此类。胡氏则因左氏绪论。不必盱衡也。
邲之战。晋人宜败也。荀桓子以元帅不能制彘子。宜败者一也。韩献子分恶专罪之说。非所以谋国者之令图。而桓子从之。宜败者二也。随会,栾武之言觇楚郑。如数一二。而桓子不听。宜败者三也。随会之对楚使者。恭而有礼。彘子从而更之。桓子不能禁之。宜败者四也。及其济河也。不曾按军徐行。以反其旆。而鼓于中军曰。先济者有赏。师不以律。乱次而渡。宜败者五也。因邲战之不竞。而南风日盛。中国遂衰。可胜恨哉。
秦穆公不杀孟明而霸。楚成王杀子玉而衰。士渥浊谏景公不许荀林父之死。而景公能从之。此所以历世主盟者也。
华元特匹夫之勇耳。既败于郑而不能报。又病于民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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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答。横杀楚使者。以速强敌而不能捍。夜登子反之床。以死劫之。一犹徼幸。再其可乎。其无谋可知也。但矢以国毙。不为城下之盟。则差强于人意矣。
魏武子嬖妾之事。如陈乾昔之言相似。疑一事两见而异其名矣。古史之不可尽信。多如此。
侯国之有太傅。自士会始。礼曰。立太傅少傅以养之。书曰。立太师太傅太保。玆惟三公。成王以周公为师。召公为保。而未闻太傅之为谁。自周召以后。始见于晋之随武子矣。
两军相对。使在其间。况两国交聘。拘其使者。将何以视诸侯也。苗贲皇之言于晋侯。可谓得体。然不能礼以遣之。故为缓之。如逸囚者然。谚所谓闭门瞬目。虽曰逸之。与拘使同耳。齐侯帷妇人以观之。尤失于礼。宜其自速晋兵也。
春秋书公即位。而不书者。曰内无所承。上不请命。固然矣。桓公书立。传之曰书即位。著其弑立之罪。宣公书立。传之曰书即位。以著其自立之罪。若文公成公之书立。无可以执言之端。故传之者阙之。此岂可为传经之法欤。公之即位。或不书者。恐史之阙文也。圣人笔法。以私智仰测。而曲为之说者。是将为何许人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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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同叔子。齐顷公之母也。以与国之臣。因帷房之小嫌。谓萧氏来质郤克。于是乎太无礼矣。郤氏其有后乎。但不杀逢丑父。为克一段之良心。公羊传曰斮逢丑父者。恐不然。纪氏之甗。即齐之所献。非郤克之求也。此亦当从左氏。国佐与宾媚人。未详孰是。
晋文公请隧。襄王告以王章。随会问殽烝。定王语以王礼。巩朔献齐捷。定王辞以王命。周虽衰弱。犹有先王之风。若使列国之君。一有尊王之人。诚心翼戴。则王室可以复文武之旧矣。孟子曰。五霸三王之罪人。其谓是欤。
郑之贾人。何其多贤者也。弦高以乘韦缓秦师。而又有郑贾欲以褚藏知罃而出。可谓义士。计未及行。而知罃出。善视其人。则曰吾无功。遂去而不返。于此知郑之不竞也。郑近于东都。素称多才。郑君不能用。惟以公族世其官也。故贤者无以自显。往往晦迹于贩估而不返焉。郑国何以能得人哉。如伯宗所见重人。亦隐于商者也。惜乎其姓名之不传也。
庙而有坛墠。祭法之说非矣。有庙则不坛。有坛则不庙。鲁立武宫。胡氏因祭法以订之。以坛墠祷祭为言者。恐失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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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武子救郑之时。或有谓武子曰。圣人与众同欲。盖欲者好恶之谓也。然而众好必察。众恶必察。然后方可谓同欲。若使齐威王不之察焉。则阿,即墨之臧否必混矣。
栾书救郑。可谓佼佼焉已矣。胡传以舜之舞干。文王之因垒比之者。引喻恐失当矣。
易经不设候验。春秋不言事应。即正道也。鲁之鼷鼠食郊牛之角。许翰以为三桓相继之象。盖祖于汉儒之傅会。是岂训释圣经之义哉。
吴以太伯,仲雍之后。始见于此。而楚亦先圣之孙也。不能入于列国之风。诗三百无楚风。及诗亡。然后楚人之骚。大行于世。以殿三百之篇。此亦乘除之理也。吴若得季札为君。其文教之盛。何遽不若齐鲁耶。
吴之车战。巫臣教之以挠楚也。巫臣特一富强之术耳。若使吴修德布仁。明大王,王季之旧典。率太伯,仲雍之盛德。则虽全楚之强。亦将入朝于吴矣。巫臣计不出此。徒以革车之战欲困之。可谓拙矣。巫臣之徒。流以为纵横诸子。其为弊也。至于后世。功利之说日盛。而义理二字。遂消铄而不讲。可胜叹哉。
汶阳之田。复归于齐。而遂不复为鲁有。闵子欲居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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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齐地而然也。既夺复予。既予复夺。晋国之政令。顾何以服诸侯也。
左氏以恺悌君子遐不作人。美栾书。注说以为作人者。能用人之善谋。诗之本义。以文王作成人才而言。非谓用人善谋也。
晋景公闻庄姬之谗而杀原屏。可谓淫刑。而栾武子以私憾。为庄姬之口实。不能伸其无罪而死者。武子其不免同恶之归乎。君子以直报怨而已。
巫臣与渠邱公立于池上。见莒城之恶。而只告勇夫之重闭。是亦教吴乘车之馀习也。尧舜修德而兴。桀纣恃险而亡。孟子曰。地利不如人和。如巫臣者治末而已。
经称人。贬词也。如秦人白狄伐晋之类是也。然鲁伯姬之归宋也。晋以同姓来媵。礼也。齐以异姓来媵。非礼也。皆书之曰晋人齐人。何也。晋当褒而不当贬。则何为而称人也。齐以非礼而称人。则晋之称人。无其说矣。春秋三传之解。往往穿凿。至胡传。尤失于巧而反拙矣。
楚共王之为太子也。朝于婴齐而夕于侧者。非尊卿敬老也。疑婴齐与侧为太子师傅之任。故就而学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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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虽尊。老虽敬。朝夕其见。有如问寝者。恐不然。注说未知为稳。
郤犨求妇于婴齐。婴齐夺孝叔之妻施氏以予之。鲁国之礼义。于是乎亡矣。施氏既不能拒。而从郤子于晋。六年之间。生二子。及郤氏之难。反归施氏。亦何颜也。孝叔迎之。而沈其二子于河。亦可谓不仁也。婴齐夺人妇而予人。郤犨夺人妇而妻之。孝叔失其妻而贼人之子。施氏更二夫而不愧。四维不张如此。其国能乂乎。
郤至聘楚。楚子享之。为地室而县焉。郤至将登。金奏作于下。非礼也。入门而县兴。升堂而乐阕。入门而金作。示情也。升歌清庙。示德也。此两君相见之礼也。摈者出。请宾裼奉束帛加璧。宾入门。左奏肆夏。卒爵而乐阕。歌者在上。匏竹在下。此享宾之礼也。楚以钟鼓县于窟而享客。可谓夷俗。不可以为籍也。
刘康公所谓民受天地之中以生者。启万世性理之源。其有功于后学甚盛矣。康公见赵同献俘而不敬。知其不及十年而有咎。见成肃公受脤而不敬。知其弃命而不反。君子患不知人。而康公能知之。若非学问之力。何以及此。但瑕嘉平戎之时。徼戎而伐之。恐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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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矣。以王室之尊。不能征戎而和之。耻孰甚焉。及其和也。乘其无备而劫之。亦非王室之所可为也。曾谓康公之贤。乃为此失信行诈之举哉。余以为康公徼戎。左氏之误传也。
晋厉公与诸侯执曹伯。欲以子臧见于王而立之。能知尊王之义。甚可嘉也。自郑庄公之于许男。灭人之国。俘国之君。甚至于鄫子之用社而极矣。晋侯与诸侯立曹伯。欲请于天王。岂不美哉。
栾郤既害赵氏。又杀伯宗。而郤氏之罪。浮于栾氏。故郤先亡而栾又从之。后世以谗说构人者。未有不如栾郤者。犹不知戢。嫁祸善人。踵相接焉。岂不悲哉。
栾针摄饮子重。而子重受而饮之。世称其量。而未达不尝之义。则蔑如矣。酒虽异于药。亦非慎重之意。此特然诺轻身者之为义也。
楚子反之死。盖由于子重。而楚子则止之而不及。经曰。楚杀公子侧。何也。楚子虽止子反而不欲其死。子重以令尹。促子反之死。子反竟至于死。而楚子无一言以责子重。是岂非楚之所杀欤。
叔孙侨如宣淫之罪。已无足言。而鄢陵之日。侨如货于郤犨。谮成公。待于坏隤以待胜者。晋侯不见成公。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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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之辱也大矣。孟献子于是时。以此声罪。而告于成公。抵以大辟。则肃肃宫壸之内。可免中冓之丑言。而成公之行。将无申宫儆备之举矣。公子偃亦不死矣。惜乎献子之智。不能及于斯也。抑思之而不得发欤。
郤至可谓知君臣之分者矣。见楚子于陈前。免冑而趍风。比诸吕锜之中目。亦云贤而有礼矣。及厉公欲除郤氏也。郤锜将行赵穿之事。郤至曰。待命而已。遂止郤锜而不发。又不效赵宣子之出坐而待死。可不谓之恭臣云哉。栾书中行偃执厉公将弑之。召韩厥。厥辞曰。杀老牛。莫之敢尸。况君乎其辞而不往。犹贤乎共谋。而以上卿不能弭其变而讨其贼。以杀牛之说告之。岂不于郤至。有愧色然欤。栾书夙称其贤也。其言之无识如此。君子不可以不学。学进则识进。
晋悼公以十四岁从京师。而入主晋国。当是时。六卿强盛。弑君如草芥之刈焉。主势可谓孤矣。能语诸大夫曰。立而不从。将安用君。其视汉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