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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集政法集第十七卷○牧民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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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集政法集第十七卷○牧民心书(卷二)
 律己六条(第二)○清心(律己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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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者。牧之本务。万善之源。诸德之根。不廉而能牧者。未之有也。
国朝清白吏之选。通共一百单十人。 太祖朝以下。四十五人。 中宗朝以下。三十七人。 仁祖朝以下。二十八人。 景宗朝而降。此选遂绝。而国益以贫。民益以困。岂不嗟哉。四百馀年。其束带立朝者。几千万矣。而与此选者。止于此数。亦士大夫之羞也欤。
象山录云。廉有三等。太上俸廪之外。悉皆不食。其食而馀者。亦不持归。归之日。匹马萧然。此古之所谓廉吏也。其次俸廪之外。其名正者食之。其不正者不食。其食而馀者。输之家。此中古之所谓廉吏也。最下者。凡已成规例者。虽其名不正食之。其未成规例者。不为祸首。不卖乡卖任。不偷灾翻谷。不卖讼鬻狱。不加赋窃羡。此今之所谓廉吏也。诸恶悉备者。今之滔滔者皆是也。能为太上固善矣。如其不能。抑其次可也。若所谓最下者。在古必烹。凡乐善耻恶之人。必不肯为是也。
杨秉清俭雅素。历豫,荆,徐,兖四州。计日受俸。馀禄不入私门。家室贫窭。并日而食。尝曰。我有三不惑。酒色财也。(后汉杨震之子。)
襄毅公山云。廉正无比。广西帅府。有郑牢者。老隶也。性鲠直敢言。公询之曰。世谓为将不计贪。我亦可贪否。牢曰。公初到。如一新洁白袍。一污点墨。则终不可湔也。公又曰。人云土夷馈送之物。苟不纳。彼必疑忿。奈何。牢曰。居官黩货。则朝廷自有重法。不畏朝廷。又(一作反)畏蛮子耶。公笑纳之。镇广西十年。廉操。终始不渝。
廉者。天下之大贾也。故大贪必廉。人之所以不廉者。其智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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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仁者。安仁。知者。利仁。余谓廉者。安廉。知者。利廉。何也。财者。吾人之所大欲也。然所欲有大于财者。故舍之不取也。虽以得财为心。亦当为廉吏。何也。每见地阀华显。才望蔼蔚者。为数百缗所陷。削夺流窜。十年不调者比比。虽或势高风利。免被刑辟。而物论唾鄙。雅望衰落。文臣坐此。不得为馆阁。武臣坐此。不得为将帅者。亦何限矣。智远而虑深者。其欲大。故为廉吏。智短而虑浅者。其欲小。故为贪吏。苟能思量乎是。则庶乎无人不廉也。
宋之野人。耕而得玉。献之司城子罕。子罕不受。野人请曰。此野人之宝也。愿相国受之。子罕曰。子以玉为宝。我以不受为宝。若我受之。尔与我皆丧宝也。〇公仪休为鲁相。客有遗鱼者。不受。客曰。闻君嗜鱼。遗君鱼。何故不受也。休曰。以嗜鱼故不受也。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复谁给我鱼者。吾故不受也。
杨震为涿郡太守。性廉。或劝开产业。震不肯曰。使后世称为清白吏子孙。以此遗之。不亦厚乎。
故自古以来。凡智深之士。无不以廉为训。以贪为戒。
裴侠曰。清者。莅官之本。俭者。持身之基。
律己箴曰。惟士之廉。犹女之洁。苟一毫之点污。为终身之玷缺。毋谓黯室。昭昭四知。汝不自爱。心之神明其可欺。黄金五六驮。胡椒八百斛。生不足以为荣。千载之后有馀戮。彼美君子。一鹤一琴。望之凛然。清风古今。
包孝肃公家训云。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没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其下押字。仰珙刻石于堂屋东壁。以诏后世。
罗景伦曰。士大夫若爱一文。不值一文。〇陈简斋诗云。从来有名士。不用无名钱。〇杨伯子曰。士大夫清廉。便是七分人了。
冯犹龙曰。天下无穷不肖事。皆从舍不得钱而起。天下无穷好事。皆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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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得钱而做。
郑瑄曰。贪得者无厌。总是一念好奢所致。若是恬淡知足。要世间财利何用。清风明月不用钱。竹篱茅舍不费钱。读书谈道不求钱。洁己爱民不要钱。济人利物不馀钱。如是存省。则世味脱然。贪心又何自而生乎。郑瑄曰。侈辇载于乡闾。盛誇稽古之力。询地产于海曲。冀克宦橐之资。间有饮泉不贪。敝车羸马者。则嗤之曰恶用是拙官为哉。好官不过多得钱尔。噫。吾亦见多得钱者矣。没不数年。而子孙以争夺败。又不再世。子孙以淫荡废。其尤惑者。志在温饱。术工攘剥。闻人称其有十乘之富。则艴然怒。闻人誉其无甔石之储。则欣然喜。其子孙求人状其祖父之行也。诋之以委孙,陶朱之俦。亦艴然怒。等之于公仪,伯起之列。亦欣然喜。是明知多钱之可丑。而拙清之足贵也。乃所志非所贵。所贵多所丑。独何哉。
郑瑄曰。近世士大夫有外钓功名。内营产业。广厦千间。膏田万顷。僮仆如蚁。婢妾如云。而开口高谈性命。自负清虚。虽复舌吐五色宝莲。吾不信也。〇又曰。搢绅一登仕籍。转眄富盛。利厚官高。则是能品。寒俭有官。犹免姗笑。公廉肮脏。官与利两丧。则称大拙。妻孥尤之。亲朋笑之。殆无以自托于乡里。自非天挺高标。鲜不从风而靡矣。
宋盖巨源为县令。因买罗于公厅上。手自拓量。其侍婢。从屏间见之。恶曰。不意今日却事一罗绢牙郎。因求去。不可留。〇近一县令于政堂中。手自尺布。何代无贤。
石璞历官四十馀年。清介如一日。乡人有为典史归者。璞往省之。几上陈银器列金杯十馀。璞问曰。汝宦几年。曰。未满考。曰。胡归乎。曰。刁民讼吾贪夺职。璞曰。嗟夫。使我治汝。汝安得归哉。拂衣去。
福建廉使陶垕仲。劾方伯薛大方贪暴。大方诬讦。垕仲至京事白。大方得罪。诏垕仲还官。闽人迎拜语曰。陶使再来天有眼。薛公不去地无皮。宋节度使米信。俭啬聚敛。积聚百万缗。其子豪侈浪荡。以信故不敢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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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但于富室。厚利贷钱自用。谓之老倒还。其词以为若父死。钟声才绝。本利齐还也。于是私募仆夫。饰鞍服。置于宅门。左右俟出门。即拥掖去。其党则京师摇唇舌猎炮炙之徒也。信甫卒。纵荡殆尽。至假狱卒摇铃子夜军之力以糊口。
牧之不清。民指为盗。闾里所过。丑骂以腾。亦足羞也。
郑瑄曰。官讯一盗曰。尔试自言盗状。盗佯不省曰。何名为盗。官曰。汝盗那得不自知。胠箧窃财。是为盗耳。盗乃笑曰。如公言。余何能盗。若官人真盗也。儒生唔咿帖括。曾不考古今究天人。思经济皇舆。惠泽黔首。日夜望事。权入手。借以攫取大利。父师所教。友朋所学。习盗也。公服手板而高坐堂皇。胥吏旁列。舆台下拥。尊严如天帝。官繇利出。政以贿成。原郭巨豪。白昼杀人。苞苴一入。三尺安在。黄金有权。白日无光。又出而扬扬豪里中矣。闾左贱氓。罚赎贫苦。披发剥肤。室庐不保。鬻及妻孥。赴海填壑。莫之省忧。神怒人怨。钱神通天。官誉大起。甲第连云。歌钟扑地。僮奴如蜂。粉黛塞房。真天下之大盗也。穴地破霤。窃人一钱。即以盗论。官人高坐拱手。搜括钜万。而犹不失官誉。大盗不问而问民间乞儿小偷乎。于是。官人玄(一作立)释此盗。
高丽罗得璜。剥民聚敛。谄事崔沆。为济州副使。前此。宋佋守济州。坐赃免。得璜至。人语曰。济州昔经小盗。今遇大贼。
李塈东阁杂记云。国初。咸镜一道。邻于野人。大小守令。皆例以武官差遣。加以朝廷绝远。无所畏忌。专以酷刑箕敛为事。间遣文官。而称望者亦绝少。民以昼贼目之。有一北氓初赴京者。至成均馆前。路谓同伴曰。此何郡府。其伴曰。此是朝廷。聚会昼贼长袂之处。此言虽过于愤激。闻之者。亦可愧也。
寒岩琐话云。白莲寺僧有善谐者。常诵一联曰。日伞阴中多大盗。木铎声里少真僧。(谓首座多欲。)
货赂之行。谁不秘密。中夜所行。朝已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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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属甚佻。入则曰此事秘密。人无知者。宣则害己。谁肯宣之。牧深信其言。欣然受之。才出门。昌言不讳。以沮其敌。顷刻之间。达乎四境。而牧且深居孤立。漠然不闻。诚可哀也。杨震四知之外。人知不可防也。
杨震为荆州刺史。茂才王密。除昌邑令。夜怀金十斤遗之曰。暮夜无知。震曰。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密惭而退。(后汉书。)
孙薪,黄葆。为太学旧游。浚(一作后)黄葆以御史。出处州时。有吏胥欲贿黄葆。将因孙薪纳之。薪曰。谨勿语。使吾闻。是入耳赃。
馈遗之物。虽若微小。恩情既结。私已行矣。
鬲令袁毅。贿朝臣以营誉。尝遗山涛丝百斤。涛不欲为异。受之纳于梁上。后毅事发。涛于梁上。取丝付吏。丝已数年。尘埃黄黑。封印如初。
羊续为庐江太守。府丞馈鱼。受而不食挂之。后复进。续出前鱼示之。府丞惭而止。
熊泰简公平生清节。一芥不取。其巡抚云南平蛮。公宴之日。乃受金花䌽段。或者疑焉。次年公还京。召有司。领金花䌽段贮库。始知公不肯以清病人也。不然。当日公不受。谁敢受此。与张乖崖纳侍女之事。颇相类。曹克明在湖广行省。有主簿寄辰砂一函。未及启封。漫置箧中。后取视。乃有砂金三两杂其内。公惊叹曰。彼以我为何如人耶。时主簿已殁。呼其子归之。
叶宗行令钱塘。按察使周新。风采严重。尤重之。尝候宗行出。潜至其舍。视室中。无长物。唯笠泽银鱼乾一裹。新叹息。携少许而去。明日召以食之曰。此君家物也。时呼钱塘一叶清。
北齐苏琼为南清河太守。性清慎。不受瓜果。郡人赵荣。献新瓜一双。琼置梁上。竟不割。〇贾郁迁仙游县。有邑客遗果。郁不受。
宋查道尝出按部。路侧有佳枣。从者摘以献。道即计直挂钱于树而去。
所贵乎廉吏者。其所过山林泉石。悉被清光。
吴隐之刺广州。山海郡二十里许。有泉曰贪泉。言饮者必贪。隐之径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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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之。清操弥厉。归无馀赀。为尚书迁太仆。以竹蓬为屏风。家人并日而食。晏如也。
唐李白为虞城令。官宅旧井。水清而味苦。下车尝之。莞尔笑曰。我苦且清。足符吾志。遂汲不改。变为甘泉。
方峻于所居东北。凿一井。既成。著公服焚香。祷之曰。愿子孙居官清白。有如此水。
元魏房豹守乐陵郡。无甘水。皆滨海味咸。豹令凿一井。遂得甘泉。及豹还。甘味复咸。
宋虞愿为晋安太守。海边有越王石。常隐云雾。相传云。清太守。乃得见。往观之。清澈无所隐蔽。
杨诚斋赠庐陵守诗云。今侯冰檗清到底。一粒不嚼庐陵米。一芽只瀹清泉水。玉皇知渠是良吏。
凡珍物。产本邑者。必为邑弊。不以一杖归。斯可曰廉者也。如江界之蔘,貂。镜北之剃布。南平之扇。淳昌之纸。潭阳之䌽箱。东莱之烟具。庆州之水晶。海州之墨。蓝浦之砚。及归之日。橐中不带一枚。则清士之行也。〇每见珍物携归者。以其珍物。罗列左右。贪鄙之色。由内达外。使人代惭。
白香山自言。久宦苏州。不置太湖一片石。
云南大理府。出石屏。官其地者。每劳民伤财。载以馈人。其李邦伯独寓意于送行诗云。相思莫遣石屏赠。留刻南中德政碑。〇河南土产蘑菰线香。宦游者。每取以馈当路。于肃悯公巡抚其地。绝无所取。有诗云。手帕蘑菰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〇郑瑄曰。嗟夫。土有产。土之灾也。徽(徽州也。)瘠郡尔。廷圭墨龙尾砚。至今为累多矣。留刻德政。清风清袖。是所望于司牧。
包拯为端州守。岁州贡砚。前守所取。辄数十倍。以遗权贵。公命制者。才足贡数。岁满。一砚不持归。
欧阳文忠公。与侄通理书。昨日书中。言欲买朱砂来。吾不阙此物。汝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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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下宜守廉。何得买官下物。吾在官除饮水外。不曾买一物。可视此为戒也。
唐介倅潭州。一巨贾私藏蚌胎。为关吏所搜。太守而下轻其估。悉自售焉。分珠狱发。仁宗谓近侍曰。唐介必不肯买。案覆之。果然。
唐桂州都督李弘节殁。其家卖珠。太宗闻之曰。此人宰相言其清。今既卖珠。举者岂得无罪。魏徵救解之。〇土物之可畏如是矣。
合浦出宝珠。守宰贪秽。诡人采取。珠遂渐徙交趾郡界。于是行旅不至。人物无资。孟尝为合浦太守。革退前弊。曾未逾岁。去珠复还。商贾流通。称为神明。
柳子厚零陵复乳穴记云。连产石钟乳。连之人告尽者五岁。以贡则买诸他部。刺史崔公至逾月。穴人来以乳复告。向刺史贪戾。徒役而不货。以是病而绐焉。今剌史令明而志洁。信顺休洽。以是诚告焉。
余靖帅二广。请立法戒。官吏不得市南药。及公北归。不载南海一物。
王僧孺为南海太守。外国舶物。并无所取曰。昔人为蜀长史。终身无蜀物。吾欲遗子孙。不敢越装。
唐朱敬则贬涪州刺史。及还。无淮南一物。所乘止一马。子曹步从以归。董士毅为蜀州守。赴任时。诸子请曰。大人志节。儿辈能谅。一切生事。不敢少觊。第念大人年高。蜀中多美材。后事可为计也。公曰。唯唯。既归。诸子迎之水次。以后事问。公曰。吾闻之。杉不如柏也。子曰。大人所具者。柏耶。公莞尔曰。吾玆载。有柏子在。种之可也。
若夫矫激之行。刻迫之政。不近人情。君子所黜。非所取也。杨继宗以彘首逐妻。(见下齐家条。)许镃以棍木煖子。(见上篇。)非刻迫之政乎。孔觊以锦绢投火。李汧公以犀象投水。(见末篇。)非矫激之行乎。若是者。皆君子之所不取也。
郑瑄曰。士大夫损德处。多由立名心大急。
高齐库狄干子士文。性清苦。不受公料。子啖官厨饵。枷之狱累日。杖二百。步送还京。摘发奸谄。尺市斗粟之赃。无所宽贷。至奏配千人岭南。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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瘴疠死。亲属号哭。士文捕搦箠楚盈前。而哭者弥甚。上闻之曰。士文暴过独兽矣。坐免。〇郑瑄曰。昔闻长者言上官贪。百姓尚有生路。清而刻即生路绝矣。古今清吏子孙。多不振。正坐刻耳。
清而不密。损而无实。亦不足称也。
象山录云。牧之清者。清而不密。但务损财。不知所用。或散之妓伶。或施之佛宇。斯固非矣。其自以为务实者。又或买牛以敷民。放债以补徭。不知归。盖出门。约条随坏。牛钱尽归豪户。而吏与之分味。债钱勒配贫灶。而民以之破家。新官闻之。知(一作如)鹰遇肉。如虎跑地。追括已消之物。以克无厌之欲。而宪约都毁。如除虐政。天下之无义无智。莫此若也。然则奈何。如有大财。当置田设庄。以蠲徭役。(即民库。)如不能然。即养老慈幼。嫁娶殓葬。癈疾之养。罢癃之赡。当于目前行之。以慊吾心而已。吾位不固。乌能为日后计哉。
凡买民物。其官式太轻者。宜以时直取之。
胡大初曰。莅官之要曰廉与勤。一毫或亏。其害于政也甚烈。且人孰不知廉。吾分内事也。物交势迫。浸不自由。素贫贱者。有妻子啼号之挠。素富贵者。有口体豢养之需。喜声誉则饰厨传以娱宾。务结托则厚苞苴以通好。又其甚者。婚男嫁女。囊帛匮金。虽欲廉得乎。贪黩忘耻之人。固不暇恤。稍有畏清议者。亦不过曰吾上不窃取于公帑。下不妄取于民财足矣。收买饮食。素有官价。吾行之奚愧。供需宾客。例敷吏贴。吾循之奚怍。得无愧辞乎。〇案素有官价者。今之所谓官定式也。官定之价。概从轻薄。或其中有从厚者。官则不用。吏其堪乎。物之贵贱。时月以变。而官式一定。百年不改。其不能与时平准必矣。价薄则吏苦。吏苦则民削。毕竟害归于下民。吏何与焉。大抵吏之为物。乐则进。苦则退。见其不退则知其有可乐也。民之为物。乐亦留。苦亦留。以身著土。如缚受笞。虽不去。不可曰无苦也。数十年来。所谓契房除役之村。日增月加。赋役偏苦。民不聊生。欲革此弊。吏则曰逃。余察其由。一列邑之謟事监司。愈往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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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也。一官式之勒定物价。不公不平也。吏既蒙害。势必告退。官欲挽留。必充其壑。而上不忍释利。下不可加赋。于是除给一村。使为契房。天下之巧诈鄙吝。未有甚于是者也。故牧之新到者。无不欲打破契房。既知妙理。又无不默然内沮者。知本之由己也。
凡官用诸物。宜以春分秋分。改定时价。行之半年。其可因者因之。其可改者改之。一从时直。无削无滥。不亦善乎。礼曰。日夜分则同度量。均衡石。角斗角(一作甬)。正权概。亦此意也。〇凡吏奴进诸物者。若于贸贩。无所称冤。则凡契房等。害民之事。始可以矫革惟意矣。
凡谬例之沿袭者。刻意矫革。或其难革者。我则勿犯。
西路之防番钱。山邑之火粟钱。馀如场税钱。巫女布等物。虽属谬例。皆朝廷所知。或可因也。若西路之卧还债。(详见还上条。)南方之隐结债。(详见田政条。)虽沿袭日久。断不可食。〇新官之夫刷价。决不当再敛。(已见前。)推官之雇马钱。决不当虚下。(列邑有雇马库者。每有推官之行。雇马库例下钱数十两。于是一月三推。但以文书报营。宝未尝躬行。而雇马之钱。依然取用。)宫结之剩馀钱。决不当偷食。(诸宫房无土免税。每一结户曹收钱。未满七两。而凶年米贵。则每结收数十两。本邑食其剩。)民库之猥琐名目。必不当依例取用。若此之类。不可枚举。要在为牧者。商度义理。其违天理而干王法者。万不可躬犯。其或牵掣难破者。虽不能釐革。我则勿之。〇凡防番钱火粟钱。虽不能全破。败里残村。军额难充。指徵无处者。悉宜蠲减。不可吝也。
高丽金之锡。高宗末。为济州副使。州俗男年十五以上。岁贡豆一斛。衙吏数百人。各岁贡马一匹。副使判官。分受之。以故守宰虽贫者。皆致富。有井奇,李著二人。尝守是州。俱坐赃免。之锡到州日。即蠲贡豆贡马。选廉吏十人。以充衙吏。政清如水。吏民怀服。先是。有庆世封者。守济州。亦以清白称。州人曰。前有世封。后有之锡。
高丽权晅为庆州留守。旧有一库。赋民绫罗贮之。名甲坊。充贡献。赢馀甚多。皆为留守所私。晅撤甲坊。以一年所收。支三年贡。
贾黄中知升州。一日案行府库。见扃鐍甚严。发之得宝货数千椟。皆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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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宫闱之物。不隶于籍。黄中悉表上之。上叹曰。府库之物有籍。贪黩者尚冒禁取之。况此物乎。赐钱二百万。以旌其洁。
凡布帛贸入者。宜有印帖。
每邑。必有邑市。吏奴掌贸者。凭藉官贸。布帛之属。轻价勒买。又或内舍册房。私自贸入。阴削其价。或吏奴自当其欠。或商贾坐失其直。皆取怨之道。而官所不闻也。〇上官之初。宜令掌市之吏。(或户房掌之。或他吏掌之。)遍告布帛之商曰。自今凡官贸布帛。必有印帖。(帖文踏印者其大如掌。)无此印帖。即非官贸。印帖之下。所受本价。汝宜手录。使吏还纳。俾有凭考。〇印帖式。甲子二月初六日。官贸帖。第二行八升棉布二疋。第三行九升苧布一疋。第四行十升表袖一疋。第五行首奴得孙。当中踏印。〇既贸贾人李命聃。自书其名。逐行录价。使之还纳。〇如是则所贸布帛。宫(一作容)有换易之弊。然其在商贾。则无怨矣。〇入(一作八)方风俗。各自不同。若吏俗淳厚。本无奸弊者。不必用此法。
凡日用之簿。不宜注目。署尾如流。
学宫及诸库下记。宜详审密蔡(一作察)。至于厨吏县司之下记。切勿谛看。亟著花押(方言曰手例。)可也。虽有滥下者。切勿削之。
象山录云。今俗令册客照检。册客任怨密察。则谤言喧腾。而客何干政之题。必登贬目。册客顾私朋奸。则嘲笑沓臻。而吏与分利之弊。无计防塞。(见下屏客条。)又或土书翻绎。(俗所云谚文。)纳于内舍。受其墨印。以相照勘。则闺门不严。事面乖戾。皆不可为也。凡内供之物。咸定厥式。咸以朔纳。(见下节用条。)而日供物(一作特)用之物。不过一二种而止。则都无事矣。此无上妙法。
牧之生朝。吏校诸厅。或进殷馔。不可受也。
诸厅进馔。皆出民力。或收契房之钱。或收保率之钱。凭藉虐敛。无所不及。夺渔户之鱼。击民村之狗。面油取之于僧寺。碗碟取之于陶家。此敛怨之物也。如之何其受之。或有鍮器一具。细布数端。献之为寿。尤不可受。〇春府,萱堂之生日所献。尤不可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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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大初云。生辰献寿。一切罢去。我既不求。吏未知悛则责之。可无愧辞。
凡有所舍。毋声言。毋德色。毋以语人。毋说前人过失。
每见廉刿之人。或舍谬例之财。以循公理。或捐俸廪之物。以为民惠者。其事虽善。方其舍之也。必逞气大言曰。士大夫安用此物。吏或据例为说。必叱之棍之。以显其廉。又曰。俸廪所馀。吾岂可归买田土。飏言誇张。虑有德色。对民对客。常常誇矜。其心以数百两钱。看作大物。识者傍观。岂不窃笑。凡舍财捐廪。宜以过去数语。分付该吏。勿复提说。人有问者。答曰。今姑舍之。后恐未然。遂言他事。勿复张皇可也。〇前人循例。本非作恶。今我捐财。或出要誉。以我小惠。议人常事。非礼也。切须戒之。
杜衍曰。作官第一清。然无求人知。苟欲人知。同列不谨者众。必谮己。为上者。又不加察。适足取祸耳。但默而行之。无愧于心可也。
郑瑄曰。居官以清。士君子分内事。清非难。不见其清为难。不恃其清而操切陵轹人。为尤难。〇又曰。清是居官本分。却不可矜清傲浊。慎是做官细心。却不可慎大忽小。勤是从政实地。却不可勤始怠终。
胡威父质为荆州刺史。威自京师定省。及告归。赐绢一匹为装。武帝谓威曰。卿孰如父清。威对曰。臣父清。畏人知。臣清。畏人不知。是臣不及父远矣。
李东岳安讷选于清白吏。尝语人曰。吾于莅郡按节。岂能无所玷。但夫人不善治家。使吾衣服饮食居处服用之物。不能为他人观美。故见者认吾为清白。吾甚愧之。先辈之循实。不喜名如此。(郑载崙公私闻见。)
廉者寡恩。人则病之。躬自厚而薄责于人。斯可矣。干嘱不行焉。可谓廉矣。
吏奴之属。不学无识。但有人欲。不识天理。我方黾勉。何以责人。律我以礼。责人以众。无怨之道也。科外虐民者。法当严禁。其承讹袭谬。认之为恒禄者。多所阔略可也。(如色落米付标债之类。)
赵克善在郡。邑小吏尝失官鹰。买他鹰以纳。公曰。鹰自飏去。尔奚罪。却之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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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录云。每见俗吏。其遇穷交贫族。不肯以俸馀施之。别令其人。自求一事。听其干嘱。是掠民之财。以救吾族也。虽妇(一作归)橐不些。颂声以作。不可为也。
清声四达。令闻日彰。亦人世之至荣也。
高丽尹宣佐忠肃王时。为汉阳尹。既而王及公主。如龙山。王谓左右曰。尹尹清俭。故使牧民。汝曹慎勿扰溷。后王亲注守令。至鸡林尹。辍笔思曰。朝臣盈庭。无如尹尹。即注之。
高丽田禄生。为庆州判官。为政清白。李齐贤诗曰。田郎作倅吾鸡林。父老至今怀清德。
完善君李义传。为杨根郡守。苍石李公埈。尝过郡。叹曰清气袭人。
李楘。(号松郊。)为舒川郡守。监司李安讷。书其考曰。清如玉壶。惠似春风。〇蔡樊翁为伊川府使。政尚清简。监司书考曰。行何德政。伊水为清。
李奎龄为水原府使。为政清慈。宋尤庵致书贺之曰。大水笼山。咫尺不闻人语。独仁声聒于耳边。〇利川有古碑刻文曰。李侯奎龄。通万古第一清德善政碑。
第五集政法集第十七卷○牧民心书(卷二)
 律己六条○齐家(律己第三条)
  
修身而后齐家。齐家而后治国。天下之通义也。欲治其邑者。先齐其家。
治县如治国。不能齐家。何以治矣。齐家之务。厥有数端。一曰。从行不可不守法也。二曰。治装不可不从俭也。三曰。饮食不可不节约也。四曰。闺门不可不严谨也。五曰。干谒不可不断截也。六曰贸贩不可不廉清也。于此六者。不能立法。而牧之治理。可知矣。
续大典云。守令之滥率家眷者。潜奸邑婢者。并摘发罢黜。(见吏典之末。)〇案国典。滥率有禁而无明文。宜著为式。父母妻之外。唯一子许侍。其未婚子女。勿计而许之。一奴二婢之外。毋得带去。斯可矣。〇父母也。妻子也。兄弟也。是为六亲。上奉祠版。下率宾从。又带婢奴。一室迁徒(一作徙)。百事缠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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殉私灭公。治理以紊。古之贤牧。不以家累自随。良以此也。唯父母既老。荣养是急。其馀务从简约。
国法。母之就养则有公赐。父之就养。不会其费。意有在也。
父之就养。朋友谓之春府。吏奴谓之大监。大监年踰六十。衰老待养者。宜黾勉就养。其不然者。虽孝子。恳请不轻往。〇若不得已而就养。宜于内舍。(俗谓之内衙。)择一温房。深居养病。勿与外人相接。乃中礼也。每见春府。多不知礼。外舍开座。骂吏叱隶。狎妓延客。甚则卖讼鬻狱。浊乱官政。诅者满城。讥者满境。若是者。慈孝两伤。公私俱病。不可以不知也。
毕终敬父子相代为兖州太守。当世荣之。子元宾。每听政。终敬乘板舆。至元宾所。遣左右。敕不听。起观其断决。欣欣然喜见颜色。〇案若是者。春府虽往。弥有光矣。韩亿之父。亦往从焉。(见下条。)
宗子奉祀者。宜奉祠版。其支子不祭者。不宜然也。自官助祭。是亦官飨。何必虚其庙而就官乎。宗孙不当室者。与支子同。礼曰有适子者。无适孙。
清士赴官。不以家累自随。妻子之谓也。
大明循吏。若杨继宗谢子襄王恕唐侃之等。其赴州县。皆不挈妻子。(已见前。)此近古之清迹也。况于汉唐乎。
羊续为南阳太守。妻与子秘。俱往郡舍。续闭门不纳。妻自将秘行。其资装。唯布衾弊裯盐麦数斛。〇此矫激之行。非人情也。不可训也。
子女幻稚。欲从行者。情所不禁。苟其年齿既长。婚娶既成者。宜令挨次来觐。〇不可一时并来。〇古人有言曰。出宰者有三弃。一曰。屋弃。凡屋宇空虚则破壤也。二曰。奴弃。凡奴仆游閒则放肆也。三曰。儿弃。凡子弟芬华则怠荡也。诚哉言也。
昆弟相忆。以时往来。不可以久居也。
兄弟友爱虽笃。不得不暂相离别。弟犹可矣。兄尤非也。余见牧之兄。随弟在官吏。奴号之曰。官伯。倭皇尸位而关白用事。如县令尸位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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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用事。故讥之如是也。贤弟虽泣乞团聚。兄宜掉头。若一投足。官伯之号。不可辞也。〇姑嫂姊妹。有贫寡愿从者。岂不怜矣。国法既严。不可携也。
宾从虽多。温言留别。臧获虽多。良顺是选。不可以牵缠也。宗族宜睦而不可携也。宾客宜厚而不可招也。傔从有劳而不可使从行也。诸如是者。约以馈遗。温言留之。俾知官府之内。不可多人。庶乎其无怨矣。
郑左相弘淳。为平安监司。傔人有积年勤劳者。谓当从行。私自治装。公拒之不许。傔人忧愤成疾。后半年。冒没往从。公留之三日。即又治遣。唯给一马。不以一物相赠。傔人益复大恚。公既秩满而归。遂绝迹。居月馀。公召而责之。赠敝纸一轴。傔益怀恨。归而投之于母前。母发之。乃其人贡物二名之交券也。(其人者。供柴炭炬炜。)
奴仆最能作过。择良善拙直者。一奴二婢之外。不可加率。或眷属不多者。一婢亦可。第五伦妻自炊爨。王恕不拿僮仆。岂无所以然哉。
范文正公出守时。有三婢。及历二府。以至于薨。不增一人。亦未尝易。
内行下来之日。其治装。宜十分俭约。
双马轿。非美制也。(不如太平车。)然女子生。祝之以双轿。奉母者。不可不用。若室人则何必然矣。妇女无识。心诚愿之。则宜借人双轿。或至一站。(南路宜至果川。西路宜至高阳。东路宜至平丘。)或至一日。(即二站。)便可除之。独马轿青翼帐。垂之以朱帘。以至于邑。独不能为荣乎。一日乘之。足以还祝。何必十日乘之。然后快于心哉。〇母轿妻轿之外。其一行人马。不宜用官隶官马。宜以家奴家马。或雇人雇马。乃中礼也。
野人迂谈云。杜黄裳在相府。而夫人只乘竹兜子。何必双轿作行。然后方为远嫌。我国中古以前。虽宰相夫人。亦骑马戴羃䍦。而今则风俗浮侈。日滋月甚。责出夫马。无有限节。一双轿之行。左右扶拥。不知其数。甚至多发人夫。千里舁行者有之。夫双轿者。 君上之所御。而肩舁双轿。则 君上之所不为也。其僭何如。古者。监司夫人。乘独马轿。而今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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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贱女。因其夫知县。亦乘双轿。其滥何如。〇案牧之有志者。学于中国。作太平车一辆。以奉其母。可以为荣。可以无怨矣。
韩亿为河北转运使。大夫人坐太平车。以苇席为棚。献肃公(其父也。)乘驴随车。其俭如此。〇韩亿,李若谷。未第时皆贫。同试京师。每出谒。更为仆。李先登第。授长社县主簿。赴官。自控妻驴。亿为负一箱。将至县三十里。李谓韩曰。恐县人来。箱中只有钱六百。以其半遗韩。相持大哭而去。后举。韩亦登第。皆至参政。
尹硕辅(燕山朝。)尝守丰基郡。只率一奴一婢。(不挈妻子。)后为星州牧使。妻朴氏有孕已八朔。使骑马以行。不敢轿。朴氏弟仲干。牧尚州。来见衙供甚贫。馈盐斗。公即还之。如将浼焉。〇案国初。士族妇女。亦羃䍦骑马明矣。
宋孝宪公钦。每出宰赴任。新迎马只三匹。盖公之所乘者一马。而母与妻各一马。时人谓之三马太守。
子弟必乘草轿。(无屋者。)令官隶左右扶护。非礼也。少年宜习鞍马。不然。屉鞍(方言曰吉鞍。)驮行具。(方言曰负担。)以骑以行。无不可矣。
内行将发。前一日。宜以酒饼羹饮。饷吏奴将行者。〇牧行之时。无此饷者。牧主于严。且系公行。不必饷也。内行宜主于慈善。且系私行。宜有饷也。〇内行既到邑三日。亦宜有饷。以酬从行之劳。
衣服之奢。众之所忌。鬼之所嫉。折福之道也。
妇人识道理者绝少。大都皆肤浅之俗见。才闻夫子作宰。便谓一苞富贵。从天下来。其装饰环佩。务要尽美。滥讨邸钱。广招牙婆。(俗称方物婆。)奇绡异缎。细苧纤布。雕龙之钗。蜚蛾之佩。妆孩为妖。饰婢为娼。必欲超越诸家。辉耀一路。而识者见之。已知夫子未出于正也。浪费财贿。消折福禄。以削夫子之面皮。抑何快之有。
周新按察淅江。僚属一日馈以鹅炙。悬于室。后有馈者。指示之。及同官内宴。各盛饰。新家人荆钗布裙以往。大类田野妇。盛饰者。各相惭恧。更为澹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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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公岳知庆阳。僚友诸妇。尝会饮。在席者金绮烂然。公内子荆布而已。既罢不乐。公曰。汝坐何处。曰。首席。公曰。既坐首席。又要服饰华好。富贵可兼得耶。至今人为美谈。(易曰。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即此义也。)
徐廷忠为乌程县丞。一尘不染。出入敞衣敞盖。偶一日室人编谪。辄笑曰。诘朝。当有饷馈至庭。若辈徐待之。届期则归安一尉。以墨罹法。上台知公廉明。特檄推鞫。蒲伏阶下也。相传为美谈。
饮食之侈。财之所糜。物之所殄。招灾之术也。
后汉孔奋守姑臧。唯老母。极珍膳。妻子饭食葱芥。或嘲奋曰。置脂膏中。不能自润。
赵峿为陜川郡守。清节无比。尝在郡。子婿奴婢往来者。皆赍私粮。又郡产银口鱼。夏月虽至腐败。不许妻子尝之。
后唐刘赞父玭。为县令。赞始就学。衣以青布衫襦。每食则自肉食。别以蔬食。食赞床下曰。肉食。君之禄也。尔欲之则勤学以得禄。吾食非尔之食也。由是。赞力学举进士。
胡寿安永乐中任新繁。在官。未尝食肉。其子自徽来省。居一月。烹二鸡。胡怒曰。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吾官二十馀年。尝以奢侈为戒。犹恐不能令终。尔好大嚼如此。不为吾累乎。
闺门不严。家道乱矣。在家犹然。况于官署乎。立法申禁。宜如雷如霜。
内舍之门。古称帘席门。古者隔之以帘。遮之以席。家奴官仆。不相接面。所以严内外也。近世此法荡然。家奴任出此门。官婢阑入此门。去帘撤席。附耳接膝。令出多门。百弊以生。岂不寒心。
帘席门外。置一棜石。(砌石。作棜禁之状。)令曰。每朝厨奴,(即官厅库直。)园奴。(园头汉。)以其供上之物。置于棜石之上。掣铃以告之。(即内舍之铃。)退而立乎三十步之外。(宜画地立表。)内奴闻铃声。至门撤席。耿诸物纳之。即以虚器。还置棜石之上。既入良久。外奴取虚器以出。敢有见面接语者。内外奴皆从重决笞。〇所供之物。诚苦恶不可食。牧于入内之日。亲目察视。其可恕者恕之。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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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恕者。宜于閒隙。言于首吏。使之自外察饬。终不可使家奴微发一言。亦不可使内眷。私下一令。又不可使册客。(即子弟亲宾。)曰是曰非。一毫干涉。〇若所用时急而其纳甚迟。宜以内札告于册房。转告东轩。(即政堂。)东轩召首吏。使之督饬。终不可使私人督饬官属。虽至微至琐之事。万不可使令出多门。〇立法如是。则首吏甚苦。其督饬必严。行之数日。必沛然无滞矣。
权佾为邑宰。母安夫人戒之曰。临民必推恕。毋令老母惭愧于受养。内外不严者。苞苴之径。尤不可不慎。
官妓官婢。不宜出入内庭。琐言杂说。皆自此辈口中流出矣。〇针婢有事。宜自东轩。董饬首奴。使之派工。〇汲水之婢。宜于席门之侧。穿墙挂笕。使之流水于内。
首吏之妻。不可使出入内舍。此属必乘空官之时。(牧出谓之空官。)盛设殽馔。或持布帛敦匜可爱之物。以献内室。以厚颜私。牧以此拘牵。视首吏为私人害于政多矣。
每遇殷祭之日。赐馂宜均。古礼煇胞翟阍。施惠必均。故礼曰惠均则政行。六房之吏。侍奴侍童之近而有劳者。不可以不均也。
胡大初曰。子弟门客。勿令与吏辈交接。吏民妇女。勿令其出入贸易。往来结托。交通关节。祸起萧墙。若何拯疗。事干闺阃。未易辨明。
乌城家诫云。子弟亲宾。深处册室。不可与吏乡奴隶对面接语。(昔余先人治郡县时。戒之如此。)子弟宜晨兴盥栉。上堂问安。(即晨省。)参谒时至。即退处私次。不可立于亲侧。以观参谒。或吏退庭空。又上堂陪欢。若讼民入庭。罪人决杖。宜即退还私次。不可立于亲侧。以观其决讼决罪。〇子弟或上京还家。或出游近邑。宜用私奴私马。每见子弟出行。骑官马。率官隶。左拥右喝。作官人貌样。令人代闷。〇子弟在册室。必有侍童。(即册房通引。)若无此童。为客者。不能措手足。所不可禁。然宜以稚小无知口尚乳臭者。充之。常饬子弟。爱之抚之。教以文字。虽有罪过。不宜嗔喝。〇子弟或出游山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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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童。从容步往。所食饭蔬。厚酬其价。询其弊瘼。归而告之。虽有诗僧经僧。不可招入府中。〇若有邑子要与相见。辞之勿见。其有猝然来语者。温颜致辞曰。家训甚严。不敢欢接。幸望宽恕。即起避之。
干谒不行。苞苴不入。斯可谓正家矣。
我位既尊。自我妻子。皆壅蔽欺负之人也。妻无不敬夫。子无不爱亲。夫岂有壅蔽欺负之心哉。知道者鲜。或为颜私所牵。或为货赂所诱。干谒于是乎行焉。玆所谓妇孺之仁也。或以肤受之谮。除去某吏。或以蟠木之容。推誉某佐。或云某甲之讼。舆情称冤。或云某乙之狱。官决有误。凡奸人在下者。百计钻刺。以行反间。则仁妻稚子。堕其术中。自以为公诵。不觉其私讦。余见若是者多矣。我之听之也。勿遽倾信。唯以公理。徐察之。若其所言。果系忠实。宜不露形迹。默运而善处之。若其所言。本系奸人设计。则宜采出蹊径。掀翻窝薮。乃于本事之外。加之以干谒之罪。明示心法。大行惩创。不可已也。若云妻子是爱我之人。其言必忠。则失之远矣。妻子既然。况于其馀乎。
杨继宗知嘉兴郡。有圉卒馈熟彘首。夫人受之。继宗归而食之。问所自。妇人以告。继宗大悔。声鼓集寮吏。告曰。继宗不能律家。使妻纳贿。陷其身不义。因吞皂荚丸出之。即日遣妻子归。〇案此事不必如此。厚酬彘价。密戒家人。勿复受馈。如其不悛。勿露形迹。徐遗之可也。谦为至德。鸣谦则为爽德。廉为高行。呜(一作鸣)廉则为诡行。每见廉士之传。其不近人情者。还若好名者然。非君子之所宜法也。
高丽庾应圭。操行贞固。尝倅南京。(今杨州。)政尚清介。其妻因娩。乳疾甚。但菜羹而已。有一衙吏密馈只雉。妻曰。良人平日。不受人馈。岂以我尸腹。累良人清德。吏惭而退。(倅者。判官也。)
金清阴尚宪。居官清白。有一官人。忧其妇女受赂有谤。公曰。妇人所请。一不施行。则谤息矣。官人大悟。一如其言。妇人常骂金公曰。彼老汉。自为清白吏足矣。何令人效之。使我吃苦如此。(郑载崙因继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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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公安讷。(号东岳。)为忠清观察使。先垄在沔川。男槱死于沔。闻其母将奔哭。使人逆诸涂。促使归曰。吾今按道。不可令妇妾。入吾界也。其峻截无私如此。
贸贩不问其价。役使不以其威。则闺门尊矣。
象山录云。每见无法之家。首吏厨吏。(官厅色。)首奴工奴。(工库直。)恒立席门之外。棉布麻布土䌷生纻。连苞盈担。纳于内衙。以听抽择。印(一作即)豪奴悍婢。递传吩咐。曰粗曰疏曰刁曰踊。执其尤物。勒以贱直。(欲以轻价取美物。)琅琅之音。或及于风聆。琐琐之肠。悉露于众目。抱布而出。恶声四散。此天下之大耻也。宜定约束。凡布帛贸易之权。任之首奴。(首吏亦大吏。不宜管此小事。)首奴自著墨印。纳于册房。不敢展看。纳于内舍。即虽升数半减。价直倍高。毋得还给。恭受不辞。默无一言。庶乎家法不乖。恶言不播矣。
象山录云。妇女无识者。役使官婢。有同家奴。授之以苦楚。董之以威力。迫促其期限。严酷其箠罚。怨归于一身。谤达于四境。恶乎可哉。一言半词。不可自内而出。〇内外衣服。不可使婢妓针缝。如有不得不借手者。宜召针婢。(即所谓针匠。)持往针家。(邑邑皆有针家。号称善手者。)给雇以制之。〇每见内眷。以全疋细衲。(俗称疋缕飞。)勒授针妓。针妓卖其钗钏锜釜。以偿针家之雇。怨声彻天。其钗钏锜釜。本是行淫所得。以此为衣。以为朝服祭服。以掩父母遗体。其可曰敬其君上。敬其祖考。敬其父母之遗体乎。言之丑也。
惟府中贫客授衣者。其针功粗疏。不必借手。宜令针妓为之。
房之有嬖。闺则嫉之。举措一误。声闻四达。早绝邪欲。毋俾有悔。
妇人不妒者。或鲜矣。牧之不谨。或置嬖妓。即河东起狮子之吼。江左促尘尾之驱。鸧羹不疗。蛾眉先刻。小则閤中鏖躁。大则府外喧轰。不幸声彻于按司。即书考曰。志固愿治。事或骇听。天下之耻。有大于是者乎。牧宜商量。切勿自误。本系国禁。不唯家难是惧也。
晋谢邈为吴兴太守。妻郗氏。性妒。以邈娶妾怨怼。与书告绝。邈疑门下生仇玄达。为妻所作。乃斥去玄达。玄达奔孙恩。遂害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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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母有教。妻子守戒。斯之谓法家而民法之矣。
曹璨。彬之子也。为节度使。其母一日阅宅库。见积钱数千缗。召璨指而示曰。先侍中履历中外。未尝有此积聚。可知汝不及父远矣。
杨东山守吴。其母罗大夫人。尝于园囿种苧。躬纺绩以为衣。东山月俸。分而奉母。夫人忽小疾。既愈。出所积俸曰。自吾积此。意不乐。果致疾。今宜悉以谢医。则吾无事矣。生四子三女。悉自乳曰。饥人之子。以哺吾子。是诚何心哉。
郑善果为景州。母崔氏通晓政事。每善果出听事。母辄坐胡床于障后。察之。闻其决合理。则赐之坐。相对谈笑。若行事不允。或妄嗔怒。母乃还室蒙袂而泣。终日不食。故所至号清白吏。(一本云。唐郑善果为沂州。)〇案此事固善。然妇人之义。本不当干预外事。若吏隶有罪。将施重杖。或有大夫人手札。使之宽假。牧因此减等从轻。不害于政。而归恩于亲。亦善事也。室人以下。不可有手札。〇前辈若尹八松诸公。每作养老之宴。其妇人耆老。令大夫人领宴。此或不害于礼法也欤。
尹硕辅守丰基郡。妻子留丰德村庐。苦于饥寒。无以自赖。妻朴氏。卖其家传锦衣。换置一亩田。公闻之。走书亟令还其田曰。古人有不广尺寸之地。以负其君者。今我从大夫之后。食人禄而使置田宅可乎。其毋与民买卖。重我罪戾。朴氏不得已还其田。
柳公绰居外藩。其子每入境。郡邑未尝知。既至。每出入。常于戟门外下马。〇案戟门者。今之所谓外三门也。数步之间。其劳未甚。而家法有足见者。如之何其不效也。〇子弟来。必开正门。非礼也。宜从东夹门出入。礼曰。为人子者。立不中门。行不中道。
第五集政法集第十七卷○牧民心书(卷二)
 律己六条○屏客(律己第四条。)
  
凡官府不宜有客。唯书记一人。兼察内事。
今俗有所谓册客一人。以掌会计。以看下记。(即日用米盐之簿。)非礼也。官府会计。凡公用私用。无不入焉。凡群吏众隶。无不系焉。乃使无位无名之人。
第五集政法集第十七卷○牧民心书 第 333H 页
总揽此权。日与吏奴掌财者。曰多曰少曰虚曰实。岂当于理乎。斯人也。能发奸摘伏。则怨归于我。能含垢匿瑕。则害于(一作归)于我。将何益矣。下记细琐。不足致察。官苟明矣。吏自不欺。虽有鼠窃。终年所失。不能万钱。(即百两。)会计之客。一年所养。少不下三四万钱。得不补失。徒增我累。此宜去之赘也。每见吝啬之人。申饬册客。使之细栉下记。客与吏约曰。官性好削。我亦苦矣。凡所费用。汝宜加录。我其削之。油用五合。汝增为七。我削为五。在汝无损。在官无失。我于其间。得免咎责。不亦善乎。吏则欣然。遂与同心。阴以土物。赂遗册客。庇覆其滥。与之分利。及官之归。群吏相会以语此事。与之拍掌。官愚客诈。两名俱恶。斯不可以不知也。〇凡官用百物。宜有月例。(详下节用条。)既有月例。下记何察焉。
惟书记一人。不可少也。凡牧之家事。须有家宰一人。(古礼家臣主事者。谓之宰。)承接上下。导达内外。凡细琐之事。官自照管。则有损体貌。子弟照管。则归于鄙贱。家宰不可少也。祭祀之物。馈遗之物。其封裹标识。宜任此人。内用百物。其出纳裁酌。宜任此人。但不可使此人。发一令。出一言。且令乘隙。禀命于东轩。又凡书牍酬应。若我子弟无可代劳者。宜任此人。斯之谓记室也。〇守令书牍。或称某倅。非也。郡倅。谓之半刺。倅者。副也。贰也。营下判官。自称曰倅可也。(公州全州等。)郡守县令。非倅也。然且倅者。取内切。(音与蔡相近。)今读之如粹。亦误。
月例之外。其别般用下者。宜令此人。私为簿历。至月终。会计之后。取会计文书。付之此人。私自查验。其月例所用及别下所用。若有违错。宜摘告于东轩。东轩召首吏。使之釐正而已。终不可使此人。招吏召奴。同席打算。点朱勒墨。
凡邑人及邻邑之人。不可引接。大凡官府之中。宜肃肃清清。
今俗有所谓存问之法。土豪奸民。缔结朝贵。辞朝之日。朝贵嘱其存问。随事斗护。(即庇护之意。)昔柳参判谊牧洪州时。凡存问之托。一不施行。余言其太拘。柳公曰。 主上既以洪州之民。全付我牧臣。使之存恤。使之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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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朝贵之托虽重。何以踰是。若我偏执一人。偏问而偏护之。则是违君之命。以奉私令。余何敢焉。余深服其言。不能复难。大抵存问。不可轻也。〇若有不得不听施者。须于上官三月之外。徐察其人之所为。无武断奸诈之行者。乃可存问。其礼单之末。书之曰。须勿来谢。〇严饬门吏。(礼房承发等。)约曰。凡邑子虽时任学宫及新受存问者。无敢通刺。如其有犯。汝则有罪。〇朝官退居者。虽残荫冷武。不可不首先存问。贵贵之义也。其或来见者。不宜拒绝。相见之日。约曰。意非不厚。礼欲有防。我与公约。欲有议则就之。可与相见。欲有会则速之。可与相见。如其不然。澹台未尝至偃室。庞公未尝入城府。虽若惆怅。永以为好。因饬门吏。告以此约。〇邑中必有称之曰。文士者。以科诗科赋。缔结官长。因缘作奸者。不可引接。又如风水斗数。看相推命。卜筮破字。种种妖诞之术。皆能缔结官长。小则乱政。大则取祸。宜斥绝千里。毋近影向。〇唯医者难斥。我不知医。彼若精通。不得不以时招延。然宜十分审慎。厚酬其劳。不许开口干嘱。尹翁归为东阳太守。于定国欲属托邑子两人。令坐后堂待见。定国与翁归语。终日不见其邑子。既去。定国谓邑子曰。此贤不可干以私。
南史。谢览为吴兴太守。时中书舍人黄睦之家居乌程。子弟专横。览未到郡。睦之弟주-D001谒。览逐去之。
嶭文清读书录曰。儒士固当礼接。或假文辞字画以媒进。一与款洽。即堕术中。若此之类。能审察疏绝。亦清心省事之一助也。
郑汉奉云。当官不接异色人最好。不止巫祝尼媪。至工艺之人。用之以时。不宜久留。与之亲狎。皆能变易听闻。簸弄是非。房琯为相。因一琴工黄庭兰出入门下。依倚为非。遂为相业之玷。若此之类。可不深察。
亲戚故旧。多居部内。宜申严约束。以绝疑谤。以保情好。
(一作亲)戚故旧。或居本邑。或居邻邑。宜一番延见。一番往见。以时馈遗。约曰虽常常欲见。礼则有防。招延之前。切勿来见。书牍往复。亦招疑谤。如有疾病忧患要相报者。数字之书。勿用糊封。直付礼吏。使之公然受纳。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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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见族戚乘时于嘱。积失人心。官去之后。江流石存。众怒交发。不能保存者多矣。可不惧哉。
唐张镇周为舒州都督。舒州本其乡里。到州就故宅。多市酒殽。召亲戚与之酣宴。散发箕踞。如为布衣。时凡十日。既而分赠金帛。泣与之别曰。今日张镇周。犹得与故人欢饮。明日之后。则舒州都督。治百姓耳。官民礼别。不复得为交游。自是亲戚故人犯法。一无所继(一作纵)。境内肃然。〇此用苏孺文法。以待亲旧。
包拯合肥人。守本郡。不屈法阿乡曲。乡人为之语曰。直柏终为栋。刚衡不作钩。(包拯知庐州。即乡郡。亲戚多乘势扰官府。有从舅犯法。希仁挞之。自是亲旧屏息。)
李公贤辅(号聋岩。)为安东府使。安东阖境皆亲旧。以礼迎接。政多防碍。而公处之无难。不容毫发偏私。人亦不敢怨。
胡大初曰。宾朋游谒。邑人相与语曰。某往来甚密。某款话甚久。情好必甚。于是辐辏其门。而请托之路开矣。甚者。既受甲金。又约乙钱。趋谒县斋。语话移时。条(一作焂)然而退。告甲与乙曰。已致委曲矣。实未尝开口。他日令决其事。必有一胜。则如约取金曰。将以纳诸琴堂。令何辜而受此名哉。〇又曰。纳谒之时。止当于公厅相见。吏民共睹。自难致疑。但使礼貌有加。彼自不以我为慢也。〇人情物态。古今不殊。东西无别。有如是矣。
凡朝贵私书。以关节相托者。不可听施。
郅都为济南守。为人公廉。不发私书。问遗无所受。请寄无所听。常称曰已背亲而出仕。固当奉职死节。终不顾妻子矣。
魏司马芝为河南尹。抑强扶弱。私情不敢行。有内官欲以事托芝。不敢言。因芝妻伯父董昭通意。昭亦惮芝。不为通。
陈泰为并州太守。京邑贵人多寄书。泰皆挂于壁。不发其书。及徵为尚书。乃悉还之
赵琰为青州刺史。有贵要书嘱。悉投之水中。无所执名。〇孔翊为洛阳令。得嘱托书。皆投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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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字希仁。)知开封府。为人刚严。不可干以私。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通。有阎罗包老。〇王闲为冀州。不发私书。不容豪族。号曰王独坐。
马遵守开封。常以权豪请托不可治。客至有所请。辄善遇之。无所拒。客退视其事。一断以法。居久之。人知君(一作公)之不可以私嘱也。县遂无事。〇郅都,陈泰。犹有怨矣。当以马遵为法。
陈襄为蒲城县主簿。邑多世族。前后令罕能制。蒙蔽请托。习以为常。公夜寐夙兴。务究其弊。有请托者。惜其士类。不欲遽绳以法。每听讼。必数人环列于前。私谒者无所发。由是。邑人知不可干。老奸宿赃。缩手丧气。柳参判谊牧洪州时。余在金井驿。书议公事不答。后入州相见曰。何不答书。柳公曰。我在官。素不发书。遂令侍童。泻下书笼。一笼之书。都不开坼。皆朝贵书也。余曰。彼固然矣。我所言者。公事。胡亦不发。柳公曰。若系公事。胡不公移。余曰。适是秘事。柳公曰。若系秘事。胡不秘移。余无以应。其绝去私嘱如此。
(一作贫)交穷族。自远方来者。宜即延接。厚遇以遣之。
先人尝曰。贫交穷族。最难善遇。诚以清士高朋。虽甚贫穷。不肯访友寻族。以到官府。其来访我者。盖多邋遢儱侗苟且卑陋之人。或面目可憎。语言无味。或干嘱非理。求索无厌。或敝衣疏屦。虮虱满身。或我曾厄穷。全不顾恤。炎凉之际。情状可恶。我之接之也。极难和洽。大抵接人。如作文。好题善作。不足称工。必难题默运。别起波澜。烂烨铿锵。斯高手也。若遇此等人。宜恻然慈爱。欢然迎接。颜色愉愉。言笑衎衎。寝之以温室。馈之以丰食。授之以新衣。及其归也。厚其行橐。勿令狼狈可也。昔李参判基让为湾尹。善遇此等人。旬月之间。声誉满世。及其罹祸。泣者独多。玆事不可忽也。〇但其迎接之日。若参谒未罢。或吏民在庭。宜令直赴册房。待其庭空。其尊者躬就以拜之。平交以下。接见于东阁。约曰。自今至归之日。深居册房。毋至政堂。或夜深衙罢。乃至政堂。煖酒烧肉。与之相乐。〇若夫清士高朋。偶至官府者。凡人皆能善遇。无所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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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正公尝语诸子弟曰。吾吴中宗族甚众。以吾祖宗视之。则均是子孙。若独享富贵而不恤宗族。异日何以见祖宗于地下。今亦何颜以入家庙乎。
郑瑄云。富贵之家。尝有穷亲戚往来。便见忠厚。
阍禁。不得不严。
今人或以洞开重门为德。此德而不知为政也。我职牧民。非掌客也。生无一面之雅者。岂可尽见。与阍吏约曰。凡客至门外。先以温言辞之。乃有密告。以听栽(一作裁)处。斯无失矣。
经国大典曰。私出入官府者。杖一百。惟父子婿兄弟。不在此限。(禁除条。)〇案邦禁如此。凡修身笃行之士。必不当冒犯。
第五集政法集第十七卷○牧民心书(卷二)
 律己六条○节用(律己第五条。)
  
善为牧者必慈。欲慈者必廉。欲廉者必约。节用者。牧之首务也。
不学无识者。才得一邑。放肆骄侈。无所节制。随手乱用。厥债既高。其势必贪。欲贪则与吏谋。与吏谋则分其利。分其利则民膏削。故节用者。爱民之先务也。
安顺庵云。糜财之道。恒由于搬挈往来。送迎结托。造器用。蓄珍异诸事。(见政要。)牧能不挈妻妾。不许子弟往来。不事权门贵戚。不招金工木工。不取金珠宝贝。虽燕岐镇岑。不患其不足矣。
节者。限制也。限以制之。必有式焉。式也者。节用之本也。
周礼天官。冢宰以九式。节财用。(祭祀宾客等。)彼以天子之富。必先出其式。以节其用。况小邑之守令乎。式不可不定也。量邑大小。计俸厚薄。约之为恒式。
刘元城谓马永卿曰。贤俸禄薄。当量入以为出。
衣服饮食。以俭为式。轻踰其式。斯用无节矣。
衣服。务在粗俭。〇朝夕之食。一饭一羹一齑一酱之外。(齑。沈菜也。酱。鼓清也。)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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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楪。四楪者。古之所谓二豆二笾也。烧肉一楪。脯鱐一楪。菹一楪。醢一楪。不可加也。〇近来官长。百事皆失体貌。唯于饮食。妄自尊大。称用古法。大小二盘。具设红白之饭。(染以赤豆者。为红饭。)内外二膳。备陈水陆之珍。(内舍外厨。各进盛馔也。)自以为官长体貌。本当如此。食而有馀。惠及奴妓。不知我职既溺。薄餐犹素。不务其职。但索其食。岂不可笑。费滥则财屈。财屈则割民。尔所见者奴妓耳。见牛而忘羊。割民以肥妓。将何益矣。然且初到之时。逞其愚气。未过数月。权舆不承。减之为薄小者多矣。则吏民传笑。讥其不恒。又得无愧色乎。
真西山论菜云。百姓不可一日有此色。士大夫不可一日不知此味。〇郑瑄云。百姓有此色。正缘士大夫不知此味。若自一命至公卿。皆得咬菜根之人。则必知职分所在。百姓何愁菜色。
后汉刘虞为幽州刺史。敝衣绳屡。食不兼肉。
后汉范丹字史云。为莱芜长。歌曰。甑中生尘范史云。釜中生鱼范莱芜。
宋何须为安汉令。去官时。巴土饥。送吏取民芋以自给。随即以线击其处。偿直。
齐刘怀惠为齐郡太守。有饷新米一斛者。刘出麦饭示之曰。食有馀。幸不烦此。
后周裴侠为河北郡守。躬履俭素。所食唯菽麦盐菜而已。侠常与诸牧。谒周文帝。帝命侠别立。谓诸守曰。裴侠清贞。为天下最。众中有如侠者。可与之俱立。众皆默然。号为独立使君。
唐马元叔历始平县。所乘马不与刍豆。令作斋马。
董士毅为蜀州守十数年。仅一布袍一革靴。
瑞昌令刘公仁与高安令严某同入觐。时杨溥当国。遣一价往瞯。还白曰。严富贵。雅称官也。刘藁席布被。瓦盆煤灶。犹然穷人耳。公心识之。严先见。贽以金币。公麾之。刘嗣见具茗一袋蜜一缶而已。公嘉纳。寻擢为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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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輗为浙江按察使。俸资之外。一毫不取。四时著一青布袍。破则补之。蔬食不厌。与同僚约。三日。以米易肉一斤。多不能堪。忽闻亲丧。次日遂行。属僚尚有未及知者。初为渔盐运使。廉名大著。尝坐水傍。一童子曰。水之清。不如使君之清。
佥事王奇。居官清白。衣敝。以纸补隙。
王恕抚云南。不挈童仆。唯行灶一。竹食箩一。日给乳豆一块。菜束酱醋。水则取主家。(乳豆者。豆腐也。)
方克勤。循吏也。自奉简素。一布袍。十年不易。日不再肉食。〇姚希得知静江。官署旧以锦为幕。希得曰。吾起家书生。安用此。命以布易之。日唯啖菜而已。
高丽奇虔为济州安抚使。性执而廉谨。州产鳆鱼。其采民甚病之。虔曰民之受病如是。吾忍食诸。遂不食。人皆服其廉。
丁忠靖公。(讳应斗。)七道按节。再任关西。而行部之日。未尝坐花纹席。其惜福好俭如此。
郑监司玉。药圃相公之孙也。为黄海观察使。律身清苦。巡行列邑。只馔二楪。有违令者。罪之。〇余在西邑。见一邑宰。朝夕必具内外二馔。及其去也。加下钱四十万。首吏破家。
柳正源屡为郡县。每解绂归乡。以一鞭就道。衣服器用。无所增饰。自慈仁由还在家。子弟在县衙。还送弊笼于家。虑中虚易陷。实藁草其中。里妇为其自官来。争聚观之。知其为藁草也。皆大笑而去。(大山集。)
祭祀宾客。虽系私事。宜有恒式。残小之邑。视式宜减。
公祭有公式。(五礼仪。)〇家祭宜遵古礼。大夫以上。宜用少牢之馔。(通政大夫以上。)堂下官宜用特牲之馔。(通训大夫以下。)加豆加笾。抑所宜也。〇少牢者。其爵三献。其食四簋,(饭一器,面一器,饼二器。)三铏,五俎,六豆,六笾。(菹醢等濡物为豆。脯,栗等乾物为笾。)加豆不过二品。酏鱼,(俗名曰鱼煎。)糁肉(俗名曰肝南。)是也。加笾不过二品。莲饴,(俗名曰正果。)粟糕(俗名曰搽食。)之类是也。郡县之禄。厚于京官。拟有加豆加笾。〇上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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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时祭,忌祭之馔也。春分,秋分。行时祭。冬至,夏至。行荐新之礼。大夫特豚三鼎。(一献。二簋,一铏,三俎,二豆,二笾。)堂下官特豚一鼎。(一献。一俎,二豆,二笾。)不可加也。〇朔日之祭。大夫特豚一鼎。堂下官脯醢而已。(一献。一豆,一笾。)〇清明寒露。有墓祭。大夫士。皆特豚三鼎。〇按此祭礼之式。即余之所拟议也。家各有礼。非有国家定制。惟当各遵其家式。
公宾有公式。(五礼仪。)〇私宾之馈。须分二等。尊长四楪。卑幼二楪。其物之腴薄。随其邑力。〇自官厨馈之者。执其一馈。条列诸物。(米肉盐酱等。)折以原式。(诸邑皆有式。)得其本价。定为几钱。于是厨吏下记曰。某日宾馈四具。某日宾馈五具。及会计之日。算其几具。以钱会减。其米肉醢酱之等。初勿条列。则簿录清简。自无舛错矣。古不用钱。(肃宗朝始用钱。)故下记繁琐。今宜从简。〇若云以钱折定。有妨礼貌。则一馈所入诸物。须出恒式。及至会计之日。查定诸物之总数。凡一馈之式。其米一升。则十馈之会。其米一斗也。一馈之式。其肉二两。则八馈之会。其肉一斤也。(肉不能常存。则以肉价钱二文。买鱼以馈之。会计则仍以肉二两计之。)香油一勺。十之则一合也。石鱼一尾。十之则一束也。下记虽无条列。会计可得实数。顾何必条列乎。虽不折钱。而条列之法。断可废也。(既定恒式。则自下变通。或以煮代炙。或以虾代蛤。在所不禁。并以原式会之。)
温公曰。先公为群牧判官。客至未尝不置酒。或三行或五行。不过七行。酒沽于市。果止黎(一作梨)栗枣梯。肴止于脯醢菜羹。器用瓷漆。当时士大夫皆然。人不相非也。会数而礼勤。物薄而情厚。
凡内馈之物。咸定厥式。一月之用。咸以朔纳。
内眷既到。官厨日拱。其用行之十日。合计诸物。于是执其总数。增为三倍。(一月三旬故三倍之。)乃以三倍之数。朔日都纳之。〇假如十日所用。白米十斗。黏米三升。赤豆四升。面末二升。(即真末。)菉末一升。胡麻一升。(俗名曰真荏。)鮸鱼二尾。(即民鱼。)䲡鱼二束。(即石鱼。)卵醢一升。虾醢三升。鸡卵四十个。白蜜一升。香油一升。清酱五升。酽醋六合。大枣一升。生姜一两。海带二束。(俗名曰甘藿。)海衣五束。(即紫菜。)昆布一束。盐五升。曲二圆。则执其总数。增为三倍。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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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纳之式。
官府政令。贵在清简。小小米盐。一日十索。内奴呼侍奴。侍奴呼门卒。门卒呼厨奴。厨奴告厨吏。曰迟曰滞曰有曰无曰多曰少。纷然嘂嚣。一城扰乱。厥明勘簿。(即下记。)册客开坐。召奴对吏。查虚考实。补漏削滥。一勺之微。墨勒招怨。半铢之轻。朱泥费精。会计之日。(来月之朔日。)又重打算。一唱一应。其声哗然。而疑谤群兴。思虑不清。或疑册客。与吏朋奸。或疑厨吏。并客欺骗。横施怒骂。积取嘲讪。天下之不智不慧。未有甚于是者也。妻之在家。瓶罂悉空。箱箧都罄。卖钗典衣。以赊沟楼之薧。(京城牙婆。坐于污秽之市。是沟楼也。薧乾鱼也。)犹以乐生。今居潭潭之府。每月之朔。庖人廪人。以日用百物。擎跽而献之。一朝富贵。何所不满。必令时时刻刻。呼厨奴以索之乎。此法不可不改。〇惟庖肉不可朔纳。宜先定日供之数。使于宰牲之日。计日以纳。假如一日二斤为恒式。则宰牲之日。纳二十斤。十日之后。又复宰纳。以充恒式之额。〇鲜鱼不可朔纳。每到市日。(邑中之市。皆一月六会。)纳鱼几斤。以为恒式。〇凡朔纳恒式之外。其有特用者。乃为日簿。所录既简。诈伪无所容矣。〇行之数月。或有羡馀者。朔纳之日。拔而除之。(令勿纳。)其每患不足者。量增恒式。唯其宜也。〇如是则下记无所察也。会计无所稽也。政清事简。上下俱便。此不易之良法也。〇县司所供柴炭刍藁之属。亦照此为例。其或用之于宾饩者。(谓接客。)宜照恒式。别为一簿。
睦茶山大钦聪明强记。为延安府使。日用百物。不烦簿记。而一不遗忘。吏不敢欺。尝以蟹数百。腌于大瓮。以供朝夕。一日厨吏告罄。公曰。尚有二蟹。吏惶惧退搜。瓮中果有二小蟹在醢汁中。自此公私簿历。一毫无隐。
李某为康津。因事被拿赴京。保放在狱外九日。每饭后啖桃。吏以一钱。买二桃进之。一大一小。官取其大。而馀其小。侍童食之。(即通引。)既还。县吏录九钱。官曰何哉。我食其半。馀不知也。削之为五钱。吏谓侍童。汝食其馀。当此四钱。童曰。嗟哉。蚤知如此。谁其食之。吏曰。母(一作毋)怨。法当均摊。官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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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五。宽汝半钱。汝之利也。童曰。冤哉。我食其小。积其所亏。奚止半钱。囊出四钱。唾而掷之。〇按节用如此。不如滥费之为善也。
公宾之饩。亦先定厥式。先期办物。以授礼吏。虽有赢馀。勿还追也。
宾饩品级。并见礼典。(宾客条。)〇观察使飨食之馔。宜遵古礼。如或不便。宜遵邑例。须执十年之例。(例者誊录也。)去其太奢。去其最俭。取其中者。(不侈不俭者。)著为恒式。令厨吏办其诸物。以授该吏。有馀不足。毋敢复言。先期勘簿。以待会计。残杯冷炙。设有赢馀。劳者之利。不可窥也。〇如是则吏受诸物。认为己货。撙节照管。不为滥费。送宾之日。不复勘簿。橐中之馀。悉归其家。在官无费。在吏为惠。斯良法也。〇其或于恒式之外。宾有别索。吏应其求者。别为小簿。宾去而勘之。〇西路赴燕使臣及诸路御史。京试官。颁赦官。一切公宾。皆照此为例。
凡吏奴所供。其无会计者。尤宜节用。
官府百物。皆出于民力。其不会计者。(俗称无下记。)其害民尤切。非天雨而地涌也。节其用而察其害。使民力得以小纾。不亦善乎。
菜蔬瓜瓠。园奴供之。(俗称园头汉。)以此功劳。例为仓奴。(仓库直。)滥收粟米。以报其债。(名曰色落米。)不禁其滥则民受害。猝严其防则奴破产。曷若清其源而遏其流乎。〇凡菜蔬宜严定厥式。日供几斤。不可踰也。一握二握。一束二束。本是吾东之粗法。握有大小。束有轻重。不可剂也。宣(一作宜)用衡秤。每日某菜一斤。某蔬一斤。以为恒式。恒式之外。其或加用者。皆给本钱。某菜一斤。本钱一文。某蔬几斤。本钱二文。亦各有式可也。〇每见县令。其家法不严者。园奴纳菜于中门。内奴内婢。嗔其苦恶。怒其薄小。翻筐覆筥。咆喝万端。令则不闻。袖如充耳。不亦羞乎。甚者。内奴滥收此物。还以其馀。私惠官婢。以图通奸。不可以不察也。(严棜石之法。则自无此弊见上条。)
梁蔡樽为吴兴太守。在官惟饮郡井。斋前自种白苋紫茄。以为常饵。诏褒(一作袖)其清。
崔润德判安州牧使。公务之暇。治厅后隙地种瓜。手白锄之。有诉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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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公。乃问曰。相公今在何所。公绐曰在某所。入而改服听决焉。
李节度得骏为康津宰。内舍前后。大治菜圃。令内奴内婢。粪之耘之。厥蔬肥茂。四时不断。园奴所供。悉皆蠲除。食之有馀。颁给近侍。至今颂惠。传为美谈。
王瓜日供十枚。甘瓜二枚。西瓜一枚。以供县令。使为恒式。有加于是。咸给本钱。抑所宜也。多率子孙者。童稚无知。索瓜无厌。园奴之怨。容有既乎。虽一枚。不可许也。
瓠瓜南瓜。亦皆定其日额。凡出额外者。皆给本钱。〇凡徵瓜之法。其徵宜晚。(待烂漫之后。)其停宜早。(在捲蔓之前。)亦惠政之一也。每见县令子弟。徵瓜太早。园奴四走而求之。以致迟滞。则曰此土人心极恶。斯皆可愧之事也。肪烛。(俗名曰肉烛。)庖奴进之。(即肉直。)例无会计。难继之道也。惟政堂日供二枝。(夜长则三枝。)内舍册房。宜用香油点灯。〇每见不肖子弟。滥徵肪烛。怀其羡馀。又于政堂。收其残灺。聚之于内舍。以待归日。此事使人代惭。
后汉巴祗为杨州刺史。在官不迎妻子。夜与客坐暗中。不燃官烛。(一本云。与客赌饮。不然官烛。)
林孝泽居官。所至以廉平称。临주-D003漳。一夕视事竟。有持烛送至闑内者。孝泽曰。此官烛也。何可用之私室。亟令持去。〇郑瑄云。昔有县令极廉介。京递至。(公事也。)秉官烛发缄视之。中有家问。即令灭官烛。取私烛。阅书毕。然后再秉官烛。虽其矫枉过甚。取以励俗可也。〇凡收残灺。以待归日者。览此知所愧矣。
张宗琏。明之循吏也。莅郡不携妻子。病亟召医。室无灯烛。童子从外。索取油一盂入。宗琏立却之。其清峻如此。〇按此近于刻。不必然也。
或有邑例。所用牛肉。都无会计。得是邑者。欣然乐闻。以为美例。不知如此之物。总有出处。无天雨地涌之理。既无会计。必系民瘼。或割取坊里。以为契房。(私收赋役之名。)或翻弄仓谷。用其羡馀。其利倍厚。官乃分之。故无会计也。其或古厚而今薄者。一年供庖。仓逋如山。厥奴在逃。徵族徵民。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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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所蔓。靡所不及。行盗者。奴也。食赃者。牧也。我食其赃。罪奴为盗。其中于理乎。我以其赃。养我父母。祭我祖考。孝于何有。福将何降。凡得此邑者。宜亟变其法。定其本钱。明其会计。于是破其契房。以均民徭。严其库钥。以除民瘼。斯不可已也。
溟涬子为政。未尝受民一尺帛。食人一鸡子。以钱易笋。百钱当得笋十斤。守门者。取十一斤。溟涬子召还卖笋者。而杖守门者。
私用之节。夫人能之。公库之节。民鲜能之。视公如私。斯贤牧也。
诸邑必有公用之财。设立诸库。其始也。名之曰公用。而设立既久。渐支私用。谬例层生。糜费无节。以其本公用之库也。故牧终不致察。监吏库奴。欺诈百端。偷窃唯意。财之既竭。又重敛之。此诸路之通患也。其诸库之名。或称补民。或称补役。或称补饷。或称补弊。或称解悬。或称息肩。或称雇马。或称修城。或称养士。或称藏冰。或称军器。或称军需。或称赈恤。或称传关。其名不一。其用无式。斯不可不正也。〇牧者。一县之主宰也。一县之事。靡所不管。责在元帅。何以辞矣。其日用下记。宜逐条明察。一铢半锱。不可放过。官厨下记。县司下记。细察则受侮。诸库下记。学宫下记。细察则生威。为其公私不同也。其立法。本自不密者。改撰节目。删其谬例。苴其罅漏。使之永久无弊可矣。并见守法条。兴学条。赋役条。(民库节。)军器条姑略之。
郑万和累按藩臬。所至储蓄。盈溢于始。至其羡馀。至不可胜数。尝叹曰。吾杜塞侵欺。一年之间。有赢如是。节用。岂非爱人之本乎。
递归之日。必有记付。记付之数。宜豫备也。
官府所传。钱谷诸物。厥有都籍。名曰重记。递归之时。略以用馀。留载重记。此之谓记付也。平时不能留意。临急何以猝办。每当朔望。会计之日。官用诸物。略存赢馀。以待不时之递可矣。
治县诀云。官厨所用。既皆排月。但勿犯越。斯无忧矣。其他钱谷。常存后虑。慎勿滥用。然后可无末梢之患。〇又曰。作一小帖。中横一格。上层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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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前官记付诸物之数。下层写各物会计后时在之数。而时在之数。月月不同。不可桩定。须用纸签。条条付之。常常考阅。若其时在之数。远过于前记付。则放心用之。不及于前记付。则补而填之。庶乎临急无忧也。
天地生物。令人享用。能使一物无弃。斯可曰善用财也。
陶侃在荆州。敕船官悉录锯木屑。以御雪泥。竹之厚头。积之如山。后桓公伐蜀装船。悉以作钉。
贝恒为东河令。在官虽小物。必思及民。营缮有馀。其废铁,败皮,圬索,故纸之类。悉存之工匠。閒暇令煮皮为胶。铸铁为杵。捣纸索为穰贮之库。会车驾巡幸北京。敕使督建席殿。所贮悉济急用。而民不费。
尹铉为户曹判书。凡弊席地衣青缘布。悉藏之库中。众咸笑之。其后弊席。付之造纸署。磨碾作纸。纸品最佳。取青缘布。付之礼曹。作野人衣纽。〇邑民为木碑。宜即拔入。贮之工库。其大者。赡民之死而无棺者。其小者。以作烛盒饵盒等小小器具。勿复索材于民园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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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己六条○乐施 条(一作律)己第六律(一作条)
  
节而不散。亲戚畔之。乐施者。树德之本也。
泽上有水。以渟以滀。将以泄疏。以润物也。故能节者能施。不能节者。不能施也。狎妓召娼。弹丝吹竹。曳绮叠纨。高马雕鞍。重之以謟事上官。赂遗权贵。费用日过数万。消折岁算千亿。将何以施及亲戚哉。节用。为乐施之本也。余在谪中。每见官长。能怜悯赒恤我者。视其衣服。必著粗俭。其丽服腴颜。淫佚以自娱者。不我顾矣。
贫交穷族。量力以周之。
一室之人。虽不能率来。其有贫不能举火者。不可不计其食口。继其月料。小功之亲。有贫不能举火者。宜继半月之料。其馀周急而已。〇其贫未甚者。以时馈赠。〇贪(一作贫)交来乞者。厚遇之。其赠也。计其路费。使归家之日。得有羡馀可也。
刘宋江秉之为新安太守。所得俸禄。悉散亲故。在官止作一书。留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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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
房彦谦为泾阳令。家有旧业。所得俸钱。皆以周恤亲友。虽致屡空。怡然自得。尝谓其子玄龄曰。人皆因禄富。我独以官贫。所遗子孙。在于清白尔。
罗惟德任宁国时。一日谒刘寅。喜动颜色曰。今日一大愉快事。寅问何事曰。近贫宗有十数人。以饥荒远来乞周。比积俸馀。施散殆尽。家大人以下及诸眷属。无一阻挠我者。为是鬯然耳。
尹八松煌所至州郡。遇宗族。必尽诚款接。削衣贬食。有求必应曰。吾宗族衰替。食禄者唯我而已。若我不恤。虽得廉约之名。非所体祖考之心也。且居官之道。苟不自肥。斯无愧矣。〇库有馀财。悉以施人则至德也。滥用财物。以负公逋。则非礼也。近世茯庵李丈为湾尹。以滥施之故。负公债八千两。虽观过知仁。而非居官者所宜法也。
韩监司祉按藩。每当时节。使诸裨书祭单。终日乃毕。或问曰。所祭不已多乎。曰此皆吾先茔之内。同族之墓也。自吾祖而视之。同是至亲。同葬一山。一枝荣贵。盛受官供。一枝寂寞。不能洒麦。岂神道之所安。주-D002奚(一作何)赖于族属之荣贵耶。曾宰全义。邑力至残。而诸处祭单。一如此耳。(祭单即所云。祭需单子。)
李监司昌庭任顺天府时。有与公同姓名者。官品亦与公等。其友寒士一人。为请嫁女之需。而来见公则非也。怃然逡巡。公与之坐。徐叩其故。其人吐实。公笑曰。固无怪也。待之加厚。为备所需一物不歉。其人谢曰。虽使友人当之。不能如此。
我廪有馀。方可施人。窃公货以赒私人。非礼也。
若公债实高者。宜以宝(一作实)情。遍告亲友。令稍俟羡馀。方来求之。客气逞豪。官库板荡。吏缢奴逃。流毒一境者。不可以乐施为德也。
尹友畏心。其弟为海南宰。公债尚高。为致祭需。尹友却之不受曰。下夺吏(一作民)财。以祭祖考。吾不忍为也。此格言也。祭祀尚然。况于其馀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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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球事兄甚谨。同居合食。从弟玭为甫田令。奉夏布一疋。即日封还。贻书戒之曰。当守清白。以光前人。此非所望于贤弟者。
邝野性至孝。为陕西臬司副使。有声。其父家教至严。尝以俸。易一红褐寄之。父大怒曰。汝掌一方刑名。不能洗冤泽物。乃以此不义之物。污我耶。即封还。以书责之。
郑瑄曰。待有馀而后济人。必无济人之日。待有暇而后读书。必无读书之时。〇节用。固为径(一作经)法。如有触目生悲。急欲拯救者。又不可商度有无也。
近一弊俗。出于朋党之习。凡色目同者。不问其知与不知。求与不求。通同计户而赠之。盖古所未闻。亦唯南村有是也。今既成俗。当量我俸馀。随力以为之。
节其官俸。以还土民。散其家穑。以赡亲戚。则无怨矣。
人有恒言曰。奚乐乎官。馀者家私。谓田庄所穫。不输于家。以储以粜。斯为赢羡。乃可以益广田土也。兵法曰。因粮于敌。不费我粟。是其心。以民为敌。故作计如是也。何如散给宗族。不费官财之为益合理乎。
李𥠋。(栗谷之从孙。)累典郡县。在官时。庶弟耩代己干蛊。每岁恶。𥠋贻书曰。家储必先施诸亲族。有馀。分之僮仆邻里。或劝以乘时益置田宅。𥠋曰。自为身谋。而忍使彼饥饿乎。归自河阳。亟焚家仆敛散文书。而杖其仆。
李惯每典郡邑。尝曰。举家仰俸禄。亦已足矣。以此朝夕饔飧之外。凡亲身被服之资。率皆取办于家私。亲戚知旧。有以贪(一作贫)窭告。则曰身食于官。谷馀于家。是亦因官得之者。使之随多少取去。
高丽李茂方。恭悯初。知淳昌郡。有求土物者。茂方解所佩笔鞘及带。付吏曰。朋交私请。不可以公物应。以此易所求与之。请者愧而去。
柳观铉为镜城判官。乙亥之饥。至诚赒救。一境赖而全活。一日监赈者。请曰南路饥荒。与关北无异。城至(一作主)既以俸禄活民命。又当仁及亲族。已自赈厅。有若干别储。请急足送致。公曰禄俸亦出于民。岂可视为私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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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恤家族。遂不许。
谪徒(一作徙)之人。旅琐困穷。怜而赡之。亦仁人之务也。
方克勤知济宁府。明太祖用法严。士大夫多被谪。过济宁者。克勤辄周恤之。人或危之。犹不已。
金永耇为全州判官。时有付处以下诸囚赎金之令。判中枢金公睟。谪居万顷。贫不能办。公与其家素善。出奴婢七口。汉上三石田。以奉给。不以邑人相累也。
朴大夏为罗州牧使时。郑桐溪蕴。直言谪济州。路过罗境。公曾无一日雅。握手流涕。赆行甚厚。郑公叹息而去。
干戈抢攘。流离寄寓。抚而存之。斯义人之行也。
姜秀昆为高敞县监。方师旅之际。国大饥。人相杀食。公能画办。以赈饥两湖流民千数。而北方之亲戚故人。饥寒为客者。日且千数。公躬自薄。以给人。所活千馀人。
洪履一为大丘判官时。当丙子之乱。大岭以南。兵革不及。士大夫避乱者多从之。公周恤甚善。客皆喜过望。公曰。当此时。吾得专城之饶。岂可躬自厚而视人之寒饿也。况士大夫之失所流离者乎。一日观察公戏之曰。居官政清固善。其奈子孙何。公笑曰。行己无负此心足矣。以此遗子孙。不为不厚。
权门势家。不可以厚事也。
权门馈献。不可厚也。我所受恩。或依赖相善者。以时馈赠。不过食物数种。其馀貂蔘缯帛可宝之物。断不可献。何也。宰相廉明有识者。非但不受。抑且以我为鄙夫佞人。或入告 君前。请施罪罚。此损财而亡身。危道也。若其宰相乐受货赂。由此汲引者。其人必不주-D001败亡。公议指我为私人。大则连累。小则枳废。此必然之理也。以此以彼。有害无益。何苦而为是哉。
宣庙壬辰。李赞成直彦以献纳。扈从在龙湾。湖南守宰。有饷夏扇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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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陈劾之曰。此何时也。可通问乎。同列为之悚然。〇仁庙朝。有一北边武宰。饷貂皮于崔相鸣吉。呜(一作鸣)吉召其人还付。责之曰。归语尔守。此是昏朝馀风。吾欲入启请罪。而今姑宽之。后勿如是。〇显庙甲寅。右议政金寿恒启曰。士大夫大小丧纪。例有亲知致赙之规。而十岁前殇丧。岂有此事。臣于去冬。遭幼子之丧。忠清兵使朴振翰。以棉布一同(五十匹。)致赙。臣忝在大臣之位。若非媚悦。必是探试。虽即退送。决不可置之。令有司。考律勘罪何如。 上曰。依为之。〇如此之事。岂不可畏。不如勿之。
肃庙丙子冬。有一老吏。归自阙中。语其妻孥曰。近来名官聚会。终日所谈。一无及于国计民忧。只论列邑所馈多少好否曰。某倅所送物极精妙。某宰所送物种颇优。名流之评品如此。方外之徵敛必增。国安得不亡。垂涕不已。(郑载崙閒居漫录。)
郑瑄曰。取不义之财。以供妻儿妄费。取不义之财。以充权贵苞苴。取不义之财。以供设斋徼福。皆谬用其心者也。
李敬文为高阳内史。即季缯(李哙)北齐人。 河间守崔谌。恃其弟暹权势。从敬文乞麋角翎羽。(一本翎皆作鸰。)敬文答曰。翎有六翮。飞则冲天。麋有四足。便入海。下官体肤疏懒。手足迟钝。不能逐飞追走。远事佞人。
郑新堂鹏为青松府使。宰相成希颜求松子蜂蜜。公答曰。松在高峰顶上。蜜在村家桶中。为太守者。何由得之。成公愧谢。(松者。果松也。)
高丽庾硕为东北面兵马使。先是。有一兵马使。始以江瑶柱。馈崔怡。遂为常例。江瑶柱。海物也。出龙津县。捕之甚艰。邑民五十馀户。因之失业。逃散几尽。硕一禁绝之。流亡尽还。时守令争事侵渔。以媚权贵。硕移牒禁之。有忌硕者。取牒示怡。怡曰。硕不馈我足矣。何苦禁道内。东北人感硕清德。呼为父母。秩满当还。请借三年。召拜礼宾卿。
赵沧江涑为临陂县令。造竹皮席。名曰箨团。欲赠蔡湖洲裕后。为草堂具。适闻湖洲家草堂易瓦。叹曰。瓦家不合此物。遂不赠。湖洲闻之。愧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