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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集政法集第十六卷○牧民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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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集政法集第十六卷○牧民心书(卷一)
 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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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昔舜绍尧。咨十有二牧。俾之牧民。文王立政。乃立司牧。以为牧夫。孟子之平陆。以刍牧喻牧民。养民之谓牧者。圣贤之遗义也。圣贤之教。原有二途。司徒教万民。使各修身。大学教国子。使各修身而治民。治民者。牧民也。然则君子之学。修身为半。其半牧民也。圣远言湮。其道寝晦。今之司牧者。唯征利是急。而不知所以牧之。于是下民羸困。乃瘰乃瘯。相颠连以实沟壑。而为牧者。方且鲜衣美食以自肥。岂不悲哉。吾先子受知 圣朝。监二县。守一郡。护一府。牧一州。咸有成绩。虽以镛之不肖。从以学之。窃有闻焉。从而见之。窃有悟焉。退而试之。窃有验焉。既而流落无所用焉。穷居绝徼。十有八年。执五经四书。反复研究。讲修己之学。既而曰学学半。乃取二十三史及吾东诸史及子集诸书。选古司牧牧民之遗迹。上下䌷绎。汇分类聚。以次成编。而南徼之地。田赋所出。吏奸胥猾。弊瘼棼兴。所处既卑。所闻颇详。因亦以类疏录。用著肤见。共十有二篇。一曰赴任。二曰律己。三曰奉公。四曰爱民。次以六典。十一曰赈荒。十二曰解官。十有二篇。各摄六条。共七十二条。或以数条。合之为一卷。或以一条。分之为数卷。通共四十八卷。以为一部。虽因时顺俗。不能上合乎先王之宪章。然于牧民之事。条例具矣。高丽之季。始以五事。考课守令。 国朝因之。后增为七事。所谓责其大指而已。然牧之为职。靡所不典。历举众条。犹惧不职。矧冀其自考而自行哉。是书也。首尾二篇之外。其十篇所列。尚为六十。诚有良牲(一作牧)。思尽其职。庶乎其不迷矣。昔傅琰作理县谱。刘彝作法范。王素有独断。张咏有戒民集。真德秀作政经。胡大初作绪言。郑汉奉作宦泽篇。皆所谓牧民之书也。今其书多不传。唯淫辞奇句。霸行一世。虽吾书恶能传矣。虽然。易曰。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是固所以畜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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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何必于牧民哉。其谓之心书者何。有牧民之心。而不可以行于躬也。是以名之。
当宁二十一年辛巳莫春。洌水丁镛。序。
第五集政法集第十六卷○牧民心书(卷一)
 赴任六条 除拜,治装,辞朝,启行,上官,荏(一作莅)事。 ○除拜(赴任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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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官可求。牧民之官。不可求也。
事上曰民。牧民曰士。士者。仕也。仕者。皆牧民者也。然京官。或以供奉为职。或以典守。为任。小心谨慎。庶无罪悔。唯守令者。万民之宰。一日万机。具体而微。与为天下国家者。大小虽殊。其位实同。斯岂可求者乎。古者。上公地方百里。侯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者。谓之附庸。皆诸侯也。今大州其地准上公。中邑准俟(一作侯)伯。下邑准子男。残小者。如附庸。其爵名虽殊。其职则古诸侯也。古之诸侯。有相焉。有三卿焉。大夫百官具焉。各治其事。其为侯也不难。今之守令。孑然孤立乎万民之上。以奸民三人。为之佐。以猾吏六七十人。为之辅。粗豪者数人。为幕宾。悖戾者十人。为仆为隶。相与朋比固结。以掩蔽一夫之聪明。欺诈舞弄。以虐万民。然且古之诸侯。父传子承。世世袭位。臣民得罪者。或终身不调。或历世不振。其名义至重。故虽有恶人。不敢不畏服。今之守令。其久者或至二期。不然者数月而递。其为物也。如逆旅之过客。而彼为佐为辅为幕宾为仆隶者。皆父传子承。如古之世卿焉。主客之势既殊。久暂之权又悬。非有君臣大义。天地定分。其得罪者。逃而避之。客去而主人还家。其安富自若。又何畏焉。故守令之难。百倍于公侯。斯岂可求者乎。虽有德。不威不能焉。虽有志。不明不能焉。凡不能者。民受其害。毒痡颠连。人非鬼责。殃流苗裔。斯岂可求者乎。〇今武人躬谒铨官。乞为守令。习久成俗。恬不知耻。其才谞之能与不能。求之者。既不自揣。听之者。亦不考问。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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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非矣。文臣为玉堂银台者。有乞郡之法。下以其孝诚乞之。上以其孝理许之。习久成俗。以为当然。然虞夏殷周之世。必无此事。夫家贫亲老。菽水难继者。其私情。诚亦矜恻。然天地公理。有为官择人。无为人择官。为一家之养。求万民之牧。可乎。为人臣者。乞征万民。以养我父母。非理也。为人君者。许征万民。以养尔父母。非理也。若有怀才抱道之人。自揣其器。可以牧民。则上书自荐。乞治一郡可也。徒以家贫亲老。菽水难继为辞。而乞得一郡。非理也。古者。盖有经幄之臣。素负民望者。偶一乞郡。朝廷遣此人。不虑其不能。郡民得此人。胥欣而胥悦。后之人无才无德者。援此为例。其家不贫。菽水不匮者。亦皆冒没乞郡。非礼也。必不可蹈也。
退溪荅李刚而书曰。甘旨之阙。虽人子之所深忧者。今人每以荣养藉口。而受无义之禄。与乞墦间而充甘旨。无以异也。〇又曰。毛义。奉檄而喜。张奉美之。此别是一说。盖毛公本有高退之志。为养亲而屈意。故美之。若以非义得而喜之。则奉将唾之而去矣。〇案才短家富。而乞郡以养亲者。非不义乎。如有吏才。虽自荐可也。
后汉耿纯。请治一郡。尽力自效。上笑曰。卿乃欲以治民自效。遂拜东郡太守。
唐李抱真。愿将一州以自试。初授潞州。复徙怀州。八年居官。百姓安逸。
除拜之初。财不可滥施也。
守令俸禄。无不排月。细剖其数。无不排日。凡引月引日。以用其财者。皆非其财而用之者也。凡非其财而用之者。贪之兆也。守令未到而递者。皆不得与分其俸。身未离京。何为而用彼邑之财乎。其不得已者施之。馀不可滥也。〇今守令辞朝之日。掖隶院隶。(大殿别监。政院使令。)讨索例钱。名之曰 阙内行下。多者数百两。少者五六十两。荫官武官及寒远之人。或所施不满其欲。此辈公肆诟骂。或执衣袂。窘辱罔状。 先朝尝严禁。政院为之酌定其数。令不得加减。虽其诟骂少息。其徵索无异贡额。大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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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也。夫朝廷为民遣牧。当戒其节用以爱民。先纵掖隶院隶。讨索无名之钱。以防其挟娼会饮。弹筝擪笛之用。斯何礼也。近臣督之曰。尔得腴邑。将食民膏。其饷内隶。非礼也。牧臣顺之曰。我得腴邑。将食民膏。何辞此费。非礼也。况邑例万殊。 阙内行下之钱。或有自民库取用者。若是者。非纵隶以剥民乎。虽然。此事宜自朝廷禁断。其出牧者。唯有考例二字。循常酬应而已。将奈之何。〇穷交贫族。姑嫂姊妹。或有求者。不可不应。然帖子之末。书之曰。上官后十日觅纳(十日程者。限十日。五日程者限五日。度无事上官。然后施行。)以付邸吏。(京主人。)其情境不急者。并以温言留约。上官后一两月内。自官输送邸债。不可多负也。若是者。亦须先给帖子。(书之曰。某宅钱几两。)使之安心倾信。
邸报下送之初。其可省弊者。省之。
新迎礼节。一曰。支装封进。二曰。衙舍修理。三曰。旗帜迎接。四曰。风约待候。(即坊里之任。)五曰。中路问安。其弊或有可省者。〇邸吏告遣人。牧传令于本邑公兄曰。(吏房户长等。)支装物种。酒脯之外。并勿封进。衙舍修理。待分付举行。上官日。境上旗帜。只令旗二双。以门卒奉持。(即使令。)他皆除减。毋论邑与外村。一个军卒。切勿知委。自下讨索者。另行严禁。外村风宪约正及千把总哨官旗牌官之等。并勿知委。中路问安。惟趁半程一次。起送物种。并勿封进。〇古者。支装之物。鞍具衣资纸币膳物。厥数夥然。此新迎之礼貌也。受此礼物。以散亲戚。古之道也。此虽美风。中世以来。郡邑凋弊。凡事务从节约。故曰支装可省。〇衙舍修理。则纸物浩费。役民役僧。其弊多端。待我上官。量宜修理。可也。〇新迎旗帜。例捉束伍军使之奉持。其入邑者。迟留浃旬。其不入邑者。私有徵敛。若值农时。益为民弊。不可以不念也。〇凡村氓入邑迟留。皆为民弊。故风约将官之等。亦可省也。〇新迎之初。邑吏问安之伻。络绎不绝。毕竟其往来浮费。皆出民力。上官之后。门隶(即使令。)凭藉为说。徵于村里。或称动铃。(即白手求乞之名。)或称钓鲲。(即佩酒求乞之名。)或于契房村为之。(详见下。)或于海岛山村为之。故问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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伻。不可数也。
茶山笔谈云。新迎驺从之中。其最无用者。吏房之吏也。我之赴任。欲奉母携妻。与之偕行。则吏房不可少也。若我翩然独行。吏房岂不赘哉。〇邸报下送之初。传令曰。官今独行。务要简省。新迎吏房。切勿上来。但于境上迎候。唯刑吏一人。兼厨吏,(即所云监尝。)馆吏,(即行次工房。)通引一人。(即侍童。)侍奴二人。(即及唱。)驺从二人。(即驱从房子。)皂隶三人。(即使令。)可即上来。除此以外。无敢乱动。〇若我事情。不可简省。须增人数。以少为贵。
新迎刷马之钱。既受公赐。又收民赋。是匿君之惠而掠民财。不可为也。
按续大典。外官迎送刷马。计道里定数。(见户典外官供给条。)西关北关二路之外。皆有刷马。州府二十匹。郡县十五匹。为元定之数。而又以上中下道分三等。又以大中小邑分三等。其远而大者。加至六匹。其近而小者。或加二匹。京畿有减。西关之博川以西。北关之洪原以北。皆给驿马。(见兵典驿马条。)凡刷马之价。始皆给米。均役以来。三南沿邑。以钱代给。(见大典。)多者四百馀两。少者三百馀两。立法之初。朝廷虑迎送之时。或以刷马侵民。画给此钱。以防其雇。今新旧官交递之时。新旧官刷马之钱。又徵于民间。或视公赐加倍。或与公赐相准。习久成俗。恬不知耻。大非礼也。(旧官之行无公赐。)君为民忧。赐我以马。匿 君之惠。又渔民货。所谓葛伯食之。又不以祭也。新官刷马之钱。必自乡厅发令。非新官之罪也。然及其上官之后。不以此钱还给民间。是新官食之也。收者非我。食者伊谁。尚可以逭其咎乎。既不可食。无宁早下一令。以之明此心于万民乎。
邸报下送之日。别下传令于公兄曰。新迎夫刷价。似于令前。业已收敛。然既有公家之画给。又何收敛于民间。然既敛之物。还给民间。则中间消融。亦可虑也。诸里赋役之中。毋论军钱税钱。必有数月内当纳之物。夫刷价已纳者。当以此移施。就其当纳之中。计除此数。勿复来纳。诚合事宜。须以此意。自乡厅发令。一一晓喻。使各知悉。〇若其交递在京。而邑不及知。则令曰新迎夫刷价。既有公家之画给。又何收敛于民间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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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勿收敛。(不可添一字。)〇凡新官初出。万民想望风采。当此之时。此令下去。则欢声如雷。歌颂先作。威生于廉。奸猾慑伏。发号施令。民莫不顺。嗟乎。所舍者三百两钱。以三百两钱。买此欢声。不亦善乎。上下数百年。纵横四千里。上官之前。终无能发此令者。非人人皆不廉也。未经事者。不知此例。既上官。认为当然。故莫之能焉。自我为首。倡此义声。不亦快乎。〇邑例万殊。衙舍修理。日伞双轿等猥琐名目。亦或与夫刷价。同时收敛。问于邸吏。邑例若然。宜亦并举。
第五集政法集第十六卷○牧民心书(卷一)
 赴任六条○治装(赴任第二条)
  
治装其衣服鞍马。并因其旧。不可新也。
爱民之本。在于节用。节用之本。在于俭。俭而后能廉。廉而后能慈。俭者牧民之首务也。愚夫不学无识。欲以鲜衣细笠。好鞍快马。逞其威棱。不知老吏觇官者。先问其衣服鞍马。若奢侈华丽者。哂曰可知。若俭朴粗疏者。愕曰可畏。市童之怜。识者鄙之。究何益矣。愚者错料。谓人慕我。不唯不慕。乃反嫉之。亏我财货。损我声誉。以受人嫉。不亦愚乎。凡侈。皆愚者也。〇出牧者。必由京官。其衣服鞍马。必皆粗备。遂以此行。不亦善乎。一物不可以新制也。
郑瑄曰。寒士一朝为官。凡舆马仆从。饮食衣服之数。即欲与膏粱家。争为盛丽。秋毫皆出债家。谒选之官。债主亦随之。而至非盗窃帑藏。朘剥闾阎。何以偿之。
宋范公称过庭录云。先君昔赴遂州。行装只三担。罢官仍旧。不唯缓急。易于去就。亦免张外丑也。夫杨诚斋立朝。不市一物。恐累归担。范右丞赴任。只携三担。思便行装。去就若此。取予。安有不廉者乎。
皇明海瑞。为南总宪。初来莅任。止携二笭箵。舟泊上河。人犹不知。尝携病。延医入视。室中所御衾帱。皆白布萧然。不啻如寒生焉。
柳参判谊。牧洪州时。破笠粗袍。横酱色之带。乘款段之马。弊衾褴褛。不褥不枕。以此威立。蒲鞭不用。而奸猾屏息。余所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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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岩琐话云。尹参判光颜。与余校书于外阁。粗袍如齐疏之服。其为庆尚监司。威行一路。柳参判焵。为忠清监司。蜡造蜜华。以为贝缨。列邑震悚。服其清俭。金司书叙九。平生好俭。疏布之袍。上加羊裘。市童笑之。其为海南县监。威惠双行。疟者以禳。古之清吏。必皆如此。廉则损财。犹云难行。俭则不费。岂不易蹈。近一武人。为海南县监。锦囊蜂纽。其垂若若。康津吏觇之曰。观其囊。必淫必贪。既而果然。此觇人之妙道也。不唯识者能之。奸吏猾胥。皆能知之。岂不可畏哉。
伞者。盖也。五十年前。堂下官必持黑伞。此古之所谓皂盖也。近世习俗好白。上自大臣。下至县监。皆用素伞。非礼也。黑伞蔽日。素者漏日。凡守令出外者。毋论堂上堂下。皆持黑伞。唯以脐帷纽垂。别其品级。(或别之以采色。或别之以铜铁。)抑所宜也。虽违众。不可素也。
有屋轿青翼帐。乃大夫之物。堂下官。不可僭也。 先朝禁令至严。未有犯者。近复袭谬。大非礼也。车服以庸。王者之大柄。周礼车有六等。服有六等。随其命数。以别尊卑。有屋轿青翼帐之。限品设禁。亦此遗意。不可犯也。汉法。唯长吏二千石。得皂盖朱幡。黄霸为扬(一作杨)州刺史。治有异绩。诏赐车盖。特高一丈。以彰有德。苏亮为岐州刺史。特阳(一作赐)路车鼓吹。以劝治理。不赐而乘。何以劝矣。今也。小县令长。咸乘屋轿。 国之所禁。私自犯之。以自表其荣贵。国纲王章。至是而盖蔑如矣。〇武臣必乘鞍马。亦朝令不可违也。
白轩李景奭录观雪许厚之言曰。(许公逸持平。)监司乘轿。寒月则垂帐。暑月则去帐。以伞遮日而已。今人三面褰帷。此上僭 乘舆也。其言悚然。〇案国典。双马轿。唯观察使及二品以上许乘。而又云。曾经承旨及义州东莱。亦许乘。今济州牧주-D003亦乘之。 则三品以上。亦双轿也。然三品。非奉命。不乘双轿。余谓双马轿有弊。唯相臣正卿乘之。亚卿及下大夫。乘有屋轿。似宜也。双马轿。亦褰三面。许公之言。恐未必然。
潘子真云。礼天子六马。左右骖。三公九卿驷马。左骖。汉制九卿。则二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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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以右骖。太守驷马而已。其加秩。中二千石。乃右骖。故以五马。为太守美称。学林云。汉时朝臣。出使为太守。增一马。故为五马。(遁斋閒览亦云。)〇案古之太守。巡行县邑。即吾东之监司也。今小县令长。僭称太守。欲以五马备文。亦非矣。
冯元常任浚仪。始平二县。皆单骑赴官。〇魏崔琳为鄢陵令。徒步之官。〇野人迂谈云。中国则官员迎送之际。不给夫马官员。只领文凭赴任。则官吏儒生耆老人民。出郭迎接而已。
同行者。不可多。
子弟一人。宜从行。〇近俗有所谓册客。以掌会计。非礼也。宜除之。(详下屏客条。)若我之札翰荒拙。宜携一客。以掌书记。〇傔人者。官府之大蠹也。切不可携。如有功多者。宜约厚赠。〇奴仆不可携。只许一个。内行时随来。〇总之。子弟以下。不可与官属接语。新迎吏来之日。召首吏约之曰。子弟以下。可以接面。不可以接语。子弟有语。汝不得不答。罪在子弟。其馀偶一接语。汝则有罪。吏隶接语。汝不能禁。汝则有罪。〇乃饬我人。毋得犯禁。其有犯者。必罪无赦。
许镃为嘉善令。廉介刚直。来任只携一子一仆。冬月。其子畏寒。乞公从外索炭。公命库中。取一木棍。与之曰。踏此旋转。足自温矣。〇按此太刻薄。不近情。不可效也。
赵清献任成都。携一龟一鹤。其再任也。屏去龟鹤。只一苍头。张公裕送以诗云。马谙旧路行来滑。龟放长江不共流。
杨继宗知嘉兴府。止带苍头一人。如旅寓然。考满九载。终不以家累相随。
王恕抚云南。不挈僮仆。其告示有云。欲携家僮随行。恐致子民嗟怨。是以不恤衰老。单身自来。人皆焚香礼之。〇唐侃知永丰县。之官。不携妻子。独与一二僮仆。饭蔬豆羹以居。久之。吏民信服。〇谢子襄为吏廉谨。历官三十年。不以家累自随。已丈(一作上)明史。
衾枕袍襺之外。能载书一车。清士之装也。
今人赴县者。唯历书一卷见携。自馀书史。一不入装。为往当多得财帛归装必重。即一卷书籍。亦能为累也。嗟乎。其心计鄙陋至此。又恶能牧民如法哉。文士居官。自有邻近士流。质问送难。下此一等。即劝课时艺。考古觅题。须有书籍。下此一等。或邻官欢会。遨游山水。发韵赋诗。须有古人诗卷。况田政赋役。赈恤刑狱。不考古籍。何以议之。朔南遐荒。风气绝殊。疾病相婴。医者难得。医书数种。何可少也。边塞乘障。朝夕待变。即戚继光,俞大猷,王鸣鹤,茅元仪所编诸书。又不可不常常披阅。载书一车。所不可已也。归之日。不带土物。以此车归。岂不清风满路哉。
第五集政法集第十六卷○牧民心书(卷一)
 赴任六条○辞朝(赴任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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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署两司。乃辞朝也。
续大典。各道都事守令初除者。并署经。曾经侍从及堂上官。并勿署经。两司备二员举行。(两司虽未齐会。一司备员则先行。)过五十日。未署出者。启改。〇监察时已署经。则虽初除守令。更勿署经。〇案署经者。列书内外四祖。(并考妻四祖。)考其痕咎有无。(亦考己身痕咎。)以定可否者也。有 特教则一司除署经。今备文而已。
经国大典。守令讲四书,一经,大明律,经国大典。(通编云。二册不通者。汰去。三次不进者。亦同。〇一不通两不进者。两不通一不进者。亦汰去。)制述治民方略。(今废。)〇案古法。最重守令。未除而有荐举。既除而有署经。又讲经律。以观其才识。今此法。应文备数。有名无实。阘茸无文者。咸进无碍矣。(今惟白徒入仕者。初出六品乃应讲。)
经国大典。每岁孟春。东班三品以上。西班二品以上。各荐堪为守令万户者。并无过三人。〇若犯赃污败常之罪。则并坐举主。〇案荐举之法。今虽存羊。既犯赃污。不坐荐主。何益之有矣。
历辞公卿台谏。宜自引材器不称。俸之厚薄。不可言也。
邑俸虽薄。要之十口无饥。去者送者。宜论邑弊民瘼。其俸之曰腴曰瘠。所耻言也。贺其腴者。宜答之曰。想多不正之物。何足喜也。忧其瘠者。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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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之曰。要之十口无饥。何足忧也。〇宰相台臣。有曾经本道监司及近邑守令者。则宜详问风俗弊瘼。仍请矫救之策。务要至诚求助。不可草率应文。
杨万里为零陵丞。以弟子礼谒张魏公。因跪请教。公曰。元符贵人。腰金纡紫者何限。惟邹志完陈莹中姓名。与日月争光。杨得此语。终身励清直之操。
历辞铨官。不可作感谢语。
铨官为国用人。不可引之为私恩。守令循格得官。不可含之为私恩。一席相对。不可语及于注拟。若铨官自言。但当答之曰。明公误举匪材。深恐偾事。他日贻累于明公也。〇今武臣出宰者。历辞铨家。必请所求。铨官佯求薄物。守令更请厚遗。及其上官。公输货赂。以为当然。廉耻道丧。一至是矣。先辈无此风。
金参议汴光。以前骑郎。穷居乡谷。不求仕宦。尹某为三铨。差龙冈县令。其后尹有女婚。送马求助。金答书曰。贫则相赒。人事之常。第念嫌疑之际。君子所慎。鄙人于公。前无从游之旧。后有荐拔之力。虽有名之馈。非货之取。不知者必以为言。区区数十年所自守者。一朝丧失。岂不亦累清德而损令誉耶。虚辱来使。还切愧悚。
新迎吏隶。至其接之也。宜庄和简默。
新迎首吏囊中。例有小册子。名曰邑总记。俸禄米钱之数。翻弄取剩之法。种种条列。来现之日。出而上之。牧者受之。欣然动色。条条询问。以知其妙理方法。此天下之大耻也。吏上之日。宜即还给。默无他语。仍饬子弟亲宾。切勿讨看。〇厥明日朝。召首吏问邑中巨瘼一二事。既听默然不答。若其巨瘼。在所必革者。历辞之日。须与曾经监司者。议其釐革之方。〇对新迎吏隶。不可经(一作轻)率损体。亦不可矜持自重。庄而能和则可矣。唯默然不语。为无上妙法。
朴锦洲炡。新除南原府使。新迎吏私通本府曰。年少学士。不言不笑。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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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端坐。其中不可测。一时传诵。以此为锦洲画像赞。(晦隐集。)
饬子弟奴婢。勿敢与吏隶接语。申严约束。〇朝谒既毕。即刻放还邸家。勿令复来。厥明亦然。虽一个通引。(即侍童。)亦无为也。(留之则闺门动静。先自猜度了。远来之人。亦合休息。)〇召首吏约曰。历辞之日。宰相有以县吏名字托我者。上官之日。重者除籍。轻者汰任。
辞陛出门。慨然以酬民望报 君恩。设于乃心。
陛辞之日。守令七事。或诵之于 榻前。或讲之于政院。不可忽也。殿陛升降之节。 筵席起伏之体。宜与知者熟讲。庶免颠错。
高丽史辛祦元年。教守令考缋以五事曰。田野辟。户口增。赋役均。词讼简。盗贼息。(先是。显宗九年。定州府员奉行六条。一察民疾苦。二察长吏能否。三察盗贼奸猾。四察民犯禁。五察民孝弟廉洁。六察吏钱谷放失。)辛昌即位。赵浚上书。请以田野辟。户口增。词讼简。赋役均。学校兴五事。巡察州郡。为黜陟之本。 本朝经国大典。增为七事。农桑盛。户口增。学校兴。军政修。赋役均。词讼简。奸猾息。
唐书循吏传序云。治人之本。莫重刺史。故临轩册受。其受命之日。入对便殿。赐衣物乃遣。
徐居正上疏曰。伏睹 圣上慎简百僚。尤重守令之选。选必政府铨曹同荐。有文理吏治者。视品秩斡(一作干)局。而量授之。遣必引内殿温谆告谕。勉以五事有十考。皆居上者。必超擢而用之。内官无比(一作此)例。盍(一作盖)重之也。〇案徐四佳是 世祖朝人。而犹云五事。则守令七事。盍(一作盖) 成宗以后之所改定也。
于延陵为建州刺史。八辞。上曰。建州去京师几何。对曰八千里。上曰。卿到彼为政善恶。朕皆知之。勿谓其远。此阶前即万里也。
紫筠庵漫笔云。昔余为谷山都护。(嘉庆丁巳七月。)辞朝之日。入对于熙政堂。 上曰。古法律。守令贪婪不法及罢软不胜任者。铨官有罪。故中批除授者。益加慎畏。谓不可归罪于铨官也。予以中批屡逢愧悔。今又不戎(一作戒)。添书落点。(时铨曹三以他人注拟。自 上添书余名。)无异于中批矣。其往善做。毋贻予羞。臣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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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浃背。至今不敢忘此谕也。
辞陛至 阙门外。即回身向 阙。立心自誓。默语曰。 主上以千万口赤子。全付我小臣。俾字以牧。小臣其不钦承。死有馀罪。乃转身上马。
移官邻州。便道赴任。则无辞朝之礼。
此所谓除朝辞赴任也。只得省弊而已。非日观班瑞之古意也。
唐令狐绹。尝徙其故人。为邻州刺史。便道之官。上见其谢上表以问绹。对曰。以其道近。省送迎耳。上曰。朕以刺史。多非其人。为百姓害。故欲一见之。访闻其所施设。知其优劣。以行黜陟。而诏命既行。(刺史不得外徙之诏令也。)直废格不用。宰相可谓身(一作有)权。时方寒。绹汗透重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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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赴任六条○启行(赴任第四条)
  
启行在路。亦唯庄和简默。似不能言者。
行必早发。夕必早息。上马而天始明。下马而日未落则可矣。〇召首吏约曰。下人既食。乃上进支。(即尊者之饭。)上马而东始明则可矣。知此举行。〇不达下情者。先无约束。早起促饭。旋即上马。下人受饭。不食而起者多矣。〇勿驱马。驱马则知性之轻躁。〇径路曲折处。勿回顾。回顾则吏属骑马者。虽泥下马。亦可念也。不惟不回顾。随势转头。使得容身可也。〇在路吏虽有不曲躬者。勿责焉。默然似不能言者。
在路每日三时之饭。其殽羞一羹一齑。(即沈菜。)一酱之外。毋过四楪。四楪者。古之所谓二豆二笾也。食于店厨。勿减于此数。食于行厨。(即所谓支应。)毋增于此数。其所用物种。听下辈所为。不可细言。所费多少。切不可问。〇若残县薄禄。如木川燕岐之类。宜以二楪为式。
东俗。在行有劝马声。非不嚣之义也。行至郊。召首吏约之曰。劝马声。吾甚恶之。过村一声而止。过邑入邑出邑入站出站。无过三声。若踰此数。汝则有罪。〇诗云。之子于征。有闻无声。君子之行。其严肃如是也。东俗喜嚣。群驺拥官。杂声乱发。民之望之。无肃穆威重之象。凡俨恪渊思之人。必不喜此声也。为民牧有(一作者)。虽在马上。宜运智凝神。以思便宜之政。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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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浮动。安有沈细之虑哉。
吕惠卿知延州。道出西都。程伊川谓门人曰。吾闻吕吉甫。未识其面。朝经吾门。且一觇之。既而问之。过去久矣。伊川叹曰。从者数百人。马数十。能使悄然无声。驭众如此。可谓整肃。立朝虽多。可议其才。亦何可掩也。行至郊。召首吏约曰。路逢士人。士人为我下马。而汝等不下马。汝则有罪。虽徒行者。若明知为贵族。汝等下马。其或有言。汝则有罪。〇近世吏习日骄。甚至朝官名士。遇官下马。而陪吏横驰不顾。守令庇护不戎(一作戒)。以此之故。积受讪骂者多矣。约束宜至严。
在路。吏隶有罪过。其细者偶误者。并略之。其大者故犯者。召刑吏附过。既上官三日。召而责之。遂并赦之可也。千里同行者。在路箠扑狼藉。既到。行罪勿赦。非人情也。唯罔赦之罪。不在此限。
在路。有留邑公兄文报。但当题曰到付。或曰知悉。不可张皇论理。若有要务。令首吏私通。〇在路。有邑民诉牒。但题曰待上官来诉。不可论理。
道路所由。其有忌讳。舍正趋迂者。宜由正路。以破邪怪之说。
卢遵为全义令。视其城塞北门。凿他齿以出。问之。其门人曰。馀百年矣。或曰。巫言不利于令。故塞之。或曰。以宾旅之多。有惧竭其饩馈者。欲回其途。故塞之。遵曰。是非吝且诬欤。贤者之作。思利于人。反是。罪也。余其复之。上于大府。大府以俞。邑人便焉。欢舞里闾。居者思止其家。行者乐出其涂。
南史。夏侯详。为相州。城南有峻峰。人言刺史登此峰。辄解职。以此无人往到。详乃于其地。起台迎僚。以示轻任之志。
孙舜孝为岭南巡察使。宁海有西泣岭。俗云。使星若初踰此岭。则必有凶事。人皆避之。公直到岭上。白古树而题诗曰。汝揖华山呼万岁。我将纶命慰群氓。个中轻重谁能会。白日昭然照两情。因改名曰破怪岘。
廨有鬼怪。吏告拘忌。宜并勿拘。以镇煽动之俗。
东汉王忳。除郿令。到官至漦亭。亭长曰。亭有鬼。数杀过客。不可宿。忳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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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胜凶邪。德除不祥。何鬼之避。即入亭止宿。夜中闻女子称冤为亭长所杀。明朝召游檄(一作徼)诘问。具服罪。即收系。
晋乐广为河南尹。官舍多怪。前尹不敢居之。广后于壁穿中。得狸杀之。怪遂绝。
梁传昭历位左右尚书。为安成内史。郡自宋来。兵乱相接。府舍称凶。昏旦间人鬼相触。在任者鲜以吉终。及昭至。有人夜见。甲兵出曰。传公善人。不可侵犯。乃腾虚而去。自是郡遂无患。
赵克善为沔川郡守。将之任。吏以拘忌。请从迂路。以鬼怪请移衙舍。又请择日上官。皆不厅(一作听)。〇又唐李吉甫。我朝李纬国。皆承前官之丧。不忌旧廨。见下解官篇。(隐卒条。)今略之。
历入官府。宜从先至者。熟讲治理。不可谐谑竟夕。
既入本道。其列邑守令。皆有僚谊为。苟非嫌家。宜直访见。不宜戛过以自骄也。况彼居官既久。其风谣物俗及新弊旧瘼。必有可问者。新至者。可不自广其耳目乎。
上官前一夕。宜宿邻县。
治县诀云。上官前一夕。宜宿邻县。不宜宿本县境内。盖新官之行。从者迎者。人数甚多。宿于境内。则部民受弊。〇或境上亭院。除其徭役。专应此事者。不必曲念。问其衰盛。许从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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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赴任六条○上官(赴任第五条。)
  
上官不须择日。雨则待晴可也。
人莫不择日。有封库而罢者。(暗行御史。击去贪官。必封库。)有贬下而罢者。有遭故而去者。前者不验。又何蹈焉。每见新官既到近地。或日行一站。或全日滞留。以待吉日。其在邑吏属。窃窃然笑之。逆知其不慧。其从行官属。思家心急。而坐费盘缠。皆诅其灾厄。吉不当诅。究何益矣。惟上官之日。风雨晦冥。无以新民之耳目。少侯清明。可也。
旗帜有弊。故只用令旗二双。(已见上。)其馀官属迎候之礼。并许如例。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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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饬勿驱马。其路傍观者。饬勿禁除。入邑益勿驱。此示民以重之道也。〇在马上。勿游目。勿侧身。衣冠严整。此示民以庄之道也。
到馆外。改服入庭。行望 阙礼。俯伏少顷。心自语之曰。 殿下明见万里。 天威不违颜。咫尺小臣。敢不祗敬。 殿下以亦(一作赤)子万命。全勿(一作畀)我小臣。小臣其敢不牧之唯谨。于是兴而退。
乃上官。受官属参谒。
召座首。坐而语之曰。不急公事。待出官。(上官三日乃出官。)如有时急公事。虽今日明日。勿拘禀定可也。〇公署宏美勿言好。公署破落勿言陋。左右器用百物。或美或恶。并勿开口。一切含默。目若无睹者。口若不能言者。肃然无哗。使府中如水。
上官必进馔。宜用特牲之品。其爵一献。(酒一盏。)其食二簋。(饼面各一器。)其羹三铏。(皆于杂菜和以肉汁。乃为羹。)其肉三俎。(熟肉一楪。烧肉一楪。鱼脍一楪。)濡物四豆。(菜二楪鱼肉二楪。)乾物四笾。(果二楪。脯鱐一楪。糗粉之食一楪。)不可加也。〇子弟或亲宾从行者。宜用特豚小品。其爵一献。其食一簋一铏一俎二豆二笾。不可加也。〇若残县薄俸。其上官之馔。宜用特豚三鼎。其羹一铏二豆二笾。馀与特牲同。〇先王之礼。饮食有五等。一曰太牢。二曰少牢。三曰特牲。四曰特豚三鼎。五曰特豚一鼎。其笾豆簋铏。各有恒数。散见于三礼及春秋传。其文详载。余祭礼考定第二卷。古者大夫祭以少牢。其食特牲。士祭以特豕。其食特豚。不可踰也。夫礼者。天地之节文。祭祀燕享。尤所致慎。其名与器。不可加减。轻弃其礼者。必轻犯其法。故君子重礼。〇行至中路。预以此礼书。付首吏。使之私通可也。〇凡俎载。其高毋过二寸。笾载。其高毋过三寸。(或二寸。)豆载。其高母(一作毋)过一寸。(并以周尺论。)
从行吏隶。限三日给由。首吏则否。〇召首吏首校约曰。朝仕用天明参谒。礼毕日始出可也。(其起在未明。)放衙在二更。闭门之后。麦饭熟可也。(冬夜宜差晚。)每到天明。侍奴告朝仕时至。我则开户。(侍奴即及唱。)每到二更。侍奴告放衙时至。遂下退。令今日知委。使各知悉。其或愆期。汝则有罪。〇朝辨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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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古之礼也。郡县虽小。朝礼宜然。每见守令。兴居无节。日高三丈。牧者睡熟。吏校百执事。集于门外。彷徨榆柳之阴。讼民稽留。遂弃一日之佣。百务停滞。万事颓堕。甚不可也。或其起太早者。吏亦病之。〇雨雪泥淖。可除参谒。
参谒既退。穆然端坐。思所以出治之方。宽严简密。预定规模。唯适时宜。确然以自守。
治县诀云。君子临民。当先取吾性度之所偏处。矫揉之。柔懦者。以强矫之。懒慢者以勤矫之。偏于刚者。以宽大矫之。偏于缓者。以威猛矫之。必取丘浚大学衍义。赵善璙自謷编。薛文清从政录等书。其嘉言善行。心所悦服者。常常䌷绎。反覆体行。以澄其本源。又以大典,受教辑录,决讼类聚,无冤录,种德篇,疑狱集等书。先事研究。皆可以得力。古人教人医术。使每日平明。先读孝经,论语。亦此义也。
顺庵政要云。千里不同俗。百里不同风。一省之内。山海殊宜。一县之内。邑村异尚。驵侩之地。民心诈伪。农穑之处。民心质朴。治民者当审势而处之耳。昔柳仲郢为京兆尹。北司吏入粟违约。杖杀之。政号严明。后为河南尹。以宽惠为政。或言不类京师时。仲郢曰。辇毂之下。弹压为先。都邑之治。惠爱为本。崔郾治陜以宽。莅鄂以猛曰。陜土瘠民贫。抚之惟恐其扰。鄂土沃民剽。非用威莫可。张咏治蜀。初以严。复来知民信己。遂易严以宽。此皆因俗而知变也。
厥明。谒 圣于乡校。遂适社稷坛。奉审唯谨。
是日未明而起。炬而行。执烛以行礼。礼毕。上 殿奉审。又适东西庑奉审。〇出坐明伦堂。召参礼儒生。相见答拜。(虽西北。是日不可不答拜。)与儒生约曰。时任斋儒。不得不相见。然四孟朔焚香。余当亲行。春秋释菜。余当亲行。此日可相见。又以时设场试士。斋任礼当押班。其日当相见。或有民事邑弊。欲知物议。余当召之。其日当相见。诸君无得到官门请谒。既还。召礼吏。戎(一作戒)之曰。约束如此。汝其知之。无得通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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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适社稷坛。以朝服奉审。分遣礼监(即官厅别监。)于厉坛,隍坛。奉审以来。〇一邑之鬼。社稷最大。近世守令。全不致谨。甚不可也。厉坛隍坛。虽不躬往。牧者。百神之主也。新到之初。宜有礼意。遣人奉审。可也。〇遂还。受参谒。
第五集政法集第十六卷○牧民心书(卷一)
 赴任六条○莅事(赴任第六条。)
  
厥明开坐。乃莅官事。
上司报牒。其应循例者。随即成帖。(押署打印曰成帖。)其可论理者。须取吏草。修润成文。使之改书。〇民间发令者。一字半句。不可信手成帖。须考下文六典三十六条。(六六三十六。)一一查检。明知其无一毫奸伪伏于其中。然后乃可成帖。其或可疑者。勿耻下问。召首吏该吏。委曲采访。明知本末。然后乃可成帖。每见一等愚人。佯若晓事。耻其下问。混沌吞疑。署尾唯谨。堕于术中者多矣。〇其或本邑谬例。流来已久。全不合理。其期限不迫者。留之几案。姑勿成帖。以图釐革。其期限已迫。或事多萦紏。不可猝变者。姑且发令。徐图釐革。
凡在道付过者。是日推阅。并宜戒饬放送。不必笞治。其或罔赦者。囚之以待后日。凡上官十馀日之间。不必用刑。中外传闻。似若壹于宽厚而不能刚猛者。乃佳。
是日。发令于士民。询瘼求言。
下帖于境内士林及大小民人曰。行县令为知委事。官以匪材。谬蒙 国恩。来莅玆邑。夙夜忧惧。未知攸措。其有旧弊新瘼。为生民疾苦者。一坊中识务者五六人。齐会一处。商议条列。具状以来。或一邑之通弊。或一坊一村之偏苦者。各书一纸。总之。一坊各具一状。自今七日之内。一齐来纳。其或吏校豪右之所厌闻者。虑有后患。不肯显言。则非下车询访之本意。各用薄纸糊封。外著标识。并于某日午刻。同时入邑。同时入庭。面前亲纳。若有一种奸民。入邑逗留。改换删拔者。当有严惩。其各知悉。采访虽易。釐革极难。可革者。革之。不可革者。因之而已。今日毋或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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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他日毋或失望。其坊里私弊。如或挟私虚张。隐其实状。饰其浮言者。终亦有罪。并须惕念。〇新官莅任。例有牛酒松三禁。申严之令。此文具也。宜勿之。
朱子始至南康。榜谕文云。当职久以疾病。退伏里闾。比蒙误恩。假守玆土。恳辞不获。扶曳而来。到任之初。伏自惟念。圣天子所以搜扬幽隐。付畀民社之意。固将使之宣明教化。宽恤民力。非徒责以簿书期会之最而已。顾虽不能。其敢不勉。今有合行询访劝谕事件。〇一。役烦税重。有能知得利病根原。次第合作。如何措置。〇一。前代孝子。司马氏熊氏。皆以孝行显。又有义门洪氏。累世义居。婺妇陈氏。守节不嫁。请后世修行。不愧古人。〇一。请乡党父兄。各推择其子弟之有志于学者。遣来入学。〇案朱子此文。一曰食。二曰教。三曰学。君子之于小民也。必先养而后教。教而后学焉。斯其义也。
沈泛斋大孚为星山县监。榜示城门曰。持身清谨。听政公平。太守事也。太守勉之。敦孝友。听约束。无废法令。百姓事也。百姓勉之。
是日。有民诉之状。其题批宜简。
治县诀云。民状所告。不宜严判。宜令两造对辨。不可以一偏之言。径先论断。斗驱来诉者。尤不可信听其言。轻许推捕。〇又曰。诉牒酬应。本是末务。精神有限。不可尽详。埋头没身。何事可做。须就民诉诸事。分为数种。乃作例题套语。以授刑吏。乃选刑吏。大邑四人。次邑二人。令受民状。分类作编。题此列(一作例)语。而某日之左。自书姓名。以备后考。以防奸伪。则虽日扫万牒。亦不难矣。假如田土奴婢之讼。则例题曰两只各持文券。两造对辨。若春分已过。而田土是讼。则例题曰田讼非时。待秋分更诉。若年事告歉。而奴婢是讼。则例题曰凶年推奴。国有禁令。待秋更诉。(若仰役奴婢。目前逃亡。境内隐接者。不在此限。)若债钱是讼。则例题曰负债者无信乎。徵债者太滥乎。两造对辨。若负债者农夫。而时当剧农。则例题曰穷春徵债。有违事目。待秋更诉。(若负债人。是商贾行船者。不在此限。)若田主夺耕。佃客来诉。则例题曰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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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嘱乎。佃夫惰农乎。本里诸上户。(俗所云头民。)公议平决。俾无更诉。(若田主豪富而贫佃被夺。则令刑吏抽禀之。)若沟渠争水。弱者来诉。则例题曰擅壅者豪强乎。偷灌者奸诈乎。本里诸上户。公议平决。俾无更诉。(若里议不公。致有更诉。则上户论罪。无或遗漏。)若雇奴雇主争其雇价。奴者来诉。则例题曰雇主无信乎。雇奴有罪乎。自本里公议平决。使之加给。俾无更诉。(著本里上户。)若斗驱被伤。亲属来诉。则例题曰如果重伤。其犯人。自本里严加拘禁。以待辜限。(三十日。)辜限既过。自本里公议。押送以听处置。(著本里上户。)若云命在顷刻。则例题曰伤处摘奸。如果危急。自本里招风宪领将等。查其正犯次犯。结缚押送。以听处置。(著本里上户。)〇诸如此类。咸作例题。以授刑吏。唯其事情特殊。不可例题者。令刑吏抽而上之。我乃详审。另用特题。犹不可径先论理。咸使之两造对辨。〇案小县閒官。不必用此法。
茶山笔谈云。田税加卜。(卜者。负也。加卜者。几负加出。)户主来诉。则例题曰此事须有大查覈一番。今姑退去。以待传令。即令刑吏。录其姓名录其要语。列于一册。〇军额既免。(有颐役之题。)今又徵布。免者来诉。则例题曰此事须有大查覈一番。今姑退去。以待传令。即令刑吏。录其姓名。录其要语。列于一册。〇还上出秩徵所不食。冤者来诉。则例题如上法。钞录如上法。〇后五六日。诉者益多。乃于閒日。特召该吏。(田吏,军吏,仓吏等。)出示小册。直于面前。查其根脉。首乡首吏。使与同查。其或易辨者。即令釐正。其或有奸者。即令首实。若复吞吐饰诈。即行决罚。(事额既免。实未填代者。令军吏及风约。纳布。)传令于本民。以告釐正。〇治县诀云。民之来诉。以有冤也。军布有诉。是吾军政之未善也。田税有诉。是吾田政之未善也。徭役有诉。是吾之不能平赋也。仓谷有诉。是吾之不能理财也。侵虐有诉。是不能击豪也。渔夺有诉。是不能束吏也。观于民诉。而我之治不治可知矣。为政者。能正其大纲。则民自无冤。又何诉牒之纷纷哉。
治县诀云。民之苦乐。治之得失。不系乎诉牒之题判。唯其大纲能正。则小小题判之臧否。不足论也。田政也。军政也。仓政也。徭役也。户籍也。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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恤也。此六者。为治之大纲。于此六者。能运智设法。吏无所容其奸。民莫不被其泽。则诉牒其自稀矣。
是日发令。以数件事。与民约束。遂于外门之楔。特悬一鼓。
行县令为知委事。官民之间。宜有约束。后录条件。一一晓喻。一一详审。依此遵行。毋或违越。其有违越者。严治不赦。其各惕念。
后录条件。〇一。民之诉牒。不必一一亲呈。其紧急者。本人来呈。其閒漫不急者。书付风约。令于入邑之日。并受官题。或其里中。有持诉牒入邑者。亦许顺付。虽一氓呈十人之牒。官所不拘。〇一。联名等诉之牒。(等诉者。齐吁也。)方其会议也。虽十人同署。方其持状而入邑也。另择解事者一人。使之独行。若系大事。或二人入邑。或三人入邑。虽极大之事。三人之外。无得加入。其往来酒食之费。无得滥下。以为民苦。如是约束之后。若有多人随入邑中。潜伏主家。但其入庭之数。佯遵约束。又其酒食之费。或有过当。必有后悔。其各惕虑。(发令之后。或有一坊来诉大事。密遣人侦于坊邸。若有落后者。捉而治之。)〇一。失物失券及失去人口牛马。欲得立旨者。须具本里上户文迹。或风宪报状。粘连来呈。〇一。持诉牒来者。勿见刑吏。勿问门隶。(即使令。)直自外门。遂入内门。亲纳于窗前。则刑吏门隶。追后入来。俾无壅遏之弊。犹有壅遏。则外门之楔。特悬一鼓。或晨或昏。或于不意之时。来击此鼓。官当招而问之。以此知悉。〇一。诉牒之题。使之两造对辨者。若自下私和。则都无事矣。若既不私和。又不就讼。使原告者。有拒逆之诉。则官不得不发遣邸卒。(面主人。)甚者或发门隶。或发军校。若是则闾里骚扰极矣。凡拒逆不来者。必当严惩。以静闾里。讼理虽直。罪则治之。此知悉。若有一种奸民。初不示题。诬云拒逆对辨之日。此奸乃露。则其所严处。又当加倍。以此知悉。〇一。官传令。其时急之事。当委遣邸卒。其不急之事。或顺付于风约。或顺付于讼民。以静闾里。传令内事。必及期举行。然后乃无遣卒发差之弊。凡拒逆官令。迟滞官令。致骚闾里者。必罪无赦。
治县诀云。立旨有数样。毁失文券。请出立旨者。或称火烧。或称盗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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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火烧者。须据邻保之牒。其称盗携者。须凭乡甲之报。(即所云面任。)奴婢在逃者。须考户籍。其名不载。则不可准也。棺材搬运者。或系禁物。其根未详。则不可许也。乞以冠名。代其儿名者。欲幻弄于军籍也。乞以正军。降为保人者。欲变通于番次也。诸如此类。不可胜数。今之为牧者。但见民状之末有立旨二字。不问虚实。一概题准。疏脱甚矣。〇余谓大邑诉牒。云委山积。必欲一一详审。反成拘牵。吏民目之以狐疑。亦未为善。能于行云流水中。时拈一张。发其奸伪。斯良牧也。
云谷政要云。民之来诉者。如入父母之家。亲熟倾倒。洞彻无碍而后。斯可谓民之父母。方饭方沐。亦勿阍禁。其或违约者。阍者猛下三四杖。(方如厕。不得不少停。)
包拯知开封府。旧制。凡讼诉不得径造。府吏坐门收讼牒。谓之牒司。拯大开牙门。人径至庭下。自道曲直。吏民不敢欺。
金益炅累典郡县。持大体。不事苛细。洞开外门。民之有疾苦者。皆令造庭直诉。无不自尽其情。
寇准知巴东县。每期会赋役。不出符移。惟其乡里姓名揭县门。民莫敢后者。
种世衡知武功县。人服其威信。或有追呼。不使人执帖入里。但以片纸榜县门。皆如期而至。
真西山知泉州。听讼不遣郡卒。唯揭示姓名。民自诣州对讼。
张横渠为云岩县令。每有所教告。常患文檄之出。不能尽达于民。每召乡长于庭。谆谆口谕。使往告其里闾间。有民因事至庭。或行遇于道。必问其时命某告某事闻否。闻即已。否则罪其受命者。故一言之出。虽愚夫孺子。无不预知。
官事有期。期之不信。民乃玩令。期不可不信也。
凡御众之法。必先明约束。三令五申。又必宽其期限。令可周旋而后。其犯者。如约乃无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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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大初曰。凡事非信不集。况一邑之事。至为总总。一令之威。无甚赫赫。乃使期限不信。号令不肃。其何以行之哉。故其要莫先于立限之坚。然情理各殊。再展三展。(谓退限。)三展不行。厥罚宜严。〇又曰。去县五十里以上限七日。则以下限五日。先考远近。预立规式。又令直日厅吏。就案头。随即抄记。以俟稽察。其违者罚之。
韩延寿为颖川太守。收租赋。先明布告其日。以期会为大事。吏民敬畏。趋向之。
曾巩领州。度缓急。与之期。期未尽。不复移书督趣。期尽不报。乃按其罪。期与事不相当。(谓期促。)听县自言。别与之期。违者行罚无赦。于是。莫敢慢事。皆先期而集。
徐九思为句容知县。讼者抶不过十。诸所催科。预为之期。逾期。令里老逮之而已。官隶莫至乡落。
是日。作适历小册。开录诸当(一作事)之定限。以补遗忘。
朱子曰。当官须有旁通历。逐日公事开项。逐一记录。了即句之。未了即教了。方不废事。
象山录云。狱囚有记。名之曰囚徒。刑吏修之。(例本然。)徵输有限。名之曰限记。该吏修之。(以下余所为。)追呼有期。名之曰期录。侍童修之。(出牌子捉民。)上司督责。厥有定日。名之曰聪录。首吏修之。(如上纳卜定之类。)诸如此类。悉宜有记录。逐日展看。以自提醒也。
厥明日。召老吏。令募画工。作本县四境图。揭之壁上。
治县诀云。图中川流山脉。务令酷肖。东西南北及四维方位。宜各标别。乡名里名。(俗以乡为面。)亦各题识。四距道里之数。诸付(一作村)众孤之形。大路,小蹊,桥梁,津岭,亭店,寺刹之处。具宜昭列。此可以察谣俗。揣事情。亦可以知吏民往来之所由也。〇案此图最紧。本县若无画工。聘于邻县。虽拙无伤也。须令老丞老吏老校之等。照管作图。而吾东地图。不问长短。皆作方形。不可用也。须先打经纬线。每以一格。为十里。东距百里。则十格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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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距十里。则一格在西。不必使县治。坐于中央也。百户之村。虽难尽描。须作稠密之形。知其为大村。一户二户之介于山谷者。勿令漏落。知其有人迹。瓦屋大家。亦各标别。知其为豪户可也。
印文不可漫灭。花押不可草率。
篆文模糊。则吏奸易售。故吏属为之说曰改印者速递。于是愚愗不慧之官。深信此说。不敢改铸。乃以没字之碑。乱拓不画之卦。于是南瓜之皮。箬笠之片。皆足以为牒为帖为契为券。后之人。何以辨矣。上官之初。见印文不明。即报礼曹。以图改造。不踰旬月可也。〇花押亦然。若画法疏拙。个个不侔。则奸弊生矣。如欲察物。不可不留心也。
是日。刻木印几颗。颁于诸乡。
木印之大。宜方二寸。(用周尺。)刻文曰。某山坊。乡会所之私印。〇乡村风约。都无印信。其报状之上于官者或多。中间伪作。其疏脱如是也。宜用木刻为信。拓之以墨。不必用朱。其或一乡之民。会议有状。亦可通用。故不云风宪之印。然宜令风宪主之。〇印既成颁而约之曰不打印者勿施。
第五集政法集第十六卷○牧民心书(卷一)
 律己六条(饬躬,清心,齐家,屏客,节用,乐施。)○饬躬(律己第一条。)
  
(一作兴)居有节。冠带整饬。莅民以庄。古之道也。
未明而起。明烛盥洗。整衣束带。默然危坐。涵养神气。少顷。乃绎思虑。取今日当行之务。先定先后次第。首治某牒。次发某令。皆历然在心。乃取第一件。思其善处。次取第二件。思其善处。务绝私欲。一循天理。
昧爽灭烛。一直危坐。天既明。侍奴告时至。已见前(已前篇见)。 乃启窗。受参谒。〇黑布笠者。本系行路蔽阳之物。既非燕服。尤非公服。临民者。宜常著乌纱帽青敞衣。今京官入直者皆然。外官何独不然。〇若遇大坐起。宜著团领袍鞓带黑靴。坐椅受谒。〇若因武事。有大坐起。宜具戎服。(虎须笠纱帖里。)佩剑。〇或见乐疏放厌拘束者。单著騣巾夹袖衣。或不网不袜。以临吏民。大不可也。诗云。抑抑威仪。唯德之隅。诗云。敬慎威仪。惟民之则。古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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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仪既爽。民罔攸则。何以济矣。〇至夕放衙。秋冬宜差晚。春夏宜差早。(已见前。)
胡大初曰。一日之事在寅。今日有某事当决。某牒当报。某赋某色当辨。禁系某人当释。时时察之。汲汲行之。
吕公著为郡率。五鼓起。秉烛视案牍。黎明出厅。决民讼。退就便坐。宴居如斋。宾寮至者。毋拘时。以故郡无留事。而下情通。凡典六郡。以为常。
唐裴耀卿勤政厅前。一大桐树。晓则群鸟翔集。以此为出厅之候。呼为报晓鸟。时人美焉。
韩祉为监司。日未明。盥洗冠袍出坐。座侧不置枕几懒案。耸身反趾。拱手以坐。终日无倾摇。虽窗棂未尝凭。与之处三年者。未尝见其疲倦欠伸之容。晚饭了。常步后庭。其折旋处。划然如矩。终始如一。
宋太祖谓一县令曰。切勿于黄䌷被放衙。〇文潞公在榆次县。题衙鼓云。如今幸有黄䌷被。努出头来听放衙。(苏轼诗云。看君拥黄䌷。高卧放晚衙。)
范文正公云。吾每就寝。即计一日奉养之费及所为之事。果相称则熟寐。不然。终夕不安眠。明日必求以称之者。〇诗云。彼君子兮。不素餐兮。此之谓矣。
赵抃任成都。日所为事。夜必衣冠。拈香告天。不可告者。不敢为也。〇此君子戒慎恐惧之工。真正门脉。
公事有暇。必凝神静虑。思量安民之策。至诚求善。
朱子曰。吴济公云。逐日应接事物之中。须得一时辰宁静。以养荣卫精神。要使事愈繁而心愈暇。彼不足而我有馀。(其言虽出于异说。然试之略有验。岂周子所谓主神者耶。)
程伯子作县。尝于座右。书视民如伤四字云。某每日常有愧于此。(杨龟山云。观其用心。应是不错。决了挞人。)
张九成(字子韶)为镇东判官。究心吏事。人不能欺。尝大书于壁曰。此身苟一日之閒。百姓罹无涯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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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县诀云。居官之要。畏一字而已。畏义。畏法。畏上官。畏小民。心常存畏。无或恣肆。斯可以寡过矣。
政要云。居官有三字玄诀。一曰清。二曰慎。三曰勤。
吕氏童蒙训曰。事君如事亲。待群吏如奴仆。爱百姓如妻子。处官事如家事。然后能尽吾之心。如有毫末不至。皆吾心有所未尽也。〇每遇一事。毋得循例施行。必于法度之内。思其便宜变通。以图安民利民。或其法度非国家典章。而显不合理者。不可不釐革。
韩魏公为开府推官。理事不倦。暑月汗流浃背。府尹王博文重之曰。此人要路在前。而治民如此。真宰相器也。〇今人以玉堂银台出者。妄自骄重。不亲细事。乃曰。文臣治体。与荫官不同。唯棋局诗篇。以自娱乐。委政丞佐。以病生民。凡如是者。宜观此条。
真西山帅长沙。宴十二邑宰于湘江亭。作诗曰。从来官吏与斯民。本是同胞一体亲。既以膏脂供尔禄。须知痛痒切吾身。此邦素号唐朝古。我辈当如汉吏循。今日湘亭一杯酒。更烦散作十分春。
郑瑄云。天非私富一人。盖托以众贫者。天非私贵一人。盖托以众贱者。贫贱人食力营业。自家血汗。自家消受。天之鉴察。反宽富贵人。担爵食禄。万民血汗。一人消受。天之督过更重。
韩祉为监司。每幕宾入朝。推副盘赐之。酒既行。问吾昨日所为。有何过差。对曰无有。则正色曰。三人同行。必有我师。十数人意见。岂必一如吾见。诸君第言之。言之而是则当从之。非则互相覆难。亦不无所悟矣。日问以为常。诸裨预讲入告。所言果是则虽至重难改之事。翻然舍己而从之。常曰。天下事。非一人所可为也。
毋多言。毋暴怒。
为民上者。一动一静。一语一默。在下者皆伺察猜摸。由房而门。由门而邑。由邑而达于四境。布于一路。君子居家。尚当慎言。况居官乎。侍童虽眇少。侍奴虽愚蠢。积年在官。如铁百鍊。皆机警巧慧。伺察如神。才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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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细细传泄。余十馀年。客居邑底。知其情矣。易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则千里之外应之。况其迩者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诗云。用戒不虞。慎尔出话。为民上者。不可以不谨也。
郑瑄曰。身为民牧。则此身便为射的矣。故一言一动。不可不慎。〇又云。有一言而伤天地之和。一事而折终身之福者。切须点检。
包拯尹京。寡言笑。人以其笑。比黄河清。
出牧者。本有恒言曰。此土人心极恶。出于西土者。为此言。出于南土者。为此言。出于东出于北者。亦为此言。天理本善。岂有八路之民。其心皆极恶而我独善乎。孟子曰。爱人不亲。反其仁。礼人不答。反其敬。盍亦自反之为智乎。陆象山曰。西海东海。心同理同。此土人心。岂必偏恶乎。况我者客也。彼主人也。以孑然一身。投诸众楚之中。詈之曰。人心极恶。非自孤之道乎。四方风俗。或各不同。不与我熟。未免拂心。以此嗔恚。亦少见而多怪也。牧遇一恶人。骂之曰。此土人心淳朴。汝乃淆之。其罪益重。则众人皆悦。牧遇一恶人。骂之曰。此土人心极恶。乃有此事。则众人皆怒。自我失言。以速众怒。不亦愚乎。况其所谓极恶者。皆米盐小事。瓜菜微物。而虐民犯法者。不在所怒。又何以服众心矣。古人以齐鲁待蜀人。况本非蜀人者乎。
吕本中童蒙训曰。当官者。先以暴怒为戒。诚以守令。秉刑罚之权。凡有命令。左右有顺无逆。若乘其暴怒。辄施刑罚。其不中者多矣。〇凡暴怒为病者。宜于平日誓心立法。以三字铭书于肝肺。曰怒则囚。于是当其怒发之时。猛悟力制。即把犯人下狱囚禁。或思之经夜。或思之三日。未有不怡然理顺。处之得中者也。又凡暴怒之人。其发既暴。其解必速。所谓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也。不远而复。其俟不难。人用免祸。我以无咎。不亦善乎。
郑瑄曰。怒时言语。都忘体面。怒后思之。自家鄙琐肺肠。全被人觑破了。韩祉为监司。未尝有疾言怒色。一日杖人不过二三。而府内外肃然。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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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履声蹑蹑。人人战慄。巡历所至。不待禁喧。而寂然若无人。令行禁止。莫知其所以然也。
御下以宽。民罔不顺。故孔子曰。居上不宽。为礼不敬。吾何以观之。又曰。宽则得众。
人有恒言曰。居官莫如尚猛。此俗语也。先设一猛字在胸中。即其存诸中者。已自不好。何以济矣。有罪则罪之。我之用刑。各当其罪而已。何必尚猛。诗云。敬尔威仪。无不柔嘉。柔嘉二字。气象最好。余昔在朝。每见公卿大臣。其辞色大抵柔嘉。后世之人。不如古人。而亦必柔嘉者。致远得众。其怫郁暴戾者。多中途而蹶。余以是知柔嘉为好气象也。诗云。柔嘉维则。令仪令色。仲山甫之德也。然诗云。维仲山甫。柔亦不茹。刚亦不吐。不侮矜寡。不畏彊御。仲山甫岂遂柔懦者乎。唯其平日辞色。柔嘉温恭而后。能不吐刚不畏彊。此理又甚明也。
杨龟山云。今人只要事事如意。故觉宽政闷人。不知权柄在手。不是使性气处。何尝见百姓不畏官人。但见官人多虐百姓耳。
张咏再知益州。知民信己。易严以宽。凡一令之下。人情无不慰惬。咏问李畋曰。百姓信我否。曰。侍郎威惠及民。民皆信服。咏曰。前一任。未也。此一任应稍稍尔。只此一个信。五年方得成。
范忠宣公知齐州。或勉公曰。公为政素宽。然齐民凶悍。性好剽劫。宜以严治之。公曰。宽出于性。若强以猛治。则不能持久。猛而不久。以治凶民。取玩之道也。
官府体貌。务在严肃。坐侧。不可有他人。
牧之位尊严。群吏俯伏。庶民在庭。敢有他人干于其侧乎。虽子弟亲宾。皆宜屏除。岿然独坐。乃中礼也。或清昼公退。静夜无事。乃可引接。〇奉亲者。晨起诣亲所问安。乃出受参谒。或父兄尊长。在内舍食时。公事毕。暂自入谒。不可使父兄尊长。匝坐于政堂。
蔡樊翁留守华城。有通家少年。曳衰入门。公罪其门者。亟令少年出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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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门外。〇李卫率述源。尝为成川都护。其胤子以衰服至。舍于大门之外。召吏请入。李公曰。衰服者。不可由公门。不可上政堂。命吏毁垣而纳之。处之内舍。躬就而见之。余在谷山。闻而善之。〇政堂体貌尊严。凡齐衰之人。缁髡之人。野服之人。蔽淳(一作阳)子夹袖衣。 不可引接于政堂。古人皆然。
吕氏童蒙训曰。当官者。凡异色人。皆不宜相接。巫祝尼媪之类。尤宜疏绝。〇虽诗僧可爱者。当于游寺之日。相见于山间。不宜招之入府。虽住持在住者。除其参谒。勿令上厅。如有弊瘼当告者。使之文报。
象山录云。官庭击傩。内舍赛神。僧巫杂作。钲鼓嘲轰。大非官府之体。若乘牧之出。行此怪事。是妻子不从令也。尤见其家法荡然。
君子不重则不威。为民上者。不可不持重。
谢安。围棋不辍。刘宽。羹覆不惊。皆平日熟有商度。临事乃免慌忙也。府中或有虎狼盗贼。水灾火患。墙崩屋塌之变。或蜈蚣蛇虺落于衽席。或侍童不慧。覆水翻垆。并须凝然不动。徐察其理。或御史出道。(暗行莅事。谓之出道。)贬报猝至。尤宜不变辞色。以取讥侮也。
裴度在中书。左右忽白失印。裴饮酒自如。顷复白于故处得印。度亦不应。或问故。度曰。此必吏盗。以印书券耳。急则投诸水火。缓则复还故处。人服其量。
柳公权尝贮杯盂一笥。縢缄如故。而所贮物皆亡。奴妄言不知。公权笑曰。银杯羽化矣。不复诘。
韩魏公在大名府。以百金买玉盏一双。耕者得于古冢。表里无瑕。绝宝也。一日召漕使酌酒。一吏误触。玉盏俱碎。公神色不动。谓坐客曰。物之成毁。亦自有时。顾吏曰。汝误也。非故也。何罪之有。〇文潞公出四玉杯劝客。官奴不谨。碎其一。潞公将治之。司马温公请笔。书牍尾云。玉爵弗挥。典礼虽闻于往记。彩云易散。过差可恕于斯人。潞公笑释之。
王文正平生未见其怒。饮食有不洁者。但不食而已。家人欲试其量。以尘埃投羹中。公唯啖饭。问何不食羹。曰。偶不喜肉。一日又墨其饭。公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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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偶不喜饭。可具粥。
吕祖谦少时。性气粗暴。饮食不如意。便敢打破家事。后因久病。只将一册论语。早晚閒看。忽然觉得。意思平了。遂终身无暴怒。此可谓变化气质法。
陈镐督学山东。夜至济阳公馆。庖人供膳。忘置箸。恐怒责。请启门外索。公弗许曰。礼与食孰重。竟不夜餐。啖果数枚。
韩魏公帅定武时。夜作书。令一侍兵持烛于傍。侍兵他顾。烛燃公须。公遽以袖摩之。而作书如故。少顷回视。已易其人矣。公恐主吏鞭之。亟呼曰。勿易。渠今已解持烛矣。
夏原吉冬出使。至馆。命馆人烘袜。误烧其一。馆人惧不敢告。索袜甚急。左右请罪。公笑曰。何不早白。
蒋瑶性宽厚。守杨时。出市有儿放纸鸢。因落公帽。左右欲执之。公曰。儿幼勿怖也。有妇泻水楼窗。误溅公衣。缚其夫至。瑶叱左右去之。或讶公太亵。瑶曰。吾非好名。并此妇亦误耳。况其夫何辜。
张蓥巡按东省。初到临清。偶酒家。酒标掣落其纱帽。左右失色。早日州守。缚此人待罪。蓥徐曰。今后酒标。须高挂。径遣出。
张蓥在官。有狱事须急报。夜坐秉烛。趣吏治文书。夜半书既就。吏袖拂烛覆于书。书不可奏。吏叩头请死。公曰误耳。趣再书之。坐待怡然。竟曙不寝。
断酒绝色。屏去声乐。齐遬(一作整)端严。如承大祭。罔敢游豫。以荒以逸。
郑瑄曰。聪明有限。事机无穷。竭一精神。以防众奸。已非易事。而耽延含杯。恣情渔色。赋诗品奕。遂致狱讼经年。是非易位。词诉愈多。事机愈夥。岂不嗟哉。鸡鸣听政。家务尽屏。勿以酒色自困。勿以荒乐自戕。某事当决。某牒当报。某赋当辨。某系当释。时时察之。汲汲行之。毋谓姑俟来日。则事无不理。而此心亦宁矣。
傅僧佑及子琰。琰子翙为令。并著奇绩。时云。诸傅有治县谱相传。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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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人。刘玄明甚有吏能。历建康山阴令。政为天下第一。傅翙代为山阴。问玄明曰。愿以旧政。告新令尹。答曰。我有奇术。卿家谱所不载。唯日食一升饭。而不饮酒。此第一策。
梅挚知韶州。著瘴说云。仕有五瘴。急催暴敛。剥下奉上。此租赋之瘴也。深文以逞。良恶不白。此刑狱之瘴也。昏晨酣宴。弛废王事。此饮食之瘴也。侵牟民利。以实私储。此货财之瘴也。盛拣姬妾。以娱声色。此帷薄之瘴也。有一于此。民怨神怒。安者必疾。疾者必殒。仕者不知咎之土瘴。不亦谬乎。
象山录云。嗜酒皆客气也。世人误以为清趣。转生客气。习之既久。乃成饕狂。欲罢不能。诚可哀也。有饮而酗者。有饮而谈者。有饮而睡者。其不酗者。自以为无弊。然细谈赘语。吏则苦之。熟睡长卧。民则怨之。何待狂叫乱嚷。淫刑滥杖而后。害于政哉。为牧者。不可不断酒。
茶山笔谈云。每季冬季夏。见八道褒贬之目。其曰。滥(一作斛)滥虽平。觞政宜戒。其曰。非不愿治。奈此引满。若此之类。项背相望。犹复沈湎而不省。抑何心哉。〇昔一县令。况醉不理事。监司书考曰。醒日亦醉。一世传笑。
娼妓纵淫。非三古先王之俗。后世夷俗。渐染于中国。遂及吾东。为民牧者。决不可狎昵娼妓。一有所狎。其一政一令。皆受疑谤。虽至公大正之事。皆致疑于女谒。不亦闷乎。每见拙朴深居之士。初狎妓物。其沈惑益甚。衽席之间。密语深谋。信如金石。不知此物。面面流情。人性已亡。别有情郎。无言不泄。半夜呫嗫。朝已满城。而夕达于四境矣。平生端士。一朝遂为痴人。岂不可哀。〇凡妓物妖艳。不宜交眄。朔望点考之外。勿令入门。〇子弟亲宾。尤宜严防。若禁戒本严。设有犯者。不至烂漫。既发觉。不必众中嗔骂。但于密室。责其犯禁。厥明日赐马治装。使即还去。无乱我政。无毁我法。为无上方便。
赵清献公帅蜀时。有妓戴杏花。公偶戏曰。髻上杏花真有幸。妓应声曰。枝头梅子岂无媒。逼晚。公使老兵呼。妓几二鼓不至。令人速之。公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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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中。忽高声呼曰。赵抃不得无礼。旋令止之。老兵自幕后出曰。某度相公不时辰。此念便息。实未尝往也。
赵清献每绝欲。挂父母画像于卧床中以自监。〇柳凤瑞为北评事。遇一妖妓。排脱不得。挂其父柳相国尚运画像。日夜瞻泣。(柳相逆知其沈惑。别日赠之以画像。)终亦不禁。竟殁于官。鸣乎哀哉。
张乖崖帅蜀时。给浣濯针纫二人。乖崖悦一姬。中夜心动而起。绕室行。但云张咏小人小人。遂止。〇郑瑄云。嗜欲萌生。既遂必悔。忍过必乐。忿怒亦然。
张乖崖镇蜀。当游宴时。士女环左右。终三年未尝回顾。〇象山录云。牧出入城府及过闾里。觉墙头街上有妇人。不宜流目。
张咏知益州。僚属惮其严峻。莫敢畜婢。公不欲绝人情。遂自卖一婢。以侍巾栉。自此僚属稍置姬侍。在蜀四年。被召还朝。呼婢父母。出赀嫁之。仍处女也。
程彦宾为罗城。使左右以三处女献。皆有姿色。公谓女子曰。汝犹吾女。安敢相犯。因手自封锁。置于一室。及朝。访父母还之。皆泣谢。
韩祉为监司。侍妓数十。常置一房。终无所犯。诸裨亦不敢狎。一日从容问曰。久旅有所眄乎。具对以实。笑曰。岂可以吾之自防而并防人乎。但无杂乱而已。然色之难忍。至于此乎。吾尝为湖西亚使。以检田都会。留清州。一望妓有绛梅者。才色超绝。常在傍。第三夜睡间伸足。忽触人肌肤。问之。绛梅也。云主官有命。不被眄。将罪之。故冒耻潜入。余曰。是易耳。即命入衾。凡十三日同寝。终不乱。罢事而归。梅也泣。余曰。尚有情乎。对曰。何情之有。但无聊故泣耳。主官戏之曰。梅也遗臭万年。使君遗芳百世矣。
赵云仡为江陵府使。(号石涧。)不喜接宾客。不烦扰民间。至今以清白称之。一日府妓在席上。相戏笑。公问其故。一妓答云。妾梦侍官寝。今与诸伴解梦耳。公即索笔题曰。心似灵犀意已通。不须容易锦衾同。莫言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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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情薄。先入佳儿吉梦中。
朴信少有时誉。按江原。爱江陵妓红妆。情颇珍重。秩满将还。府尹赵云仡诖云。妆已仙去。朴悼念不自聊。府有镜浦台。尹邀廉使出游。密令红妆。靓饰艳服。别具画船。选一老官人须眉皓白。衣冠褒伟。载红妆。又揭彩额。题诗其上曰。新罗圣代老安详。千载风流尚未忘。闻说使华游镜浦。兰舟聊复载红妆。徐徐击楫入浦口。徘徊洲渚间。丝管清圆。如在空中。尹曰此地有仙侣往来。但可望不可近也。朴涕泪盈睫。俄而舟行顺风。一瞥直前。朴骇愕曰。必神仙中人。熟视乃红妓也。一座抵掌大笑。〇案朴按使固荒迷矣。赵公调戏上官。亦非矣。余在西邑。遇如此事。令妓卧病。毋得陪游。既罢而直言之。按使亦谢之。不我怒也。
郑寒冈为安东府使。先是。官舍有花名妓女者。公命剪去。权晦谷春兰问其故。答曰。人之易惑者。莫如色。故恶其名而去之耳。
声乐者。民怨之鼓鞴也。我心乐而左右之心。未必皆乐。左右之心皆乐。而一城男妇之心。未必皆乐。一城之心皆乐。而四境之内。万民之心。未必皆乐。其中一有饥寒困乏。或罹于刑狱。号呼颠连。视天无光。惨然无生世之乐者。一闻鼓乐之音。必绉頞努目。诟于路而诅于天矣。饥者闻之。益恨其饥。囚者闻之。益悲其囚。孟子今王鼓乐之章。不可不深味也。诗云。鼓钟于宫。声闻于外。易曰。鸣豫凶。〇每见奉亲者。或晬日张乐。我以为孝。而民则诅之。使民诅亲。非不孝乎。若晬日。兼行养老之宴。则民不诅矣。〇设场试士之日。方其进馔。宜霎时用乐。不必终席。
唐嶭平易三镇。而声乐不闻于家。宪宗以治行。荐御史大夫。
柳观铉性俭约。其在官。对方丈曰。不如乡园䲡鱼煮耳。听妓歌曰。不如听陇晦农讴耳。
燕游般乐。匪民攸悦。莫如端居而不动也。
朱博前后为三县。廉俭不好酒色游宴。自微贱至富贵。食不重味。案上不过三杯。(谓不过三豆。)夜寝早起。妻罕见其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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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及知杭州。性清介。恶钱塘风俗侈靡。不事游宴。
唐钱徽为江州刺史。州有牛田钱百万。刺史以给宴饮馈飨者。徽曰。此农耕之备。可他用哉。命代贫民租入。
郑判书尚淳为平安监司。二期而递。终不登练光亭而归。平日居家。待以举火者。四十馀灶。有弟病瘰疬。医令食蛇鲙。公先自啖之曰。其味甚佳。汝亦食之。
治理既成。众心既乐。风流贲饰。与民皆乐。亦前辈之盛事也。
东坡镇馀杭。遇游西湖。多令旌旗导从。出钱塘门。坡则自涌金门。从一二老兵。汎舟绝湖而来。饭于普安院。徜徉灵隐天竺间。以吏牍自随。至冷泉亭。则据案剖决。落笔如风雨。分争辩讼。谈笑而办已。乃与僚吏剧饮。薄晚则乘马而归。夹道灯火。纵观太守。有老僧。绍兴末年九十馀。幼在院为苍头。能言之。当是时。此老之豪气逸韵。可以想见也。
黄干知安庆府。治理既成。会上元日张灯。士民扶老携幼。往来不绝。有老妪百岁。二子舆之。诸孙从至府致谢。干礼之。命具酒炙。且劳以金帛。妪曰老妪之来。为一郡生灵谢耳。太守之赐。非所冀也。不受而去。
蔡京守永兴。上元阴两(一作雨)。连绵三日。不得出游。十七日雨止。欲再张灯两日。吏谓常岁张灯。所用膏油至多。临时营之。决不能办。蔡因取备城库贮油用之。为转运使所劾。〇案若是者。当为鉴戒。
蔡君谟守福州。上元日。令民众点灯七盏。陈烈(一作列)作大灯。题诗其上曰。富家一盏灯。太仓一粒粟。贫家一盏灯。抠郤心头肉。风流太守知不知。犹憾笙歌无妙曲。〇康津宰。有嬖妓。欲观灯。四月八日。令城中点灯。竿高者有赏。于是吏校出浦口。尽夺船中桅樯。远岛之民。将赴渔场。不可暂留。以钱赎之。一船皆出二百。怨声满海。故牧之一动难矣。
郑汉奉云。有数官人遇休沐。携歌舞。燕僧舍者。酒酣诵前人诗。因过竹院逢僧话。又得浮生半日閒。僧闻而笑曰。尊官得半日閒。老僧却忙了三日。谓一日供帐。一日燕集。一日扫除也。〇县令一游僧寺。僧之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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殆折半年之用。凡一行之人。酒饭烟鞋。按例讨索。又若携妓奏乐倡优杂戏。则士女来观者。皆讨食于僧。僧其堪乎。或赐钱米。以酬其费。虽面前亲给。牧既出门。吏奴已攘而去矣。或给税米尺文。(受米之小券。)方才领受也。
茶山笔谈云。去年春。余乘小艇。游驾牛岛。渔村县监。亦乘舟至万德寺游宴。余至渔村。闻渔人之语曰。海船入港口者。吏校每一艘。讨钱二百。渔篊在海中者。数十处。其潮水汐水之所渔。咸攘以去。皆以县令之游为辞。嗟县令何以知之。余方夕阳小棹。沿洄苇柳之间。望见山腰寺阁。红绿错行。箫鼓方轰。而不知渔村诸民。侧目以诅詈。嗟乎为民上者。不亦难乎。
简其驺率。温其颜色。以询以访。则民无不悦矣。
高丽徐忱。为蔚珍县令。多善政。尝骑牛劝农。
朴世梁为新昌县监。百事简约。坐衙无鼓吹。出门无皂隶。非疾病。无兼味。非大暑。不张盖。每当农月。吏役皆听归田。守衙才数人。所须薪藁。使僮仆取。给暇则短巾便服。荷杖逍遥。有时民不能识也。
柳谊为洪州牧使。乘款段一马二僮。巡行野外。遇馌妇。发其饭包。草具薄者。戒其怠惰。殽酱多者。责其滥侈。民情大悦。
政堂有读书声。斯可谓之清士也。
人主万机至烦。犹欲其日御经筵。诚以圣贤格言。浸灌肺腑。发之为政。自然其益弘多也。公事有暇。宜取尚书,鲁论,中庸大学及宋名臣录,自警编等书。常常诵读。
柳仲郢以礼律身。端坐拱手。三为大镇。厩无良马。衣不熏香。公退必读书。手不释卷。
完平李相公元翼云。吾平日亦好看书。若居官则束书庋之。蚤夜专心公事而已。今人作郡读书。此非吾才所能及也。(出谥状。)
李义传。(完平孙。)每治郡无事。手不释卷曰。先事而治。民不烦而事自省。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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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古事。论议多警人者。
武臣元永冑为长兴府使。权判书𧟓。时为监司。书上考曰。官斋读书。 先王命置下考。〇读书不治事者。固可贬也。吾所言者。时读圣贤书一二章。欲以浸润胏府(肺腑)。感发善心而已。
若夫哦诗赌棋。委政下吏者。大不可也。
成宗朝俞㵢溪好仁。乞养为山阴县监。岭南方伯陛辞。上引见曰。予故人俞好仁。见任山阴。卿其斗顿。(即扶护之意。)方伯竟以不恤民隐。哦诗不辍。罢黜。
金南窗玄成屡典州郡。洗手奉职。廉声著世。而性甚疏雅。不闲吏事。不事鞭扑。淡然铃斋。终日吟哦。好事者为之语曰。南窗爱民如子。阖境怨咨。秋毫无犯。官库板荡。一时传笑。
陶侃为广州刺史。终日敛膝危坐。军府众事。检摄无遗。未尝少閒。诸参佐或以谈戏废事者。命取其酒器蒱博之具。悉投之于江。将吏则加鞭扑曰。摴蒱者。牧猪奴戏耳。
〇令狐绹。拟李远杭州刺史。上曰。吾闻远诗云。长日惟消一局棋。安能理人。绹曰。诗人托兴。未必实然。上曰。且令往试观之。〇棋。犹其雅者也。近来县令。或于政堂。与邸吏邑子傔人之等。马吊江牌。穷昼达夜。体貌之坏。至是极矣。噫。将若之何。
循例省事。务持大体。亦或一道。唯时清俗淳。位高名重者。乃可为也
陆贾曰。君子之为治也。浑然无事。寂然无声。官府若无人。亭落若无吏。邮无夜行之卒。乡无夜召之征。耆老甘味于堂。丁男耕耘于野。〇案汉初承秦之苛。欲与民休息。故其论多如此。庸人慕此拱默。万事其隳矣。汲黯为东海太守。理民好清净。择丞史而任之。其治责大指而已。不少苛。黯多病。卧闺閤内。不出岁馀。东海大治。〇案汲黯威望素重。且能知人而任人。故乃能为此。庸夫妄效此法。千家其愁叹声矣。
唐陆象先为蒲州。尝曰。天下本无事。庸人扰之耳。苟澄其源。何忧不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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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谢朏守义兴。不省杂事。悉附纲纪曰。吾但能作太守耳。〇案此所谓持大体也。威名素著。乃可为此。庸夫效之。庶事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