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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集经集第三十一卷○梅氏书平
第二集经集第三十一卷○梅氏书平 第 x 页
第二集经集第三十一卷○梅氏书平
 梅氏书平[七]○咸有一德(孔壁本在十六篇中。今亡。郑本序在汤诰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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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序]
 史记汤既胜夏。归至于泰卷陶。中𤳹作诰。(即仲虺)既绌夏命。还亳作汤诰。(史录其诰。见下古训书序中。)伊尹作咸有一德。咎单作明居。斯则书序之真本也。汤诰当时。以戒天下诸侯。其大义有二。其一曰为民上者。咸有功德。其一曰安民居者。乃有建立。所以与天下更始。申严约束者也。于是伊尹、咎单各作一诰。以明此两大义。故咸有一德。亦名曰尹诰。(缁衣再引尹诰文。)其作于汤时(克夏初)而告于诸侯也。若是明白。而伪者自撰戒语。以戒太甲。而谬执躬暨汤。咸有一德语。(蒐之于缁衣。)用作告太甲之言。降而编之于太甲三篇之下。其乱经如此。
伊尹既复政厥辟。将告归。乃陈戒于德。 曰呜呼。天难谌。命靡常。常厥德。保厥位。厥德靡常。九有以亡。
 梅云告老归邑。〇平曰伊尹告归之说。伪也。春秋传云伊尹放太甲而相之。卒无怨色。(襄廿一)太甲既崩。又相沃丁。故咎单作沃丁。皆言伊尹之事。(见史记)孰云太甲之时。伊尹归老也。伪者以小人之心度圣人。以后世之眼窥前古。谓复政之后。踪迹不安。理当告老也。审如是也。岂止告老而已。竹书纪年。有太甲杀尹之说。造伪之肠。相去未远也。
 〔蹈袭〕复政厥辟。袭洛诰。周公曰复子(一作于)明辟。 天难谌。命靡常。布在诗书。不能悉指。〇墨子引汤刑。又引黄经曰上帝弗常。九有以亡。(见上伊训说。)伪者留此一句。用于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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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王弗克庸德。慢神虐民。皇天弗保。监于万方。启迪有命。眷求一德。俾作神主。 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克享天心。受天明命。以有九有之师。爰革夏正。
 〔蒐辑〕礼记引尹吉曰惟尹躬及汤。咸有壹德。(缁衣〇郑云吉当为告。告古文诰字之误也。)〇郑云尹告。伊尹之诰也。书序以为咸有一德。今亡。(孔壁十六篇。至郑时无文矣。)咸皆也。君臣皆有壹德不贰。则无疑惑也。〇平曰此篇本名尹诰。(如周之召诰。)以与咎单。各撰一诰。以告诸侯。故别而名之曰尹诰也。若然惟尹躬先见一节。亦本此篇之文。(今太甲上篇。)伪者误播为他篇耳。
 郝(敬)云咸有一德。犹言各擅一长。今言皆纯一意。则伊尹不合自矜与汤咸有此一。〇案史记所录汤诰曰群后毋不有功于民。(咸有功)曰三公咸有功于民。(咸有功)果是各奏一功之意。其自道宜亦如此。
 阎云缁衣再引。一曰惟尹躬暨汤。一曰惟尹躬先见。君前臣名。礼也。太甲既稽首于伊尹矣。伊尹又屡自称其字于太甲。岂不君臣交相失乎。(字尹而名挚。)此篇序在咎单作明居前。于太甲无涉。〇平曰此是克夏之初。布告诸侯之词。可以称字。可以称汤。非告太甲。亦非告汤。(太甲拜手稽首。虽出伪书。未可非也。成王于周公。亦尝拜手稽首。)
 或曰咸有一德。是告成汤。(毛云汤名履。庙号天乙。其称成汤者谥也。史记谥法。俨有除残去虐曰汤。汤尚未崩。焉得云尹暨汤。若谓汤不是谥。面呼君名。尤为无状。此皆不学人所言。)〇平曰多学人所言。未见其当。礼曰死谥。周道也。(檀弓文)周礼曰大丧作柩谥。(大师文)大戴礼曰周公作谥法。(逸周书云周公肇制文王之谥。)孰云殷有谥也。若殷有谥。凡其先王。皆以甲乙丙丁。何也。若据谥法。谥法仁圣盛明曰舜。(白虎通)渊源流通曰禹。(见书疏)然舜尚未崩。帝曰格汝舜。禹尚未崩。帝曰来汝禹。又何故也。秦始皇制曰太古有号无谥。中古有号。死而为谥。汤者号也。且告诸侯。非告汤也。或说毛说。两失之。
非天私我有商。惟天佑于一德。非商求于下民。惟民归于一德。 德惟一。动罔不吉。德二三。动罔不凶。惟吉凶不僭在人。惟天降灾祥在德。 今嗣王新服厥命。惟新厥德。终始惟一。时乃日新。 任官。惟贤才(一作材)。左右惟其人。臣为上为德。为下为民。其难其慎。惟和惟一。 德无常师。主善为师。善无常主。协于克一。 俾万姓咸曰大哉。王言。又曰一哉。王心。克绥先王之禄。永底烝民之生。
 平曰专把一德二字。翻来覆去。内无义理所主。其文皆无筋骨相维络。如乡愿夫子。强作箴言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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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呼。七世之庙。可以观德。万夫之长。可以观政。 后非民。罔使。民非后。罔事。 无自广以狭人。匹夫匹妇。不获自尽。民主罔与成厥功。
 〔蒐辑〕吕氏春秋引商书曰五世之庙。可以观怪。万夫之长。可以生谋。〇或曰古者天子诸侯。皆只五庙。今曰七世之庙。非伪耶。(毛云新唐书艺文志有尚书逸篇三卷。晋徐邈注中。有云七世之庙。可以观德。)〇平曰天子七世者。以有不迁之宗也。周有文武。殷有三宗。(太甲曰太宗。太戊曰中宗。武丁曰高宗。)凡宗之者不迁。故孝经曰宗祀文王于明堂。宗祀者不迁也。(鲁展禽云周人祖文王而宗武王。孝经宗文王。非也。)至汉犹有此制。文帝曰太宗。武帝曰世宗。(宣帝曰中宗。元帝曰高宗。又东汉明帝曰显宗。章帝曰肃宗。)宗之者不迁。迁之者不宗。祭之以亲者。四庙而已。但郑玄谓夏后氏都无祖宗。只以禹与四亲为五庙。斯则不然。鲁展禽之言曰夏后氏祖颛顼而宗禹。(祭法文大同。)苟以颛顼为太祖。而禹与启不迁。则下祭四亲。俨亦七庙。何必为五庙乎。但七庙之说。皆起周末。(祭法、荀子、谷梁传、王制。)何得伊尹之时。已有七庙之名。吕览所引本亦五世。伪者改五为七也。(通典录虞喜之言曰七庙不始于周。伊尹已言七世之庙。虞喜。晋明帝时人。已见梅书。梅书之出。盖在东晋之初。)
 〔依据〕孟子曰匹夫匹妇。有不被尧舜之泽者。(谓伊尹之志。)匹夫匹妇。不获自尽。盖依此也。
 〔误漏〕礼记引尹告曰惟尹躬先见于西邑夏。自周有终。相亦惟终。(缁衣篇)
第二集经集第三十一卷○梅氏书平
 梅氏书平[七]○说命(上)
  
[小序]
 殷本纪有傅说为相事。不云作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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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宅忧亮阴三祀。既免丧。其惟不言。群臣咸谏于王曰。呜呼。知之曰明哲。明哲实作则。天子惟君万邦。百官承式。王言惟作命。不言。臣下罔攸禀令。
 〔蒐辑〕周书云高宗作其即位。乃或亮阴三年不言。其惟不言。言乃雍。(无逸篇)〇论语引书曰高宗谅阴三年不言。(宪问篇。孔注以谅阴为信默。)〇檀弓引书云高宗三年不言。言乃欢。〇坊记曰高宗云三年其惟不言。言乃欢。(郑云高宗篇在尚书。三年不言。有父小乙之丧也。)〇丧服四制。引书曰高宗谅闇三年不言。〇镛案尚书篇目。原有高宗之训。(兑命之下。有高宗肜日。高宗之训。)高宗之训。或称高宗。如盘庚之诰。或称盘庚。(沃丁、仲丁、河亶甲、祖乙。皆尚书篇名。高宗仍可为篇名。)故坊记直曰高宗云三年不言。如书大传引盘庚云若德明。内史过引盘庚云国之臧。(见周语)皆引书之例也。三年不言。本非高宗亲口之所言。则坊记曰高宗云。有是理乎。然则亮阴三年。其惟不言。正是古尚书高宗之训所载句语。孔门撰坊记时。尚书未亡。得引用如此。郑玄注此甚明。伪者以为无主之物。肆然取之。用作说命之首章。何幸千载之下。还以此句此章。属之高宗之训。宝玉大弓。竟还于公室也。 周公引此文。以作无逸。孔子引此文以答子张。以至檀弓四制之所引。皆引高宗之训。(此篇作于祖庚之时。非高宗所作。)又明甚矣。〇又案亮阴二字。或作亮阴。(无逸及梅本说命。)或作谅阴。(论语本)或作谅闇。(丧服四制。)或作亮闇。(鲁世家)或作梁闇。(书大传)或作凉阴。(汉书五行志。)释其义者。或以为信默。(孔安国论语注)或以为楣庐。(郑玄四制注。)或以为心丧。(杜预左传注。)词章之家。从违不同。晋山涛传诏曰山太常尚居谅闇。此从信默之义者也。(楣庐者。天子之制也。此谓山公非丧事不言。)潘岳西征赋云天子寝于谅闇。此从楣庐之义者也。余谓阴与瘖喑本相通字。谅阴者默也。总之为三年居丧之恒礼。(孔子云)高宗因此恒礼。凝默思道。(见楚语)今乃云既免丧。其惟不言可乎。伪者欲以不言之故。梦得圣人。又恐恒礼之不言。不足以神其事。故又加既免丧一句。虽然孔子以此为丧中之事。不可于三年之外。又加三年。
 帝王世纪云武丁即位谅闇。居凶庐三年不言。既免丧犹不言。群臣咸谏。(太平御览亦引之。)〇平曰免丧犹不言。本是皇甫谧之说。伪者所本。其在是矣。
 
第二集经集第三十一卷○梅氏书平 第 240H 页
〔剽窃〕墨子云先王之书。驯天明不解之道也。知之曰明哲。维大临君下出。
王庸作书以诰曰以台正于四方。台恐德不(一作弗)类。玆故弗言。恭默思道。梦帝赉予良弼。其代予言。 乃审厥象。俾以形旁求于天下。说筑傅岩之野。惟肖。 爰立作相。王置诸其左右。 命之曰朝夕纳诲。以辅台德。 若金。用汝(一作作)砺。若济巨川。用汝作舟楫。若岁大旱。用汝作霖雨。 启乃心。沃朕心。 若药弗瞑眩。厥疾弗瘳。若跣弗视地。厥足用伤。
 〔修饰〕楚语灵王虐。白公子张曰昔殷武丁能耸其德。至于神明。以入于河。自河狙亳。于是乎三年默以思道。卿士患之曰王言以出令也。若不言。是无所禀令也。武丁于是作书曰以余正四方。余恐德之不类。玆故不言如是。而又使以象梦求四方之贤圣。得傅说以来。升以为公。而使朝夕规谏曰若金用女作砺。若津水用女作舟。若天旱用女作霖雨。启乃心沃朕心。若药不瞑眩。厥疾不瘳。若跣不视地。厥足用伤。(若武丁之神明也。犹自谓未乂。故三年默以思道。既得道。犹不敢专制。使以象旁求圣人。既得以为辅。又恐其荒失遗忘。故使朝夕规诲箴谏曰。必交修余。无余弃也。)〇韦昭曰作书。以书解卿士也。贾唐曰书说命也。昭曰非也。其时未得傅说。〇镛案以余正四方以下三句。即当时诏书。盖以不言之故。作书代言。韦昭辨之亦明。今以是为说命可乎。使以象旁求者。白公申说之言也。必交修余者。白公演释之义也。(交修者金砺也)并录为经可乎。
 殷本纪云武丁即位。思复殷而未得其佐。三年不言。政事决定于冢宰。以观国风。武丁夜梦得圣人。名曰说。以梦所见。视群臣百吏。皆非也。乃使百工营求之野。得说于傅严(一作岩)中。是时说为胥靡。筑于傅岩。见于武丁。武丁曰是也。得而与之语。果圣人。举以为相。殷国大治。遂以傅岩姓之。号曰傅说。〇崔述云梦恍惚之境也。国将兴。听于人。将亡听于神。况命相。天下之大事。古人必稽于众。奏以言。试以功。历试皆效。然后用以为相。乌有决之于一梦者乎。〇平曰国语云升以为公。史记云举以为相。斯盖骤升而为相。未必立地直拜。如今人之说。今人信伪书爰立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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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之如此耳。孟子曰傅说举于版筑之间。离骚经云说操筑于傅岩。武丁用而不疑。贾谊服鸟赋云傅说胥靡。乃相武丁。(庄子云傅说得之。以相武丁。)班固答宾戏云殷说梦发于傅岩。(庾信传说赞云躬劳版筑。夏侯湛赋云傅说操筑而悟主。)皆无立地直拜之文。其云爰立者。伪也。
 郑云得诸傅岩。高宗因以傅。命说为氏。(梅云傅氏之岩。在虞虢之界。)〇镛案郑说本诸史记。余谓师傅者三公也。高宗升说为傅。遂称傅说。(如周师尚父、保奭。)后人遂名版筑之地曰傅岩也。(尸子云傅岩在北海之洲。〇古每以齐东为北海。)
 孟子引书曰若药不瞑眩。厥疾不瘳。(赵岐云药攻人疾。先使溃乱。)〇案说文有此二句。录孟子也。
惟暨乃僚。罔不同心。以匡乃辟。俾率先王。迪我高后。以康兆民。 呜呼。钦予时命。其惟有终。 说复于王曰惟木从绳则正。后从谏则圣。 后克圣。臣不命其承。畴敢不祗若王之休命。
 〔剽取〕荀子曰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〇大戴礼亦有之。(劝学篇)
第二集经集第三十一卷○梅氏书平
 梅氏书平[七]○说命(中)
  
惟说命总百官。乃进于王曰。呜呼。明王奉若天道。建邦设都。树后王君公。承以大夫师长。不惟逸豫。惟以乱民。惟天聪明。惟圣时宪。惟臣钦若。惟民从乂。
 〔剽取〕墨子曰先王之书。相年之道曰夫建国设都。乃作后王君公。否用泰也。轻大夫师长。否用佚也。维辩使治天钧。(尚同篇)又曰古者建国设都。乃立后王君公。奉以卿士师长。此非欲用说也。唯辩而使助治。天助明也。〇案建邦设都。本周礼之首词。墨子称先王之书。非尚书也。取为傅说初筵之奏。无味极矣。
第二集经集第三十一卷○梅氏书平 第 241H 页
惟口起羞。惟甲胃(一作冑)起戎。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 王惟戒玆。允玆克明。乃罔不休。 惟治乱在庶官。官不及私昵。惟其能。爵罔及恶德。惟其贤。虑善以动。动惟厥时。 有其善。丧厥善。矜其能。丧厥功。 惟事事。乃其有备。有备。无患。 无启宠纳侮。无耻过作非。 惟厥攸居。政事惟醇。 黩于祭祀。时谓弗歆(一作钦)。礼烦则乱。事神则难。
 〔蒐辑〕礼记引兑命曰惟口起羞。惟甲冑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缁衣篇)〇郑云兑当为说。谓傅说也。(学记注云字之误也。)羞犹辱也。衣裳。朝祭之服也。惟口起辱。当慎言语也。惟甲冑起兵。当慎军旅之事也。(梅云兵不可任非其才。)惟衣裳在笥。当服以为礼也。(梅云服不可加非其人。)惟干戈省厥躬。当恕己不尚害人也。〇镛案甲冑者。防御之物。兵刃者。刺害之物。疑人不信。常存防御之色。反所以来兵刃也。郑义未精。
 〔割裂〕礼记引兑命曰爵无及恶德。民立而正。事纯而祭祀。是谓不敬。事烦则乱。事神则难。(缁衣篇)〇郑云恶德。无恒之德。纯犹皆也。(言君祭祀。赐诸臣爵。毋与恶德之人也。民将立以为正。言放效之疾。事皆如是而以祭祀。是不敬鬼神也。恶德之人使事烦。事烦则乱。使事鬼神。又难以得福。)纯或为烦。〇梅云高宗之祀。特丰数延庙。故说戒之。〇镛案古礼祭而赐爵。(见祭统)爵罔及恶德。正亦祭祀之戒。郑玄注此甚明。伪者谓爵与祭无干。割此一句。升为上文。又删又改。惟意所欲。裂之为下段。岂不悲哉。高宗肜日。本系祖庚时作。亦郑注甚明。(郑以祖庚为惷愚之人。)伪者释之为武丁之咎。乃于此改纯为黩。而实之以丰昵之罪。嗟乎。武丁亦哲王也。被诬如此。并详古训。宜考焉。(高宗肜日篇。)
 〔剽取〕左传魏绛引书曰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襄十一)〇左传史伯曰启宠纳侮。其此之谓矣。(昭十年)〇平曰文过遂非。改之曰耻过作非。
王曰旨哉。说。乃言惟服。乃不良于言。予罔闻于行。 说拜稽首曰。非知之艰。行之惟艰。王忱不艰。允协于先王成德。惟说不言。有厥咎。
 〔剽取〕左传郑子皮曰非知之实难。将在行之。(昭十年)〇平曰升之为公则师傅保也。旨哉说。来汝说。如呼小儿。亦不能理胜也。
第二集经集第三十一卷○梅氏书平
 梅氏书平[七]○说命(下)
  
第二集经集第三十一卷○梅氏书平 第 241L 页
王曰来。汝说。台小子。旧学于甘盘。既乃遁于荒野。入宅于河。自河徂亳。暨厥终罔显。 尔惟训于朕志。若作酒醴。尔惟曲蘖。若作和羹。尔惟盐梅。 尔交修予。罔予弃予。惟克迈乃训。
 梅云既学而中废业。遁居田野。〇苏云甘盘遁。(朱子曰非是。)〇邵云(经世书)高宗践位。甘盘为相。〇平曰甘盘。伪案之大者也。周书曰在成汤时。有若伊尹。在武丁时。有若甘盘。而武丁在位五十有九年。则甘盘者武丁之元辅。同德致治。如汤之伊尹。太戊之伊陟者。非于幼少之时。一时受学之先生也。如梅之说则武丁微时。甘盘已死。而武丁遁荒几年之后。自河回亳。久而后嗣位。甘盘无一日承佐之功。而免丧之后。傅说爰立。则甘盘不得为武丁之元辅也。何周公言之如彼耶。藉使伏孔原书。有此记载。尚当取重于周公之言。况梅经梅传之所言乎。康节为是之闷。乃谓践位之初。甘盘为相。奈与梅经梅传。千里不侔何哉。夫以六十年享国之君。而乃以践位之初。瞥然为相者。配为元臣。有是理乎。傅说是初年之辅。甘盘是晚年之相。而伪者误用之如是耳。东坡谓遁者是甘盘。亦未可非也。易曰遁世无闷。遁者逃世绝俗之遐举也。武丁有父王在。身为世子。必不敢隐身灭迹。以砺肥遁之操。而自陷于彝伦之大罪。则甘盘之遁。不犹愈乎。但梅经之义。不外于梅注。为其自经而自注也。何以难之。(梅云武丁遁。)〇自河徂亳。(遁而回)尔交修予罔予弃。(割裂之)皆收拾白公之语。〇尔惟曲蘖。袭礼运。(犹酒之有蘖。)尔惟盐梅。袭晏婴之语。(左传昭二十年。晏婴云和如羹焉。水火盐梅。以烹鱼肉。)
说曰王。人求多闻。时惟建事。学于古训。乃有获。事不师古。以克永世。匪说攸闻。 惟学逊志。务时敏。厥修乃来。允怀于玆。道积于厥躬。 惟敩学半。念终始。典于学。厥德修罔觉。 监于先王成宪。其永无愆。 惟悦(一作说)式克钦承。旁招俊乂。列于庶位。
 〔剽窃〕秦始皇本纪。淳于越曰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〇平曰事不师古。莫大于爰立作相。
 〔蒐衍〕学记引兑命曰敬孙。务时敏。厥修乃来。〇郑云敬孙。敬道孙业也。敏疾也。学者务及时而疾。其所修之业乃来。〇平曰敬孙。改之曰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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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逊志。冗长。
 〔蒐衍〕学记云教学相长也。兑命曰学学半。〇郑云学人。乃益己之学半。(陆释文云学。上胡孝反。)〇镛案学学半两学字。皆当如字读。下学字通指学问之全体也。上学字专指受学之初工也。(下学字。犹志于学之学。上学字。犹学而时习之学。)盖谓受学之事虽毕。于道学之全体。仅为半工。必又加之以教人之功。然后方得成全也。郑玄读学如教。本是谬义。而伪者信如金石。直改为敩也。古文言半。皆据前一半而言之。居世百年者。以前一半为半生。行道百里者。以前一半为半程。曰乘其半渡而击之。曰望道半涂而废者。皆是也。以教为半。则是下一半为半也。有是例乎。
 〔蒐衍〕学记引兑命曰念终始。典于学。(又见文王世子。)〇郑云典。经也。言学之不舍业也。(又文王世子注云典常也。念事之终始。常于学学礼义之府。)〇平曰此句与学学半句相连。则学记必不分句而各引之。其本各章。可知也。
王曰呜呼。说。四海之内。咸仰朕德。时乃风。 股肱惟人。良臣惟圣。 昔先正保衡。作我先王。乃曰予弗克俾厥后惟尧舜。其心愧耻。若挞于市。一夫不获。주-D001曰时予之辜。佑我烈祖。格于皇天。尔尚明保予。罔俾阿衡。专美有商。惟后非贤。不乂。惟贤非后。不食。 其尔克绍乃辟于先王。永绥民。 说拜稽首曰敢对扬天子之休命。
 平曰四方之内咸仰朕德时乃风。何说也。爰立作相。不满期月。一政一令。未或施措。而虚憍先发。虚望如此乎。圣王立贤共治。岂欲使四海之内。咸仰朕德乎。大禹谟曰俾予从欲而治。四方风动。唯乃之休。又曰万世永赖。时乃功。文气同出一手。皆君臣相赞之本法。经筵进讲。有损君德多矣。
 〔蹈袭〕孟子形容伊尹之心。设为伊尹之言曰。吾岂若使是君为尧舜之君哉。又曰匹夫匹妇。有不被尧舜之泽者。若已推而纳之沟中。(又云北宫黝思以一毫挫于人。若挞之于市朝。)〇平曰此数语。孟子设为之代言。非伊尹本有是言也。武丁于孟子千年之前。预述孟子之言。以告傅说。非怪事乎。
第二集经集第三十一卷○梅氏书平
 梅氏书平[七]○泰誓(上 当作太誓。)
  
第二集经集第三十一卷○梅氏书平 第 242L 页
惟十有三年春。大会于孟津。
 梅云十三年正月。(书序注)〇镛案书序曰十一年。武王伐殷。(上半文)周本纪曰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师渡盟津。诸侯咸会曰孳慈(一作孳)无怠。 武王作太誓。(其文则河内太誓。)汉书律历志亦云十有一年。武王伐纣。大誓八百诸侯。唯班固据洪范之序。谬云武王克殷。在十三年。(文见左)伪者笃信班固。撰经曰十三年。注序曰十三年。变乱旧章。破裂原序。至于此极。惜哉。(详下书序论。)
 〔律历(一作历)志〕旧本武成篇序曰一月戊午。师度于孟津。(梅本移作太誓序下半。)班固曰武王伐纣克殷。十三年也。(故书序曰武王克殷。以箕子归。作洪范。洪范篇曰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〇镛案武王九年观兵。十一年克殷。此事载于周本纪。载于鲁世家。载于齐世家。与太誓旧序相合。无可疑者。洪范序云以箕子归。不合事理。(详下书序论。)武王之访问大道。宜在鼎革数年之后。乃云诛纣归路。俘而俱归。即访治平之术。而箕子乐为之敷陈乎。乌在乎三仁之一致也。藉无他据。但执洪范之十有三祀。可定克殷之必不在十有三年。经云十有三年者。伪也。
 〔谬义〕书大传云文王受命一年。断虞芮之质。六年伐崇。七年而崩。〇周本纪曰西伯盖受命之年称王。而断虞芮之讼后十年而崩。武王即位九年。观兵于盟津。(是时诸侯不期而会者八百。)乃还师。居二年东伐纣。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师渡盟津。〇班固云文王受命九年而崩。再期大祥而伐纣。(故书序曰惟十有一年。武王伐纣。大誓八百诸侯。)会还归二年。乃遂伐纣克殷。(引洪范)自文王受命。至此十三年。(文王十五而生武王。武王克殷之岁。八十六矣。故文王世子曰文王九十七而终。武王九十三而终。)〇皇甫谧云文王即位四十二年。岁在鹑火。更为受命之元年。始称王矣。〇梅云受命九年而文王卒。武王服毕。观兵孟津。十三年正月。更与诸侯伐纣。〇孔云知此十一年。非武王即位之年者。大戴礼云文王十五而生武王。(少文王十四岁。)文王世子云武王九十三而终。(武王八十四即位。九十三而崩。适满十年。不得以十三年伐纣。〇易纬称文王受命。改正朔布王号于天下。郑玄依而用之。非也。)〇朱子曰太誓序十有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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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云十有三年。必差误。〇蔡云十三年者。武王即位之十三年也。(欧阳脩云西伯即位已改元。中间不宜改元。而又改元。至武王即位。宜改元。而又不改元。乃上冒先君之元年。称十一年。及其灭商而得天下。其事大于听讼远矣。又不改元。由是言之。谓文王受命改元。武王冒文王之元年者。皆妄也。)〇毛云武王不得有十三年。(纣在文王时。罪恶已稔。安有十三年虚度之理。)后儒读书拘泥。谓文王必不当称王。(文王世子。武王呼文王为君王也。)若改元则魏惠王秦惠文王。俱有后元年。〇镛案此大讼也。大讼决之以古经。其在无逸曰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国五十年。(中身者五十也。文王四十七。承王季为君。)何谓文王受命七年而崩乎。黄龙玄龟白鱼赤雀。负图衔书之说。(见正义)妖邪诡诞。不可称述。乃以是为文王受命之符可乎。大传曰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退。追王太王王季文王。(中庸云周公追王。)追王之文。若是著显。乃云殷命未绝。周已僭王乎。天无二日。土无二王。敢以是厚诬我文王乎。设令文王真有此事。以此年纪。冒之武王。又何法也。汤受命为王十三年而崩。不以是年冒之外丙。禹受命为王八年而崩。不以是年冒之子启。夫禹汤受命。赫赫皇皇。比之文王之僭称王。不翅天渊。而其年纪用于当世而止。奚独文王之年。可宝而不忍舍乎。魏惠王有后元年。(出汲冢纪年。)不以是年冒之于襄王。秦惠文王有后元年。不以是年冒之于王荡。奚独文王之年。冒之武王乎。班固此说。决然非理。特以刘歆之为三统历。拘于大戴礼文王世子二记之文。必欲短武之年。而双从二记。故作此拘牵迂曲之论。而班固从而录之也。
 古者婚礼。女少于男。故易曰老妇士夫。亦可丑也。礼三十而有室。二十而嫁。以此推之。太姒之少于文王可知。(大雅疏云太姒少于文王一二岁。)诚使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十五生武王。则太姒甫踰十岁。已产二子乎。(医家以女年十四为天癸。不满天癸者。不得产子。)然且武王之寿。未九十也。人之夭寿。有命在天。何得损父益子。唯意所欲。文王敬天无豫。必无是言。大诰曰天降割于我家不少延。不少延者。谓武王不享年也。礼曰人生十年曰幼。武王之崩。成王尚幼。则武王不享年也。(礼疏云成王十三岁。〇若然武王八十一生成王。)周本纪曰武王克殷而归。告于周公曰天不飨殷。自发未生。于今六十年。麋鹿在牧。时武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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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之岁。犹未满六十也。故竹书纪年。竟以武王五十四而崩。安知非信文乎。传记诸文。非一人之笔。彼此牵合。未有不七藤而八葛者。非通儒之所屑为也。武王即位之十有一年。克殷追王。十有三年。访于箕子。其云冒文王之年者妄也。 一月戊午者。(书序云)建子月之戊午也。周本纪云十二月戊午者。从殷正也。(殷之建子月。即十二月。)武成旧序云一月戊午者。从周正也。(即正月)不云正月而谓之一月者。师渡之时。未改正朔。故史臣追序。虽用周正。而不敢云正月。其笔法严矣。
王曰嗟我友邦冢君。越我御事庶士。明听誓。 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亶聪明。作元后。元后作民父母。 今商王受。弗敬上天。降灾下民。沈湎冒色。敢行暴虐。罪人以族。官人以世。 惟宫室台榭陂池侈服。以残害于尔万姓。 焚炙忠良。刳剔孕妇。 皇天震怒。命我文考。肃将天威。大勋未集。
 平曰惟天地万物父母。于三代古经。绝无此言。尧舜禹汤文武周孔之口。必无此言。唯自秦汉以来。大道湮晦。邪说纷兴。于是乎有之也。说卦云乾为父坤为母者。八卦之物象。非即以苍天为大父。黄土为大母也。说卦物象。远取则为马为牛。近取则为首为腹。非有定理。唯其像似也。雨露曦阳。自天下施。土壤水湿。自地仰发。所谓天施而地生也。故以苍天为父象。黄土为母象。以之观占而已。造化发育之本。自有皇天上帝。无形无声。日监在玆。今乃曰惟天地万物父母。则直以造化生育之原。归之于苍天黄土。岂圣人昭事之义乎。孝经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又云天地之性。人为贵。)斯岂孔曾之遗文乎。春秋纬云人主父天母地。兄日姊月。(感精符)汉儒解经。多以纬书乱之。浸渍日久。遂至南郊北郊。并祀天地。则虞夏殷周昭事上帝之法。皆晦塞昏黑而不可复问矣。朱子疑孝经。其识见卓越千古。谓北郊不当并祭。其议论超过万人。林黄中难西铭乾父坤母。朱子斥其他说。(大君宗子等错解。)不斥乾坤之说。盖古人所事。即无形无声之上帝。非有形有质之天地也。伪者撰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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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其有干于道之大原如此。
 〔剽取〕荀子曰以族论罪。以世举贤。〇平曰官人以世。先王之法也。封建之世。五等之爵。无不世袭。卿大夫亦然。故文王之治岐也。仕者世禄。孟子诵之。滕之世禄。孟子美之。鲁卫晋郑。皆以文王之法。世卿世禄。春秋不讥。唯齐秦尚功。任官惟贤。虽其法互有长短。世官之法。不自纣始。以此罪纣。纣冤矣。
 〔剽取〕宫室台榭。袭礼运。(藏器曰榭。非如后世游观之谓榭。)焚炙忠良。出列女传。(即炮烙之刑。)〇墨子曰昔者殷王纣。楚毒无罪。刳剔孕妇。(明鬼篇)邹阳狱中上书曰封比平之后。修孕妇之墓。(皇甫谧世纪云纣剖比干妻。以视其胎。)
 蔡云大勋在文王时。未尝有意。〇案天未尝命文王肃将天威。伪者若以文王为一战不利者然。
肆予小子发。以尔友邦冢君。观政于商。惟受罔有悛心。乃夷居弗事上帝神祇。遗厥先宗庙。弗祀。牺牲粢盛。既于凶盗。乃曰吾有民有命。罔惩其侮。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有罪无罪。予曷敢有越厥志。 同力。度德。同德。度义。受有臣亿万。惟亿万心。予有臣三千。惟一心。
 梅云观政谓十一年自孟津还时。(蔡云先儒以观政为观兵误。)〇平曰梅书自经自注。不容有误。撰经之时。原以观兵为观政。故下文得以不悛旧习。恬然平居。为纣罪案也。观兵者。示威也。周穆王自征不享。且观之兵。祭公谋父谏曰先王耀德不观兵。(见固语)曾谓武王观兵乎。左传云楚子伐陆浑之戎。观兵于周疆。(宣三年)又楚子伐吴。观兵于坻箕之山。(昭五年)又诸侯之师。观兵于郑南门。(襄十一)韦昭杜预之注。皆云示威。观者示也。(见易注)唯书大传伪太誓。皆有观兵之说。史迁录之于周本纪。伪者信此。又念祭公之言。改之曰观政。政也者。兵也。周礼兵典曰政典。大司马掌邦政。
 〔蒐改〕墨子引泰誓云纣越厥夷居。不肯事上帝。弃厥先神祇不祀。乃曰吾有命。无廖𠏿务天下。天亦纵弃纣而不葆。(天志中篇。〇又非命上篇云纣夷处。不肯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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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鬼神。祸厥先神祇不祀。乃曰吾民有命。无廖排漏。天亦纵之。弃而弗葆。〇非命中篇云纣夷之居而不肯事上帝。弃阙其先神而不祀也。曰我民有命。毋僇其务。天亦弃纵而不葆。)〇阎云今不祀下。增牺牲粢盛。既于凶盗二句。以合箕子之言。(攘窃神祇之牺牷牲用。)删去纵弃不葆一句。下接孟子之言。(作之君)
 〔蒐改〕孟子引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继云一人衡行于天下。武王耻之。此武王之勇也。)〇平曰宠之四方。谓天宠此君师之人。(王者承天眷。)今改之曰宠绥四方。(梅注似以宠字属上句。)则受天宠者。民也非王也。有罪无罪惟我在者。犹言万方有罪。在予一人。(古汤誓)今删惟我在一句。则又无身任天下之意。(既蒐而又改之。盖其天性诈薄。不能为纯真。)
 〔剽取〕左传苌弘曰同德度义。太誓曰纣有亿兆夷人。亦有离德。余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昭廿四)〇平曰苌弘将引太誓。先云同德度义。同德度义者。苌弘之言也。取以为经可乎。苌弘以乱臣十人为同心。梅书乃以有臣三千为同心。则管子之所引也。鹊巢鸠居。赵壁汉帜。头尾互换。腹背相变。唯割裂翻转。以为伎俩。盖其天性诈薄。不能纯真如此。(左传襄三十一年及昭二十六年。有云年钧择贤。义钧以卜。文法又出于此。)
 〔蒐换〕管子引泰誓曰纣有臣亿万人。亦有亿万心。武王有臣三千。而一心。(法禁篇)〇案管子云武王者。传诵之文也。本应作予有臣。(太誓是太公之誓。则其必云予有臣。亦未可知。)
商罪贯盈。天命诛之。予弗顺天。厥罪惟钧。 予小子夙夜祗惧。受命文考。类于上帝。宜于冢土。以尔有众。底天之罚。 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尔尚弼予一人。永清四海。时哉。弗可失。
 〔剽取〕贯盈。窃中行桓子语。(左传宣六年。晋侯欲伐赤狄。中行桓子曰使疾其民。以盈其贯。)〇王制曰天子将出。类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孔疏云受命文考。即造乎祢。)〇案文王伐崇。已行类祭。故皇矣诗云是类是祃。
 〔蒐辑〕周语单襄公引太誓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又郑语史伯引此句。又左传襄三十一年。穆叔引此句。昭元年。郑子羽引此句。)〇韦云今太誓无此言。其散亡乎。(杜云今太誓无此文。故诸儒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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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〇案韦杜所谓今太誓。即河内太誓也。
 〔剽取〕吴世家公子光曰此时不可失。使专诸弑王僚。〇平曰时哉弗可失。武王必无此言。此利天下之言也。取吴王弑逆之言。用于此处。其有诬之心也与。
第二集经集第三十一卷○梅氏书平
 梅氏书平[七]○泰誓(中)
  
惟戊午。王次于河朔。群后以师毕会。王乃徇师而誓。 曰呜呼。西土有众。咸听朕言。 我闻吉人为善。惟日不足。凶人为不善。亦惟日不足。 今商王受。力行无度。播弃犁老。昵比罪人。淫酗肆虐。臣下化之。朋家作仇。胁权相灭。无辜吁天。秽德彰闻。
 汉书律历(一作历)志武成旧序曰一月戊午。师度于盟津。〇平曰惟日不足。天保诗句也。发言无非陈语。
 〔剽取〕吴语伍子胥曰今王播弃犁老。孩童焉比谋。〇平曰伪者爱此二句。一用于此处。一用于伊训。(比顽童)无攸弃也。
惟天惠民。惟辟奉天。有(一作惟)夏桀弗克若天。流毒下国。天乃佑命成汤。降黜夏命。 惟受罪浮于桀。剥丧元良。贼虐谏辅。谓己有天命。谓敬不足行。谓祭无益。谓暴无伤。 厥鉴주-D002不远。在彼夏王。 王其以予乂民。 朕梦协朕卜。袭于休祥。戎商必克。
 〔蒐改〕墨子引太誓曰纣乃曰我民有命。(文见上西伯戡黎。所云我生不有命在天。)又云恶乎君子。天有显德。其行甚章。为鉴不远。在彼殷王。(梅书改云夏王。荡诗云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改之有据也。)谓人有命。谓敬不可行。谓祭无益。谓暴无伤。上帝不常。九有以亡。上帝不顺。祝降其丧。惟我有周。受之大帝。〇平曰上帝不常以下。伪者删之。然未忍终弃也。上帝不常。在伊训。九有以亡。在咸有一德。〇案墨子所引太誓。文体卑顺。不似古经。意墨子引书。稍变其诘屈。以就平易。若史迁录尚书诸篇。皆改换字句也。
 〔蒐辑〕周语单襄公引太誓曰朕梦协于朕卜。袭于休祥。戎商必克。(又左传昭七年。史朝曰筮袭于梦。武王所用。)〇案齐世家云武王伐纣。卜龟兆不吉。群公尽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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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太公彊之。(大韬云卜战龟焦。筮又不吉。太公曰枯骨朽蓍。不踰人矣。)太史公亦见国语。而所取舍不同也。
受有亿兆夷人。离心离德。予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 虽有周亲。不如仁人。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百姓有过。在予一人。今朕必往。
 〔蒐改〕左传苌弘引太誓曰云云。(文见上)又左传君子曰太誓所谓商兆民离。周十人同者。〇杜云纣众亿兆。兼有四夷。(梅云夷人。平人也。)今太誓无此语。
 论语武王曰予有乱臣十人。(泰伯篇)〇左传叔孙穆子曰武王有乱十人。〇案伪者所用者。苌弘所引也。
 〔割裂〕论语曰周有大赉。善人是富。虽有周亲。不如仁人。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尧曰篇)〇孔安国(真)曰亲而不贤不忠则诛之。管蔡是也。仁人谓箕子微子。来则用之。(论语注)〇孔安国(假)曰周至也。言纣至亲虽多。不如周家之少仁人。(太誓传)〇平曰既是孔安国之传。则何以与孔安国之注。若胡越之异音也。(邢炳云孔注异者。欲两通其义。故不同。)孔安国既见此真太誓。其注论语时。何不以此为太誓篇文也。余谓孔安国亦不见孔安国之传者。非过语也。(上庚四)周有大赉之节。割而用之于武成。周亲百姓之间。裂而纳之以天聪。割裂经典。有同布帛。罪大恶极。盖至于是矣。
 〔蒐辑〕孟子引泰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万章篇)〇赵云泰誓。尚书篇名。〇案赵岐不云逸文。当时河内太誓。或有此节。
 汉书元帝纪诏曰传不云乎。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师古云论语载殷汤伐桀告天下之文。)〇案上有周字。师古之说。非也。 今朕必往。袭汤誓也。然汤在亳而誓。未及启行。告以必往之意可矣。武王已度孟津。已行千馀里。到其所往矣。乃曰今朕必往。将又何往。伪哉。
我武惟扬。侵于之疆。取彼凶残。我伐用张。于汤有光。 勖哉夫子。罔或无畏。宁执非敌。百姓凛凛(懔懔)。若崩厥角。 呜呼。乃一德一心。立定厥功。惟克永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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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辑〕孟子引太誓曰我武惟扬。侵于之疆。则取于残。杀伐用张。于汤有光。(滕文公)〇赵云太誓。古尚书百二十篇之时太誓也。今之太誓。后得以充学。故不与古太誓同。诸传记引太誓。皆古太誓也。〇阎云武王自语。于汤有光。誇也。伪者以为武王语侈然自多。〇平曰太誓本太公誓师之文。(义见齐世家。)故其词如此。今云武王自誓。而自言其功曰于汤有光。可乎。
 〔蒐割〕孟子曰武王之伐殷也。革车三百两。虎贲三千人。王曰无畏。宁尔也。非敌百姓也。若崩厥角。稽首。(尽心篇)〇赵云若崩厥角。额角犀厥地也。稽首拜命。欲令武王来征己国。〇平曰若崩厥角者。万民听命。一时稽首。其额角陨地。势若崩颓然也。此四字。形容殷民如旱得雨之情。今改之曰百姓懔懔。若崩厥角。则项羽入秦之气象。岂天吏除残之义乎。(梅蔡以为民畏纣之虐。忧惧不安。〇朱文公孟子之注。与赵意同。)宁执非敌。又何说也。天性诈薄。得一完好之古经。不忍不破裂残割也如此。 革车虎贲。牧誓之序也。牧野战胜之后。史臣追叙其日之光景如此。或系古武成遗文。伪者用之于太誓。非矣。
 〔剽窃〕立定厥功。惟克永世。窃取河内太誓文。(彼云立功立事。可以永年。〇汉书平当传引之。)〇平曰河内伪者。若见梅本。当以梅本出之。既见梅本。又作河本。必无是理。梅之窃河。不既明乎。窃伪文以作伪文。将欲何为。
第二集经集第三十一卷○梅氏书平
 梅氏书平[七]○泰誓(下)
  
时厥明。王乃大巡六师。明誓众士。 王曰呜呼。我西土君子。天有显道。厥类惟彰。 今商王受。狎侮五常。荒怠弗敬。自绝于天。结怨于民。 斮朝涉之胫。剖贤人之心。作威杀戮。毒痡四海。 崇信奸回。放黜师保。屏弃典刑。囚奴正士。 郊社不脩。宗庙不享。 作奇技淫巧。以悦妇人。 上帝弗顺。祝降时丧。 尔其孜孜。奉予一人。恭行天罚。
 梅云师出以律。三申令之。(孔云孙子兵法。三令五申之。)〇平曰兵法三令五申者。谓击刺分合之期。坐作进退之节也。故牧誓云比尔干立尔矛。费誓云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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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干。锻乃戈。以至六步七步。六伐七伐。皆军令之所宜申申者。今也行军克敌之术。一言不及。唯胪列纣罪。细大弗遗。虚实相蒙。分排三日。重言复言。岂兵家所谓三令五申者乎。太誓本止一篇。凡言三篇者。皆伪也。
 〔剽袭〕王乃大巡。袭国语虢文公之语。(其论藉田之法曰命旅曰徇。农师一之。农正再之。后稷三之。王则大徇。)狎侮五常。自绝于天。袭周本纪所载伪太誓。(彼云毁坏三正。自绝于天。)结怨于民。袭范睢传。彼云结怨干(一作于)百姓。 〇平曰又窃伪太誓。以撰伪太誓。
 〔剽取〕淮南子云剖贤人之心。析才士之胫。(俶真训)又云斮朝涉者之胫。(主术训)〇刘向新序云宋康王剖伛者之背。锲朝涉之胫。国人大骇。齐闻而伐之。(水经注云老人渡水而沈吟难济。纣问其故。左右曰老者髓不实。故畏寒也。纣乃斮胫而视之。)〇平曰伪者所据淮南子也。然刘向所言。具有事实。今以宋偃之事。冒之商受可乎。(宋世家云偃射血囊。谓之射天。齐湣王灭之。天下谓之桀宋。)孟子曰纣之恶。不如是之甚。天下之恶。皆归之。诚哉言乎。(水经注在梅书之后。不足言也。)
 
〔剽取〕以悦妇人。恭行天罚。皆周本纪伪太誓之文。 上帝弗顺。祝降时丧割。墨子所引太誓之文。(即谓祭无益之下文。其全文见上。)孜孜二字。亦出伪太誓。
古人有言曰抚我则后。虐我则雠。 独夫受。洪惟作威。乃汝世雠。 树德务滋。除恶务本。 肆予小子。诞以尔众士。殄歼乃雠。尔众士其尚迪果毅。以登乃辟。 功多。有厚赏。不迪。有显戮。
 〔剽取〕汲冢周书云德则民戴。否则民雠。
 〔蒐辑〕荀子引太誓曰独夫受。(孟子曰闻纣一夫纣。盖亦依太誓言之。)〇左传伍员曰臣闻之。树德莫如滋。去疾莫如尽。(哀元年)〇战国策秦客卿谓穰侯曰诗云树德莫如滋。除害莫如尽。(姚氏本作书云。)〇平曰增以广之曰滋。殚以竭之曰尽。两语均正。真是理到之言。今改之曰除恶务本。则两语旨义。不能相反。无味极矣。(滋与本不能相反。)既蒐既取。何苦改之。
呜呼。惟我文考。若日月之照临。光于四方。显于西土。惟我有周。诞受多方。予克受。非予武。惟朕文考无罪。受克予。非朕文考有罪。주-D001予小子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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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改〕墨子引太誓曰文王若日若月。乍照光于四方于西土。(兼爱篇)〇平曰墨子所引古雅。何苦改之。
 〔蒐辑〕坊记引太誓曰予克纣。非予武。惟朕文考无罪。纣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无良。(子云善则称亲。过则称己。则民作孝。太誓曰云云。)〇郑云克。胜也。非予武。非我武功也。文考文王也。无罪则言有德也。无良。无功善也。此武王誓众以伐纣之辞。今太誓无此章。则其篇散亡。〇案太誓虽太公所誓。以武王之命。布告于众。故称予称朕。他章皆然矣。
 〔遗漏〕墨子引太誓曰小人见奸巧。乃闻不言也。发罪钧。(尚同篇〇自释云此言见淫辟不以告者。其罪亦犹淫辟者也。)〇阎云马融言书传所引太誓甚多。略举五事以明之。伪者不能博极群书。止据马融所及。而馀多遗者。〇平曰墨子所引太誓。皆在马融所举之外。伪者悉收之。适此章为不敛之穧耳。伪者之绽。由其悉蒐而不遗。有遗不足病也。传记所引之见遗者。唯昏墨贼杀等数句而已。(左传昭十四年。引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
第二集经集第三十一卷○梅氏书平
 梅氏书平[八]○武成(孔壁本在十六篇中。)
  
[小序]
 汉书律历志载武成旧序曰一月戊午。师度于孟津。(今梅本书序。无此一段。)〇平曰司马迁见孔安国之真本。以载篇名。班固据刘歆之历统。以录序文。两人皆脉络相贯。不容有误。今梅氏之经。改换唯意。轨躅难寻。非精查密究。不可解也。
惟一月壬辰旁死魄越翼日癸巳。王朝步自周。于征伐商。
 〔汉书律历(一作历)志〕录武成曰惟一月壬辰旁死霸。(今作魄)若翌日癸巳。武王乃朝步自周。于征伐纣。(孟康云旁死霸。二日也。一月辛卯朔。故二日为壬辰。)〇班固曰死霸。朔也。生霸。望也。师初发以戊子。故戊午度于孟津。(孟津去周九百里。师行三十里故。〇二十七日而度。〇戊午度孟津。)〇镛案一月者。建子月也。(蔡则云建寅。)
 〔律历(一作历)志〕武成曰粤若来三月既死霸粤五日甲子。咸刘商王纣。(师古云刘杀也。今文尚书之辞。)〇班固云闰二月庚寅朔。三月二日庚申。四月己丑朔。〇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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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至庚申二月朔日也。四日癸亥。至牧野夜陈。甲子昧爽而合矣。故外传曰王以二月癸亥夜陈。(周语伶州鸠云王以二月癸亥夜陈。未毕而雨。)〇阎云三统历引武成。班固分为三截。各以他语间隔之。伪者瞥见第一截。援入今武成。而第二第三截。竟尔遗阙。〇平曰伪者心躁。其作周官。其六官职掌。悉依周礼。而至于冬官。辛苦自撰。不知天官小宰。具有原文。今于律历(一作历)志。亦收一而遗二。
 〔律历(一作历)志〕武成曰惟四月既旁生霸粤六日庚戌。燎于周庙。翌日辛亥。祀于天位。粤五日乙卯。乃以庶国。祀馘于周庙。(师古云亦今文尚书也。)〇班云是月甲辰望。乙巳旁生霸。〇平曰颜师古以下二截。为今文尚书者。谓梅书无此二截。则是古文之所无。古文之所无。则归之于今文而已。几见伏壁书中有武成篇乎。(二十八篇无武成。)赫赫孔安国古文尚书十六篇中。明有武成。而以不见收于伪书之故。蹴而斥之如此。岂不冤哉。
 孔(颖达)云律历志引武成者。焚书之后。有人伪为之。汉世谓之逸书。其后又亡其篇。(郑玄云武成逸书。建武之际亡。谓彼伪武成也。)〇阎云古文武成。建武之际亡。建武之前。刘向刘歆父子。校理秘书。其篇固具在也。一月癸巳。二月甲子。四月庚戌辛亥乙卯。(节)皆刘歆占之于象纬。验之于时令。考之于经传。无不吻合而后。(谓与伶州鸠之言相合。)著其说如此。班固所谓推法最密者也。(节)乃颜师古指之为今文。孔颖达指之为伪书。(孔云焚书之后。有人伪为之。)〇平曰潜丘之说。核而未备也。武成一篇。乃孔安国十六篇之一也。(上丁七)当时虽无师说。其有关历纪者。刘歆父子辛苦译解。伊训一条。(伊训亦十六篇之一。)武成三条。见录于三统。非取荒唐不根之杂书。苟然裒成者也。嗟乎。刘歆父子。亲校孔安国家所上孔壁真本。(上甲八)家传世掌。志壹精专。即孔壁之书。一点一画。或有差误。安国容或不知。刘歆父子。必辨之明白。何得以一字赝经。或载于三统历中乎。漆书可诬。郑本可骂。而刘历所载之经。凡尊古文之学者。断不敢非毁一字。乃冲远指刘历三条。谓出伪书。天下宁有此事。刘氏之于孔氏。纯诚血忱。阐发古文。宝之护之。如天球弘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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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至陷辱身名。暋不知悔。其两家敦好。宜至百世。乃冲远奉赝为祖。指真为贼。至诋刘氏家传之学而莫之悟焉。岂不惑哉。设如其言三条皆伪。则梅书又何与第一条相同乎。建武之际。其书虽亡。(杜林预知古文必亡。乃为漆书小册。以授弟子。而十六篇不入漆书。遂亡矣。)三统之历。依然具存。故班固得取以为志。安得以建武亡书之事。并诬此武成三条乎。刘历班志。其自作为文者。固多䮞驳。若文王之年。冒之武王。洪范之年。引为克殷之类是也。其残章缺句。采之于伊训武成者。必无一误。非后人所得诬也。(郑玄所云亡于建武者。即古文十六篇。非有别本。伪书亡也。)
 〔逸周书〕世俘解云一月丙辰旁生魄。若翼日丁巳。王征伐商。越若来二月既死魄。越五日甲子。咸刘商王纣。(节)四月既旁生魄。越六日庚戌。武王燎于周。若翼日辛亥。祀于位。越五日乙卯。乃以庶国。祀馘于周庙。(四月以下同。)〇阎云一月丙辰。二月甲子。大可议也。武王一月。实为辛卯朔。则一月旁生魄。当为丁未。翼日当为戊申。岂丙辰丁巳乎。(亦伪书)〇申(绰)云三统历所引者。略改数字。投入周书。而名之曰世俘。兼有武王田猎事。以合归兽之序也。
 朱子曰宗庙内事。日用丁已。汉志乃无丁未。而以庚戌燎于周庙。则为刚日。非所当用。而燎又非宗庙之礼。且以翌日辛亥。祀于天位。越五日乙卯。又祀馘于周庙。则六日之间。三举大祭。礼数而烦。近于不敬。抑亦经文所无。不知刘歆何所据也。(按张霸伪书。有武成篇。刘歆误以为古文。)〇镛案日用丁己者。少牢礼之文也。(己音纪)曲礼外事用刚日。内事用柔日。故郊特牲云社日用甲。少牢礼云祭日用丁。考之春秋则己卯烝丁丑烝。乙亥尝丁卯祫辛卯禘。皆用柔日。宗庙之祭。必用柔日。固有文也。虽然稽之经传。其不必然者亦多。郊特牲曰郊日用辛。(即周人之礼。)召诰郊用丁巳。左传雩祭用上辛季辛。(昭廿五)月令释菜用丁日。是外事不必用刚日也。告朔有少牢之荐。(见玉藻)夏至有祖庙之祭。(杂记孟献子之言。)朔日至日。未必皆丁己也。天子巡而告庙。(见王制)诸侯至则告庙。(左传桓二年)凡告庙之礼。亲告则用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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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则用币。(子思云)其出其至。未必皆丁己也。复胙者。绎祭也。三虞者。吉礼也。在礼必用刚日。是内事不必用柔日也。庚戌之燎于庙。又何必疑之。(且先儒或以外事为治兵。内事为祭祀。或于祭祀之中。又分内外。)盖礿祠烝尝。四时之正祭也。必用丁己。至于日至之祭。告朔之祭。告事之祭。或趁天时。或系人事。不诹刚柔。唯其宜也。大命既集。武功是告。燎于周庙者。告事之祭也。正祭曰烝尝。告事曰燎。如正祭曰郊。告事曰柴。又何必疑庚而信丁哉。〇又按燎者外神之礼也。大宗伯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封禅书曰荐五畤。加一牛以燎。杜邺所云燎禋有常者。此之谓也。(见郊祀志。)虽然燎于庙者。周人之礼也。燎则有烟。烟者禋也。郑玄之言曰禋之言烟也。烟气之臭闻者。(周礼注)故洛诰曰秬鬯二卣。禋于文王武王。虽国语有精意以享之训。梅注有明洁致敬之解。皆非本旨。禋也者烟也。故郊特牲云至敬贵臭。又曰周人尚臭。又曰萧合黍稷。臭阳达于墙屋。又曰焫萧合膻芗。又曰膟膋燔燎。以报阳也。祭义曰祭之日。鸾刀以刲。以取膟膋。又曰燔燎膻芗。见以萧光。以报气也。以此观之。周人于庙。非燎不祭。何得以燎于周庙。谓之赝书乎。特以后人言礼。皆以燔柴之祭。混而同之。故遂意庙不燎也。汉书郊祀志云燔燎南郊。晋书载纪云以修郊燎。北史齐帝纪云柴燎告天。沈约南郊诏云升烟燎于穹昊。自此以降。郊有燎而庙不燎矣。然大宗伯早有实柴一名。则尧典岱柴之遗法也。故觐礼祭天曰燔柴。尔雅祭天曰燔柴。柴与燎。不相通矣。假使宗庙之燎。都无经据。历志所载。明出古文。则遂当执此以压群书。况诸文历然乎。今日祭庙。明日祭天。在人虽烦。在神非渎。故出师之日。类乎帝。造乎祢。不以为烦。告功之日。燎于庙。祀于天。又何渎焉。至于越五日乙卯之祀。此乃友邦冢君。各献其功者。(各献所俘馘。)不得以王新祭庙。而不许其祀。六日之间。三举大祭。有何疑乎。〇阎潜丘云内事以柔日。为周定制。则洛诰戊辰。王在新邑烝祭何解。祭不欲数烦则召诰丁巳用牲于郊。翼日戊午乃社于新邑。又何解。余始悟晚出书改丁未祀庙者。欲合柔日。改庚戌柴望者。避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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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欲数也。〇又按武成本是孔壁之增多者。非张霸伪书。已见前。(上庚三)
厥四月哉生明。王来自商。至于丰。乃偃武修文。 归马于华山之阳。放牛于桃林之野。示天下弗服。 丁未。祀于周庙。邦甸侯卫骏奔走。执豆笾。 越三日庚戌。柴望。大告武成。既生魄。庶邦冢君暨百工。受命于周。
 〔蒐改〕乐记曰济河而西。马散之华山之阳而弗复乘。牛散之桃林之野而弗复服。〇周本纪曰营周居于洛邑而后去。纵马于华山之阳。放牛于桃林之虚。偃干戈。振兵释旅。示天下不复用也。〇钱甲云古人田赋出兵。丘甸出乘。王之马牛。皆取民间。今乃驱之山林。此桀纣之事。(李塨云诗云九十其犉。此公牛也。駉駉牡马。此公马也。)〇平曰公马私马姑舍是。归马是伪案也。乐记散马散牛。周本纪纵马放牛。吕氏春秋税马税牛。(吕云税马于华山。税牛于桃林。)留侯世家休马放牛。(张云休马华山之阳。放牛桃林之阴。)刘向新序纵马休牛。(潘岳西征赋亦云问休牛之故林。)张协七命息马韬弦。(庾信文亦云息马山阳。)马无故土。何得归之。唯书序武成曰往伐归兽者。以武王克殷归路。又行田猎。此古振旅之恒礼也。事见周本纪。(纪云罢兵西归。行狩记政事。乃作武成。)逸周书世俘解祀馘周庙之下。亦有行猎之语。归兽者馈禽以犒师也。左太冲魏都赋云武人归兽而去战。六臣注此甚明。(注以为罢猎。)伪者卤莽。以畜为兽。(尔雅释畜释兽。各为一篇。不混为一类。)遂取乐记。改散为归。以合归兽之文。孔冲远遁辞弥缝。犹不能掩。(书序疏)李塨欲奈何。〇服牛乘马。易传文也。乐记分言之。伪经马牛皆弗服。亦粗矣。
 〔窜改〕丁未祀于周庙。改律历(一作历)志。(本庚戌)庚戌柴望。改律历(一作历)志。(本辛亥)庶邦冢君。受命于周。改律历志。(本云乙卯。乃以庶国祀馘于周庙。)〇平曰伪者知内事宜用丁日。据小(一作少)牢 外事宜用刚日。故改庚为丁。以祭周庙。改辛为庚。以举柴望。自以为古礼可必合。班志可必压。千岁之耳目可必欺也。虽然周之祭天。本用辛日。故春秋记郊者三。其一用辛丑。(成十七)其一用辛亥。(定十五)其一用辛巳。(哀元年)郊用辛者。周礼也。故郊特牲亦以郊之用辛。为周人之礼。召诰丁巳之郊。又特例也。(亦柔日)董仲舒、刘向、王肃之等。皆有所论。则律历(一作历)志所载翌日辛亥。岂非周史之遗文乎。周鼎殷彝。本是古真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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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沈水入冢。破坏残缺。其片片蕤光。非牙郎赝物所敢伦比。伪者敢为是乎。〇又按献馘于庙。古之军礼也。治戎而出。受命于祖。归而献功。受命于祖。甘誓曰用命赏于祖。春秋记鲁人之礼曰归而饮至。以数军实。(隐五年)记晋人之礼曰振旅而恺俘授馘。饮至大赏。(僖廿八)斯则军礼之奕然者。克殷之后。诸侯之献功受赏。不于祖庙。当于何地。今改之曰受命于周。则太汗漫矣。
 阎云今武成以丁未祀周庙。越三日庚戌柴望。非书例也。(非古昔计日之例。)召诰唯三月丙午朏。越三日则为戊申。顾命丁卯命作册。度越七日则为癸酉。非离其日而数之也。今丁未祀于周庙。越三日为己酉。岂庚戌乎。〇平曰此亦伪案也。
 〔剽取〕骏奔走。执豆笾。窃礼大传。 大传曰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退。柴于上帝。祈于社。设奠于牧室。(奠告行主于牧野之馆。)遂率天下诸侯。执豆笾。逡奔走。追王太王亶父、王季历、文王昌。不以卑临尊也。〇镛案大传三礼。皆于牧野行之。盖以天子亲征。本载庙社之主。(见甘誓注曾子问。)祈于社。非祭丰邑之坛也。天子适四方先柴。(郊特牲)柴者在外之礼也。今梅氏之书。翻倒事实。改换字句。以牧为丰。以奠为祀。彼此混淆。不可取徵。其乱经极矣。
王若曰呜呼群后惟先。王建邦启土。公刘克笃前烈。至于太王。肇基王迹。王季其勤王家。我文考文王。克成厥勋。诞膺天命。以抚方夏。 大邦畏其力。小邦怀其德。 惟九年。大统未集。予小子其承厥志。
 〔依据〕太王、王季、文王。阴用伶州鸠语。 周语伶州鸠曰布令于商。昭显文德。(韦云商纣都。)底纣之多罪。所以宣三王之德也。(韦云太王、王季、文王。)反及嬴内。(地名读之如妫汭。)布宪施舍于百姓。(谓散财发粟。)所以优柔容民也。〇案布令于商者。晓告殷民也。今窃其意。以告诸侯。
 〔蒐辑〕左传北宫文子曰周书数文王之德曰。大国畏其力。小国怀其德。(襄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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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谬义〕惟九年大统未集。从纬书。〇平曰文王受命。厥享国五十年。(无逸文)何云九年。受命九年之说。本出谶纬家符命之论。而书大传、逸周书、三统历、帝王世纪等书。转相祖述。其无理极矣。受命九年之说不破。则太誓之十三年。亦冒文王之年者。蔡九峰既以太誓为武王即位之十三年。而文王之受命九年。弥缝为说。而可两合乎。
底商之罪。告于皇天后土。所过名山大川曰。惟有道曾孙周王发。将有大正于商。今商王受无道。暴殄天物。害虐烝民。为天下逋逃主。萃渊薮。 予小子既获仁人。敢祗承上帝。以遏乱略。华夏蛮貊。罔不率俾。
 〔剽取〕底商之罪。窃伶州鸠语。(底商之多罪。)〇平曰庭纣之罪。告于殷民也。岂告于天地山川哉。(底致也)
 〔剽取〕告于皇天后土名山大川。窃司马法。(彼云乃告于皇天上帝。祷于后土。山川冢社。乃造于先王。)〇平曰后土者官名。礼曰共工氏之子句龙为后土。与周弃之为后稷。无以异也。春秋以降。始与皇天。并举为说。(有若皇帝皇后之为配。)晋大夫反首以从君曰皇天后土。实闻君言。(僖十五)越王句践封山以自誓曰。皇天后土。四乡正之。(见越语)盖以穹然之苍。隤然之黄。指之为神也。故楚词曰皇天淫溢而秋霖。后土何时而得干。本皆闾巷之俚谚也。礼记云祭天地者。(曲礼及王制。)谓祭天神地示。而秦汉之礼。始于太社之外别祭后土。转辗讹误。下至王莽之时。南郊北郊。以祭皇天后土。而光武以高皇后配食于后土。则王莽之礼也。玆是宇宙崩坏之大变。曾谓西周圣王。乃有此告。〇周礼大祝云大会同造于庙。宜于社。过大山川则有事焉。玆是巡守望秩之义。至于胪列纣罪。告于山川。司马法之法也。
 〔蒐割〕墨子曰昔者武王。将事泰山隧。传曰泰山。有道曾孙周王有事。大事既获。仁人尚作。以祗商夏。蛮夷丑貉。虽有周亲。不若仁人。万方有罪。惟予一人。(兼爱中篇。)〇阎云玩其文义。乃既定天下。非伐纣时事也。〇平曰武王伐纣。不得先过泰山。且墨子所言。本自荒错。不知何说。伪者善于修润。但曾孙之称。不合礼例。曲礼唯诸侯于外事。得称曾孙。(曲礼云天子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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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内事曰孝王某。外事曰嗣王某。 诸侯临祭。内事曰孝子某侯某。外事曰曾孙某侯某。)盖以天子为天地神人之主。故得称嗣王。诸侯唯继其先祖之业。故自称曾孙。(礼注然)今也王而孙之。抑何故也。然且外事者。郊社之谓也。故曲礼别言鬼神。(曲礼云畛于鬼神曰天王某甫。)鬼神者。山川五祀之类也。王制曰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谓其牲号祝号品秩之崇卑。与天子之待公侯等也。天子于列国公侯之庙。将亦孙之乎。其在曲礼。畛于山川。则明云天王。而不云嗣王。明云某甫。而不言称名。(某甫者字也。)嗣与名。犹不肯之。况可云曾孙乎。晋平公诅齐于河神。称曾臣彪。(左传襄十八。)秦后王诅楚于亚驼神。犹称嗣王。(苏轼凤翔八观诗序。录诅楚文曰。秦嗣王。敢用吉王云云。)汉制名山大川。不领于天子之祝官。(封禅书)唐宪宗祭南海神。称嗣天子某。(韩愈所云册有天子名。)望山川而称孙。有是法乎。卫太子祷其出王。自称曾孙蒯聩。(左传哀二年。卫太子祷曰曾孙蒯聩。敢昭告皇祖文王。烈祖康叔。文祖襄公。)周公为武王祷于三王。厥称元孙王发。(见鲁世家。与金縢不同。)皆宜孙而孙之。不谬称也。惟甫田诗云以御田祖。又曰曾孙来止。朱子引曲礼及梅氏武成。以證其义。然考旧说。甫田本非祭田祖之诗。(仪礼大夫之祭。其嘏词例有宜稼于田等语。)其称曾孙。无可疑也。曾孙王发。又何礼也。〇暴殄天物。出王制。(田不以礼曰暴天物。)
 〔蒐取〕左传楚子为章华之宫。纳亡人以实之。芋尹无宇曰武王数纣之罪。以告诸侯曰。纣为天下逋逃主。萃渊薮。(昭七年)〇平曰此本告诸侯之辞。当时亦有周史。不必皆尚书。今以告天地山川。升之为尚书。
 〔剽取〕既获仁人。还用墨子。(文见上)华夏蛮貊。修润墨子。(彼云商夏蛮夷丑貉。)罔不率俾。出君奭。(彼云海隅出日。罔不率俾。)
恭成(一作天)(一作成)命。肆予东征。绥厥士女。惟其士女。篚厥玄黄。昭我周王。天休震动。用附我大邑周。 惟尔有神。尚克相予。以济兆民。无作神羞。
 〔蒐改〕孟子曰有攸不为臣。东征绥厥士女。篚厥玄黄。绍我周王见休。惟臣附于大邑周。其君子实玄黄于篚。以迎其君子。小人簟(一作箪)食壶浆。以迎其小人。(滕文公下篇。)〇赵云此道武王伐纣时。皆尚书逸篇之文也。篚厥玄黄。谓诸侯执玄三纁二之帛。愿见周王。望见休善也。君子小人。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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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执。以成其类也。〇平曰梅氏之书。忽增惟其士女一句。抑何故也。玄黄非士女之所得执也。(梅云士女筐篚。盛其丝帛。奉迎道次。)五玉三帛之贽。其秩最尊。卿大夫下至正士。犹不敢执。(王肃云孤执玄。其义非也。并详尧典说。)况于无位之士女乎。孟子当时。自诵而自解之曰。君子执篚以迎君子。小人执箪以迎小人。八字打开。明白无翳。赵邠卿亦以玄黄之篚。谓之诸侯之贽。凡读孟子。若孰不知。此乃伪者粗卤。忽仿郑风溱洧诗句法。搀入衍语曰。惟其士女。篚厥玄黄。从而为之自注曰。士女执篚。盛其丝帛。奉迎于道次。(孔疏无所论。盖知其破绽而掩之。)嗟乎。此何言也。当纣之时。有司掊克。民膏已竭。武王自称为天下除残贼。而路次停车。受此可怜之丝帛。天下其有是乎。士庶之贽。不过雉鹜。妇人之贽。不过脯栗。(见曲礼)敢以非礼之物。媚于天吏乎。此又伪案之铁锢者。何以白矣。
 郑玄禹贡注。引胤征云篚厥玄黄。昭我周王。(见虞书正义。)〇郭璞尔雅注云逸书曰钊我周王。(释诂云昭觐。钊觌见也。郭注曰云云。)〇案篚厥二句。若本武成之文。则武成胤征。皆入于十六篇中。所谓十六篇。烂脱错乱。别为一部。周书之策。误入夏书之编。故郑有此误引也。郭注所引。或于逸周书中。有此一句。今不可考。(孟子昭作绍。非郭所引。)
 〔考覈〕崔述云此文云有攸不为臣。则非伐纣之事明矣。纣安能为周之臣哉。伪武成篇。采此文于武王伐纣之时。而又患其不合。乃删其首句(有攸不为臣。)及末句臣字。以求合于其事。若于则孟子何故增此数字。使其文理不通乎。至引太誓之文。(此章下。即引太誓。)特以證取残之意。原不必即为此事。况太誓既亡。安知当日之非追述往事耶。自武王即位至伐纣十一年。其间岂能绝无征伐。故史记有观兵之文。而金仁山以戡黎为武王之事。此或即戡黎或观兵。均未可知。要之当在伐纣之前也。〇镛案东壁此论。精核中理。其非伐纣之事明矣。但武王于克殷为王之前。不得以不为臣。声罪致讨于诸侯。虽伐崇伐密戡黎等事。尽属武王。而殷不亡而纣不死。则必不得以不为臣而问罪。不过讨其残虐淫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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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而已。然则已平殷乱。天下宗周之后。有攸不为臣。武王乃得以不为臣致讨也。今之武成曰归马放牛。示天下弗复用。垂拱而天下治。今人习于此文。(周本纪亦然。)遂谓武王克殷之后。不复用兵。故东壁亦以此为克殷之前事。然克殷之前。普天率土。皆不为臣。何得云有攸不为臣乎。淮夷徐戎。久犹不靖。当时亦岂无之乎。
 〔剽袭〕惟尔有神。无作神羞等句。袭晋平公卫太子之祷文。(晋平公云无作神羞唯尔有神裁之。卫太子云无作三祖羞。)其胪列纣罪。亦彼文法。
 毛云武成原无脱误。而宋人谓有脱误。程氏刘氏各有改本。蔡氏另刻一考定武成。入经中。〇平曰昔宋先正既疑其伪。又从而考定第次。亦多事矣。然伪者本自作错乱。窃自托于先古之简编。不知其诈者。恶得无考定。告皇天一段。并作告诸侯之词。犹之可也。此下又越篚玄黄一段。忽曰惟尔有神。尚克相予。则太酩酊矣。毛将奈何。
既戊午师渡孟津。癸亥陈于商郊。俟天休命。 甲子昧爽。受率其旅若林。会于牧野。罔有敌于我师。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血流漂杵。一戎衣。天下大定。 乃反商政。政由旧。释箕子囚。封比干墓。式商容闾。散鹿台之财。发钜桥之粟。 大赉于四海。而万姓悦服。
 〔依据〕戊午师渡孟津。还用旧序。律历(一作历)志 癸亥甲子。皆袭律历(一作历)志。(又据伶州鸠之言)俟天休命。依于乐记。(记云迟而又久何也。子曰总干山立。武王之事也。)又袭周本纪。(始云女未知天命。至商告于百姓曰。上天降休。商人皆再拜。)〇平曰乐记之云迟久者。以待诸侯之至也。(乐记文)非待天命。甲子之战。而俟天命于癸亥。不已晚乎。武王不奉天命。发兵犯京。结阵牧野而后。始俟天命乎。舜禹顿忘文德。为苗蛮而敷之。武王不知天命。至牧野而俟之。皆奇语也。
 〔剽取〕率其旅若林。会于牧野。窃大明诗。(诗云殷商之旅。其会如林。矢于牧野。)前徒倒戈。袭周本纪。(武王亟入。纣师皆倒兵以战。)〇平曰倒戈者。倒兵也。谢承后汉书。或责蔡邕云君世受汉恩。曾不倒戈。(邕闻卓死。有叹息之声。故允责之。)江表传云孙皓行军。兵士不堪曰。若遇敌。便当倒戈。(遇大雪寒冻。)倒戈。盖汉魏时恒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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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孟子曰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以至仁伐至不仁。何其血之流杵也。〇战国策武安君。与韩魏战于伊阙。流血漂卤。(卤楯也)
 〔误用〕一戎衣。袭中庸。(中庸壹戎衣。)〇平曰中庸郑注。读之如殪戎殷。殪戎殷者。康诰文也。(古者甲冑。不谓之戎衣。)伪者但见中庸。不见郑注。误用之耳。(详下康诰说。)
 〔蒐删〕乐记云武王克殷反商。(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封帝尧之后。封帝舜之后。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后。投殷之后于宋。)封王子比干之墓。释箕子之囚。使之行商容而复其位。(郑云行犹视也。使箕子视商礼乐之官。〇孔云郑不见古文。商容人名。以为礼乐。)〇周本纪云命召公释箕子之囚。命毕公释百姓之囚。表商容之闾。命闳夭封比干之墓。(留侯世家云武王代纣。表商容之闾。今陛下能表贤者之闾。式智者之门乎。)〇案韩诗外传云武王克殷。欲以商容为三公。商容固辞。(容尝执羽籥。冯于马徒。)史记燕王遗乐閒书曰。纣之时。商容不达。身秪辱焉。盖贤者也。虽然周本纪留侯世家。唯有表闾之说。今云式闾何也。张良谓式智者之门。伪者依此而改之也。车上一俛。不足为大政。何以记之于武成也。(武成序识其政事。)〇吕览云表商容之闾。(士过者趋。车过者下。)
 
〔蒐取〕周本纪云命南宫括。散鹿台之财。发钜桥之粟。〇论语曰周有大赉。善人是富。〇平曰诗云陈锡载周。大赉之义也。(义见余诗说。)武王班赐诸侯。分其宝玉。散财发粟。以振贫弱。(史记文)然安得大赉至及四海之远。此伪者之浮夸也。乐记云庶士倍禄。(即府史之属。)庶民弛政。(宽其征役也。)如斯而已。四海非所及也。
列爵惟五。分土惟三。建官惟贤。位事惟能。 重民五教。惟食丧祭。 惇信明义。崇德报功。垂拱而天下治。
 〔依据〕爵五土三。袭汉书地理志。(志云周爵五等。其土三等。)〇平曰爵五土三。孟子王制。其文甚备。不但汉书而已。
 〔蒐改〕论语曰所重民。食丧祭。〇孔安国曰重民。国之本也。重食。民之命也。重丧。所以致哀。重祭。所以致敬。〇镛案孔注似误。民食者。农用八政。一曰食也。丧祭者。农用八政。三曰祀也。周礼丧荒之式。祭祀之式。皆以财用言也。民食丧祭。可二可三。不可四也。四之则非类。文不调协。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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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是闷。去民为三。搀入五教。则尤不类矣。且孔安国既注武成。不言此句出于武成。又何疏也。
 〔剽取〕易大传曰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〇平曰垂拱与垂衣裳不同。玉藻云侍于君者。颐霤垂拱。貌之恭也。秦汉以来。渐以拱手谓之垂拱。史记苏秦传云今君高拱而两有之。(李斯传陛下深拱禁中。)风俗通云三皇垂拱无为。(夏侯湛虞舜赞云垂拱临民。)故伪者用之如此。要非古经之文。
第二集经集第三十一卷○梅氏书平
 梅氏书平[八]○旅獒
  
惟克商。遂通道于九夷八蛮。 西旅底贡厥獒。太保乃作旅獒。用训于王。曰呜呼。明王慎德。四夷咸宾。无有远迩。毕献方物。惟服食器用。 王乃昭德之致于异姓之邦。无替厥服。分宝王(一作玉)于伯叔之国。时庸展亲。
 〔剽袭〕鲁语仲尼曰昔武王克商。通道于九夷百蛮。使各以方贿来贡。于是肃慎氏贡楛矢。先王欲昭其令德之致远也。以示后人。以分诸陈。古者分同姓以珍玉。展亲也。分异姓以远方之职贡。使无忘服也。故分陈以肃慎氏之贡。〇平曰旅獒首章。全取孔子楛矢之说。以为酶本。然事本绝殊。文多不合。仲尼先言九夷者。为肃慎本东夷也。今也獒自西戎。而通道仍不过夷蛮。獒何以至矣。欲昭其令德之致远者。非仲尼词拙也。今改之曰昭德之致。无已太简。(家语云昭其令德之致远物也。其文尤长。)天子之于诸侯。同姓曰伯父叔父。异姓曰伯舅叔舅。(见左传)伯叔者。异姓之所同用。今专以为同姓之名。又何故也。(古者五十而伯仲。故申生谓狐突曰伯氏。子游谓县子曰叔氏。私相称呼。亦异姓之所同。)明堂位、崇鼎、贯鼎、和钟、离磬。皆鲁之宗器也。(又越棘大弓。)又左传晋之籍谈。(昭十五)卫之祝鮀。(定四年)详言唐叔、康叔分器之事。此展亲也。其必以远方之贡。分于异姓之邦者。使不忘来服之义也。改之曰无替厥服。则本义晦矣。
人不易物。惟德其物。 德盛不狎侮。狎侮君子。罔以尽人心。狎侮小人。罔以尽其力。 不役耳目。百度惟贞。 玩人。丧德。玩物。丧志。 志以道宁。言以道接。 不作无益。害有益。功乃成。不贵异物。贱用物。民乃足。 犬马非其土性。不畜。珍禽奇兽。不育于国。 不宝远物。则远人格。所宝惟贤。则迩人安。
 〔蒐取〕左传宫之奇引周书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僖五年)〇杜云物一而二用。(孔云民不易物者。设有二人。俱以物祭。不改易此物。惟有德者。神享是物。)〇案惟德繄物者。谓物不能自物。唯为有德者之所荐。然后物能为物。如黍稷牲币之等。唯贵乎德将也。此亦论祭祀之理。于旅獒何干。(蔡读之为轻易。则是宫之奇之言。不可通。)
 〔旁剽〕张衡东京赋云重舌之人。九译来王。心不乱其所往。目不见其可欲。贱犀象简珠玉。所贵惟贤。所宝惟谷。〇平曰因有贱犀象句。竟剽一句。
 〔旁剽〕左传云晋侯乘郑马。及战陷于泞。是非此土所生。不习其用也。(僖十五〇孔疏引之。)〇平曰诸所戒语。布在史册。离披烂漫。不必悉求其所出也。
呜呼。夙夜。罔或不勤。不矜细行。终累大德。 为山九仞。功亏一篑。 允迪玆。生民保厥居。惟乃世王。
 〔剽取〕论语譬如为山。未成一篑止。吾止也。譬如平地。虽覆一篑进。吾往也。(子罕篇)〇梅鷟云一篑。攘论语。九仞。攘孟子。(孟子有掘井九仞之喻。)〇阎云掘井可言九仞。为山不可言九仞。荀子一书。于山皆曰百仞。〇平曰武王得旅獒。无从兽荒亡之理。今玆一篇。若伊尹之戒太甲。伪者不知变如此。
第二集经集第三十一卷○梅氏书平
 梅氏书平[八]○微子之命
  
王若曰猷。殷王元子。惟稽古。崇德。象贤。统承先王。修其礼物。作宾于王家。与国咸休。永世无穷。
 〔依据〕左传云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哀九年)〇宋世家曰微子开者。帝乙之首子。而纣之庶兄也。(吕氏春秋云纣之母生微子启与仲衍。及改为妻始生纣。纣父欲立微子启为太子。太史据法争之曰。有妻之子则不可立妾之子。因立纣。)〇崔述云牧誓有云昏弃厥遗王父母弟。王父似指箕比。母弟似指微子。恐微子乃纣之同母弟。未必果纣之异母兄也。至于吕览之说。尤为乖谬。古者本无以妾为妻之事。即令帝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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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此事。彼既妻妾不辨矣。复何辨于嫡庶哉。夫妾既为后矣。则妾之子女。即后之子女也。汤武皆以诸侯为天子。若如太史之说。亦当立其为天子后所生之少子。而不得立其长子乎。太史诚能据法而争。何不争之于立妾为妻之日也。妾可以为后。而妾之子。不可以为太子乎。
 〇镛案崔说核矣。但孟子明云以纣为兄之子。而有微子、比干。(告子上篇公都子之言。)则微子之必帝乙之子。亦未可知。诚若微子为帝乙之子。则武王当时。舍微子而立武庚。亦恐不然。伪者但据左传。直称曰殷王元子。何如哉。(吕览以仲衍为微仲亦误。衍者微子之次子。见檀弓。)
 〔误用〕礼记云继世以立诸侯。象贤也。(郊特牲)〇平曰礼记之义。盖云天下无生而贵者。诸侯之子。不必为诸侯。而必使之继世者。象肖子之继贤父也。(郑注亦此意。)微子之封于宋。非继世也。何谓象贤。误用矣。
呜呼。乃祖成汤。克齐圣广渊。皇天眷佑。诞受厥命。抚民以宽。除其邪虐。功加于时。德垂后裔。 尔惟践修厥猷。旧有令闻。恪慎克孝。肃恭神人。 予嘉乃德。曰笃不忘。上帝时歆。下民祗协。庸建尔于上公。尹玆东夏。
 〔剽取〕齐圣广渊。窃史克语。(文十八年。左传云史克曰高阳氏有才子八人。齐圣广渊。谓之八恺。)〇除其邪虐。袭国语祭法。(鲁语展禽云汤以宽治民而除其邪。〇祭法云汤以宽治民而除其虐。)〇曰笃不忘。窃襄王之命。(僖十二年。左传襄王命管仲曰嘉乃懿德。谓笃不忘。往践乃职。无逆朕命。)〇平曰殷周之文。毋论誓诰训命。无不诘屈聱牙。伪书概是四言截句。诚有欺世之心。不应白直如此。方其撰辑之时。不过如束晰补亡之诗。本非恶意。意变而至是耳。
钦哉。往敷乃训。慎乃服命。率由典常。以蕃王室。弘乃烈祖。律乃有民。永绥厥位。毗予一人。世世享德。万邦作式。俾我有周。无斁。 呜呼。往哉惟休。无替朕命。
 平曰诛戮再行。恩典复降。作是命者。不能无哀恳恻怛之言。今读全篇。一何冷落如此。
第二集经集第三十一卷○梅氏书平
 梅氏书平[八]○蔡仲之命(郑目录第九十七。梅本升在多方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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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周公位冢宰。正百工。群叔流言。乃致辟管叔于商。囚蔡叔于郭邻。以车七乘。 降霍叔于庶人。三年不齿。 蔡仲克庸祗德。周公以为卿士。叔卒。乃命诸王。邦之蔡。
 阎云康诰文侯之命。皆无篇端之序。今取祝鮀之言。以为序赘。〇平曰不唯此篇而已。如五子之歌、胤征、伊训、太甲、说命之等。皆以篇端之序。伪态益昭矣。撰词命者。撰命词而已。叙事何为。
 〔蒐增〕左传(定四年)祝鮀告苌弘曰昔周公相成王。以尹天下。管蔡启商。惎间王室。王于是乎杀管叔而蔡蔡叔。以车七乘徒七十人。其子蔡仲改行帅德。周公举之以为卿士。见诸王而命之以蔡。(管蔡世家云管叔蔡叔。挟武庚以作乱。周公承成王命。诛武庚杀管叔。而放蔡叔迁之。与车十乘徒七十人。蔡叔度既迁而死。其子胡改行率德。周公闻之。以为鲁卿士。鲁国治。于是言于成王。复奉于蔡。以奉蔡叔之祀。)〇孔(颖达)云周公身不就封。安得使胡为卿士。迁说谬耳。〇平曰卿士者。王朝之所有。(其證甚多。今略之。)迁说固误。卿士之事。于此篇大是赘疣。其手法钝矣。
 
(敬)云后儒误解金縢以我之勿辟。为刑辟。谓公致辟管叔。遂作伪命。(毛云若然周公诛管蔡。为伪事矣。)〇平曰京山之意。谓金縢之我之勿辟。非刑辟之辟。(史作避)非谓诛管蔡。是虚事也。然祝鮀则曰王杀之。史迁则曰承王命杀之。今若以金縢之勿辟。谓弗杀之意。则是周公自杀之矣。胡可不辨。梅注金縢曰辟。法也。我不以法法三叔。则无以告先王。此周公先起杀心。以杀三叔。尚当不辨乎。鲁世家明云我之所以弗避而摄行政者。恐天下畔周。无以告我先王。(此真古文说。)关系周公心迹之仁暴如此。尚当不辨乎。伪者每有误注。必另撰一经。以證其误注。(凡有五六处。)此云致辟管叔。即其一也。京山之说非乎。
 〔依据〕逸周书王子禄父奔。管叔、霍叔缢。乃囚蔡叔于郭邻。(周书作洛。解郭邻为郭淩。孔晁云地名。未详所在。)〇梅云郭邻。中国之外地名。(苏东坡云郭虢也。五家为邻。)〇平曰四凶流窜。皆在禹贡九州之内。何必蔡叔独囚异域。逸周书多与梅书互为声援。所谓郭邻何知所在。东坡以郭为虢。迂甚矣。(虞虢入于晋。内地也。则不可云蔡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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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既放矣。又何囚也。王子放出。犹有威仪。贰车七乘(史云七。乘字误也。)徒七十人。然而囚之。有是法乎。周礼贰车之数。诸侯七乘。大夫五乘。七乘之车。未尝少也。三苗之窜。其民同徙。故禹贡曰三苗丕叙。名虽流窜。往而为君长也。蔡叔之蔡。亦安知不然。而必囚之于异域哉。
 彼见大司寇圜土之文。私自议律曰流言者害人也。其重者宜囚圜土。其轻者宜罚不齿。(并见大司寇。)然且反于中国一句。未免设看。遂以蔡叔囚于中国之外。其陋劣无识。胡至于此。中国者国中也。(周礼注云反乡里。)齐王授孟子以中国之室。岂必孟子来自夷蔡之地乎。逸周书伪蔡命。未知何者先造。而其必曰囚。而曰不齿者。据周礼也。岂不嗟哉。(伪经去徒七十。伪注以七为少。亦非也。)
 〔冤案〕霍叔之冤。起于郑玄诗谱。〇周本纪。武王封纣子禄父殷之馀民。乃使其弟管叔鲜、蔡叔度。相禄父治殷。〇鲁世家。武王封纣子武庚禄父。使管叔、蔡叔傅之。〇管蔡世家。二人相武庚禄父。治殷遗民。〇书大传曰武王杀纣。立武庚继公子禄父。使管叔蔡叔监禄父。禄父及三监叛。(孔颖达云使管蔡监禄父。禄父不自监也。言禄父及三监叛。则禄父已外。更有三人为监。以管蔡霍三叔。为三监明矣。)〇汉书地理志云邶以封纣子武庚。鄘管叔尹之。卫蔡叔尹之。以监殷民。谓之三监。(孔颖达云地理志三监。武庚为其一。无霍叔矣。〇王肃、服虔皆依志为说。郑不然。)〇郑玄诗谱云邶鄘卫者。庶殷顽民。被纣化日久。乃三分其地。置三监。使管叔、蔡叔、霍叔尹而教之。〇孔颖达书疏云霍叔不监殷民。周公不伐霍叔。盖在京邑。闻管叔之言。流传其言。〇平曰嗟乎冤哉。霍叔也。畔周党殷。诬兄罔上。以谋危宗国。是何等大恶。任指一夫。以充三数。天下有是冤哉。据王制曰天子使其大夫为三监。监于方伯之国。国三人。(又燕礼注云牧有三监。)三监者官名。本以三人之故。名曰三监。既名三监之后。不必三人也。汉壶关三老董公。未必是三人。尧之四岳。未必是四人。秦之五大夫赵婴。未必是五人。奚独殷之三监。必求三人。书大传始言管蔡二人。终云禄父与三监叛者。彼以管蔡二人为三监。非有一夫无名没字。隐伏其间。(两人之外。自古无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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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班固、郑玄必欲蔓延是狱。以充三额。或以武庚当之。或以霍叔补之。武庚可矣。霍叔何罪。夫天子之所以设三监者。监侯伯也。与汉之诸侯王师傅。意趣略同。(史直云傅相。)乃使武庚自监其躬。世无此法。然叛则叛矣。其名不冤。若霍叔者。本以文王之昭。封于武王之初。(克殷初)传子传孙。与国同休。曾无纤毫罪恶著于史册。下逮晋献公之时。不幸灭绝。(闵元年)忽于一千三百年之后。无故被乱逆之名于郑玄之笔头。死者有知。其不饮泣。自周以来。凡记流言作乱之事者。止有管蔡。不闻霍叔。殷本纪、周本纪、鲁世家、管蔡世家。以至左传祝鮀之言。(文见上)周语富辰之言。(云二叔不咸。)楚语士亹之言。(云管蔡为文王之奸子。)无一参差。然且管叔为魁。故若金縢孟子。但举管叔。诚使霍叔或有罪恶。可与为三。何先秦西京经史百家之文。遂无实验。必待郑康成之诗谱。始奋董狐之笔哉。
 逸周书七十一篇。虽与汉志相合。隋志称汲冢周书。岂无故题名如是乎。(四库书目斥隋志。)必晋代所得汲冢诸书中。亦有周书称名者。与流来之逸周书。混为一部耳。霍叔缢蔡叔囚等说。于古绝无影响。唯逸周书有此二句。为郑谱梅书之声援。何足据也。
 甚则近所刊书大传中。增入二字曰武王使管叔、蔡叔、霍叔。监禄父。(是亦非郑玄之所增。即右梅书者所为。)后出之书。何足据也。唯周纪金縢。每云群弟流言。一蔡叔不足以为群。故并逮霍叔。(毛大可之言。)然群之为言众也。自三以上。谓之群。(字从羊。献三曰群。)虽增霍叔。仍不足以为群。且使霍叔同作三监。遂无一弟在内播传。何得流言转入王耳。凡群弟之自曹郕、毛聃。理宜分受。霍叔无独当之理。乃伪者据郑谱。执霍叔竟补三监之额。遂铁千古之案。悲夫。〇平曰三年不齿。又何罚也。据大司寇凡害人者。寘之圜土。(狱城也)其能改者。反于中国。不齿三年。(不得以年次列于平民。)王制凡不帅教者。移之郊遂。又不变者。屏之远方。终身不齿。(王藻云玄冠缟武。不齿之服。)今霍叔三年不齿。为犯害人律乎。为犯不帅教律乎。(逸周书霍叔缢而死。梅书降为庶人。又非纯用其义者。)如其与闻。罪不止此。苟云非情。今王叔父。不能僇辱如是。且诸侯王有罪。免为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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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者汉法也。大司寇有议亲之辟。文王世子论公族之刑。未闻其有降庶人之法也。蔡叔罪重。犹有贰车从徒。不失尊贵之体。霍叔罪轻。降为匹庶。又何其不伦也。
 梅云周公圻内诸侯。二卿治事。〇平曰窃详卿士之名。唯王国有之。诗云皇父卿士。番维司徒。(十月篇)诗云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常武篇)郑桓公为平王卿士。(春秋传)虢仲、虢叔。为文王卿士。(僖五年)虢公忌父。为周卿士。(隐八年)周公摄行天子事。周之卿士。亦周公之卿士。故左传云为己卿士。梅以为周公采邑之卿。亦误矣。且蔡世家云蔡叔既死。周公始举蔡仲。以为卿士。伪经先举蔡仲。乃卒蔡叔。于情于法。两不近理。
王若曰小子胡。惟尔率德改行。克慎厥猷。肆予命尔。侯于东土。往即乃封。敬哉。 尔尚盖前人之愆。惟忠惟孝。尔乃迈迹自身。克勤无怠。以垂宪乃后。 率乃祖文王之彝训。无若尔考之违王命。
 〔剽取〕率德改行。还用祝鮀之言。(亦史文)侯于东土。袭鲁颂。(閟宫诗)〇平曰因其旧封而封之。何云侯于东土。
 〔蒐增〕左传祝鮀曰命之以蔡。其命书云王曰胡。无若尔考之违王命。(定四年)〇平曰王曰胡之下。增几句。
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 为善不同。同归于治。为恶不同。同归于乱。尔其戒哉。 慎厥初。惟厥终。终以不困。不惟厥终。终以困穷。懋乃攸绩。睦乃四邻。以蕃王室。以和兄弟。康济小民。 率自中。无作聪明。乱旧章。 详乃视听。罔以侧言改厥度。则予一人汝嘉。 王曰呜呼。小子胡。汝往哉。无荒弃朕命。
 〔蒐取〕左传宫之奇引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僖五年)〇左传大叔文子引书曰慎始而敬终。终以不困。(襄廿五)〇惟惠之怀。袭论语。(彼云小人怀惠。)〇详乃视听。袭康诰。(彼云高乃听。)
第二集经集第三十一卷○梅氏书平
 梅氏书平[九]○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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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周王抚万邦。巡侯甸。四征弗庭。绥厥兆民。六服群辟。罔不承德。归于宗周。董正治官。 王曰若昔大猷。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 曰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内有百揆四岳。外有州牧侯伯。庶政惟和。万国咸宁。 夏商官倍。亦克用乂。明王立政。不惟其官。惟其人。 今予小子。祗勤于德。夙夜不逮。仰惟前代时若。训迪厥官。
 平曰头一句惟周王。此何言也。夏王二字。始出于汤誓。商王二字。始出于牧誓。周鼎未迁。何云周王。伪者可谓妄发。(诰告殷民。则或称周王。)〇四征弗庭。袭左传。(襄十六年。大夫盟以讨弗庭。)〇六服者。周制王畿为内服。侯甸男采卫为内五服。蛮夷镇蕃为外四服。(详下康王之诰。)除外四服则六服而已。(孔疏唯除夷镇蕃三服。不数王畿。)
 〔證误〕唐虞稽古。自掩其谬义。〇平曰虞书之言。曰若稽古者。夏史之致辞也。(如后世之臣谨按。)伪者误注曰顺考古道而行之者帝尧。则稽古二字。俨若帝尧之徽号矣。伪者每有误注。于心不安。辄另撰伪经。以證其误注。(凡有五六事。)此其一也。唐虞者。稽古之国乎。
 〔剽改〕明堂位曰有虞氏官五十。夏后氏官百。殷二百。周三百。(孔云礼记是后世之言。不与经典合。)〇平曰周礼六官之属。各领六十。为三百六十。以应周天之数。(郑玄云)古虽简省。虞之五十。夏之唯百。皆不近理。伪者之剽而改之。以是也。
 然内有百揆四岳。外有州牧侯伯。二京以上。无此陋文。且建官惟百。内职也。即又承之曰州牧伯。其粗率如此。
立太师太傅太保。玆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官不必备。惟其人。 少师少傅少保。曰三孤。贰公弘化。寅亮天地。弼予一人。
 〔蒐改〕礼记曰三王教世子。必以礼乐。立太傅少傅以养之。入则有保。出则有师。记曰虞夏商周。有师保。有疑丞。设四辅及三公。不必备。唯其人。语使能也。(文王世子。)〇大戴礼曰昔者成王。幼在襁褓之中。召公为太保。周公为太傅。太公为太师。此三公之职也。于是为置三少。皆上大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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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少保少傅少师。是与大夫宴者也。(保傅篇本贾谊书。)〇汉书百官公卿表云夏殷亡闻焉。周官则备矣。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是为六卿。各有徒属。太师大(一作太)傅太保。是为三公。盖参天子坐而议政。无不总统。故不以一职为官名。又立三少。为之副。少师少傅少保。是为孤卿。与六卿为九焉。记曰三公无官。言其有人然后充之。〇阎云伪者以汉百官表。运而为之。〇平曰周礼六官。无三公三少之职。然春官典命云王之三公八命。(郑注不言三太是三公。)秋官卿士为三公前驱。(节)朝士掌外朝之法。左九棘。孤卿位焉。(孤三卿六共九人。)面三槐。三公位焉。(注不言三太。)则周制有三公三孤明矣。然伪者所本。在汉表也。
 罗喻义云太师太傅太保。太子三公也。(据贾谊)岂有人主已长而须保者。(毛云诗云尹氏太师。又云太师维垣。又云太师皇父。武王以太公为太师。召公为太保。并与太子无涉。)〇平曰罗说非也。据大戴礼。凡辅养太子之官。非如后世东宫僚属之别设一府者。太史书过。膳宰彻膳。太宰持升。而御户巾车。鸣鸾以为节。皆大朝之官。何必三公三少。别有建立。汤之于伊尹。学焉而后臣之。桓公之于管仲。学焉而后臣之。(孟子云)故扬雄以孟子为万乘之师。(解嘲文)桓谭以百里奚为王霸之师。(新论文)张良为王者师。帐禹为帝者师。自古以来。帝王皆有师也。周礼六官之属。凡王后太子之事。一例供给。以此推之。天子三公。亦可以教太子。但非大德不立三公。故春秋以来。乃为太子别立保傅。晋献公之子四五人。各立一傅。(狐突傅申生。荀息傅奚齐类。)赵武灵王以周绍为太子传(一作傅)。秦孝公以公子虔为太子傅。公孙贾为太子师。在汉疏广萧望之等。为太傅少傅。则太子之官也。宗室诸侯王。皆有太傅。而天子三公。始谓之相国。左右丞相。盖秦法也。秦人尊主卑臣。唯太子有师傅。王者勿之。此后世之敝俗。贾谊始顺时论。专以三公为辅养太子之职。安得以是议古之三公乎。
 下至后魏之时。三公始有两样。有天子之三师。有太子之三师。后周隋唐以来。天子曰三公。太子曰三师。要非古典。毛说是也。虽然周官则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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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也。适其所言不差耳。
 周礼疏云(地官师氏疏。)郑志赵商问。案成王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玆惟三公。即三公之号。自有师保之名。成王周官。是周公摄政三年事。此周礼是周公摄政六年时。则三公自名师保。起之在前何也。郑答曰周公左召公右。兼师保。(据君奭之序。)初时然矣。〇镛案郑不见梅氏周官。何知太师太保之为三公。师氏保氏。本是中下大夫。而郑以君奭序之周公为师召公为保当之。(师氏注)郑何曾梦见周官。所谓郑志。其在陈隋之际。为右梅书者所变乱如此。非理之说。多所撺入。不足疑也。〇郑于周礼小宰之注云成王作周官。其志有述天授位之义。(贾疏以燮理阴阳等句当之。非矣。)此郑本注书序故言之。(非见梅书也。)郑于周礼乡老之注云三公者。内与王论道。中参六官之事。外与六乡之教。(亦无燮理等语。)此郑知有三公。而不知师傅保是三公也。
 〔剽取〕三公论道。窃考工记。(彼云坐而论道。谓之王公。)又据乡老之注。(郑云三公者。与王论道。)〇燮理阴阳。袭陈平魏相之语。〇平曰理阴阳顺四时。以为三公之职。于古典无据。汉初周勃为丞相。不能对决狱钱谷之数。汗出沾背。陈平以权辞救解之曰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遂万物之宜。(以下略之。)此是老奸调护僚相之言。岂必为石典。
 魏相始为郡守。颇任功能。以严得名。及其治行已著。乃用丙吉之策。务自重韬晦。及为丞相。唯奉行故事。以护己短。遂倡理阴阳顺四时之说。以欺人主。以固禄位。使赵尧举春。李舜举夏。儿汤举秋。贡禹举冬。自以为依仿羲和之典。
 丙吉为相。绍述此法。务持大体。不问杀人而问牛喘。自以为调和阴阳。每读汉书。为之拊掌大笑。以为英雄欺人之术。不可以事君。曾谓周公制官。首以是为三公之职掌乎。
 舜相尧。禹相舜。益稷相舜禹。伊尹相汤。周召相武王。绝无此说。唯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虽大臣勿之饶焉。故尧谓舜曰乃言底可绩。禹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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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奏功行。不避嫌羞。(皋陶谟)孰云燮理阴阳。可为职业耶。汤之时。伊尹为相。而有七年之旱。太戊之时。伊陟为相。而有桑谷之妖。何燮理如此。是二人者。将免冠顿首。引疾谢事而去乎。后世之为三公者。动引此义。不任功绩。百工颓惰。万事隳坏。而方且偃蹇自重。以遮其庸陋无能之质。皆魏丙之所流也。今窃此二人。鄙诈欺人之术。俨作一经。命之曰周公之法。以诏后世。其害于政而蠹人家国。顾将何如。其所云师傅保者。又以辅导君德自命。而尸位素餐以自便。噫谁正之。
冢宰掌邦治。统百官。均四海。 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扰兆民。 宗伯掌邦礼。治神人。和上下。 司马掌邦政。统六师。平邦国。 司寇掌邦禁。诘奸慝。刑暴乱。 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时地利。 六卿分职。各准(一作率)其属。以倡九牧。阜成兆民。
 〔依据〕周礼。冢宰掌邦治均邦国。(节)司徒掌邦教安扰邦国。(节)宗伯掌邦礼和邦国。(节)司马掌邦政平邦国。(节)司寇掌邦禁刑邦国。(又云诘四方。)〇小宰职云一曰治职。以均万民。以节财用。二曰教职。以宁万民。以怀宾客。三曰礼职。以谐万民。以事鬼神。四曰政职。以正万民。以聚百物。五曰刑职。以纠万民。以除盗贼。六曰事职。以富邦国。以养万民。以生百物。(又太宰职云六曰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〇孔云(周官疏)周礼冬官亡。小宰职云六曰冬官掌邦事。又云六曰事职。以富邦国。以养百姓。(马融云事职掌百工器用。)与此主土居民。全不相当。〇平曰伪者依据周礼。以饰六官。如均字扰字和字平字。寸寸移摹。半依半违。以掩人目。至于冬官。如瞽失相。狼狈彷徨。不知太宰小宰。仍有正文。掌曰邦事。典曰事典。职曰事职。乃以自意肆然命之曰司空掌邦土。孰云冬官之职。掌王之土地耶。马融司空之注。谓之空土则有之矣。直云邦土可乎。伪案也。
 〔旁剽〕王制云司空度地居民时四时。〇平曰居四民时地利。半出于考工记。(彼首论士农工商。次言天时地气。)半袭于王制。而其必云居四民者。依于考工也。(又管子论居四民之法。见齐语。)竟与周礼相舛。何益之有。〇周礼太宰云三曰礼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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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统百官。谓以礼仪统率百官也。伪者生于礼崩之世。不知此义。移此三字。用之于冢宰。后世之眼也。何以掩之。
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时巡。考制度于四岳。诸侯各朝于方岳。大明黜陟。
 〔依据〕周礼大行人云侯服岁一见。甸服二岁一见。男服三岁一见。采服四岁一见。卫服五岁一见。要服六岁一见。(节)王之所以抚诸侯者。十有一岁。达瑞节。十有二岁。王巡守殷国。〇平曰敬考此文。周公之制。六年侯服六朝。(岁一见)甸服三朝。(二岁一见。)男服再朝。(三岁一见。)采服十二年而三朝。(四岁一见。)卫服五年一朝。三十年而六朝为度。(积其差三十年而六朝。)六年一朝者。要服而已。今也既袭大行人之法。而大书其期曰六年五服一朝。此何法也。(孔疏亦云此篇。皆与周礼符同。而六年一朝。周礼无此法也。大行人则诸侯各以服数来朝。无六年一朝之事。)周公文理密察。精义入神。虽一时命令。不如是之粗略。况周官一书。为万世立法程。其一字半句。不容疏舛。况彼大行人之文。亦非别人所作。彼此矛盾。岂至如此。试论侯服一邦。在彼则六年六朝。在此则六年一朝。命令荒乱。民莫适从。曾谓周公之才之美。制法如是乎。(尧典四朝之义。伪注本误。故其撰伪经。亦复如此。)
 毛氏中庸说曰前儒误解大行人职。以侯服岁一见。为每气一朝。甸服二岁一见。为每二岁一朝。男服三岁一见。为每三岁一朝。则六年之间。侯服六朝。甸服三朝。男服两朝。非五服一朝矣。不知此即仿唐虞之礼。六年五服只一朝。(尧典四朝之义。毛亦误认。故其言如此。)而以远近为先后。
 侯服岁一见者。此岁字即六年之第一年。其二岁三岁。即六年之第二年第三年也。故一年侯朝。二年甸朝。三年男朝。四年采朝。五年卫朝。此之谓五服一朝。此周礼与周官相合者也。(五服只五年。而此曰六年者。以五服之外。又有要荒镇蕃四服。在朝数之外。荒镇无定数。唯蕃国有一世一朝之文。)〇楼象明云大行人后文。有王问诸侯礼。亦曰岁遍存。三岁遍覜。五岁遍省。以至于七岁九岁十有一岁而止。亦岁是第一年。三岁五岁。是第三年第五年。并非每岁每三岁五岁也。此郑氏自注也。经文前后相接。彼此同文。而前注如彼。后注如此。此尚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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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者乎。〇镛案字有字例。句有句例。他书皆然。经尤严矣。毛氏既以世壹见。(亦大行人文。)为一世一朝。不以岁壹见。为一岁一朝。其心公乎。曰三朝者。每日三朝也。(见礼记)月一祭者。每月一祭也。(后汉书)岁三田者。每岁三田也。(见王制)自古及今。文理皆然。
 毛氏手执赝物。忍不能舍。每遇破绽。辄费唇舌。吾欲所发。指白为黑。皆是此类。岂不嗟哉。然郑氏大行人之注。本自模糊。于上节既无每岁一见之说。(经文本自明白故。)于下节虽以岁遍存。为巡守之明岁。其言仍不明白。楼氏何以谓之前注如彼。后注如此也。
 异哉。周公之法也。巡守之后五六年。岁受诸侯之朝。连年不绝。忽自第七年以后。莫往莫来。寂寂寥寥。至于十二年之期。始更巡守。前数后疏。何若是之甚也。
 异哉。周公之法也。巡守之厥明年。遣使存之。三年覜之。五年省之。忽自六七年以后。不问存没。不图抚绥。必待十二年之后。始更亲睦。此果何义。郑为是闷。七岁九岁。皆补遍省之文。则经之所缺。岂注之所能补哉。今详大行人之文。盖其巡守之年。六服朝见之礼。六条存抚之法。不在京师。皆在巡守之中。自其明年。六服朝见如法。(已见上)而王之所以抚诸侯者。每岁一存。三岁一覜。五岁一省。七岁一协。(协辞命)九岁一听。(听声音)十一岁一修。(达瑞节同度量修法则。)十二岁一巡。(王乃巡)六服朝见之期。若值巡守之年。则仍于方岳朝见。不朝于京师。六条存抚之期。若值巡守之年。则仍于方岳按行。不至于诸国。此其大经大法。均齐方正。不可移易者。而郑注上下。都不分明。使毛氏得以乘衅。岂不惜哉。
 同度量同数器。本是巡守之礼。今必遣使而行之者。降及周初。舆地益广。仪文益缛。(不似虞舜之简省。)巡守虽有定期。或行或停。不似唐虞之世。故制法如是也。故职方氏曰王殷国亦如之。(殷众也)郑注云十二岁。王若不巡。则六服尽朝。斯可验也。
 孔疏引左传叔向之语云。计彼六年一会。与此六年一朝事相当也。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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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而盟。与此十二年王乃时巡。亦相当也。(左传昭十三年。叔向云明王之制。使诸侯岁聘以志业。间朝以讲礼。再朝而会。以示威。再会而盟。以显昭明。〇杜云三年而一朝。六年而一会。十二年而一盟。)〇案叔向所论。是诸侯相朝之法。此篇所定。乃诸侯朝王之法。安得远引彼真。曲證此伪。梅氏之注。明以侯甸男采卫为五服。盖其作经之时。本据大行人而为之。故自经自注。毫不相舛。孔氏欲于大行人之外。别求周制。以救赝经。岂可得哉。 总之周官之经。朝见巡守之制。本系题外之言。又其职官之制。必不与周礼六典。相符相合。试观立政之篇。可以领悟也。
王曰呜呼。凡我有官君子。钦乃攸司。慎乃出令。令出惟行。不(一作弗)惟反。以公灭私。民其允怀。 学古入官。议事以制。政乃不迷。其尔典常。作之师。 无以利口乱厥官。蓄疑败谋。怠忽荒政。 不学。墙面。莅事惟烦。 戒尔卿士。功崇惟志。业广惟勤。惟克果断。乃罔后艰。
 〔剽取〕学古入官。袭子产语。(左传襄三十一年。子产云我闻学而后入政。)议事以制。窃叔向语。(昭六年。子产铸刑书。叔向讥之曰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
 
无以利口。袭论语。(恶利口之覆邦家。)不学墙面。亦论语。(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〇平曰语无脉络。理无归趣。且如立政。戒在择人。此篇戒在尽职。古今真伪之别也。
位不期骄。禄不期侈。恭俭惟德。 无载尔伪。作德。心逸日休。作伪。心劳日拙。 居宠思危。罔不惟畏。弗畏入畏。推贤让能。庶官乃和。不和政厖。 举能其官。惟尔之能。称匪其人。惟尔不任。 王曰呜呼。三事暨大夫。敬尔有官。乱尔有政。以佑乃辟。永康兆民。万邦惟无斁。
 〔剽取〕位不期骄。袭주-D001〇无载尔伪。窃逸诗。(左传襄三十年。引逸诗曰无载尔伪。淑慎尔止。)〇居宠思危。改逸书。(襄十一年。魏绛引书曰居安思危。)〇平曰夫既云作伪心劳日拙。而作伪至于此极。论笃是与。君子者乎。〇又曰周公作周官。官别其宜。作立政。(鲁世家)则周官立政。必相联属。互有维络。乃此篇唯三事二字。出于立政。馀无影响。且三事之臣。未必非大夫。今云三事暨大夫。则三事在大夫之上矣。何以掩之。
第二集经集第三十一卷○梅氏书平
 梅氏书平[九]○君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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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若曰君陈。惟尔令德孝恭。 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命汝尹玆东郊。敬哉。 昔周公师保万民。民怀其德。往慎乃司。玆率厥常。懋昭周公之训。惟民其乂。
 序曰周公既没。命君陈分正东郊成周。〇镛案东郊者。新邑之东郊也。新邑有二。一曰王城。王城者郏鄏也。及周之末。谓之西周。(昭廿二年。王子猛入于王城。自号西周。)汉志谓之河南。即武王迁鼎。召公营宅。平王东迁之地也。(西)一曰下都。下都者成周也。及周之末。谓之东周。(宣十六年。公羊传曰成周者东周。)汉志谓之洛阳。即周公营邑。以迁殷顽之地也。
 洛诰初卜瀍水西者。王城也。次卜瀍水东者。下都也。其相距十有八里。(史渐云)以其在王城之东。故谓之东郊也。
 周公没于丰邑。(据史记)成王时在新邑。(居王城)元圣既没。国势孤虚。殷顽易动。故始命君陈。分正东郊。分正也者。明始分也。前此密近王都。不别之命官分治也。〇或曰郊邑名。春秋昭二十三年。晋人围郊。(杜云郊周邑。)公羊传云郊者何。天子之邑也。(何休云天子之閒田。)左传云郊。鄩溃。(又昭廿六年云王起师在郊。)前此王子朝。率郊要饯之甲。(杜云三邑名)以逐刘子。(昭廿二)郊者邑名。以其在王城之东。故谓之东郊。
 〔剽取〕令德孝恭。袭国语。
 〔蒐改〕论语引书曰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子曰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〇梅鷟云上窃国语。下辑论语。以颇重复。遂去孝乎二字。〇毛云包咸、何晏。以孝乎唯孝作句。潘岳閒居赋夏侯谌昆弟诰。陶潜孝传赞。无不曰孝乎惟孝。唐王利贞幽州石浮图颂。宋张齐贤曾子赞。亦曰孝乎惟孝。〇平曰引书者。或落一二字。固时有之。而孔子引书。忽增二字。(孝乎字)非理也。潘岳、夏侯谌、陶潜之等。但读论语。不读尚书。又非理也。且尧命舜。不言孝友。君陈虽孝。褒嘉赞扬。胡至于此。古者君臣之际。不相谄媚。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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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闻曰至治馨香。感于神明。黍稷非馨。明德惟馨。 尔尚式时周公之猷训。惟日孜孜。无敢逸豫。 凡人未见圣。若不克见。既见圣。亦不克由圣。尔其戒哉。 尔惟风。下民惟草。 图厥政。莫或不艰。有废有兴。 出入自尔师虞。庶言同则绎。
 〔蒐取〕左传宫之奇引周书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僖五年)〇礼记引君陈曰未见圣。若已弗克见。既见圣。亦弗克由圣。(缁衣篇)郑云克能也。由用也。(梅云已见圣道而不能用之。)〇平曰宫之奇本论祭祀之理。引此二句。黍稷馨香。于保釐何干。又由圣之由。遵也从也。郑训为用。未必本旨。梅何窃之。(且见圣者。见圣人也。岂见圣道之谓乎。)
 〔剽取〕尔惟风。下民惟草。袭论语。(彼云君子之德风也。小人之德草也。草上之风必偃。)〇阎云成王作歇后语。令君陈猜测之乎。〇平曰君陈非习习之风。下民非萋萋之草。必如本文。然后词活意鬯。洪范云卿士唯月。庶民惟星。彼蒙上文王省唯岁。与此不同。
 
〔蒐衍〕礼记引君陈曰出入自尔师虞。庶言同。(缁衣篇)〇郑云自由也。师庶皆众也。虞度也。言出内政教。当由汝众之所谋度。众言同。乃行之。政教当一也。〇镛案庶言同者。众论如一也。谓政教出入。以众人之心度之。则一辞和同无参差也。郑云众言同。乃行之。如郑所云则语尚未了。伪者见郑注疑有脱字。乃演其文曰同则绎。(毛云天下无庶言同而可断句者。非此增出。实彼短少耳。)然易曰其事同。左传曰十人同。(本太誓)何云庶言同。不可断句。
尔有嘉谋嘉猷。则入告尔后于内。尔乃顺之于外曰。斯谋斯猷。惟我后之德。 呜呼。臣人咸若是(一作时)。惟良显哉。
 〔蒐辑〕坊记子云善则称君。过则称己。民作忠。君陈曰尔有嘉谋嘉猷。入告尔后于内。女乃顺之于外曰。此谋此猷。惟我后之德。于是乎惟良显哉。(又子云善则称亲。过则称己。则民作孝。太誓曰予克纣。非予武。唯朕文考云云。)〇郑云嘉善也。猷道也。〇葛云成王殆失言矣。(见蔡注)〇阎云伪者止见书序。遂通篇俱作成王语。安知当日不更夹以臣语耶。呜呼。自斯言一启。君以正谏为要名。臣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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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美为盛节。而李斯分过之忠。孔光削藁之敬。遂为事君之极则。然取證太誓。为人子之言则取證君陈。亦必为人臣之言。例可知也。(阎之此言。极明覈。)〇平曰传记引书之法。多称书曰。其或称名。如太甲曰盘庚曰君陈曰君雅曰。疑皆本人之言也。君陈将出东郊。留告其在京诸臣。不亦可乎。万万非成王口中语也。
王曰君陈。尔惟弘周公丕训。无依势作威。无倚法以削。宽而有制。从容以和。 殷民在辟。予曰辟。尔惟勿辟。予曰宥。尔惟勿宥。주-D001厥中。 有弗若于汝政。弗化于汝训。辟以止辟。乃辟。 狃于奸宄。败常乱俗。三细。不宥。 尔无忿疾于顽。无求备于一夫。 必有忍。其乃有济。有容。德乃大。 简厥修。亦简其或不修。进厥良。以率其或不良。 惟民生厚。因物有迁。违上所命。从厥攸好。 尔克敬典在德。时乃罔不变。允升于大猷。 惟予一人。膺受多福。其尔之休。终주-D002辞于永世。
 平曰依势作威。倚法以削者。汉二千石豪强不法之类也。始既褒之曰令德孝恭。施于有政。末乃戒之曰倚势豪横。侵削下民。如彼之人。而虑之以如此之恶。不亦过乎。伪也。
 〔蒐改〕周语富辰曰书有之。曰必有忍也。若能有济。(王不忍小忿。以弃郑。)
第二集经集第三十一卷○梅氏书平
 梅氏书平[九]○毕命(孔壁十六篇中无之。)
  
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朏。越三日壬申。王朝步自宗周。至于丰。以成周之众。命毕公。保釐东郊。
 〔蒐改〕汉书律历(一作历)志。(康王十二年)毕命丰刑曰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朏。王命作册丰刑。(孟康云丰刑。逸书。)〇孔(颖达)云汉初不得此篇。有伪作其书以代之者。伪者传闻旧语。得其年月。(与梅书合。故许得其年月。)不得以下之辞。妄言作丰刑耳。亦不知丰刑之言。何所道也。郑玄云今其逸篇有策命霍侯之事。不与此序相应。非也。郑玄所见。又似异于丰刑。皆妄作也。〇镛案毕命一篇。其在孔壁。不入于十六篇中。(上丁七)然帝诰残章。伏生尚诵数句。(上丁一)所谓毕命丰刑。亦安知无数句之流传。为刘歆所采用乎。律历(一作历)志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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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历也。刘歆父子。考校今文古文。该贯无比。未可轻议。但郑玄所见。别是一本。杜林漆书。本无毕命。所谓逸篇。郑亦不信。故其言如彼。(执序以非之。)乃伪者执律历(一作历)志。窃取其年月日。又窃丰字。演出朝步至丰三四句。有若命之在丰。而谓之丰刑者然。何其诈矣。
 〔蹈袭〕朝步自周。至于丰。袭召诰。〇平曰朝步之义。未有明解。郑玄谓致恭于宗庙。今又何故而步行也。
王若曰呜呼。父师。惟文王武王。敷大德于天下。用克受殷命。 惟周公左右先王。绥定厥家。毖殷顽民。迁于洛邑。密迩王室。式化厥训。 既历三纪。世变风移。四方无虞。予一人以宁。 道有升降。政由俗革。不臧厥臧。民罔攸劝。 惟公懋德。克勤小物。弼亮四世。正色率下。罔不祗师言。嘉绩多于先王。 予小子。垂拱仰成。
 〔误用〕既历三纪。据帝王世纪。(成王在位三十七年。)〇平曰三纪。非古文也。十二年以为一纪。非古法也。洪范有五纪。左传曰天以七纪。素问曰天有八纪。皆日月星辰之类也。逸周书又以四时三光之等为九纪。郑语史伯之言。以六府三事为九纪。张衡之赋。以日月为二纪。(察二纪五纬。)班固之赋。以十帝为十纪。(皇十纪而鸿渐。)史记天官书。以一千五百年为一纪。(纬书以二十七万五千年。为一纪。)十二年之为一纪。在古无文。盖古者甲子。惟以纪日。不以纪年。自无此说。自汉太初历以来。始用甲子以号其年。(其始犹用古甲子。)以十二支分配十二律。自此而降。渐以十二年为一纪。故魏志管宁传云久荷渥泽。积祀一纪。南史王弘之传云拂衣归耕。踰历三纪。北史韦世康传云驱驰不已。四纪于玆。安得周康王之时。已有三纪之说。(梅云十二年曰纪。)此又伪案之铁坚者。
 〔剽取〕垂拱仰成。出后汉书。(情河孝王传云仰恃明主。垂拱受成。)然垂拱之文。自秦汉起也。已见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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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曰呜呼。父师。今予祗命公以周公之事。往哉。 旌别淑慝。表厥宅里。彰善瘅恶。树之风声。 弗率训典。殊厥井疆。俾克畏慕。 申画郊圻。慎固封守。以康四海。 政贵有恒。辞尚体要。不惟好异。商俗靡靡。利口惟贤。馀风未殄。公其念哉。 我闻曰世禄之家。鲜克由礼。以荡陵德。实悖天道。敝化奢丽。万世同流。 玆殷庶士。席宠惟旧。怙侈灭义。服美于人。骄淫矜侉。将由恶终。 虽收放心。闲之惟艰。资富能训。惟以永年。惟德惟义。时乃大训。不由古训。于何其训。
 〔剽窃〕六韬盈虚篇太公曰旌别淑慝。表其门闾。〇平曰书序之云分居里。或是管子分居四民之意。(见齐语)今乃以六韬旌别之法。应此序意。误矣。改门闾为宅里者。亦以序有居里之文也。〇或曰六韬是陈隋间伪书。彼窃梅。非梅之窃彼也。
 〔剽取〕彰善瘅恶。窃缁衣句。(使云章善𤺺恶。以示民厚。)树之风声。窃左传。(文六年。君子曰古之王者。树之风声。分之采物。)〇利口馀风。袭张绎之语。(见蔡注)〇不率训典。袭王制。(彼云不帅教者。移之郊遂。殊厥井疆。即此意。)〇申画郊圻。应序意。(序云成周郊。梅云成定东周郊竟。)〇平曰序文必有脱字。今云申画郊圻。以證其误注。然王城下都之间。瀍水割界。此天成之规画也。又何申焉。
 〔剽取〕收放心。窃孟子。〇平曰周康王预知孟子设鸡豚收放之喻。使殷民收其放心云乎。且殷民本以亡国之馀。累经祸难。席宠怙侈。骄淫矜侉。有是理乎。无故诬人。垂示千世可乎。
王曰呜呼。父师。邦之安危。惟玆殷士。不刚不柔。厥德允修。 惟周公克慎厥始。惟君陈克和厥中。惟公克成厥终。三后协心。同底于道。 道洽政治。泽润生民。四夷左衽。罔不咸赖。予小子永膺多祸(一作福)。 公其惟时成周。建无穷之基。亦有无穷之闻。子孙训其成式惟乂。 呜呼。罔曰弗克。惟既厥心。罔曰民寡。惟慎厥事。 钦若先王成烈。以休于前政。
 平曰药笥中参朮取用殆尽。此篇不引古文。伪者自作。故字字卑浅。句句陈腐。以之为两汉诰命。亦莫之信矣。
第二集经集第三十一卷○梅氏书平
 梅氏书平[九]○君牙(礼记作君雅。)
  
王若曰呜呼。君牙。惟乃祖乃父。世笃忠贞。服劳王家。厥有成缋。纪于太常。惟予小子。嗣守文武成康遗绪。亦惟先王之臣。克左右。乱四方。 心之忧危。若蹈虎尾。涉于春冰。 今命尔予翼。作股肱心膂。缵乃旧服。无忝祖考。弘敷五典。式和民则。尔身克正。罔敢弗正。民心罔中。惟尔之中。
 〔剽取〕纪于太常。袭周礼。(司勋云凡有功者。铭书于王之太常。)〇若蹈虎尾。袭易词。(履虎尾)〇股肱心膂。窃太子晋语。(周语云四岳。为禹股肱心膂。)〇平曰君牙之祖与父。不见史册。凭空白撰曰乃祖乃父。世笃忠贞。大抵是轻薄无行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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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暑雨。小民惟曰怨咨。冬祁寒。小民亦唯(一作惟)曰怨咨。厥惟艰哉。思其艰。以图其易。民乃宁。 呜呼。丕显哉。文王谟。丕承哉。武王烈。启佑我后人。咸以正罔缺。 尔惟敬明乃训。用奉若于先王。对扬文武之光命。追配于前人。
 〔蒐改〕礼记引君雅曰。(郑云雅书序作牙。假借字也。)夏日暑雨。小民惟曰怨。(句)资冬祈寒。小民亦惟曰怨。(缁衣篇)〇郑云资当为至。齐鲁之语声之误也。祈之言是也。齐西偏之语也。小民怨天。言民恒多怨。为其君难。〇平曰夏暑冬寒。皆四字句。削之为三字。唯曰怨上下。皆三字句。赘之为四字。自以为善改。但唯曰怨之下。加一咨字。钝矣松矣。精夺矣。文死矣。又演而承之曰厥唯艰哉。盖见郑玄为君难之注也。何以白矣。
 〔蒐辑〕孟子引书曰丕显哉。文王谟。丕承哉。武王烈。佑启我后人。咸以正无缺。(滕文公)〇赵云书。尚书逸篇也。谓成康皆行正道。无亏缺也。(梅云皆以正道无邪缺。)此周公辅相以拨乱之功也。〇平曰梅注袭赵注。
王若曰君牙。乃惟由先正旧典。时式。民之治乱在玆。率乃祖考之攸行。昭乃辟之有乂。
 蔡云先正。君牙祖父。〇平曰隐指其祖父。恌矣。
第二集经集第三十一卷○梅氏书平
 梅氏书平[九]○囧命(孔壁本在十六篇中。)
  
序曰穆王命伯囧。为周太仆正。作囧命。
 梅云太仆长。(孔云正长也。)太御中大夫。〇孔云若是周礼太仆。则此云太仆足矣。何须云正乎。且此经云命汝作大正。正于群仆。案周礼大驭下。有戎仆齐仆道仆田仆。太驭最为长。既称正于群仆。故以为大御。(且与君同车。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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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亲近。故春秋随侯宠少师以为车右。汉书文帝爱赵同。命之为御。凡御者最为密昵。故此经云汝无昵于憸人。充耳目之官。)〇应(劭)云太仆。周穆王所置。盖太驭。众仆之长。中大夫也。(见史注)〇平曰太仆正。以为太驭。盖自东京以来相传如此。今按周礼太仆。下大夫二人。大驭。中大夫二人。其品秩虽如此。考其职掌。则太仆掌王之服位。(正其衣。又正其立处。)出入王之大命。(如虞之纳言。)掌诸侯之复逆。(郑云奏事也。)建路鼓以待穷者。(冤则击)尚有祭祀宾客。丧纪军旅。燕饮朝会。诸所掌不可枚举。其率属曰小臣祭仆御仆之等。其职掌亦皆不轻。名虽太仆。非驭车驭马之人。其为任至要至重。
 若大驭则掌驭玉路。犯軷受辔。祭轨执辔。鸾和为节而已。然且戎仆齐仆道仆田仆之等。虽皆名仆。各自为职。或掌戎路。或掌金路。或掌象路。或掌田路。不为太驭之率属。不受太驭之节制。(戎仆亦中大夫二人。)孰云大驭能正群仆。
 且孔引随侯汉文之事。谓大驭与君同车则误矣。太驭为职。束刍为神。磔犬祭道。其事最贱。并无与君同车之事。惟齐右道右。乘则持马。行则陪乘。(戎车则戎右陪乘。)此真随侯之车右。汉代之参乘。(郑注云陪乘参乘。)孰云大驭与君同车。
 夫制丝纶以授官。体貌尊重。掌马典车者。何以得此。惟太仆之臣。正王之服位。司王之大命。聪明是达。喉舌是通。贤良居之则可以导扬和气。奸邪居之则足以雍蔽天听。品秩虽卑。系国家安危存亡。故穆王当时。哀文武之道缺。闵王猷之衰微。(周本纪)申诫太仆。以谨天子之命。以达诸侯之志。而王国复宁。此岂掌一车司一马者。所能得哉。
 特以先儒之注书序者。误以太驭当之。而郑注周礼亦以大驭。为驭之最尊。(郑既以太驭为最尊。则其注囧命。亦必如此。梅注疑本郑注之意。)伪者深信不疑。其作经文。惟以正群仆简同僚数语。草草提缀。而出纳惟允。导达冤枉。无一字偶及。古之真囧命。断不如此。彼见太仆之官。不似宫正酒正之直以正称。别求太仆之长。以领太仆。若然大司乐不得为乐正。太卜不得为卜正。(左传滕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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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言我周之卜正。即大卜也。)有是理乎。
 祭仆御仆。皆太仆之率属。故府史胥徒二十八人。同隶太仆。太仆非群仆之长乎。若大驶则不过为诸仆之同列。请再详之。
王若曰伯囧。惟予弗克于德。嗣先人宅丕后。怵惕惟厉。中夜以兴。思免厥愆。 昔在文武。聪明齐圣。小大之臣。咸怀忠良。其侍御仆从。罔非(一作匪)正人。以旦夕承弼厥辟。 出入起居。罔有不钦。发号施令。罔有不臧。下民祗若。万邦咸休。 惟予一人无良。实赖左右前后有位之士。匡其不及。绳愆纠谬。格其非心。俾克绍先烈。
 平曰蒐辑之物。今已罄矣。(此篇遂无一条。)此篇本可无作。因造伪之初。本取孔壁十六篇之目录。按次填补。以为古文之完本。故偏于十六篇之内。多所凭托。所填补至于十一篇之多。(舜典、大禹谟、弃稷、五子之歌、胤征、汤诰、咸有一德、伊训、武成、旅熬、囧命。)其舍之不补者。不过五篇。其奸心伪肚之本自十六篇起。可知也。(不补者。汩作、九共、典宝、肆命、原命等五篇而已。)其滥出于十六篇之外者。至于十七者。太甲、说命、太誓之等。(已九篇)其本文之得于传记者甚多。虺诰、咸有一德、君陈、君牙、毕命之等。(又五篇)亦以本文有所蒐取。未忍散弃。周官有周礼可据。微子、蔡仲。有史传可凭。(又三篇)故滥觞至此。非造伪之本意也。
 〔剽取〕朝夕出入起居。发号施令。袭周礼道仆之文。(彼云朝夕出入。掌贰车之政令。)〇平曰郑玄迂谬。将以道仆。行先王之道。(郑云道仆朝朝莫夕。以与诸臣。行先王之道。)伪者见郑注。遂谓道仆职任尊重。偏窃道仆之文。以作此篇。然出入政令等句。六官诸职恒有之。不唯道仆而已。奚取焉。
 〔剽取〕格其非心。窃孟子。(唯大人。能格君心之非。)〇平曰必言心之非。乃加格字。其词方活。今云格其非心。则词死矣。非心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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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予命汝作大正。正于群仆侍御之臣。懋乃后德。交修不逮。 慎简乃僚。无以巧言令色便辟侧媚。其惟吉士。 仆臣正。厥后克正。仆臣谀。厥后自圣。后德惟臣。不德惟臣。 尔无昵于憸人。充耳目之官。迪上以非先王之典。 非人其吉。惟货其吉。若时瘝厥官。无尔大弗克祗厥辟。惟予汝辜。王曰呜呼。钦哉。永弼乃后于彝宪。
 蔡云群仆。谓祭仆隶仆戎仆齐仆之等。〇镛案蔡所举四仆之中。唯祭仆为太仆之属。其馀非也。隶仆别一卑官。掌粪扫之事。戎仆齐仆。驶车之官。与太仆无涉。蔡既以太仆为大仆正。犹混于旧说。
 阎云汉表云太仆。秦官掌舆马。以太仆专司马政。盖自秦失之。〇平曰汉儒眼贯耳熟。以太驶为太仆之长。而梅氏因之耳。
 〔谬义〕慎简乃僚。窃汉魏郡国法。(孔云府史以下。官长所自辟除。命士以上。皆应人主自选。)〇平曰周礼天官冢宰。施法于官府。建其正立其贰。陈其殷置其辅。(殷众也)盖自虞之百揆。铨注之权。不出多门。唯汉代郡国。其佐吏长史之等。许其自辟。伪者遂令大仆之正。自举其僚属。周礼有是法乎。古者选举之法。本自司徒进之司马。(见王制)以听冢宰调用。安有祭軷之官。乃敢自简其僚。陆贽欲使诸司长官自举其属。亦后世之论。周法无是也。〇评曰仆臣谀。厥后自圣。他臣谀。无此弊乎。语皆无味。文皆无理。诚与伪之不可掩如是。
第二集经集第三十一卷○梅氏书平
 梅氏书平[九]○跋
  
梅氏书平跋
 右梅氏书平九卷。昔在庚午春。(嘉庆十五年。)余在茶山谪中作。今年春。(道光十四年)余在洌上。取尚书古训尚书知远录。合之为一部。共二十一卷。既又取梅氏书平。删其芜杂。增其阙遗。修而成之。仍其旧为九卷。二部之合三十卷也。余今七十三。眼昏而手颤。犹能为此。赖天之赐也。(书平之上四卷。是数年前所修正。)八月十四日。洌上老人书。(甲午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