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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第 x 页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叙
自叙
余昔从洪复元校理借观文献备考。其乌栏之上间有劄记。多精核语。意故兵曹判书(名汉氏)所手录者。因以己意修润。汇次为刊误一卷。拟进乙览。会 仙驭宾天。不果上。呜呼恨哉。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象纬考
叙
自叙
余昔从洪复元校理借观文献备考。其乌栏之上间有劄记。多精核语。意故兵曹判书(名汉氏)所手录者。因以己意修润。汇次为刊误一卷。拟进乙览。会 仙驭宾天。不果上。呜呼恨哉。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象纬考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第 498H 页
卷一(象纬考)
五号。 后汉书。濊晓候星宿。预知年岁丰约。北史百济行。 宋元嘉历以建寅月为岁首。 案此二条当补入。
卷四(象纬考)
十号。 康宗六年六月乙丑。太白经天。 案康当作高。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舆地考
卷六(舆地考)
二号。 舆地胜览曰。居东表日出之地。故名朝鲜。金鹤峰朝鲜考异曰鲜明也。在东方日先明。故为朝鲜。 案此二条当补入。
仝号。 东史檀君命彭吴治国内山川。 案东史疑即洪万宗东国总目。(凡云东史及宝鉴本纪通览之类。皆非正史。宜明著撰人姓名。不宜混称。)彭吴之说。谬妄不宜大书。
仝号。 汉书曰。玄菟,乐浪。武帝时置。 案中国地志。多以今辽东东南为汉玄蒐(一作菟)地。考汉志辽东十八县皆辽州。东南何处。更置玄菟。汉玄菟本在辽东东北二百里。
六号。 汉书玄菟郡西盖马县。有马訾水。唐书以马訾水为鸭绿江。 案唐书鸭绿源出白山。白山即白头山。白头之为盖马无疑。
五号。 后汉书。濊晓候星宿。预知年岁丰约。北史百济行。 宋元嘉历以建寅月为岁首。 案此二条当补入。
卷四(象纬考)
十号。 康宗六年六月乙丑。太白经天。 案康当作高。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舆地考
卷六(舆地考)
二号。 舆地胜览曰。居东表日出之地。故名朝鲜。金鹤峰朝鲜考异曰鲜明也。在东方日先明。故为朝鲜。 案此二条当补入。
仝号。 东史檀君命彭吴治国内山川。 案东史疑即洪万宗东国总目。(凡云东史及宝鉴本纪通览之类。皆非正史。宜明著撰人姓名。不宜混称。)彭吴之说。谬妄不宜大书。
仝号。 汉书曰。玄菟,乐浪。武帝时置。 案中国地志。多以今辽东东南为汉玄蒐(一作菟)地。考汉志辽东十八县皆辽州。东南何处。更置玄菟。汉玄菟本在辽东东北二百里。
六号。 汉书玄菟郡西盖马县。有马訾水。唐书以马訾水为鸭绿江。 案唐书鸭绿源出白山。白山即白头山。白头之为盖马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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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号。 高句骊二千里地。岂可只为一县哉。是必为真番也。 案高句骊汉武所置。前此已有。而高朱蒙或其后裔。又兴其地。故国号高句骊也。真番疑今永吉州等地。
九号。 臣谨按汉书地志。谓平那合于玄菟。濊传谓真番合于玄菟。平那即真番也。 案此论全不考覈。
十一号。 臣谨按浿水乃在鸭江之北辽东之南。 案汉书辽东郡之西安平县。在鸭绿入海处。则鸭绿以北。皆属辽东矣。乐浪诸县。何以搀入于其间。大抵辽史地志。多不可信。
十二号。 韩百谦曰汉江之外。无八百里大水。恐汉江为列水。列口疑在汉江咽喉之地。 案胡三省通鉴注。列口。列水入海之口。疑今江都也。高句丽穴口县。即江华。则穴口疑列口之讹。
十四号。 臣谨按诸史家。以高句骊犯辽东。杀带方令之文为證。 案汉书高句骊犯辽东西安平。杀带方令。掠乐浪太守妻子。盖谓蛮夷出兵无常。既犯西安平。又杀带方令。又掠乐浪太守妻子也。带方,乐浪。非必在辽东。
十五号。 二带方。 案带方有二。北带方。汉所置。疑即临津下流沿海地。所以羁属倭韩也。唐移设于竹军城。即百济之豆肸。今罗州之会津。或今兴阳县也。刘仁轨尝屯兵于南原。亦称为带方。而非其实也。
十六号。 新罗实圣王二十二年。牛头郡山水暴至。 案实圣王无二十二年。当是讷诋王二十二年。
十八号。 后汉书曰。安帝初。以辽东之高显,侯城,辽阳三县属玄菟。 案武帝玄菟初置于今北道永兴等地。后移辽东襄平北二百里。以高句骊为治所。其地界可想也。盛京志以今海城盖平等地谓属玄菟。则辽东十八县。将何处开列耶。误矣。
二十四号。 臣谨按太白山有二。一在宁边。一在三陟。 案太白山今白头山也。唐以白头山为太白山。大祚荣东依太白山可證。
九号。 臣谨按汉书地志。谓平那合于玄菟。濊传谓真番合于玄菟。平那即真番也。 案此论全不考覈。
十一号。 臣谨按浿水乃在鸭江之北辽东之南。 案汉书辽东郡之西安平县。在鸭绿入海处。则鸭绿以北。皆属辽东矣。乐浪诸县。何以搀入于其间。大抵辽史地志。多不可信。
十二号。 韩百谦曰汉江之外。无八百里大水。恐汉江为列水。列口疑在汉江咽喉之地。 案胡三省通鉴注。列口。列水入海之口。疑今江都也。高句丽穴口县。即江华。则穴口疑列口之讹。
十四号。 臣谨按诸史家。以高句骊犯辽东。杀带方令之文为證。 案汉书高句骊犯辽东西安平。杀带方令。掠乐浪太守妻子。盖谓蛮夷出兵无常。既犯西安平。又杀带方令。又掠乐浪太守妻子也。带方,乐浪。非必在辽东。
十五号。 二带方。 案带方有二。北带方。汉所置。疑即临津下流沿海地。所以羁属倭韩也。唐移设于竹军城。即百济之豆肸。今罗州之会津。或今兴阳县也。刘仁轨尝屯兵于南原。亦称为带方。而非其实也。
十六号。 新罗实圣王二十二年。牛头郡山水暴至。 案实圣王无二十二年。当是讷诋王二十二年。
十八号。 后汉书曰。安帝初。以辽东之高显,侯城,辽阳三县属玄菟。 案武帝玄菟初置于今北道永兴等地。后移辽东襄平北二百里。以高句骊为治所。其地界可想也。盛京志以今海城盖平等地谓属玄菟。则辽东十八县。将何处开列耶。误矣。
二十四号。 臣谨按太白山有二。一在宁边。一在三陟。 案太白山今白头山也。唐以白头山为太白山。大祚荣东依太白山可證。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第 499H 页
二十五号。 舆地胜览曰。龙冈县。古黄龙国。为高句骊所并。 案通典隋炀帝征高句骊。黄龙以东。骸骨相属。则辽地古有黄龙。
三十一号。 佐鲁县本上者。 案上者当作上老。今茂长县。
三十二号。 竹军县本豆肸。 案兴阳本名豆肸。今罗州之会津县。亦名豆肸。为带方属县。军那,徒山,半那等地。皆会津近邑。则竹军疑今之会津。
三十三号。 高句丽旧将大荣祚(祚荣)。走保太伯山之东北。又移女真之东牟山。 案太伯山之为白头山明甚。
卷七(舆地考)
三号。 臣谨接汉书云。真番辰国上书。欲见天子。壅阏不得。所谓壅阏者。为朝鲜王右渠所壅阏也。 案古初汉南之地。统云辰国。分而言之。则三韩史言马韩最大。共立其种为辰王。箕准虽破马韩。此时与中国隔绝。其称号无以传闻。但书辰国。或马韩。其执然也。(准后亦宜称辰国。)且罗济自南北史始立传。前此只称韩人。诸史可验。马韩复自立为辰王者。指百济温祚而言。不可曰箕准之灭。在右渠之前。
四号。 崔致远曰。辰韩称所居邑里。云沙㴍渐㴍。(罗人读㴍为道。故今或作沙梁。梁亦称道乙。) 案㴍字不见字书。疑即涿之讹。涿一音牍。正与道音相近。
十一号。 臣谨按罗丽济三国。分配三韩之旧地。崔说两失其真。 案孤云当时之士。不容有误。其意必欲以三国分排三韩。辰罗弁济。
十二号。 三国史始祖王十三年。就汉山下立栅。移慰礼城民户。十四年迁都。(都凡三百八十九年。〇即今广州南汉山城。)〇案既云就汉山下。则其非山上明甚。注云南汉山城非也。山城孤峻。不可为国都。慰礼民户。安得相容。今广州古邑有百济宫址。即建都在古邑也。又其都汉山。只三百七十六年。注云三百八十九年者。并都慰礼而言。殊不明。
仝号。 近肖古王移都北汉城。(都凡一百五十年。) 案都北汉凡一百五年。注云一百五十年误。
三十一号。 佐鲁县本上者。 案上者当作上老。今茂长县。
三十二号。 竹军县本豆肸。 案兴阳本名豆肸。今罗州之会津县。亦名豆肸。为带方属县。军那,徒山,半那等地。皆会津近邑。则竹军疑今之会津。
三十三号。 高句丽旧将大荣祚(祚荣)。走保太伯山之东北。又移女真之东牟山。 案太伯山之为白头山明甚。
卷七(舆地考)
三号。 臣谨接汉书云。真番辰国上书。欲见天子。壅阏不得。所谓壅阏者。为朝鲜王右渠所壅阏也。 案古初汉南之地。统云辰国。分而言之。则三韩史言马韩最大。共立其种为辰王。箕准虽破马韩。此时与中国隔绝。其称号无以传闻。但书辰国。或马韩。其执然也。(准后亦宜称辰国。)且罗济自南北史始立传。前此只称韩人。诸史可验。马韩复自立为辰王者。指百济温祚而言。不可曰箕准之灭。在右渠之前。
四号。 崔致远曰。辰韩称所居邑里。云沙㴍渐㴍。(罗人读㴍为道。故今或作沙梁。梁亦称道乙。) 案㴍字不见字书。疑即涿之讹。涿一音牍。正与道音相近。
十一号。 臣谨按罗丽济三国。分配三韩之旧地。崔说两失其真。 案孤云当时之士。不容有误。其意必欲以三国分排三韩。辰罗弁济。
十二号。 三国史始祖王十三年。就汉山下立栅。移慰礼城民户。十四年迁都。(都凡三百八十九年。〇即今广州南汉山城。)〇案既云就汉山下。则其非山上明甚。注云南汉山城非也。山城孤峻。不可为国都。慰礼民户。安得相容。今广州古邑有百济宫址。即建都在古邑也。又其都汉山。只三百七十六年。注云三百八十九年者。并都慰礼而言。殊不明。
仝号。 近肖古王移都北汉城。(都凡一百五十年。) 案都北汉凡一百五年。注云一百五十年误。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第 499L 页
十三号。 文献通考曰。唐时高句丽既略有辽东。百济亦略有辽西,晋平。 案百济源出夫馀。而又以夫馀为姓。故中国史书。夫馀百济。每多混称。南史云晋时句丽略有辽东。百济亦据辽西晋平二郡。此百济亦指夫馀国也。中国于外夷事。多错记如此。
十七号。 东国地志曰。新罗真兴以高原为井泉郡。 案井泉郡。今德源。非高原也。
仝号。 臣谨按新罗真兴王十六年戊子冬十月。巡北汉山。拓定封疆。 案真兴王十六年。即乙亥岁也。是年巡北汉山。拓定封疆。戊子即二十九年也。是年废北汉山州。置南川州。此云十六年戊子大误。
二十二号。 臣谨按婆娑王十八年筑加召,马头二城。 案筑二城在婆娑王八年。此云十八年误。
二十四号。 加罗国任罗国。 案加罗。驾洛也。考南北史新罗传及倭传可知。盖声相近也。任那。今忠州也。三国史强首传曰臣任那加良人也。史又以强首为中原沙梁人。中原者忠州也。则忠州之为任那明甚矣。
二十六号。 周元退居溟州。(古记周元母溟州人。始居莲花峰下。号莲花夫人。溟州曲当属新罗乐府。) 案溟州曲。与莲花夫人事。毫不相涉。此又傅会也。
卷八(舆地考)
五号。 海阳道。(疑是升州,见州,潭州,朗州。) 案注见州当作贝州。
十二号。 王乃召元帅等。谕还九城于女真。 案九城皆当求之于吉州以内西南之地。而人每求之于豆满江内之地。此据丽史地志及舆地胜览公崄镇之说而然也。若如二说。咸州至公崄一千八百里。孤悬阔远。何以为声援乎。史云女真国吉州吴延宠。受命来至公崄镇。贼遮路掩击。则其在吉州西南明矣。其撤九城。先撒(一作撤)吉州。盖以吉州最远也。九城顾不在吉州之内乎。九城之地。求诸三百里之内。当如林彦之说也。先春岭立碑。是勒石燕然之类。非以此为界也。
仝号。 公崄镇。(志云一云公州。) 案注公州当作九州。
十七号。 东国地志曰。新罗真兴以高原为井泉郡。 案井泉郡。今德源。非高原也。
仝号。 臣谨按新罗真兴王十六年戊子冬十月。巡北汉山。拓定封疆。 案真兴王十六年。即乙亥岁也。是年巡北汉山。拓定封疆。戊子即二十九年也。是年废北汉山州。置南川州。此云十六年戊子大误。
二十二号。 臣谨按婆娑王十八年筑加召,马头二城。 案筑二城在婆娑王八年。此云十八年误。
二十四号。 加罗国任罗国。 案加罗。驾洛也。考南北史新罗传及倭传可知。盖声相近也。任那。今忠州也。三国史强首传曰臣任那加良人也。史又以强首为中原沙梁人。中原者忠州也。则忠州之为任那明甚矣。
二十六号。 周元退居溟州。(古记周元母溟州人。始居莲花峰下。号莲花夫人。溟州曲当属新罗乐府。) 案溟州曲。与莲花夫人事。毫不相涉。此又傅会也。
卷八(舆地考)
五号。 海阳道。(疑是升州,见州,潭州,朗州。) 案注见州当作贝州。
十二号。 王乃召元帅等。谕还九城于女真。 案九城皆当求之于吉州以内西南之地。而人每求之于豆满江内之地。此据丽史地志及舆地胜览公崄镇之说而然也。若如二说。咸州至公崄一千八百里。孤悬阔远。何以为声援乎。史云女真国吉州吴延宠。受命来至公崄镇。贼遮路掩击。则其在吉州西南明矣。其撤九城。先撒(一作撤)吉州。盖以吉州最远也。九城顾不在吉州之内乎。九城之地。求诸三百里之内。当如林彦之说也。先春岭立碑。是勒石燕然之类。非以此为界也。
仝号。 公崄镇。(志云一云公州。) 案注公州当作九州。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第 500H 页
十四号。 一统志曰。五国城在三万卫北千里。自此而东。分为五国故名。 案五国城。今乌喇城也。详见余寒夜枝言。
二十号。 常孝孙等载其官民一百二十艘。 案二十艘。当作四十艘。
二十四号。 忠肃王六年。元流魏王阿木哥于耽罗。 案六年当作四年。
卷九(舆地考)
二十三号。 臣谨按新罗本纪。神文王六年。置石山,马山,孤山,沙平四县。然则景德王时所改名者。沙平一县而已。 案既云神文置沙平。又云景德改沙平者。自不成说。
卷十(舆地考)
十九号。 臣谨按三国史新罗地志。火王郡曰比自火郡。一云比斯伐。百济地志完山注曰一云比斯伐。一云比自火。 案完山为百济内地。则史以为新罗所置。诚若误矣。然真兴甲戌。百济圣王攻新罗。为其所杀。杀士卒无算。当此之时。罗兵之乘胜拓地。至于完山。亦何怪乎。故明年乙亥。真兴置完山州。圣王殁后。其子盛德王立。未克复雠。尝一再侵掠。反为所败。此所云犹自雄强者。失实之语也。其取六城。或四十城者。武王及义慈时也。而亦在百济东北之地。非用兵于西南也。又真智王戊戌。以阏也山城予百济。阏也今之砺山也。砺山在全州之北。而新罗得而予夺。则完山又何论哉。比自火之同名。或是偶然。不可执以为误也。
三十七号。 安义县。 案太宗朝改名安阴。宜补入。
卷十一(舆地考)
八号。 庆城府。 案庆城当作镜城。
卷十二(舆地考)
三十四号。 又西北流为木溪。右过严政川为荷潭。 案木溪在荷潭下十里。此云为木溪为荷潭误。
仝号。 又西流经麻岾。 案麻岾当作马岘。余家在焉山上。有铁马小如田鼠。里人祠之。故曰马岘。
二十号。 常孝孙等载其官民一百二十艘。 案二十艘。当作四十艘。
二十四号。 忠肃王六年。元流魏王阿木哥于耽罗。 案六年当作四年。
卷九(舆地考)
二十三号。 臣谨按新罗本纪。神文王六年。置石山,马山,孤山,沙平四县。然则景德王时所改名者。沙平一县而已。 案既云神文置沙平。又云景德改沙平者。自不成说。
卷十(舆地考)
十九号。 臣谨按三国史新罗地志。火王郡曰比自火郡。一云比斯伐。百济地志完山注曰一云比斯伐。一云比自火。 案完山为百济内地。则史以为新罗所置。诚若误矣。然真兴甲戌。百济圣王攻新罗。为其所杀。杀士卒无算。当此之时。罗兵之乘胜拓地。至于完山。亦何怪乎。故明年乙亥。真兴置完山州。圣王殁后。其子盛德王立。未克复雠。尝一再侵掠。反为所败。此所云犹自雄强者。失实之语也。其取六城。或四十城者。武王及义慈时也。而亦在百济东北之地。非用兵于西南也。又真智王戊戌。以阏也山城予百济。阏也今之砺山也。砺山在全州之北。而新罗得而予夺。则完山又何论哉。比自火之同名。或是偶然。不可执以为误也。
三十七号。 安义县。 案太宗朝改名安阴。宜补入。
卷十一(舆地考)
八号。 庆城府。 案庆城当作镜城。
卷十二(舆地考)
三十四号。 又西北流为木溪。右过严政川为荷潭。 案木溪在荷潭下十里。此云为木溪为荷潭误。
仝号。 又西流经麻岾。 案麻岾当作马岘。余家在焉山上。有铁马小如田鼠。里人祠之。故曰马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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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号。 花似川。经原州治入蟾津。 案花似川隔雉岳。不可经原州治。
卷十三(舆地考)
二号。 南流经禁清桥琮沈桥。 案许琮许琛。至此桥坠马。因以名桥。沈当作琛。
五号。 开城府南山。 案南山当作男山。
六号。 骊州八大薮。 英陵因山后。八大君各种树成薮。 案 英陵迁厝在 睿宗己丑。而八大君在 世祖朝。太半被罪。何以种树成薮。此野人之说也。
九号。 杨州峨嵋山。 案峨嵋当作峨嵯。
十六号。 本朝李荇能辨水味。 案李荇当作李行。
十七号。 清风锦屏山上有风穴。 案风穴在锦屏山下。
卷十四(舆地考)
四号。 原州南山。有御书碑阁。(在衙东数十步。) 案注数十步。当作数百步。
二十三号。 罗州群山。(在百五里三乡古县西。) 案注明有落字。
四十号。 青松楸水。 案楸水当作椒水。
卷十五(舆地考)
十七号。 类纂云天下大水有三。曰黄河曰长江曰鸭绿。 案朱子曰女真起处有鸭绿江。此指今混同江也。胡三省通鉴注。亦云鸭绿。今人谓混同江。三国遗事又云辽水一名鸭绿。盖古者东北诸水。多称鸭绿。今之鸭绿江。源出不远。其流甚细。安得列为三大水乎。列为三大水之鸭绿。疑今之黑龙江是也。黑龙其源甚长。且东流入海。可与黄河长江比并。(原论有鸭绿东流。与黄河同之语。)
卷十六(舆地考)
二号。 柳馨远曰南汉世传温祚旧域。 案域当作城。南汉即新罗文武王所筑日长城。(亦名昼长城。)其云百济旧都者。沿袭之谬也。
卷十三(舆地考)
二号。 南流经禁清桥琮沈桥。 案许琮许琛。至此桥坠马。因以名桥。沈当作琛。
五号。 开城府南山。 案南山当作男山。
六号。 骊州八大薮。 英陵因山后。八大君各种树成薮。 案 英陵迁厝在 睿宗己丑。而八大君在 世祖朝。太半被罪。何以种树成薮。此野人之说也。
九号。 杨州峨嵋山。 案峨嵋当作峨嵯。
十六号。 本朝李荇能辨水味。 案李荇当作李行。
十七号。 清风锦屏山上有风穴。 案风穴在锦屏山下。
卷十四(舆地考)
四号。 原州南山。有御书碑阁。(在衙东数十步。) 案注数十步。当作数百步。
二十三号。 罗州群山。(在百五里三乡古县西。) 案注明有落字。
四十号。 青松楸水。 案楸水当作椒水。
卷十五(舆地考)
十七号。 类纂云天下大水有三。曰黄河曰长江曰鸭绿。 案朱子曰女真起处有鸭绿江。此指今混同江也。胡三省通鉴注。亦云鸭绿。今人谓混同江。三国遗事又云辽水一名鸭绿。盖古者东北诸水。多称鸭绿。今之鸭绿江。源出不远。其流甚细。安得列为三大水乎。列为三大水之鸭绿。疑今之黑龙江是也。黑龙其源甚长。且东流入海。可与黄河长江比并。(原论有鸭绿东流。与黄河同之语。)
卷十六(舆地考)
二号。 柳馨远曰南汉世传温祚旧域。 案域当作城。南汉即新罗文武王所筑日长城。(亦名昼长城。)其云百济旧都者。沿袭之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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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号。 广州南汉山城。即温祚古城。新罗文武王又筑日长城。 案南汉即日长也。温祚古都。即今之古邑。
十号。 水原之秃城。襟袍固密。 案襟袍当作襟抱。
十五号。 泰安邑城石筑。(周一千五百六十一尺。高十二尺。内有井四。)古泰安城。(在掘浦。今废。)所斤浦镇城石筑。(中宗九年筑。周二千一百六十五尺。高十一尺。内有井一。)莼城镇城。(在东十五里。周一千三百三十三尺。今废。)白华山城。(在北五里。周二千四十二尺。内有井一。今废。)污川邑城石筑。(周三千二尺。高十五尺。内有井二。)蒙山城。(在北四里。周一千三百十四尺。内有井二。今废。) 大兴邑城石筑。(周一千一百十五尺。内有井一。今废。) 案此三邑城当补入。
三十三号。 南原邑城石筑。(高八千零尺。雉堞一千十六。) 案注高当作周。一千当作一百。
卷十七(舆地考)
十三号。 显宗五年。移镇于旧营南。 案海防篇作 景宗四年。此必一误。
十八号。 端川邑城。(周九百四十八丈九尺。高六百六十八尺。女堞一百三十八。) 案注大误。当作周三千九百六十八尺。高八尺。
二十四号。 永达堡石筑。(周三千三百八尺。) 案永达当作永建。注大误。当作周三千三百九十尺。高八尺。
卷十八(舆地考)
十号。 肃宗十九年。马岛太守平义信押还漂民。 案平义信当作平义伦。
十七号。 战船厂。(仁祖九年。破蔚山召寡。) 案注破当作罢。
卷十九(舆地考)
二号。 对马岛若系倭地。则其置营不必载罗史也。 案对马岛。后汉之末。称对海国。一岐岛称一大国。见文献通考。
仝号。 太祖五年。遣金士衡,南在征一岐,对马等岛。 案太祖乙亥十一月。倭寇蔚州。遣金士衡,南在等讨逐之。知蔚州事李殷被俘。拘囚至对
十号。 水原之秃城。襟袍固密。 案襟袍当作襟抱。
十五号。 泰安邑城石筑。(周一千五百六十一尺。高十二尺。内有井四。)古泰安城。(在掘浦。今废。)所斤浦镇城石筑。(中宗九年筑。周二千一百六十五尺。高十一尺。内有井一。)莼城镇城。(在东十五里。周一千三百三十三尺。今废。)白华山城。(在北五里。周二千四十二尺。内有井一。今废。)污川邑城石筑。(周三千二尺。高十五尺。内有井二。)蒙山城。(在北四里。周一千三百十四尺。内有井二。今废。) 大兴邑城石筑。(周一千一百十五尺。内有井一。今废。) 案此三邑城当补入。
三十三号。 南原邑城石筑。(高八千零尺。雉堞一千十六。) 案注高当作周。一千当作一百。
卷十七(舆地考)
十三号。 显宗五年。移镇于旧营南。 案海防篇作 景宗四年。此必一误。
十八号。 端川邑城。(周九百四十八丈九尺。高六百六十八尺。女堞一百三十八。) 案注大误。当作周三千九百六十八尺。高八尺。
二十四号。 永达堡石筑。(周三千三百八尺。) 案永达当作永建。注大误。当作周三千三百九十尺。高八尺。
卷十八(舆地考)
十号。 肃宗十九年。马岛太守平义信押还漂民。 案平义信当作平义伦。
十七号。 战船厂。(仁祖九年。破蔚山召寡。) 案注破当作罢。
卷十九(舆地考)
二号。 对马岛若系倭地。则其置营不必载罗史也。 案对马岛。后汉之末。称对海国。一岐岛称一大国。见文献通考。
仝号。 太祖五年。遣金士衡,南在征一岐,对马等岛。 案太祖乙亥十一月。倭寇蔚州。遣金士衡,南在等讨逐之。知蔚州事李殷被俘。拘囚至对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第 501L 页
马岛而还。此云征一岐,对马者。全非实事。尝见南氏家乘。有此说。盖其子孙之夸语也。
四号。 大渚浦。 案大渚当作火者。
仝号。 大渚浦。(在南四十里。) 案浦当作岛。
十五号。 古今岛。(在南周一百五里。) 案古今岛叠载。(见十四号。)周皆一百五里。似非二岛也。古今岛本皋夷岛。省文作古尔岛。皋夷与古尔声相近。尔又转为今。遂作古今岛。
仝号。 甫吉岛。(在一百二十里。) 案注似落南字。
卷二十(舆地考)
八号。 菱岛。(俱在海际废县。) 案菱当作麦。
二十一号。 造清浦。(在南五里。) 案造清当作造山。
卷二十一(舆地考)
七号。 琵琶串。(以小许浦。万户管之。) 案小许浦。当作许沙浦。
八号。 醢瓮岩。(有二长百馀丈。) 案注长字上当有石字。(或岩字。)
十一号。 井浦。(在江华府二十里。) 案注府字下当有西宇(一作字)。
卷二十二(舆地考)
二十六号。 全方庆之讨三别抄。 案全当作金。
二十七号。 金士衡,南在击对马一岐岛。 案此事爽实。已见上。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礼考
卷二十七(礼考)
四号。 仁祖十五年。改造顺怀世子神主。 案奉恩寺有顺怀世子神主。每年九月。僧徒行祭。
卷二十八(礼考)
十五号。 纛神庙。 案高丽百官志。有大清宫藏纛。
二十六号。 百济温祚王庙在南汉山城。 案 仁祖丁丑正月初十日。南汉被围。时礼曹判书金尚宪启曰。温祚定都于此。必有其神。请致祭从之。二月下城。后 命建温祚庙于南汉城中。今不载此事。有若自古
四号。 大渚浦。 案大渚当作火者。
仝号。 大渚浦。(在南四十里。) 案浦当作岛。
十五号。 古今岛。(在南周一百五里。) 案古今岛叠载。(见十四号。)周皆一百五里。似非二岛也。古今岛本皋夷岛。省文作古尔岛。皋夷与古尔声相近。尔又转为今。遂作古今岛。
仝号。 甫吉岛。(在一百二十里。) 案注似落南字。
卷二十(舆地考)
八号。 菱岛。(俱在海际废县。) 案菱当作麦。
二十一号。 造清浦。(在南五里。) 案造清当作造山。
卷二十一(舆地考)
七号。 琵琶串。(以小许浦。万户管之。) 案小许浦。当作许沙浦。
八号。 醢瓮岩。(有二长百馀丈。) 案注长字上当有石字。(或岩字。)
十一号。 井浦。(在江华府二十里。) 案注府字下当有西宇(一作字)。
卷二十二(舆地考)
二十六号。 全方庆之讨三别抄。 案全当作金。
二十七号。 金士衡,南在击对马一岐岛。 案此事爽实。已见上。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礼考
卷二十七(礼考)
四号。 仁祖十五年。改造顺怀世子神主。 案奉恩寺有顺怀世子神主。每年九月。僧徒行祭。
卷二十八(礼考)
十五号。 纛神庙。 案高丽百官志。有大清宫藏纛。
二十六号。 百济温祚王庙在南汉山城。 案 仁祖丁丑正月初十日。南汉被围。时礼曹判书金尚宪启曰。温祚定都于此。必有其神。请致祭从之。二月下城。后 命建温祚庙于南汉城中。今不载此事。有若自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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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之者。误矣。
卷三十(礼考)
二号。 成宗朝。郑陟请豫造寿宫。 案 世宗癸丑。舍人郑陟请豫造寿宫。此云 成宗朝误矣。
十八号。 孝宗国恤。 案己亥邦礼。乃一世之大论。此书全不载录于此。知纂辑诸臣太无公正之笔也。况甲寅改定邦礼。斯乃 先王处分。尤何可不录也。
卷三十一(礼考)
二十号。 恭悯王六年。谏官李穑请行三年丧。 案牧隐集赠金判事序。论高丽丧制之乖。当补入。(亦出东文选。)
二十五号。 有补服有义服有报服。 案代丧受服当否议。承重孙妻姑在从服当否议。闵慎代丧议。外此东儒疑礼之辩。宜以类采入。
二十八号。 世宗元年。上 定宗谥曰温仁恭勇顺孝。 案 太宗即位之庚辰十一月。上 定宗号曰温仁恭勇顺孝。此云 世宗元年误。以号为谥亦误。
三十号。 肃宗七年。追上 恭靖庙号。 案 睿宗朝追上 恭靖庙号曰安宗。当时何以不传也。可疑。
三十二号。 定宗初。议郑熙启谥曰安炀。 案此是 太祖朝事。
卷三十二(礼考)
一号。 箕子墓在平壤府。 案一统志平壤城外。有箕子墓。
四号。 高句丽东明王陵。在平安道中和郡龙山。 案东明王时。平壤为汉乐浪郡治。东明何以葬此。东明国都。在今辽地。广舆记辽东复州明王山。高句丽东明王所葬。今云在中和。无或改葬于此乎。
八号。 恭悯王十六年。诣显陵至正陵。(公主陵) 案恭悯正陵之役。侈费浩大。宜略载之。以备后鉴。
十六号。 宜(一作宣)祖四年。康陵丁字阁火。 案 宣陵靖陵。倭贼之变。亦宜备
卷三十(礼考)
二号。 成宗朝。郑陟请豫造寿宫。 案 世宗癸丑。舍人郑陟请豫造寿宫。此云 成宗朝误矣。
十八号。 孝宗国恤。 案己亥邦礼。乃一世之大论。此书全不载录于此。知纂辑诸臣太无公正之笔也。况甲寅改定邦礼。斯乃 先王处分。尤何可不录也。
卷三十一(礼考)
二十号。 恭悯王六年。谏官李穑请行三年丧。 案牧隐集赠金判事序。论高丽丧制之乖。当补入。(亦出东文选。)
二十五号。 有补服有义服有报服。 案代丧受服当否议。承重孙妻姑在从服当否议。闵慎代丧议。外此东儒疑礼之辩。宜以类采入。
二十八号。 世宗元年。上 定宗谥曰温仁恭勇顺孝。 案 太宗即位之庚辰十一月。上 定宗号曰温仁恭勇顺孝。此云 世宗元年误。以号为谥亦误。
三十号。 肃宗七年。追上 恭靖庙号。 案 睿宗朝追上 恭靖庙号曰安宗。当时何以不传也。可疑。
三十二号。 定宗初。议郑熙启谥曰安炀。 案此是 太祖朝事。
卷三十二(礼考)
一号。 箕子墓在平壤府。 案一统志平壤城外。有箕子墓。
四号。 高句丽东明王陵。在平安道中和郡龙山。 案东明王时。平壤为汉乐浪郡治。东明何以葬此。东明国都。在今辽地。广舆记辽东复州明王山。高句丽东明王所葬。今云在中和。无或改葬于此乎。
八号。 恭悯王十六年。诣显陵至正陵。(公主陵) 案恭悯正陵之役。侈费浩大。宜略载之。以备后鉴。
十六号。 宜(一作宣)祖四年。康陵丁字阁火。 案 宣陵靖陵。倭贼之变。亦宜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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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以著当时议论。
卷三十三(礼考)
七号。 新罗始祖立阏英为妃。 案神文王三年。纳妃金氏。此宜补入。
十九号。 圣母实算回甲之年。 案实当作宝。
卷三十四(礼考)
十四号。 太宗二年。朝 上王于乐天亭。 案此是 世宗二年事。
十八号。 肃宗十二年。以庄烈王后周甲进丰呈。 案庄烈王后诞于甲子岁。此为 肃宗十年事。
卷三十六(礼考)
一号。 新罗真德王。衣服请袭唐仪。 案北史新罗衣服。与高丽百济同。服色尚画素。妇人辫发徒头。以杂䌽及珠为饰。又见唐书。
仝号。 百济古尔王服紫大袖袍。 案北史妇人不加粉黛。女辫发垂后。出嫁则分为两道。盘于头上。衣似袍而袖微大。又见唐书。
九号。 仁祖二十三年。 王世孙将行册礼。 案此是仁祖二十七年事。 王世孙。即 显庙也。
三十号。 二十四年。礼官启请儒生皆著头巾。 案上载三十四年事。此绿二十四年事。必有错误。
三十七号。 东国首饰来历及剃发禁条。当补入。
卷三十八(礼考)
五号。 箕准走居韩地。其子及亲留在国者。冒姓韩氏。 案通典云准王马韩。其子友亲。留在国者冒姓韩氏。则及亲当作友亲。
仝号。 马韩末有孱孙三人。为韩氏奇氏鲜于氏。 案李廷龟(号月沙)崇仁殿碑有此说。未知出于何书。荷潭日录。奇自献不言为箕子后。近世奇氏谱得于石函中。箕子以下五六十代名谥皆详。其为伪书无疑。
仝号。 新罗儒理尼斯今。改六部之名。仍赐姓。 案新唐书曰新罗人无姓。三国史新罗诸人。皆不书姓。 又案北史。百济国中大姓有八族。沙
卷三十三(礼考)
七号。 新罗始祖立阏英为妃。 案神文王三年。纳妃金氏。此宜补入。
十九号。 圣母实算回甲之年。 案实当作宝。
卷三十四(礼考)
十四号。 太宗二年。朝 上王于乐天亭。 案此是 世宗二年事。
十八号。 肃宗十二年。以庄烈王后周甲进丰呈。 案庄烈王后诞于甲子岁。此为 肃宗十年事。
卷三十六(礼考)
一号。 新罗真德王。衣服请袭唐仪。 案北史新罗衣服。与高丽百济同。服色尚画素。妇人辫发徒头。以杂䌽及珠为饰。又见唐书。
仝号。 百济古尔王服紫大袖袍。 案北史妇人不加粉黛。女辫发垂后。出嫁则分为两道。盘于头上。衣似袍而袖微大。又见唐书。
九号。 仁祖二十三年。 王世孙将行册礼。 案此是仁祖二十七年事。 王世孙。即 显庙也。
三十号。 二十四年。礼官启请儒生皆著头巾。 案上载三十四年事。此绿二十四年事。必有错误。
三十七号。 东国首饰来历及剃发禁条。当补入。
卷三十八(礼考)
五号。 箕准走居韩地。其子及亲留在国者。冒姓韩氏。 案通典云准王马韩。其子友亲。留在国者冒姓韩氏。则及亲当作友亲。
仝号。 马韩末有孱孙三人。为韩氏奇氏鲜于氏。 案李廷龟(号月沙)崇仁殿碑有此说。未知出于何书。荷潭日录。奇自献不言为箕子后。近世奇氏谱得于石函中。箕子以下五六十代名谥皆详。其为伪书无疑。
仝号。 新罗儒理尼斯今。改六部之名。仍赐姓。 案新唐书曰新罗人无姓。三国史新罗诸人。皆不书姓。 又案北史。百济国中大姓有八族。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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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燕氏劦氏解氏真氏国氏木氏苩氏。此当补入。
十九号。 夫馀国揖让升降。 案辰韩之俗。行者相逢皆让路。今岭俗礼让。有自来矣。
二十号。 世宗十六年。颁三纲行实。 案二伦行实。亦宜并论。
二十五号。 成宗朝勋臣就僧寺祝釐。 案 成宗二十一年。太学生李穆逐巫事。见名臣录。宜补入。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乐考
卷五十(乐考)
七号。 懿宗六年。御康安殿。 案懿当作毅。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兵考
卷五十二(兵考)
二号。 真兴王置队大监。 案队大监小监火尺大幢。皆领骑兵步兵。而此云小监领骑。火尺领步误矣。
令(一作仝)号。 神文王置大监六人。队头十五人。 案神文王于侍卫府。置大监队头等官。见下宿卫萹(一作篇)。此当删。
二十九号。 新罗真平王始置侍卫府大监。 案此条当与上条参互补正。 又案唐书。王居金城环八里卫兵三千人。
卷五十三(兵考)
十七号。 德宗五年。遣使两京。简取骁勇。 案德宗当作靖宗。
四十二号。 行军须知。金锡冑抄刊。 案行军须知。非东人所作。亦非时用。兵学指南则宜载而漏。
卷五十四(兵考)
十七号。 全罗道保胜精勇一品。共一万八百六十五丁。 案当作一万一千六十四人。
卷五十五(兵考)
四十八号。 全罗左道杨仁。 案杨仁当作杨江。
仝号。 右道光利。 案光利当作光和。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刑考
卷五十六(刑考)
十九号。 夫馀国揖让升降。 案辰韩之俗。行者相逢皆让路。今岭俗礼让。有自来矣。
二十号。 世宗十六年。颁三纲行实。 案二伦行实。亦宜并论。
二十五号。 成宗朝勋臣就僧寺祝釐。 案 成宗二十一年。太学生李穆逐巫事。见名臣录。宜补入。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乐考
卷五十(乐考)
七号。 懿宗六年。御康安殿。 案懿当作毅。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兵考
卷五十二(兵考)
二号。 真兴王置队大监。 案队大监小监火尺大幢。皆领骑兵步兵。而此云小监领骑。火尺领步误矣。
令(一作仝)号。 神文王置大监六人。队头十五人。 案神文王于侍卫府。置大监队头等官。见下宿卫萹(一作篇)。此当删。
二十九号。 新罗真平王始置侍卫府大监。 案此条当与上条参互补正。 又案唐书。王居金城环八里卫兵三千人。
卷五十三(兵考)
十七号。 德宗五年。遣使两京。简取骁勇。 案德宗当作靖宗。
四十二号。 行军须知。金锡冑抄刊。 案行军须知。非东人所作。亦非时用。兵学指南则宜载而漏。
卷五十四(兵考)
十七号。 全罗道保胜精勇一品。共一万八百六十五丁。 案当作一万一千六十四人。
卷五十五(兵考)
四十八号。 全罗左道杨仁。 案杨仁当作杨江。
仝号。 右道光利。 案光利当作光和。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刑考
卷五十六(刑考)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第 503L 页
一号。 新罗婆娑王元年。令罪囚入赎。 三年盗贼并斩之。 案见下。(此二条下五条。)
二号。 味邹王五年。有姑鞭妇。 智證王七年。颁示律令。 元圣王五年。令强盗捕捉并加职。 高句丽大武神王十一年。令十恶中准律用刑。小兽林王二年。暑气太盛。 案已上七条。不见于三国史,东国通鉴。未知出于何书。疑有伪。
四号。 李子祥疏曰天地灾祥。 案子祥当作子渊。
六号。 恭悯王教曰罚徵非罪。 案罪当作死。
十号。 世宗三年。定讯杖一次三十。 案此是 太宗十三年事。
十六号。 四十三年。设号牌都监。 案 宜(一作宣)祖在位四十一年。此云四十三年。必有误。
卷五十七(刑考)
一号。 高句丽东明王。禁庶人文彩纱罗衣。 案此说不见诸史可疑。
四号。 明宗四年。李彦迪启奢侈之中。婚姻之费不赀。 案 明宗二年丁未。晦斋被谪。遂未蒙放。四年安得启事。
十二号。 法兴王十六年。禁杀生。 案此条已多增润。而下三条。(句丽新大王,百济多娄王,比流王事。)不见诸史可疑。
十三号。 高丽太祖二年。禁劫占奴婢。 案此条不见诸史。
仝号。 景宗元年。禁屠牛。 案此出刑法志。其为景宗元年事则无可考。
仝号。 显宗八年。禁伐松。 案此是显宗四年事。
仝号。 高宗十九年。禁鞦韆。 案此是高宗三十三年事。
卷五十八(刑考)
一号。 新罗奈解王三年。令谳疑狱。 案此以下五条。(儒礼王,智證王,真平王,百济多娄王事。)不见诸史。
卷五十九(刑考)
九号。 成宗十一年。教司狱官吏。 案上既言 成宗八年。此只云十一
二号。 味邹王五年。有姑鞭妇。 智證王七年。颁示律令。 元圣王五年。令强盗捕捉并加职。 高句丽大武神王十一年。令十恶中准律用刑。小兽林王二年。暑气太盛。 案已上七条。不见于三国史,东国通鉴。未知出于何书。疑有伪。
四号。 李子祥疏曰天地灾祥。 案子祥当作子渊。
六号。 恭悯王教曰罚徵非罪。 案罪当作死。
十号。 世宗三年。定讯杖一次三十。 案此是 太宗十三年事。
十六号。 四十三年。设号牌都监。 案 宜(一作宣)祖在位四十一年。此云四十三年。必有误。
卷五十七(刑考)
一号。 高句丽东明王。禁庶人文彩纱罗衣。 案此说不见诸史可疑。
四号。 明宗四年。李彦迪启奢侈之中。婚姻之费不赀。 案 明宗二年丁未。晦斋被谪。遂未蒙放。四年安得启事。
十二号。 法兴王十六年。禁杀生。 案此条已多增润。而下三条。(句丽新大王,百济多娄王,比流王事。)不见诸史可疑。
十三号。 高丽太祖二年。禁劫占奴婢。 案此条不见诸史。
仝号。 景宗元年。禁屠牛。 案此出刑法志。其为景宗元年事则无可考。
仝号。 显宗八年。禁伐松。 案此是显宗四年事。
仝号。 高宗十九年。禁鞦韆。 案此是高宗三十三年事。
卷五十八(刑考)
一号。 新罗奈解王三年。令谳疑狱。 案此以下五条。(儒礼王,智證王,真平王,百济多娄王事。)不见诸史。
卷五十九(刑考)
九号。 成宗十一年。教司狱官吏。 案上既言 成宗八年。此只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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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方不违书例。
十一号。 李珥启杀人者死。在法罔赦。 案此出石潭日记本文。乃日记中谨按之说。而此直云李珥启者。大非实事。末云 上嘉之者尤未安。既无启事。安有嘉纳。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田赋考
卷六十三(田赋考)
二号。 箕子都平壤。区画井田。 案庆州有井田遗址。(庆州是辰韩。本秦民之东来者。故犹有古华制。)南原有刘仁轨井田遗址。(仁轨当时专制东方。故欲试此法。)此宜补入。
仝号。 新罗圣德王给百姓丁田。 案新罗神文王赐文武官田有差。(此职田之始。)昭圣王置学生禄邑田。(此学田之始。)景德王给孝子向德口分田。(此赏田之始。)此宜补入。句丽田制。虽无可考。或给田赏功。其有公田可知。
十四号。 二十三年。量京畿忠清田。 案此 成宗二十三年事。系之 世祖八年之下。而不书 成宗二字。(下一条亦系 成宗二十四年事。)
二十四号。 十七年教曰仁政必自经界始。 案 显宗在位十五年。此云十七年。必有差误。
三十五号。 列朝田结总数。 成宗朝最盛。 宣祖朝乱前乱后。 仁祖朝乱后至 英宗朝。增损不等。 案此宜考补。
卷六十四(田赋考)
三十五号。 新罗元圣王六年。增筑碧骨堤。 案新罗讫解王二十一年。始筑碧骨堤。长一千八百步。本朝 太宗十五年。复筑碧骨堤。(见舆地胜览。)俱宜补入。
仝号。 沟内立木桷。桷内作三五穴。 案二桷字。皆桶字之讹。
卷六十五(田赋考)
一号。 百济古尔王。复一年租调。 案北史百济赋税以布绢丝麻及米等。量岁丰俭。差等输之。 又案北史高句丽税布五匹。谷五石。游人则三年一税。十人共细布一匹。租户一石。(次七斗。下五斗。)通典东沃沮。臣属句丽。责其租税貂布鱼盐海中食物。千里担负致之。俱宜补入。
十一号。 李珥启杀人者死。在法罔赦。 案此出石潭日记本文。乃日记中谨按之说。而此直云李珥启者。大非实事。末云 上嘉之者尤未安。既无启事。安有嘉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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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赋考
卷六十三(田赋考)
二号。 箕子都平壤。区画井田。 案庆州有井田遗址。(庆州是辰韩。本秦民之东来者。故犹有古华制。)南原有刘仁轨井田遗址。(仁轨当时专制东方。故欲试此法。)此宜补入。
仝号。 新罗圣德王给百姓丁田。 案新罗神文王赐文武官田有差。(此职田之始。)昭圣王置学生禄邑田。(此学田之始。)景德王给孝子向德口分田。(此赏田之始。)此宜补入。句丽田制。虽无可考。或给田赏功。其有公田可知。
十四号。 二十三年。量京畿忠清田。 案此 成宗二十三年事。系之 世祖八年之下。而不书 成宗二字。(下一条亦系 成宗二十四年事。)
二十四号。 十七年教曰仁政必自经界始。 案 显宗在位十五年。此云十七年。必有差误。
三十五号。 列朝田结总数。 成宗朝最盛。 宣祖朝乱前乱后。 仁祖朝乱后至 英宗朝。增损不等。 案此宜考补。
卷六十四(田赋考)
三十五号。 新罗元圣王六年。增筑碧骨堤。 案新罗讫解王二十一年。始筑碧骨堤。长一千八百步。本朝 太宗十五年。复筑碧骨堤。(见舆地胜览。)俱宜补入。
仝号。 沟内立木桷。桷内作三五穴。 案二桷字。皆桶字之讹。
卷六十五(田赋考)
一号。 百济古尔王。复一年租调。 案北史百济赋税以布绢丝麻及米等。量岁丰俭。差等输之。 又案北史高句丽税布五匹。谷五石。游人则三年一税。十人共细布一匹。租户一石。(次七斗。下五斗。)通典东沃沮。臣属句丽。责其租税貂布鱼盐海中食物。千里担负致之。俱宜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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仝号。 高丽太祖元年。免民三年租役。 案赵浚曰新罗之末。田不均而赋税重。盗贼群起。太祖即位三十有四日。慨然叹曰近世暴敛。一顷之租收至六石。民不聊生。予甚闷之。自今宜用什一。以田一负。出租三升。遂放民间三年租。当是时三国鼎峙。群雄角逐。财用方急。而太祖后战功先恤民。即天地生物之心也。
九号。 世宗元年。原州等处十二邑蠲租税。 案处字当删。
卷六十六(田赋考)
五号。 中宗改定贡案。 案燕山七年。加定贡物。当补。
三十九号。 孝宗初年。右议政金堉上劄曰大同之法。均役便民。 案吉川君权盼。为忠清监司。取完平府院君李元翼大同宣惠法。平停一道田役。出入剂为絜法。事未卒行。籍而藏之。其后金堉(号潜谷。)按湖西。发视其籍大喜。遂按而行之。此不概见。惜哉。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财用考
卷六十七(财用考)
一号。 次以漕运渔盐。 案渔当作鱼。(下仝不能悉指。)
卷六十八(财用考)
六号。 臣谨按安兴梁水道为众流所激。 案 英宗甲寅乙卯间。武臣李选请掘安兴梁。费财钜万。竟不成。
卷六十九(财用考)
一号。 新罗大武神王十三年。 案新罗本无大武神王。当是高句丽之误。
仝号。 高丽忠烈王始遣使榷盐。 案高丽成宗元年。崔承老上书曰窃闻圣上以新池穴口与摩尼等处鱼梁。为放生所。(则知鱼梁之设。早已有之。)显宗七年。宫人金氏生子。赐田庄奴婢盐盆鱼梁。(则知鱼盐折受。已自丽初。)宜考补。
五号。 取其色盐以供内外之膳。 案色当作鱼。
六号。 宣祖二十七年。李恒福兼舟师大将。 案此非二十七年事。
卷七十(财用考)
九号。 世宗元年。原州等处十二邑蠲租税。 案处字当删。
卷六十六(田赋考)
五号。 中宗改定贡案。 案燕山七年。加定贡物。当补。
三十九号。 孝宗初年。右议政金堉上劄曰大同之法。均役便民。 案吉川君权盼。为忠清监司。取完平府院君李元翼大同宣惠法。平停一道田役。出入剂为絜法。事未卒行。籍而藏之。其后金堉(号潜谷。)按湖西。发视其籍大喜。遂按而行之。此不概见。惜哉。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财用考
卷六十七(财用考)
一号。 次以漕运渔盐。 案渔当作鱼。(下仝不能悉指。)
卷六十八(财用考)
六号。 臣谨按安兴梁水道为众流所激。 案 英宗甲寅乙卯间。武臣李选请掘安兴梁。费财钜万。竟不成。
卷六十九(财用考)
一号。 新罗大武神王十三年。 案新罗本无大武神王。当是高句丽之误。
仝号。 高丽忠烈王始遣使榷盐。 案高丽成宗元年。崔承老上书曰窃闻圣上以新池穴口与摩尼等处鱼梁。为放生所。(则知鱼梁之设。早已有之。)显宗七年。宫人金氏生子。赐田庄奴婢盐盆鱼梁。(则知鱼盐折受。已自丽初。)宜考补。
五号。 取其色盐以供内外之膳。 案色当作鱼。
六号。 宣祖二十七年。李恒福兼舟师大将。 案此非二十七年事。
卷七十(财用考)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第 505H 页
五号。 宣祖二十六年。欲用钱。命议于领议政李德馨,左议政尹承勋,右议政柳永庆等。 案汉阴戊戌拜相。尹辛丑拜相。柳壬寅拜相。此非二十六年事。三十六年则可也。
六号。 先是开城留守金堉疏曰。曾以用钱之意。陈疏上请。 案此疏即仁祖丙戌所上也。在 仁祖十一年。(癸酉也。)后十有三年。而曰先是误矣。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户口考
卷七十一(户口考)
二号。 历代户口。 案汉书乐浪郡二十五县。(今汉水以北两西岭东之地。)平帝元始二年。户六万二千八百二十二。口四十万六千七百四十八。后汉书乐浪郡十八县。(江原道七县。前此弃之。故为十八县。今汉北两西之地。)顺帝永初五年。户六万一千四百九十二。口二十五万七千五十。此宜补入。
仝号。 唐遣李绩平高句丽。 案资治通鉴高丽亡时百七十六城六十九万七千二户。李绩执王及大臣众二十馀万。还京师。后移三万八千二百户。配江淮京西等地。 又案百济亡时三十七郡二百城七十六万户。此宜补入。
三号。 东史补遗曰。新罗全盛。 案此出三国遗事。不当曰东史补遗。
仝号。 显宗九年。西女真二百户来投。 按高丽太祖以后。显宗以前。勃海国人来投者亡虑累万户。此并不载。 又案文献通考。宋徽宗时高丽使臣郭元言高丽男女民口共二百十万。(此盖丽仁宗时。)宜补入。
四号。 元宗元年。蒙古归虏民四百四十馀户。 案蒙古之难。(高宗时)创残无馀。及其甚也。一岁之内。被俘男女为二十万六千八百馀人。屠城斩杀。不能数计。当时户口盖无馀矣。
六号。 二年都评议使司言。户口日减。 案此是 太宗二年事。今系 太祖之下。
九号。 臣谨按 世宗朝戊寅。 案戊寅当作戊申。
十五号。 京畿十五万七千二百三十六。 案畿字下落户字。
十八号。 宣祖四十三年。设号牌都监。 案 宣祖在位四十一年。(已见上)
六号。 先是开城留守金堉疏曰。曾以用钱之意。陈疏上请。 案此疏即仁祖丙戌所上也。在 仁祖十一年。(癸酉也。)后十有三年。而曰先是误矣。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户口考
卷七十一(户口考)
二号。 历代户口。 案汉书乐浪郡二十五县。(今汉水以北两西岭东之地。)平帝元始二年。户六万二千八百二十二。口四十万六千七百四十八。后汉书乐浪郡十八县。(江原道七县。前此弃之。故为十八县。今汉北两西之地。)顺帝永初五年。户六万一千四百九十二。口二十五万七千五十。此宜补入。
仝号。 唐遣李绩平高句丽。 案资治通鉴高丽亡时百七十六城六十九万七千二户。李绩执王及大臣众二十馀万。还京师。后移三万八千二百户。配江淮京西等地。 又案百济亡时三十七郡二百城七十六万户。此宜补入。
三号。 东史补遗曰。新罗全盛。 案此出三国遗事。不当曰东史补遗。
仝号。 显宗九年。西女真二百户来投。 按高丽太祖以后。显宗以前。勃海国人来投者亡虑累万户。此并不载。 又案文献通考。宋徽宗时高丽使臣郭元言高丽男女民口共二百十万。(此盖丽仁宗时。)宜补入。
四号。 元宗元年。蒙古归虏民四百四十馀户。 案蒙古之难。(高宗时)创残无馀。及其甚也。一岁之内。被俘男女为二十万六千八百馀人。屠城斩杀。不能数计。当时户口盖无馀矣。
六号。 二年都评议使司言。户口日减。 案此是 太宗二年事。今系 太祖之下。
九号。 臣谨按 世宗朝戊寅。 案戊寅当作戊申。
十五号。 京畿十五万七千二百三十六。 案畿字下落户字。
十八号。 宣祖四十三年。设号牌都监。 案 宣祖在位四十一年。(已见上)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第 505L 页
又案光海壬子。颁士大夫号牌。设厅成籍。使公卿以下佩持。不数月而罢。
十九号。 李塈曰箕子三仁之盛。 案有罪者为奴婢。自古而然。胜敌而俘掠者。亦为奴。周礼貊隶是也。然止其身而已。世役之法。岂圣贤之遗制哉。是必罗丽勋贵之家。积习成俗也。李塈(号松窝)之论大误。宜采革罢之论载之。
二十号。 新罗异斯夫所虏三百口。 案唐书新罗宰相家。不绝禄。奴僮三千人。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市籴考
卷七十三(市籴考)
三十六号。 崔启沃载赐花持红牌。就赈场吃粥马。 案马当作焉。
仝号。 时有李之菡者哀流民。 案此时士(一作土)亭之没已久。此云时有者误。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选举考
卷七十五(选举考)
十二号。 成宗二年行别试。 案此是 成宗二十年事。必于志状见弘治二年字而误系如是。
卷七十九(选举考)
十四号。 世宗朝。元孙入学时。尹祥为博士。 案此是世子入学时事。
二十五号。 五年。洪应启曰五镇判官。以文官除授。 案洪应乃 成宗朝相臣。不应于 明宗朝启事。
二十七号。 十四年。相臣柳成龙兼吏判。 案此是二十三年庚寅事。
卷八十一(选举考)
六号。 二十一年。(世宗朝)金宗直除成均注簿兼世子右正字。 案佔毕斋生于 世宗辛亥岁。到己未岁。(即二十一年。)年才九岁。此必有误。注当作主。世子下亦宜有司名。
十二号。 奇大升启曰学行出众之人当收用。 案此是 宣祖元年事。不宜系之于 明宗七年之下。
仝号。 八年尚震启曰。李滉持身清简。宜徵之。 案此是 明宗十一年
十九号。 李塈曰箕子三仁之盛。 案有罪者为奴婢。自古而然。胜敌而俘掠者。亦为奴。周礼貊隶是也。然止其身而已。世役之法。岂圣贤之遗制哉。是必罗丽勋贵之家。积习成俗也。李塈(号松窝)之论大误。宜采革罢之论载之。
二十号。 新罗异斯夫所虏三百口。 案唐书新罗宰相家。不绝禄。奴僮三千人。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市籴考
卷七十三(市籴考)
三十六号。 崔启沃载赐花持红牌。就赈场吃粥马。 案马当作焉。
仝号。 时有李之菡者哀流民。 案此时士(一作土)亭之没已久。此云时有者误。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选举考
卷七十五(选举考)
十二号。 成宗二年行别试。 案此是 成宗二十年事。必于志状见弘治二年字而误系如是。
卷七十九(选举考)
十四号。 世宗朝。元孙入学时。尹祥为博士。 案此是世子入学时事。
二十五号。 五年。洪应启曰五镇判官。以文官除授。 案洪应乃 成宗朝相臣。不应于 明宗朝启事。
二十七号。 十四年。相臣柳成龙兼吏判。 案此是二十三年庚寅事。
卷八十一(选举考)
六号。 二十一年。(世宗朝)金宗直除成均注簿兼世子右正字。 案佔毕斋生于 世宗辛亥岁。到己未岁。(即二十一年。)年才九岁。此必有误。注当作主。世子下亦宜有司名。
十二号。 奇大升启曰学行出众之人当收用。 案此是 宣祖元年事。不宜系之于 明宗七年之下。
仝号。 八年尚震启曰。李滉持身清简。宜徵之。 案此是 明宗十一年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第 506H 页
事。
仝号。 十三年。李滉乞退。 案此是 宣祖二年事。
十五号。 李时发受兵法于骆尚志。 案骆尚志壬辰后出来。安得于 宣祖二十一年。教时发兵法。
十八号。 仁祖元年。金长生,张显光擢置讲职。宋时烈,宋浚吉亦被荐庸。 案此时两宋尚幼。
二十七号。 南九万启曰 宣庙壬申。李浚庆身没已久。而又被清白之选。 案东皋之卒。在于壬申。而以是年被选清白。此云身没已久。药泉未及照检。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学校考
卷八十三(学校考)
一号。 高句丽小兽林王立太学。 案新唐书高丽人喜学。至穷里厮养。亦相矜勉。衢侧悉构严号局堂。子弟未婚者曹处。诵经习射。又通典云高句丽国中有五经,三史,三国志,晋阳秋,玉篇,字统,字林。
二号。 百济近肖古王以高兴为博士。 案新唐书百济人有文籍。记时月如华人。
仝号。 新罗真德女主。始知有释奠。 案真德五年。置博士助教大舍二人。
仝号。 景德王置国学。诸业博士助教。 案新罗诸州县。各置助教。韩恕意为熊川助教是也。
卷八十五(学校考)
四号。 顾子配享。 案顾当作颜。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职官考
卷九十一(职官考)
二号。 箕子东封之初。国人举王受兢为士师。 案此出于伪书也。且王之为姓。自周灵王太子晋也。箕子之时。安有此姓。
卷九十四(职官考)
二十六号。 江华,宁边,江陵,安东四处史库。各置参奉。 案茂朱赤裳山城。
仝号。 十三年。李滉乞退。 案此是 宣祖二年事。
十五号。 李时发受兵法于骆尚志。 案骆尚志壬辰后出来。安得于 宣祖二十一年。教时发兵法。
十八号。 仁祖元年。金长生,张显光擢置讲职。宋时烈,宋浚吉亦被荐庸。 案此时两宋尚幼。
二十七号。 南九万启曰 宣庙壬申。李浚庆身没已久。而又被清白之选。 案东皋之卒。在于壬申。而以是年被选清白。此云身没已久。药泉未及照检。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学校考
卷八十三(学校考)
一号。 高句丽小兽林王立太学。 案新唐书高丽人喜学。至穷里厮养。亦相矜勉。衢侧悉构严号局堂。子弟未婚者曹处。诵经习射。又通典云高句丽国中有五经,三史,三国志,晋阳秋,玉篇,字统,字林。
二号。 百济近肖古王以高兴为博士。 案新唐书百济人有文籍。记时月如华人。
仝号。 新罗真德女主。始知有释奠。 案真德五年。置博士助教大舍二人。
仝号。 景德王置国学。诸业博士助教。 案新罗诸州县。各置助教。韩恕意为熊川助教是也。
卷八十五(学校考)
四号。 顾子配享。 案顾当作颜。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职官考
卷九十一(职官考)
二号。 箕子东封之初。国人举王受兢为士师。 案此出于伪书也。且王之为姓。自周灵王太子晋也。箕子之时。安有此姓。
卷九十四(职官考)
二十六号。 江华,宁边,江陵,安东四处史库。各置参奉。 案茂朱赤裳山城。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第 506L 页
亦有史库。置参奉二员。
卷九十六(职官考)
四十三号。 都监。 案都监自高丽有之。有事则置。事已则罢。
卷九十七(职官考)
二号。 广州府经历。 仁祖元年始置。 案 仁祖元年无此事。
七号。 明宗十四年。复设牧使。 仁祖元年升留守。 案广州沿革。在燕山朝革州。 中宗初复旧。 仁祖四年。以牧使兼防御使。十一年又兼讨捕使。十六年以驻跸之地。升府尹。 孝宗三年。府尹兼守御副使。六年罢。 肃宗庚申。复兼副使旋罢。九年置留守经历。罢府尹。十六年复旧。 英宗庚午置留守经历。己卯复旧。(高丽时置节度使。号奉国军。)此云 明宗十四年 仁祖元年者。皆误矣。
十九号。 利川府。 仁祖三十一年复旧。 案 仁祖无三十一年。
三十一号。 肃川府。 显宗十九年复旧。 案 显宗无十九年。
三十三号。 济州牧。 定宗十一年始置。 案 定宗无十一年。
卷九十八(职官考)
十一号。 安义县。 案安阴旧号宜著之。逆贼希亮亦宜著其姓以彰恶。(下叶山清县。亦宜著山阴旧号。)是纪事之体。
十七号。 康翎县。 仁宗十五年革之。 案 仁宗无十五年。此是 仁祖十五年事。
十八号。 狼川县。 仁祖三十一年复设。 案 仁祖无三十一年。
二十三号。 别设界首都督官。 案都督当作提督。
仝号。 高丽置诸县尉。 案高丽县尉。与本朝训导异。此条当移录。
卷九十九(职官考)
四号。 平安道兵马节度使。 世宗十四年。分为三道节度使。 案此恐世祖朝事。
卷百(职官考)
卷九十六(职官考)
四十三号。 都监。 案都监自高丽有之。有事则置。事已则罢。
卷九十七(职官考)
二号。 广州府经历。 仁祖元年始置。 案 仁祖元年无此事。
七号。 明宗十四年。复设牧使。 仁祖元年升留守。 案广州沿革。在燕山朝革州。 中宗初复旧。 仁祖四年。以牧使兼防御使。十一年又兼讨捕使。十六年以驻跸之地。升府尹。 孝宗三年。府尹兼守御副使。六年罢。 肃宗庚申。复兼副使旋罢。九年置留守经历。罢府尹。十六年复旧。 英宗庚午置留守经历。己卯复旧。(高丽时置节度使。号奉国军。)此云 明宗十四年 仁祖元年者。皆误矣。
十九号。 利川府。 仁祖三十一年复旧。 案 仁祖无三十一年。
三十一号。 肃川府。 显宗十九年复旧。 案 显宗无十九年。
三十三号。 济州牧。 定宗十一年始置。 案 定宗无十一年。
卷九十八(职官考)
十一号。 安义县。 案安阴旧号宜著之。逆贼希亮亦宜著其姓以彰恶。(下叶山清县。亦宜著山阴旧号。)是纪事之体。
十七号。 康翎县。 仁宗十五年革之。 案 仁宗无十五年。此是 仁祖十五年事。
十八号。 狼川县。 仁祖三十一年复设。 案 仁祖无三十一年。
二十三号。 别设界首都督官。 案都督当作提督。
仝号。 高丽置诸县尉。 案高丽县尉。与本朝训导异。此条当移录。
卷九十九(职官考)
四号。 平安道兵马节度使。 世宗十四年。分为三道节度使。 案此恐世祖朝事。
卷百(职官考)
第一集杂纂集第二十三卷○文献备考刊误 第 507H 页
三十四号。 八品黄豆三斗。(肃宗二十七年。) 案三斗当作五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