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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经斋全集外集卷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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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经斋全集外集卷二十二
 总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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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经考上
孔壁古本
 汉书鲁恭王传。王好治宫室。坏孔子旧宅。以广其宫。闻钟磬琴瑟之声。于其壁中。得古文经传。
 汉书艺文志。武帝末。鲁共王坏孔子宅。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
 郑樵六经奥论。得于孔壁者。尽系古文。藏于秘书。至刘歆。校书乃出。
古文论语二十一篇
 
何晏曰。鲁论二十篇。古论出孔氏壁中。分尧曰下章子张问。以为一篇。有两子张。凡二十一篇。篇次不与齐鲁论同。
 如淳曰。分尧曰篇后子张问已下为篇。名曰从政。郑樵曰。分尧曰下章子张问。为一篇。有两子张。与鲁论同。
 朱子曰。以何晏所叙篇数考之。则信为鲁论。
  按何郑二说不合。或言同鲁论。或言不同鲁论。然考今见行鲁论语则乃二十篇。而朱子引何晏所叙而定之。郑说自归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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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尚书十六篇
 汉书艺文志。书至孔子篹焉凡百篇。秦燔书禁学。济南伏生独壁藏之。汉兴亡失。求得二十九篇。以教齐鲁之间。鲁共王得古文尚书。孔安国者孔子后也。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国献之。遭巫蛊事。未列于学官。
 孔安国书序。鲁共王得先人所藏古文虞夏商周之书及传论语,孝经。皆科斗文字。悉还孔氏。科斗书废已久。时人无能知者。以所闻伏生之书。考论文义。定其可知者。为隶古定。更以竹简写之。增多伏生二十五篇。伏生又以舜典合于尧典。益稷合于皋陶谟。盘庚三篇合为一。康王之诰合于顾命。复出此篇。并序凡五十九篇。为四十六卷。其馀错乱摩灭。弗可复知。悉上。送官藏之书府。以待能者。承诏为五十九篇。作传书序。序所以为作者之意。昭然义见。宜相附近。故引之各冠其篇首。定五十八篇。既毕。会国有巫蛊事。经籍道息。用不复以闻。传子孙孙。以贻后代。
 孔颍达尚书正义。孔传五十八篇。为四十六卷。三十三篇与郑注同。二十五篇增多郑注。二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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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大禹谟一。五子之歌二。胤征三。仲虺之诰四。汤诰五。伊训六。太甲三篇九。咸有一德十。说命三篇十三。泰誓三篇十六。武成十七。旅獒十八。微子之命十九。蔡仲之命二十。周官二十一。君陈二十二。毕命二十三。君牙二十四。囧命二十五。但孔君所传不行以终。前汉诸儒知孔本有二十八篇而不见孔传。张霸之徒。于郑注外。伪造尚书二十四篇。以足郑注三十四篇。为五十八篇。其数虽与孔同。其篇有异。孔则于伏生所传二十九篇内。无古文泰誓除序。尚二十八篇。分出舜典益稷盘庚二篇康王之诰。为三十三。增二十五篇。为五十八篇。郑玄则于伏生二十九篇之内。分出盘庚二篇康王之诰。又泰誓三篇。为三十四篇。更增益伪书二十四篇。为五十八。所增益二十四篇者。则郑注书序。舜典一。汩作二。九共九篇十一。大禹谟十二。益稷十三。五子之歌十四。胤征十五。汤诰十六。咸有一德十七。典宝十八。伊训十九。肆命二十。原命二十一。武成二十二。旅獒二十三。囧命二十四。以此二十四为十六卷。以九共九篇。共卷除八篇。故为十六。故艺文志刘向别录云五十八篇。艺文志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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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十六篇。篇即卷也。即是伪书二十四篇也。
 又曰。刘歆,贾逵,马融等并传孔学。云十六篇逸。与安国不同者。良由孔注之后。其书散逸。传注不行。以庸生贾马之等。唯传孔学经文三十三篇。故郑与三家同以为古文。
  按孔氏书序云国有巫蛊事。经籍道息。不复以闻。班志云安国献之。遭巫蛊事。未列学官。如孔序则初未献于朝也。如班志则献矣而未列学官也。二说相左何也。且巫蛊事起。何与于经籍道息。设若未献。则古文尚书十六篇。何从而入中秘。向,歆父子得校之耶。孔序所以后来多疑赝本。
古文孝经二十一篇
 汉书艺文志。汉兴。长孙氏,博士江翁,少府后仓,谏大夫翼奉,安昌侯张禹传之。各自名家经文皆同。唯孔氏壁中古文为异。父母生之。续莫大焉。故亲生之膝下。诸家说不安处。古文字读皆异。
 颜师古汉书注二十二章。刘向云古文字也。庶人章分为二也。曾子敢问章为三。又多一章。凡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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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左氏春秋
 汉艺文志。仲尼与左丘明观史记。据行事仍人道。因兴以立功。就败以成罚。假日月以定历数。籍朝聘以正礼乐。有所褒讳贬损。不可书见。口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作传。春秋所贬损大人。当世君臣。有威权势力。其事实皆形于传。是以隐其书而不宣。所以免时难也。
  案班志出于向歆。向歆之去春秋。不甚辽远。似详丘明始末。观此仲尼与左丘明观史之语。则其同孔子时可知。后来何多纷纷议也。且隐书不宣。则自春秋时已藏。不独畏秦火也。
古文礼五十六篇
 汉艺文志。(刘歆所著)帝王质文。世有损益。至周曲为之防。事为之制。故曰礼经三百威仪三千。及周之衰。诸侯恶其害己。灭去其籍。自孔子时不具。至秦大坏。汉兴。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讫孝宣世。后仓最明。戴德,戴圣,庆普皆弟子。礼古经者。出于鲁淹中及孔氏。学七十(当作十七)篇文相似。多三十九篇。及明堂阴阳。王史氏记所见。多天子诸侯卿大夫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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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不能备。犹瘉仓等推士礼而致于天子之说。(师古曰。瘉与愈同。胜也。○案仪礼经传通解。张淳曰。如歆所言则高堂生所得。独为士礼。而今仪礼。乃有天子诸侯大夫之礼居其半。疑今仪礼非高堂生之书。但篇数偶同。此不深考刘说所證之误。又不察所谓士礼者。特略举首篇以名之。其曰推而致于天子者。盖专指冠昏丧祭而言。若燕射朝聘则士岂有是礼而可推耶。)
郑樵曰。十七篇。与高堂生所传礼同。乃仪礼馀三十九篇。乃逸礼。
 以上并古文。而郑樵云古文之体不一。龙书太昊所作。穗书神农时古文。垂云黄帝时作。鸟迹苍颉所作。鸾凤少昊时文。科斗高辛古文。龟书尧古文。钟鼎夏后氏文。薤叶务光作。鱼书文王作。象形周六书。回鸾书虎书史佚作。填象坟书周媒氏作。其别十三。而汉儒揔谓之科斗非也。然古者用㓒书简策。㓒滴似科斗头。故为之名科斗。非有别般体也。郑樵曰。今之所谓古文者。有上古之文。科斗之类是也。有中古之文。史籀大篆是也。有隶古之文。孔安国以隶存古是也。皆谓之古文。易之兴也。有施,孟,梁丘。许慎以孟氏得古文之正考之。刘向则以三家脱去悔亡无咎之语。独取费氏得古文之正。今之易行于世。费氏易也。要之孟氏,费氏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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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文。非上古之文也。(易以卜筮故秦不焚。)书之出也。以古文。孔安国以隶存古。写之竹简。故曰隶古。至唐明皇。不好隶古书。故改古之文。从今之文。谓之古文尚书。要之孔氏古文。以隶存古。亦非上古之文也。礼经得于鲁淹中及孔氏学七十馀篇。河间王献之。刘向校其书。著为别录而其文不同。(礼杂出故文不同。)至于诗则毛,韩二家得古文之正。如逶迤郁夷之类。噫嘻绿衣之文。皆非诸家所能及也。春秋惟左氏得古文之正。如郭公之阙文。仍叔之异文。亦皆非诸家所能及也。古今之文相揉。汉世已然。不特今也。故许慎说文。(和帝时)用隶书为正。皆不合孔氏旧文。至有以李斯苍颉篇。为苍颉之书者。有以秦之时虫书。为科斗之书者。况责之以六经之文乎。许慎氏亦不识古文。晋太康中。盗发魏襄王冢。得策书十万馀言。古文亦有数种。其一篇论楚事。最为工妙。时人多好之。
河间献王所献本
 汉书景十三王传。献王所得书。皆古文先秦旧书。周官,尚书,礼,礼记,孟子,老子之属。皆经传说记。七十子之徒所论。其学举六艺。主毛氏诗,左氏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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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修礼乐。被服儒术。造次必于儒者。武帝时。献王来朝献雅乐。对三雍宫及诏策所问三十馀事。郑樵曰。献王好古。收拾藏之秘府。武帝未立学官。亦未显于世。
乐记二十四卷
 汉艺文志。汉兴。制氏以雅乐声律。世在乐官。颇能记其铿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武帝时。献王好儒。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作乐记。献八佾之舞。与制氏不相远。其内史丞王定传之。以授常山王禹。禹成帝时为谒者。数言其义。献二十四卷记。刘向校书。得乐记二十三篇。与禹不同。
周礼六篇
 汉艺文志。周官经六篇。(注)师古曰。即今之周官礼也。亡其冬官。以考工记充之。
 郑樵曰。不出屋壁。乃李氏献五篇。献王足以考工记。
毛诗
 汉艺文志。三百五篇。遭秦而全者。以其讽诵。不独在竹帛故也。
 郑樵曰。毛苌为河间博士。自谓子夏所传。献王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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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于朝。未立学官。
 四库全书总目。(清乾隆时撰)案汉书艺文志。毛诗二十九卷。毛诗故训传三十卷。但称毛。不著其名。后汉书儒林传。始云赵人毛长传诗。是为毛诗。其长字不从草。隋唐经籍志。载毛诗二十卷。汉河间太守毛苌传,郑氏笺。于是诗传始称毛苌。然郑玄诗谱曰。鲁人大毛公为训诰。传于其家。河间献王得而献之。以小毛公为博士。陆玑毛诗草木虫鱼疏。亦云孔子删诗。授卜商。商为之序。以授鲁人曾申。申授魏人李克。克授鲁人孟仲子。仲子授根牟子。根牟子授赵人荀卿。荀卿授鲁国毛亨。毛亨作训诰传。以授赵国毛苌。时人谓亨为大毛公。苌为小毛公。据是二书。则作传者乃毛亨。非毛苌。故孔氏正义亦云大毛公为其传。由小毛公而题毛也。隋志所云。殊为舛误。而流俗沿袭。莫之能更。
孝经
 郑樵曰。今之孝经。是献王得颜芝本献之。
礼记一百三十一篇
 汉艺文志。(注)七十子后学者所记。
古经礼五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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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玄六艺论。后得孔子壁中古文礼。凡五十六篇。其十七篇。与高堂生所传同而字多异。
 郑樵曰。出鲁淹中。即孔壁。
  按此皆汉中秘所藏。出于山岩屋壁而入于秘府者也。汉时诸儒莫得而见之。焚书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坑儒在翼年。又二年而始皇死。又三年而秦亡。至汉惠帝四年。始除挟书律。其禁才行二十三年。而在秦七年。在汉十六年。秦法虽酷。岂能尽祛简策。又潜相传袭者。无由禁之。观于伏生传尚书。可知也。盖民间之所传。熸于陈涉及刘项八年之乱。博士之所藏。尽于项籍之火。不专咎秦氏焚坑之祸也。
刘向父子校正本
  案汉中秘书籍。外人无由得见。刘向父子承命就而校正。
孝经十八章
  案向就颜芝本。参定古文而为之。
易费氏
  案易四家。惟费氏同古文。
乐二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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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应麟曰。今乐记所断取十一篇。馀有十二篇。其名犹在。
  案此记与河间所传不同。减一篇。
礼二百十四篇
 郑樵曰。并乐共得二百十四篇。二戴在内。
  以上刘向所校。
左氏春秋
 郑樵曰。刘歆移书切责太常故立官。
周礼
 郑樵曰。得而外之。姑传于七略。
古文尚书十六篇
 郑樵曰。所见古文尚书。乃张霸伪本。不知何缘得入中秘。孔传由此大失。哀帝校之。
  以上刘歆所校。
汉传经诸派
 郑樵曰。传经之人甚多。如诗有齐,鲁,韩。书有欧阳,大小夏侯。易则有施,孟,梁丘,京氏。春秋则有公,谷,邹,夹之学。
高堂生士礼一十七篇
 贾公彦疏大戴。戴圣与刘向为别录十七篇。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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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冠礼为第一。昏礼为第二。士相见为第三。自玆以下篇次则异。其刘向别录。即此十七篇之次是也。皆尊卑吉凶次第伦叙故郑用之。(注仪礼用之。)至于大戴。即以士丧为第四。既夕为第五。士虞为第六。特牲为第七。少牢为第八。有司彻为第九。乡饮酒第十。乡射第十一。燕礼第十二。大射第十三。聘礼第十四。公食第十五。觐礼第十六。丧服第十七。小戴于乡饮,乡射,燕礼,大射四篇。亦依此别录次第。而以士虞为第八。丧服为第九。特牲为第十。少牢为第十一。有司彻为第十二。士丧为第十三。既夕为第十四。聘礼为第十五。公食为第十六。觐礼为第十七。皆尊卑吉凶杂乱。故郑玄皆不从。
后苍曲台杂记九篇
 汉儒林传。瑕丘萧奋以礼至淮阳。太守孟卿东海人。事萧奋。以授后苍。苍说礼数万言。号曰后氏曲台记。
 服虔曰。在曲台校书。故著记因以为名。颜师古曰。曲台殿在未央宫。
 如淳曰。行射礼于曲台。后仓为记。故名曰曲台记。汉官曰。大射于曲台。晋灼曰。天子射宫也。西京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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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于此行礼。
 郑玄六艺论。案汉书艺文志儒林传云传礼者十三家。唯高堂生及五传弟子戴德,戴圣。名在五传弟子者。熊氏(安生)云高堂生,萧奋,孟卿,后苍及戴德,戴圣为五。此所传皆仪礼也。
 郑樵曰。曲台记小戴受之。今小戴礼是也。
大戴礼八十五篇
 汉书儒林传。梁戴德延君号大戴。为信都太傅。
 郑玄曰。今礼行于世者。戴德,戴圣之学也。又云戴德传记八十五篇则大戴礼是也。
礼记四十五篇
 孔颖达正义。礼记之作。出自孔氏。但正礼残阙。无能复明。故范武子不识殽烝。赵鞅及鲁君谓仪为礼。至孔子没后。七十二子之徒。共撰所闻。以为此记。或录旧礼之义。或录变礼所由。或兼记体履。或杂序得失。故编而录之。以为记也。中庸是子思所作。缁衣公孙尼子所撰。郑康成云月令吕不韦所修。卢植云王制为汉文时博士所录。其馀众篇。皆如此例。但未尽能知所记之人也。其周礼,仪礼。是礼记之书。又云戴圣传礼四十九篇。则此礼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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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郑樵曰。宣帝时。大戴礼删为八十五篇。小戴删为四十五篇。
女子李氏周礼五篇
 孔颖达礼记正义六艺论云周官壁中所得六篇。汉书说河间献王开献书之路。得周官有五篇。失其冬官一篇。乃购千金不得。取考工记。以补其阙。汉书云得五篇。六艺论得六篇。其文不同。未知孰是。
  以上三礼。案后汉书。中兴。郑众传周官经。后马融作周官传。授郑玄。玄作周官注。玄本传小戴礼。后以古经校之。取其义长者。故为郑氏学。玄又注小戴所传礼记四十九篇。通为三礼。
窦公乐书
 汉书艺文志。六国之君。魏文侯最为好古。孝文时。得其乐人窦公。献其书。乃周官太宗伯之大司乐章也。
 颜师古汉书(音义。)桓谭新论云窦公年百八十岁。两目皆盲。文帝奇之。问曰何因至此。对曰臣年十三失明。父母哀其不及众技。教鼓琴。臣导引。无所服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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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乐。
伏胜口传尚书二十八篇
 汉书儒林传。秦时禁书。伏生壁藏之。其后大兵起流亡。汉定。伏生求其书。亡数十篇。独得二十九篇。教于齐鲁之间。
 又孝文时。闻伏生治之欲召。时伏生年九十馀。老不能行。于是诏太常。使掌故晁错往受之。
 颜师古曰。卫宏定古文尚书序。云伏生老不能正言。言不可晓也。使其女传言教错。齐人语多与颖川异。错所不知者。凡十二三。略以意属读之而已。孔颖达尚书正义。尚书遭秦而亡。汉初不知篇数。武帝时有太常蓼侯孔臧者。安国之从兄也。与安国书云时人唯闻尚书二十八篇。取象二十八宿。谓为信然。不知其有百篇也。
  案徐乾学有言曰。观此知汉时伏生书。止云二十八篇。无论泰誓不列。即并序为二十九篇之说亦非。又案伏生传亡数十篇。得二十九篇。则焚书之前。见在尚书不过四十九篇。何百篇之有。
孔安国古文尚书五十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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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樵曰。巫蛊事起。不得以闻。至东晋乃出。
  案东晋乃出者。即梅赜本也。
河内女子泰誓一篇
 郑樵曰。宣帝时。河间女子得泰誓一篇于壁中。或云掘地。或云掘老子壁。皆张霸伪书。时孔壁古文遭巫蛊。入中秘不得见。故张霸伪书得行于世。
  以上书。
张仓春秋左氏传
 许慎说文解字。北平侯张仓献春秋左氏传。郡国亦往往于山川得鼎彝。其铭即前代古文。皆自相似。
 马端临曰。春秋古经。惟艺文志(汉志古经十二篇)有之。然夫子所修春秋。其本文世所不见。而自汉以来所编古经。则俱自三传中取出经文。名之曰正经。
  以上春秋。
河内女子说卦一篇
 郑樵曰。说卦一篇。与虞翻干宝本同异。韩康伯分为序卦杂卦二篇。亦可疑其是非。
费直古文易
 四库全书总目。王弼说易源出费直。直易今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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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然荀爽易即费氏学。李鼎祚书。尚颇载其遗说。又曰。自郑玄传费直之学。始析易传以附经。至弼又更定之。说者谓郑本如今之乾坤卦。其坤卦以下。又弼所割裂。然郑氏易注。至北宋尚存一卷。崇文总目。称存者为文言,说卦,序卦,杂卦四篇。则郑本尚以文言自为一传。所割以附经者。不过彖传,象传。今本乾坤二卦。各附文言。知全经皆弼所更定。非郑氏之旧也。
  以上易。
颜芝孝经十八章
 
陆德明经典释文。河间人颜芝为秦禁藏之。汉氏尊学。芝子贞出之见。为今文。
  以上孝经。
汉五经博士
 汉艺文志。公孙弘请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复其身。太常择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郡国县官。有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令,相,长,丞上属所二千石。二千石察可者。常与计。偕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一岁皆辄课。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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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中。太常籍奏。即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其不事学若下材及不能通一艺。辄罢之。其秩比二百石以上及吏百石。通一艺以上。补左右内史。大行卒史。比百石以下补郡太守卒。皆各二人。边郡一人。先用诵多者。不足择掌故。以补中二千石属。文学掌故补郡属备员。昭帝时。增博士弟子员满百人。宣帝时增倍之。元帝时设员千人。郡国置五经百石卒史。平帝时。王莽秉政。增元士之子得受业如弟子。勿以为员。岁课甲科四十人为郎中。乙科二十人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补文学掌故。
易象。(杨何立博士。 光武立施,孟,梁丘 宣帝立施,孟,梁丘,京氏四博士。 元帝立京氏。)
  案汉易言象数。故其流归于禨祥。四易之变而入谶纬者固也。
尚书。(汉初立欧阳。 宣帝立大小夏侯。 平帝立古文尚书伪本。 光武立欧阳,大小夏侯三博士。)
  案欧阳,大小夏侯三家学。乃终古所传授派流甚晢。而自孔传行而遂废。盖隋唐之际乎。
毛诗。(文帝时并立齐,鲁,韩。 光武立齐,鲁,毛,韩四博士。 平帝立毛。)
  案毛诗之立。在平帝时。汉儒林传。毛公授同国贯长卿。长卿授解延年。延年授徐敖。敖授九江陈侠。为王莽讲学大夫。由是言毛诗者。本之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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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盖王莽秉政时所立也。今考后汉书。毛诗未得立。诚未知何故。且考孔颖达疏。小雅都人士章言万民所望。襄十四年左传引此二句。服虔曰逸诗也。都人士首章有之。礼记注亦言毛氏有之。三家则亡。今韩诗实无此首章。时三家列于学官。毛诗不得立。故服以为逸。盖自晋时所立而盛行于世。
春秋。(景武立公羊博士。 光武立严颜。 宣帝立谷梁二博士。 平帝立左氏又废。 和帝立左氏)
  案汉时之重公羊。因公孙弘主之故也。严颜二家之学出眭孟。孟坐说灾异而诛。盖纤纬之学也。光武因赤伏符而建邦。故主谶纬。而严颜二家所以得立欤。
礼记。(后仓曲台记立博士。 光武复立大小戴二博士。 宣帝立大小戴氏。)
周礼。(王莽立博士后废。)
仪礼。
 陆德明曰。此记二礼之遗阙。故名礼记。如介,僎,宾,主。仪礼特言其名。礼记兼述其事。意今之礼记。特仪礼之传耳。
 郑樵曰。礼之别也有三。曰周礼。曰仪礼。曰礼记。孝经疏曰。经礼三百。威仪三千。礼经说曰。正经三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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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仪三千。礼记曰。经礼三百。曲礼三千。中庸曰。礼仪三百。威仪三千。详此诸文。当时制作本有二书。其三百者。记言官府职掌上下之序。其三千者。皆委曲升降进退之辞。始知周礼仪礼乃周人之礼。而所谓礼记。特二礼之传注耳。汉兴。礼经焚烧独甚。惟高堂生所传士礼十七篇。与夫后仓曲台杂记数万言。周礼一书。而汉世诸儒传授。皆以曲台杂记。故二戴礼。在宣帝时立学官。周礼仪礼。世虽传其书。未有名家者。至郑康成然后。二经训释始具。至孔颖达贾公彦而后。三经之疏始备。
 
又曰。藏之中秘者。世莫得见。民间所传又不一。惟朝廷立之学官然后。开弟子员。设射策科。
  案文帝时。孝经,论语,孟子,尔雅。皆置博士。至武帝建元五年。始罢传记。立五经而已。汉艺文志。尔雅三卷二十篇。入孝经类。孟子十一篇。入儒家类。直斋陈氏书录解题。始以孟子入经类。
后汉熹平石经本。
 谢承书曰。碑立太学门外。瓦屋覆之。四面栏障。开门于南。河南郡设吏卒视之。
 杨龙骧洛阳记曰。朱超石与兄书云石经文都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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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高一丈许。广四尺。骈罗相接。
 洪适隶续魏三体石经。皇祐癸巳年。洛阳苏望氏所刻题曰。石经遗字。即小欧阳集古目中所有者。庆历中。夏文庄(竦)集古文四声韵所载石经数十字。盖有此碑所无者。而碑中古文亦有韵。所不收者则沦落之馀。两家所得。自不同耳。石经见于范史帝纪及儒林宦者传。皆曰五经。蔡邕张驯传则曰六经。郦氏水经注云汉立石经。魏正始中。又刻古文篆隶三字石经。唐志有三字石经古篆两种。曰尚书曰左传。独隋志所书异同。其因有一字石经七种,三字石经三种。既以石经为蔡邕书。而又云魏立一字石经。乃其误也。范蔚宗时。三体石经。与熹平所镌。并列于学官。故史笔误书其事。后人袭其伪。或不见石刻。无以考正。夏氏所注古文。既以此碑为石经。又有蔡邕石经亦非也。隶释已定一字石经为汉刻。得苏氏此碑。益喜前说犹墨守也。
  案汉建康中。(灵帝时)蔡邕以经籍去圣人久远。文字多谬。与五官中郎将堂溪典,光禄大夫杨赐,谏议大夫马日磾,议郎张子俊,韩说,太史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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飏等。正六经。邕自书于碑镌之。此一字石经也。熹平四年。立太学讲堂前东侧。凡四十六板。西行尚书,周易,公羊传二十八碑。南行仪礼十五碑。东行论语五碑。仪礼上。有马日磾蔡邕名。又魏陈留邯郸淳,善仓雅许氏字指精究。建三字石经(三字古文篆隶也)于汉碑西。校之说文。篆隶大同而古字少异。魏正始中立之。屡经丧乱。初无损失。及魏冯熙,常伯夫相继为洛州刺史。毁取建浮屠精舍。大致颓落。所存者委于榛莽。侍中崔光请遣宦寺省视。命国子博士李郁等。补其残缺。胡太后许之。会元艾,刘腾作乱遂寝。至东魏末。自洛阳迁于河阳。没于水。得至邺者。不满太半。隋开皇中。自邺入长安。置于秘书内省。议欲补葺。会隋乱。营造司用为柱础。贞观初。魏徵始收之。十不存一。其相承传拓之本。犹在秘府。并秦帝刻石一卷。以备小学字石经。易一卷,尚书六卷,鲁诗六卷,仪礼九卷,春秋一卷,公羊传九卷,论语一卷。又有典论一卷。
尚书用今文。止经文三十四篇。
  案翁方网两汉金石记。盘庚篇五行半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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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又半字五。从秋盦黄易藏本。末行凶德绥绩四字。从松江王氏抄得。孙退谷藏本。有此凶字及三半字。又见如皋姜氏重刻本。则仅有德字之右半耳。洪范十行七十七字。又半字十一。君奭篇二行十一字。又半字三。皆金匮钱氏藏本。
鲁诗。
  案金石记。魏风八行七十一字。又半字九。唐风四行三十二字。又半字二。验此拓本。与洪氏适所载。不甚相远。
仪礼。
  
案金石记。大射仪七行三十五字。又半字五在隶释。聘礼六行三十一字在隶续。洪氏云石磨灭。字画比它经不明白。
春秋公羊传。
  案金石记。公羊隐四年传三行十八字。又半字二。洪氏隶释曰。石经公羊残碑三百七十五字。自隐公四年。至威公元年及哀公十四年之文也。所书皆是公羊氏传辞。而无春秋正经。知古本经自为经。传自为传。非若今所行校本之附传文于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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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
  案金石记。论语为政篇八行五十三字。又半字十一。又微子篇八行一百七十二字。又半字四。尧曰篇四行凡上下二段。上段二十七字皆黄氏本。又半字四。下段四十字。又半字五。又篇末识语残字三行。皆钱氏本。并洪释所有。
   以上六经。
  灵帝纪。诏诸儒正五经文字。刻石立于太学。蔡邕传云奏求定正六经。纪传既已不同。陆机洛阳记所载。但有书,易,公羊,礼记,论语耳。考洪氏石经残碑。有仪礼而无礼记。且记不言诗经。而洪氏隶释及隋经籍志。有鲁诗六卷。记又有易。而隶释有论语而无易。今以翁方网金石记见之。亦可徵也。记之缪误。何其甚也。
唐九经正义。
  案唐贞观中。孔颖达等奉诏撰五经正义。于礼记,毛诗取郑玄注。于尚书取孔安国传。于易取王弼注。于春秋左氏传取杜预注。独疑周礼,仪礼非周公书。不为义疏。其后永徽中。贾公彦始作仪礼周礼义疏。宋真宗又诏邢炳。校正周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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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礼义疏。以及唐徐彦所撰公羊传正义。唐杨士勋所撰谷梁传正义。于是九经之义始备。仁宗时欧阳修上言。自唐定九经正义。著为定论。不本正义者为异说。然所载既博。所择不精。多引谶纬之书。以相杂乱。异乎正义之名。臣欲乞赐诏诸巨儒学官。悉取九经之疏。去谶纬之文。使经义纯一。无所驳杂。其用功至多。为益最大。正义本号义赞。太宗诏改正义。虽包贯异家。不能无谬冗。博士马嘉运驳正其失。至相讥诋。有诏更令裁定。功未就。永徽二年。诏中书门下与国子三馆博士弘文馆学士考正之。于是尚书左仆射于志宁,右仆射张行成,侍中高季辅就加增损。书始布下。颖达之冗。当时已议驳。至有改正。欧阳氏所以有言也。
易正义十六卷。(王弼注六十四卦。韩康伯注系辞以下。)
 唐艺文志注。国子祭酒孔颖达,颜师古,司马才章,王恭,太学博士马嘉运,太学助教赵乾叶,王谈,于志宁等奉诏撰。四门博士苏德融覆审。四库全书总目。易本卜筮之书。故末派寝流于谶纬。王弼乘其极敝而攻之。遂排弃汉儒。自标新学。然隋书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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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志。载晋杨州刺史顾夷等有周易难。王辅嗣易一卷。京口闵康之又申王难。顾在当日。已有异同。王俭,颜延年以后。此扬彼抑。互诰不休。至颖达等奉诏作疏。始专崇王注而众说皆废。故隋志易类。称郑学寝微今殆绝。颖达诠释文句多用空言。不能如诸经。正义根据典籍。源委粲然。则由王注扫弃旧文。无古义之可引。亦非考證之疏矣。郑樵六经奥论。郑玄注易。以重卦出于神农。学者不之信也。
尚书正义二十卷。(古文孔安国传。)
 
唐艺文志注。国子祭酒孔颖达,太学博士王德韶,四门助教李子云等奉诏撰。四门博士朱长才,苏德融,太学助教隋德素,四门助教王士雄,赵弘智覆审。太尉杨州都督长孙无忌,司空李绩,左仆射于志宁,右仆射张行成,吏部尚书侍中高季辅,吏部尚书褚遂良,中书令柳奭,弘文馆学士谷那律,刘伯庄,太学博士贾公彦,范义頵,齐威,太常博士柳士宣,孔志约,四门博士赵君赞,右内率府长史弘文馆直学士薛伯珍,国子助教史士弘,太学助教郑祖玄,周玄达,四门助教李玄植,王真儒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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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韶隋德素等刊定。四库全书总目。孔传依托。自朱子以来递有论辨。至阎若璩作尚书古文疏證。其事愈明。其的然可据者。梅鷟尚书考异。攻其注禹贡瀍水出河南北山一条。积石山在金城西南羌中一条。地名皆在安国后。朱彝尊经义考。攻其注书序东海驹骊扶馀馯貊之属一条。谓驹骊王朱蒙。至汉元帝建昭二年始建国。安国武帝时人。亦未及见。若璩攻其注泰誓虽有周亲不如仁人。人与所注论语相反。又安国传有汤誓。而注论语予小子履一节。乃以为墨子所引汤誓文之(安国论语注。今佚此条。乃何晏集解所引。)證左分明。更无疑义。至若若璩谓定从孔传。以孔颖达之故则不尽然。考汉书艺文志叙古文尚书。但称安国献之。遭巫蛊事。未立于学官。不云作传。而经传释文叙录。乃称艺文云安国献尚书传。遭巫蛊事。未立于学官。始增入一传字。以證实其事。又称今以孔氏为正。则定从孔传者。乃陆德明。非自颖达。惟德明于舜典下注云孔氏传。亡舜典一篇。时以王肃注颇类孔氏。故取王注。从慎徽五典以下为舜典。以续孔传。又云曰若稽古帝舜曰重华协于帝十二字。是姚方兴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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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氏传本无。阮孝绪七录亦云。然方兴本。或此下更有浚哲文明温恭允塞玄德升闻乃命以位凡二十八字。异聊出之于王注。无施也。则开皇中。虽增入此文。尚未增入孔传中。故德明云尔。今本二十八字。当为颖达增入耳。梅赜之时去古未远。其传实据王肃之注。而附益以旧训。故释文称王肃亦注今文。所解大与古文相类。或肃私见孔传而秘之乎。此虽以末为本。未免倒置。亦足见其根据古义。非真无稽矣。颖达疏。晁公武读书志。谓因梁费彪疏而广之。颖达原序称为正义者。蔡大宝巢猗,费甝,顾彪,刘焯,刘炫六家。以焯,炫最详雅。其宲因二刘。非因费氏。公武或以经典释文所列义疏。仅甝一家故云然与。朱子语录谓五经疏。周礼最好。诗礼记次。易书为下。
 郑樵曰。孔颖达撰五经正义。于书取孔传而马郑王贾诸文字尽废。至明皇不喜隶古文。天宝三载。诏卫包。改古文从今文。凡尚书古体旧字。勤依今文。其旧本藏之秘府。今之所传五十八篇。乃天宝三载所定本也。
毛诗正义四十卷。(毛亨传。 郑玄笺。卫宏序。有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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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艺文志。孔颖达,王德韶,齐威等奉诏撰。赵乾叶,四门助教贾普曜,赵弘智等覆正。四库全书总目。自郑笺既行。齐,鲁,韩三家遂废。(此陆德明经典释文之说。)然笺与传义。亦有异同。魏王肃作毛诗注,毛诗义駮,毛诗问难诸书。以申毛难郑。欧阳修引其释卫风击鼓五章。谓郑不如王。(见诗本义)王基又作毛诗駮。以申郑王难。难应麟引其駮芣苢一条。谓王不及郑。(见困学记闻。亦载经典释文。)晋孙毓作毛诗异同评。复申王说。郑统作难孙毛氏评。又明郑义。(并见经典释文。)袒分左右。垂数百年。至颖达因郑笺为正义。论归一定。无复歧途。毛传二十九卷。隋志附以郑笺。作二十卷。疑为康成所并。颖达等以疏文繁重。又柝为四十卷。其书以刘焯毛诗义疏,刘炫毛诗述义为藁本。故能融贯群言。包罗古义。终唐之世。人无异词。惟王谠唐语林。记刘禹锡听施士丐讲毛诗。所说维鹈在梁陟彼岵兮勿剪勿拜惟北有斗四义。称毛未注。然未尝诋排。至宋郑樵。始掊击毛郑。而后儒多从之。
礼记正义七十卷。(郑玄注。)
 唐艺文志。孔颖达,国子司业朱子奢,国子教助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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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信,贾公彦,柳士宣,范义頵,魏王参军事张权等奉诏撰。与周玄达,赵君赞,王士雄,赵弘智覆审。四库全书总目。隋书经籍志曰。汉初。河间献王得仲尼弟子及后学者所记一百三十一篇献之。时无传者。至刘向考校经籍。检得一百三十篇。第而叙之。又得明堂阴阳记三十三篇,孔子三朝记七篇,王史氏记二十一篇,乐记二十三篇凡五种。合二百十四篇。戴圣删其繁重。合而记之。为八十五篇。谓之大戴记。而戴圣又删大戴之书。为四十六篇。谓之小戴记。汉末。马融遂传小戴之学。融又益月令一篇,明堂位一篇,乐记一篇。合四十九篇云云。其说不知所本。今考后汉书桥玄传云。七世祖仁撰礼记章句四十九篇。号桥君学。仁即班固所谓小戴授梁人桥季卿者。成帝时尝官大鸿胪。其时已称四十九篇。无四十六篇之说。又孔疏称别录礼记四十九篇。乐记第十九。四十九篇之首。疏皆引郑目录。郑目录之末。必云此于刘向别录属某门。月令目录云此于别录属明堂阴阳记。明堂记目录云此于别录属明堂阴阳。乐记目录云此于别录属乐记。盖十一篇。今为一篇。则三篇皆刘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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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录所有。安得以为马融所增。疏又引玄六艺论曰。戴德传记八十五篇则大戴礼是也。戴圣传礼四十九篇则此礼记是也。玄为马融弟子。使三篇果融所增。玄不容不知。岂有以四十九篇属于戴圣之理。况融所传乃周礼。若小戴之学。一授桥仁。一授杨荣。后传其学者。有刘佑,高诱,郑玄,卢植。融不预其授受。又何从而增三篇乎。今四十九篇。实戴圣之原书。隋志误也。为之义疏者。唐初尚存皇侃,熊安生二家。颖达修正义。乃以皇氏为本。熊氏补所未备。颖达序。熊则违背本经。多引外义。犹之楚而北行。马虽疾而去逾远。又欲释经文。惟聚难义。犹治丝而棼之。皇氏虽章句详正。微稍繁广。既遵郑氏。又时乖郑义。皆二家之弊。未为得也。
春秋左氏传正义三十六卷。(杜预注。)
 唐艺文志。孔颖达,杨士勋,朱长才奉诏撰。马嘉运,王德韶,苏德融与隋德素覆审。四库全书总目。自刘向,刘韶,桓谭,班固。皆以春秋传出左丘明。左丘明受经于孔子。魏晋以来儒者更无异议。至唐赵匡。始谓左氏非丘明。盖欲攻传之不合经。必先攻作传之人非受经于孔子。与王柏欲攻毛诗。先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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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诗不传于子夏。其智一也。宋元诸儒相继并起。王安石有春秋解一卷。證左传非丘明者十一事。陈振孙书录解题。谓出依托。今未见其书。不知十一事者何据。其馀辨论。惟朱子谓虞不腊矣。为秦人语。叶梦得谓记事终于智伯。当为六国时人。似为近理。然考史记秦本记。称惠文君十二年始腊。张守节正义。称秦惠文王始效中国为之。明古有腊祭。秦至是始用。非至是始刱。左传载预断祸福。无不惩验。盖不免从后传合之。惟哀公九年称赵氏其世有乱。后竟不然。是未见后事之證也。经止获麟。而弟子续至孔子卒。传载智伯之亡。殆亦后人所续。史记司马相如传中有扬雄之语。不得执是一事。指司马迁为后汉人也。则载及智伯之说。不足疑也。其作传之由。则刘知几躬为国史之言。最为确论。疏称大事出于策者。经之所书。小事出于传者。传之所载。观晋史之书赵盾。齐史之崔杼及宁殖。所谓载在诸侯之籍者。其文体皆与经合。墨子称周春秋载杜伯。燕春秋载庄子仪。宋春秋载𥙐观辜。齐春秋载王里国中。其文体皆与传合。经传同因国史而修斯书为明證。言左传者。孔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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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嘉之说。久迭不传。贾逵服虔之说。亦仅偶见他书。今世所传。惟杜注孔疏为最古。杜注多强经而就传。孔疏亦多左杜而右刘。(刘炫作规过以攻杜解。凡所驳正孔疏皆以为非。)是皆笃信专门之过也。
周礼正义四十二卷。(郑玄注。)
 唐艺文志。贾公彦撰。四库全书总目。周礼于诸经之中。其出最晚。其真伪亦纷如聚讼。不可缕举。维横渠语录。周礼是的当之书。然其间必有末世增入者。郑樵通志。引孙处之言曰。周公居摄六年之后书成。归礼而实未尝行。盖周公之为周礼。亦犹唐之显庆开元礼预为之。以待他日之用。其实未尝行也。维其未经行。故仅述大略。俟其临事而损益之。故建都之制。不与召诏洛诏合。封国之制。不与武成孟子合。设官之制。不与周官合。九畿之制。不与禹贡合云。(此条所云惟召诏洛诰武成孟子。显相舛异。至禹贡乃唐虞之制。周官乃梅赜古文尚书。王制乃汉文帝博士所追述。皆不足以为难其说。盖离合参半。)其说差为近之。然亦未尽也。夫周礼作于周初。而周事可考者。不过春秋以后东迁以前三百馀年。官制之沿革。政典之损益。除旧布新。不知凡几。其初去成康未远。不过因其旧章。稍为改易。而改易之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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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周公也。于是以后世之法窜入之。其书遂杂。其后去之逾远。时移势变。不可行者渐多。其书遂废。此亦如后世律令条格。率数十年而一脩。脩则必有所附。盖特世近者可考。年远者无徵。其增删之迹。遂靡所稽。统以为周公之旧耳。迨乎法制既更。简编犹在。好古者留为文献。故其书阅久而仍存。今日尚有传本。不足异也。使其作伪。何不全伪六官而必阙其一。至以千金购之不得哉。且作伪者。必剽取旧文。借真者以实其赝。古文尚书是也。刘歆宗左传。而左传所云礼经。皆不见于周礼仪礼十七篇。皆在七略所载古经七十篇中。礼记四十九篇。亦在刘向所录二百十四篇中。而仪礼聘礼。礼宾行饔饩之物。禾米刍薪之数。笾豆簠簋之实。铏壶鼎瓮之列。与掌客之文不同。又大射礼。天子诸侯侯数侯制。与司射之文不同。礼记杂记。载子男执圭。与典瑞之文不同。礼器天子诸侯席数。与司几筵之文不同。如斯之类。与二礼自相予盾。歆果赝托周公为此书。又何难牵就其文。使与经传相合。以相證验。而必留此异同。以启后人之攻击。然则周礼一书。不尽原文。而非出依托。可概睹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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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工记。称郑之力。又称秦无庐。郑封于宣王时。秦封于孝王时。其非周公之旧典。已无疑义。南齐书。称文惠太子镇雍州。有盗发楚王冢。获玉简书。青丝编简。广数分。长二尺有奇。得十馀简。以示王僧虔。僧虔曰。是科斗书考工记。则其为秦以前书。亦灼然可知。虽不足以当冬官。然百工为九经之一。共工为九官之一。先王原以制器为大事存之。尚稍见古制。俞庭椿以下纷纷割裂五官。均无知妄作耳。
仪礼正义十七卷。(郑玄注。)
 
唐艺文志。贾公彦撰。四库全书总目。汉代所传仪礼有三本。一曰戴德本。一曰戴圣本。一曰刘向别录本。即郑氏所注。其经文亦有二本。高堂生所传者。谓之今文。鲁恭王坏孔子宅。得仪礼。谓之古文。玄注参同二本。其从今文而不从古文者则今文大书。古文附注。士冠礼闑西国外句注。古文闑为槷阈为蹙是也。从古文而不从今文者则,古文大书。今文附注。士冠礼醴辞孝友时格句注。今文格为嘏是也。其书自玄以前。绝无注本。玄后有王肃注十七卷。见于隋志。然公彦序。称周礼注者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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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门。仪礼所注。后郑而已。则唐初肃书已佚也。为之义疏者。有沈重见于北史。又有无名氏二家见于隋志。然皆不传。故公彦仅据齐黄庆隋李孟悊二家之疏。定为今本。
春秋公羊传正义二十八卷。
 四库全书总目。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汉书艺文志。公羊传十一卷。班固自注曰公羊子齐人。(汉书艺文志。不题颜师古名者。皆固自注。)颜师古注曰名高。(见徐彦疏所引。)徐彦疏。引戴宏序曰。子夏传与公羊高。高传与其子平。平传与其子地。地传与其子敢。敢传与其子寿。至汉景帝时。寿乃与齐人胡母子都。著于竹帛。何休之注亦同。今观传中。有子沈子曰,子司马子曰,子女子曰,子北宫子曰。又有高子曰,鲁子曰。盖皆传授之经师。不尽出于公羊子。定公元年传。正棺于两楹之间两句。谷梁引之。直称沈子。不称公羊。是并其不著姓氏者。亦不尽出公羊子。且并有子公羊子曰。尤不出于高之明證。知传确为寿撰。而胡母子都助成之。旧本首署高名。盖未审。又罗璧识遗称公羊谷梁。自高赤作传外。更不见有此姓。万见春谓皆姜字切韵。脚疑为姜姓假托。按邹为邾娄。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二十二 第 247H 页
披为勃鞮。木为弥牟。殖为舌职。记载音讹。经典原有是事。至弟子记其先师。子孙述其祖父。必不至竟迷本字。别用合声。璧言殊为好异。至程端学春秋本义。竟指高为汉初人。则讲学家臆断之词。更不足与辨。三传与经文。汉志皆各为卷帙。以左传附经。始于杜预。公羊传附经则不知始自何人。观何休解诂。但释传而不释经。与杜异例。知汉末犹自别行。今所传蔡邕石经残字公羊传。亦无经文。足以互證。今本以传附经。或徐彦作疏之时所合并欤。彦疏文献通考。作三十卷。今本乃作二十八卷。或彦本以经文并为二卷。别冠于前。后人又散入传中。故少此二卷。亦未可知也。彦疏唐志不载。崇文总目始著录。称不著撰人名氏。或云徐彦。董逌广川藏书志。亦称世传徐彦。不知时代。意其在贞元长庆之后。考疏中邲之战一条。犹及见孙炎尔雅注完本。知在宋以前。又葬桓王一条。全袭用杨士勋谷梁传疏。知在贞观以后。中多自设问答。文繁语复。与丘光庭兼明书相近。亦唐末文体。董逌所云。不为无理。故从逌定为唐人。
春秋谷梁传正义二十卷。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二十二 第 247L 页
四库全书总目。晋范宁集解,唐杨士勋疏。称谷梁子名俶。字元始。一名赤。受于子夏。为经作传则当为谷梁子所自作。徐彦公羊传疏。又称公羊高五世相授。至胡母生。乃著竹帛。题其亲师故曰公羊传。谷梁传亦是著竹帛者。题其亲师故曰谷梁传。则当为传其学者所作。按公羊定公即位一条。引子沈子曰。何休解诂以为后师。此传定公即位一条。亦称沈子曰。公羊,谷梁既同师子夏。不应及见后师。又初献六羽一条。称谷梁子曰。传既谷梁自作。不应自解己说。且此条又引尸子曰。尸佼为商鞅之师。鞅既诛。佼逃于蜀。其人亦在谷梁后。不应预为引据。疑徐彦之言。为得其实。但难著于竹帛。则不可考耳。汉书艺文志。载公羊谷梁二家经十一卷。传亦各十一卷。则经传初亦别编。范宁集解。乃并经注之。疑即宁所合。定公元年春王三月一条。发传于春王二字之下。以三月别属下文。颇疑其割裂。然考刘向说苑。称文王似元年。武王似春王。周公似正月。向受谷梁春秋。知谷梁经文以春王二字别为一节。故向有此读。至公观于棠一条。葬桓王一条。杞伯来逆杞叔姬之丧以归一条。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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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庐卒于师一条。天王逆其弟佞夫一条。皆冠以传曰字。惟桓王一条。与左传合。馀皆不知所引何传。疑宁以传附经之时。每条皆冠以传曰字。如郑玄王弼之易。有彖曰象曰之例。后传写者删之。此五条其削除未尽者也。宁注本十二卷。以兼载门生。故吏子弟之说。各列其名。故曰集解。晋书本传。称宁此书为世所重。既而徐邈复为之注。世亦称之。今考书中。乃多引邈注。未详其故。又自序有商略名例之句。疏称宁别有略例十馀条。此本不载。然其注中有传例曰字。或士勋割裂其文。散入注疏中欤。士勋始末不可考。孔颖达左传正义序。称与故四门博士杨士勋参定。则亦贞观中人。其书不及颖达书之赅洽。然诸儒言左传者多。言公谷者少。既乏凭籍之资。又左传成于众手。此书出于一人。后鲜佐助之力。详略殊观。固其宜也。其疏长狄眉见于轼一条。连缀于身横九亩句下。与注相离。盖邢炳刊正之时。又多失其原第。亦不尽士勋之旧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