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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二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二 第 x 页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二
 春秋类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二 第 487H 页
杜注考异
(襄十)经。会吴于祖。夏五月甲午。遂灭偪阳。(注)特书会吴。以吴为会也。
  出苏辙说。杜云吴不称子。从所称也。恐误。吴子岂自称吴而已乎。凡吴子,郑伯之类。亦皆人称之。非其君自称也。若从其所称而称之。则吴当称王矣。
 传。又欲易余罪。(注)欲移罪加我。
  出朱申说。杜注阙。林云欲变易其罪于我。不如朱说之为精故不取。
 传。齐崔杼使大子光。先至于师。故长于滕。(注)十一年。伐郑会萧鱼。同例。
  是役也。齐世子光先至。长于滕。十一年伐郑及萧鱼之会。光又先至。长于莒。见例于此。故下文则略之。
 传。诸侯既有成行。必不战矣。(注)成决定也。言诸侯决去。
  出刘绩说。杜云有成去之志。亦与刘说同。而义较未畅故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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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使王叔氏。与伯舆合要。(注)合要者。使各为要约言语。两相辩答。
  出孔颖达疏。杜云合要辞太简。故取孔说以补。
(襄十一)传。穆子曰政将及子。子必不能。(注)谓国政将归季孙。以一军之征。供霸国之政令。将有所不给。
  出顾炎武说。其后果分公室。叔孙已先见之。杜云鲁次国而为大国之制。贡赋必重。故忧不堪。恐误。
 
传。以其役邑。入者无征。不入者倍征。(注)役人丁也。邑赋税也。
  出刘绩说。本孔颖达疏。较杜,林所解益明。故今从之。
 传。孟氏使半为臣。若子若弟。(注)使所掌一军父子兄弟四分之。父兄及子弟之半归公。大率三分归公。一分归己。
  出刘绩说。本孔颖达疏。而较简明故从之。
 传。及其镈磬。(注)镈大钟也。
  出孔颖达疏。杜云镈乐器。不如孔说之详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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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取。
(襄十二)传。夫妇所生若而人。(注)若而人。犹言某某。
  出顾炎武说。杜云不敢誉。亦不敢毁。故曰若而人。杜氏顾远言所对之意。不近释若而人之为何言。故从顾说而明之。
(襄十三)传。使其什吏。率其卒乘官属。以从于下军。礼也。(注)什吏。十人长也。
  出孔颖达疏。杜,林无解。故取之以补。
 传。止郑一卿。以除其偪。(注)谓除其国内相偪。
  出孔颖达疏。取以补杜,林之阙。
 
传。怨其君。以疾其大夫而相牵引也。(注)良霄久留楚。故归必怨君而憎其大夫。使牵引不和。
  出孔颖达疏。杜注阙。故取之以补。
(襄十四)传。与晋踣之。戎何以不免。(注)言我尽忠如此。何以不免罪。
  出朱申说。杜注阙。故取之以补。
 传。卫北宫括。不书于向。书于伐秦。摄也。(注)刘敞曰。左氏说无大体。非春秋本意。
  赵匡云经意以事之邪正褒贬。不为小小干举惰怠生文。是说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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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于是知朔生盈而死。(注)世本云荀罃生朔。朔生盈。杜氏指盈为朔弟。谓盈生而朔死。未知何据。
  据世本则朔为罃子。盈为朔子。朔早卒。未及为卿。于传文甚顺。不知杜注何以必指盈为朔弟也。
 经。己未。卫侯出奔齐。(注)卫侯出奔不名。所以抑强臣而存大义也。
  出许翰说。杜云春秋以其自取奔亡之祸。故诸侯失国者皆不书。逐君之贼不书名。从告。今案传称孙林父,宁殖出其君。名在诸侯之策。此以臣名赴告也。人臣出其君。罪莫大焉。乃谓圣人专责其君。有是理乎。设如杜氏言。孔子没逐者之名。以自奔为文。则即已不从告矣。杜说恐谬。今并不取。
 传。孙文子如戚。(注)归其私邑将叛。
  出朱申说。杜云戚孙文子邑。已见成七年孙林父出奔之传。注今删。
 经。季孙宿。会晋士丐,宋华阅,卫孙林父,郑公孙虿,莒人,邾人于戚。(注)卫乱不讨。会其贼而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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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义也。
  出薛季宣说。万斯大曰。此与会稷成宋乱无异。不书成卫乱者。孙林父在会。不书乱而成乱自明也。杜,林无释。故取薛说以补。
(襄十五)传。重劳且不敢间。(注)间非也。言不敢非兄。
  出孔颖达疏。
(襄十六)经。戊寅大夫盟。(注)君在而但曰大夫者。无君也。
  出陈傅良说。本公谷传。杜氏以为大夫欲盟高厚。厚逃而大夫共盟。非大夫之专。揆之当时情事。亦合。然经书大夫盟。而不系于诸侯。与牡丘鸡泽不同。则圣人之旨可见。当以公谷为长。
 经。晋人执莒子,邾子以归。(注)执而不归京师。非正也。故称晋人而二君不名。
  出高闶说。杜云二国数侵鲁。又无道于其民。故称人以执。左氏曰以我故执之。且曰通齐楚之使。而未有无道其民之语。杜氏拘称人之例。因以诬二国之君矣。今不取。
 传。书曰会郑伯。为夷故也。(注)不使郑伯夷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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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
  出傅逊说。杜云不先书主兵之荀偃。而书后至之郑伯。诸侯大夫。义取皆平。言诸侯之卿。可以会伯子男。故示之义云尔。非也。主兵者㞐上。自其班列同者也。诸侯敌诸侯。大夫敌大夫。若名位不敌。卿虽主兵。犹序诸侯下。如文十四年。赵盾虽主新城之盟。而书曹伯下者是也。
(襄十七)传。毁其瓶。重丘人闭门而诟之。(注)瓶汲水器。
  出刘绩说。林氏疑作饮器非。
 
传。以行筑者。而抶其不勉者。(注)行巡行也。
  出朱申说。杜,林无释。故取之以补。
(襄十八)传。及秦周伐雍门之萩。(注)萩同楸。美木也。
  出埤雅。杜氏无解。林氏本作荻。释音狄非。
(襄十九)经。晋人执邾子。公至自伐齐。取邾田。自漷水。(注)同会同盟而执之。非伯讨也。故称人。
  出高闶说。杜云称人以执。恶及民也。传称伐我故执之耳。未尝有恶及民之实也。杜氏必欲合称人之例。以恶及民言之。非诚然也。说同襄十六年。晋人执莒子,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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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诸子仲子戎子。(注)诸子。内官之号。
  出房玄龄管子注。杜云诸妾姓子者。盖未之详耳。又哀五年。诸子鬻姒之子荼嬖。则又以为庶公子皆非。
(襄二十)传。书曰蔡杀其大夫公子燮。言不与民同欲也。(注)王锡爵曰。燮欲去楚之晋。追成先志。谋国之合义者。左氏以违众罪之谬矣。
  家铉翁云燮奉文侯遗言。求成于晋。不克而死。春秋称国而不去其官。录之也。左氏言不明经旨。
(襄二十一)经。邾庶其以㓒闾丘来奔。(注)不言叛。为内讳。
  出陆淳说。庶其叛君。又盗土地。而季氏纳之。鲁之无政甚矣。讳之所以讥之也。杜云叛而言来奔。内外之辞。不如陆说之明故不取。
 传。夏书曰念玆在玆。释玆在玆。名言玆在玆。允出玆在玆。惟帝念功。(注)今虞书大禹谟。
  杜云逸书。说见上。
 传。诗曰优哉游哉。聊以卒岁。知也。(注)杜预以此诗为小雅。今小雅无此全句。惟采菽诗云优哉游哉。亦是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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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小雅至戾矣。出陆德明音义。孔颖达以为采菽之篇。与此不同者。盖师读有异。
 传。得罪于王之守臣。(注)守臣谓晋侯。礼。诸侯之于天子。曰某土之守臣某。
  出顾炎武说。礼即玉藻篇。杜云范宣子为王所命。故曰守臣。恐误。
 经。冬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注)杨士勋曰。此年与二十四年。皆频月日食。据今历术。无频食之理。但古或有之。
  石介云诸儒以为频月日食。历无此法。或疑传写之误。然汉时亦有频食。高帝三年及文帝前三年。十月晦十一月晦是也。
(襄二十二)传。见于尝酎。(注)酎。三重醇酒。
  出许慎说文。杜云酒之新熟重者为酎。举三重则可以包新熟重矣。
(襄二十三)传。平公不彻乐。非礼也。礼为邻国阙。(注)顾炎武曰。礼。尊同不降。平公为舅当服缌。邻国之丧。且犹彻乐。况于舅乎。
  杜云诸侯绝期。故以邻国责之。孔氏云平公为舅。当服缌麻。但缌麻恩轻。不过邻国。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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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邻国阙。观上文悼夫人丧之之句。可见其责之深。顾说尤有味。今从之。
 经。邾畀我来奔。(注)书来奔。恶纳也。
  出孙复说。杜云畀我庶其党。同有窃邑叛君之罪。上既讳纳庶其。则畀我之恶纳。亦可知也。
 传。王鲋使宣子。墨缞冒绖。(注)鲋使宣子。诈为夫人孝服。
  出孔颖达疏。补杜,林二注之阙。
(襄二十四)传。不在程郑。其有亡衅乎。(注)言程郑非智人。此必身有奔亡之衅。
  出朱申说。林云不在程郑之身。则其家将有出亡之衅。恐不叶义。故不取。
(襄二十五)传。风陨妻。不可娶也。(注)夫既从风。风陨其妻。
  出陆粲说。杜氏以风陨为句。恐误。
 传。男女以班。(注)示晋以恐惧服罪。
  出刘炫说。杜注阙。孔颖达以为男女分别者以赂晋。而哀元年。蔡人男女以辨。与此同。即系累降楚故也。尤觉刘说之有据故从之。
 经。卫侯入于夷仪。(注)卫剽篡。故衎入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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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家铉翁说。衎虽无道。然非臣下所当逐。则剽亦非臣下所得立。故衎入夷仪。不名以正其名。复敀则名之。正其失地之罪。孔疏谓郑伯突入于栎。与此同。然突不当立者故名。衎当立者故不名。例自不同。杜,林无释。故取之以补。
 传。鸠薮泽。(注)水希曰薮。水钟曰泽。
  出郑玄说。
(襄二十六)传。书曰宁喜弑其君剽。言罪之在宁氏也。(注)剽非无罪。宁氏父子。自立自弑。故两诛之。
  
出赵鹏飞说。杜云嫌受父命纳旧君无罪。故发之。为人臣而既犯乱逆。人孰疑其无罪。今从删改。
 经。甲午卫侯衎。复归于卫。(注)剽死名衎。正其失国之罪。
  出家铉翁说。
 传。夏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惧失善也。(注)今虞书大禹谟。
  杜云逸书。说见上。
(襄二十七)经。夏叔孙豹会晋赵武,楚屈建,蔡公孙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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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石恶,陈孔奂,郑良霄,许人,曹人于宋。(注)会在秋。经书夏。书始行。
  出孔颖达疏。杜,林无释。故取之以补。
 经。卫杀其大夫宁喜。卫侯之弟鱄。出奔晋。(注)讨宁喜。不以其罪。故称国以杀。鱄书弟。罪卫侯也。
  参用公羊传,胡安国传。杜云衎虽不以弑剽致讨。于大义宜追讨之。家铉翁曰。喜弑君者也。他人可杀。而卫献因之以入。不得杀也。故称国以杀。不削其官。是说得之。杜又云书弟以罪兄。亦与胡氏说同。而从胡氏者。为便文也。
 传。公丧之如税。服终身。(注)礼。日月已过。闻丧追服。谓之税。
  出服虔说。杜云税即繐也。然繐即诸侯之大夫。为天子之服也。卫君之施之弟与臣。于义不允。孔氏云税繐。当是声相近而字改易。礼有税服之名。而杜盖未之详。孔又为之说也。今不取。
 传。唯卿备百邑。臣六十矣。下有上禄乱也。(注)邑方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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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孔颖达疏。本司马法。
 传。单毙其死。(注)言不信之人。无得生者。
  出朱申说。
 传。食言者不病。(注)病谓攻而病我也。
  出邵宝说。杜云不病者单毙于死。意晦而语简故不取。
 传。虽倍楚可也。(注)夫犹彼也。谓宋也。言楚若病我。则宋必致死力。可倍楚。
  出孔颖达疏。杜注简。故取孔说以明之。
 传。又不及是。(注)又想楚人之情。不应及是之恶。
  
出孔颖达疏。林云不幸而死。于义不叶故不取。
 传。不书其族。言违命也。(注)刘敞曰。豹不氏。一事再见。左氏违命之说非也。
  案蔡沈失位左氏贬之。鲁欲自同人之私失位甚矣。大夫出境。可以重社稷则犹专之。今命出季氏。以为不可违何哉。
 传。而公怨之。以为宾荣。(注)公犹显然。
  出刘炫说。杜云言公怨之。公指郑伯也。不如刘说之显然解故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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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二十八)传。先事后贿礼也。(注)事谓朝而献功。贿谓聘而献物。
  出刘绩说。较杜注简明故从之。
 传。文子曰可慎守也已。(注)木良村庄要路。言将代执国权。盖父子为隐语以相谕。既知其知所从违。戒以慎守其志。
  出邵宝说。杜云庆封时。有此木积于六轨之道。较邵说。殊觉不叶。今不从。
 传。为之制度。使无迁也。(注)幅。布帛广也。
  出许慎说文。杜,林无释。故取之以补。
(襄二十九)传。乃使巫。以桃茢先祓殡。(注)桃鬼所恶。茢苕帚。以除不祥。君临臣丧。有此礼。
  出郑玄说。见礼记檀弓注。杜氏只释茢为黍穰。黍穰即苕帚也。且他文不释义。故从郑氏说而详之。
 经。阍弑吴子馀祭。(注)阍不称名姓。书弑而不曰其君。贱阍也。
  出谷梁传。参以程迥说。杜云阍下贱非士。故不言盗。此只释不称名之例。故引二说而益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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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怨而不言。(注)怨时政而不言。
  出服虔说。杜氏以为殷民怨时政。能忍而不言其周德衰小未大之时。服虔以为怨时政而不有叛志。其周德衰微之时。疑为幽厉之政。刘炫以服说为是。故今从之。
 传。美哉犹有憾。(注)犹未洽于天下。
  出顾炎武说。杜云文王恨不及已致太平。意恐未叶故不取。
 传。是以免于栾高之难。(注)难在昭十年。
  杜云昭八年。失于照检。今改作十。
(襄三十)传。其季于今三之一也。(注)季末也。指最后甲子而言。
  出潘耒说。杜解犹未详尽。故益以潘说而明之。
 传。然则二万六千六百有六旬也。(注)二首。亥字上二画。六身。亥字下三画。三画而谓之六者。古文亥下三曲。皆如布算之六。下二如身。谓下亥上二画。竖置身傍。则计为二者一。为六者三。成二万六千六百六旬。绛老既为隐语。师旷,史赵因作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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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用邵宝,潘耒说。杜解简。故据二说而详之。
 传。其君弱植。(注)志弱于植立。
  出朱申说。杜注阙。林云植立寡弱。不如朱说之义叶。故不取。
 传。书曰郑人杀良霄。不称大夫。言自外入也。(注)书以讨贼之辞。
  出张洽说。书例同襄二十三年。晋人杀栾盈。
 传。宋灾故尤之也。不书鲁大夫讳之也。(注)刘敞曰。左氏说非也。蔡弑其君而不谋。宋灾而谋之。书宋灾故讥之也。
  
张洽曰。父子君臣之变。自文元年楚商臣。而此犹夷狄之事。及是年。蔡以中国之臣子而为之。鲁会其葬。晋合诸侯为会。而所恤者。宋之火灾也。故于此三致意矣。既变例书蔡景公之葬。又人诸侯之大夫而讳鲁卿。又特书曰宋灾。故闵中国之胥为夷狄。以见深伤之意。
 传。取我衣冠而褚之。(注)褚。衣橐也。
  出陆粲说。杜云褚畜也。不如陆说之有据。故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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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三十一)经。公薨于楚宫。(注)书楚宫。非正也。
  出谷梁传。杜云安所乐。失其所言非正。则失其所。可知矣。
 经。癸巳子野卒。(注)未成君故书名。
  出孙复说。
 传。衰衽如故衰。(注)衽缀于衣。以掩裳傍者。
  出郑玄丧服注。杜注阙。故取之以补。
 传。宫室卑庳。无观台榭。(注)无观望之台榭。
  出孔颖达疏。杜注阙。故取之以补。
 传。事则巡之。(注)有废阙则巡而察之。
  
出朱申说。杜云巡行也太简。故取朱说而明之。
 传。言罪之在也。(注)程子曰。莒子虐。国人弑之而立展舆。展舆非亲弑。故书国人。家铉翁曰。左氏云罪之在也。置其子之大恶。归过于其父。春秋必不然。
  案诸儒皆以为展舆非亲弑。赵匡至谓其文当曰展舆因国人之攻莒子。弑之乃立。后来传写。误以之字为以字尔。盖或然也。
(昭元)传。蒲宫有前。不亦可乎。(注)蒲宫。楚君离宫。言令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二 第 495H 页
尹在国。已居其宫。出有前戈。不亦可乎。
  出服虔说。杜云公子围在会。特缉蒲为王殿屋。屏蔽以自殊异。孔颖达以为无所案据。故不从。
 传。商有姺,邳。(注)二国河亶甲克之。
  出竹书纪年。外壬元年。邳人姺人叛。河亶甲三年。彭伯克邳。五年。姺人入于班方。彭伯韦伯伐班方。姺人来宾。
 传。子皮赋野有死麇之卒章。(注)卒章曰无使厖也吠。盖厖以喻楚。时诸侯恶公子围。故欲赵孟安徐驯弭之。
  出赵汸说。杜云君子徐以礼来。无使我失节。而使狗惊吠。恐未叶义。观答赋之语。当以赵注为长。今从之。
 传。櫜甲以见子南。(注)櫜。弓带甲。
  出朱申说。杜,林注阙。故取之以补。
 传。国于天地。有与立焉。(注)言其先世必有大功德于民。
  出顾炎武说。杜云欲辅助之者多。较顾说未叶故不取。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二 第 495L 页
传。鲜不五稔。(注)鲜有不至五稔者。
  出顾炎武说。若襄二十七年传云所谓不及五稔之语也。杜云少尚当历五年多。则不啻恐浅。
 经。莒去疾自齐入于莒。莒展舆出奔吴。(注)国本去疾之国。故曰莒去疾。展舆不称子。不予其为君也。
  参用陈宗之,高闶说。杜云弑君贼未会诸侯。故不称爵。会诸侯之说。已见上。且展舆未必亲犯乱逆。故今不取。
 
传。其季世曰唐叔虞。
  杜云唐人之季世。其君曰叔虞。实无案据。而服虔以为唐叔虞。即下句邑姜所生者也。今从之。杜解则删。
 传。四姬有省犹可。无则必生疾矣。(注)省节减也。
  出刘炫说。言若于四姬稀接御。则此病犹可减。杜云据异姓去同姓故言省。恐误。
 传。五降之后。不容弹矣。(注)前声罢。退以待后声。五声既成。不容复弹。
  出孔颖达疏。发杜解而益详故从之。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二 第 496H 页
传。女阳物而晦时。淫则生内热惑蛊之疾。(注)阴中有阳。故于物为阳。阴暗不明。故于时为晦。
  出刘绩说。杜氏以为女常随阳故言阳物。家道在夜故言晦时。其解既亵。且晦于义不叶。故不取。
 经。楚子麇卒。楚公子比出奔晋。(注)不以篡弑赴。从而书卒。诛楚臣子也。
  出陈傅良说。杜云楚以疟疾赴。故不书弑也。若臣弑其君。托于疟疾而可以免。则乱臣贼子何惧乎。且引襄七年郑伯髡顽事。以为亦以疟疾赴。前后相符。又何巧也。又云公子比书名罪之。子干以君弑国乱而出奔。方见乎见褒。何贬之有。今并不取。
(昭二)传。凶人不终命也。(注)凶人不以寿终。是乃天命。
  出刘绩说。杜注阙。故取之以补。
 传。国则不共。而执其使。(注)言齐国不共。非使人之罪。
  出顾炎武说。杜云逆卑于送。是晋国不共恐误。上文不共既指齐。则下文不共。亦当指齐。不应属之晋也。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二 第 496L 页
(昭三)经。五月葬滕成公。(注)滕始书葬。
  出春秋汇纂。
 传。遇懿伯之忌。敬子不入。(注)忌忌日。适及滕郊而遇此日。故欲至次日乃入。
  出陈可大说。杜云忌怨也。以为懿伯即惠伯叔父。为人所杀。及滕郊。惠伯逢其雠。敬叔不入。欲使惠伯报叔父雠。郑玄释檀弓。又云敬伯有怨于懿伯。难惠伯故不入。其言并差错。不可显解。故从陈说之易见。
(昭四)传。食肉之禄。冰皆与焉。(注)大夫士皆食肉。
  
出孔颖达疏。如礼玉藻所云大夫特豕。士特豚是也。杜云食肉之禄。谓在朝廷治职事。就官食者。较疏说不明故删。
 经。楚子,蔡侯,陈侯,郑伯,许男,徐子,滕子,顿子,胡子,沈子,小邾子,宋世子佐,淮夷会于申。(注)淮夷不殊会。以见其类之同。
  出何休说。殊会之例。施于中国会夷狄也。晋中国也。吴夷狄也。于柤于向。是以殊之。楚夷狄。淮夷亦夷狄。故不殊会。杜云楚灵王始会诸侯。泛而不切故不取。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二 第 497H 页
传荆山。(注)在荆豫二州境。
  出朱申说。杜云在新城沶乡县南。今此书例地名。多从省略。故从朱说之易见。下同。
 传中南。(注)终南山。
  出朱申说。书禹贡,诗秦风,史记,汉书。皆作终南。
 传。务脩德音。以亨神人。(注)亨古享字。
  出朱子易本义。杜,林云亨通也非也。
 传。晋君少安。不在诸侯。(注)少安。犹言少惰。谓志不在诸侯。
  
出顾炎武说。昭二十六年。晏子对景公曰。后世若少惰。即此意也。杜云安于小小。不能远图。恐误。
 传。王使椒举。侍于后以规过。(注)规正会礼之失。
  出陆粲说。
 传。寡君将堕币焉。敢谢后见。(注)堕币。祭毕瘗币也。恨其后至。托此为辞。
  出陆粲说。杜云将因诸侯会。布币乃相见。上文既称有宗祧之事于武城。则当以瘗币为长故不取。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二 第 497L 页
经。执齐庆封杀之。遂没赖。(注)不再书楚子。不予楚以讨也。
  出陈傅良说。取以补杜,林之阙。
 传。庆封唯逆命。(注)谓弑君。
  出顾炎武说。杜云性不恭顺。所释恐涉平泛。苟然则无瑕之义。安所照应哉。今不取。
 传。牛谓叔孙。见仲而何。(注)大夫立适。必见于君。
  出孔颖达疏。杜,林无释。故取之以补。
(昭五)经。莒牟夷以牟娄及防玆来奔。(注)纳叛人。故书来奔。两讥之也。
  
出胡安国传。
 经。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沈子,徐人,越人伐吴。(注)越始见经而书人。便文也。
  出赵鹏飞说。越见经。自此年至哀之元年。凡五见。而惟此书人。盖不可云沈子,徐,越伐吴故也。杜,林无释。故取之以补。
(昭六)经。葬秦景公。(注)秦始书葬。
  出春秋汇纂。
(昭七)传。暨齐平。齐求之也。(注)谷梁传。以外及内曰暨。刘敞曰。杜氏云燕与齐平非也。自昭公即位。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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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与齐通好。此年三月。叔孙婼如齐涖盟。此鲁与齐平之验。
  服虔,何休皆以为齐与鲁平。独杜氏从许淑之说。谓燕与齐平。传云齐求之者。指齐求与鲁为平也。其下乃云癸巳齐侯次于虢。燕人行成。若齐燕已平。无缘更进次虢。而燕乃行成也。且齐侯伐燕。燕人赂之。则传当言燕求之。不当言齐求之也。
 传。无宇辞曰天子经略。(注)经度也。略疆界。
  出刘绩说。杜云经营天下。略有四海。亦此意。而不如刘说之简故不取。
 传。使长鬣者相。(注)吴楚之人少须。故选长鬣者相礼。
  出孔颖达疏。
 传。始化曰魄。(注)附形之灵。
  出孔颖达疏。
 传。阳曰魂。(注)附气之神。
  出孔颖达疏。
 传。用物精多则魂魄疆。(注)魂以气强。魄以形强。居高官而任权势。奉养厚则魂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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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孔颖达疏。杜云物权势太简。故从孔说之详。
 传。弱足者居。(注)屯初九爻辞。盘桓利居贞。
  出顾炎武说。杜云跛则偏弱。居家不行。其取象正在初九爻。而未曾援据。故取顾说以补。
(昭八)经。陈侯之弟。杀陈世子偃师。(注)称弟称世子。甚招之恶也。
  出孙复说。较杜解益明白故从之。
 经。蒐于红。(注)蒐。春事也。秋兴之。非正也。
  出刘敞说。春田而秋兴之。见三家之擅也。杜氏所释。不著讥意。故从刘说。
 经。陈人杀其大夫公子过。(注)过之罪宜为国讨。故书陈人。不去大夫公子。明招之为首。
  参用陆淳,郑玉说。杜云与招同杀偃师。书名罪之。书名固罪之。不去其大夫公子者。亦岂无义例乎。今从二说之详。
 经。楚师灭陈。执陈公子招。放之于越。杀陈孔奂。葬陈哀公。(注)招复称公子。恶楚子也。
  出谷梁传。楚子怀恶执招。故不与其执。以公子书之。杜云复称公子。兄已卒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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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舆嬖袁克。杀马毁玉以葬。(注)舆嬖。嬖大夫掌乘车者。
  出顾炎武说。如晋七舆大夫之类。杜云舆众也恐误。
 
(注)马玉。陈侯所服乘。克不欲使楚人得之。
  出服虔说。杜云欲以非礼厚葬哀公。实无案据。苟欲厚葬。何关楚人而欲杀之耶。今不取。
 传。今在析木之津。犹将复由。(注)由如书颠木之有由蘖。
  出魏了翁说。杜云由用也。不如魏说之有据。故今不取。
(昭九)经。叔弓会楚子于陈。(注)继灭陈而书讥也。
  出家铉翁说。
 传。蒲姑商奄。吾东土也。(注)蒲姑齐也。商奄鲁也。
  出服虔说。昭二十年传曰。蒲姑氏因之。定四年传曰。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是其的据。杜氏只解蒲姑在乐安博昌县北。又不解商奄之为何地。故不取。
 经。陈灾。(注)陈已灭而书陈灾。存陈也。
  出公羊传。杜云系于所灾所害。故以所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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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恐非经旨故不取。
 传。妃以五成。故曰五年。(注)天一生水至地六。乃成越五数。故曰妃以五成。
  出邵宝说。杜云五行各相配合。得五而成。此文只论水火。未尝泛论五行。邵说实叶义故从之。
 传。学人舍业。为疾故也。(注)舍业。谓不习乐。
  出顾炎武说。杜注阙。故取之以补。
 传。又饮外嬖嬖叔。(注)嬖叔即李调。
  见孔颖达疏。杜云外嬖。外都大夫之嬖者。外嬖已见庄二十八年传。而杜氏释彼则云在闺闼之外。两解互相差错故不取。引礼记檀弓篇以补。
 传。筑郎囿。书时也。(注)俞皋曰。剿民力娱耳目。故书以为戒。左氏说非也。
  案意如逢其君以耳目之娱。以窃其权。昭公安之而不寤。书筑。所以讥也。观乎叔孙昭子之言。可知矣。左氏之说。何其谬也。
(昭十)传。居其维首。而有妖星焉。告邑姜也。邑姜晋之妣也。(注)婺女居玄枵之维首。而有妖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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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傅逊说。
 传。戊子。逢公以登。星斯于是乎出。(注)逢公殷诸侯。亦姜姓。
  出国语。杜,林不解逢公之为何姓。故引国语以补。
 传。桓子曰彼虽不信。(注)言栾高实无此事。
  出顾炎武说。彼指栾高。而杜云彼传言者。恐未叶义故不取。
 传。卜使王黑以灵姑銔率。吉。(注)卜使率战吉。
  出孔颖达疏。
 
传。斩焉在衰绖之中。(注)斩。哀痛斩绝也。
  见刘绩说。县子云三年之丧如斩。期之丧如𠟡。斩盖哀痛之深。如斩绝也。杜云服斩衰。恐误。
 传。夫子知之矣。我则不足。(注)言己则不能行。
  出顾炎武说。杜云已由子产之戒。既知其不可而遂行之。子皮如知其不可。则何为固请以行乎。今不从。
(昭十一)经。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于申。楚公子弃疾。帅师围蔡。(注)以贼讨贼。故楚虔,蔡般。同书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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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高闶说。杜云蔡大夫深怨楚。故以楚子名告。恐误。即如此。春秋无褒贬而从告而已。卫侯燬灭邢。亦因邢大夫怨之耶。
 传。是以无拯。不可没振。(注)天将用金木水火土五材。必使极盛然后敝之。其敝也无以拯救。如没者之不可复振。言天之用楚亦如此。
  出孔颖达疏。
 传。大蒐于比蒲。非礼也。(注)不时也。君又有丧。
  出孙复说。杜氏只讥其有丧不废蒐。故采孙说兼讥其不时。
 
传。用隐大子于冈山。(注)隐谥。冈山楚地。
  出孔颖达疏。杜,林无解。故取之以补。
(昭十二)传。供养三德为善。(注)三德。忠信共也。
  出傅逊说。杜云正直,刚克,柔克也。此传既论忠信共三者以结之。则不必据洪范三德。故不取。
 传。获没于祗宫。(注)圻内游观之宫。
  出马融说。竹书纪年。穆王元年。作祗宫于南郑。杜注阙。故取之以补。
 传。形民之力。而无醉饱之心。(注)形。家语作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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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也。言伤民之力。以为养而无餍足之心。
  出朱子说。杜氏以为国之用民。随其力任。如金冶随器制形。故言形民之力。去其醉饱过盈之心。朱子以为杜氏煞费心力去解。后王肃只解作刑罚之甚易易晓。便是杜预不及他。
(昭十三)经。叔弓帅师围费。(注)不以君命。而使大夫讨家臣。见季氏之无君矣。
  出高闶说。杜云不书南蒯以费叛。不以告庙。苟以略家臣而没其事。则阳货之窃宝玉大弓。何故不略而书之乎。今不取。
 经。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弑其君虔于乾溪。(注)先言归者。明比不与谋也。后言弑者。正比之罪也。
  出孙复说。杜氏拘于诸侯纳之。书归之例。以为子干依陈蔡以入。陈蔡犹列国也。故书归。陈蔡是时灭而为邑。楚公子守之。岂可为国乎。今不取。
 传。围固城。克息舟。(注)固城息舟二邑名。
  出顾炎武说。杜云固城城之坚固者。义恐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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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故不取。
 经。楚公子弃疾。杀公子比。(注)不曰弑君。比不当君也。
  出苏辙说。杜云未列诸侯。故不称爵。此等之论极害理。故并不取。
 传。同恶相求。(注)同恶。如薳居,蔓成然之属。
  出傅逊说。杜云弃疾亲恃子干。共同好恶。叔向之言曰。有楚国者。其弃疾乎。弃疾方存乎得国之称。岂以子干之同恶比之哉。今不取。
 传。对曰无与同好。(注)言子干无党于内。
  
出傅逊说。叔向所谓众叛亲离。即其的證。杜云弃疾本不与子干同好。则亦不得同恶。恐不叶义。今不取。
 经。晋人执季孙意如以归。(注)称人以执。非伯讨也。
  出胡安国传。补杜,林之阙。
 经。蔡侯庐归于蔡。陈侯吴归于陈。(注)国固其国。故爵以归之。
  出家铉翁说。杜云受封于楚故称爵。诸侯专封。春秋不与。况楚人乎。又云诸侯纳之。故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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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纳者指本有国者言。陈蔡社稷已除。一朝复立。不得以归为例。故今不取。
(昭十四)经。意如至自晋。(注)大夫执则至。至则名。
  出孙复说。本谷梁传。
 传。尊晋罪己礼也。(注)刘敞曰。杜氏以舍族为尊晋罪己非也。一事再见。故卒名之。
  往年经。公不与盟。注云非国恶故不讳。鲁本无罪。有何罪己之有。左氏固谬误。而杜氏又从而为之说。今不取。
 传。司徒老祁,虑癸。(注)二人季氏家臣。
  
出服虔说。杜云二人南蒯家臣。据下文请于南蒯曰臣愿受盟。谓是南蒯家臣。然古人相与言。多称臣。即谦辞也。
 经。莒杀其公子意恢。(注)书杀意恢。非其罪也。
  出陈傅良说。杜云意恢与乱君为党。书名恶之。以传文观之。意恢无有党于乱君者。正为君自与意恢善。而乱臣忌之。先杀意恢。乃逐其君耳。杜说非也。今不取。
(昭十五)传。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注)二丧。谓穆后及太子寿。礼。父为长子斩衰三年。妻虽期。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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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之义。
  出孔颖达疏。杜云天子绝期。唯服三年。故后虽期。通谓三年丧。此只释后丧。而不释太子丧。无以知二丧之由。故取孔疏以详之。
 传。失二礼。无大经矣。(注)失二礼。谓求器宴乐。
  出刘绩说。杜云失二礼。谓既不遂服。又设宴乐。案杜氏晋朝。议太子之服。谓叔向不讥景王除丧。讥其宴乐。已早既葬。应除而违谅闇之节。此文则谓叔向讥除丧。又云除丧当在卒哭。何其与前说不合也。杜氏主短丧。此等之说甚害理故删。
(昭十六)传。刑之颇类。(注)类当作颣。戾也。
  出服虔说。杜云缘事类以成偏颇非也。
 传。立而无令名之患。(注)立。谓立乎其位。
  出顾炎武说。杜注阙。故取之以补。
(昭十七)传。故夏书曰辰不集于房。(注)胤征。
  杜云逸书。说见上。
 传。啬夫驰。庶人走。(注)庶人。胥徒之属。
  出孔颖达疏。杜,林注阙。故取之以补。
(昭十八)传。鄅人藉稻。(注)耕种于藉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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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服虔说。国语。宣王不藉千亩。又云膳夫,农正陈籍礼。则籍者耕种籍田之名。杜云藉稻盖履行之。恐误。
 传。过期三日。(注)庙寝之间。庭小宜除。大叔不忍毁庙。故过期三日。以须后命。
  出陆粲说。杜云处小。不得一时毕。孔氏释之曰。量庭大小而豫计之。以庭小之故。当过期三日。此不如陆说之易晓而义自顺。故不取。
 传。子产及冲。(注)冲。四通道。
  出刘绩说。
 
传。毁于北方。(注)顾炎武曰。此与十二年不毁游氏庙。一事重出。而或以为葬。或以为蒐。
  刘敞亦谓丘明两记之。以为狃于小数。而不知已非子太叔事。前既不忍毁。以为惠矣。俄而自堕之。亦非子产事也。
 传。及其大人。(注)言不学之俗。自下始。
  出邵宝说。
 传。大人患失而惑。又曰。可以无学。无学不害。(注)大人患失。心志惑乱。故徇流俗之说。亦曰可以无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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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邵宝说。言大人惧违众而失位。心惑而乱。故徇流俗之言。杜云大人患有学而失道者。以惑其意非也。
 传。许曰余旧国也。(注)成十五年。许迁叶。郑得其旧地。
  出顾炎武说。杜云许先郑封非也。
(昭十九)传。会宋公乙亥。(注)五月乙亥。
  传。本在夏许悼公疟下。今移置经宋公伐邾下。不书五月。则疑于三月。故特详之。
 传。禳之则彼其室也。(注)言渊固龙之室。岂能禳而去之。
  出顾炎武说。杜云渊龙之室太简。故引顾说以补。
 经。冬葬许悼公。(注)书葬。明许止无弑君之心。
  出姚舜牧说。本公羊传。杜注阙。故取之以补。
(昭二十)传。尔其勉之。相从为愈。(注)愈于相从俱死。
  出孔颖达疏。杜云愈差也太简。故取疏说以补。
 经。秋盗杀卫侯之兄絷。(注)盗得杀其兄。罪卫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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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孙复说。杜氏只责齐豹作而不义。故书曰盗。引昭三十一年传文罪之。然以母兄而盗得杀之。见卫侯之无刑政矣。公谷之责卫侯。其见精当。而刘敞,张洽,李廉等皆取。故亦从之。
 传。使华寅肉袒执盖。以当其阙。(注)肉袒。示必死。
  出傅逊说。杜云肉袒。示不敢与齐氏争。卫公方急于出国。从者皆奋力疾驰。何故示谦畏若此。傅说为长故从之。
 传。齐侯疥遂痁。(注)疥当作痎。痎是小疟。痁是大疟。
  出孔颖达疏。杜云痁疟疾太简。故取孔说以补。
 传。偪介之关。暴征其私。(注)介竟也。言近竟之关。暴征商货。
  出刘绩说。杜氏以为边鄙既入服政役。又为近关所征税非也。
 传。四物。(注)律度量衡。
  出傅逊说。杜云杂用四方之器。义恐未叶。今不从。
(昭二十一)经。晋侯使士鞅来聘。(注)书聘止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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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春秋汇纂。
(昭二十二)传。无亢不衷。以奖乱人。(注)举而高之曰亢。不衷。犹言不端。
  出顾炎武说。杜注阙。孔氏释之曰。无为高亢不善之事。较顾说未叶故不取。
 传。牺者实用人。人牺实难。己牺何害。(注)人牺则用在人。故曰实难。喻刘单之立王猛。己牺则用舍在己。故曰何害。喻王自立子朝。
  出邵宝说。较杜解为长故从之。
 经。王室乱。(注)嫡庶并争。乱在宗室。故特书王室乱。
  出刘敞说。杜云承叔鞅言而书之。未知谁是。故但曰乱非也。杜氏例每据简书赴告。而未有询于使者而书之者。此其说自相矛盾。且景王已葬。王猛在丧位。叔鞅岂得不知是非。又传称闵子马闻叔鞅之言曰。子朝必不免。则是叔鞅已知子朝之非正矣。何谓未知谁是耶。今不取。
 经。冬十月。王子猛卒。(注)生则称王。明其实为嗣。死乃称子。正其未踰年。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二 第 505H 页
出胡瑗说。
 传。毁其西南。(注)唐石经。此下有子朝奔郊四字。
  出顾炎武说。
(昭二十三)传。士伯御叔孙。从者四人。(注)御引也。引叔孙诣狱。从者唯有四人。
  出孔颖达疏。林云士景伯。为叔孙御车非也。
 传。掩馀帅左。(注)或曰。吴王僚母弟。
  出司马迁史记。掩作盖。掩盖义同。而字遂变耳。
 经。天王居于狄泉。尹氏立王子朝。(注)敬王称天王正也。立篡辞。书尹氏立。其恶可知。
  出孙复说。
 传。丁酉。南宫极震。(注)经书乙未。传言丁酉。周鲁震日不同。
  出孔颖达疏。
 传。先君之力可济也。(注)先君。谓周之先王。
  出顾炎武说。书云昔我先君文王武王是也。杜云鼢之父献公。于义未合故不取。
 传。吴大子诸樊入郥(一作郹)(注)陆德明曰。诸樊。吴王僚大子。与伯祖吴子遏同名。恐传写之误。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二 第 505L 页
出孔颖达疏。以为吴人。虽是东夷。理亦不应。然此久远之书。又字经篆隶或误。
(昭二十五)传。宋公使昭子右坐。(注)礼。坐公西向宾南向。
  出孔颖达疏。
 传。为父子兄弟姑姊甥舅昏媾姻亚。以象天明。(注)言其亲疏伦序。比象于天文之行列。
  出陆粲说。杜云六亲和睦。以事严父。若众星之拱辰极。孔颖达引论语北辰居其所。众星共之之文释之。然众星拱辰。谓为政以德。而未尝引喻于事亲。今从陆说。
 
经。有鸲鹆来巢。(注)鸲鹆不踰济。今来鲁。又去穴而巢。
  出胡安国传。较杜注尤详故从之。
 传。文成之世。童谣有之。
  齐召南曰。各本俱作文武之世非也。史记鲁世家及汉书五行志。俱引此作文成之世。史记集解。引贾逵曰文成。鲁文公成公。贾即左传之一家也。今亦从之。
 传。季氏介其鸡。(注)作小铠著鸡头。
  出高诱吕氏春秋注。本郑众说。杜云捣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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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其羽也。又云以胶沙播之。皆不可显解。孔颖达亦云以郈氏为金距言之。则著甲是也。
 传。万者二人。其众万于季氏。(注)季氏私祭。与禘同日。乐人少。季氏先使自足。于公万者。唯有二人。
  出孔颖达疏。
 传。君受其名。(注)徒以虚名受祸。
  出顾炎武说。杜云受恶名非也。逐疆臣而不克。岂为恶也。今不取。
 传。使有司待于平阴。为近故也。(注)平阴近鲁。野井近齐。齐侯言为近鲁。故使有司先待于平阴。将自往迎。而鲁侯已至野井。是已咎也。
  参用邵宝,顾炎武说。比杜注益明故从之。
 传。以千社为臣。(注)言臣千社之人。
  出傅逊说。杜,林云以千社为齐臣非也。齐侯致之千社而无臣之之文。且寓公未有为人臣者。故不取。
 传。及内子与母弟叔孙则不对。
  杜氏只释内子为昭伯妻。而不释母弟叔孙。以为叔孙即昭伯之母弟。不释而义自见也。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二 第 506L 页
林氏以为母弟即昭伯弟。叔即昭伯。叔孙即昭伯孙。于义未叶。今删。
(昭二十六)传。庚申。(注)正月庚申。
  传本在葬宋元公上。今移置其下。故特详其月。知其为某月庚申。
 传。君若待于曲棘。(注)孔颖达曰。曲棘宋地。从齐向鲁。必不远涉宋地。而齐地有棘。疑曲字误加。
  齐地无曲棘而有棘。昭十年传。桓子召子山而反棘焉。即此地也。林云齐君待于宋曲棘非。
 
传。白晢。鬒须眉甚口。(注)言须眉稠多。且大口。
  出孔颖达疏。杜注阙。故取之以补。
 传。癸酉。王入于成周。(注)成周在王城东。子朝馀党。多在王城。敬王畏而徙都。
  出吕祖谦说。于情事为得。故取以补杜,林之阙。
 传。万民弗忍。居王于彘。(注)不忍王之虐也。
  出刘炫说。史记周本纪。民相与叛。袭厉王。王出奔彘。又国语云彘之乱。宣王在召公之宫。国人围之。召公以子代宣王。杜云不忍害王。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二 第 507H 页
恐未必然。
 传。帅群不吊之人。(注)好行祸乱。不相吊恤之人。
  出傅逊说。杜,林皆云吊至也。未详何谓。今不取。
(昭二十七)经。吴弑其君僚。(注)闻而知之。故略而书国。
  出俞皋说。杜云罪在僚。此语安可训耶。文十六年宋人弑君下。已辨之。
 传。遂弗爇也。令尹炮之。(注)国人投菅秆而不举火。令尹乃自燃之。
  出邵宝说。杜云炮燔却宛。孔氏曰。令尹炮之。是鄢将师。令众之乱。未觉其叶义故不取。
 传。使宰献而请安。(注)礼。宴大夫。使宰为主司正。命以安。皆享臣下之礼。卑公也。
  参用服虔,刘炫说。杜云齐侯请自安非也。
(昭二十八)传。盂丙为盂大夫。
  案诸本。盂作孟非。汉书地理志。盂晋大夫盂丙邑。犹魏大夫之魏寿馀。阎大夫之为阎嘉。邯郸大夫之为邯郸午也。
 传。四人者皆受县而后。见于魏子。以贤举也。(注)言非素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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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顾炎武说。杜云采众而举。不以私也。不如顾说之为切故不从。
 传。其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注)僖二十四年。富辰数文之昭。有十六国。此言十五人。纪载不同。
  出孔颖达疏。杜注阙。故取之以补。
 传。闻诸伯叔。(注)伯叔。犹言前辈长者。
  出朱申说。杜注阙。故取之以补。
(昭二十九)传。具从者之衣屦。而归之于乾侯。(注)应鸲鹆之谣。
  案鸲鹆之谣。曰往馈之马。曰徵褰与襦。意如之归。马与襦。正欲应此。
 传。人实不知。非龙实知。(注)言人自无扰龙术。故不生得。龙之知也。
  出顾炎武说。较杜注为畅故从之。
 传。官宿其业。其物乃至。(注)官安其业。则所掌之物。乃自至。
  出孔颖达疏。
 传。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注)物谓卦爻。知其形象而名之。
  出刘绩说。较杜注简明故从之。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二 第 508H 页
传。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注)烈山。炎帝之号。
  出贾达,郑玄说。帝王世纪。神农本起烈山。为诸侯。后为天子。犹尧初为唐侯也。杜云烈山氏。神农世诸侯。未知何所据也。
 传。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注)三十斤为匀。匀四为石。石四为鼓。盖用四百八十斤铁。
  出王肃家语注。杜云令晋各出功力。共鼓石为铁。计令一鼓而足。孔氏又以鼓为豆,区之类。并未叶义故不取。
(昭三十)经。公在乾侯。(注)郓溃而遂不反。故书公在乾侯。郓书㞐。乾侯书在。内外之别也。
  出薛季宣说。此圣人之特笔。杜云释不朝正于庙非也。
 传。非公。且徵过也。(注)朱子曰。季氏逐君。春秋无岁不书公所在。所以著乱臣贼子之恶。不一书而止也。赵鹏飞曰。三年岁首。皆书公在乾侯。存公所以诛季氏。左氏各为之说。凿矣。
  朱子谓左氏以成败论是非。而不本于义理之正。昭公身死于外。则贬其不能强不能弱。至谓罪在公。而季氏逐君之恶。未见惩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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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乖缪特甚。杜氏又因而为之说。今删。
 传。将自同于先王。(注)欲自比于先周盛王。
  出顾炎武说。
(昭三十一)经。季孙意如。会晋荀跞于适历。(注)晋不罪意如。反与为会。不待贬绝而恶自见。
  出陆淳说。杜注阙。故取之以补。
(昭三十二)经。公在乾侯。取阚。(注)书取。以见公无尺土。虽得鲁邑。犹取之于外云尔。
  出吴澄说。
 传。慎器与名。不可以假人。(注)赵汸曰。史墨对赵简子。乃党逆附篡之辞。不可为训。
  案史墨对。如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皆阿附疆家之辞。
(定元)经。元年春王。(注)昭公卒。定公未立。不书正月。见鲁国无正。
  参用孙复杜谔说。杜云公之始年。不书正月。公即位在六月。故先儒多从之。而今取二说者。为其辞严也。
 经。三月。晋人执宋仲几于京师。(注)不告王而执人于天子之侧。无王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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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用黄仲炎,家铉翁说。
 传。田于大陆。焚焉。(注)大陆晋地。
  杜氏以为禹贡。大陆在钜鹿县北。嫌绝远。疑在汲郡吴泽。汲郡即晋竟。又尔雅释地十薮云晋有大陆。
 传。庚寅栽。(注)顾炎武曰。魏子涖政。即上年南面之事。传再言之者。两收而失删其一。盖晋用夏正。周之正月。为夏之十一月。而庚寅即己丑之明日。
  按上年传曰。己丑。士弥牟营成周。此年传曰。庚寅栽。宋仲几不受功。庚寅即己丑之明日。而传分为两年。士弥牟既已分役。岂有迟之两月而始栽。宋仲几乃不受功乎。且此役又不过三旬毕。则此乃左氏之疏缪矣。
 传。众之所为。不可奸也。(注)赵汸曰。女宽之言。不明君臣之义。非知天者也。
  赵氏论甚正。信如叔宽之言。则自古忠臣孝子。皆违天者哉。
 传。子家子亟言于我。未尝不中吾志也。(注)子家子欲通外内。使君速入。则其所尝言于季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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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知。
  出赵汸说。子家之亟言于季孙者。于传无著。然观其与昭公言。曰意如事君。不敢不改。又言君以一乘。入于鲁师。季孙必与君归。季孙之意实然。故云未尝不中吾志。杜注阙。故取之以补。
(定四)经。三月。公会刘子,晋侯,宋公,蔡侯,卫侯,陈子,郑伯,许男,曹伯,莒子,邾子,顿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国夏于召陵。侵楚。(注)伐楚书侵。鄙晋之无能为也。
  
出家铉翁说。程子曰。楚时其彊。侵凌诸侯。晋上请天子。合诸侯以伐之。而不能明暴其罪。以行天讨。无功而还。故书侵。杜云于召陵先行会礼。入楚竟故书侵。殊乖经旨。故不取。
 传。群臣请相夫人。以偿马必如之。(注)求他马以偿。君必得所窃者。
  出朱申说。
 传。啧有烦言。莫之治也。(注)啧争言貌。
  出顾炎武说。管子有啧室之议。荀子啧焉而不类是也。杜云啧至也。孔氏至引易系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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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赜释之。谓其至深之处引喻。恐致失当。今不取。
 传。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蒐。(注)相土。商之先君。
  出郑玄诗笺。相土居夏后之世。承契之业。入为王官之伯。出长诸侯。杜,林无释。故取之以补。
 经。葬刘文公。(注)书葬。鲁往会之。
  出高闶说。尹氏,王子虎。皆不书葬。故知文公之葬。鲁特往会。杜,林无释。故取之以补。
 
传。辞曰不敢以约为利。(注)言不敢乘君父困约之时。以为利。
  出陆粲说。杜,林二家以约为要言。此不如陆说之为长故不取。
(定五)传乙亥。(注)九月乙亥。
  传本在楚子入于郢上。今移置其下。特详其月。
(定六)传。所不以为中军司马者。有如先君。(注)欲使晋人知阳虎必将出奔。豫图所以待之。
  出邵宝说。杜注简。故取邵说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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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七)经。齐人执卫行人北宫结。以侵卫。齐侯,卫侯盟于沙。(注)齐侯称人。而又书侵。重贬之也。
  出汪克宽说。贬其挟诈而恃力。杜氏不释齐侯称人之义。故取汪说以补。
(定八)传师奔。(注)鲁人奔却。
  出贾逵说。言鲁无战备。杜云遣后师走往助之。孔氏至以冉猛逐廪丘人。明鲁不奔却。然顾而无继。则亦岂得言往助。贾说为长故从之。
 传。捘卫侯之手。及捥。(注)捘音晬。捉也。捥同腕。掌臂交曲处。捘之上及于腕。
  出顾炎武说。杜云血及捥。赵汸曰。传不言见血。杜解甚矣。顾说较明。故今从之。
 经。从祀先公。(注)不由公命而由阳虎。故不书禘。又不日。
  出王沿说。
(定九)传。曩者之难。今又难焉。(注)曩与犁弥既不得先。是难也。今猛又言登之先。是又难也。
  出邵宝说。杜注阙。故取邵说以补。
 传。晢帻而衣狸制。(注)帻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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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傅逊说。杜云帻齿上下相值。孔氏引说文䶦齿相值之文释之。然帻䶦异义。故引傅说以改之。
(定十)传。子明谓桐门右师出。(注)盖与之同居。逐使各居。
  出刘绩说。详其文义。是与右师同居。古者同族居有东宫西宫。出谓使之出别居也。盖以击钟。故杜云右师往到子明舍。子明逐使出门去非也。
(定十三)经。秋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冬晋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晋赵鞅归于晋。(注)赵鞅书叛。著其不由君命。专土兴兵之罪。
  出高闶说。杜注简。故引高说而明之。
(定十四)经。天王使石尚来归脤。(注)鲁未尝助祭。归脤非礼也。
  出孙复说。杜,林二注。无以见褒贬之意。取孙说以断之。
 经。卫世子蒯聩出奔宋。卫公孟彄出奔郑。(注)灵公无道。蒯聩不子。两著其罪。故特书世子。
  出胡安国传。杜,林无释。故取之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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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十五)传。不称夫人。不赴且不祔也。(注)啖助曰。自成风妾母皆僭用夫人礼。定姒卒。子未踰年。故书卒。不称夫人。
  刘敞云左氏说非也。安有夫人卒而不称夫人乎。凡夫人始卒则史书之。固不待赴祔而书其夫人也。姒氏为定公妾哀公母。而哀公未成君。故亦未敢谓其母为夫人耳。
 经。日下昃。乃克葬。(注)乃缓辞。讥臣子缓慢也。
  出赵匡说。杜,林无释。故取之以补。
 经。葬定姒。不称小君。不成丧也。(注)刘敞曰。左氏非也。姒氏非夫人。书葬定姒宜矣。何足以见不成丧乎。
  左氏以定姒为定公夫人。故其言如此。然公羊传以定姒为定公妾。实合经旨。
(哀二)经。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注)蒯聩得罪于父。辄以子拒父。胥于乱矣。书帅师纳于戚。见其见敌于卫。亦以著辄与国人之罪也。
  出王樵说。杜注阙。林注用陈傅良说。而不如王说之明故不取。
 传。吾车少。以兵车之旆。与罕驷兵车先陈。(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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旆军前。盛为军容。与罕驷兵车在前者相对。
  出傅逊说。昭十三年平丘之盟。建而不旆。注旆斿也。将战则旆。此为的据。杜云旆先驱车也。以先驱车。益以兵车示众。此不如傅说之为叶故不取。
 传。谋协以故兆。询可也。(注)故兆。始谋伐二子。
  出顾炎武说。杜云故兆。始纳卫太子非也。赵简子方论伐范中行氏。不应以纳卫聩为卜。且纳卫聩。何与于伐二子。今不取。
 传。大命不敢请。(注)上言士众无令伤损。此谓己之身命。不敢私请。
  出孔颖达疏。取以补杜氏之阙。
 传。驾而乘材。两靷皆绝。(注)乘小木而靷绝。示其将绝之验。
  出孔颖达疏。杜解甚简。故取之以补。
 经。蔡迁于州来。蔡杀其大夫公子驷。(注)书迁止此。
  出春秋汇纂。
(哀四)经。盗杀蔡侯申。蔡公孙辰出奔吴。(注)陆德明曰。宣十七年。蔡侯申卒。是文侯也。今昭侯申。是文侯玄孙。与高祖同名。必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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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鹏飞亦以为自文至昭才五世。不应同其名。传者误也。要之更篆为隶。更隶为楷。不能无误。
 传。恐其又迁也承。(注)言惩创往年之迁。声转而字异。
  出孔颖达疏。
 经。晋人执戎蛮子赤。归于楚。(注)书执止此。
  出春秋汇纂。
(哀六)经。春城邾瑕。(注)书城止此。
  出春秋汇纂。
 
传。夏书曰惟彼陶唐。帅彼天常。有此冀方。今失其行。乱其纪纲。乃灭而亡。
  此今尚书五子之歌。而多帅彼天常一句。文又少异。
 经。齐阳生入于齐。齐陈乞弑其君荼。(注)阳生不称公子。诛不子也。
  出胡安国传。杜氏只诛陈乞。不诛阳生。故引胡传正之。
(哀七)传。知必危。何故不言。(注)言夏时诸侯相攻伐故胥亡。今背盟伐邾。相趍于亡。何敢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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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傅逊说。杜云知伐邾必危。自当言。今不言者。不危故非也。
 传。鲁德如邾。而以众加之可乎。不乐而出。(注)盖诸大夫皆以为不能回季孙之意故不乐。
  出傅逊说。杜解自鲁德至可乎。谓孟孙忿答之言。于义未叶。今不从。
(哀八)经。吴伐我。(注)直言伐我者。兵加于都城也。
  出孙复说。杜,林无释。取之以补。
 传。问于叔孙辄。(注)定十二年。辄与公山不狃奔齐。后自齐奔吴。
  
出孔颖达疏。
 传。所托也则隐。(注)若已托他国而臣事之。虽不奔命。犹为之隐讳。
  出顾炎武说。杜云曾所因托则为之隐恶。不如顾说之叶义故不取。
 传。鲁虽无与立。必有与毙。(注)言鲁平时虽无党。急则必有共其患。
  出顾炎武说。杜云缓时若无能自立。急则人知惧。将同死。此不如顾说之为明故不取。
(哀十)经。吴救陈。(注)书救止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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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春秋汇纂。
(哀十一)传。进稻醴粱糗腶脯焉。(注)腶音段。捶脯也。
  出郑玄内则注。即捶脯施姜桂者。杜注阙故取之以补。
 经。获齐国书。(注)书战书获止此。
  出春秋汇纂。
 传。公孙夏命其徒歌虞殡。(注)礼殡而葬反。日中而虞。盖以启殡将虞之歌。谓之虞殡。
  出孔颖达疏。杜云虞殡送葬歌曲。不释虞殡之名。故取孔疏以补。
 
传。卫赐进。(注)子贡卫人。故称卫赐。
  出孔颖达疏。杜注不释卫赐之文。故取疏说以补。
 传。弗听使于齐。(注)子胥为王使齐。
  出顾炎武说。古者兵交。使在其间。且史记曰。吴子使子胥于齐。杜,林云私使人至齐。属其子非也。
(哀十二)传。国狗之瘈。无不噬也。国狗犹家狗。
  出孔颖达疏。杜,林注阙。故取之以补。
(哀十三)经。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注)其言及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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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会两伯之辞。不书盟。讳之也。
  参用公羊传陈傅良说。杜氏只释吴称子之义。故引二说而正之。
 
(注)书会止此。
  出春秋汇纂。
 传。夏公会单平公,晋定公,吴夫差于黄池。(注)不书。不忍书也。
  出陈傅良说。吴晋之盟。春秋讳之。杜云不书尊之。不与会非也。
 经。晋魏曼多帅师侵卫。(注)霸国侵伐止此。
  
出春秋汇纂。
(哀十四)经。西狩获麟。(注)出非其时。而虞人戕之。孔子作春秋。感其不祥而遂绝笔。
  出朱子说。杜云感麟而作。固所以为终。非笃论也。
(哀十六)传。闰月良夫与太子入。(注)即前年闰月。书此春从告。
  传本在前年。今移置二月子还成出奔宋经下。故特详其月。
 传。行爵食炙。(注)孔颖达曰。此句颠倒。辞义不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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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倒此一句。则上下各自相连。
  孔氏以为行爵食炙。召获驾乘车。于义为叶。今从之。
 传。将以杀尔父。(注)子期,子西亲兄弟。故欲并杀之。
  出朱申说。
(哀十七)传。太子又使椓之。(注)椓与诼通。
  出陆粲说。吕氏春秋云椓。崔子之子之争。
 传。裔焉。大国灭之将亡。(注)刘炫以裔焉大国为一句。言其边于大国。将见灭而亡。
  
出顾炎武说。杜氏以衡流而方羊裔焉为一句。谓鱼不能自安至水边。此不能叶韵。又刘说以裔焉大国。谓土地远大之大国。近于不辞。故从顾说。
 传。鄫衍之役。吴公子姑曹。(注)吴为盟主。不知盟礼。使其臣执之。
  出(缺哀十八)传。夏书曰官占。唯能蔽志。昆命于元龟。(注)今虞书大禹谟。
  杜云逸书。说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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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二十三)传。其可以称旌繁乎。(注)称副也。
  出傅逊说。言马以驾车。车有㫌旄。仍以繁缨饰马。皆国君之服。谦言可以称此否。杜云称举也恐误。
(哀二十七)传。二月盟于平阳。(注)鲁有南西二平阳。
  出孔颖达疏。宣八年城平阳。即南平阳也。此年平阳。即西平阳也。
 传。季康子卒。公吊焉。降礼。(注)过自贬屈。
  出陆粲说。据文四年秦伯降服之降。哀二十年赵孟降于丧食之降。明是自贬。杜云礼不备恐误。
 
 上之二十年丙辰。 命宰臣李侍郎书九与臣父。编定春秋左氏传。臣亦与其役。左氏家惟杜氏预,林氏尧叟说盛行于世。杜固经师也。但于义理之际。实多乖缪。如短丧之说。不可为训。识者固病之。及是汰其烦而补其阙。工既讫。以活字印行。己未冬。上读是书二十日而毕。又 命臣撰进考异。今印本杂采诸家说。檃括大旨。而不著姓氏。故与杜,林说相混。辄皆一一考證。明其为某氏说。杜,林则人易熟故不著。又以取舍之意。略加序次。俾读者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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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从违。昔司马温公作资治通鉴。所采书目既繁。异同互出。因参校作考异。是书之编。即此义也。书凡二编。
 书既成将上。六月己卯。奄遭攀髯之恸。奉此 成命。致之无所。执书泣血。直欲溘然而不可得。且念臣通籍内阁。屡承编校之 命。如俎豆录,尊攘录皆未成。而 仙驭上宾。臣抱此残书。将何以自效。只有号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