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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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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一
 春秋类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一 第 458H 页
杜注考异
(隐元)经。公及邾仪父盟于蔑。(注)鲁侯爵而称公。臣子之辞。
  出张洽说。宋本公爵。自馀僭称公者。皆贬从本爵。鲁独不降。从鲁史也。杜,林二家未曾注解。故取张说以补。
 传。未尝君之羹。(注)肉谓之羹。
  出尔雅。此文王云食舍肉。下云未尝君之羹。据尔雅而后。始相照应。杜解食而不啜羹。恐未圆畅。今不取。
 经。及宋人盟于宿。(注)及者公也。不书公。示耻也。
  参用赵匡刘敞说。及盟者。公皆与盟。庄二十二年齐高傒。文二年晋处父。文十年苏子之类是也。杜云主客无名皆微者恐误。今不取。
 传。卫侯来会葬。不见公。亦不书。(注)弗临改葬。不见卫侯。见隐公摄位之实。
  出赵汸补注。比杜,林二注。极简要故从之。
 传。公不与小敛。故不书日。(注)大夫卒。必书日。
  出张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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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二)经。公会戎于潜。(注)戎徐戎。
  出胡安国传。杜云戎居中国者。杜云戎之近鲁者。胡氏据费誓称淮夷徐戎在鲁之东郊者。比杜,林二家益详。今从之。
 
(注)不称君。外之也。
  出刘敞说。圣人内诸夏而外夷狄。故夷狄举号。君臣同辞。杜,林无解。故取刘说以补。
 
(注)事在时例则不书月。不月则不书王。
  出范宁说。会在时例。其书月者。皆别著意义。杜,林阙注。故取范说以补。
 
经。伯姬归于纪。(注)内女为诸侯夫人。则书逆书归。
  出程子说。书逆书归。所以明重事也。取以补杜林之阙。
 经。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注)事在二月则书王二月。
  出程子说。事在二月则书王二月。事在三月则书王三月。所以存王道也。无事则书时书首月。所以存天时也。取以补杜,林之阙。
 传。蕴藻之菜。(注)蕴藻皆水草。
  出顾炎武杜解补正。顾野王玉篇。蕴于粉切。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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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毛晃曰。蕴亦水草。杜云蕴藻聚藻。是训蕴为聚也。取顾,毛二说正误。
 传。昭忠信也。(注)为桓五年。王伐郑传。
  出陈傅良说。
 传。其是之谓乎。(注)为桓二年。宋立公子冯起本。
  出陈傅良说。
(隐四)经。卫州吁弑其君完。(注)州吁不称公子。去属籍以诛之。
  出张洽说。即齐无知之例也。杜氏引宣四年左氏说云称臣。臣之罪也。赵汸已辨其误。今从删改。
 传。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注)震为长男。故太子常处东宫。
  出孔颖达疏。杜云太子不敢居上位。故当处东宫。不如疏说之为长。故不取。
 经。秋翚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注)此大夫会伐之始。
  出春秋汇纂。春秋重始终。尤谨盟会侵伐。凡此等始终之际。二家之所阙者。据汇纂以补。下多放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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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卫人杀州吁于濮。(注)人得讨之。故称人。
  参用何休,赵匡说。杜云未列于会。故不称君。是篡逆之人。已列于会则无咎矣。此岂王法哉。今不取。
 经。卫人立晋。(注)无天子先君之命。故不书公子。
  出程子说。公,谷皆以为晋不宜立。左氏之意。亦未必与晋。而独杜氏以为善其得众故不书入。变文以示意。终觉不叶故不取。
(隐五)经。夏四月。葬卫桓公。(注)卫侯爵而称公。国人私谥也。
  
出张洽说。春秋于邦君薨。正以王法而书卒。至于葬则从其私谥而称公。所以见其罪。而杜,林则阙。今取二说以补。
 
(注)诸侯伯葬而称公者同此。
  推义见例。以补二注。
 传。卫乱是以缓。(注)贼讨而后葬。
  出张洽说。较杜注尤精故从之。
 传。叔父有憾于寡人。(注)僖伯惠公弟。故曰叔父。
  出孔颖达疏。杜云诸侯称同姓大夫。长曰伯父。少曰叔父。僖伯于惠公为弟。隐公自当称叔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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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不必泛指同姓大夫。如庄十四年。郑伯称原繁为伯父者。正可援此。
(隐六)传。芟夷蕴崇之。绝其根本。勿使能殖。则善者信矣。(注)言积聚以朽之。
  出刘绩说。杜氏只训蕴为积。训崇为聚。不知何谓。故取刘说以补。
(隐七)传。谓之礼经。(注)刘敞曰。左氏云不书名。未同盟非也。尝同盟者卒。未必皆名。未同盟者卒。未必皆不名。俞皋曰。凡诸侯书卒。不日不名。皆史阙文。
  说见卷首凡例。驳杜,林者不著姓氏。驳左氏者著姓氏。此传注轻重之别也。
(隐八)经。公及莒人。盟于浮来。(注)屈礼以盟卑病公也。
  出赵匡说。陆淳,孙复,刘敞,程子皆主之。凡公与外大夫盟。内斥言公。外大夫称人。恶在公也。杜云莒人微者。不嫌敌公侯。故直称公。然则成二年。蜀之盟楚,秦之大夫。皆非微者。而何以称公及楚人,秦人盟耶。
(桓元)经。春王正月。公即位。(注)桓无王。元年有王。所以治桓也。书即位。著其自立之罪。
  参用谷梁传,胡安国传。观乎继弑君不书即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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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例。则桓之恶自不可掩。杜云篡立而明常礼。欲自同于遭丧继位者。桓既不欲人知其弑。则隐何以不成丧耶。孔颖达又因杜氏说以为桓之于隐。本无君臣之义。隐薨。桓即合改元。恐是害理之甚者。
(桓二)经。及其大夫孔父。(注)桓无王而二年书▣。正宋督之罪也。
  出张洽说。杜云称督。罪在督。此即称君称臣之意也。恐是害理。今未可从。其称孔父。书名示贬。亦觉不通。春秋虽以字为褒。然既以名其君于上。又可字其臣于下乎。且孔父名嘉见世本。杜注云孔父嘉。孔子六世祖。至此又谓称名。无乃以父为名。以嘉为字乎。杜氏恐失照检。槩从删改。
 经。滕子来朝。(注)滕侯书子。削弱而自改也。
  出俞皋说。杜云时王所黜。胡氏曰。时王能黜诸侯。则春秋不作。诚哉是说也。朱子取程迥自贬以省贡赋之说。于情事为近。故今从之。
 经。以成宋乱。(注)宋弑其君。而四国共成定之。天下之大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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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程子说。此春秋诛讨乱贼。并及其党。明正刑书。以示后世之特笔也。杜云远言为会之本意。为公讳。观经文。不解其讳之所由故不取。
 经。三年春正月。(注)三年不书王。见桓之无王也。
  出程子说。杜云周不班历。然胡安国以为昭公末年。王室有子朝之乱。岂可班历而经皆书王。非不班历明矣。是说足以规杜氏之谬矣。
(桓四)经。公狩于郎。(注)此蒐狩之始。
  出春秋汇纂。
(桓五)传。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再赴也。(注)赵匡曰。左氏云再赴非也。经文甲戌下。当记陈陀作乱之事。全简脱之耳。
  杜氏亦以此为疑。至以长历推之。證其别月。然因左氏而为之说。牵强附会。终觉不叶。啖助,陆淳,孙复,程子皆以为脱简。与赵说相符故从之。
 传。郑伯使祭足劳王。且问左右。(注)王师败不书。不可书也。为尊者讳也。
  出顾炎武说。杜云王师败不书。不以告。郑寤生不臣。至于抗拒。六师讨之。而反为所败。无以存天子无敌之体。此圣人所以深讳。不然岂告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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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而不告败哉。杜注又言郑志在苟免。王讨之非也。然则周官九伐之法。安所取哉。
 经。春正月寔来。(注)或曰寔。州公名。
  出胡安国传。程子曰。五年冬如曹。尚为君也。故以诸侯书之。今不能反国则匹夫也。故名之。
 传。随人使少师蕫成。(注)蕫成如莅盟也。
  出朱申说。杜云董正也。不如朱说之较明。故不取。
 传。修其五教。(注)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之教。
  杜云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是据文十八年季孙行父之言。然阙君臣夫妇朋友三大伦故不取。林云修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教。舜命契以五教。不曰兄弟。曰长幼者。盖宗族乡党。皆有长焉。不但同气而已。今据孟子所论次序而序之。兄弟改以长幼。
 传。亲其九族。以致其禋祀。(注)自高祖至玄孙之亲。
  出孔安国书传。杜云九族皆外亲有服而异族者。本戴氏礼,欧阳尚书。而郑玄已较二说。故舍杜而从孔。
 传。逐辞诸郑伯。(注)告郑伯以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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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顾炎武说。聚妻必告父母。故告郑伯以辞之。杜云假父之命。恐谬。今不取。
 传。取于物为假。(注)若伯鱼生。昭公赐鲤。
  出家语。杜云伯鱼生。人有馈之鱼。不言昭公所赐。故引家语正之。
 经。蔡人杀陈佗。(注)称名以贼讨也。
  出胡安国传。杜云佗立踰年。不称爵者。篡立未会诸侯。恐误。此当与隐四年。卫人杀州吁参看。
(桓九)经。纪季康归于京师。(注)逆称后。王命也。归称字。未庙见也。
  
出刘敞说。杜云书字者。伸父母之尊。是主公羊说。然季姜不在纪而归京师。纪侯又不亲送。则无故伸父母之尊。义不相符。不如从刘说之明白易见。
(桓十)经。春王正月。(注)此年书王者。十年无王则人道灭矣。
  出孙复说。此义例之大者。而杜,林并不释。故引孙说以补。
(桓十一)经。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注)前书爵以著罪。后书人以示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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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胡安国传。三国既不以道兴师。为郎之战。又结怨固党。为恶曹之盟故贬之。杜氏无解。林氏纯用陈傅良说。以为郑败王师。齐灭后母家。卫抗子突故略之。如僖十九年。齐之盟四国书人。僖二十一年。鹿上之盟三国书人。如此类者。岂皆各因其罪而略之耶。
 经。突归于郑。(注)突不称公子。绝之也。
  出胡安国传。郑有君而突自外归。纂也。削其公子。不系之郑。讨也。杜云不称公子。从告。杜氏释经。到窒碍处。辄言从告。恐不必为据。又云文连祭仲。故不言郑。此下有郑忽出奔卫文。亦祭仲相连。何故独言郑乎。今并不取。
 经。郑忽出奔卫。(注)忽书名。失国也。
  出谷梁传。杜云郑人贱之以名赴。非也。忽正突不正。而忽乃纂忽。二者孰为可贱乎。且郑人或颠倒如此。圣人岂专从赴乎。程子亦曰。忽不能有其位。故不爵。今从之。
(桓十二)经。丙戌公会郑伯。盟于武父。丙戌卫侯晋卒。(注)重书丙戌。盟卒同日。
  出孙复说。以为盟卒同日。而失删其一。再言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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戌。羡文也。杜云非义例。因史成文。孔子书例日月详略。虽依旧史无重书日之文。不应于此独无义例。故从孙说。
 经。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注)不言公。讳之也。
  出孙复说。宋不出主名者。不与公及郑伯伐宋。故以鲁郑自战为文。杜云宋尤无信。以独战为文。宋固无信。鲁郑之争恨小故。轻举侵伐。亦岂无失而专罪宋哉。当以孙说为长故从之。
(桓十三)传。莫敖狃于蒲骚之役。将自用也。(注)狃狎习也。
  出顾野王玉篇。杜云狃忲也。忲亦惯习之义。而不如训狎习之易见。故从顾说。
(桓十五)经。五月。郑伯突出奔蔡。(注)突书名。讥夺正也。
  出公,谷二传。杜云突不能倚任祭仲。反造贼盗之计罪之。以自奔为文。杜氏不严于诛讨乱贼。此等处又未免容护小人。如祭仲之逐君者。其可倚任耶。二传甚正故今从之。
 经。郑世子忽复归于郑。(注)忽称世子。本当立者。不能保其位。故不称爵。
  出程子说。杜云逆以太子之礼恐误。郑虽逆忽。以太子忽至。则当定君位而告诸侯。岂以始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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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礼为赴耶。忽盖未踰年而出奔。奔四年而复国未即位。不得成为君。曰世子者。当立之辞也。
 经。邾人,牟人,葛人来朝。(注)天王崩而相朝故贬。
  出董仲舒说。杜云皆附庸世子。降称人。杜谔驳之曰。安有三国同时遣世子耶。是说恐得之。
(桓十六)传。冬城向。书时也。(注)经下有十一月。即夏正九月。不时也。刘炫以为传误。
  自经下至不时也。出张洽说。杜氏以长历推节气。明非传误。谓此年闰在六月。则月却节前。水星可十一月而正。然先儒多以为长历不可信。不如主张说之理顺。故今不取。
 经。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注)惠公弑兄夺国。王命绝之故名。
  出张洽说。杜云云春秋诸侯失国者。皆不书逐君之贼。以自奔为文。而此云朔谗搆取国。故不言二公子逐朔。若无谗搆之罪。则当书二公子逐其君乎。何其与前说相反也。
(桓十七)经。及齐师战于奚。(注)不言其人。以吾败也。
  出谷梁传。取以补二注之阙。
 经。蔡季自陈归于蔡。(注)何休以季献,舞为二人。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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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合为一人误。
  杜氏以季为哀侯。而季乃让国之贤君。何至因息妫而失国乎。胡安国,刘敞,张洽,叶梦得,吕大圭,家铉翁。皆从何氏说。故今亦从之。
 经。癸巳葬蔡桓侯。(注)称侯。请谥于王也。
  出啖助说。春秋诸侯因其私称。皆谥为公。独蔡桓称侯。故善蔡季之告王请谥。杜云称侯谬误。今未可从。
 经。及宋人,卫人伐邾。(注)背盟伐邾。故不书师。不书人。
  
出卓尔康说。称宋人,卫人。故不书师。不著将者。故曰不书人。取以补二注之阙。
 传。官失之也。(注)日食不书。朔不书日。皆同此。
  此二注所阙。特起例于此。
(桓十八)经。春王正月。(注)此年书王。以王法终治桓之事。
  出范宁说。补二注之阙。
 经。葬我君桓公。(注)贼未讨而书葬。雠在外也。
  出公羊传。此书葬。不书葬之大例。而林氏不曾发明。杜氏只讥慢葬。故取公羊说以补正。
(庄元)传。不称即位。文姜出故也。(注)继弑君不言即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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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也。陆淳曰。左氏云文姜出故。非通论也。
  自继弑至忍也。出谷梁传。文姜既自绝于鲁庄公。何故不忍即位乎。陆淳等诸儒。皆引公谷说。驳左氏。今从之。
 传。为外礼也。(注)赵匡曰。左氏云为外礼也。与雠主昏。纵在城外。岂礼乎。
  杜云礼之变。庄公为雠主婚而不知辞。何足言无于礼之礼乎。今不取。
(庄三)传。溺会齐师伐卫。疾之也。(注)会仇雠而伐同姓故贬之。
  
出谷梁传。杜云疾其专命。若专命。固应如公子豫之例。不书于经矣。今不取。
(庄四)经。冬公及齐人狩于禚。(注)齐人齐侯。讳与雠狩故称人。
  参用公,谷二传。杜云与微者俱狩。薛季宣曰。君会之非微者。是说得之。
(庄六)传。齐人来归卫宝。文姜请之也。(注)商书俘厥宝玉。俘者正文。宝者释词。
  出胡安国传。杜氏不见古文而疑经误。今不取。商书。即商书小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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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八)传。夏书曰皋陶迈种德。德乃降。(注)今虞书大禹谟。
  杜云夏书逸书也。孔颖达曰。杜不见古文。故以为逸书。今从见行本改正。
 传。管夷吾,召忽。奉公子纠来奔。(注)子纠小白兄。
  左氏系子纠于。公羊谓纠宜君。谷梁谓纠当纳。是皆以纠为兄。三传注疏。并无异说。独薄昭与淮南王书。谓齐桓杀弟。韦昭,赵汸明其为汉文。避兄言弟。程子引之。直以纠为弟。而朱子又引荀卿桓公杀兄之语。以薄昭所云为未必然。但以孔子于管仲。称其功而不称其罪。明桓,纠之长少。盖两存之而未有定论。故姑从杜注。
 经。及齐师战于乾时。我师败绩。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注)书及而不讳败。恶其纳雠丧师也。
  参用赵匡,张洽说。杜云不称公战公败。讳之。既书我师败绩。则何为公讳败之有。如升陉之战。不书败绩。正是为公讳也。
(庄十)经。二月公侵宋。(注)此书侵之始。
  出春秋汇纂。
(庄十一)经。秋宋大水。(注)凡记外灾异。皆仿此。
  此二注所阙。特起例于此。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一 第 465L 页
(庄十四)传。愿与伯父图之。(注)诸侯称同姓大夫。长曰伯父。少曰叔父。此乃通称之辞。
  出顾炎武说。杜云伯父谓原繁。不释原繁之所以称伯父者。故从顾说而义自瞭然。
 传。庄公之子。犹有八人。(注)忽,突,亹,仪四人外。又有弟语。馀皆未详。
  出顾炎武说。参之陆德明音义。而补杜氏之阙。
(庄十五)经。夏夫人姜氏如齐。(注)文姜复如齐。而桓公不拒。特书以累桓也。
  出张洽说。杜氏以为妇人礼有归宁。而不知是时桓公有母与否。不明言得失。然文姜播恶。桓公不绝而许其来。不得无罪。归宁之礼。特末也。杜说何其不切也。今不取。
(庄十六)经。同盟于幽。(注)不书公。缺文。同盟者同欲也。后皆仿此。
  自缺文以上一段。出陈岳说。自欲也以上一段。出公羊传。杜云鲁会之。不书其人。微者。诸侯皆序。非微者明甚。又云同盟者服异也。春秋书同盟者十馀。或服异。或未尝服异。一以服异解之。则不可通者多。如清丘断道之类是矣。今不取。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一 第 466H 页
(庄十八)传。实惠侯。(注)为王子带起本。
  出陈傅良说。
(庄十九)经。齐人,宋人,陈人伐我西鄙。(注)齐桓始霸。责鲁不恭其事。故来伐。
  出程子说。诸家多谓齐,宋怒公子结抗君于甄之盟而来。固为得。而杜氏并指幽之盟。使微者行。说见上。
 
(注)此见伐之始。
  出春秋汇纂。
 传。因苏氏。(注)苏忿生之后。
  
此杜,林所阙。据隐十一年传。王以苏忿生之田十二邑与郑。杜解此传云。苏氏周大夫。桓王夺其十二邑。以与郑。忿生即周武王司寇。可知苏氏为忿生后。故辄为补正。
(庄二十二)经。陈人杀其公子御寇。(注)此书专杀之始。
  出春秋汇纂。
 经。及齐高傒盟于防。(注)讳公盟。始与雠为昏。恶之大也。
  出程子说。杜云高傒齐贵卿。与鲁微者盟。恐误。齐桓虽欲谦下诸侯。岂可自屈其尊。遣贵卿。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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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微者盟哉。此理所不出。今不取。
 经。冬公如齐纳币。(注)丧未毕而娶雠女。亲往纳币。明书之。以示贬。
  参用吕本中,杜谔等说。杜氏只讥其丧未期而图昏。不使卿而亲纳币。故引吕说。并讥其娶雠女。
(庄二十五)传。夏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常礼也。(注)不鼓于朝而鼓于社。不用币而用牲。非常礼也。
  出顾炎武说。周之六月。夏之四月。即正月之朔也。伐鼓常也。而曰非常者。盖鼓社用牲也。杜云非常鼓之月。长历推之。辛未实七月朔。置闰失所。然则咎在司历。不当责其伐鼓。故今不取。
(庄二十六)经。曹杀其大夫。(注)此专杀大夫之始。
  出春秋汇纂。
 经。秋公会宋人齐人伐徐。(注)徐国名。嬴姓子爵。
  出春秋汇纂。取以补二注之阙。
(庄二十七)经。杞伯来朝。(注)杞浸溺。故降爵称伯。
  出张洽说。此当与桓二年滕子来朝参看。
(庄二十八)传。数之以王命。取赂而还。(注)齐侯称人。贬其取赂。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一 第 467H 页
出陈傅良说。杜云讳取赂而还。以贱者告。味其文义。则不必从告而贬意自明。故从陈说。
 传。谓之二五耦。(注)共耕曰耦。共射亦曰耦。言相比为奸。
  出顾炎武说。杜云共恳伤晋室大巧。今不取。
 传。子元曰郑有人焉。(注)县门者。编版施机。以县门上。有冠则发机而下之。
  见襄十年传。县门发。聊人纥抉之。以出门者之疏。杜云县门施于城门。不解何状。故取疏说以明之。
(庄三十一)经。筑台于郎。(注)讥厉民也。
  出刘敞说。
(庄三十二)传。小谷管仲也。(注)范宁曰。小谷鲁地。高闶曰。杜预以小谷为齐邑。左氏云为管仲城之。非也。昭十一年传云。齐桓城谷而寘管仲。此齐谷也。非鲁之小谷。
  谷梁以小谷为鲁地。孙复,胡安国,张洽皆主其说。今从之。赵鹏飞曰。左氏非国史。一有所闻。取经文之近者合之。昭十一年。楚申无宇曰。齐桓公城谷而寘管仲焉。庄三十一年。偶有城小谷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一 第 467L 页
之事。左氏遂曰为管仲也。李廉曰。桓之有功于鲁。在高子来盟之后。此时桓未见有功之迹。考之前后。皆不合。
 传。能投盖于稷门。(注)投盖。谓投车盖过稷门。
  出刘铉说。孔颖达谓车盖轻而帆风。非可投之物。不知投重物易高。投轻物使之高。则其人尤有力。
(闵二)经。齐人迁阳。(注)移其国而为附庸也。
  出啖助说。杜云齐人偪徙之。移其国为附庸。则其偪徙可知矣。
 
经。郑弃其师。(注)郑伯恶其卿而兼弃其众。异其文而讥之。
  出陆淳说。杜氏云克状其事。以告鲁。据宣十年齐崔氏出奔例。然大夫违自告于往聘之国。则未知高克前已聘鲁否。克若自告。则当以出奔告。何以郑弃师为说乎。是皆未可知也。郑伯以百姓之命。授非其人。非弃而何。其讥矣可见。故从陆而不从杜。
(僖元)传。公败邾师于偃。虚丘之戍。将归者也。(注)书败于会盟之后。责公弃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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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用张洽,家铉翁说。杜云邾送哀姜还。齐人杀之。因戍虚丘。欲以侵鲁。齐送姜氏丧。邾人惧。乃归。故要而败之。孔颖达以为要其理当然。而亦无所据。
 经。夫人氏之丧。至自齐。(注)不称姜。贬其与弑也。
  参用公谷传。哀姜之贬。不于孙邾者。外淫故婉其辞也。不于薨者。伯主之法既行。则义可以止也。不于葬者。既请其丧。不容以不葬。且一贬。不再贬也。故独于丧至焉。贬之也。杜云不称姜阙文。夫人孙于齐。不称姜氏。亦阙文耶。今不取。
 
传。女子从人者也。(注)李廉曰。齐杀哀姜。诸儒皆以为义。左氏独谓已甚。是不察于春秋之公义矣。
  齐杀哀姜。公,谷,刘敞,胡安国皆以为义。独左氏以为已甚。故引李说以是正。
(僖四)经。秋。及江人,黄人伐陈。(注)书及微者。
  出孔颖达疏。杜云受齐命讨陈。而以与谋为文者。时齐不行。使鲁为主。传例曰。凡师出与谋曰及。释例又曰。盟主之令非匹敌。故虽或先谋。皆从不与谋之例。然则牡丘之盟。公孙敖受命盟主。而书曰及诸侯之大夫救徐何也。此盖将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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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少。故不言主帅。言微者及之耳。
 经。公孙玆帅师。会齐人,宋人,卫人,郑人,许人,曹人侵陈。(注)霸国大夫。会诸侯大夫。侵与国。自此始。
  出春秋汇纂。
(僖五)经。楚人灭弦。弦子奔黄。(注)楚灭国之始。
  出春秋汇纂。
(僖八)经。公会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款。盟于洮。郑伯乞盟。(注)王人微者。序诸侯上。先王命也。
  出公羊传。杜云王人与诸侯盟。不讥者。王室有难。故杜谔曰。邦国有疑。则诸侯从天子而受盟。今不即会于周而盟于洮。以见天子之弱。就盟诸侯于下国也。张洽曰。齐桓虽主会而先王人。然使之与诸侯之盟。非所以示尊尊。据是二说。则讥意明甚。杜注今从删改。
(僖九)传。其在乱乎。(注)言齐必有乱。
  出刘绩说。杜云微戒献公言晋将有乱。诸儒多从之。然观国语记宰周公语。结之曰。八年为淮之会。此东略之證也。又曰。桓公在殡。宋人伐之。此齐乱之證也。且解以齐乱而后。上下照应。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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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贯通。故从刘说。
(僖十一)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谷。(注)公及夫人会齐侯参。讥之也。
  出孙复说。杜云妇人送迎不出门。与公俱会齐侯非礼。是专讥声姜。而齐,鲁既经文姜之乱。今乃自坏防闲。圣人之所深责也。孙说较杜注尤长故从之。
(僖十二)传。秋王子带奔齐。(注)为二十二年召子带张本。
  出朱申说。
(僖十五)经。盟于牡丘。遂次于匡。公孙敖帅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注)牡丘齐地。
  出春秋汇纂。杜云地名阙。今东昌府聊城县东北七十里。有牡丘。即齐境也。
 传。内及解梁城。既而不与。(注)解梁城在河北。
  出孔颖达疏。晋在西河之东,南河之北。以河北为内。河南为外。故云内及解梁城。杜云解梁城。今河东解县。观此不详其为内之由。故引孔说而明之。
 传。诘之涉河。侯车败。(注)侯者五等总名。秦伯车败。以为不祥而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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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刘炫说。杜云秦伯之军涉河。则晋侯车败非也。秦师及韩晋尚未出。何得言晋侯车败。是秦伯之车败。故穆公以为不祥而诘之。涉河。侯车败。乃事实。非卜人之言也。
 传。蛊之贞风也。其悔山也。(注)贞为己身。秦象。悔为他人。晋象。
  出孔颖达疏。
 传。三败及韩。(注)秦伯之车。三经败坏。
  说见上。
 传。君必悔之。不听。九月。(注)周之十一月。夏之九月。罗泌以为传据晋史。经则周历。盖晋用夏正。
  杜预载汲冢周书。记曲沃庄伯纪年编。始用夏正。然僖九年九月。晋献公卒。经传之月相合。成十年六月丙午。晋侯欲麦。周六月。即夏四月。麦始熟。此又与周正相合。皆未可详。意丘明采用诸书之际。或用周正。或用夏正。其例不一欤。
 传。一夫不可狃。况国乎。(注)言我有一国。不可受其狎侮。
  出朱申说。较杜,林二注。简明故从之。
 传。以太子罃,弘与女简壁。登台而履薪焉。(注)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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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薪。示欲自焚。
  出傅孙说。杜云穆姬欲自罪。登台而荐之以薪。孔颖达云自罪。即自囚也。下传云使以免服衰绖逆且告。杜云且告将以耻辱自杀。又秦伯曰。既以丧归。焉用之。亦畏夫人之自杀也。傅说较杜注。意长故取之。
 传。史佚有言曰无始𥙯。(注)史佚。周武王时太史尹佚。
  出朱申说。杜,林只释其名。故从朱说之详。
(僖十九)经。宋人执滕子婴齐。(注)宋暴弱故贬称人。滕子失地故名。
  参用啖助赵匡说。杜云称人以执。宋以罪及民告。刘敞曰。宋为无道。诬人之君。以告诸侯。而春秋不为辨乎。又云传例不以名为义。书名及不书名皆从赴。亦非也。谷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传曰名贱之也。卫侯燬灭邢。传曰同姓故名。寻此二者。传亦以名为义也。
 传。用鄫子于次睢之社。欲以属东夷。(注)次水旁。盖杀人用祭。以惧东夷。使来归己也。
  出孔颖达疏。解杜氏之意而益详故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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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二十一)经。执宋公以伐宋。(注)不言楚执者。不与夷狄之执中国也。
  出公羊传。杜云宋无德而争盟。为诸侯所疾。故见众国共执之文。蛮夷猾夏。至执中国之盟主。而五国不之救。乃反与其执。亦足耻也。杜氏专罪宋公。恐非经旨故不取。
 传。君欲已甚。其何以堪之。(注)诸侯必不堪而生变。
  出朱申说。林云宋君必不堪得诸侯。义殊未叶。今不取。
(僖二十二)传。大司马固谏。(注)大司马。即司马子鱼也。固谏。坚辞以谏。
  出顾炎武说。隐三年。召大司马孔父而属殇公。桓二年。孔父嘉为司马。文八年。上言杀大司马公子卬。下言司马握节以死。大司马即司马也。定十年。公若藐固谏。知固谏之为坚辞以谏。且史记宋世家。前后俱子鱼之言。杜云庄公之孙公孙固。恐误。
 传。不可赦也已。(注)言违天。天必不宥。
  出傅逊说。犹书言不可逭。杜氏以不可为句。以救为赦楚。恐未圆畅。今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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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爱其二毛则如服焉。(注)言不如早服。
  出孔颖达疏。杜云不欲伤敌人。则本可不须斗。不如疏说之为明故不取。
 传。戎事不通女器。(注)女器。女子所御之物。
  出傅逊说。杜云俘馘。非近妇人之物。傅氏以为戎事尚严。不近女子所御之物。况使妇人至军。示以俘馘乎。是说较长故从之。
(僖二十四)传。夏书曰地平天成。称也。(注)今虞书大禹谟。
  杜云夏书逸书。说见上。
 传。奉匜沃盥。既而挥之。(注)怀嬴奉匜浇水。公子以湿手挥之。
  出孔颖达疏。林注以既而挥之。为怀嬴事。然国语。秦伯归女。怀嬴与焉。公子使奉沃匜盥。既而挥之。观此明是公子所挥。且方盥者手湿。奉匜者未必手湿。怀嬴苟以供沃怒。其卑则不怒。奉匜之初。忽何挥之而始怒乎。林注恐失事情。今不取。
 传。子犯以璧授公子。(注)授璧。意欲为誓。
  出朱申说。杜,林所阙。故取朱说以补。
 传。实纪纲之仆。(注)言其可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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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傅逊说。杜氏以为秦卒与晋人为纪纲。意似太巧。故不取。
 传。冬王使来告难曰。不谷不德。(注)谷善也。不谷谦称。
  出刘绩说。以补杜氏之阙。
 传。九月晋惠公卒。(注)九月。即前年九月。经在此年冬。文公定位而后告。
  传。本在前年秋。今移此年冬。经晋侯夷吾卒下。故特详其月。以防混杂。
(僖二十六)经。齐人伐我北鄙。(注)齐侯争盟侵伐故人之。
  
出张洽说。杜云孝公未入境。使微者伐之。是拘于将卑师少。称人之例。然传称孝公伐我北鄙。则虽未入竟。宁可以微者主兵乎。今不取。
 传。室如悬罄。野无青草。何恃而不恐。(注)罄。国语作磬。言府藏空虚。但有榱梁如悬磬也。
  出韦昭说。杜氏释如为而。磬为尽。不如韦说之有味故不取。
(僖二十七)经。冬楚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围宋。(注)楚子称人。贬其合诸侯围宋也。
  出程子说。杜云楚子使子玉去宋。经书人者。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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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志。以微者告。传云楚子及诸侯围宋。而鲁又会盟。亲其宋围。则楚虽欲自讳。其可得乎。且以贱者告。人孰信之。此恐失情事故不取。
 传。苟入而贺。何后之有。(注)言过此必不能入前敌矣。
  出孔颖达疏。林云不能入其众而治之。子玉虽力小。岂不能自入其众乎。蔿贾之言曰。靖诸国而败诸外。所获几何。此即不能入前敌之谓也。孔疏尤有照应。今从之。
 传。夏书曰赋纳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注)今虞书益稷。
  杜云尚书虞夏书也。孔颖达曰。汉魏诸儒。不见古文。因伏生之谬。从尧典至胤征二十篇。总名曰虞夏书。故传通谓大禹谟以下。皆为夏书也。今从见行古文改正。
(僖二十八)传。距跃三百。曲踊三百。(注)距跃直跳。曲踊横跳也。百犹阡陌之陌。三陌。盖踊跃之度。大约有此。
  出邵宝说。杜云百犹励。孔颖达曰。不知励何所谓。盖每跳勉力为之。亦疑辞也。故不取。
 经。楚杀其大夫得臣。(注)楚始书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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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春秋汇纂。
 经。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卫元咺出奔晋。(注)卫侯杀弟故名之。
  出张洽。杜氏不解卫侯书名之义。故从张说以明之。
 经。杞伯姬来。(注)来宁成风。
  出家铉翁说。杜云庄公女。归宁曰来。是说庄公已薨。可知为成风也。
 经。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子,秦人于温。(注)秦会诸侯始此。
  
出春秋汇纂。
 传。且明德也。(注)杜氏谓欲明晋功德。赵匡曰。谓此为德过矣。赵汸曰。左氏所记。乃流俗传闻之辞。
  杜云隐其召君之阙。欲以明晋之功德。晋文得罪名义。圣人岂容庇护若是乎。以德为目。亦非伯者所施。今并不取。
 经。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卫元咺自晋复归于卫。(注)晋助臣执君。故称人以贬。自晋者。讥晋有力也。
  参用孙复胡安国说。晋文听臣子之讼而执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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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非伯讨也。元咺挟伯主之威。易致其君。名分扫地矣。杜云元咺从国逆例者。明卫侯无道于民。国人与元咺。是说恐害理故不取。
(僖三十)经。卫杀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卫侯郑归于卫。 (注)瑕元咺所假立。故以杀大夫之说言之而书及。
  出赵匡说。杜云瑕立经年。未会诸侯。故不称君。时卫成公尚在晋。瑕虽经会。何得称君。叔武摄位受盟。然非王命所加。故从未成君之礼而称子。则况瑕之假立者哉。今不取。
 经。晋人,秦人围郑。(注)晋秦结衅始此。书人贬之。
  
出家铉翁说。杜云秦晋各使微者围郑。故称人。传云晋侯,秦伯围郑。则未见微者围郑之文也。今不取。
(文元)经。春王正月。公即位。(注)鲁自隐至文六君。唯文公承国于先君。得书即位。
  出李廉说。本谷梁传。杜云先君未葬而公即位。不可旷年无君。然则称公者。固以年为限。不以葬为限审矣。何独至于他国。则云以葬为限乎。
 传。谷也食子。难也收子。(注)食谓养生。收谓送死。
  出刘绩说。杜云食子。奉祭祀供养者也。收子。葬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一 第 473L 页
子身也。不如刘说之明故不取。
 传。葬僖公。缓作主。非礼也。(注)刘敞以缓作主为句。
  杜氏读缓字以上为一句。作字以下为一句。然僖公以十二月薨。以明年四月葬。凡五月也。不得云缓。此盖言葬僖公而作主缓。即文二年。经书作僖公主是也。
 经。卫人伐晋。(注)卫不自反。称兵伐晋。故孔颖达贬称人。
  出张洽说。与杜解叶而益简明。故从之。
 经。秋公孙敖会晋侯于戚。(注)此大夫专会诸侯之始。
  出春秋汇纂。
 经。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頵。(注)春秋之初。弑君者不称公子公孙。以明大义。其后皆以属称。以著其弑之实。立义各不同。
  出程子说。取以补杜,林之阙。
(文二)传。卿不书。为穆公故。尊秦也。谓之崇德。(注)程子曰。晋复伐秦。残民结怨。故贬称人。李廉曰。左氏尊秦之义。非经意也。
  杜云秦穆悔过。终用孟明。故贬四国大夫。以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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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秦穆公固有美政。何至屈中国而尊之乎。传注恐谬。未可从。
 传。孝礼之始也。(注)公羊传曰。讥丧娶也。刘敞曰。左氏以丧娶为礼悖矣。
  僖公以三十三年十二月薨。而文以是年纳币。未详何月。而假使在十二月。尚未尽二十五月。故杜氏乃谓公薨在十一月。而文公丧服已终。又以纳币之前。尚有纳采问名纳吉。不能并行于一月之内。则因谓公为太子时已行昏礼。附左氏而迁就其说。恐未可取。
(文四)经。逆妇姜于齐。(注)不称夫人。不言氏。责文公首紊丧礼也。
  出汪克宽说。春秋书逆夫人。惟此年最略。既不书逆者名氏。又不书如齐。不称夫人。不言氏。不书至。圣人之旨可见。杜云称妇。有姑之辞。盖疑其礼轻略。谓之上贱之文。恐非经旨。
 传。冬成风薨。(注)庄公妾僖公母。自成风之后。妾母皆僭用夫人之礼。故亦书薨。著其非礼。
  参用陆淳,胡安国说。补杜,林之阙。
(文五)经。王使召伯来会葬。(注)成风以妾僭嫡。而王成之。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一 第 474L 页
故于荣叔,召伯之来。王不称天。
  参用刘敞,胡安国说。杜云来不及葬。不讥者。不失五月之内。王不称天。不讥而何。今不取。
 传。召昭公来会葬礼也。(注)刘敞曰。妾母称夫人。王不能正。又使公卿会之葬。何礼之有。左氏非也。
  王室成诸侯妾母之丧。归赗含会葬。经于王皆不称天。以示讥。而三传皆不为之辨。左氏反以为礼。杜氏又以母以子贵之义傅会之。刘敞引丧服义。庶子为君为其母无服之说驳之。甚见精当。
(文六)传。商书曰沈渐刚克。高明柔克。(注)今周书洪范。
  孔颖达云此文在洪范。今谓之周书。箕子商人所说。故传谓之商书。
 传。树之风声。(注)树立风化声教。
  出陆粲说。杜云因土地风俗。为立声教之法。不如陆说之平易易见。故不取。
 传。为之律度。(注)钟律度量。皆有定法。
  出顾炎武说。杜云钟律度量。所以治历。明时律度之用。非止治历。明时故不取。
 传。众隶赖之而后即命。(注)言安民而后。顺受正命。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一 第 475H 页
出刘绩。林云就用上命。似浅故不取。
 经。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注)犹者。幸其不已也。
  出胡安国传。此圣人爱礼之深意也。朱子许其甚精。杜云怠慢政事。虽朝于庙。则如勿朝。犹者可止之辞。苟如是而可止也。则夫子存羊之义。何所取哉。今不取。
(文七)经。晋人及秦人。战于令狐。晋先蔑奔秦。(注)赵盾废嫡。秦伯纳不正。称人。交贬之也。
  参用胡安国,张洽说。杜氏只贬赵盾废嫡外求君。而秦伯之强纳公子雍。以争晋国者。独可无贬乎。取胡,张二说以正之。
 传。先蔑将下军。先都佐之。步招御戎。戎津为右。及菫阴。(注)赵汸曰。上言背先蔑而御秦师。则将下军。非先蔑。传误。杜氏谓先蔑前还。亦非。
  先蔑不与立灵公。而逆公子雍。故背之。既背之。而又使将御秦之师。恐无是理。若如杜注。则既前还背秦矣。又何用奔秦乎。
(文八)传。夏书曰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劝之以九歌。勿使坏。(注)今虞书大禹谟。
  杜云逸书。说见上。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一 第 475L 页
传。且复致公婿池之封。自申至于虎牢之境。(注)申,虎牢郑地。晋取之以封池。今乃归郑。
  出服虔说。杜云池晋君女婿。又取卫地以封之。今并还卫。申郑地。今按自申至虎牢皆郑地。则固不得致之于卫矣。上言匡戚。归卫田也。此言自申至虎牢。归郑田也。故杜于上年解云为晋归郑卫田张本。而此则专言归卫。盖杜云之阙漏。孔疏主杜而驳服说。终觉牵强不合。
(文九)传。卿不书。缓也。以惩不恪。(注)诸大夫救而不及。故贬称人。
  
出胡安国传。
(文十)经。及苏子盟于女栗。(注)不书公。讳独与天子大夫盟。
  出赵匡说。
 传。冬遂及蔡侯。次于厥貉。(注)陈,郑,宋预会而不预次。故不书。
  出家铉翁说。杜云陈,郑,宋,麇不书者。宋郑执卑。麇子逃归。故又云陈侯必同宋,郑。然传无陈侯执卑之文。则杜何以见其必然。盖陈,郑,宋预会。胁从也故不书。蔡预次。同恶也故书。此圣人笔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一 第 476H 页
削之权衡也。
(文十一)经。楚子伐麇。(注)嬴姓子爵。
  出▣▣。
 经。叔仲彭生。会晋却缺于承筐。(注)此大夫特相会之始。
  出春秋汇纂。
 传。皇父之二子死焉。(注)皇父之二子。从父在军而死。
  出马融说。杜云皇父与谷甥牛父皆死。本贾逵说。孔颖达以马说为顺。但斑独受赏。疑三子皆死。然三子亦应有赏。但以耐门之名。追录其受赏之由。馀不及载耳。
 传。鄋瞒伐齐。齐王子成父。获其弟荣如。(注)陆粲曰。史记鲁世家。引此传文。作齐惠公之二年。惠二年。即鲁宣二年。传以惠公为襄公误。
  杜氏以齐襄二年为之说。故言焚如之既长且寿。而鲁世家。既言齐惠时事。又齐世家曰。惠公二年。长狄来。王子城父攻杀之。十二诸侯年表。亦于齐惠二年。书王子城父败长狄。三文三同。惠之二年。在晋灭潞前仅十三年。史记于此事。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一 第 476L 页
全用左传首尾。而以为惠公二年事。此传以惠公为襄公。盖传写之误。杜氏不见史记。从讹而为之说也。
(文十二)传。公以诸侯逆之。非礼也。故书曰郕伯来奔。不书地。尊诸侯也。(注)刘敞曰。左氏说皆非也。鲁以诸侯逆之。便谓之郕伯。遂没其专土叛君之罪。则何以称不登叛人哉。
  赵匡曰。诸侯嗣位未踰年称子。岂有丧君父而身未嗣位。以邑出奔而称郕伯哉。且郑忽,曹羁,莒展。皆已即位。及其出奔。犹但称名。况未嗣位乎。刘敞以为郕伯以去年卒。太子即位而不能自安。遂出奔。此乃真郕伯矣。以其日浅故。遂谓之太子。意或然也。
(文十三)传。晋使詹嘉处瑕。以守桃林之塞。(注)桃林晋南境。
  出孔颖达疏。
 传。吾谋适不用也。(注)盖绕朝曾言于秦伯。请留之。
  出傅逊说。杜云示已觉其情。然赠策而谓之谋不用。则非但觉其情而已。当以傅说为长故取之。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一 第 477H 页
(文十四)经。叔彭生帅师伐邾。(注)此即叔仲彭生也。脱仲字。
  出季本说。杜,林无释。故取之以补。
 经。晋人纳捷菑于邾。不克纳。(注)奉不正以夺正。故贬称人。
  出汪克宽说。杜云赵盾兴诸侯师。所害者众。故贬之。奉不正而夺正。其罪固已大矣。岂徒以害众言哉。汪说较杜氏。所讥尤切故从之。
 经。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注)舍未踰年而称君。所以重商人之弑也。
  出谷梁传。杜云舍未踰年而称君者。先君既葬。舍已即位。传云五月昭公卒。舍即位。七月。为商人所弑。经传无葬昭公之文。而且计未满五月。亦未合葬。何以知已葬乎。且杜氏例云成君在于既葬。不以踰年为限。此言未踰年。忽何排旧说也。
 传曰。宋子哀来奔。贵之也。(注)宋将乱。子哀见几而作。故书字以与之。
  出刘敞,张洽说。杜云贵其不食污君之禄。宋昭有何可汗之实哉。宋之乱。直以襄夫人不母。公子鲍不臣。而杜氏欲实其君无道之说。乃为此耳。不取。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一 第 477L 页
经。齐人执子叔姬。(注)齐不讨商人。又敢执其君母。故贬称人。
  出程子说。此事变之大者。而杜,林二注。无贬褒之实。故取程子说以补。
(文十五)经。宋司马华孙来盟。(注)不言使。盟在华孙也。
  出苏辙说。与杜注同。而益简要故从之。
 传。凡诸侯会。公不与不书。讳君恶也。与而不书。后也。(注)赵匡曰。诸侯会。公不与而列会者非一。左氏之说非也。
  左氏之谬。赵氏既言之。而此传上云诸侯盟于扈。无能为故也。下云凡诸侯会。公不与不书。讳君恶也。刘敞以为若讳而不书。贬而不书同。则二者相乱。不复可辨矣。
(文十六)传。书曰宋人弑其君杵臼。君无道也。(注)刘敞曰。昭公未有无道之实。君虽不君。臣不可不臣。传说非也。
  吕大圭云称人以弑。其国人咸有罪焉。宋杵臼,齐商人,莒密州是也。苟以为君无道故称人。则晋楚陈三灵。皆为无道。何以直书赵盾,夏徵舒,公子比之名耶。揆以经文。亦未尽合。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一 第 478H 页
(文十七)传。鹿死不择音。(注)言困迫。不暇择善音。
  出服虔说。杜云音。所薅荫之处。古字声同。皆用假借。服说甚明。何必从假借哉。
(文十八)经。丁丑公薨于台下。(注)台下非正也。
  出谷梁传。杜,林无释。故取之以补。
 经。齐人弑其君商人。(注)既以为君而又杀之。故罪齐人而不以讨贼书。
  出汪克宽说。杜云不称盗。罪商人。商人固可讨也。齐人不以为贼。北面者三年。乱作于大分已定之后。故以弑君之罪罪之。杜氏每从称君之说。故今从删改。
 经。莒弑其君庶其。(注)称国。以示众弑君之辞。
  出公羊传。
 传。其器则奸兆也。(注)兆。衅隙也。
  出刘绩说。杜云兆域也。恐未叶义故不取。
 经。春王正月。公即位。(注)书即位。著自立之罪。
  出胡安国传。此桓元即位之例也。杜,林无释。故取胡说以补。
 经。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注)不称姜氏。讥丧娶也。
  出公羊传。文与宣皆丧娶也。故出姜逆。不称氏。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一 第 478L 页
穆公至。亦不称氏。其贬同也。杜云不书氏。史阙文。然则出姜氏之书妇姜。亦阙文耶。
 传。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尊夫人也。(注)刘敞曰。左氏谓遂不称族尊夫人。非也。一事而再见。故卒名之。
  刘说本公羊传。此鲁史成法。如成十四年侨如。襄二十七年豹。昭十四年意如。昭二十四年婼之类是也。左氏皆曲为之说。侨如曰尊夫人也。豹曰违是命也。意如婼曰尊晋也皆非。
 传。文马百驷。(注)马之毛色。有文色者。
  
出丘光庭说。许氏说文曰。马赤鬣缟身。目若黄金。名曰𩢌。吉皇之乘。周文王时。犬戎献之。春秋传曰。𩢌马百驷。画马也。今案此传。𩢌作文。当是相沿而变耳。杜云画马为文。而孔氏谓文饰雕画非。说文所称画马。言其文如画也。
 传。为法受恶。惜也。越境乃免。(注)朱子曰。左氏识非。苟如傅说。专是回避占便宜者得计。圣人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岂反为之解免。刘敞曰。此非夫子之言。
  杜言越竟则君臣义绝。可以不讨贼。如杜此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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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于左氏说。未能吻合。哀八年。公山不狃曰。君子违。不适雠国。未臣而有伐之。奔命焉死之可也。安在其越竟则君臣义绝也。赵汸曰。为孔子曰以下。盾子孙托圣人之言。为其祖分恶。
(宣三)经。牛死乃不郊。犹三望。(注)因此事之变。以明鲁郊之非礼。且天王未葬。复有忘哀从吉之罪。
  出张洽说。杜云天王崩未葬而郊者。不以王事废天事。三年之丧。乃臣子斩衰奔赴之时。岂可僭天子越绋之事之礼乎。今不取。
(宣四)传。弑君称君。君无道也。称臣。臣之罪也。(注)赵汸曰。既云惧而从之。是与谋也。权不足。乃俚俗之言。君虽无道。岂臣子所当较。臣既弑君。亦岂有无罪者。传说皆谬。
  左氏以为称君君无道。君虽不君。臣安可以不臣乎。又以归生为权不足。而讥其仁而不武。归生位上卿握兵柄。何以为权不足乎。乱臣贼子。亦岂可以仁称之乎。
(宣六)传。以盈其贯。将可殪也。(注)以绳穿物曰贯。
  出刘铉说。尚书泰誓云商罪贯盈。言纣之为恶。如物在绳索之贯。杜云贯犹习也恐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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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八)传。礼卜葬先远日。辟不怀也。(注)避不念亲而早葬。家铉翁曰。左氏以翼日葬为得礼。然国君之葬。宜无不备。雨不克葬。谓之无贬。不可也。
  自避不至早葬。出赵汸说。杜云怀思也太简。故从赵说。家铉翁说。本谷梁说。
(宣九)传。孔子曰民之多辟。无自立辟。其泄治之谓乎。(注)黄仲炎曰。此非孔子之言。孔子以比干为仁。必不以泄治为罪。
  杜云泄治直谏于淫乱之朝以取死。不为春秋所贵。胡安国取其说。大率错执书名之例。彊求圣人。遂以直谏为咎。何以为训哉。黄氏说。其见卓矣。
(宣十)传。且告以族。不以名。(注)书氏。以族奔也。
  出胡安国传。较杜,林二注。简故从之。
 经。齐侯使国佐来骋。(注)惠公卒未踰年。而以君命遣使。书曰齐侯。著其恶也。
  出高闶说。杜云既葬成君。故称君命。然则僖二十五年洮之盟。卫文公既葬。而成公何故称子耶。虽称述父志降名。未见其当。今不取。
 经饥。(注)五谷不成曰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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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尔雅注。杜云嘉谷不成。举五谷则嘉谷可知。
(宣十一)传。书曰楚子入陈。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书有礼也。(注)陆淳曰。讨徵舒正也。纳乱臣邪也。啖助曰。左氏云书有礼。若以纳乱臣为有礼。孰为非礼。
  杜云没其县陈本意。全以讨乱存国为文。善其得礼。然楚庄既入人之国。复纳致乱之臣。曰入曰纳。二臣及楚庄之罪皆见。何谓善其得礼。
(宣十二)传。有律以如己也。(注)将帅贵法律者。能使其下如己之志。所谓顺成而臧。
  出傅逊说。传义本自易见。杜氏泥于卦象。所解反晦故不取。下二传亦同。
 传。故曰律否臧。且律竭也。(注)否臧则律且竭而败矣。
  出傅逊说。
 传。盈而以竭。夭且不整。所以凶也。(注)夭屈也。言法律如水之壅。而盈则必竭。屈而不伸。散而不整故为凶。
  出傅逊说。
 传。内官序当其夜。(注)若今宿直递持更也。
  出孔颖达疏。杜云序次也太简。故取孔说以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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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迁大国之迹于郑。(注)言楚君至郑。晋君使群臣迁其迹而去之。
  出朱申说。杜注简。林注粗浅。故取朱说以补。
 传。御下。两马掉鞅而还。(注)车旋则掉两马之鞅。以示闲暇。
  出邵宝说。杜云两饰也。掉正也。孔颖达以为皆无明训。
 传。晋师右移。上军未动。(注)中军下军在上军之右者皆移。
  出孔颖达疏。杜云馀军皆移。上军未动。林云晋下军中军皆右移。不详右移之为何义。故引孔疏以明之。
 传。屈荡户之曰。君以此始。亦必以终。(注)户止也。古人以守户之人。谓之户者。取其能止人也。
  出顾炎武说。俗本户作尸误。
 传。亦终夜有声。(注)言其军嚣。无复部伍。
  出顾炎武说。杜云言其兵众。将不能用。然传云师不能军。可知无复部伍。又言亦终夜有声。则益见其不能整也。
 传。若茅绖。哭井则己。(注)己叔展自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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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孔颖达疏。取以补杜,林之阙。
 经。晋人,宋人,卫人,曹人。同盟于清丘。(注)此大夫同盟之始。
  出春秋汇纂。
(宣十四)经。卫杀其大夫孔达。(注)孔达自杀而称国以杀。其君意也。
  出陈傅良说。杜云书名。背盟于大国之罪。达诚有罪。然卫侯之用人谋国。干犯盟主。终乃杀之而求免。宁无讥乎。称国以杀。不去其官。罪累其上也。
 
传。车及于蒲胥之市。(注)及追及也。言兴师之速。
  出邵宝说。盖寝门之外。远于窒皇。蒲胥之市。远于寝门外。屦人进屦。追及窒皇。釰人进釰。追及寝门外。车人驾车。追及蒲胥市。形容其发扬之状。林云泛言其速。今不取。
 经。宋人及楚人平。(注)华元子反。贬称人。平者在下也。
  出公羊传。杜云平者。总言二国和。故不书其人。刘敞曰。凡平者。举国而已。公及齐侯平。莒及郯。又曰暨齐平。又曰及郑平。无称人者。今此独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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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书其人矣。固当解书其人之意。不得反谓之不书其人也。
 传。登子反之床起之。(注)乘其不虞。劫之与盟。
  出傅逊说。杜注说兵法。而称华元用此术。未知杜氏何从而知之。盖想当然也。今删。
 传。先人之治命。余是以报。(注)李廉曰。此传本是此经之传。左氏序于王札子杀召伯,毛伯之后。经传月日先后者甚多。
  经。秦人代晋。在夏六月。而杜云无传。下传云秋七月。秦桓公伐晋。七月距六月不远。明是秦不再举。且经传月日不合甚多。李说甚觉精当。
 经。王子札杀召伯毛伯。(注)专杀故书。以诛其恶。
  出孙复说。杜云两下相杀则杀者有罪。亦此意。而孙说尤正故从之。
 经。仲孙蔑会齐高固于无娄。(注)无娄杞地。时为莒邑。
  案无娄。公羊作牟娄。盖隐四年。莒人伐杞所取之邑也。
 传。冬蝝生饥。幸之也。(注)刘敞曰。杜云幸其冬生。不为物害。经之书之。固为其害也。传以为不害。何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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戾也。
  孙觉云蝝者螽之子。螽为灾于夏。而蝝生于秋。一岁再为灾。故谨志之尔。左氏曰幸之。以蝝生于冬。物皆已收而不为灾。周之冬。夏之秋也。秋乃五谷大成之时。安得不为灾乎。
(宣十六)经。晋人灭赤狄甲氏及留吁。(注)士会称人。贬其用武灭国。
  出张洽说。杜云士会称人从告。士会方献俘。而晋侯请于王。以黼冤命将中军。则晋方誇大其功。何故贬损称人而告诸侯也。今不取。
 
经。夏成周宣榭火。(注)兴王之迹泯。故重之以书。
  出黄仲炎说。杜,林所释。无以见书法。故取黄说以补。
 传。秋郯,伯姬来归。出也。(注)内女见出则书。大其事也。
  出啖助说。杜,林注阙。故取之以补。
(成六)经。公即位。(注)书即位者。言受国于先君也。襄,昭,定,哀。书即位仿此。
  自书即位。至先君也。出俞皋说。取以补杜,林二注之阙。襄,昭以下一段。推义以见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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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二)传。先大夫之肃故捷。(注)先大夫。先轸,狐偃,栾枝之辈。
  出顾炎武说。取以补杜,林之阙。
 传。贾馀勇。(注)贾买也。
  杜云贾卖也。桓十年传。用此以贾害之贾。杜云释此传之贾。不应异训。故卖为买。
 传。公会晋师于上鄍。(注)上鄍齐地。
  杜云上鄍地阙。然上鄍地在阳谷境。齐境邑也。
(成四)经。郑伯伐许。(注)称郑伯。见其不复为丧。以吉礼从戎。
  
出程子说。此书例之大者。而杜,林则阙。故取程子说以补。
 传。立武由己。非由人也。(注)公羊传。武宫武公之宫。刘敞曰。左氏以武宫为武库误。叶梦得曰。春秋诸侯出师。有私祷其先功成立宫者。岂鞍之战。行父亦私请武公欤。
  左氏以武宫为武军。杜氏知其谬。因护之曰既立武军。又作先君武公之宫。其说牵强不合。季孙意如逐昭公。祷于炀公。因为之立炀宫。即此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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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其恶易觏。(注)言垢秽易见。
  出陆粲说。杜云恶疾疢。觏成也。此既释恶疾。则下段之沈溺重膇之疾者。意不重叠耶。不如从陆说之瞭然易见。
 传。二人众故也。(注)今周书洪范。
  杜云商书洪范。说见上。
(成九)经。晋人执郑伯。晋栾书帅师伐郑。(注)非王命故称人而贬。
  出胡安国传。杜云称人者。晋以无道于民。告诸侯。郑既服罪而来。晋因而执之。又不归京师。所以深罪而人之也。郑既无无道之实。则晋虽以此告诸侯。人孰信之。杜说似近模索。今不取。
 传。或思或纵也。(注)有思开封疆者。有纵弛不设备者。故多兼并以成大国。
  出陆粲说。杜云有思开封疆者。有纵其暴掠者。巫臣方论莒城之恶而戒之。当以或思指他国。以或纵戒莒君。而后互相为对。而文势益明。杜解未叶义。今不取。
 经。夏四月。五卜郊不从。乃不郊。(注)卜至于五渎也。
  出师协说。杜云卜常祀不郊。皆非礼故书。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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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非礼也。乃以不郊为非礼。今不取。
 传。晋立太子州蒲。以为君而会诸侯伐郑。(注)啖助曰。若如传说。经当有贬而无贬。左氏妄也。汪克宽曰。一年不二君。或谓春秋因其称爵而志之。此亦惑于传说也。
  杜云生立子为君。此父不父子不子。盖此会之后。晋侯即卒。而经无卒于师之文。故左氏附会之。谓晋侯有疾。立太子为君而会诸侯也。春秋垂训万世。岂有生代父位而仍书其爵者。杜云因左氏而为之说。故今不取。
 
传。戊申。杀叔申,叔禽。(注)六月戊申。
  此传本在六月晋侯卒之下。今移就于五月公会伐郑之下。不书六月。则疑于五月。故特详之。
 传。况不令乎。(注)非其人。谓叔申本非贤者。虽欲效忠。不见信于君。
  出陆粲说。杜云叔申为忠。不得其人。还害身。叔申岂忠信者哉。刘敞说。亦与陆氏合。故今从之。
(成十四)传。诗曰兕觥其觓。旨酒思柔。(注)觓。角上曲貌。
  出朱子诗说。杜云陈设貌。孔氏疏谓指其角貌。而角貌当上曲。故从朱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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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舍族。尊夫人也。(注)黄仲炎曰。或称族或舍族。以前后一事。故后从省文。左氏妄也。
  说见上。
(成十五)经。会吴于钟离。(注)吴以号举。夷之也。会而殊会。外之也。
  出胡安国传。比杜解略而明故从之。
(成十六)经。楚子郑师败绩。(注)楚子伤目。不言师。君重于师也。
  出谷梁传。杜云楚子伤目而退。故曰楚子败绩。亦谷梁之义也。但谷梁义尤畅故从之。
 
传。致死以补其阙。(注)军国之事。有所阙乏。
  出陆粲说。杜云阙战死者。盖以申叔时方论战。故其释如此。然不如从陆说之平顺。
 传。邲之师。荀伯不复从。(注)谓不复从事于楚。
  出顾炎武说。杜云荀林父奔走。不复故道。语未畅洽故不从。
 传。不亦识乎。(注)谓其能记前言。
  出邵宝说。林云识于礼误也。杜云知其以往言好暇。故致饮。亦比邵说稍冗故不取。
 经。秋公会晋侯,齐侯,卫侯,宋华元,邾人于沙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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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公。(注)可以见而不见。讥在诸侯也。
  出谷梁传。杜云不讳者。耻轻于执止。鲁以国难后期。晋不见公。不足为耻。故书之耳。岂较耻之轻重而或讳或不讳哉。
 经。曹伯归自京师。(注)曹伯不名。其位未绝也。自京师。王命也。讥天王之释有罪也。
  出胡安国传。杜云为晋侯所赦。经云归自京师。则非晋侯专之矣。又云诸侯归国。或书名或不书名。或言归自某。或言自某归。传无义例从告辞。刘敞曰。传自无义例。何必从告辞。
 
传。六月戊辰。士燮卒。(注)戊辰。乙酉前十八日。
  传士燮卒。本在乙酉同盟柯陵上。今移就其下。故特详其日。
 经。九月辛丑。用郊。(注)用者。不宜用也。
  出公羊传。春秋书用。有用币用牲用田赋用致夫人。皆不宜用之文。杜云书用郊从史文。史之记事。虽甚质朴。不应加用于郊。虽史加用郊。仲尼犹当笔削。苟因史之谬。又何以称游夏之徒不能赞一辞。
 传。吾能违兵。(注)违其兵难。卒存赵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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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韦昭国语注。史记赵朔之难。韩厥称疾不出。后立赵武。此其的据。而杜云厥去其兵。示不与党。不如韦昭说之明有援引故不取。
(成十八)经。晋侯使士鲂来乞师。(注)书乞师止此。
  出春秋汇纂。
(襄二)传。官命未改。(注)官命。犹言公命。
  出陆粲说。杜,林二家无释。故取陆说以补。
(襄三)传。商书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注)今周书洪范。
  杜云商书洪范。说见上。
(襄四)传。君教使臣曰必咨于周。(注)诗言诹谋度询。皆曰周咨。周遍也。咨问也。
  自周遍也以下。出朱子诗注。杜解稍冗。故摘其要而书之。且以诗注补其阙。
 传。不殡于庙。无榇不虞。(注)殷人殡庙。周礼仍之。榇椑也。棺三重。椑在内。虞。反哭祭。
  出刘敞说。杜解略于训诂。故取刘说而详之。
 传。季孙曰略。(注)略。忽略。言不必致美。
  出刘绩说。杜云不以道取为略。季孙虽以定娰之贱。不欲成丧。宁可使夺略人木而为榇乎。当以刘说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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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失人故也。(注)失人。谓不用贤臣也。
  出朱申说。杜注阙。林云羿,浞皆失人心。非也。
(襄五)传。楚共王于是不刑。(注)刘敞曰。壬夫贪。杀之当也。何谓失刑乎。传说谬。
  经。书名壬夫。以见其罪。传。指言贪。以著其恶。共王岂其夫(一作失)刑。刘说当也。杜氏因左氏而为之说。今不取。
 经。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齐世子光,吴人,鄫人于戚。(注)吴称人。进之也。
  
出胡安国传。吴来会诸侯而不为主。故进称人。比杜解益明故从之。
 传。夏书曰成允成功。(注)今虞书大禹谟。
  杜云逸书。说见上。
(襄七)传。衡而委蛇。必拆。(注)委蛇。自得貌。
  出傅逊说。顺道则可以自得。不顺道而妄自得则必毁折。杜云委蛇顺貌。不如傅说之意长故不取。
(襄九)传。遇艮之八。(注)艮五爻皆变。惟二得八。故不变。八少阴也。
  
研经斋全集外集卷十一 第 486H 页
出朱子说。此盖发前人所未发者也。杜云用三易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