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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集卷之二十二
金陵集卷之二十二 第 x 页
金陵集卷之二十二(宜宁 南公辙 元平 著)
 读礼录
  
[读礼录序]
岁甲子。余守制于广州坟庵。祭奠之暇。取礼记读之。旋以病不能竟读。欲妄有劄疑记录。而穷山深谷。无与往复问难者。遂取故友李德懋懋官所著礼记臆。多用其说。而间附一二己意。为此篇。盖注疏家阐明至矣。敢曰发前人未发。而聊以备一说。兼识于此。以示不掠美懋官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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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礼
曲礼首章注疏。归重于人君。以其有安民二字故也。然凡人之家人。亦可谓民也。
孔颖达正义序曰。姬旦负扆临朝。述曲礼以节威仪。又陆氏德明曰。曲礼者是仪礼之旧名。据此二说。则曲礼是周公所撰。
曲礼首章正义曰。此一节。明人君立治之本。先当肃心谨身慎口之事。案 皇朝有谨身殿。义盖取此。此章尤衬合人君气象。如梁襄王望之不似人君。不能俨若思也。卒然问曰。不能安定辞也。总言之则皆不敬也。故孟子对以不嗜杀人。盖勖其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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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乐不可极。注疏专属于礼乐之乐。亦人君之事。然礼乐之乐。亦近于哀乐之乐。但音岳者意偏。不如音洛者之意所包甚周。
临财毋苟得章。皆卑而自牧语。彼老子。亦能带得此气味。然临难毋苟免一语。陡绝卓立。真正儒者气象。异端全身远害之术。何尝道得此语。
礼从宜使从俗章。注疏皆明释聘使之使。陈注不详解。甚疏。
鹦鹉能言章。文辞忽尔华丽。且非曲礼本色。恐他章错入于此。然下章有是故二字。则此章或是引古语也。孔疏既释猩猩。不释鹦鹉。是疏略处。
人生十年曰幼学章。不可一例而定。如文王十五而生武王。孔子二十而生伯鱼。尧十三而佐封植。禹十二而为司空。伊尹八十而奉太甲。太公八十而佐武王。圣人不拘年数。此只论常人尔。
大夫七十而致事。此言致还其职事于君也。严其防限也。若疾病。难于奔走供仕。或有恩礼衰薄。忌谗交攻者。则不必以此为限。虽五十六十。未必不可致政而归也。如孔戣之二宜去。欧阳脩之三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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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不以年至为急。而至于钱若水则于四十之年。超然有急流勇退之节。此岂非后人之所当法者乎。
在丑夷不争。郑注引四皓曰陛下之等夷。孔疏引四皓事。凡二十行太支离。大抵如此者多。
见父之执不谓之进章。此只说其大经如此。如有事则可进。有故则可退。有疑则可问。不可拘泥。随时推移可也。
听于无声视于无形章。疏以为虽听而不闻父母之声。虽视而不见父母之形。然常于心想像。似见形闻声。谓父母将有教使已然。此是精神相感。诚意交孚之谓。祭祀之礼。尤当以此着意。惟恐或坠。不如是。与不祭同也。
负剑辟咡章。注疏皆以为或负儿或挟儿。今注专言挟童子于胁下。如带剑然。若如注疏言。则负与剑。判为二事。今注说恐胜。
为长者之礼。弃除也。从两手。象形篆箕属。所以推弃之器。犹今之木杴采。似米而非米。古矢字也。其会意丁宁详悉。而俗作米下异已非也。又俗为矢训。故后世别加才。为扫席前之转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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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抵字。专为除溷秽设。而通作扫尘埃之名。既著两手。而又加手旁为。无乃衍乎。
函丈疏。王肃以为杖。言古人讲说。用杖指画。故或容杖也。案今俗亦有书杖。有古意也。
就屦跪而举之。古者阶上布砖。而日事扫除。故洁精可以跪。
男女不杂坐章男女。父子兄弟夫妇总举焉。
共食不饱章。注饭以手。疏古之礼。饭不用箸。但用手。案既曰礼。而饭用手与抔饮同其野。意者共饭必用匕箸。不或污于手也。
怀其核。重之也。归当柰何。应种之也。
为天子削瓜章。析为四解。又横断之则为八片。华之者。当华处判之也。判为两片。而又横断之则为四片。疏累裸也。不巾覆也。直判而中裂横断则亦为四片。疏疐脱华处。但除疐而横断则只两片。
笑不至矧。齿本委曲如弓。齿如矢舍弦。故字合弓矢。引开弓貌也。
博闻强识而让。敦善行而不怠。谓之君子。此最纯粹。足以发明圣学。让与不怠。知行之妙键。书之惟精惟一。论语之博文约礼。大学之格致诚正修。中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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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学问思辨行。孟子之尽心知性知天存心养性事天。此尧舜禹孔颜曾思相传知行之学也。此若周公之书。则可补于精一之下。
刑人不在君侧。盖有罪恶故被刑。已是不正之人。且身体不完。则常怀死心。无所畏也。被宫者。气质偏而心性变。尤不可近也。天宫者。非阳非阴。天地乖气所钟。人君尤所当远者。
前有水则载青旌章。鸣鸢飞鸿。不言旌者。以青旌之旌统之也。貔貅不言皮者。以虎皮之皮统之也。
居丧。未葬读丧礼。既葬读祭礼。非谓平时不习乎丧祭之礼。而居丧乃始读也。未葬既葬。随时而温习。可谓礼也。长乐陈氏说。非丧而读丧礼。则非人子之情云者。何其迂也。如苏子瞻嘲程子曰。太中在。何读丧礼者。同其陋也。案汉书。夏侯胜善说礼服。萧望之为太傅。以礼服授皇太子。又宋元嘉末。徵隐士雷次宗。为皇太子诸王讲丧服经。魏孝文帝亲为群臣讲丧服。古人平时习丧礼者如此。旧唐书五礼仪注。太常博士萧楚材,孔志约以为预备凶事。非臣子所宜言。李义府深然之。悉删而焚之。其不学之弊。可胜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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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疏。古者谓数为若干。若如也。干求也。言事本不定。常如此求之也。此说颇好。今注释干字始于一成于十。谓或如一如十。凡数之未定者皆可言。案此言大错。干字篆书。何尝有一与十之义哉。郑渔仲曰。六书明然后。可通六经。
犬曰羹献疏。人将所食羹。馀以与犬。犬食之肥。可以献祭于鬼神。案六书正讹。献宗庙犬名𩱧献。犬肥者以献。从犬鬳声会意。又案鬳是鼎属。而从犬则为可𩱧也。
鸡曰翰音疏。翰长也。鸡肥则其鸣声长也。案此疏非也。翰羽也。谓羽而能鸣者也。
粱曰芗萁注疏。萁音姬。语辞也。今注粱谷之强者。其茎叶亦香。故曰芗萁。此语好。
自牛曰一元大武。至币曰量币。凡二十一物。疏只释自牛曰一元。至稷曰明粢。其馀五物不释。疏略甚矣。
檀弓
檀弓疏。檀弓在六国之时。以仲梁子是六国时人。此篇仲梁子故知也。案此说非也。檀弓免云云。子游问诸孔子。孔子子游。岂是六国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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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弓之免。子游之衰。欲讽人不正之礼。而先著不正之服。恐非平正之义。而涉于诡异也。
免字。郑氏音问。以布广一寸。从顶中而前交于额上。又却向后绕于髻也。宋程大昌引曲礼冠毋免劳毋袒。以为免冠之免。驳郑氏之创为异说。言甚详备。尝究内则栉縰笄总之义。既栉。以縰韬发而笄之。因束发者为总。其次序井井。丧而括发。縰之对也。免用麻布束发根。总之对也。免之篆为。意是象形也。予尝释貌追之貌。皇而祭之皇。二者之。皆象皮弁之形。而人首著。王首著。此免字虽非冠。亦貌皇之类也。人首著是紒著笄之形。是总束发之形。免是縰笄总之统名也。故脱冠则只露见免也。免冠之免。略略转变。而其实则由于露见縰笄总而为免冠之免也。但丧则以麻布易总而已。别无其制。如冕字曰冠也。免上加曰。縰笄总皆在曰中也。若脱曰。则亦只是免字也。
曾子寝疾病章。方疾病遑遽之际。执烛童子。能劝易大夫之箦焉。其平日观感于大贤之德化。可知也。但曾子受箦而久设焉。元,申,乐正辈皆贤人也。曾子纵未之易也。何不劝其易箦于平常无事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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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反不如一童子之知也欤。呼恐非叹嘘之声。童子云云。故曾子呻痛之中。略闻其所言。亦疑讶子春之曰止。于是使呼童子而详问之也。故童子更言云云。子春曰止。曾子曰呼。童子两言云云。自然脉络相关。
舜葬于苍梧章。楚辞。湘君湘夫人。湘水之神。初不言舜之二妃。王逸章句。始以湘君为水神。湘夫人为二妃。山海经。洞庭之山。帝之二女居之。郭璞注。天帝之二女而处江为神。九歌所谓湘夫人称帝子者也。河图玉版曰。湘夫人者。帝尧女也。秦始皇至湘山问博士。博士曰。尧二女。舜妃也。郑康成亦以舜妃为湘夫人。顾炎武曰。九歌湘君湘夫人。自是二神。安得谓之尧女。记云舜葬苍梧。二妃不从。明二妃生不从征。死不从葬。
易墓非古也章。孔子亦曰古者不修墓。子思曰。附身附棺。必诚必慎。勿之有悔。独于墓不易修。则可无其悔乎。易非治也。无乃迁易之易。所谓迁葬也欤。
弁人有其母死章。难为继之继为哀极而气尽。不可接续其哭泣也。下继字亦无他意。疏云哀之深。后人无能继学之者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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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兕革棺。兽革为衬身之棺。他日腐坏。与肉骨相混。无乃不可乎。饭用珠贝。笄用骨牙。皆未可知也。
辟踊有算。为之节文也。先王制礼。服有等级。则哭泣辟踊。亦当有度数。然方其哀痛之际。奚暇默计其踊数之几何哉。若内计度数。则哀心歧矣。且后世之人。虽悲哀惨怛之极。但有叩首叩手之势。而全然无跳踊之意。岂古今人有异而然欤。有子见孺子慕者曰。予壹不知夫丧之有踊也。予欲去之久矣。情在于斯其是也。夫然则有子之时。亦尝疑踊矣。今之孩子啼哭者必踊焉。则长与孺。固有异情欤。亦非长者之痛。不逮于孺子而然也。
曰噫。毋曰我丧也斯沾章。注疏释斯沾为尽觇。恐是傅会。斯如字。沾似是杜桥母丧无相以为沽也之沽。沽粗略也。然则毋字不可绝读。专为止之之意。如曰无以我丧之斯疏略。而汝虽为相。不可专用古礼。姑从我所欲为之礼云云也。
子亢曰以殉葬非礼也章。若西门豹止河伯婚事。
三家视桓楹。若从公输般之以机封。反胜于僭用诸侯之桓楹也。
孺子𪏆之丧章。有若非劝设拨也。引三臣者。所以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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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子思之母死于卫章。以孔子为舅。伯鱼为夫。子思为子。犹有可出之罪。而又嫁于人。其人必大恶也。不然则凡称子思出母之事。其或记者传闻之讹者欤。
王制
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国。九州之平衍险阻长短广狭。本不整齐。裁定各国千七百七十三。何能如是之井井不差耶。孝经纬曰周千八百诸侯。布列五千里内。后儒不过因此说。作王制耳。且与周礼大司徒及职方氏所记相矛盾。盖未可以准信。
命太师陈诗章。人君贵通下情。徒尊严而隔绝。则上下否塞。君不君臣不臣。生民以之倒悬。故先王为政。陈诗纳贾。靡不用极。不然则同归于孤立之秦而已。
獭祭鱼然后虞人入泽章。尝有人见獭陈鱼而祭。儿獭成群而舞。盖佾舞之意也。此虽微物。诚意蔼然。辽史曰。林豺梁獭。郊禘之始。
司空。孔安国尚书传。司空谓主国空土以居民。恐非也。颜师古汉书注曰。空穴也。古人穴居。主穿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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穴以居人也。易传云上古穴居而野处。诗云古公亶父陶复陶穴。盖洪水既平。始奠民居。故伯禹作司空。非徒然成坎也。其穿凿。必有平直方圆之功。故从穴从工。既曰执度度地。则从穴与工之义。尤为晓然。司空之始名如此。非尽使民穴居也。
无旷土。无游民。食节事时。民咸安其居。乐事劝功。尊君亲上然后兴学。此与论语道千乘之国章及孟子制民之产章。相为表里。
入学以齿。在家已习父子兄弟之仪则。故入学则先序齿。以其长幼得宜。而朋友师弟之义。从而举焉。若先以尊严而立夫君臣之分。则互相顾瞻。太子王子。或贵倨而无询咨之益。适子俊选。或畏约而生承顺之心。则骄谄相与。诚信不孚。善乎顾炎武之言曰。世子齿于学。自后夔之教胄子而已然矣。师氏以三德教国子。保氏掌养国子以道。而教之六艺。而王世子不别置官。是世子之与国子齿也。是故诸子掌国子之倅。国有大事。则帅国子而致于太子。惟所用之。非平日相习之深。乌能得其用乎。后世乃设东宫之官而分其职秩。于是有内外宫朝之隔。而先王之意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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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曰棘。东方曰寄。寄是上章五方之民云云。东方曰寄之寄。棘是僰之省。僰人之僰。注疏偪寄。今注迁善之速。暂寓从归。恐皆泥。
作淫声异服章。行伪言伪。学非顺非。如明之李卓吾,颜山农,何心隐,邓豁渠之流是也。假于鬼神。时日卜筮者。如今风水观相星命之术。媚惑生民。在所当禁。作淫声。非惟艳词淫调荡败人心。如作伪书撰演义小说之类。皆是也。作奇伎。如纸牌骨牌之属。皆王法之所当禁者也。
六十不亲学。亦养廉耻之一端也。后世六十七十者。奔走于科举之场。其害廉耻多矣。国家制法。勒停六十者赴举。可以息躁竞之习。而长恬静之德矣。
月令
月令。太尉郡县建亥。秦制也。布德释菜封侯。古典也。然此数者。汉实杂用之。是汉儒补辑之书。蔡邕,王肃以为周公所作。陆德明,孔颖达以为吕不韦所著。皆可疑也。
奋木铎以令兆民章。犯天地之威。则不惟容体不完。其必资性不顺。
虹始见。虹亦虫之嘘气。盖虹蜺螮蝀字皆从虫。亦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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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蛰。红绿均配。圆而无阙。若工之所成。故虹从工。伍均泽行陇间。闻鳞甲珊珊声。有双虫出自树下。首尾如蛇而腹如鳖。四足如虬。并行树颠。昂首张口气出吻间。一红一绿。成虹亘天。乃复循树下入土而去。
伐蛟。蛟无所用。以其猛毒为患于人。故伐而杀之也。
鹰乃祭鸟。鹰祭鸟。獭祭鱼。豺祭兽。皆报本之意。而疏独于鹰祭鸟。释如人之祭食之祭。今注亦从之。恐非也。
日夜分则同度量章。虞书。于天下则五岁一正之。月令。于国中则一岁再正之。明洪武初。三日一次较勘斛斗秤尺。此王政之急务也。今我国俗。度数皆讹。尺度量衡。家殊而市异。货财之贵贱失价。衣食之奢俭违制。以至药剂不调。而人气以之耗。驮任难平。而马力以之竭。呜呼。此岂小事而不之检察也哉。日本明于度数。犹有周官遗意。
其神玄冥。五藏中肾有两焉。相对如豇豆。左名为肾属水。右名为命门属火。尝见阵书。北方之旗名玄武。画蛇缠龟身之状。东南西三方。只画龙雀虎各一兽而已。北方独应肾。藏之水火。月令木火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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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重黎该各一人。而水官则曰修曰熙二人。亦应两肾龟蛇之象。
雉入大水为蜃注。大蛤曰蜃。今注蛟属。两说相左。蜃嘘气成楼台者。乃蛟之属也。雀入大水为蛤。即文蛤也。其色紫。恰与雀色同。雉有五色。而大蛤之文。无五色者。然则注说恐非。陆佃云正月。蛇与雉交生卵。遇雷。即入土数丈。为蛇形。经二三百年。乃能升腾不入土。但为雉耳。此说虽非雉化为蜃。而雉蛇相交而生。久而飞腾。则此明是蛟属也。以其异类相交故从交。雉既生交。则亦安知雉复直化为蛟也耶。
物勒工名。中国之器货。虽笔墨之微。必记识工名。盖古制然也。日本之俗。亦勤于款识。犹诗文必著某制。书画必著某写也。东俗专不尚款识。甚至著书刊刻。不书某人著。当世之人读之者。茫然不省其为谁氏之作。是图不朽而反乃速朽者也。其亦寡陋不好古之致也。
曾子问
曾子问一篇。后世礼家藉重于孔子曾子设为问答。讨论疑礼。以诏后学。非孔曾真有此问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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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问曰并有丧章。孝子之心。未忍父母之一时入地。故轻重先后。略有参差。亦委曲之情也。
孔子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章。礼缘人情而起。故不近人情者。皆非礼也。
文王世子
成王幼不能涖阼章。正义云周公相。践阼而治。知非周公辅相成王。今云践阼而治。必知周公代成王履阼阶者。以明堂位云天子负斧。南乡而立。又云周公践天子之位。是代居位也。案成王是时春秋十三四。父为武王。母为邑姜。辅弼疑丞。罔非正人。教养之方。辅导之具。无所不至。则以夙成明睿之姿。无冲稚庸騃之习。岂可以童子无知。责之以不能践阼。且以周公之圣。乃可自为之耶。今经曰幼不能涖阼。已启后学之疑端。而然周公相三字。犹可以发明周公之未始居然践阼。而正义云非辅相成王而代居位也。徒知违经之为重。而不知背圣之为非。宋黄震有言杜预注左氏。独主左氏。何休注公羊独主公羊。惟范宁不私于谷梁。而公言三家之失。孔颖达不知有此义。可叹也。
仲尼曰昔者周公章。汉之博望苑。唐之伾文党。皆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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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伎艺杂流。一则湛身当世。一则天祚不永。教导太子。失其道之明验也。
遂设三老五更。杨慎曰。列子云禾生伯子出行经坰外。宿于田更。更训老。老而更事也。汉立三老五更。更义取此。张湛注列子。乃云更当作叟。误矣。案蔡邕亦云更当为叟。张蔡说恐是。赵宦光曰。𣸈浸𦰚从水。叟声借尿。史记小溲(𣸈字)讹作浭。再讹作便。犹王右军书嫂为㛐类也。若如赵说。则叟变为更。不是异事。且杨氏不引礼。而但曰汉立三老五更。其疏于六经。可知也。
礼运
礼之初始诸饮食章。礼运皆是寓言。而此一节。溯论上古。历历如睹。
蒉桴而土鼓。诸注皆蒉音同块。抟土块为击鼓之椎也。案若如此说。则以土击土。有何好音。臾古蒉字。草器也。又竹器。象取土之器。是器形。臼以两手持之形也。未必从音同之块也。凡象形亦有两用者。今此蒉桴之形。当用竹片。判其头若燕尾。土鼓亦应烧土为之。若秦俗缶。持此竹片。以歧首击之。则竹声土音。策策彭彭。渔鼓简子者。元时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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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大竹尺许。以猪胞傅其两端。持刳竹片如燕尾者。打竹身。铿然可听。臾桴之制。想当与此同也。孔子曰呜呼哀哉章。注曰政乱礼失。以为鲁尚愈。非犹失也。鲁之郊牛口伤。鼷鼠食其角。又有四卜郊不从。周公之道衰矣。言子孙不能奉行兴之。疏曰。鲁合郊禘也。非是非礼。但郊失礼。则牛口伤。禘失礼跻僖公。案此章。孔子叹鲁之郊禘之非礼。语意丁宁恻怛。无有不可知者。而注疏俱反言鲁真有礼。但子孙之诚意不逮为失礼。大违本旨。今注极是。
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人义。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中庸。喜怒哀乐爱恶欲。左传。喜怒哀乐好恶。医书。喜怒忧思悲恐惊。左传。君令臣共。父慈子爱。兄友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又云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陈古灵教民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夫妇有恩。男女有别。
故天秉阳章。李光地覆康熙发示图象劄子曰。洪范曰月之从星则以风雨。切疑日行月行。俱经列宿。而独云月之从星何哉。又礼运曰。天秉阳垂日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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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秉阴。窍于山川。播五行于四时。和而后月生也。是以三五而盈。三五而阙。切疑天有三光。日月星。皆县象于天者也。今独云天垂日星而以月为天地之和何哉。今伏读图说。乃悟月之从星。不独谓风雨。阴类月实主之。盖其行度一日而离一宿。故以二十八日。遍历周天二十八舍此则月从星之义也。又悟恒星与七政。独月与人最近。故凡万物胎产。皆以月为节。皇上所谓月字乃肉字。系于下土。居中为人者。岂非精微不传之蕴哉。案月近人之说。虽精微。而月字乃肉字非也。月月。篆则元不近似。楷则虽近似。不可以楷之似而傅会之也。
固人肌肤之会。筋骸之束。案人必恶礼之繁缛而劳身。殊不知逸居则禽兽。宴安而鸩毒也。
天不爱其道章。借辞于庄列。寓意于谶纬。间多至极之言。非灵通之人。不可作也。
礼器
父党无容。非谓全无礼节也。谓其刊落浮文。无相疏薄也。
因名山升中于天。注既曰巡守。至于方岳燔柴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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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正释也。又引孝经说曰。封乎泰山。考绩燔燎。禅乎梁甫。刻石纪号。正义又引诸说。以实封禅之事。不正莫甚焉。
甘受和白受采。案味之甘。较夫色之白。则甘似归乎一偏。当曰淡受和。然水味至淡。而形容其味。则谓之甘可也。
郊特牲
台门。疏诸侯门两边。起土为台。台上架屋曰台门。陈注曰。台上架屋而门当其中。案我国景福宫光化门。盖用此制。
委貌毋追。案貌也。取人戴冠之形。毋恐非禁止之毋。似是毌字之讹。毌古冠字。冠而横簪之象。
内则
阳燧。其制不传。后世向日取火。有火镜以水晶或硝子制之。敲石得火。有火刀以铁为之。皆可佩。高堂隆曰。阳燧一名阳符。以铜作之。谓之火镜。张自烈曰。说文燧阳燧也。周礼省作遂。传写讹省也。今或作燧。或作燧。
洒扫。案赵宦光曰。洒涤也。从水西声。洒扫应对。童子四役也。误作洒扫应对。强解以水散(散也)地。不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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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且如此湿地。何以措足。况可藉地坐乎。
父母有过下气怡色章。疏宁孰谏者。犯颜而谏。使父母不说。其罪轻。畏惧不谏。使父母得罪于乡党州闾。其罪重。案犯颜解孰谏。太径直。启后世不能几谏之弊。经两言起敬起孝。则何尝犯颜而谏之哉。夫始于几谏。而以至号泣而随之。是乃孰谏也。孟子注。赵岐曰。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此亦谓父母有大过。孰谏而归正乃已也。大抵有孝顺之名。而往往陷父母于不义者。亦当加勉处也。
舅姑使冢妇毋怠不友无礼于介妇。案王氏曰。友谓当作敢者是。郑注众妇无礼。冢妇不友之也。孔疏以其无礼。故冢妇疏薄之也。若如此说。则经当曰不友无礼之介妇。今曰无礼于介妇。于字语势。本不与之字相近。改友为敢则平妥。而亦未可的知。大抵此章有脱误之字。
蜩范。案古者。鳞介羽毛昆虫之属。无不食焉。后世昆虫废而不食。燕齐之俗。犹食蝎与蝗。埤雅云蜉蝣似天牛而小有甲。甲下有翅。烧而啖之。美于蝉也。埤雅是陆佃所著。则宋人犹食蜉蝣与蝉也。东国小儿往往烧食禾谷中枯死莎鸡。全罗道人以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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蜓为膳。实合古俗。蝉与蜂去头翅。调油糁煎食。似不让于虾蟹之属。中国五岭以南食蚁卵。盖古之蚳醢也。
有虞氏皇而祭。案皇亦与委貌同其形。。大抵皮弁之状也。貌。是人首戴冠。皇下王。是王首戴冠。六书解经。不胜其妙。此意非人人可知也。
玉藻
子卯稷食菜羹。古者以疾日寓警戒也。后世则流而为拘忌邪说。
朝辨色。始入辨色。谓昧爽之后日出之前。是平朝才辨物色之时。
瓜祭上环。食中弃所操。古之君子食一瓜。亦有礼。所以心细如发。
明堂位
夏后氏之四琏。案周伯琦曰。瑚梿宗庙中黍稷器。以(以字)木为之。从木连声。夏四梿别作琏非。张自烈曰。梿木名。说文瑚梿也。一说。礼明堂位。夏后四琏。殷六瑚。即簠簋之类。或以木为之。因其为重器。故又从玉。徐铉曰。今俗作琏。赵宦光曰。汉敕修孔庙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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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碑。有胡辇器用。知瑚琏为俗字。此特傅会徐说耳。使琏为俗字。则瑚当改从木作楜。说文何以从玉作瑚。瑚琏从玉义通。张说亦非。既分言曰四琏六瑚。则琏改梿而为木器。瑚不必从木。仍以从玉为玉器。未为不可。何必疑两器之一木一玉耶。赵说胡辇亦未通。汉时隶书通行俗字。故凡名物器用。取其形似音同则通书之。假令瑚琏又变言呼连。亦可也。本经笄纚。亦称鸡斯类也。
丧服小记
祔葬者不筮宅。案古者筮葬地。只决其吉凶而已。岂如后世风水龙星祸福邪说之是信也。
大传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注。王者之先祖。皆感大微五帝之精以生。苍则灵威仰。赤则赤熛怒。黄则含枢纽。白则白招拒。黑则汁光纪。孝经曰。郊祀后稷以配天。配灵威仰也。案不必引此等名以解经。以惑后儒。古人言天。不过曰天曰帝而已。何尝分排名号曰某某。若有此名。则诗书易。应不一言之也。大抵谶纬家书。后世符咒之祖也。
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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笏书脩苞苴弓茵席枕几颖杖琴瑟戈有刃者椟。案张自烈曰。颖陈浩集说。误以为警枕。不知颖犹言毛颖。即笔也。警枕不宜与上文枕复见。予以为警枕之说。起于郑氏注。而正义云以经枕外别言颖。颖是颖发之义。故为警枕云。此说亦不甚分明。张氏之指为笔甚不可。毛颖之说。始起于韩愈。此不过文人之巧思托名。不可取證也。然则颖非枕非笔。别是一物。又案集韵类篇。并音𩓺。足几也。一曰箧也。又类篇音景。警枕也。又集韵音颍。木名。一曰锥柄。一曰刀环。皆作颖从木。然则警枕之说。未为不可。又后案说文。顷头不正也。则加木为警枕无疑。以其圆转头不正也。以木制枕。可以圆转。始知书不厌博观。若从禾则禾穗也。盖禾木相混。自礼记而然也。
君子不食溷腴注。周礼溷作豢。谓犬豕之属。案说文。溷厕也。六书故曰厕。以秽故亦谓之溷。亦作溷。水秽也。然则食溷秽之畜。惟猪与犬也。不必引溷作豢。君子不食。恶其食溷秽贮肠中也。疏曰。猪犬亦食米谷。其肠与人相似。故君子避其腴。谓肠胃也。甚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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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在躬而不知其名为罔。此虽只举不知衣服。然不知饮食之名与制。亦罔也。此犹远也。至于一身之中骨肉藏府之名。不知者滔淊。皆罔也。
学记
今之教者。呻其佔毕。多其讯。言及于数。进而不顾其安。使人不由其诚。教人不尽其材。疏曰。此明师恶也。言今之师不晓经义。但讴吟长咏。以视篇简而已。既自不晓义理。而外不肯默然。故假作问难。诈了多疑言。若己有解之然也。数谓法象。既不解义理。若有所言。而辄诈称有法象也。进而不顾其安者。务欲前进。诵习使多。而不曾反顾其义理之安。不谓义理危辟而不自知也。使人不由其诚者。人谓学者也。由用也。诚忠诚。使学者诵文。而己为之说义。心皆不晓而孟浪。是不用己之忠诚也。教人不尽其材者。材道也。谓己既不晓其义。而纵有所悟者。又不能多。恒恐人胜之。故凡有所知。又知所隐惜。不尽其道也。此善形馆师之劣习。知古今之不异也。
乐记
释箕子之囚。使之行。商容而复其位注。行犹视也。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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箕子视商礼乐之官贤者所处。皆令反其居也。疏引周本纪云命召公释箕子之囚。命毕公释百姓之囚。表商容之闾。疏又引汉书儒林传孝文时。徐生善为容。是善礼乐者。谓之容也。而武成篇云式商容闾。则商容人名。郑不见古文。故为礼乐也。案周本纪武成篇。以商容为人名极是。且今注延平周氏曰。书曰释箕子之囚。盖释箕子而后使之为臣。又曰式商容闾。盖式之而后复其位也。此说甚好。然但使之为臣云者。以其文势观之。则当然而非箕子之本心也。故知乐记非古经也。古文尚书。孔安国所传。张霸所传。分为二古文。而孔书不传。张书非是。郑玄所注尚书。即伏生今文二十九篇。而玄又增益二十四篇。第二十一为武成。然此张霸之徒所作者也。至东晋梅赜。始得安国之传上之。凡二十五篇。第十七为武成。此郑氏所不见者也。释箕子之囚使之行为句则甚稳。其意以为释其囚。使之任意行去。不为臣仆也。然则商容之上。恐落一式字也。
杂记
朱绿带。申加大带于上注。朱绿带者。袭衣之带。申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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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重加革带也。丧用革带与兕棺。古礼之不可晓处。
三年之丧。祥而从政。期之丧。卒哭而从政。九月之丧。既葬而从政。小功缌之丧。既殡而从政。案国制。期大功。不待葬而出仕。(期年十五日。大功十日。小功七日。缌麻四日后。 启请出仕。 经筵官期七日。大功以下只四日。)参贺与宴。不以为怪。甚不可也。旧唐书。王方庆传奏言令杖期大功丧未葬。不预朝贺。未终。不预宴会。比来朝官不遵礼法。身有哀容。陪预朝会。名教既亏。实玷皇化。伏望申明令式禁断。顾炎武曰。父母之丧。自非金革。不得起复。著之国典。人人所知。其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之丧。并依洪武初年之制。许令解官奔赴。(姊妹妻子。虽期丧。不必解官。)服满补职。其他虽持重服。而不去官者。(唐制为嫡子斩衰三年而不去官。)及大功以下丧者。京官许以素服朝参。不预庆贺。在外诸司。素服治事。(公服之内。仍用麻葛。)祭祀宴会。俾佐贰摄之。未任之官。无得选谒。生员但岁考。不赴科举。庶人之家。不许昏娶。十五月禫后复古。其有期功丧。宴会作乐者。官员罢职。士子黜退。仍书之申明亭。以示清议。庶几民德归厚。
丧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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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里棺用朱绿。用杂金鐕。大夫里棺用玄绿。用牛骨鐕。疏旧说云用金钉。又用象牙钉。案牛骨象牙。混人体魄。如此之礼。实不可晓。石梁王氏曰。用牛骨为钉。不可从。又下文三衽三束。疏云每当衽上。辄以牛皮束之。此虽可异。犹在棺外也。
祭法
燔柴于泰坛。祭天也。瘗埋于泰折。祭地也。郑注折。封土为祭处也。坛之言坦也。坦明貌也。折炤晢也。陈注泰折。即方丘。折如磬折。折旋之义。喻方也。案祭天燔柴于坛。取阳气突上之义也。祭地瘗埋于坎。取阴气陷下之义也。泰折之折。似是坎字之讹。且下文坎坛祭寒暑也注。寒于坎暑于坛。此亦取阴阳之义。坛天而坎地。不易之义也。
王为群姓立司命章注。此非大神所祈报大事者也。小神居人之间。司察小过。作谴告者尔。乐记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鬼神谓此与司命。主督察三命。疏曰。援神契云命有三科。有受命以保庆。有遭命以谪暴。有随命以督行。受命谓年寿也。遭命谓行善而遇凶也。随命谓随其善恶而报之。案此诸说。何异道家三彭诉天之邪言。汉唐儒者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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醇正。皆由于善引此等说也。
厉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农。能殖百谷。夏之衰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疏曰。夏之衰也。周弃继之者。以夏末。汤遭大旱七年。欲变置社稷。故废农祀弃。案尧遭九年之水。何不变置。厉山氏之子以后。似无可以继之者。然后世虽有水旱凶岁。匪有如汤者。不可变置。且有如稷者何人。
祭义
如见亲之所爱。如欲色然。陈注言其想像亲平生所爱之物。如见亲有欲之之色也。郑注以时人于色。厚假以喻之。孔疏思念亲之所爱之甚。如似凡人贪欲女色然也。王肃解欲色。如欲见父母之颜色。郑得比父母于女色焉。昭申云孔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如此亦比色于德。张融亦如好色。取其甚也。于文无妨。案王陈说似好。
祭统
鼎有铭。铭者自名也。自名。以称扬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后世者也。案此后世墓铭之祖也。
卫孔悝之鼎铭曰。公曰叔舅章。案孔悝卫大夫。公卫庄公蒯聩也。石梁王氏曰。悝乃蒯聩姊之子。蒯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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悝之舅。而悝则甥。今反谓之舅。其仿周礼同姓之臣称伯叔父。异姓之臣称伯叔舅欤。
经解
经解一篇。极零星未备。以其首篇说六经之义。故名曰经解。大抵自他篇移来者。而或灭脱不完者欤。优于此篇者。应多逸亡。而如此小篇能传世。经籍亦有幸不幸。若有数存于其间也。其曰义与信和与仁。霸王之器也者。语亦不醇。盖孔子之徒而生于六国时者也。
哀公问
哀公问。较经解有条理。言亦醇好。夫妇别父子亲君臣严为宗旨。大昏及为政成身。先后演绎。终归之于礼。虽不明知为孔子之言。而大抵义理粹白。
仲尼燕居
子张子贡言游侍。而孔子言礼曰。敬而不中礼谓之野。恭而不中礼谓之给。勇而不中礼谓之逆。三子侍。故言礼凡三端。而先举其所长。次戒其流弊。三子之中。子贡好辩。而且先越席而对。故子又曰给夺慈仁。申戒子贡也。敬与勇。应是二子之资。而野与逆。亦其所失也。然此篇亦后人托作也。
孔子閒居
子夏于论语。夫子称其可与言诗。故作此篇者。托夫子子夏问答。子夏先以诗发之。夫子引诗凡六。盖可以观用意处。语意多晔然灵活。疑作礼运者之一笔写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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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记
坊记。连以坊民为结辞。而辄引诗书及他经。若韩诗外传及孝经。虽托以子云。然圣人著书。不当如是安排。且如取妻不娶同姓。以厚别也。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以此坊民。鲁春秋。犹去夫人之姓曰吴。其死曰孟子卒。孔子岂有不讳本国之失而斥言之理也。作者不能照管孔子对陈司败之问也。
表记
表记。虽非真正孔子之书。其言大醇而小疵。文势往往如中庸。而编次中庸之下。中与表有内外之义。其命名编次。若有意欤。
缁衣
缁衣。亦是表记之类。其曰好贤如缁衣。恶恶如巷伯。则爵不渎而民作愿。刑不试而民咸服。表出两诗。意甚恳至。缁衣之宜兮。敝予又改为兮。适子之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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兮。还予授子之粲兮。读此诗。令人和悦。取彼谗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读此诗。令人严厉。其爱恶是非。一出于真性。上自君卿大夫。下至儓舆氓庶。皆能如此。则人人心正。天下安得不大治乎。
君奭曰。在昔上帝周。田观文王之德。其集大命于厥躬。郑注古文周田观文王之德。为割申劝宁王之德。今博士读为厥乱劝宁王之德。三者皆异。古文似近之。割之言盖也。言文王有诚信之德。天盖申劝之。集大命于其身。谓命之使王天下也。案周篆作。割篆作。与害同用。田篆作。申篆作。古文作。观篆作。劝篆作。文篆作。六书统作。宁篆作。古文作。周与害篆体相近。田与申篆体不相近。隶始作申。盖汉人以隶传写礼记时。讹书申以田耳。观与劝篆体相近。文与宁篆体略相近。割篆作。厥篆作。割字之宀。即厥字之厂。割字之。即厥字之屰。割字之刂。即厥字之欠。乱篆作。古文作。与田申之篆。元不相近。未可知也。当俟考汎看则割与厥。大不相近。以篆体分看之则甚相近。大抵礼记所录。或有如此处。
奔丧
所识者吊。先哭于家。而后之墓。皆为之成踊。从主人北面而踊。案所识有浅深。悲哀亦随而加减。踊者至痛弸中。不知足之为踊也。所识之踊。无乃非情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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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丧
伤肾乾肝焦肺。案肾者精气之主。故哀甚则耗伤也。肝主目生泪。故泪竭而肝为之乾。肺主声。声为哭。故哭极则焦肺也。
妇人不宜袒。故发胸击心。若披开见肤。岂妇人之所为也。意者只披开外衣。而亵衣则不发也。
服问
君之母非夫人则群臣无服。唯近臣及仆骖乘从服。唯君所服服也。郑注。妾先君所不服也。礼庶子为后。为其母缌。言唯君所服伸君也。春秋之义。有以小君服之者。而时若小君在则益不可。正义曰。妾先君所不服也者。天子诸侯为妾无服。唯大夫为贵妾服缌。故知妾先君所不服云。礼庶子为后。为其母缌者。案丧服缌麻章云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是也云。言唯君所服伸君也者。若其不为后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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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母无服。故丧服记云公子为其母。练冠麻衣縓缘。今以为君得著缌麻服。是伸君之尊也。君既服缌。是近臣得从君服也。此谓礼之正法云。春秋之义。有以小君服之者。郑既以正礼言之。又引春秋之时。不依正礼者。有以为小君之服。服其妾母者。是文公四年。夫人风氏薨。是僖公之母成风也。又昭十一年。夫人归氏薨。是昭公之母齐归也。皆乱世之法。非正礼也。案异义云妾子立为君。得尊其母。立以为夫人否。今春秋公羊。既说妾子立为君。母得称夫人。故上堂称妾。屈于适也。下堂称夫人。尊于国也云。子不得爵命父。妾子为君。得爵命其母者。以妾在奉授于尊者。有所因缘故也。谷梁传曰。鲁僖公立妾母成风为夫人。是子爵于母。以妾为妻。非礼也。故春秋左氏说成风妾得立为夫人。母以子贵礼也。许君谨。案舜为天子。瞽瞍为士。起于士庶者。不得爵父母也。至于鲁僖公。得尊母成风为小君。经无讥文。从公羊左氏之说。郑则从谷梁之说故异。异义駮云父为长子三年。为众子期。明无二适也。女君卒。继摄其君耳。不得复立为夫人。如郑駮之言。则此云春秋小君服之者。是灼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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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礼也云。时若小君在。则益不可者。其小君无而以夫人服之。已为不可。今小君既在。而以夫人服妾母。弥益不可。故云益不可也。案顾炎武日知录所论。与此相发明而严整可法。
间传
柱楣剪屏。注疏不释之。倚庐之制。丧大记疏。中门外东墙下。倚木为庐。以草夹障。案以众木邪倚于墙上。则其末皆抵于地。元无柱楣。既虞卒哭。则始举抵地之末。横楣而竖柱之。以取宽明。剪去夹障之草。涂泥为壁也。
三年问
顾炎武日知录曰。王肃据三年问。二十五月而毕。檀弓祥而缟。是月禫。徙月乐之文。谓为二十五月。郑玄拟服问中月而禫之文。谓为二十七月。二说各有所据。古人祭当卜日。小祥卜于十三月之日。大祥卜于二十五月之日。而禫则或于大祥之月。或于大祥之后间一月。自礼记之时而行之。已不同矣。案与毛奇龄说当参看。
深衣
深衣至简便之服。故上下不嫌同名。吉凶不嫌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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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不嫌同服。以其不言尺度。随人体之长短而已。今人拘于尺度。不胜其广长。几不得运手移足。
续衽钩边。杨氏曰。郑注云续犹属也。衽在裳旁者也。属连之。不殊裳前后也。郑意盖言凡裳前三幅后四幅。既分前后。则其旁两幅。分开而不相属。惟深衣裳十二幅。交裂裁之。皆名为衽。所谓续衽者。指在裳旁两幅言之。谓属连裳旁两幅。不殊裳之前后也。又衣图云既合缝了。又再覆缝。方便于著。以合缝者为续衽。覆缝者为钩边。案郑注。钩读如鸟喙必钩之钩。钩边若今曲裾也。正义曰衽当旁者。凡深衣之裳十二幅。皆宽头在下。狭头在上。皆似小要之衽。当身之一旁。非为馀衽悉当旁也云。属连之。不殊裳前后也。若其丧服。其裳前三幅后四幅。各自为之不相连也。今深衣裳一旁则连之相著。一旁则有曲裾掩之。与相连无异。故云属连之。不殊裳前后也。钩读如鸟喙必钩之钩者。案援神契云象鼻必卷长。鸟喙必钩云。若今曲裾也。郑以后汉之时裳有曲裾。故以续衽钩边。似汉时曲裾。今时朱衣朝服。从后汉明帝所为。则郑云今曲裾者。是今朝服之曲裾也。今考疏说。则钩边之说。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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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暗昧。案深衣之说。久远不可考。我国韩百谦久庵之所定。与此相反。大略以为以衽为衣前两襟对下。与裳连续。故云续衽。两衽不可交掩。掩则用结纽。左右交钩。故又云钩边。曲袷如矩以应方。郑注袷交领也。古者方领。如小儿衣领。正义曰。郑以汉时领皆向下交垂。故云古者方领。似今拥咽。故云若今小儿衣领。但方折之也。久庵以为袷领缘也。衣领两边当颐颔处。裁割取方。如今丧服前阔中之制以安项。而以二寸皂绢缘其边。故云曲袷。经曰。抱方负绳。绳在背而方在前。不亦皎然明甚乎。盖为方领则不得不为续衽。为续衽。则不得不为钩边。柳馨远磻溪亦尝取韩说。大抵韩所定者。虽未知合于古者深衣之制。而自为一衣。俨然可服。
带下毋厌髀。上毋厌胁。当无骨者。案脐者人身之中。故带正当脐。取其齐一之义。以界人身之上下也。
投壶
五扶七扶九扶注。铺四指曰扶。一指案寸。案指有大小。不知用何指为准。若并铺四指。则食指长指无名指小指壮杀不齐。不合于一指案寸之义。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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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有大小。指亦随而类焉。亦何以定之耶。然投壶之礼。取其简而质也。故无论某人。铺四指为准。汎称一指为一寸。不必一一求合于尺度也。
矢以柘若棘。毋去其皮。案柘棘。分主宾之矢也。非或用柘或用棘。用时主宾纯然一色也。柘必黄。棘心赤。辨其二色也。后世则以竹为矢。朱之黑之。犹有柘黄棘赤之遗意。而其质朴之义不存也。虽曰毋去其皮。意者非全不裁削。应亦上杀下壮。便于投掷。而木之一半必扁削。一半存其皮。存皮者示质也。扁削者辨色也。
鲁令弟子。薛令弟子。案此记礼之人。偶值鲁薛相会投壶之时。记其仪例也。若春秋时。晋侯与齐侯投壶。则亦若有记之者。则当曰晋令齐令。
鲁鼓薛鼓〇□。正义曰。以鼓节有圜点有方点。故以为圜者击鼙。方者击鼓。若频有圜点则频击鼙声。每一圜点则一击鼙声。若频有方点则频击鼓声也。但记者因鲁薛击鼓之异图而记之。但年代久远。无以知其得失。案古书缺落处。必用□以识之。穆天子传。有许多□。周武王铭□戕□。亦缺字之记也。后人误认为口戕口。今此篇许多〇□。无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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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缺字之记也耶。〇则或传写者剜方为圜耶。亦未可以质言也。细观〇□。漫无度次故疑之也。
儒行
大让如慢。小让如伪。大则如威。小则如愧。案大则小则之则。似是法则之则。不尔则恐是字讹。儒行一篇。大抵如庄列。
儒有合志同方。营道同术。并立则乐相下不厌。久不相见。闻流言不信。其行本方立义。同而进。不同而退。其交者有如此者。案此条论交道。甚精而挚。
冠义
正义曰。案郑目录云冠礼起早晚。书传既无正文。案略说。称周公对成王云古人冒而句领。注云古人谓三王时。以冒覆头。句领绕颈。至黄帝时则有以也。故世本云黄帝造火食旃冕。是冕起于黄帝也。但黄帝以前。则以羽皮为之冠。黄帝以后。乃用布帛。其冠之年。即天子诸侯十二而冠。故襄九年。左传云国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礼也。又云一星终礼也。是十二年。岁星一终。案文王十五而生武王。尚有兄伯邑考。金縢云王与大夫尽弁。时成王十五而著弁。则成王已冠矣。是天子十二而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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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侯同。又祭法云王下祭殇五。若不早冠。何因下祭五等之殇。大夫冠之年几无文。案丧服。大夫为昆弟之长殇。大夫既为昆弟长殇。则不二十始冠也。其士则二十而冠也。曲礼云二十曰弱冠。是也。其天子之子亦早冠。所以祭殇有五。其诸侯之子。皆二十冠也。故檀弓云君之适长殇。及大夫之适长殇。是也。案此条。冠及冠年之缘起證引甚明。故详记于此。
昏义
正义曰。天地初分之后遂皇之时。则有夫妇。故通卦验云遂皇始出握机矩。是法北斗七星而立七政。礼斗威仪之篇。七政则君臣父子夫妇及政等。既称夫妇。是始自遂皇也。谯周云太昊制嫁娶。俪皮为礼。是俪皮起于太昊也。其媒官之义。具于月令疏。孟子云舜不告而娶。是娶告父母。亦起于五帝也。其五帝以前。不限同姓异姓。三王以来。文家异姓为昏。质家同姓为昏。案此条。颇详昏礼之始故录之。丧服小记。服与书铭。妇人书姓与伯仲。如不知姓则书氏。疏曰殷礼也。殷无世系。六世而昏。故妇人有不知姓者。周则不然。有宗伯掌定世系。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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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婚姻不通。故必知姓也。案此一条。足补上文质不同之义。
妇顺者。顺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以成丝麻布帛之事。以审守委积盖藏。是故妇顺备而后。内和理。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案此章说妇道甚正。
乡饮酒义
孔子曰。吾观于乡。而知王道之易易也。注易易。谓教化之本。尊贤尚齿而已。经又曰。宾酬主人。主人酬介。介酬众宾。少长以齿。终于沃洗者焉。知其能弟长而无遗矣。疏言旅酬之时。宾主人之党。各以少长为齿。以次相旅。至于执掌罍洗之人。以水沃盥洗爵者。皆预酬酒之限。陈注。虽至贱旅酬之际。犹以齿焉。则贵者可知矣。自贵及贱。无不序齿。此所以知其能弟长而无遗矣。案礼莫重于天叙之秩。然莫不由于五伦而生。夫所谓序者。惟长幼无失次。然后可以使君臣父子夫妇兄弟咸正无舛。夫子之所以发易易之叹者。岂欺我哉。
射义
孔子射于矍相之圃。使子路执弓矢。出延射曰。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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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将。亡国之大夫。与为人后者不入。其馀皆入。孔疏与犹奇也。谓有人无后。既立后讫。此人复往奇之。是其贪财也。陆佃曰。为人后者。谓不见先于人也。徐师曾曰。与干也。与为后有所利之而干求也。朱国祯曰。败亡之耻莫甚焉。不入固宜。为人后者亦如之何故。冯文所云贱夫妄为者也。然则宜为后者当入矣。盖射本观德。德以孝为先。既为人后。则本生父母。不得执三年丧。人子之心何安。而敢上观德之场乎。先王盖以教孝也。由是观之。为人后者。当列不孝之科矣。万斯同曰。子路出延射而以为人后者。与偾军之将。亡国之大夫同讥。何其语之不伦也。愚意后字当是役字之讹。盖言为人役者。方与上二者相类。不然。立后之典。先王之所定也。而可轻诋哉。案众说纷纭。莫知适从。姑备书之。
燕义
案燕者。安也喜也。又与宴同。盖取上下欢乐之义。只取欢乐而已。则易入于轻慢。故君独升特立。使宰夫为献主。示下不干上之义。终始尊严而已。则上下不得相孚。故宾入中庭。君降一等而揖之。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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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之酬再拜。君答拜之。示上亦答下之义。于是恩敬并施。尊卑相得。无干侵隔阻之患。所以不可无燕礼也。
聘义
君子比德于玉焉。温润而泽。仁也。马晞孟曰。温者德之始。言始所以见终。论语言孔子之五德。则始于温。夔教胄子以四德。亦始于温。诗亦曰温温恭人。惟德之基。
丧服四制
高宗谅闇三年不言。郑注谅古作梁。闇读如鹑鹌之鹌。闇谓庐也。庐有梁者。所谓柱楣也。吕大临曰。书云高宗谅阴三年不言。此云谅闇。闇阴同义。信默之谓也。郑氏不见古文尚书。其说迂远。殆不可取。顾湄谅闇考书说命。云王宅忧谅阴三年。礼记作谅闇。论语作谅阴。义同而字异。郑康成柱楣剪屏之说。迂回未尽。杜元凯以为天子三年丧。始服齐斩。既葬除丧服。亮阴居心丧。其意以亮阴是既释齐斩之服而服心丧之名也。虽援经传。亦难尽信。朱子论语注以为天子居丧之名。及见后汉梁太后增封济北王诏曰。次躬履孝道。(次济北王名)谅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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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二十八月。自诸国有忧未之闻也。晋山涛传诏曰。山太常虽尚居谅闇。情在难夺。则是臣下亦得称谅闇也。孔安国书传。亮训信。阴训默。二字乃形容其不言之实。疑即记所谓三年之丧。言而不语。对而不问。又云斩衰。唯而不对。齐衰。对而不言。仪礼。非丧事不言。孝经言不文。皆亮阴之义。似可通臣下言之。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正谓此也。晋孙绰表哀诗序。敢冒谅闇之讥。以申罔极之痛。亦一證也。郝敬曰。高宗谅闇。谅明也。闇暗也。犹言昧爽。幽居愁处不分明之貌。案顾氏所引平顺。郝氏说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