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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集卷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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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集卷之十五(宜宁 南公辙 元平 著)
 碑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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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按廉使司谏院左正言金公神道碑铭
惟金氏承朴昔之后。王徐罗。传三十八世。至敬顺王。以国让高丽。其子孙散在四方。多仕宦名德为大族。而其在上洛光山者。其谱系最旧且显。公之世。始居上洛。后称为花山人。高宗时。有曰方庆。官翰林学士。加太尉平章事。尝止蒙哥笃于椒岛。禁不得猎鹿。平珍岛耽罗。再征日本有功。如元贺圣节。帝设宴太清宫。使坐亡宋群臣上。赐虎头金牌。陪臣带金符。自太尉始。是生恂。判三司事谥文英。是生永煦。左政丞。与兄永暾。靖曹頔乱。封功臣。忠惠被执于元。侍从百官皆走匿。独卫王不去。是生蒇。知密直司事。于公为高曾祖祢四世。公讳士廉。自号梧隐居士。少志学问。富于文词。恭悯初及第。官至按廉使。与郑文忠公梦周,李文靖公穑相友善。俱以直谏著名。辛旽用事。王及公卿大夫皆倾事之。十四年。加旽壁上三韩三重大匡集贤殿大学士。赐守正履顺论道燮理保世功臣号。王数微行其家击毬。作燃灯会。赏赐银瓶鞍马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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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绣缎以千数。公上书言旽非正人。后必乱政。高丽之社稷。将不得血食矣。当是时。左司议大夫郑枢,右正言李存吾言旽事。枢贬东莱。存吾黜长沙监务。朝野惴惴。莫敢言者。而公独论之如此。直声振国中矣。及我 太祖大王受禅。公遂逃隐于清州。未尝向汉南而坐。每自诵曰。烈女不更二夫。忠臣不事二君。 太祖拜公为司谏院左司谏。屡徵之不起。遂转入陶山。益闭户绝宾客。临没。顾诸子曰。我丽朝旧臣。既不得匡君而存国。国亡。又不能以身殉之。天下之罪人也。何面目归拜先王与先人乎。我死葬深山中。勿封土竖石。子孙已仕者。戒勿复仕 本朝。其他宦迹生卒墓隧。皆佚不传。其传于野史遗乘者。只如此。公卒后三百馀年。后孙始得石墩中志文。审为公墓。今在清州治北陶山子坐之原。 肃宗四年。乡之章甫议建公祠于松泉而俎豆之。后三年。儒生李泽夏等一百二十人。诣阙上疏请宣额。 命下该曹禀处。会朝廷有事。不及施行。公辙尝撰高丽名臣传。得吉再,赵狷,南乙珍,元天锡,徐甄及公。列之逸民。再以门下注书。丽亡。不仕隐善山。狷名从犬。自以国亡不死犹犬也。被发入智异山。以终其身。乙珍 太祖潜邸时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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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也。及即位。必欲致之。屡官不起。 上嘉其志。封其所居地为沙川伯。天锡,甄或居原州。或居衿川。时人欲以亡命罪之。 上曰。此夷齐之流也。并赦不问。又得杜门洞诸贤若干人。并附之编。呜呼。当高丽革命之际。全节成名之士众矣。而郑麟趾撰史传。皆阙而不著。此岂 圣祖之本意哉。当时诸臣。嫌疑既深。使其人泯没而不传。是将何以激劝于来世耶。可悲也已。今公之几世孙英来请铭。公辙乃载诸公之事于其末。欲其并垂于不朽。读者谓碑而史也。其知言哉。公娶顺兴安氏政堂文学顺成君元崇之女。生五男一女。长侃按廉使。次湋正郎。次浙节度使。次瀹少尹。次湜佐郎。女适牧使马希远。少尹一男遇周知州事。其子孙今至十七八世不绝。铭曰。
暨暨太尉。功钜德厚。再征于倭。耽罗稽首。名闻中国。金符煌煌。公承厥绪。妙年蜚英。斥彼奸旽。辞严义明。圣祖龙飞。豪杰云从。与公同志。曰有文忠。文忠既殉。公隐山中。我其罔仆。靖献于 王。玺书屡徵。公志愈贞。殷有三仁。于周有光。上党之原。有高四尺。勿封勿树。自晦其迹。邦人之思。曷有其极。螭首龟趺。刻在墓门。百尔君子。敬此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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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曹判书兼知 经筵义禁府春秋馆事五卫都总府都总管 世子右宾客谥贞敏南公神道碑铭
孝宗五年。资宪大夫吏曹判书兼知 经筵义禁府春秋馆事五卫都总府都总管 世子右宾客南公铣卒。 上震悼不视朝。教曰。南铣贤臣也。日在予左右。补益弘多。不见数日而卒。甚用伤衋。近臣有视公殓者白 上曰。铣位上卿。兼任八道观察使。而生无家死无棺。赙襚之俭。寒士不如也。 上恻然动容。命礼官度支。致祭赠赙。又加赐米钞。以庀其丧。逮 肃宗嗣位。命选清白吏。领议政金文忠公寿恒奏言 宣庙时有李后白。 孝庙时有南铣。后白守节清苦如赵抃。铣居官简重。关节不行。虽包拯无以过也。敢以二臣为荐。 教曰可。公字泽之。其先唐凤阳府人。始祖讳敏天宝中。按廉日本。漂海至朝鲜之岭南。仍居焉。号为英毅公。累世至枢密院直副使讳君甫。葬于宜宁。子孙遂为宜宁人。入 本朝。有讳在。佐 太祖开国。策功至上相。谥曰忠景。忠景孙直提学讳简。直提学曾孙汉城府判尹讳孝义。俱以清名雅望。显世宗 中宗时。考讳复始。茂朱县监。 赠议政府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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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妣金氏 赠贞敬夫人。议政府左议政庆林府院君忠翼公讳命元女也。公幼有异质。不与群儿相追逐游戏。能自折节读书。庆林公尝称之曰。真他日宰相器也。以进士游太学。时光海迁 大妃于西宫。相臣李尔瞻等。日夜煽蜚语。危胁 两宫间。诸生亦希旨上书言 大妃当废者甚多。公独断断持正议。不为之屈。已而得削籍去。 仁祖反正。公以掌议。首论诸和附者声罪而讨之。馀悉情罚相平。士论洽然归之。当是时。庆林公以文武全材。勋在 王室。一时论议。皆出其门。而公又少年颖发。出入诸生间。名论最高。卿大夫皆想闻其风采。而虽远方之士。莫不以一见其面以为荣。故公自少贱时。名重当世。初除 泰陵参奉。叙典牲署奉事。李适叛。扈驾入双树山城。乱平。升敦宁府主簿。由户曹佐郎。出为黄州判官。拜司仆寺判官。寻出为高山县监。观察使以善治闻。赐表里。谕曰。尔为治综核。吏畏民怀。予庸嘉之。 仁祖七年。擢文科拜司宪府持平。寻递。 上以公前任高山有能绩。仍 命还畀。县民歌舞之。明年。谏官缺。 上命铨曹用郡县吏著称者补之。于是入拜司谏院正言。时赵淑仪新入宫爱幸。公同司谏赵廷虎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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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之。忤旨。黜补安岳郡守。两司多言其不可罪。皆不报。刘兴治镇椵岛督府。将士多不戢。州郡骚然。公至郡。与督府相见。立条目。校卒出民间横暴者。并断以军律。从事以存两国约条。公素善汉语。问对条列。不用笔牍。能开说晓然。督府异之。其后有犯者。辄缚来决大棍。驱出境外。督府虽时恚恨。然既与公约。不敢言。乃相戒曰。慎勿践南老爷境。此长者不可犯也。旁邑民被掠。亦诡称南老爷境民。辄挥手舍之而去。居四载。郡大治。 上谕之曰。尔律己刚严。断狱平允。治为第一。又赐表里以宠之。未几。迁为海州牧使。郡人上书愿纳米千斛。留公一年。朝廷以循吏不宜专试一邑。不听。于是两邑民。相与迎送于界。一释左辔而退曰。贤太守去矣。汝等何夺焉。一执右辔而进曰。贤太守至矣。吾属何忧焉。海本土饶多豪族。公一以法绳之。劝民农桑。躬自勤课。于是民皆趋赴田亩。狱讼衰息。御史以闻。 上嘉之。翌年。观察使缺。 命公代之。遂进秩为通政大夫。始公去安岳。督府将士。复出剽劫。民不堪命。闻公复至。帖伏不敢出一声。列邑赖以晏然。秩满。 命仍之。久之。召拜户曹参议。十四年。清入寇。 车驾幸南汉。命公以副元帅兼赞画使。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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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京师。 昭显世子质沈阳。大臣以为关西介于边鄙要地。新经兵革。策应繁重。非遣重臣而镇之。不可。特荐公为平安道观察使。清兵所至抢掠。道无留者。公内抚外绥。咸得其宜。具蓄货币束刍。以资 世子行厨辎重。又请于庙堂。得常平钱几缗。赎还俘系男女数千口。关西政清。公少疏放有大志。常以文学气节为己任。及国家多事。 上每以吏事委公。公亦更为综理严密之政。所至辄覈黠吏豪民之为不法者。按致其罪。而常缓于小弱。急于豪彊。诸贵戚大臣虽为请。亦不顾也。由是不悦者众。未几。有蜚语谓公以酒色废边事。于是言者劾公罢职。夺一资。居二年。始叙拜稳城府使。明年。升为南道兵马节度使。稳城居塞地穷绝。公由亚卿左迁受节制。然怡然无几微色。三甲山堡。千里幽阻。官吏鲜有至者。公春秋巡省。劳问疾苦。戍卒有饥寒者。皆赐衣食。一以抚摩调柔为治。诸将请曰。公在西则严。在北则宽。何前后之异也。公叹曰。北人去 王化远。不知亲上事长之义。不素交以恩信。缓急何所恃耶。入拜礼曹参议承政院同副承旨。迁全罗道观察使。郡县素闻公威名。墨吏多望风解印而去。时淑仪田庄遍湖南。民之逃赋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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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往萃焉。公即按簿尽知之。岁末修军案。辄披籍举姓名以编之。无一人敢匿者。屡被严旨而不为沮。寻以承旨召还。又坐事罢。会关东大饥。 命公持节往赈之。岁满。入为兵曹参议。奉使赴燕京还。复进嘉善大夫。移司谏院大司谏。湖西盗贼起。又出公为监司镇抚之。公务以威信解散。居岁馀。盗贼禁止。秩满。复入为大司谏。转礼曹参判,都承旨。出为京畿观察使。公尝言居官。贵罕言而绝干谒。若多设讥诇而察人情伪者。不如我自得之。尤善于钩距之术。设有民讼田者。则先问釜鼎已。又问牛马然后及田。采探事实。以类推移。则知田之所在。十不失七八矣。惟公能至精行之。后至而效法者。皆莫能及也。 孝宗初即位。拜司宪府大司宪。上疏论时事。触 上怒削职。数月。复为大司宪。复出按岭南。居二年。入为掌隶院判决事。 孝宗察其能尽职。 命铨曹勿许迁官。久之。擢授刑曹判书。是年。入耆社。兼知 经筵义禁府春秋馆事五卫都总府都总管。提举宣惠厅备边司。公虽老矣。性能耐剧不留事。每坐府。带叆叇治文书。剖决如流。至暮必燃烛。视其案无留牍乃起。朝会之日。必晨起冠带。闻钟声即行。同列莫有先者。由司寇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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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判书,议政府右参赞。遂进为大冢宰。力辞免。兼 世子右宾客。与修 仁祖实录。未几。遇疾卒于家。寿七十有三。用明年正月某甲。葬于杨州之东海谷。贞夫人都氏。郡守元亮之女。无子有二女。长适郡守郑荣汉。次适教官朴乃文。侧室有四子。得华,得八,得星,得汉。公性孝友。赞成公常患脚痹。公出入必负之。家贫菽水不继。而赞成公食必有甘瀡。与兄弟处。终日无违色。怡怡如也。公刚严。遇事能断。义有当为。毅然有不可夺之色。在官刻厉为廉。虽一芥未尝苟取也。至位宰相。服食器用。一如布衣时。晚节归老。至无屋以居。寓于维杨村舍者久之。得俸钱悉散之。民有讥之者曰。南某屡典藩邑。而使其妻子饥饿将死。士大夫虽称其廉。吾不知其仁也。公笑谢曰。吾爱妻子。岂诚不及于人哉。为政知所先后。必去其害民者。民乐其不扰。去辄思之。性喜饮酒。然任事在外。宾客未尝见其醉也。对吏民治事。沉深有思虑。人莫能窥其际。怒辄嗔目张须髯。府中奔走股栗。诸将以下给事左右。终不敢仰视也。公深于经术。晚而好宋朝诸贤之为人。取其言行。乐与人道之。盖公平生事功。有庶几者云。始公在北关。侍妾制布裤以进。公久乃觉之。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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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挂诸官架曰。吾终不以一物负此心。既去百馀年。吏民取而传看曰此南相公衣也。至有流涕者。呜呼。公真清吏也。非平日恩信入人之深者。恶能如是乎。不然则箪食豆羹之不受。不可以语其廉也。铭曰。
南肇于唐。厥有显人。分封于宁。世比陪臣。枢密维践。忠景承之。忠景元老。实维太师。 仁祖龙飞。公与时逢。黉舍昌言。折彼奸凶。晚扬 王庭。有谋有猷。 王曰材臣。予伯予侯。南民告饥。公往赈之。西贼猖獗。公往讨之。人欲公坏。 上任公成。公曰 圣主。知臣之明。一心报国。敢私毫发。锵锵玉佩。何志之洁。煌煌金钺。何绩之伟。公老在内。日侍黼扆。曰彼司寇。匪臣攸处。曰玆冢宰。匪臣攸据。幅巾归第。行橐萧然。樽酒图书。望之若仙。三命虽荣。循墙为难。百能虽备。善止为难。君子令终。自求多福。我作铭诗。俾刻于石。
判中枢府事兼吏曹判书大提学 奎章阁提学 世子右宾客谥文景黄公神道碑铭
正宗十一年二月癸亥。判中枢府事弘文馆大提学艺文馆大提学知成均馆事 奎章阁提学黄公卒于第。讣闻。 上辍朝。以公有甘盘旧谊。给柩材赙物庀其丧。 御制祭文。令礼官临读。奖其文章甚盛。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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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庚戌。葬于长湍沃阴之原。将返虞。又 下教内阁曰。置阁之初。黄某首入为提学。阁臣宜往吊。诸学士承 命出迎哭于郊。仍相与语曰。公亡而 先朝文章之士与我 殿下东宫之旧臣。今无在者。朝廷空矣。公讳景源。字大卿。自号江汉遗老。南原府长水县人也。黄氏之先。出自新罗门下侍中讳琼。其后迁徙。显晦不常。入我 朝。有讳喜相 世宗致太平。谥翼成。五世生讳廷彧大提学。封长溪府院君。曾祖讳晖三登县令。 赠吏曹参判。祖讳处义。 赠吏曹判书。考讳玑。 赠议政府左赞成。妣权氏 赠贞敬夫人。公少彊学。兼昼夜读书不辍。 英宗三年。举生员。与恩津宋公文钦游。为文章论说。必本于三礼春秋。明年丁忧。客广陵。益读司马迁,韩愈,欧阳脩之书。遂尽究古作家旨义。服除。从李文简公天辅,吴文穆公瑗及公辙先君子相讲磨。文章日进。名声益振。一时公卿先达。多屈轩车来访。至远方人士。以不一识面为愧。初补义禁府都事。升直长。十六年。中增广丙科。荐入艺文馆检阅。 上尝出内府古史。问筵臣以印首广运之宝。是何代玺也。公对曰。此 明皇帝之玺也。筵臣疑焉。及退考会典。得玺号以奏。 上心识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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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称公为读书士。公之受知自此始。宰相宋寅明议罢翰林荐。更立会圈法。公言翰林焚香荐代。不告于人主。不谋于宰相。今 殿下欲使宰相主其选而进退之。是宰相权重而无所忌惮。史法浸乱。虑患之道。不可以不远也。 上怒罢公职。叙拜侍讲院文学。改司谏院正言。冬彗出东璧。差测候官。二十年。拜司宪府持平。公尝谓 毅宗皇帝当跻祀皇坛。乃上疏曰。崇祯二年。南汉被围。 毅宗皇帝诏总兵官陈洪范。帅山东诸镇舟师往救之。师才出海而围已解。虽无成功。其德不可忘也。昔周子突受命于天子。赴卫国之难而不能救。然春秋书王人子突救卫。以予其功。取其义而已矣。洪范虽卒无功。 毅宗救属国之义。与周天子无以异也。今皇坛跻享 毅宗。增定乐章。使先帝出师之恩。宣扬于击拊之间。然后可以章大义于百世也。是时。明亡且百年。士大夫狃安已久。以公言为迂阔。入弘文馆为副校理。改修撰。皆不就。九月。拜吏曹佐郎。禁卫营辟为郎。拜舍人兼校书校理,汉学教授。乞养出守顺川。修孔子庙。集诸生行乡饮酒乡射礼。明年。召拜校理。公尝与副提学尹公汲合启论李光佐,赵泰亿罪。至是大司宪李宗城。引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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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义。讼光佐。公曰。师生义重。苟欲辨明之。则职无内外。当廷论之始发也。宗城观察北方。建旂纛。阳阳如平常。历三岁为宪台。始讼其冤。亦见其谬也。 上曰。黄某之言。宗城闻当自服。 下教罢宗城职。进公为应教。会有鞫狱。充问事郎。时 上御金商门。怒党人不奉旨。掌令金霔等。遽停光佐,泰亿等启。公奋然趋上。郑相锡五以袖遮公曰。何故上耶。公曰有启辞。遂进伏榻前启曰。臣等前所论光佐等事。今无故寝之。台阁之耻也。 上大怒曰。予欲斩一二党人之首久矣。乃以扇击案数四。声震帐中。群臣望见 上颜色。无不惴惴为公惧。而公侃然争益坚。 上久之意解。罢霔等。又拜应教兼辅德。公复为 上言 毅宗当祀皇坛。且曰。崇祯时颜继祖具奏属国失守状。 毅宗不以不能城守责属国。而反责继祖不救。其所以悯仁属国者至矣。乌可以师之未至而遂掩其出师之恩耶。文正公宋时烈临命。托其门人立庙于华阳。祀 神毅二帝。而今皇坛不祀 毅宗。何以慰天下之心乎。 上命公至前读明史。至 毅宗出师事。 上泣数行下。立遣使问诸山林之士。闵公遇洙,尹公凤九,韩公元震,宋公明钦。皆言当祀。于是 下教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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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宗于皇坛。更定乐章。公言仪礼天子适诸侯。必为坛宫。宫者壝也。坛三成方十二寻。坛上有扆。以正天子之位。壝四门方三百步。壝上有旂。以正诸侯之位。然后诸侯立壝上北面而拜。以享天子。今 王朝为坛壝以祀天子。则宜象坛宫之制。坛为十二寻。壝为三百步为可。 上问受胙仪。公对曰。 皇朝礼。凡亲王子弟之国祭仁祖。北乡受胙。今 殿下之享先帝。犹亲王之享仁祖也。皇坛受胙当北乡。 上又问礼毕瘗牲币当否。公对曰。古者阳祀燎牲币。阴祀瘗之。今皇坛亦阳祀也。牲币可燎。 上颇听纳。擢东莱府使。请置子弟卫。不报。明年秋。入承政院同副承旨。大司谏李公存中论金尚鲁十罪。投巨济。公上书救李公。坐罢职。未几。出尹庆州。久之。召为吏曹参议。转大司成。明年。升嘉善。拜都承旨。出为安边府使。持平赵曮劾公少附李文简公。至是文简公去朝。而曮诋公甚力。公遂弃官归田里。海运君梿使燕中。公为副。拜艺文馆提学。除大司宪兼同知 经筵事。迁吏曹参判。会布衣李涏上言系狱。公见涏上言而不禁。亦被挂。特 命减死。流巨济栫棘。明年五月。教曰。皇坛并祀 毅宗。黄某之功也。 命放还。三十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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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亲幸皇坛。仍流涕 下教曰。此人终不收叙。非此日之意也。即夜 命叙用。时笾豆未撤而钟鼓犹在坛也。冬。起拜丰川府使。久之。 命内移。四十二年。以吏曹参判。兼守两馆大提学。台谏金养心,洪相直相继诋公考试不公。公退居长湍。封疏乞解。不许。除 世孙右副宾客。冬擢授刑曹判书。明年。留守沁都。召拜礼曹判书。又出为京畿观察使。入拜右宾客。 王世孙作宋史筌。令公撰史论。及奏。赐手书曰文章动人。馈蔘桠二两,豹皮一令。 正宗即位。始判吏曹。升崇政。坐误举 献陵令罢。 奎章阁成。公首入为提学。时 国家讨洪麟汉,郑厚谦等诸贼沮遏听政之罪。公上疏请遵阐义昭鉴例。撰成一书。以明乱逆本末。 上从之。元年。与编明义录。三月。复拜大提学。洪国荣方用事。图为大提学。公荐其叔乐纯而不荐国荣。国荣衔之。嗾人劾公。公屡上章乞骸骨。后入见 上。恳请致仕。 上曰。卿 先朝老臣。予不欲舍也。会修 英宗实录。又改修 景宗实录。公皆与焉。加崇禄。七年。又拜大提学。进辅国判中枢府事。公为人乐易好善。尤笃于宗族朋友。与人谈笑。目光荧如也。性又喜士。有能为古文怀远大之志者。虽少贱。倾身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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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不自知年位之高也。文章醇洁博雅。深得太史公格法。东溪居士赵公龟命尝言东方作者虽盛。而步骤不合于古。独黄某之文。能一变今人之陋。反之于古。虽进于中国。可无愧也。公享年八十。初娶青松沈氏。再娶宁越辛氏。皆封贞敬夫人。无子。取族子馨为后。侧室子三人。称,棱,稚。公在翰林。见张廷玉明史。叹曰。昔孔子因鲁史记作春秋。周室虽微。犹书春王正月者。明大义也。弘光,隆武,永历三帝。拥戴江南。海内忠义之士。悉奉正朔。而廷玉列之诸王。是非夫子正名之意也。乃起自弘光讫永历十六年。为南明书三本纪四十列传。藏于家。又尝著陪臣考。自死节死事。以及 孝庙时议北伐诸人为列传。三十年。书始成。在馆职。乃编次洪武以来天子玺书之赐 本朝者为四卷。作跋尾二卷。藏馆中。公卒四年而文集成。当时之士。骛于科臼功利之学。不知公所为古文为何书。十馀年来。稍稍有好之者。列于国朝三四诸大家之数。其论自公辙倡。公平生以文章及尊周大义。受知 两朝。致位崇显。没乃予谥文景。其法为勤学好问。由义而济。岂不美哉。铭曰。
维古于文。曰必修辞。纯洁尔雅。有矩有规。继玆绝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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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伊谁。马法班筋。起罗丽衰。孰讥摹拟。必传无疑。春秋既远。人不尊周。力扶大义。任以己忧。虽则空言。功莫与侔。我 王曰噫。读书之士。聿修壝宫。祀我 天子。何以宠之。冢宰太史。谗咎既多。公请致事。 王曰老臣。欲与图理。生荣死哀。实有终始。君子恺悌。受天多祉。刻铭墓门。垂示百祀。
礼曹参判兼同知 经筵事弘文馆提学五卫都总府副总管李公神道碑铭
公讳宜哲。字原明。其先龙仁人也。父世云刑曹佐郎。赠吏曹参判。大父讳胤岳阳川县令。 赠吏曹参议。曾祖讳后老刑曹佐郎。 赠司仆寺正。高祖讳士祥承政院同副承旨。 赠礼曹参判。妣成氏 赠贞夫人。公幼沈重喜读书。甫成童。已通六经子史。以成夫人命。执贽往学于李文正公縡。文正公一见知其为远器。勉以性理之学。公亦不肯以俗士自名。时屈首就公车而非其志也。 英宗三年。举进士。补 长陵参奉。移童蒙教官。迁军资监奉事。二十四年。中庭试。拜承政院假注书。入艺文馆为检阅。 上谓筵臣曰。李某经学之士也。 命居馆中读书。后因特旨升六品。拜司谏院正言。时吴瓒,李存中俱以言事获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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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疏救之。又言李宗城尝受学于凶魁李光佐。不可为相。 上大怒谓出于党心。 命焚其章于阙庭。黜补大静县。已而又因其地投畀。敕州郡倍道押付。公谪居在绝岛溟渤之中。蛟鳄所窟。水险土恶。而处之晏如。列书朱子讲法于座右。刻意诵读。明年赦还。益闭户谢朋交。泊然无当世之志。叙拜正言。移侍讲院文学。转司书。 庄献世子代理国政。公数上书勉 睿学。翌年。又除司书。因大臣言。 命久任。出为北道兵马评事。拜弘文馆副修撰。升校理。宪臣柳戆论文纯公朴世采从享之过。 上命刊仕版。公上劄争之。除吏曹佐郎。兼东学教授。 贞圣王后薨。差 山陵都监郎厅。将行。上书 东宫。引先正臣李彦迪于 仁庙因山前劝 上开讲筵故事。乞勿以哀疚废学。频接宫僚。讨论经义。末乃惓惓于诚意克己之道。 世子嘉纳。升通政。拜承政院同副承旨。出为宁越府使。入司谏院大司谏。连除兵礼二曹参议。又出为安边府。邑旧有巫觋禳除之祀。公出令一切禁之。但春秋一祭土神如家礼。大兴学校。以教诸生。北俗贸贸。人不知学。兴自公始。后二年。复拜大司谏。是时。 上慨然悯朋党之弊。益擢用一边诸人。以固荡平。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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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言顷年三司之论。非出于私好恶。而 殿下于发启者疑其党。然则停之者。独非党乎。圣人之心。湛然虚明。及其应物。各中其节。是为敬也。此于晚年保啬之方。尤有所益。惟 殿下留意焉。除淮阳府使。岁馀递归。尝以承旨入侍。 上曰。承旨性恬淡寡欲。予尝贵之。问年今几何。对曰六十八矣。 上愕然曰老矣。未几。 命加资升都承旨。又数日。特授工曹参判。兼副总管。转司宪府大司宪。拜成均馆大司成。湖南儒生柳迪上疏论裕昆录被窜。公疏救迪。 上下严教削黜。旋配珍岛。既宥还。 上意久未解。大臣乘间言某有学问。宜为 东宫宾客。 上不答。 王世孙见公所撰诸书。谓铨官曰。李某实合为宾客。在予左右。烦卿借衔。至是。大臣又荐之。始拟左副宾客。然 上犹靳点。升嘉义。授户曹参判。由都承旨。拜礼曹参判。兼同知 经筵事。 英庙升遐。公为 上言居丧未葬。宜读礼。今经筵。宜讲仪礼。 上嘉奖。命以仪礼进讲。乡儒为洪启禧建书院。请赐额于朝。 上召问公。公言臣少师文正公李縡。而启禧则未尝受学于縡。縡又斥其为人。今以其学谓传道统而建书院者。亦一世变也。 上下教毁其院。 上问因山时朝祖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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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言宜依古礼。奉柩朝 庙。不可顾小节不便。又问科制变通当否。公言宜罢科举。专用三代学校之法。不然则且仿朱子贡举议。三年大比外。并宜停罢。言虽不用。而识者韪之。拜弘文馆提学。授同知中枢府事。至是。公屡乞致仕。不允。以戊戌八月二十四日卒。寿七十七。公初娶白川赵氏。再娶达城徐氏。有二男。普翰进士,普衡。侧室子普勋。公为人乐善。尤笃于伦理。自少有志洛闽之学。读书著述。未尝以荣禄萦其怀。居官。纤芥不以非义取。及归。甔石屡空。出则敝袍羸马。萧然如寒士。街市人指以言今世不知钱宰相。惟此公一人。安边人士至今画像而祀之。文章醇厚。有刘向曾子固风。所著有文庵集二十卷。四书讲义,仪礼训义,周礼要义,春秋精义,易传精说,朱子典要,朱书劄疑后语,翰林秘史藏于家。始洪启禧建均役议。公贻书言昔鲁哀公以十税二。有若请减其一。今减布法虽善。敛结钱榷鱼盐二事。不如劝 上节用而足国。公其深思之。启禧不从。新法行未三年。东南州县大绌。河鱼不上。民多失利。公闻之叹曰。聚敛之政。将罔民而入于涂炭之中。其祸必无类矣。后果如公言。铭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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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允李公。貌古而淳。不求人知。读书饬身。晚登科第。扬于 王庭。谏省初章。厥有直声。出入经幄。献替以诚。公归自东。鬓发已皓。 上问其年。惜其将老。 正庙嗣服。首被隆知。有疑则询。有事则咨。公引经礼。不以苟随。曰臣之言。得之于师。人谓公迂。公亦不辞。观今之士。日骛功利。我思李公。古人之志。博士作诗。竖于墓隧。
礼曹判书兼知义禁府事五卫都总府都总管谥靖僖南公神道碑铭
惟宜宁之南。以按廉使讳敏为始祖。按廉尝仕于唐。使日本。漂泊来新罗。仍居焉。子孙遂为新罗人。其后忠景公讳在。当高丽政乱。佐我 太祖大王开国。赐功臣铁券。又受遗教。辅 太宗有劳。有勤实有终始。配享 庙庭。公忠景之十三世孙也。高祖讳斗瞻。兵曹参知。 赠吏曹判书。曾祖讳翧。庆尚道观察使。 赠吏曹参判。祖讳尚熏。星州牧使。 赠吏曹判书。考讳达明。掌苑署奉事。 赠吏曹判书。妣贞夫人全州柳氏。牧使以升女。用公贵得 赠考妣封爵。公以判书公弟仪宾都事 赠吏曹判书讳近明第二子。为判书公后。妣贞夫人全义李氏。府使 赠大司宪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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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女。公讳泰耆。字洛叟。以 肃宗二十五年己卯生。自髫龀已具长者器。尤颖悟。读经史。不甚刻苦劬业。而大义能瞭然也。甲午戊戌连丁忧。弱龄。哀慕几死孝。 英宗八年。擢庭试文科。隶承文院副正字。出补自如道察访。翌年。入承政院为注书。记注明敏。手鍮砚。出入殿陛。 上目属之。升成均馆典籍。迁兵曹佐郎。明年。拜司谏院正言。遭父忧服阕。拜司宪府持平。自是周流两司。无虚岁。除侍讲院司书。出为全罗道都事。检诸郡田还。途拜正言。授北道兵马评事。监赈饥民。及还上疏论北关便宜十三条。如移吉州并镜城六堡为一镇。以当两路要冲。禁咸州以北行钱。改定开市节目等事。皆便于民国。公又居北。疋马行蚕丛鸟道三千馀里。周览形胜。采访谣俗。固已筹之熟矣。而庙堂多未施行。识者惜之。一日入侍。 上曰。近日予精力甚衰。难于作事。太息久之。公进曰。方今储嗣尚幼。天灾告异。百隶怠慢。所恃者惟 殿下一心。而乃有此教。将柰 宗社何。愿 殿下益加奋厉。以基太平万世之业。不然。大臣诸臣。皆当退去。虽在何益。 上曰。南某素慷慨。所陈能如此。自是 圣心为少移。历吏曹佐郎。与修续大典。除文兼宣传官。出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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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公临政浅。然务抚摩爬栉。戢吏胥轻赋敛。政大行。明年将归。郡人诉于备边司请留。大臣奏仍之。拜侍讲院辅德。选弘文录。及都堂会圈。有沮之者不与。改司宪府执义。二十三年。充通信副使赴日本。时公弟判书公泰会参判公泰著,再从弟清献公泰齐皆登朝。列于侍从亚卿。 上亦颇倾向用之。时人多不悦。方渡海一夕。船中失火烧蔘币。公上疏引罪。批旨慰谕。关白名恤灾。赠给甚优。公固辞不得。状留莱府。以听 朝家区划。及归升通政大夫。除承政院同副承旨。台谏言公不能戢下。尽烧蔘币。请勘以法。 上不听。拜江界府使。辞递。又拜甲山府使。以户曹参议召还。时有犯越界者。将遣使查究。 上曰。南某质实。宜遣。大臣亦言其可。人又有言蔘事者。公惶恐不膺命。 下教促送之。及竣还。 上喜曰。人谓某不可。而予则知其能善办。今果然矣。拜东莱府使。不赴。二十九年。授义州府尹。至州。讲军实修边备。未期。师贞人和。又筑白马山外城。置杨下屯田。岁收谷数千斛。以纾民役。及还。民皆流涕而送之。三十一年。拜司谏院大司谏。坐事罢。时逆狱起。公慨然曰。吾受 上厚恩。不可以罢散不言。乃上疏陈惩讨之义。又言李光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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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泰亿,崔锡恒为乱逆窝窟。驯致今日之祸。请亟正王法。以泄舆愤焉。 上批嘉奖。叙拜左承旨。后数日。特擢都总府副总管。又未几。授海西观察使。召为都承旨。间历兵刑曹参判,汉城左右尹,承文院提调。三十八年。擢拜礼曹判书。兼内医院提调。于是谤者又起而诋公。并论公弟泰会。久而不已。 上曰。予用某兄弟非私也。向除大宗伯时。必知有忌恶之者。予已料之矣。公屡引病不出。其或迫而暂起而亦不久也。除知义禁府事。拜刑曹判书。明年。又拜汉城府判尹。以癸未三月二十四日卒。寿六十五。讣闻。辍朝二日。下教伤衋甚至。葬于杨根郡竹渚坐甲之原。后几年。赠谥靖僖。又几年。 上追思公。官其子为教官。公白晰长身。每立班行。风骨爽然。持论公平。不诡随人为俯仰。立朝三十年。所践历多出 上特简。骎骎向用至卿列。世亦因此多侧目。往往将微事乘其起而惎焉。公夷然曰。宠辱固相随也。性廉平。居州府。约于自奉而厚人。晚年益杜门。不喜与朋交徵逐。对子弟。谆谆戒躁竞。虽一日十见。不易此语。皆窃叹以为古名家言行。不是过也。值 上谒 庙陵。病不能从。则必明烛起坐至曙。闻还宫然后始寝。病亟。犹手阅文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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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署不倦。家人谏止之。公曰。一日在职。当尽其责也。公善词章笔札。所著有竹里藁若干卷藏于家。配贞夫人李氏。通德郎万徽女。男殷老郡守。女适洪秉哲进士。郡守男履久。铭曰。
公惟厚德。貌颀识明。确于吏职。敦于士行。受 圣主知。自致功名。维时群从。同列朝右。高幢朱轮。比宋五窦。 眷庇深隆。谗说莫售。公自感激。不惮奔奏。维其有始。以有其终。维能有约。能受其丰。刻诗贞珉。表厥墓宫。
司宪府大司宪俞公神道碑铭
公讳彦民。字伊天。俞氏本为杞溪人。七世祖讳绛。户曹判书。方陈复昌,尹元衡用事。守正不附。几及于祸。曾祖讳晰。缮工监监役。 赠吏曹判书。祖讳命弘。礼曹判书。为 肃宗名臣。辛壬士祸作。退居湖中之竹里。卒谥章宪。考讳受基。以孝 赠司宪府持平。及公贵。加 赠吏曹参判。妣贞夫人金氏。农岩文简公昌协之女也。公少受学于章宪公。事君行己。刚直自任。尤好名论。至义有当为。人莫能夺也。先是 英宗末年。特旨复贼臣李光佐,赵泰亿,崔锡恒官。赵忠翼公孙荣顺上疏陈不仕之义。遂下乡。 上大怒。窜荣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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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塞。促两司请加律。除公都宪。公慨然曰。荣顺所言。国家大义理也。此岂可诛耶。即日疋马出江上。违召牌。 上愈怒。夜下教以为俞某逆无道。当用极律。明日出 御崇礼门。拿公入。左右皆股战莫敢言。公囚服入庭。雍容上供。无毫发错㥘。凡问三四。或口对。或呼纸笔书。文亦滂沛。问郎至不能受书。 上心异之。默然良久。 命解枷。拜而出。满城观者无不耸动感泣。以 上之终不杀直臣为盛德。而公之不挠于死生祸福为君子也。至今有道其事者。公举壬子进士。初除义禁府都事。升直长。屡转为刑曹佐郎。未几。登庭试丙科。拜兵曹佐郎。出掌湖南监试。乡士入场。辄叫噪作乱。前掌试者。每于昏夜。脱身驰入。犹恐不免。公至。士拥马首争讼者。为数千人。公立道上。正色责之。皆散去然后。按辔徐驱而去。至毕试得帖然。未还。授司宪府持平。除吏曹佐郎。转侍讲院文学。请召儒臣李縡,朴弼周。辅导 东宫睿德。迁司谏院正言。出为横城。选入弘文馆为修撰。 英宗二十三年。朴文敬公弼周造朝进袖劄。历陈建 储时群凶危逼之罪。仍请载之大训。颁示中外。 上意颇向纳之。而朴文秀投疏斥之。朴公遂去。言事者相继而罢。公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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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戒 君德。仍言文秀之罪曰。臣窃念 殿下讲学。本乎心法。春秋跻于耳顺。而克治之效。吁咈之盛。殆不从欲。此由持养之工夫未深。 上下之情志不孚。邹圣所谓好臣其所教。为 殿下自圣之病。而无人乎缪公之侧。又沮贤者肯来之路。匡正之言不闻。喜怒之偏得以专行。以至于此耳。顷者朴弼周之疏。欲使数十年已晦之义理。复明于天下万世。 圣心庶几开悟。而朴文秀投进悖书。使弼周不得安于朝。宁不痛哉。谏臣之论斥文秀。持议甚正。而冢宰郑羽良。检用文秀如故。不有执法之论。专肆党私之习。羽良性本倾邪。又无地望。而 殿下过加拂拭。畀以铨衡之任。羽良当思报答万一。而乃反求媚凶徒。阴济反侧。其所用意。不忍正视。此而不严斥。则将为 国家无穷之忧。特施谴罢。明示好恶。断不可已也。疏入。 上以公有党心。命改正其职。校理尹凤五等。力请收还。后又因大臣言。 上意稍解。欲复用之。而羽良子致达。尚和缓主。权势倾中外。其党必欲中伤公矣。人有诬公尝怒一吏。批其颊为失仪。 命递职。差日记厅郎厅。癸卯。伪科人来为提调。公耻之。引义不出。明年。除南平县监。县有砥石洑。旧筑土城几五里许。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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溉民田二千馀顷。至是为大水所坏。并人以没。而生者亦废农流散。公招邑中父老议修筑。皆以役巨为难。公乃作文晓告。发民丁僧徒。指授方略。躬自暴露督饬。凡九日堤乃成。又捐官廪。为民纳漕税谷五百斛。南人去而益思之。会妖人李泰系狱。朝士辞连者众。羽良嘱台谏谓泰文书中有公书札。公子汉云击鼓讼冤。事下义禁府查阅。泰文书竟无所得。然其后言者论之不已。明年。拜司谏院献纳,司仆寺正。兼汉学教授。出顺川郡守。入为 世子辅德。迁北道兵马评事。是岁。追上 肃庙徽号。公用大祝。升通政拜同副承旨。 上尝问韩琦,范仲淹优劣。公曰。韩琦德业。实为宋之名臣。而仲淹则尤有功于斯文。宋朝道学之名。始于胡瑗,孙明复。而盛于周,程,张诸子。孙,胡皆是仲淹门下士。横渠又被其诱掖。从事于中庸。此朱子语也。 上自是知公有博学。后尝顾谓 东宫曰。此人汝其留意用之。参议兵刑两曹。乙亥狱起。以大司谏入侍 帐殿。启言朴文秀之名。屡出于前后诸贼之招。而曾不一问。两司诸臣。又默然退伏。请罢职。上允之。拜左承旨。时 庄献世子代理国政。公入对言 邸下方讲孟子。七篇宗旨。即遏人欲而存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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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天理固有。故谓之存。人欲闯发。故谓之遏。遏欲存理之要。又在于求放心。深愿省察焉。 世子动容嘉纳。除庆州府尹。未赴递。又除谷山后数年。拜成均馆大司成。转礼曹参议。又为安州牧使。郑弘淳为吏曹判书。以公拟三铨。持平李海镇复以李泰事诋公。言者欲斥逐弘淳。而意不在公。然公犹弃印符归。 上召问诸大臣。洪凤汉,金致仁等皆言泰事前已经查阅。无所得宜。令还任。已而拜吏曹参议不就。除户曹参议。迁左承旨。大臣请以李福源权道升资。 上曰。俞某亦铨曹久次。见其貌已白发矣。并为加资。左议政韩公翼谟曰。宰相须用读书人。 殿下诚得人矣。明日。进都承旨。 上命读御制。叹曰。闻读书声。可知有学识矣。拜礼曹参判。授司宪府大司宪,同知 经筵事。后二年。拜江华府留守。为政清严。数建利害。修仓库筑城及制财用出入之要。皆有条法。庙堂多所施行。还朝。屡除大司宪。及坐赵公事废退。公益无意于世。杜门不与人往还。惟以诗酒自娱。未几以疾卒。癸巳三月十六日也。享年六十五。四月某甲。葬于木川葛田村。公娶德水李氏司谏寿海之女。子汉云出为伯兄之后。继子汉石县监。汉云子老柱。女适府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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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宅圭,监察李英远,士人徐有鼎。侧室女二人适李溶,沈羽镇。公状貌魁梧。长身美须髯。善饮酒诙谑。然性确然有守。不为权势威福所挠。故 上知其难。终亦赦之。而为流俗所忌。卒郁悒不得展其志。 世子赞善宋公明钦追削官爵。金相国致仁窜南海。台谏希旨。连请重律。公时为都宪。叹曰。未见其人之可罪而随众攻之。吾不为也。终不动。及不参赵公之启。祸且不测。子弟亲友。皆涕泣请诀。公谈笑自若。无几微见于色。事亲以孝。生事葬祭。皆合于礼。兄弟之贫者。分俸禄置田宅。皆有恩义。推而及于人。见一善称道之。惟恐人不知。不善者。则辄面折之。改然后已。文词淹博。直写胸中所欲言。尤长于诗。有石隐集若干卷藏于家。铭曰。
君子之刚。不夺其志。士方平居。高谈名义。祸福临之。鲜能自异。允矣俞公。君子之刚。公斥壬人。扶我贤良。公犯 上怒。严其堤防。视彼刀锯。不挠不恇。赦而不杀。 英庙之明。其身虽屈。不泯者名。有碑于隧。博士作铭。古之遗直。尚有典刑。
罗井碑
新罗为国凡三姓。朴氏之立。在汉之世。其后昔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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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袭。昔自脱解。多尚干戈。取胜诸国。金传三十八世。至敬顺王。以国献高丽。自此三韩为一。昔以武力相守。金以揖让逊国。皆可称于后世。而东人于慕朴氏也尤切。以其肇创之功甚大。而仁义之入人者深也。新罗今属为庆州府。距治南七里有井。世言始祖王诞降于此云。王姓朴。讳赫居世。以汉地节元年生。十三。屹如大人。为六村长所推立以为君居西干。国号徐罗。初古鲜遗民。分居东海为六村而无君长。高墟村长望井上有异气。往视之。有卵如瓠。剖之得婴儿。浴于东川。仪形端美。身生光彩。遂收养之。至是推而立之。以朴为姓。东人语以瓠为朴。故仍以称之。五年。立阏英为妃。妃有令德。八年。倭人欲犯境。闻王与妃修德乃还。十七年。王与妃巡六部劝农桑。十九年。弁韩来降。二十一年城成。三十年。乐浪人欲袭掠入境。见民不夜扃。相谓曰有道之国。不可犯也。撤兵而归。三十九年。马韩王薨。左右说王曰。马韩前辱我。今宜因其丧伐之。王曰。幸人之灾。吾不为也。遣使吊之。五十三年。东沃沮之君。献良马二十匹。时三国皆尚战争。王独行仁义。不务威力。远近诸国。闻风向附者甚众。王在位六十一年薨。寿七十三。以朴传王至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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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是昔金两姓迭相传位。又改徐罗为新罗。此王修德立国之大略也。新罗传三姓。历九百九十二年。虽史官之法不备。其行治兴废之迹。不可得以详也。而王以三韩首出之君。仁义创邦。百姓无不归心。天之所以笃佑其生者。岂偶然也哉。昔氏之强。金氏之顺。皆本于王之德。而享国之长远。后世无比焉。今之称京师大家。朴氏居多。而其散在四方者。皆以王为祖。保其家世。金亦为大姓。多出名卿大人。而独昔氏之子孙。世不知其所在。岂朴金之德最厚而然欤。抑报施之道。适然异也耶。 本朝自 世宗时。始修崇报之礼。建庙于州南而祀之。 英宗二十七年。命大学士赵观彬撰墓碑。盖仿周家三恪之义也。 今上二年。公辙按节岭南。朴氏诸人谓井旧湮没。易失其传。来请记迹之文。井固传疑之说。而即地而思王迹祖功之所由本也。为其后世者。乌可以废也。铭曰。
维罗有邦。以朴为姓。昔杰金逊。永续厥命。王既神圣。阏英为妃。粤自初生。天与人归。骊见于井。有卵如瓠。中有婴儿。其泣呱呱。简狄生契。姜嫄诞弃。帝眷首出。肇锡仁智。乃立为长。乃巡六部。乃劝农桑。奄有东土。辰弁二韩。乐浪暨倭。玉帛来庭。修文偃戈。维玆徐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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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姓相传。朴蕃以衍。由德而绵。彼洼者井。穹然有碑。刺史为文。维尹书之。自工趋事。风雨以和。州无夭厉。谷果贱多。父老曰噫。神不远吾。耿耿祉哉。其不可诬。
鸡林遗墟碑铭
新罗无史。非无史也。由世之人不读也。新罗传朴昔金三姓。立国为千年。鸡林即阏智诞生之地。今属岭南之庆州府。世之以金为氏者。皆以阏智为始祖。东人至今传其地。而至其世次沿革之载于史者。或未详焉。今因其铭碑略识之。初脱解时。鸡林得金椟。开而视之。有小儿在。乃收养之。名曰阏智。赐姓金氏。阏智七世孙味邹娶助贲王女。王无子。味邹遂代立。号为尼师今。自味邹历柰勿,实圣至讷祇。是为麻立干。教民服牛车。讷祇薨。子慈悲立。慈悲薨。子炤智立。始开市肆。以通四方之货。炤智薨。子智證立。禁人殉葬。命州郡劝农。始用牛耕。定国号曰新罗。改方语尼师今麻立干称王。制丧服。王薨谥智證。谥法始此。子法兴王立。颁律令。制百官公服。称年号曰建元。历真兴,真智。至真平王无子。女善德王立。遣子弟于唐。请入国学。善德薨。真德王立。真平母弟国饭女。始仿唐制为官服。遣使告破百济。王自制太平颂。织锦文以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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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嘉之。始行中国年号。真德薨。太宗武烈王立。真智孙。与唐将苏定方共灭百济。武烈王薨。子文武王立。令妇人服中国衣裳。与唐兵共灭高勾丽。颁历法。铸百司州郡印。文武王薨。子神文王立。遣使入唐请礼典并词章。则天后令写吉凶要礼。采文词涉于规诫者。勒成五十卷赐之。自神文历孝昭王。至圣德王。始造漏刻。历孝成,景德,惠恭,宣德。至元圣王。定读书出身法。自元圣历昭圣,哀庄,宪德,兴德,僖康,闵哀,神武,文圣,宪安,景文,宪康,定康,真圣,孝恭。至敬顺王。以国降高丽。王子以为不可。王曰。寡人孤危。势不能全。使无辜之民。肝脑涂地。吾不忍也。乃遣侍郎金封休上书称臣。国遂绝。金氏历三十八世。凡六百二十六年。盖承二氏创守之后。享国最长。其礼乐文物。自此稍稍起矣。自新罗始通唐。时中国史官之法立已久矣。而东方僻陋无文章。其事多不传。高丽金富轼撰罗史。其书略具。而学者不专治东史。又其板本久而刓毁。行于世者几希。君子甚惧焉。公辙之按岭南也。参奉金成杰。自庆州来谒。请鸡林记迹之文。善哉。其推本而虑远也。地固可传也。而事有大于地者。乌可以不书也。孔子生于周。而曰丘殷人也。自以微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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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也。又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文献不足故也。今金氏之散在四方者。毋虑千百家。而皆以新罗为祖。与孔子之于殷无异也。岂可言夏殷之礼而杞宋之文献不足徵也。后有善读此碑者。庶几取以补史之阙也。铭曰。
维罗有都。曰彼东京。凤栖紫玉。伊水流清。球琳琅玕。有鲂有鲤。其服尚素。彼都人士。有女鬈发。北其髻兮。厥俗朴厚。礼尚拜稽。婚姻之好。维酒与食。君子攸居。乐国乐国。维岳降神。生崔及薛。暨暨角干。用张我伐。既文且武。四方为宪。人文肇辟。才彦滚滚。朴始厚基。昔又强干。暨称新罗。文质彬焕。厥初之生。诞于鸡林。金蕃以衍。式至于今。何德之厚。何禄之长。本支百世。俾炽俾昌。铭采风谣。文以记事。方伯之职。子孙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