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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斋全书卷百十六
弘斋全书卷百十六 第 x 页
弘斋全书卷百十六
 经史讲义五十三○纲目[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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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武帝]
梁已亡矣。而王琳则犹系之梁何欤。韩亡而张良有复雠之心则复书韩。陈亡而叔慎有复雠之心则复书陈。王琳之系于梁者。亦以琳心之不能忘梁。必欲复雠。而史所以不绝于梁也欤。若曰为故国复雠者。必系于故国云。则孙文明以齐之故臣。夜入梁宫。为齐复雠。而不系以齐。乃曰盗入梁宫。为国复雠一也。而系梁于王琳。书盗于文明何欤。
 
幼学徐玧修对。系梁于王琳者。乃陶潜系以晋之义也。书盗于文明者。乃陈伯之书以反之意也。王琳不臣于陈。治舰于郢。三军缟素。千里连魏则系之以梁。所以许之也。文明则不过涪陵嬖臣。始无一言纳讽。末乃逃死偷生。未知乘夜入宫。果出于复雠之计耶。特书盗字。所以深斥之也。
古之岩穴之士。虽高尚其志。至于三聘。则亦多幡然而起。如韦夐之十徵不屈。岂非太过者乎。当其时有何不可仕之义而然欤。自量其才之不足欤。先知其国之将乱欤。身既不出则言亦不可出。而晋公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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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访也。忽以甘酒嗜音峻宇彫墙之语。触忤而取其怒。何其与君子括囊之义异欤。
 幼学李是镐对。伊尹三聘而起。诸葛三顾而出。以其时之不可处也。韦夐之时则周公废魏之馀也。宇文杀赵之时也。其国之危亡。可立而待。十徵不就。其有得于时止时行之义欤。虽然危言危行。孔子之所戒。而韦夐恨未得括囊之道也。(以上陈武帝)
[陈文帝]
临雍养老。为国之盛典也。自汉明至周高祖。行之者惟四君而并特书之。书之果皆美之。而无古今之优劣欤。其几席升降之序。袒割爵酳之礼。周之多仪。殆胜于汉。而于谨之格言嘉猷。亦非桓荣辈所及。则后辟之典章诚礼。反复胜欤。抑史氏之纪载。或详或略而然欤。或以其政事赏罚。举不由己。独行礼文之事。谓之似是而非欤。夫岐周王业。实基于西伯之善养老。而东京士气之振作。亦由于桥门之环听。则王政急务。孰大于崇儒尊老。而乃反以似是而非非之者何欤。于谨所云从谏。守信。信赏必罚。三思九虑勿使有过等语。何莫非人君警惕体念处。则谓之不及于大节者。抑何欤。
 进士李教明对。临雍养老。人君之盛典。而成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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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惟东汉之明帝。后周之高祖。曹魏之髦。后魏之文行之耳。彼四君者。掇拾三王之制。贲饰五更之礼。紫阳之笔。固其宜矣。后周之仪文。比汉时殆胜。于谨之嘉猷。较桓荣差过。而此专由于纪载之或详或略。未必后辟之反胜于前而然也。且后周则只循虚名。徒归假饰。自是养老之影子。而似是而非者也。于谨之谟。嘉则嘉矣。未闻大道之要本原之工。所谓不及大节者此也。
此曰刺闺取外事分判。所谓刺闺。果是何官。或曰如刺史之刺字。刺察宫中之职也。或曰在闺中刺取外事之官也。二说未知孰是欤。
 幼学郑文晋对。刺闺命名之义。虽不敢详论。以文势观之。似是军国急务。就闺中刺取以奏也。戴皓从军诗曰长安夜刺闺。此亦非刺察宫中之谓也。(以上陈文帝)
[陈主伯宗]
师知受遗辅政。见顼之握兵在内。苟欲出顼于外。则当上禀太后。除一刺史。则顼可以俯首就藩也。或曰顼若就藩则叛虽迟而祸必大。然则师知以柄国大臣。进退与夺。在其手耳。当去顼兵柄。增封食邑。使之释权就第。则可为两全之道。而今乃养虎于内。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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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后。自取反噬之祸何欤。
 幼学崔命龙对。刘师知之于顼。其处地之相悬。势力之相逼。虽知者亦末如何矣。虽欲入禀太后。外除刺史。太后必不听从。虽欲增封食邑。释其兵权。顼必不肯屈首就第。是进退与夺之权。不在于师知而在于顼矣。然则为师知计。惟当积诚矢恳。先见信于太后与陈主。然后始举顼也危逼之迹。反覆开陈。而徐图释兵之策可也。
斛律氏之于齐。勋高戚联。门户之隆盛。虽汉之金张。何以加之。自古勋戚之家。鲜能保终者。富贵而骄溢也。金之戒其子大将军光者。其言尽能忠款质朴。夷狄之人。致富贵至此者有以也。夫光之贤。又不下于其父。而卒亦不免于及何哉。
 幼学李时会对。斛律金戒子之言。忠款质朴。足以卫身。而其子光不思所以减释权柄。戒满谦退。其贤虽不下于其父。岂得免覆灭之祸哉。且金但知外戚之祸。而不知勋贵之鲜保其族。可谓幸而免于身也。(以上陈主伯宗)
[陈宣帝]
古者多以物之色白者为瑞。盖自越裳之献白雉而已然。狼白于荒服之野而穆王得来。兔白于苻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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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而退之称颂。今又以白鹿为瑞。皆何所取而然欤。四灵为圣王之瑞。而曰苍麟曰丹凤曰玄龟曰黄龙。又何不以白者为贵欤。齐阿那肱闻龙见当雩之言。而惊问其色。彼以龙见。认作真龙者。固不满于一笑。而欲知其色者。亦将以白者为瑞也欤。
 幼学李镛对。物以非常者为瑞。麟凤龟龙。非常者也。雉兔狼鹿常者也。而雉兔狼鹿之白者。又非常者也。常则人常之而不知贵。非常则人希异之。于是称之曰瑞。此麟凤龟龙之所以为瑞也。亦雉兔狼鹿之白而为瑞也。至于四灵则其为祥也。本自昭昭。又不待夫色白而后始可为瑞也。且夫龙之见也。赤之感梦。青之纪元。均为瑞矣。惜乎。阿那肱之未达而问其色也。
按北史六月幸南苑。暍死者六十人。通鉴误以暍为赐字之讹也。考證谓朱子于晚岁。欲稍加更定而未果者。正是此类。书法以谓或曰暍死。而杀人以政。故纲目书杀。两说将何适从。
 幼学李元七对。六月而游南苑。已乖先王游豫之度。使其从官中暍而死。则杀之虽不以梃刃。其可曰非我乎。暍赐之讹。虽未及考定。而直书曰杀。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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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书法也。
晋武焚雉头裘。陈宣焚云锦裘。皆崇俭之意也。纲目之书之。或与之欤。抑讥之欤。
 进士李羲翼对。纲目书晋陈二君焚雉裘云锦。似与而实讥。讥其姑示敦朴于天下。而无实心以继之也。文帝衣弋绨。光武手不持金玉。而纲中不少概见。至开元二年。特书焚锦裘于殿前。即所以讥明皇无实德之可纪也。
常冠即今礼书所谓四脚巾。胡氏以为周家纱幞。此后世巾帻朝冠之所自始也。然则唐五代南北宋朝士所著是何冠。而其制与纱幞。果何如耶。
 幼学赵锡祜对。常冠即纱幞。而其所自来久矣。三代则为黔首之常服。两汉则为王公之雅冠。至武帝始为之服。自隋至唐。遂为盛制。南宋北宋仍作官服。此与礼所称四脚巾。同其四脚。而其制与用。实不同矣。
文章以表贵贱。先王之制也。不惟作为等威。亦应互用采色。殷人尚白。士服黼裳。汉代尚赤。史著皂衣。上下品制。截然有辨。未尝泯焉一色。隋则自天子达于庶人。混用黄袍。尊卑之殊。莫可识别。其义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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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学朴明进对。汉之贾谊。请易上黄之色。晋之明帝。特改尚黄之服。皆以明受命之本。寓彰施之意。则隋文之不有尊卑。混用黄袍者。不啻乖谬。此皆高颎,杨素辈之寡闻臆决。贻讥后世也。(以上陈宣帝)
[陈后主]
日月星辰。为天之文。山川草木。为地之文。词之有文亦然。必也淘汰修润。焕然而章。烂然而著。然后载道而道益明。纪事而事益备。今若恶文之有华。一切禁之。则是何异于责云罍之不为瓦樽。黼黻之不为草衣乎。隋文胥吏也。所好所能。在于簿书期会。遂以文词为不可用而斥之欤。三百篇比兴。多取风云月露。未闻以此为风雅之疵。李谔之言。又何其谬欤。
 幼学沈公益对。魏晋以来。俗贱实行。士悖实理。文失正音。词尚浮华。销浑厚雄健之风。竞靡曼绰约之态。是岂可与议于风雅彬蔚之文乎。然则隋文之诏去华艳。李谔之疏斥文词。果得通变兴废之道。而今若不问其得失真伪。工文者黜。美词者斥。则此又因噎而废食也。
李谔上书斥江左文体之弊。有曰连篇累牍。不出月露之形。积案盈箱。唯是风云之状云者。抽黄媲白。排比对偶。方欲矫人。而先自犯之。宜与司马幼之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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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艳。均抵劾治。而乃使颁示四方。则不几近于同浴而讥裸。抱薪而救火欤。
 幼学李在新对。谔之一书。亶由于矫弊之心。讥斥时文。勤恳奏对。同浴之嫌。虽不得免。而救时之意。犹可尚矣。
左传自王公至舆儓十等。奴是儓之类。则最为贱称。沙钵略始谓女婿而拜稽。卒乃大惭而聚哭。及闻隋言臣犹此云奴之言。始喜得为隋天子奴。夫女婿之耻而奴之喜者。不近人情。此说可疑。
 幼学李秉祜对。戎狄素无君臣之号等级之别。安知左传十等之制。中国最贱之称哉。及闻女婿之说而仓卒屈膝。且愧且恨。至于奴之称。特夷狄之常言。故受之而不辞。狼心兽性。喜怒无常。其耻其喜。亦何足论哉。
周礼荒政。给民种食。此九年之蓄而国用之馀也。未闻使民出粟。以备凶年也。且令每秋家出一石。每秋未必皆丰。而所出必准恒式。则民将先困。乌在其备凶年之意乎。义仓既设。荒政可备。而不出十年。关中之旱。民食豆屑。至于天子亲率饥民。就食洛阳。又乌在其设义仓之意欤。无乃胥吏侵没如胡氏之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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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欤。
 生员尹鼎炫对。义仓之设。在开皇五年。关中之旱。在十四年。其间不过九年。比之周礼九年之蓄。仅为三之一。乌得救关中万口之饥乎。至于胡氏之说。乃指州郡之仓。非指当社之仓也。义仓之设属耳。其储不敷。则其可以救荒之无效。专谓侵没之弊乎。
文王尽是忧勤。而年至九十七。则何尝以忧勤而损寿。武王年九十三。则可谓延年。而亦何尝安乐自逸欤。又况武王寿少文王四岁。则其说尤不衬当。郑玄何据而为此说也。隋主之日昃不倦。不害为美事。而史氏称不能从。有若非之者何耶。
 幼学严思近对。文武之寿。多四年而谓之损。少四年而谓之延者。固已可疑。而武王之自逸。尤非臣攸闻。郑注则迂儒之见。自拘于文王世子与尔三之言。傅会牵合。臣不敢尽信也。至于隋文则动以百司之文簿为事。神太用形太劳。易致损寿。故杨尚希之谏。专言大纲当责成宰辅。细务非人主所宜亲。则其言可取。此史氏之惜其不能从也。
夸吕以梁大同六年始立。距陈隋丙午仅四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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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安得曰在位百年。史氏所记。若是矛盾何欤。
 幼学洪大为对。古之称在位百年者。有据其实数者。有举其大数者。黄帝百年实数也。周穆王百年大数也。今夸吕之百年。亦论其政治而举大数也。
湖开为天下太平之兆。陈主宜喜之。而反恶之何欤。岂自知无道。谓其兆将在人而不在己欤。以江总,孔范之善谀。亦宜贺不贺。犹胜于乱世献瑞之臣而然欤。
 幼学金镇声对。临平开塞。系天下休咎。有似黄河之清浊。苟使陈主因此而惕然觉悟。罢临春结绮之构。黜江总,孔范之佞。则擒虎,若弼。未必渡江。而把来自己之奇祥。看作别人之兆应。不以修省。反欲厌胜。而谄谀之臣。迎合为事。总,范之罪。反有浮于献瑞矣。
吴孙皓丙申。临平湖开而吴亡。陈叔宝丁未。临平湖开而陈亡。二国之亡。果由于湖开之灾。而地理如此。天运可知。地理天运之所当然者。非人力之所可回者欤。若使二君。果能如太戊,高宗之遇灾修德。则地理可回。天运可转。而已开之湖复闭。将亡之祚复延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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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学成海秀对。明王建极则虽有灾异。可化为福。是以谷水溢而不害于贞观之治。涪江涨而无损于淳化之政。至若吴陈二君。不知警惕于临湖之开。故遂底颠覆而不自救也。(以上陈后主)
[隋文帝]
闾师党正之法。本与封建井田。相为表里。即所谓有里胥然后有县大夫诸侯方伯连帅者是也。及夫后代。殊宜。封建井田虽未可遽议施行。乡正里胥。固无所窒碍难通。则李德林以为为害最甚。果何所指欤。若其剖断之不平。由任选之失人。苟非其人。岂独里胥为然。刺史县宰。莫不皆然。然则刺史县宰。亦可废耶。
 幼学洪益敏对。属有长卒有正。此三代乡遂之法也。今之正长虽不若古之党正。有何窒碍之端乎。李德林之论非矣。
以受降而言则擒虎之功当居第一。以扬武而言则若弼之勋。亦为无双。果无优劣高下之可定者欤。俱置上勋。盖出于各满其心。欲息其争之意。而既耻居其后矣。亦必羞与为伍。果能无两虎共斗之患欤。韩擒虎幸而死耳。不然以二将跋扈之心。宁终无事欤。以汉高譬猎之意言之。孰为人功如萧何而当居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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勋欤。若弼之平陈七策。可以当之欤。抑发纵指示。别有其人欤。
 幼学任得常对。平陈之役。若韩若贺之功。求之于事而难于甲乙。则求之于心。高下立定。弼耻在后。而虎未尝耻。则弼之自知已明矣。虎与弼。俱为高颎之荐。则隋之人功。非颎而谁欤。
管音为六律之本。丝乐为五声之原。宫徵相和。正变互应。而调以之成。记曰五声十二律。旋相为宫是也。郑译用七声配五音。推演八十四调。深得损益相生之义。然黄钟为律吕之纲。八音度数。莫不取法于黄钟积实。而译之所议乐府律吕。只以七调。校勘七声而已。未闻先求黄钟之径围长短者何也。管子以下徵下羽为第一第二弦。宫为第三弦。而译之所捻琵琶弦柱。只言变宫变徵而已。不言下徵下羽者何也。
 生员李洛秀对。郑译非知乐者也。为律吕者。虽本之以黄钟。犹患分寸丝忽之差。而况求之于四弦之琵琶乎。管子所云下徵下羽。盖谓宫声居中。而徵羽居宫之下也。非谓徵羽之外。更有二声也。以译肤浅之见。其无所论。无足怪也。
均田即董仲舒限田之遗意。而古制之不复。谁昔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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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况南北兵争。天下凋弊之馀乎。隋文因地少人众。思以均田。夫贫者未赒。富者且困。未祛兼并之害。先惹骚扰之患。则所以便民。适以病民。犹复发使四出。断然行之何欤。古者一夫授田百亩。今每丁才五之一。而老少又少焉。此岂明王制民产之方乎。
 幼学柳运弘对。均比井田。意虽切而法愈碎。井田以夫而均田以丁。井田以百而均田以十。必欲每人而均授。即田而均分。则骚扰病民。必至之势也。苟求其要。莫若严立科条。痛禁兼并。则井田犹可行。况均田乎。
隋文即位未几。禁天下谶纬之学。扶正辟邪之治。若将复见。而曾不一年。忽以符瑞之书。颁示中外。先后政令之若是矛盾者何欤。若曰符图灵幻之说。祈天永命。夸耀功德。有足以诞敷多方云尔。则初何为而禁藏。若曰谶谣诡诞之书。傅会邪说。疑乱人心。皆可以立法申禁云尔。则后何为而颁示欤。至于特立高萧陈三宗。各修齐梁陈三祀。即圣王继绝世之意。则独于周初不立宗修祭何也。隋文周臣也。能厚于三国。而不能厚于周宗者。抑独何意欤。
 生员洪乐正对。隋文开国之初。外虽为辟邪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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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政。而见其国势不固。天命难谌。莫知所以奠安之策。故宣布灵感之志。姑为此夸耀之计。后世封禅之事。亦皆秦汉纬书之末弊也。何必深责于隋之君臣也。特立三国之后。虽不可与论于三恪之美规。而苟能因其已发之善而赞成之。则岂独周宗之不立乎。但庆则之谋出。而宇文之族靡遗。开国承家。小人勿用。其此之谓也。
董仲舒廷对言天下事。以汉之举孝廉而求直言也。王通当隋文之世。非有选举之令求言之诏。而以龙门处士诣阙。献太平十二策。近于衒鬻。胡氏以自处不重论之是矣。然此特责备贤者之意耳。岂可以此而轻其人哉。其后屡徵不起。辞杨素之劝仕。则终得出处之正。而亦可谓善补过者欤。噫。贾谊之治安策。犹见略施。而王通之策。未见采用。至于罢归。隋文真有愧于汉文。而王通之不遇。甚于贾谊也。自董仲舒以后。学问之士。不出久矣。陈隋之际。有此一士。岂不奇哉。天既生如是之人。使之不遇。虚老而死。抑何理欤。河汾教授虽不足与议于为后世开太平。而房杜之辈出于其门。佐唐宗一代之治。则天之生王通。实为李唐也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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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学尹翼培对。王通之轻身诣阙。猝然献十二策。可谓大本已失。不用而罢归。未必非自侮而侮也。河汾教授。亦不过续经拟圣。自取孔门莽贼之讥而已。其于明吾道开后学亦远矣。房杜佐唐之才。虽出其门。何足言渊源之有自耶。(以上隋文帝)
[隋炀帝]
散乐者。鱼龙山车等杂戏也。炀帝即位二年。徵天下散乐。乱亡之兆。已见于此矣。当时群臣。高颎一人外。无谏止者何欤。馀固不足道。牛弘事可疑焉。散乐盖自齐高纬有之。而自高祖受禅。牛弘定乐。悉放遣之。深恶夫淫哇之致乱也。及见炀帝之徵。含默无一言。何其与放遣之意异欤。高颎之见杀。在于三年。则竟以其谏徵散乐之事也。牛弘之不言。亦畏祸而然欤。牛弘贤臣也。隋史称其宽厚恭俭。学术精博。小学亦载其弟射杀牛事。意者宽洪有馀。而刚直不足欤。
 幼学李文在对。高颎之谏。牛弘之不谏。亦如宫之奇,百里奚之谏不谏也。然弘之职已至尚书。而徒欲全躯。不知自入于吾君不能之科。诚有愧于贤臣之称也。
裴矩访诸商胡。以其国山川风俗。撰西域国记。别造地图。穷其要害。从西倾以去将三万里。苟如其说。隋
弘斋全书卷百十六 第 375L 页
书地理志东西九千三百里。南北万四千八百十五里。两说若是其不伦何哉。炀帝之任矩远略。而史志之不取矩之图记。抑有其说欤。
 幼学韩在维对。裴矩之西域图记。不过张掖胡之所传。矩乃急于逢君之开边而增衍之耳。史氏之不取。所以戒后世之务荒远也。
倭王遗帝书曰日出处天子。致书日没处天子无恙。夫土无二王。岂有二天子哉。辞极倨慢。以夷侮华之渐见矣。以炀帝论之。遇倭书之悖慢。处之当如何。彼实有黄屋左纛。抗衡中国之心。则兴师伐之可也。彼以海岛为国。负险恃固。则虽未能遽兴问罪之师。遣一介使。据义峻责。贬其爵号可也。仪不及物。是曰不享。书辞之傲如此。则土物之贡。特虚设耳。在上国适足为辱。却而不受可也。不此之为。只诏鸿胪蛮夷书无礼者勿奏而已。顾何益于慑远之图哉。中国之待四夷非小事。而其处置得失。先儒不论何欤。
 幼学赵万元对。炀帝之待倭书。即季布所谓恶言不足怒之意。可谓得体。先儒之不论。其以是夫。
高句丽以蕞尔小邦。敌隋炀天下之兵。而终使隋军败绩。炀帝仅以身免。其战守之策。虽不可考。而至于
弘斋全书卷百十六 第 376H 页
乐浪玄菟。今为何郡。襄平南苏。今属何道欤。安市城或曰在辽东。或曰在鸭江东。又有安市即今安州之说。果是安州。则安是野中孤城。四面受敌之地。其所以独守不下。以御百万北来之师者。果用何计欤。萨水或曰今为清川江。乙支文德之潜师请降。宇文述之中流兵溃。未知果在此江。而清川即一衣带水也。尚何能倚为天堑。恃险出奇欤。纲目所载。既失其详。东史所录。亦多赝传。或于野乘佚史有可以考据者欤。
 幼学李晚膺对。高句丽小国也。而乙支文德破隋师三十馀万于清川江上。杀其将辛世雄。如摧枯拉朽。何其壮也。孟子曰地利不如人和。诚哉是言也。但恨文献无徵。不能详其战守之策也。乐浪今之平壤也。玄菟今之德源文川也。襄平南苏。俱在辽东。今属奉天府。安市城亦辽东属县。而后人妄欲求之于鸭江之东。诚过矣。萨水即清川之一名。乙支之潜师请降。宇文之中流兵溃。俱在此江。而今则不过一小津耳。无乃古之大江。今或堙而为小耶。抑古之渡涉在下流广阔处耶。山川变易。沿革无常。以臣謏寡。不敢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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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寂,刘文静相与同宿。见城上烽火。寂叹曰贫贱如此。复逢乱离。何以自存。文静笑曰吾两人相得。何忧贫贱。夫两人皆当时俊杰之士。宜若磊落不苟。而乃其志厌贫贱思富贵。何其陋也。然则其赞晋阳兴师之谋。非真激励大义。亦出于图富贵之计欤。大丈夫生于乱世。不肯草间求活。则攀龙鳞附凤翼。垂功名于竹帛。当如邓禹所志。何可区区以爵位温饱为念乎。裴刘立心如此。故为后日争功之端。而文静所以取祸者欤。
 幼学李永甲对。刘文静磊落之才。裴寂阘茸小人。岂真与寂同其志耶。盖当时起事之权在高祖。而欲说高祖。非寂莫可。故其曰相得。所以结之也。不然则文静之视寂。如鸿鹄之视燕雀耳。岂肯枕臂交肘。区区于贫贱之叹乎。若其不能全保。特高祖之过。不可专谓文静之自取也。
善棋者争一著。善谋者争一策。能者得之以兴。不肖者失之以败。孝和劝李密西袭长安曰不早为之。必有先我。密不能从。未几唐太宗劝高祖先入咸阳。号令天下。而王业以成。卒如孝和之言。知谋之士所见略同如此。胡氏乃谓不如坚守晋阳。是策也太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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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谏止者。而胡氏乃以为良策。孝和能策之于未然。而胡氏反訾之于已然。知愚之相去。何翅三十里之远也。
 幼学柳顼对。兵家事有正有诡。汤武用其正。而唐宗用其诡者也。儒者正论。常在于成败之外。故胡氏于事过之后。独主坚守晋阳之策者。似以此也。
徐洪客之事。吁亦异矣。若隐遁山野。无意于世。则初何为而献书李密。以示天下大计。若怀抱利器。常自郁郁。欲遇时一试。则又何为而终身不出。莫知所之也。乍现复隐。以绝踪迹。是其志安在。观其所言。则米尽人散之忧。乘锐进取之图。可谓善料形势。而至于独夫二字。实得奉天讨之义。然不明言以弑逆声罪为正名之意。则是不及于三老董公者欤。或曰一言偶中。未必经纶之满腹。狂生意态。又或隐现之无常。则胡氏比之于鲁仲连,黄石公过矣。
 幼学蔡显国对。秦汉以后。高蹈之士。莫洪客若也。隋广之罪恶通天。林士弘,徐圆朗辈纷然而起。师出无名。而独夫之说。始发于徐生之口。则李密之义旅有号。而三老遮道之言。复见于百世之后矣。其始现终隐之迹。比诸鲁连黄石。如合符契。此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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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生无常之态。而平日腹里无所经济者乎。
所贵乎平常者。以其恒久而无弊也。诡异惊人之事。能震动一时之耳目。而其流也不能无弊。唐时娘子军其事绝奇。可使拙男丧胆。而太平安乐之祸。未必不兆于此。故反常之事。君子不以为贵。
 幼学许皓对。柴氏妇生长于化家为国之时。习见于战阵戎马之事。自谓娘子军。以指挥三军。临阵对敌为能事。其父其兄不惟不之禁。生而藉其力。死而以虎贲送葬。可谓无耻之甚。而唐室闺门之不正。亦未必不由于此也。(以上隋炀帝)
[隋恭帝]
杨广之死。以是年三月。则是年之为大业十四年自如也。今直以侑之义宁侗之皇泰等。纪元列书。而大业年号则独阙焉者何也。
 幼学吴泰曾对。通鉴汉建安二十五年。直书魏黄初。章武三年。即称建兴。朱夫子以为于君臣父子之教。所害为大。则今杨广之死于三月。而不以其年属之大业者。岂明于彼而忽于此哉。盖晋零陵唐济阴之终其世而揭年。乃史家之定例。大业十四年之独不纪年。别起义例。以彰诛恶之微旨也。
史氏谓李密似项羽。若使项羽果似李密。而又当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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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之时。则其当起兵江东。不能直入秦都。低回一方。剽窃郡邑。终又乞降于秦子婴欤。
 幼学俞翼柱对。羽与密。皆秦隋之叛逆。而密则一朝革面。为国讨宇文化及。其气力勇悍。堪比于羽。顾其回顺讨贼。则高出羽之上矣。(以上隋恭帝)
[唐高祖]
唐祖得国之正。不如隋文。出治之本。不如隋文。勤学好文。不如隋文。节用崇俭。不如隋文。至于兴灭国继绝世。尚忠义保功臣。亦不及于隋文远矣。况刘文静无罪而见杀。宇文士及,对德彝。无功而被擢。置乐工于朝。与卿大夫杂处。凡此数事。皆隋文之所不为也。然而隋文二世而止。唐祖开国垂业。传世至三百年何欤。唐祖诛无道隋。应天受命。非如魏晋之为。而纲目书以自为大丞相。自加殊礼。自为相国。又于即位之日。不曰即皇帝位。而曰称皇帝。与魏晋同其例者。抑何义欤。
 幼学李永晋对。隋唐享国之脩短。不在文帝高祖之贤否。而在乎炀帝之暴淫。太宗之仁义矣。至如纲目之书称皇帝。盖高祖之遥尊炀帝。迎立代王者。名义不正。周遮掩护。蹈袭晋魏之馀习。终焉僭夺之同归。故不能无一字之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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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之失望。终而过望者。人无不服。始之过望。终而失望者。人鲜不背。汉高用之于黥布而黥布颠倒。唐祖用之于李密而李密反复。此皆已然之明验也。唐祖之于汉高。智略度量。不啻在其范围之内。则固无怪乎驾驭之失其道矣。太宗之智。足以看破。而无一言助之何也。以其时在伐秦之役而未及言耶。虽未及言之于前。未可以善处于后耶。使唐祖牢笼阖捭。一如汉高手段。则李密其将不反而为之用耶。收抚山东之举。当在秦王回军之后。而亦不之言。岂言之而唐祖不听耶。
 
生员金愚淳对。汉高之于黥布。以利而不以德。唐祖之于李密。以力而不以仁。其颠倒牢笼之术。虽有彼胜于此。而不得其心悦诚服则一也。故叛有迟速。而同归于叛矣。且李密之叛。实太宗使之也。密之降。不过一时图生之计。而见薛仁杲之斩。则密更无所求。安得不叛哉。信越夷而黥布叛。仁杲斩而李密背。势固然也。
受命之主。一言一动。皆为后王法。而唐高祖开刱之初。以舞胡为侍郎。乌在其诒燕之谟哉。闻李纲之谏。答以业已授之。不可追。则尤是遂非之甚也。知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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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改过不吝。为帝王之盛节。而高祖于是乎两失之矣。
 生员洪志燮对。唐祖滥爵之失小。遂非之失大。官一舞胡。固非诒燕之谟。而若使当时克恢转圜之量。不拘销刻之嫌。则亦如浮云之过空。薄蚀之复明。不亦为嗣王法哉。
土地万世不变。丁口有时盛衰。定税以丁则稽考为难。定税以亩则检覈为易。故授人以田。而未尝别有户赋者三代也。不授人以田。而轻其户赋者两汉也。唐初租庸调之法。果何所本欤。受田百亩。纳粟二石。土出则岁输绢二丈。不役则日为绢三尺。是皆以丁为限。不本于三代。不袭于两汉。非先王什一之制。而马端临谓以良法。深斥杨炎之两税法何欤。
 生员徐鼎辅对。马端临虽以租庸调为良法。深斥两税。而又论租庸调之末弊。则反以两税为不易之法。前后之说。似若不同矣。
赋税之必视田租。古今不易之经法也。三代之贡助彻。亦只是视田而赋之。未尝别有户口之赋。两汉之制。虽不及三代授人以田。而无户口之赋则一也。唐初始定租庸调法。以人丁为本。一曰租。丁男一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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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百亩。但岁纳租粟二石。二曰调。每丁随乡土所出。岁输绢绫絁共二丈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三曰庸。每丁定役二十日。不役则日为绢三尺。及至杨炎行两税之法。而租庸调之法废矣。陆贽则以为租庸调之法。宗本前哲之规模。参考历代之利害。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法制均一。下不困而上用足。两税之法。每州各取大历中一年科率钱谷数最多者。定为两税额。惟以赀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马端临则以为因受田之名而重其户赋。田之受否不常。而赋之重者。已不可复轻。遂至重为民病。自两税之法行而此弊革矣。岂可以其出于杨炎而少之乎。由陆贽之言则租庸调为良法。由马氏之言则两税为良法。何者为正欤。大抵土地万世而不变。丁口有时而盛衰。定税以丁。稽考为难。定税以亩。检覈为易。两税之以赀产为本。未必全非。而陆贽之偏攻两税何欤。
 生员徐有本对。租庸调法。一以人丁课赋。而两税之法。犹得因地定税之遗意。苟明因地定税以丁课赋之分。则两法之利害。可决矣。徒见高祖太宗用租庸而升平。德宗行两税而板荡。陆贽君子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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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租庸。杨炎小人而刱两税。故虽以租庸为经常之法。两税为厉民之阶。而租庸则势不可行。一废不复。两税宋明仍之。官民两安。由是论之。两税之法。不可以刱于杨炎。行于德宗而废之也。
朱粲啖人以为食。饮血以为浆。绿林群盗之所未尝有。而不可一日容于天下也。不但不之诛。乃反宠之以楚王何欤。以其既降也。则降者不杀。非是之谓也。以其可畏也。则直一降虏耳。何畏之有。以其招徕他盗也。则彼且益肆其虐。效粲之为也。于斯数者。终未得其说。而毕竟至于王使见杀。亦不之悔何也。
 
幼学李宽基对。朱粲特一绿林之雄。而困蹙自投者也。以不杀降之义。姑赦其罪。不害为大度。而乃反宠之以楚王则过矣。然其党之染恶于粲者。有难一一招怀。故赦以封之。要令聚散之盗。怯于粲而不动欤。唐祖此举。虽若反于常理。而亦可为帝王之权也。
苏世长侍宴披香殿。酒酣谓唐主曰此殿是炀帝之所为乎。盖谲谏也。人臣进言。各有其道。或纳约自牖。或王色直言。谲谏非正也。唐祖大度。虽不及汉高之责萧何。继隋而兴。前鉴不远。则亦岂至于听我藐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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躬蹈覆辙耶。然则正谏可也。何必谲谏为哉。谲谏也讽谏也。在昏辟则可。不当施之于可以理夺之君。而魏徵昭陵之对。亦不免此病何也。
 进士尹致猷对。谲谏讽谏。亦各有其时。非由其君昏明之如何也。且世长谲谏之中。亦有纳约之义。直言之风。因前车之辙而谏之者。纳约也。举亡国之事而谏之者。直言也。
僧道者。僧尼与道士也。傅奕之疏。只及于僧。而沙汰之令。并下于道何也。盖释迦之教。宜于西方。而不宜于中国。在西方则行之。在中国则斥之可也。释迦本意亦岂欲尽化中国而从其教耶。迷而不返。即中国之过。而非佛之使之然也。西之为域。在时为秋。在五行为金。其地净其俗素其人寡欲。一夫一妇。以终其世。年谷长登。不见三灾。此之谓净土乐界。而不可与中国同其教也。是故其心主慈悲。其教主清净。王守仁所谓佛者夷狄之圣者。诚独得之妙见也。至于三途六道。特佛之糟粕。而斥之者每于此龂龂。宜其斥之愈严而其说之愈肆也。退之佛骨表。亦未免此病。如欲道其道于西。而人其人于中土。不烦言语诏令。而同归于化。则当何所先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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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士李㷞对。诋佛之论。但明之以理。不必驱之以法。释与道一而二。二而一也。汰僧尼则当并及道流。岂可如魏太武毁寺刹而好寇谦之。唐武宗汰僧尼而好赵归真乎。佛书以中国为南潬部州。而天竺诸国。皆在南潬内。以佛眼观四大部州。如在闺闼。岂不欲一视而并化哉。王守仁所谓圣人者。不过谲言几谏。以讽武宗也。盖秦汉以来。无人就自己上理会。而佛氏之徒。独先窥见此意。直令人求心教人。退之辈亦只见影子而斥之。不得真赃。如欲道其道人其人。则不过明吾心性。以悟彼而已。奚但明吾道于中国。亦将并化西方矣。
女主之祸。莫如汉吕后。而马,邓之贤。皆在于汉。后妃之贤。莫如长孙后。而武,韦之乱相继。其故何欤。世莫不以太宗为咎。然太宗家法。虽或不正。内家观感。多在后妃。则吕后之恶之止于其身。长孙之化之不延数世。岂不可疑欤。
 幼学柳之和对。后妃之贤不贤。固多内家之观感。而闺壸之齐不齐。专在人主之导率。古圣所以造端观刑。必责于人主之身者。良有以也。
唐太宗便桥之盟。与宋真宗澶渊之役。同是危涂。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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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万全之计。而寇准执靮而请行。萧瑀叩马而谏行。寇准之忠焉而事近徼幸。萧瑀之佞焉而戒切蹑危。两君之得失。即此可知。而二臣之忠佞。有若相反者何也。太宗之言曰方以至诚治国。耻以权谲御下。宜其持心接物。罔不以正。而至其试赂令史。发而欲杀。左迁李绩。留与太子。则谲而不正。太宗为甚。言与行之若是不符。果何为也。况今年毁隋宫殿。明年反更修之。其毁其修。曾不一年。毁之则初既惩鉴。修之则又复循辙。以太宗之贤。而政令之颠倒。其故何在欤。
 幼学郑元纪对。观人不得不执迹而论事。听言而知行。亦有迹同事殊。言是行非者。宋真宗之亲征。固是危涂。而不亲征之危。更甚于亲征之危。唐太宗则既无澶渊之危。而必欲犯狂寇之锋。此固人人而能谏也。若以叩马为爱君。执靮为慢上。则尚论之士。亦恐有执迹之失矣。至于朝责言者而试佞。夕诛令史之受赂。机权百出。而又以羁縻笼络之术。托强臣于弱子。虽冀其天下之无忧得乎。然则李绩之负高宗。非绩之罪也。隋宫之一毁一修。特其末节。而晚年政令。不翅落下。则其慎于始者。亦未必非权术中流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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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前习射。虽不足为帝王盛节。当是时也。天下甫定。突厥跳踉。顾何可忘武备耶。为师为将之语。不过是习气未除之语病。而推心置腹之谕。深得人君抚驭之大体。或人之谏。其亦浅之为知太宗也。子曰不有博奕者乎。犹贤乎已。匹夫犹然。况人主一心。攻之者甚众。与其亲宦官宫妾。曷若时引将卒。试其武技。以寓安不忘危之戒也。然后之论者。必以此少之者。盖以太宗欠处。在于将智有馀。帝略不足也。若使高光而有是举。则岂必疵议之耶。
 进士李汉德对。太宗殿前习射。实出居安思危之意。范氏讥之曰不以礼乐为先。急于习射。彼不知揖让之礼。驺虞之乐。皆在于射中也。论者又讥殿前非其所。而不亦愈于光武驰猎郊原。侵夜还跸之为累德乎。唐宗此举。可法而不足戒也。
四库之目。始于弘文。而六艺七略之名殆废焉。甲乙丙丁之部。多至二十万馀卷。其规模次第之详。可得历举欤。学士之选。极其一代。而文章之盛。终逊两汉何欤。岂气以时消息。文以时盛衰。非人力所可挽回耶。抑培养之失其道欤。三品以上子孙之充于馆生。仿于何制耶。太学贤士所关也。苟能教之有法。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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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兴则取而用之也。如木之取于薮。石之取于山而无穷也。何必径开馆生之路。以启躁进之习耶。唐世风气之浮薄。未必非弘文馆生之致也欤。
 生员金启河对。太宗之置弘文馆。盖盛制也。就论其规模次第。则秘书郎收四部图籍。分库而掌之。甲为经乙为史丙为子丁为集。而马怀素知经库。沈佺期知史库。武平一知子库。薛积知集库之类是也。至于操觚之手让美两汉者。此乃虞褚姚欧。元非班马董扬之俦故也。若以韩起八代。欧变一世论之。则可但归之于时运耶。三品子孙充馆生之义。仿于虞书胄子之教。周礼保氏之职也。太宗之于太学。未始不教导兴起。而又为此馆生之制者。可见其教亦多术也。
甚矣小人之难为近也。或人阳怒试佞之论。太宗斥之严矣。而诈伪之术。已不觉其渐染于心。曾不几时。乃有此密使试赂之举。甚矣小人之难为近也。向非夫人之言有以误之。以太宗之明。污不至此。岂待裴矩之言而后。始悟其非耶。
 幼学柳鼎养对。人君以眇然一身。处亿兆之上。岂得人人而试之。事事而察之哉。惟当正是心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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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而已。太宗不能正其本。而径欲救其末。至有使左右密赂之举。欲正人之枉。而不觉自枉其心。此非独阳怒试佞之言渐染之也。即其权数之术。所由来者渐矣。(以上唐高祖)
[唐太宗]
书曰慎乃出令。令𥳑则明。令久则信。明且信焉。则中材之主。庸愚之吏。皆可按而行之。而独奈喜事之辈。朝更夕改。至于繁积之甚。则虽有精明之士。亦无以遍习。而吏得上下以为奸。此刑书之弊也。唐之律令。定于太宗之世。而高宗已复增损格敕。曰留司格曰散颁格。武后有垂拱格。玄宗时有开元格。宪宗时有开元格后敕。文宗有太和格。又有开成详定格。宣宗又以刑律分类为门。而附以格敕。为大中刑律统类。是何更革之无常。科条之多门也。垂拱之格。固不足论。其他增损。各有得失之可言欤。历代律令。何代为最善。而何代为最弊欤。皇明之律。仅四百六十条。而终始遵用。无所增损。此实汉唐之所未有。而于其中果无古今异宜。窒碍难行之患否。我朝专用明律。此非论史空言。所欲闻者。切时之务也。
 进士李义用对。唐太宗慎于刑法。济以宽仁。所定律令。可为唐家之规范。而高宗昏懦。武氏残暴。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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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留司格散颁格。损而未𥳑。增以愈繁。至于垂拱格。尤无足道。玄宗励精而卢怀慎之所撰致鹊巢之休。宪宗英明而许孟容之所著有肃清之风。至于文宗之太和格详定格。增损而失宜。仁弱而失刑。宣宗之大中刑律统类。损益无常。少仁喜刑。皆失太宗之法。未免衰乱之归矣。自唐以前。皋陶之典刑。周公之制作尚矣。至如三闾之宪令。酂侯之法令。俱为一代之绳规。而其馀晋之赵鞅。秦之商鞅。徒尚刑名。专违遗制。历代律令之得失。槩如此矣。最是皇明之律。革胡元昏乱之弊。复先王中正之制。斟酌古今。错综得宜。行之至今。少无窒碍之患。猗欤我朝一遵明律。随时参酌。则当患律令之不行。何患律令之不备乎。
听于朝堂。如今之问启之为耶。抑无所可问。而俟上进止耶。盖想此法。似指轻罪而言。若重辟则岂可一不审按。反阻其面诉之路耶。
 幼学吕善质对。今之问启。亦犹甸师氏之遗制。周礼有爵者适甸师氏。礼使之道既尽。而亦可以听其面诉也。唐之听于朝堂俟进止者。虽有礼使之美。而一不审按。阻其面诉。则何以尽所犯者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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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乎。莫如适甸师之两得其宜也。
蝗不为灾。在于太宗之心。不在于吞蝗。心苟诚矣。蝗虽不吞。自可弭灾。心不诚矣。虽曰吞蝗。顾何益哉。是时太宗之心。只知有民。不知有吾身。宁欲自受其灾。而不暇较计于灾之弭不弭也。而论者或以太宗此举。出于好名疑之。未知如何。
 生员朴声汉对。天人感应之理。只是一诚字。今以吞蝗事观之。是岁蝗不为灾。则其心之诚不诚。不待辨而可知矣。藉或不能十分诚实。其为民受灾之意。亦不可全然无取。丁氏虽以好名疑之。臣谓好名亦自不易。
家给人足而无瑞。不害为尧舜。百姓愁怨而多瑞。不害为桀纣。此诚不易之格论也。然群臣上瑞。将以求合乎人主之意也。我之不欲。不令自止。何必以不得表闻。诏示天下乎。白鹊腰鼓之贺。尽堪一笑。亦当笑而斥之而已。又何必命毁其巢乎。好名之意。种种掩不得如此。此或说所以致疑于吞蝗之非诚也欤。
 幼学朴台寿对。世以唐宗此举。谓出好名之心。唐宗诚好名之主也。若避好名之嫌。则自无为善之路。唐宗之好名。不犹愈于庸君昏辟之不爱名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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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能于好名之心。推以扩之。亦庶入贤圣之域也。
文皇此诏。万世之令典也。一令之善。民德归厚。可不敬欤。但奴之于主。虽无异于臣之于君。子之于父。然君于其主者。亦吾之主也。主有反谋。无人告君。则为其奴者。亦岂忍以所忠于其主之心。不欲忠于其君于其主者乎。是必有十分道理在于这地头。愿得其说。
 幼学李昉运对。昔彭宠奴子密杀宠以归汉。汉封为不义侯。权德舆断之曰彭宠之叛国。子密之戕主。同归于乱。然则奴告主之禁。所以立人纪也。说者以为主若叛国则为其奴者。不可不告。是有不然者。假使其主谋叛。则涕泣而谏之可也。如其不听则先为自处。不见其获戾亦可也。岂可陷主于叛国之罪。自底于负主之咎哉。
史称太宗从魏徵行仁义之言。是岁大稔。斗米不过三四钱。太宗于魏徵之言。诚有虚受之美。而言之非艰。行之惟艰。求其立教兴化之实。则未知何者为仁何者为义欤。当是时。外户不闭。商旅不赍粮。取给于道路。此无异于隆古至治之世。其所谓仁义。果纯于王道而致此欤。斗米三四钱。自唐以后。不复闻焉。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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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欤。
 生员安光集对。体仁义则为王道。假仁义则为霸道。王道赞天地之化育。故书所谓百谷用成。诗所谓屡丰年是也。霸道致一代之富庶。故春秋大有年在于桓文之世也。唐太宗用魏徵仁义之说。是岁斗米三四钱。其所谓仁义者。虽不如三皇五帝之仁义。纯然一出于王道之正。而若其君臣上下。忧念元元。得四海之欢心。致天和之丕应。则果无异于隆古至治之世矣。一自唐宗之后。更无斗米三钱之世。此则治法施措之绥民生而格天心者。反有逊于假仁之唐宗故也。
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虽使均田之制行。兼并之弊息。终不可齐者。民之赀产也。受亩则均。而不一者勤懒也。计口则同。而无常者聚散也。昔饶而今窭者有之。前贫而后富者有之。近之在一二年之中。远之在十数年之外。一等变为九等。九等变为一等。等愈分而愈难辨也。唐之分等之法。恐为徒扰之归。而自三而九。著为定制。有何𥳑易之法。而防其虚实之蒙欤。
 进士申在阳对。分赀之法。实是别贫富均赋税之要道。然而分赀之际。虚实相蒙。九等之间。区别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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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且况法不徒行。必以德政为本。未知唐宗分赀之初。有何德政之先立其本耶。定赋之制。莫详于禹贡。而其归则曰祇台德先。诚使唐宗德先之。分赀次之。则自可无许多之弊矣。
太宗之念后不已。非溺于私也。非昵于情也。特以失一良佐。不闻规箴。为过时之悲耳。魏徵献陵之对。诚难矣。恐不如直斥其失之为稳也。在君之道则直谏讽谏谲谏。均之为爱我。虚己翕受可也。以臣而言则虽或所值之时各异。谲谏不如讽谏。讽谏不如直谏。傥于引登指示之际。正色而对曰献陵在焉。陛下何昭陵之望也云尔。则岂不辞正理直。而感回之为尤力耶。
 幼学李永禄对。谏君之道。莫如讽谏。故孔子亦曰吾从讽。彼魏徵昭陵之对。则能于谲而不能于讽。可谓不知谏君之道也。猗欤太宗之虚己翕受。不以谲为咎。而乃能毁楼也。
府兵之制。起于魏备于隋。唐兴仍旧损益。绰有规度。视周之因赋出兵。汉之置屯养兵。其制相与经纬。李泌所谓井田不行。兵农遂分。而惟唐府兵稍近于古者。诚得之。而施设未久。旋复中废者何也。将有骠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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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骑。果不悖于立司马之义欤。道有十二府有六百。亦果合于出乘马之法欤。居处教养。蓄财待事。动作休息。皆有节目。则今可一一考其说。而府兵废而禁军生。其因革得失亦何如。
 幼学睦徽中对。唐太宗略仿周汉之制。参以时措之宜。设置府兵。绰有规度。视周家之因赋出兵。虽似少歉。比汉氏之屯田养兵。不无差胜。故以李敬业之强。尚未涉关河之路。可见其兵力之所及也。及夫宿卫设而府兵废。则安史一呼而两京瓦解。节镇交乱而唐室不竞。此后辟不能遵守贞观之法故也。
国之兴亡。不以蓄积多少。则国无三年之蓄。国非其国者非耶。隋之洛口东都。固为李密辈所因。而然为国者若虑赍盗粮而不为之蓄。则顾何以备水旱供戎旅。而隋之亡。非亡于蓄积。亡于焬帝之恃蓄积也。马周之不陈先王委积之大道。而直攻蓄积之弊者。得无启人主忽备之心欤。且所谓人有馀力然后收之者。又何辞不达意也。古之赋民。自有定制。不以有馀而或加其赋。若曰有馀力而后赋之。则其流之弊。必至于民无馀力而后已也。太宗审于用言。不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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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而在昏乱之世。则由前由后。岂不为失言欤。
 幼学尹守真对。传曰百姓足。君谁与不足。又曰国无三年之蓄。国非其国。此乃互相发明。以民之蓄积。为国之蓄积也。然则马周所谓不以蓄积之多少。而在百姓之苦乐者。不必启人主忽备之心也。且所谓人有馀力而后取之者。即民有馀力然后收之。而不可强敛之谓也。
武氏斩马之对。雄则雄矣。以太宗之明。不悟其言之足为祸阶。而反许其壮。李淳风之言。亦可以不待物色而庶可得之。则不求于已在宫中之武。求之于以娘为名之外臣者。岂非反常之甚欤。数之不可逃。真如淳风之言耶。人事之未尽其道而然耶。抑其疑之。而以其美而不忍断耶。未可知也。
 业儒姜彝大对。武氏斩马之对。有驾驭一世。毒害万民之象。而太宗不之觉察。则其蛊蔽甚矣。淳风既炳其几。遂托术数。冀悟上心。其志亦深矣。惜乎太宗一误于武氏之对。再误于淳风之说。驯致乱阶。竟移国祚。后之议者。莫不以气数为说。而若使太宗正其始辨其渐。则虽百武氏。将何为哉。
崔卢诸族。自矜地望。至以妻族而陵其兄弟。败俗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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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太宗固当痛恶。思所以矫之。而矫之之道。亦惟曰用舍而已。有才有德者用。而无才无德者舍。磨以岁月。移其习尚。则不出数十年。将见其靡然从化也。今乃强以朝廷之威。第其高下之品。首以皇族。次以外戚。彼其肯摆脱既痼之俗。从事于一时硬定之志耶。是故诏令虽下。风俗依旧。适足以损国家之体。贻四方之讥。何其不思之甚也。虽然习俗者。圣人之所不能卒变也。急之则生变。故因俗而制治。吾之用舍。既不以地矣。犹且以地而相高。则又何道以济之欤。
 进士李星源对。唐初氏族志欲革流俗之弊。刱为无稽之法。行之未几。许敬宗谄附武后。改以后家为第一。武氏之族。布满朝廷。为法之弊。一至此哉。由是观之。门地取人。不若专尚才德。虽如王谢之华显。无才则弃之。虽如杜豆之寒微。有德则用之。弊俗自可变矣。
与夷狄相婚。汉唐之大耻也。太宗之始许延陀之婚。其亦不思之甚。而旋觉其非。则亦恐无不可绝之义也。但其意非在于耻其婚。而在于乍许乍绝。耗弊其国之计也。使其真出于觉非。明而诏之曰中国之与外夷相婚非古也。始于汉。至于我唐。因循未革。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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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别华夷严内外之道也。食言之过小。遂非之失大。其自今毋敢复言婚云尔。则有何不可之有耶。
 幼学崔命龟对。薛延陀未尝请婚而自我许之。未尝背义而自我绝之。唐宗于是乎两失之矣。许之既非则绝之是也。而谓之两失者。绝之不以其道也。
或曰今之凤凰城。即安市城。或曰未及凤城。三面其山而城其一面者。即安市城。何说为得欤。试以形便言之。凤城无山川险阻之势。而后说所谓安市城。山皆陡截。独缺其一面。诚万夫莫开之地。而至今旧筑宛然云。此无乃城主拜辞之地欤。但闻城中井泉乏少。难以持久。外此别有可徵欤。
 进士宋翼渊对。汉书地理志。安市城乃辽东属县。东人妄欲求之于鸭江以东。至以安州为安市。以此推之。凤凰城即安市云者。其亦以安州为安市之类也。盖闻安市城在凤凰山中。距凤城为十五里。此岂非未及凤城。三面其山之地耶。安市之坚守。非但险阻。实赖良将。昔耿恭守疏勒。飞泉能沾渴。则守城之道。亦不系于井泉之少不少也。
太宗自高丽班师。以不能成功深悔之。叹曰魏徵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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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使我有此行。当其东征也。谏者亦多矣。褚遂良之争焉而不听。李大亮之表焉而不听。徐惠妃之疏焉而不听。虽使魏徵在者。其能听乎。从谏在于我。不在于人。魏徵虽谏。奈其不听何。岂魏徵之契合。异于诸人。不徒以口舌争。别有回悟挽止之道欤。
 生员李游夏对。太宗征辽之役。虽使魏徵在者。恐未能止其行也。且使征辽而有功。则其肯思徵乎。观于不穷追薛延陀。而悔用徵言之事可知耳。然秦缪悔不用蹇叔之言。汉高悔不用刘敬之言。过而能悔。人主之盛节。太宗此言。犹胜于过而不悔者也。
羊脾才熟而天已明。是北极出地六十度以外之地也。过此则有三月为昼三月为夜之国。又过此则有半年为昼半年为夜之国。朝耕暮穫。见于周髀。昼夜反对。著于历书。地圆之理。确有可徵。而先儒犹不之信何欤。骨利干使者闻唐有四十刻夜。以为诞妄而笑之。所谓彼我异观更相笑者耶。南行二百里。北极低一度。北行二百里。北极高一度。若地非正圆。何以如此。苟无实测。徒以口舌争。鲜不为扣槃扪烛之见。此当以浑盖通宪法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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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士任履周对。晋天文志以为地形如棋局。朱子答或人之问。亦以为北方地角尖斜云。而终未得明的之论。及见吕留良黄极度辨然后。知西洋地圆之说。明白无疑。而北地昼长夜短之理。可以推测矣。然此非精于星历推步之书者。何可与论也。(以上唐太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