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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斋全书卷八十七
弘斋全书卷八十七 第 x 页
弘斋全书卷八十七
 经史讲义二十四○诗[四](甲辰选。李书九,韩商新,韩致应,郑东观,洪义浩等对。)
  
弘斋全书卷八十七 第 307H 页
[周南]
寤寐求之一句。与左右流之一句相应。朱子所谓先言他物以起兴是也。然集传释流之之义曰顺水之流而取之也。据此则流之之流。在既取之后。而求之之求。乃在未得之前矣。律以引类起兴之义。得不无牴牾者耶。近世儒者之说曰流者汎无定也。女子居家。靡有所适。如荇菜之在水。浮浮然无所定。故以荇菜为兴。此说似得诗人之本旨。未知如何。
 
义浩对。集传下文云彼参差之荇菜。当左右无方以流之。观乎当字之义。则朱子之意。亦未尝以左右流之一句。为既取之辞矣。
辗转反侧四字。先儒以为义极精切。可见古人下字之不苟。其所以下字精切之义。可详言欤。集传云辗者转之半。转者辗之周。反者辗之过。侧者转之留。此则以一字各为一义。而今考孔疏谓辗转为一义。反侧为一义。且引尚书帝犹反侧泽陂辗转伏枕之语以證之。则是其言固不为无稽矣。朱子之不从疏说。而必以一字各一义释之者。果有他据耶。
 
弘斋全书卷八十七 第 307L 页
义浩对。郑玄笺云卧而不周曰辗。据此则汉儒所释。亦皆以一字各为一义矣。
乐只君子之君子。郑笺孔疏皆以为指文王而言。欧阳公吕东莱皆宗其说。而至于朱子。独作自众妾指后妃之辞。且引小君内子之文以證之。此固为不易之正解。然诗之所称君子。如君子好逑。君子于役。君子阳阳。既见君子之类。皆属妇人指其夫之辞。未尝有称妇人为君子者。则此章之君子独属之后妃者。得无一辞异例之嫌耶。
 商新对。此诗既专言后妃逮下之德。则章内所称之君子。亦宜属之后妃。语类有以后妃不可称君子为问者。朱子曰以文义推之。不得不作后妃。若作文王。恐太隔了。观乎此则可以知集传之为正解矣。
螽斯二字。或并作虫名。或秖以螽字为虫名。而以斯字为语辞。何说为是耶。七月诗云五月斯螽动股。与此螽斯之文。互相倒置。故解之者曰螽斯之斯。犹鹿斯柳斯之斯。斯螽之斯。犹斯干斯稗之斯。惟其为语辞。故可以或先或后。无所不通。此说似得之。未知如何。
 
弘斋全书卷八十七 第 308H 页
商新对。尔雅云螽丑奋。秖称螽。而不并举斯字。则斯字之为语辞也明矣。
桃夭。集传引周礼仲春。令会男女之文。以桃夭为昏姻之时。然则此诗当作赋。而乃以为兴者何也。且经传所著昏姻之时。多有牴牾。孔子家语曰霜降而妇功成。嫁娶者行焉。韩婴曰霜降逆女。此则以秋冬为期也。夏小正曰二月绥多女士。白虎通曰嫁娶以春者。为其天地始通。阴阳交接之时也。此则以仲春为期也。后之论者。或主家语韩婴之说。或主夏小正白虎通之文。所据各异。莫之能一。今可以详辨其得失耶。
 商新对。家语嫁娶者行焉之下。又有冰泮而农桑起。婚礼杀于此二句。据此则自九月至二月。皆为婚姻之期矣。
一章之麟趾。二章之麟定。三章之麟角。固不无起兴之义。而至于公子公姓公族之变文分言。亦皆各有攸属。而互换不得者耶。且集传以公姓为公孙。孙之所以称姓。果何义耶。
 书九对。宋儒谢枋得之言曰曰趾曰定曰角。自下而上也。辅广之言曰公子公姓公族。自近而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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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二说而观之。则此诗三章之由浅入深。自有不可紊之序矣。至于孙之称姓。盖古者以王父之字为氏。故谓孙为姓也。
姓与氏不同。左氏传云众仲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据此则可以知姓氏之分矣。盖春秋以前之人。皆有姓而又有氏。如鲁之孟氏季氏皆姬姓也。齐之陈氏田氏皆妫姓也。宋之华氏向氏皆子姓也。姓则百世不易。氏则数世或异。其不可混称也明矣。一自太史公作史记。有姓赵氏姓刘氏之文。而姓氏之称。始混为一。历代相沿。莫之能改。今乃袭史记之讹谬。以作诗经之诂训。则是奚异于郢书而燕说耶。
 书九对。姓与氏。固有不同。而考之经传。亦或有混称者。春秋书姜姓曰姜氏。书子姓曰子氏是也。且古者有正姓庶姓之别。故郑玄注礼记。以同始祖为正姓。同高祖为庶姓。此诗所谓姓。实指庶姓而言。则以氏解姓。恐无不可矣。(以上周南)
[召南]
何彼秾矣之诗。汉唐诸儒。皆遵旧说。以为武王之女。下嫁侯国之事。至于宋儒。以篇中有平王齐侯之称。遂指为东周之诗。而朱子不能定。两存其说。于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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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诗家同异之论。不胜其纷纭矣。盖后儒之论此者。其说有三歧。一则曰春秋庄公元年。书王姬归于齐。此乃桓王女平王孙而下嫁于齐侯者也。此诗之为是时所作无疑。而说者必欲以为西周之诗。于时未有平王。故乃以平为正。以齐为一。不亦妄乎。且其诗乃刺诗也。以王姬徒有容色之盛。而无肃雍之德。故曰何彼秾矣。唐棣之华。曷不肃雍。王姬之车。言容色固如唐棣。而车胡不肃雍也。一则曰此诗之为桓王时作。固无可疑。而若以为刺诗则不可。夫二南之诗。风化之本。而用之为燕飨之乐。鼓钟所谓以雅以南。春秋所谓象箾南籥者也。安得有刺诗。此必东周之后。其诗可以存二南之遗音。而圣人附之于篇。与文侯之命。以平王之事。而附于书。同其例也。一则曰考春秋。庄王四年。齐襄公娶王姬。庄王十四年。齐桓公娶共姬。此诗之旨。若指襄公事则王姬嫁齐时。襄公已为齐侯五年。不应仍称齐侯之子。若指桓公事则桓公乃襄公之弟。又何得云齐侯之子乎。外是则更无他下嫁之事见于经者。要当以旧说为正。是数说者所据各异。胥相訾謷。而盈庭之讼。迄无堂上之人矣。此果有旁引之曲證。可破千古之疑案者耶。
 
弘斋全书卷八十七 第 309L 页
商新对。后儒之不从旧说。盖专以平王齐侯自有其主。而旧说所解终未免牵强也。然商颂称汤为武王。称契为玄王。文王有声。称文王为王后。称武王为皇王。韩奕称厉王为汾王。诗人之词。间多如此。未尝以谥为拘。则何独于此诗疑之哉。
驺虞二字。欧阳公据月令七驺之文。周官山泽虞之称。以为官名。且解之曰田猎之官。当以多杀为心。而今五豕取一。故诗人美之。首句言田猎之得时。次言君仁不尽杀。卒叹虞人之得礼。今以是说考之经文。则辞达理顺。庶得正义。而驺虞之为兽名。不见于尔雅诸书。其真有此兽。有未可知。集传之不从欧说。而必以兽名解之者。果有他的据耶。
 商新对。太公六韬及淮南子。皆记散宜生得驺虞献纣之事。不可以其见漏于尔雅。而遂谓无此兽名。然欧说亦自有据。故朱子别录其言于诗序辨说。以备一说也。(以上召南)
[邶风]
绿衣黄里之绿。毛氏以为间色。郑氏以为褖字之误。从毛说者曰间色之绿。不当为衣。犹不正之妾。不宜嬖宠。而今绿乃为衣。黄反为里。以邪干正。以贱陵贵。故引以为喻也。从郑说者曰妇人祭服之外。鞠衣为
弘斋全书卷八十七 第 310H 页
上。褖衣为下。鞠衣色黄而唯夫人服之。褖衣色黑而众妾亦得服之。本有不易之礼制。而今褖衣反以黄为里。非其礼制。故以喻妾之上陵也。二说之中当以何者为正义耶。
 东观对。毛传本自不畔于理。恐不必轻改经文。而曲从郑笺矣。
俾无尤兮一句。程子以行有不得。反求诸己之意释之。盖庄姜之事。即古人之所难处。苟或有一毫妒疾之心。则便是处失其宜。而已亦不免于有过矣。是以思法古人之遭此而善处者。以自励其志。毋至有过。此所谓责人者恕。责己者明也。如是看则语固有味。而但以俾之一字观之。则似若非庄姜自道之辞。故或以俾无尤兮。并作古人之事。以为我思古人之能善处嫡妾。使无尤过。盖陈古伤今之意也。此说果如何。
 东观对。俾无尤三字。秖作反躬自励之意。然后其义为顺。盖此俾字。如史记苏秦传使我有负郭田之使字。古人自道之辞。亦或有如此者。恐不必以是致疑。
燕燕二字之叠言。果何义也。盖此诗起兴之义。集传
弘斋全书卷八十七 第 310L 页
无所发明。而后儒之论。不无同异。或引师旷禽经鸟向飞背宿。燕向宿背飞之语。以为取其背飞之义。以兴送别之情。或谓燕方春时。以其匹至。故此诗以两燕形容庄姜戴妫徘徊于野。与汉人拟苏李录别诗云双凫俱北飞。一凫独南翔。语意相似。是二说者。孰得孰失耶。
 致应对。以经文差池颉颃下上等语观之。则似当以后说为优。
庄公之于庄姜。天也君也。虽其狂荡谑浪轻暴无定。而在庄姜自励之道。惟当极其尊敬。不敢怨尤。然后始可践上篇俾无尤之言矣。然而此诗四章之每称胡能有定者。显斥回惑之失。少无忌讳之意。律以古人忠厚之道。恐不宜如是。未知何以看则为得耶。
 商新对。明儒沈守正之论此诗曰。诗之大意。谓斯人不能古处。未知何时能有定乎。使其有定也。宁终弃我而不顾乎。有期望之意。非怨疾之辞。此说深得经旨矣。
采葑采菲。无以下体。何谓也。集传以为采葑菲者。不可以其根之恶而弃其茎之美。如为夫妇者。不可以其颜色之衰而弃其德音之善。然葑菲之美。实在根
弘斋全书卷八十七 第 311H 页
而不在茎。坊记曰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君子不尽利以遗民也。既曰不尽利则其以下体为美可知矣。是以后儒之论此者。或谓诗人之意以下体比德音。以茎叶比颜色。无以下体云者。犹言岂不以下体也。此说果如何。
 书九对。集传所释。盖用郑玄之笺。然郑玄之注坊记云无以其根美而取之。则又以为根美而茎恶。其言彼此矛盾。故说者或主诗笺。或主礼注。然以此诗文义推之。则终当以集传为正解。
泾以渭浊。集传解之曰泾未属渭之时。虽浊而未甚见。由二水既合。而清浊益分。盖仍旧说也。然原本诗人之意。似无以己比浊而以新昏比清之理。程子及吕东莱皆以为泾指新昏。渭指旧室。泾浊渭清。而今泾反以渭为浊也。此说似得本旨。而集传不取何也。
 书九对。此诗与氓诗。皆以色衰见弃。故氓曰桑之落矣。其黄而陨。此诗曰无以下体。又曰不我屑以。观乎此则以泾之浊。比其容貌之衰。正合经旨。集传所释。恐不可易。
大抵此诗杂设引喻。辞语错落。而苟求其肯綮。则不外乎德音颜色。故首章以葑菲下体二句。统括一篇
弘斋全书卷八十七 第 311L 页
之旨。而下文泾渭之喻。深浅之譬。贾用不售之句。莫不以德与色错综言之。则律以关锁之文法。宜有篇末之总结。而今以末章考之。但以旨蓄御冬等浅近无义者。推演说去而已。初无一言及于德音颜色者何也。且旨蓄是微物。而弃妇之必以此为言。果亦有意义耶。
 书九对。此诗大旨。固专在于德与色。故篇内之反覆设喻者。要不出此二者。而至第五章以既阻我德贾用不售。总结之。第六章则复推演馀意。追念往时之厚。叙其悲怨之情。犹后世歌词之有乱也。其必以旨蓄为喻者。盖妇人之所知者。不越乎日用饮食之间。故如葑菲荠荼。皆就耳目所及处言之。此章之旨蓄亦其例也。
日之方中。在前上处。集传秖以明显之处释之。然凡万舞之制。非祭祀不设。则当在朝明之时。何至日之方中耶。郑笺引周礼大胥职之文。以此章为春入学舍菜合舞之时。而孔氏演其说曰月令仲春之月。命乐正习舞。入学者必释菜以礼先师。此章所谓日之方中。即二月日夜之中。尧典所谓日中星鸟。左氏所谓马日中而出。皆是时也。是其说岂不亦的有證据。
弘斋全书卷八十七 第 312H 页
而朱子之不取者何也。
 义浩对。此诗三章。率皆自嘲之辞。此二句必以明显之处解之。然后始可见𥳑傲自得之意。朱子之不从旧说。有由然矣。
上章既总言万舞。则此当并举文武两舞。而乃独言翟籥。不及干戚者何也。何氏公羊注云万舞者。象武王以万人定天下故名之。郑氏礼记注云干戈万舞象武也。羽籥籥舞象文也。据此则上章所谓万舞。盖专指武舞。而至此章始言文舞耶。
 义浩对。春秋书万入去籥。盖谓文武二舞俱入。而独去文舞之籥也。然则万舞之为二舞总名无疑。郑玄,何休之以为武舞者误矣。(以上邶风)
[鄘风]
不屑剃之剃。即后世之髲剃也。上文所谓翟衣。既是祭时之服。则剃与瑱亦当为祭服之首饰。此果有经传之可据者耶。
 致应对。左传说文。皆有剃之文。而其为祭服之首饰则未有明据。盖祭服之首饰。既有编发之副。则恐无更事乎剃矣。
扬且之扬。清扬之扬。果有同异之可言耶。集传释此诗之扬且曰眉上广也。释野有蔓草之清扬曰眉目
弘斋全书卷八十七 第 312L 页
之间。释猗嗟首章之美目扬兮曰扬目之动也。释猗嗟三章之清扬曰扬眉之美也。同一扬也。而诂训各异者何也。
 致应对。孔颖达疏云扬者眉上之美名。而因谓眉上眉下。皆谓之扬。据此则集传之或释以眉上广。或释以眉目之间者。固有所本。而至于猗嗟首章之扬。经文既明言美目扬兮。则此扬字与檀弓扬其目之扬同义。故集传以目之动释之也。
展衣之制。可详言耶。毛传云以丹縠为之。郑笺云展衣宜白。二说之中。孰为有据耶。且诸侯夫人之服。褕翟为上。阙翟次之。鞠衣次之。展衣又次之。上章既言翟衣。则此当言鞠衣。而乃举展衣之最下者言之何也。
 致应对。展衣之名。秖见于周礼。而其制其色。俱无明言。然周礼之展衣。即礼记之袒衣。而刘熙释名云袒坦也。坦然正白无文采也。据此则恐当以郑说为得矣。若夫此章之舍鞠衣而言展衣。诚属可疑。抑或为叶韵而然也欤。
桑中之诗。序以为刺奔。汉唐诸儒皆说与之同。至于朱子。据诗中期我送我之我。断为淫者自作。且辨诗
弘斋全书卷八十七 第 313H 页
序之误曰。凡刺诗之体。虽或有铺陈其辞。不加一辞。而意自见者。清人猗嗟之属是已。然尝试玩之则其赋之之人。犹在所赋之外。而词意之间。犹有宾主之别。岂有刺人之恶。乃反自为彼言。以陷其身于所刺之中而不自知也哉。此固为不易之论。然此诗之沫乡沫北沫东。未必皆一人之所至。孟姜孟弋孟庸。未必皆一人之所私。则序说所谓刺淫。容或有理。且苟使淫者自言其事。著之篇什。以流传耳目。而不以为愧。则此乃无忌惮之甚者也。又何必以采唐采麦。托辞隐语而不直言其事耶。
 
商新对。此诗一篇。秖言期会迎送之事。而闵惜嗟伤之意。一不槩见。故朱子断之为淫者之自作。然序说去古不远。亦未必无据。恐当以集传为正义。以小序备一说。
集传引乐记桑间濮上之文。而以为即此桑中之诗。苟如是则夫子之删诗。必取于靡曼繁促之音。而编之三百篇之中。以为朝庙聘享之雅乐者。何也。诗序辨说曰。二南雅颂。祭祀朝聘之所用也。郑卫桑濮。里巷狭斜之所用也。夫子于郑卫。深斥其声于乐以为法。严立其词于诗以为戒。然考左氏传襄公十九年。
弘斋全书卷八十七 第 313L 页
吴季札观周乐于鲁。为之歌邶鄘卫。使其为里巷狭斜之所用。则周安得有此乐。鲁之乐工亦何为歌异国之淫诗乎。且左氏传郑伯如晋。子展赋将仲子。郑伯享赵孟。子大叔赋野有蔓草。郑六卿饯韩宣子。子齹赋野有蔓草。子大叔赋褰裳。子游赋风雨。子旗赋有女同车。子柳赋萚兮。此皆世所称郑卫淫奔之诗。而列国聘享。公前赋诵。又皆见善于叔向,赵武,韩起。不闻被一言之讥。则又岂可谓非所用于朝会聘享耶。此乃说诗家一大讼案。未知讲员之意如何。
 商新对。朱子之力辟小序。专在于郑卫。诸儒之纷纭歧议。亦不外乎郑卫。至于今。聚讼不已。莫能归一。臣之謏见。有未敢硬定其是非矣。(以上鄘风)
[卫风]
此云谭公维私。据春秋谭子奔莒之文。则谭是子爵。而此则称公者何也。且姊妹之夫。必称之以私者。亦果有命名之意义耶。
 书九对。白虎通云伯子男臣子。于其国中褒其君为公。此诗之变子称公。盖亦誇耀而尊称之辞也。至于私字之名义则孙炎尔雅注云私无正亲之言。似必有据。
君子偕老之诗。历言服饰容貌之盛。所以赞其生质
弘斋全书卷八十七 第 314H 页
之美。而惜其无德以副之。先儒所谓可喜而实可惜者是也。此诗所谓衣锦褧衣。手如柔荑。肤如凝脂等句。亦不过反覆铺扬乎服饰容貌之盛。而其贞静惠淑之德则初无一言及焉。果何别于君子偕老之讥讽。而知其为忧闵庄姜之辞耶。
 书九对。此诗之旨。专举人所易见易知者。以刺庄公之昏惑。其意盖谓姻族之贵如此。容饰之美如此。礼仪之备如此。而犹不以古处。则彼之昏惑失常甚矣。况其才德之内蕴者。又岂能知之乎。较诸君子偕老之讥讽。辞意自别矣。
曲礼曰非有行媒。不相知名。此特言昏姻之正礼耳。至于氓之妇人。既自言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则必已有谋昏之事。亦何待于媒妁之往来道达。而必以是为言耶。且序以此诗为刺时。而集传则谓淫妇之自叙其事。此果有据耶。
 义浩对。既与之约。又托以无良媒。所以难其事而固其心也。序说虽以为刺时。而其下文又有困而自悔。故序其事以风焉之语。则序说集传固无所异矣。
此云及尔偕老。老使我怨。又云总角之宴。言笑晏晏。
弘斋全书卷八十七 第 314L 页
盖言其结发为妇。至老而使我怨也。然以上章三岁食贫。三岁为妇之文考之。则又未免自相牴牾。未知何以看则为得耶。
 义浩对。及尔偕老。老使我怨二句。犹言尔尝言与我偕老。而以今观之则设令偕老。秖使我怨而已。又何益乎。盖嘲之之辞。非真谓至老而始见弃也。(以上卫风)
[郑风]
此云缁衣之宜兮。宜之为言。德称其服之谓也。凡诗人之称其服而美其德者。必举象德之服。九罭之衮衣绣裳。采芑之赤芾葱珩是也。为此诗者。苟欲赞美武公之德。则何不曰衮衣之宜。赤芾之宜。而必以燕居私朝之服言之者。果何义也。
 东观对。缁衣卿大夫治事之服。武公善于其职。故诗人必称其治事时所服之服以美之也。
诗之言好贤者众矣。杕杜之中心好之。爱之切也。白驹之以絷其足。留之恳也。有客之薄言追之。惜其去而好之无斁也。以至淇奥之终不可谖。九罭之是以有衮衣。安往非爱贤乐善之诗。而礼记之必取于缁衣者何也。
 东观对。明儒朱善之言曰。始之厚者。不能保其终
弘斋全书卷八十七 第 315H 页
之不薄。始之勤者。不能保其终之不怠。惟缁衣之诗不然。其改造改作。既始终之无间。而适馆授粲。复前后之如一。此其所以为好贤之至也。是言深得此诗之旨矣。
叔于田二篇。与猗嗟辞意略同。洵美且好。即猗嗟昌兮之意也。洵美且武。即以御乱兮之意也。叔善射忌。即射则贯兮之意也。其誇耀道誉乎容仪才艺之末者。大略相似。而至于将叔无狃。戒其伤女之句。则又未始不带讽刺之意矣。旧说所谓刺诗。似得经文之本旨。而集传乃以为国人爱之之辞者何也。
 
义浩对。将叔无狃。正可见国人爱之而恐其或伤之意。苟其为讽刺之诗。则不必作乃尔语矣。
杂佩。或谓珩璜琚瑀之类。或谓觿燧箴管凡可佩之物皆是也。集传并载二说。而无论断。当从何说耶。且来之者则言赠。顺之者则言问。好之者则言报。此果有深浅轻重之别耶。
 商新对。以上章弋凫与雁之句观之。则此诗乃为民间所作。而佩玉非民间所常有。恐当以后说为是矣。明儒徐常吉之论此章曰。来之既致其来。宜赠其往也。顺之志同道合。故问以通情素也。好者
弘斋全书卷八十七 第 315L 页
好其善。彼以善施。我以物报也。执此以究则其浅深轻重。自可见矣。
有女同车之序曰刺忽也。忽不昏于齐。后以无大国之援而见逐。故国人刺之。盖忽之辞昏。既有春秋传之可据。而诗中所称之孟姜。又明是齐国之贵族。则序说固非傅会之辞。而集传以为淫奔之诗者何也。
 商新对。朱子之不从序说。盖以忽之辞昏。未为不正。则诗人之叙其事。当美而不当刺也。然序所谓刺者。不必皆讥刺之辞。凡闵惜嗟伤之类。亦谓之刺。而且以诗词观之。其曰同车则有御轮之礼矣。其曰佩玉则有矩步之节矣。越国而淫奔者。又岂有若是之威仪盛饰。昭彰人耳目乎。然则序说固未可遽废。集传所谓淫奔之诗。盖亦疑之而未决之辞也。
溱洧之诗。序以为刺乱。而集传改为淫者自作之词。然以篇中曰士曰女之语观之。则似是旁观者所述之辞。且朱子于桑中之诗。以其本诗之称我而断为淫者之自叙其事。则此诗之曰士曰女。似可为诗人之刺奔。而一归之淫者自作之词者何也。
 致应对。朱子于郑风诸诗。必改旧说以为淫者之
弘斋全书卷八十七 第 316H 页
自作者。盖即其辞得其情。以求合乎夫子放郑声之义也。若如旧说则举郑风二十一篇。其为淫诗不过一二篇而已。何别于齐陈诸风。而夫子独以郑声为当放哉。
首句既并举溱洧。而下文洧之外一句。则又单言洧而不言溱者何也。
 致应对。许慎说文溱作浍。而桑钦水经云浍水出郑县西北。南入于洧水。盖溱与洧本二水。而其流则合焉为一。故首句则并称二水。其下又单言洧而以包溱也。(以上郑风)
[齐风]
此云会且归矣。苟使齐君晏起而不早朝。则既会之群臣。其将不待而径归耶。
 义浩对。明儒姚舜牧之言曰。朝无会归之理。特甚言起不早。臣子之心将厌倦欲归耳。此说得之。
此云卢令令。其人美且仁。仁是众善之长。而拟之于田猎之野人。得无几于不伦之甚耶。大抵诗人之词。每一节深于一节。而此诗则先美其德。后言其貌者又何也。
 东观对。此仁字如叔于田。洵美且仁之仁。秖是煦濡爱人之意。若就田猎之事而言之。则从兽必俱
弘斋全书卷八十七 第 316L 页
而不自私。颁禽必均而不自吝。皆其所谓仁也。先儒有云仁内美也。鬈与偲外美也。惟其有内美。故所以见其鬈亦美。见其偲亦美。执此观之。则其由浅入深之义可知矣。(以上齐风)
[魏风]
集传云魏国。在禹贡冀州雷首之北析城之西。然考郦道元水经注云魏国故城。其西之与南。并距河二十馀里。北距首山十馀里。则魏之国都实在雷首之南。而不在雷首之北矣。集传所释。果有他书之可据耶。
 商新对。集传所释。盖用郑玄魏谱之说。而郑在郦道元之前。其得之传闻者必益详确。集传之舍郦取郑。固自有由。而后之论者乃或据郦说。以訾集传则误矣。
伐檀之诗。序以为在位贪鄙。无功受禄。故诗人刺之之词。而集传则谓伐檀之人。欲自食其力而不可得。宁穷饿而不悔。故诗人述其事而叹美之。且引徐稚之事以證之。盖朱子之意。全就一人厉志上说。而以序说为未稳也。然其注孟子之不素餐兮云。诗魏风伐檀之篇无功而食禄。谓之素餐。则乃又引用序说矣。同出于朱子。而有此参商。学者将何所适从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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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此诗果为一人厉志食力之辞。则古者一夫所受之田。不过一廛百亩而已。安得曰三百廛三百亿三百囷云尔乎。执此以究则旧说所谓贪鄙受禄。庶或近之。而当以孟子集注。为朱子晚年定论耶。
 商新对。考之朱子年谱。集注之成。在集传既成后十二年。当以集注为晚年定论。诚如圣教矣。(以上魏风)
[陈风]
东门之杨。朱子初从序说以为亲迎失时之诗。后又改其说曰男女期会。而负约不至。故因所见以起兴。盖以序说之无徵可稽也。然亲迎与期会。其为无徵则一耳。且郑康成所谓杨叶之喻其晚。孔颖达所谓亲迎之必以昏。考之诗词。尽有依据。顾不愈于男女期会之汎言无当。而朱子之既从旋改。果何义也。
 东观对。恐当以朱子初说为正解矣。
有蒲与蕳之蕳。集传仍古注以兰释之。然上章之荷。下章之菡萏。皆芙蕖之别称。作诗者特欲变文以叶韵。故或称荷或称菡萏。而其实一物也。然则此章之蕳。亦必以莲解之。然后始可与上下章同其例矣。尝考韩诗外传。解溱洧诗秉蕳之蕳曰蕳莲也。蕳之为莲。既有的据。则集传何不以此解之耶。
 东观对。尔雅释莲。历举芙蕖茄蕸蔤藕之名。而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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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言蕳。且毛苌,陆玑之徒。皆以蕳为兰。则恐不可秖据韩婴之说而遽谓蕳为莲也。(以上陈风)
[豳风]
七月诗之或称日或称月。可以详言其义耶。苏颍滨以为言月者夏正。言日者周正。许白云以为言月者主乎阴。言日者主乎阳。是二说者。孰得孰失耶。为苏之说者曰甘誓云怠弃三正。则三正之通于民俗尚矣。公刘之时。亦已用子月纪候。故此诗以十一月为一之日。以十月为改岁。此固然矣。而独不曰二之日栗烈。何以卒岁云尔乎。夫既以二之日为卒岁。则是其言日者。未始不为夏正也。为许之说者曰自子逮巳折支之前而为阳。故以日称之。自午逮亥折支之后而为阴。故以月称之。所谓别阴阳。以纪月日者也。此固然矣。而独不曰四月秀葽。蚕月条桑云尔乎。夫既称四月以前为月则是其言月者。又未始专在于阳月也。苏许二氏之说。皆未免有所窒碍。此果有旁引之曲證。拈出不易之正解者耶。
 义浩对。凡诗中所言时月。皆用夏正为纪。如四月维夏。十月之交是也。不应于此篇独参用周正。执此以究。则当以许说为正。而至于四月之不称日。则后儒之解其义者。有曰四月巳月也。巳者承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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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首阴。故可以称日。亦可以称月。而经文之必言月者。所以见阴阳无截然间断之理也。此说深得经旨矣。
此云一之日于貉。取彼狐狸。又云二之日其同。载缵武功。言私其豵。献豜于公。夫于貉取狸。私豵献豜。其为武功则一也。而载缵武功。独言之于二之日者何也。且月令孟冬。天子始裘。周官司裘。仲秋献良裘。季秋献功裘。而此诗之为公子裘。乃在于十一月者。抑又何故。
 义浩对。于貉献豜。同为田猎之事。故以载缵武功一句。插之中间。以为承上起下之辞。载缵武功云者。犹言继于貉之事。而连续其武功也。周礼天官掌皮。秋敛皮冬敛革春献之注云。皮革踰岁乾。冬乃可用。据此则此诗所谓取彼狐狸。盖为明年之用而豫图之也。
言私其豵。献豜于公。即周礼所谓大禽公之。小禽私之之义也。是以毛氏以一岁为豵。三岁为豜。然考之经传。其说不一。尔雅云豕生三曰豵。二师一特。说文云豵生六月豚。一曰一岁豵。尚丛聚也。郑司农周礼注云一岁为豵。二岁为豝。三岁为特。四岁为豜。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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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慎。是数说者。已不胜其樊然多端。而毛氏之释魏风伐檀则又以三岁为特。与此三岁曰豜之文。自相牴牾。将何适从耶。
 义浩对。豜与豵。从来诂训之家。率多异解。而既无明證可据。要难硬定其得失矣。
凡此诗所言草木鸟虫。皆所以纪时物之变而已。故曰有鸣仓庚。曰八月萑苇。曰七月鸣鵙。曰四月秀葽。曰五月鸣蜩。皆不过每章数句。而何独于第五章专言蟋蟀变化之事。推演重复。不惮烦屑。以至于五句之多耶。月令云季夏之月。蟋蟀居壁。逸周书云小暑之月。温风至。又五日而蟋蟀居壁。据此则蟋蟀之在宇。自六月已然。又乌可谓七月则在野而八月始在宇。九月始在户。十月始入我床下耶。
 义浩对。清儒毛奇龄尝以是为疑。遂以七月在野以下三句。为农人居处之节曰。夏则露居。及秋而渐处于内也。其说似矣。而但农功之毕。在十月以后。经文所谓十月穫稻。十月纳禾稼是也。又安得谓八月遽在宇乎。盖豳之节候。比中土差晚。故篇中所纪时物之候。多与他书不同。月令云仲夏鵙始鸣。而此诗则云七月鸣鵙。即其證也。以此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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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八月在宇九月在户之文。似亦无可疑矣。(以上豳风)
[鹿鸣之什]
此云人之好我。示我周行。燕飨而必责之以大道者。果何义也。道者形而上者也。固无形貌色象之可言。而此所谓示者。似若谓有形可见。有象可睹者。何也。
 书九对。圣王求助之诚。无时不切。故乡射有旅语之规。养老有乞言之礼。燕飨而必望其示以大道者。盖亦此意也。在位之嘉宾。苟能德音孔昭。令仪可象。而人之见之者。皆有以仿效模楷。则是即所谓示也。岂必有形貌色象而后。始可谓示我周行哉。
为使臣者。苟欲诹谋度询。则必须缓驱徐驰。雍容整暇而后。始可以访民生之疾苦。观风俗之善恶。而此乃云载驰载驱者何也。
 书九对。駪駪征夫。每怀靡及。即诗人体物之至情也。盖奉承君命。宣布德化。其事至重。其务至殷。夙夜征行。惟恐不及。矧敢怀安虚徐乎。故曰每怀靡及。又曰载驰载驱。然其所谓驰驱者。非直驾轻车于熟路。骋逸足于长坂而已。靡及之意。常在胸中。则虽使缓驱徐驰。亦不害为载驰载驱。不惮劳苦。克勤咨访。于此政可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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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云民之失德。乾糇以愆。乾糇者果何物也。笃公刘篇乃裹糇粮。注云糇乾食也。然则此诗之既言糇。又言乾者。得不几于叠床架屋耶。且以乾糇之故。至有失德之事。乃里巷鄙俚之习也。以是而拟之于君子之燕飨。又何其不伦之甚也。
 商新对。徐铉说文注以乾饭为糇。郑玄礼记注云乾谓腊之以为豆实。据此则乾与糇。自有同异之别。恐无架叠之嫌。而大抵诗人之必以是为喻者。盖所以举小以喻大。郑笺所谓民尚以乾糇之食。获愆过于人。而况于天子之馔者。深得经旨矣。(以上鹿鸣之什)
[彤弓之什]
采芑起兴之义。可详言欤。集传以为军行采芑。赋其事以起兴。然古人行师。必以节制。行有队伍。止有营垒。又安得以或在新田。或在菑亩。而以采芑为事耶。
 书九对将帅之行师也。节制固所当严。而休养亦不可偏废。汉书所谓李广善水草顿舍。人人自便是也。此诗之采芑。盖亦此意。且颜氏家训云此菜可以释劳。军行之必食此菜。抑亦有取于斯欤。
车攻之诗。序以为宣王复古之诗。苟欲赞美宣王中兴之功。则淮夷之来铺。徐方之不回。召虎吉甫之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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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皆所当言。而此诗则一不概见。秖以田猎之事。反覆铺扬而止者何也。
 书九对。周自夷厉以来。朝觐会同之仪。畋蒐狝狩之礼。不复行矣。宣王光复旧业。遹追先德。而讲是礼于东都。车马之盛。纪律之严。足验其中兴之盛烈。则诗人之以是赞美。不亦宜哉。(以上彤弓之什)
[祈父之什]
祈父之诗。郑笺以为虎贲之士责司马之语曰。我乃王之爪牙。当为王闲守之卫。女何使从征而转于恤也。六军之士。出自六乡。法不取于王之爪牙。孔疏引夏官虎贲氏。舍则守王闲王。在国则守王宫之文以證之。是后说诗之家。皆从其义。莫之异解。逮乎朱子。以经文所称之予为六军自言之辞。苟如是。则凡有征伐之役。不用三军之士。而当用何人耶。语类有以此设问者。朱子以乡遂之民。以卫王宫。凡有征讨。止用丘甸之民为答。而考之经传。亦无明据。夫以朱子盛水不漏之妙。其不从旧说。改为今解。必有其说。试详言之。
 商新对。此章之旨。恐当以笺疏为正。集传亦附司右虎贲之说。以备一义。则朱子之意。未尝以旧说为不可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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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干之南山。集传以终南山释之。此诗之作。在宣王之时。则其所筑室。必在于东都。而乃远举西岐之终南者何也。
 商新对。圣教诚然矣。此诗集传虽不的指为宣王之诗。而既在鸿雁沔水之下。则其为东迁以后诗无疑。然则此诗所谓南山。恐秖是泛称之南山矣。(以上祈父之什)
[文王之什]
此云陶复陶穴。未有家室。陶复陶穴之制。可详言耶。七月诗曰入此室处。公刘诗曰于是庐旅。又曰于豳斯馆。然则豳之有家室。已自公刘时已然。而此乃谓古公之时。未有家室者何也。
 义浩对。复是重窑。穴是土室。其形皆如陶灶。故谓之陶复陶穴。盖豳近西戎。处在山谷。其俗或有复穴而居者。故诗人特举其事而言之。以见夫在豳而小。迁岐而大耳。非真谓古公之时初无家室之可居也。
混夷駾矣。惟其喙矣。此指大王时事耶。抑指文王时事耶。集传以不殄不陨。为大王之事。以混夷駾矣。为文王之事。而至释皇矣所谓帝迁明德串夷载路。则又以为大王迁岐而混夷远遁。与此章之释。自相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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牾。同出于朱子。而有此参商何也。今考孟子曰文王事混夷。帝王世纪曰文王受命四年周正丙子。混夷伐周。文王闭门修德而不与战。采薇诗序曰文王之时。西有混夷之患。执此数说而观之。则文王初年。犹未能服使混夷。岂可谓大王之时。已有混夷駾矣之事耶。
 义浩对。圣教引据。诚极的确。恐当以此章集传为朱子晚年定论矣。
蹶厥生之义。集传以为未详。且载或说曰蹶动而疾也。生犹起也。盖古人传疑之例。而非以此为正义也。后儒或为之说曰生即首章民之初生之生也。大王初生民。至文王而动其生。盖大王以豳民慰止而民始生。文王以虞芮质成而民乃大生。大王所从者己国之民故曰初。文王所归者他国之民故曰大也。此说较密。未知如何。
 义浩对。蹶生之义。大抵难解。此等处秖当以阙疑之例处之矣。
则百斯男。言其子姓之众多蕃炽也。周南之诗。亦以螽斯之九十九子为比。则此诗之则百斯男。似亦非虚设夸大之辞。而今以杂见于经传者考之。则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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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云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丰,郇。文之昭也。并伯邑考,武王总为十八人而已。较诸诗人所言。又何其不侔之甚耶。
 商新对。百男云者。秖是举成数而极道其蕃衍之盛。非必其数之满百。然后始可谓百男也。
大抵此诗之旨。条理脉络。极为精密。第一章言文王之圣。生之者圣母。助之者贤妃也。第二章言非徒藉世德。而又能惠于宗公。神罔时恫。非徒资内助。而又能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也。第四章言生知安行之德。第五章言圣神功化之极。而至于第三章则居一篇之中。为一篇之枢纽。雍雍在宫一句。结上文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之意。肃肃在庙一句。结上文惠于宗公神罔时恫之意。不显亦临一句。为下文不闻亦式不谏亦入之本。无射亦保一句。为下文古之人无斁誉髦斯士之本。如是看则尽觉有味。未知如何。
 商新对。思齐一诗。盛称文王之德美。而推原其世类。描象其功化。比之棫朴旱麓。更觉道得益亲切。写得益详备。圣教剖示。尽合诗人之本旨矣。
经始勿亟。视民如伤之仁也。庶民子来。爱戴乐趋之心也。为上者惟恐民之劳苦。而为下民者不惮劳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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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劝其事。孟子所谓以民力为台为沼。而民欢乐之。谓其台曰灵台。谓其沼曰灵沼者是也。然考汉地理志。济阴成阳有尧灵台。后汉章帝纪祀。唐尧于成阳灵台。则灵台之名。所由来者远矣。而若以孟子观之。则又似始自文王者何也。
 东观对。孟子之言。秖所以形容周民乐事趋功之意而已。非真谓灵台之名。始自文王也。苟或据孟子此言而遂谓灵台自文王始。则是何异于殷助始孟子。大宰司败始论语之说乎。(以上文王之什)
[荡之什]
此云穆如清风。上篇云其风肆好。二诗皆雅也。而谓之风者何也。
 东观对。诗意深远。能感动人之善心。如风之动物。故谓之风也。
召虎之于召康公。为几代孙耶。世本以为十六世孙。然以史记考之。则燕釐侯立于宣王即位之岁。而自召公至釐侯不过十世而已。苟使召虎为召公十六世孙。则不应与十世之釐侯。同时事宣王。二书之中。必有讹谬。此果可以详覈其得失耶。
 商新对。康王之时。召公犹在。而自康王至宣王。总计为九世。以此推之。则史记所言。似得其实。而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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颖达疏反引世本为据。乌能免择焉不精之讥乎。(以上荡之什)
[周颂]
此云维清缉熙文王之典。凡诗中所言缉熙者。皆以学问之工言之。文王所谓于缉熙敬止。敬之所谓学有缉熙于光明是也。此篇之典。乃是纪纲法度之谓。而亦以缉熙言之者何也。
 致应对。宋儒严粲之言曰此诗所言维清缉熙。备举文王之德。而乃以典言之者。所以见德寓于法也。此可谓先得之论矣。
大抵此诗之旨。序以为奏象舞。而孔郑之徒。复引左氏传季札观乐。见舞象箾南籥者曰。美哉犹有憾之语。以为文王之舞。且曰清庙文王之德也。维清文王之事也。故记曰升歌清庙示德也。下管象示事也。是其说之的有传授。固非后儒空言揣摩之比。而考诸经文。亦无畔理者。此所以历代相沿。莫之异议者也。集传之一扫旧说。而泛指为祭文王之诗者。必有独得之见。果可以详言其义耶。
 商新对。集传之必改旧说。盖以诗中无象舞之意。而疑其为后人之傅会也。然奏象舞之言。既出于国史所题。则旧说亦不可遽归之无稽矣。(以上周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