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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斋全书卷八十二
弘斋全书卷八十二 第 x 页
弘斋全书卷八十二
 经史讲义十九○中庸[三](甲寅选。金近淳,李存秀,赵万元,徐俊辅,曹锡中,李勉升,柳台佐,洪乐浚,柳远鸣,金熙洛,具得鲁,宋冕载,申绚,姜浚钦,洪命周,黄基天,李东万,金履载,金处岩,李英发,洪奭周等对。○金履载以庚戌选仍付。金处岩,李英发,洪奭周以乙卯科追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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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道统二字。即此序之主宰关键也。一则曰道统有自。再则曰接夫道统。而末又总结之曰虽于道统之传。不敢妄议。是其龂龂乎重言复言。屡致意焉者。夫岂无微意之所在。而独于首句引起之处。乃反变文言道学者何也。道学与道统。果无同异欤。许东阳之说曰道统以有位者言。道学兼上下言。言统则学在其中。言学则统不外焉。蔡虚斋之说曰道学以讲道言。道统以传道言。道学之有成者。始得与于道统。二说之孰得孰失。亦可详言欤。
 熙洛对。舜禹授受十有六言。而万世相承。欲接乎是统者。非是学不能。故必以道学二字。为开卷第一义。统因学而立。学因统而传。则虚斋所谓学之有成者始得与于道统之说。似长。
人心道心之为儒家说丛也久矣。盖自朱子主气主理之说。引而不发之后。当时及门之士。已有歧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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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黄勉斋尝以喜怒哀乐为人心。仁义礼智为道心。与李公晦贻书辨论。而其所谓喜怒哀乐之不可为道心者。较诸朱子所谓当喜怒而喜怒者为道心之训。则已相去径庭矣。夫以勉斋之嫡传而犹如此。则况于其他乎。逮夫东儒。其说益繁。人心气发而理乘。道心理发而气随者。退陶李滉之说也。人心道心同是气发理乘。而发者即气。所以发者即理者。栗谷李珥之说也。而或有并诋二说者曰。退陶知人心道心有主气主理之分。而独不知理与气之浑融无间。元不相离。故理发气随之说。失之名言之间。栗谷知人心道心之同是气发理乘。而独不知发之之时已有理乘气气寓理之不同。故于为人为道之间。未能分明劈破。是数说者。胥相甲乙。聚讼不已。而至于今四七人道之辨。浩如烟海。莫可穷诘。果可以反复讨论。而历辨详覈耶。
 锡中对。勉斋之以喜怒哀乐为人心。以仁义礼智为道心。与文纯公臣李滉四七之说。旨意虽殊。而下语略同。文纯四七之说。则奇大升已献议发难。而至于理气互发之说。则先正臣李珥又惧其有理气二物心性二本之病。故曰人心道心。同是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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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理乘。而发者即气。所以发者即理也。其曰同是气发理乘则非二物也。其曰发者即气。所以发者即理则又非一物也。文成岂无所见而倡之乎。然而或说二条。乃欲并诋退栗。则其亦未之思矣。奇大升四七之论。文纯既舍己见而从之。则若使文成之此说。及于文纯在世之日而叩之于函丈之间。则又安知文纯不舍己见而从之乎。
东儒之说曰。人心而不流私欲。合于义理。则人心亦道心。道心而为气所掩。不能直遂。则道心亦人心。又有訾其说者曰。人心虽合于义理。而此特人心之听命于道心者。不可便唤作道心。道心虽不能直遂。而此特道心之不中节者。不可便唤作人心。二说之中。何者为得欤。由前之说则人心道心。相为终始。而一念之间。公私错杂。得不几于囫囵纷纠之病。由后之说则人心道心。截有界限。而性有二发。情有二本。亦无近于支离分裂之讥欤。不然而外是二说。拈出真解。则将如何立说而可。
 绚对。朱子曰道心为主。则人心亦化而为道心矣。又曰有道心而人心为所节制。则人心皆道心也。臣愚以为人心既化而皆为道心。则便唤作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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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不可矣。
危者安之反。微者著之反。人心惟危则道心之安可知矣。道心惟微则人心之著可知矣。然则圣人之不以安对危。以著对微。而却以危与微对说者。岂亦互文以见意欤。抑别有义意在欤。程子曰人心惟危人欲也。道心惟微天理也。道心之为天理。固无间然。而人心之为人欲则尚有可疑者。盖饥而思食。渴而思饮。掐则觉痛。抓则觉痒。即圣凡之所同。而朱子所谓虽上智不能无人心者也。岂可以人心直归之人欲哉。且周濂溪尝以孟子寡欲之训。谓犹有未尽。曰寡之又寡。以至于无。今若谓人心即是人欲。则是将绝去之不暇。又岂但曰危而已乎。是以语类有曰人心本无不善。又曰危未便是不好。此可见朱子之微意。而及其为延和殿奏劄则又却以人心为人欲者何也。同出于朱子。而有此参商。将谁使之折衷哉。
 勉升对。以安对危。以著对微。则善恶之几。于何看得。精一之工。于何做去。朱子释程子人欲之训曰。人欲也未全是不好。谓之危者。欲堕未堕之间也。其延和之劄谓之人欲者。亦以是欤。然李文成尝以为朱子晚年定论。不以人心为人欲。臣于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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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然矣。
精一执中。或谓之用上工夫。或谓之兼体用工夫。当以何说为正耶。未发之时。一理浑然。而人心道心之分。必在五性感动之后。则用上工夫之说。定是不易之真诠欤。省察为已发后工夫。存养为未发时工夫。而为学之道。必贵乎贯动静该本末。则抑当以兼体用之说。为正法眼藏欤。大抵未发之中。自子思始发之。而尧舜执中之中。孔子中庸之中。皆就事为上说。后儒之必以精一执中。专属之用上工夫者此也。然而达道之行。必由于大本之立。则事为之得其中。亦岂无所本而然哉。且夫常人之心。方其泯然无觉之际。或未免昏昧驳杂之病。则虽未可谓浑然自在之中。而遽以是谓之已发则未也。苟无以提撕持敬于是时。而必待已发然后始用精一之工。则是将已发以前。一任其昏昧驳杂。而湛然虚明之体。终无以自见。其有辨于朱子所谓貌曰僵言曰哑视曰盲听曰聋思曰塞者。几何哉。然朱子尝曰未发之时。著不得工夫。又尝论李延平之静坐看未发气象曰。才下看字。便不是未发境界。则似若谓体上用工。终是推不得之论者何也。愿闻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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奭周对。惟精者省察之工。惟一者存养之工。精属乎致知。一属乎持守。则致知省察。固皆动时工夫。而持守存养。岂非通贯动静之工乎。若谓事物不交之际。全无持养工夫。则朱子所谓著工夫不得者。亦不过曰大段著工夫不得。而未尝曰全无工夫也。
程勿斋之言曰虚灵心之体。知觉心之用。陆稼书因而演之曰大学章句以虚灵对言。则虚为体灵为用。中庸序文以虚灵知觉对言。则虚灵为体。知觉为用。是其说似矣。而證之以朱子之言。则不能无牴牾者。朱子之答林德久书曰。知觉即是气之虚灵处。据此则虚灵知觉之不可分言可知矣。答潘谦之书曰心之知觉。所以具是理而发此情。据此则知觉二字之自具体用可知矣。又乌可以虚灵知觉。截然分开。而一属之体一属之用耶。然或有主程说者曰虚灵知觉。果无体用之分。则朱子之既言虚灵。又言知觉者。何为其一意而叠说也。且下文知觉不同一句之单举知觉。岂不以体无不同。而用始有不同也乎。此说果如何。
 基天对。程勿斋不识心之体段。陆稼书分析太过。
弘斋全书卷八十二 第 209H 页
恐非朱子本旨也。
知觉果何物也。察识辨别。谓之知觉。而礼智之智。亦惟曰辨是非。则知觉之知。礼智之智。果若是无辨欤。作用省觉。众人所同。而仁知之知。非圣人不能有。则知觉之知。仁知之知。果有所不同欤。朱子曰心者人之知觉。则知觉即心也。而横渠以为合性与知觉为心。则知觉又不足尽此心之体矣。朱子曰知者心之神明。则知觉即神也。而濂溪尝云神发知矣。则知觉又不过为神明之用耳。较絜乎同异之分。参互乎论辨之间。而左掣右碍。可疑如是。何以看则为得耶。欲闻明的之论。
 台佐对。知觉二字。形容此心之妙。而礼智之智。以性言。知觉之知。以心言。仁知之知。以德言。察识辨别。彼此虽同。而四德之具。理气之合。有所不同矣。作用省觉。圣凡虽均。而天理之明。气禀之昏。有所相远矣。朱子指此心之在人者言。张子指此心之所由来者言。心字知觉字。上下互易。而所以为心为知觉一也。朱子以知觉之在我者言。周子以知觉之所由本者言。知觉字神字。先后互换。而所以为知觉为神明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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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云必使道心为一身之主。而人心每听命焉。其义可详言欤。夫心一而已。而特其所感而发者。有义理形色之不同。故纯于义理者谓之道心。出于形色者谓之人心。其实非有二心也。今曰道心为主。人心听命。则是将有一心为之主。又有一心为之听命。而位置较异。界分截然耶。且释氏之观心。吾儒讥之者。以其有以心观心之病也。以心听心。果何异于以心观心。而朱子之言如是何也。
 锡中对。朱子尝论求放心之说曰。非以一心求一心。知求则心便在。臣亦曰只知为主则便已听命矣。必借得一主一听之名目。以言其义理之心。常能胜形气之私也。非谓以彼心听此心。则释氏之以心观心。不可比论于此矣。
此云天命率性。道心之谓也。性与心。果若是无别。则王阳明心即理心即道之说。又何为而群起共诋之也。大抵江西一派之沉溺于顿悟之说。卒未免葱岭气味者。政坐乎认心为性。而罗整庵诸儒之鳃鳃大呼斥彼之误者。亦惟曰心性无别而已。如使彼之桀黠者。借是说为依据曰。心即理心即道。朱子之所已言云尔。则将何以置对。是必有似同而实异者。盍各
弘斋全书卷八十二 第 210H 页
言其素讲者。
 得鲁对。道心之道。即率性谓道之道。而原于性命之正也。故此云天命率性则道心之谓也。盖谓道心合乎理。与天命率性。同一理也。而非谓心与性无分别也。固曰天命率性则道心之谓也。而何尝曰天命率性则心之谓也哉。
孟子之受业子思。其说不一。史记谓受业于子思门人。孔丛子谓亲受业于子思。而赵岐,王劭则主孔丛子之说。司马贞,孔颖达则主史记之说。今考年表。魏惠王三十五年孟子至梁。哀王七年燕人叛齐。而孟子以是时在齐。距孔子后一百六十年。距子思后亦不下百馀年。则史记所谓受业门人。似是实传。而或谓子思门人未闻有显名于后者。当以亲受业之说为正。此果有旁引之曲證。可破纷纭之说者耶。博雅者。其各无隐。
 得鲁对。子思卒于周威烈王二十二年丁丑。孟子生于周烈王四年己酉。孟子之生。在于子思卒后三十馀年。则从史记者亦有据矣。孟子曰予私淑诸人。若亲炙于子思。则其言岂若是耶。
自夫吾道失传。而异言之喧豗也久矣。申韩之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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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之权谋。庄列之谬悠諔诡。衍仪之纵横捭阖。以至方士迂诞之说。神仙黄白之术。安往非害道畔经之论。而朱子所谓近理乱真者。独在于老佛之徒者何也。盖老佛之近理乱真。略举之有四。吾儒曰灵觉。而佛氏曰圆觉。吾儒曰虚静。而老氏曰虚无。吾儒曰尽心知性。而佛氏曰明心见性。吾儒曰存心养性。而老氏曰修心炼性之类是也。今欲较析乎秒忽之间。明辨乎真伪之分。而使夫莠苗紫朱之别。瞭然莫逃于心目。则其说安在。
 台佐对。术不巧则人不惑。言有理则辨愈难。彼颠倒运用之失。灭理乱常之罪。反有甚于诸说。朱子所以独举佛老。不及诸说。其亦吾夫子特言放郑声。而不及卫者例耶。(以上序)
[篇题]
不偏不倚。未发之中也。无过不及。已发之中也。盖所以举道体之全。而兼动静为言者也。然偏倚二字。终属可疑。心既无形体方所。则岂有偏于一处。倚于一边之可言耶。且不倚二字。本出于吕与叔中庸说。而程子批之曰不倚之为中。其言未莹。若说不倚。须是有四旁。朱子记疑亦载是说。而独于此反袭吕氏之说者何也。
 
弘斋全书卷八十二 第 211H 页
熙洛对。心无形体故不偏。无方所故不倚。若有形体而有方所。便有偏倚处矣。然孤著此不倚二字。则于中未尝倚于一边诚得矣。而于中之未尝偏于一处为有欠。故程子批以未莹。
庸平常也一句。所以申赞中道之平常。非谓中之外复有庸也。然朱子尝论子路问强章中立不倚之义曰伯夷如此。又尝论庸字之义曰伯夷所为。都不是庸。合二说而观之。则能中者未必能庸。能庸者未必能中。而中外有庸庸外有中。此与章句之旨。果无所矛盾耶。
 
熙洛对。中立不倚之中。中庸之中。煞有分别。伯夷之中。政是中立不倚之中。而谓之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中则未也。孟子章句曰三子如春夏秋冬之各一其时。是伯夷之极于一偏可知。既谓之偏则不可以中庸之庸言之。此政都不是庸之意也。
此云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中则言道。庸则言理者。其义何居。中不可以言理。庸不可以言道欤。且程子之传易。有曰中重于正。正未必中。则中与正之轻重同异。盖亦较然。而独于此直以正解中者何也。正之一字。果可以尽中字之义耶。
 
弘斋全书卷八十二 第 211L 页
勉升对。理无偏全。而不偏之谓中则不偏之下不宜著理字。道为虚位。而不易之谓庸则不易之下不宜著道字。既曰正道云尔则重在正字。与单举正字以释中字。有异也欤。(以上篇题)
[第一章]
天命之天字。说者皆作理字看。而朱子楚辞注有云天者理而已。尚书之上帝降衷。中庸之天命之性是也。则朱子之意。盖亦以此章天字。专属之理一边矣。然其说终有所窒碍者。帝即理也则所谓上帝降衷者。是以理降理也。天即理也则所谓天命之性者。是以理赋理也。得无几于以口吃口乎。盖二气纷纭。屈伸变化。而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者。固莫非自然之理。而苟求其主宰运用之妙。则又非理之一字所可尽也。故曰以主宰谓之帝。以妙用谓之神以性情谓之乾。今若以天之一字。便唤作理。则理本无情意动作。又安有妙用性情之可言耶。然而朱子所以专属之理一边者。必有其说。可得闻欤。
 浚钦对。朱子之以天为理。推本而言。非谓天字即理字也。天之或谓帝或谓神或谓乾者。以此理故也。一理字岂不足以尽主宰运用之妙乎。
天命之性。朱子以为兼人物而言。然则人物之性。果
弘斋全书卷八十二 第 212H 页
无所不同欤。朱子于此章章句曰人物之生。各得其所赋之理。以为健顺五常之德。于孟子集注曰以气言之则知觉运动。人与物虽若不异。而以理言之则仁义礼智之禀。岂物之所得全哉。二说不合。故后之论者引朱子所谓观万物之一源则理同而气异。观万物之异体则气同而理异之说。以为人物之一源无异。而人物之五常不同。于是乎理同性不同之论。遂为说性家一大旨诀矣。然而一源非五常则性有二本矣。物不具五常则太极有亏欠矣。此岂非可疑者耶。盖性即理而理无不同。则人物之性。亦何尝有异哉。特以人禀是气之通者则所具之理。随感而发见。物禀是气之塞者则所具之理。为气所局。而其所发见者。亦不能全耳。如是看则似为得之。而又有难之者曰。性之为字。从心从生。才说性字。便已堕在气质中矣。人物之气。既有通塞之异。则人物之性。亦岂无偏全之殊乎。且周子云五行之生。各一其性。其意盖谓木之性为仁。金之性为义。水火之性为礼智。而一行各具一性。不能相通也。况乎以禽兽偏塞之气。而遽谓之具五常之性。不亦误哉。此说亦难造次辨破。何以则可得明的之论。定此不决之案。
 
弘斋全书卷八十二 第 212L 页
冕载对。太极超形气而言。五常因气质而名。天命赋与之初。何尝有人物之异。而及其堕在气质以后。物之不能全具五常之性者。自是气禀之局。而原非太极之亏欠于赋与者矣。性之为字。从心从生则虽人性。有禀金之气多者。有禀木之气多者。况以禽兽偏塞之气。岂得以全哉。
章句曰人物之性。各得其所赋之理。又曰人物各循其性之自然。又曰莫不各有当行之路。数句之内。三言各字。而不嫌其重复者何也。或谓各之为言。即各异之意。于此政可见人物五常之不同。或谓各之为言。即莫不皆然之意。于此政可见人物五常之无异。玆两说者。孰得朱子之本旨也。
 得鲁对。人物之气质不同。而三各字有各异之义。本然之理。人物不殊。而三各字有皆然之义矣。以质则理绝不同。以理则性无不同。朱子所谓要说同亦得。要说异亦得者此也。三各字兼二义看然后。可不失朱子本旨矣。
理气不可分先后。而毕竟是先有是理者。即朱子告门人之语也。今以章句所谓气以成形理亦赋焉二句观之。则又若谓有是气然后。有是理者何也。且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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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赋焉之亦字可疑。盖亦之为言。以客对主之辞也。此数句既释天命之性。则似当以理为主。而反下亦之一字者。得无宾主易位之嫌耶。夫以朱子分金称出之妙。于此开卷托始之处。不应有一字放过。须毋曰文义字句之末。而试详陈之。
 奭周对。章句之先言气而后言理者。盖亦因气而推理耳。岂真谓气先而理后乎。且天即理也。阴阳五行即气也。天以阴阳五行一句。独非先言理而后言气者乎。由本原而言则先言理而后言气。由禀赋而言则先言气而后言理。毕竟上一句先言理。下一句先言气。则合而观之。亦未尝不以理为主也。亦之一字。所以见理气相因之妙。恐不必以客对主之辞为嫌矣。
人之率性。固可谓道。物之率性。亦可谓道欤。朱子举虎狼之父子。蜂蚁之君臣。豺獭之报本。雎鸠之有别。以明物之率性。此固然矣。而至若蛇虺之毒。虿蜮之螫。亦莫不得之禀赋之初。不可不谓之性。则率是性者。皆可谓之道耶。先儒又以牛之可耕。马之可乘。鸡之司晨。犬之司夜。为物之率性。是数者。本然欤气质欤。若以为气质则有违于此章言性之旨。若以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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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则是直以知觉运动为本然之性。果何异于释氏作用是性之说耶。
 奭周对。道之全体。固无分别。而若指其发见处。则不得不就气质中拈出本然说。故朱子或问。特举虎狼蜂蚁之属。所以见是道之无乎不在也。至于牛耕马乘鸡晨犬夜。亦皆其一段通处。则虽在气质之中。而不害其为本然之随处发见也。至若蛇虺虿蜮之毒螫。乃其气质蔽梏之尤甚。夫岂天命之本然哉。
昔程子论扬子云学所以修性之语曰。扬雄不识性。盖谓性本纯粹至善之理。固无待于用力修治。而修性之说。有似乎杞柳杯棬之论也。然则此章所谓修道之教者。又何以称焉。道可以言修。性不可以言修。则性与道。果若是不同。而明道性即道之说。非也欤。
 近淳对。扬雄之修性。认本赋为混善恶而修之也。子思之修道。因气禀之有过不及而修之也。名虽相似。而实相燕越矣。
章句气禀或异云者。是专指人之气禀耶。抑兼言人物之气禀耶。若以下文因人物之所当行一句观之。则此所谓气禀。似是兼人物而言者。然则物亦有过
弘斋全书卷八十二 第 214H 页
不及之可言。而苟有圣人品节之教。则皆可矫揉变化以就于中耶。
 奭周对。气禀或异。兼人物而言也。但人之气禀。不过偏全之异。故皆可以矫揉变化。以就于中。而物之气禀。昏塞尤甚。不可复开。虽有圣人品节之教。亦不过如若鱼鳖驱虎豹而已。此朱子所谓于人较详。于物较略。于人上较多。于物上较少者也。
修道之教。章句以礼乐刑政释之。礼乐刑政。果可以尽教字之意。而四者之外。更无所谓教耶。盖圣人之言教。必先曰渐以仁磨以义。使民日迁善不知而已。至于礼乐刑政制度文为则特不过济教之具耳。较诸作兴动绥之妙。自有内外本末之分。而朱子之直以此四者为教。更不言向上第一义者何也。
 英发对。尝闻修道之教。专为气禀之偏而设。故圣人为之品节防范。以为教于天下。圣人之教。要不出四者之外。章句直以此四者为解。以明礼乐是中和之教。刑政又所以道达中和之道。赞化育物。莫非推此功效。则岂可谓制度文为之末。而更不言向上第一义耶。
章句人知己之有性以下数句。有今旧本之异。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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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人之所以为人。道之所以为道。圣人之所以为教。原其所自。无一不本于天而备于我。学者知之则其于学。知所用力而自不能已。是其说之文达理顺。亦何逊于今本。而朱子之不慊旧本。必改其说者何故也。旧本之不可不改。今本之不容有阙。可详言欤。
 绚对。旧本数句之内。不露性字。今本性道教三者。逐字逐句。剖析明切。虽皆朱子之亲笔。似不无疏密之分矣。
性道教三者。即一篇之纲领。而第二节独以道之一字。郑重引起者何也。或谓戒慎恐惧。即由教而入者。故道也者一句。紧承上文修道之教而言。此果得之否。
 台佐对。分而言之则为性道教三者。合而言之则一个道而已。然戒惧是道不可须臾离工夫。则谓之上一句所紧承。恐似泥滞矣。
不睹则言戒慎。不闻则言恐惧。此亦有各有攸当之义。而互换不得者耶。大抵戒慎恐惧之工。不外乎持敬二字。而程子所谓主一无适。谢上蔡所谓常惺惺法。尹和靖所谓其心收敛。不容一物。皆持敬之说也。三者之中。孰为戒惧之要道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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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鸣对。先儒以视箴之制外养内。属戒慎工夫。听箴之闲邪存诚。属恐惧工夫。又谓言敬则惟畏近之。而不可唤畏作敬。则上下字义。似有互换不得者。若论戒惧要道则主一无适者。最为根本田地耳。
不睹不闻之为未发境界。其说可疑。夫目之官于视。耳之官于听。皆得之有生之初。不容一顷之息。苟必以无睹无闻。为未发之时。则是唯昏昧熟睡者。始有此时节。未知于斯时也。所戒慎者何事。所恐惧者何事也。若谓精义入神。工夫渐密。以至于至静至虚之地。自然有无睹无闻之时。则此乃坐忘入定之说。而程子之所已深斥于许渤者也。大抵圣人所谓未发者。特谓喜怒哀乐之未形。思虑云为之不扰耳。至若视听运动之各循故常。无待思勉者。则虽一日万变。而初不干于心体之发未发。故大学之顾諟明命。论语之参前倚衡。皆兼静存动察之工。而朱子亦曰但有视听。何妨为静。又曰未发之前。耳目自有视听。然则子思所谓不睹不闻者。未必谓目无所睹耳无所闻。如今说者之言。果可以明陈其立言之本旨耶。
 浚钦对。朱子曰戒惧所以养其未发。盖不睹不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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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境言也。喜怒哀乐之未发。以心言也。且视听主于心。睹闻主于耳目。既主于耳目而不主于心。则不睹不闻。亦不可以心之未发言也。不睹不闻。即指耳目之未接物时。而非便谓心之未发也。
戒惧为存养工夫。慎独为省察工夫。存养之工。如奉盈持水。不过平平存在。略略提撕而已。省察之工。如锄草去莠。必须猛省用力。遏绝人欲而后已。故朱子尝论戒惧曰不须说得太重。论慎独曰最紧要著工夫处。然则不睹不闻之时工夫较阔。而戒慎恐惧四字。详而又详。隐微幽独之地工夫较密。而慎之一字。略而又略者何也。
 绚对。慎独不过就戒惧中几微之始发处。益加谨而已。故单拈慎字。而亦兼戒惧之义。
程子有言曰。天德王道。其要只在慎独。但言慎独而不言戒惧者何也。岂以戒惧是统体说。慎独是切要处。故剔出其工夫之最要者而言欤。抑以戒惧慎独合为一事。如吕子之说。而秖举慎独。以包戒惧也欤。
 奭周对。程子曰不愧屋漏与谨独。是持养气象。朱子以为二者之间。特加与字。固已分为两事。又答或人问静之言。而使且理会敬字。则其不言戒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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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必言慎独者。意可推矣。
心者统性情者也。寂然不动。心之统性而未发之中也。感而遂通。心之统情而已发之和也。然则子思之不曰心之未发。而必以喜怒哀乐言之者何也。且七情之中。独举喜怒哀乐者。亦果有义意之可言耶。
 处岩对。发未发。皆指喜怒哀乐而言。若但曰心之未发。而不言喜怒哀乐。则所谓未发者。殆同悬空说而无所摸捉矣。且喜兼爱怒兼恶乐兼欲。四者实包七情耳。
未发之中。子思所以直就天命本然之理。指出其不杂乎气质者而言者。故未发则直谓之中。已发则必加中节二字然后。始谓之和。其意岂不曰善恶之分。必在几动之后。而未发之中。圣凡无异也乎。虽然非是气则理无挂搭。故本然之理。初不离乎气质之中。此后儒所以以空鉴止水。喻圣人之未发。黑暗顽石。喻众人之未发者也。是其说果不悖于此章之旨。而亦可互相发明也欤。大抵众人之心。诱夺既久。沉溺已痼。虽于纷纶缠绕之馀。或有介然无觉之顷。而譬如风波才定而伏浪犹汩。火焰已熄而馀气犹薰。无醒定澄澈之象。有昏昧杂糅之病。则其不可以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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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未发。而遽谓之浑然之中也明矣。然则物欲一日未祛。查滓一日未化之前。更无中体之可言欤。抑或于昏昧杂糅之中。自有纯一自在之体。虽其掩翳拘蔽。而本然之中。终有所不可息者欤。试各反复而讨论之。
 近淳对。众人素无存养之工。故虽或有未发境界。直是电光。而旋为气质之所掩。遂异于圣人矣。若论原头未发。而不做得未发。是无大本道理。岂可谓查滓未化之前。更无中体之可言也。
朱子之论中和。盖尝屡变其说矣。一则曰人之自幼至老。虽动静语默之不同。而其大体则莫非已发。特其未发者。为未尝发耳。此谓已发之用。万变于外。而未发之体。自在于中也。一则曰一念之间。自具中和之体用。发者方往而未发者方来。了无间断隔截处。此谓已发之用才应于外。而未发之体旋立乎内也。一则曰方其静也。事物未至。思虑未萌。而一性浑然。道义全具。是所谓中。及其动也。事物交至。思虑萌焉。则七情迭用。各有攸主。是所谓和。此谓动静殊时。寂感异候。而未发已发之境界不同也。是其初晚之别。得失之故。皆可一一详言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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奭周对。朱子尝曰向来讲论。直以心为已发。阙却涵养一段工夫。此初说之所以失也。又尝曰以事言之则有动有静。以心言之则周流贯彻。其工夫初无间断。此晚说之所以得也。又何待后学之赘说也哉。
章句未发则性也一句可疑。盖未发即中。而中所以形容此性之体段。非中即性也。苟以中为性则是何异于以方圆为天地乎。是以朱子已发未发说。载程子之言曰中即性也一句极未安。又尝答林择之书曰未发秖可谓之中。不可谓之性。而乃于此直以未发为性者何也。
 勉升对。对情而言者非性乎。对已发而言者非未发乎。故曰未发则性也。其下继之曰无所偏倚故谓之中。其所谓未发。毕竟属于一个中字。则此岂中即性之囫囵说去者比哉。又况此句著一则字者。不以未发直谓之性之微意。亦可见矣。
程子之论未发曰。才有思便是已发。朱子尝亟称此语以为极精微。其意可得闻欤。说者谓子思之言。举其大纲。故秖言喜怒哀乐四者。而其实不待四者之发。一有所思。便属已发。此程子一思字之为较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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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则七情之外。别有所谓思者。而情之一字。又不足以尽此心之妙用耶。
 冕载对。邵子诗曰一阳初动处。万物未生时。朱子以坤当未发之时。以复当已发之时。程子所谓才有思便是已发云者。政是复卦之一阳初动处也。朱子之亟称精微者。其意亦以是欤。思是意之别名。而喜怒哀乐。无非思也。安有七情之外。别有思之一字耶。
自夫周子发主静之说。而伊洛诸子。瓒享谱承。程子有静坐之训。张子有虚静之论。以至于杨龟山,罗仲素之徒。遂以此为相传之一大旨诀。李延平之静坐观未发气象。盖亦有自来矣。然昔有以吕与叔求中之说问于程子者。程子曰言存养于喜怒哀乐未发之时则可。若言求中于喜怒哀乐未发之前则不可。盖以求之之时。已有思虑之萌。而不可为未发境界也。然则观未发之观。岂独非思虑之萌者。而延平之观未发。吕氏之求中。先儒以为得失悬殊者何也。朱子之作延平行状有曰。验夫喜怒哀乐未发之前。答何叔京书曰。体认于未发之前则说得尤较重矣。如使读者。因此语而辗转缠绕。则其不为温公之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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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缚也。果几何哉。抑亦有不求之求不观之观。可以不泥于言语字句之间者欤。欲闻其说。
 绚对。静字中字。直是难言。只在人默会耳。夫所谓中者。岂可力而求之哉。试取圣贤言中处。平心徐观。不徒泥于言语文字之间。而及夫涵养之工既熟。则自有昭然呈露而不可掩者。程子静中须有物。能敬则知此之训。正谓此也。而方可为不求之求不观之观矣。
中节之和。观于经文皆中节之皆字。则必须四情之发。莫不中节。然后始可为和。譬如四时之中。三时得宜。一时不得宜。则便不得谓之和。然众人之已发。中节者恒少。不中节者恒多。则是将和之一字。但可施于圣人。而非众人之所可与议。恐非子思统言本来体段之意。未知何以看则为得耶。
 绚对。和者中之应也。圣人则无往而非中。故随处而皆和。自圣人以下。随其中之分数而和为之应。不但施之圣人而已也。
章句释达道曰天下古今之所共由。经文则秖言天下。而章句特加古今二字何也。说者或谓朱子之意盖欲明子思之传道。亘古今悠久不替也。此说果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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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
 熙洛对。天下是横说。古今是直说。子思之言天下。是单言道字者也。朱子之言古今。是兼释达字者也。或者所云。恐欠章句释经之例。
致中和之致。与致曲之致致知之致不同。盖中和即至善之异名。本无待于人之付畀增益。则又何可致之有哉。特以常人之心。不知所以存之。则天理昧而大本不立。故必致戒惧之功。以复其本然之中而已。非谓中有所未尽而推致之。如致曲致知之谓也。然朱子语类论中和之义曰。略略地中和。亦可唤做中和。致字是要得十分中十分和。又尝以中贴中垛中红心之说。喻致中之义。据此则朱子之意似若谓中有分数。而必待人之推致者。何也。
 近淳对。本然之中体。固无分数。而不容推致。人之所存。安可谓之无分数。而不用其推致之工也。致知致曲。亦因其知有所未尽善有所未充而致之也。非此心本然之知与善。有分数而致之。则致字之义。恐无异同。
章句自戒惧而约之一句。解之者有二说。或谓自其有睹有闻之时。已用戒慎恐惧之工而渐约之。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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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不睹不闻之时。或谓戒惧工夫。虽本通贯动静。而此所谓戒惧既与谨独对言。则当专属之静一边。盖戒惧是静时工夫之始。而工夫自有浅深。故必约之然后可以至于无所偏倚之极工也。是二说孰为正解也。
 熙洛对。戒惧兼动静。专言静之说。朱子已各言之。则统体说固好。分开说亦得。而毕竟时分较异。工夫差殊。合看了后。必分看了。恐得本文之正解耳。
不曰致中而天地位。致和而万物育。则何以知天地位之必应致中。万物育之必应致和也。岂以致中而后致和。天地位而后万物育。而体用先后。自然如此也欤。抑别有分属之不可易者欤。先儒有以致中为穷神继志。致和为知化述事者。有以致中为敬格天心。致和为恕平物情者。有以致中为礼之别宜。致和为乐之敦和者。向所谓分属之不可易者。果在于此耶。
 履载对。致中和。谓之体用则有是体便有是用。恐不可分先后。而立言之际。不得不先体后用。与诸说分属之义。语势不同矣。
章句学问之极功一句。以致中和言。圣人之能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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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以位育言欤。抑极功与能事。并指位育之事欤。若谓分属于中和位育。则此二句既承上文所谓效验如此之下。不应于此更言工夫。若谓并指位育之事。则又未免叠床架屋。何以看则为得耶。
 奭周对。此二句总结全章之意。非但承上一句而言。则虽更言工夫。亦无妨矣。
观圣人之书。必观其首章。盖以开卷托始。作家所慎。而一书所言。莫不原本于此也。试以此书言之。则诚为道学之枢纽。故至诚明诚。屡致意焉。而首章则不少槩见。致知为入德之门户。故学问思辨。言之重复。而首章则未尝说到者何也。是必有不言之中。意实包在者。可得闻欤。
 绚对。性道教三者。诚与致知之事已具焉。且首章一书之纲领。则曰诚曰致知。自是条目。有不必言也。(以上第一章)
[第二章]
他章皆称子曰。而此章独称仲尼者何也。孙可以字其祖欤。或问引仪礼皇祖伯某父之文。以證古人之讳名不讳字。此固然矣。而独其所谓孔子爵不应谥。故不得不称其字则恐未必然。檀弓鲁哀公诔孔子曰尼父。郑康成注云诔其行以为谥。则孔子固未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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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谥。而朱子之言如是。岂或有他据耶。
 命周对。殷以前无讳名之礼。宋以前无讳字之礼。哀公之称尼父。亦称其字也。郑氏之说诚未可晓。且仲尼曰以下十章。皆仲尼之言也。仲尼祖述尧舜以下。皆仲尼之事也。故于言与事之始。皆称仲尼。其意似不偶然。
首章专言理。此章兼言气质。盖君子小人之分。专由于气质之不同。而此章既以君子小人对言。则其不可谓专言本然之理也明矣。或云此章之君子小人。秖言敬肆之分。而未及乎气质。至第四章知愚贤不肖之过不及。然后始言气质。故章句所谓生禀之异者在第四章。而不在此章。此其说似矣。而但君子之所以敬。小人之所以肆。究其由。不外乎气质之不同。则穷本探原之论。不得不以此章为兼言气质。未知如何。
 台佐对。穷本探原。不得不以此章为兼言气质之谕。臣不胜钦叹之至。
朱子之释篇名中庸曰。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释此章中庸曰。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理。其变名言理之义。可得闻欤。且不偏不倚四字。以心言则可。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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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则终有所不可者。盖心之未发也。纯一无杂。亭亭当当。无偏系倚著之病。故不偏不倚之称。可以形容其浑然在中之体段。至于理则秖是冲漠无眹而已。既无体段之可言。尚何偏倚之足称哉。朱子于或问论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义曰。不偏不倚者。心之体地之中。无过不及者。理之当事之中。则亦尝以心与理分言之矣。独于此直以理之一字。总括二句而言。此岂非可疑者耶。
 勉升对。篇题释中庸之名。故曰名。此章释中庸之理。故曰理。此理字初非悬空底物事。只是方寸中所具之理。则岂可无体段之可言。亦岂无偏倚之足称哉。或问分言心与理者。不过分体用而互言之也。此章一理字总括。盖亦原其本。而心亦不外乎是矣。
时中之时。以程子禹稷颜子之喻。朱子尧舜禅受之说观之。则意自分晓。盖此时字。如孟子所谓圣之时。子思所谓时措之时。即经权通变。各适其时之谓也。是以章句曰随时而处中。又曰中无定体。随时而在。此正时中之正解。而至于下文复云戒慎恐惧。无时不中。则却似以时中为须臾不离道之义者何也。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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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中即已发之中。戒惧即未发时工未。而朱子之合而言之者。其意安在。
 锡中对。此所谓无时不中。即须臾不离随时之义。而随时处中之随。随时而在之随字。亦非须臾不离道之义乎。至于时中戒惧合言之者。要之涵养未发之中。即为发而时中之本耳。
说者皆以此章上下二节。并作孔子之言。盖因首章总注有其下十章子思引孔子之言之文也。然以经文反覆潜玩。则上一节政与论语之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辞意相似。而至于下一节则不过申释上文之馀意而已。圣人之言。净洁𥳑奥。不应自言而自释其意。似当以上一节为孔子之言。下一节为子思之言。未知如何。
 俊辅对。只有上章中庸反中庸之语。而不复言时中无忌惮之语。则后之人何所定其好恶取舍而用其工乎。此与自释其意不同。且观首章注则此章与上章通作夫子之言。尤分明矣。(以上第二章)
[第三章]
民鲜能之民字可疑。夫中庸之德至矣。苟非仁精义熟。无一毫之私欲者。不足以体之。故虽以均天下之知。辞爵禄之仁。犹有所不能。则况于百姓之日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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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者乎。且中庸之鲜能。何间于君子小民。而夫子之叹。独在于在下之小民。不在于在上之君子者何也。若谓民不兴行。专由于教之不立。善读者自可反隅云尔。则又有未必然者。圣言本自明切。与其必曰民鲜能。而使人反隅。曷若直称之曰人鲜能之。可以包括上下耶。
 东万对。民即人也。通上下言之也。若以此民字为下民之民字。则中庸之德。专责于下。而不责于上也。圣人之意。恐不如是矣。
论语则曰中庸之为德。而此章秖言中庸。论语则曰民鲜久矣。而此章添一能字。此正子思之檃栝损益处。其义可详言欤。若以费隐章所谓弗知弗能之语观之。则能之一字终偏于行一边。似不若但称民鲜之较稳。而子思之必加能字者。果何义也。
 台佐对。论语以中庸之人言。故曰德。既称为德则可无能字。子思以中庸之道论。故去三字。既无三字则须有能字。能之一字。就能择能守能知能行之能字看了。亦当著了知一边。况此章所以起下章不行不明之语。则亦不可阙了一能字矣。(以上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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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知愚属知则宜若为道之所以不明。而反以不行引起。贤不肖属行则宜若为道之所以不行。而反以不明引起者何也。或问论此曰知之过者惟知是务。以道为不足行。而愚者又不知所以行。此道之所以不行也。贤之过者惟行是务。以道为不足知。而不肖者又不求所以知。此道之所以不明也。然则知者之知有时乎明道而特行未尽耳。贤者之行有时乎合道而特知未周耳。道之不行。专由于知愚之过不及。而无与于贤不肖。道之不明。专由于贤不肖之过不及。而无与于知愚耶。
 
奭周对。此交互言之。所以推明知行相因之意。若但以知愚属明。贤不肖属行。则夫人而知之矣。夫子何独曰我知之耶。
人莫不饮食一节。即总结一章处也。上文既以不明不行对待为言。则似当于此节并举知行。以点缀关锁而鲜能知味一句。专言知而不及于行一边者何也。
 履载对。莫不饮食。行一边事也。鲜能知味。知一边事也。而亦以引起下章不明故不行之意。则归重于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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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能知味之义。可详言欤。或引大学所谓心不在。程子所谓饭从脊梁过之语。以为不知五味之常。则说得较浅。或引张华辨鲊。师旷别薪。苻郎食鸡知栖。食鹅知色之事。以明鲜能之义。则又说得较深。何以看则可不失取喻之本旨耶。
 存秀对。平常之中。自有正味。而其浅者吞枣而莫察乎正味之本。其深者嚼核而别求乎正味之外。知味之鲜能。不亦宜欤。(以上第四章)
[第五章]
上章并举不明不行。而此章则独言不行者何也。盖上章之鲜能知味。专言知。此章之道其不行。专言行。两节合为一章则知行备矣。而上节则必属之上章。此节则必别为一章。是果有分属之不得不然者欤。试详言之。
 奭周对。自第二章至十一章。皆以子曰发端。则上下节之不可分合。分章之体。不得不然。况鲜能知味一节。总结不明不行之意。故此章言不行之端而结之以舜之大知。七章言不明之端而结之以颜子之不失。正与上章知行互说之意。交相发明。(第五章)
[第六章]
此云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所谓两端。指何处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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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中者。举何地而言。说者或以两端为善恶之分。以中为两端之中。苟如是则舜之用中。乃是半善半恶和是和非之论。其于经旨。不亦远哉。故章句曰于善之中。执其两端。又于语类力斥中折两端之说。此正朱子盛水不漏处。而大有功于圣学者也。然试以经文临文顺解则执其两端之其字。既承上文善恶而来。则所谓两端。似指善恶之两端。用其中之其字。既承上文两端二字而来。则所谓中者。似指两端之中。此诚可疑。何以则可以善观而无碍耶。
 万元对。两端。上节虽有善恶二字。而观于隐恶扬善之文则两端之皆属善可知也。用中。上节虽有两端二字。而指其量度取中之义。则用中之非中折可晢也。
两端之不可分善恶。观于上文所谓隐恶扬善一句则意自分晓。盖以恶者既隐则两端之皆善可知也。然既谓之善则宜无得失之可分。而善之中又有两端之异者何也。朱子语类云若以厚薄论之。有极厚之说有极薄之说。极厚者说是则用极厚之说。极薄者说是则用极薄之说。夫极厚极薄。若是相反。则一是一非。亦宜悬殊。而槩归之善一边。圣人所谓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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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已者。岂如是耶。
 台佐对。善之有两端。以彼此言则可。以得失言则不可。如甲者说东。乙者说西。甲乙东西。虽各不同。皆不害于为善。则是所谓两端皆善也。至若极厚极薄之论。盖亦出于中无定体。随时而在底义。如萃之时。用大牲吉。则中在那极厚处。损之时。二簋用享。则中在那极薄处。道一而已者。正谓此也。(以上第六章)
[第七章]
昔程子以谈虎而神气独变。论真知之未尝不行。朱子以乌喙之断然不食。喻不能行之由于不能知。然则择乎中庸者。必不至不能期月守。不能期月守者。必不能择中庸。而此既曰择乎中庸。又曰不能期月守者何也。解之曰择乎中庸一句。既承上文人皆曰予知而言。则其所谓择中庸者。乃彼之所谓知。而非吾之真知也。然则章句之以大舜好问用中之事。释此章择中庸之义者。又何其拟之不伦耶。
 绚对。既曰择善。又曰固执。则世固有能择而不能守者。论语所谓知及之。仁不能守之者也。岂非所知者犹不得为真知。而所守者从以不固乎。章句以好问用中之事言者。泛指择中庸也。非谓不能
弘斋全书卷八十二 第 224H 页
守者之择中庸也。
朱子释此章期月曰匝一月也。释论语期月曰周一岁之月。同一期月而训诂各异者何也。盖期者复时之名。必自子月复至子月。然后始可谓之期。故帝典亦以三百六旬有六日为期。则似当以论语集注为定论。然此章之期月。政所以言不能久之意。则又不可以周一岁为释。故近世儒者之说。有引左传叔孙朝而立期焉之文。以为期月即或一月或一日之谓。与论语所谓日月至焉相似。此说虽畔于章句之释。亦不害自备一说耶。
 
存秀对。周而更始者。皆谓之期。一岁之期三百有六旬六日者也。一月之期月行二十九日有奇。与日会者也。时有久近之异。故解有彼此之殊。此章专言不能久之意。则不可以帝典论语之训诂一例释之也。三月不违仁注。程子曰言其久也。夫以三月而犹有久之之辞。则岂可以周一岁之期月。言之于曰予知之凡人耶。近儒之说。既畔于章句。恐不必取。(以上第七章)
[第八章]
择乎中庸。自博文而致者。知之事也。服膺不失。自约礼而致者。行之事也。至于得一善一句则当属之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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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当属之行耶。以为行也则却在拳拳服膺之前。以为知也则得之一字。便有行道有得之意。然则不属知不属行。而别有此一等境界耶。
 奭周对。学之有知行。犹气之有阴阳也。一动一静之间。未始在阴阳之外。而乃为造化承接之机。得字之于知行。亦犹是乎。
第六章言大舜之知。而朱子以为行底意多。此章言颜子之仁。而朱子以为知底意多。其义可详言欤。第六章先言问察而后言用中。此章先言择中而后言服膺。其先知后行。未尝有异。而朱子之必如是分言者何也。
 奭周对。知之为知。行之为行。人莫不识。而知之所以为行。行之必由乎知则人鲜识之。是以精训诂者空言而无实。主践履者冥擿而不察。此朱子所以交互言之。深明相资之意。正如吾夫子之以知愚属不行。贤不肖属不明也。(以上第八章)
[第九章]
国家之可均。爵禄之可辞。白刃之可蹈。章句以为知仁勇之事。其分贴之义。可得闻欤。一匡天下。再许其仁。则均国家者。独不可为仁。不俟终日。知几如神。则辞爵禄者。独不可为知耶。大抵此三者。秖是就天下
弘斋全书卷八十二 第 225H 页
之事。举其至难者。以明中庸之为尤难而已。不必泥贴于知仁勇。然后始于经旨为妥。章句此释。终不无愤悱者。何以看则为得耶。
 奭周对。三者之分贴。各举其重。而其意所重。固不在于分贴。
章句皆倚于一偏之皆字可疑。盖古之圣贤。有均天下而合于中庸者。尧舜是也。有辞爵禄而合于中庸者。孟子是也。有蹈白刃而合于中庸者。比干是也。苟不论其中与不中。而一涉于三者。皆归之一偏。则是将舍是三者。而别求所谓中庸于空空恍惚之地耶。章句旧本。云三者亦知仁勇之事。而天下之至难也。然不必其合于中庸则质之近似者。皆能以力为之。此其语意之圆活周备。比今本岂不悬胜。而朱子之卒用今本者。其意果安在也。
 得鲁对。三者有合于中庸者。有倚于一偏者。此章所谓可均可辞可蹈。如管仲一匡。鲁连逃海。子路死难之类也。特资之近而非合于中者。故曰皆倚于一偏。何尝不论其中与不中。而一涉于三者。则皆归之一偏哉。苟使三者是真个知仁勇。则即所谓中庸也。岂舍是三者。别有中庸可求之地耶。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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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倚于一边则不合于中庸。不言可知。如曰不必合于中庸。则倚于一边。何以晓得也。且旧本以力为之者。下语压得太重。今本力能勉者。皆足以能之。下语委曲称停。况皆足以能之一句。照应中庸之不可能。朱子之改用今本者。其义岂浅鲜哉。
可均之均。章句以平治释之。然则此章之均天下国家。即大学之治国平天下也。大学之治平则为明新之止至善。此章之均天下则不得为中庸之道者何也。岂至善与中庸。果有所不同耶。
 奭周对。治平即新民之事。至善乃明新之极。若只说治平便是至善。则新民之外。何必别立止至善一目哉。如子产之治郑。管仲之一匡。亦不得不谓之治平。而犹不得为至善者。不合乎中庸而已。至善中庸。岂有二哉。(以上第九章)
[第十章]
先天之方位。乾居于南坤居于北。乾刚而坤柔。乾健而坤顺。则南方之风气宜乎刚劲而反柔弱。北方之风气宜乎柔弱而反刚劲者何也。且刚柔劲弱。不易之对待也。北方之刚劲。南方之柔弱。既若是相反。而同归于强。则所谓不能强者。果在于何处耶。
 奭周对。阳虽刚健而常有敷施妪育底意。阴虽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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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而每多肃杀惨刻底意。观乎仁阳义阴夏南冬北。亦可知矣。然含忍不报。未必真柔。太刚之折。未必真刚。而阴阳刚柔之互根。不滞一隅。则南方北方。同归于强矣。但以中庸理义之强视之。则卒亦同归于不能强而已。
此章之言强。与孟子之言养勇。大略相似。南方之强。即孟施舍之勇也。北方之强。即北宫黝之勇也。君子之强。即曾子之勇也。其先叙血气之勇而后说出义理之勇者。辞意文法。若合符契。思孟之授受。于此亦可见矣。然孟施舍之勇则但谓似于曾子。南方之强则直称君子居之。观于居字似字之别。不无一轩一轾之异者何也。
 熙洛对。此似字秖是有若似圣人之似。而此居字政是择里处仁之处也。轩轾之异。不难知矣。
侯河东以南方之强。谓即下文和不流之强。而朱子非之。盖侯氏之误。专坐乎君子二字之互见两节。而独不知上节之君子是泛称之君子。下节之君子。乃成德之君子也。然以经文观之。上下数节之内。两称君子而无少辨别。则彼侯氏之错认为一。亦岂可专归之隔壁听之语哉。此似可疑。欲闻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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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洛对。上文君子是对待北方之强而言。下文君子是单提君子之道而言。两称君子。已有分别。侯氏之论。正好隔壁听。(以上第十章)
[第十一章]
朱子尝云索隐知之过者。行怪行之过者。又尝以邹衍之推五行为索隐。陈仲子之廉洁为行怪。则索隐行怪。当分两种人。然观章句以深求隐僻之理而过为诡异之行二句。总释索隐行怪。且于二句之间。用一而字过接。则又若以二者并作一人之事者何也。下文君子遵道一节。既是一人之事。则此节之索隐行怪。亦不必分两种人。执此以究则当以章句之释。为晚年定论耶。
 绚对。单指一事则索隐者邹衍。行怪者仲子也。故合为一人则索隐者行必怪。行怪者索必隐。而分作两人则索隐者行怪者。各就知行一边而分属之也。
索隐行怪。过于中者也。半涂而废。不及于中者也。然则虽以上一节为贤知者之事。下一节为愚不肖之事。亦无所不可耶。且知行二者。交须共贯。半涂而废者。未必不由于知之不及。而章句以为知足以及之者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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奭周对。遵道而行。比之索隐行怪之异端。犹不失为君子。若以贤知愚不肖分属则抑扬轻重。未免倒置矣。知有馀而行不足者。虽未可谓真知。亦不可谓不知。故以为知足以及之。然既曰行有不逮则所知之为徒知。亦不待更言耳。
依乎中庸之依字。最好潜玩。依者凭依依归之谓也。尧之执中。即此依也。舜之用中。亦此依也。以至颜子之拳拳。夫子之慥慥。无往非依中庸之事。苟或有须臾间断。则便不可谓依。故章句曰依乎中庸而已。观于而已二字。政可见离中庸一步。便无可依之意。如是看未知如何。
 奭周对。圣问一百有六字。提挈乎孔门相传之要领。发挥乎朱子未尽之精蕴。前圣后圣其揆一也。臣何敢更赞一辞。
章句云不为索隐行怪则依乎中庸而已。不能半涂而废。是以遁世不见知而不悔。依乎中庸一句则必用则字斡转。遁世不见知一句则必用是以字斡转。话势相似而用字异例者何也。
 绚对。相反故下则字。相因故下是以字。
此章以上十章。即此书之第二大节。朱子所谓子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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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夫子之言。以明首章之义者是也。试就经文参互较看则不能无可疑者。戒慎恐惧。首章所以指示工夫之肯綮者。而以上十章何无一言发挥。天地位万物育。首章所以推论功效之极致者。而以上十章何无一言提及也。天命之性。专以本然言。而知愚贤不肖则皆以气质言之。中和之中。专以未发言。而时中用中则皆以已发言之。秖见其相反。而未见其相发。则恶在其释首章之义耶。
 熙洛对。朱夫子既曰文虽不属而意实相承。试尝以一意字溯求乎十章之中。则先言君子小人敬肆之别。以承戒惧之意。次言大舜颜子子路之知仁勇。以示戒惧之工。民鲜能则忧之。不能守则戒之。隐与怪则禁之。半涂废则责之。隐然有民物同胞底气象。则位育之意亦不外是。而贤不肖之气质各异处。必使之矫揉变化。以复乎天命之性。时中用中之地头各异处。必欲其推而约之。以至乎未发之境。盖圣人文字。本自严密。未尝如训诂家之言直释当句。要当于文不属中。拈出意相承处。可以知无相反而互相发之意耳。(以上第十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