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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斋全书卷七十二
弘斋全书卷七十二 第 x 页
弘斋全书卷七十二
 经史讲义九○论语[二](癸卯选。李显道,郑万始,赵济鲁,李勉兢,金启洛,金熙朝,李昆秀,尹行恁,成种仁,李晴,李翼晋,徐滢修,沋晋贤,申馥,李儒修,姜世纶等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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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
孝弟为仁之本。程朱以为行仁之本。而程子则又谓性中。只有个仁义礼智而已。曷尝有孝弟来。然则孝弟者。是性外之物耶。告子以彼长而我长之。谓义为外。而孟子力斥之。此与义外之说。何辨。
 世纶对。程子此言。非谓孝弟之非性。盖谓孝弟之包于仁。而仁则是性也。与告子义外之说。奚啻燕越。
虽以论语一书观之。圣人之于诚伪善恶之分。斥之严而绝之甚者。奚止一二。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曰乡愿。德之贼也。曰君子而未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罔之生也。乡愿也。小人也。皆巧令之类。则幸而免也。德之贼也。未有仁也。果可谓辞不迫切乎。且以专言鲜之例言之。如此书之知德者鲜。民鲜能久。大学之天下鲜矣。中庸之鲜能知味。盖出于不敢诬天下之意。则巧令之鲜仁。亦可以与此同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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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对。朱子云。辞色间务为华藻。以悦人视听者。皆是巧令。则此巧令。恐不必深看。
学者之所可自省者。不但忠信传习三者而已。凡事亲必孝。事长必敬。见善必从。闻义必徙。与夫日用动静进退周旋。何莫非精察自治之地。而只举三者为言。何也。
 儒修对。曾子于他事。非一切不省。特此三事。比他事。自觉有纤毫未尽处。故在曾子自省之工。为较急。若学者则勿论三事与他事。无往非所可自省者也。
此章集注谢氏之说曰。独曾子之学。专用心于内。而象山一派。执此为口实。遂谓曾子所以得夫子之统者。正在专用心于内。谢说本义。固未必如陆学之所云云。然朱子之取载谢说。俾资其藉重之把柄。果何故也。
 滢修对。黄慈溪日钞。亦尝以集注之取谢说。深以为未喻。而谢说本义。特论曾子反约之工而已。后儒之不善学。于谢氏何有焉。
此章因不失亲。亦可宗也之义。可详言耶。上两节信近于义。恭近于礼。属于事。言可复也。远耻辱也。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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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而独此末一节。并属于事。若不言其效。何也。
 熙朝对。此章三节。皆以始终为义。而若以事与效分看。则末一节。并属于事。与上两节异例。故所以著一亦字也。(以上学而)
[为政]
三百篇之思无邪。为说诗家疑案久矣。郑卫之音。诸儒则主诗人刺淫。朱子则主淫者自作。诸儒之言曰。圣人正乐。首放郑声。岂删诗而反取淫词。如桑中之诗。刺恶昭彰。所谓思无邪也。朱子之言曰。圣人深绝其声于乐以为法。而严立其辞于诗以为戒。若谓桑中诸篇。为刺淫之辞。则发人隐僻。有伤忠厚。谓出自淫奔者之口。而我以无邪之思观之。其惩戒尤切。两说固皆有据。而但诗之言。既不能无邪。则读诗者之欲以无邪之思观之。不亦难乎。且凡人之情。必其有讥刺嗟伤之言。然后始可以怵然动心。知所惩创。如使淫者之自作。亦为圣人之所取。则惩创。尚矣勿论。安知不挑发人之邪思。而反有以劝其恶欤。
 馥对古语云。善恶皆我师。盖我之不善。私诸己而难知。他之不善。公诸人而易晓。诗思虽不能无邪。而我所以读之者。岂必以邪思耶。
此章工夫。必十年一进。而十五志学。与三十而立。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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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十五年之久。何也。岂与不惑知命耳顺不踰矩。有难易之别耶。
 翼晋对。十五志学与三十而立。为知行之始。所以与下节功效之循序渐进者。迟速不同。
此章。程子。主勉进后人。朱子主独觉其进。若如程说。则圣人。泛言为学之次第。使后人。知所企及。可也。何必自言进德之序。若是其丁宁耶。又如朱说则夫子以生知之圣。不思而得。何必待六十。不勉而中。何必待七十耶。
 滢修对。此章程朱两说。固皆有此意。而虽生知之圣。其于进德之际。必有至此自信之效验。故其言之丁宁如此。先儒所谓其学也异乎人之学。其立也异乎人之立者。尽得正义。而恐不可但作谦辞看也。
武伯所问者。人子事亲之道。而夫子所答者。父母爱子之心。所答非所问。何哉。圣人答问。各因其人之高下。诲各不同。曾谓武伯之凡庸。而为能推类以旁通哉。
 启洛对。此与知巧言令色之非仁。则知仁相似。知父母爱子之心。则当知人子事亲之道。何待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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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旁通乎。
子张圣门高弟。而亦不免学干禄。何也。此不曰问干禄之道。而曰学干禄云尔。则非子张之请问于夫子可知。盖子张之于日用动静之间。专务多闻而多见者。即学干禄之意。故夫子告之以此。集注程说中。颜闵无此问一句。得无如何耶。
 济鲁对。子张之学干禄。非如世俗之营营苟苟。惟是骛外求名。而不反于切己之实工。故虽未尝以此请问。夫子盖已得之于言行事为之间。而救其失。程说无此问一句之如何。诚如圣教矣。
施于有政。君陈本文。则指一国之政。而此章集注。则指一家之政。盖以是亦为政。推说不去也。然或云是亦为政之是。只当属于孝友之句。其意若曰政不是别有事。在孝友之推。即所以施于政。则惟孝友于。是亦为政云尔。此说岂不可从耶。
 晴对。或人既以奚不为政为问。则施于有政。必属于一家之政。然后有政之政。破奚不为政之政。而问答相应。益觉有味矣。
子张问十世可知。而夫子以三代之所因损益。答之。然因者自因。而可知二字。皆属于所损益。则圣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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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盖以百世之所损益。为可前知也。然秦汉以降。文质则未必每世损益。三统则专以夏正因袭。与夫百世可知之训。若不相合。何也。
 熙朝对。圣人之知来。以理而不以数。子张所问之意。数也。圣人所答之言。理也。可知二字。虽属损益。而盖亦因所因。而推以知之。则秦汉以后。固未必一如三代。要之不离于三正三统之中。此不可谓百世可知乎。(以上为政)
[八佾]
此云人而不仁。如礼乐何。而集注游氏则曰。人而不仁。则人心亡矣。此以心言也。程子则曰。仁者。天下之正理。此以理言也。李氏则曰。礼乐待人而后行。此以人言也。程李两说。朱子置诸圈外。似以游说为正义。而但此章仁字以体言。不以用言。故或将此仁字。作恻隐之心看。而朱子不许。若谓之体。则程说岂不愈于游说耶。
 种仁对。仁为一心之全德。言心则理在其中。言理则心不得该。此游说所以为此章正义也欤。
林放之所问者。礼之本也。季氏之所祭者。礼之僭也。而夫子闻冉有不能救之对。曰。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然则季氏之失。但在于舍本趋末。而泰山之不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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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祀。亦但由于专事繁文耶。
 晴对。神不可诬以非礼。犹人不可欺以虚文。虚文尚不可欺林放。非礼况可以诬泰山乎。借此喻彼。义尤明切。而况季氏之旅。适在林放问礼之馀也乎。
杨慈湖云。父慈子孝。君尊臣卑。岂以文献而存亡。惟孔子自知自信自能言之。但无文献可證。则众疑不信。此盖以此章之夏礼殷礼。属之三纲五常也。夫三纲五常。人所共由。历代相因。未敢或废。固何待于取證。而文献之足不足。又奚必论哉。然语类答或人之问。亦曰礼只是三纲五常。则似与杨说合。何也。
 滢修对。三纲五常。即前章之殷因夏因者也。夏礼殷礼。即前章之所损益可知者也。若以此章礼字。属之于纲常。则纲常者。一日泯灭他不得者。何论民之信不信。文献之足不足哉。语类此训。臣恐记之者误。不然。此为初年未定之说也。无疑。
此章集注。朱子云。鲁自文公。始不视朔。杨氏云。鲁不视朔。然羊存则告朔之名未泯。而后儒又谓告朔与视朔不同。告朔者。天子颁朔于诸侯。藏之祖庙。至月朔。朝庙而受行之。于是以腥羊作献。谓之饩羊。视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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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告朔毕后。出而听治此月之政。或谓之听朔。或谓之视朔。故春秋文六年云。闰月不告朔。犹朝于庙。十六年云。始不视朔。则其供饩羊者。专为告朔。与视朔全无干涉。此说尽有据。然则注说中。告朔视朔。恐欠分开。岂朱子未之深考而然耶。
 熙朝对。告朔视朔之不同。诚如后儒之论。而集注中视朔云云。盖因告朔视朔同是一时事。而不告朔在前。不视朔在后。故举其后者。以包其前也欤。
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明是两项说者。而集注尹说加一则字。后儒遂谓此章为定公言。警君之意也。然则夫子所以告人臣者。当如何措辞耶。
 昆秀对。圣人之言。上下皆通。此虽为定公言。故不妨作警君之辞。而天经地义。要不出此。则夫子之告人臣。亦当曰忠与礼而已。
为上之道。临丧之节。亦是礼中之一事。则反与为礼相对。为三截事。何也。吾何以观之者。无足观之义耶。不欲观之义耶。
 馥对。此圣人探本之论。宽敬哀皆以心言。则居上,为礼,临丧。特就宽敬哀发见处。而分言之而已。意不重在三事上也。至于吾何以观之。与无足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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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观有异。先儒所云以当训用者。岂非舍此则无可用观之义耶。(以上八佾)
[里仁]
此云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何必曰终食之间也。先儒或引席不正不坐。疏食菜羹必祭。君祭先饭之类以当之。然则无违仁。只在饮食之时耶。集注朱子以取舍之分。释富贵贫贱一节。以存养之功。释造次颠沛一节。首一节。果是动时工夫。末一节。果是静时工夫耶。
 晋贤对。无终食之间违仁。犹言不可须臾离也。造次颠沛。都在其中。存疑之杂引饮食之节。先儒固已力斥之。而集注取舍之分。存养之功。实皆兼动静说。此存养与对省察之存养。恐不当一例看。
此章集注。谢氏所谓无可无不可。而苟无道以主之。则不几于猖狂自恣者。以乡愿当之。则固衬合矣。以佛老当之。则佛老之学。其弊专由于有适有莫。故程子论之详矣。今此谢说之异于程子。何也。朱子之必取谢说。又何也。
 儒修对。张南轩尝以此往复于朱子。而朱子答之曰。初无适莫而不知义。故徇其私意。以为可否。而反归于有适莫。既有适莫。故遂不复求义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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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卒陷于一偏云云。则有适莫与无适莫。只为不知义而相因为病。程说谢说。要其归。未尝不同也。
君子小人。有以位言者。有以德言者。此章怀德怀刑之君子。怀土怀惠之小人。以位言耶。以德言耶。且怀德者。何义。君子既得于己。则德固吾心之所自有。又何怀之可言耶。
 种仁对。此所谓君子小人。非以君民言。即以善恶言。若如伊川所解谓在上者怀德。民安其土云尔。则恐失此章本义。大抵怀者。念念不忘之谓。德虽性分之所固有。岂不曰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乎。
圣人告曾子以一贯。而曾子以忠恕告门人。一贯一而忠恕二也。岂可谓忠恕之为一贯耶。先儒云忠是一。恕是贯。本文明言一以贯之。则以贯之以。便见得一与贯之初无二事。若是分属。得不归于穿凿耶。
 万始对。一贯。圣人之忠恕也。忠恕。学者之一贯也。忠是体而恕是用。则体用岂有二致。然忠恕之分属一贯。诸家或多非之。盖一贯二字。不可分。贯只是一之贯故也。
此章喻于义。喻于利。程子则曰。惟其深喻。是以笃好。
弘斋全书卷七十二 第 69H 页
此以喻后之效言也。象山则曰。人之所喻。由其所习。所习。由其所志。此以喻前之工言也。何说为得。朱子与象山。讲论此章。座客至有泣下者。其说之深切而感人如此。则朱子之于集注。必取程说。果何义耶。
 行恁对。此章。必兼程陆两说。然后意方完备。故朱子于集注。取程说。于或问。并取陆说曰。有先喻之而好愈笃者。有先好之而喻愈深者。不可以一例拘。盖欲其互相发也。
几谏者。何谓也。集注曰。几。微也。微是微谏之微耶。抑是几微之微耶。
 
世纶对。朱子引内则所谓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者。以释几谏之义。则此微字。似当以微谏之微看。
此云。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言固不贵于捷捷。而亦何须强作讷讷之态耶。夫子尝训言行矣。曰谨而信。行之谨。岂不愈于敏。言之信。岂不愈于讷耶。
 馥对。经曰尚口乃穷。盖放言易。故有馀不敢尽。非欲其强作讷讷也。况谨与信。以言行并进而言。讷而敏。专就力行上重言之。所主之义。本自不同也耶。(以上里仁)
[公冶长]
此章集注曰。子贱盖能尊贤取友。以成其德者。此以
弘斋全书卷七十二 第 69L 页
成德之君子言也。语类曰。论语中君子。有说得最高者。有大槩说如言贤者之类者。子贱,南宫适之君子哉。皆是大槩说。此以对小人之君子言也。当从何说为得。
 馥对。集注所谓成德者。未必指全德言。此当以对小人之君子看。
昼寝。先儒或作画寝看。此说何如。宰予以圣门高弟。诗书六艺。盖尝习而通焉。则未必至于昏惰怠荒。昼寝而不知悟。且如或说则其于雕木圬墙之譬。益觉衬合。岂不可从耶。
 
翼晋对。昼与画字。旧通用。故先儒或作如此解。而既有朱子定论。恐无容更议。
圣门之教不躐等。故虽以子贡之颖悟。至是始闻性与天道而叹美之。则孟子之开口便说性。程朱之极言理气源头。果何故也。岂公孙丑万章杨中立黄直卿之造诣。反有贤于孔门十哲欤。
 儒修对。性与天道。微妙不可易晓。故夫子所以罕言。而至于孟子之时。异端之说横流。程朱之时。俗学之弊滋甚。不可不明吾道以辟邪说。则此由于遭值之不同。而非圣贤之道有异也。(以上公冶长)
弘斋全书卷七十二 第 70H 页
[雍也]
此章矢之之矢。朱子训以誓也。饶双峰云。子路气粗见偏。卒未易回。巽言则不入。故与之矢言。夫圣人天也。其动静云为。有非常人所易窥测。故或人讥其每事问。而夫子曰。是礼也。子路问君子亦穷。而夫子曰君子固穷。此可见雍容不迫之气象。顾何尝出矢言以晓人哉。后儒或引释名矢指也。以为此夫子以手指天而曰。天厌之天厌之。与示诸斯指其掌同义。此说似有依据。未知如何。
 滢修对。朱子之以失训誓。盖因予所否一句之同于誓辞之体。如崔杼庆封之所不与崔庆。晏婴之婴所不唯忠于君利社稷。皆是誓辞也。或说引释名为解。非不可通于矢字。恐于予所否之所字。未妥帖。(雍也)
[述而]
颜子之乐。周子引而不发。而鲜于侁以为乐道。则程子不许曰。使颜子以道为乐。非颜子矣。刘黻。引程说以为乐仁。则朱子又不许曰。非是乐仁。惟仁故能乐。于是诸儒竞起。有以天理为乐者。有以克己为乐者。至于今互相甲乙久矣。如欲一言以蔽。其乐将何指言。然后得周子不发之微旨欤。
 种仁对。若谓以道为乐。则人与道为二。若谓以仁
弘斋全书卷七十二 第 70L 页
为乐。则仁亦道也。若谓以克己为乐。则乐是克己以后事。若谓以天理为乐。则朱子云乐不干那乐天知命事矣。然则颜子之乐。终不可穷其说欤。臣尝读语类曰。乐不要说得。似有一个物事。此说极有味。知此则颜子胸中。本有自然乐处可见。
知之属于格致。好之属于诚意。此有知行之分。则此谓知之不如好之固矣。至于乐之。只是好之之功效。而属于意诚。则亦曰不如乐之者。似若别有一层阶级者然。何也。
 种仁对。知行固分于知好。而成德。实在于乐之。诚意关之透得前后。亦岂非一层大节拍耶。(以上述而)
[泰伯]
三以天下让。集注训以固逊。而郑玄则曰。采药一让。不奔丧二让。断发文身三让。程子则曰。不立一让。逃之二让。文身三让。此皆与朱子不相合也。且剪商之说。或问不取。而蔡沈之注武成曰。大王虽未有剪商之志。而始得民心。王业之成。实基于此。金履祥之辨诗注曰。文公之意。谓大王迁岐。四方之民归往之。于是而王迹始著。盖有剪商之渐。至王柏。则深致疑于此章集注之用旧说。而谓朱子之未及改。此果何如。
 滢修对。实诠三让。先儒多讥其傅会。此则当以集
弘斋全书卷七十二 第 71H 页
注为正。而剪商之说。诸儒议论。固不为不是。然集注之训。亦未尝谓大王之真个剪商也。故辨之者云。商衰周强。言国势也。子有圣德。言世德也。因有剪商之志。言天命人心也。如此看。则鲁斋仁山之纷然致疑者。可以冰解冻释矣。
诗者。乐之章也。故必学乐而后。可以兴于诗。而今反以诗为起。以乐为终。何也。
 熙朝对。兴于诗。是知之事。成于乐。是行之事。盖其初间。只咏叹淫液。以惩创感发而已。及其末后。复纳之于六律五音。涤荡其未尽除者。涵养其所已得者。终至乎融化之境。此皆以功效之次序言也。(以上泰伯)
[子罕]
此章两端。朱子以终始本末上下精粗释之。则是夫子之于鄙夫。盖无一之或隐矣。然夫子尝曰。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与此能无径庭耶。
 滢修对。不可语上者。性与天道之微妙也。竭其两端者。日用事为之间。义利公私之极致也。然圣人之言。彻上彻下。特不及者。不能领会耳。曷尝有故秘而不告人者哉。
此一章。朱夫子与张南轩。论中和往复之所由发也。
弘斋全书卷七十二 第 71L 页
朱子所谓通天下。只是一个天机。流行发用。无间容息者。正指川流之不息。则圣人体天。宜无块然未发底时节。方往方来之说。似得本源之正面目。而朱子之竟改初见。何也。
 滢修对。朱子之以察识端倪。为最初下手处。而阙却涵养未发之为本领工夫者。果有见于川上之叹。而但天道人心。莫不于至动之中。有至静者存焉。则思虑未萌。知觉不昩之时。当属何等境界。此方往方来之说。所不得不改。而虽以此章之旨言之。未尝无至静者。为之主宰也。(以上子罕)
[乡党]
色斯举矣。翔而后集。集注以为上下必有阙文。而正义曰。此言孔子审去就者。何也。三嗅之嗅字。刘晁两解。亦有可通。朱子之并存而不决之者。又何意耶。
 行恁对。正义之说。虽似有据。上下文势。不相贯彻。此朱子所以疑有阙文。而三嗅之作雉鸣看。作张翅看。备一说则可。终不如邢说之为正。故姑录之以俟后人之取舍而已。(乡党)
[先进]
此章之训。只以先进为野人。后进为君子。而至其文质得宜者。反谓之质朴之野人。文过其质者。反谓之彬彬之君子。此程子于本文外。推其本意。以作时人
弘斋全书卷七十二 第 72H 页
之言者也。程子果将本文何句。见得此意。决然以为夫子诵时人之言欤。
 显道对。先进。周之盛也。后进。周之衰也。夫子岂有以周盛之文质得中者。为野人。而周衰之文胜其质者。为君子之理哉。况以下节吾从先进观之。上节之为时人之言。更无可疑。
孟子言曾子之孝。只许可也。孔子言闵子之孝。直称孝哉。岂闵子之孝。过于曾子而然欤。抑夫子之言。快于孟子而然欤。记之言孝曰。贤者俯而就之。不肖者跂而及之。孔孟言孝之本旨。亦有以此参究者否。
 
勉兢对。曾子之孝。非不及于闵子。而不过能为职分之所当为。闵子之孝。非有过于曾子。而盖尝善处事变之所难处。彼曰可也。此曰孝哉。常变之异也。而初非可以贤者俯就。不肖者跂及。比论之者也。
此云。三复白圭。而集注谓一日三复。此则与大学章句诚能一日之一日。同耶。语类谓不是一朝读。乃是日日读。此则与大学章句日日新之之日日。同耶。然则大全语类。似不相合。将何适从。三复只为屡复之义耶。抑日必三复而止耶。
 
弘斋全书卷七十二 第 72L 页
启洛对。集注一日三复。与诚能一日之一日不同。而与日日新之日日同。大全语类。固是一义。至于三复之义。亦当以日必三复看。
此章圣人之不与车。或以大夫之不可徒行为重。或以命车之不可与人为重。或谓颜路之请。失于称家之义。故夫子微辞以拒之。或谓伯鱼之死。既不得设椁。则虽有他财。夫子亦必不与。当从何说为是。
 昆秀对。语类问夫子若有钱。还与之否。朱子答之曰。有钱亦须与之。则此章之义。专在大夫之不可徒行上。
君子不怨天。而况圣人乎。颜子之死。子曰。天丧予。天丧予。殆若自天降丧于夫子。而归尤于天者。何也。
 行恁对。夫子上接文王之传则曰。天未丧斯文。下失颜渊之传则曰。天丧予。道统之绝续。皆天也。何尝怨尤于其间哉。特忧道之无传。而自不能不发叹尔。
圣人。即天也。其德曰生。既知由也之行行。有不得其死之理。则何不谆谆善诱。指示其可生之道。而任渠之不得死耶。且圣人辞不迫切。况于师弟之间。遽斥其不得死者。何欤。
 
弘斋全书卷七十二 第 73H 页
翼晋对。夫子之发此言。欲使子路。变其粗厉之气。养其和平之福。知如是为病。使不如是为药。才下一死字。便见生地头。夫子之开示生路。岂不明且切乎。然章末一然字。亦未定之辞。圣人何尝有迫切之言。所以爱之深而警之切也。
此云。升堂矣。未入于室。而集注以正大高明之域言堂。精微之奥言室。所谓正大高明者。果是何等地位。所谓精微之奥者。亦是何等境界耶。
 晋贤对。先儒以致广大极高明。为堂。尽精微道中庸。为室。知此则堂室之造诣浅深。可见。
此云。师也过。商也不及。又云。过犹不及。然则过者。用何工夫。可以至于中节。不及者。用何工夫。可以企于中行耶。
 馥对。人之气质。强弱不同。强者。常失之过。而其病在于忽略。故必贵平实处做工。弱者。常失之不及。而其病在于昏昧。故必贵发扬上勉力。此圣人之教。所以兼人故退之。退故进之者也。
鸣鼓之义。知乎否。宋儒东贤之论。各自不同。将何适从耶。
 馥对。或云。当时必真个鸣鼓。或云。声其罪而攻之。
弘斋全书卷七十二 第 73L 页
是谓鸣鼓。第观本文文势。前说似得。
圣人论人。必取其所长。弃其所短。如由也之果。赐也之达。求也之艺是也。独此章。柴也之愚。参也之鲁。师也之辟。由也之谚。皆举其短处。而一不及于长处。何也。
 馥对。谢上蔡尝云。克己。须从性偏难克处克将去。盖圣人之于门弟子。必欲矫揉其气质。使反诸中和。则与夫答人全体之问者。宜其说之各异也。
朱子释子路未入室之室曰。精微之奥。释善人不入室之室曰。圣人之室。两室字。有不同而然耶。
 
世纶对。两室字。只是一义。而彼对正大高明言。故曰精微。此对善人言。故曰圣人。
论笃虽不及于行笃。实反于巧言令色。则不害为君子边人。且以人君来谏之道言之。但观其言之笃与不笃而已。万一藉此而凡有忠谠之论。必欲辨其色庄与君子。市直沽誉之谮。安知不售其奸耶。
 滢修对。此以观人之道言。非以听言之道言。若以人君听言之道言之。惟观其言之是非得失而已。何必究其色庄与君子耶。然观人之道。则虽人君。亦不可不察乎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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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在。回何敢死。则子不在。回何敢不死。可以反观。此以义理之当然言。非以事势之所迫言也。故集注胡说以为夫子遇难。回必捐生以赴之。捐生以赴之。幸而不死。必上告下告。请讨复雠。此固得矣。而但天子方伯。不许其讨复。则颜子将何以处义。蒙引虽以豫让之事言之。而此出于战国义士一时感慨之所为。则颜子所处。必不当若是其崎岖。愿闻精切之论。
 滢修对。蒙引之豫让云云。果未见其恰当。而若使颜子。上告下告。不许其讨复。则亦当不反兵而斗。必报乃已。其成败利钝。恐不足较计也。
子路。圣门高弟。夫子尝许以升堂。而犹且以具臣称之。后世之排连缵补者流。当以何臣称之耶。
 种仁对。具臣未易言。虽不能引君当道。亦未尝从君所欲无所不为。则盖未得超乎群臣之上。而犹不在群臣之下。彼排连缵补者。依违姑息。只事伺候而成就之。则其用意去吮舐不远。此固佞臣之流。何足以具臣言之也。
学不特读书而已。治民事神。何莫非学问中事。是以大学格致修齐。未始不交修并致。则夫子于子路之对。深恶而痛斥之者。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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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仁对。子路之言。不曰奚特。而曰何必。则是归重于治民事神也。子夏之吾必谓学。尚不能无弊。况此乎。且夫子之所深恶者。正在初无是意。而临时杜撰。其失言之过。小。欺心之罪。大。故不斥其言。而痛斥其佞也。
浴沂之对。先儒以凤翔千仞。喻其气象之卓乎难寻。夫子所以与之者。亦在这气象欤。抑气象之外。更有别般可与者存欤。
 种仁对。凤翔之譬。特喻其进对时气象。盖当三子之言志。点独鼓瑟于其间。殆若凤翔千仞之上。俯视凡鸟者然。而夫子所以与之者。盖取其从容于眼前道理。有物各付物之意。与夫子老安少怀之心。吻然相契。则千仞卓立之象。谓在所与之中则可。若谓夫子之所与。只在其气象而已。则恐归于谢氏近于列子御风之说。(以上先进)
[颜渊]
此章集注。程子以为圣人之言。止此为是。夫讱言。谓之仁中之一事则可。谓之仁道之全体则不可。此特夫子之因其病而告之。则止此为是者。得非圣人之本意欤。
 种仁对。仁道至大。固不止乎言之讱也。然理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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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莫非其全。故即其小。而全体之大无不在焉。程子止此之训。为是而发也。
君子。成德之名。不忧不惧。果足以尽之耶。孟子曰。君子有终身之忧。所以忧之者。虽似不同。而为忧则一也。或以不忧为君子。或以终身忧为君子。何欤。
 种仁对。不忧不惧。非成德不能也。盖其理足以胜私。故不忧。气足以配道义。故不惧。若终身忧之忧。以是自任。惟恐不克之谓。非忧愁闷叹之意。恐不当以是而疑其相妨也。
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此仁道之施有差等。而今曰四海之内。皆兄弟。得无近于墨子之兼爱欤。
 种仁对。子夏之言。只欲宽牛之忧。而语实有病。故集注著一如字。以救其弊。而其下。不以辞害意云者。亦原情之论也。
子张问明。而夫子以明与远答之。远者不过明之至。则明之一字。固足以彻上彻下。今必以明与远。对举而互言之。若两项工夫者。何欤。
 翼晋对。子张求明之工。每在高远之地而不知反。蔽于近。故夫子从极近而易蔽处。说个远字。以医其病。盖明乃远之本。远乃明之极。岂于明字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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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远字工夫耶。
政者。礼乐兵刑典章文物是也。而夫子以足食足兵。答子贡之问。此与战国富强之说。有何分别耶。殷辂周冕夏时韶舞。固非子贡之所及。而足食足兵。然后必有以教之。方不悖于既富又教之训。今但以足食足兵为政者。何欤。
 翼晋对。先儒谓此章三句语。是一部周礼。盖制田里薄赋敛而仓廪实。比什伍时𥳑阅而武备修。则所谓礼乐兵刑典章文物。无非节目间事。而实亦在其中矣。至于教化之行。固是兵食之本。而先儒以两项说三项说。议论多端。若从三项说。则允合既富又教之训。虽以两项说言之。陆氏所谓导民于兵食之前。化民于兵食之后者。尽是精约。而朱夫子推原教化之本。以为民信之證。非谓只事兵食而民便信之也。
此章集注。以文质之无所差等。谓之胥失。而夫子尝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此以文质对举。而明其不容轩轾也。然则子贡之言。似有所本。而朱子斥之。何欤。
 勉兢对。圣人之言。对举两胜字。戒偏失之害。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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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彬彬一句。重在质边。子贡之言。混言两犹字。明并行之义。而虎豹犬羊。重在文边。此朱子之所以斥之也。
彻之为制。今可博考而详言欤。朱子云。八家并力。合作九百亩田。收则计亩均分。公取其一。私取其八。而后儒引春秋传。谷出不过藉。以为藉是助法。杜预所谓借民力以耕公田。谷禄所出。不踰此数。故曰不过。此正孟子助者藉也之藉。则彻仍是助。是以当时固以藉名彻。公羊,谷梁。亦俱曰什一而藉。并无他义。而至其名彻之义。通贡助通内外。与通行天下是已。若谓之通力计亩。则公私内外。皆可不立。夫亩终同。皆可不设。而但通九百亩。作一区。治之收之可也。此其说。不亦曲有依据乎。
 启洛对。张横渠井地之论。胡五峰彻田之说。虽皆详备。而自相径庭。故朱夫子答人之问。有曰。井田之法。考之诸说。未有悉合。至近世儒者。则议论尤多歧贰。谓彻与助。更无分别。如臣謏见。既无所考。尤何敢遽决其得失乎。
子张之所问者。重在辨字。而夫子之所答者。重在惑字。恐非所问之本意。须陈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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馥对。使知其所以惑者。则辨之之道。固亦即此乎在。此圣人善启发人处。
此章。但言君臣父子。而夫妇亦且遗却。则其于三纲。尚不能尽其目矣。景公。何以得圣人言外之旨。而以施于有政欤。夫子教人。如化工之随物赋形。而今于答景公。若是其微发。何也。
 馥对。圣人之言。举其一而该其三。未有君臣父子正。而夫妇不正者也。况景公。既多内嬖。又不立嗣。其失父子之道者。专由于夫妇之不正。则父父子子之中。已带得夫夫妇妇之义矣。
大学。以听讼之犹人。释本末。盖惟圣人能之。而今以片言折狱。许子路。则子路之谚。而亦能至于知本末之域欤。
 馥对。大学听讼章。盖以使无讼为知本。则子路虽善于决狱。犹有讼之可听。恐未造乎知本末之域矣。
凡言政者。皆从事为上说。而子张之问。夫子以为政之心答之。何欤。
 滢修对。先儒之论此章者。以为此论为政之心。而不及为政之目。盖为政之目。则子张必已熟讲。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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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待于言。臣恐此论在颜,曾则可。在子张则未可也。只缘子张为人文多质少。故夫子以务本之意告之。正为是对證之良方故也。
人之美恶成毁。在其人之贤不肖如何耳。如非任君师之责者。已虽有君子之德。将何以成人之美耶。
 昆秀对。此章之旨。当以存心看。不当以成效看。而虽大小不同。一人之身。亦岂无成人之道耶。特任君师之责者。所及也广尔。
上章言不正。下章言不欲。正与欲。指在事而言欤。指在心而言欤。
 
行恁对。欲者。七情之一。以心言也。正者。百度之贞。以事言也。然此两章义实相关。正与不欲。皆存诸中而形诸事。则恐不当偏属一边看。
子欲善而民善。此主教化之自行者言。则恐非康子之所及。而夫子告之如此。何也。
 济鲁对。夫子之告康子。非告康子。所以告大夫也。夫教化之自然流行。虽非康子之所及。治国之道。实未有外此者。则夫子之告之。自不容不尽。况圣人不轻绝人。岂必先处康子于不能而不以告哉。
子张认闻为达。则其所问之达字。恐当以所问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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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释之。而集注释以达字之正义。何也。
 世纶对。朱子若以名誉著闻。训达字。则是所以训闻也。非所以训达也。随其字而释其义者。即朱子注经之本旨也。
爱人。固是仁也。而仁中之一事也。知人。固是知也。而知中之一事也。圣人何不举其全体。而只言其一事耶。且樊迟之问。则仁先于知。而夫子所谓举直错枉。则知先于仁。何也。
 种仁对。夫子尝答樊迟之问仁。曰先难。曰居处恭。而程子云彻上彻下。则今此爱人知人。虽谓之全体。未为不可。至于樊迟之仁先于知。德之序也。夫子之知先于仁。学之序也。所主而言者。亦自不同。
以数斯疏之义言之。则固当不可则止。无自辱焉。而朋友居于五伦之一。始既忠告。而以其不可。便即止之。则乌在其为直谅之道。而不几近于善柔乎。
 种仁对。伦彝之叙。必资于朋友之辅。则不得不忠告。彼既不能受用。而乃反疏我。则彼实自绝于朋友之义。吾何辱焉。直谅之道。固在其中。而臣不见其为善柔也。
先儒或曰。先讲学后会友。或曰。讲学必与人讲。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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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自家讲。两说孰优。
 种仁对。讲学有道。在我无刻苦之工。而遽闻人言。则不过为口耳之资。然用工既勤。而无切磋之益。则固陋浅狭。无进修之路。先讲学后会友。与夫与人讲。两说俱不可废。(以上颜渊)
[子路]
子路问政。子告以先之劳之。注云。凡民之行。以身先之。则不令而行。凡民之事。以身劳之。则虽勤不怨。上款尽是上行下效之方。下款殊违君逸臣劳之义。其详可得而言欤。
 种仁对。以身劳之者。勤于民事。而亲自劳之之谓也。君逸臣劳者。总揽大体。而百僚率职之谓也。且以成周之事言之。六官庶士。奔走殚竭。而人君则垂拱无为。固可谓逸。然如东山之诗。道路之苦。室家之情。恍若自我当之。备尽其慰恤之方。以是求之。劳与逸之未尝不相须。有可见矣。
此云举尔所知。所以知人之道。当用何许工夫耶。
 种仁对。知人之道。亦在自修而已。自己明于天理。则人之明于天理者。不求而自至。自己偏于人欲。则人之求我者。皆因我所欲而进。圣人所谓患不知人。亦此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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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云。虽多亦奚以为。多之为言。多读篇什章句之谓欤。多识草木鸟兽之谓欤。多字之义。须详言之。
 显道对。多只是多读之意。故程子亦以为章句之末。若能多识于鸟兽草木。则岂不能专对乎。
治心曰正。治身曰修。此不曰身修。而曰身正。何也。
 昆秀对。大学之身修。以学者之工夫言。此篇之身正。以人君之政事言。盖修则在己。而正则通人己。朱子不曰政者正也。所以正人之不正也乎。
孔子尝言鲁国之政曰。一变至道。盖鲁圣人之国也。遗风馀化。尚有浃人者。今与郑卫之国。比而同之。何也。
 勉兢对。一变至道。先王遗风之尚存也。鲁卫兄弟。后世衰乱之相似也。言各有所主也。
三有三苟。互为字眼。苟字。当属公子荆。有字。亦当属于公子荆欤。
 行恁对。三有。指公子荆之家事而言。三苟。指公子荆之处事而言。有字。承上室字。苟字。承上居字。
既曰期月而已。又曰三年。圣人之化。虽敏于蒲卢。而以圣人撝谦之德。宜乎不自满假。则若是其期必之者。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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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洛对。圣人之德。自有过化存神之妙。故一日克复而天下归仁。一年为宰而四方则之。今此期月三年之训。盖亦有量时度势。而的见其必然者矣。
此云善人。指何等地位也。程子以汉之高,惠,文,景方之。然则西京之治。不待百年而成。何也。
 翼晋对。不践迹。不入室。即善人之事。而其地位。则二之中。四之下也。盖此为邦百年云者。本是泛论。而圣人以事理之必然。谓之诚哉是言。程子之以文,景当之。亦取其髣髴之迹而已。岂必年数之恰满百年。然后为得哉。
此云。世而后仁。此仁字。专言全体欤。抑偏言一段欤。集注释以教化浃。浃之为言。民之自底于浃欤。上所以使之浃欤。
 熙朝对。此仁字。正谓其近自一家。远至四海。举在于天理流行之中。则恐当以全体言。而集注所云教化浃者。亦大学新民之义也。虽以作新民观之。岂可以此谓民之自底于浃耶。
此云。从政何有。与上章不令而行。其义抑有浅深之别欤。
 世纶对。正身从政。与身正令行。似无异同。而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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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通君臣而言。从政。专为大夫而言。不令而行。以教化之自行言。从政何有。以政令之从事言。圣人之立言浅深。即此可见。
书云。惟圣罔念作狂。槩言一念之差。谬以千里。况言比于念。显微有别。而夫子只以不可几对之者。何也。
 馥对。夫子此训。非谓其流之弊。未必至丧邦。只是将此一言。便致丧邦。为不可几云尔。与夫尚书之罔念作狂。语意不同矣。
此章叶公问政。夫子告以近者说远者来。而不言所以说所以来之方。何也。
 
滢修对。此章只言为政之效。而不及为政之方。与季康子子夏问政之答不同。盖叶公是楚之老成人。则其于所以说所以来。必已讲之熟。故不复再问。使其再问。夫子亦岂无告之者乎。
孟子不言利。孔子罕言利。前圣后圣之罕言不言。各有不同者。然后学之惑。于此滋甚。而虽以此章言之。曰无见小利。若见大利。则取亦无害耶。
 晋贤对。孔子之罕言。孟子之不言。皆出于时措之宜。而况其所言者。乃所谓和义之利。则至如小利之偏于己私者。吾夫子岂特罕言而已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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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迟问仁者三。而胡氏曰。此最先。先难次之。爱人最后。蔡氏曰。问仁而所答各异者。因其所学之至而发。樊迟所学之至于何等。夫子所答之先后各异。皆可详言欤。
 万始对。朱子尝云。胡氏云云。虽无明證。若未曾告之以恭敬忠则先难。从何下手。至于爱人。又以发于外者言之。即此一说。其所至何等。所答各异。皆可见矣。
凡命官任职。自有次序。由内而及外者有之。未闻由外而及内者。此云使于四方。不辱君命。然后可谓士。然则为士者。必先外试四方。然后始可为士耶。
 馥对。夫子此训。盖举其难能之事。以为如是然后方可谓之士矣。曷尝谓先试于外而后。任诸内也耶。
此章小注南轩说。释中行之义曰中道上行。上行之义。可详言之。
 启洛对。中道上行之说。即无过不及。率是道做去之谓。而若言其上行之义。则如羲经风行地上之象。邵翁舟行波上之喻。亦犹是也。
君子小人之别。专在于和不和同不同。孔子之取瑟
弘斋全书卷七十二 第 80L 页
而歌。孟子之出吊东郭。皆是君子之和耶。此和字。与孟子所谓柳下惠之和。同欤异欤。
 济鲁对。此章和同。义利公私之分也。孔孟所处。圣贤时中之道也。恐不必较看。而至于柳下惠之和。虽似专属于和一边。然其直道三黜。不以三公易其介。足见其不同处。其于和而不同。亦庶几焉。
易事则说之似亦易矣。难事则说之似亦难矣。而此云易事而难说。难事而易说者。何也。以君子而事君子。则事易而说亦易。以小人而事君子。则事难而说亦难。以小人而事小人。则事易而说亦易。以君子而事小人。则事难而说亦难。似是理势之所必然。而圣人只言为人上者之君子小人。而不言为人下者之君子小人。何也。
 滢修对。朱子以公恕私刻四字释此。而解之者云。公故难说。恕故易事。私故易说。刻故难事。此可见事说难易之所以分。而既言以小人事君子而说之难。则以君子事君子而说亦易。可推知也。既言以小人事小人而说之易。则以君子事小人而说亦难。可反观也。然则只举为人上者。而不及为人下者。岂非所谓举一而反三也耶。
弘斋全书卷七十二 第 81H 页
木讷则诚可谓近于仁。而刚毅则似可以属于义。圣人何不以木讷与刚毅。分属仁义。而乃以此四字。并谓之近仁耶。
 翼晋对。元兼四德。仁统五常。仁者。即本心之全德也。故其存是心而无私欲者。皆是此仁。木讷者。质朴重厚。守得此物之义。则岂不近于存心耶。刚毅者。坚强奋励。不屈于物之义。则岂不近于无欲乎。
子路之问士。同于子贡之问士。而夫子之答则不同。何也。参究前后所答。则虽是各随其人而告之者。不同之中。亦似有未始不同者。可详言之欤。
 
晋贤对。圣人之答各异于由赐者。盖因其言语之所有馀。德性之所不足。而若于不同之中。求其实同者。则均之为明人伦也。均之为慎言行也。如其同如其同。
以子路之言志观之。则为国三年。可使有勇。而善人则教民七年。始可以即戎。此所谓善人。不过是不践迹。而不及于子路者耶。然善人不入于室。子路亦未入室。则均之为未入室。而乃有七年三年之迟速者。何也。
 种仁对。子路与善人。其未入于精微之域则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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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间亦有浅深。善人则有其质而无其学。子路则有其质而有其学。三年七年之不同。岂以是欤。
以不教民战之教字。先儒之论者。或曰与上章之教民同。或曰。孟子所谓不教民而用之者。本诸此。盖上章集注。则兼言讲武。孟子集注。则单言礼义。故彼此之说。各有攸主。未知何者为是。
 显道对。古者。寓兵于农。讲武之事。亦在教之之中。而孟子集注。不带讲武训教字者。盖当时俗弊专在战陈。则孟子本意。决不当带说讲武故也。(以上子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