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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斋集卷之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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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斋集卷之二十九
 行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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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舅石隐俞公行状
公讳彦民。字伊天。号石隐。杞溪人。俞氏。始自新罗阿飧三宰。史失其名。在丽朝有讳汝谐。官司宰主簿同正。以直道忤权贵。谪卒于海岛。其后簪组不绝。遂为东方大姓。入我 朝。有讳汝霖。礼曹判书。以名节显。谥景安。是生讳绛。户曹判书。谥肃敏。方陈复昌,尹元衡用事时。守正不阿。几及于祸。是为公七代祖也。是生讳泳。慈山郡守 赠左承旨。是生讳大仪。宣务郎赠吏曹参判。高祖讳希曾。麻田郡守 赠兵曹参判。曾祖讳晰。缮工监役。有高节不仕。 赠吏曹判书。祖讳命弘。礼曹判书 赠谥章宪。考讳受基。以至行。 赠司宪府持平。后以公贵。又 赠吏曹参判。号逸轩。妣贞夫人安东金氏。礼曹判书文简公农岩先生讳昌协之女。公以 肃宗三十六年己丑十一月二十四日。生于新宁驿村。时贞夫人就觐舅判书公于永川郡。因 朝家申滥率禁。出寓于此。幼英特有杰气。判书公奇爱之。八岁读史略春秋战国以上。排十九日而毕。其敏捷超异凡儿。稍长。读经传子史。文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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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善为诗。造语多清绝。参判公每称为奇才。壬寅。士祸作。判书公解官归大兴之竹里。里中有学舍。群秀才日聚肄业。公游其间。应课作长篇。巍然居魁。塾师甚赏之。十六岁。有诗曰。霜落松逾碧。雪寒梅自香。参判公见而嘉之曰。尔当有晚节可观云。己酉。丁参判公忧。壬子。忧吉。以母夫人命。游汉师为举业。与诸文士日相磨砻。词艺益蔚然。是年秋监试。发解居魁。中进士第二。己未。除义禁府都事。时南原妖贼缵揆。呈书事发。语极凶惨。 上亲鞫。判金吾赵显命。素重公。为文书色。修文案。旬馀而毕。未数日。馀孽复就拿。 上临殿门。欲考囚供。索文案。公抱册而进。 上问曰。鞫案已修乎。可谓神速。都事为谁。诸臣以故判书命弘之孙彦民对。 上曰。命弘贤宰相。其孙亦佳。屡垂称奖。六月。升义盈库直长。辛酉。三圣祠毁撤。馆学久无争之者。公劝金公履。复为疏头。事遂成。士林快之。壬戌。升为瓦署别提。移军资监主簿。换北部都事。朝议以五部残弊。改主簿参奉。为都事奉事。皆选时望人。故公为是职。 世子入学时。选将命生。士论属金公和行。金公为公近戚。而掌议李春彬亦公姻友。故人多疑之。遂造谤言。于是群憾猬集。嗾李徵夏发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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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汰公职。 批以此非如此之人。不允。公即呈旬递职。寻甄复为刑曹佐郎。又呈递。九月中庭试科。拜正言。甲子。除兵曹佐郎。升正郎。出为全罗道京试官。将试士。湖南士习喜为乱场。或劝昏晓驰入。公曰。此非王人体貌。徐驱而进。果见数千儒生。拥马首争讼。举措危怖。人吏失色。公据理责谕。遂散去。竟得帖然。未复 命。拜持平。寻除吏曹佐郎。乙丑。除文学。陈疏请召宾客李縡,赞善朴弼周。辅导 东宫。 赐批嘉纳。除正言。寻除横城县监。时浮议以为某方搆大疏入台阁。欲弹当路十数人。而吏判李周镇亦入其中。众口喧传。除是邑。盖逐之也。丙寅。道臣因微事推治吏。公遂弃官而归。黎湖朴公为冢宰。承 召造朝。以袖劄。陈辛壬大义理。朴文秀投章攻斥。朴公乃遁归江上。尹公阳来。率搢绅疏请 召还朴公而罪文秀。公以军衔。随参其疏。 上震怒。命疏头以下八十馀人及朴文秀并拿处。寻蒙放释。拜持平。冬。选入弘文馆。间除文学。旋除副修撰。陈疏辞。不许。时三司合启。请耇,辉诸贼追施逆律。 上命停而不止。 特命大司谏俞最基,校理洪益三补外。朝野忧叹。且文秀罪关护逆。而其党郑羽良为吏判。以检拟文秀。谏官李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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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之。未久又拟参赞。物情大骇。公乃陈疏曰。 殿下讲学。本乎心法。春秋跻于耳顺。克治之效。久已符著于日用。中正之化。庶几并流于天地。而犹患频复之失。多在急滚之际。上疑下惧。情志未孚。吁咈之治。殆不从欲。是与大学所谓有所忿懥。不得其正者。不幸近之。而心箴所称。天君泰然。百体从令者。相去甚远。岂不惜哉。臣伏闻曾有一 筵臣。仰陈规戒。 殿下颇赐肯纳。以不复为过举为 教。顷日 筵中。又复提谕。而两臣 谴补。亦靳收还。是于 筵臣之言。已不能真个虚受。尚何望深究精一之旨。克收持养之功。自无过中之举。大德之累也哉。臣窃尝有得乎邹圣之言。以为今日 丹扆献。其曰好臣其所教。政为殿下自圣之病。而无人乎缪公之侧。又沮贤者肯来之路。匡正之言不闻左右。喜怒之偏。得以专行。以至于此耳。噫。夏间儒贤之狼狈迸归也。 殿下始欲待秋更见。屡形 丝纶。而勉致之举。迄玆无闻。虽连值起居。姑未遑暇。而不承权舆。识者有忧。臣甚惜之。方今岁律垂穷。春和将返。而 圣候将摄。比向来忧遑时。亦稍有间。延英之席。可以渐开。儒贤虽或以衰疾为辞。苟趁日候向暖。庶可自力。勉承诚宜。益笃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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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加敦谕。一召再召。期于必致。忠养之厚。尽其待贤之规。 延访之勤。示以求助之切。则其所以仰体 德意。克殚启沃。有补于不吝之 圣德。而赞襄乎 暮年之治业。夫岂馀人比哉。呜呼。儒者之关人国家。固自昔而然。而试以近事观之。数十年久晦之义理。赖一言之重。而几乎得伸。良由读书讲明之功。善于导迪。致有 圣心之开悟。即此已然之效。而尤有望于将来之益者。诚不浅浅。伏愿 殿下勿替终始之眷。以为自辅之道。不胜幸甚。抑臣因是而窃有所愤痛者。噫。彼朴文秀之投进悖疏。惎间儒贤。专出于沮败大论。营护诸贼。则必欲死党之心。路人所知。日昨谏臣之胪陈也。勘律之轻。不为无失。而持议之正。亦足有徵。字墨未乾。检用如旧。政府首拟。不少持疑。此非但认以薄物细故。殆若赏功而酬劳然。不有执法之论。而必为务胜之计者。其纵恣无严。轻蔑 朝廷。为如何哉。冢宰之臣。本以倾诈。滥蒙拂拭。拔诸人地之外。畀以铨衡之重。在渠虽已万万不似。 殿下所以委寄。顾不寻常。则不思报效之道。乃反求媚彼凶类。阴济反侧。其所用意。不忍正视。此而不严斥。则胸臆肆行。堤防大坏。必将为 国家忧。臣谓特施 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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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明示好恶。断不可已也。疏入。 上下备忘记曰。上款事其勉。虽是吏判之公正为政。上下知之。灵城之事。其虽谬骇。日月既久。循例检拟。其何异事。而掇拾李垍馀论。甘心旧习。欲乱铨地。其用心可骇。今番御诗。长夜党心何时开之句。庶几令人感动。而为臣子者。新登玉署。乃敢若此。他何足道。其章给之。改正其职。校理尹凤五。以儒臣。改正无前例。请还收。校理闵百昌。亦同辞仰请。 上曰。向见俞彦民为部官时。余嘉其容貌之精洁。今则胡乱而归于党矣。俞彦民与李垍。皆非矣。凤五力言救之曰。昔在 孝庙朝。招徕先正臣宋时烈。协赞 圣德。儒化大行。今夏 圣上于儒贤。至诚招致。中外想望。复见 先朝儒化。而忽有朴文秀之疏。驱逐儒贤。士流以此绝痛矣。吏判之检拟文秀。既被李垍之疏论。亦自陈疏引嫌。而未几旋复检拟。事体甚怪。三司之臣。宜有言。知事金若鲁亦言于 上。上意稍解。因 命抹去改正二字。改以先递其职。后于 筵中。又下未安之 教曰。枨也欲。焉得刚。俞彦民自谓刚而非刚。乃党也。呜呼。辛壬义理。吾党中诸人。莫不明张。而公尤视若家计。判书公乙巳初。以谏长请讨六贼。洞陈大义。伯父庶尹公。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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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荫途。力主正论。尝忤贼臣光佐。至被罢官。公自少耳目擩染。既释褐。慨然以雪 君诬。讨 国雠。为己任。当黎湖朴先生之见逐也。公恸大义之将明而复晦。欲出力扶卫儒贤。排抑凶论。及入玉堂。有此疏。其治党与。存堤防之意。可谓辞严而义正矣。噫。彼羽良以镜贼血党。郑寿期之子。假托公平。阴助凶孽。人畏其势。莫敢谁何。而公乃不顾祸福。善类称快。然 上方宠任羽良。疑公党心。颇疏之。当时一种嗜利之徒。务为调剂之说。以迎合 上意。故目公以峻论。公由是与世抹摋。而亦不肯枉己志循时好也。丁卯。吏议任珽。忽投疏曰。俞彦民捉去政吏。以 东宫移次时。口传谁为之。屡加诘问。以至举笠而批颊云云。前冬吏判举拟朴文秀事。即任珽同参之政也。虽不并论。而自在其中。渠亦陈章引嫌。含憾次骨。又与羽良为死党。有此诬捏之举。尹公凤五在玉堂。见此疏大怪之。即招政吏。问事实。吏所对与珽疏大异。尹公欲劄辨。而诸议以微事不宜张大。从容 筵白为宜。故止之。未几尹公论时宰。被 谴补。掌令权姓者。疏救之曰。 殿下之摧折言者如此。故被论之人。无所惩畏。惟以搆捏反詈。为妙计。若任珽之妆撰虚无。专事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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惑。至以批颊政吏等说。公肆谗诬。不意清朝礼让之地。有此不美之习。宜加 谴责。其时人心之大愤。可见矣。及除文学。陈辞疏。仍暴任珽疏诬。又及前冬事。有曰。以新进而怀愿忠。不敢有身。何敢有党。以疏逖而斥权倖。颠沛立俟。敲撼何为。 上下责教曰。不知自反。自曰无党。甘售旧习。宜示饬励。其职递差。右相闵应洙以任珽之疏。皆出爽实陈白。 上意乃释。秋差日记厅郎。时昌德宫行阁失火。日记多烧失。 命设厅。求集私藏文籍。以补其缺。有伪科者为堂上。公引义不出。 上不欲强之。特许递。 上亲临景福宫设科。公以考官入侍。赓 御制七言诗。有人能近日全身暖。龙与先天一德贞之句。盖寓规箴之意也。冬除中学教授。寻除洪川县监。以亲病不赴。戊辰春。差太庙祭官。适以病不进。有投畀之 命。配泰仁。居数月放还。秋拜兼司书。违罢。顷之除南平县监。公为养赴官。无何。内移副修撰。吏判郑羽良。遽拟内职者。盖有机关也。台谏许汇以向日鞫囚李泰文书之出也。有手笔书札。称心兄心弟者。而伊时禁堂无不目睹。尚今传说为辞。至请削版。末又以既有此事之后。吏判郑羽良之循例检拟。虽出于置怨之意。而其在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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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耻之道。不可无饬。请重推。 答以上款依达。下款以以德报怨。何可推考。盖李泰人奴之子。而其父之母。即公聘家婢也。公与之面熟。伊后怨公疏待。遂绝迹矣。是年春。有逆增事。而泰为增家婢夫。捕入鞫厅。羽良欲乘此机。募得许汇者。通台望。遂于入台之日。创出无根之说。为此罔测之诬。国言喧藉。谓其情状毕露于重推之请云。公之子汉云。不胜冤愤。即击鼓讼冤。 上下义禁府查阅李泰文书所谓心兄心弟四字。原无所有。遂回启伸枉。左相金若鲁 筵白。俞彦民所遭。既经查白。宜为收叙。 上曰。此事脱空而予于俞彦民。有非之之意。若鲁曰。臣下虽有过。岂有脱诬而仍置于罪中。 上乃命收用。公既罢官閒居。每随仲父承旨公。与李公箕重,三山李公台重,汉滨尹公心衡,苕泉金公时粲。彻夜浮白。从容谈论。以为欢娱。庚午。右相郑羽良奏曰。俞彦民既 命叙用之后。又为靳点。恐歉优容之德。安有论一吏判而永枳者乎。 上曰。予岂但为卿而然哉。卿言公。当从之。未久拜文兼。又拜兼司书。陈书辞。 答以撕挨过矣。从速察职。除献纳。升掌令。辛未。除献纳弼善。升拜司仆正。除兼弼善,左翊善。通东壁。差汉学教授。寻除顺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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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守。入侍。 上问何以为治。公对曰。才识本甚鲁莽。而出自从班。叨此分忧之责。窃欲仰体恻怛。俯殚抚摩矣。 上顾语诸臣曰。彦民之为人可嘉。而前日实多为党之习矣。癸酉。内移辅德。兼东学教授。既而除北评事。铨曹以公撕挨。玉堂欲出之于外。故得是职。是年冬。追上 肃庙徽号。以大祝。升通政。除同副承旨。入侍。 上问范仲淹何如人。 筵臣泛称宋朝第一人物。 上又问与韩琦优劣。 筵臣又泛言似有不同。公曰。韩琦则以德量事业名世。而仲淹则德业之外。实开道学文章。宋之斯文一脉。专赖仲淹之所振作而成就。朱子之言如此矣。仲淹似是当时名儒之倡也。 上曰。然乎。偶见彼中所谓定例者。从享文庙矣。承宣其详考以奏。公退考宋史及名臣录诸书。得范仲淹荐胡瑗为博士。颁湖州学规。举孙明复补学职。授诸生以春秋。劝张横渠读中庸三事及朱子语类中答滕璘语以奏曰。宋朝道学之名。始于孙石胡三人。盛于周程张诸子。而孙胡二人。既是仲淹门下士。横渠又被其劝掖。从事于中庸。此朱子所以谓自范文正。有此好议论。毕竟滚转成者也。其有功于斯文。诚不细矣。 上曰。然矣。予以为当配文庙者。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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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公对曰。从享事体至重。恐不可轻议矣。 上由是知公有博识。益重之。先是。 上颇尚词赋取士。公进言于 上曰。表笺为科儒实工。馆阁所用之文。请数出试之。 上纳其说。除兵曹参知。方就直。适有一宫婢。因事入阙者。着白衣往来。 上偶见之。 命兵郎棍汰。左相金尚鲁请并饬堂上。 命罢职。旋蒙叙。拜同副承旨。既而 特除刑曹参议。时宪臣赵宗溥疏论领相李公天辅杀姜姓人事。 上以为元辅不可置诸暗昧。即令秋曹查实。特除公是职。 筵臣以自承宣除刑议为左迁。事体亦重。仰达。 上曰。大臣查事。岂不尤重乎。此人前虽靳点。近观为人可嘉。欲一用之故。有此命矣。仍顾语 东宫曰。此等人汝宜留意用之。翌日查事毕。领相卒获白脱。乙亥。除伊川府使。甫一月因事罢归。夏叙拜兵曹参知。时逆贼鼎衍因庭试试券。投凶书。方 亲鞫。特除同副承旨。翌日除大司谏。入侍 帐殿。陈所怀曰。罪人朴文秀之名。累出于前后诸贼之招。今日鞫囚所引。尤为深紧。而未有发捕之 命。则入侍两司。宜即请拿。而矇然退伏。终无一言。大失执法之义。请前大司谏尹东暹,前掌令朴起采并罢职不叙。依启。翌日。与三司诸臣。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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劄。申讨逆坦之穷凶情节。亘古所无。而手妆妖书。暗图不轨之增壆。虽施当律。名登凶檄。敢肆称乱之逆坦。尚逭 王章。岂可以泄神人之愤而惧乱逆之心乎。夫法者。天下之公也。恩者。一家之私也。古之圣王。不以私夺公。故伸恩之论。常屈于执法之义。 圣上虽欲靳之。其于舆情何。 上允之。未几。除左副承旨。入对 东宫达曰。 邸下代理万机。实任丕责。帝王出治之本。专在典学。近以盛暑调摄。虽不能继日开筵。而乘夕间乍凉。 睿候少胜。数数引接讲官。以存寒曝之戒。时 世子方进讲孟子纲目。公因曰。孟子七篇宗旨。即遏人欲而存天理也。人欲闯出。故谓之遏。天理固有。故谓之存。而遏欲存理之要。不过曰求放心。放心之云。即本在此而走于彼者。存放二字。宜加猛省。纲目之书。与春秋。同一笔法。先儒言读史者。苟以粗心粗眼看过。决不得力。如遇难处之事。必也设以身处之。思其如何作为。方始有益。愿用此法。深留 睿思焉。 世子嘉纳。顷之 上遣承旨南泰会。奉审 懿陵。因坐宣政门。以待其回奏。公方入侍。 上顾大臣语曰。俞彦民为人。诚不偶然。使公进前。 教曰。承宣有向来事。予虽不知而靳点。今则予已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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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可嘉而无所介怀。承宣亦知此意。无复如前。一心事予可矣。是夜巨源就拿。设 亲鞫。见供辞大怒。出御厅边。进罪囚于帐内。使之加刑。公进前奏曰。 圣上之过举。何至于斯。出 御厅边。进囚帐内。非但大失事体。若使讯杖之末。折而来落于 宝座至近处。则将若之何。伏愿亟退鞫囚于故处。还 御旧座。 上曰。承宣之言是矣。即从之。有儒臣为问郎者。观公所奏。退而语于公曰。得体得体。吾辈惭愧矣。公陈书乞便养。除庆州府尹。已而以道伯姻避递。秋除左副承旨。旋除谷山府使。公修筑枕流堂。对植二松于庭。凭栏啸咏。冬。移拜大司谏。己卯秋。除大司成。 上喜曰。吏判之用人能如此。吏判即闵百祥也。时公欲退休。叹曰。苟使钱若水当之。必有策矣。恨不及古人。陈疏辞。 不许。庚辰。除兵曹参议。辛巳。除礼曹参议。壬午春。除刑曹参议。夏。除兵曹参议。寻除右承旨。时 上候新平复。欲亲祷雨。诸臣更谏。 上下严教。却汤剂。公与诸僚。诣閤求对。请还收严旨。 上命书入改下。多不敢闻之 教。公又与诸僚请对。并被递差。未数日。除安岳郡守。到官未几。丁母夫人忧。前数月。遭独子丧。因罹大故。哀疚几不可支。癸未。奉几筵。往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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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庐墓守制。躬治圃种菜。以供朝夕奠。既禫。拜户曹参议。乙酉夏。除安州牧使。丙戌春。持平李海镇。忽投疏论三铨望。以公有疵累。请刊拔。又以取舍不公。斥铨官。 上见疵累二字。大怪之。夜召诸大臣问之。皆对以不知。 命海镇永为庶人。放逐南海。领相洪凤汉奏曰。俞彦民以顷年李泰事。被疵累之目。而其事前已脱空。左右相皆言无可引之端。秋除吏曹参议。旋除户曹参议。皆引义不出。丁亥春。除左承旨。相臣以吏议望多。宜渐疏通。请权道李福源升资。 上曰。俞彦民久勤也。与李福源一体升资。左相韩翼谟曰。宰相须用读书人。此人善文有盛名。今始见擢矣。 上曰。吾嗣服初。其祖为大谏。而今其孙已白发矣。翌日。拜都承旨。 上命书御制讫。进读。 上曰。闻读声及悬吐。有识矣。冬。除副总管。连除礼曹参判,大司宪,同义禁。戊子秋。除同 经筵。冬。除兵曹参判。己丑春。除大司成。 上召见诸臣于资政殿。出十韵排律。以君臣同会一堂中为题。 命诸臣制进。自芸馆印布。议者以公所作为压轴云。冬。除左尹。移拜刑曹参判。庚寅春。以特进官侍 经筵。 上讲大学。诸臣皆以诚敬二字陈勉。公奏曰朱子曰。文王二南之化。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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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心之功。薰蒸透彻瀜液周遍。语未了。 上曰。是矣。公继曰程子曰。学者苟不实下工夫。则此与把诚意正心吟咏一饷何异。伏愿猛省而加实功焉。 上嘉纳之。冬。移大司成。辛卯春。除江华留守。公首察民隐。大行惠政。掌令宋聚行疏论。以举朝焦遑之日。急急辞朝。不识事体。请罢。 上不从。语大臣曰。台言可骇。大臣详陈其事实。 上然之。公疏陈情势。 上览辛卯三月日记。适见公从祖为其时承旨。章宪公名。亦在记中。兴感而 特命公仍任。府民相告曰。吾其生矣。掌令尹锡周疏论其辞陛之后。台评峻发。一疏例让。经岁蹲仍。请罢职。疏入。 上曰。俞彦民为人难矣。闻江都事。诚实为之。良可惜矣。不从。公陈疏引义。 批以礼使臣之道。难再敦迫。许递。旋以吏议时事。被削黜。时吏判郑存谦,参议李命植。同参政事。新通国子长金钟秀,赵晸,徐命天三人。 上以彼此不为互对。纯用一边人。 下严教。罢铨官职。领相金致仁以有前例仰对。 上问谁也。金相以洪趾海,洪乐纯,金龟柱仰对。 上益怒。连下非常之 教。致仁免相。其时通清铨官。又 命削黜。判书赵明鼎,参判黄景源。参议即公也。领相金相福。以公铨官之初不出仕。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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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命特叙。壬辰除大司宪时。金相致仁中道付处。两司连启请按律。公曰。何可不见其人之当杀而请杀之乎。吾则不能为也。遂不拜 命。时 上以故赞善宋明钦癸未疏事。 威怒震叠。至命追夺官爵。三司启请加律。累朔不停。铨曹以朴师海俞彦述。连拟两司长官事。 上教曰。一朔之内。六十七十之人俱拟。其果常道乎。此诚有司直之论。宜有弹劾之举。公论斥铨官拟望之失。 上曰。顷者。前冢宰越俸事。以必强拟年老者故也。今则异于此。况薇垣长。既已行公。俞彦民何可撕挨。当之者不顾自己之嫌。反有此请。此年数其果堤防乎。其章给之。特施不叙之典。又下备忘曰。俞彦民作为机关。不肯当目下事。若见肺肝。昨夜处分。于渠太轻。亟施刊版。使海东臣子。咸知于今义理。 上以特旨。复光佐,锡恒,泰亿官爵。赵荣顺以忠翼公之孙。即日投疏下乡。 上大怒。即幸彰义宫。特除李最中大司宪。申益彬大司谏。发荣顺鞫问。合启荣顺以不忠不孝。按律迟晚。 上特减一律。庆兴府五倍道安置。翌日。最中,益彬。以不为诣台连启。皆被罪。 特除公大司宪。公托以在外。 上下备忘。依致云例正法。乃御南门楼。 玉色严厉。左右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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慄莫敢言。 命拿入亲问。公供辞曰。乙亥以承宣入侍时。屡蒙 恩教。还家说及老母。老母谓曰。 圣恩至此。自今汝不当言议之地。其后十八年之间。一未行公。向来疏中。微发其端。如复叨忝。则欲以此状。悉暴 天日之下。以冀鉴烛丙寅至甲戌。无非惶恐俟罪之日矣。问郎读奏。 上曰。其时果召见戒饬矣。仍命问郎谕之曰。荣顺事。在令前。虽贷一律。既定制之后。护党焉贷。故临门矣。今闻其供辞。甲戌以前九年。汝为党习。而乙亥下教后。母子为戒云。且是癸酉大祝。设有所犯。犹可贷。况今番非用谋乎。予知其如此。特命放释。是日亲姻。见公囚服拘锁。奇祸迫在呼吸。莫不堕泪。而公神气自若。谈笑如平时。少无摧沮悼怛之意。皆叹服其不可及。方公之就拿也。都人士女倾城云集。公诵杨继盛风吹枷杻满城香。簇簇争看员外郎之句云。公自是杜门养疾。谢绝世事。以至考终之日。而宥还之翌日。即生朝也。公有诗才经死日仍生日。永返端居是我居之句。盖绝笔也。人或以永返二字。为谶云。翌年春。公患痰火宿疾。眼益昏。语音又涩。踰月而复危革。卒之前一日。公自知不起。属家人以后事。命侍者执笔曰。吾幸而完全。未及撰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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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仍扶坐。呼写自壬辰至日出后数十行。仍曰。此下有供辞。可取而续也。又曰。葬我于妣墓右麓。又曰。吾见过 君父。勿以朝服敛。翌日申时。翛然而逝。实癸巳三月十六日也。寿六十五。呜呼痛哉。讣闻。 命致赙赐祭如仪。翌月十三日。葬于木川葛田面速恩里妣墓左麓甲坐原。丁酉二月十七日。移窆于圣住洞判书公墓左巽坐原。配贞夫人德水李氏。栗谷先生仲弟玉山讳瑀之七世孙。司谏讳寿海之女。淑哲有懿范。育一子汉云。出后于伯从父。继子汉石。女长适府使宋宅圭。次适监察李英远。次适士人徐有鼎。侧室有二女。适李溶,沈翚镇。汉石娶士人李奎协女。生二男幼。宋宅圭生四男一女。男钦书,钦诗。馀幼。李英远生一男一女。男宪翼。女适赵镇鼎。徐有鼎不育。公状貌魁梧。长身疏髭髯。气象嶷然。望之严厉。若不可犯。而中实恻怛爱人。与朋友交。重信义。必践言乃已。然性简亢。少假借。向人不为软媚。以故不悦者众。善饮酒。喜诙谐。其论事是非。如峡决而河注。众辩莫能屈。知之者以为卓荦伟人也。通敏有知鉴。听人言语。问首知尾。料事成败。鲜有不中。其所谋虑。往往出人意表。综密深远。尝曰圣人。心细而长。孝友实出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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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得于家庭者亦多。参判公有所教训。奉持不敢须臾忘。既贵显。以不洎先人。为至恨。其得鸡林。告 赠官之日。进封诰于金夫人。而涕泪被面。见者感叹。侍金夫人疾。公年已五十馀。而呼之。如婴儿声。以安其意。四以郡邑。养志物咸备。安州时。金夫人已殁。对官食。辄呜咽。其省亲墓。虽三年后。每上必哭。依郑文清公所行云。每当祭祀。必致怆悫。祭仪。略仿栗谷要诀。而陈馔则必以四方五行曰。取其方正。仍定为规式。严于内外之分。闺门斩斩如也。季弟学生公居芦原。婴奇疾。公率医奔走。虽身系剧务。逐日往来于三十里。而不知疲。人感其友爱。亦叹其筋力难及。吾先妣为公长妹贫甚。公悯之。受禄俸。必先分及。其丧。买棺制衣衾。次妹崔氏妇。在忠州。不能时相见。每怅念伤怀。其女婚。悉力助奁具。女婿笠服之类。亲自监择。伯氏为伯父庶尹公后。早卒无子。公以子汉云继之。奉章宪公祀。依宗家而居。事丘嫂。极其尊敬。视季弟子如己子。抚育而成立。为之置田宅。俾免冻馁。少习丧礼。戊申季父丧值乱离。而治丧无小失仪。其后十馀年中。门内六七丧相继。而率皆手自袭敛。及金夫人丧。亦亲执敛事。必尽敬谨。外党见之。退语人曰。某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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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真可感人云。壬申在顺川时。闻仲父承旨公有疾。夜有异梦心惊。即驰至。及与面诀。人谓其诚孝之推。发于宵寐。公少时。寓居聘家。与妇弟佐郎李公情笃。及李公遘疠。众皆忌避。独往哭之。人以为难。其立朝事君也。必以白直不欺为主。尝在喉院。有一公事。 上问已颁下否。公认以颁下而误对。事虽偶错。常往来于心未忘也。凡事务存体面。其所设施。诚意恳到。对下吏。持威重。吏莫敢仰视。其为邑。廉俭节用。五朔辄一修记簿。以故虽不意径递。而未尝或窘。听讼必速决曰。若狱囚久拘。则启吏卒受赂之弊。临民抚摩甚挚。而至受籴。颇严急曰。愚民秋成后。不即纳国谷。以其所收。尽费于巫祀祈祷。竟出债纳籴。急之。所以利民也。亦出于抑左道之意也。国子时。设升补试士。值日寒。出炭分给。一场再出。升补令。日适酷寒。恐伤多士退期。而谓多士已会。躬往罢之。其待士爱而有礼如此。公以参判公受业于农翁之门。崇尚儒术。凡系斯文事。必血诚卫护。学问中人。必欲扶植之。丙寅之救黎湖朴公。其意可见。至宋栎泉事。亦不改素志。此终始有助于斯文者也。于我东诸贤。最慕尤庵。尝曰。生发未燥。已闻东国有此大贤。每喜观其遗书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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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真文章也。如词家之文。不过匠手尔。平居手不释卷。戊寅夏。轮读四书三经。皆能十遍成诵。时年五十而其强记如此。见文字。眼目直透纸墨。尝曰。人多观书粗粗。若是者果何益乎。于群书。无不淹贯。而最好观左传纲目。辛巳夏。与李公宜哲。同就理狱中。讲周易。李公多可公说。尝读中庸。以所见质于渼湖金公。金公得其说。觉旧见之误。其答有有智无智。奚啻三十里之语。尝论性理曰。性相近章注。程子以为气质之性。而朱子以兼气质言之。兼字较明。此朱子注释。盛水不漏处也。论人物五常曰。禽兽不具五常。则是太极有亏欠也。其可乎。吾则以三渊说为是云。其于著述。文甚峻洁。疏章简而典。书牍奇而豪。尝撰参判公年谱。请志于渼湖。渼湖称赏曰。如子文。真作墓文手也。诗则天分既甚高。用工又精深。于律尤长。抒写真切。而惟务去陈腐语。尝曰。诗有道虚道实二者。偏乎一则非所以为诗。彼道虚而不能道实者。何足与议哉。尝陪农坛 亲祭。适旱得雨。公有应制诗曰。礿祀本非祈雨至。精诚能复作云来。 上大悦。赐御贯其句。脍炙人口云。公生长宰相家。而素清贫。备尝艰难。乡居无奴。至佣人耕田。读书山寺。囊虾末。调僧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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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食。其励志攻苦如此。既贵犹自勤俭。每曰。无忘在莒。戒诲子弟。必以谨饬二字。俾无坠先训。尝语一家后生曰。先儒言汉宋之亡有生意。以有诸葛亮,文天祥也。私家亦然。虽孤单零替之中。能以文行自励。不失先法。则亦可谓垂亡而有生意也。公不喜与人还往。在砖洞屋。临大道。无官时则尝掩闭中门。过者望而不入。自李泰事后。深悔其误识匪人。每于贱流有技艺者。屏而远之。门无杂客。每有退休志。而忧时恋君。未遽告归。以砖第迫阛阓。移居稷下。近社坛松翠。终日惟闻怪鸟声。甚惬意趣。位在亚卿。而悬轺车于庭如已致仕焉。公既与世抹摋。而羽良之孙厚谦。窃弄 国命。与公有世怨。人之欲荐公者。畏厚谦而不敢。公之负重望已久。虽不敢显然沮抑。而推诿迁延。终不以亚铨文任归之者。皆由于此也。时戚里权宠甚盛。士大夫靡然趋附。而公则一不染迹。或劝其少屈。而公终不听。其不畏权势如此。呜呼。公少抱经济之略。素称公辅之器。而自在荫官。已为 主上所知。既通籍。思欲担当世道。以行其志。而丙寅疏。不幸见疑于 上。以是沉滞者十馀年。及夫甲戌以后。出入银台。周旋 君侧。 上始深知其贤。自是 奖褒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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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眷注深隆。若将大用矣。而顾为人所齮龁。谤毁沮格。且时流或有知 上向意。称赞于 上前。而无实心荐引者。故宦常在于积薪。内而不得廊庙之任。外而不试藩臬之职。竟莫展布其才猷。此岂独公一身之通塞。抑关时运之盛衰也。公一念 宗国。惓惓未已。尝朝退语人曰。我 国君臣。便是天属。瞻仰 天颜。则忠爱之心。油然而生矣。闻 主上有过失。则忧形于色。时议以为 君上笃老。未可少拂其意。当以顺从为正。盖阴欲保全爵位。而文饰义理也。公独执古道。不少挠屈。其居台阁也。以为台谏。与人主争是非。何可承望风旨而为乎。故前后台启三事。一切不参。当金相致仁事。 上方目以清流而恶之。公以为君子论人。则伯夷之清。犹谓隘而不由。盖非中行故也。至于人主取人。清者当扬之以砺风俗。何可以其清而罪之。吾以是不敢从众。于赞善宋公事曰。所引诗经。古人例多用之。某是山林中人。攻之者为丑正。至于赵荣顺之疏论三贼。非止孙为祖之私义。实是为 国家阐义理之正论。则上不可以此罪之。下不可以此非之。况可以按律请乎。然威祸之所怵迫。虽平日自好者。亦不免焉。公乃屹然特立。不与众靡。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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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婴三木。几被大祸而不悔。若是者。可以质神明而无愧。俟百世而有辞矣。君子称之曰。是元祐之完人。曰是颓波之砥柱。曰是疾风之劲草。又曰。是钟得天地间至刚至正之气者。此可见公之气节直。与古人为徒也。呜呼。公既以一言回 天。身危而复安。祸色震薄之馀。神气不挫一毫。以此定力。宜若终跻大耋。而曾不半岁。忽遘疾乘化何哉。是时运之不幸。而邦国之殄瘁也欤。悲夫。公卒后四年。嗣子汉石。持公所为年录。属胤源为状。胤源公之甥。尝辱公眷爱。厚被知奖。虽事伟辞拙。惧不足以表扬。而揆诸情义。亦何敢辞。呜呼。公之忠贞大节。既已赫赫照人耳目。则其传诸今与后。宜不待于状。而若其四十年立朝履历颠末。不可不详。且其平日居家之法。行己之方。事君之道。为后日树立之所基本者。尤不可不载。玆敢据年录而撮之。又付以胤源之私所睹闻者。撰次如右。惟君子览而采之焉。
亡室行状
孺人金氏。潘南朴胤源之配也。金氏系出安东。丽太师宣平之后。五世祖仙源先生讳尚容。官右议政。丙子虏难。殉节于江都。 国家旌其闾。谥文忠。高祖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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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炫。吏曹参判。以直言谪三水。号水北。曾祖讳寿民。德山县监 赠吏曹参判。以孝 旌闾。祖讳盛道。殷栗县监 赠吏曹参判。考处士讳时筦。有博学高行不仕。妣南阳洪氏。耐斋 赠吏曹参判讳泰猷之女。益平尉讳得箕之曾孙。贞惠明淑。治家有法。以 英庙十年甲寅十一月十六日。生孺人。孺人生于忠孝之家。性质仁淑。又擩染贤父母之教。自幼持身合则。处士公称之曰。使汝为男。当不坠吾家声。稍长。习小学女诫书。多所体行。为季父副学公所甚爱。随往安边府。时年十二。言动必以礼。副学公益爱之。十五。归于胤源。王舅姑舅姑。见而喜曰。是法家女也。内外诸族。咸贺以为得真冢妇。吾祖妣李恭人。清江潜窝之孙。钟毓世美。闺范迈伦。于孺人。取其德性相近。尤加爱重。朝夕呼使。坐于侧。提前言往行。以诏之。孺人听受惟谨。终身不忘。每举以语余曰。王姑尝以云。丙子侍李恭人疾。当暑月扇枕席。终日不离侧。汗自透衣。而未或出户。先考判官府君。心嘉之。辛巳。先妣俞淑人疾革。孺人斫指取血以进。吾内舅大宪公见之。感叹不已。先妣既丧。家益穷空。内政极艰难。孺人劳甚。先君悯之。孺人兄潭阳公曰。吾妹性安静可耐。过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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妣朝晡之奠。虽鬻簪截发。不使余虑其废阙。先考衣服缝浣必时。不以忧先考心焉。吾妹金氏妇。病大肿。阅屡朔且危。先君手自洗脓涂药。或有故则孺人代之。甚善。病席有不洁。往往亲自涤除。而无厌倦色。见者以为难。孺人友爱笃至。吾弟准源。既析居。孺人分其甘煖。必先吾意。为之待介妇。务为和平。无底盖方圆。先君有侧室。孺人同居十馀年。亦不失其心。以至宗族邻里。一接以诚信。由是远近无不感服。事余敬而尽礼。入门久犹如新妇。然燕私之谈。皆箴规。余性躁暴多忿懥。见家众有错误。恚责不置。孺人曰。已误何及。如既覆之水。不可复收也。尝劝余为学曰。人有美质而不学。如玉之不琢。见世路艰险。不欲余应举曰。使我为丈夫。当不赴举。及余晚。始向学。断功令。喜曰。吾愿夫子之有令名。不愿有利禄也。孺人于物。泊然无所好。顾独喜闻义理之说。余时以经文及礼节告之微奥棼错。世儒之所难解者。而孺人辄能领悟。其通明如此。孺人含章自匿。退然若不晓书史者然。余一日偶思宋时名臣事迹。有不能记者。孺人诵道之甚熟。又详于 国朝士祸颠末。时与余论说。余颇怪之。后见其箧。翻写古书者。积成轴帙矣。最慕节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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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事。论古人杀身成仁犯颜敢谏处。必感慨激昂。每曰。大丈夫行事。当方严正直。不可摸棱。副学公尝抗疏窜海岛。孺人曰。老年投荒。虽为子侄之忧。而在当身则光华矣。似此见识。虽读书君子。何以过焉。先是处士公卒于骊江。孺人自京奔哭。为没身恸。每有一省坟墓之愿。及先君出宰牙山。孺人暂就觐。因而转往洪州。省处士公墓曰。吾遂至愿。是舅恩也。后先君罢官家居。年已老。孺人竭力奉养。必有酒食。侍疾。煮粥煖羹。不使人代。及丧。哭欲绝。祥之日。终夕悲泣。父母舅姑遗札。必收拾谨藏。时时敬阅。以寓追慕。每抚之。必泫然也。闻余交游得人则喜。不得人则不悦。不以一事累余。每遇饮食。不轻进于余。必审其所自出而进曰。吾闻夫高祖承旨公。在 阙中。遇富宦美馔。众皆贪食。而公独不顾。非但夫子性洁。吾欲其无忝先德也。常称其外祖耐斋公。遭家难。自处如穷人。闻祸家子弟事奢华。则深非之。自以文忠公之后。其历日。必书 崇祯年号。人见之曰。春秋大义。在女史中矣。洪孺人之曾祖母淑安公主。自 宫中受 御赐内训书。传于子孙。孺人得其书于外家。抄写而读之。于耳无涂听。目无邪视。专心正色之语。尤三复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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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其从姑母宋公尧和夫人。世称女士。著自警编。言正心自修之道。孺人取而置诸座右。朝夕诵习。其所磨砻浸灌如此。故能成其德善。非独天性然也。余家贫。奉三世宗祀。孺人为主妇。尽诚拮据。无有乏飨。溉濯烹饪。必洁必精。执亚祼。进退周旋。咸中仪节。供宾客。物芳器净。盛必方正。虽常食之馔。亦必务洁。市乾鱼必洗而食曰。吾意贩商束级。践踏以屦。御婢仆。均其赐与。不偏劳逸。教之不从而后罚焉。孺人年晚无子。三十三始有子。甚爱之。亦不以慈爱而夺其教督。儿子有骄痴习则责曰。吾在父母侧。何敢如此。吾恐汝之有馀于才。而不足于行也。儿为洪孺人所深爱。洪孺人既殁。孺人挞儿而泣曰。昔挞汝。吾母怜汝责我。今挞汝。不闻吾母责言。是以泣耳。其孺慕之笃如此。见人之困穷。忧之若在己。思必救济。恻隐及物。当处士公祀。婢买生雉。孺人见其生。不忍见其烹。乃以私钱易死雉用之。遂放其生者于山之上。尝养鸡于家。群鸡爱而相哺。家人异之以为其仁能感畜物云。孺人少有风痰病。中年又患血疾。辗转沈痼。遂以辛丑三月十六日不起。得年四十八。是年五月十九日。葬于杨州。祝石岭先茔侧负亥之原。生一男无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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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舆。宗舆将娶妇既纳币。而是晓孺人死。闻者莫不悲之。昔孺人与余语。偶论人家妇人丧。复用男仆之非礼。孺人曰。吾死。使莲伊复。莲伊婢名。孺人嫁时从来者也。后二十馀年。竟以是婢呼复。噫。其谶矣。尝用李恭人盛丝器。敝而贵之。将终。指而语曰。吾死。谁知此器之贵者。其慕先之心。至死弥笃如此。孺人平居。坐必端跪。简言语。饬威仪。尤以声色疾遽为戒。偶有差失。则辄取纸录之。以自省惩改。戏谑不出于口。忮克不萌于心。凡誇矜谄谀争竞之习。一切无有也。宁见欺于人。不逆诈以为智。宁受怨于人。不枉道以沽誉。不动俗忌。不惑鬼妖。能辨事是非当否。余故时有所疑。多咨而决。性高洁。以求乞为苟且。虽至亲。不辄出口。或有不得已。则中心不乐焉。雅不喜华靡。衣敝衣裳而不耻。于女工最大而难者。为之尽其精巧。礼服制度。多所通晓。其治家务。节缩财费。经纪用度。盖有干办之能。而至于箕臼位置。亦秩然不乱也。余疏迂不治产业。孺人自织组。取直以供。余所处有至不堪者。而亦委分任命。终无怨悔之意。于古之贤妇。所钦慕而愿效者。侯夫人及吕荥公夫人也。副学公尝称孺人曰。妒忌妇人鲜能免。而是女也优其免矣。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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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自谓见知于季父。余未尝近女色。是则未试孺人者。而观他诸行。可以推知哉。孺人容貌丰盈。心事仁顺。先君每称曰。是尊贵相。是有福人。而特以余之迂而且穷。终身困苦。又不克永其寿命。悲夫。呜呼。孺人与我。臭味相契。有偕隐林樊之约。而孺人先逝矣。岂不深可恨哉。吾闻孺人尝曰。状人之行。或过其实。则便是别人。此与程夫子论画像之言。暗合矣。吾今状孺人。何可溢其辞以伤孺人之意。惟据实迹而书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