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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潭先生集卷之七
性潭先生集卷之七 第 x 页
性潭先生集卷之七
 书
  
性潭先生集卷之七 第 126H 页
答赵汝宗(泰镇○丙申)
俯询事。谨按先集答朴受汝书。有云以神道待之。当自葬后始。子孙死已久。而其祭犹不用肉。则恐于神之之义。有相违耳。 国恤初丧。元不许祭。而又禁屠杀。故虽不得已而祭之。而不敢不变常。故有不肉之义耶。此等不敢质言。据此则虽有不敢质言之云。而细观其上下语意。似以不肉为无义。盖神道自异于生人之道。而其在神之之义。不得不然耳。至于丧中遭丧者之上食素馔。则岂非出于三年内不以神道待之之义耶。此则恐不可援以为證。未知如何。既有停祭之令。而不得已略伸情事。则所设馔品。只当如俗节荐庙之需。而随其有无。参酌行之矣。虽有可办之势。不必多品。而务从省略。为稳宜耳。愚见如此。果不悖于礼意耶。幸更教之。
答朴圣九(尚鼎○丙辰)
按礼焚黄只告于庙。后世皆行之墓次。未免随俗。今此焚黄之节。既无庙矣。则自当行于墓矣。而第未知赠谥亦有焚黄之仪。如 赠爵告由也。既有 致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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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举。则恐不必更有告由之节。而至于延谥之日。即行焚黄者。有涉一日再祭之嫌矣。焚黄只是告由之事。则固当依礼设酒果。而若于墓所则备需行礼。亦无所妨。至若 赠爵赠谥。岂有轻重之可论哉。凡此疑节。无以考据。而略陈臆见。恐犯汰哉之诮矣。第须详问于铨郎而循例行之。如何。教旨誊纸用白用黄。无甚关系。只须从宜而已。祝文谨就六礼纂要所载赠职焚黄条。略加檃栝其规式而制呈。未知果无甚悖于仪节耶。○云云窃惟府君。贞忠卓节。粤在 先朝。赠爵正卿。今我 圣上。赐谥贞节。追褒旷典。恩荣靡极。祗奉 命书。且喜且感。敬录以焚。益增怆慕云云。
答赵希圣(相贤○壬寅)
疏曰继祖及祢已三世。即得为斩。又曰养他子为后者。亦不能三年。据此则身虽适适相承。而为其继子当服期年。如众子矣。子为期服则其妇之服。自当为大功也。
仪礼丧服小功章。为人后者为其姊妹适人者。据此则父之本生姊妹服。于己当为从姑小功。而己之子女当服缌。子妇无服矣。己之姊妹则与己同。盖两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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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出。不再降也。
出继人之称本生亲以伯叔父母。既有程朱定论。所询诸亲属之称号。亦可据此而推也。父之伯叔父母。非己之从祖父母乎。从祖之子女。非己之从叔从姑乎。不问所后近远。而如是推之。则自无窒碍之端也。
答沈 煿
承重之丧。母在则其妻之不服丧者。是退溪之论。而其后诸贤皆以为未稳而辨之甚详。虽至于玄孙承重。其妻亦当服丧。而曾祖母以下三世。若皆在堂。则其服丧亦皆一般耳。
缅服之制。在于出柩时。而若其襄事拖至三朔后。则恐当过窆而即脱服矣。葬前则虽至十朔之久。不可脱也。
答柳泂茂(癸巳)
出后于人者。称其所生父为伯叔父者。是程朱定论也。今者所询题主事。恐当题以叔父某官府君神主。而旁题则礼无明文。惟朱子说有可据者。语类潘立之问向见人设主。有父在子死而主牌书父主祀字如何。曰便是礼书中说得不甚分晓。此类且得不写。若尊丈则写。据此则当写以从子某奉祀。而近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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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主旁亲祀者。题主皆无旁题。是不敢知也。
答杨贞熙(癸丑)
 丧礼袭衣条。但未着幅巾深衣履。徙尸乃设奠。观此则其他衣服尽袭。而神魂飘散之际。设奠时急。故幅巾深衣履姑未暇着耶。着字之义。亦何谓耶。
深衣幅巾是上服。不可以设着于浴床中。势须徙尸而后整顿卒袭。是固次序然矣。尸床迁动之后则设奠而哭。恐亦为次第事。不但以神魂飘散而为急耳。着字之义。只是服着之谓也。有何别义哉。
 吊仪。胡仪若吊人。是平交则落一膝展手策之之意。颇有未晓其形容如何。而膝是何膝。而手则合两手而看之耶。
一膝似为左膝。展手当以两手。即是半答之容。恐无异于平人之尊者答卑者拜礼之形状也。策字如搊策之策耳。
答安再焕(丙寅)
长子长孙皆殁。而既有次孙。则虽不服丧三年。而其权奉祀事则宜矣。神主当题以显祖考。而旁注则以孙某奉祀题之矣。三年后吉祭时。诸位改题之仪。亦当一体如是。而待其定立宗嗣。始可撤权奉耳。摄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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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字。礼无所据。虽是权奉者。旁题当云奉祀。而只不用孝字矣。
答朴 𤈘(乙巳)
据疑礼问解。并有父母丧。袭敛成服先后条。则当以死之先后为断。而不系丧之轻重也。在父丧袒括之时。固不可遽成母丧之服。似当同日成服。而先母后父也如何。
答南用宽(壬子)
 用宽老而无子。收养堂侄。教育成娶。未及礼斜而遽夭。当立养孙。而元无其人。故更以族侄为次养。而出斜待其生子。继亡儿之后。而亡儿之生丁亥。次养之生庚辰。以其序则先养者当为兄。以其年则次养为兄。兄弟之序。其可以养之先后为之耶。亦可以年之高下为之耶。
所询之事。恐不当以兄弟伦序论也。盖继后之法。不告君则不可以定伦。据此则不难知矣。告君者当为继后。而不告君者只当为收养耳。次养之说。固无礼据。而今既有告不告之别。则尤岂长次之可论哉。
答宋必直(丙申)
记曰父母之丧。将祭而昆弟死。既殡而祭。如同宫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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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臣妾葬而后祭。注将祭将行小祥或大祥之祭也。据此则虽如臣妾之轻丧。同宫则葬前亦废。父母之祥祭。岂可以不轻之丧。未葬之内而行小祀于同宫之中也。杖期之丧。视臣妾之死。则固为不轻矣。班祔之祀。比父母之祭则不亦为小乎。(又按祭礼时祭为大。忌祭为小。)浅见如此。未知如何。
答朴尚渐(庚戌)
宗家不得行祀。而支孙私自设祭。有涉未安。若纸榜设位而行之于他所。则亦当以宗子为主矣。据寒水斋祝辞云云之说。亦可见也。纸榜行祀。单献无祝。是近世人家通行之例。而实无所据矣。寒水所论。的确如此。恐当遵而行之也。
凡祭斋戒。非行素之谓也。而世人皆于父祖忌祀。必行素谓之斋戒。而三日或二日一日。略有隆杀之节。此实有违于三日斋七日戒。是日不食肉之礼意矣。时祭乃是人家大祭。而至于忌祭。不过为丧馀追伸之仪。则斋戒之节。似宜有间。家礼要诀之略有不同者。亦岂非出于随宜参酌之意耶。三日之斋戒则依古礼为宜。而行素之隆杀。则从俗礼无妨矣。鄙家如是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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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世同冈之墓。岁祭节祀时。互行单献之荐。欲依问解说者。盛意尽得宜矣。鄙家先墓。果行此礼。睡翁墓节祀时。先行单献之荐于双清墓。双清墓岁祭时。后行单献之荐于睡翁墓。即尤翁所定之仪式耳。
魂帛初既卧置箱中。而朝夕奠时。只开箱而已。所谓出就灵座者。言其自灵寝出就也。盖夕哭时安于灵寝。朝奠时奉于灵座矣。倚立之节。未见其有据耳。
答朴尚渐
庐墓凡节。不著于礼书。而古人多有行之者。槩是哭泣展省之仪。居处兴寝之节。一如奉筵几在家时。而但无馈奠一事耳。考妣墓同冈则拜展之节。恐当如来谕。而旧墓之哭拜与否。随意行之无妨。旧墓若在新墓上而咫尺相见处。则只哭拜于新墓下。而不必更展于旧墓矣。如何。
墓庐吊礼。何可废也。春翁之所答于骊阳者。的确无疑。未知或者之论。更有何据耶。
拜墓焚香之节。以听松之贤而行之则已成可据之礼矣。依此以行。恐无所妨也。
丧中出入。固礼经所不许。而沙溪先生在亲丧赴师丧。据此则其于至亲重制。容或有通变之道矣。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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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丧之礼。则守墓与奉筵。有何殊别也。
答朴勉中(己酉)
祭主于孝。故嫡子孙称孝则孝字便同嫡字之义。其为支孙者。虽以长房奉其祧祀。而恐不可遽冒孝字之称也。
庶属之奉祧祀而加庶字于神主旁题者。礼经之所未言。而举世之所不行。孰敢论断于其间乎。只当不书庶字为稳矣。
答朴建中
 大学明明德章句虚灵不昧四字。不可谓明德者。已闻命矣。而愚迷之犹不能释然者。朱先生自注章句之义曰。虚灵不昧四字。说明德意已足矣。更说具众理应万事。包体用在其中。又于讲义或问曰。虚灵洞澈。万理灿然。有以应乎事物之变而不昧。此则并具理应万。参入于虚灵不昧之间。尤似分晓。而虚灵不昧明也。具众理应万事德也之论。是黄氏语也。今若以黄说为是。而虚灵不昧四字。全属于明一边。则朱先生自注章句之说及讲义或问之论。将何以看之耶。虚灵不昧。虽不得为明德之全体大用。而犹可为体段之说。丈席亦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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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可。既谓之体段则虚灵不昧四字中德字意。似已兼包。未知然否。幸更指教。俾破疑窦。千万千万。
虚灵不昧。固可谓之体段。则说明德意已足矣者。有何疑哉。来谕诚然。
 大学传四章听讼节。以听讼为末。使无讼为本之意。已闻命矣。而尤翁则释此段章勾曰。我之明德既明者。是明明德也。自然有以畏服民之心志。讼不待听而自无者。是新民也。其下又结之曰观于此言。可以知本末之先后矣。此则申言明德新民之为本末。南塘亦曰所谓本末者。指明德新民。则使无讼。是新民而当为末。其所以使无讼者。是明德之明而当为本。然则两老之论。皆以使无讼为末。而丈席则以使无讼为本。或于章勾之义。有所殊观而然耶。伏乞明教。
明德为本。新民为末。即物有本末章注释者。则尤翁南塘之论。实有以明辨此传之旨矣。顾以懵陋。何敢有异见。而窃以为此章虽是释本末者。而观其知本二字之特结。则可见大畏民志者。是明德既明之致。而实为本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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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朴建中(戊午)
 论语乡党篇。君子不以绀緅饰注君子谓孔子。论语一部中。未尝以孔子谓君子。而此节必称君子者。何义耶。
君子不以绀緅饰者。是古语。而载于乡党篇。此篇全是记孔子言行。则注说之以此君子谓之孔子者。恐无他义矣。
 颜渊篇。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又其下子张之问达也。亦曰在邦必达。在家必达。以次第而言之。自内而及外。自近而及远。则当先言家后言邦。而上下两节。皆先言邦而后言家者。何义耶。
凡古今文字之说及远近内外大小浅深处。或顺说来或逆说去。似无甚用意。恐亦当活看。至于在邦无怨在邦必达等语。抑以系是在外之事。而次第先后。有以此耶。
答朴经焕
心性说剖析极详细。可认高明着工之深。觑理之精。而顾此懵陋有不能领悟。甚愧。近世之说心说性。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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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其见。争辨太甚。便成蛮触。此固鄙所寻常忧慨。而浅见则只守渊源相传之师说而已。今于盛论。亦不敢破戒而贡愚。想有以谅此心也。
陶靖节事。盛论可谓高一等之见也。自晋以来千馀载。文章经学之士。何曾有如此议论乎。所论高则高矣。而恐难免有靖节冢中奴起而有言也。窃以为靖节之心。只凭晦翁特笔而觑得则庶几矣。
杂识所论。尽见得儒者出处大义也。尤翁一生所秉之义如是。而实与朱子出处一揆耳。今世能觑得此义者鲜矣。盛见甚令人钦服。
答朴经焕(辛亥)
礼疑问答。有曰丧后继后者。从 启下文书到家日为闻讣日。四日成服。其练祭亦以文书来到月择日行之。其初忌日则以常时忌日例行祭。而告其退行练事之由。大祥亦然矣。
记曰弟子皆吊服而加麻曰朋友麻。盖吊服之加麻。各自有其制。疑衰环绖。吊礼本服也。去环绖而用缌之麻绖。师友之服致加焉者也。吊服自一制。加麻又自一制。谓之加谓之麻。岂是本服环绖之称耶。朋友麻条。郑注以为士吊服布上素下。即所谓疑衰素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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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而素乃生绢也。云坪之服师丧。以疑衰素裳之制者。岂无所据也。
尤翁曰迁葬据朱子说则无虞。只奠而归。又哭而告庙而已。其有虞祭。自丘仪始。然此从厚之道。故举世行之矣。又曰虞者安也。始葬体归于地。魂则徘徊无依。故行虞者。欲魂之安于神主之意也。改葬则神之依庙已久。当从主肃议勿行而反哭可也。据此前后说则无虞似宜。而丁丑缅礼时归而行虞于厅事。今不记其时诸议何所据而然也。
尤翁尝曰玉藻论大带处。大夫四寸士以二寸。再围于腰而亦为四寸。家礼再缭之文。似出于此。而但其文在于结于前之下。势须臲卼。常以为疑。李直斋曰大带缭结。先生平日以再围于腰而结为两耳为是云云。据此两说则尤翁定论。可以得详。而鄙家自前所行。即再围腰耳。
答朴经焕
 孟子不可矶注矶水激石也。不可矶。谓微激而遽怒也。按矶字上似已藏得微激遽怒之意。而先生不以连缀于单训矶字脚下。而必兼拖不可矶全句而后始云尔者。当是不可二字。有所作用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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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不可二字。如何而为微激遽怒之旁辅耶。大抵此勾不可二字。极是聱牙。而注说亦未见端的解破。可疑。
此三字注说非不详。而后人多诿以难解。惟经书辨疑中所论似得的确矣。矶比母之过。水比之子。水不能容一激石。犹子不能容母之小过也。微激。母之为也。遽怒。子之为也。
 老仙不死。手抚金狄。坐谈前生。此语出处欲知之。金狄是何物。
范晔书蓟子训于长安东霸城。与老翁共摩挲铜人曰见铸此近五百岁云。盖铜人即秦时所铸金人也。始皇梦十二大人。以夷狄服见于临洮。始皇以为瑞而铸金象之。是谓之金狄。钱牧斋诗曰空传父老摩铜狄。
 邮筒似是驿递之称。而筒字不应。未知邮筒是何者。
唐书元稹守会稽。白居易牧姑苏。置驿传诗往来。谓之邮筒。
 诗礼发冢。出处欲知之。
庄子某篇有曰。非东方则明。月出之光云云。盖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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冢之盗所歌者也。青莲诗大儒挥金椎琢之诗礼间者。盖亦出于此矣。
 扫尘出于何书。
宋宣献博学喜藏异书。皆手自仇校。常谓校书如扫尘。一面扫一面生。每三四校。犹有脱误。
答全应焕(壬子)
亡者有弟则当主丧。而其妣神主旁题当书以子某奉祀。但不用孝字矣。亡者神主则当书以显兄而无旁注矣。其先祀亦当权奉。而及其亡者立后之后则自当定宗祀矣。权奉之举。岂有统绝之嫌也。至于以妇人奉祀题主则世或据周元阳礼而行之。此实出于不得已耳。
答朴思述(癸丑)
近世之以祭位墓位事。至有争端者。诚可慨讶。祭先之礼。固宜致极。而厚宗之道。亦岂所忽。宗家贫甚。无以自存。而祭位墓位。若有赡足。则为长房者商量区处。以救宗孙之穷饿。不亦善哉。而况国俗以祭位为宗家所当有。而只墓位为祧祀之资耶。然则其于祭先厚宗。俱有以得其宜耳。鄙见若此。未知如何。
答池益浚(癸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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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礼举世皆据问解所云嫡兄弟尽没后奉祭之论。而行之者。不无异同之见。鄙常疑惑。而亦不敢臆断于凡诸来询之际矣。日前贵宗人东瑞委来。以其旧时所询于渼湖。而渼湖所答者示之。而仍有问目。谓已据此以行久矣。而嫡房更有纷纭之说。故鄙以已行之礼。恐不当变改云云为答。盖迷见则以为既遵渼湖之所据。慎斋定论而行之。宜无前后之殊耳。今来谕尊庭以玄孙行长房已奉祧祀。而所谓庶曾孙遽欲移奉于渠房。此则大不稳当。毋论庶曾孙嫡玄孙之当先当后。既是题主奉祭者。何可轻易变动也。况嫡玄孙之当先于庶曾孙者。实有诸先贤所论。而为一世通行耶。至于前辈异同之论。近世携贰之端。有非贱陋所敢决定。更须博询而商裁如何。
答朴海观
尊门所遭。惊惨何言。祧位神主。既以亲尽将为埋安。则遭此火灾之后。似不必改造主矣。只当告此事由于墓所。而设祭以行。如埋主时及改主后仪式。但恐无哭辞之节也。此系变礼。而实无可据。第贡臆见如此。恐犯汰哉之诮矣。更须博询而商处如何。告由祝文。录在下方。此不甚悖于礼意耶。○云云礼制有限。
性潭先生集卷之七 第 133L 页
祧主将埋。忽遭火灾。仍废埋仪。百拜之辞。无以得伸。事变所由。怆痛深极。谨以酒馔。敬伸奠献云云。
答李锡百(己酉)
俯询院享之议。系是重大之举。顾非贱陋所敢论断。而窃念此在 朝禁中。凡为士林之尊贤。子孙之奉先者。冒犯而建设。则不几于尊奉之以非其道乎。不诚不谨。莫此为甚。宜乎尊门有携贰之论也。只是遵朝令。恐为归一之道耳。未知如何。
答辛宅宣(丁巳)
尊门始祖既未有不祧之典。且失其坟墓所在。而乃于累十世累百年之后。营建一祠于贯乡。将为岁荐一祭者。虽出于后裔追慕之诚。而其奈礼无所据何哉。况是有涉僭礼者耶。懵昧之见。今于俯询。不敢有以臆说奉复。惟在盛门诸尊广询博考。以期诚礼之俱无亏损耳。
答朴志淳(甲辰)
谨按尤翁与人书云。正月当大祥者。以未葬退行小祥于正月。则二月当行大祥矣。其禫祭行于三月则有违于间月之制矣。从间月之制则又违过时不祭之文。未知如何则可也。又按一书以为朱子当以祥
性潭先生集卷之七 第 134H 页
月便禫为是。而以间一月为非。况于其间。又可不计闰乎云云。据上说则诚莫适所从。而据下说则今所谕三月行禫之说。亦似不悖于礼意。盖从丧之本月计之。则固无违于间月之制。而以追行之月言之。则亦不害为祥后便禫之礼矣。愚见如此。而有涉僭汰。第更博询于知礼家如何。
答成洛畴(丁巳)
庙主祧迁之后。五代以下虽在直干。未可称以宗孙矣。至于岁荐一祭之时。则会中行最尊者。年虽少当行祼献之礼。而亚终献则或以有齿爵者。或以直干者。或以设祭者。随宜为之。恐不悖于礼意。鄙家祭先之仪如是耳。
不祧之位。别庙奉安者。是尤翁之论也。而近世之有大宗者。颇多遵行。不独春堂宅为然也。鄙家则从沙溪宅定行之制。此实云坪在世时。宗兄(博通礼书)所议定耳。大抵此礼。两皆有据。惟在行之者之意见如何矣。玄孙之称。只是玄远之意也。已之以是自称于高祖以上者。何嫌其一同哉。
答成亿柱(戊午)
一祭初献之礼。行尊者当行之而不计年齿矣。既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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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祧之位。则岂有宗孙之可论哉。荣扫之祭。若其登科者。只与子侄辈上墓。则当自主矣。而其父兄在则当率往而主之。至于门中长老则恐不必然矣。
答李健燮
嫂即兄妻之称。世人之称嫂于弟妻者极谬矣。题主当题以弟妇耳。
答安德观(乙丑)
父卒则为母一节。诸先贤前后所论。实多同异。而南塘陶庵之论。皆以为虽一日之内。父先卒而母殁则为母伸三年。母先殁而父卒则用父在母丧之例。据此两贤说。恐为的确矣。
父在父为主。即是礼之大节。而丧祭皆可据而用之。至于虞卒条夫若子主之之言。只是载入小记说。以备参考而已。恐莫如一遵家礼父为主之训矣。如何。
答宋益休
据礼主人有故则不得练祥。馀人则只哭而变制而已。然是日不可不略设祭品。如常时忌日之仪。而但无祝单献矣。至于退行之祥祭。当其闻讣之月。可以择日备礼而行之耳。
答玄镇泽
性潭先生集卷之七 第 135H 页
圣贤之学。不出于知行二者。而中庸所谓尊德性道问学是也。故曰论先后则知先而行后。论轻重则行重而知轻。又曰知行二者。如鸟两翼。如车两轮。不可废一也。此岂非朱夫子所尝惓惓于训诲门徒者耶。陆学专主于尊德性。而废却道问学一事。此其所以不免为偏枯。而见斤于朱门也。至于朱门末学缴绕之弊。则亦夫子之所以致戒者矣。后世学者。于德性问学之旨。岂或有依违之失。而其所立准。不在于朱子之训乎。盛谕所云。使人不能无惑也。
理气之说。自周程张朱以来。所论无馀蕴。而我东诸儒犹不能无疑晦。则栗谷李先生辨析甚明。有曰发之者气也。所以发者理也。非气不能发。非理无所发也。我先祖尤庵文正公曰理气有从原头而言者。有从流行而言者。有从理而言者。有从气而言者。从原头而言则理气有先后。从流行而言则理气无先后矣。从理而言则理先而气后。从气而言则气先而理后矣。此实两贤论理之大端也。今于理气离合。心性同异之辨。可以据此而论之矣。盛论大煞不为无所据耳。
答郑允乔(癸亥)
性潭先生集卷之七 第 135L 页
俯托文字。缕缕示意。有不敢孤。第玆构呈。而昏耄之辞。全未成㨾。岂胜愧悚。别纸所谕明德之说。盛见诚有所据。而其主心主性各有不同者。恐皆不然。盖虚灵不昧。是言心也。具众理。是言性也。应万事。是言情也。统论则岂非所谓统性情之心乎。以心言之则有分数矣。以性言之则无分数矣。然则谓之有分数可也。谓之无分数亦可也。明德只可曰统性情之心耳。心是气也。气岂无异同之可言耶。鄙见如是而已。未知盛意更以为如何。
栗翁所云虚灵有优劣者。与心之虚灵。不拘于禀受等语。似无相左。只是专言气禀处与兼言理气处。自不得不然矣。恐不可滞泥看也。未知如何。
答郑允乔(甲子)
所询疑节。据礼虽在婢仆。既系服三年者。则当有终丧。而况有其女子八岁而受服者在乎。恐不当轻撤灵几也。
古之尸法。后世不行。固未可详。而既以孙为尸。则祖考精神。萃聚于孙之身上。其北面事之者。只是致诚敬于父矣。岂非所谓子事父之道耶。
答姜孝三(戊午)
性潭先生集卷之七 第 136H 页
顾諟明命。恐不当只就慎独上言也。动静语默。何莫非顾諟处乎。
动静方圆。以道器言之也。然则文中子之言。岂非倒说乎。
圣人不曰余欲无言乎。张子所云未尝有知者。只是指其无言时气象耳。此等处不必滞泥看也。
或人之于其考妣各葬之墓。并祭同祝。诚所未晓。此岂有礼据乎。盛见诚然。
答姜孝三(甲子)
与为人后。言人有死而无子者。则宗族既为之立后矣。此人复求为之后也。求为人后者。忘亲而贪利。此岂非在所当弃乎。与为二字。即自求为人后之义也。坟墓不培者。乃谓其无所崩坏而更有增培者也。注云一成丘垄之后。不再加益其土也者。不翅明白矣。崩损之墓。岂可无增修之端也。此一句语。实是戒其成坟之初。不能完筑耳。
答姜孝三(丙寅)
表石立于墓前。碑碣立于某方。而碑与碣之异名。则只以官之高卑而言矣。二品以上谓之碑。三品以下谓之碣耳。
性潭先生集卷之七 第 136L 页
初祖先祖之祭。虽是程子所论。而载于家礼。朱子终以为僭礼未安。而所不行者。则其行礼之节。今何须云云也。
答李鲁铎
忌祀在初一日则祝辞只当书以某干支朔日。在晦日而若值小月则当书以二十九日。大月则书以三十日。不必于小月以晦字加之也。
答尹光演
神主改造之前。恐当设虚位。而忌祀时则以纸榜行礼矣。既无遗衣服。则虽欲设魂帛而何可得也。改题之节。当如祧奉时。而处所则似在于虚位前耳。
墓祭之用三月上旬。是古礼也。四名日之荐享。亦先贤所定之仪也。远代一祭之礼则近世士族家。举皆以十月或三月定行矣。人家祭式之疏数不同。实各有据。何可强齐也。惟在各家行之者随宜以定耳。
答宋一泳(己未)
 遭出后表叔之丧。讲其服制。则备要小功条为舅谓母兄弟注丧服疏曰异姓无出入降。以此观之则似无降服。而当服本服矣。且考陶庵说则异姓无出入降。是丧服疏之文。既有沙翁定论。则不从
性潭先生集卷之七 第 137H 页
此而从谁。又一端曰出后者于本生外亲。不敢服本服云。当从何说。
所询疑节。丧服疏之文既甚别白。而载在备要则更有何疑端哉。陶庵虽有两端说。而一既从沙翁定论。则恐当遵此而行也。
答南 坡(甲寅)
外孙奉祀之非。固有朱子明训。而今世之奉外祖祀者。实出于不得已。则至于外高曾。初不须论也。既无可奉祀之人。则事当埋主矣。既埋主则于其墓所。恐不可诿以非族之祀而全然无事矣。岁修一祭。似为得伸情礼耳。题主一节。盛见诚然。
答尹勉德
俯询事大系变节。实非懵陋所能奉复。而第窃以为人之出继者。未有不告君而定伦纪焉。虽自幼有养育之恩。而礼斜不出则断然不可服丧。今其服丧一节。已极乖谬矣。况以昭穆失序。有所难处者。尤岂成说乎。既无告 君之事。则固非破养之可论。而至于次养之举。则亦无礼法之可据矣。事变到此。有不敢以私自擅断。恐当呈于礼曹。以俟 朝家决定而已。未知如何。
答郑晰源
物理极处无不到。表里精粗无不到两到字。岂有异同也。诣其极之诣字。恐亦到之意义矣。
著其善云者。只是指其诈为善之状耳。
民不倍之倍字。与背同。即谓其不违上恤孤之道也。亦可见兴底意在矣。然虽至顽之人。未有不慈者。则于慈岂有兴否之可言也。
性潭先生集卷之七 第 137L 页
答许横城 浍
 本党则出后者服祖大功。而异姓无出入降耶。
礼正统之服不降。故出嫁女服祖期。而出后者之降大功。以统在所后故也。异姓无出入降。亦指女子而言也。男子出后者若既服所后母党服。又不降生母党。则岂非所谓二统耶。
 子妇丧舅主之。而欲行练祭。则无为子妇用练文矣。祝文谁当主之。
既有当练者。固不可不祭。祝文则吾先子以为虽无服。舅当主之矣。
 死于丧中者。服色当奈何。
虽死于丧中。衰服岂可复衣耶。袭用吉服。沙溪定论可考矣。
答安进士廷哲(甲辰)
秋初崇翰。伴以佳味。荷意良深。久不能忘。而失便稽谢。岂胜歉悚。即伏惟肃霜。侍馀起居对时珍卫。区区仰庸慰溯。碑役已始否。拙笔终未蒙弃掷。甚令人愧赧。从氏兄近履亦如何。夏中逢别。迨不堪耿耿。弟近有寒疾。闭户涔涔。衰气益无以自振。奈何奈何。
性潭先生集卷之七 第 138H 页
答金凤采(辛酉)
回忆筱骖之游。必先及吾兄。而一自芹相捐世。此怀益觉悽悒。遥想一般情事也。顷投琼章。长置丌头。无日不玩。使人涤襟如相对酬。不但以词律之清洒可珍也。虽欲强拙攀和。而病馀神气。实难抖擞。姑未如意。可蒙俯谅耶。
答权思俭(乙丑)
笃工于朱书。想多玩乐之趣。遥切钦叹。多少示谕。有非陋劣所堪当。惭恧之极。只恨无以获与对讨。警此昏耄耳。
答崔斗烨(乙丑)
病暑涔涔中。忽承拜下状。欣贺万万。谨审静履起居。一味珍卫。区区尤庸慰仰。缕缕辞意。有非浅陋所可承当。而远无以对讨警益。瞻言恨叹。令从侄雅侍所
性潭先生集卷之七 第 138L 页
托文字。力疾艰构。无以称意。殊可愧叹。
答李东楫(己未)
一自令胤相从。区区瞻向。无间于承晤。即蒙垂翰远存。感戢万万。第缕缕辞意。有非浅陋所敢承当。亦令人愧仄。胤哥屡得相守。极多可畏。而顾此昏懵未有以副其远来至意。今承示谕。益复惭悚。第其志气不草草。此心所期望。亦不浅鲜。一科之蹉跎。顾何足叹哉。
答李颐根
向时枉顾。迨荷至意。即承拜下翰。如复对叙。令胤委玆远访。意甚勤至。令人感愧。且慰病怀。而缘此冗挠。未有一书之讲。恨叹何言。惟以归有馀师期勉耳。
答郑来七(甲寅)
春中历访。荷意迨深。岁色垂穷。瞻恋益勤。令胤忽此委到。极令人欣泻。仍承拜下翰。谨审雪冱。静履珍卫。区区仰慰无已。窝记之托。非敢忘也。而忧挠靡暇于构思。玆于俯索之下。未得奉呈。歉悚何极。胤哥寒程跋涉。殊可为念。而势无以挽住讲劘。尤庸怅恨。
答太学斋任李后秀,沈应奎
承拜垂翰。谨审肃霜。佥斋履起居对时清裕。区区仰
性潭先生集卷之七 第 139H 页
慰不任。第缕缕所谕。有非贱陋所敢承当。愧仄曷已。有子升配事。我 圣上教意极其隆重。有以仰见 大圣人所作为出寻常万万。岂胜钦耸。贤关疏请之举。诚不可缓。何乃远询于无似也。若以猥叨泮职而有此询及。则尤恐不谅之甚也。至于疏本。顾不惟不娴文辞。以此癃残昏愦。何能抖擞构草乎。示意虽勤。而无以承副。第切歉悚。
答中学疏厅儒生(丙辰)
 父子并贤。世无其伦。则父子并侑。典无可稽者。 圣教诚然。而从古以来。果有如文元为父文敬为子之贤。则安知无并侑之典乎。一门之内。上而祖孙。下而兄弟。亦果同德则亦可以并侑矣。孔门祖孙。虽不敢比拟。而程门兄弟。亦可以方论耶。启圣祠始建于 肃庙辛巳。而建祠之前。以颜路曾晰侑食于圣庑。则是颜曾之父子并侑矣。此重峰东还封事中所论。子虽齐圣。不先父食。而请依 皇明旧制。以建启圣祠者也。此亦为颜曾父子并侑之明验耶。书院与学校。虽有大小轻重之别。而其为侑食一也。连山之遁岩。是 赐额之院。而文元文敬已为配食。则此亦为沙慎并侑之的證耶。
性潭先生集卷之七 第 139L 页
沈痾㱡㱡中。略接近来朝纸。得知佥君子之前后陈疏。出于慕贤深诚。而至蒙 圣批。极其温谆。实为吾道之大幸。区区欣耸之极。虽以癃喘而不觉蹶然起也。即伏承佥下翰。殊荷不鄙。而第所询及者。实因 圣教而发。则是岂贱陋所敢承当者哉。昔海州诸儒欲享栗谷于绍贤书院。而禀于牛溪。则牛溪以谦不敢擅辄而谢之。吾先祖尤翁于同春院享之议。乃举牛溪此说而亦不夬断。虽在书院啜享之事。先贤之所以难慎者如此。况文庙从祀之典。何等重大。而顾以懵昧乃敢臆对乎。第窃念河西先生道学节义之实合从祀。固已多先辈之论。而今 圣上之十行辞教。诚无间然矣。其何敢更事讲明哉。至于来谕三条。披玩屡回。以愚见则恐皆不得为可据矣。 皇朝之建启圣祠者。岂不以并侑为未安耶。重峰之请改我朝之谬典。而 肃庙朝之遵依明制者。实以此也。孔门祖孙。程门兄弟云云者。固非可援之例。而至若遁院则慎斋之于沙溪。即是配享。其可以并侑论之。而乃拟于圣庑之享耶。謏闻寡识。无以考證。有孤勤询。愧仄何已。惟愿佥贤博稽古典。敷陈明剀。以期积诚格天。以光斯文。甚幸甚幸。
性潭先生集卷之七 第 140H 页
答太学儒生(丙辰)
伏承佥下状。谨审歊炎。斋履起居。一味清胜。区区仰慰无已。从享疏举。可认章甫诸君子之尊慕三先生出于至诚。而我 圣上前后批谕。极其隆挚。瞻聆所及。岂胜钦耸。第今俯询之远及于此者。实有因于 圣教。而辞意郑重。殊非无似所敢承当。愧悚之甚。不知所喻。圣庑啜享。系是至重之举。而自来所难慎者。则顾以愚昧何能有以敷陈所见乎。玆未免甚孤勤意。第用歉叹而已。别纸所谕三条。恐不当为援据矣。昨于中学疏儒之书。略有所布。未知如何。幸望佥执事相与商确。随意周旋。以期斯文缛举。克有竣成。千万千万。
再答太学儒生(丙辰)
承拜崇翰。谨审残暑。佥斋居体履对时清裕。区区不任慰仰。教事前书略致不敢承当之意。而未蒙俯谅。旋复承委询。顾以猥叨泮职。至有称谓浮当。愧仄亡以谕。缕缕辞意。仰认尊贤诚意有出寻常。益令人钦叹。父子并侑之典。盛论三条中颜曾事一段。似可为援据。而第窃惟 圣明于此。亦必已思量及矣。乃有此无稽之 教者。谁敢有以仰揣也。惟愿佥执事据
性潭先生集卷之七 第 140L 页
此一事。而陈吁明剀。冀回 天听。诚为万幸。别祠之建。实非专由于并侑之嫌者。夫孰不知。而鄙之向所云尔者。只因其问目中语句。而平易说去。殊欠曲折。以致有勤教。惭叹曷已。至于遁院享仪。诚有尤翁之疏请。而若其位次之定。则不用坡院并坐之谬例。恐不当为引證之端也。未知盛意以为如何。骊上所谓义理所存。大小无间者。诚得矣。贱见亦如此。可蒙佥执事恕察耶。重病馀昏愦忒甚。书不能尽意。悚甚。
答太学斋任沈允之,申颐朝(丙辰)
承拜佥垂翰。区区瞻慰无已。缕缕辞意。出于仰承 圣教。实非贱陋所敢承当。况以向者两度书。而乃至李监役之疏金奉朝贺之书。皆有所提及。顾此愧仄之私。有倍于前。更何敢容喙哉。第伏见 圣批中单举文靖。有以仰 圣意之迥出寻常。夫以重慎两贤之道学节义。不得并举。虽不能无士林之缺望叹嗟。而今于 君师之命。孰敢有间然也。
答尚州云溪院儒
年代倒序之失。父子联啜之嫌。自是院享位次俱所当避之例。今玆所询。诚不知何以则从宜变通也。联啜一事。若是隔一位则似有间于并肩齐膝。而亦有
性潭先生集卷之七 第 141H 页
胜于倒位乖序者矣。然此实无已例之可据。顾以愚昧。何敢臆断乎。惟在贵乡佥君子烂商博采。期得稳宜耳。
答务安沧洲影堂儒生(甲子)
影堂之建。居然竣成。已行妥奉之仪。瞻聆所及。举切喜幸。此可认出于佥君子尊贤之诚。而且闻多赖于务安咸平两使君之尽心致力。岂胜钦叹。缕缕示谕。有非贱陋所敢承当。而第念愚见不甚相左于盛意。谨玆冒贡。未知如何。祠号定以沧洲。似甚有惬于市翁当日书札间所称之意义矣。扁额书呈。祝文构上。恐皆不堪用。僭易甚悚。两祠享事相碍之端。诚如所谕。势须变通矣。三九月行祀之礼。不但有华院已例。凡在朱子影堂。多用生辰讳日行之矣。今当依华院例而日则用中丁。恐无妨耳。松林书院位坐之以市翁配于拙滩者。诚不可知也。凡尊贤之道。必须的当。今此奉安之以主配者。恐不如序列之为稳宜矣。第更博询以定为幸。
答遁岩院儒任思复(丁酉)
教意备悉。先稿书中果有以 国恤中致膰为大不可者。而曾所看过。今不记其与谁某书矣。未得考誊
性潭先生集卷之七 第 141L 页
以呈。深用悚叹。第记一书有云 国恤中祭祀。无服色借吉之制。乡校则借吉。书院则用白衣白巾。私家亦可知矣。不受胙一节。异于常日时祭云云。据此则书院享祀。与私家时祭仪节之变。似无异同。而时祭受胙既不可行。则院祀独不然乎。胙俎不设则况可致膰于服缞之人耶。此所以吾先祖文字有捧腹之说也。鄙见如此。未知如何。幸更博询于知礼之家为望。
答绍贤院儒禀目
尤遂两先生影帧之奉安于道东书院狭室者。实无所据。极涉未稳。当初事端。固出不得已。而苟有从宜之道。则盍思所以变通乎。变通之举。莫如移奉于啜享之所。则今此来谕。尽得稳宜。宜无岐贰之端。而道院诸儒之论说纷纭者。诚不可知也。第佥贤之论。乃据二主不分之义。将以妥影于位牌后为定。此则恐不然矣。五先生既以无真像而只奉位牌。则独以有真像而妥奉如主享之位者。不亦未安乎。且念以是为定则遂翁影帧之奉安于绍院者。亦何异尤翁影帧之于道院也。两先生影帧。同奉于绍院之精舍。然后可无妨碍之端矣。大凡影帧之奉藏。必于其啜享
性潭先生集卷之七 第 142H 页
之所。岂有如道院之非其所也。今以尤翁影帧移奉绍院。则遂翁影帧之同奉。揆以事理。亦无所损。而大有异于道院矣。愚见如此。而亦未保其无乖谬。须更详禀于绍贤道东两院长。而随宜决定为幸。
答安峰影堂儒生
主配位序。势须随庙制而从宜变通矣。今就所示上中下三图而论之。则中图昭穆之制似胜。而后列位次。恐为违制也。大抵本祠位次。有异于校院常规。自不得不然。而实非愚昧所敢臆断。惟在佥贤商议之如何耳。笾豆之设。有所差殊恐无妨。焚香一节。恐不当行于诸位矣。
答仁贤院儒杨泽九等禀目
承悉来谕。可认佥贤之于崇奉箕圣。必欲尽其道致其礼者。出于尊亲至诚。殊令人嘉叹。第多少示意。有非鄙所可轻议。而至于院额之去 宣赐字。享祀之用上丁日。 御书之建阁奉藏。此三条事。既有 先大王下询。而道臣廷臣佥议无参差。以至礼曹 启达矣。到今奉行。必有其道。而惟在道伯从宜商定之如何耳。选置诸生之制。当初刱设。诚为美规。而后来之舍经义而取词章以为选者。宜乎楼岩郑公之深
性潭先生集卷之七 第 142L 页
致慨也。既复旧制之后。又何遽尔变改如前耶。殊失元来选置之义。诚如盛谕。从今以往。一遵金黄冈所定之制。不负郑公复旧之意。甚善甚善。惟愿佥贤加意致力。以期大小凡节。罔愆规度为幸。影殿之栋宇倾圮。闻甚闷叹。重修之举。不宜少缓。而只恐有力绵之忧。未知将何以劈画耶。第须随宜出虑。以图从速竣事。深望也。
答仁贤院儒禀目
顷于杨金诸儒员之来。细悉本院旧迹。美规之兴废事实。仍闻今巡相致意修举。将有复旧作新之期。极令人欣耸。即接佥尊示谕。巡相果于院规。极其惓惓。凡所条画。亦甚井井。实有以继郑公而再修金黄冈遗制。殆所谓不使前人专美者也。岂胜钦叹。至于案录弁卷之文。巡相所题。既甚珍重。更何容赘辞。盖一序一跋足矣。若其二跋三跋。不亦剩乎。愚见固如此。而虽使当为适。方委席奄奄。顾何以自力奉副勤托也。大凡院中事。立规虽美。而遵守实难。直是由于好恶之偏。而致有倾轧之习。此习一开则末如之何矣。惟愿诸君子必于过失相规。德业相劝之际。同心周旋。务从公平。克遵洪范无偏陂之义。庶不愧斯院经
性潭先生集卷之七 第 143H 页
生之雅名。而亦不负今日巡相之至意矣。不尔则虽有讲肄者存。亦何别于规约之废弛也。幸念之哉。
答宗晦祠斋儒(丙申)
圣上宾天。惊霣何极。享祀隔宵。礼当停废。古今礼律之一二可据者。考誊以呈。祭莫重于郊社。而殡后乃祭。则他可知也。悲错不多及。
 曾子问曰天子尝禘郊社五祀之祭。簠簋既陈。天子崩后之丧。如之何。孔子曰废。(既陈。谓夙兴陈馔牲器时也。)
 曾子问曰诸侯之祭社稷。俎豆既陈。闻天子崩后之丧。君薨夫人之丧。如之何。孔子曰废。
 
王制曰丧三年不祭。惟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而行事。(程伯子曰越绋。似亦太早。虽不以卑废。若既葬而行之。宜亦可也。盖未葬前。哀戚方甚。人有所不能祭耳。○程叔子曰礼言惟天地之祭。为越绋而行事。此事难行。既言越绋则是犹在殡宫。于时无由致得齐。又安能脱丧服衣祭服。此皆难行。纵天地之祀。为不可废。则须使宰相摄耳。○张子曰父在为母丧则不敢见其父。不敢以非礼见也。今天子为父之丧。以此见上帝。是以非礼见上帝也。故不如无祭。)
 本朝国恤戒令云自初丧至卒哭。并停大中小祀。殡后惟祭社稷。
答槐山多士禀目(乙丑)
示谕备悉。爱閒亭朴先生之学行节义。凡在后学。孰
性潭先生集卷之七 第 143L 页
不尊慕。而鄙尝据尤翁文字笔迹而益有所兴感矣。今者京乡士林之发议。揆以祭社之义。极令人钦叹。矧伊花岩祠实是逍遥先生妥享之所。则维玆追啜之举。夫谁曰不可。而乃询于贱陋耶。此虽异于冒犯刱院之禁。而事系重大。亦岂无似所敢擅断乎。惟在佥君子更加审慎。烂熳归一而后。定行缛仪耳。
答锦山儒生禀目
冶隐先生影堂之设于不二遗墟者。百世之下。诚可以瞻望而兴起焉耳。今此重建之议。有何携贰之端乎。是与家庙奉影之仪自不同。无一毫嫌碍之可论也。曩在清风碑营立时。屏溪,渼湖,栎泉诸先辈所论甚的确。岂非今日可据以定者耶。况既异于刱院之犯 朝令矣。士林之相与周章。不亦善哉。殊令人欣耸不已。
答象贤院儒禀目
即悉来谕。实是院享之举。而亦系庙仪之事也。鄙于院享凡节。固甚茫昧。至于庙仪所关。何敢轻论。第念如此重大之举。或有苟且之端。则顾安在其尊奉先贤之道也。今者此举。极涉苟且。诚恐为识者所笑也。凡为我睡翁后孙者。决不当汲汲冒行。佥尊何其不
性潭先生集卷之七 第 144H 页
思之甚耶。到今事理。只须举实更呈于春曹。期以明白正当之道。议定虔享之仪。然后可庶几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