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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下集卷之十二
筵奏
因㙜臣罷職陳戒 筵奏
肅肅賓 筵。濟濟諸㙜。咸集於 筵席之前。停連㙜 啓。此何等大擧措。而兩司長官事。慌亂恇擾。全不成貌㨾。便同一塲戱劇。此不可只謂之做錯而已。其爲 朝廷之羞。當如何耶。㙜閣如此。 朝廷事誠切悶然。百官之中。㙜閣爲重。重㙜閣開言路。實治道之先務。而㙜閣之擧措如此。何以見重於 君上乎。然而㙜臣雖如此。 君上不可以此而輕㙜閣矣。 殿下勿以今日兩司長官之如此。便謂居㙜閣者盡然。登 筵則勿輕視之。進言則必嘉納之。使㙜閣見重而言路不閉。是臣之所祈望也。
公元1782年
因壬寅死事人 贈謚筵奏
臣有區區所懷。未及仰達。今則壬寅之歲。更無餘日。雖非廟謨。惶恐敢達矣。 先大王盛德洪功。今年壬寅。發揮揄揚。殆無餘憾。爲今日臣民者。以於乎不忘之思。孰不歡欣蹈忭。而追念前壬寅之事。益不勝悲憤感愴。前壬寅乃心 王室。死於國事之臣。俱蒙褒贈之 恩。而猶不無遺漏者。盖壬寅寃死之臣。三將
臣五節度。卽其最著者。而三將臣則 贈官賜謚。蔑以加矣。白時耉,李尙𫘂,金時泰。在 先朝與三將臣一體 贈以六卿之職。而未及 賜謚。至於沈縉,柳就章。復官而已。未蒙 贈職之 恩。其中沈縉受禍最酷。伊時凶黨之治獄。至今追思。令人髮竪。令人隕涕。一般是死於 國事。又是受禍最酷。而獨漏於愍恤褒 贈之科。有欠於 朝家一視之道。沈縉,柳就章依三節度例一體 贈職何如。李尙𫘂等三節度 賜謚事。臣向與領相有所酬酢。而所經官職。或至亞將或爲節度。俱未經將任。 朝家恩典。亦不可濫觴。而旣與 賜謚之三將臣。幷 贈以六官之長。且是壬寅死事之臣。宜有拔例褒奬之道。白時耉,李尙𫘂,金時泰依三將臣例。幷施易名之典何如。壬寅誣獄以韋布受禍者。亦蒙 朝家愍恤之 恩。五人則曾有錄孤之 命矣。洪哲人兄弟亦與五人無異。兄弟幷入於鏡賊奏文中。其爲凶黨之最忌嫉。於此可知。受禍之酷。兄弟倂命。尤可愍惻。洪哲人,洪義人兄弟。似當有一體貤 贈之典。故敢達矣。
朝參陳戒 筵奏
朝參大朝會也。新年月正。王者親臨正門。公卿百執
事咸造大庭。 上以治術政要。詢及卿士。下以昌言嘉謨。仰裨皇猷。以爲端本出治之道者。是朝參設行之意也。况又昨下 傳敎。來諫求言之 聖意。藹然於辭令之間。而臣職在輔相。識見淺短。素無講究於平日者。不能以一言仰答 休命。臣不勝惶愧。第念爲治之道。無他別般妙訣。不出於學之一字。上下累千百年。人臣之仰勉君上者。莫不以勤學爲言。已成陳腐之例談。然捨此一字。更無可以爲治之法矣。俄已有領相所奏。而臣亦以膚淺之見。略效憂愛之悃矣。 殿下雲漢之章。幷美周宣。精一之工。上承堯舜。是宜問學之功。著見於治功之成。而顧今政敎不明。庶績不凝。徯志之治。杳然無期。則臣愚竊以爲 殿下典學之工。有所未盡而然也。爲治之本。在於典學。典學之要。在於勤講。以 殿下高明之學。似若更無藉於問學之功。而以多問寡。不恥下問。實是爲學之要道也。伏惟我 列聖朝日三講筵。又有召對夜對。一日之內。晉接儒臣。講磨經傳者。凡四五造矣。 先大王聖學度越百王。豈有所資於講官者。而 寶籌冞隆。開講益勤。新錄之後。則輒必日 御講筵。不特新錄而已。或有講官新除於久違之餘。則亦必爲之
開講。臣曾於 先朝忝在儒臣。居憂五年之餘。復入本舘。 先大王特命夜對。 御法服臨筵 敎曰。儒臣隔累年登 筵。特爲開講。猗歟 先朝五十年治功之隆。實由於終始典學之勤矣。今番新錄後。適當隆寒停講之時。雖不得依例開講。亦似有召對夜對。時時晉接之 命。臣側聽而未有聞焉。則 殿下典學之道。不及於 先朝勤講之誠矣。凡今日爲講官者。實無以啓沃 聖心。資益 聖學。而 上斅下學之際。亦豈無一分裨補之道乎。况以多問寡。不恥下問。實爲聖賢進德之本耶。臣之所祈祝。頻 御三筵。孜孜好問。繼述 先朝勤學之意。以爲 聖人出治之道焉。
常參陳戒 筵奏
向於 筵中。伏承崇儒求言之 敎。又伏見昨下 傳敎。悶儒術之不振。慨言路之不開。深軫崇儒之方。勉恢來諫之道。 十行辭旨。丁寧懇惻。臣不勝欽誦感歎。然崇儒之道。不在於榮其官職。隆其禮貌而已。夫儒者之所以爲儒者。以其讀聖人之書。學聖人之道也。人主必眞心而重其道。實政而行其道。是爲崇儒之道也。今 殿下躬行儒者之道。省察於政令施
爲之際。的見其無違於堯舜禹湯之道。然後擧而措之。審愼於動靜語默之間。明知其不背於孔孟程朱之訓。然後遵而行之。則彼在野之儒者。豈不聞風作興。激勵勸勉。擧皆以儒術相尙乎。濟濟多士。生此王國。實由於文王作人之化。而文王有作人之化。故兎罝之人。亦皆是學問之人。王佐之才。 殿下之躬行儒道。實爲崇儒之要道也。盖天下事。莫不有要。得其要則事半而功倍。不得其要則徒勞 聖念。而治終不可成矣。 殿下卽阼以後。恭儉憂勞。勵精圖治。是宜有治效之已著者。而目今世道日下。時憂日深。紀綱益紊。風俗益頹。朝象委靡而泮渙。民生憔悴而困窮。朱子所謂一毛一髮。無不受病者。不幸近之。是豈非 殿下爲治之道。不得其要而然耶。今若欲正心則正心之要。克己是也。欲修身則修身之要。居敬是也。宮府一體。無私好惡。立紀綱之要也。躬行身敎。風行草偃。正風俗之要也。敬天則必以嚴恭寅畏爲要。愛民則必以損上益下爲要。至於開言路之要。在於斥退諂佞。崇儉德之要。在於表率宮掖。顧今諂佞成習。覆難無聞。匡救之言。獻替之論。永絶於公車之上。 殿下累下求言之 敎。開示來諫之意。而終未有
一人之仰體 聖意者。有感而有應。實理之必然也。感之而無其應則是豈非所以感之者。有所未盡而然耶。臣則以爲遠諂佞斥阿容。爲今日開言路之要。假使臣有遜志之言則 亟命斥退之。卿宰之中有逢迎之習則卽令擯逐之。則中外之人。咸知 聖人之所樂聞。在彼而不在此。忠讜諒直之言。不期來而自來矣。祛奢節用。治道之先務。昭儉化俗。 聖王之盛節。臣甞見故相臣李敬輿之䟽曰。 世宗朝宮人未滿百數。廐馬不滿十數。服用務從儉素。古今異宜。 祖宗朝故事。今雖不能盡行。而崇儉二字。實爲我 朝家法。 孝廟朝軍士戰巾。有以緞爲之者。 筵臣有以此爲言。則當時軍門服飾。亦不尙侈。可以推知矣。宋太祖之鮮明戎衣。只爲其威敵之計也。不然則雖軍容所須。亦何必任其華鮮。以長其侈靡之習耶。 殿下崇儉之德。非不至矣。而中外風習。轉益侈靡。不但有財竭民窮之慮。其爲貽累於昭儉之化。非細故也。如欲使昭儉之化。徧覃一世。則先自人主一身上。一切以儉約爲務。以及於宮掖近習。至令軍民之衆。祛其服美。革其侈習。則崇儉祛侈。當如反手之易矣。臣所謂治得其要則事半功倍者。良以此也。而
溯其本而論之。則都在於典學之功。臣又以典學二字。終始而仰勉焉。
討逆後陳韓孝純罪負。兼請儒臣罷職 筵奏。
臣於近日事。竊有所爲世道深憂長慮者。惟我 列聖朝名義立國。所以彌綸世道。維持國脉者。專在於名義二字。名義明則彜倫叙。綱紀立。名義不明則三綱淪。九法斁。人不得而爲人。國不得而爲國。挽近以來。名義漸晦。亂逆層生。懲討不嚴。法綱益墜。至於今番鄭妻之出陸而極矣。隄防蕩然。倫紀凌夷。亂賊無所懼。而名義之晦塞。更無餘地。盖刑政有國之所重。而懲討刑政之大者。若或以私恩而屈 王章。則懲討之典廢。而刑政之失。當如何耶。當初鄭妻之薄竄近島。貸以一縷者。 殿下之屈法伸恩。亦已過矣。此已爲輿情之所憤欝。今又自海而陸。置之於近郊之地。使之安穩自在於渠之墓舍。此則不過爲門黜㨾子矣。以鄭妻之罪惡。罰不過門黜而止者。天下寧有是耶。此不特爲隄防之蕩然。亂賊之無所懼而已。將使八域之人。始而憂憤。繼以疑惑。終必至於更不知鄭妻之爲極逆矣。到此而世道之憂。有不可勝言。况王者爲治。刑人賞人。與國人共之。而不以私意間於
其間。今 殿下授密旨於一介假禁郞。不使政院知有此 處分。是豈與國人共之義也。又况 朝家命令。無小無大。必由政院出者。出號發令之大經大法。此所以政院之爲出納之地也。不然則置政院。亦何爲哉。今此 處分。不由政院。而獨使一禁郞奉行。小事猶不可。况如此刑政之大者耶。 王者命令。何若是苟簡之甚耶。臣於受去馬牌。政院亦知之 敎。益不勝憂歎之至。 殿下此敎。恐不免爲遂非之歸矣。事已往矣。猶可及之。還收禁郞密諭之 命。施以邦憲。使懲討之義。無至爲私恩所掩焉。又奏曰臣於 聖上所以處國榮者。實莫曉 聖意之所在也。國榮之盜竊國柄。罪關惡逆。孰不知之。而及夫 綸音之頒下。益知其窮凶極惡。實千古凶逆之所未有者。則國榮之爲千古極逆。 聖上之所已燭。而其所以處國榮者。不過使之解其官職。歸還田里而已。 威罰無所加。律名無所施。以千古之極逆。初無薄罰之勘斷。刑政無所當。事理無所據。臣雖欲求其說而不可得矣。大抵凶逆之出。羣下請討。而君上靳許者。亦或有之。而此則盖以凶圖逆節。羣下則知之。而君上則未盡燭故也。國榮則窮凶之情。極惡之節。 殿下洞
悉無餘。 親製綸音。播之八方。而獨於懲討之典。不許羣下之請。 聖意所在。臣實莫曉也。盖國榮之當初衛國。亦豈曰無其功也。 殿下之燭其逆節。而猶欲全保之者。臣固知 聖念之出於紀功。而以國榮之罪惡。俾得以保其首領。斃於牖下。已是 殿下待功臣之恩也。恩於是至矣。又何可始也無 威罰之加。終焉無律名之施。只論其罪。而一無所勘。使此千古之極逆。處之以恒人而已乎。法紀之壞落。輿情之憤欝。姑舍不論。若使後之人論此事。則豈不起疑滋惑於 殿下刑政之乖當乎。至於德相之拿來後終未一問。拖至許久。任其徑斃。揆以鞫體。萬萬無謂。及其徑斃之後。應施之律。亦至今不爲擧行。拿來而訊問不加則當初拿來。反爲沒着落之歸。徑斃而典憲不施則畢竟 王章又失誅亂逆之義。 朝家刑政。何其若是之無當耶。臣雖無似。豈欲以刑法導 君上哉。特以懲討不嚴。亂賊不懼。漸致倫綱益墜。禍敗層生。臣之所深憂者。實在於是。國榮,德相懲討之典。幷 允㙜請。使討逆之義。得以少伸。是臣區區之望也。又奏曰目今之懲討。若是慢忽。在昔之隄防。亦隨而漸壞。名義之晦塞。職由於此。今番韓錫敏之擊錚
公元1737年
鳴寃。無嚴極矣。臣取覽其擊錚供辭。則錫敏以韓孝純之子孫。爲孝純鳴寃。欲淸脫孝純於得罪名義之科。此盖緣臣日前公坐。以錫敏之父宗纘首擬太常正事。論及吏參政注之失。因以名義二字。發諸酬酢之間。有此錫敏鳴寃之擧。此孝純得罪後二百年來。所未有之事也。設如渠供所言。果是參廢 母之啓。不過二十四啓中一番而已。一參廢 母之啓。則是豈非名義之罪人耶。今錫敏以爲其心異於其跡。一參異於累參。張皇其說。曲爲之辭。謂之以非得罪於名義。若以庭請廢 母。不足爲得罪於名義。則推其說而演其義。將至於何境耶。若此不已則纘男,爾瞻之子孫。亦將曰非其本心。而相繼爲鳴寃之擧耶。且其供辭。以孝純之扶護 慈殿。爲一篇宗旨。藉使孝純眞有扶護 慈殿之心。一參廢 母之論。便已得罪於倫彜。本心之不如此。有不足論。將何以原其心而恕其跡。並與得罪名義之目而淸脫之耶。其所東援西引。傅會其說。以證其扶護之實狀者。無非沒倫脊之語。而囚供條辨。有傷事體。臣不爲覼縷。而渠欲以孝純捄善道之䟽。請筠,闓之鞫。爲見嫉於凶黨。爲 慈殿緩禍之證者。尤屬可笑。渠則曰丁巳正月尹
善道䟽論爾瞻之罪云。而此非丁巳正月。善道之䟽入在於丙辰十二月二十一日。此則不必辨。而善道之䟽論爾瞻。首尾累千言。只論其貪權樂勢試塲徇私之罪而已。隻字片辭。曾不及倫彜上義理名。雖論爾瞻而無與於爲 慈殿之事。則所謂捄善道者。亦何關於扶護 慈殿之意哉。况善道之論爾瞻。卽受指於柳希奮。爲希奮之鷹犬也。伊時希奮與爾瞻。權勢相逼。希奮必欲擠去爾瞻。故善道與希奮連姻。出入於希奮之家。受其嗾而有此䟽。渠雖欲秘之。而自中之人。無不知之。則孝純之以殺士。國之重事。言路不可杜塞之語。略對昏朝之詢問者。雖曰捄善道。欲以此歸之於扶護 慈殿。則其亦慌且誣矣。至於筠,闓之伏法。初非因孝純之請鞫。其所請鞫。亦非率卿宰庭請之事也。丁巳之冬。奇俊格與筠互相上䟽告變。而䟽語奇奇恠恠。窮凶極惡。固當䟽入。卽命拿鞫。而皆無發落。相臣卿宰與兩司皆請鞫而亦不許。至戊午正月廢 母庭請。始於初四日。至二十九日而止。孝純之押班凡二十四日。而三十日都堂會議。孝純以左相率卿宰十五人。議上貶削節目。於是而 慈殿已貶黜矣。自是以後。俊格,筠,闓請鞫之論。兩司
公元1738年
亦寂然矣。閏四月令備局議處筠事。而經累日之後。㙜閣始請削職。八月筠使其徒河仁俊曉見持平韓明勖。語以崇禮門掛書之事。明勖心疑之。俟天明往見掛書。請鞫仁俊。筠之事乃發露。與闓等幷被逮。筠旣被逮。爾瞻恐筠鞫而辭連於己。以爲仁俊皆已就服。不必更問於筠。直請勿問而正法。筠之正法。豈孝純之力哉。 慈殿貶黜。已在於伊年正月。則貶黜之後。雖欲扶護。已無其地。而乃引此過八朔後。筠,闓之因事就刑。捺合爲扶護 慈殿之證者。豈非誣罔之甚者耶。當初庭請之令。不出於孝純。而出於柳澗。果如渠供中所云。而便欲以令不出於孝純。欲諱孝純參庭請之跡。而終不可全諱。則乃以二十四啓之一番進參。漫漶之者。亦極駭惋。盖庭請之論旣發。中外大震。孝純左候仁弘之旨。右伺爾瞻之意。不敢主張。累退日期。柳澗忽自爾瞻家直招政府吏。出庭請之令。則孝純罔知所出。蹩蹩而來就庭。以仁弘書爲斷案。乃以廢削二字爲目。使列卿各書可否字。終因闓與爾瞻之言。遂定廢黜之論。此乃達城尉以其時耳目所睹記與人語者也。於此而孝純之參庭請。可見其自初而至終矣。雖欲掩諱。其可得乎。孝純臨絶遺
公元1743年
誡。以死不暝目等語。立碑墓前。卽錫敏之供辭也。審如其言則孝純伊時有何目不暝之恨耶。職以得罪名義。自悼之意也。若使錫敏欲爲之說。則宜以爲本心實有扶護之意。而老昏恇㥘。爲凶徒所驅脅。一番誤着。遂不免得罪於名義。心與跡殊。無以自明。子孫之隱痛。實在於是云爾。則其爲言也。亦足可矜。而今乃欲與其跡而掉脫者。可謂沒知覺而無忌憚矣。癸亥反正後。兩司合 啓。請追奪官爵曰。孝純倡率百僚。恣爲廢 母之論。院啓又以爲孝純夢龍罪惡貫盈。而其身已死。只請削奪。追奪之後。諸子定配。又發於合辭之請。而今其供辭糢糊爲說曰。入於庭請人追削之中。隱然若混入者然。其奈公私文蹟。斑斑可考何哉。臣欲請罪其無嚴之罪。而於渠不足深誅。姑且置之。第以其名義所關。隄防所係。略陳事實。以備 俯察。且臣之所論韓宗纘事。非謂宗纘不可爲該司之職也。孝純比之纘男,爾瞻輩則稍有間焉。且其世代亦已遠矣。爲孝純之後孫者。皆經郞署或守宰。今豈於宗纘而不可爲該司職耶。第以當此䟽通之時。可擬者想不爲不多。伊日政事。在吏參便同一初之政。首先以宗纘首擬。似涉可訝。適於賓廳見吏參
之兄。問其委折矣。吏參幷與臣之與左相酬酢之語。都攬而擔着於自家身上。引以爲咎。致使宗纘有此擊錚之擧矣。然而該司之職。雖不必枳之。至於㙜啣淸顯之職。决不可幷爲無碍。使隄防蕩然也。又奏曰日前朝參日。校理洪仁浩所懷之奏。有不勝駭然者。職在儒臣。將以求賢之語。仰答崇儒之 敎。而開口第一義。乃曰求賢之道。不必以學者二字。先立名目。繼又曰學者未必皆賢。不過主張恠論。誤人心壞世道而止耳。夫所謂學者。非別般名目。學爲聖爲賢之道者。是謂之學者。學者之外。更有何許賢者乎。今若以主張恠論壞了世道。盡疑一世之學者。求賢必於學者之外。則不但賢者之終不可得。此何異於宋朝僞學之禁也。大抵學者之中。亦豈無眞假之相蒙耶。若使仁浩爲是之慮。則其爲言也。宜以爲綜核名實。實知其有實學。然後崇奬而委任之云爾。則亦無所不可。今乃以主張恠論誤了世道。誣一世學問之人。便欲求賢於學者名目之外。儒臣所語。豈容若是其乖謬乎。年少之人。識見未長。一時妄發之言。顧何足爲世道之憂。而問其官則經幄之臣也。經幄之臣。 筵席奏語。謄諸朝紙。播諸中外。則中外志學之士。必
以爲 朝廷之上。有此詖僻之論。皆欲韜光晦跡。不欲居於學者之名矣。然則亦可謂世道之憂不細矣。此不可不另加 譴罰。以示警責之意。前校理洪仁浩 特命削去仕版。隨參諸儒臣之不能可否於奏本輪示之際。曚然隨參於合辭敷奏之時。亦不可無責。一幷施以不叙之典何如。
因海州獄 筵奏
海州事。誠一大變恠。査狀未到之前。已聞有此事。而傳說狼藉。不勝其驚駭。及見査狀。益知李堉兄弟之萬萬凶悍。爲官長者。設或以私喜怒。誤加笞罰。不過十數笞。而邂逅致斃。則其死也。不是因笞罰而死也。爲其子者何敢讎視官長。而况此則以徵逋而略施一番十五笞而已。又非笞罰後致斃。以渠自縊而致命。其死也實無與於笞罰。而乃敢眼無官府。露刃突入。向官長欲逞其手勢。若此不已。爲守令者將無以一笞加於民矣。前有衿川事。而時値莊刑。尙不得加以典刑。今又有海州此事。民習之凶頑。日甚一日。若此不已。脫有緩急。爭殺長吏之弊。必處處蜂起。其爲深憂長慮。罔有紀極。漢法亂民則斬。古史有梟示其首。以令軍中之語。此等凶醜。不可與尋常死囚一例
施法。臣意則亟令道臣大張軍威。聚集民人。梟首懸街。使海州之民。咸知官長之不可犯。法紀之不可越。斷不可已也。至於李堉。雖曰不與其弟同犯。而其設心則將無同矣。趙大立之不分首從。一幷盡誅者。此實 祖宗朝懲亂民之訏謨遠慮。堉亦不可不一體正刑矣。李喆拔劒入官之時。藉使李堉不與喆同入。是不能也。非不爲也。雖或以官隷之欄住。不能同入官庭。其同至於官門之外則明矣。且擊錚者堉也。而見其供辭。不特搆捏爲說。誣罔 天聽而已。甞膽雪讎之語。是乃必殺官長之意。則堉與喆設心之凶毒。無少異同。亂民之誅。堉亦不可免矣。而一番更査。亦似無妨。喆則直用梟示之典。堉則依副司直鄭一祥所奏。令本道更加嚴覈後用法宜矣。
請藥峯不祧 筵奏
公元1772年
故重臣忠肅公徐渻。文學才猷。名節勳勞。蔚然爲 國朝中興名臣。此皆昭載國乘野史。而今已親盡。祠版將入地矣。臣欲以此有所仰達。而臣爲故重臣外裔矣。事與干請 恩典有異。而亦甚惶悚。有所不敢矣。言端旣發。敢此略陳。故重臣當壬辰倭亂。以騎郞扈從。因號召使黃廷彧自辟爲從事官。奉 王子入
關東路。轉入北道。至會寧。北民鞠敬仁聚衆作亂。迎降於賊。 王子以下宰臣皆見拘於賊中。北路事已無可爲矣。故重臣亦被執。用計脫歸鏡城。倡大義激勵士民。部署已定。訪得本道評事鄭文孚於海曲草莾之中。使之領衆。又檄召六鎭義旅。俾隷其麾下。指授方略。討平敬仁之亂。脫還 王子及宰臣。吉州倭賊聞之。猝至城下。力戰擊走之。進兵明川。與賊大戰。斬首八百餘級。獲其巨酋斬之。北路之獲全。實是故重臣之功。而及其上功。讓於文孚。力辭不居。盖首尾五六年。搶攘危難之中。奔走勞勩。籌策謀猷。實多殊勳偉績之斑斑可紀者。曾爲天將劉綎儐使。策應軍務。多有贊助。天將之移咨曰。恢復之策。實藉本官。本官卽指故重臣也。故先輩多以文武全才稱詡之。而文孚則以北路之功。至於俎豆以享之。故重臣則於此而亦不與焉。今則世代寢遠。風猷已逖。本家親盡。祠享亦將替矣。在 聖朝追念故名臣之義。不免爲欠典。褒㫌貤贈。係是 朝家恩典。今不可仰達。而謹按故相臣李廷龜,李德馨俱以有勤勞。而不隷勳籍。 先朝因大臣所奏。特 命不祧其祀。故重臣辭勳一節。更高於討賊之奇功。故重臣亦依兩相臣已例。
令其家不祧其祀。實合於 朝家褒功奬忠之道矣。
請李億祺 贈謚筵奏
壬辰島夷之亂。樹勳立慬者。前後相望。或 命贈官。或許 賜謚。 朝家所以償功褒忠之道。無所遺漏。而全羅右水使李億祺。與忠武公李舜臣協力殲賊。奇功偉績。亞於舜臣矣。以如此勳勞。兼之有殉身之卓節。當時旣 贈以本兵之長。追後又享於忠愍之祠。獨於易名之典。尙未蒙施。不但 恩典之欠闕。亦恐事例之斑駁。特加 寵命。許以 賜謚。似合於追奬勳節。激勸來後之道。故敢達。
請兵判罷職四將臣推考 筵奏
前兵判李𡊠向於任嵂事。有損處義。臣欲 筵請警責。而久未登對。今始仰達矣。任嵂所言。果如兵判所奏。則極爲駭妄。而不能於當面嚴責。乃以私室酬酢。至煩 筵奏。此已屑越。而及夫嵂之供辭之出。所奏專歸爽實。在兵判之道。追思伊時酬酢。果是誤聞而錯奏者。則固宜自引其咎。乞被 筵奏爽實之 譴。若是嵂之供辭。出於粧撰。則亦宜更申前奏。仰請其供不以實之罪。於斯二者。居一於此。實屬處義之所不容已。而徒然泯默。終無一言。其在責備之道。不可
無警責。前兵判李𡊠特施 譴罷之典。以示䂓警之意何如。又奏曰向者四武將聯名上䟽。殊涉驚恠。初接小報中䟽槩。則四元戎聯名而上章。似若有關 國家時急大事。而及其䟽本之出。不過是疲殘兩宣傳請汰事也。以此微事。至有聯䟽之強聒。揆以事軆。極爲未安。訓鍊大將具善復,禁衛大將李敬懋,御營大將徐有大,捴戎使李昌運。幷從重推考何如。
討逆後陳戒 筵奏
治逆之道。亦宜務寬大。不務苛峻。臣雖無似。豈敢以刑獄之苛峻。導 殿下哉。然而治逆自有大經大法。則人主亦不可低仰於其間。劇逆之父子兄弟緣坐之律。係是治逆之經法。則金陽澤以夏賊之父。烏得免緣坐之律乎。當初鞫庭。 命燒夏賊家文蹟。已失之太忽。漢光武之燒盡交通王朗書札。出於鎭安人心之計。至於王者治逆之道。豈可用此法耶。然而旣燒之後。憑覈無路。而至於緣坐之律。不施之於劇逆之父。使其官秩依舊。晏然自在。則天下寧有是耶。若使陽澤知情同參則直加以治逆之律。豈可以緣坐之律施之耶。今以其不知情不同參。幷與緣坐之律而靳之。則治逆之大經大法。將墜壞無餘矣。陽澤追
奪。亟 允㙜啓所請。斷不可已也。又奏曰臣於龜柱出陸之 命。實不勝憂歎。龜柱之尙逭當律。假息島中。大是刑政之失。有何可恕之端。又自島而陸。施以量移之典耶。 殿下所以仰體 慈聖之意。臣豈不仰揣。而臣之愚迷之見。實以爲不然也。 慈聖聖德卓越。劇賊之不幸出於同氣之親。 聖心之傷痛則有之。必不以劇逆之施以 國法。貽惱於 聖心矣。及夫㙜 啓爭難。而出陸之 命。有不能行焉。則遽 允拿鞫之啓。旋付 密旨於金吾郞。俾之才到陸地。便撤拿 命。於是而不期出陸而自歸量移之科矣。 大聖人處分。若涉權數。 聖學高明。豈有權數之參用。而中外之人。必能窺 殿下之淺深。是豈不大有累於學問上工夫也。刑政之失。還屬第二件事。此爲 聖學之憂。曷有其極。如未能更 命拿來。亟施典刑。則無寧依前島配之爲宜也。臣之所奏。如其不可。則卽 賜妄言之誅。臣所不辭。不然則勿以人廢言。劃卽採納焉。
鞫囚時 筵奏
此不過妖邪無賴之徒。藉重神恠之說。誑惑福榮。陰奪其財貨之計也。豈眞有可憂之跡耶。世上本無異
人。異人渠何處得來耶。雖無此等事。地方官擇差誠好矣。今若差遣繡衣。善於按廉未易。弊於民邑甚易。恐非長計。設使有眞箇嘯聚之跡。天心眷佑。民情懷附。則關東盜不足憂。况關東盜豈眞有耶。只宜殲滅妖言之徒。以戢民心而已。不宜以虞憂之慮。過費 聖心也。
因瑮獄後論賞事 筵奏
臣之愚見。略陳於昨日收議。而今番妖逆之獲卽殲滅。實由於金履容發告之致矣。亦豈曰無其功也。若使履容爲蠢蠢蚩氓之類。則初無知識。誤入賊窟。終能覺悟。翻身發告者。固合釋其罪而錄其功。至若履容旣是縉紳家子孫。而渠亦身係朝籍。食 君衣 君之人。不可與氓庶之類。一例責之。則雖曰有發告之功。功不足掩罪。然而今若只論其罪。不記其功。則日後發告之路。恐或因此而見杜。此亦不可不慮。故臣於獻議中。以或可酌量施賞之意仰陳。而賞名則臣未知其何如則爲好。旂常之典。初非可論。今無別般更達之語矣。至於兩重臣事。以其上 聞之功。劇逆斯得。亟施當律。少洩神人之憤。此誠輿情之幸。而若以其上 聞之功。施以非常之典。則雖以兩重臣
私心言之。其爲惶蹙。當如何耶。
免相後 筵奏
臣於前後箚啓。已盡仰暴。而以病則病已三發而比前尤劇。以情則當初冒膺。只爲一伸義分。而經歲伴食。辜負職責。若又因循蹲冒。則只將益增罪戾。及夫尹光紹之䟽出。則雖無從前情病。臣之必遆之義。更無可論。光紹之䟽。實以臣昨冬一箚而發。則雖不斥出臣名字。而其意則專屬臣身。雖微官庶僚。旣遭人言則不可蹲冒其職。臣忝在大官之列。遭其憯辱。豈可恬然自在。不思所以自處之義乎。又奏曰偏論之 敎。似以臣第三箚論尹光紹之事而有此 下敎也。臣雖無似。今豈與尹光紹爲偏論之論耶。光紹之䟽。悖理無嚴。此則姑捨。憯辱之說。逼着臣身。在臣私義。亦豈無箚中所論列乎。論列之際。略及於卞明義理。此豈以偏論目之耶。况且偏論。卽謂其一邊之論也。正邊之論則正論也。邪邊之論則邪論也。臣之所論正論也。若以臣之所論。通同歸之於偏論。則臣竊恐義理從此而晦塞矣。
應 旨陳戒 筵奏
今日賓筵。實是 聖上遇灾修省之謨。求助之 聖
意。藹然於綸綍之間。如臣無似。忝在輔相之任。不能以一言仰對 德意。臣不勝惶愧之至。而俄者諸㙜各有所奏。雖無別般新奇底語。 殿下若能就其中。採其要語。擧而措之。則堯舜之道。亦在是矣。文武之治。亦不外於此矣。從古以來。告君以弭灾之道者。不過勉聖學開言路恤民窮數條語而已。捨此則更無可以藉以爲說者。盖萬化之本。在於一心。治心之工。在於學之一字。學到而治未成者。未之有也。 殿下聖學超詣。論心說性。出精入微。經傳子史。蒐羅貫穿。雖未能頻開講筵。竊甞聞萬機之暇。淸燕之中。所與對者。方策而已。則 殿下之勤學至矣。臣非諂語。臣實知 聖學高明。度越百王。然則治效之著於外者。必有 聖學之可驗。而顧今時憂溢目。世道日下。三代之治。尙矣無論。視之漢唐。亦不及遠矣。 聖學如此。治功如彼者。是曷故焉。臣於此竊以爲 殿下之學。徒知而不能行耳。知而不能行。卽私意間之也。不能行則與不能知無別焉。行之亦非難底事。惟在 殿下行之與不行之而已。不行之。不爲也。非不能也。 聖明之君在上。而治功之卑如彼。是不但憂歎而已。豈不誠流涕之不足耶。旣知之又行之。眞知而實
踐。則三代之治。雖不可忽地做成。亦豈無成效之漸次益進耶。臣於 聖上遇時不幸之 敎。愕然莫知所以爲對也。聖人無不可爲之時。况今之時朝象泮渙。百度墜壞。亦不至於艱虞做不得之時。 殿下豈可以時艱而自沮其求治之意耶。臣之所奏。便是學究常談陳腐之甚。似無可取。而天下之實理。實不外此。不避陳腐之嫌。敢以是仰勉。惟 聖明留意焉。又奏曰治道汚隆。實係言路之開閉。昨下 傳敎。求言之 聖意。丁寧懇惻。爲治之要。 殿下已得之矣。第念前後來諫之 敎。亦已累矣。是宜有忠讜樸直之言。日進於 紸纊之前。而側聽多年。尙未有聞。臣則謂 殿下求言之 敎。以文而不以實也。不然則求而不應。豈有是理。竊恐求言之 敎日下。而忠諫之言終不可得也。今 殿下必欲來忠諫之言。則莫如以遠諂佞爲先務。今於 筵陛之上章奏之間。若或有語近諂佞者。則卽 命斥退而 譴何之。使中外之人。咸知 聖上惡諂佞而喜忠直之實心。則忠讜樸直之言。不求而自至矣。又奏曰目今民事。政屬艱急。而近來日候憂慮實多。荐飢之餘。民情之所企待者。惟在於麥農之登熟。而臘月凝寒。猶賴積雪之上
覆。獲免根凍。及至歲後大雨雪消。仍之酷寒。如是者再。麥根必不免凍裂。若使麥農凶歉。則飢民接濟。茫然沒策。連年蠲恤。 國儲已罄。春後撤賑。民食蔑資。 朝家德意。雖欲有終。而其於無麵之不托何哉。爲今之計。莫如節財用。而節用之本。在於捐不急之費。雖係不容已之事。較之捄民命之急。苟有彼此之差殊。則是爲不急之費也。 殿下於節用之道。非不至矣。而更加 聖念。必以節之一字。爲捄民之急務焉。又奏曰臣於關西小米事。竊爲之悶然也。臣實昏憒。未知 朝家錢穀之多寡贏縮。而竊想兩年荒政。 朝家所費。不啻許多。則戶部與惠廳之所儲。亦必不敷。至於三南則穀簿漸益耗縮。本道之內。自恤不贍。今若又値荒歲。欲爲移民移粟之計。則所可着手者。只是關西小米。而所謂關西小米。本自有裕。每見 朝家公用。京外請得。輒在於關西小米。取之無節。則安得用之不竭乎。自今以後。如非 朝家大經用及賙賑大政。則勿復取用於關西小米。亦爲節財用備荒政之道矣。又奏曰臣有區區所見。甞欲仰奏而未果矣。文字各有體段。古文有古文體段。科文有科文體段。經濟文字自有經濟文字之體段。至於行會公
移等文字。是所謂吏文也。只使事實該備。語意通暢。卽其體段也。近來備局行會。抽黃對白。琢字陶句。便成一篇騈侶之文。文勝則質爲之掩。已欠誠實底意。而行會卽上承 朝家命令。下布八道藩閫之文也。便同 王言之代播。則只可枚擧 朝令。頒布行會而足矣。况又勿論 命令之小大。事件之輕重。有行會則輒必贊揚 聖德。敷演說去。揆以事面。亦甚屑越。聖人之言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天地之德。亦何必以言而文之哉。以是之故。藩臣帥臣亦皆倣而效之。凡百登 聞之狀。必以贊歎頌祝之語。錯綜成文。大凡祗受之狀。則只可曰祗受云爾。擧行之狀則只可曰擧行云爾。乃敢不顧事體。惟意模畫。濫越極矣。煩屑甚矣。此已成例。猝難變革。今日有司堂上。盡入 筵中。宜有禁飭之 敎。俾令從今以後。勿循此套也。漢光武禁用䟽章間聖字。事雖異此。亦宜旁照也。
朝參陳戒 筵奏
朝參。大朝會也。卿士百僚。咸簉於庭。固宜有忠言嘉謨之進於前者。而臣等則所當朝夕納誨。左右獻替。或以箚䟽陳白。或於 筵席敷奏。昨日而言。今日而
言。卽臣等之分也。亦何必待今日而乃言也哉。然而今日朝參。視前尤有別焉。日昨求言之 敎。丁寧諄複。至令蔭武庶僚。亦皆有懷書呈。則職在大官。敢不欲仰體 聖意。對揚 休命。而臣空踈迂滯。不能以一言一事。仰效敷奏之義。平日旣無裨補之謨。今日又無開廣之言。此實臣罪。惶愧無地。第念臣不必別有所陳。竊聽諸大臣所奏。無非良箴嘉猷。致治之術。捨此而更無他道。盖一心爲萬化之源。誠正爲出治之本。自朱子以後。至于今日。人臣之誦說於君前者。卽此箇說話。而今日諸大臣所奏。亦皆如此。在庭羣僚之聽之者。必皆謂之以陳談例套。 殿下所以聽之。亦恐如斯而已。然而 殿下聖學卓越。洞觀今古。從古帝王。果有捨此道而致治者耶。今 殿下若能實心以翕受。實政以敷施。則以此陳談。優可以行仁政於天下。雖然以實心行實政。其要在於克去氣質之私。保養天理之公。若有一毫私意未盡克去。則便欠一分天理而心不能公矣。心不能公則非實心也。非實心則何以行實政乎。天無私覆。地無私載。日月無私照。人主奉三無私。與天地合其德矣。何可以容着一毫私意。累我萬化之源。終未臻於以實心行實
政之道耶。臣之不能一言裨補。固臣之罪。而區區所仰望。惟在於 殿下克盡私意。養得天理之公而已。臣之此言。亦是陳談。而 殿下若欲外此陳談。而另求新奇之論。則竊恐求之而終莫之聞矣。又奏曰 殿下求言之敎。及於末官庶僚。求助之意。藹然於 絲綸之間。臣竊聞朝參當參之人。皆以無所言爲憂。互相講究其所合言之事云。未知人人皆有所陳。而要之有懷則必陳。其言之盡能底績。雖未可必。而衆言之中。亦豈無可用之言耶。如其可用則便卽擧而行之。是乃謂實政。若只求其言。而不用其言。則今日求言之 敎。只將爲應文之擧而已。採其中可用之言。申飭有司使。卽擧而行之。則庶可有實效也。又奏曰臣有區區所懷。事雖過矣。敢此仰達。向來以黃基玉事。昌城尉削職。日前以李光益事。李敬懋罷職。 處分殊涉過當。基玉,光益之罪。不過爲微眚薄過而罰及其父與叔。此雖出陶匀警飭之 聖意。而王者之一嚬一笑。不可自輕。凡有言動。左右史書之。垂之後世。今者筆之於史曰以黃基玉之罪。削其父黃仁點之職。以李光益之罪。罷其叔李敬懋之官。則後之覽史者。豈不曰罰不及嗣。聖王之訓。何乃罰及其父
與叔乎。臣於伊時見朝紙所出。竊以 處分過當爲之憂歎。今雖已過之事而敢此仰達。嗣此以後。深留 聖念。無復有過當之擧。區區之望也。
因宮女墨世㫌閭事 筵奏
墨世事誠傷痛。而丹誠毅烈。實非弱年宮娥所能有者。㫌表之擧。迄今闕焉。大是欠典。年前因重臣所奏。 成命已下。而以其遺墟之尋覔不得。尙未擧行。重臣所謂遺墟未得則立之通衢大路。以爲彰其節之道者。亦自無妨。而遺墟雖未知得。舊洞若能訪知。則立之於洞口前路。似合事宜矣。
因魚錫定等 處分筵奏
近以臣下之無狀。 上心煩惱。 處分失平。區區微忱。耿耿憂歎。事雖已過。敢此仰陳矣。向來蔡濟恭事。 朝家所以處之者。大段乖當。今不敢復事煩聒。而向後 處分亦隨而種種過中。魚錫定之 促敎屢下。終不赴任。則律之以方 命之罪。何所不可。而虞候之特差。决棍之 嚴令。豈非乖朝軆累刑政之大者耶。錫定亦宰臣也。焉有使宰臣以兵幕而受棍罰之法例耶。洪義榮竄配之典。亦萬萬過中。昨下 傳敎。有曰不過申飭。卽爲放送。然則義榮竄配。是爲申
飭之地也。焉有爲申飭之地。近密之臣。遠地竄配之法乎。至於尹悌東事。論其辜犯。實合重勘。盖㙜閣之任。以其稱塞之難。每以䂓避爲事。自前而然。所謂才除㙜啣。便走郊外。成一俗套。而此亦欺 君也。烏得無罪。况除職前後。坐在其家。 嚴敎之下。一味稱在外。則其罪尤大。 嚴譴而懲礪之。烏可已也。第伏念一悌東處分。胡大事也。而 聖心激惱。 辭敎震疊。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不大聲以色。安天下何等大底事。而文王之聲色不大。則今 殿下處分一朝紳。何至於激惱 聖心。過費 辭氣耶。 大聖人發而中節之和。恐不如是。金宇鎭處分。 聖心之有所商量。可以仰揣。而罪關罔赦。罰止簿警。三司執法之臣。爭執覆難。義所當然。勿以 聖心之不槪。摧折其聲討之論。區區之望也。
因金宗瑞祠板事 筵奏
端廟朝相臣忠翼公金宗瑞祠板。今秋得之白嶽山麓。盖湖南士人之游覽白嶽者。見玉凾露出一面於松崖之側。發而視之。中有一木主。卽故相祠板也。錄其事狀。榜之通衢。其後孫聞之。尋覔而得之。若欲仍奉則親盡已久。而私自承祠。嫌於不祧。欲埋安則隱
而復顯於累百年之後。而旋卽埋安。有所不忍。莫知所以爲處。來問於臣等。而禮無所據。不能指一爲答。而故相之忠節勳勞。俱係卓絶。事且奇異。敢此因言端仰達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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