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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下集卷之十二 (自动笺注)
竹下集卷之十二
 筵奏
  
㙜臣罷職陳戒 筵奏
肅肅賓 筵。
濟濟諸㙜。
咸集於 筵席之前
連㙜 啓。
何等大擧措。
兩司長官事。
慌亂恇擾
不成貌㨾。
便同一戱劇
不可只謂之做錯而已
其爲 朝廷之羞。
如何耶。
㙜閣如此
 朝廷誠切悶然
百官之中。
㙜閣爲重。
㙜閣開言路。
治道先務
㙜閣擧措如此
何以見重於 君上乎。
然而㙜臣如此
 君上不可以此而輕㙜閣矣。
 殿下勿以今日兩司長官之如此。
便謂居㙜閣盡然
登 筵則勿輕視之。
進言則必嘉納之。
使㙜閣見重言路不閉。
是臣之所祈望也。
公元1782年
壬寅死事人 贈謚筵奏
臣有區區所懷
未及仰達。
今則壬寅之歲。
更無餘日。
雖非廟謨
惶恐敢達矣。
 先大王盛德洪功。
今年壬寅
發揮揄揚
殆無餘憾。
今日臣民者。
於乎不忘之思。
孰不歡欣蹈忭。
追念壬寅之事。
不勝悲憤感愴
壬寅乃心 王室
死於國事之臣。
俱蒙褒贈之 恩。
而猶不無遺漏者。
壬寅寃死之臣。
三將
臣五節度
卽其最著者
三將臣則 贈官賜謚
蔑以加矣。
白時耉,李尙𫘂,
在 先朝三將臣一體 贈以六卿之職。
未及 賜謚
至於沈縉,就章。
復官而已
未蒙 贈職之 恩。
其中沈縉受禍最酷。
伊時凶黨治獄
至今追思
令人髮竪
令人隕涕
一般是死於 國事
又是受禍最酷。
而獨漏於愍恤褒 贈之科。
有欠於 朝家一視之道。
沈縉,就章依三節度一體 贈職何如
李尙𫘂等三節度 賜謚事
臣向與領相有所酬酢
而所經官職。
或至亞將或爲節度
俱未經將任。
 朝家恩典
不可濫觴
而旣與 賜謚三將臣。
幷 贈以六官之長
且是壬寅死事之臣。
宜有拔例褒奬之道。
白時耉,李尙𫘂,三將臣例。
施易名之典何如
壬寅誣獄以韋布受禍者。
亦蒙 朝家愍恤之 恩。
五人則曾有錄孤之 命矣。
哲人兄弟亦與五人無異
兄弟幷入於鏡賊奏文中
其爲凶黨之最忌嫉
於此可知
受禍之酷。
兄弟倂命
可愍惻。
哲人,洪義人兄弟
似當有一體貤 贈之典。
故敢達矣。
朝參陳戒 筵奏
朝參大朝會也。
新年月正
王者親臨正門
公卿百執
事咸造大庭
 上以治術政要
詢及卿士
下以昌言嘉謨
仰裨皇猷
以爲本出治之道者
朝參設行之意也。
况又昨下 傳敎
來諫求言之 聖意
藹然辭令之間。
而臣職在輔相
識見淺短
素無講究平日者。
不能一言仰答 休命
不勝惶愧
第念爲治之道。
無他別般妙訣
不出於學之一字
上下累千百年。
人臣之仰勉君上者。
莫不勤學爲言
已成陳腐之例談。
然捨此一字
更無可以爲治之法矣。
俄已有領相所奏。
而臣亦以膚淺之見。
略效憂愛之悃矣。
 殿下雲漢之章。
幷美周宣
精一之工。
上承堯舜
是宜問學之功。
見於治功之成。
而顧今政敎不明
庶績不凝
徯志之治。
杳然無期
臣愚以爲 殿下典學之工。
有所未盡而然也。
爲治之本。
在於典學
典學之要。
在於勤講。
以 殿下高明之學。
似若更無藉於問學之功。
而以多問寡。
不恥下問
實是爲學要道也。
伏惟我 列聖朝日講筵
又有召對夜對。
一日之內。
晉接儒臣
講磨經傳者。
凡四五造矣。
 先大王聖學度越百王
豈有所資於講官者。
而 寶籌冞隆。
開講益勤。
新錄之後
則輒必日 御講筵
不特新錄而已
或有講官新除久違之餘。
則亦必爲之
開講
臣曾於 先朝忝在儒臣
居憂五年之餘。
復入本舘。
 先大王特命夜對。
 御法服臨筵 敎曰。
儒臣累年登 筵。
特爲開講
猗歟 先朝五十年治功之隆。
由於終始典學之勤矣。
今番新錄後。
適當隆寒停講之時。
不得依例開講
亦似有召對夜對。
時時晉接之 命。
側聽未有聞焉。
則 殿下典學之道。
不及於 先朝勤講之誠矣。
凡今日爲講官者。
實無啓沃 聖心
資益 聖學
而 上斅下學之際。
亦豈無一分裨補之道乎。
况以多問寡。
不恥下問
實爲聖賢進德之本耶。
臣之所祈祝
頻 御三筵
孜孜好問
繼述 先朝勤學之意。
以爲 聖人出治之道焉。
常參陳戒 筵奏
向於 筵中。
伏承崇儒求言之 敎。
伏見昨下 傳敎
儒術不振
言路不開
軫崇儒之方。
勉恢來諫之道。
 十行辭旨
丁寧懇惻
不勝欽誦感歎
崇儒之道。
不在於榮其官職
隆其禮貌而已
儒者所以爲儒者。
以其讀聖人之書。
聖人之道也。
人主眞心而重其道。
實政而行其道。
是爲崇儒之道也。
今 殿下躬行儒者之道。
省察政令
爲之際。
的見無違堯舜禹湯之道。
然後擧而措之。
審愼動靜語默之間。
明知其不背於孔孟程朱之訓。
然後遵而行之。
則彼在野儒者
豈不聞風作興
激勵勸勉
擧皆以儒術相尙乎。
濟濟多士
生此王國
由於文王作人之化。
文王作人之化。
兎罝之人。
皆是學問之人。
王佐之才
 殿下躬行儒道
實爲崇儒要道也。
天下事
莫不有要。
得其要則事半而功倍。
不得要則徒勞 聖念。
而治終不可成矣。
 殿下卽阼以後
恭儉憂勞
勵精圖治
是宜有治效之已著者
目今世道日下
時憂日深
紀綱益紊。
風俗益頹。
朝象委靡泮渙
民生憔悴困窮
朱子所謂一毛一髮
無不受病者。
不幸近之。
豈非 殿下爲治之道。
不得其要而然耶。
今若欲正心正心之要。
克己是也
修身修身之要。
居敬是也
宮府一體
無私好惡
紀綱之要也。
躬行身敎
風行草偃
正風俗之要也。
天則必以嚴恭寅畏爲要。
愛民則必以損上益下爲要。
至於開言路之要。
在於斥退諂佞
崇儉德之要。
在於表率宮掖
顧今諂佞成習
覆難無聞
匡救之言。
獻替之論。
永絶公車之上。
 殿下下求言之 敎。
開示來諫之意。
而終未有
一人仰體 聖意者。
有感而有應。
實理必然也。
之而無其應則是豈非所以之者
有所未盡而然耶。
臣則以爲諂佞阿容
今日開言路之要。
使臣遜志之言則 亟命斥退之。
卿宰中有逢迎之習則卽令擯逐之。
中外之人。
咸知 聖人之所樂聞。
在彼而不在此。
忠讜諒直之言。
不期來而自來矣。
祛奢節用
治道先務
昭儉化俗
 聖王盛節
臣甞見故相臣李敬輿之䟽曰。
 世宗朝宮未滿百數
廐馬不滿十數
服用務從儉素
古今異宜
 祖宗朝故事
今雖不能盡行
崇儉二字
爲我 朝家法。
 孝廟朝軍士戰巾。
有以緞爲之者
 筵臣有以爲言
當時軍門服飾
不尙侈。
可以推知矣。
宋太祖鮮明戎衣
只爲其威敵之計也。
不然則雖軍容所須。
亦何必任其華鮮
以長其侈靡之習耶。
 殿下崇儉之德。
非不至矣。
中外風習
轉益侈靡
不但有財竭民窮之慮。
其爲貽累昭儉之化。
非細故也。
如欲使昭儉之化。
徧覃一世
先自人主一身上。
一切儉約爲務。
以及宮掖近習
至令軍民之衆。
祛其服美。
革其侈習。
崇儉祛侈。
當如反手之易矣。
所謂治得其要則事半功倍者。
以此也。
溯其本而論之。
則都在於典學之功。
臣又以典學二字
終始而仰勉焉。
討逆後陳韓孝純罪負
兼請儒臣罷職 筵奏。
臣於近日事。
竊有所爲世道深憂長慮者。
惟我 列聖名義立國
所以彌綸世道
維持國脉者。
在於名義二字
名義明則彜倫叙。
綱紀立。
名義不明三綱淪。
九法斁。
不得爲人
不得爲國
挽近以來
名義漸晦。
亂逆層生。
懲討不嚴
法綱益墜。
至於今番鄭妻之出陸而極矣。
隄防蕩然
倫紀凌夷
亂賊無所懼。
名義晦塞
更無餘地。
刑政有國之所重。
而懲討刑政大者
若或私恩而屈 王章
則懲討之典廢。
刑政之失。
如何耶。
當初鄭妻之薄竄近島。
貸以一縷者。
 殿下屈法伸恩
亦已過矣。
已爲輿情之所憤欝
今又自海而陸。
置之於近郊之地。
使之安穩自在於渠之墓舍
則不過爲門黜㨾子矣。
以鄭妻之罪惡
不過門黜而止者。
天下寧有是耶。
不特隄防蕩然
亂賊之無所懼而已
將使八域之人。
始而憂憤
繼以疑惑
必至於更不知鄭妻之爲極逆矣。
到此而世道之憂。
不可勝言
王者爲治。
刑人賞人。
與國人共之。
不以私意間於
其間
今 殿下密旨一介假禁郞。
不使政院知有此 處分
是豈與國人共之義也。
又况 朝家命令
無小無大。
必由政院出者。
出號發令大經大法
所以政院之爲出納之地也。
不然則置政院。
亦何爲哉。
今此 處分
不由政院。
獨使一禁奉行
小事不可
如此刑政大者耶。
 王者命令
何若苟簡之甚耶。
臣於受去馬牌。
政院亦知之 敎。
不勝憂歎之至。
 殿下此敎。
不免遂非歸矣
已往矣。
猶可及之。
收禁密諭之 命。
施以邦憲
使懲討之義。
無至私恩所掩焉。
又奏曰臣於 聖上所以處國榮者。
實莫曉 聖意所在也。
國榮之盜竊國柄
罪關惡逆
不知之。
及夫 綸音之頒下。
益知窮凶極惡
千古凶逆之所未有者。
則國榮之爲千古極逆。
 聖上所已燭。
其所以處國榮者。
不過使之解其官職
歸還田里而已
 威罰無所加。
律名無所施。
千古之極逆。
初無薄罰之勘斷。
刑政無所當。
事理無所據。
臣雖欲求其說而不可得矣。
大抵凶逆之出。
羣下請討。
君上靳許者。
或有之。
而此則盖以凶圖逆節
羣下則知之。
君上未盡燭故也。
國榮則窮凶之情。
極惡之節。
 殿下
悉無餘。
 親製綸音
播之八方
而獨於懲討之典。
不許羣下之請。
 聖意所在
臣實莫曉也。
盖國榮之當初衛國
亦豈曰無其功也。
 殿下之燭其逆節
而猶欲全保之者
固知 聖念之出於紀功
而以國榮之罪惡
得以首領
斃於牖下
已是 殿下功臣之恩也。
於是至矣。
又何可始也無 威罰之加。
終焉無律名之施。
只論其罪。
一無所勘。
使此千古之極逆。
處之以恒人而已乎。
法紀之壞落。
輿情憤欝
姑舍不論
若使後之人論此事。
豈不起疑滋惑於 殿下刑政之乖當乎。
至於德相之拿來後終未一問。
拖至許久
任其徑斃。
揆以鞫體。
萬萬無謂
及其徑斃之後
應施之律。
至今不爲擧行
拿來而訊問不加當初拿來。
反爲沒着落之歸。
徑斃而典憲不施畢竟 王章又失誅亂逆之義。
 朝家刑政
何其若是之無當耶。
臣雖無似。
欲以刑法導 君上哉。
特以懲討不嚴
亂賊不懼。
漸致倫綱益墜。
禍敗層生。
臣之所深憂者。
實在於是
國榮,德相懲討之典。
幷 允㙜請。
使討逆之義。
得以少伸。
是臣區區之望也。
又奏目今之懲討。
若是慢忽。
在昔隄防
亦隨而漸壞。
名義晦塞
由於此。
今番韓錫敏之擊錚
公元1737年
鳴寃
無嚴極矣。
臣取覽其擊錚供辭。
敏以韓孝純之子孫。
爲孝純鳴寃
欲淸脫孝純於得罪名義之科。
盖緣日前公坐
敏之父宗纘首擬太常正事
論及參政注之失。
因以名義二字
發諸酬酢之間。
有此鳴寃之擧。
此孝純得罪後二年來
未有之事也。
設如渠供所言。
果是參廢 母之啓。
不過二十四啓中一而已
一參廢 母之啓。
則是豈非名義罪人耶。
今錫以爲其心異於其跡。
一參異於累參。
張皇其說。
曲爲之辭。
謂之以非得罪於名義
若以庭請廢 母。
不足得罪名義
則推其說而演其義。
至於何境耶。
若此不已則纘男,爾瞻之子孫。
亦將曰非其本心
相繼鳴寃之擧耶。
且其供辭。
以孝純之扶護 慈殿。
一篇宗旨
藉使純眞扶護 慈殿之心。
一參廢 母之論。
便已得罪於倫彜。
本心之不如此
不足論。
何以原其心而恕其跡。
並與得罪名義之目而淸脫之耶。
其所東援西引
傅會其說。
以證其扶護實狀者。
無非倫脊之語。
而囚供條辨
有傷事體
不爲覼縷
而渠欲以孝純捄善道之䟽。
請筠,闓之鞫。
爲見嫉於凶黨
爲 慈殿緩禍之證者。
尤屬可笑
渠則曰丁巳正月
善道䟽論爾瞻之罪云。
而此丁巳正月
善道之䟽入在於丙辰十二月二十一日
則不必辨。
善道之䟽論爾瞻
首尾千言
只論其貪權樂勢試塲徇私之罪而已
隻字片辭
曾不倫彜上義理名
雖論爾瞻無與於爲 慈殿之事。
所謂善道者
亦何關於扶護 慈殿之意哉。
善道之論爾瞻
卽受指於希奮。
爲希奮之鷹犬也。
伊時希奮與爾瞻
權勢相逼
希奮必欲擠去爾瞻
善道與希奮連姻
出入於希奮之家。
受其嗾而有此䟽。
渠雖欲秘之。
而自中之人。
無不知之。
則孝純之以殺士。
國之重事
言路不可杜塞之語。
略對昏朝詢問者。
雖曰捄善道
欲以此歸之於扶護 慈殿。
則其亦慌且誣矣。
於筠,闓之伏法
初非因孝純之請鞫。
其所請鞫。
亦非率卿宰庭請之事也。
丁巳之冬
奇俊格與互相上䟽告變
䟽語奇奇恠恠
窮凶極惡
固當䟽入。
卽命拿鞫。
而皆無發落
相臣卿宰兩司皆請鞫而亦不許
至戊午正月廢 母庭請。
始於初四日
至二十九日而止。
孝純之押班凡二十四日。
三十日都堂會議
孝純以左相卿宰十五人
議上貶削節目
於是而 慈殿已貶黜矣。
自是以後
俊格,,闓請鞫之論。
兩司
公元1738年
寂然矣。
閏四月令備局議處事。
而經累日之後
㙜閣始請削職
八月使其徒河仁俊曉見持平韓明勖。
語以崇禮門掛書之事。
明勖心疑之。
天明往見掛書。
請鞫仁俊。
之事乃發露
與闓等幷被逮
被逮
爾瞻鞫而辭連於己。
以爲仁俊皆已就服。
不必更問於筠
請勿問而正法
正法
豈孝純之力哉。
 慈殿貶黜
在於伊年正月
貶黜之後
雖欲扶護
已無其地。
而乃引此過八朔後
,闓之因事就刑
捺合爲扶護 慈殿之證者。
豈非誣罔甚者耶。
當初庭請之令。
不出於孝純。
而出於柳澗。
果如渠供中所云。
而便欲以令不出於孝純。
欲諱孝純參庭請之跡。
而終不可全諱。
則乃以二十四啓之一番進參
漫漶之者
亦極駭惋
盖庭請之論旣發。
中外大震
孝純左候仁弘之旨。
右伺爾瞻之意。
不敢主張
累退日期
柳澗忽自爾瞻家直招政府吏
出庭請之令。
則孝純罔知所出
蹩蹩而來就庭。
仁弘書爲斷案
乃以廢削二字爲目。
使列卿書可否字。
終因闓與爾瞻之言。
遂定廢黜之論。
此乃達城尉以其時耳目睹記與人語者也。
於此而孝純之參庭請。
可見其自初而至終矣。
雖欲掩諱
其可得乎。
孝純臨絶
公元1743年
誡。
以死不暝目等語。
立碑墓前。
卽錫敏之供辭也。
如其言則孝純伊時有何目不暝之恨耶。
職以得罪名義
自悼之意也。
若使錫敏欲爲之說。
則宜以爲心實扶護之意。
老昏恇㥘。
凶徒驅脅
一番誤着。
不免得罪名義
心與跡殊。
無以自明
子孫隱痛
實在於是云爾
則其爲言也。
亦足可矜
而今欲與其跡而掉脫者。
可謂知覺無忌憚矣。
癸亥反正後。
兩司合 啓。
追奪官爵曰。
孝純倡率百僚
恣爲廢 母之論。
院啓又以爲孝純夢龍罪惡貫盈
而其身已死。
只請削奪
追奪之後
諸子定配
發於合辭之請。
而今其供辭糢糊爲說曰。
於庭請人追削之中。
隱然混入者然。
其奈公私文蹟
斑斑可考何哉
臣欲請罪其無嚴之罪。
而於渠不足深誅。
姑且置之。
第以其名義所關。
隄防所係。
略陳事實
以備 俯察
且臣之所論韓宗纘事。
非謂不可爲該司之職也。
孝純比之纘男,爾瞻輩則稍有間焉。
且其世代亦已遠矣。
爲孝純之後孫者。
皆經郞署守宰
今豈於纘而不可爲司職耶。
第以當此䟽通之時。
可擬者想不爲不多
伊日政事
在吏參便同一初之政。
首先纘首擬。
似涉可訝。
適於賓廳見吏參
之兄。
問其委折矣。
參幷與臣之與左相酬酢之語。
都攬而擔着於自家身上
以爲咎。
致使纘有此擊錚之擧矣。
然而該司之職。
不必枳之。
至於㙜啣淸顯之職。
决不可幷爲無碍
使隄防蕩然也。
又奏日前朝參日。
校理洪仁所懷之奏。
不勝駭然者。
職在儒臣
將以求賢之語。
仰答崇儒之 敎。
開口第一義
乃曰求賢之道。
不必學者二字
立名目。
繼又曰學者未必皆賢。
不過主張恠論
誤人心壞世道而止耳。
所謂學者
非別般名目
學爲聖爲賢之道者
是謂之學者
學者之外
更有何許賢者乎。
今若以主張恠論壞了世道
盡疑一世學者
求賢必於學者之外
則不賢者之終不可得
何異宋朝僞學之禁也。
大抵學者之中。
亦豈無眞假相蒙耶。
若使仁浩爲是之慮。
則其爲言也。
以爲綜核名實
實知其有實學
然後崇奬委任云爾
則亦無所不可
今乃以主張恠論誤了世道
一世學問之人。
便欲求賢學者名目之外
儒臣所語。
豈容若是乖謬乎。
年少之人。
識見未長。
一時妄發之言。
何足世道之憂。
而問其官則經幄之臣也。
經幄之臣。
 筵席奏語。
謄諸朝紙。
諸中外。
中外志學之士。
以爲 朝廷之上。
有此詖僻之論。
皆欲韜光晦跡
不欲居於學者之名矣。
然則亦可謂世道之憂不細矣。
不可不另加 譴罰
示警責之意。
校理洪仁浩 特命削去仕版
隨參諸儒臣不能可否奏本輪示之際。
曚然隨參於合辭敷奏之時。
不可無責。
一幷施以不叙之典何如
海州獄 筵奏
海州事。
誠一大變恠。
査狀未到之前
已聞有此事。
傳說狼藉
不勝驚駭
及見査狀。
益知李堉兄弟之萬萬凶悍
爲官長者
設或以私喜怒
誤加笞罰
不過十數笞。
邂逅致斃。
則其死也。
不是笞罰而死也。
爲其子者何敢讎視官長
而况此則以徵逋而略施一番十五笞而已
又非笞罰後致斃。
以渠自縊致命
其死也實無與於笞罰
而乃敢眼無官府。
露刃突入。
官長欲逞手勢
若此不已
爲守令者將無以一笞加於民矣。
前有衿川事。
時値莊刑。
不得加以典刑
今又有海州此事。
民習之凶頑
日甚一日
若此不已
脫有緩急
爭殺長吏之弊。
處處蜂起
其爲深憂長慮
罔有紀極
漢法亂民則斬。
古史梟示其首。
以令軍中之語。
此等凶醜
不可尋常死囚一例
施法
臣意則亟令道臣張軍
聚集民人
梟首懸街。
使海州之民。
咸知官長不可犯。
法紀不可越。
不可已也。
至於李堉。
雖曰不與其弟同犯
而其設心將無同矣。
大立不分首從
一幷盡誅者。
此實 祖宗朝亂民訏謨遠慮
堉亦不可不一體正刑矣。
李喆拔劒入官之時。
藉使李堉不與同入。
不能也。
非不爲也。
雖或以官隷之欄住。
不能入官庭。
其同至於官門之外則明矣。
且擊錚者堉也。
而見其供辭。
不特搆捏爲說。
誣罔 天聽而已
甞膽雪讎之語。
是乃必殺官長之意。
則堉與喆設心凶毒
無少異同
亂民之誅。
堉亦不可免矣。
一番更査。
亦似無妨
則直用梟示之典。
堉則依副司直鄭一祥所奏。
本道更加嚴覈用法宜矣。
請藥不祧 筵奏
公元1772年
重臣忠肅公徐渻
文學才猷
名節勳勞
蔚然爲 國朝中興名臣
此皆昭載國乘野史
而今已親盡。
祠版將入地矣。
欲以此有所仰達。
而臣爲故重臣外裔矣。
事與干請 恩典有異。
而亦惶悚
所不敢矣。
言端旣發。
敢此略陳
重臣壬辰倭亂。
以騎郞扈從
號召使黃廷彧自辟爲從事官
奉 王子
關東路。
轉入北道
會寧
北民鞠敬仁聚衆作亂
迎降於賊。
 王子以下宰臣皆見拘於賊中。
北路事已無可爲矣。
重臣亦被執。
用計脫歸鏡城。
大義激勵士民
部署已定
訪得本道評事鄭文孚海曲草莾之中。
使之領衆。
檄召六鎭義旅
俾隷其麾下
指授方略
討平敬仁之亂。
脫還 王子宰臣
吉州倭賊聞之。
猝至城下
力戰擊走之。
進兵明川。
與賊大戰
斬首八百餘級。
獲其巨酋斬之。
北路獲全
實是重臣之功。
而及其上功
讓於文孚
力辭不居
首尾五六年。
搶攘危難之中。
奔走勞勩
籌策謀猷
實多殊勳偉績斑斑可紀者。
曾爲天將劉綎儐使。
策應軍務
多有贊助
天將移咨曰。
恢復之策。
實藉本官
本官卽指故重臣也。
先輩多以文武全才稱詡之。
文孚則以北路之功。
至於俎豆以享之。
重臣於此而亦不與焉。
今則世代寢遠
風猷已逖。
本家親盡。
祠享亦將替矣。
在 聖朝追念名臣之義。
不免爲欠典。
褒㫌貤贈
係是 朝家恩典
不可仰達。
謹按相臣李廷龜李德馨俱以有勤勞
而不隷勳籍
 先朝大臣所奏。
特 命不祧其祀。
重臣辭勳一節
更高於討賊奇功
重臣亦依兩相臣已例。
令其家不祧其祀。
合於 朝家褒功奬忠之道矣。
李億祺 贈謚筵奏
壬辰島夷之亂。
樹勳立慬者。
前後相望
或 命贈官
或許 賜謚
 朝家所以償功褒忠之道。
無所遺漏
全羅右水使李億祺。
忠武公李舜臣協力殲賊。
奇功偉績
亞於舜臣矣。
如此勳勞
兼之殉身之卓節。
當時旣 贈以本兵之長。
追後又享於忠愍之祠。
獨於易名之典。
尙未蒙施。
不但 恩典欠闕
亦恐事例斑駁
特加 寵命
許以 賜謚
合於追奬勳節。
激勸來後之道。
故敢達。
請兵判罷職四將推考 筵奏
前兵判李𡊠向於任嵂事。
有損處義。
臣欲 筵請警責。
而久未登對
今始仰達矣。
任嵂所言。
果如兵判所奏。
極爲駭妄。
不能當面嚴責。
乃以私室酬酢
至煩 筵奏。
此已屑越
及夫嵂之供辭之出。
所奏專歸爽實
在兵判之道。
追思伊時酬酢
果是誤聞而錯奏者。
固宜自引其咎。
乞被 筵奏爽實之 譴。
若是嵂之供辭。
出於粧撰。
則亦宜更申前奏
仰請其供不以實之罪。
於斯二者。
居一於此
實屬處義之所不容已。
徒然泯默
終無一言
其在責備之道。
不可
無警責。
前兵判李𡊠特施 譴罷之典。
示䂓警之意何如
又奏向者武將聯名上䟽
殊涉驚恠
初接小報中䟽槩。
四元聯名而上章。
似若有關 國家時急大事
而及其䟽本之出。
不過是疲殘兩宣傳請汰事也。
以此微事
至有聯䟽之強聒
揆以事軆
極爲未安。
訓鍊大將具善復,禁衛大將李敬懋,御營大將徐有大,捴戎使李昌運
幷從重推何如
討逆後陳戒 筵奏
治逆之道。
亦宜務寬大
不務苛峻
臣雖無似。
豈敢刑獄苛峻
導 殿下哉。
然而治逆自有大經大法
人主不可低仰其間
劇逆之父子兄弟緣坐之律。
係是治逆之經法
則金陽澤賊之父。
烏得免緣坐之律乎。
當初鞫庭。
 命燒賊家文蹟
已失之太忽。
漢光武燒盡交通王朗書札
出於鎭安人心之計。
至於王者治逆之道。
豈可用此法耶。
然而旣燒之後
憑覈無路。
至於緣坐之律。
不施之於劇逆之父。
使其官秩依舊
晏然自在
則天下寧有是耶。
若使陽澤知情同參則直加以治逆之律。
豈可緣坐之律施之耶。
今以其不知情同參
幷與緣坐之律而靳之。
則治逆之大經大法
將墜壞無餘矣。
陽澤
奪。
亟 允㙜啓所請。
不可已也。
又奏曰臣於龜柱出陸之 命。
不勝憂歎
龜柱之尙逭當律。
假息島中
大是刑政之失。
有何可恕之端。
又自島而陸。
施以量移之典耶。
 殿下所以仰體 慈聖之意。
豈不仰揣。
而臣之愚迷之見。
以爲不然也。
 慈聖聖德卓越
劇賊不幸出於同氣之親。
 聖心傷痛則有之。
不以劇逆之施以 國法
貽惱於 聖心矣。
及夫㙜 啓爭難。
而出陸之 命。
不能行焉。
則遽 允拿鞫之啓。
旋付 密旨金吾郞。
俾之才到陸地
便撤拿 命。
於是不期出陸而自歸量移之科矣。
 大聖處分
若涉權數
 聖學高明
豈有權數參用
中外之人。
必能窺 殿下淺深
豈不大有累於學問上工夫也。
刑政之失。
還屬第二件事。
此爲 聖學之憂。
曷有其極。
如未能更 命拿來。
亟施典刑
無寧依前島配之爲宜也
臣之所奏。
如其不可
則卽 賜妄言之誅。
所不辭。
不然則勿以人廢言
劃卽採納焉。
鞫囚時 筵奏
不過妖邪無賴之徒。
藉重神恠之說。
誑惑福榮。
陰奪其財貨之計也。
豈眞有可憂之跡耶。
世上本無
人。
異人何處得來耶。
雖無此等事。
地方官擇差誠好矣。
今若差遣繡衣
善於按廉未易
弊於民邑甚易。
恐非長計
設使眞箇嘯聚之跡。
天心眷佑
民情懷附
關東不足憂。
關東盜豈眞有耶。
只宜殲滅妖言之徒。
以戢民心而已
不宜以虞憂之慮。
過費 聖心也。
因瑮獄後論賞事 筵奏
臣之愚見
略陳昨日收議。
而今番妖逆之獲卽殲滅
由於金履容發告之致矣。
亦豈曰無其功也。
若使履容爲蠢蠢蚩氓之類。
則初無知識
誤入賊窟
終能覺悟
翻身發告者。
固合釋其罪而錄其功。
至若履容旣是縉紳家子孫。
而渠亦身係朝籍
食 君衣 君之人。
不可氓庶之類。
一例責之。
則雖曰有發告之功。
不足掩罪。
然而今若只論其罪。
不記其功。
日後發告之路。
恐或因此而見杜。
此亦不可不慮。
故臣獻議中。
以或可酌量施賞之意仰陳。
而賞名則臣未知何如則爲好。
旂常之典。
初非可論。
今無別般更達之語矣。
至於兩重臣事
以其上 聞之功。
劇逆斯得。
亟施當律。
洩神人之憤。
此誠輿情之幸。
而若以其上 聞之功。
施以非常之典。
則雖以兩重
私心言之。
其爲惶蹙。
如何耶。
相後 筵奏
臣於前後箚啓。
已盡仰暴。
而以病則病已三發而比前尤劇
以情則當初冒膺。
只爲一伸義分
而經歲伴食
辜負職責
若又因循蹲冒。
則只將益增罪戾
及夫尹光紹之䟽出。
則雖無從前情病。
臣之必遆之義。
更無可論。
光紹之䟽。
實以臣昨一箚而發。
則雖不斥出臣名字
而其意則專屬臣身
微官庶僚
旣遭人言則不可蹲冒其職。
臣忝在大官之列。
遭其憯辱。
豈可恬然自在
不思所以自處之義乎。
又奏偏論之 敎。
似以臣第三箚論尹光紹之事而有此 下敎也。
臣雖無似。
今豈與尹光紹偏論之論耶。
光紹之䟽。
悖理無嚴。
此則姑捨。
憯辱之說。
逼着臣身
在臣私義
亦豈無箚中所論列乎。
論列之際。
略及於卞明義理
此豈以偏論目之耶。
况且偏論
卽謂其一邊之論也。
正邊之論則正論也。
邪邊之論則邪論也。
臣之所論正論也。
若以臣之所論。
通同歸之於偏論
則臣竊恐義理從此晦塞矣。
應 旨陳戒 筵奏
今日賓筵
實是 聖上遇灾修省之謨。
求助之 聖
意。
藹然綸綍之間。
如臣無似
忝在輔相之任
不能一言仰對 德意
不勝惶愧之至。
而俄者諸㙜各有所奏。
雖無別般新奇底語。
 殿下若能就其中
採其要語
擧而措之。
堯舜之道。
亦在是矣。
文武之治。
不外於此矣。
從古以來
告君以弭灾道者
不過聖學開言恤民窮數條語而已
捨此則更無可以藉以爲說者。
萬化之本。
在於一心
治心之工。
在於學之一字
學到而治未成者。
未之有也。
 殿下聖學超詣
論心說性。
出精入微
經傳子史。
蒐羅貫穿
雖未能頻開講筵
竊甞萬機之暇。
淸燕之中。
所與對者。
方策而已
則 殿下勤學至矣。
臣非諂語
臣實知 聖學高明
度越百王
然則治效之著於外者
必有 聖學之可驗。
而顧今時溢目
世道日下
三代之治。
尙矣無論
視之漢唐
不及遠矣。
 聖學如此
治功如彼者。
曷故焉。
於此以爲 殿下之學。
徒知而不能行耳。
知而不能行。
私意間之也。
不能行則與不能知無別焉。
行之亦非難底事
惟在 殿下行之與不行之而已。
不行之。
不爲也。
非不能也。
 聖明之君在上
治功之卑如彼。
不但憂歎而已
豈不流涕不足耶。
旣知之又行之。
眞知而實
踐。
三代之治。
不可忽地做成。
亦豈無成效漸次益進耶。
臣於 聖上遇時不幸之 敎。
愕然莫知所以爲對也。
聖人不可爲之時。
况今時朝泮渙
百度墜壞。
不至於艱虞不得之時。
 殿下豈可以時艱而自沮其求治之意耶。
臣之所奏。
便是學究常談陳腐之甚。
無可取。
天下實理
實不外此
不避陳腐之嫌。
以是仰勉。
惟 聖明留意焉。
又奏治道汚隆
實係言路開閉
昨下 傳敎
求言之 聖意
丁寧懇惻
爲治之要。
 殿下已得之矣。
第念前後來諫之 敎。
亦已累矣。
是宜有忠讜樸直之言。
日進於 紸纊之前
側聽多年
尙未有聞。
臣則謂 殿下求言之 敎。
以文而不以實也。
不然則求而不應
豈有是理
竊恐求言之 敎日下
忠諫之言終不可得也。
今 殿下必欲來忠諫之言。
莫如以遠諂佞先務
今於 筵陛之上章奏之間。
若或有語近諂佞者。
則卽 命斥退而 譴何之。
使中外之人。
咸知 聖上諂佞而喜忠直實心
忠讜樸直之言。
不求而自至矣。
又奏目今民事
政屬艱急
近來日候憂慮實多。
荐飢之餘。
民情之所企待者。
在於農之登熟
臘月凝寒
猶賴積雪之上
覆。
獲免根凍。
及至歲後大雨雪消
仍之酷寒
如是者再。
麥根不免凍裂
若使凶歉
飢民接濟
茫然沒策。
連年蠲恤
 國儲已罄。
春後撤賑。
民食蔑資。
 朝家德意
雖欲有終
而其於無麵之不托何哉
爲今之計
莫如節財用。
節用之本。
在於不急之費。
雖係不容已之事。
較之捄民命之急。
苟有彼此差殊
則是不急之費也。
 殿下節用之道。
非不至矣。
更加 聖念。
必以節之一字
爲捄民之急務焉。
又奏曰臣於關西小米事。
竊爲之悶然也。
臣實昏憒
未知 朝家錢穀多寡贏縮
而竊想兩年荒政
 朝家所費
不啻許多
戶部與惠廳之所儲。
亦必不敷
至於三南則簿漸益耗縮。
本道之內。
自恤不贍
今若又値荒歲
欲爲移民之計。
則所可着手者。
只是關西小米
所謂關西小米
本自有裕
每見 朝家公用
京外請得。
在於關西小米
之無節。
安得用之不竭乎。
自今以後
如非 朝家大經用及賙賑大政
則勿復取用關西小米
亦爲節財備荒政之矣。
又奏曰臣有區區所見
甞欲仰奏而未果矣。
文字各有體段
古文有古文體段。
科文科文體段
經濟文字自有經濟文字體段
至於行會
移等文字
所謂吏文也。
只使事實該備
語意通暢
卽其體段也。
近來備局行會
抽黃對白
琢字陶句。
便成一篇騈侶之文。
文勝則質爲之掩。
已欠誠實底意。
行會上承 朝家命令
下布八道藩閫之文也。
便同 王言之代播。
只可枚擧 朝令。
頒布行會足矣
况又勿論 命令小大
事件輕重
有行會則輒必贊揚 聖德
敷演說去。
揆以事面。
亦甚屑越
聖人曰天何言哉。
四時行焉。
百物生焉。
天何言哉。
天地之德。
亦何必以而文之哉。
以是之故。
藩臣帥臣亦皆倣而效之。
凡百登 聞之狀。
必以贊歎頌祝之語。
錯綜成文
大凡祗受之狀。
只可祗受云爾
擧行之狀則只可擧行云爾
敢不事體
惟意模畫
濫越極矣。
煩屑甚矣。
此已成例。
猝難變革
今日有司堂上
盡入 筵中。
宜有禁飭之 敎。
俾令從今以後
勿循此套也。
漢光武禁用䟽章間聖字。
事雖異此。
亦宜旁照也。
朝參陳戒 筵奏
朝參
大朝會也。
卿士百僚
咸簉於庭
固宜忠言嘉謨之進於前者
而臣等則當朝夕納誨。
左右獻替
或以箚䟽陳白
或於 筵席敷奏
昨日而言。
今日
言。
卽臣等之分也。
亦何必待今日而乃也哉
然而今日朝參。
視前尤有別焉。
日昨求言之 敎。
丁寧諄複
至令蔭武庶僚
亦皆有懷書呈。
則職在大官
敢不仰體 聖意
對揚 休命
而臣空踈迂滯
不能一言一事
仰效敷奏之義。
平日無裨補之謨。
今日又無開廣之言。
此實臣罪。
惶愧無地
第念臣不必別有所陳。
竊聽大臣所奏。
無非良箴嘉猷
致治之術。
捨此而更無他道。
一心萬化之源。
誠正出治之本。
朱子以後
至于今日
人臣誦說於君前者
卽此說話
而今日諸大臣所奏。
亦皆如此
在庭羣僚之聽之者
必皆謂之以陳談例套。
 殿下所以聽之。
亦恐如斯而已
然而 殿下聖學卓越
洞觀今古
古帝王
果有捨此道致治者耶。
今 殿下若能實心翕受
實政以敷施
以此陳談。
可以仁政天下
雖然實心行實政。
其要在於克去氣質之私。
保養天理之公。
若有一毫私意未盡克去。
則便欠一天理而心不能公矣。
不能公則非實心也。
非實心則何以行實政乎。
無私覆。
無私載。
日月無私照。
人主三無私。
與天地合其德矣。
可以容着一毫私意
累我萬化之源。
未臻於以實心行實
政之道耶。
臣之不能一言裨補
固臣之罪。
區區仰望
在於 殿下克盡私意
養得天理之公而已
臣之此言。
亦是陳談。
而 殿下若欲外此陳談。
而另求新奇之論。
則竊恐求之而終莫之聞矣。
又奏曰 殿下求言之敎。
及於末官庶僚
求助之意。
藹然於 絲綸之間。
臣竊聞朝參當參之人。
皆以無所言爲憂。
互相講究其所合言之事云。
未知人人皆有所陳。
要之有懷則必陳。
其言之盡能底績
未可必。
衆言之中。
亦豈無可用之言耶。
如其可用則便卽擧而行之。
是乃謂實政。
若只求其言。
不用其言。
今日求言之 敎。
將爲應文之擧而已
其中可用之言。
申飭司使
卽擧而行之。
庶可實效也。
又奏曰臣有區區所懷
事雖過矣。
敢此仰達。
向來黃基玉事。
昌城削職
日前李光益事。
李敬罷職
 處分殊涉過當
基玉益之罪。
不過微眚薄過而罰及其父與叔。
此雖出陶匀警飭之 聖意
王者一嚬一笑
不可自輕。
凡有言動
左右史書之。
之後世。
今者筆之於史曰以黃基玉之罪。
削其父黃仁點之職。
李光益之罪。
罷其叔李敬之官
則後之覽史者。
豈不曰罰不及嗣。
聖王之訓。
何乃罰及其父
與叔乎。
臣於伊時見朝紙所出
竊以 處分過當爲之憂歎
今雖已過之事而敢此仰達。
此以後。
深留 聖念。
無復有過當之擧。
區區之望也。
宮女墨世㫌閭事 筵奏
世事傷痛
丹誠毅烈
實非弱年宮娥能有者。
㫌表之擧。
迄今闕焉
大是欠典。
前因重臣所奏。
 成命已下。
而以其遺墟尋覔不得
尙未擧行
重臣所謂遺墟未得則立之通衢大路
以爲彰其節之道者
亦自無妨
遺墟未知得。
舊洞若能訪知
則立之於洞口前路
合事宜矣。
因魚錫定等 處分筵奏
近以臣下之無狀。
 上心煩惱
 處分失平。
區區微忱
耿耿憂歎
事雖已過。
敢此仰陳矣。
向來蔡濟恭事。
 朝家所以之者
大段乖當。
不敢復事煩聒
向後 處分亦隨而種種過中
魚錫定之 促敎屢下。
終不赴任
則律之以方 命之罪。
何所不可
虞候之特差。
决棍之 嚴令
豈非乖朝軆累刑政大者耶。
錫定亦宰臣也。
焉有使宰臣以兵幕而受棍罰之法例耶。
義榮竄配之典。
亦萬萬過中
昨下 傳敎
有曰不過申飭
卽爲放送
然則義榮竄配。
是爲申
飭之地也。
有爲申飭之地。
近密之臣。
遠地竄配之法乎。
至於尹悌東事
論其辜犯。
實合重勘。
㙜閣之任
以其稱塞之難。
每以䂓避爲事
自前而然。
所謂才除㙜啣
便走郊外
成一俗套
而此亦欺 君也。
得無罪。
况除職前後
坐在其家。
 嚴敎之下。
一味在外
則其罪尤大。
 嚴譴而懲礪之。
烏可已也。
伏念一悌處分
胡大事也。
而 聖心激惱
 辭敎震疊
文王一怒而安天下
不大聲以色。
安天何等大底事。
文王聲色不大
則今 殿下處分朝紳
何至於激惱 聖心
過費 辭氣耶。
 大聖人發而中節之和
恐不如是
金宇鎭處分
 聖心之有所商量
可以仰揣。
而罪關罔赦。
罰止簿警。
三司執法之臣。
爭執覆難。
義所當然
勿以 聖心之不槪。
摧折聲討之論。
區區之望也。
金宗瑞板事 筵奏
廟朝相臣忠翼公金宗瑞板。
今秋得之白嶽山麓。
湖南士人游覽白嶽者。
玉凾露出一面松崖之側。
發而視之
中有一木主。
卽故相祠板也。
錄其事狀
榜之通衢
其後孫聞之。
尋覔得之
若欲仍奉則親盡已久。
私自承祠。
嫌於不祧
欲埋安則隱
復顯於累百年之後
旋卽埋安。
所不忍。
莫知所以爲處。
來問於臣等。
而禮無所據。
不能指一爲答。
而故相之忠節勳勞
俱係卓絶
事且奇異
敢此言端仰達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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