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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岩先生集卷之三十九 (自动笺注)
樊巖先生集卷之三十九
 行狀
  
嘉善大夫吏曹參判,兼同知 經筵禁府事,弘文館提學同知春秋館,成均館事,五衛都摠副摠管, 世子副賓客,行通政大夫弘文館副提學,兼 經筵參贊官春秋修撰官,蒼石先生公行
公元1740年
蒼石李公諱埈
字叔平
陽人
在麗有陽升
契丹力戰死。
史稱將軍李陽升死之是也
於公十二世祖也。
入我 朝曰舒原。
贊成門下事。
是生垠司憲府大司憲
之子尹全州
淸白著。
 光廟賜手札褒尙。
子壽川司憲府執義
守正不撓
爲公四世祖也。
曾大父兆年判官
大父琢。
守仁
 贈左承旨
高靈申氏。
守涇之女。
 贈淑夫人
以嘉靖庚申三月六日
生于尙州里第
幼少孟子何必曰利。
惕然曰。
義利之辨。
學者當先
二十一。
西厓柳先生學。
先生稱詡
期以遠大
壬午
國子生貟。
辛卯
文科
屈隷校書館。
當路者惎之。
壬辰
大擧入冦
以南先被鋒。
公時在京師
步還故里
旣至父母所在
日夜號泣行。
遇之孝谷山中
以爲孝感
公元1773年
里人無賴聚黨
假賊衣服
搶掠浮於賊。
公諭以義。
無賴者亦感服
於是避亂人數千。
據鞍嶺爲拒賊計
賊掩之。
避亂死者甚衆。
公亦遭大酷。
血泣倡義衆。
推公及愚伏鄭公。
分主召募
未幾
至數千。
忠義相激勵。
衆亦爲公泣願死賊
遂軍于鈷鉧潭
器械給軍食。
間設方略斬獲
癸巳二月
大殺掠。
義軍潰。
公亦跳忽眩仆
幾不得脫
伯氏月澗公背負以走。
得以全。
知義不能立。
轉入江左
見方伯洪公履祥
言狀
且曰。
不可不相急。
洪公曰。
公私竭矣。
吾所助何能萬有一相補。
公若力可以屯田
事濟矣。
公遂謀同志
斬莽灌陂。
飢民力墾閒土。
大熟
計其出賑饑
餘悉屬之軍。
時甲午也。
朝廷倡義有功
典籍
服未闋不赴
九月
拜禮刑二曹佐郞
乙未
爲慶尙都事
兼管調糧魚塩等事
船塩於海。
於道。
必時緩急
無不曲中機宜
時。
朝廷儒臣前代興廢以進。
公先是撰中興龜鑑
少康宋高宗
先論君德得失
次及臣下邪正
瞭若指掌
至是投進。
 上嘉歎。
手敎褒之。
時。
鄭仁弘寧海
士大夫多趍附者。
公獨曰此邪人也。
道過府。
仁弘出迎
不入
呼唱而過。
仁弘怒甚。
咬噤齒幾折。
聞者危之。
公元1777年
滿。
體察使李公元翼請仍之。
調度善也。
丁酉
拜司憲府持平
倭再動。
前時
 上命國中有私讐者。
作一討賊
賜號曰奮義復讐軍
及是。
公差召募官。
長驅銳甚。
 大駕再遷
上䟽請 駐蹕鳥嶺。
毅然討賊自奮
略曰。
嶺之上有一城
曰御留。
其南則咸昌尙州沃野極望
可以營田
其北則忠州
臨江負險
可以營壘
血脉相貫。
首尾相應
親總三軍
進駐嶺上
則 天威所臨。
勇氣百倍
又合咸昌聞慶龍宮三縣嶺下
爲一大府
以壯御留之根本
大設屯田尙州等地
臨羌振武故事
則以食必足。
以守必固
以戰必克。
今日急務也。
 上嘉之。
不能行。
公以召募受 命而南。
糾合義旅
精采一變
體察使令屬之郭公再祐
協力相應
遂入石門
城池粮餉
衆皆知城可嬰而死可樂也。
亡何
浮議煽。
命移之。
旋又命罷。
公痛甚上言曰。
臣之膓焦口燥。
修城聚粮。
區區拮据
錙銖積者。
至是與洛水同流
天實爲之。
謂之何哉
不報
檢察使成泳辟從事
戊戌
移佐總理使李公元翼
使嘗敬重公。
悉以事委之。
設施一出於正。
鉅細
不煩而理。
時。
天兵大集
軍門楊經理設屯田
勒令課畒收糓
公歎曰。
民其殆乎。
呈文減其數
公元1779年
半之
俄授醴泉郡守
總理使以聞曰。
所管非李某莫可。
 上命仍之。
己亥
丹陽郡
嶺之衝也。
天兵往來如織
搪撞叫讙
折辱守宰
劫奪人。
公至則其禮恭。
其辭正。
輒泣以告曰。
父母而救其子。
侵暴之可乎。
游擊國器作歌詩以謝。
戢軍卒橫者。
民乃帖然
五年
大行
監司上治行第一
癸卯
弘文館修撰
攀轅不忍送。
歌曰。
丹山秀且奇。
丹水深而淸。
不能使公留。
但得留名
前此
厓翁爲羣小所擠。
遜于荒。
草䟽千言
辭旨痛切
翁聞之。
力止之曰。
公必欲老脚過分水嶺一步耶。
公亦慮無益。
秖益禍毁之。
及侍 席。
文義奏曰。
唐德宗初政非不淸明
猜察太過
上下乖隔
終見播遷之辱。
有一陸贄而終棄之若遺焉。
 殿下之待柳成龍
不幸而近之。
 上不悅罷。
後數日。
五峯李公好閔言於 上曰。
近日
柔佞成風
李埈敢言所難言。
可賞不可怒。
 上默然
公遂左遷刑,工二曹正郞相禮實錄郞。
甲辰
奏請使書狀京師
明年
還因事罷。
丁未
約愚伏公入北山心經
月餘而返。
戊申
 宣廟昇遐
海立
修撰正言
時。
臨海獄起。
持平任兗曰。
臨海當 先王大漸之日。
以兵自衛逆也。
使者不以罪言之。
乃言
廢疾
何也。
公曰。
天朝方疑我廢長而臨海屬耳
若遽以是告。
暗昧甚而實狀不暴
以爲使臣之對。
所以天朝疑也。
色沮然竟劾之。
使臣五峯公也。
公引嫌遞。
旋拜校理
劾奇自獻。
中其忌諱
還朴承宗敎書詞頭
不肯草。
强之則曰。
吾以文小人爲耻
二人者。
時之能貴賤人者。
其所爲。
不相如此
自光初政
公已憂其罔終。
闕失
先事諫正
不以微細已也。
其在玉堂
因灾異陳箚則略曰。
一。
權綱
知罪不誅
其罰燠。
貪暴之吏。
不可不昭示之法。
以懲其罪。
二飭邊備流星之異其象兵
今者伺釁有形
制閫之人。
割剝爲事
不可不極擇其人以嚴其備。
三。
近幸
陰氣之凝。
爲雹陰脅陽也。
右近習之私。
不能盡察
不可不廓大公之量而去偏係之累。
四。
壅蔽
霧者冒也。
其象蒙。
漢末黃霧
天寶晝昏
已事可見
不可不察其幾於將萌而燭其奸於未然
又曰匹夫非辜
尙感天和
含冤枉死
久而未洩者乎。
昭雪一日爲急。
而旣曰非辜何待三年
時。
湖南人請雪鄭介淸諸人冤。
海命以三年後議處故及之。
又曰。
二三大臣
相繼請告
不安其位。
殿下之於大臣
委任責成
只是常程瑣瑣
至於黜陟賢否
事關
公元1788年
安危者。
漠然不相管攝
臨海之獄。
有司請致之辟。
首相平公
以全恩請。
被臺嘖。
引義視事
公憂朝象乖。
極論之。
不能用。
經筵久廢
陳箚則略曰。
殿下乃於嗣服之初。
三接絶罕。
十寒常至。
侍御僕從讒巧之人。
雜處其間
誘之非禮
導之不義
故自然與道相離
執德不固
諛佞易親。
人日踈。
末梢之憂。
不可勝言
宋英宗
有疾之君也。
不以憂毁廢學
哲宗。
幼冲之主也。
玉質脆弱
酷烈可憂。
程子不以此廢講。
當今之時。
有臣如程子
召對之曠。
未必至此也。
土木役陳箚則略曰。
宮中窄陋
此實 先王儲神燕閒之地。
殿下卽宜居於斯於斯
仰瞻楹桷
俯視軒墀
常若 先王實臨其上。
此誠肯構之道。
而亦踐其位行禮之義也。
法宮告成
不久當御
而又起大役不急之地。
恐非祇懼之意也。
 宗廟成。
百官當賀。
以爲宋神宗之喪未除。
百官冬至表賀
程子請改賀爲慰。
今亦倣而行之可也
因設假主以迎吊使陳箚則略曰。
我國用 宗號非禮
然其沿襲之久數百年不改者。
葢出於臣子尊君父之誠。
如欲遮前掩後以護其失。
失禮之中。
失禮焉。
人君以至誠爲心。
不容一毫私僞。
隣國夷狄
不可
上國之於朝。
其尊如天。
遣使致祭
何等盛禮
而敢行虛僞至嚴至敬之地乎。
設或致詰
但當據實以對曰。
 宗號之加。
非不知僭猥。
承襲之久。
熟於耳目
自有所不敢。
然其事大之誠。
日照云爾辭順理直
不猶愈於設假而行僞乎。
不納。
湖儒高敬履等上章
成牛溪渾
能繼國朝四賢而絀晦齋先生不以擧。
公又以爲正臣金宏弼鄭汝昌趙光祖李彦廸李滉
一國之人。
無不同辭幷稱
謂之五賢
恠鬼輩敢肆睢盱
與奪惟意。
亟宜崇奬五賢
從祀文廟
使邪說不得作焉。
燕居十箴則曰。
體天法祖尊賢愛民愼習遠慮
聽諫去邪
存誠務學也。
海賜豹皮以奬之。
且命張之卧內
以便省覽
白沙李公貽書曰。
箴說。
義理精切
不謂今日得見溪上緖論
策士任叔英削科。
陳䟽則略曰。
任叔英
醜詆君父命削科。
所謂醜詆何事
卽使沽激不實
終何損於聖德
其所言萬一不誣
尤當惕然自省
不可以違格而斥之也。
叔英之意。
出於憂國悶世之至。
未嘗有動於得失之際。
是其人魁梧不拘
他日直節之士必矣。
殿下取人
每人如是
其於科擧之文。
雖曰違格
有補君德
顧不偉歟。
旱灾
應旨陳䟽則略
曰。
禁防不嚴
外人交通宮禁者矣。
成憲寢紊。
內旨有私除拜者矣。
厚賞而甄拔之者
未必賢勞
薄罰而原免之者
未必冤枉
祈天永命
修德
而有淫祀禬禳
以啓神奸者矣。
用人立政
擇賢
而有餽遺權貴
以圖爵祿者矣。
欲求消灾之術。
莫如正其致灾之
不然
惻怛之言。
不絶於口。
終何益於消厭之道乎。
賦役煩重
營作又興。
陳箚則略曰。
國家自經喪亂
 太廟之修。
法宮之建。
適値一時不急外遠處。
曰堂曰房曰閣曰殿。
督令畢築於時月之間。
殿下
斯民父母
父母愛子之心。
所不至。
疾病藥餌之。
飢寒衣食之。
如此而或至於死。
不敢怨天而自傷救療未盡
葢其深愛至痛之情。
自有所不能已者。
安有爲民父母反毒苦之。
以促其垂絶之命乎。
殿下宅恤之後
再期已過而講筵未開
安知無左右近習之輩。
汰侈上心
以啓此無益興作之事乎。
奉差鞫囚禮安
則鉤奴挾盜殺主者按誅如法
聞于朝曰。
此非一朝夕故。
其必有俑之者
若不去其
無益
近聞內需司一二姦吏其間
細民招誘之。
由是樂禍主者爭投。
今之變。
亦其一也。
宜發之。
亟置之法。
朝廷不省
居數年內
奴橫所
至輒殺。
血流道。
人服公先見。
鄭仁弘䟽詆晦退兩賢陳䟽則略曰。
李滉之論曹植
非臣等末學可議
然今就曹植遺書見之。
帶銘曰。
生龍藏漠冲。
虛靈之體。
動靜無常
有意把捉
不惟此心先動
兀然守在這裏
全體大用
不局於空寂乎。
神明舍銘。
又引陰符修養家說。
語秘而意眩。
非吾家平坦切實語。
只此數段亦足以先儒所指之有在。
非以植之高蹈不仕
近於莊老也。
仁弘乃引大舜伊呂孔顔歷世不仕者以證之。
其何擬不倫而論非實也。
李彦迪之被構於仁弘
其亦有由。
彦迪嘗聞曹植葬母用蜃灰曰近異。
雖植之曠度
不能帖然
作詩以明之。
彼見二儒道德
爲時宗。
而其師之學。
獨不見與於二儒
忌克之心。
挾忿懟之氣。
毁之極口
殊不知是非之判。
有如白黑
雖欲一世改視易聽。
其可得乎。
於是太學諸生
仁弘靑衿錄。
榜示中外
光海命禁錮諸生
諸生空館四出
公又上䟽極諫
光海怒曰。
前後箚辭。
縱橫論議
黨同伐異
又曰。
玉堂不顧義理瀆擾無忌
又陳䟽則略曰。
人臣之道。
從義不從君。
上之擧措一與理乖。
則雖加刑而亦不服
殿下漢末亡國之擧。
周庠齊憤之士。
不念
公元1791年
是是非非之理。
諸天性而著在人心
不可以威勢而易之。
不可以匹夫而奪之始斥之以黨同伐異
又抑之以不義理
未知殿下所謂義理者。
何事
而言耶。
道之所在
卽理之所在
今以扶正道衛斯文爲非義理
必須仁弘之說。
而皷其瀾。
汝樑之論。
而助其勢。
將順君父
過擧禁錮
一時多士
是非顚倒
議論眩亂
然後方始合於義理耶。
光海曰。
由予暗劣。
致諸賢不安其位。
須亟就位
以掩予過。
光海雖外畏公議
假之色辭
而中所以左右之者自見
公曰可以退矣。
時。
三凶號爲三昌
盤據朝廷
黨援威福
公决退去
時辛亥也臨發陳䟽。
崇敬畏抑逸欲讒佞勸戒
又曰。
罔念作狂。
敗度縱敗禮。
至親父子兄弟
不能保其常。
豈非大可懼哉。
一時士大夫莫不惜其去。
五峯公于光海曰。
某以孤直不容於朝。
片舸南歸
可惜云。
公就所居澗邊構精舍。
名曰漱玉
端坐讀易。
俯而讀仰而思。
至忘寢食
愚伏公日造
相對講論
公常曰。
愚伏是我兄弟
特姓不同耳。
壬子
出補鏡城判官
適因桐溪鄭公言事觸忌諱。
移授之。
不赴
癸丑
豐基郡守
天旱禱雨
法當待香祝降。
公曰。
若此苗枯矣。
以誠
何處
不可祭。
爲壇於庭
冠帶正笏。
徹夜立如
大雨
尤以化民成俗爲務。
諭之文。
自奉簡。
聽政公。
是在太守
太守敢不勉。
孝友父兄
和睦鄕隣
恪守條法
是在百姓
百姓聽之。
或詣白雲院。
或詣郡學
諸生講說以爲常。
儒化丕振
時。
凶黨布列
誣以逆者踵相接
永昌大君八歲
鄭造,尹訒等謂逆本在是。
鍛鍊極其慘。
公聞之太息曰。
邦其喪乎。
草䟽萬言
欲以明其冤。
左右諫之不聽
會。
兵判朴承宗戍卒誣訴
公職
公遂絶意當世
買地於洛澨
縳數間屋。
沈潛經典
探賾理義
不義富貴若凂焉。
士大夫過之
必造其門。
而後去。
十年 仁祖反正
召以校理
俄轉檢詳舍人
執義
初。
 上卽大位
安置世子䘭于江華
至是鑿竅出。
事覺。
延平李公貴欲置之辟。
公議不合
愚伏公。
時在玉堂
抵公書曰。
議者以禍本爲慮。
生亦不能保其必。
不然議者又言上亦不無爲後日慮。
玉堂不當抵死立異
以歸評於君父
此則或有理矣。
公答曰。
將順 德意
不欲苟同時議
是兄初見也。
諸議之不欲歸評於君父
大害理。
忠臣從道不從君。
 天意之有動無動。
不當論。
延平又抵公書曰。
公必欲爲廢人立節耶。
公答曰
自古因事而必爭之君父者。
皆爲其事立節耶。
遂草啓略曰。
凡罪之顯者
聖人不能全之。
周公管蔡是也
情跡之稍涉冤枉者。
聖王恐其陷於死而必求所以生。
所謂入中求出而無出中求入者也。
江都穴墻之變。
雖曰難明。
而其情跡則易見。
土竅之掘內而達外。
無外可見
書札作假而非眞。
無外可知
不過中狹窄。
當此暑月
風道四塞
憂愁鬱悒
遂成狂疾
欲覩天日之心。
思見父母之情。
偪塞於中而不能自遏。
妄作出圍之計。
自速逃命之罪。
深究其情。
可哀也。
然則至於死乎。
不至於死而必致之死
豈不爲 聖德一累乎。
執法者。
但當執之。
治其逃出之罪。
拘囚之如故而已。
廢朝十數年。
戕害骨肉
至於滅絶天常
顚覆厥德。
此誠今日之所深戒也。
未及上而徑遞。
延平不已
之外
除鐵原府使。
吏部申公欽大驚
郞官問曰。
李公之林下十數年矣。
今乃不能容。
又斥之去耶。
居數月。
申公謂李某久於外。
朝廷福。
啓請舍人還。
未幾因事罷。
司諫鄭公曄白 上曰。
李某有文章德義
平日行事
履方秉直
不宜衆人混罷。
首相平公
知公不留
以書挽。
公曰。
不可留。
南歸
公元1744年
萬言䟽。
略曰。
關西形勢
雖以,唐之盛終不能得志
今若按其故。
多設城柵武弁之有膽略知兵事者爲鎭營將
申明紀律
使人皆知入城而御賊則生。
出城而避賊則死。
守城之制。
砲樓最要。
其制具在正臣柳成龍進兵要。
賜採行。
仍令頒布中外
若夫修德之要。
則亦在乎前之失而反乎己。
恐己之亦有是失而必去之也。
時。
淸人猖獗
盤據遼瀋
公深以爲憂。
首及之。
 上嘉納。
甲子
副元帥适反。
 上出狩公州。
聞難
與諸同志
募兵千餘
號曰義勝軍
刻日赴 行在
聞賊破 車駕還都
罷兵京師
後至罪。
上䟽極言賊變由民怨狀。
 上納之。
執義拜副應敎
舍人陞典翰。
白 上曰。
晉陽
國之南門
兵與民不同
而使節度使
行州事
徒能剝割而已
願急設判官
使各有攸掌。
 上從之。
先是
仁城君珙出逆招。
 上命勿問。
延平䟽斥兩司不論珙。
公曰。
珙旣出賊口。
不出之。
恐其藉之者甚。
不如姑出之。
保全王子一道也。
朝廷不從
至是。
賊又援珙。
延平請置珙大內以爲防。
公與愚伏公以爲不可
延平盛氣待之
公徐曰。
公以保全爲名。
聽之美而行之難。
自古臣子安有處嫌逼之地。
危疑之心。
與至
同處自安者乎。
公欲置之內者
是疑之不去
此一疑字。
重城複壁
何益。
延平益怒。
後數日。
侍講
講已將退出
 上曰。
李埈前仍。
又 敎曰。
時事有所欲言者否。
對曰。
珙之出逆口非一再。
 殿下至仁如天。
必欲全骨肉
三代帝王事。
傳曰。
親親而後仁民
親親之旣壞於始。
又何望仁民
宋太祖微行愈數曰。
天命者。
自爲之其不嚴禁防如此而未聞有以此乘之者
可見帝王之心曠蕩無累
隱然竊比天生德於予之意。
帝王大度
須如此爲心。
人皆懷於我而奸心自消矣。
 上稱善。
公又曰。
論議異同
不可力制威脅之。
今之喜同惡異者。
治世氣像
頃日
 答鄭經世箚。
若曰玉堂守經
然則李貴言。
爲中於權耶。
權之言。
權輕重使之中。
李貴言。
豈可謂之中也。
縷縷千言
 上酬答如響。
左右聞者縮頸
旣出。
外議讙沸
以任自爲四字爲案而曰。
筵臣敢發此耶。
言者請罷職。
 上曰。
經幄之臣。
欲其君無過
不避忌諱
可謂盡其職矣。
勳臣一出言。
莫敢矯其非。
國家福。
爾等勿學李貴攻擊異己之論。
及臺請至再。
 上曰。
自爲之之說。
古人美談
人君懷疑忌。
妄殺不辜
終於喪國而後已。
豈不痛哉。
李埈不過
公元1745年
有則誅。
無則勿疑。
非謂束手待天。
爾等所論。
司諫張公維曰。
此老其心無他
深文之。
吾輩得罪公議矣。
獻納鄭公百昌詣臺。
及罷。
造門拜曰。
公勿罪我。
公以我名益高矣。
尙衣院正。
時昇平金公瑬。
有子殺人
下吏治。
昇平憂甚。
公曰。
不見郭晞事乎。
自古勳戚縱恣不法
覆敗者多。
今日所遭
非不幸。
幸耳。
願公之常持此戒也。
昇平謝曰。
公誠愛人以德
因雷異。
應敎陳六事
體天道。
曰務聖學
養士氣。
曰親宗族
收人才。
節財用。
末又曰。
立國不以力勝仁。
理財不以利傷義。
御物不以術數而易信。
用人不以便給而勝德。
或者患治效未著而欲振以威刑
國計未贍欲益聚斂
誠信不如假譎。
仁義不如刻核
有一於此
足以伐國斧斤
蠧國螟螣也。
數日。
雷又作。
又上箚極論之。
 上皆嘉納
侍臣曰。
玉堂箚。
文章好而議論正。
告君不當如是耶。
乙丑
司諫兼弼善。
時。
 命造公主第。
踰制甚。
公爭之力。
 上不聽
進曰。
木石被於平原
園墻周於數里。
呼邪徹於高空
瞻聆同於太息
特 殿下未知耳。
臣等所論者。
 祖宗之法也。
 殿下行者
 慈殿之旨也。
 殿下一國法度之主。
當以事理
公元1746年
導之乃爲大孝
豈可以 母后所敎而曲循不義以爲之孝乎。
不省
以兼輔德入對書筵
東宮左右公正色曰。
動容正顔色。
不宜如是
孟子所謂鴻鵠將至
思援弓繳而射之者近之矣。
所學幾何不至於罔而殆。
東宮動容
累遷司成,司僕正輔德執義兼弼善。
移拜輔德
乞暇還未幾。
執義被 召。
時。
正字柳公碩。
待敎睦公性善等䟽言珙之竄何罪。
 上命宥之
延平大怒曰。
有出而右碩者。
逆論
於是兩司合請寢釋珙之命。
及公至自鄕。
知舊迎謂之曰。
公若貳於時議。
禍立至。
旣詣臺辭曰。
當初
議者皆謂珙不出之。
譏察不息
亂萌不絶
珙旣出之外矣。
頃日之獄。
又出於譏察
防患之本。
不以遷珙明矣。
碩之戇。
實出於憂國
不以前後異辭爲嫌
而復守初見與其議者大乖矣。
自劾
時議色怒聲喧。
坐免
平公歎曰。
吾亦不知爲此老謀
今乃殊快人也。
丙寅
 仁獻王后薨。
延平謂 上當三年喪
持之甚力。
公以應敎議。
以爲 主上以支孫承大統
不可以小宗大宗
極論三年非禮
禮官乃以不杖期請。
 上雖勉從。
儀章節文
皆用王后禮。
與同僚又爭之。
略曰。
宗統之重。
天地之經。
隆殺之分。
大義截然
苟有
過其常分而爲所不當爲
爲非禮之禮。
得罪於 宗廟
取譏後世
 殿下以支孫承大統
惟知儉其親之爲未安而不自覺陷於非禮
惟其一蔽於私。
是以動違於禮。
銘旌用金篆。
成殯用欑宮
五日而殯。
六日而服。
王后禮也。
非其喪而用其禮。
於禮爲乖。
分爲僭。
亟命綾原君俌喪主
喪制踰制者。
一切停罷
時。
主喪杖期成服
只隔一日
又爭之曰。
臣等所爭者。
若過今日
不復望矣。
 殿下於 宣廟
循序內承之君自不同。
是謂入
私家出繼何異哉。
旣入而直承 宣廟
則是謂之大統
 殿下旣主 宗祧
又主私喪
豈不是二尊二斬哉古今天下
斷無此理矣。
三司交章
愚伏公在臺爭益力。
上怒甚。
悉遞諫院官。
以爲院主獻替不能封還 內批
遂成 君父過擧
害義理傷事體甚大。
遂駁罷該承旨
莫不偉之
延平出堂得罪取譏等句。
大罵於朝曰。
爲此說者皆可斬。
公以司諫自劾曰。
李貴旣倡邪說以誤 殿下不思引咎自省
欲摘抉人之告君痛切語。
激怒於 上。
豈不恠哉
朝廷事體至嚴
雖以孔子之聖。
便便惟謹
傳曰。
朝有動色之爭。
下有攻闘之害。
臺閣雖輕。
豈容使勳
亂罵
後世必將曰其害自臣始。
豈可苟容
副提學崔公鳴吉上箚。
以爲 主上旣承大統
則祭 大院君以士非禮
又謂 主上功與光武等而繼與孝宣同。
不當以 大院君爲庶爲支。
又謂雖庶子
聖則可以無所壓。
公又爭之曰。
鳴吉言雖多。
不過此三者而已
無所壓而言 殿下乃統於大宗
而 大院君別子小宗
所謂小之壓於祖大宗者。
其義自若也。
尊祖敬宗大義
大義所在
豈無所壓。
旣有所壓。
鳴吉所言。
非鑿之甚乎。
鳴吉身爲經幄長。
不思善閉邪。
反倡邪論
熒惑 聖聽。
異論不容正論幷立
請黜之。
不省
以諸勳貴折受柴牧。
占取奴婢
所在不堪
詣臺 啓曰。
牧之塲。
爲穽於小民
魚塩之利。
成市私門
至於賜復免稅者。
何等政體
郡邑之有奴婢
如一身之有手足
去其奴婢
自戕手足
何以運動
人君所以維持國家者。
八柄在己。
一失之則攘取之禍。
孰禁之哉。
臣恐勳貴恣睢之習。
至於魯卿之無厭矣。
時。
詔使將至。
有司策應費廣
請貸白金海營。
公進曰。
立國之體。
於守正
接待王人
禮義交際之而已。
上年胡璫之行。
當事者
不知爲國以正。
以致嗔恚爲懼。
所費白金
殆至十
公元1747年
萬。
目前雖或彌縫
後弊其可勝言。
今此詔使之來。
申命該曹。
策應從簡約。
海營貸銀。
母至再誤。
 上怒甚曰。
構出虛說
使遠近之人。
有憾於朝廷
仍 命覈其實以聞。
公又 啓曰。
愚民之有憾於朝廷
在於當初厚斂之日。
固無於今日臣等之言矣。
 殿下若欲民之無憾於朝廷
其本在於追該曹厚斂妄費而已
不思止憾之本。
切切焉以臣等惹出所無之憾爲懼。
示人不廣也。
初。
毛文龍
避亂渡江
入保我國椵島。
討賊復遼爲名。
 天朝嘉之
就封爵號
我國歲輸粮幣助其費。
旣久勢甚張。
虛張討賊克捷狀以聞。
中實叵測
 天朝始疑之。
及是聞詔使至。
欲我盛稱其功以掩跡
朝廷不能違撰頌詞如其旨。
公爭之曰。
詔使之來。
必欲悉邊情
乃頌罔功之人以欺 天朝耶。
世子接見詔使
公以輔德導前。
世子周旋中矩
詔使賀。
 上聞之曰。
春坊輔導力也。
御饌以賜。
公退而上萬言䟽。
輔導世子大本
學政作人才爲急務
其次曰。
將帥以備敵。
緩刑法以弭怨。
其次曰。
治道不可近效
反復懇款
不啻三致意焉。
 上嘉納。
丁卯春
淸人擧兵入。
連陷州郡
 上命世子出廵兩湖
收召四方
公聞
趣裝發。
道遇柳修巖袗
柳公曰。
公行非計
种師道入城。
朱子惜之。
葢入城不能爲力故耳。
爲公計。
莫若東南之義而激發之。
使人曉然討賊之爲大。
公然之。
勤王
衆推公主盟。
慨然忠義誓衆
聞者爭赴之。
居數日。
號召使檄公調糧。
公激以義。
富室出其
旬日
至數千斛
時。
世子全州
公馳往謁。
仍曰。
自古夷狄之患固有之。
而惟在在我爲可恃
今賊孤軍深入
一人出氣之者
平日國家之以穹爵厚祿待之安在
作人才明政刑
城池器械
是有備。
不能有備。
臨亂何望其有濟乎。
於是軍司請授公以調度使。
公旣受 命。
世子退見撫軍司諸公曰。
度此賊畏 天朝其後
勢必自退。
此後憂方大。
願各以自彊自立爲本。
勿以冦退爲幸則幸耳。
遂行
且檄列邑。
人皆感奮響應
旬月萬餘斛。
已而賊退。
以所募糧歸之官
四月
朝京師。
上嘉之。
特命超資授僉知中樞府事知製 敎。
公辭至三不許
又䟽曰。
敵之所以退者
非於我有信義之可維持
畢竟和之一字
不能縶其手足欺我無謀
覘我無備。
或假小故爲言
復肆大擧
則我之所以之者
將出於何策。
臣恐 殿下之憂從此益深也。
願 
公元1748年
殿下凜然常若敵之至日
 御便殿大臣問之曰。
敵退之後
無所事耶。
且以敵必其不來耶。
廟堂之策。
只有和事而已耶。
至於山川險夷有利不利
士卒勇㥘。
孰可用孰不可用。
何將能控扼某險。
何兵宜防戍某處。
不一一經畫於吾心。
無以少安幸而玩冦度日也。
拜工曹參議。
乞暇還。
戊辰
拜同副承旨
轉右副左副。
朝廷遣使虜中。
餽遺甚鉅。
公曰。
 聖明所以屈志就和者。
專爲保民
今若歲餽此數。
不戰而自弊。
其患一也。
虜性貪惏
需索無窮
今歲若干
明年若干
谿壑之慾。
何以塞之其患二也。
見我餽遺之過其分。
必謂我爲弱爲㥘。
發難從之。
無以應則執此爲言
必至動兵
其患三也。
豈可不愼於初。
以增其驕心哉。
不省
我民之被擄逃還者。
淸人喝令刷還。
朝廷欲依請。
公力言其不可曰。
不惟被驅而去者含痛次骨
其未還者。
亦將絶望南歸
益堅事賊之心。
其讐我必大而禍我必深矣。
敵之欺我無謀久矣
今若墮其計中。
後雖有甚於此。
亦將俯首聽命
無如何矣。
况奪吾懷中赤子
忍投之虎口乎。
 上嘉納。
又䟽請選將積粟
自强之本。
略曰。
欲求良將以需急用
一國之廣。
不應無人
請於內三廳及軍官
中極驍健者。
束爲一哨。
試其藝。
則必有一人之尤者矣。
得其人以爲百人之長。
合十哨長十人而試其藝。
則又必有一人之尤者矣。
得其人以爲千人之長。
合百哨長百人而試其藝。
則又必有一人之尤者矣。
得其人以爲萬人之長。
而要以有智慮合變拔出之。
則必有一人可以大將者。
誠能此等十數人
則其視膏粱子弟凡愚庸懦與夫富貴已極志氣已衰者。
得失豈不相萬哉。
 上下廟堂議。
不行
時。
告變相續
治獄甚嚴。
人皆重足立。
無敢爲 上言者。
公䟽曰。
 殿下至仁如天。
獄情可疑者。
無不一閱立釋之。
然自逆獄之起。
慮餘孼爲患
未成之童。
已放之人。
亦皆一一覈出。
投畀有北。
九族含悽
冤號徹天
若非法律應坐。
决不可創謬。
至於誣告
漢法所重。
無反坐之律。
善良受禍無窮矣。
 上雖嘉之
時議不悅
又因旱應旨陳䟽略曰。
夫婦之綱。
天地之經。
以婦諱夫之惡。
實情理之可哀者。
而愛英之死杖下
宜在可恕。
李繼先逆狀雖著而未服而定罪可乎。
至於逆胔之追刑
當遇灾省懼之日。
遽行斬尸慘刻之令。
此臣所未解也。
承宗反正初。
止其子聚兵
至寫所懷以聞之。
况其女之爲廢
公元1749年
死者
亦可嘉。
承宗旣與爾瞻諸孼相背而有扶護 母后功。
雖有貪濫之罪。
不足葢之耶。
庶人雖有罪而死。
自 聖朝寬大之政而言。
其後以祀之。
豈不合於聖人繼絶大義
李仁居以淸側爲名。
罪當斬萬段
一匹夫。
縳之有餘。
洪靌之功。
止於一資足矣
是何裂爵分茅
爲當世笑囮也。
大駭
庶人非所宜言。
毒矢以睨彈擊發 上終不聽。
己巳
拜工曹參議。
庚午
三陟府使。
將行
桐溪翁就別。
執手而語曰。
何不少遅而偕我。
非子與偕而誰偕。
願子之無疾其驅。
一年
儒化闡。
蔘徵簡漁戶謐。
民歌頌之。
投狀歸田里。
雖處𤱶畒。
惟以朝廷得失欣戚
壬申
拜禮曹參議。
不赴
䟽略曰。
兩司之論李貴
一國公議
不可違。
而 殿下於此不免私累有所抑揚
人主輕視臺閣
肆然自聖
以致莊士日遠
諂人日進
至於鹿馬易形而人不敢言矣。
六月
 王后薨。
 上聞公病。
調理就道
惶恐承 命而西。
歷訪愚伏翁。
病已深。
執手泣曰。
不復淸光矣。
國事尙可爲。
勉之
時。
 上體違和
術者詛呪爲祟。
有妖醫入 卧內
左右近侍
自以針火燒之投 玉體
瞋喝狀甚獰。
無敢言者
進言
公元1752年
曰。
朝廷之禮。
以嚴爲主
匹夫妄人作弄伎倆之地。
大臣敢言
臺閣不能爭者。
徒以君父已疾之爲大。
無害於曲循之也。
然旣知其妖誕則何可徒爲婦寺不念有害事理哉。
請行禮讓䟽曰。
朱子曰。
須是如雷在天。
方能克去非禮
臣於妖祟之說。
有所復焉。
鬼神之德。
聰明正直
使其有知殃禍必先行凶者矣。
况積否之餘。
天生 聖人
禮樂人倫宗主
寧復有陰邪之妖敢干於太陽淸明哉。
然心之爲物。
有所動則外邪或乘之。
大學曰。
心有所恐懼則不得其正。
有所憂患則不得其正。
臣竊不勝過慮也。
有識者歎曰。
朝廷眞儒臣也。
癸酉
乞暇還。
甲戌
 上旣追崇 大院君廟號 元宗
將議祔太廟
公上䟽言其非曰。
禮曰父爲士子諸侯
祭以諸侯
其尸服以士。
又曰。
子無爵父之道。
又曰。
諸侯之子爲公子。
不得先君
又曰。
卑孫不可祔祖。
又曰。
公子公孫之爲士爲大夫者。
不得祔於先君之廟。
又曰。
公子之子孫有封國君者。
世祖是人
不得祖公子。
求之於禮。
不可追崇如此
而今說者之必誤 殿下
陞祔 太廟者。
何禮
 殿下至情所蔽。
爲非禮之擧。
 大院君其安於非禮之享乎。
上以
公元1755年
有功之 聖祖
下以違擧國公論
則臣豈以在野不言
終使 聖明取譏後世哉。
又與金昇平書。
極言 祔廟非禮
末乃曰。
張璁桂萼以爲獻皇帝未爲天子
不當太廟立世室以享。
夫以迎合
猶爭其不可
豈以相公守禮之正不爭之乎。
昇平書上箚爭之。
遂被譴。
時。
掌令姜公鶴年言事切直
臺諫至請按律。
公以大司諫䟽言事補外及屛之塞上者。
亟賜放還
仍言姜鶴年之䟽。
言雖不中
終何損於 聖德哉。
臺閣之至請罪之者
臣所未喩也。
乙亥四月
副提學
一月
李基安者以廢朝餘孼被逮
辭連搢紳甚多
 上特命李埈鄭蘊崔晛勿問。
新除降。
趣裝發行
忠州疾作
上䟽略曰。
臣恐不得生謝 聖恩
促駕就道
朝暮馳不息
未及中道
病發僵卧
天地之恩。
無路更報。
溝壑之塡。
將恐不遠
北望 宸極
涕泗橫流
抑又有不可進者。
胡氏之言曰。
人君之患。
甚於講官不知學。
不知學則其君不得大道
流俗言易入。
義理之言難進
臣之不學之甚。
已試而無驗
况聞將擧非常大禮
 天斷旣銳。
不可回。
以臣不學
絲毫補 聖德也哉
遂還。
六月十七日
曳杖出步循花堦。
命整砌石
日晩
曰覺氣不平矣。
侍者灑掃堂室潔凈
瞑目端坐
已而正席卧。
申時終于正寢
壽七十六。
訃及。
無不咨嗟痛惜
明年正月
葬于所居五里大峴
移葬道莊山卯向之原。
夫人祔焉。
公嘗參原從勳。
朝廷推恩澤。
 贈爵吏曹參判。
天賦旣異。
充之學力
自見柳先生
已聞聖賢之學矣。
以其修於身者則嘗曰。
窮其理。
所以致其知。
反其躬。
所以其實
致知以敬
昏惑紛亂而爲罔焉。
踐實以敬
怠惰放肆而爲殆焉。
二者必敬以夾持
可以進乎學矣。
以故雖居閒處獨。
儼然見大賓
昧爽起輒盥洗
整衣冠而出。
先壠再拜已。
終日端坐
肩背竦直。
盛暑不見隤墮色。
讀書論孟庸學爲本。
旁及其餘。
無所不讀。
高明義理有得則思。
思則又求其無疑
中夜起而燭書之。
以其行於家。
則以父母
無形無聲
及年已耆。
哀哀父母之詩。
泫然曰。
侍側
家雖匱。
甘旨無闕。
今雖祿仕
誰爲孝。
奉祭誠必敬。
肅然愾然
祭已罔缺。
油然喜。
少或不如儀
終日不樂
嘗謂世俗之重於野而輕於廟。
非禮
因此全廢墓祭
人情不安
今倣文公
只就寒食十月上旬
祭於墓。
其餘俗節。
茶果而已
書問
愚伏翁。
亦然之。
遵而行。
月澗公二歲
以事父者事之。
嘗曰。
干戈飢疫之日。
無我無我身。
畫工之而文之。
名曰急難帖。
下逮閨庭之間。
雍雍有秩
斬斬有法
宗族
尤急孤寡者。
傾其有而不爲毫髮計。
及歿。
服朞者以十數
以其立於朝者。
平居恂恂然如不能言。
遇事
直以義裁斷
斬釘截鐵
凜乎有不可犯者。
衮職有闕。
朝政有失。
知無不言
言無不盡
丁寧懇惻
務在感激回聽
至事關國大義大議論。
歔欷感發
勇往直前
犯顔色觸雷霆
日章交飛
勳貴盛氣咆喝。
不少爲之沮。
其言雖或不見用於始而無不驗於後。
燭照數計
識者無不悅服
忌嫉甚衆。
傍伺射影
必欲中之。
賴 仁祖聖明待之眷。
始終靡替
齟齬當路
位不大顯
以此也。
大直方之氣。
貫百世而彌光
以此也。
尙論者何憾之有。
著述若干卷。
無非至理所寓。
充養旣久。
英華自發
是豈無所本哉。
能因枝葉而究其根柢
百世之下。
不可誣者存焉。
屬纊一月
作書戒子曰。
老人或一不諱
雖欲言不可得
所爲言也。
治喪定制
不可過於僭。
斂用舊衣。
不可以新製
柩衣不可
深一丈。
墳高四尺
木不
足亦可連板。
用槨亦依司馬說。
不用亦可。
油灰松脂
切不宜用
又曰。
殃慶乃善惡所積。
禮經壞而妖說作
以致陰陽山水家說。
法家不免焉。
可爲深戒
又曰。
一部家禮遵行無失可以爲曾,閔。
如歠粥過毁之不中者。
均爲不孝
宜念之。
又曰。
祭物稱家有無
翰音代牲爲恒式
然若有財可得。
亦何汝禁。
歿後久乃得之巾衍中云
公先娶善山文秀民女。
二男一女
大圭官縣監。
次元文科正郞
婿李馦。
後娶綾城具忠胤女。
曹參判鳳齡之孫也。
二男二女
文圭有志行早歿。
國子生貟。
二婿趙興遠,千之。
側室男曰山圭。
女李悌傳。
大圭在寬
婿李東野李濂
元圭男在發,病廢
李馦一男裕後。
文圭男在淸,在明
圭男在雅。
山圭男在始。
曾玄以下不盡錄。
嗚呼
公之下世
百有餘載。
狀德之文。
未有屬筆
此實斯文闕典
士林茹恨
五世孫縣監華國
不以謭劣
公子正郞公元圭所撰家狀一部
猥蒙見托
濟恭拜起盥手
按其狀以三復焉。
葢其立朝以來
刺論時政
指陳 君過。
無非天地間第一等義理
使海惟公言是用
不至顚覆厥德。
使中興以後
勳貴大臣
公言是用
樂之治必不在三代下矣。
此固高
公元1747年
山景行敬無窮
若其丁卯以來
唇焦口弊。
隱憂顯言
有若壃場之患。
凜凜匪朝伊夕者。
不勝李文靖眞聖人之歎矣。
當是時。
攀附諸臣。
富貴已極。
智慮茅塞
所謂燕雀相樂。
不知竈堗炎上
而公獨曰此後憂方大耳
蚤夜規畫
大經綸
非自彊大本
卽選將治兵之策。
朝廷之上。
其不笑其迂濶不適用者無幾人矣。
而公歿之明年丙子
南漢下城之辱。
千古難洗之耻矣。
噫。
公之逆料前知
有若神目高懸者。
此豈他哉。
直是居敬窮理
無所不燭。
無所不精故耳。
以公之平日言論事爲
方之三代後傑著稱之人。
惟漢之賈誼
唐之陸贄
宋之李綱眞德秀爲近之。
餘皆寂寥耳。
嗚呼盛哉
濟恭不揆僭猥。
惟以托名其下爲幸。
謹就狀中。
撮其事關天下國家者。
得以撰次
至若居家行誼可以世師範者。
亦多闕略
葢擧其大則其細雖不錄可也
世之秉筆君子
尙有以採擇焉。
 聖上八年甲辰。
輔國崇祿大夫行判中樞府原任兵曹判書判義禁府事知 經筵春秋館事弘文館提學文館提學 世孫左賓客 奎章閣提學蔡濟恭
謹狀
嶧陽文公行狀
公元1796年
南平之文。
麗朝平章事多省之裔也。
平章爲祖者。
奕世簪紱
有名公卿
簡策可按以徵也。
有承郁始仕 本朝
少監中府令。
少監生克貞爲僉正。
寔公五世六世也。
公諱景虎
字君變
嶧陽號也。
高祖諱仲輔國生員
曾祖諱振國。
祖諱翰參奉
考諱應洙。
晉州河氏。
 贈承旨千壽之女。
議政文孝公演之玄孫也。
以嘉靖丙辰八月十六日
生公嶺南之陜川冶爐里第。
七八歲。
已知讀書屬文
及長。
强爲公車業。
親在也。
乙酉
司馬
明年
父喪歠粥終三年
自是不復求進計。
 宣祖壬辰之難。
仗劒赴郭紅衣軍。
從叔應魯
再從弟景晉偕。
未幾
叔父歿於軍。
公忠憤益勵。
至賊平乃還。
先是
守愚崔公己丑獄。
非其罪也。
國人冤之。
怵奸燄噤。
不敢一言
毅然具䟽
指摘無所忌。
不得不止
 宣廟嘉其直。
由是林益倚重焉。
壬寅
遺逸薦。
十年之間。
連除松羅省峴黃山金泉督郵
公或赴或不赴
惟義是適也。
初。
賊臣鄭仁弘厚竊儒者名。
居同郡。
公與相溪鄭先生蘊師事焉。
及光海襲位
奸臣爾瞻是崇。
殺戮同氣
桐翁抗疏有曰。
請借尙方劒
又曰。
假手麤悍武夫
指鄭沆炒殺永昌而實光海陰使之也。
公元1795年
海大怒。
詔獄以鞫。
當是時。
廷議皆曰。
鄭蘊逆。
者亦逆也。
公憤慨貽書獄中曰。
始聞公之事。
令人罔措
事機遅延
必蒙天鑑
惟此禱祝而已
及桐翁編配耽羅絶海。
屢以書相問
後又贈詩曰。
不容寧有愧。
言忠遭禍榮華
桐翁亦鳴謝不已
時。
所主張者。
爾瞻也。
爾瞻之所憑恃者。
仁弘也。
公嘗言于仁弘曰。
相公何不爾瞻也。
仁弘從姪潔。
從甥韓會等。
倡泮儒。
䟽請殺桐翁。
公又言于仁弘曰。
潔,相公至親
人之議此疏者。
以爲於何地耶。
遂與諸同志發文
一鄕聲其罪錮。
不許赴擧
潔等恚甚。
肆言羣小曰。
吾輩䟽。
先生之意。
文某吾輩
吾輩
所以先生也。
於是爾瞻
諫長李惶發啓曰。
文景虎敢倡攻師之
不可一日置官列。
請削名仕版靑衿錄。
其曰師曰先生云者
仁弘也。
乙卯
太學生閔潔等䟽曰。
使一國之人不知君臣大義者。
鄭蘊爲之首也。
李溟吳長表裏相應
大進宋興周
前後營救
蘊之逆。
或謂忠臣
或謂讜論
至比於伯夷,禹倬。
未知殿下於何如主耶。
文景虎,李大期甘心背師。
附會邪論
願治其無君父黨賊蘊之罪。
以嚴春秋討逆之法焉。
趙德謙者繼以䟽
公元1797年
曰。
殿下不誅
興周所以起也。
不誅興周
大進等之所以繼也。
文景虎惑於大進之說。
通文隣邑。
願亟斬頭。
竿之街巷
次誅興周
以示黨逆之罪。
治大景虎遺君背師之罪。
以定國是焉。
時。
主凶者。
必以桐溪爲逆魁。
桐溪者。
又必以公爲黨逆
凶䟽騈集
禍機不知所届
莫不爲公吊之。
公處之如也。
子弟欲爲之分䟽
公輒止之曰。
分䟽君子所爲
有罪無罪
公議在。
丁巳廢 母議作。
憂憤忼慨
仁弘書曰。
以子廢母。
有如道理乎。
古人繼志述事
帝王莫大之孝。
往時子㼁之死
已非先王之志。
况此 國母之事乎。
伏望嚴斷以啓。
雖大違上意。
不妨於辭遞也。
及問議自京來。
又以書勉之曰。
檢詳宿弊隣而持有旨云。
大論自上有問
相公不得不對。
相公國家輕重之身。
當此莫重之事。
若差毫末
萬世公論所係。
爲之悶慮焉。
昔。
韓魏公英宗曹太后兩宮構間之時。
獨見帝。
帝曰。
太后待我少恩
曰。
自古聖帝明王
不爲少矣。
獨稱舜爲大孝者。
豈其餘盡不孝哉。
父母慈而子孝。
常事
不足道也。
父母不慈而子不失孝。
此爲可稱。
但恐陛下事之未至耳。
帝卽感悟
今日事言之。
公元1799年
雖曰不慈之已著。
不啻所遭之變。
然設以舜處之。
應亦有自盡之道矣。
嗚呼
公之開陳大義
丁寧䂓警
至再至三不知止焉者。
葢以盡吾之道而已
公如彼何哉
己未七月十八日
終于寢。
壽六十四。
葬于郡北山坐壬之原。
遺命也。
公歿之明年
李雪壑大期。
旁近章甫
立祠享公。
掌令蔡謙吉
爾瞻徒也。
䟽斥之曰。
大期嘗以魑魅鬼蜮
比鄭潔等。
文景虎不明義理
以潔之請殺鄭蘊
目之以凶䟽
大期未死文景虎也。
而今乃欲掩景虎之罪。
欲立祠而祭之。
比之於古之鄕先生
其恣行己志。
吁亦甚矣。
鄭潔以司書
乃敢踵謙吉而䟽曰。
文景虎大期
一則孤直
一則遺直
而謂臣等妄陳凶䟽
以至通文停擧。
其時
三司儒相誅討
今者。
大期托以伸救景虎
欲售救己之計。
大期景虎
厥罪惟均
於是
兩司發李公啓
竟配海西白翎島。
立祠之議。
遂寢焉。
嗚呼
公之大節
昭在耳目
其細者雖略之可也
然國之本在家
家之本在身
若只其著於國者而不及修之身而推諸家者。
則亦豈所以體用本末之義也哉
雅性不喜紛華
恬靜澹泊
屛棄擧業
就嶧山陽縳數間茅亭
制甚簡也。
亭而樹之桐。
樹之綠竹蒼松
每日平明
必出就焉。
使婦人小子近前
潛心經傳
對越聖賢
常曰敬義乃脩身大本也。
左壁誠意謹獨之訣。
右壁書敬義夾持之要。
自省焉。
至孝
以不終養嚴君爲至痛。
母夫人爲職之恭。
不專左右就養而已
一事之微。
或有不能順適意者
方其屬疾也。
母年八十餘矣。
貽憂傷。
氣力漸微
强起凝坐
示之以有若間者然。
屬纊之夕。
猶書諺字以慰母心。
莫不感其孝而悲其事焉。
敎子弟常曰。
凡事矯情飾僞
務以悅人
則心馳於外而鮮爲仁矣。
又曰。
不善之心。
始於小而至於大。
若戒之於小。
不至於大矣
又曰。
處事行己
體認南冥所云敬義之實。
然後乃爲求仁之方。
後生年少
必隨其才禀而敎迪之。
或有不善人至。
之而已。
正色不言
子弟問其故則曰。
邪人不可近。
不可拒也。
公以麗澤則每與寒岡鄭先生遊。
薰襲至敎
得御之喜。
發篇章。
衛道則刱立龍巖藍溪兩書院。
又以松溪申公並享。
禮林本院皆公倡之也。
慕賢尙德
用力斯文如此
姜司諫抄略遺集
書卷末曰
公之處心行己
有如曒日
不特爲吾郡之宗匠而已
君子人歟。
公元1740年
君子人也。
以爲知言
著詩
失於火。
有若干編藏於家。
惜哉。
星山李氏
中郞將傅之女也。
舅姑以誠
君子以禮甚得婦道
後公二十年歿。
壽八十。
葬于公墓之下。
公無子。
景晉子必陽子之
賢而夭。
桐翁文以祭之曰。
溫恭端雅
克肖厥德。
如何鳳兒
未飛摧翎。
其爲先生長者愛惜如此
必陽娶佔畢金先生玄孫聲律之女。
二男二女
長漢經 贈掌樂院正。
次漢章同知樞府事。
二婿。
坡平尹深,延安李德基
公之七世孫再博千里重繭
濟恭以狀德之
濟恭盥手家狀
拜以言曰。
嗚呼
以子廢母。
天下萬古之變也。
人之生丁其時歎息痛恨
秉彝
不必爲異也。
若公。
少而師仁弘者也。
師之所在
道之所存
宜若仁弘所爲
認之以道之當然
而及仁弘爛漫同歸奸賊之黨。
至以廢母不以爲不可
斷然不復以師席視之
面諭書曉。
或冀其迷塗回轍。
不特莫之省悟
爲其徒者乃反羣起而螫之。
勘以背師。
白簡相繼
其所以困公於一時者。
適足成就萬世特立之節也。
可謂卓異也已
桐溪先生撰雪壑墓碑曰。
庚申公欲文公某之冤。
通文一道
含沙者所射。
流于海西
其銘又曰。
急友之難。
不但
歎。
何其勁也。
後之尙論者因雪壑之蹟。
可以知公之節。
可以因是而知桐翁之並世同心者惟公一人而已
濟恭何敢贅爲。
重違孝孫之請。
次其事行始終
以俟秉筆君子採擇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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