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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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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七
 书
  
大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七 第 337H 页
答柳叔亨(通源),叔文(道源),叔远(长源○壬辰)
十载愿言。二宵联话。归来耿想。宿昔而未敢忘也。前后书问。仰感不遗。辄缘乖便。未有以奉复。自讼不敏而已。即拜令胤。兼奉辱问。谨审旱阳。兄履胜相。叔季二兄。次第患痾。承于向安之后。犹为之惊虑也。象靖一味颓愦。重以应酬烦扰。内凋外讧。无善状可以自慰。乃佥兄不惜牙颊。外加引重。已非爱人之德。今又以二难枉驾。令人愧窘。欲遁逃而不得也。既来无可拒之说。相携入高山。作数日计活。其见解步趋。已袖然有成。顾老废空洞。何足以备相长之益。三胤以阃忧先归。甚怅恨也。一番联枉之约。固所跂伫。但天气向热。愆候新复。不瑕有劳损。惟在审量于未动之前。不敢以承拜之乐而望其夙驾也。知事先生。木川令公。一时捐背。乡邦空矣。奈何奈何。礼疑书示之教。窃有投质之愿而滚汨未暇。当早晚遂意耳。谷兰道兄。昨得数日之稳。得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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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言妙旨。但其羸惫甚。令人可闷。未知返后起定何如耳。
答柳叔亨(丁酉)
顷者得与好朋友游好泉石。不能款听好议论。只供一场好则剧。归来悔懊。月十日未已也。麦秋搬动之举。预切怅惘。无由驰别。俟九秋时节。或可以竹杖芒鞋。共寻周房青鹤否。惟祝体度万相。
答柳叔文叔远(己丑)
积岁暌违。怀想风仪与夫瓢岩泉石之胜。有时发于梦寐。杜门汨没。不能效古人思起命驾之义。时因便风。询扣动静。以自慰而已。忽得长笺。落自无何。把玩惊喜。仍审寒序。棣床湛乐。燕超佳相。象靖七尺仅存而神精已内凋。旧茫新昧。兀然为村里庸人。回顾宿志。未有万分一可酬。每中夜无睡。抚躬自悼而已。雨谷无恙时。有讲讨振拔之益。而九京已不可作矣。侧闻高明联床对讨。互相博约。其必有所得者矣。其必有自乐而可以及人者矣。亟欲致身其间盘礴。月十日。与闻奇伟精奥之论。而此事未易谐。乃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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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远辱音问。长劄短幅。意寄深远。顾此衰颓朽浅之身。何足以备江湖之匹雁而辱贤者之留意至此勤也。既而。细审两书之旨。无一言之及于警诲。而游辞费说。虚为引重。如所谓道体门下主盟拂牌之云。皆盛德之所辞让而不敢居者而强以被诸无状之一凡夫。无论一己之资人笑囮。或有以议贤者语默之节则亦岂小故哉。自玆以往。扫去此等。更攻互磨。左右提挈。使桑榆晚景。获有尺寸之进。则区区亦将忘其驽劣而自列于他山之石矣。窃详来诲数纸。见理精密。命辞详悉。仰认沈潜探索之功。然或恐上达之意多而下学之工有未足。考校勘覈之功胜而玩养履践之力有未至也。盖道体虽极高远而实本于彝伦。工夫虽极广大而不外乎日用。此行远升高所以必自乎迩卑。而不有以先成乎其小。亦何以遽造夫其大哉。孔门诸子极天下之英材而师弟之所授纳者。不过孝弟忠信之训。克复敬恕之说。至性与天道则罕言之而有不得而闻者。今且当以大学语孟为先。虚心游意。反复浸灌。使其意味浃洽。路脉平实。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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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进步。脚踏实地。及其积累纯熟之久。则理与心一。习与身安。所谓深造自得居安资深之妙。当不离于此而得之。向所谓性与天道者。洋洋流行于日用周旋之间。取之左右而逢其原矣。此未可以易言。然其入门路头。不可不先审而预定。故敢诵言及此。未知意下以为如何。九思文字。闻收辑已有头绪。可以不朽斯翁矣。情义所在。窃欲一观而远不可易以得。传闻已登高案。幸大家评量。期于精约。可以传之久远。自是朋友之责耳。王伯书。未曾接得。然大槩当如来谕矣。礼疑。略贡臆见。幸更加驳示如何。近思疑义。何敢妄有评议。头项甚夥。留俟从容讨究。以取斤正。然恐来谕盖多得之。区区之见。无足以居意外耳。适患牙风。拥颊自将。不能各幅修敬。深觉简率。幸赐谅恕。
  别纸
金士休迁厝疑节。亦尝与闻委折。而蒙陋寡闻。只以臆见。草草应酬。窃闻高明所论。有所据依。恨不得一观以开迷滞之胸。玆承委示。益感问寡之盛意也。今葬礼已讫。不必更有烦言。而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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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相讲质。以究一定之论。不害为穷理之一端。幸高明之终教也。来谕。引近世礼家逮事五代祖持服承重之说以为證案。而区区不能无疑于此。盖礼小宗有四。而极于继高祖。五代以上。则亲尽于上而宗易于下矣。高祖有传重之义。故其孙有承重之服。五代以上亲尽而服竭。主祧而宗毁。初无传重之义。又何重之可承乎。没而当祧主毁宗。则其可以逮事。而遽有传重服斩之义乎。礼曰。嫡孙父卒为祖及曾高祖承重者服三年。语类云。自四世以上凡逮事。皆当为齐衰三月。(来谕所引。与此略有异同。意虽相似而语脉间便别。幸考之。)礼家又论高祖以上远祖。皆齐衰三月。假令有彭祖之寿无名之祖存。不可以无服云云。夫承重之服。只及于高祖。而五代以上。皆以三月为断。盖世数有限。服制有穷。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而亲毕。既无立宗传重之义。而强以名之曰承重。则是便有五世之宗矣。诸侯虽祭五代而并数太祖。其实只祭四代。大夫有事于庙则干祫及其高祖。今曰承重五世。则是诸侯大夫之所不敢而匹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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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僭为之乎。五世既然。则六代七代以至无名之祖。若无中间持服之人。亦当为承重三年之制乎。夫五世以上。有承重服斩之义。则是丧礼之大节。服术之最重。古今礼家何故都无一言。而只泛论逮事三月之制。今乃立宗法于代尽之馀。持重服于泽斩之后。未知其于守经信古之义为如何。而毋或近于以礼许人之汰乎。来谕曰。既卒丧而迁于最长之房。未知祠版当题以五代祖而自称以五代孙奉祀乎。幸而有最长则善矣。如无房可迁。则当旋埋之乎。抑终身仍奉乎。未逮事则当祧主。而逮事则承重持衰。果合于礼意乎。来谕迁厝之礼。当以丧礼处之。宗子虽代尽而为之服缌主丧。夫所谓处以丧礼者。指哭泣敛窆馈奠等事而言。非谓主丧必以代尽之宗子也。代尽而宗子之名犹在。则不必祧于最长。虽已祧于最长而遇迁窆之节。则亦必以宗子服缌而主丧。然后方得重宗之义乎。士休家尚未祧迁。自是因仍迁就。拘于事势耳。葬日稍远。卜日行祫而祧迁于长房。则都无所碍。日期甚窄。不可回旋。则告庙哭庙之节。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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祧之前。不得不以宗子之名。而庙与墓稍别。且依亲尽之墓诸位迭掌之文。以最长素服主事。既葬之后。剋日祧迁。则犹足以补前日迁就之失。今以迁就之失为固然。而就上起义。仍主墓事。则不几于朱先生所讥失其大体而随宜区处者乎。(见节要答李守约书。)退陶先生所谓别室迁主宗子主之。盖谓长房未及迁奉。姑安于宗子之别室。故不得不暂主其祀。以待其迁奉耳。非以别室主祀为常行可久之道也。今乃因家庙不得已之变礼而推之于墓所。移承服未的之旁證而引之于迁窆。曰分际甚严。曰宗子当服缌。然则设有迁六七世以上之墓。其主必以宗子而其服必以缌制然后为可乎。(若迁大宗之墓。则恐当用此说耳。)仲氏所论宗子代已尽而服缌似过隆。只得吊服加麻。此说稍契鄙意。但谓迁葬于未祧之前。故可以宗子主之。是则宗子之主葬与否。在祧迁之行不行而初无一定不易之义也。如何。向对濯以。亦如来说。东坡表叔。亦有书来炒。是必鄙见底滞。不足以窥诸说之微蕴。幸望不厌反复。预为后日遇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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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准备。亦一事也。答芋洞李丧人问目。考据明白。意义精审。仰认用工之深。自此人家遇疑文变节。不患于无所就质也。区区亦尝与闻此事。略有往复而不能如是之详且尽也。但前一日。既以遭丧代摄之意。具由告殡。则行祀之际。不必一事再告。直以己名用本祝。未知如何。
答柳叔文(庚寅)
杜门孤陋。忽此新年。一纸惠书。又奚翅百朋之锡邪。仍审体履履端增庆。区区慰幸。向来一书。信笔胡说。何足以概盛意。而乃蒙假借辞色。还自愧悔耳。象靖素不习于礼。寻常仪节。犹无以自达。况可以骤语变哉。偶因迁礼一节。率尔供臆。亦自附于有疑相讲之义。非有一定之见可以藉手而自说者。即蒙反复开示。转加详密。正所望于直谅多闻之益也。来谕上一截。固与鄙意同而不免下截之异者。盖以久稽祧迁。不免祭五之僭。今不理会此著而就上起义。轻破诸位迭掌之文。恐或涉于以礼许人之汰。故略有云云。然事势既如此。则不能无随时通变之义。来谕告庙改葬。自是一项。不可有二主者。亦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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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但叔远之意。虽已行祧迁而不许最长之主事。寡陋之见。终未晓悟。与渠书略贡所疑。今不能缕缕也。心丧除服。今俗例于祥祭之日而区区每有疑焉。大抵出继子。嫌于二本。父在母丧。嫌于二尊。不得不降屈其服。而圣人许心制之丧。以伸孝子之情。夫亲丧之二十七月。自郑氏以来。未之或改也。既许其伸。则引而至于禫月。无所于嫌。而符于从厚之义。亦何为而不可哉。黪冠缁带。特以表心丧之貌。今在家兄弟。方白笠布带以居禫制。而出继者遽以吉冠吉服自居。则乌在其为申丧之义也。且不敢与在家者无别而黪白迥异。(此以五礼仪言之。虽从古制同一黪服。而彼为禫制。此为心制。其义自别。)则压降之义。隐然流行而无所嫌矣。礼虽先王未之有。而后来君子多有从厚之论。如被发。本出蛮俗。而其意近厚则取之。间月而禫。朱子以为未是。而亦以从厚而不改。况此心丧之终禫。无害于礼而实惬于情。则所谓犹加一日贤乎已者。古今礼说。虽无心丧终禫之文。而亦无祥日必除之文。等是无文可据。无宁从厚之为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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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今之居心丧者。虽已从吉而终。禫月犹不敢自处以平人。是其心犹有所不安也。心既不安则表心而存其服。亦何所妨哉。间尝质诸一二先辈及得慎独之说。然后方信不疑。顷年持服之日。休文弟依以行之。遂成一家之礼。未知不得罪于秉礼之君子乎。但慎独吉祭除之之论。终有所碍。尽有如来谕所疑兄弟已即吉而仍服缁制者。且今人往往不能即行吉祭。则是过时而犹不除也。鄙意兄弟有行禫者。则同时而从吉。惟父在母丧。未知当除于何日。然沙溪说承重孙遭私丧不禫。诸叔父以当禫日除之云云。夫卜禫先近日。则上旬之或丁或亥为当禫之日乎。父在母丧。虽无吉祭告迁之节。而四时之正祭。固当仿此而行。眉叟所谓二十七月以吉行祭。亦恐为此。但既不用吉祭除制之说。则不须烦延及此耳。虽然。此但据鄙意。以取正于高明。如贵门所处。自有遗旨。且有东坡雨谷诸先辈议论。惟在商量行之如何耳。菊兰患报。不觉惊虑。然岂弟神扶。即当勿药矣。
答柳叔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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顷书自觉率易。惧无足以留盛意。乃蒙还惠手毕。教告谆悉。捧读数四。益知高明析理之精。用工之深也。仍悉棣履均庆。慰意不浅。象靖碌碌无状。又添一齿。便是六十岁人。空吃世间人饭。无万分一可以慰夙心者。只抚躬自悼而已。向来礼疑。只供一时谈辩。非有平日讲讨之素。自知愧笑。然不有狂瞽之言。又何以来精妙广博之论乎。大抵高明之于礼。殆古所谓专门名家者。其考据该悉。义理深到。非卒然立说所可破。而愚蒙抵滞。往往有看未到处。不再三叩问。无以窥其微奥。不惮烦复。复有缴纷。幸高明。终不遐弃。使得为听说之初平。其何幸如之。来谕以丧礼,祭礼。为两项事。引据甚详。然愚意却恐未然。程子曰。高祖有服不可不祭。虽七庙五庙。亦止于高祖。虽三庙一庙以至祭寝。亦必及于高祖。但有疏数之不同耳。朱子亦曰。礼家言大夫有事省于其君。干祫及其高祖。此可为立三庙而祭及高祖之验。盖古者庙制甚严。代各异宫。故大夫士以下。拘于法制。不能准立四庙。而其祭之也则必及于高祖。故有传重之义。而其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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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为承重之服。是丧礼祭礼通为一义而未尝分为两项事也。若以不立庙而便谓宗毁。则大夫无继高之宗而士无继曾之宗矣。礼家论小宗皆以大夫士言。则不以庙数之多寡而增减其宗法也较然矣。若五世则诸侯之所不敢祭。而礼家只许齐衰三月之制。故愚顷有此说。然来谕所谓中间一世断而不续。递迁之节。合享之际。有未安之事者。实鄙见之所思量未到者。反复究索。终未有会通处。所论当服重立主。既卒丧。合食宗庙而后或迁或埋者。用意宛转。尽有条理。所谓礼穷则变不可尽以常礼处者。然窃怪古今礼家既立逮事之服。至有十世祖在堂无名之祖之说而未有一言及承重之服者。后生末学轻易骤语于变。恐有害于守经信古之义。且俟异日或得古据。或自家眼目渐高。然后徐议之未晚也。未知此意如何。代尽迁窆之节。仲氏以为神主未祧之前。不可庙墓异主。姑以宗子主之。而来谕虽既祧之后。亦当主以宗子。此即程子计会宗子之意。其义甚严。然恐稽之于古而有不合者。盖宗子虽已代尽。实先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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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正嫡而尝奉承宗庙者。不可以宗毁而视之如泛常诸族。盖其尊祖敬宗之馀义。如最长之不称孝。亦其一端也。然其代尽之祭。则不得不移奉于最长。酌献祝号。皆使主之。不敢以计会宗子之故使之主事。则义之所在。礼有时而变。不可以执一论也。若曰窆礼与墓祭有异。则又有说焉。家礼大宗之祖亲尽则藏主于墓所而宗子主之。岁率宗人一祭之。第二祖以下及小宗之祖亲尽。则埋主于墓所而诸位迭掌。率其子孙。亦岁一祭之云云。夫大宗之第二祖以下及小宗亲尽之墓。非无宗子之可计会。而犹必使诸位迭掌以祭。则是庙与墓。俱属之诸位矣。或遇迁窆之节。又使宗子主之。既窆而又还之诸位。则不惟举废之无常。祭与葬初无异义。而其主之也。或宗或支。亦何所据也。且庙祭既属之长房。则其告庙哭庙。亦当以长房主之。而窆葬之节。独主以宗子。则毕竟有二主之嫌。与今日之事。异序而同归矣。高明于今日之事。坚执二主之嫌。而于此又却不计。得无自相矛盾之失乎。鄙说既不可用。则宁从仲氏之说。犹为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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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事情。高明所执。终未得其所安。必是滞泥之见。不足以窥精奥之义。幸乞更加勘破。用开迷惑。如何如何。近思劄疑。精微缜密。十已得其八九。区区无容评议。第辱询之意。不敢终负。谨就其中。略有一二所贡。亦望更加批回也。盛录。切欲留置以资览观。而或虑无副本。玆用投还。若更许惠寄。亦足以替面讨也。
  别纸(论郑守梦近思录释疑)
 太极图说太极动而生阳注。用起天地先。体立天地后。释疑。用与体皆指阴阳言。 按。此用字。恐是妙用之用。即指太极而言也。若以为用与体皆指阴阳而言。则其于叶注太极流行之妙。二气对待之文有不合。如何。
窃意邵子本意。当如释疑。叶氏引之则固指太极而言。然终觉有未安。朱子本解。以命之流行不已。分之一定不易。对待立说。就动静阴阳上。以太极为主而言。然叶氏以太极流行之妙。二气对待之体。相对为言。是理为用而气为体也。朱子尝以太极为体。阴阳为用。而旋自谓其言有病。况理为用而气为体乎。来说以用为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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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用。然与不易之体相对。则毕竟是体用之用耳。如何。
 立天之道。注。太极之体。太极之用。释疑。朱子曰。于其中各有体用。叶氏以阴阳刚柔仁义。为太极之体。以死生为太极之用。未稳。 按。朱子之训。是就阴阳刚柔仁义而分体用者也。叶氏之说。是就太极而分体用者也。其说虽殊而各有发明。恐不必證此而非彼也。或云不可以阴阳刚柔为太极之体。然此恐不然。朱子曰。阴阳五行为太极之体。程子曰。其体则谓之易。叶氏说。疑有所本也。
当从朱子。然叶氏说。亦有意义。盖义理无穷。参互错综。其义方备耳。朱子以阴阳刚柔分体用。亦就气上指其理而言。故曰其实一太极也。非专就阴阳刚柔说也。来谕辨或说之不然则是。而其为说则恐有商量。盖阴阳刚柔。即分之所以一定。对原始反终流行之妙。则亦不害其为体。若程朱所说体字。皆以体质之体而言。非体用之体也。
 朱子曰。仁存诸心。性之所以为体也。义制夫
大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七 第 344L 页
事。性之所以为用也。释疑性之所以为用之性。疑情字。 窃谓性字为是。
孟子首章太极图说小注。并引此说而皆作性字。不必有疑。然仁义固具于性而其发为情。故朱子曰。以性言之则皆体也。以情言之则皆用也。李先生答艮斋书。论仁义中正而亦曰此兼性情言。今以制事之义对夫存心之仁。则其界分属乎情矣。如羞恶固是情而亦可谓之义。则释义亦无大害。但不必改性字耳。
 乾天也章注。朱子曰。妙用言其理。释疑。妙用言其功用之妙处。今曰妙用言其理。若以妙用为太极者然。可疑。 窃谓妙用谓之神之神。与鬼神之神。微不同。鬼神之神。是往来屈伸之神也。妙用之神。是大传所谓妙万物不测之神而为鬼神之主宰者也。合而言之。则非鬼神之外别有妙用之神。而析而言之。则其精者为理而粗者为气。又自分明。西铭注亦曰神底是理。此实朱子之定论也。
朱子曰。某就形而下说神滚在气里说。然又是气之精妙处云云。盖以其运用无迹。变化莫测。
大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七 第 345H 页
故对功用之粗者而谓之理。然毕竟是形而下。张子所谓良能。朱子所谓灵是也。释疑所谓言其功用之妙处者。亦自不妨。只此便是理。非便以为太极也。来谕引西铭注神底是理。以破释疑则恐又未然。神字。往往就理上说。如通书论神处亦多此意。然其正训则当以气之精妙为言。大传妙万物不测之神。亦非专以理言。来谕合而言之。非鬼神之外。别有妙用之神。此言甚好。还可谓非鬼神之外别有理乎。析而言之。其精者为理而粗者为气。此理字亦对粗而言。非直谓太极之理。此梁文叔气愈精而理存焉之说。所以见非于朱子也。
 人性本善章注。合理与气而成气质。释疑。合理与气。此言未稳。言气则理在其中。 窃谓人物既生之后则固可谓理在气中。若其真精妙合人物未形之时。亦可谓之理在气中邪。但叶注以昏明强弱。承成气质之下。不可晓。盖昏明强弱。专出于气。非因合理气而然也。
理与气合而成气质。此言自是无病。理不外气。
大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七 第 345L 页
言气则理固在其中。然理为主而气为资。其可舍理而独言气乎。但来谕以为人物未形之时。不可谓理在气中则恐未安。夫理是藏头物事。乘气而为动静。故未论人物未形与已生。理之在气中则一而已。但有流行定体之异耳。所论叶注。亦恐未然。盖言气质之成则当言合理与气。气质成则随其清浊粹驳而有昏明强弱之异。其语势自是相因。非谓昏明强弱之由于合理气也。亦不可以昏明强弱之出于气而外理而言成气质也。如何。
 
忠信进德章注。变易之用谓之神。释疑。只下用字。似泛带妙字之义。可也。 朱子曰。妙用言其理也。功用言其气也。又曰。其体则谓之易。其功用则谓之鬼神。据此则是可以功用言而不可以妙用言也。
鬼神与神字。相对说则分精粗。专言则可通用。朱子此引功用。谓之鬼神。即专言者而和妙用在其中。释疑之专以妙用言。恐倚于一偏。而来谕之欲专以功用言。亦未得为该遍也。如何。
 二卷题注。释疑首卷。论道体非尊德性也。叶
大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七 第 346H 页
氏以尊德性言之。未安。 按。首卷极言心性之德。谓之尊德性。似无不可。况中庸章句曰。尊德性。所以存心而极乎道体之大也。德性道体。恐不可异看也。
详叶氏之意。先言总论为学之要。而继引尊德性道问学。言为学工夫有此两段。上篇既明道体而知所指归。则于此可以著尊之道之之工。盖但曰明曰知。则非尊之之谓。此篇如好学论,定性书,西铭。涵养致知。尊德性道问学。皆并言之。不可专谓道问学一边也。如何。(尊德性极乎道体之大。而道问学尽乎道体之小。上篇以明道体之大小。而此篇言其极而尽之之工。恐不必以二段分属于两篇也。)
 精义入神章注。化者著万物而有迹。释疑。语意似陡。如曰变万物而有渐。如何。 按。西铭注。化底是气。有迹可见。叶注。恐有所本。且变与化不同。变属阳化属阴。今以阳变释阴化。似未安。
叶注自是无病。不必疑。然来谕引阳变阴化。恐未然。对言变化则有阴阳之分。单言化则包变
大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七 第 346L 页
在其中。如穷神知化。如造化之迹。岂专指阴化而言邪。读书切忌太泥。来谕往往有此病。未可检改否。
 伊川曰。致知在所养章注。心境清。释疑曰。语意近禅。 按。横渠亦有心清时少之说。若斥以近禅则过矣。
孟子操则存注。学者当无时而不用其力。使神清气定。常如平朝之时云云。又记言清明在躬。志气如神。朱子屡引以言圣人之心。盖心境清明。万理森然。与释氏之空寂迥别。即朱子所谓其唤醒此心则同而其为道则异者。何语意之为病乎。
 仲尼元气章注。颜子与圣人合德。释疑。恐无差等。 按。论语集注。以伯玉出处为合于圣人之道。则以颜子谓与圣人合德。恐无不可。且合字。便见颜子与圣人异。
颜子于圣人体段已具。观此自然之和气不言而化处。便见与圣人合。但比元气无不包。气象微有小大之差耳。来谕不必引伯玉为證。此只言其不背于圣人之道也。又不必言合字便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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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圣人异。如言阴阳合德与天地合其德。亦岂有浅深高下之意乎。大抵看文字。须就本文。究玩义理。沈潜久熟。自见有意味。有形容不到处。如此比校引證。虽说得通。终觉意味浅淡。无实得处。久远却恐不济事耳。
大抵来谕。考据详密。思索深透。可见其用功之久造理之精。如象靖读书卤莽。不能会疑。今因所谕而得前日之未知者甚多。岂复更有气力可以点检其疵病邪。然反复究玩之馀。有一二信未及处。不欲蓄疑护短。自阻于问寡之下。其馀诸条。只见其精确而未有可摘。不能备礼生说以供一时谈辩之资也。但恐比较磨勘之工胜而或少沈浸玩熟之味。且诸家议论。不胜烦蔓。顾不可一一爬梳。先就论孟大学中庸近思节要等书。反复咀咬。浃洽而有得焉。则意味深远。眼目高明。诸家得失。自不能逃吾之鉴矣。朋友交际。贵相偲切。故不量己之不足而窃有献焉。未知明者以为如何。
答柳叔文叔远
梅雨支离。令人意败。忽得联札远坠。不觉心开
大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七 第 347L 页
目明。谨审际玆运气。棣履动静珍卫。且有观书玩理之乐。区区慰沃。奚啻执热者之濯清风邪。象靖目渐昏耳渐聩。心渐无馀力。有时抚躬自悼而已。礼疑往复。自家初无据依。只从颔颊拾来。以资一时竞辩。追思可笑。承此反复引喻。义理益深。辞旨益明。区区琐说。如雪见晛耳。谨当缄口囚舌。以俟他日或有尺寸之窥。然后复求就正。庶有合一之路也。京中一士人所处。果是朝廷处断。则未论是非得失。便是 时王之制。只有遵而行之而已。自此无许多论辩矣。近思首条所疑。向者只据臆见。未及深考。邵诗本意。必有谬误。从当更考耳。诸条的确之示。全未全未。胡不逐节攻辨而遽加相外乃尔。盛录。欲留置以资观览。乃蒙靳许。深悔当时不能遂留也。盖其中极有精义妙论。以说多。未能誊置。早晚复蒙投惠。亦与人为善之一端也。九思文字。顷被其孤强嘱。不免僭加标点。以俟诸长老眼目。未知已登览否。文章议论。浩博精切。不可轻易删去。但务精不务多。以副本家之意。如有去就失当处。逐一点抹。毋以已经鄙迹而有所逡巡。
大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七 第 348H 页
正是朋友之道。亦所以追报于九原也。
答柳叔远
屏伏吟呻。不能嗣修书问。益愧自远于强辅。乃蒙先施惠墨。寒温之外。重有云云。自省不敏。何以获此于吾友也。仍审至寒。静履毖重。慰泻无已。向来往复。似涉閒气。然所以开发蒙陋则甚大。方窃自幸而来书过自引咎。至有唐突抗敌之喻。殆异乎吾所闻也。古人有十反不置终身不相下者。是岂好己胜哉。盖理义所在。毫釐必计。此正所望于直谅多闻之友者而何竦蹙之有哉。至以呫呫无益之辩自嫌。则区区当并坐收司之律。亦不应罪同而罚异也。收敛凝聚之喻。正是学之大题目。盖尝用力而未能者。敢不服膺书绅以无负见教之意哉。邵诗之义。前书忘未提说。又此承教。益见精思妙悟。不粘滞旧见。警此昏惰多矣。妙用二字。鄙意本非以为不是。盖因来谕以妙用直指太极而言。故辄谓虽作妙用。毕竟是对体之用。不可唤做太极也。
答柳叔远别纸(辛卯)
 本生舅姑为出继子妇服。礼无明据。今于子
大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七 第 348L 页
妇之丧。家兄服制。只依家礼降一等之文。服小功服矣。更窃思之。本生父母之于出继子。既视兄弟之子而报服不杖期。则其于子妇。亦当如兄弟子之妇而报服大功。未知如何。若大功为是。则家兄时未除服。更合引月而服大功否。
礼无明文。不敢强说。然本生父母视出继子如兄弟之子。则其子妇亦当视兄弟子之妇。今降为小功。不得比于兄弟子之妇。则岂不有舛于情礼乎。盖既名降服而与在家之子无别。虽若可异。然此以兄弟子而服。非以为己子而服。其意义实不同也。令兄引月之喻。未敢的知。然朱子以漆纱浅黄之服为未安。因葬时请更为三年之制。如知其未安。恐不必以始制为断也。如何。
 本生祖父母为出继孙服。亦无明文。据家礼降一等之说。则当降为小功。而或云本生父母为出继子。既报服期。则祖父母亦当报服大功。此说如何。
本生父母为出继子服期。为其视兄弟之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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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之为之也。只合就本服降一等。恐不必视其父母之服而为之增减也。如何。
 为本生母党服。仪礼无明文。至开元礼。始据郑氏外亲无二统之说而为降一等之制。此则然矣。而本生母党为出继孙服。合有商量。盖外孙则有二统之嫌。故为本生母党。不得已降一等而其外党则无此嫌。恐当依异姓无出入降之说(丧服疏。异姓无出入降。○大传疏。出入者。女在室为入。适人为出及为人后者。)及子虽不服外祖外祖犹为服之说(此指出妻之子而言。然为人后者似可通用。)而服本服。未知如何。年前九思翁力主此说。未知当日与门下往复商量而有一定之论否。
思翁无恙时。未记得闻此义。然来谕说得有意义。引得有援据。恐外此不得有异义也。如何。
答柳叔文叔远(壬辰)
顷修小复。想已登照矣。近日秋意乍生。不审棣履对序毖相否。一番风色。又是意外。世间万事无不有。然只当自检如何。不必以外至者为戚忻矣。象靖病不成行。欲藉佥执御。做圆满世界。
大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七 第 349L 页
毕竟成大缺陷。恨不同受其败而移难于人。然应酬馀毒。尚尔呻喟。知吾人运气出与处无殊也。可呵。权景晦遽至不救。志气坚笃。经术精明。朋友中何处得来。令人气短心死。半月十日未瘳也。濯以尚栖山寺否。其病固可念。然将息有道。早晚当勿药矣。俟秋气渐凉。若得联临于孤云龟潭之间。盘礴数日。可以复雁门之踦。而人事喜违。安能保其必遂邪。令胤顷蒙枉顾。了得一卷书。只是古人糟粕耳。闻其录去数段。令人愧惧。然因此而得质之高明。亦未始不幸也。别纸谬询。辨释微奥。非愚昧可及。聊贡左见。以俟斤教。幸无惮十反如何。礼疑亦并呈。只是臆说。所以无隐者。欲以来精覈之论也。变礼集说。固知釐改之难。然既被彼家勤嘱。不可白还。幸就其类例讹误处。贴纸书标。因便投寄。欲凭依高明以答彼耳。
答柳叔远问目
 大学首节小注心属火。 按。五性是五行之理也。以五者各一其性之义观之。则仁当属肝。义当属肺。礼当属心。智当属肾。信当属脾。
大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七 第 350H 页
而今以五性皆属乎心。何也。盖五行之生。虽曰各一其性而五行又各具五行之理。则不独心具五性。肝肺脾肾莫不皆然。而但以受形之不同而有通塞之分。肝肺肾。只是一片血肉耳。无些虚处。可以具得众理。惟心之为物。位乎一身之中而窍圆向上。平正滢洁。其方寸之虚。便能包藏许多道理而光明发动酬应万变(虚故具众理。光明发动故属火。)云云。
所论尽有条理。恐当如此看。然鄙意穷理之要。亦不在此。须就心上。认得虚明之体其体段何如。所具之理其情状意思何如。所应之事又如何。各当其则。件件究索。积习用工。方有真实得力处。只向无形象处揣摸。恐未甚切己。未知如何。
 章句明明德新民。皆当止于至善之地而不迁。 按。大全经筵讲义及仪礼通解。皆作至于至善。张氏师鲁以为此至字。应上文必至于是而不迁之至。据此则恐作至者为是。然窃以章句反复而观之。则上文是只释止字
大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七 第 350L 页
之义。故必举工夫之始终而备言之。此段则是历叙明明德新民止于至善而总结之。故直用经文而无所变改。义固各有当也。今考唐本乡本皆作止。岂容皆误邪。但门下之教。亦以作至为是云。必有意义。示破如何。
见行印本。皆作止字。但不迁二字。包在止字里面曰止于是而不迁。则恐重叠剩了。故疑当从仪礼讲义。作至为是。唐乡板本。以其音同而字相似。安知非传写之误邪。然亦不敢保其必然。依见成本看读。亦慎重之意。不敢以来说为非也。
 三纲八目工夫功效。 顷年。长源与九思翁。论工夫功效之说。往复三四而终不合。遂著功效说后论。其略曰。退溪先生答李仲久书曰。三纲领有工夫功效而有结。八条目亦有工夫功效而有结。今以是说推之。则首三句为工夫而定静安虑得为功效。欲明明德以下为工夫而物格以下为功效。今雨谷之论曰。诚意意诚为一条。正心心正为一条。上一条为工夫。下一条为效验。逐条如此。节次相
大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七 第 351H 页
承如是。而后分数均停。位置不乱。此恐其不然也。盖以心正为效验则然矣。而又以正心同谓之效验。则是以工夫为效验也。既以心正为上一条之功效。而又以为下一条之工夫。则是以效验为工夫也云云。格物与物格相对而为工夫功效。致知与知至相对而为工夫功效。逐层如此。节次互配。则分数岂不均停。位置岂不井井邪。是以。退溪先生又尝曰。如有人。自此历行郡邑至京师。犹格物致知之工夫也。已历郡邑。已至京师。犹物格知至之功效也。斯岂非分明断案邪。近阅思翁遗稿。有拟答长源书。其于后论之说。逐段勘破。第其为说。多有信不及处。今未敢条列烦禀。而姑就首二节论之。首节之为工夫。二节之为功效。是思翁之所深排者。然此非但有退溪之说。语类有曰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三句。是做工夫下面。知至五句。是说效验如此。上面是服药。下面是说药之效验。正如说。服到几日效如此。又服到几日效又如此云云。朱夫子既如此说而思翁不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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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何也。
鄙见亦正如来谕。向与思翁亦有酬酢而未能合。今承示又不能外此为说。恨无由起九原而痛与讲究也。
 正心章小注胡氏说。 按。语类曰。平居无事之时。先有此四者塞在胸中。便是不得其正。须是涵养此心。未应物时。湛然虚明。到得应物时。方不差错。又曰。人心本是湛然虚明。先有此四者在这里。事来又以这心。相与衮合。便失其正。详此数说。则章句所谓欲动情胜者。是言未应物时。先有此四者为主于中而失其湛然虚静之本体也。所谓用之所行失其正者。是言心不虚静而失其正。故其见于用者亦不能不失其正也。学者正当于未应物时。去其偏滞之病而涵养本源。使心之本体湛然虚静可也。岂可曰体无不正而必待应物时只得正其用而已邪。如是则心体上密切病根。无时可去。而事到面前。不胜其正之矣。如何如何。首章或问正心条亦曰。不得其本然之正则身无所主。又曰。不自欺则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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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本体。物不能动而无不正。朱子之言正心。皆就本体上说。而胡氏乃曰心之体无不正。所谓正心者。正其心之用。恐未稳当。
胡氏心之体无不正。此说。恐不可全非。盖心之本体。元无不正。被四者留滞牵引。不能保其本然之体耳。其曰正心者。正其心之用。此言却自是。盖四者留滞不化。牵惹纷扰。即此便是用之失其正者。察之而去其留滞之病。则便是正其心。看传文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云云。其意可知也。章句之义亦然。语类数说。并言本体。盖平论道理。究极而言之耳。恐不可以此而废正其用之说也。虽然。体用元不相离。正其用则体自正。程子所谓制于外所以养其中。所谓约其情使合于中以正其心者。皆谓此也。或问中本然之正。心之本体。亦指此心本然义理而言。心之正用。亦不害其为本然之则。非专指湛然虚静之本体也。未知如何。
 按。章句曰。其用之所行。或不能不失其正。朱氏克履。因此而有专以用言之之说。然传文首尾在正其心及心有所心不在等心字。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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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文先正其心中出来。则自当依经文兼体用看。何必云经言正心是兼体用。传言正心是专以用言邪。(经言正心以下。朱氏说。)章句所谓用失其正者。正谓心有所偏滞而失其虚静之本体。故其于用处。未免差错云尔。恐不是舍本体而专言用也。如何如何。退溪先生虽尝有取于朱说而其所自为说。则乃曰体之不偏。固可谓之正。用之各当。独不可谓之正乎。语固完备。与朱氏说。大故不同。如何。
正其心不得其正之正。朱氏以经传分体用而来谕欲并传文兼体用看。然鄙意又欲并经文。皆作用看。何者。孔门之教。皆就用处下工。未尝说及未发之体。大学诚意正心。亦是动处用工。发而中节。各当其则。则其本体不待正而自正矣。故章句勿论经传。皆以用言之。而或问始极本穷源而论虚明之体。恐不可谓经传皆兼体用言也。如何。
 章下注密察此心之存否。 按。大全与石子重论心说曰。今人著个察识字。便有个寻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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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捉之意。流于释氏之说云云。此却云密察此心之存否。何也。朱子尝曰。已发之处。以心之本体权度。审其心之所发。恐有轻重长短之差耳。若欲以所发之心。别求心之本体。则无此理矣。此注亦当依此看否。更思之。注文初不言审其心之所发而乃曰密察此心之存否。则是乃直指心之主宰而言耳。既指心之主宰而察其存否。则审其所发之说。亦似用不得。妄窃以为密字当玩味。此非精密之密。乃微密之密也。心之存否。虽不可有心察之。而亦不可不略加提省。以施直内之工。此乃以不察察之也。如何。
所论甚精。然鄙意亦恐未安。盖所谓察其存否者。就四有三不在处。精察其有留滞流注之病耳。所谓敬以直之。亦就动处用处用工。非如中庸戒惧存养于未发之前也。然则来谕前引朱子答黄商伯之问。正说此义。微密之密。不察之察。恐推言之太过也。未知如何。
 如保赤子。或问云云。番昜朱氏曰。或问。从章句初本。章句。后因汪德辅疑而质之。故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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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之而或问未及改耳。 按。朱氏未及改之说。恐未安。盖此段正义。则不过如或问所云耳。但章句初本。只就慈上说而不及孝弟。学者不能善观而有所疑问。故改以今本。或问则既言慈幼之可推于使众。又言孝弟之可推于事君事长。语已周备而无欠。故仍存其旧。似非欲改而未改也。窃闻门下亦尝以朱氏说。举似学者。却恐后生辈因此而轻视或问。以为朱子未定之书也。如何。
如保赤子。章句或问。初未尝致疑。及见番昜朱氏说。意其去朱门不远。必有相传旨诀。必不妄言以诳世。故往往对朋友说此义。承示辞意严密。义理亦无不足。深悔前日之不思而轻发也。
 本生祖父母为出继孙降服小功之义。谨悉教意。然窃以为凡服。惟臣僚子姓之服不报。其馀则皆用往来相报之法。今服出继子期年者。正所以深抑之。使同于旁亲之报服也。(仪礼丧服不杖期章。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疏言报者既深抑之。使同本疏往来相报之法故也。)本生父母之于子。既同于旁亲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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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则祖父母之于出继孙。独不用旁亲报服之礼而却用子姓不报之例。未知如何。
所论礼意甚精。深荷开示。然出继孙为本生祖父母大功。祖父母若报服大功。则与众子孙少无差等。盖缘子姓不报旁亲相报之异。然孙降其祖而祖依本服。未知无碍否。丧服通典家礼。皆有降一等之文。所以不敢别为说。幸更加考示。
 为人后者降其本生外祖父母而其外祖父母却不降之义。谨闻命。第未知舅与从母及内外兄弟。亦当比类于外祖父母而服本服欤。抑或只外祖父母服本服。而其馀旁服则自依相报之例而递降一等否。
为人后者以异姓无二统之义。不敢服本生外党。而外党以异姓无出入降之义。只服本服。盖彼虽压屈而不得伸而吾之为亲懿则无变也。外祖父母既服本服。则馀亲恐无递降之义也。如何。
 独子后大宗。其众子还承本祖服。盛论所引祖庶母一段。似可为證。然窃以为祖庶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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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无服者。故可以恩制服而为之服三年。若本生祖则自有本服大功。恐当依张子说。服本服而心丧终三年。未知如何。出入时服色及题主称号。亦无前据。明斋尹氏则以为出入时所著。当依用心丧之服。而若题主则礼无侍养祖孙之文。势当称以季祖考而自称从孙奉祀矣。此说何如。琴通伯家则出入时具深衣方笠桐杖而旁题书以嗣孙云。此或有考据处云邪。
当初妄引祖庶母一段。只證中一位而服三年。亦有一段义理云耳。非欲施于琴氏今日之用也。来谕所引张子说亦善。鄙意却恐未然。盖张子所论。为鞠养私恩而加服者发。今此所论。为还承本宗者而言。其本服当为期年。而以其父出后。故降为大功。其父既命之还承本宗。以奉祀事。则与一己鞠养之私恩自别。仪礼为祖庶母注重父命。故为之三年云云。今以父出后而降而父命之还宗。则还服其本服之期。用意自是宛转。与张子所讥。恐不可一例并按也。出入服色。未知当如何。深衣桐杖。曾闻宁海忠孝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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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此制。琴氏或照用否。若依来说服大功。则当如尹氏说。彼家既定为期制则如是亦无害否。题主称号。闻宁海亦以叔祖从孙。未知嗣孙之称何所据依。然恐不若从孙之为稳也。大抵此事今人家多有之而别无考證。难于立定一法。幸更加讨究。以备异日之用。如何。
 金濯以遭妻丧而其母夫人在堂。疑于当杖与否。长源答曰。按杂记为妻父母在不杖。注曰。此谓适子妻死而父母俱存。故其礼如此。若父没母存则子可以杖云云。据此则母在妻丧。似可以杖。故备要亦引之。然此是适子妻死之礼。若非适子则恐不得为證也。又按小记宗子母在为妻禫。注曰。非宗子而母在者不禫。疏曰。宗子谓百世不迁之宗。贺玚云。父在适子为妻不杖。不杖则不禫。若父没母存则为妻得禫杖。凡适子皆然。宗子妻尊母所不压。故得禫也。据此则非适子而母在不得杖。尤为明甚。以兄家言之。虽非继祖之嫡而亦为祢适。或可用适子之礼否。但古礼惟继祖之宗。而后方称适子适妇。朱夫子亦曰。
大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七 第 355L 页
下正犹为庶也。下正谓祢适也。只得继祢。似未可纯用适子之礼云云。未知鄙说或不悖于礼意否。
所论大槩皆是。盖既曰凡适子皆然。则祢适亦似通在其中。然礼。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与祢也。庾蔚之曰。用恩则父重。用义则祖重。已承二重之后。然后可以服斩云云。祢适虽通谓之适子。而以其不承二重。故父母不为三年。则是不成之为适子也。夫既不成为适。则其妻不得为适妇。姑不为适妇之服。而遽用妻尊不厌之礼。未知于礼意何如也。然此据礼记而言耳。家礼妻丧杖期。无此节目。今未知当何所从也。
答柳叔文
日对贤器。娓娓及下史。不禁瞻咏之思。忽得惠音。谨审旱旸。静履未全安。区区仰虑不浅。象靖得与胜友。踏逐于山水胜处。数年来所未有。仍讲了一部曾传。其见解已袖然老成。正是合下门庭。区区老拙。何曾有一分气力扶助得他邪。且其志意坚恳。操持谨笃。异日必有成就。深可
大山先生文集卷之十七 第 356H 页
喜也。但游方有期。徒御已戒。令人惘然自失耳。三哥归侍无挠。志气甚好。想陶养有方。次第当有成就。深贺德门之福未艾也。早晚联枉之约。跂伫如渴。前书略致不瑕之虑。但辞气不审。似有訑訑之色。欲改窜而未及。今承示量势徐图。还切愧悚之私耳。清醪薧肴。感佩情味。一杯浇胸。陶然卧对苍岩。兴趣不浅。亦荷故人之赐也。礼疑。久欲仰复。草本在湖舍。适未携来。又失今便。甚愧不敏。后当勿忘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