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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集卷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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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集卷之十七
 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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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国崇禄大夫判中枢府事兼判义禁府事,礼曹判书,弘文馆大提学,艺文馆大提学,知 经筵春秋馆成均馆事, 世子左宾客, 世孙师李公墓志铭(并序)
上之四十有二年五月乙未。辅国崇禄大夫判中枢府事兼判义禁府事李公。卒于家。以其年八月癸丑。葬于阴竹县钓堤之原。其孤健源。请为铭。公当 国家清平时。登于 王朝。与从父弟文简公。偕主 国论。敢谏者多出公门。执政大臣宋寅明等皆不悦。而未尝不畏其庄也。及文简公为元辅。公亦进拜太学士。而弟益辅。位冢宰兼守御使。十年之间。公兄弟迭居权要。左执铨柄。右提将符。不罹于忧患。卒皆以天年自终。岂不休哉。然文简公。志意宽平有大度。公操履清严亢高无机变。其斥小人。出于天性。而 明主优容曲全。不加之罪。授以上卿之位。岂所谓主圣臣直者邪。公讳鼎辅。字士受。幼有英气。未成童。能作四六。以才闻。 景庙元年。成进士。初补 翼陵参奉。即弃去。今 上八年。举乙科。荐入艺文馆。为检阅。迁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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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奉教。十二年。升兵曹佐郎。入司谏院。为正言。冬。由世子侍讲院文学。拜京畿都事。已而。除司宪府持平。先是。 国家惩朋比之祸。并用诸党。公感慨上十一事。因极言任事之臣。假洪范以济其私。不辨忠邪。不明逆顺。昔日之为四党者。今又分为八九党。则 朝廷之欲去朋党者。反益其党。乌得行洪范之道乎。终曰。 殿下未尝无求贤之心。而接下不以其道。傲然自圣。无屈己下士之诚。为学者。目以山人而斥之。安在其登进有德。兴起儒林也。 上切责。公引避免。十三年。选拜弘文馆副修撰。升校理兼汉学教授。荐授吏曹佐郎兼校书馆校理, 世子侍讲院文学。十一月。由司谏院献纳。拜副校理。初大学士李公秉常。还乡里。久而不来。持平郑玉。谗于 朝。公上疏曰。居外之臣。既进而复退。岂其心之所乐为哉。今宪臣必欲中伤。其为计不亦巧乎。 上盛怒。特削公职。明年。叙为吏曹正郎兼文学。升拜应教。由司宪府执义兼弼善。复拜应教。为 上言。自古小人。号为难辨。然小人进退之机。在 殿下一心之微。其举措。不可不慎也。上不悦。特教切责。时追复 端敬王妃慎氏位号。以都厅劳。升通政。除刑曹参议。居位数月。守法度。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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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藉。有女奴屠牛私贩。屡治之。犹不悛改。公以谓吾佐司寇。宜申法自女奴始。乃峻刑。流之远方。都民闻之。皆股栗。莫敢犯法。自刑曹。移承政院同副承旨。十五年。授兵曹参议。明年。出为水原府使。水原居旷野之中。无高山大川之险。公建言请筑府城。与秃城相为掎角。宜赐洪原大阜两牧。以备战马。又言民田多虚税。而 朝廷不许蠲免。非仁政也。事下政府。遂特减水原虚税。十七年。召拜弘文馆副提学。明年。由大司谏。入成均馆。为大司成。初李善泰诋公兄弟主论议植朋党。领议政金公在鲁。具劄辨明。 上大悟。立斥善泰。然公不安。遂求解职。九月。改礼曹参议。明年。丁内艰。又明年。丁外艰。服除。由户曹参议。复拜副提学。先是。正言赵重晦论 私庙事。忤 上旨。及馆录时。或谓公曰。重晦若与选中。则副提学必得罪矣。公不听。乃举重晦。馆录成。召见近臣。 命左副承旨赵荣鲁。读馆录。至重晦名。声音甚微。 上笑曰。承旨声音何其微也。副提学举赵重晦诚是也。岂可以往者之事。沮其选哉。荣鲁起拜曰。 圣德益有光矣。二十四年。迁升咸镜道观察使。公既至。赏罚平明。边境肃然。初。 朝廷议筑仇正,广朝两寨城。 命公往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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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疏言。仇正为寨。中有大川。后有大路。不可城。若广朝则形便非仇正之比。然寨广不过数百步。亦不足城也。 上以为然。议遂止。明年。召拜汉城府左尹,同知义禁府事,五卫都总府副总管,差备边司提调。二十六年。除承政院都承旨。国制生员进士试。必选诸生之有望者。充第一人。至是 特命罢其选。试官申晦。坐廷讪。流钟城府。公在 上前。辄言之。坐贬为仁川府使。已而收还。由礼曹参判。复入成均。为大司成。公在成均。爱人才。考试必诚。不苟选。其治馆隶。有恩威。及解职。馆隶有冤。辄诣公而诉之曰。李公吾父母也。二十八年。兼同知 经筵事。初言者。论李光佐,赵泰亿。争之不已。 上幸 懿陵。谓大臣曰。言者不寝其论。则予不还矣。日且入。犹伏石栏。不还都。从官皆泣。独公端立。泣不下。 上顾近臣曰。彼不泣者。李某也。公惶恐。由是求出为成川府使。未几。入为 世子左副宾客。三十年。擢汉城府判尹兼五卫都总府都总管。改判刑曹。明年。除议政府右参赞。移判礼曹。会封 仁嫔金氏园。以都监劳。升正宪。迁右宾客。十二月。 上进尊号。又以都监劳。升崇政判义禁府事,同知成均馆事。明年。以工曹判书兼弘文艺文两馆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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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知 经筵事,左宾客。公在两馆。善考试。 上尝躬临试。诸生见公考试不少懈。心嘉其诚。二月。 贞圣王妃徐氏薨。未几。 仁元大妃金氏薨。以 魂殿劳。升崇禄。三十四年。进吏曹判书兼知春秋馆事。坐事罢去。已而。判敦宁府事。明年春。复判吏曹。又坐事罢。久之。叙为左参赞, 世孙师。三十七年。又入吏曹。为判书兼守御使。始 昭敬时。举儒林成文简公。参议吏曹。其后。两宋文正公。皆以儒林。佐铨衡。至今 上时。 朝廷未尝举儒林。公叹曰。山林贤者。不得为天官之职。非所以尊有德也。乃举金公元行,宋公明钦。始拟诸吏曹参议。国中耸动。明年正月。入耆社。拜弘文馆大提学,艺文馆大提学,知成均馆事。公上疏辞。上谕曰。卿临考试。而致其诚。予已亲见矣。居无何。坐事罢去。才数日。 特命复授大提学。进判中枢府事。又坐事罢去。明年。以 上寿七十。推 恩耆臣。升辅国。八月。又拜大提学兼礼曹判书。公于文。鉴识精明。尝以谓士虽有苏轼之文。用意取之则非公也。故考试一皆无心。而所选。号为得人。尝见一券中高第。辄援笔语诸试官曰。此必外戚之子也。遂黜之。人以为神。居岁馀。公以年老力辞免。优游数年。以疾卒。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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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有四。李氏。延安人也。文康公讳石亨。以文章显。至文忠公讳廷龟,文靖公讳明汉,文肃公讳一相。仍三世拜大提学。公于文肃。为曾孙。四世相继执文柄。自 国朝以来。所未尝有也。祖讳成朝。司仆寺佥正赠吏曹判书。父讳雨臣。户曹参判 赠议政府左赞成。母曰贞夫人 赠贞敬夫人南原尹氏。承旨彬之女也。公初娶骊兴闵氏。县监承洙之女。再娶恩津宋氏。参奉相允之女。三娶宜宁南氏。汉纬之女。皆无子。以从父弟惠辅第二子为之后。乃健源也。举进士。闵夫人生一女。适尹显东。公为人庄毅峭直。不矜饰。事上忠实。未尝有阿谀之色。与其弟笃于友爱。其寝疾。日夜忧虑。不知其身之疲且病也。其为文。长于奏议。反复开陈有诚爱。而于四六。又精敏。人不可及。尝自号曰三洲老人。公立 朝三十五年。风裁凛然。竦动廷中。尝上疏言。小人攀援邪径。以图宠利。凡大小政令。内外除拜。辄先暴于外廷。安知外言不流闻于 宫中邪。卿大夫见公之疏。皆以为公必不免。赖 上察公之忠。得不抵罪。呜呼。公之所以尽忠者。非特此一言而已。然自古宫禁之事。人所难言也。公不避小人之怨。能言大臣之所不敢言者。未尝以死生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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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其心。故君子观公之志。而考其言。亦可以知其贤也。铭曰。
李世博士。自文忠显。文靖承之。文肃维践。烈烈文肃。匡我 显仁。羽翼儒先。惟道是循。公袭词垣。珩璜有煇。惟此珩璜。先公所诒。譬彼元戎。秉祖之戣。淑旂央央。世将六师。公居台阁。矢其昌言。请严宫闱。以绝攀援。公尸铨注。进我高贤。乃拟天官。以冀招延。维其矢之。将杜其微。维其进之。将与之归。多士在廷。孰严贡举。公有澄鉴。众奸自沮。 王曰俞哉。予感其诚。皇皇书命。三授司衡。维刚不柔。维直不誳。铭垂百世。永昭其洁。
崇政大夫行议政府左参赞兼判义禁府事,知经筵事,同知春秋馆成均馆事, 世孙右宾客。靖翼金公墓志铭(并序)
杨州西啸皋之原。有故崇政大夫行议政府左参赞兼判义禁府事,知 经筵事,同知春秋馆成均馆事,世孙右宾客 赠大匡辅国崇禄大夫议政府左议政兼领 经筵事,监春秋馆事, 世孙傅靖翼金公之墓。公讳时默。字而慎。兵曹判书,判义禁府事孝靖公讳圣应之长子。领敦宁府事清风府院君 赠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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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领议政忠翼公讳佑明之玄孙。议政府领议政文贞公讳堉之五世孙也。曾祖讳锡衍。工曹判书 赠议政府左赞成。谥曰贞僖。贞僖公生讳道济。安城郡守 赠吏曹判书。出为伯父 赠吏曹参判讳万胄后。郡守有子。曰圣集。贤而早卒。 赠议政府左赞成。公生七岁。以皇考孝靖公命。为赞成后。始 显宗时。贞僖公与其中兄汉城府左尹讳锡翼。常侍 帷幄。皆 明圣王妃之弟也。 肃宗即位。以元舅礼益隆。出入尊宠。而兄弟能自祗慎。未尝有纤毫骄侈。号为贤臣。公幼祥顺。与人言忠信笃厚。宾客称之曰。贞僖公有孙矣。今 上十七年。举进士。二十六年。中乙科赐第。召见 下教曰。尔家以谨饬闻。予何用勉尔为也。初授承文院权知副正字。明年。迁拜 世子侍讲院说书。十二月。升兵曹佐郎。改吏曹。二十八年正月。由司谏院正言。复入吏曹为佐郎。迁 世子侍讲院文学。改兵曹正郎。十月。倭差至东莱。充接慰官。十一月。入司宪府。为持平。明年三月。辟御营郎。七月。出为京畿都事。未几。召为文学。三十年正月。侍讲院辅德以下。皆解职。独公 特命不解职。公上书。乞与诸僚俱解职月馀。竟免。由文臣兼宣传官。为侍讲院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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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九月。选拜弘文馆副修撰。明年正月。由正言。复拜修撰。初吴公瓒。言事得罪。公上书。有所匡救。然常以家世祗慎。固未尝与闻国论。而孝靖公总三军。位上卿。愈益谨畏。故立 朝跻于侍从。逡巡固辞。不敢言人之是非也。明年四月。以正言违 命不就。坐投唐津县。居数日。 下教特释。是时。修撰赵荣顺。劾领议政李公天辅。卿大夫或为公言曰。子如不言李公事。则荣顺必且诟子矣。公正色曰。吾虽被诟。不忍毁李公之行。以图苟容。卒不言李公曲直。荣顺怒以语诟之。公自劾不就馆职。三十二年。迁校理兼 世子侍讲院司书。皆辞不就。由弼善。升宗簿寺正。入司宪府。为掌令。明年二月。迁辅德。 贞圣王妃徐氏薨。充 殡殿都监都厅。拜司宪府执义兼南学教授。又辞不就。三月。 仁元大妃金氏薨。又兼都厅。迁司仆寺正。七月。 山陵工役毕。以都厅劳。升通政大夫。入承政院。为同副承旨。迁至左承旨。三十四年正月。由刑曹参议。出牧杨州。公以为杨州。民少而军伍多。请蠲其数。 上为减杨州军伍二百人。移之他郡。杨州民颂公之德。其后御史某公某。归自杨州。言金某为牧一岁。而颂声至今洋溢。 上喜曰。金某子谅有惠政。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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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嘉也。明年五月。召拜司谏院大司谏。三十六年。转承政院右承旨。明年三月。 上幸 崇陵。顾公曰。 象设咫尺。予慕则深。乃加公嘉善大夫。升承政院都承旨。迁汉城府右尹,刑曹参判兼五卫都总府副总管。十月。授京畿观察使。 谕公曰。营门甚迩。予欲见卿。则朝夕当召见矣。居月馀。册 世孙嫔。召公还。明年。拜礼曹参判兼同知义禁府事。二月。 世孙行嘉礼。廷中相贺曰。 孝宗时。 明圣王妃始受命。为 世子嫔。乃一百二十二年。贞僖公曾孙之家。又 赐册。为 世孙嫔。何其盛也。公惶恐。益戒子弟无敢为骄傲之行。复入都承旨。改礼曹参判。畿辅大饥。 命以公为安集使。公承 命。遍行汉东。谕父老曰。尔民人分居畿辅。男子穫稻。女子沤麻。四十年休息康乐。是 圣上呴濡之泽也。今畿辅无禾无稼。尔民人虽筑场圃。先种者不见遗穜。后种者不见馀穋。尔父母兄弟妻子。流离四方。肆 圣上悯尔元元。中夜恻怛。思所以绥怀和辑者。乃遣使巡于郡县。晓谕而父老百姓。尔无食。将与之粟。尔无衣。将与之布。尔何必违而闾里。弃而坟墓。离而亲戚。襁负尔子而适他郡乎。况 圣上。民之父母也。去父母。又将安归。尔民人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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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其所。毋流散。汉东父老。皆流涕曰。汉东赤子。孰敢去父母之怀乎。公又谕汉西父老。若谕汉东父老者。汉西父老。亦流涕曰。汉西赤子。孰敢去父母之怀乎。由是民人皆安集。公遂复 命。因条陈便民事宜。 上大喜谓大臣曰。予以金某为汎然。今闻所陈。果能得安集事宜。今而后。予信金某矣。自此眷遇日益深。稍稍有柄用之意。十一月。擢守御使。公上疏辞。 上谕曰。南汉之事。皆付于卿。十二月。兼同知春秋馆事。明年夏。入司宪府。为大司宪。不就削职。明年。授兵曹参判兼同知 经筵事。改工曹兼备边司提调。句管京畿。夏复为守御使。八月。遭孝靖公忧。四十二年十月。服除。以户曹参判。复为备边司提调。管贡市事。明年正月。复拜守御使。又管浚川事。七月。兼备边司有司提调。八月。移除总戎使。十月。进吏曹参判。公以谓曾祖兄弟。以元舅不敢预政。而不肖猥蒙馀烈。为 王室肺腑之臣。又安敢冒尸铨衡乎。卒不就。 上顾大臣曰。予欲成金某之志。遂免公职。嗟叹久之。其后大臣数举拟吏曹判书。而不果拜。自古戚里不预政。甚盛事也。公明慎不居显要。 上察其志。不复授铨衡之职。岂不休哉。十二月。改户曹参判兼同知成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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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事。其明年。拜同知敦宁府事。以大臣荐。升资宪大夫。入内医院。为提调,判汉城府尹。四十五年。拜户曹判书。未几。以事坐削职。二月。复拜总戎使。三月。入议政府。为左参赞。四月。荐拜兵曹判书兼内医院提调。坐事罢。已而。复拜汉城判尹。改判兵曹兼知 经筵事。十一月。拜御营大将。四十六年正月。由判尹。又为内医院提调。进 世孙右副宾客。复入户曹为判书兼御营大将。公叹曰。眇然一身。焉能总钱谷甲兵哉。遂力辞。改右参赞兼宣惠厅提调。七月。上疏乞省本生大夫人于平壤府。因 命往视安州城及清川堤。复拜户曹判书。十月。 贞陵碑成。以劳升正宪大夫。迁右宾客。明年二月。坐事削黜。付处忠州。月馀。 特释。由知敦宁府事判工曹。复为提调宣惠厅。八月。又拜总戎使。 思陵碑成。以劳。升崇政大夫判义禁府事兼御营大将。四十八年。兼知 经筵事。复拜总戎使。以疾固辞。 上不许。七月壬戌。卒于家。享年五十一。讣闻。 上震悼。辍朝二日。 御制祭文曰。三世将臣。为予柱石。 赠大匡辅国崇禄大夫议政府左议政兼领 经筵监春秋馆事, 世孙傅。 命弘文馆。不待状议谥。于是 赐谥曰靖翼。金氏世为清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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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中大猷。事王氏。为世名家。后九世。至成均馆大司成讳湜。以儒学。显 中宗世。公为人方质平直。见人之过。必尽言。无所宽假。及既言。其心坦坦。不芥滞也。笃于人伦。事父母。能致其爱。居兄弟姊妹之间。和气蔼然。好施与。恤人之穷。虽千金不少顾惜也。事 上恭谨。尝进对。公卿上殿论利害。左右迭陈。以求其自尽其辞。独公俯首如无能。 上不顾问。亦不言。从公卿后。不敢离席。 上以是知公敬慎也。 世孙私觌。陈前世嘉言善政。至卿大夫贤不肖。辄绝口无所言也。初娶宜宁南氏。缮工监监役直宽之女。 赠贞敬夫人。生子一人。曰基大。弘文应教。继娶南阳洪氏。三登县令尚彦之女。贞敬夫人生女一人。即 世孙嫔。侧出子基种。应教生子一人女三人。幼。以今年九月丙辰。葬公杨州。南氏祔。公立 朝二十三年。能谨身。受 上之知。超上卿提三将符。列于贰公。然日夜恒自畏约。恐不得远于权势。故虽在放逐之中。 宠命尚且不衰。与 王室偕飨安乐。以天年。终于禄位。岂诗所谓昭明有融。高朗令终者邪。铭曰。
金氏有德。受天之祐。 显宗践阼。 明圣维后。 后有令弟。曰贞僖公。保我 先王。克单厥忠。恂恂靖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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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笃谨纯。既坦而白。又敦以醇。公扬于庭。不事交游。不求名誉。惟智之周。 王曰于乎。时予信臣。乃 命元孙。以迎于 嫔。公震且业。若陨深渊。夙夜祗慎。不居人先。曰彼小宰。匪臣攸处。曰玆司徒。匪臣攸据。赫赫犀带。垂之斯竦。煌煌金钺。杖之斯恐。 王嘉其心。而泽孔膴。亲之近之。永为肺腑。君子令终。何福之融。博士作铭。纳于幽宫。
通训大夫晋州牧使,晋州镇兵马节制使 赠资宪大夫兵曹判书兼知义禁府事,忠毅张公墓志铭(并序)
神宗皇帝十九年。平秀吉致书 王朝。请假道西入辽阳。明年四月。遣其将清正。自釜山袭东莱府。舳舻联亘于大海者。千里不绝。于是 王朝命忠毅张公润。为晋州牧。拒清正于矗石城。方是时。清正合兵犯晋州。公率壮士三百人婴城守。清正。乃连二大木。上设板屋以放火。城中延爇。烟焰涨天。公临慰。亲持牛酒。饷战士。士皆感泣。殊死战。凡八昼夜。战益力。清正兵败。不能支。将解围去。公中飞丸而死之。然清正兵势亦大挫。终不得渡江而西者。公之力也。由是。 王朝命有司建彰烈祠。以飨其灵。非特以公能杀身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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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本朝也。盖亦以捍蔽 中国。使辽阳得不沦陷也。不亦伟乎。公。木川人也。字明父。曾祖孝礼。咸阳儒学教授。祖自纲。举生员。为顺天儒学教授。父曰应翼。宣传官。母曰淑人 赠贞夫人光州金氏。奉事舜祥之女也。公气刚。身长八尺。有勇力。举万历十年武科。授钵浦万户。忤节度使。弃印去。屏居田里。尝射猎山泽之中。人有劝公干禄者。公谢曰。急于仕者。必为人之所制矣。事事安得自由乎。名为荣达。而其实与狱中拘囚无异。不愿仕也。丁外艰。服除。拜宣传官。入训鍊院为正。 昭敬王闻平秀吉将犯 中国。 命公出监泗川县。以御海口。及秀吉兵入釜山。任启英建义讨贼。乃移檄。请为副将。公即日驰赴军中。号令严肃。启英喜。悉以兵事委于公。已而。进屯长水县。击锦山,茂朱诸贼。公先登。出入战阵。矢不虚发。贼大败。拔寨夜遁。是时。星州为贼巢穴。势甚急。观察使金诚一遣使请援。公踰岭与贼再战。皆克之。遂赴星州。又与贼战大破之。至城下。贼众大至。公手射先锋二贼。贼大惊。遂入城中。公追之射杀四人。约诸将合力攻城。诸将违约。终不至。公大恚。帅所部兵。独当贼。自朝至夕。战不止。所骑马仆。乃步斗。奋臂大呼。贼披靡。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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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毙。尸积如山。不踰日。星州始复。遂追贼。至扶桑岭。又斩首四百馀级。因移兵。击开宁贼。斩二百级。夺国人男女老幼四百口。开宁又复。公自是威震四方。任启英,金诚一。皆服其勇。明年夏。晋州受围。守城将或欲避去。公闻之。慨然发愤。往见湖南倡义使金文烈公千镒言。晋州二南咽喉。 国家保障。实在晋州。分城而守。乌可已乎。千镒曰。子言是也。晋州密迩于湖南。实为唇齿。无晋州。则无湖南矣。约束既定。公疾驰。六月丁未。入晋州。于是忠清节度使黄武悯公进。引兵七百。庆尚右道节度使崔忠毅公庆会。引兵五百。复雠将高孝烈公从厚。引兵四百。亦来会。众推武悯为大将。公为其副。本州牧使徐礼元临阵涕泣。不知所措。千镒怒将斩而止。乃以公为巡城。将摄州事。闻于 朝。公由是拜本州牧。城中欢耸。勇气百倍。贼初出二百馀骑。出没于东北山上。明日。又出五百骑。登北山列阵耀兵。已而。大众又继至。分为二队。一队阵于山阿。一队阵于路衢。公交战。射中其酋三十馀人。贼惊惧。敛兵而退。夕复进。大战良久。至二更。然后始退。三更复进。终夜战。昧爽乃退。公以为城南矗石地最险。贼不可犯。惟西北可以凿濠。辄浚渠而为之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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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水其中。贼凿濠以决其水。及既乾。负土填之。为大路。明日。清正三战三退。夜未半。四战四退。遂大呼。声震天地。公乃令弓弩之士。乱射之。死者甚多。后二日。贼数万人。至东门外。筑土室。俯视城中。送丸如雨。公乃与金海府使李宗仁。各率精锐。随贼所薄以取胜。清正日夜添精兵。围城三匝。公每战。以死自誓。故城中倚以为重。必称之曰。张将军。清正伐木作大匮。以牛马皮裹其上。各自负戴以攻城。公令将士。下大石而捣之。贼乃退。会天大雨。弓矢解不可复战。清正为书投城中曰。 大明兵今已来降。汝将士敢守一城。而欲拒百万之师乎。城中以书答之曰。一国忠义之士。婴城而固守者。一以为 大明天子。一以为 本朝主上。唯知战死而已矣。况 天子命大将军李如松。率三十万 明甲之卒。戮尔军无遗类者乎。贼大怒。乃筑五阜于城门之外。结竹为棚以临之。城中鸡犬皆可数也。已而。又作四轮车。令数十人被金甲。牵车而进。以铁锥凿城四面。城中人。束火灌油而投之。贼皆烧死。夜清正潜师凿城。城又颓。因薄其下。城中人竟日酣战。贼死者不知其数。武悯公临视战地。有一贼潜伏城下。仰掷飞丸。中左额。城中震惧。徐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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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武悯公为巡城将。脱笠遁。自都元帅金命元以下诸将。赴晋州而援者相望也。皆不敢战。独公慷慨代礼元。矢死力拒。为飞丸所中而卒。二十九日壬子也。公享年四十有二。及既卒。城随以陷。贼分路。将向湖南。有为清正谋者曰。攻城十日。精锐尽挫。不可以得志 中国。莫如休兵。清正然之。遂回军。 昭敬王还都。册宣武原从功臣。 赠兵曹参判。遣官致祭。公诸孤以公遗衣。葬顺天双岩之原。配贞夫人宜宁南氏祔。有子四人女一人。女适参奉赵睍。子曰弘道。参奉。曰弘迪。 赠参判。曰弘庆。佥知中枢府事。曰弘敏。通德郎。孙八人。曾孙十三人。 仁庙二十有七年。 命有司旌公之闾。 肃庙十二年。 命建祠于顺天。 赐额曰旌忠。四十四年。加 赠公兵曹判书兼知义禁府事。今 上三十有七年。谥曰忠毅。始秀吉移 本朝书。明言悬军将入辽阳。则晋州十日城守。实为中国而御寇也。呜呼。公以一晋州。能捍天下于辽海千里之外者。亦岂非万历之忠臣邪。铭曰。
烈烈张公。 王之虎臣。弋彼山泽。聊以全身。岛夷假道。谋犯 天子。连兵沧海。旌帆千里。公时建义。遂屯长溪。既扫锦阳。又平茂西。弃马步斗。尸积于原。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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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捷。开阴赴援。矗石岩岩。大江环之。公作州牧。以辑以绥。城围十日。流矢如雨。投书军中。敢肆其怒。公言提督。方率 王师。奋击尔类。残灭无遗。贼犹不信。侮我滋甚。乃筑五阜。以临天堑。金甲拥前。四轮之车。公灌膏油。乃焚其舆。火烈风猛。百蛮咸烬。陟于元戎。躬蹈白刃。肤功未奏。启明先陨。精忠之气。百世不泯。有赫哀 赠。而又立庙。博士作铭。用昭厥曜。
通训大夫忠州牧使忠州镇兵马节制使 赠资宪大夫兵曹判书。洪平君李公墓志铭(并序)
公讳宗张。字文卿。洪州人。开国功臣文简公讳舒五世孙也。曾祖讳承祖。公州牧使。祖讳义从。弥串镇佥节制使 赠司宪府执义。考讳汉。柔远镇佥节制使赠户曹参议。妣 赠淑夫人某县徐氏。某官讳某之女也。公幼卓荦。与群儿筑土为坛。坐其上而受军礼。以三尺白布为旗。指挥号令。佥使公闻而语人曰。此儿终必有可观。及稍长。勇力绝伦。每以西北为深忧。慨然有四方之志。遂中武科。为宣传官。既八年。登重试。升训鍊院判官。入都总府为都事。时金人数为边患。公承 命守碧潼郡。郡接金地。故老言有皇帝冢。公俯仰悲愤慷慨。继之以泣。居久之。移熙川郡。已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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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拜都总府经历。又出为黄州牧使。未几。倭寇犯岭南。朝野震骇。公特除忠州牧使兼助防将。偕都元帅申公砬。受 命南下。及将行。李公恒福勉公曰。元帅陛辞。帽落地。兆甚不祥。今之倚重者。唯公也。及至忠州。都元帅陈于达川。公力争以谓南方巨镇。不能扼其险阻者。无他。失我之长技故也。兵法曰。先据北山者。当取胜。为今之计。必先据鸟岭。然后可以制其胜也。元帅不听。公与长子力战死。万历二十年壬辰四月二十八日也。以遗衣。葬于延安丽坪之原。配 赠贞夫人宋氏祔。后 赠公资宪大夫兵曹判书。旌其闾。又以子洪阳君勋。加 赠纯忠积德补祚功臣洪平君。公生子二人。长曰希立。宣传官。从公战死而无后。次曰希建。封洪阳君。战死于安州云岩。亦无子。 朝廷命取从祖兄慎之子尚兴主其祀。遂除 康陵参奉而不仕。有四子。曰克栽,益栽,雨栽,云栽。皆早没。而云栽 赠承政院左承旨。克栽子。副司果。子复命。益栽子冈。亦早死。子鼎命。雨栽子岷。岷子锡命。云栽子岋。平山府使 赠兵曹参判。岋子聃命。司宪府监察。内外子孙若干人。夫君臣父子之伦。民彝之大者也。公以家则孝闻于 朝。以国则父子死于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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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官旌闾。余于是乎特就公平生大节而揄扬之。俾不朽于千载之下。其铭曰。
景源闻之。五国城有宋二陵。此宋人与金为雠。亘万世而不可忘者也。噫李公未尝立宋之庭。食宋之禄。而望见宋之二陵。不胜悲愤。何哉。昔周丰曰墟墓之间。未施哀于民而民哀。故韩文公亦云。事有旷百世而相感者。余不自知其何心。盖人臣忠义之心。出于天性。虽异伐帝王之墓。亦为之泫然泣下。况李公身值乱世。恶可不死于大节邪。
嘉善大夫吉城君权公墓志铭(并序)
上之十有二年七月庚子。吉城君权公卒。 上遣礼曹佐郎曹允周。 赐吊祭。赙恤其家。九月丙午。葬于开城府钵松之原。权氏之先。安东人。文忠公近。以儒学。显 高皇帝世。至安襄公。攀事 惠庄。有大功。封花山君。其子孙世有闻人。 昭敬之时。贞翼公徵。仕至兵曹判书。于公为高叔祖。公讳最。字乐善。以安襄公之世。今 上十年。绍封为吉城君。公既贵。 赠公皇考义盈库奉事揆。为吏曹参判。追封永恩君。皇祖刑曹正郎俒。为吏曹参判。追封花原君。曾祖青丹道察访恄。 赠司宪府执义。公少高介。虽往往应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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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而亦不肯贬下其志。以趣时好。故常黜于有司。 肃庙十年。金文简公昌协主试春官。公始一举。其后又无良有司。卒不得志。即弃去。卧广州青溪山下。以一布衣。老于家。而意气落落挺立。不少屈。初宰相赵公文命。秉国政。公尝感愤。与人言曰。文命阿谀容悦。以误人国。此奸臣也。狗鼠骂。旁若无人。坐客错愕引去。士大夫皆为公惧。而公不恤也。公初补 浚源殿参奉。改 宁陵。迁至尚瑞院副直长。奋武册功。以功臣之后。侍 上盟。进通政大夫佥知中枢府事兼五卫将。以大耋。擢嘉善大夫。授同知中枢府事。遂以绍封禄之终身。久之。以疾卒于家。享年八十三。公居家。言笑阳阳。不见标饰。子谅爱物。见人之穷。嗟怜涕洟。虽服用之切于身者。不忍无施。既施则终日怡然若有得者。性好学。未尝一日辍书不视。喜为诗。工于笔札。配曰贞夫人李氏。吏曹正郎必亨之曾孙。与公同年生。有子三人。曰暹。通德郎。曰选。参奉。曰逴。女三人。长归李润。次归申鉴。次景源母贞夫人也。通德无子。以选第四子峹为后。先府君讳某。 赠吏曹判书。景源登第。今吏曹参判,大提学。铭曰。
权世古昌。显自文忠。至于安襄。实有肤功。乃受君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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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孙承之。公尸厥祉。鲐背怡怡。宽与裕与。无有忧责。作此铭辞。以识幽石。
花斋沈公墓志铭(并序)
公讳澈。字季涵。沈氏。世出青松府。侍中德符。事王氏为青城伯。以功德。显名当世。青城伯生安孝公温。安孝公与其子浍,玄孙连源。仍三世为领议政。连源生钢。 明庙时。以 王妃父。进领敦宁府事。谥曰翼孝。钢生义谦。世所谓青阳君也。 宣庙时。号为贤臣。义谦有弟。曰悌谦。全州判官 赠承政院左承旨。公悌谦五世孙也。高大父讳愉。进士。曾大父讳廷。直阳智县监。大父讳柱。通德郎。父讳元浚。和顺县监。母淑人坡平尹氏。琇之女也。公少静重。喜养花。植于盆中。手自注水以培之。虽被疾病。未尝废也。方是时。才俊之士。靡不踔厉就功名。而公退然无所求。独养奇花以自适。金文敬公干。知公之贤。尝语人曰。沈君。非小器也。居未几。文敬卒。公困穷。年五十馀。犹不仕。会 朝廷选名家子。试部官。公入西部。为参奉。惟治花事怡然也。初景源为翰林也。乞公一花。公笑曰。吾花岂可入 禁中邪。终不许。已而寝疾。以辛酉十二月初八日卒。享年六十一。方其卒时。见花衰。谓其家人曰。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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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与花俱终矣。及既卒。景源称公曰花斋。明年某月。葬杨州德水之原。公初娶清风金氏。同知中枢府事混之女。生一女。为景源妻。再娶顺天朴氏。寿鼎之女。生子一人。曰亮贤。义禁府都事。女一人。嫁李寅白。公为人敏达。使其材为世所用。则政事之可纪者。岂独花哉。悲夫。铭曰。
公所好。人所不好。与人异。故近于道。
通训大夫行瑞兴县监,黄州镇管兵马节制都尉。元公墓志铭(并序)
元子承既亡之二月。其兄子静。泣而请曰。吾弟子承将以某月某日。葬于广州沙村之原。子承喜执事之文。今其亡矣。得执事之文。永垂于不泯。则无憾矣。嗟乎。余文不足以垂于后世。然贤士不得其位而又无年者。余不忍不与之铭。况子承见余之文。而心喜之。今其葬也。其兄以铭属于余者。所以慰子承之心于地下也。然则乌可不铭邪。余少与子静先君忠文公游时。子承立公之侧。年十二。精神射人。余固喜公之有才子也。夜置酒。公为余言曰。吾将求退。吾二子必能继吾而立于 朝。独此儿可以为文也。后十四年。公致仕。子承亦无荣进意。闲居力学。喜为文。知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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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初举进士。补义禁府都事。移奉事。入翊卫司。为侍直。迁掌乐院平市署主簿。改忠勋府都事。已而由户曹正郎。出监瑞兴县。子承谨洁善谈论。风流萧散。所与游者。皆一时贤俊之士。往往被酒。言天下事物是非。闻者未尝不心醉也。在瑞兴未踰二岁。以今年正月十一日。卒于官。享年四十。子承以忠文公季子。为通德郎讳景祚后。祖讳命一。汉城府参军。曾祖讳梦翼。某县县监 赠吏曹判书。忠文公讳景夏。兼吏曹判书奉朝贺。自公致仕。后十年。余在馆阁。闻子承能文有名。请相见。子承谢曰。我布衣也。其可造太学士门邪。终不相见。呜呼。岂非其介哉。子承讳继孙原州人也。娶南阳洪氏。忠州牧使晋猷之女。有子二人。长曰在长。次曰在亨。子承平生所为文。敏妙澹荡。尤工于诗。能陶写古今名家之所未道者。惜乎。材志之无所就也。铭曰。
光之沉兮。以远于荧。气之泯兮。以避于馨。无矜无牵。无干以自宁。惟蕴其文。以归于冥冥。
通政大夫司谏院大司谏李公墓志铭(并序)
公讳兴宗。字圣衍。 献陵别子靖孝公补之后也。光海君时。有直臣曰卿云。以司谏院献纳。坐论贼臣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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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瞻。放黜田里。 仁祖即位。下教曰。直臣今已亡矣。惜乎。予未及用之。因特 赠礼曹参判。公于参判为六世孙。其曾祖曰万基。通德郎。祖曰泰龄。以经术闻。举进士不幸早死。父曰显阳。通德郎。有至行。号为孝子。母曰南阳洪氏。正郎禹你之女。观察使命元之玄孙。公生八岁。能学礼。居父母忧。尽孝道。 英庙二十三年。举进士。未踰五年。中乙科。补承文院副正字。出为金泉道察访。三十一年。入艺文馆。为检阅。升待教。公建言。国制。诸道置兼史。具载灾祥。送史馆以备记述。而近者此法陵夷。非 国家所以置兼史官之意也。乞 命诸道。录星日云气灾祥及风俗厚薄善恶。每四时季月之终。上史馆。俾无阙遗。然后有补于国史矣。 上嘉纳。居三年。升成均馆典籍。改礼曹佐郎。十月。始入司谏院。为正言。明年五月。由司宪府持平。复为正言。出为平安道都事。不就。三十五年。入吏曹为正郎。三月。迁 世子侍讲院文学。改吏曹正郎。十一月。迁为 世孙左赞读。明年。出监江东县。会仍旧官。不果行。升 世子侍讲院弼善。坐事罢。叙拜司谏院献纳。六月。迁掌乐院正。复拜献纳。当是时。戚里大臣执 国命。户曹判书金相福,吏曹参判赵明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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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羽翼。士大夫无不侧目。公愤曰。吾不能劾此二人。则何以立于世乎。乃具疏。论斥二人。大臣怒。上劄讼之。于是 英庙乃下教。慰谕大臣。然大臣怨公不已。明年夏。公出监泰川县。未踰三月。坐事罢。又明年。入司谏院。为司谏。四十年夏六月。出守灵光郡。会大饥。公出廪米以赈民。郡民转粟法圣仓。海道险远。不可漕。公建议欲就群山立漕仓。未几罢去。不果成。举重试。升通政大夫。坐漕船误载花屏。流猬岛。居岁馀释。还京师。后三年。起兵曹参议。复入承政院。为同副承旨。未几免。入司谏院。为大司谏。明年五月。又出为江界府使。府有蔘户。每岁秋贡蔘。户曹为守者。私其赢馀。公以为江蔘之弊。由衡之不能平也。乃平其衡。无一赢馀。蔘户莫不颂其惠。明年罢。十月四日。卒于家。享年五十七。初葬富平府佳回之原。丁酉八月十五日。改葬金浦郡西胎藏之原。公娶青松沈氏。通德郎镗之女。无子。有女二人。长适军资监判官黄昌源。次适吏曹佐郎徐鼎修。铭曰。
侃侃李公。靖孝之孙。蚤珥史笔。侍于 端门。 王察其庄。寘之谏垣。不畏外戚。而进昌言。方征不已。胡折其辕。瘗此铭辞。百世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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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士行墓志铭(并序)
方山先生宋士行既卒之七年。其兄晦可。与余书曰。士行从足下而游者。于今二十有六年矣。自始冠。磨切文章。讨论经术。无艺不讲。或跻攀名山之颠。或盘洄飞泉之澳。未尝不与相先后。则士行之所友善者。惟足下同学最久。今士行墓木已拱。乌可无足下之铭哉。余执书。泫然而泣曰。士行。余之师友也。凡有过恶。忠告之。惟恐不及。余不铭士行之墓。则后世孰知士行之有德美也。遂为之序曰。士行讳文钦。其先恩津人也。 恭定王时。处士愉。以节行闻。学者称双清先生。后七世。有讳浚吉。 孝庙元年。尝被徵。将为天下明大义。谥曰文正。学者称同春先生。于士行。为高大父。曾祖讳光栻。工曹正郎 赠吏曹参判。祖讳炳远。义禁府都事。父讳尧佐。锦山郡守。母曰令人坡平尹氏。正郎扶之女也。士行少孤。能彊学。事母孝谨。与兄晦可。相友爱。未尝异宫而居也。晦可疏通喜明理。日夜严恭以自修。四方学者。皆尊之。士行清纯而静秀。端方而耿介。虽在丘壑。能守义。若将终身。文正公李先生縡。尝过栎泉。见士行温恭有礼。为之叹曰。士行其犹圭璋乎。 英庙九年。举进士。补 长陵参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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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不就。入翊卫司。为侍直。是时。贼臣赵泰耇子显彬。选授洗马。士行耻之。义不与贼臣之子为同僚。即日弃去。未几。复入翊卫司。为卫率。泰耇子又在一司。又弃去。初景源为检阅也。见张廷玉所著 明史。谓士行曰。昔孔子因鲁史记。作春秋。周室虽微。犹书春王正月者。明大义也。夫弘光隆武,永历 三监国。正位南方。承十六 先帝之统。而廷玉列之诸王。是春秋之义不明也。景源欲著陪臣列传。起自崇祯九年。讫于永历十六年。而事未具。子其助之。士行曰此吾之志也。为求事实以诒之。其后七年。景源论次陪臣传四十九篇。书既成。定著条例。校雠舛误。士行之功居多。十九年。除童蒙教官。岁馀罢。复为侍直。初左议政宋寅明。欲荐士行。为咨议。士行正色曰。以旌招之。而虞人死不敢往。文钦之志。与虞人何以异哉。寅明闻之。不果荐。二十三年。升宗簿寺主簿。迁刑曹佐郎。十二月。出为文义县令。居三岁。以母疾免。尝赴试上林苑中。终日独坐。望西山。赋诗为乐。不知其身之在苑中也。二十七年。除翊赞。已而免去。遂退居方山之下。作息交门,释耒台以栖之。时时饮酒清远池。登澹泊园。日暮步出蒹葭溪。溯游久之。悠然有濠濮间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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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年壬申十有二月辛丑。卒于方山。享年四十三。明年二月某日。葬于公州藏材之原。士行为学好。潜思达于精微。与人交。一以庄敬。虽有疾不敢少懈。及其久也。人化之。黯然迁义而不自知也。配恭人青松沈氏。吏曹参判圣希之女也。先士行二月而没。有子二人女四人。子长致渊。英阳县监。次时渊。为晦可后。女长适参奉金宁。次适府使金光默。次适黄仁焘。次幼。士行结发为文章。俯仰磬折。有李翱揖让之态。诗亦幽澹。善隶书。皆可传也。景源孤陋。得士行为之师友。故尚赖箴规之言。不辱名节。今士行既下世矣。其谁与归。悲夫。铭曰。
方山之岧峣兮。先生之所栖迟。潜沼之窈窕兮。先生之所燕嬉。 天王之大统未绝兮。列陪臣使论次之。尊 中国而斥戎狄兮。与校正于错辞。章天经与地义兮。永百世而昭垂。浩然归隐于丘壑兮。庶几俯仰而无忸怩。
申成甫墓志铭(并序)
先生讳韶。字成甫。姓申氏。平山人也。少好学。不赴贡举。与宋子文钦士行。相友善。名重一世。或问先生曰。传不云乎。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夫子何故不赴举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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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对曰。昔白云先生许谦。以宋遗民。不仕于蒙古之世。韶非敢为洁身也。自 明室南迁以来。 三先帝为虏所弑。此万世必报之雠也。士君子其可仕邪。士行喟然而叹曰。成甫高节。非文钦之所能及也。先生闲居喜鼓琴。或升高丘。或临幽泉。士行从之。未尝不欣然而乐也。先生酒酣。谓士行曰。虏有天下久矣。南北都虽不可复。吾何忍为虏陪臣哉。由是终身不赴举。然内悲愤。尝与人论天下事。太息久之。引诸生讽勉大义。匡正居多。初 肃庙时。太学生上书。请隮二宋文正公于 显仁庙庭。大宗伯金公镇圭持重不许。先生叹曰。此金公不知二宋之义也。夫二宋徵自岩穴为宾师。北伐之志。无不同也。是二宋于 显仁王。同德之臣也。而 庙庭配飨之议。或许焉。或不许焉。何其不思之甚也。先生为人端重简严。事父母。能尽其孝。与人交。风流笃厚。人虽有可绝之行。而没世不见几微。惟恐我之不能尽道也。人有一艺。心爱之。忧其疾病。终日戚戚。忠信之心。见于面目。议政府左参赞文正李公语人曰。申氏有此贤子。信所谓法家拂士也。景源少时。被疹疾。卧南山下。先生忧之。市牛黄。手自为膏。风戾之。为鸦所吞。先生又复市牛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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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为之膏而馈之。客谓先生曰。朋友寖疾。自剂药而馈之。不亦过乎。先生曰。朋友之伦。与夫妇兄弟之伦。未尝异也。吾惟知尽吾之伦而已矣。先生曾祖讳命圭。弘文馆校理。有直节。 赠左赞成。祖讳镡。吏曹参议 赠吏曹参判。父讳思建。江华府留守兼镇抚使。先生娶丰山洪氏。参判重畴之女。生子五人。曰光蕴。咸兴府判官。曰光直。参奉。馀皆幼。先生疾笃。自悲其无闻而死。李元灵字谓先生曰。成甫穷而不忘天下。以中国夷狄之辨。而定出处之义。有终身之孝。而行不愧于屋漏。子诚近道。岂可谓无闻而死乎。朋友之道。于五伦。为其终始。而惟子笃于斯义。虽家世光曜赫奕。而矢心饿死不悔。非有真诚。何能处天下之屯哉。此元灵之知先生者。盖深矣。先生以 英庙三十一年乙亥二月某日。卒于家。享年四十一。于其年四月丁未。葬于某州某山之原。方南汉下城之初。士大夫遁于山泽而不肯仕。及 毅宗皇帝弃群臣。而天下大统遂绝。自 王朝公卿以下。稍稍从政而不知耻。独先生以一布衣。为 皇朝能引大义不赴举。可谓贤矣。景源始在安边府。哭先生。既著哀辞。以遗其孤。又为之铭。而纳于墓。其铭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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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亡百年。而有遗士。深衣不改。允矣君子。谁其似之。白云许氏。
东溪赵公墓志铭(并序)
公讳龟命。字锡汝。姓赵氏。一字宝汝。丰壤人也。曾祖讳珩。官至礼曹判书。谥曰忠贞。祖讳相愚。官至议政府右议政。谥曰孝宪。父讳泰寿。官至司䆃寺佥正。公幼读书。自知文义。十三岁。对策礼曹。落笔。立就三千言。诸生堵立。皆啧舌曰。真瑞物也。 肃庙三十七年。举生员。 景庙践位。 英庙册为 王世弟。明年入学。诸生推公为将命。盖极选也。补 永禧殿参奉。不就。 英庙二年。赴增广文科会试。主考官郑公亨益。见公对策。立黜之。参考官尹公心衡。固争曰。此必文章之士也。宜置之会试第一。郑公不听。公由是不赴贡举。十一年。由童蒙教官。升司畜署别提。迁工曹佐郎。出为泰仁县监。辞不赴。其后又出为开宁县监。又不赴。前后三入翊卫司。为侍直翊卫。或就焉。或不就焉。公多病。十年闭门。不与宾客相往还。有时独入北山中。听泉久之。童子曰。日将夕矣。公不应。入山愈深。竟夕不返。观者以为异人也。公好文章。慕庄子而学之。玄悟居多。遂参诸老佛之言。于天下事。若无所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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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心者然。为人温厚和平。笃于人伦。事嫂如母。终其身。不肯异居曰。吾幼而养于父母。壮而养于丘嫂。老而养于从子可也。儒者或曰。子不溺老佛之道。则岂不为醇儒邪。公笑曰。吾亦知作圣有术。而区区文字之好。顾难忘也。公容貌清莹如玉。与人言。体不胜衣。而默默若不能语。然叩其中。则浩浩有不可穷者。四十年。虽在城市。而一室潇洒幽靓。类山泽隐居之士也。其为文章。敏妙遒宕。有苏文忠公之气。而议论必自己出。未尝与古人之言相袭也。公尝论三渊金文康公昌翕之文曰。以炜烨之语。装深眇之理。其排布之势。如重冈叠嶂。节节开帐。其探索之力。如穴山采矿。没河斩蛟。毋论其正偏高下。有足以一洗三韩之陋。而髣髴中州者。惟三渊一人而已。呜呼。公之所以赞三渊者。乃所以自道也欤。十三年丁巳九月二十七日。以疾。卒于家。享年四十有五。某月某日。葬广州清溪之原。配某郡李氏。无子。以从祖兄显命子载履为后。庶子一人。曰载种。新昌县监。公既卒之五年。景源尝登清溪山。吊公之墓。后十二年。景源出为庆州尹。为刻文集。传于世者。知公最深而没齿不能忘也。铭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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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戏处士。事嫂如母。至行动天。孰谓处士。妙悟逃禅。奕奕文辞。百世之传。博士作铭。以章其贤。
李元灵墓志铭(并序)
君讳麟祥。字元灵。姓李氏。议政府领议政文贞公讳敬舆之玄孙也。文贞公为 明先帝。守大义。尝自伤曰。亡国大夫。不死苟耳。君少读文贞公书。为之叹曰。弘光。吾 先帝也。隆武,永历。亦吾 先帝也。 明虽已亡。吾岂忘吾祖之雠哉。乃与恩津宋士行平山申成甫二子者游。二子者。又好大义。尝被酒。悲歌慷慨。宾客莫不怜其志也。君平居。傲世独立。纵观山水。为文章。以泄其愤。见士大夫有过恶。往往讥骂。旁若无人。士大夫皆不悦也。君自曾祖讳敏启。祖讳需命。考讳挺之。三世不显。然二子者。与之游。世以是谤言甚多。而二子者友善如故也。成甫尝夜携𨢿酒。饮于洪氏清远观。君亦欣然而从之。夜将半。成甫操琴弹商声。君愀然仰天而叹曰。 明吾父母之国也。今天下左衽久矣。吾不能复父母之雠。虽苟生。何所乐哉。因与成甫。升松坛。吹洞箫。终夜烦冤。不能寐也。成甫尝谓士行曰。元灵。古之奇士。谤言虽多。何足病哉。 英庙十有一年。君举进士。补北部参奉。迁为奉事典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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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由司宰监直长。升拜通礼院引仪。改内资寺主簿。出为沙斤道察访。二十六年。监阴竹县。能奉法。不挠权贵。居三年。忤观察使。弃官去。丹阳郡多名山水。君挐舟。自玉笋峰。从士行入芙蓉城。筑精舍于龟潭之阳。名其楼曰多白云。将携妻子而归隐焉。未几而没。庚辰某月十五日也。享年五十有一。君为人刚介寡合。不肯媚世为进取。与人言。庄毅峭直。有法守。人皆敬服也。所为文。俯仰恻怛。有弘光遗士之风。又尝作桃花扇识。曰 明室之亡。非亡于建虏。实亡于宁南伯左良玉之手。呜呼。良玉不叛。则 明室终能不亡邪。二子者。览君之识。未尝不泫然而泣也。君初葬安山郡菱吉之原。后二年辛巳十月十八日。改葬同冈。娶张氏。文忠公讳维之玄孙。生四男一女。男长曰英渊。次曰英章。次曰英夏。次幼。女适白东佑。君少好艺。善篆籀。喜画山水。又能为古之歌诗。皆今世之所未有也。尝自号曰凌壶子。有诗文遗集四卷。行于时。铭曰。
声于诗为逸。书于篆为神。趣于画为邃。言于理为驯。匪直也艺。惟义之循。